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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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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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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党组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组书记决定召开。会议人员由局党组成员组成,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每次参加人员须过半数,依据会议的内容可请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时间安排。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

(2)研究全市审计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

(3)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4)讨论决定局内设机构设置和人事工作,决定任免、奖惩干部;

(5)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定机关党总支工作任务;

(6)召开民主生活会;

(7)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研究其他需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并通过,方可形成决定;

(2)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会前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

(3)人事教育科负责会务工作;

(4)党组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签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5)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6)会议记录定期立卷存档。

(二)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局领导、办公室、综合科、财政科组成。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时间安排。局长办公会议每周一上午8:30分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因故可以临时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省审计厅、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3)审定审计工作安排、重要请示、报告和领导讲话稿,以及全局重要工作部署;

(4)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审计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讨论研究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关事项;

(7)讨论决定各科室的业务分工;

(8)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组织安排

(1)科、室、局上会议题应准备会议材料,并将电子版于周五上午下班前送局办公室。

(2)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局长或会议主持人审定,并送计算机审计科进行投影准备。

(3)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定签发。会议纪要发各相关部门落实。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5)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5、将业务会议并入局长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局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科复核人员、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三)局务会议(县区审计局局长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其他局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县区审计局长、

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

2、时间安排。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下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重点;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4)县区审计局、科室局主要负责人总结交流工作;

(5)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6)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务会议议程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2)需要印发会议讨论的材料由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前送综合科。

(3)会务工作由综合科负责,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四)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专题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题工作。

2、专题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召集并确定议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牵头科室负责人组织。

3、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牵头科室整理,送会议召集人签发,并以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中心组学习由局领导、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

2、时间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一般每月15日左右举行。

3、会议主要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学习现代科技、管理科学知识和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组织安排

(1)局人事科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务工作;

(2)拟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3)准备每期的学习内容、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

(4)认真做好会议的总结及其它具体工作。

(六)职工集体学习制度

1、参加人员。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

2、时间安排。周五上午8:30在局九楼会议室。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重点工作;

(4)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七)淮南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化解审计风险,推动审计机

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审

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机关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未经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的,机关各科室一律不得作出审计报告。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原则分为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和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对重要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除对重要审计项目外的其他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议定审定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和会议纪要。

第四条 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重要审计项目主要指:

(一)署定、省定或市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

参加的审计项目;

(二)需要对外公告的审计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审计项目;

(四)审计查处违法违纪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拟作出收缴违法违纪金额5万元以上或审

计查处问题复杂、情节恶劣的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对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的审计项目;

(六)审计查处涉及追究个人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事项的审计项目;

(七)其他需要提交审定的审计项目;

第五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提议,经局长或其指定的副局长同意并主持召开。

第六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局长、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 除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审计项目及审计事项以外的审计项目,应当经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八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九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十条 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查明问题及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者的意见、审计组意见、业务科室意见和综合法规复核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办理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根据经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决议编写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将业务会议纪要形成书面材料2日内印送至局各位领导及有关科室,并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业务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4月22日起施行。

(八)会议纪律及有关规定

1、局领导不能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须向局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4、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关机的,应把响铃声设置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

5、会议地点,除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外,以上各类会议的会场均设在局五楼会议室。

6、会议形成的各项决定,由会议确定的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作好配合工作,不得推委扯皮,拖延不办。

7、会议内容未公布之前,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散布会议内容。如有违反会议规定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公司关于印发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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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中油办字〔20xx〕672号)精神,对公司会议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调整,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对相关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

一、公司领导工作例会

(一)领导工作例会由公司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一般于每周一上午召开。

(二)领导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各分管领导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任务;公司主要领导通报重要事项,确定议定事项。

(三)领导工作例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领导工作例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议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由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

(二)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机关各部门提出建议,经理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任务是: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落实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

2. 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批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和对外合作项目;

3. 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 审议公司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

5. 研究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6. 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7.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8. 审议通过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9. 讨论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10.经理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四)经理办公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根据会议议题,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五)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六)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会前要送达与会同志阅研。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涉密文档,应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归档。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公司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

(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主持,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召开。

(二)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和投资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情况,主营业务、兼营业务生产运行和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办公室通报》,由经理签发。

四、公司专业办公会议

公司专业办公会议是公司领导成员依据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业办公会议由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经理助理、副总师召集和主持,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经理办公室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业办公会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核,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五、公司年度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元月中下旬召开。根据需要在每年7月中下旬召开公司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通报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年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公司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干部会议参加人员范围视会议内容决定。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领导干部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

六、专业(业务)工作会议

拟于下一年度召开的涉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专业(业务)工作会议,有关部门要于本年度12月上旬以前编报会议计划,报经理办公室综合平衡。特殊情况需要在计划外安排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经理批准。

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一般不得邀请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专业工作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机关各部门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并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般不邀请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七、其他会议制度

