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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查重【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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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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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第一范文网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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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惠农政策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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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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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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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思考

一、现行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及质疑     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上损害,是与物质损害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一个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医学上的精神损害,也有别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一般精神方面的不愉快。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是指犯罪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而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所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且后果严重,因此而由被告人承担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是否应得到赔偿,是各国立法时颇感棘手的问题,对此,各国做法不一。德国、瑞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采取一定的限制原则,而同为大陆法系的日本、法国则立法较为宽松,只要是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即可提起此项诉讼。英美法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特别的限定。 我国现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在刑事诉讼中只允许被害人就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院于XX年12月4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项规定将刑诉法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的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更具操作性。但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全盘否定的态度,在是否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与其他法律能否协调以及被害人对诉权处分可能引起混乱等方面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具体提出下列质疑意见:     1、刑诉法的规定与民事法律规定存在冲突。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XX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除上述规定,更进一步将精神损害的范围扩展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总之,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是承认精神损害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原理上应适用民事法律规定,而刑诉法第七十七条仅限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由此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则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此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排斥在民事诉讼之外,陷于尴尬的境地。这样出现了刑诉法的规定与我国民事立法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相抵触的情形。     2、对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是否赔偿适用法律出现混乱。     刑、民之间相互矛盾的规定形成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不能请求赔偿,而情节轻微的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了立法上的不统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适用于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通过根据不同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种可请求赔偿的民事侵权中的严重后果往往表现在侵权人会触犯有关法律,直至是刑法。而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情节严重的人格侵权行为,这就形成了精神损害程度较轻的不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而后果严重到触犯刑律时同样法律规定不得赔偿。同时,这也会造成如被告人行为不以犯罪论处的,被害人所获赔偿反而较多的情形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3、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对诉权的不同处分会有不同的结果出现。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同意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精神损害不纳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的被害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会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案件性质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就不适用刑诉法和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样,以获得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被害人这种变通寻求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的方法不仅增加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讼累,还会因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果不一而影响国家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对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的说法的质疑。     不少人认为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罪量刑,受到了制裁,这本身就是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力量在此时已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抚慰了被害人在精神上的损害,不需要用精神赔偿再次制裁犯罪者以补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此观点得到了刑诉法和最高审判机关的认同,并予以采纳。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受原苏联影响,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赔偿的,但是一旦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等被犯罪行为侵犯后,对被告人科处刑罚,并不能全面消除被害人精神上的损害,也不一定就是对被害人最为有效的救济方式,而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也许是我们迄今为止的法律智慧所能找到的最重要的救济方法。     5、对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赔偿义务的人不仅限于犯罪人时,法律未禁止向犯罪人以外的被告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被告人可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一造成了对同一事实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其二,对同一事实

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三,在适用不同法律规范时可能会因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而面临对冲突规范的选择,其四,使同类型案件中同样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因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而得到不同的保护结果,被害人之间处于事实上不公平的地位。 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立法上对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认可,并应逐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理由如下:     1、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法规定,对刑罚的功能起补充作用。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规定的精神就是“又打又罚”,此条明确在论罪判刑的同时可以判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刑法并未将其局限为物质损失,笔者认为应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刑法这一规定与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一致,但刑法修改在后,按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就适用刑法规定。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所给予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尽管属于民事责任,但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裁,而且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在某种情况下,金钱赔偿具有惩罚功能,因为责令被告人支付被害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使加害人发生有所失之感,并得以赎其加予被害人之痛苦。且从作用来看,无论从别预防,还是从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出发,附带民事赔偿的威慑力并不小于判处刑罚的威慑力,由被告人承担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而言,其惩戒效力不低于刑罚处罚。     2、将精神损害列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失,这当然也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     3、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于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且违反刑法规定,因而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又同时使被害人人格尊严受损、名誉降低、或迎接未来生活的信心受挫,或丧失面对未来挑战的勇气,从而精神上遭受极度痛苦,乃至影响未来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根据刑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甚至根据案情判决赔偿被害人的有关物质损失,这些尚不足以抚慰被害人。因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一般都比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深,有的犯罪如杀人、等均会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与之相比,物质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民事被害人尚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被害人更应享有此项权利。某些侵害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及创伤很深,也难以消除,其精神痛苦是长期且巨大,在精神损害方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具有使被害人获得某种满足之功能,因为金钱赔偿所具有购买力等功能,可以使被害人有所满足而冲销痛苦。法院也应从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之立法宗旨出发,给予被害人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所以,应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实现法律真实意义上的正义和公平,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4、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体现公权对私权的特殊保护,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刑事诉讼中一直强调公权优于私权,被害人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追究犯罪的需要,但是在保护被害人利益方面,公权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并非总与被害人的利益一致,公权对社会利益的倾向完全可能导致对被害人利益的忽视。而民法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产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价值和人格尊严的重视,是人类发展高度文明的产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当今国际潮流,对私权的关注逐渐加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恰恰符合这一历史潮流。公权的功用应越来越有利于对私权的保护,使被害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而不是与私权相互冲突。在刑事诉讼不断趋于对被告~利保护的今天,在附带民事诉讼上则应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这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利益冲突的平衡。此时应允许私权的适度自由,因为犯罪行为毕竟侵害了被害人独立于社会利益的个体利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个体利益应予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践中,许多国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德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关于一切就追究对象的犯罪事实所造成的损失而提起的诉讼,包括物质的、身体的和精神的损害均应受理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国际上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符合对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5、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原意。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身权中一个重要的权利,而健康的含义通常又包括生物属性的健康即生理健康和精神属性的健康即心理健康。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对公民心理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而给予的补偿。其二,犯罪行为除了造成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外,还可以使被害人受到不能用金钱计算的损害,这种损害甚至还可以引起更大的利益损失,对被害人的损失不底论其是否可以金钱表示而给予赔偿,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其三,对精神损害进行民事赔偿,不是将人格、名誉视为商品,而是对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的痛苦损害以物质赔偿的形式进行心理上的安慰、补偿,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它不是降低人格,而是对人格尊严予以重视,并从而提高人身价值。其四,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在这里民事案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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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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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年初确定的课题要求,我校课题组与市新农村办公室紧密合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未来工作思路,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农业现代化工程深入推进

1、农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夏粮连续八年保持增产,创建省级小麦万亩高产增效示范区2个、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部级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建成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片1个,千亩示范方4个。主导产业发展强劲。全市新增高效农业28万亩,高效农业规模化占比达74%,家禽和生猪规模养殖占比分别达94%和73%。新增设施农业4、5万亩,千亩设施农业园区11个,镇和镇实现村村全覆盖。休闲农业量质齐升。新增休闲农业1、8万亩,长江药用植物园等4个10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项目加快建设;如城镇村被评为全省13个最具魅力休闲乡村之一;涌现出镇生态园、镇垂钓和公园、软件园天恒生态园和休闲农庄、镇森果生态园等一批生态农业发展典型。

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新增、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9:1,农产品出口总额保持第一、全省前列。农业品牌打造持续发力。全市注册涉农商标807个,认定为省著名商标4件、市知名商标12件。“苏·皋长寿”集体商标荣膺“首届品牌紫金奖暨品牌耀25年”最具成长力品牌。农业专业服务全面拓展。全市新增农机服务组织6家,累计达49家,新增省“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2个,神牛、江恒被评为省首批“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新增植保、育秧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5家,组建植保专业队62个,集中供秧面积达28万亩。

3、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机农业发展势头迅猛。有序推进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五大有机生产基地规划建设,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7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4个,续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个。新发展有机农业生产基地16个、面积1、7万亩,其中有机稻米0、98万亩,5家省动物防疫达标示范场和4家蛋、肉鸡标准化养殖场顺利通过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强。2019年度治理高标准农田土地2、5万亩;实施如海灌区第九、十期、焦港灌区第二期、中央小型重点县第二、三期、千亿斤粮食工程等12个项目,总投资2、29亿元。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86%,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25台,秸秆还田机101台套,夏秋两季完成秸秆机械还田面积95、3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6、36%。

4、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土地流转规模扩张。全市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5、78万亩,累计突破50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40%;镇村、镇、镇村、镇村、镇村、经济开发区桥港村等29个村连片流转面积达千亩以上,流转达300亩以上的村(社区)257个,占比77、4%。三资投入实现突破。成功举办了两次农业招商活动,项目签约99个,协议投资总额47、7亿元人民币和2900万美元,实现“三资”投入农业18、9亿元。涌现出长江药用植物园、天龙畜产品扩建、乳业和冷冻等一批项目农业新亮点。园区建设进程加快。启动了四级农业园区联创工程,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农业园区2个。如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获省政府授牌,镇农业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列入省级动态监测。长江镇(港区)、经济开发区(柴湾镇)正在进行规划修编;吴窑镇、江安镇、东陈镇已邀请省级二级资质单位编制省级园区规划。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日光温室、喷滴灌、连栋大棚和防虫网等设施快速发展,标准钢架大棚占比达50%。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和温湿控制器、桑树修剪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太阳能灭虫灯、深松耕整地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装备2644台。经营形式不断创新。形成了“返乡能人+农户土地、村干部+农户土地、民营资本+村干部+农户土地”等多种经营模式,设施农业生命力显著增强。

(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初步改善

1、魅力城镇打造成效显著。搬迁改造连片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16个镇共启动20户农户以上的整建制搬迁地块33个,累计搬迁农户1475户,整理土地1327亩,分别占年计划的115%和103、6%。房产开发稳步推进。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新增房产开工面积9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1、3万平方米,分别占年计划的87、4%和91、1%。目前在建或拟建的9层以上的标志性或高层建筑达到62栋,高层建筑基本实现“镇镇有”。农民集居区建设强势推进。全市镇区农民集居区建设今年已开工35972户,建成24037户,入住21576户,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1%、82、77%、85、01%。

2、城乡功能配套日趋完善。“十个一”建设项目全面铺开。把“十个一”功能建设作为完善镇区功能配套的基本要求,全市共有镇区入口、商务宾馆、生态公园等“十个一”在建或整改提升项目近50个,通过“十星级”考评项目累计达86个。道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8亿元,占年计划的85、1%。九华镇庙前路、下原镇惠园路、镇滨河路等13条道路完成整修提升,另有19条道路建设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功能配套同步跟进。注重道路绿化、地下管网、路灯设施、小区功能区等各项配套工程建设与主体功能建设同步跟进,做到路通管通、绿化连片、亮化到位、配套完善,努力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宜居宜业的新型服务设施体系。

3、城乡环境整治魅力彰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00余座。河道整治已通过验收,如海灌区、焦港灌区、中央财政小型重点县等年度工程全部完成,新建防渗渠320公里,新建、改建泵站50座。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8个试点村已完成实施规划。农村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全市新增成片造林1、1万亩,建成绿色现代农业园区5个,四旁植树107、8万株,超额完成了市年度目标任务数。建成市绿化示范镇3个、省级绿化示范村2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1、66%。

(三)农民增收保障水平有力提升

1、农民增收成效显著。农民培训转移大力实施。成立全国首家县(市)级就业促进会,培训农村劳动力6918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10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967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8、4%。全民创业层次大幅提升。全市村干部创业率、村级党组织书记创业率和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率分别达72%、86%、90%。在政策、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对返乡创业人员进行扶持,全市返乡能人创业1106人,独办、合办私营企业960个,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6674个,总数居第二。村级集体经济再获增长。通过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借助土地流转和“三大合作”平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收入达2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232个。

2、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25所。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全省示范性养老机构,5家镇级敬老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6家镇级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同比下降29%,住院费用同比下降4%。“爱心超市”实现了镇村全覆盖,为农服务社建设管理水平全省领先。

3、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完成新农保缴费人数45、5万人,覆盖率100%。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和240元,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220元和3200元。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活动进一步深入。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参合率连续三年100%。全市共新增5184名失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684万元。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新农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享受”政策得到省人社厅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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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加强协调警员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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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警员管理调研报告

一、公安交警队伍管理现状

当前,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的现象非常突出,笔者在走访中得知,一些基层大队有执法资格的民警只有20多人,包括工勤人员也不过50多人。并且在这一部分人当中年龄偏高的现象非常突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十几年单位没有分配人了。因此,也就产生了民警年龄偏高这一现象。就拿笔者所在的xx市交警支队陵县大队来说,警力严重不足,而陵县的道路总里程包括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和村村通公路却达到了2300多公里。道路里程长,警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每五公里道路一位民警的要求相差很远,如何让解决这一矛盾已经成为交警部门的难题。因此,很多基层交警队伍就只能靠招聘协警人员来解决这一难题。

我们知道,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开展科技强警活动,极大地提高了队伍的执法和管理水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区域限制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道路实际状况等问题,很多地方还不能达到要求。再说,很多管理工作需要民警现场去实际操作,仅凭科技强警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招聘协警员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虽然协警员没有执法资格,但是,他们在民警的带领下可以开展一些不是执法行为的工作,减少民警的工作量,使民警从繁重的管理工作中得到缓解,增加有效警力。

二、协警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协警作为交警队伍的编外人员,通过努力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有的地方在警力非常不足的状况下,使用协警员执法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事情。因此,加强协警队伍的管理更加重要。首先,我们对协警员的思想状态进行一下分析,从中可以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防止在协警员的使用上出现问题,给公安交警队伍的形象带来不利的影响。

(一)协警员存在不稳定思想。作为协警员,由于其工作性质是临时性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思想不稳定现象,认为自己不过是临时工,只要在工作上能说得过去就行,工作不扎实,存在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这样,对于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

(二)付出和投入不成正比。在实际工作中,协警员由于其本身用工性质是临时人员,虽然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但是,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收入上和正式民警相差很多,投入和付出不成正比。因此,这样就会造成协警员心理上的不平衡,工作起来就可能不真正竭尽全力。

(三)把这里当成一个跳板。有一些人当协警员还有一种想法,就是把这里当成一种跳板,在这里先暂时过渡一下,然后,一旦有机会就会跳槽。很多协警员不能从事执法活动,而是从事的技术性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些工作的业务能手,如果时机成熟,很可能就会离开这里另谋出路。长此下去就会造成人才流失,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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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的社会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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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福利捆绑问题

目前,社会救助标准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低保救助根本不足以使受助者能够完全依赖救助金而生活。对大多数低保户而言,低保救助金只是其家庭收入的一个方面。低收入和贫困户争相进入低保,一旦进入,即使收入有改善也不愿意退出。这一事实与福利依赖看起来相矛盾。主要原因是低保资格附带着很多连带利益,例如,很多辅助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如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都是优先甚至完全针对低保户的。如果失去低保资格,就会自动失去这些利益,而这些帮助对很多低保户来说更为重要。这也是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并不是不愿意工作,他们为保持其低保资格,要么隐瞒工作或收入,要么对找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甚至在工作与低保资格发生冲突时,宁愿放弃工作也不愿放弃低保资格。

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强调生存,忽视发展,只能“保肚皮”,不能“保脸面”。低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维持制度,意在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政策目标是提供最低层次的保障和最低限度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却导致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长期依赖福利为生。

(一)福利依赖造成的影响

社会福利原本是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的福利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为贫困人员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保障,通过各种措施来满足他们在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但是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不愿劳动的问题却日益加重,如果这样的情况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1.会增加政府长期的负担,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福利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的发展,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列也明显上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当具有刚性的社会福利依赖的增加会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

2.影响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人际效仿。具体的低保制度中能给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福利收入。当工作收入增加多少时,低保金相应减少多少而总体收入基本不变。那么,部分社会成员当然缺乏动力和就业意愿。同时,社会福利使得部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而无后顾之忧。人们不用劳动照样可以生活,甚至有的能工作的家庭还不如低保家庭依靠国家低保生活得自在悠闲。这样就会形成更多的社会福利依赖。

3.造成道德责任的缺失。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要求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既要对贫困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福利救助,体现社会公平,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有助于促进被救助者能够在自助和他助的基础上,寻找自我发展的道路,努力参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促进发展效率;既要保障社会成员的公民权利又要履行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既要增进社会福利又要强调道德责任。

