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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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本着“对幼儿园负责,安全至上,以人为本,受师生监督”的原则,文明上岗,严格值勤。上岗时必须统一穿着保安服,姿态端正。
2、门卫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保管好值班室内的设施和值勤物品。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不得存放无关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吸烟、喝酒。
3、接收保管好报纸、信件。做好邮件、包裹、汇款单的接收、登记、核对发放工作。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清、接明”。
4、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及时对幼儿园大门前违章停放的车辆、摊贩、围堵幼儿园大门的人员进行疏散清理。劝阻不听的,及时报警。保持门岗区域范围内的卫生整洁、道路畅通。
5、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对出入园门的外单位人员、车辆、物质进行询查,经本单位接待人员同意后,按规定填写会客单,方能进入指定的会客区等待接待人员的会见,无特殊情况,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召开家长会除外),车辆按规定停放。离园时交回由接待人员签字的会客单,外出物质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发的出门条,经对物品、数量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园。特殊情况由幼儿园当天的值班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出门,并做好记录。
6、严禁与幼儿园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以及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门卫值班室不得代为保管以上物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宠物进校。
7、幼儿在园上课、活动期间外出,必须有家长或教师陪同。
8、节假日没有幼儿园安排活动的,幼儿不准进校。
9、本制度实行过错追究制,违反上述规定者,幼儿园将酌情给予处罚,因渎职和不作为造成恶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篇2:幼儿园夜班教师制度心得体会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又到了学期结束,针对一年的努力教育,对照学期初制定的德育工作,我总结如下:
一、通过每星期的国旗下讲话,教育幼儿了解我们伟大的中国,庄严的五星红旗和神圣的国歌,让幼儿萌发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幼儿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的品质。
二、为了培养幼儿团结友爱,我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和随机教育,使孩子们能合作游戏,共同成长,自由活动时小朋友能轮流玩好玩的玩具,并养成了使用礼貌用语的好习惯,减少了吵架的现象。
三、在一日活动中,我针对幼儿穿衣、用餐、午睡等各个环节,教育培养幼儿要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尽量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四、为了培养幼儿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我们每天安排了值日生,进行一些简单的劳动,如:擦桌椅、擦柜子、给自然角的植物浇水、分发筷子等。我们每周进行选举优秀值日生,使小朋友掌握了劳动的技巧。
五、通过节日活动对幼儿进行品德教育。向幼儿介绍各种节日,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等,并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培养了幼儿热爱生活、关心他人的情感。
篇3:幼儿园规章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 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民办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民办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 、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
篇4:幼儿园教师备课制度
一、考勤(每月从业务考核中直接扣除,当月兑现)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1--10分钟扣2元,11—20分钟扣5元,20—30分钟10元,30分钟以上按矿工半天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2.天的人员视为自动离岗,将追究有关职责。
2.正常婚假、丧假(直系亲属)、节育假(上环)三天,过假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一天30元,病假(持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一天10元,无故矿工的半天扣30元,一天扣60元。
4、产假为3个月,假期领基本工资。过假的不享受幼儿园正式职工的福利待遇。
5.公派外出听课、学习、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自学考试人员按正常上班处理。
(请假务必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以电话、口头形式请假,迟到除外)
(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班人员,(5)条代班人员遵照事假分配。)
二、教育教学(设相应的津贴,所扣金额从岗位津贴中扣除,当月兑现)1.教师日常作业要按要求按时完成。质量差、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每项扣5元(幼儿园布置的其他任务也同样以此条标准执行)
2.在每次幼儿园举办的质量抽查,群众活动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60元,二等奖45元,三等奖30元,质量较差,与平行班级相比质量差距较大,扣除职责人10--20元。
3.论文、教案、随笔等文字材料在教育部门举办的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按级别给予奖励。园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10元,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200元;国家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500、三等奖400元,鼓励或优秀奖300元。
4.各级各类举办的优课评比中,园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国家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或鼓励奖400元。
5.在各级各类举办的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园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
