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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读后感该怎么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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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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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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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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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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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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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先生的《孩子你慢慢来》中的安安才几岁,一个刚开始做母亲的妈妈充满欣喜和好奇的看着儿子的成长,岁月悠悠,可爱的安安已长成亲爱的安德烈,在《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的书信交流,龙应台对正处于叛逆的青春期孩子的教育给我深刻的启示。

读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有一种找到了知音的感觉,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书中那些关于父母与子女的关联的描述,那些在我独到的见解令我耳目一新,书中那个既有成人的老道,又不乏孩子的偏激,既睿智幽默,又不失天真烂漫的安德烈更是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在此书中作者讨论的话题包罗万象,例如对感情世界的迷惑、自我价值的追结、对全球化的看法及讨论,也有读者的回应引申出人省思的议论。不仅仅动人,而且涤荡人的胸怀啊!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教育问题令多少人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压抑?身为教师的我也不知道如何去触动孩子的心灵,《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之间的睿智对话,触及了我的神经。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对孩子的尊重和肯定是多么的重要:菲力浦在第34封信《独立宣言》中总结归纳出一个十分精辟的结论:欧洲人看人是看年龄的,只要满十四岁了,连老师也要用“您”来称呼学生。但是,中国的家长和老师却往往忽略孩子的年龄,而是刻意的去强调辈分、尊卑,不管孩子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只要站在爸爸、妈妈或是老师身边,他的身份就永远只能是“孩子”,永远不能得到尊重,永远只能选取服从。难道在中国人眼里,孩子只能算一个成人们随身携带的物件?中国人之因此不肯尊称一个14岁以上的少年为“您”,仅仅是为了保全那点少的可怜的面子吗?顺着菲力浦的遭遇探究下去,我又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父母在夸赞孩子时总是对他的父母说:“你的儿子真厉害!”,“你的女儿真棒!”诸如此类,真是可笑,这到底在夸谁呢?由此看来,在东西方在对待孩子的观念真的有着巨大的差异。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篇章是《给河马刷牙》,资料是作者安德烈对他的母亲说:“我觉得我将来的事业必须比不上你和爸爸……,要理解一个事实,那就是,你有一个极其平庸的儿子。”而龙应台回答:“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你是否有成就,而是你是否快乐。我要你用功读书,不正因我要你跟别人比,而是正因我期望你将来能拥有有选取的权利……”“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己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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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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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林清玄,每一次都好像从城市瞬间落到了田园,满眼的自在,惬意。

可是这样的书就是要让你去翻开,在闲暇的时刻,一杯咖啡或者清茶,一张摇椅,一点阳光和几朵白云,捧着它,便是一生一世的永恒。它们不似柜台上的畅销书,声名大燥间,街头巷尾便都是议论。它们默默,默默地如白云,似流水,不会有成为焦点的时刻,却是长久不衰。

林清玄的散文就像是一副素描,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一个人心底繁杂的世界。

亲情与乡情是必不可少的主题。他写到浴着光辉的母亲,都是一句宝贝不怕,却流露出天下母亲对孩子浓浓的爱意和关心。就是那么一句话,而生活中所见到的也许比一句话更简短粗略,但却实实在在。我们的眼睛就是要像这样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被人遗忘的点点滴滴。而这些被我们忽略的,都在他的笔下重现,带给人们心灵最真实的悸动。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作者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对于父母亲的爱,我们也是“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趁还提得动,行李箱还有空间,就多塞一点爱进去吧!在这些尚在的时间里,也许我们应该对父母说出自己的心意,不带半点羞涩地毫无保留地道明,正像他们给予我们毫无保留的爱。

对于故乡,我其实是没有太多的留恋和感慨的,毕竟没有出过远门,没有机会体会到思乡的离愁别绪。但作者在文中将家乡与亲人联系起来,我忽然就觉得,也许它比我想的远有意义的多。作者说,他出门旅行时总带着一杯故乡的水土,那会给他力量,因为那里面承载的不只是故乡之爱,还有母亲的祝福。这是很实在的话,乡情中,更多夹杂的是亲情吧,对亲人对故友的思念。