(二) 对策及建议

首先,要积极探索实施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可能性。除了“三无”人员之外,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贫困率值得社会关注,虽然人数占“低保”总数不大(4%左右),但却反映了社会保障程度偏低的现象和一定程度的历史“欠账”问题。一方面,劳动工资制度有无得到严格地执行,“低工资”所带来的贫困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我国,由于普惠型福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非常庞大,没有保险保障的高风险人群大量存在,导致贫困家庭为了享受到和低保资格捆绑到的一起的保险保障而被困在其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要把低保福利和其他捆绑福利拆开。就是说低保户并不当然享受与之捆绑在一起的其他福利,比如医疗保险、教育救助等。这样有助于减少低保福利的替代率和对劳动积极性的削弱。

其次,坚定不移地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解决福利依赖的根本出路。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4050”人员。应该通过专项措施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

第三、改进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尤其是对低保动态管理程序。改进方向包括专职人员的配备、资产和收入核查的程序、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申请障碍以及使隐性收入显性化。对于参加工作的低保户、在计算其救助金时,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免除一定的收入额。以上问题制约低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必须很好地加以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1、推行“低保”人员重新就业申报制度。要告知申请低保的人员,自觉履行再就业申报条例,一旦再就业就应当及时向社区、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申报经济收入,自觉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收入状况扣减或停发低保费。与此配套建立对低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对享受低保的人员如果谋求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获得了新经济来源必须及时申报,否则一经查实,不仅追回发放的低保费,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当然光平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追回发放的低保费任然有太多困难,应该赋予一定法律效应,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执行。

2、救助渐退时间应当适当延长。目前,实施救助渐退政策的城市,从开始工作到低保金全部不发的太短。因为有些不正规企业录取员工之后往往在三个月后就无故辞退员工,这样义得重新申请低保。而从申请低保到确定成为低保对象往往又需要一两个月时问审查,这期间既没有工资,也没有低保,生活便没有了保障。所以,救助渐退的时间最好延长。

3、建议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低保对象规定救助期限。规定救助期限的目的,主要是明确身体健康的福利享受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产生长期的福利依赖者。

二、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逐步浮出水面,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就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建立一套打破“碎片化”、逐步实现“一体化”的救助制度势在必行。

(一)成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分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共8类,并由多个部门分头负责。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这5类由民政部门负责(其中的医疗保险又由人社、计生卫生部门负责);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门负责;住房救助由住建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由人社部门负责。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等制度。单从民政内部来看,又分散在多个处室。可以说,社会救助不仅体系“碎”,而且分支“碎”;不仅面上“碎”,而且点上“碎”。其次,“碎片化”矛盾突出。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社会救助分类越来越细、覆盖面越来越宽、受助人群越来越多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救助的“碎片化”,必然导致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难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的双重角度来考虑与实施救助工作,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也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不可避免,“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原则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第三,“碎片化”不能回避。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推进过程中必将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但问题不能回避,发展瓶颈早晚要破解。我们应站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顺应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的角度来面对这一矛盾。当前,要全面破解“碎片化”问题还为时过早,因此应从“破冰”的角度,先打开“一扇窗”,而后持续给力、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二)对策及建议

1.破冰“碎片化”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破冰“碎片化”、推动“一体化”的基础是实现救助信息“一体化”,即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切实把各类“信息孤岛”有机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互通共享的“信息体系”,为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科学施救提供基本依据。一要健全核对机构。成立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是确保有人核对、有机构核对、有可能实现信息互通的基础环节。去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在各级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目前,急需健全这一机构。首先应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次应及时设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第三应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使核对机构尽快运转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二要强化核对合力。要变各类“信息孤岛”为“一体化信息库”,仅靠各级核对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主管核对工作的民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携手监察、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强化核对合力、增强核对实效,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奠定基础。三要建立信息系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提早谋划建立覆盖各救助类别的信息系统。民政部门应按照政府的统筹谋划,积极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力争尽快建成横向互联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纵向互通社会救助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四要坚持动态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管理也应采取动态的方式进行。一方面,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核对初次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及时录入他们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要定期复查、复核、复对已经接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适时更新相关数据。再一方面,要围绕“救急难”的原则,对因各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及时收集和补充他们的信息。总之,信息管理要动态化,要有进有出、随进随出,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2.破冰“碎片化”当理顺机制、务实推进。破冰“碎片化”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各级应着眼在现行体制内不断建立和完善打破“碎片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推动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一体化”。当前,至少应理顺“五个机制”。一是政策联动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提供了机遇。同时,社会救助横向各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纵向各业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方案或细则,不断强化“一体化”意识,凝聚“一体化”合力,努力使社会救助在政策上、对象上、程序上、目标上、措施上相互衔接,逐步达到宏观统、微观分,面上统、点上分,主体统、个体分。二是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这一机制,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不断把社会救助“一体化”推向前进。民政部门应全力做好相关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牵头作用。三是急难救助机制。救急难,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政策上涉及到救助工作的方方面面,对象上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需统筹规划,合力施救,持续推进。救急难,主要通过临时救助来实施。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等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四是分类整合机制。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比如,民政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由社会救助处负责;受灾人员救助、冬令春荒救助由救灾处负责;孤儿、孤残救助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由社会事务处负责。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五是监督管理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这一要求,尽快建立统筹监管机制,适时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分类建立监管机制,适时对职能内救助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还应将救助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受助对象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救助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为推动“一体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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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总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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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实现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大突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省总的安排部署,漯河市总工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调研。一是市总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调研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二是成立了由市总工会主席田爱华任组长、经审主任孔祥根、保障部长李军任副组长、抽调各部室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负责此次调研工作;三是下发了《漯河市总工会关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调研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工作上落实,并制定了调研方案;四是召开《工会法》调研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调研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总调研组。五是开展调研工作。市总调研组于7月10日—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工会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共组织调研座谈会45次,涉及企业510个。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我市《工会法》宣传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并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建议。现将我市《工会法》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总体情况

《工会法》修订颁布实施后,漯河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大好时机,紧紧抓住,提出了要把新《工会法》的宣传达到“各级工会熟知,每位职工皆知,全社会广知”的目标,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高潮,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新《工会法》刚一颁布,市总工会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和基层工会主席对新《工会法》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对照,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讨论。二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通知》,对全市的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利用星期日组织市直各局委走上街头进行集中宣传。仅一个宣传日就组织80多个单位出动宣传车10余辆,宣传板报100多幅,设立咨询台10个。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四是在11月16日的《漯河内陆特区报》上整版刊登了新《工会法》条文,并发表了就新《工会法》颁布实施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五是专门向市委作了具体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市委副书记王相富在市电视台黄金时段发表了专题讲话,对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六是结合《河南工人日报》刊登的《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先后组织市总机关和基层工会举行了《工会法》电视知识竞赛。七是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阵地,开展大型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八是针对新《工会法》的颁布实施,举办了为期四天的专题培训班,全市200多名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九是县区也积极行动,如源汇区散发宣传材料10000多份,张贴标语多条,制作宣传版面300多块,解答咨询4000多人次;临颍县把每年的10月份定为《工会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宣传;郾城县、舞阳县也都组织了如火如荼的宣传活动,声势十分浩大。

通过新《工会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首先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对以后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增强了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广大工会干部认为今后要用好用活这把尚方宝剑,切实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真正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其三增强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工会法》修改后,市总工会参与政策制订工作情况

市总工会十分重视参与市里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尤其是《工会法》重新修改实施后,围绕困难职工解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焦点问题督促和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XX年市总工会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工会组织掌握特困职工情况的优势,切实把那些生活困难的职工纳入低保范畴,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每年还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XX年在市总工会的协调下,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的意见》,要求市直各单位和大企业开展“一帮一”救助活动,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就医、就业、居注子女上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市总工会还对市地税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工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直党委出台的《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帮一交友帮扶的通知》、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市卫生局出台的《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市房管局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了制定或修改意见;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企业欠新报告制度的通知》等。这些政策的制定为《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源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另外我们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参政议政,进言建议。如临颍县磷肥厂改制时,县总工会要求保护工会资产不受侵犯,县企业改制领导小组采纳了意见,为改制后的颍青化工有限公司工会从原公司评估的总资产中划拨出20万元,作为公司工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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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改善餐饮业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营销,卫生,全文共 3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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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环境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年是奥运决战之年。据估计,2019年奥运会期间,将有近40万人次来我区观看比赛。这将为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宣传石景山提供机遇。同时,也是对我区相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一次考验。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立足于迎接奥运会的举办;立足于加强和改善我区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环境,我们采取专委会联合集中视察、党派互动、委员联组、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居民座谈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我区贯彻《食品卫生法》、农贸市场、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状况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

(一)食品经营企业单位现状

我区现有与食品有关各类经营企业单位4769户。农贸市场28家(较规范11个,设施较简陋的有17个;总摊位数2554个,从业人员近万人);餐饮单位1137户,目前在816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321户除外),现已完成量化分级的647户,其中A级29户,占4.5%;B级113户,占17.5%;C级468户,占72.3%;D级37户,占5.7%。

(二)调研结果显示

居民普遍掌握一定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居民在选择餐馆和购买食品时,根据收入情况而定。大部分工薪阶层首选超市购买熟食食品或鲜肉;就近到农贸市场购买蔬菜;选择中型以上、大众化既干净又实惠或有一定品牌特色的餐馆就餐。但大部分老年人、低收入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购买熟食品和肉食品时更喜欢到农贸市场;在外就餐则喜欢到方便低廉的小餐馆。老百姓普遍对加快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呼声较高,对无照经营、食品加工的卫生状况及食品质量表示不满,对小餐馆及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表示担心。特别是对居民区周边的大排档要求对其“严格监管”的呼声强烈。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领域法律支持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滞后和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对违法生产加工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无缝隙监管,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影响工作效率。

推行和宣传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力度不够。强化明示餐馆执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措施也不够到位。

(二)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在餐饮业推行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部分餐馆没有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要求明示A、B、C、D等级牌;部分中小餐馆不知道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部分老百姓不知道其作用。

卫生状况级别档次低的餐馆数量占绝大多数,与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讲究饮食健康、营养、卫生和安全。但是,目前我区上档次有规模有特色,或大众化既干净又卫生的餐馆数量少,达到A、B级标准仅占22%;而低档次、无特色、卫生环境差,需整改或应取缔的餐馆数量多,评定为C、D级标准的达到78%。

餐饮业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中小餐馆、小加工、小卖店的操作间面积狭小,操作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储藏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厨房卫生环境脏、乱、差;部分经营人员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部分餐馆、摊点无餐具消毒措施;部分单位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超范围经营。

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突出。部分在路边或是居民楼底层经营大排档的餐馆,经营者自己没有执照,使用的是借或租来的经营执照;不具备食品卫生条件,食品的冷、热制作加工、储藏等设施都是临时性的。

食品准入存在漏洞。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大部分餐馆能够按照食品准入制度要求,从指定供销厂家和市场采购猪肉、蔬菜、水产品等重点商品。但部分餐馆仍然存在不按指定渠道私下进货问题。

(三)不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

我区农贸市场的总体设施状况列在城八区之末。由于不规范的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为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1.市场投入及管理不到位。由于市场不规范,市场的主办方不愿意进行投资建设或配备相应的设施,市场内经营食品的条件和卫生环境差。市场管理人员只管收取摊位费,对市场缺少有效的管理。

2.对食品经营及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市场内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小餐馆、小加工的人员及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执照、无健康证的情况;熟食品、干货制品暴露经营,卫生环境条件差;超范围经营;食品进货渠道混乱,票、证不全;餐饮服务人员主要是外地务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偏低且流动性大。

3.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其他问题。我区衙门口地区的向丰宝龙农贸市场无证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另外我区部分自然村外来人口居住的大杂院,成为伪劣假冒食品的制作窝点。制作加工和供应的“烤鸭、肉馅、鸡排、腊肠、酒”等食品和饮料令人担忧。

三、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建立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能,形成高效、统一、权威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压滤机滤布增加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等问题;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整体职业素质和规范执法水平。

加快对我区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争取市有关部门对不规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的支持,用足对新建社区菜市场的政策。政府应对投资建设经营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社会单位或个人,给予分级的政策优惠或资金补贴。研究制定食品卫生安全长远规划。

(二)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执行力

一是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关。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源头的控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制度。抓责任的落实、加大日常监督的频次。

二是强化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对所有参加卫生质量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馆,要求在门口挂A、B、C、D等级牌,定期进行检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达到A、B级标准的餐饮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将监督重点放在级别低、风险度较大的餐馆;依法规范中小餐馆,促使其上档次、上水平;对卫生环境差餐馆限期整改,提高级别档次。在我区奥运场馆周边地区进行试点,参照卫生部在海淀区试点实行的公示餐馆卫生状况的脸谱方式,强制执行餐馆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强化餐饮业自律意识。指导建立餐饮行业协会、商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使其成为行业治理的主体。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行业形象,促进餐饮行业发展与管理。

结合2019年奥运会的举办,滤布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高标准的《管理办法》或《保障服务奥运行动规划》。重点对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餐馆和大排档等进行24小时食品卫生安全“无缝隙”监管。确保在奥运会期间不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对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加工、经营者及摊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建立档案;严格实行每日对农贸市场所经营的食品、蔬菜、水果检查进货渠道及检测票证和台帐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市场主办方合法经营,对出现超范围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罚;坚决取缔不规范农贸市场内临时性、无执照、无上下水、无消毒保障的食品餐饮摊点;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制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的自我约束力。为所有的农贸市场配备相应的简易检测(箱)设施,让大家买着放心,吃着安心。

(三)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向社会广泛宣传的力度。不仅让餐饮行业知道食品卫生质量A、B、C、D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也要向社会和老百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其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借助迎奥运的宣传,使经营者树立石景山的主人形象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以警示违法行为。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应借助北京举办2019年奥运会的机遇,大力改善我区的餐饮业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大力推进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和CRD建设,保障我区老百姓的食品卫生安全,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为首都新城区的建设做出我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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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白酒市场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5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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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行业运行综述 二、 市场状况分析 三、 行业热点分析

1、区域市场价格分析 2、主流品牌价格分析

四、行业竞争状况

1、龙头企业竞争态势分析 2、新品开发状况分析

五、发展趋势预测

一、 行业运行综述

2月正值春节黄金销售期,各种节日消费品表现出良好的销售势头,整个白酒市场因为年底礼品市场的启动而变得红火,销量比平时攀升了三成左右,五粮液、茅台等知名品牌的销量最大。中高档白酒的促销方式出现新变化,即:以前以商超销售为主的方式,正向厂家或其派驻机构的直销方式转变,开始通过进攻酒楼、宾馆等直接在消费终端寻找新的市场。本月市场鲜见新品,厂家都忙于老品牌的销售,并且着手为即将在3月来临的糖酒会做准备。 二、市场状况分析

1、区域市场分析

重点区域市场价格分析

在本月受调查的5个城市里,所调查的白酒品牌价格波动不太活跃,其中武汉市场和成都市场的白酒价格异常平静,南京、广州和北京市场也不象预期的那样活跃。在本月受调查的15个品牌中,除了55º古井贡在被调查的城市里均没有价格变化外,其他品牌在价格上都做了调整。被调查的15个品牌分别是:52º五粮液、38º茅台、52º剑南春、52º水井坊、54º酒鬼、52º泸特、53º郎酒、52º小糊涂仙、55º古井贡、45º西凤酒、53º汾酒、35º中国劲酒、金六福(一星)、52º尖庄、红星二锅头。

以下是具体调查情况的图表分析: 注:

① 商品采样原则,根据品牌在不同销售点出现的重复次数取样,重复次数多的采为样本 ② 样本价格确定原则,不同零售点零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数 ③ 表中“/”处表明在该地区未将该品牌作为取样样本 ④ 抽样城市:成都、南京、武汉、北京、广州等5个城市2月份的武汉白酒市场比较平静,被调查的15个品牌除了38º茅台上涨7元外,其他品牌均没有价格的变化。武汉白酒市场呈现出本地酒、川酒、贵酒三足鼎立的格局。和大多数地区消费者一样,武汉人比较偏爱浓香型白酒,所以占市场份额较大的主要是浓香型白酒。但茅台在该市场仍然拥有相当的消费群体,足以支撑其对价格进行轻微上调。