40元、三等奖30元;区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60元;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100元。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200元。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400元。
6.获得荣誉称号的,园级30元、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辅导的幼儿美术作品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区级一等奖10元,二等奖8元,三等奖6元,优秀或鼓励奖4元,市级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优秀或鼓励奖5元;省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5元,优秀或鼓励奖10元。国家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优秀获或鼓励奖10元。
(1—8条奖项属同一原由,不重复奖励,按最高级别兑现。)
二、行为规范(从月业务考核直接扣除,当月兑现)
(一)教育教学
1、工作期间上网做与教学无关事情一次扣50元,两次会议检讨、三次停职检查。
1.上班时间吃零食,每次扣20元,并在周工作会议上提出批评。
2.上班时间萎靡不振,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桌子上睡觉,一次提醒,2次会议点名批评,3次扣10元,并停职检查。
3.活动期间,对幼儿照管不周,幼儿发生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4.上班时间看与教学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每次扣1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点名批评、处罚。
5.课间活动,教室内外无人巡视照看幼儿的,扣职责人10元。
6.组织幼儿活动不认真,不正确使用普通话,幼儿散乱无序,扣20元。
7.自己工作失职与家长发生争吵,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属实,扣50元,并在会议上检讨,向家长公开道歉。
8.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说损害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语言,被家长举报,经调查核实的,扣除职责人20—100元,并写好书面检查职工会议上通读,事后向家长和孩子真诚道歉。
9.卫生安全教育不到位,班级工作管理松散,幼儿园出现扔纸、随地大小便、乱涂乱画、破坏花草、攀爬桌椅、玩具围栏的,扣10元(班组长6元,配班4元)。同事间出现传闲话、谩骂、吵架的立即停职反思、写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处罚。
10.期末考核没有完成教学计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处罚。
11.班级幼儿在家长未请假的状况下缺席半天以上的,应主动联系问明原因,否则一次提醒,2次会议批评,3次扣除(班组长)10元。
(二)、保育工作
11.下班后,班级水源未关掉、电器电源未切断、门窗未关掉好,扣10元,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职责人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班组长明确职责)。
12.幼儿在园内出现安全事故的,要在5分钟内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记录在案私自隐瞒的,核实后扣职责人10—50元。
13.班级用品由于管理使用不当,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班组长承担60%,配班承担40%)。
14.按照规定上好点心课。
(1)未正常使用或清洗毛巾的。
(2)不按规定正常进行消毒的。
(3)洗手、接开水、领发点心幼儿散乱无序的。
(4)没有使用点心碗的(除独立包装的点心以外)
(5)水杯、茶杯箱、水盆等物品内有污垢的。
(6)老师组织点心课时,出现聚集在一齐状况的。
违反以上一条的一次扣10元。2条的除一次扣10元外,在周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违反三条的,除理解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要写出书面检查。
15.餐饮管理
(1)饮食记录有疏漏的。
(2)幼儿的饮食、睡眠、起床后相关工作有过失的,对病号儿童不进行特殊护理和全日观察的,给予相应的惩罚。
(3)中、大班未实行饭菜分开制的,每次扣相关人员10元。
(4)中午值班老师严格执行《午休值班制度》,违反其中一条扣10元。
16.卫生保健工作
(1)班级物品摆放杂乱,扣10元。
(2)离园后未关掉门窗、关掉电源、电器未盖好盖布,有一项扣职责人10元。
(3)室内外环境不整洁,地面发现有杂物,扣10元。
(4)未按照要求消毒的;被褥未按时晾晒清洗的;活动室、休息室未按时开窗通风的;未按时填写全日观察记录、消毒记录的,有一次分别扣10元。
(5)未按时和按要求给患病幼儿服药的,扣职责人10元。
(6)未及时提醒幼儿增减衣服的,对幼儿的安全卫生不进行督促检查的,每次扣10元。
17.各项费用按规定收缴不及时的,扣20元。
补充说明:以上各项如有在一个月内违反3条以上的,拿当月工资的50%。结合相关的规章制度对照执行,条例中未出现的状况,有园务委员会根据实际状况研究处理决定。
篇5:幼儿园教师备课制度
幼儿防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疾病的预防工作。
2、幼儿接种过卡率达到100%。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①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消毒。
②对接触传染病的幼儿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③积极采取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④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继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去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健康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透视、肝功能检查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健康史和生活习惯等。
幼儿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体检两次,每季度测体重、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测量 要准确,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治,建立健康卡。
2、教职工健康检查
教职工初到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健康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教职工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进行离职治疗,待医疗保健单位有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建立和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
幼儿卫生消毒制度
1、幼儿一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饭前便后要洗手,午睡后要洗脸(用流动水经常保持手脸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手绢。