世事离戏只有一步之远。

人生离梦也只有一步之遥。

不知道听谁说过:生命最有趣的部分,胜过演戏与做梦的部分,正是它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不能重来。生命最有分量的部分,正是我们要做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林清玄的散文里总有一股清新的气息,也许是有流水的声音,也许是洒进了阳光的温暖,又许是有风吹过的清凉。

总之,这一切都使你不得不安静,在冬日人烟稀少的书店,当你坐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已有弹奏琴弦飘出的琴音安抚了你浮躁的心。它让你不知不觉地静下心,不知不觉地专注于这字里行间的温柔。这便是一本书的魅力所在。像是一个禅师在向你说教,声音低低的,柔柔地,却丝毫不差地进入你的耳中,落入你的心里。

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自己的心里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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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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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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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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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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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玫瑰与教育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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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禄贝尔,是德国著名的教育理论家和教育实践家,是近代学前教育的奠基人。他创立了一种对当时来说是新型的学前教育机构,并以“幼儿园”这个独特的名称命名,可以说是首倡者。

书的第一篇是总论,作者写的很抽象。静下心来,细细的品读,才能够有所理解,并且真的受益匪浅。作者认为,每个人都具有上帝精神,即他的本质。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的本质在他的身上得到发展和表现,成为觉悟,并使这种觉悟在人的生活中发挥作用。人的本质具体是指什么呢?它是“构成自然本质并永久地显现在自然中的东西”。本质是自然的。“失去了上帝和自然,我们必须求助于人类的智慧和才智,我们只能建立空中楼阁。”对于幼儿来说,好奇、童真、善良……都是自然的,是儿童本质的体现。因此,学前教育的目的就在于让这些天性得到充分的体现与发展。儿童从刚刚出生到这个世界上起,人们就应当按照他们的本质去理解和正确对待他,让他自由地、全面地运用他的能力。现在的家长很重视孩子的教育,他们希望孩子能够学到别人不会的东西,各种兴趣班,暑期班,培训班越来越多。为了强调某些能力和肢体的运用而牺牲其他能力和肢体,这是幼儿教育中不可取的。

教育要顺应自然的原则,是福禄培尔教育理论体系的一条重要原则。他要求让儿童从最早期开始就能不受干扰地自然发展。因此,“教育、训练和全部教学与其是绝对的、指示性的,不如更应当是容忍的、顺应的,因为在纯粹采用前一种教育方式下,人类那种完美的发展、稳步或持久的前进将会丧失。”作为教育者,如果永远以领导者自居,对学生进行命令和干预,让教育和教学起着毁灭的、阻碍的作用,反过来是害了孩子。

在幼儿的生活中,作者也有其独到的见解。在没有其他活动物体存在时,不能让幼儿独自呆在床上或摇篮里,这样不仅会使身体虚弱,也是产生心理上娇嫩和脆弱。幼儿的卧床从早期起不应过于柔软,也不能用羽毛的枕头。而饮食始终只能是养料,唯一的目的是促进体力和智力活动,儿童的食物应该尽量简单,以能够维持儿童的生活所需,使他在体力和智力上达到同样程度的发展为限。教幼儿站立和步行时,我们不应当使用拐杖和绳子。在幼儿的成长中,他会自己发现自己有走人的教育读后感1000字路和站立的力量,自然的学会这些技能。这些观点,涉及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对于儿童过分的保护,并不能让他们最好的成长。适当的放手,让幼儿在“艰苦”的环境中学会生活,在困难中学会坚强。有利于他们身体的发展,又有利于他们心理的锻炼让他们成为独立、坚强、自信的人。