在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2月调查的15个品牌中,广州白酒市场价格出现波动的品牌有52º五粮液、52º剑南春、52º水井坊和45º西凤酒这四个品牌,价格出现下降,降幅0.83%、1.56%、2.1%、11.36%,54º酒鬼和红星二锅头价格上涨。54º酒鬼酒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公司策略需要,节前更换新装后,价格随之上调88元;红星二锅头价格在本月上涨率达100%,是借春节销售旺季提价的表现。

广州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消费者消费已经非常成熟,节日送礼开始向送健康、送品位为主导转变,白酒的礼品功能逐渐被淡化,高端白酒竞争更加激烈。相当一部分高端产品通过略微调低价格来争取更多的销售。

在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2月份的调查中,南京被调查品牌活跃度较大。从上面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南京在本月调查的15个品牌中,共有7个品牌的价格发生变化,变化幅度均较小。春节销售旺季,厂家、经销商在价格处理方面格外谨慎,是调高价格,追求高利润率,还是调低价格促进销量,增加销售额,都要考虑再三。在价格变动的品牌中,价格上涨的品牌有4个,上涨幅度为1.27%(54º酒鬼),1.41%(52º泸特),4.17%(53º汾酒)和0.42%(35º中国劲酒);价格下降的占3个,下降幅度最大的为-6.1%(52º小糊涂仙)。南京的白酒市场容量较大,随着白酒竞争的加剧,以中低档白酒消费为主的南京,已经在逐步提升消费价值。

2月白酒的调查中,成都白酒市场表现平静。调查结果显示,在本月调查的15个品牌中,只有52º剑南春的价格发生变化,下调4元。1月成都市场提前进入节前销售旺季,多数中高档白酒品牌做出价格上调的动作,在 2月都没有做出大动作。52º剑南春价格的轻微下调可能只是经销商的临时行为。

在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2月份的调查中,南京被调查品牌活跃度较大。从上面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南京在本月调查的15个品牌中,共有7个品牌的价格发生变化,变化幅度均较小。春节销售旺季,厂家、经销商在价格处理方面格外谨慎,是调高价格,追求高利润率,还是调低价格促进销量,增加销售额,都要考虑再三。在价格变动的品牌中,价格上涨的品牌有4个,上涨幅度为1.27%(54º酒鬼),1.41%(52º泸特),4.17%(53º汾酒)和0.42%(35º中国劲酒);价格下降的占3个,下降幅度最大的为-6.1%(52º小糊涂仙)。南京的白酒市场容量较大,随着白酒竞争的加剧,以中低档白酒消费为主的南京,已经在逐步提升消费价值。

2月白酒的调查中,成都白酒市场表现平静。调查结果显示,在本月调查的15个品牌中,只有52º剑南春的价格发生变化,下调4元。1月成都市场提前进入节前销售旺季,多数中高档白酒品牌做出价格上调的动作,在 2月都没有做出大动作。52º剑南春价格的轻微下调可能只是经销商的临时行为。

2月份,北京白酒市场比较活跃。本月调查的15个品牌中,共有8个品牌的白酒价格发生变化,并以下调为主。除52º五粮液、52º水井坊和红星二锅头的价格有小幅的上升,54º酒鬼、53º郎酒、52º小糊涂仙、金六福(一星)和52º尖庄的价格都出现下降,幅度分别为-1.62%、32.5%、-1.18%、-5.36%和-7.14%。在所有受调查的品牌中,郎酒的价格下降幅度最大,面对竞争激烈的中档白酒市场,郎酒希望通过价格优势抢占北京市场。

尽管不断有高端新品进入,但今年春节期间广东地区的高端白酒市场格局总体变化不大,依然是“五粮液”、“茅台”、“剑南春”的天下,经过几年品牌培育的“水井坊”“国窖·1573”也取得了不俗的市场表现。而那些在节前就通过广告、促销手段,力图在春节市场赚回一年的投入的高端白酒新贵们,由于品牌缺乏支持价高的真实内涵,不得不接受“价高和寡”的命运。

本月重庆白酒市场表现出良好的销售势头。国窖1573、贵州茅台以及江津老白干等高中低档白酒都在开展形式各异的促销。其中,价格在30-100元的白酒成为超市中的热卖品。家庭消费以简装为主,看重酒的品质;送礼和走亲访友的消费者则青睐于礼盒装。

春节期间乌鲁木齐白酒市场上,伊力特和肖尔布拉克几乎充当了垄断者的角色,给新品造成了很大压力。伊力特产品以十几元到一百元以内的最畅销,肖尔布拉克以二十元以下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在操作上,伊力特依靠开发买断品牌扩大了市场占有率,肖尔布拉克通过对终端的大力度运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月天津低档白酒市场的促销大战升温,买一送一、降价销售、捆绑销售等形式均有。

几家大型商超里降价和促销的白酒比比皆是,至少有20个以上的品牌加入了降价促销行列,但多为中低档品牌。而高档白酒价格表现却异常平静,基本上都未参与春节的降价促销。

本月宁波市场上 “五粮液”和“茅台”的价格走低。 在“新江厦”、“百家缘”等超市,五粮液每瓶平均下降40元左右,茅台则下降了五六元。这种降价行为有相当一部分是超市所为,他们希望通过名牌商品降低价格的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

2、主流品牌价格分析

2月是一年中白酒销售最火暴的时期,多数品牌在这个时期追求销量,而利润被弱化。从本月价格行情的整体情况来看,被调查的15个品牌呈现上涨态势,平均涨幅9.3%。白酒三强中五粮液表现出北方略微上涨,而南方则处于下跌趋势。茅台在北方价格比较平稳,而南方地区的价格呈现上升趋势,这和众多品牌降价求量的策略稍有不同。而本月剑南春的价格表现介于前两者之间,北方表现稳定,南方则有小幅下跌,说明剑南春是想追求销量和利润的双突破。其他品牌表现不太活跃,整体市场表现为在强势区域表现出降价,而其他区域保持价格的稳定。

调查的主要品牌中,价格变化较大的几个品牌分析:

1月份价格变化较大的几个白酒品牌分析:

52º五粮液价格在本月份比较活跃。在受调查的5个城市中,北京、广州和南京价格均有变化,北京上涨,广州、南京价格下调,价格变化较小,变化幅度均不超过5%。。在1月份取得实现销售收入33.8亿元的佳绩后,本月五粮液在不同城市做出不同的价格调整,是希望在春节这个最大的旺季取得更好的成绩,从而为20xx年的市场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54º酒鬼在受调查的5个城市中北京价格下调,广州和南京价格上涨。其中下降幅度非常小,而其在广州市场的增幅却较大。在对产品包装进行更新换代后,酒鬼酒可能在20xx年进一步提升产品价格,在价位上拉进和茅台的距离。

其他几个价格波动活跃度不高的白酒品牌的涨幅示意图:

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虽然本月这些品牌表现比较平静,但仍可以看出一个特点:同一个品牌在被调查的5个城市的价格变化方向是基本一致的。这说明白酒品牌已经开始新一年的策略调整。多数高档白酒品牌希望借提高价格增加利润率,而中低档白酒则通过价格下调拉动更多销售。 三、行业热点分析

1、白酒流行换装

随着春节的到来,白酒销售势头良好,市场上中高档白酒纷纷换上新装,既增加了节日气氛,也提高了白酒的身价,逐渐形成节前的“换装”热潮。

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认为,消费者的需求不会一成不变,根据市场需求更新产品的包装可以提升产品形象,巩固消费者的忠诚度,但依靠简单地更换漂亮包装是很难做好白酒品牌的,真正的高档名酒需要优秀的品质,深厚的文化底蕴,并辅之以适当的包装和现代营销理念。消费者会从白酒的品质、品牌和文化内涵来分析白酒的好坏,所以仅仅更换包装抓住了消费者的目光,却抓不住消费者的心。

2、各酒企备战春季糖酒会

随着20xx年春季糖酒会的临近,各大白酒企业纷纷开始着手预定宾馆、展厅,准备展品和宣传广告等,糖酒会前的热闹气氛。

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认为,糖酒会作为食品行业内每年两次的盛会,历来被业界企业看好,知名品牌借此展示实力,小企业借糖酒会提高知名度,为打开市场作铺垫。虽然也有企业渐渐淡出糖酒会,但是大多数的食品企业还是热情不减,糖酒会仍然是不少企业进军全国市场的叩门砖。

四、行业竞争状况

2月有消息称世界三大超市巨头沃尔玛、麦德龙、好又多纷纷派出高层到五粮液集团洽谈有关全球合作事宜。五粮液打造世界品牌的战略正在逐步实施。面对国内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和饱和的市场状态,白酒产品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产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外消费者认可,拓展海外市场是让产品销量和利润保持持续增长的一条有效途径。

1月茅台经历了与五粮液的“熊猫争夺战”败诉,“红运当头”因涉嫌四川郎酒集团“红花郎”外观侵权被查封等负面事件后,本月市场表现比较平静,没有什么大动作,只在国内部分地区加入节前白酒市场价格大战。但价格的调整主要是商超等零售终端为了吸引消费者而采取的措施,一些超市通过降低茅台产品的价格,来宣传低价年货的概念。

2月下旬四川郎酒集团对外宣布董事长汪俊林不再兼任郎酒销售公司总经理职务,原郎酒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卢国利升任销售公司总经理职务,随后提出取消“大区制”,同时设立四个品牌部即红花郎、新郎酒、郎泉、常规产品,进行交叉纵横管理的营销工作变化。种种迹象表现出郎酒集团20xx年打造“中国郎”的决心,更换后的管理层能否为郎酒带来新的活力,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有消息称,春节过后泸州老窖集团再次召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正式成立申报工作组,全面启动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泸州老窖集团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不仅能提高泸州老窖品牌的含金量,提高国宝窖池群的保护层次,而且为集团进入国际市场作好铺垫。此举通过对泸州老窖历史、酿酒工艺进行完整的总结,形成对“浓香正宗”、“浓香鼻祖”崇高历史地位的档案资料,为逐步提升国窖1573的美誉度奠定物质基础。

春节期间,劲牌保健酒业策划的“劲酒健康中国年”春节推广主题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活动将春节促销从单纯的商超买赠促销提升为产品的品牌传播和整合营销。用“健康”来丰富“中国年”的内涵,倡导一个“健康的中国年”概念,实现了品牌宣传与终端促销的有机结合,将劲酒与健康过年紧密相连,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共鸣。成功的营销将为劲酒新年的市场运作开好头。

2月8日,由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595箱36度伊力特曲从天津港启程销往澳大利亚。这是“伊力”牌白酒首次出口澳大利亚。伊力特酒的出口为其他区域性白酒的发展带来希望。区域性白酒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基础上,加强品牌建设,同样能够得到全国市场,甚至是国外市场的肯定。

2、白酒行业新品开发状况分析

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2月白酒市场推出的新品较少。春季糖酒会将于3月在成都召开,白酒企业已经提前备战糖酒会,新品亮相集中糖酒会,相信3月的糖酒会将会成为白酒企业们新品竞争的又一战场。

五、发展趋势预测

1、3月,春节旺季已过,白酒市场销售开始降温,高档白酒价格开始回落。 2、春季糖酒会的召开成为白酒企业关注的重点。

3、参展白酒厂商的营销活动集中在糖酒会上,其他地区的促销活动相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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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少数民族区域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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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区域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对策

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九月份,我局组织人员针对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人口1044人,主要聚居在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和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还有一些鄂伦春族人口居住在其它县区。两个民族乡分别设有乡卫生院,卫生院担负着全乡的医疗救治、卫生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传染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爱国卫生运动和结核病防治等项工作。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占地370平方米,设有门诊住院部、药局、手术室、x光室、处置室、母婴室。全院职工14人,其中医护人员11人。各诊疗科室设备较为齐全,能开展一些常见的手术,基本上能满足各族群众的就医需要。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塔河县第二医院)占地4084平方米,门诊楼1600平方米,结核病房680平方米。为改善民族乡医疗卫生工作环境,XX年,省民委、大兴安岭行署共拨付资金280万元,建成了1600平方米的门诊楼。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物理诊断室,手术室等16个科室,全院职工59名,其中,医护人员50人。几年来,地、县投入资金购买了必备的医疗设备,与此同时,日本也无偿捐助了医疗器械,从而,极大地改善了卫生院的医疗硬件建设,为更好地服务于各族群众提供了条件。 二、民族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几年来,地、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卫生工作,卫生工作主管部门加大了对两个民族乡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帮助改善了民族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全体医护人员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了医疗水平。目前,民族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区民族卫生事业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卫生院的硬件建设得到加强。XX年,行署为两个鄂伦春族乡投入260万元,兴建了卫生院门诊楼;投入70 万元,购置了医疗设备。近年来,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购置了双床程控500max光机、 b超、脑地形图仪、美国进口心电监护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日本无偿捐助的价值60万元的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更新,从而提高了初诊准确率,改善了卫生院医疗条件。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为了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卫生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医护人员分批进行培训,每年选派1—2名业务骨干到省、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选派3—5名医护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每年都邀请地区、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到卫生院教学或现场指导,县政府还选调县医院的优秀医生到乡卫生院任职。通过多种有效方式的培训工作,卫生院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鄂伦春族乡妇幼保健工作初见成效。鄂伦春族乡学龄前儿童全部接种了乙肝疫苗,接种率100%;产妇100%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0。 四是,鄂伦春族医药费采取全额报销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鄂伦春族农民享受全额核销医药费的政策,我区鄂伦春族医药费由县政府拨款,采取实报实销的政策。据统计,从1993年——XX年,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享受该待遇人数为242人,县政府从1993年——XX年,每年拨付5.5万元,共计55万元,从XX年起,医药费拨款提高到15.5万元,从1993年-XX年,呼玛县政府共拨付了鄂伦春族医药费70.5万元。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享受该待遇人数为521人,县政府从1993——1997年共拨付医药费196万元,从1998年起每年拨付34万元,共拨付医药费400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1、相当一部分鄂伦春族农民因疾病导致贫困 ①由于鄂伦春族原来以游猎为主的生活方式和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导致结核病的患病率非常高,一些患者丧失了劳动能力或是一人得病传染全家。结核病严重影响鄂伦春族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致使生活十分贫困。XX年,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村81户农户,鄂伦春族农民人均收入 1258 元,有74户年收入在1300元以下,90%处于温饱线或温饱线以下。XX年,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村177户农户,鄂伦春族农民人均收入1210  元,有152户年收入在1300元以下,86%处于温饱线或温饱线以下。 ②因高额药费导致返贫。由于药品价格上涨,导致鄂伦春族患者医药费支付费用大,一些鄂伦春族患者因支付高额的医药费而返贫。XX年,十八站鄂伦春族村孟秀云患脑积水脊髓空洞,共花去医药费3.7万元;梁祺秀患白血病,共花去医药费13万元;李雷患肝肾综合症,共花去医药费10万元。目前,他们因为花去高额医药费,生活已经相当贫困。 我们建议:对这些因病返贫的困难户,政府应采取特殊政策,无偿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政府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条件,在给予他们经济救济的同时,根据康复程,度帮助安排其从事一些轻体力的劳动,从而帮助他们摆脱疾病的痛苦,早日脱贫。 2、卫生院硬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两乡卫生院医疗设备老化陈旧,已不能满足各族群众的就医需要。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设有600平方米的病房,病房低矮潮湿,并且病房属于危房影响病人康复。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没有设立结核病专科病房。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帮助两乡卫生院购置必备的医疗设备,如购买血磁疗机、细胞计数仪、尿分析仪等设备;二要省、地、县尽快下拨专项资金,为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和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新建结核病房,从而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 3、一些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缺少专项人才。 现在,两乡卫生院只能对一些普通的患者进行救治,对一些疑难、危重的患者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导致一些危重患者丧失了有效治疗时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分批选派骨干医护人员到外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并且邀请著名医师到民族乡开展实地培训和为鄂伦春族群众治疗疾病。卫生院可采取与较先进的大医院建立友好医院的方式,取得他们医疗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接受捐赠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帮助,尽快提高乡卫生院的医疗水平。 4、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问题 为了更好地为鄂伦春族患者服务,改善以往鄂伦春族药费管理混乱的状况,塔河县第二人