5、服装清洁整齐,衣扣、拉链、鞋带扣好、系好。
6、被褥勤晾晒,床单每月换洗一次。
7、保护视力:
①室内光线充足。
②不宜长时间看电视,与电视机的距离要适中。
③美术、写字、绘画,眼与桌面保持一定距离。
④照明设备要符合要求,灯具损坏及时修复。
篇6:幼儿园值班巡查制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暑假即将来临,为丰富幼儿暑期生活,开发幼儿潜能,培养幼儿兴趣,为了响应一些家长的要求与建议,解决家长暑期托管幼儿的后顾之忧,希望幼儿在假期依然能有所学,有所收获,我园特别推出暑假乐园“快乐成长第二季”活动方案!
一、课程安排:
班级
课程
大班
(一年级强化训练班)
识字速记、整合拼音、数学训练、智力游戏。
中班
(智力潜能训练班)
数学简单训练、识字阅读、综合艺术、智力游戏
小班
(常规才艺训练班)
数字数学训练、语言训练、综合艺术、学习常规训练
托班
(常规才艺训练班)
语言训练、综合艺术、学习常规训练
二、暑假班上课时间:7月2日---8月24日
三、招收对象:2--6周岁 招生范围:本园或其他孩子
四、招生热线:
五、报名方式:班主任老师处报名及缴费
备注:家长于6月14日---6月22日暑假班报名学费可优惠100元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放飞希望,手拉手,心连心,以饱满的姿态去呼吸现代教育的精髓,让您的孩子拥有一个快乐丰富、多姿多彩的暑假吧!
篇7:经典的幼儿园门卫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本园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内,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内。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家长确因特殊情况接幼儿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园门卫处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内的车辆,需经园区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人员对带出校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篇8:幼儿园交接班制度
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
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
三、早班和晚班老师要互相沟通,配合一致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及时交换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
四、要求交班老师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老师认真检查每一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人数与交班记录相符,方可签上自己的名字,谁签名谁负责;如接班人未签名,发生事故由交班人负责,交班人应要求接班人在检查幼儿身体后签名方可离岗。
五、交班记录内容如下:
(一)幼儿基本情况如:人数、情绪及健康状况、带药及服药(药的名称、剂量由家长填写)情况及对体弱儿照顾等。
(二)幼儿进食情况、教育教学情况、活动情况。
(三)有无事故发生(包括小伤、破皮情况)。
六、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无论任何情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八、交接班记录本、服药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存档,平时要随时抽查。
篇9: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幼儿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
2、幼儿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在毛巾专用消毒柜或0.5%84浸泡10分钟消毒(浸泡后要用清水洗数次)、晾干后挂入毛巾架。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损坏及时更换)。牙刷头要朝上,保持清洁。
4、每星期一剪指甲,隔周剪趾甲。
5、幼儿手绢个人专用,每日换洗,意外污染及时换洗。
6、被罩、床单、枕巾每月换洗一次,有污染时要及时洗,每月晒被褥一次,夏季凉席每周一擦拭一次。
7、保教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衣着整齐,上班时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穿高跟鞋,不得带手饰。
二、饮食卫生
1、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在专用消毒柜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擦干净。
消毒程序:餐前:清水擦拭--消毒液(每500ml水药液2ml)擦拭--清水擦拭。餐后 :洗涤灵水擦拭-清水擦拭。
3、餐具、餐巾每次用后要洗净消毒,在专用消毒柜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削皮(在食用前进行,防止食用前污染)。
5、非厨房工作人员、幼儿禁止进入厨房。厨房饮食卫生详见由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饮食卫生管理常规”。
6、接触食品前,工作人员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三、环境卫生与消毒
1、室外环境要每日清扫,室内湿拭清扫,保持清洁整洁。
2、幼儿园室内不得吸烟。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冬季或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通风一次,每次20分钟。
3、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及时灭蚊、蝇、蚂蚁等昆虫。
4、周一消毒图书;周二擦玻璃;周三擦桌椅板凳;周四晒被褥;周五消毒玩具,全园大扫除。
5、床围、小桌椅每日清洁擦拭一次,门把手、水龙头保持清洁,每天消毒一次。
6、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拖布、抹布等)要专用,用后及时清洁,干燥保存。
7、厕所地面无积水,每日消毒一次。
篇10:关于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和请假、奖惩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戴首饰、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宾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兴趣班老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教学楼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 、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电话如何转接到各班级的方法。
