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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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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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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小学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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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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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为了规范店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和能食品有限公司。

3、店面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总经办检查和监督。

4、店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店内,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3)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4)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门店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3.差旅费开支制度

(1)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为___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___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___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补贴标准,需说明原因,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4)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5)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店面规定为准。

三、收银管理

(1)票据管理:熟悉运用各种票据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开具有关票证,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不得遗失缺损。

(2)货币现金管理:熟练收银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核算、核对每一笔营业款项;具有鉴别钱币真伪能力,做到收银准确高效。领班收银,出现收到假币的,由领班承担,承担方式从工资直接扣除。对当日收取的营业现金应在当日下班前上缴,并做好收讫记录。

四、财务现金管理

(1)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做到收入有凭证,所有收入凭证(发票和收据)上必须有收缴人与收款人签章。

(2)原单据底单对不上的不予对账;所有原欠款支付时,必须要签字原单和底单一起做支付凭证。

(3)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均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否则不予支付。

(4)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100元以内,需经过店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100元以上,必须经过经理审核签章后,方可支付。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挪用款项。一经发现有挪用公款行为,立即做开除处理。

五、借款制度

为了加速店面流动资金周转,保证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规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店长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店长备用金定额为1000元。

(2)借款实行定额控制,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店长应根据批准后的申购单采购商品,当商品金额超出其定额备用金时,应正确填写借款单,经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支。

(4)其他人员因公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经经理签字批准。

六、销售款管理

(1)门店所有的销售款必须由收银员收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收取;

(2)禁止门店任何人动用销售款;

(3)对于已提货未付款的,需在销售单上注明。

七、退货

(1)发生销售退货时,必须由原路径退回;

(2)正常销售顾客退货发生时,收银员需开具销售退货单,并在退货单上注明货款是否退回,退回方式,退回金额。

八、库存商品盘存

(1)盘点范围:门店仓库,门店营业厅存放的商品,大仓库的所有商品;

(2)盘点周期:每月的最后一日,月末营业结账后开始盘点;

(3)盘点要求:所有数据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经过实盘就以账面数代替商品的实存数;盘点表格内信息项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需要必须在盘点表上确认签字,方能生效;发生盘亏、盘盈时,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注明,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岗位职责

会计: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组织门店财务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出纳、收银员的工作。

3)协助门店店长把好门店进出货物的环节,审核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备,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货物流转的安全有序。

4)监督库房定期进行盘点、月终出具盘点报告。

5)负责财务档案的保管及上交,对财务资料的保密性负有责任。

6)检查门店出纳现金保管及收银台现金安全情况。

7)本岗位在行为规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门店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收银员:

1)按手写销售专用票金额收取顾客货款,根据不同的收款方式打印销售发票。

2)按要求将机制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整理装订,统一交财务保存对账。

3)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接待顾客,做到实收实付,耐心细致的完成每笔交易。

4)负责门店内的销售结款,准确点收购货款项。确保收付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负责收款资金的安全,按时上缴款项,记录完整、正确、清晰。

6)核对当日销售票据日报,保证账款相符,并将票据装订成册。

7)本岗位在行为规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门店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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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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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各项资质的申办、变更、年审、延期、使用等正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各政府主管部门网站有关信息、定期查询并跟踪落实有关工作。

2、熟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办理流程,熟悉陕西省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及各类资质证书报送系统的操作流程并熟练操作。

3、负责建筑业各类注册人员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各类技术岗位证书的申办、延期、变更办理及继续教育管理。

4、熟悉建筑企业各类资质人员配备要求,掌握公司相关注册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的在岗情况,确保公司现有人员满足资质配备要求。

5、负责各类资质及建设系统加密锁的使用、保管。

6、负责行业内各类荣誉奖项评选的申报及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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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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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组织安排防水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项目的全程施工管理

2、负责现场问题协调处理,负责项目中各方关系的维护及对接工作。

3、负责材料的下单及接收货物。

4、组织、管理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供应与协调。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5、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项目详细的质量、安全体系。

6、加强财务、预算管理,降低施工成本、材料损耗,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7、负责防水项目的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交工及进度款的结算,做好防水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归档工作,接受公司或其它部门的审计。

8、做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

9、负责工程完工后的一切善后处理及工程回访和质量保修工作。

10.负责施工量的计算核对,及时完成工程催款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有2年以上大型工程管理经验。

2、可以看懂施工图纸,并且可以核对工程施工量。

3、年以上防水或保温或装饰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扎实的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精通防水工程的材料及施工,对施工现场的进度、质量都可以严格把控。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沟通表达能力强,吃苦耐劳、能够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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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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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更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公司特为宿舍增设一台洗衣机,同时为规范洗衣机的使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洗衣机的使用 1、洗衣机放置在一楼洗衣间内,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挪动;

