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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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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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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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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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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1、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等;

2、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3、要熟悉自己工作现场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4、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7、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

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禁止上锁,严禁用其他物品将防火门卡住。

2、严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积物品。

3、禁止客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到营业场所;

4、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灭的烟头是否落在烟灰缸外,用水将未熄灭的烟头浇灭;

5、营业场所发现异味,烟烧焦味,电器烧焦味要及时检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6、每班的班后检查,要对沙发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电器,电源是否关闭自查无误后由本部门值班人员随从检查.确认安全后双方在班后检查记录上签名,最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门方可离开。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改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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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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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纸质图书(含随书光盘)的借还、预约、续借和图书剔旧、注销、修补等工作,提供中文图书的阅览服务

负责图书馆读者证件管理,图书超期、遗失、催还等处理,读者违章处理,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负责图书馆阅读和研讨空间的服务工作

负责图书馆的文献传递与日常咨询服务

承担图书借阅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

承担图书的主题书展、经典著作导读、新书导读等阅读推广活动的组织工作

参与新生入馆教育、信息素养教育等用户培训

负责纸质图书、报刊、数字文献资源等各类文献信息资源采购

承担随书光盘压缩上传工作

完成馆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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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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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 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

b) 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 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 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

c) 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 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 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c) 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

d) 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第三章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 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 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

3、 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

4、 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 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

6、 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 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8、 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

9、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10、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办公设备。

11、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

12、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

第四章 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一)卫生管理

办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劳动场所,卫生情况能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情绪,为使大家能够拥有一个舒畅、美好的办公心情,营造洁净、宜人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1、 公共卫生

已由公司请专人打扫,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具体维护措施如下:

公用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公用设备附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打印废纸需

码整齐后放在打印机旁。

会议室: 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杂志水杯各自归位,并将椅子推进

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休息区: 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等。 卫生间: 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地面: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2、 员工个人卫生

员工个人工位卫生由个人负责整理干净,须做到: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 、无污渍灰尘。

资料: 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桌面: 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

3、 软环境

吸烟: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不影响他人

工作的地方。

食品: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防盗意识

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对于发明专

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个分公司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

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间逗留,如需

外人来我公司等候,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方可进入。严禁将外

门窗: 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

产品: 公司的产品、样机,不得随意摆放,人机不在一处时要随时收起

由个人负责赔偿。

2、安全意识

危险品: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枪支、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空调: 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

水: 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 电: 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计算机、个人工位上的插排以及

(三)节约意识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做为新千年祖国建设者之一,鼓励大家继承和发扬这个美德。

节约用水:水是生命之源泉,洗手或者洗涮杯具时,尽量将水量掰成中速,

用后立即关闭水龙头,如发现水管有滴漏或水龙头关不严,要

立即告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人都具有在发现设施受损后立即上

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节约用电:下班后要立即关闭计算机,中午下班后至少要做到关闭显示器,

会议室使用以后要及时关灯关空调、长时间无人的办公室要关

灯、下班后饮水机要断电,周五下班后必须关总闸。

节约用纸:使用打印机时,需事先设置好打印格式,检查好打印区域,避

免错打和重打,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码整齐放在打印

机旁边,可再利用于非正式公文或内部流通文件。

第五章 罚则

1、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由各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执行;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2、 若有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定由各个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修订,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二○一一年 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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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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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局办公室安排,落实好餐桌

2、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3、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4、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5、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事物中心接待主管反映。

6、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7、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8、在餐厅客人有疑问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及时处理就餐及服务相关问题。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炊事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患腹泻、发热、呼吸道感染、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2.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

回锅烧透。

4.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做到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7.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8.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9.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三勤(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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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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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1、计算机出入库系统

要求软件系统能够对包括资质在内的效期自动管理,比如某某供货商资质中许可证到期,系统会自动停止对禁止从该供货商中进货录入。并且要求系统软件不能够随意删除更改、提前录入、后期补录数据。

2、自动监测和记录库房、冷藏运输设备温度的设备

取消温湿度手工记录,防治弄虚作假;要求温度能够自动记录、检测,对冷库更是要求是能够自动检测、记录、显示、调控、报警;记录仪器要求核准或者校订。这种设备肯定会要求上,估计到时市场上会有这种一体机的,并且数据还就应能够暗中修改。