5 、要与学校保安员、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6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紫外线消毒灯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摆在首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 、上下学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学生;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转接各教室分机号码;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准时播放早操、起床等广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卫生、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特别做好搬出幼儿园物品的流水帐登记工作。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18:00后需持卡进入校园,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园。
3、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4、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5、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亭办公。
2 、夜间1:00及4:00巡查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园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小憩应建立在按时完成巡逻任务的前提下,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3、门岗、保安员应协助夜间对各教室门、窗、水、电的安全抽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每天22:00开消毒灯,每天一小时,检查消毒灯管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22:00;22:00-7:00开热感器;全天24小时开放视频监控系统。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节假日所有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遇到恶意翻越栏杆入园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时清理出校园,并进行登记、教育。
6、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
篇11:幼儿园教师备课制度
幼儿园安全制度
一、 预防烫伤
1. 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3. 冬季取暖期间,保证取暖器的安全。
二、 预防外伤
1. 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 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 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 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 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 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 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 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 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 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 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6.. 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 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 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 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育员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 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 防止走失
1. 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 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 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 防止触电
1. 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 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 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篇12:幼儿园值班制度
本幼儿园实行轮换值班制。每学期开学时,园里根据本园幼儿的实际情况,组织所有教师进行轮岗值班。
1、值班教师必须保证比主领教师早到20分钟,做好玩具摆放和幼儿入园晨检、接待工作,并和主领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2.中午值班时老师之间做好交接工作。例:清点幼儿人数、检查幼儿不安全物品的携带、认真填写幼儿午间记录、幼儿身体情况、幼儿服药情况等。
3.值班老师要监守岗位,不能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更不能与其他老师闲聊。要不断的巡视,时刻关注幼儿用饭、午休的情况,指导幼儿用餐,帮幼儿及时盖被褥等 。
4.值班老师必须在值班期间不能做私活。例:电话聊天、吃零食、洗衣服、看书等。
5.值班老师提醒幼儿衣物的叠放,及时提醒入厕,天冷时为幼儿穿上外套,以防幼儿感冒。
6.中途有家长来访时,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做到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幼儿休息。
7.值班教师有事要提前与代班园长请假,做好布置后方可离开岗位。
篇13: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汇编
1、加强幼儿晨检午检及全日观察,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幼儿进行重点检查,以便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三早”措施。
2、幼儿园已发现某一种传染病时,应停止对外进出幼儿,即不准收新幼儿入园,也不能让幼儿转园,对内不让幼儿升班或合并班,至检疫期满为止。
3、控制传染源:很多传染病早期传染性最强,愈早管理传染源就愈能防止传染病蔓延。
4、 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病原体传染给健康幼儿,必须采取措施对病人接触处进行终末消毒。
5、管理易感儿,对曾经与传染病有密切接触史者进行观察检疫,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被动免疫进行预防措施。
6、幼儿外出或在家中接触某种传染病时,必须待检疫期满方可回园。
篇14: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汇编
幼儿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 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 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篇15:幼儿园午睡室管理制度
