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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读后感【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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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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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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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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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写得非常好,让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

它主要讲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对对眼老头,拐到了他的手掌心,读到这里,我觉得眼老头真坏,把活泼的生灵捉了回去不停地虐待,但最后,好心的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杜真子,历经千辛万苦把猴子弟弟救了出来,我觉得马小跳他们应该是不愿看到这样残酷的场面,所以把猴子救了出来,我很感动,同时也感到了马小跳他们的热心。在这里猴子弟弟认识了笑猫,笑猫把猴子带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弟弟被人类的生活所迷惑,后来的日子里,一件件好笑的事情不断发生,但最后马小跳他们把猴子弟弟放归给了大自然。读到这里,我觉得又好笑又感动,好笑是猴子弟弟那一件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感动的是他们最终让猴子弟弟回到了自己最天然的家,那一幅幅动人的场面,让人不禁热泪盈眶。在这本书里,描写美得句段有很多,其中就是写老老鼠送给笑猫秘密山洞的景色很美丽:“夜幕孤降临,山洞被笼罩在黑而明亮的夜色里,一条条藤蔓帘下来像个绿窗帘挡住了视线,使人感到无比神秘。”我不由得赞叹:老老鼠真会享受,如果这么美的景色没看到,多可惜呀!

我喜欢马小跳的妈妈爸爸还有猴子弟弟,马小跳的妈妈和爸爸他们不但留住了猴子弟弟,还对它十分友好,我喜欢猴子弟弟的活泼开朗又顽皮。讨厌的是对对眼老头儿,他把猴子弟弟从深山老林里拐出来还虐待它,对小动物太不公了。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想到以前我对小动物的不公,我非常后悔,我要向马小跳他们学习,保护小动物,小动物们也是地球上的一族,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像对对眼老头那样,要开导他们保护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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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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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主要讲的是一个民国时期的地主家的少爷徐富贵,由于年轻时嗜赌放荡,输光了家产,导致家道中落后沦落为佃农。之后,随着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也不断经受着苦难,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在读到福贵的故事开头的时候,我深深地对这个纨绔子弟的嗜赌放荡、不思进取感到厌恶。他天天只知道吃喝嫖赌,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却不知道珍惜。在他的身上,完全没有一个合格的儿子、丈夫该有的样子。可是,在他家道中落之后,他终于有了觉悟,慢慢地开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一点到是让我非常欣赏。家珍刚开始的时候是米行老板的千金小姐,后来福贵对她一见钟情,把她娶回了家。后来她一直忠诚地陪伴在福贵的身边,直到死去的那一天。他们刚结婚的时候,福贵还是原来的那个纨绔子弟,我刚开始有点不明白为何她还是会对福贵不离不弃,后来我觉得这可能跟那个年代女性受的传统教育有关。在她们的心中,丈夫就是自己的天,不管自己的丈夫是怎样的人,自己都应该对他忠诚,不离不弃。

在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开始觉得福贵也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他后期作为一个下层劳动人民,命运深受时代的影响。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深深的无助与绝望感接二连三地摧残着这个可怜人的身心。可是同时,我也觉得他是一个幸运的人。在有些人看来,他的人生可能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可是,从他自己的叙述中来看,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的悲惨,在自己所经历的苦难中,还是充满了幸福与欢乐,尽管这些幸福与欢乐都比较短暂。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妻子贤惠忠诚,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自己的子秀孝顺,是世界上最好的子女;自己的女婿踏实能干,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婿……所有的这一切,都带给了他幸福与欢乐。因此,他对书中的“我”讲述他的故事,并没有表现得多么悲伤,他在叙述自己的苦难时,仿佛在讲的是别人的故事,语气中甚至透露出的更多的是一种轻松和沧桑感。