公司其他会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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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报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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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 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明细清单” 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的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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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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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8月份期,员工:5.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饭堂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饭堂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人事行政部每星期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晚餐时间:17:30——18:0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按出勤天数计算餐费,有事需请假的员工,拿请假条到人事部报停,否则按全餐计算。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就餐。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d、各车间就餐人数在月初进行统计,将开餐人员名单提交人事部。

五、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监督检查饭堂各工作程序,由李天禄跟踪执行,并将每周情况在星期六上报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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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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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第十条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十一条 判定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述行为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比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

【题注】 1998年12月3日

【章名】 全文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二条改为“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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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宾馆票据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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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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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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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配合预算部参与标书审阅工作,协助定价,参加甲方安排的询标及答疑等环节;

2、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实施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3、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组织,参加技术交底、过程监控,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4、协助项目经理部落实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制度;

5、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处理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与各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

2、有较强的社交能力,代表企业进行必要的公关活动;

3、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对项目管理有策略的推行,对各项流程执行到位;

4、责任心强,诚信正直,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5、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者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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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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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会议室,提高会议的质量,体现会议的严肃性,整顿会风,从而真正发挥会议的效能,特制定会议室纪律管理规定:

一、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会议组织者进行考勤,原则上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三、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四、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五、进入会议室必须着装整洁。

六、在会议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七、办会部门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 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不得擅自开关电器设备,以免损坏。

八、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

九、会议室禁止吸烟,与会人员要讲究公共卫生。

十、会议期间,凡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报告办会组织者)。

十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十二、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十三、会议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内容,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向会议无关人员谈论会议讨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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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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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的一种手段,是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具体表现。因此,学校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确制定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2、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财务的校长、总务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3、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学校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号,不得私自找银行或储蓄所建账存款。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5、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调配、报废等均由总务处办理。保管室负责保管、验收,履行领用手续。

8、差旅费报销,当事人应如实填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车票应贴在报销单背面,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9、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法定依据,学生票据和事业性发票均由总务购买,会计向总务领用,用多少领多少,用完要及时上缴财政。如果开错,此发票三联填上“报废”字样,作为报费处理。

10、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期账目做到民主理财。

11、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建立收费管理制度

1、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由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2、认真使用省财政统一监制的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打印票据。

3、收取得杂费、借读费及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4、各年级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5、代办费实行专款专用,多还少补原则,不挤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6、学校支出必须有计划、有安排,会计要编制每月支出计划,做到心中有数。

三、建立采购管理制度

1、该政府采购的坚持政府统一采购原则。

2、不是政府采购的,重大采购项目由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讨论研究决定采购方式,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3、小项目的采购,由保管室或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向校长申报,校长审批后方能采购。购回的设备或物品必须履行完善的验收、领用手续。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搞校舍基本建设或维修必须先履行预算,编设施工投资计划,进行投资概算,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预算定额的取费标准,办理工程结算,最后送审计审核。

五、加强各项制度的监督落实

1、在采购中,操作人员认真抓四个环节:①合理选择供货单位;②确定采购方式;③确定采购价格;④签订采购合同并加强合同的管理。

2、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员按照制度程序办事,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保管核实验收,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手续。

3、通过财务制度的实施,做到职责分明,手续严密,有凭有据,有章可循,财务人员相互监督与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规范与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强财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学校财务管理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财务法规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因此,学校坚持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使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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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项目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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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考勤管理

1、工程项目现场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考勤时间为:根据现场定时间。

2、管理人员外出办事不到施工现场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事假要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批准后及时安排好自己工作后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排。

5、工程施工现场考勤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每日统计登记考勤归档。

奖惩设置:

1、每月全勤者按公司要求发放全勤奖,并通报表扬。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 元,两次罚款50元,三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二、施工现场记录管理

1、施工现场每日例会由施工现场资料员负责记录归档,并报送项目经理,签证后归档。

2、工程施工安全员应做好项目施工相关资料档案工作。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安全记录。

3、各类档案资料施工日志等需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 奖惩设置:

1、每日施工日志记录完整,当日无记录每次罚20元。

2、无故缺席例会或没有及时报送施工日志第一次罚款20元,两次罚款50元,三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四、施工现场仓库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库必须经库管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树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库房。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奖惩设置:

1、材料出入库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全,对领料人和材料管理员均罚款20元/次。

2、材料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工装。不得穿拖鞋等有损公司形象装扮。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1、新工人入场,应接受相关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5、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志牌。

6、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7、项目管理人员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8、所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岗位胸牌,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知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安排并每天汇总报知项目经理。

4、定期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分类,每天召开会议,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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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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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宿舍管理,使大家的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宝华人的文明形象,特订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文明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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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市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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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建设,发展城乡集市贸易,促进商品流通,维护商品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建设、监督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集市贸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集市贸易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公正、文明、规范。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价、技术监督、税务、公安、卫生、计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集贸市场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农贸市场建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集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商投资建设集贸市场。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八条 开办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场建设的要求;