民医院(乡卫生院)制定了《塔河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鄂伦春族医药费计划使用的报告(试行草案)》,对鄂伦春族医药费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计划,并且成立了鄂伦春族医药费监管组织,该组织由县卫生局、乡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了每人每年核销医药费的额度,并设有大病医药费统筹管理方案,对转院、住院的鄂伦春族患者制定了核销细则,从而更合理有效地使用鄂伦春族医疗经费。呼玛县从1993年—XX年,实际发生药费105.6万元,拖欠鄂伦春族医疗费35.5万元;塔河县从1993年—XX年,实际发生医药费428万余元,仍拖欠鄂伦春族医疗费39.76万元。目前,我区共拖欠鄂伦春族医药费75.26万元。由于拖欠医药费数额较大,两县财力无力支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可否由省政府一次性解决拖欠医药费,或是由省、地、县三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销这部分拖欠医药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积极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规,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好务,在我们的努力工作下,鄂伦春族卫生事业一定能得到更快的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 郭红 二0 0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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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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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发现学校环境卫生情况不是很理想,有很多卫生死角,还有很多同学乱扔垃圾,造成学校卫生情况不理想。于是我们借研究性学习的机会做了调查。

二、调查方法:

1、调查拍摄学校卫生死角主要在哪里。

2、采访老师,同学,了解他们对学校环境状况的评价。

3、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同学们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看法和建议。

三、资料整理:

学校总体环境卫生状况还可以,早上经过环卫工人和同学们的打扫后很干净,但一到中午后却开始变脏了。

学校卫生死角很多,主要在垃圾筒,花圃还有篮球场上。我们还通过问卷调查知道了大家很少看见有同学主动

捡垃圾,大多数同学都认为学校卫生状况还不够好。这是因为同学们对垃圾处置较随意,不关心学校卫生建设造成的。

四、建议

希望同学们努力提高环境卫生保护意识,看见垃圾能主动捡起来放进了垃圾箱,不要让垃圾污染了我们美丽的校园。我们还要做到自己不乱扔垃圾。

学校能组成一支校环卫队,让同学们志愿加入参与到学校环境的建设中,监督同学们的卫生情况,并对乱丢垃圾的人进行惩罚,对捡垃圾的人给予表扬或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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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女子创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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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创业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推进,女性创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和特点,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女子创业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一)

近年来,**县妇联围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新创业,把扶持服务妇女创新创业、促进就业作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培训宣传、促进交流合作、开展创业服务、办理小额贷款等,主动服务妇女创新创业,推动妇女发展。

一、 女性创新创业的现状

**县总人口为88.91万人,其中女性43.29万人,18-55岁女性劳动力18.9万人,每年新增女性劳动力3000余名。据相关部门统计,至2019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女性注册的分别有6798家、515家,分别占全县总数的32%、12%;女性就业人数19.1万人,占全县总数40%。参加创业培训人数3052人,其中女性1495人,占49%,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人数10131人,其中女性3241人,占32%。

1、女性创新创业队伍不断壮大。2019年,**县成立了女企业家协会,协会中逐步凝聚了江竹业、嘉佳锑业、金龙渔餐饮、云龙鞋业等58名有经济头脑、敢闯市场的女性创业者,她们成了女性创新创业的示范带头人。在她们的带领下,女大学生、专业女技术员、新型女农民将成为创新创业的后备军和生力军。

2、女性创新创业环境更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新创业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先后出台了《**县鼓励全民创业暂行办法》、《**县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出台了创业注册、审批、经营、指导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给予创新创业者资金、税收、补贴等多方面的支持。在省、市在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细则中,明确规定“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女性最高为8万元。”近五年来,**县面向女性发放小额贷款9365万元,占全县总数的45%;在开展创业就业培训中,每年开办2期以上女性专题班;妇联、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春风行动招聘会”、“每月企业招聘会”、“创业专家坐诊咨询”等活动,促进了创业与就业的有效对接。

3、女性创新创业自身优势明显。女性有观察敏锐、吃苦耐劳、刚柔相济、认真细致等创业优势,注重以人为本管理企业,在机制育人、事业留人、福利护人方面,思维缜密,更具亲和力、凝聚力。女性创业相对较保守,选择传统优势领域,稳中求进,成功率较高。创业女性更热衷于回报社会,她们大多是各级妇联组织扶贫帮困活动的慷慨解囊者,近五年来,**县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共捐款120余万元用于扶贫帮困等活动。

二、 女性创新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创业存在局限性。女性创业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个体工商户多,自主办企业少;服务行业创业多,加工企业涉足少;管理创新的多,技术创新的少。女性创业以个体经营形式为主,相对集中于批零贸易、餐饮、社会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她们依靠吃苦耐劳、勤俭节约和传统经验完成了原始积累,但大多女性从事的行业、自身知识见识等局限,与当今市场的瞬息万变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不相适应,在市场机制中,女性创新创业无竞争优势。

2、扶持服务不完善。性别意识在创新创业决策和政策

中体现不够,缺乏针对妇女创新创业的系统性指导扶持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落实创业政策中,对女性创新创业针对性、实用性不强,程序较复杂。妇联系统指导妇女创新创业无行政职能,缺少专项资金,部门支持程度不一。

3、观念障碍难逾越。在传统观念影响下,有的男性宁要“贱内”而不喜欢“女强人”,致使女性在事业中不思进取,缺乏创业动力,不加强学习,不更新专业知识技能。有的女性存在依附心理,认为干的好不如嫁得好,没有创业意识;有的女性得过且过,没有创业激情;有的女性创业观念陈旧,眼高手低,抓不住创业机会。即使已创业的女性,仍肩负着事业家庭双重担子,创业成功需要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做出更大的牺牲。部分女企业家存在小富即安思想,影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三、 推动妇女创新创业的对策建议

1、 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公布各项惠民政策;要通过创新创业比赛、创业分享会等活动,发现培养推介女性创新创业典型;要积极发挥女企业家的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开展“创新促发展 创业她时代”活动;加大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创业项目的宣传,引导妇女拓展创业领域,走创新创业新路子。

2、 拓展创业领域。完善培训教育。完善长效培训机制,培育壮大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性创业后备队伍。积极争取女性创新创业培训资金,培养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巾帼创业基地和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引导女科技示范户和农村女能人学用科学技术,传播经营理念。针对知识女性、下岗创业女性、返乡创业女农民等不同层次女性的创业需求,开展分类指导和对口培训。

3、 优化政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制定有利于妇女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激励广大妇女创新业、创大业。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能动作用,竭诚为广大妇女提供政策、融资、信息等服务,协调人社、金融、执法等职能部门,为妇女创新创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推进,女性创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和特点。在服务女性创业的过程中,**县妇联作了一些调查分析和基本思考。报告如下:

一、**县女性创业现状与特点

1、女性创业主体增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女性创业者不断涌现,她们充分发扬勤劳、勇敢、智慧的优良传统,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自觉提高自身素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了由农民和市民向产业经营者的转变。据了解,目前全县有女性创办企业750多家,女个体工商户9200多户;省、市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6个。

2、女性创业领域拓宽。随着女性创业者的不断增多,以及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眼界的日益开阔,女性创业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她们不仅在针织服装、美容美发、商业服务等女性创业比较集中的领域长袖善舞,更有很多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性创业者拓展到机械制造、规模种养殖业、房地产、外贸流通、电子信息等各行各业,创业妇女在更宽、更广的领域中创造社会财富,展现巾帼风采。

3、中青年女性成为创业主力军。在接受调查的创业女性中,30岁以下的占9.1%, 30至40岁的占38.1%,40至50岁的占46.7%,50岁以上的占6.1%。可见,中青年女性创业者群体己逐渐成为女性创业者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4、女性创业带动就业明显。女性创业大多集中在针织服装、美容美发、商业服务、规模种养殖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加之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培树各类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援助行动,切实为女企业家、女能手搭建用工平台,帮助城乡富余、未就业妇女实现就业,带动妇女在家门口增收致富,女性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倍增。

二、**县女性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女性创业总体数量偏小。调查显示,创业者数量上表现明显的“男多女少”特征,全县女性创业者约占全县的25.1%,规模企业更是屈指可数。调查还显示,女性准备创业、想创业、敢创业的人员跟男性相比也相对较少。

2、女性创业做大做强不多。主要表现在被调查的女性创业者多选择比较容易进入行业,所需资金较少,科技含量低。加之思维层次不够,格局低,多采用传统管理和经营模式,产品主要以中低档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创新能力不强,这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发展的潜力不足,难以做大做强。

3、女性创业资金不足。女性创业者在投资创业时比较谨慎,大多初始资金往往来源于个人和家庭的劳动、经营所得的积累,或者通过银行贷款、朋友借支等途径筹措。虽然妇联等有关部门可以提供“妇女小额贷款”和担保贷款,但资金额度有限,成为制约女性创业的瓶颈。

4、女性创业缺乏项目途径。从调查中看,由于女性与外界的接触面相对不宽,获得信息的渠道少,女性创业不乏有四种途径:靠亲戚朋友带、自己盲目投资或随大流、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推介、相关媒体报道。部分女性虽有创业的愿望,但是由于对市场需求不能准确把握,因此无从自我定位,使她们处于一种有想法而无行动或者有行动而无方向的半盲目状态,这种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女性创业的难度。

5、女性创业受传统观念和水平能力束缚。调查显示,在很多家庭中,男劳力外出打工,家庭中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教育都有妇女承担,使广大妇女缺少创业的基础条件。部分女性对自主创业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保守,满足现状,担心投资不赚钱,害怕失败。女性创业的主动性和客观条件的不足,限制了女性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女性文化程度相对于男性仍然偏低,由于缺少专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很多女性没有创业所需的一技之长和相关创业知识,这些都进一步局限了女性在发展经济中的潜力和作用,阻碍了女性创业发展。

6、女性创业利用政府的扶助资源程度不高。一方面妇联作为直接服务组织,在手资源很少,帮扶力道不够。另一方面,女性在相关信息的搜寻或取得上的渠道较弱,政府也存在着“看大不看小,看外不看内”现象。而且,从政策层面上看,女性无明显优势,创业女性期待政府进一步优化环境,对女性创业者提供政府投资基金或税后减免,给予企业更多高效服务和宽松政策。

三、下一步建议措施

1、激发创业动力,以宣传促动创业。注重宣传的多样化,一方面做好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通过编印发放《创业政策汇编》、《女性创业指导手册》等,让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知晓;另一方面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的宣传,营造知创业、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的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通过拍摄女性创业专题片,组建巾帼创业宣讲团,举办“巾帼建新功”演讲比赛、“巾帼自主品牌评比”、“创业设计大赛”等活动,让更多的城乡妇女增强创业欲望,提振创业信心。

2、培树创业典型,以典型引导创业。大力挖掘创业典型和创业成功事迹,通过评选表彰“十大巾帼创业明星”、“百名创业致富女能手”、举办巾帼创业事迹报告会、在报纸开办“巾帼风采”专栏等,让创业成功者深入社区(村)现身说法、抓点带面等方式传播创业精神,宣传创业事迹,使妇女走近创业典型,感受创业成果,有榜样可学,有经验可取,激发创业动力,克服畏难思想,从而形成创业的热潮。

3、提高创业能力,以培训推动创业。依托县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牵头妇联、人社、农委、科技、教育等部门联动加强创业培训工作,量质并举,形成“创业普训”长效机制。在创业培训方式上,实现从培训学员到培育市场、从理论培训到创业实训的转变,更好地发挥各级各块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园作用;在创业项目带动上,实施一地一品工作方式,从注重个体帮扶到注重项目带动转变,扩大帮扶工作面。比如,通过举办“网上创业”培训班项目,带动进行“淘宝式创业”,通过举办美容、服饰创业培训,实现一条街联动创业等。

4、完善政策体系,以服务支持创业。进一步发挥县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县巾帼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作用。落实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优惠政策时,向女性创业者予以适当倾斜。推动增加妇女小贷担保基金,配套增发妇女小贷额度,放大女性创业专项资金扶持效应。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和城乡创业担保贷款互通机制,做到创业贷款手续办理“零距离”,创业扶持政策享受“零障碍”。同时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实验)基地建设,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场地困难,加快创业项目库建设,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工作,最大程度的满足创业者对于创业项目的需求。通过指导中心专家志愿服务团为有创业意愿人员和已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用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积极探索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办法和经验,用更好的服务帮助创业者创业,促进其发展。

5、加强部门协调,以合力引领创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政策的最终落实都可能涉及好几个部门,县妇联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深度研究,把握态势,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整合各部门力量,发挥政策载体引导撬动作用,顺势而为,以政府部门的合力来引领创业。最大程度的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内容,最大限度的减少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发挥“联”字优势,以抱团促进创业。对初创业女性,提供妇女小贷资金、项目信息等支持,遴选一批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的成功女企业家、女能人,组建巾帼创业导师团,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对创业成功女企业家,帮助提升思维层次,牵线一些前沿理念公司,帮助女性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设计,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全县创业者之间交流沟通和合作联系,建立创业女性微信群,筹备开发“女企业家联盟”手机终端app,打造基于云服务的女性中小微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女企业家提供企业产品发布、业务对接、营销传播等服务。牵头借力县支柱产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植(殖)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拉动作用,引导女性开展区域性的配套创业项目,形成产业链,推动单个创业向抱团发展,向“专精特”提升,提高组织程度、技术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妇女创业层次整体提升,促进妇女创业成功率和致富倍增效应。

7、发挥“联”字优势,以抱团促进创业。对初创业女性,提供妇女小贷资金、项目信息等支持,遴选一批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的成功女企业家、女能人,组建巾帼创业导师团,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对创业成功女企业家,帮助提升思维层次,牵线一些前沿理念公司,帮助女性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设计,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全县创业者之间交流沟通和合作联系,建立创业女性微信群,筹备开发“女企业家联盟”手机终端app,打造基于云服务的女性中小微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女企业家提供企业产品发布、业务对接、营销传播等服务。牵头借力县支柱产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植(殖)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拉动作用,引导女性开展区域性的配套创业项目,形成产业链,推动单个创业向抱团发展,向“专精特”提升,提高组织程度、技术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妇女创业层次整体提升,促进妇女创业成功率和致富倍增效应。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三)

为了解我市女性创业现状和需求,找出影响女性创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从4月份起,**市妇联采取个案访谈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女性创业情况展开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30份,涉及86个街道社区和144个农村村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1、女性创业发展态势良好。从时间上看,创办时间在5年以上的占62.5%,1-5年的占38.5%,女性创业在市场竞争中经受住了考验。从效益上看,创始资金5万以下的企业占48.7%,5-10万元的占21.6%,10-20万元的占18.2%,20万元-50万元的占8.8%,50万元以上的占2.7%,女性创业普遍起步低、投入少。但经过数年经营,这些企业目前拥有的资产总额50万元以的占30.9%,20-50万元的占25.1%,10-20万元的占18.5%,5-10万元的占20.1%,5万元以下的占5.4%,女性创业财富普遍增加。

2、女性创业环境得到改善。一是得到社会的认可。女性创业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从事商贸流通的占27.9%,加工制造的占22.63%,餐饮业的占22.63%,特色种养的占15.26%,服务业的占11.58%,打破了以往局限于零售业和服务业的格局。二是得到家庭的支持。65.2%的创业女性中创始资金来自家庭储蓄和亲友资助,是家人和亲友的帮助让她们走上创业之路。而且,她们当中已婚且与孩子同住的占84.4%,在获得事业的同时还享有完整的家庭生活。三是得到了同行的尊重。由于过去社会上的误解和偏见,女性在创业过程中往往会更真诚,考虑得更周全,对细节看得更重,因而在行业合作中,更细致到位,更容易获得同行的认同和尊重。在调查中,94.7%的创业女性对现状表示满意。