2、洗衣机每次最大洗衣量? 公斤,禁止超负荷量操作;

3、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每天使用时间为8:00—22:00;

4、使用洗衣机前请检查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如发现电源插座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立即报修;

5、所有鞋类和硬质物品(如提包等)禁止使用洗衣机洗涤;

6、洗衣完毕后,使用者应及时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机内长期存放衣物,以免影响其他人员使用;

二、洗衣机的维护和维修

1、洗衣机属公共财物,要爱护使用,禁止随意拆卸,以免损坏;

2、宿舍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洗衣机运转情况,以确保洗衣机正常运转;

3、如洗衣机不能正常运转,不得随意拍打,不得私自维修,应及时联系宿舍管理人员或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联系维修人员维修;

3、由于使用操作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洗衣机故障的,追究使用者的责任,并照价赔偿;

5、除人为原因外的洗衣机故障或者洗衣机自然磨损、老化的,由公司负责维修或者更换。

人事行政部

20xx-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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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薪酬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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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l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l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xx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l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l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l、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l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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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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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工作,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根据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手续,适用本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邮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应当依照和的规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办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法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通过邮政管理部门网站在线填写,打印两份,签章后提交。

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可以由企业法人办理,也可以由企业分支机构自行办理。

第七条备案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

第八条备案登记表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备案登记表加盖备案专用章存档一份,企业分支机构留存一份。

第九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更新备案登记表信息,报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名录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名录、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变更,可以按季度集中办理。

第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撤销的,由企业法人报许可机关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备案登记表。

第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未依法办理备案的,依照第三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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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食堂,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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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林业局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能力服务和质量,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

(一) 食堂管理员

1、遵守财务制度,按要求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月末递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

2、负责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及每日菜品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用餐量;

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卫生,做到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

4、经常对食堂电气设备、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相应采取措施;

5、管理好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固定资产,按需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6、对统一购入的商品物资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和入库保管,有需要时按规定凭单发放。

(二)食堂工作人员

1、厨师:负责每日购入菜品的验收,按时准备一日三餐,注重饮食的荤素搭配;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造成浪费;负责厨房炊事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副手: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等烹饪前期工作;做好厨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用餐完毕要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三)办公室负责人

1、监督检查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负责各种内部派餐申请的核实和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下达派餐意见;。

3、负责公务接待申报事项的签批,监督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财务室负责人

1、复核食堂每月收支金额,审核报账单据,核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人数和单位应补贴费用;

2、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接待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商等,报局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采购。

3、做好接待物品出入库登记,统计结存数量,定期会同食堂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核对;

4、定期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支出,为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管理内容

(一) 内部用餐

1、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在食堂就餐,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单位每月以150元/人作为福利予以补贴;职工子女在食堂就餐的,若为高中以下(含高中)学生,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其他情况同视为职工家属,每月交纳伙食费200元/人。单位不予补贴子女及家属伙食费。(补贴标准待定,后附测算方案供领导定夺)

2、食堂在法定、传统节日或遇其他特殊事项,如欢迎新进、欢送退休等集体会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员适当安排加菜以丰富干部职工伙食,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5元。加餐费用单独记账、汇总,及时报账。

3、集中人员加班、召开系统一般性会议等内部用餐一律在食堂安排,由召集部门填写《内部用餐申请单》,为期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直接签批,一天以上的需报经局领导批准后交由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4、工作餐费标准每天每人不超过10元,不安排烟酒;会议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中午不安排烟酒。若只安排中午或晚上其中一餐的,每人每餐不超过8元。

5、食堂管理员要对工作餐费和会议餐费分别单独记账,结束后凭支出单据及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二)对外接待

①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②报餐必须在上午10:30、下午16:30以前与食堂管理员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③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④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独山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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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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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制革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

1.2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1.3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2.2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2.3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2.4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

(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 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2.5、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2.6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记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

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

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

2.7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8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

集团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2.9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1)、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不少于68小时;

(2)、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企业财会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原则

3.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3.2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3.3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

3.4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3.5凡与企业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有关资产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办理产权手续;

3)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3.6、年末应按应收帐款余额计提5‰的坏帐准备。

第四章 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部总监(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部总监(经理)短暂离岗,则由财务部总监(经理)书面委托人签字。

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部总监(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⑦、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2、银行存款的管理

①、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③、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④、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a、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f、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

⑤、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集团公司指定帐号进帐。

⑥、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⑦、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⑧、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