(二)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

(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开办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需设立交易所(行)的,应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条 兴建农贸市场不得占用城乡道路,妨碍交通。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的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责任到人;

(二)逐步实现市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四)建立保证公平交易的有效制度,设立公平秤等计量复检器具;

(五)遵守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各类商品的成交额、成交量等有关资料,填写市场年检报告书。

第十二条 集贸市场的场地、设施和其他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破坏。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集贸市场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征地、拆迁手续,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章 农贸市场交易

第十三条 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进入集贸市场从事商品交易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应领取证照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并亮证照经营。

第十四条 凡是国家放开经营的商品均可上市,不受品种、数量、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十五条 依法允许交易的旧机动车船、旧农机具等旧机械设备,凭有关牌证在指定场所交易。

第十六条 集市贸易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七条 禁止下列物品上市:

(一)走私物品:

(二)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过期失效的商品;

(三)炸药、雷管、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枪支、弹药、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电击、强光、催泪等器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禁止在集贸市场上经营的药品;

(六)反动、淫秽的书刑、画片、音像制品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经营的食品;

(八)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准经营的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遵守国家的价格管理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国家有规定价格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由买卖双方议定。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

(二)垄断货源,垄断价格;

(三)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

(四)克斤扣两,短尺少秤,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五)赌博、算命等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集贸市场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五)收集、公布市场信息;

(六)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交易秩序;

(七)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在较大集贸市场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组织工商、物价、公安、税务、卫生、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组建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部门工作,统一管理市场。

第二十二条 集贸市场的治安工作,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畜牧检疫、卫生防疫机构负责集贸市场的检疫、检验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应检疫、检验的商品,未经验疫、检验的不得上市。

检疫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疫费。未检疫的,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下列事项,接受经营者、消费者监督:

(一)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

(二)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三)市场设施的所有人及其出租、转让方式;

(四)市场管理费和其他法定收费标准;

(五)违法违章行为处理依据、处罚标准;

(六)其他应当在市场上公开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农贸市场内应当设立监督台,设置意见箱,受理消费者、经营者投诉。

第二十六条 农贸市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由市场开办者负责清除。

第二十七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国家规定着装的应当着装。

第二十八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奉公,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打骂、刁难、勒索经营者、消费者,不得乱收费、乱处罚。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必须依法纳税。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集贸市场交易的商品,成交额在50元以上的,收取市场管理费。其标准是:

(一)旧机动船、旧农机具等旧机械设备、大牲畜的收费标准不超过成交额的1%;

(二)农副产品、轻工产品和其他商品收费标准不超过成交额的2%;

(三)缝纫、修理等服务性经营收费标准不超过营业额的2%。

在集贸市场内设立农民自产自销区,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成交额在100元以下的,免收市场管理费。

市场管理费要专储专用,按“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市场建设及市场管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 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收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设立集市贸易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对乱收费、乱摊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制止,经营者有权拒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非法侵占、破坏集贸市场场地、设施或其他财产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禁止上市物品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有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行为的,没收非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第四项行为的,责令补足短少部分,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500至20xx元的罚款;有第五项行为的,责令其停止不法行为。对于算命等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赌博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需要给予其他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乱涨价、乱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七条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二)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农贸市场贸易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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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产车间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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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车间生产运营管理;

2、合理调配资源,协调各部门、工序工作;

3、负责组织建立车间生产管理机制、运行流程、成本控制、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流程;

4、组织落实、监督调控生产过程各项指标;

5、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产品质量,改善作业流程,降低生产成本;

6、有效组织生产人员按时按质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保障安全生产;

7、引导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对接顺畅;

8、对生产异常做出及时沟通处理,发现问题跟进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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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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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及费用管理

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的授权批准制度,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建立合适的成本控制系统。

二、各公司应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等,运用合理方法,对公司成本费用水平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形成成本费用预算。

三、各公司应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主体,保证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的有效实施。

四、各公司应规范成本费用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对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五、各公司须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重点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控制程序。

六、各公司须遵守辽港集团及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支出,正确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

七、各公司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八、各公司应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基本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除以上保险外的为员工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须报辽港集团审批。

九、各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十、各公司捐赠性支出须报辽港集团批准。

十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分析、报告、考核制度。

十二、各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1)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4)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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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健康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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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好在校大学生健康管理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学校健康管理机构(校医院)、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学生自我管理的三级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在校大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健康的保健工作。

2.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多渠道宣传及加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艾滋病等的预防与了解。定期组织进行知识普及,特别是根据季节流行特点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的知识教育。

4.加强学生营养保健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5.树立个人卫生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勤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6.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每天至少半小时的充足锻炼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抗病能力。