3、冷库供电。

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

4、药品运输车辆

明确提出药品储运就应使用封闭车辆,但是也提出应有相应的保温和冷藏措施;最经济实用的不如在箱货车装一台车载冷藏箱。该规范(gsp)出台后还会有实施细则出台,期盼实施细则出台后再做进一步计划。

5、验收养护室设备

未对验收养护室可见异物检测仪、标准比色液、千分之一分析天平做出书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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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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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农林牧副渔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凡施用于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农药,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贮存、销售(以下统称为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上海市农业局是本市农药管理的主管机关,其执行机构是上海市农药检定所。各县农业局和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保植检站。

第二章农药的质量监督

第五条各种农药必须具有农牧渔业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方可经营和使用。

第六条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经营和使用。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进行试验。

第七条凡经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使用和进口。

第八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采购、贮存、销售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商标说明。没有商标说明或商标说明脱落、商标说明字迹模糊的农药不准出售。

第十条经营农药的单位为方便销售和使用,需要将原包装农药改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附贴新的明显的商品说明。新的商品说明必须具备农药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标记、原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改装单位、改装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经营农药的单位自行改装的农药,如需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的,应事先向市农药管理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须在商品说明中注明批准文号。

第十二条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降效或失效农药,均必须予以封存,在农药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以前,不得销售和使用。禁止制造和销售假农药。

第三章农药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配备熟悉农药商品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任何个人均不得经营农药。

第十四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销售供本市使用的农药时,其品种和数量均应分级纳入农药供应计划。如需要扩大经营品种及经营数量的,应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使用农药必须遵守农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试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农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指导,不得乱用、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妥善保管,施药工具、空瓶空袋等应及时作清洗、回收或深埋等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第十七条农药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日用品等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放。

第十八条存放农药应有专仓或专柜。高毒、剧毒农药除应有专仓或专柜存放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个人或家庭应限制存放高毒、剧毒农药。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农药捕杀水产、禽类等动物。因农药而中毒、死亡的动物应予销毁,严禁食用和出售。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对经营劣质、降效、失效农药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赔偿使用者的经济损失,并可视情节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擅自扩大农药经营品种或经营数量,造成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其责任,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部门在对违章经营单位进行处理的同时,可建议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假农药的单位,由农药管理部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没收其全部假农药及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以外的其他条款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责任,及时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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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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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效,防止和减少警车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市局从警车使用审批、出境报备、违规通报、责任落实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了警车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警车使用审批制度。各配车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行简便实用、便于操作的警车使用审批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车使用管理责任。

二是强化警车出境报备制度。对因公离开县境、市境、省境的警车,要将车辆号牌、使用单位和人员、批准人、用车事由、出车和预计返回时间等情况,按照管辖权限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备,离开县境的向县级公安督察部门报备,离开市境的向市级公安督察部门报备,离开省境的省厅督察处报告。

三是强化警车违规通报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门通过路检路查、道路监控系统等,加大对警车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一并向督察部门通报,以便反查追责。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警车违反“七个一律”、“两个严禁”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求,对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予以纪律处分;对不落实审批、报备制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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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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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总则

1.1 为创造整洁、文明、卫生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办公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食堂、宿舍、库房、门卫等。

1.3 责任范围: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环境卫生包干区域。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道路、卫生间、会议室等)及本文未划分区域由保洁员负责;部门区域(如办公室、办公桌椅、宿舍楼房间等)由使用人负责。

1.4 办公室、食堂、宿舍楼、门卫室内严禁吸烟,执行公司禁烟管理制度。 2.0 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2.1 办公室

2.1.1 每天擦拭两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尘、无泥、无杂物。

2.1.2 办公桌椅放置整齐,无灰尘、无泥浆,每天擦拭一次。

2.1.3 窗台干净整洁无杂物,每天擦拭一次。

2.1.4 每两周擦拭玻璃窗,保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乱贴。

2.1.5 墙壁洁白、无灰尘、泥浆,无脚印手印,墙角无蜘蛛网。

2.1.6 电器设备(包括电脑、打字机、风扇、电灯等)、电源开关要完整、整洁、整齐。做到不乱放,无灰尘。

2.1.7 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放置整齐、整洁、无灰尘。

2.1.8 废纸篓有套袋,经常清倒。

2.1.9 保险箱、档案柜、书架放置整齐整洁,不乱放、无灰尘。

2.1.10 暖气片每天擦拭一次,保持干净无尘。

2.2 会议室

2.2.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2.2 每两周擦拭一次玻璃窗,保持干净明亮无灰尘。

