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范例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 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方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_%(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 。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________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 ,银行帐号为 。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 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 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 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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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5.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计算。
6.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补偿。
7.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8.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9.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10.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11.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12.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1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_____。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篇3: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设备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于年____月____日 将货提走。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收款帐号: 乙方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单位: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设备买卖合同范文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_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 _____ 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以下设备: 其它: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以上各项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____日内先向乙方支付设备款 万元整(_________元),余款甲方在对以上各项设备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
3.乙方开户___ ______帐号:__ _______
三、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设备,甲方自行安排提取设备。
四、如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又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甲方,乙方将承担合同中甲方已付金额的2倍作为违约金,作为赔偿给甲方的损失。
五、乙方出售的以上设备,如是乙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乙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如乙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保证对其出卖给甲方的各项设备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设备没有设定抵押及质押,保证该设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协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交通费等。
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设备转让款总金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甲方的原因,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合同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设备转让款总金额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八、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设备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律师等费用),由______ ___承担。
九、为了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甲乙双方都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 照复印件附合同后。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及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
二、补充: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___ 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篇4: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委托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房产情况: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公寓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价格: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事项:
1、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以上述价格出售上述房产,超出部分归受托方所有。
2、委托方应保证交易房产上没有设定抵押或担保,不涉及继承等家庭财产纠纷,如该房屋属多人共有,各所有权人均同意该房屋交易,保证房屋真实、合法。
3、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的委托后,应积极为委托方寻找有意向购买该房屋的购房人,促使委托方的房产尽快售出。
4、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下列证件:房产证、原房屋买卖契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受托方应向委托方开具收件证明。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委托方不得将上述房产自行出售,不得委托第三方出售或自行终止该协议,否则应支付受托方相当于上述房产销售价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受托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在交易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将上述房屋所发生的水、电、供暖、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结清,并腾出房屋将户口迁出。
7、委托方应负担下列费用: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_______元。
8、上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协议即视为完成。
9、委托方与受托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诉之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受托方:
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5:手经济适用房交易合同
范本 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购买位于____市____区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层__户房屋,需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写:_______)。 同时约定该房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所需条件时,将该房屋产权转让与乙方。甲、乙双方就该房屋转让、借款事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写_______),月利息为__,借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借给甲方______(大写:_______)。
二、待该房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所需的条件后,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现金______(大写_______),作为欲转让房屋产权的39;转让费。支付方式:本合同成立时,乙方支付现金______(大写_______);待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时,支付剩余的现金______(大写_______)。
四、因甲方买房的全款均有乙方所出借,甲方自拿到该房屋钥匙起,同意乙方无偿使用、占有、居住、管理该房屋。由乙方确定该期限。
五、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所附条件成就时,即房屋(____市____区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层__户)已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要求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将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否则:
1,逾期不办理,按日5‰支付滞纳金,同时仍应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该产权变更登记,乙方无法实现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30%的违约金,同时归还借款______且按照约定借款利率支付______借款利息。该利息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还款日止。
六、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所附条件成就前,乙方不得提前向甲方催要借款。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目的完成,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乙方基于借款______及利息的债权灭失。
七、该合同条款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法律约束力,其近亲属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双方有义务告知自己的近亲属。 上述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涉及附生效条件的约定条款成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 元价格,将名下 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 年,承包费 年一付,金额 元。到 年 月 日之前,将后 年承包费金额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 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六、其他事项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须由其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地下一层号商铺。
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
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铺经验收合格。
2.该商铺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铺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日内达到使用条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3、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年月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3、本合同所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
第二十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装饰、设备标准
附件三: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篇8: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字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为: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寂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和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篇9: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________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号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________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________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0: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坐落于:。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30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11:经济适用房转卖协议
承租方: 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 元。
三、租金于____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____计罚。若____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____,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代表人(签章):____
代表人(签章):___
签订时间:____
签订时间:____
篇12: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书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 别:
住 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 ×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__】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连同《_____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篇13:手经济适用房交易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
年月日