在书里有这样一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揭示了作者想要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福贵看着家人接二连三地死去,尽管心里感到非常的痛苦,但是却没有选择跟着他们死去,他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上。可见,家人其实并不是他活着的主要意义,他并不是为了家人而活着。正所谓:“存在即合理。”,福贵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就要好好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就是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合理性。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活着是为了金钱,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权势,有的人活着是为了爱情……当他们失去这些东西的时候,他们仿佛失去了活着的支柱。最后,自己选择走向死亡。这些人都没有体会到“活着”的真谛,他们都不知道,活着,才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最好的意义。活着,比什么都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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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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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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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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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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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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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原北京协和医学堂基础上创立,在过去的近一个世纪里,成为西方医学在中国发展的鼎盛和巅峰,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医疗系统,大部分学生在未来的从医生涯里推动了中国的西医发展,治学严谨,提倡精英教育,通识教育、博雅教育并重。它在教育、医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应当引起现在社会的思考,在面对医患矛盾层出不穷,社会医疗体系改制迫在眉睫的今天,如何去培养医生,以期提高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

担任医学生辅导员的三年多时间里,深深感受到,医学生们从高考中走出,又重新进入新一轮不间断的考试,不说学富五车,起码要学的书就要五车,每一学期末发教材,体弱女生沉得都无力提起,内外妇儿、八大系统、解剖、生理、生化、病理……基础考、临床考、毕业考,三大综合考试,座座大山,想穿上白大褂还需经历医师资格考试,近来又提出要进各基地医院轮转,本三年硕两年博一年,如此沉重之学业,和其高中同学四年本科毕业即投入社会熔炉相比,医学生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必然更多,除了普世的救死扶伤理念之外,这一切理应得到社会给予的尊重和理解。八年求学路漫漫,学生却不知自己八年后的社会角色是什么,看到一幕幕的医生被砍事件,一部分学生开始退怯,医生都已经成为高危职业,社会的诚信还能靠什么去支撑。

多年前的梦想,自己也是一名身穿白大褂的临床医生,无幸而从,命运将我被迫地“弃医从文”,只是对于医生职业的情愫一直都没有变,多年后有幸进入医学院担任辅导员,在这里和医学生们同吃同住同学习,新学期担任大一新生的辅导员,个人觉得应该更多地参与课程教学,做一个梦里的医学生。

尤其是新生更有必要读一遍《协和医事》,这是一种那个时代里的象征,进入学府,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就被浸润其间,要有归属感,要有使命感,要有幸福感,告知新生的同时,同样也警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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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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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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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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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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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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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手的这本看上去像是儿童读物,又像一个黄皮笔记本。这本书很奶酪,封面均是黄色,而且不是一般的黄,简直就是一“黄色”书籍。

《谁动了我的奶酪》实在不中看,总共105页。其中,有20页左右其实可以剪切掉,尤其是那些自我吹捧部分;其间还配有若干插图,页面字数甚大甚少。这本书很“瘦”,“小身板”那么一摸别提多骨感。幸好封面比较厚实,可以一敌十,如同瘦子穿了件厚棉袄,这才让这本书显得大了些,掂着也有了些分量。出版方把书皮子造厚一点,另外在腹里填充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真是够卑鄙的。

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算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知道有什么叫斯宾塞的和叫约翰逊的,NBA有个乔.约翰逊,但真不知道有个叫斯宾塞.约翰逊的。我找度娘,度娘娓娓道来,原来他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自己去找度娘促膝长谈吧。约翰逊似乎有些“不务正业”,他是医学博士,但他在写作方面却有更深的造诣,另外还搞演讲,可谓多才多艺。他写了很多畅销书,文能载道,启发了不少人,也拯救了不少人。这样既救人性命又发人深省的人中国也有,鲁迅就是其中典型。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写四个小家伙在迷宫找奶酪。四个小家伙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两只小老鼠叫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叫哼哼和唧唧,只有小老鼠大小,相当迷你。这名起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矮人组合哼哼唧唧。故事的地点是迷宫,这四个小家伙需要在迷宫里寻找奶酪。小老鼠智商比较低,但是他们一个拥有灵敏的嗅觉,一个拥有速度。读罢故事才会理解嗅嗅和匆匆的意思,嗅嗅暗喻嗅觉灵敏的那一类人,匆匆暗喻改变迅速的那一类人。小矮人拥有智商和思想,优势明显。