2.2.3 每周清理一次墙角、墙壁,保持墙壁洁白、无灰尘、泥浆、墙角无蜘蛛网。

2.2.4 每天擦拭一次会议桌椅,保持整齐、干净无尘。

2.2.5 每天按时开窗关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4 卫生间

2.4.1 每天经常性冲洗干净,保持无异味。

2.4.2 卫生间与洗手间地面、墙面、玻璃经常保持整洁。

2.4.3 洗手池、洗拖布池经常擦洗,保持清洁无污水。

2.4.4 地面无杂物、无污物、无手纸。

2.4.5 纸篓有套袋,经常倾倒。

2.5 食堂

2.5.1 每天至少3次清洗餐厅与厨房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油污、无杂物、无水渍。

2.5.2 墙面、顶棚、玻璃无灰尘、无污迹。

2.5.3 随时擦拭操作台,保持清洁,无油渍、无水渍。

2.5.4 餐具干净、摆放整齐,保持每次使用后都要消毒。

2.5.5 每天清扫气瓶间,保持干净、整齐。

2.5.6 每天清洁食堂仓库,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灰尘。

2.5.7 每天检查食堂仓库,保证物资放置整齐、无霉烂。

2.5.8 炊事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过程中不搔头、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面对食品打喷嚏,不准留长发、留胡须。

2.5.9 炊事员工作服要经常换洗,保持整洁、整齐。

2.5.10 经常清扫食堂周围路面、门口台阶保持无杂物、无杂草,保持干净整洁。

2.6 仓库

2.6.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6.2 每两周擦拭一次门、窗、玻璃,做到干净明亮,无尘土。

2.6.3 货架摆放整齐,每周擦拭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油污。

2.6.4 物品箱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5 物品分类清楚,摆放整齐,物品上无灰尘、无油污。

2.6.6 货物无潮、无霉、无烂。

2.6.7 编制货物卡片,卡片名称要与实物相符并且摆放整齐。

2.6.8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9 每天擦拭办公桌椅,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2.6.10 仓库周围地面、路面无杂物、无杂草,干净整洁。

2.7 门卫

2.7.1 每天经常清扫门卫室内地面,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7.2 每天擦拭门、窗、玻璃,做到干净明亮,无尘土。

2.7.3 保持火灾报警机柜、红外报警与监控机柜清洁卫生。

2.7.4 监控画面无灰尘、无污垢。

2.7.5 门禁、大门经常清洁保持无灰尘。

2.7.6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7.7 厂牌要保持表面整洁光亮,无灰尘。

2.7.8 门口不准停放各种车辆。

2.7.9 办公桌上物品置放整齐、清洁。

2.7.10 每天清扫周围地面、路面,保持无杂物、无杂草,干净整洁。

2.8 宿舍

2.8.1 注意室内经常通风,保证空气流畅,室内无霉味,床铺、衣柜等无霉烂。

2.8.2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8.3 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卫生间地面、墙面、玻璃经常保持整洁。

2.8.4 房间内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2.8.5 宿舍房间内的卫生间无异味。

2.8.6 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及时冲洗,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上报。

2.8.7 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

2.8.8 每天擦拭走廊、楼梯和扶手,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2.8.9 宿舍走廊两侧垃圾桶要每天倾倒,保持走廊内无异味。

2.8.10 每天清洁招待房间卫生,保持空闲房间通风良好。

3.0 检查与考核办法

3.1 采用百分考核制。

3.2 行政部为卫生检查与考核的责任部门,由该部门会同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3个部门共同参与卫生检查与考核。

3.3 卫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时间不定。考核一月一次,月末与工资挂钩。

3.4 百分制考核中每分折合1元钱,标准只有合格与不合格。合格为10分,不合格为0分。扣掉的分数折合成罚款从工资中扣除。若不整改则实行全额罚款100元。

3.5 检查对象:各个部门、操作室、化验室、办公室员工、宿舍住宿员工、库房管理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员个人卫生以及责任区域卫生均在考核之列。

3.6 对于处理环境卫生难度比较大的部门、岗位,公司给予整理、打扫、清洁的时间,可商议考核开始的时间

3.7 对于难于清洁的玻璃窗等个别位置,公司可以放宽考核标准。

3.8 公司将公布每周卫生检查情况。

4.0 附则

4.1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3 卫生检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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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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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__〕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透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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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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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上课前,务必检查所用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学生务必爱护室内的一切电教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凡是有意损坏电教设备的需要按价培偿。