3、女性创业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学历改善。被调查的创业女性中,小学文化的占5.8%,初中文化的占22.6%,高中及职高的占30.3%,大中专文化的占32.3%,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创业女性占41.5%,整体素质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二是参与广泛。创业女性越来越多,覆盖各个年龄阶层。在被调查的对象中20-25岁的仅占13.3%,25-30岁的占16.7%,30-40岁的占34.8%,40岁以上的占35.2%。三是经验丰富。所有调查对象都有相关工作经验,在两家以个企业工作过的占7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占68%,接受相关创业培训的占53.7%。通过实践锻炼,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强度太大。创业女性家庭、事业一肩挑,普遍反映比较累。调查显示,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仅占36.7%,超过8小时的占64.3%,甚至有10.6%的女性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每周没有双休的占61.8%,从未享受过年假的占49.2%。就是在如此高强度的状态下,仍然有59.6%的创业女性把照顾家庭、教育孩子当成生活重点,可见她们内心仍然倾向家庭,做一个贤妻良母仍然是许多创业女性放弃不掉的责任。

2、创新精神匮乏。女性创业普遍存在固步自封,创新能力不强的现象。表现为:异地创业较少,调查显示,选择在本市本地创业的女性占90.1%,本省非本市的占9%,外省的仅占0.9%,大多数女性害怕面对一个不熟悉的环境。企业管理欠科学,在女性创业的企业中,独资经营的家族式企业占60.5%,与朋友或亲人合资的占37.9%,引入外资的完全没有,她们害怕与他人在资产方面有纠葛,担心讲不清、理还乱,担心权益无法保障。企业经营范围受限,女性创业排名前4的行业分别是餐饮业、批发零食、加工企业、服务业,这些企业占到七成,对于一些陌生行业,大多数创业女性表示不怕涉足。

3、借势借力不够。一方面信息单一,无法借势。43.3%的女性表示信息来源于自己平时接触和了解,27.5%的表示来源于朋友交流。单一的信息渠道容易造成后知后觉,女性创业在政策运用上明显弱势,仅有6.4%的创业女性享受了贴息贷款等政策扶持。另一方面,胆量太小,不敢借力。女性天性胆小谨慎,在创业投入多数选择稳打稳扎、小步慢走,调查中只有5.2%的创业女性选择过融资,9.4%的选择过银行商业贷款。这种“输不起、亏不起”害怕心理,致命她们错失了很多发展机遇。因此,女性创业企业规模都不大,雇工7人以下的占69.1%,8-15人的占11.1%,15人以上的占19.8%。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前面分析女性创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2、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创设女性创业平台。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为女性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贷款、宣传服务和创业指导,编印包括优惠政策、创业典型、创业小常识等内容的女性创业指导手册,引导妇女实现多层次、多领导发展,科学理智地选择创业项目,提高女性创业成功率。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推动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妇女创业,大力树立、培养、宣传、表彰优秀创业女性,引导更多的女性走创业之路;从生活和事业上关心创业女性,组织专家学者为她们提供学习帮助、信息指导,促进女企业家联合会等女性组织进一步发展,为创业女性扩大联谊、互通信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创设平台,激励更多的创业女性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新的业绩。

3、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女性创业者综合素质。设立女性创业培训机构,为女性提供的创业技能培训,提供最新资讯,加强对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学习和推广国内外企事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与科学管理知识,切实提供创业女性的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女性创业指导中心,完善创业辅导机制,积极开展创业计划大赛或组织女性创业实践,提供女性的自我效能感锻炼女性的创业能力,针对创业意向进行个性辅导与跟踪扶持,解决女性创业过程中的相关难题。开展创业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举办心理讲座,培育良好地心理素质,缓解创业压力,引导创业女性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寻找平衡和谐,以更加昂扬的激情投入各项事业建设,实现女性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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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破产案件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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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别除权的理解适用

当前,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法人申请破产还债案件不断增加。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矛盾多,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正确理解与适用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审理破产案件,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破产案件中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作一些探讨。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过程中对特定担保财产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3条也明确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称之为别除权。它是由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从破产财产中区别排除出来,授予债权人就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从本质上讲,别除权源于破产宣告前债务人特定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民事活动中,债主要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要保证债务人能够全面、正确地履行债务,就必须有一定的财产担保债的履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民事强制执行中可优先获得清偿。破产作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债务人破产并不影响其在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效力。所以这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同样应当优先受偿。     别除权与破产程序中存在的其他权利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别除权是对破产人的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行使权利。这与取回权是针对清算组管理下的非破产人财产行使的权利不同。别除权人对担保物优先受偿时,如有余额应由清算组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担保物不足于清偿债务,未受偿部分转化为破产债权,可以依法申请参与分配破产财产。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作为一般债权人参与受偿。但在第三人为破产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因担保财产不属破产人所有,不构成别除权。反之,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则构成别除权,但因其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于清偿担保债务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主债务人求偿,别除权人如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也不得参与破产分配,因二人之间只有担保关系,无债务关系。     2、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企业设立担保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担保法》第28条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费用、无物权担保债权是针对破产人的破产财产行使权利,两者清偿财产的范围不同。别除权人只能针对破产人作为担保物的特定财产行使别除权,不能对破产人没有设定担保的一般财产行使。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别除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只有在担保财产清偿担保债权后尚有余额的情况下,才能用于破产费用的拨付和破产债权的清偿。     3.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别除权不同于一般破产债权仅具有公平受偿的性质。别除权的优先,既不同于优先支付的破产费用,也不同于破产债权中清偿顺序的先后,别除权则是在破产财产之外的担保物上优先受偿,破产费用与破产债权都是在破产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别除权的优先不受破产财产多少的影响,即使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终止,其债权也能得到实现。因为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得用于同行使别除权无关的费用。别除权的优先受偿,只能经法定程序对担保物作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而不能将担保物直接据为已有。 我国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产生的,其优先受偿权源于物权的排他性。因此,别除权的产生依据应为民事法律中有关物权担保的规定,担保物权是别除权的基础权利。从有关国家的破产立法看,可以享有别除权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1.质权;2.抵押权;3.留置权;4.特别先取权等。担保法规定,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形式。根据担保物权的有关理论,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在破产程序中均可产生别除权。     抵押权。《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债务人以其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进行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就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但在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抵押担保时,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并不产生破产债权,担保物不足清偿时,担保的破产人对不足部分没有清偿的义务。第三人以其财产为破产人抵押担保时,在破产程序中也不构成别除权。 质押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将其动产(依照《破产法》第75条的规定包括一些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权人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出质人破产时,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别除权。     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偿还。 留置权人就留置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别除权。留置权的范围仅限于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可优先受偿的债权应限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值得注意的是,留置权是以实际占有而存在,并因此取得优先受偿权,如果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消失,别除权也随之消灭。如果留置物被第三人非法占有,留置权人可依民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返还,占有恢复后,留置权并不消灭。 对别除权人是否需要申报债权意见不一,有的观点认为,行使别除权的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别

除权人行使别除权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不应当受破产程序的限制,无需申报债权,仅在担保物价款不足清偿其全部债权时,对不能清偿的部分应申报债权。另外,别除权人有无申报债权义务,往往与其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相互联系。在规定别除权人无须申报债权时,因其债权未经确认,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债权确认诉讼程序解决。    《破产法》第9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破产法》规定别除权人应申报债权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对物权担保的法律规定尚不十分完善。破产企业管理比较混乱,担保材料遗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担保情况掌握不全面。如果别除权人不申报债权,在其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如质押、留置),权利不受实际影响,如果未占有担保物(如抵押),权利就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可能被清算组误认是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别除权人的债权经过申报与确认程序,有利于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有关情况,减少争议,有利于维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利益,使破产案件得于顺利审理。 别除权是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虽然行使别除权与破产债权公平清偿互不影响,但是行使别除权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在行使别除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别除权对债权人具有重要利益,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要准确认定物权担保的效力,防止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为制止债务人在破产前利用担保给个别债权人优惠清偿的行为,《破产法》第35条中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无效,债权人不行使别除权。但是,在法定无效期间之前已以书面合同约定对债提供财产担保,只是延至无效期间内方实际履行的,仍然有效,但限于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提供担保,破产案件受理后尚未履行提供担保者不得再行提供。     2、根据最高法院1997年《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精神,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涉及抵押合同及担保债权的法律效力,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审查合同的效力。对国有企业已经确定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依《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不得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的以及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均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3、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对担保物原来的占有状况不得改变,破产前由保债权人依法占有的担保物,破产企业及清算组不得要求收回。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46条中规定:破产企业的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交付财产,逾期未交付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规定。不应被理解、适用于担保物的收回,否则便是对别除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在行使别除权行使过程中,不能直接将担保物抵偿债务,必须由清算组委托对担保物评估作价、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践中有的别除权人占有担保物,迟迟不行使受偿权利,以致影响到破产程序正常进行,清算组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收回担保物,也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物,清偿别除权。     4、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应依原合同所订期限行使权利,不得提前要求受偿。在破产宣告后,依照《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均视为到期。因此,未到期的别除权可提前行使,但其利息应计算至破产宣告时为止,即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5、别除权与特种债权。特种债权一般是指法律赋于某种债权比一般债权甚至比担保物权优先从债务人财产中获得清偿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特种债权,主要是根据xx1997年《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精神,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以及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没有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社会统筹不足的,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支付,不足部分依次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有抵押财产所得中支付。剩余部分才能依次行使别除权、清偿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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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团工委青少年教育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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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工委青少年教育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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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弱势青少年帮扶活动以来,街道团委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把关心社区闲散青少年、帮扶弱势青少年工作与共青团工作进行紧密结合。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高尚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合格青年,统一思想,专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组织动员辖区各社区、村团组织严格按照“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精心部署、真抓实干,积极发挥社区、村团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将我街道帮扶弱势青少年、管理闲散青少年工作中的作法具体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和完善街道闲散青少年管理工作组织网络

一是强化了街道“五老”队伍建设。街道辖区市区单位达100余家、学校30余所、市场56处、企业近200家,退休的老教师、老职工、老干部、老军人近1万人,立足这一优势,街道通过宣传发动、认真排查、对比筛选,使“五老”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街道“五老”人员已有90余名,并全部发放了聘书,一些有爱心、有经济基础、有较高文化水平的老干部、老教师、老支书等组成的“五老”队伍在街道关工委工作,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管理、帮扶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二是街道党工委始终把闲散青少年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街道党工委多次协调,教育、司法、劳动等部门帮助社区闲散青少年,尽快踏入社会工作。同时,结合街道关工委工作,各社区、村的关工委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也是帮扶社区闲散青少年的工作小组成员,巩固了帮教队伍建设。目前街道辖区帮教工作人员有112人,保证了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街道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位领导联系一个关心下一代工作点,做一次调查研究,筹措一笔活动基金,救助一名失学儿童或帮教一名失足青少年。“四个一”活动的开展,使一批弱势青少年得到了有效扶助,形成了良好的帮扶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夯实基础,创新闲散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

街道处于批发城腹地,辖区商贸繁荣,流动人口多,人员情况复杂。在辖区人口中,忙于经商、打工的多,因此有的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致使部分孩子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境地,有的对生活产生消极、厌恶的思想,有的孩子厌学,有的上网成瘾,有的打架斗殴,无事生非,对此社会反响很大,针对这种情况,街道关工委组织人员对辖区青少年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了弱势青少年帮扶联系档案,进行“一对一”帮扶,对于辖区102名弱势青少年一一记录备案,掌握他们的状况,建立全面准确的社区、村青少年管理档案,同时针对辖区帮扶资源丰富的实际,积极联系志愿者、心理专家、“五老”队伍等社会爱心人士对他们进行“一对一”帮扶,并根据其行为变化定期更新,做到了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状况清、帮扶措施清。目前,大多数青少年已经从“弱势”中脱离出来,他们的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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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收购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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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情况调研报告

小麦是我地区粮食的主要品种,它既是种粮农民增收的基本来源,也是粮食企业搞活经营,提高效益的优势品种。因此,做好我地区小麦收购工作,对于满足市场需求、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民增收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准确掌握我地区小麦生产情况,了解各收购企业的收购状况,研究当前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措施,xx月-xx日,我们深入x县各小麦收购点(站)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售粮农户进行交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就今年我地区小麦收购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麦生产的基本情况

(一)小麦播种面积较上年略有增加。x年全地区粮食播种面积为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其中:小麦播种面积为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分县市看,xx市万亩,较上年增加万亩,万亩,较上年增加万亩,伊吾县万亩,较上年减少万亩,农十三师万亩(主要在红山农场),较上年增加万亩。从上述数据看,x县小麦播种面积占全地区播种面积的%,是我地区的产粮大县,对地区的粮食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小麦产量有望增高。今年小麦的长势和测产来看,小麦产量较上年有所增加,预计产量万吨,较上年增加万吨。预计小麦商品量为x万吨,较去年增加万吨以上。

(三)小麦大部分达到二级以上。今年气侯稳定,加之品种改良,小麦品质好于往年,容重大部分在-克/升之间,大部分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小麦颗粒饱满。

(四)小麦收割情况。截止xx月xx日,x大河乡、花园乡收购基本完毕,xx乡、xx乡正在大面积的收割,xx月xx日的雪,对小麦的影响不大,除个别小麦倒伏外,大部分小麦没受影响。x县政府积极与、等地州联系,调来收割机辆,目前正在xx乡、xx乡抢收,截止今日(xx月xx日),除奎苏乡尚有5万亩没收割完外,其余各乡均已收割完毕。预计在xx月xx日天气变化过程前可收割完毕。

二、小麦收购情况

今年的小麦收购进度快于往年,秩序井然,入库小麦品质普遍较好,绝大部分为一、二等,夏粮收购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主要表现在: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严格责任落实,为收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政策宣传广泛深入。各粮食收购站点都做到了政策上墙、样品上台、价格公开。哈密大营房粮库还就粮食惠农政策、收购价、质量标准、企业服务承诺和收购流程等内容制成宣传材料发放到粮农手中,确保了广大农民明白交粮。

(三)收购准备工作到位。按照发改委分解的收购计划,农发行提前落实收购资金贷款,财政部门及时预拨粮食直补资金。各收购企业积极腾并仓容,对收购机械和检化验仪器及时进行维修、校正,加强收购人员岗前培训,为收购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坚持优质服务。各粮食收购企业积极优化服务措施,在收购现场设立便民食堂和休息场所,免费供应茶水,免费提供清粮设备和晾晒整理场地,增设急救药品服务等,主动延长收购时间,增加收粮机械,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使农民舒心交粮。据统计:今年在x县收购的三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开设收购点xx处,投入收粮机械台,人力xx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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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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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直接最根本最现实的利益。随着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补贴力度不断加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同时,征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日益增值,广大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成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

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现状

1994年8月,我县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决定》(徐委发[1994]25号)文件精神,按照“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好使用权”的要求,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82年算起,在原定2019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即延长到2027年。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以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农户达25.56万户,延包面积114万亩。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机制。推广使用了专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标准化土地承包合同文本,从承包合同签订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签订承包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各镇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设立土地登记台帐,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资料的完整,有效避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流转、住址、户籍发生变动所产生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轮土地调整2019年来,因国家建设征地,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用地,农户内部成员出生、死亡和婚嫁等原因,使部分农户承包的土地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户之间承包土地面积不均衡属普遍现象。个别镇村出于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经常到市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调整土地。特别是在当前我县青壮年男子普遍外出打工的背景下,妇女毫无疑问的成了农村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价值的大幅增加,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以及财产权益保护难度却越来越大。

二、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的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是部分行政村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受户籍变迁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和一些地方的男女不平等“村规民约”的影响,农村妇女结婚后,到男方家落户,导致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益流失。如:“妇女如嫁出本村,农嫁非,仍保留土地;农嫁农,其土地收回”;有的地方每年有固定的时间对全村人口变动进行了解,已经出嫁或即将出嫁的女性土地将被收回。如果出嫁女在婆家没有相应地调整到土地,则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即使村集体坚持了土地“三十年不变”,由于出嫁女已经离开了村庄,其承包耕地使用权无偿让给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承包耕地使用权。二是法院判决离婚时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导致离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不到保障。农村妇女离婚后,按照农村的习俗,很少继续在婆家生活,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三是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主要是由子女、是否改嫁、与夫家及其家族的“感情 ”等多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不同的后果,权益难以保障。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很长且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这类妇女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意保全;丧偶时子女尚小,改嫁的意愿和可能性较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渐淡化对他们的感情,土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分割;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甚至有纠纷,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实体权益因失去家庭庇护而流失,甚至原有财产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员剥夺。