为强化幼儿园常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民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园效益,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奖惩制度,制度包括二个部分,如下:
一. 奖惩原则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为人师表,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做贡献。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的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的提高。
二. 奖惩内容
(一) 奖励部分
1. 教师在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方面不断专研,各类获奖论文、优质课、公开课等给予一定的奖励。
2. 能认真组织一日活动,教学常规井然有序,班级开展的活动效果显著突出,受到家长、同行好评,给予适当的奖励(每学期末进行发放)。
3. 无旷班、无迟到、无早退每月给予全勤奖每人每月30元。
4. 安全重于泰山。特设安全奖,每人每月40元。
(二) 惩罚部分
1. 不服从组织安排者一次扣工资10元。
2. 上课必须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10元。
3. 无故旷班一次扣20元,旷会一次扣10元,当班迟到早退各扣5元,家长投诉一次扣10元。
4. 当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违者扣10元。
5. 因工作大意,串岗,离岗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上报而产生严重后果由班主任负责。
6. 当班值日教师未完成本职工作的一次扣发10元(含园内卫生,师生饮用水)。
7. 在园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扣20—100元不等,和家长争吵一次扣20元,并进行自我检讨。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X幼儿园
20xx年9月1日
看了
篇16: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1、跟车接送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每次上下车跟随车接送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3、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跟车接送教师要面向学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学跟随车接送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5、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送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6、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车跟车接送教师是乘车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篇17: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xx市章贡区公有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实验学校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章贡区教育工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 工会组织建设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一名,委员4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第四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1. 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 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 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 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经费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
篇18: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一、在幼儿园中的生活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二、合理膳食管理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三、幼儿体格锻炼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四、幼儿体检查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在校卫生消毒及隔离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七、各项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九、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十、园中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篇19: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篇20:幼儿园午睡室管理制度
1、幼儿睡前值班教师应该进行午检,仔细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小棒、玻璃、扣子、硬币以及有尖角和刀刃的东西,以免刺伤幼儿或塞入鼻内、耳朵,吞入气管或肺内。
并让幼儿有秩序地入厕,避免幼儿之间打闹、推搡,发生意外。对午睡期间入厕幼儿,教师要及时协助上下床,不得让幼儿自己下床,以免摔伤
2、午睡时,教师应帮助幼儿脱掉外衣、外裤,鞋袜整理好后放在固定的地方,并且不要用外衣、外裤作枕头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3、午睡值班教师在幼儿睡眠时不得离岗、睡觉、聊天、干私事、长时间接电话、发短信等。
4、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应经常巡视幼儿,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睡眠情况,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教师要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眠姿势,切忌让幼儿蒙头睡觉或爬着睡等,以免发生危险。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等要立即采取措施、严重者与家长及上级领导联系。
5、要经常检查幼儿小床扶手、梯子是否牢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对寝室内幼儿能触摸到的插座或灯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午睡起床后,值班教师要再一次清点人数,带领幼儿有序入厕,让组织学生有次序的回到班级上课,防止发生意外,然后按要求整理好被褥,保证寝室卫生,通风。
7、天气变化季节教师应督促幼儿加衣服,特别是容易生病的幼儿在午睡起床时教师应多注意幼儿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