⑨、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⑩、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3、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集团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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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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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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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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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l 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l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l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l 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l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l 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l 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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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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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德育处、大队部、安全办及班主任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提高在校教师、学生安全意识和知识。

三、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车棚。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校长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指定时间(非下课或活动课时间)内及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四、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必须下车推行,并且要停放在校外停车棚内。

(二)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指定停车位置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

(四)由于目前我县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上小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如若不按该规定出现的交通事故者,后果自负。

五、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

1、此规定由富蕴县小学教代会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经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6月 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富蕴县小学

20xx.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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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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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是。英文名称是,缩写为。(商会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区域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商会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商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商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商会是以行业或地域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商会住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七)其他。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的服务;

(四)对本商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信誉;

(三)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

(六)其他。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通知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设立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办公会。根据需要设立常务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四)制订和修订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本商会的终止。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X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确认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组成。

第二十六条 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

(三)研究需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讨论事项;

(四)审议决定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五)其他需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长办公会议须有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长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和区域内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会长办公会提出建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须通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考察。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由理事会提出建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届中调整,须经会长办公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由理事会进行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会长的职权是: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

(二)落实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熟悉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二)了解本商会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规定,能够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实行聘任制。由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提出人选,经业务主管单位考察后,由会长办公会聘任,并报理事会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如理事会不予确认,则需立即停止履行职责。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三)组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提出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意见,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办理聘用与解聘手续;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本商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解聘情形的。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人选须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考察。监事会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没有条件设立监事会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只设监事。

第三十八条 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三十九条 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列席会长办公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负责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其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或秘书长等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二)监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决议情况;

(三)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纪要报业务主管单位。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参加业务主管单位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故意瞒报有关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具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七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八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九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和秘书处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一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通过与修改

第五十三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四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六条 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七条 本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直接终止:

(一)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二)会员人数低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筹备成立最低数量;

(三)连续2年不召开章程规定的会议或召开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

第五十八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本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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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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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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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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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规定如下:

一、宿舍长职责

1、每个部门设宿舍管理组长两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宿舍全面管理;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长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及时向总办、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质检培训部、宿舍管理员及时汇报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做好职工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2、严格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损重点工作;

4、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宿舍的整体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员的登记,安全教育工作;

6、定时定点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逻工作;

7、严格控制好外来人员的出入,发现身份不明人员要密切监视,严禁非酒店员工及无关人士进入宿舍;

8、维护员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员工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维护宿舍区干净卫生。

三、职工宿舍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归宿者,需向宿舍长请假;

2、夜间会客时间不能超过22:00,组长、宿舍长要对超时的访客进行劝离。凡私自留宿来访者(包括父母等亲属探望也不能留宿),凡发现留宿者扣当事人200元,宿舍长50元,宿管员20元;

3、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期间,如有公物损坏、款物丢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宿舍的卫生环境。(详见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五、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离职时,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总办、质检部、后勤部及部门经理等人员在场;

2、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退出宿舍,最迟次日离开宿舍。没按规定离开的人员,多住1天扣罚本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宿管员50元;

3、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安装、维修、定期检查,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5、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

6、由于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7、不允许在职工宿舍楼下私自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由保卫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监督检查

后勤保障部、保卫部、质检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室、宿管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巡查、卫生检查、纪律及安全检查,视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附: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三日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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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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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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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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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督促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项目具体施工计划;

2、参与编制并审核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

3、协调各工程项目与甲方、监理、总包等单位的关系;

4、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发生的异议和投诉,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

5、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安全与现场管理工作等;

任职资格: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二级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证者优先录用;

3、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有相关行业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

4、熟悉消防、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5、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与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核算统筹能力;

6、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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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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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三章台账管理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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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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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公车使用的管理节日期间要严格公车使用的规章制度,除值班应急工作可以动用公车外,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封存管理。有特殊公务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

2、严格遵守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加强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动用公车走亲访友、参加宴请、参与婚事、接送子女读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等。严禁公车私驾,非专职驾驶人员,尤其是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3、加强监督检查。端午期间市纪委将各单位的公车管理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4、市局各领导、主管公车办公室主任、各公车司机都是执行规定责任人,市局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公车管理办法,接受监督,凡违纪违规者严肃处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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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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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八条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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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前台,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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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局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财政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局里成立车队,车队长由专职司机兼任。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里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办公室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局长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办公室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局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局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用车实行挂靠,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驾驶员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每车全年400元;洗车费按150元每车每月包干;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3000元/年·车发放;卫生、保洁用品、饮用水由办公室统一配置。兼职驾驶员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车队队长比照副科级享受经济待遇(补助100元/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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