篇14: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购《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 ),土地证: 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乙方采取__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 万,尾款 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 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_ 天,甲乙双方于___ 年_____ 月 ______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注明:1:该房为__________房。
2:卖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并配合过户。
3:卖方必需保证交易的房产(财产)无债权、债务及产权纠纷,无一房多卖现象。
4:买卖双方商议同意交易的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方)承担。
5:如上述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以产权面积为准。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见证方: (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篇15: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合同
男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性格不合,加之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现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人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协议人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女孩,取名,×年××月出生,离婚后由女方抚养,跟随女方一起生活,男方承担孩子独立生活前的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每月不低于500元,在每月的5号之前支付至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到孩子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大额支出(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上),双方各承担50%;对于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和意向的合理要求。
在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学习和子女监护方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可随时探望孩子或与孩子保持电话沟通,在孩子的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根据孩子的意愿,在告知另一方后,可以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双方离婚后,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均不得在孩子面前相互诋毁对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协议人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位于县城英庄的一院房产作价40万元,两辆货车作价6万元,双方离婚后上述房产和车辆归属男方所有,男方另外补偿给女方23万元,在本协议生效的当天该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女方收到该款后给男方出具收据;双方无其它财产分割纠纷;对于共同财产,双方确认没有任何隐瞒、抽逃、转移。如任何一方有隐瞒、抽逃、转移共同财产的,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有转移、抽逃财产的,离婚后不管多久,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抽逃、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或大部分份额,并追究其隐瞒、抽逃、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抽逃、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或少分该财产。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无共同债务;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不知情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签于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照顾双方父母及孩子付出了较多精力,且男方有重大过错行为,双方离婚后,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20万的经济补偿,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三天内付清。
五、其它事项:
离婚后,女方由于需要一段时间找居住的地方,男方答应女方暂住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屋内,但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离婚后,双方均不得干扰对方及对方父母、亲友的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义务的,每违约一次应付违约金伍万元(50000.00)给对方;未违约的一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违约方无条件予以接受。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争议的处理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按手印:女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篇16: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模板
甲方: 法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在中间人( )的沟通和协调下,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 小区 号楼 单元 户的经济适用房 壹 套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夫妻经过慎重考虑,同意完成本房屋的交易。
二、 该房产性质为“ ”, 建筑面积为______m2,房屋单价_________元/平米,总价为____________元,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费________元、交易费__________元、契税________元、维修基金________元、抵押金________元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由于乙方目前资金不足,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这部分贷款的本息均由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 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后,一个月之内乙方应支付甲方转让金_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甲乙双方已就本条款达成共识。
五、 本房产转让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价值可能发生高低变化。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破坏本合同。
六、 本房产的房龄满五年前,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本房产的房龄满五年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手续,将本房产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本房产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七、 合同生效后,乙方须支付甲方该处房产交易的首付款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提供给乙方保存。甲方在领取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应将该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交乙方保存。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夫妇和中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甲方及继承人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合同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为甲方违约。乙方在该房产未过户之前应积极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在该房屋居住而未过户期间,因乙方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负面影响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购房款,并赔付已付购房款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和乙方对该房产装修所产生的费用,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须提请当地有关法律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 法人_______(签字)
配偶_______(签字)
乙方: 法人_______(签字)
配偶_______(签字)
中间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 月 _______日
篇17: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 )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月
篇18: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
该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第三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签订之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元(大写: 元整),余款 元(大写: 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2、乙方所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2)转账。
第五条 交房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证该房屋在交付时符合约定的状态。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也不存在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债务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交易后如有上述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税费的缴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 交纳。
第十一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保证于交接日之前将上述费用结清,与乙方无关。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当面送交、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据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转让的相关规定:,甲方所购保障性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房屋1、权属与坐落
于竣工,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2、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出卖人对该出卖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该房屋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出卖人对标的房屋未抵押、未出租。
该房屋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甲方承诺所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其购买期限已满年,符合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资格条件,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房产经纪人特别承诺,就本合同交易标的房屋,已征求地区房屋管理部门意见,已取得经纪该房屋的同意。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以下第种方式的赔偿金:
已付房价款一倍;
买受人全部损失。第二条计价方式、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为人民币。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为人民币。
按照套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
。
按照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房屋价款。
2、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以后各期分别于每月日支付该期款项
元。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
,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人民币向申请贷款支付。
其他方式:。
3、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应于接收到第期购房款后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在交付乙方房屋时,如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长退短补。
第五条费用结算与维修基金
1、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产权登记及税费承担
后的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产权转移登记费用
由乙方负担。但依照本协议第一条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本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30%向违约方主张违
约金,并依法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八条风险负担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取得合同标的房屋登记过户前,甲方不得以该房屋另行转让或设定财产抵押,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市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选定下列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20: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 别:
住 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号: 。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 ×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
2、
。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文导航 1、首页2、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17】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附件一: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层房屋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
2、内墙:
。
3、天棚:
。
4、地面:
。
5、门窗:
。
6、厨房:
。
7、卫生间:
。
8、阳台:
。
9、电梯:
。
10、其他:
。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