这四个小家伙都是“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成天在迷宫找奶酪。不过迷宫你懂的,免不了迷路,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死胡同,所以说在迷宫“上班”真心伤不起。嗅嗅和匆匆是一个组合,嗅嗅是军师,张大鼻孔那么一闻,奶酪在那边,然后对匆匆发号施令,走你,匆匆二话不说在前面狂奔。小矮人是一对搭档,这哥俩毕竟是人,智商比小老鼠的果断高出一大截。他们会分析,所以少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奶酪比小老鼠方便得多。这哥俩还时常为小老鼠反复走进同一个死胡同而偷笑不已,心里那叫一个乐呀,你瞧,那俩傻逼,刚刚走进了那个死胡同,这又进去了。说实话,他们瞧不起小老鼠。

人在迷宫混,哪能不迷路?人在迷宫混,哪能不撞墙?这几个小家伙都是悲催族,两个一组就是悲催组。哼哼有时候会停下来哼哼李宗盛的《凡人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唧唧感慨说这歌词太TM现实了。尽管迷宫处处惹人乱,但这四个小家伙还是如愿以偿了。他们都发现了奶酪C站,这里有无数各式各样的奶酪。两个小矮人不约而同的感觉到自己找到了铁饭碗,尼玛,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了,心里高兴得一塌糊涂,从此两人打定主意要在C站活到老啃到老。于是,他们的生活变成了Yesteday once more。

哼哼唧唧把C站当成了自家餐馆,还宴请大量宾客一起分享。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无以言表——爆发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这俩哥们渐渐地懈怠了,反正有的吃,而且这样子看上去可以吃几辈子,所以还担心什么呢?他们每天先睡个太阳晒屁股,然后一路探讨过路女子的姿色,这个丑,那么美,这个灵,那个水,再到C站海吃一通,晚上撑着肚皮回家去搓麻将。而嗅嗅和匆匆则不同,他们每天检查奶酪是否跟昨天一样,活像两个资深质检员。直到确认奶酪安全可啃才坐下来慢慢享用。

有一天,到达C站的时候,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一脸淡定,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盘点发现奶酪一天比一天少。他俩穿上跑鞋,嗅嗅有嗅了嗅,匆匆,走你。小老鼠又出发了,头也不回。只留下哼哼和唧唧一脸茫然,这神马情况?谁动了我的奶酪

唧唧四处勘察,哼哼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闭了眼睛倒数五个数睁开,但愿像电视剧里演的,他祈求奇迹出现,可是一看还是什么都木有。他愤怒地说,奶酪竟然没有了,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唧唧说,算了吧,咱晚上过来,兴许晚上就有了呢。可是当他们晚上过来的时候,还是发现C站空无一物。

嗅嗅和匆匆充分利用了低智商的好处,他们还是用老路子,一个闻,一个跑。有一天,他们发现了N站,这里的奶酪比C站更多。嗅嗅对匆匆说,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匆匆纠正说,我们是鼠,应该是皇天不负有心鼠。嗅嗅说,有道理,嘿,不知道那俩自以为很聪明的傻逼怎么样了。匆匆说,管他呢,赶快吃。哼哼和唧唧则像是废了,到C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哥俩整天饿着肚皮在C站徘徊,击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地幻想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的奶酪,然后拼命咽口水。