三、教师务必严格遵守有关电教仪器的使用规则,做好完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室内务必持续清洁,桌椅摆放整齐,每一天上最后一节课的班级,学生要把室内打扫干净。

五、课后,教师务必把所有的电教设备收放整齐,关窗锁门。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是学校开展电化教育的专用设备,不得移作它用。学校应确定专(兼)职人员统一妥善管理。

二、学校须建立电教仪器室,各种电教器材、教材要统一粘贴标签,专室、专柜、定位存放,并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和环境的净化、美化工作。

三、要单独建立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明细账,统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新添器材及时验收入账、入室,做到账物相符。

四、添置器材、教材须经电教管理员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借要办理借还手续;外借须经学校领导同意,若有损坏,酌情赔偿;每学期末,对所有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进行一次集中清查维护。

五、管理人员变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六、学校领导对电教设备管理工作应定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电教媒体使用登记制度

一、为了能长久、有效、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计算机资源,便于电教设备的管理,真正做到职责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何教师在使用电教媒体之前,应先向电教管理者提出申请,以免冲突。

三、教师在使用各种电教媒体之前,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便使媒体发挥更大效益。

四、教师在使用电教媒体之后,应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电教媒体使用登记表。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教室上课管理制度

1、进电脑室内要换鞋,自己的鞋袜要经常换洗。

2、不准带水、糖果、水果等与上课无关的东西进来。

3、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东西。

4、进出电脑室要排队,不得拥挤。

5、电脑室内要持续安静,不准争吵、打架。

6、不准摇晃电脑和乱扯电脑连线。

7、上课时要听从老师安排、认真听讲,不懂就问,不要乱操作。

8、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桌椅板凳、电脑、门窗、窗帘、墙壁等物,损坏者要酌情处理。

9、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共同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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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5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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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制定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xx)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xx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xx人以上的村限额20xx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xx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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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作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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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总助、副总及以上级别外,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旧办法

离职(辞退)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

1、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装:628/套。

女士夏装:上衣40/件,裙子60/条。

男士春装:衬衣50/件,西装180/套。

男士夏装:上衣55/件,裤子55/条。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将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工服管理制度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乐捐100元/人次。

3、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乐捐10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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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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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22公司的物品包括四大类:221项目采购:包括项目所需物资;222非项目采购(公司自采物资):设备:电脑、笔记本等;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41计划管理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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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市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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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建设,发展城乡集市贸易,促进商品流通,维护商品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建设、监督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集市贸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集市贸易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公正、文明、规范。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价、技术监督、税务、公安、卫生、计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集贸市场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农贸市场建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集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商投资建设集贸市场。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八条 开办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场建设的要求;

(二)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

(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开办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需设立交易所(行)的,应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条 兴建农贸市场不得占用城乡道路,妨碍交通。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的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责任到人;

(二)逐步实现市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四)建立保证公平交易的有效制度,设立公平秤等计量复检器具;

(五)遵守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各类商品的成交额、成交量等有关资料,填写市场年检报告书。

第十二条 集贸市场的场地、设施和其他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破坏。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集贸市场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征地、拆迁手续,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章 农贸市场交易

第十三条 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进入集贸市场从事商品交易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应领取证照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并亮证照经营。

第十四条 凡是国家放开经营的商品均可上市,不受品种、数量、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十五条 依法允许交易的旧机动车船、旧农机具等旧机械设备,凭有关牌证在指定场所交易。

第十六条 集市贸易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七条 禁止下列物品上市:

(一)走私物品:

(二)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过期失效的商品;

(三)炸药、雷管、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枪支、弹药、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电击、强光、催泪等器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禁止在集贸市场上经营的药品;

(六)反动、淫秽的书刑、画片、音像制品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经营的食品;

(八)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准经营的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遵守国家的价格管理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国家有规定价格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由买卖双方议定。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

(二)垄断货源,垄断价格;

(三)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

(四)克斤扣两,短尺少秤,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五)赌博、算命等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集贸市场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五)收集、公布市场信息;

(六)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交易秩序;

(七)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在较大集贸市场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组织工商、物价、公安、税务、卫生、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组建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部门工作,统一管理市场。

第二十二条 集贸市场的治安工作,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畜牧检疫、卫生防疫机构负责集贸市场的检疫、检验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应检疫、检验的商品,未经验疫、检验的不得上市。