2.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地方的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份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都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这就导致了城乡结合部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农村妇女都丧失了宅基地分配权。

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被征用后,虽然县、镇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妇女在分红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权益也受到损害。这主要表现为外嫁女、农嫁非、离婚女、丧偶女、性别歧视等几种。(1)外嫁女。一是多数地方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 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然保留在娘家,造成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些地方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制定了“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习俗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女儿出嫁后不能再回娘家争地,否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出嫁女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后,由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村庄之间的土地分配和流转方案不同,造成了农村妇女在婚姻的流动中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为了土地使用公平,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凡迁出或取消户口退地,新增人口进地”,嫁到外村的妇女,其原居住地的土地被强行收回,但新居住地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这些妇女的土地及相关利益因出嫁而完全失去。(2)出嫁不出村妇女。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妇女与次发达或不发达的村农民结婚后,一般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夫家村,而是仍然滞留在娘家村,其子女户口也在娘家村,这些村庄一般都会以“女嫁出”、“男娶进”的传统习俗,责令其迁走户口,同时强制收回其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土地补偿费时,她们也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补偿款。(3)农嫁非妇女。“农嫁非”是指农村女孩嫁给城镇男子,由于传统户籍制度的影响,娘家村要强行取消她们的户籍和土地承包权,但其本人及子女的户口不能迁入城镇,婆家村也不予落户分田;其本人及其子女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不能参加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或只能分到一半;也有的地方出嫁不出村的妇女空挂户不分田,还有的地方这些妇女 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农业发展基金”,否则不予落户分田,其子女即使交纳“农业发展基金”,14 岁之前也只能享受半个村民的待遇。(4)离婚丧偶妇女有的地方离婚妇女的承包土地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强行收回,也有的妇女在离婚后,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娘家村却拒绝恢复其土地承包权;还有的在离婚后男方村里强行取消女方户口,并收回责任田,娘家村也不给分地;也有的是离婚后前夫再婚,对于前妻和后妻村里只给其中一人落户分田;有的地方农村妇女丧偶后,无论其能否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村里强行将其户口取消,土地收回,只保留其子女的户口、田地。

三、妇联组织参与解决的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县镇政府应加强管理,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引导村民依法制定土地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加快仲裁机构的建设。

2.发挥妇联优势,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县镇妇联应当进一步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报纸、广播、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宣传提高基层组织和农村妇女自我维权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合作优势,对于严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区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农村普法建设,贯彻男女平等

就目前而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尤其妇女文化水平较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已习以为常,很多时候,跟本意识不到权益受到了侵犯。在感受到自己受到侵害时,由于认知有限,他们也往往找不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由于社会、家庭地位不高又缺乏法律知识,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忍”的心理。针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增加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十分必要。

4.整合社会力量,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形成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合力。县镇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监督,要依法监督、审查村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对于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要及时责令其纠正,对于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件要主动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于村民土地承包权与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纠纷案件,司法部门要畅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司法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法院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办理,从而为农村妇女维护土地合法权益敞开司法救济之门。

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男娶女嫁从夫居”,“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旧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村民、村干部、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农村妇女自己。这使得妇女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在土地权益问题上,很容易将出嫁女、离婚女、高龄女等排挤出局。

(2)村民自治缺乏监督与管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依法办理村内的事情。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事务完全被作为村民自治的内部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理。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都有明确规定,但大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经济利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而法律对村规民约缺少监督和管理体制。

(3)利益冲突。近年来,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部分经济发达村出嫁女不愿意将户口迁出,而嫁进来的妇女逐渐增加,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与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村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纷纷向利益低头,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农村经济水平低下,农民生活水平不高造成的 。

(4)法律政策存在缺陷。这是造成司法救济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一是可操作性差。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妇女在土地权益方面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却没有规定一旦出现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去处理。二是法律之间的可协调性差。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常常会出现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三是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法律对出嫁女是否仍有村民资格,以及村民资格应按照何种程序进行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定;现代户口制度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存在矛盾;产权分配制度的滞后;裁决机制的缺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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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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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安排本人联系指导**镇**村委会,为能实实在在的体验民情、体会民生、体察民苦,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取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双重实效,XX年3月5日、3月7日、3月27日,自己多次深入到**村委会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开展民情访谈和民情民意收集活动,并对**村委会的村情、民情、民苦、民盼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就如何提高贫困山区村委的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作了深入思考,现作如下探讨。

一、**村委会的基本情况

**村委会地处**镇西北角,东与海良、大会村委会相接,南、西与**县相邻,北与丽江永胜县相接,距**镇政府25公里,距宾川县城35公里。全村辖5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农户325户,总人口1189人,主要有汉、彝、土家、傈僳、藏、白等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480人,全村耕地面积1530亩,其中水田400亩、山地1230亩,是一个典型的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山区贫特困村委会。

近几年来,**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一是群众收入稳定增长。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46元,群众收入呈增长态势。二是基础设施逐步加强。实施了投资近246万元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完成了7公里的进村弹石路面通达工程,实施了2个村小组的村间道路硬化,投资28万元打了一眼受益人口600余人、受益面积700余亩、深150米的深进。三是产业调整迈出步伐。除主要种植玉米、白肋烟、香叶等农作物外,种植有少量的葡萄、柑桔等水果产业。今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协调帮助下,与宾川县国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发动村组干部试种香葱30余亩并进行全额收购,迈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四是农民素质有所提高。

二、贫困山区发展中存在的因难和问题

(一)自然环境条件恶劣。森林覆盖率低,干旱缺水严重,除有3个村民小组有龙潭、山箐水可供一部分农田灌溉外,其余村民小组无水源,只能靠天吃饭,如团山村民小组中有14户62人因无任何水源,多年来一直靠政府送水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土地贫瘠,全村约75.5%的耕地面积是山地,干旱贫瘠,土地产出率极低。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路通达能力差,全村只有7公里的进村弹石路,还有9公里土路,同时只有2个村民小组实施了村间道路硬化,坡陡崎岖,通行不畅;农田沟渠不完善,不配套,渗漏於阻严重,农田灌溉极不方便;公共服务设施匮乏,全村6个村民小组没有一间老年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室,村民文化生活极为单调和贫乏。

(三)群众思想不够解放,群众脱贫依赖心理严重。村民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70%左右,依靠科技脱贫致富有一定难度。贫困人口“等、靠、要”心理严重,加之还有大约17.5%的农户处于极度贫困和温饱线下,村民脱贫致富工作任务艰巨。

(四)产业结构调整难和缺乏主动应变能力。以传统农业为主,习惯于粗放型的农业经济,新的科技成果和耕作方式难于推广和应用,产业结构调整难,加之农民种植意向盲目“跟风”,缺乏主动应变能力,对收益造成一定风险。

三、对提高贫困山区发展能力的措施和建议

(一)夯实社会事业,提高贫困山区的人口素质。要免费为山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加大对山区义务教育投入,加大对外交流力度,夯实各项社会事业基础,提高山区群众人口素质,增强其抵御贫困、脱贫致富的能力;要加大贫困山区劳务输出、外出务工的指导和引导力度,带动山区人民增收致富;镇人民政府要以村委会为活动平台,多开展一些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下乡活动,并要以点带面,对条件较好的小组率先争取启动实施建设老年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室,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二)加强教育引导,树立自力更生的时代精神。要破除山区群众“等、靠、要”思想,积极引导农民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雄心壮志,教育其自强不息、不等不靠。帮扶和挂钩联系部门要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坚持在一线了解情况,与贫困山区一道认真研究上级政策,主动对接业务部门,扎实抓好政策落实,做到想事情、做决策,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切实帮助贫困村组解决问题。

(三)加强基础建设,夯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基础。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着力点,争取救济救助与推进“造血”式扶贫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动群众自筹的基础上,财政每年应划出一部分扶贫专项资金,集中解决贫困村的行路、饮水、上学、就医、住房等“五难”民生问题,夯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基础。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坚决制止和杜绝乱砍滥伐行为,同时开展好四旁植树活动,绿化美化家园。要大力倡导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生产生活对植被的破坏,促进山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四)调整优化结构,拓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路子。一是要确立产业定位。在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项目的同时,变单一的粮食型农业向复合型农业转变,提高山区农业产业化程度,切实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二是要发展特色产业。走“一村一品”的发展路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花椒、核桃、中药材、葡萄、香葱等高效农林产业,建立特种产品基地,发展壮大贫困山区经济。三是要延长产业链。重点引进一定规模、高起点、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广“企业 基地 农户”的组织形式,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四是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把科技推广应用贯穿于产业化扶贫的始终,用科技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效益。五是要念好“山”字经。重点发展生猪、山羊、土鸡等养殖业,不断改良品种,加强疫病防控,努力提高出栏率和肉品质量,不断提高贫困山区群众收入水平。

(五)转变工作作风,在为民解困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倾听民声,了解民苦,解决民盼,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做到缺资金帮协调、缺科技帮培训、缺方向引路子,切实为民解决问题,真正实现群众观点在生产中升华,群众路线在生产中实现,群众利益在生产中保障,群众工作在生产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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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创业促就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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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创业促就业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创业促就业调研报告范文(一)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工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卧龙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认真落实好“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全面了解和把握当前卧龙寺地区就业局势,建立和完善辖区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激发辖区城乡居民创业热情,以全民创业促进全民就业。最近,我们就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街道就业基本情况

(一)当前街道城镇就业形势目前,街道城乡劳动年龄段人数共计 人,其中男性人,女性 人。

(1)从年龄结构上看,16-35周岁的 人,36-45周岁的 人, 46-60周岁的 人;

(2)从就业失业状况分析,城镇就业人数 人,其中男性 人,女性 人。16-30周岁的城镇就业人数 人。31-45周岁的城镇就业人数 人,46-60周岁的城镇就业人数 人。街道城镇失业人数总计人,调查失业率 %。16-3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数人,调查失业率 %。31-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数人,调查失业率 %。46-6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数 人,调查失业率 %。

(二)、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情况

目前街道农业户口总数共 户, 人,农业劳动力总数 人,农业劳动力占农业人口总数的 %。辖区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 人,占辖区农业劳动力总数 人的 %。

党的xx大报告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就卧龙寺目前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通过开展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方式,有效缓解了辖区的就业压力,但有限的公益型岗位根本无法满足众多失业人员的需求,而外出务工对于大部分年龄较大和有家庭需要照顾的失业人员来说,又是不现实的。所以扩大就业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通过不断创造促进创业的有利环境,大力培养劳动者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提高自身的拼搏精神,也就是说要依靠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就业和带动更多人就业。

二、开展促进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它带来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就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大力开展创业活动可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提供千千万万个就业机会和岗位,使更多的劳动者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我们近年来组织创业培训的实践证明,一个劳动者创业一般可以带动2至5个劳动者实现就业,多在小型企业上多下工夫,不但经济会有更快的发展,而且还将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所以,应该不断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大力弘扬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鼓励有创业观念、创业意识的人去自主创业,用创业来带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形成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三、开展促进创业工作对推动街道第三产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第三产业是劳动者自主创业最容易进入的行业,所以,可以抓住服务业发展弱的缺口,通过政策优惠和项目支持等手段,引导有创业意识的劳动者在服务业中尽快尽早的实现创业,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调整街道产业发展结构,使三大产业能够合理协调的展。创业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文化水平,迫使劳动者主动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个人品质修养,以便更好地从事社会经济活动。

就我街道三产发展情况来看,在促进自主创业工作中,街道一是不断壮大三产规模,引导企业和城乡居民在市行政中心周边和陈仓大道两边发展档次高、规模大、设施全、服务优的商贸服务业和物流会展、机电展销、建材销售等第三产业,使卧龙寺形成了物流、商贸、金融、会展等现代化服务新亮点。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为契机,建成了就业一条街。*社区联合小区物业管理处拿出部分门面房安

置吸纳社区内的下岗失业及自主创业人员,目前已吸纳自主创业经营户85户,带动就业230人,经营项目涉及日用百货、服装、文具、餐饮、医疗等。二是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大力开发利用街道北坡土地自然资源,发挥农民种植专长,开展户太八号葡萄、核桃树种植产业,截止目前有46 人自主创业开展种植产业,并带动周边村民175人就业。在核桃产业园建设期间,邀请专业人士对果农开展培训,共组织3期160人次。目前140亩核桃园、100亩葡萄园可为村民创收170万元。三是促进民间资金互助、创业办实体,支持村民投资运输、工程机械等产业。以光明运输协会为龙头,带动全街、各村大力发展运输业和工程机械。目前工程机械、运输类车辆已达到296辆。促进259人自主创业,带动129人就业,可实现年收入2019万元。四是推荐、介绍17户有经验、有实力的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孵化基地开展创业并带动就业。

四、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对策建议

当前扩大就业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施积极的创业政策,逐步完善促进创业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创业规模和就业道,改善创业结构,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使更多的城市失业者(包括高校毕业生和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学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等有创业的机会,有合法的创业渠道,并通过艰苦勤奋的努力,不仅使自己成为完成就业,还在创业的过程中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问题。为更好的做好街道创业促就业工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打算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继续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从鼓励劳动者创业出发,在税费征收、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仅去年一年街道积极为13位自主创业人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4万元,创业成功并丹东就业56人。

第二、要加强就业观念教育。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越来越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劳动者要主动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通过开办中小型公司、企业等多种形式以创业实现就业。

第三、实施好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是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从目前情况看,许多创业者在创业之前和之初,根本没有接受过正规、有效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许多失业人员虽然有创业的想法,但由于缺乏创业资金和经验而无法付诸于行动,有的虽然已经开始创业,但由于缺乏经营管理经验,而难以实现持续有效发展。因此,认真做好创业培训,特别是开展好SYB(start your business 即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显得更为重要。开展SYB创业培训,就是把有志创办企业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各类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高等教育、文学作品欣赏、应用写作文书、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调研报告87等内容。

创业促就业调研报告范文(二)

近年来,泸溪县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助推就业,促进和谐”这一主线,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题,创新思路,完善措施,优化全民创业环境,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就业创业。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创业就业情况,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泸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创业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结以往创业就业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加大”、“四个完善”上:

一是加大了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宣传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等宣传活动,把各项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在基层进行层层宣讲,进一步激发了全民创业激情。年初,在开展的“春风行动大型现场招聘会”现场,来自县内外的共67家企业,提供了涵盖加工制造、家居装修、餐饮服务等行业共计4172个岗位, 2933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达成就业协议1979人。

二是加大了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创新“课堂讲授+模拟实训+政策讲解+后续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培训—就业—服务”工作新机制,大力开展我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工作。近三年来,共开设了汽车驾驶、蔬菜园艺工、烟叶生产技术等7个专业75期334个个培训班,培训总人数为16226人,各类培训合格率达到98%,培训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大了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服务力度。围绕“九补两贷三扶持”政策,积极帮扶“4050”和困难人员就业,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做到“出现一户、核实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清零一户”。同时,详细制定就业援助方案,落实援助责任,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行了以就业援助、岗位援助、资金援助等方式的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率为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自2019年以来,将城市保洁、保绿、保卫、保畅等4688个岗位开发为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688人次,为促进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和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完善了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按照夯实基础、整合项目、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以“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截止到2019年底,全县共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17万人。其中,初中文化及以下学历11.5万人,高中及职高中专学历3.2万人,大专以上学历2.3万人,分别占总数的67.3%、18.9%、13.8%;取得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为4人、44人、7884人。

五是完善了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县、乡镇、社区三级网络平台,将县级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和乡(镇)级就业服务相结合,建立了“以人为本、划片包干、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就业服务机制。建立了“泸溪县离校未就业”和“泸溪县就业信息”QQ群,及时发布最新惠民政策和用工、招工信息。明确一名村主干履行劳务输出台账更新、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企业用工信息发布等职责,形成了城乡一体、信息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六是完善了创业就业扶持体系。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等援助工作,让更多百姓从日益增多的就业岗位和逐渐便捷的就业服务中得到实惠。近三年,我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48笔、6160万元,扶持848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965人,全县城镇新增就业815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321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41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900人。积极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聘任30名金融企业专家、讲师教授及成功创业人士等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为创业就业提供高效的智力支撑和便捷的就业服务。积极征集创业项目,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15个,经专家评估认证后,将纳入我县创业项目资料库搭建创业者和创业项目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创业选择。