毕竟长期靠口水度日不是道儿,哼哼唧唧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唧唧实在是扛不住了,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一听,怒了,找你妹。唧唧知道哼哼余怒未消,只好忍了。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唧唧经常会去想嗅嗅和匆匆会不会找到很多奶酪了,我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呀。他又对哼哼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说,哼,要去你去,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这里会有奶酪的,盗贼会把奶酪给我送回来的。唧唧心想,哼哼这样子下去准得进精神病医院,好吧,你不去拉倒,我去。唧唧上路了,可是唧唧有个缺点就是迷路,更何况这是迷宫。唧唧在迷宫里吃尽了苦头,每条路给他的感觉都是熟悉。后面的故事一言以概之:唧唧经历了无数困难,克服了若干恐惧,也找到了奶酪N站,只是这次他没有贪图安逸,而是选择了继续寻找新的道路。而哼哼呢,那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怎么样了,书中倒是没有提起,或许他还在C站等奶酪,饿得连路都没法走了。

这个故事很简短,无须多时就可以看闭。但是它确实很有意思。后面紧接着的是一段“下午茶的讨论”,写的是一群职场人士在下午茶的时候聊天,聊他们在看过《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启发,以及对生活及工作的对策。职场是一个迷宫,每个行业有其兴盛之时,也有其衰落之时,换句话说就是有吃香的时候,也有不吃香的时候。人们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变化至关重要。诸事在变,你不变,或者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人们应当向嗅嗅和匆匆学习,嗅嗅善于发现,他总是在发现奶酪及奶酪的变化。匆匆则是能及时改变,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快的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唧唧。嗅嗅和匆匆是先知先觉型的,而唧唧是后知后觉型的。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所以唧唧的命运和哼哼的命运迥然不同。唧唧是那种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些很大的缺陷,比如方向感TCL,对前路充满恐惧,可是他战胜了自己,最终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奶酪的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奶酪就是那些我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如爱情,如工作等。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如此,天下情侣散者多,很多绝配都分了,所以要做好失去奶酪的准备,此时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彼时可能就在别人身边了。当然,你必须经常观察,经常去维系,不然你连感情是哪天变质的都不清楚,甚至连别人给你戴了顶绿帽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经常去看看你的爱情吧,看看它是否还是那么鲜。如果实在难以维系,那么何不赶快放弃旧的,而尽快选择新的呢?很多事情都是你无法阻止的,所以不要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事情好转,而要跟着改变,旧的奶酪实在没法吃了,那就去找新的奶酪嘛。择业也是如此,假如一个行业已经是一条死胡同,那么你还在里面呆着干嘛。选择即刻出发吧,哪怕短时间内你都无法找到新的奶酪,也总比你在老地方等死来得好。探险的过程是艰难而恐惧的,但是与新奶酪的美味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当你钱包鼓起来的时候,你还会忧伤那些挣钱的苦日子吗?估计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时间会偷走一切,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你的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被时间偷走,你的幸与不幸,你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都会被时间偷走,何况只是一些奶酪呢?另一个是自己,你的奶酪被偷了,只能说明你没能看护好,你自己便是盗贼的帮凶。如果你能警觉一点,奶酪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偷走。其实,谁动了我的奶酪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新的奶酪。奶酪失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那份寻找失去奶酪的勇气。很多人失恋了之后便不再相信爱情,也失去了寻找爱情的勇气。有的人失业了,也失去了找工作的信心。是的,面对失去,我们总会心有不甘或者心生怨恨,但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条——跟着变化变化,继续寻找。不是千百峰回路转,哪有眼前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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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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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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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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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睛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在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兔子坡》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我推荐你也去看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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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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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在书海中,我一眼就看中了一本封面设计很有趣的书——《戴小桥全传》。一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是一本语言幽默生动的长篇故事书,写了主人公戴小桥和他的小伙伴们之间发生的种.种令人捧腹的趣事。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人物,如:活泼顽皮被同学们戏称为“大香蕉”的戴小桥、被叫作“马儿摔”的马儿帅、喜欢写乱七八糟小纸条的杜家严、有着“成语大王”美称的曹迪民……从他们身上,我不时能找到自己和同学的影子,所以越读越有亲切感。

我沉浸在戴小桥的世界里,一会儿被小伙伴们风趣的话语和所做的傻事逗乐,“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一会儿被他们善良的言行所感动,频频点头;一会儿又为他们团结协作做成了一件事而感到高兴,不觉露出会心的笑容……