检疫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疫费。未检疫的,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下列事项,接受经营者、消费者监督:

(一)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

(二)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三)市场设施的所有人及其出租、转让方式;

(四)市场管理费和其他法定收费标准;

(五)违法违章行为处理依据、处罚标准;

(六)其他应当在市场上公开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农贸市场内应当设立监督台,设置意见箱,受理消费者、经营者投诉。

第二十六条 农贸市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由市场开办者负责清除。

第二十七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国家规定着装的应当着装。

第二十八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奉公,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打骂、刁难、勒索经营者、消费者,不得乱收费、乱处罚。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必须依法纳税。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集贸市场交易的商品,成交额在50元以上的,收取市场管理费。其标准是:

(一)旧机动船、旧农机具等旧机械设备、大牲畜的收费标准不超过成交额的1%;

(二)农副产品、轻工产品和其他商品收费标准不超过成交额的2%;

(三)缝纫、修理等服务性经营收费标准不超过营业额的2%。

在集贸市场内设立农民自产自销区,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成交额在100元以下的,免收市场管理费。

市场管理费要专储专用,按“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市场建设及市场管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 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收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设立集市贸易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对乱收费、乱摊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制止,经营者有权拒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非法侵占、破坏集贸市场场地、设施或其他财产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禁止上市物品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有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行为的,没收非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第四项行为的,责令补足短少部分,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500至20xx元的罚款;有第五项行为的,责令其停止不法行为。对于算命等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赌博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需要给予其他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乱涨价、乱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七条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二)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农贸市场贸易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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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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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好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食堂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切实搞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

三、食堂管理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杜绝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四、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进行监督,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做好每日的食品留样工作,做好记录,留样必须存放24小时,协调厨师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五、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防止事故发生。由于相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按责任书签订的管理范围,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食 堂 卫 生 制 度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就餐者的危害,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原料。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 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 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 食堂储存、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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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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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和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谢绝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办公室须有专人值班,不得空缺。负责接听电话,接发传真和来访接待。

四、禁止使用学校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学校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五、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六、办公室传真机、复印机由专人负责,出现问题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不得用传真机拨打电话,不得传真复印个人资料。

七、办公室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起桥梁作用。

八、学校电脑专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时间不得使用电脑练习打字、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

九、学校电脑及网络统一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及安装。

十、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学校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十一、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 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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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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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副班长及队长/主任组成,负责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 填制入住者名册,负责来访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 负责公物的检查、保养和维护,落实防火防害对策;

3、 监督入住者遵守规章制度;

4、 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沟通联系;

第三条:入住者必须为公司保安员,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须填写入住申请表,并由公司决定是否批准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众道德。

第五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 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各种公共设备、设施;

2、 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3、 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 注意用火安全;

5、 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护纪律秩序。

第六条:入住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改变宿舍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2、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3、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4、 不得在指定场所以外用火或吸烟,自己生火煮饭;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防碍他人休息;

6、 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洗换衣服不得堆积在宿舍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整齐或放入柜内,保持宿舍整洁;

7、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8、 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保安员关系及进出时间;

9、 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 爱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废物垃圾应放入垃圾筒内;

11、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每天清扫1次)

12、 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关风扇;

13、 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4、 早班人员应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员应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寝,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须熄灯(特殊情况除外)。

15、 电话使用要长话短说,不得霸占;

16、 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七条:入住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管委会汇报。

1、 建筑物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 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 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 出现其他需要通报事项时。

第八条:入住者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3日内退房:

1、 不具备公司员工身份,辞退保安员;

2、 违反规定被公司认为不适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 公司出于某种考虑,命令退房者。

第九条: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因入住者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责。宿舍内的附设设施需要修缮时,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入住者不得对宿舍和附设设施进行改装。

第十一条:入住者应注意公共个人卫生,保持厨房、冲凉房、食堂、厕所的清洁卫生。

入住者应积极参加定期大扫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内部清洁。

入住者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凡违反第六条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处50元------300元的罚款;凡违反第五项至十五项的处10元------50元的罚款。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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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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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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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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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 适用范围:

3. 帐户管理

3.1以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

3.2 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

3.3 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

3.4 “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

3.5 “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

3.6 “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

3.7 “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

2/ 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

3.8 “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 U盾管理

4.1 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

4.2 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

4.3 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

4.4 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

4.5 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5.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6. 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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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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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__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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