七是完善了失业保险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和“蓄水池”的作用,加大失业保险征缴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失业参保覆盖面。2019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厂矿企业应纳入失业保险征缴范围人数为21761人,参保人数为12030人,占总人数的55.28%。基金征缴132.5万元,基金支出金额6.3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县创业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深入分析来看,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突出。截止到2019年,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共有72家,涉及职工13789人。调查显示,在这部分职工中,困难职工8916户,占职工总数的64.47%;特困职工1809户,占困难职工总数的20%;困难下岗失业人员月均收入仅占全县人平月均收入的35%,下岗家庭不仅就业者收入低,而且就业人口少,家庭就业面为45%,低于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贫困家庭人口户均为4.6人,比平均水平多1.2人,每一个就业者要负担 3.5人,比平均水平多负担 1人。因此,要做好这部分人的创业就业工作,需要大量的就业启动资金,此外,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就业结构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引发的城乡就业、大学生就业难、弱势群体就业等矛盾十分突出,也是导致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缺口较大的主要原因。

(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率低。

我县劳务输出量大,劳务输出对象主要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且大多综合素质层次不高,就入库劳动力资源来看,我县目前劳动力为初中文化及以下学历的有11.5万人左右,占总数的67.3%;未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有15.9万余人,占总数的93.4%。民营企业和第三产业是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力量和空间,而我县的技能培训主要以汽车驾驶、蔬菜园艺工、种养养殖业、电子仪表装配工、维修电工、GYB、SYB等专业为主,就业工种单一,因此务工人员在沿海地区和第三产业发达的城市,更容易实现就业。当前,我县劳务输出累计已达7.4万人,且人数每年以1000人左右递增,导致我县在乡创业、返乡创业人员减少。

(三)我县就业创业基础设施薄弱。我县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功能不强,目前虽有一所职业学校,但是规模小、场地窄、设备少, 而我县每年技能培训人数达1.2万人以上,技能培训的专业与学校所设专业不对口,场地的局限性和种养殖业等师资力量薄弱影响了我县技能培训的实效,另外,学校的设施设备和条件也难以满足当前的培训要求。同时,我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尚未建立,无法有效解决毕业大学生创业知识匮乏、创业实践和创业能力不强的问题。

(四)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难度大。“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高、学习新技能愿望不强、创业意愿淡薄等问题。我县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主要是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我县自2019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5095个,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095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我县目前还有19535人尚未实现就业托底安置。同时,我县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506元,按照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300元的贫困标准来算,我县目前已安置的就业困难群体仍无法实现脱贫目标,生活压力很大。

(五)部门联动服务机制不够健全。据统计,我县扶贫办、就业、教育、农牧、林业、移民、科技、团县委等部门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先后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三十余次,累计培训3.2万余人,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力转移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统一、协调和衔接,没有充分整合资源优势,没有形成合力,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目前全县尚有15.9万余人急需开展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失业保险征缴难度较大。一是企事业单位参保意识不强。我县目前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有114个,参保人数为4333人,参保比例为72.2%,部分事业单位存在错误思想认识,认为其不会失业,参加失业保险意识不强,全县仍有5697人尚未参保;私营企业因为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参保率较低,仅为37℅;有的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以后,参保人员的流失比较严重,目前参保率为36.2℅;有的参保单位由于经济效益差,无力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有欠费情况,基金征缴率较低。二是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依然较窄。我县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尽管比过去有所扩大,但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未完全纳入,全县失业保险覆盖率为55.28℅,其覆盖范围依然过窄。

(七)基层公共就业平台不完善。一是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目前,在我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除了白沙镇、浦市镇、武溪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外,其他乡镇只配备1-2名工作人员,他们不但要处理繁重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还要承担乡镇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精力容易分散,无法及时高效完成劳动就业工作任务。二是少数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只满足于上级交办的工作,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我县村级劳保联络员年龄大多在40-55岁之间,且大多为初中文化,文化层次较低,无法完成劳动力资源采集电脑输机等工作业务。三是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建设不平衡。我县目前还有浦市、小章等六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尚未建立,制约了我县电子政务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三、工作建议

(一)积极帮扶创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切实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积极落实“九补两贷三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二是适当增加乡镇、社区劳动保障联络员的工作经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让小额贷款进一步催生“创业潮”,为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二)夯实基层平台,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平台。按照机构、场地、人员、制度、经费、工作“六落实”要求,加速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增加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力量,形成城、乡、村“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城、乡、村“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信息全覆盖、资源共享,上通下达,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效能,为劳动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做到就业优惠政策的“一口清”,逐步实现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网络化。三是规范失业人员的信息台账。按照“四清、五库、六台账”的要求,做好失业人员摸底调查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信息的动态服务和管理,对已就业的人员,及时注销登记,对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登记,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

(三)壮大创业主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一是推进以壮大创业主体为重点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依托我县现有的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引导城乡失业人员、复退军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二是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和有能力的大学生简化创业项目审查申报手续,让大学生“走进创业、走进梦想”;对已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大学生,搞好后期跟踪服务、确保惠民政策和扶持资金落到实处。三是努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选择一批有科技含量、有发展前景、有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从资金、技术上给予重点扶持;引入泸溪椪柑、铁骨猪、玻璃椒、茶油、生姜、豆腐、佤乡米、葡萄“八大品牌”特色农业产品和手工绣品、菊花石雕、踏虎凿花、印染工艺品等特色工艺产品,带动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加强政府调控,确保优惠政策落实。一是要进一步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 ,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的配套措施 ,确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审批与发放贷款范围,适当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进城创业农民个人创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

(五)关注民生工程,重点帮扶困难群体。一是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积极开发适合弱势群体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拓展岗位设置,集中帮扶“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二是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进一步提高再就业工作效能。

(六)创新培训机制、加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层次。开展订单培训 、定向培训 、定点培训 ,为服务特色产业及旅游项目建设,深入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学联解”活动。大力开展城乡基层党员干部“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从而全面带动城乡居民提高整体素质,达到全民创业、创收致富的目的。三是从实效性出发,把各单位的项目培训整合起来,统一规划,科学配置,充分发挥培训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节约培训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四是加速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一批各具特色、服务完善的创业项目,支持帮扶更多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和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七)完善征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征缴率。一要建立统一标准。提高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建议农民工领取失业金待遇与城镇居民同工同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五险合一”资源共享。二要扩大征缴范围。除依附土地的农民外,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共同承担社会责任,降低失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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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农村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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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经济的稳步发展,基础设施逐步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工作也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随着x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基础设施逐步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工作也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村两委干部和无职党员利用远程教育来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传授农业技术知识,使群众从中受益匪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带领全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该村逐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品牌效应;加强种养业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选好项目,搞好信息、技术、销售服务。进一步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农村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明确目标,端正态度,提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信息化,培育新型农民,使韩庄村早日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基本情况

x村坐落在x镇的西部,东邻x乡,是xx镇最西边的一个村。该村耕地土质主要是黄土,有部分地块属于黏土土壤,黄土土壤排水量好,透气好,适用农作物广泛,灌溉方式是用电灌溉。该村的主要干道正在铺建,将铺为水泥路,彻底改变村里泥泞的道路问题,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景观路两边建有紫薇园林、绿原园林等几家园林,切实美化了国道路段。

二、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

近几年来,该村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同步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态势。

该村主导产业为旱作农业,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和大豆等农作物。除此之外还有几户农民种植果树,主要种植有桃树,葡萄树等,经济效益比较好。该村劳动力农闲时主要以外出务工为主,外出务工比例占全村人口的1/8。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优化,区位优势的不断挖掘,韩庄村的养殖初具规模。目前该村大型养鸡专业户1户,大约养有五、六千只鸡。大型养猪专业户2户,每户大概有四百多头猪,其中养殖能手刘新恒又投资100多万元筹建新的养猪场,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饲养的猪、鸡主要销往附近村庄和周围市各县(市、区)。赵庄子村第三产业以经营销售为主,在311国道两旁比较大型的超市就有几家,如金客隆连锁超市、百特超市等,主要销售日常生活用品、化肥、农药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销售对象是本村和附近村民。除此,该村还有凌云禽畜饲养站和兽医医院等。

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情况。

1、经济快速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由于该村位临311国道,311国道两旁有比较大型的超市、饭店和修理铺等一应俱全,促进了该村经济发展。该村多数农民增收以经营销、种养和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想办企业没有资金,搞养殖没资金,搞科学种田没有技术带头人等问题。

2、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农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该村目前己推行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大病救助,全村617户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7.4%。我村五保、低保户50多户,80多人,在村两委的帮助下,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五保户每年生活补助900元钱,低保户每月生活补助50元,按季度足额发放到困难人员手中,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全部实行奖励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教育发展,添置中小学校的教育设施,使村里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100%,贫困家庭学生“两负一补”面达到100%。让村民用上了有线电视和宽带,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国家大事和致富信息、学习知识。

3、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由上级拨款和村民捐款共68万元,用于该村主干道的铺建,至12月底完工,将全部铺成水泥路。该路的竣工,将彻底改变村里泥泞的道路问题,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近年来由于农民的生活富裕了,赵庄子村有近1/10的村民盖起了两层小楼,功能齐全,方便实用。其他的村民也都是宽敞的平房或砖瓦房。村里的房屋整体规划整齐、美观,村容村貌大为改观。

4、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该村总人口2460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401人,长期外出已婚育龄妇女35人。随着农民计生意识的不断增强,村民们生儿养老、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有所淡化。在家的已婚育龄妇女能按时康检,准时参加孕检,外出人员也能按时将孕检证明寄回。但是仍有个别村民违反计划生育生育二胎的。

5、村两委班子建设。该村进一步增强村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巩固基层的执政基础,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实现新农村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但对新农村建设,个别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片面认为新农村建设是美好的远景,也有的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修修路,美化美化环境,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四、 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民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主要是:

1、 赌博风的抬头

我这次调查的几个村庄里,有近30%的农民在打扑克、搓麻将的时候赌过钱,虽然数额不大,一般都是一元、两元,并且按这些农民所说,“如果不来点小意思,就找不到人跟你玩”,这种风气必须加以遏制,阻止其扩散蔓延。

2、 迷信活动

在这次调查中我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我调查的村庄几乎全部是汉族,有近10%的家庭信仰基督教,但由于农村传统文化的根深蒂固,使得基督教在当地农村的传播中,为了吸纳更多的教徒,向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宣扬一些迷信思想,比如:“信基督者得病可以不用打针吃药,有主保佑病就能好”等,这已经带有很深的迷信色彩了。

3、部分农民的参与热情不够

有些农民仍然只注重挣钱,而忽视自身的精神文化生活,对群体文化活动热情不高,参与较少。

五、 几点建议

以上就是我所调查的家乡关于新农村建设及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基本情况,通过这次调查,我认为家乡农民对目前的现状是基本满意的,农村的文化活动是丰富多彩也是农民喜闻乐见的。但目前的现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对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硬件建设。就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家乡的农村乡镇有能力来建设一些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健身的器材和场地,放映厅等。

2、重视对农民的文化教育。上级部门应多开展一些“送文化下乡”活动,并且应该针对农民需求,丰富“送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更新他们的思想观念。

3、加强农村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应提高乡村教师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使农村的孩子能得到良好的教育,真正地学到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质,这必将对未来农村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六、x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努力方向。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实行连片规划建设,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目前农产品存在生产的产品不优,没有品牌,只是追求面积和数量,出现丰产不丰收的不良现象,应进一步注重产品质量的提高,树立品牌意识,发展相关产业,把“品牌”作建为设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切入点,实现品牌效应。

2、重视发展养殖业。继续重点支持养殖业,集中力量帮助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养殖项目,以增加人均收入为中心。目前我村农户主要以养鸡养猪为主,所以就要依靠科技进步,着力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实现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村里大街的柏油路是前几年修的,这段路经过几年的碾压,现在是一遇到雨天,个别地方就泥泞不堪,坑坑洼洼的,遇到好天气,骑自行车是一上一下,过个三轮车却是尘土飞扬,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段路给本村村民和其他村的村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村民深受其苦,该路成为影响村容村貌的主要因素之一。该村村民强烈反应,要求修建该路,尽快修建该路段。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农村卫生、教育、文化事业。进一步搞好村民文化生活建设,在物质生活相对充裕的今天,人们开始注重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建设具有图书室、娱乐室及健身室的文化大院是村民的强烈需求,有了文化大院,村民们茶余饭后就可以聚在一起聊天、看书、健身了,会极大地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也会使村干部、群众关系和谐,家庭和睦,婆媳关系融洽,邻里关系亲如一家。在医疗方面,努力作到明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100%,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现在我村还没有用上安全的自来水。我们下一步是让村民用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我村有小学和初中两个校园,为本村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我们要加大对学校“普九”工作的投入,进一少巩固“普九”成果,改善学校环境,使学生在校期间有一个欢乐祥和的和谐社会环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们要继续努力,做到让村里的孩子特别是留守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必须进一步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在婚育方面的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该村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可以让村民学习一些科技知识,这样以来,既加强了村民间的沟通,减少邻里之间的摩擦,也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开展远程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科学引导广大群众学习种植方面的病虫害防治、种子管理、收割机具维护保养、种植结构调整、高效经济作物发展、农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科普知识;有关专业技术信息方面的电焊、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技术知识,使村民受益匪浅。同时也需进一步增强农民的集体意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尽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

5、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明确目标,端正态度,提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搞好规范化管理和档次升级,严格定时定点办公制度,搞好党员的管理和科技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第六届村干部换届选举”由于我村的情况复杂村委换届延后。但我从我们区的其他村村委换届时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至村换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包村干部工作,采取入户座谈、远程教育、分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委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广泛宣传村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让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树立正确的选举观,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6、推进信息化,建设新农村。让信息产业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充分利用村里的远程教育。让农民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上主动向组织靠拢,不断取得进步。学习法律法规,让农民懂法知法,只有这样在农民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农民从信息化中得实惠。

7、培育新型农民。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要培养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己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村委干部在村里发布致富、招工信息、建立固定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村里的无职党员和村两委班子进行入户开展宣传,利用劳务输出典型,实施典型引路,让广大农民看到外出务工的好处;编印《劳务输出知识问答》宣传册子,组织精干人员,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所,深入村庄和广大农户家中,广泛宣传外出务工的意义、作用和有关劳务输出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农民大胆走出村门闯世界,到发达地区打工挣钱学技术。为提高转移就业质量,在劳务输出中,根据用工方的需求,结合实际,对一些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种,如电焊、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专业,充分利用具备资格条件的培训机构,对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以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确保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输出一批,成功一批,见效一批。对于想在家致富的村民,要积极提供致富信息,村两委干部帮助村民寻找致富项目,积极为他们提供技术服务。根据我村优越的地理位置发展养殖业,或者是发展园林种植,或者是选择有前景的经济作物来种植。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培养新型农民。

七、总结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是我回到我村以来,通过与村干部的交流,对村民的走访,及日常工作中的见闻所了解的一些情况,这些情况可能不够全面,还有更深层次的情况需要去发现解决。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支持和帮助,让赵庄子村早日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某某单位职能作用,努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市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基本情况:

**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良好,市委、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层层部署,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组成了以、市长任组长,33个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机构,下设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制定下发了《20xx年新农村建设目标及孝核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乡镇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一名市级领导包扶一个乡镇、一个试点村,对所包乡镇新农村建设负总责。二是广泛开展了宣传动员。为了提高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使各级干部树立了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努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舆论氛围,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制定规划,实行整体推进。市委市区政府坚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重点突出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合理规划村屯布局,充分体现民俗、文化、地域特色。为我市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四是加强对接,协力共建。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委、市区政府主动与驻村工作队、省帮建单位进行了对接,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各驻村工作和省帮建单位也都积极主动地深入到试点村,帮助制定规划、谋划发展、协力共建。五是积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投入。市委、市区政府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新农村干部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今年以来己争取百万元以上项目11个,争取项目资金1、7亿元。己到位通村公路建设资金6800万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27万元、农村沼气建设资金336万元、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资金270万元、扶贫资金210万元、农机作业合作社115万元,有利地推动了我市新农村建设。