戴小桥们的童年生活是那么美好,一件件趣事就像一根根甜甜的棒棒糖,令人回味无穷。再想想我的童年生活,原来也是那么多彩。就说今年暑假吧,有时候,我约小伙伴一起去看电影,一边吃着爆米花,一边看着精彩的电影,不时发出欢乐的笑声;有时候,我跟着爸爸去游泳,在清凉的水中,我像一条活泼的小鱼,自由自在;我还去上海参加了夏令营,划龙舟的过程让我懂得了做事要坚持不懈……

我喜欢《戴小桥全传》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和珍贵,我会用时间这支画笔,用心描绘属于自己的童年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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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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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是每个人都会的事,但谁能像他一样吹牛,他吹牛到了一种离谱的程度,可是他的吹牛却让人忘不了,让人无法不相信,他是——明希豪森。

《吹牛大王历险记》写了明希豪森的吹牛的故事。他一枪打中了七只肥鸭,不是用子弹,而是用自己眼睛里的火花。还有活捉大野猪,他用自己的智慧捉住了大野猪,没有用枪。还有一次他早起起来,自己的马在钟楼上,可是那里会下那么厚的雪,他一枪把自己的马的缰绳打断,可是马却没有摔死?这是多么离奇的事啊!他还登上了月球两次,为什么下来时没有死?他的事情经过让人惊叹!

《吹牛大王历险记》我看完后,我觉得明希豪森他是一个很会吹牛的人,他能让马被切为两半后,找人缝合,而马仍活着;他能让自己的大衣因为被狗咬了,而得了狂犬病,到处咬大衣,最后他不得已把自己的大衣和其它被它咬的衣服送去了疯人院,疯人院的医生治疗好了,他才继续穿大衣。他让我觉得他是一个正义而有一点儿离奇的人,他的故事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事。

《吹牛大王历险记》中,写到神奇勇士明希豪森在中年时依旧可以打猎,而在他老年时他已经不再对打猎感兴趣了,他渐渐衰老,逐渐迈向死亡,他最后死了,但人们却忘不了他的离奇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看了很多遍,他的性格豪爽,是一个勇敢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是鲁道尔夫·埃里希·拉斯伯的作品,它是一部想象的文学作品,它用了夸张的而有趣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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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600字左右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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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左右读后感

小编准备了两篇600字以上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_750字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糊涂的熊警官》读后感_600字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晚上,我点开了《糊涂的熊警官》这本书。这本书的每个故事后面都有一个小问题,让我们自己思考。可以说这本书的问题集于一身,对我们很有益。读完之后,我和妈妈爸爸的对话,更是有趣。

比如我举个例子吧,《蝙蝠缺什么》,主要讲蝙蝠想参加鸟类的大会,可是鸟类的看门人鸡在门口不让蝙蝠进来。蝙蝠说:“我有翅膀,我是鸟类。”鸡说:“不行,你不是鸟类不能进去。”可蝙蝠说:“我能飞,你还不能飞呢。”鸡急的满脸通红,只好叫一位长者来解释一下。长者说:“蝙蝠啊,你缺了鸟类最重要的东西。”蝙蝠听了,只好失望的飞走了。

后面这个问题说,蝙蝠到底缺什么,我和爸爸妈妈就争论起来,爸爸先不甘示弱地发言了:“蝙蝠当然缺一个像鸟一样毛茸茸的头。”接着,妈妈摇头说:“不对不对,也有些鸟是没有毛茸茸的头呀。它应该缺一个像鸟一样的尾巴。”而我则幸灾乐祸、哈哈大笑的说:“哎呀,你们都错啦!蝙蝠啊,应该缺的是羽毛才对。”妈妈和爸爸听啦,这才反应过来,恍然大悟。他们一拍脑袋说:“是啊,你说的对,蝙蝠是应该缺羽毛啊!”就这样我在这个游戏中赢得了冠军。