7.睡眠充足,早睡早起,注意休息,避免熬夜,尽量保证每天八小时睡眠时间。

8.保持良好的心态,调整心态积极应对各种压力,保持身心愉悦,防止不良情绪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9.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所或定点医院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立即上报。卫生所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病情加重或疾病传播。

10.做好学生缺勤报告的管理,追踪学生缺课原因,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病情动态并加以妥善处理。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11.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传染病复课检诊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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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资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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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2)实现组织目标;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1)提供经济保障;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1)吸引和留住人才;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3)当地生活水平;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反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与作业

薪酬管理对整体的组织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2)薪酬战略是组织基本战略之一:一个组织有许多子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人才战略等,其中的薪酬战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2)对各类员工的积极肯定;

3)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

4)谋求与员工共同成长;

5)薪酬管理影响组织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关系:

1)薪酬管理与工作分析的关系;

2)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的关系;

3)薪酬管理与招聘录用的关系;

4)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5)薪酬管理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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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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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八条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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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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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毯、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 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 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笔记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空调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望全体员工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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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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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内部文件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

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 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 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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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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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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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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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时间

1. 具体上班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午餐: 11:30——12:30

下午: 12:30——17:00

2. 公司采取标准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 考勤

1. 公司统一采用门禁系统进行考勤。公司正式员工上班到岗必须刷卡,行政人事部门每个月将会凭此作为考勤记录。严禁员工间互相代打卡,如发现违规者,当事人双方均视为旷工。

2. 员工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除不可抗力情况以外,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交通意外等)。如遇不可抗力情况,需考勤当日电话与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请假,当日回到公司需填写《考勤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与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

3. 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内的缺勤视为迟到,超出一小时的缺勤需按请假或者旷工程序处理,考勤当月迟到一次的员工,公司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以示警告;迟到两次以上(含),从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50元,同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考勤罚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三、 请假程序

1. 员工凡需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写明事由,上报部门经理,部门

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情况核准审批,行政人事部复核审批,3天(含)以上的请假需主管领导审批。

2. 部门经理的假期,由主管领导核准审批。

3. 员工应将经相关领导审批的《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备档,如遇特

殊事情请假当日无法填写《请假单》,要在上班后第一天补填《请假单》,延迟补写《请假单》视为无效,带薪假将按事假处理,事假将按旷工处理。

4. 未经审批的假期,按旷工处罚。旷工三日以上(含)公司有权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5. 加班时间在4小时(含)至5小时的按半天计算,5小时(含)至8小

时(含)按一天计算。不足4小时的不计为加班,调休没有年度内使用完毕的时间限制。

6. 员工调休,应在填写《请假单》的同时附上由上级主管签批的《加班申

请单》,没有《加班申请单》的调休按照事假处理。

7. 凡请假人员,必须与公司保持联系,方便公司遇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

四、假期类型

(一)年假

1、 年假为带薪假期。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入职5年内,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假,5年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详细举例请见备注。

3、 年假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算年度,应在本年度使用。因工作原因当年未使用的假期,员工需在本年度结束前(12月31日前)提交延期使用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可延至下年度3月31日前

使用,行政人事部将于12月31日对本年度的年假进行重新核算。

4、 年假的提取,要提前一日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工作安排审批,年假申请的最短时限为半天(含半天)。

5、如遇员工离职,则其当年的年假按照当年在职的日期计算,已超出应休年假天数的,按照事假处理。

6、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则下一年度的年假不再享受:

(1)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

(2)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

(3)已休产假的员工。

(二)病假

1、 病假工资在当月工资中按50%平均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扣除,当月病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的需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处方或诊断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2、每月累计超过15日病假或者因患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在医疗期内,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超过医疗期限仍不能到岗,公司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在年度考核中,当年的病假累计超过30日(含),则考勤指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事假

1、 事假工资按100%平均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扣除,员工当月缺勤扣款由行政人事部直接于工资中予以扣除;

2、在年度考核中,事假累计超过15日(含),则考勤指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婚假

员工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以下标准的连续天数带薪婚假,申请婚假须向行政人事部呈交有效结婚证书复印件,婚假应在结婚日期(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一年之内使用。

1、 标准有薪婚假:3天;

2、 双方符合晚婚条件:10天(男:25周岁或以上,女:23周岁或以上)。

3、 任一方未达到晚婚年龄3天;

4、 再婚者3天。

(五)、产假及相关假期

女员工产假按《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女员工产检假依国家规定,但产检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在提交医院证明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年满二十四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产假需一次性休完。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提前到岗的,申请特批处理。

3、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 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生育津贴。

5、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餐补、通讯费不予报销。

6、 男员工的带薪陪产假为5天,须在孩子出生30天内使用。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爷爷奶奶、祖父母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1天。

以上假期,均扣除请假当日的午餐补助。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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