通过市委、市区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农村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到20xx年底农业总收入18、1亿元,比上年增长6.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27元,比上年增长11.2%;粮食总产值达到12.65亿斤,比上年增长10%。

(二)、农村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畜牧业实现总产值7.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占农业总产值的41%;绿色食品种植面积120万亩,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60%;新增劳务输出7,400人,新增劳务收入1.1亿元;特色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农民与高级农业技术人员联合,引进高科技农业技术,发展全绿色农业,如高丽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由高级农业技术人员与部分**镇**村和**镇**村农民联合创办的绿色农业生产基地。这个绿莹高丽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省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村农民、等人发起,由**镇**村、**镇**村、**乡**村等70户农民(20,000亩水田)共同组建的集服务、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实体型合作组织,合作实行“六个统一”的规划管理,即:统一加工、统一品种、统一品牌、统一种植技术、统一生态供应、统一销售。合作社投资50万元(占总股资金30%),农民投资35万元(占总股资金70%)。通过调查了解,在**镇**村,全村有130多户,共560多人口,外出打工人员200多人,人均土地150亩,全年依靠土地总收入7--8万元,人均收入2万元左右。**村村长将外出打工户承包田集中起来,依托专业合作社,引进韩国的水稻“二段育秧”技术,集约整合闲臵的土地,统一水稻购种、统一水稻栽培技术、统一管理、按股份统一分配收入,充分利用太阳能,在投资兴建的大棚进行育苗,两段式育苗,苗秧质量好,分蘖进程快,光和能力强,与普通育苗方式相比,提高了水稻苗的抵抗病虫害的能力,水稻品质好,稳产高产,亩纯增收120元以上。在特色产业的发展中,还有*乡和*乡分别依托地域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建造了农家游示范区,还有*乡*村和*村养殖户己达到500多户。

(三)、农村环境有很大改善。为了全面营造农村新环境,投入资金亿元建设通村公路*公里,有15个乡镇、54个行政村、174个自然屯受益。

*乡通村公路66.5公里,实现了*乡路村村通。积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对村镇2300公里的砂石路面全面进行了修整,清理了村边沟16万米,清运垃圾4万平方米,标准化厕所达到70%,开展了绿化,栽植绿化树20万株,多种花卉160万株,种草坪4200平方米。还积极组织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资金276万元,新打机井10眼。农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53%,积极组织实施了康居工程,新农村新建住宅576栋,4.6万平方米,其中样板房80栋,砖瓦化率可达70%。

(四)、民生活质量有很大提高。农村目前己全面推进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大病救助,全市共有3.9万户,12.2万户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78%;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面达40%。同时,全面落实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全部实行奖励,投入资金,2,788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3.5万平方米,农村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了100%,贫困家庭学生“两负一补”面达到100%,全市农民有线电视入户新增5,000多户,入户率达76%,农村信息网络发展迅速,投入资金400万元,新铺设光缆300多公理,宽带己通达100个行政村,建设信息服务站93个。

(五)、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建全。积极开展了村级党组织“五个好”标准评选活动,村委会的群众率达85%以上,建立建全了村级财务、土地绿色、计划生育、民政救济等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建全了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杜绝了村级新增债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

(六)、农村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在农村积极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十星级文明户己达到20%以上,建立建全了农村治安联防组织,实行了群防群治,防火防盗措施,实现了农村社会和谐。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二、 存在问题:

(一)、乡村两级债务沉重,影响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截至20xx年底,我市己有14个村完全摆脱了村级债务而且有了一定的存款,但是,仍有140个村负债,债务涉及范围广、额度大、结构复杂,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来源匮乏,无力兴办公益事业。加上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使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虽然“三补贴一减免”给农民带来了直接收益,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大幅涨价,影响了惠农政策带给农民的好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二)、农民素质偏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己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机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三)、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认识程度不足,“一事一议”活动开展难。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兴建农村公益事业中,认识不统一,行动不一致。“等、靠、要”思想浓厚,按照要求收取的每人12元活动经费更是难上加难。有的行政村领导缺乏凝聚力、号召力,“一事一议”活动流于形式,根本搞不起来。形成了事难议、钱难筹、事难办等现象。

(四)、村风民风亟待改善。一是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现在农村普遍存在着法律观念淡薄,社会风气不正的问题。在农闲季节农民赌博;部分子女不行孝道,不赡养老人,败坏了社会风气。

(五)、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有的乡村求建新村而忽视老村改造,重新房建设而不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殖业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生活垃圾、粪便和废弃的农药瓶,乱堆、乱放,在改造猪圈、牛栏、厕所、柴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人居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六)、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有时还比较突出。由于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种地积极性,加上一、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较多,由此引发了一些农村土地纠纷,造成农民因为土地问题上访的数量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

(七)、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市级帮扶单位对新农村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对接不积极主动,支持和扶持力度不够。

三、几点建议:

(一)抓好农村经济建设,增加村级资金积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全力推进绿色食品的战略升级,全力推进兴畜富民战略,加快养殖业基础规模扩张;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外出务工人员,扩大务工收入;全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绿色食品生产;彻底清理村级债权债务,运用法律手段盘活村级集体资产。

(二)、抓好农村基础建设。加强水利建设和家机化建设,以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为重点,积极引进大中型农机具,提高机械化综合水平;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尽快实现宽带村村通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抓好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三)、培养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将农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一是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二是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图书馆、文化馆、老年活动室等,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农村环境建设。集中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调整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更多地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生产、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基层人才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渠道、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三农”投入总量。坚持以房为基,以路为纲,以水为本,以新兴能源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的环境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农民自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格局。

(五)、着力支持现代化农业建设。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各项扶持政策和补肋资金,重点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推广裴德镇德兴村“水稻两段育苗”技术,二是继续培育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场乡共建生态示范基地,如华香肉联深加厂、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三合公司等,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的专项资金,继续实施推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三是加强设施建设。在大力争取中央和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基础上,要加大水、路和村容村貌的投入,回强支持农田和水利,农村安全用水和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

(六)、抓好农村体制与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充分调动了发挥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依托农机作业合作社,全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七)、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促进乡风文明必须加强农村文化陈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让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陈地,建立建全农村乡风文化陈地,广泛开展思想道德、科技文化、法律知识讲座,让农民真正受到文化的熏陶,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农民,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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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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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省委、省政府制定,并经省十届人大五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作出决议的《**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指出,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形成与构建“海西”九大支撑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这一宏伟目标如何实现?今年民盟省委会联合省中华职教社立项,并征得省教育厅同意支持,对《**省高等职业教育现状、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专题开展调研。

课题组由民盟省委会专家组组织民盟、职教社七名教育系统高职称的人员组成。自6月至10月,在福州、厦门及内陆地区,选择不同类别院校展开调查研究工作。调研采取搜集资料,问卷调查,深入重点院校考察座谈,了解师生及社会、家长反映等形式。然后课题组组织学习了职教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进行数据统计、多次讨论研究。调研中,我们均以民主党派、职教社成员身份进行,力求深入实际,“问实事、讲实话、摸实情、求良策”,讲究实效。 经过各方面努力及调查的各院校积极配合,已经基本完成课题任务,现将我们调研情况,认识建议报告如下。

一、高等职业教育现状:

高等职业教育是在贯彻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特别是在1999年教育部、国家计委提出“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一片热潮中发展起来的。但起步要比浙江、广东迟三年,XX年我们才开始运作起步,此时教育部已开始调控。因此,高职教育存在外部环境和内部实力问题,也可谓“先天不足”。 短短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走出了20世纪90年代的低谷,迅速从14所发展到如今的53所(其中公办31所,民办22所),尚有2所公办未备案。高等职业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体系的半壁江山,发展形势可谓相当喜人。

根据近三年高职院校招生数统计已达17.53万人,且呈逐年增多趋势。省教育厅提供50所高职院校资料(其中公办33所,民办17所)统计分析:专任教师总数已达9040人,公办校均专任教师数为211人,民办校均123人,公办比民办校均专任教师多出70.9%,明显优于民办。专任教师学历结构:研究生公办校占10.34%(民办为 15.95%);本科公办占84.39%(民办为80%);专科以下公办占5.27%(民办4.1%)。教师职务职称结构:公办高级占25.91%(民办23.54%);中级公办占33.49%(民办占19.58);初级公办占29.74%(民办占42.07%)。以上显示高职专任教师学历,职务结构均不尽合理。

又据我们调研涉及26所高职院校,其中收回17所(公办11所,民办6所),自报完整统一的“补充调查表”统计:高职院校平均校园占地396.75亩(最大占1200亩,最小占147.18亩),公办校均占地369.4亩(民办校均446.9亩),17所院校平均建筑面积为9.78万㎡(最多有20万㎡,最少仅3.5万㎡)公办明显高于民办。从自报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数比例来看,17所平均占43%,最高已占70%,最小仅占7.0%,公办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强于民办校。以填报的在校学生数分析,公办在校生平均数为4972人(民办校3273人);师生比例分类,公办校平均为1:24,民办校为1:26.4。再从自报毕业生就业率比较,17所高职院校平均为93.9%(其中公办94.7%,民办92.4%),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达99.6%,最低仅有81.16%。 调查的17所高职院校年生均学费平均为5975元(最高8000元,最低4800元),公办平均是5530元,民办6717元,民办收缴学费明显高于公办。我们调查的高职院校中有银行贷款的已占52.9%,银行贷款最高已达1.25亿元,最少的71.4万元,个别院校银行贷款已成沉重的负担。

在我们调研涉及的院校中,也有办学条件、规模质量、效益比较好,对经济社会贡献较大的高职院校,如交通职院、福州职院、省水利水电职院、厦门城市职院以及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等。尤其是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有近代官办百多年高等实业船政学堂,深厚文化底蕴和明确办学理念,是XX年以前,唯一被教育部批准成立并选入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计划”的立项建设单位,其办学综合水平在居领先地位,选为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的执行主席单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综合水平以优秀等级已获通过了教育部评估,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高职教育研究会长单位。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迁入内陆永安市已五十余年,是省水利厅公办的行业高等职院,虽然占地仅209亩,但以其品牌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国家级发电电机维护精品课程和“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服务地方”办学理念,注重实训,培养出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几乎供不应求,对区域经济社会作出重大贡献。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深刻认识到办学指导思想是民办高职成败的关键,也是我省民办院校少数能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与教管者关系,注重内涵建设,“以生为本,服务就业”做得比较突出的民办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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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7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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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

会计集中核算是政府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这种制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其适应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甘孜州自XX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调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核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核算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单位开支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二、当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首先对所纳入的单位来讲,撤消会计机构后,会导致忽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受到影响;其次就会计核算中心而言,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收入游离于会计核算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加之中心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了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再次财政部门由于长期重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轻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未曾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计集中核算后,过分依赖会计核算中心而导致财政管理弱化,监督力度不够。

(一)责任主体不清。

现行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在法律上就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并要指定会计人员。同时,《会计法》还规定了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有进行管理与监督的职责,但没有直接代理单位会计业务的义务。现财政部门不仅在直接代理财会业务,而且还撤消了单位会计机构和岗位,故认为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明显缺乏法律基础。另外,每个单位都撤消了会计和出纳岗位,仅单设一个报账员岗位,表面上腾出了一至数个岗,好象为县上节约了一部份人员经费开支、为县上腾出了编制,实际上不尽然。按照省、州有关精神,中心的人员调动采取的是编随人走,但现实中人到了中心,编却仍留在原单位,原单位又来人补了空,而调入中心的人编制又该从何而来,凡正大家都在吃财政饭,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一方面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对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处罚的责任主体。会计集中核算执行以后,由于“中心”的会计,工作上对“中心”负责,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国家秘密泄露、财产物资流失、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那么单位与“中心”,是谁负责、是一方责任还是双方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归究及大小,势必形成单位与“中心”的推诿、扯皮。

(二)会计监督弱化。

财政部在贯彻《会计法》中,就如何加强会计监督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财政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就是为了对单位的收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但事实上实行集中核算后,这种监管职责却是不大可能实现。一方面是“中心”对单位监督的不可能。首先是撤销单位会计岗位,设立单位报账员,无异于是把单位经济业务重要的“知情人”(单位会计)撇在一边;二是虽然明确了单位报账员的责任,但由于其经济利益与单位直接挂钩,二者很容易形成一致,来“蒙骗”中心;三是“中心”的一个窗口会计要负责数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整天要忙于报账、记账、对账的具体事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现实中,单位报账,做账的是中心会计,不可能清楚报账单位的费用开支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只能从表面上看到报账单据的规范与否、金额计算正确与否、报销定额及标准准确与否、报销依据齐全及合格与否,不可能每笔业务都去了解、调查。另一方面是财政对“中心”监督的不现实。会计核算中心不仅要监督他人,同时也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而“中心”与财政部门同是一家,如何实施有效管理,难度很大,这无形中造成了财政监督的“保护地带”。由此可见,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从本质上讲很难实现其宗旨。

(三)会计信息失真。

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从当前的“中心”运行模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在所难免。

(1)收入不确定。由于各地区都实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原来各单位的会计对依法组织的收入与财政拨付的可用资金,可谓“了如指掌”,集中核算以后,单位的报账员由于不进行账务处理,根本不清楚单位收入的具体情况,报账员还得在单位领导、财政国库与“中心”之间奔波了解情况。单位撤消了会计岗位,留任的报账员的财务业务水平相对以前降低,中心处理账务的正确性与否不太明了,难免导致单位报有怀疑态度;

(2)支出不真实。由于中心在单据上的规范性要求,中心会计通过报账员报来的单位单据进行账务处理时,如发现单据不合法、不规范,则予以退回,这样势必造成一方面已支的不能及时入账,另一方面可能会迫使某些单位想方设法弄来规范票据代替白条或顶替不合理的开支。

(3)资产账实不符。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单位仍有资产处置权,如果单位领导与报账员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不向“中心”提供真实情况,资产新增的不能及时入账、处置或报废的不能及时下账,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查账对象不清。

按会计集中核算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档案在次年将完整退还给报账单位。退还前,发生对单位账务清查时,审计等有关部门必然扎驻中心,中心会计必然要培同审查,日常其他单位报账业务的正常进行必将受到影响,并对该单位的财务资料的完整性负完全责任;退还后,一旦发生查账,单位报账员由于业务水平低或人为推卸等因素,又需中心会计到场协助,势必影响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标准及定额不详。

中心在接受报账业务时,如果认为资金是单位的,只要其账上有钱,只要不过份,只要表面上合法、规范就行了,那么将失去建立中心、对财政性资金加强监管的意义;但控制过严,对所有报销的费用标准、定额进行严审,又将触犯到单位“三权不变”的利益,导致部门及单位对中心工作的不解和严历指责。说到审核标准及有关报销定额,又从何来,谁来拟定?如:单位不同层次人员的通讯费报销标准、各不同性质的单位及部门的招待费报销标准、不同情况的学习及出差的报销标准等,至今未有一个统一的口径。

(六)报账签章责任不清。

单位报账时,单位预留印鉴必须齐全,这是规定,也是报账单位必须遵循的准则;但中心除了窗口会计、复核、出纳按流程审核签章外,是否还需具备其他人员的签章或签出意见,这在全州18个县各理解不同、执行也不一。在中心报账,中心会计担当了做账的角色,其对单位所报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根本无从知晓,如果有一天发生了经济事件,那么在这个岗位上将会承担多大责任?中心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又会承担什么责任?这谁都会为此而担忧。

(七)认识上的错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为此,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都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及地位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八)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核算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问效流于形式,使得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对他们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核算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由此可见,两项制度的改革主体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相结合是完全可行的,而且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很有必要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解决国库、会计核算中心以及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二)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三)会计核算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如电话补贴标准、学习培训标准、招待费开支比例等)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四)报账单位切实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符合县情的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国资办要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全县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和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且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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