这样子的猜谜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从这些猜谜游戏中领悟到知识也增加了情商;也扩展了我的学习面;也懂得了一些科学道理。在这个游戏故事中,爸爸妈妈也长进不少。

可以说这本书,是本名副其实的好书。它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深渊,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伴随着我前进的方向。同学们,建议你们暑假也读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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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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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应付公事的心态,毫不情愿的拿起了这本早被我遗忘到九霄云外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读书的态度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

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解放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今天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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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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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

小说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和别人打赌,用八十天即1920个小时或11.52万分钟,来环游整个地球。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离开英国,他们闯印度庙、买大象、解救艾娥达夫人、被告上法庭、去上海、去日本、坐雪撬旋行、最后回到出发地英国。得到两万英镑的钱,过上幸福的生活。

他是世界上最不性急的人,但从不迟到。美好的生活不要,却要用时间证明80天是可以环游整个地球。也许地球缩小了,也许是一时开的玩笑,不性被印第安人洗劫车厢、栏截火车或遭遇海难。读了这一小部分后,我不明白福克先生是怎么想的,他竟能心平气和的说出如此大话,真为他感到胆心。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不能说大话,要知道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说道这里我可能会觉得他是个白痴、笨蛋!

但是,当我继续读的时候,我却发现只要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八十天环游整个地球也不是不可能,我对他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相对而言,我们就是十足的胆小鬼,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他们的危险,更别说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了,我们根本不可能做到。天底下的困难一个一个的向我们靠近,危险也随时潜伏着。我们不用害怕,只要用我们的聪明的大脑去认真思考,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地,一切危险都会化险为夷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事都是我们不敢想象的或不敢去做的,可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大脑认真思考和精心策划,并且要大胆的常试,一切困难和危险都会化做一缕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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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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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

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不过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可以拔山可以扛鼎可以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知道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知道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可是你是否知道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有以死来报你的满腔柔情。

而你仍不醒悟么?霸王!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 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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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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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表达了我们对父母、对长辈的尊重。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孝呢?我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这篇文章,有了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毕淑敏对“孝”的理解。我对她文章中的语言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的感悟。“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得挂年,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长达以后要孝顺他们,可这句话是有期限的,我们却都忽略了这一点,总想着拼命的学习、工作,总想以更好的条件来孝顺自己的父母,从而使我们对父母的孝一拖再拖,但人生是短暂的,父母可能在我们尽孝之前离开我们。

那是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是在我们心中永远无法弥补的对父母造成的伤害。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两个关于“孝”的例子,其中一个是苦孩子求学的故事,他的家庭十分困难。

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母亲只有去卖血供他上学……我认为他很自私,或许他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更好,但他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中已经对母亲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孝,其实很简单,它可以是父母劳累时递过来的一杯热茶,可以是父母工作一天回到家后吃到的喷香的饭菜,可以是父母辛苦时的捏肩捶腿……无论这种行动是大是小,是轻是重,只要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孝,就是我们对父母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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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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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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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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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是接《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编著的一套众书,它词汇丰富优美,令人陶醉其中,实在是一套好书。让我在欣赏欢乐故事中,积累了许多妙词佳句。

《笑猫日记》共有三本,分别是《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和《想变成人的猴子》。三本书我都看完了,但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却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前几天我去还书,看见《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随便翻翻,都被吸引住了。我想:内容一定很有趣吧!果然,看了看就舍不得放下,还是妈妈劝我半天,我才借了书回家。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书看了起来。我为对对眼用小猴子赚钱而不满,又为杜真子他们救助猴子而感动。精彩的内容让我抓住书本,如饥似渴阅读了半天。

如果我能够通过这篇文章和你们——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说些话,那么我想说: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每天忙碌为我们编排这些好书,我代表全体“小樱桃”感谢你们!

杨红樱阿姨,您的书真的写得很好,每一本都让我的心开始生命中的思考,让我的心点燃激动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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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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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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