福禄贝尔把人的教育时期分为两个阶段:幼儿期和少年期,幼儿期又分为一般婴儿期和幼儿期,少年期有分为少年期和学生期。在幼儿期,幼儿把他以前内化的东西重新外化,在这一阶段,感官发展非常重要。少年期,外部的东西成为内部的东西,即学习的过程。儿童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是他们学习的动力所在。作者认为,这一时期的家庭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家庭生活对儿童来说就是他生活的榜样,会对他的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而担任学生期的人的教学任务的主要是学校。在这一节里,福禄贝尔对学校的性质、任务、教学内容、教育方法等学校教育问题作了论述。

“恩物”是福禄贝尔设计的一套活动玩具,为了让儿童开展游戏和其他活动,因为他十分重视游戏在儿童成长中的作用。他认为游戏是儿童发展的,这一时期人的发展最高阶段。在游戏的过程中,幼儿能够尽情的享受快乐。但可惜的是,作为成人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理解这种快乐。对于儿童的游戏,他们不仅不积极的参与,还采取各种行为进行阻止。认为玩泥巴太脏,玩水衣服会湿……其实,这些都是孩子们非常喜欢的游戏。而往往只有这些儿童自发选择的这些游戏才能显示出他未来的内心世界。一个游戏着的儿童,一个全神贯注地沉醉于游戏中的儿童是儿童生活最美好的表现。此外他还主张为儿童创设活动条件,如让孩子在自己的花园里种植植物,组织他们手工制作等。我想,现在幼儿园里设立的植物角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游戏是孩子的天性,是孩子对以后生活的预习。所以,每一个大人都应该重视这个时期的游戏,给予充分的支持。

《人的教育》为我们讲述了幼儿教育中的各种问题,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虽然整本书看下来,我还有很多地方并没有真正的读懂,我想,以后我还是应该再仔细的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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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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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爷爷那成千上万遍的听说过少剑波,听说过杨子荣,听说过“智取威虎山”,还有那老掉牙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京剧唱词:“愿红旗五洲四海齐招展,哪怕是火海刀山也扑上前;我恨不得急令飞雪化春水,迎来春色换人间!”

如果不是开展“快乐假期,轻松阅读”活动,我不知道自己跟这些振奋人心的传奇故事还要相隔多久才能真真切切地触摸到它清晰明朗的跳动依旧强烈的脉搏。

坐在卧室里,几乎是一口气把《林海雪原》这本书看完——从早上一起来看到夜深人静,欲罢不能,精彩纷呈的剧情让我再一次体会到了阅读的快感,时而幸福时而紧张地沉浸在剧情中不能自拔。从徐大马棒和蝴蝶迷到座山雕的“百鸡宴”,从蘑菇老人神话奶头山到棒槌公公奇谈四方台,从小分队跨谷飞涧奇袭虎狼窝到二道河桥头大拼杀,从小白鸽彻夜施医术到少剑波雪乡抒怀……仿佛自己就是这神奇小分队中的其中一员,跟随他们征服林海、踏透雪原,跟随他们经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灭匪战斗。

会气愤至极——杉岚站惨案中无辜的村民被许大马棒和蝴蝶迷残杀,包括少剑波的亲人,姐姐鞠县长。又想起无数战争片中的场景,可是,这却是同胞,都是炎黄子孙,只因人性的改变,理念的巨大落差:是否为人民服务;

会紧张忐忑——杨子荣为顺利完成潜入座山雕老巢当“胡团副“的任务,苦练匪语,什么“紧三天,慢三天,怎么看不见天王山”,什么“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在献礼座山雕之时,杨子荣机智果敢,对答如流,深入匪巢遇到不少紧急情况,我不禁为他捏一把汗,杨子荣果然是杨子荣,全都平安度过,最终来了个“小分队驾临百鸡宴”,大获全胜;

会幸福甜蜜——当看到白茹倾心于他们足智多谋的203首长,当读到少剑波笔下的小白鸽:“万马军中一小丫,颜似露润月季花……她是雪原的白衣士,她是军中的一朵花……”,在心中期盼他们美好的未来;

也会感动不已——感动于战士们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流血牺牲毫不畏惧,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那冷峻的神情仿佛就在眼前,让我遐想联翩,是《老人与海》中在狂风骤雨中搏击的老人,是《绝顶》中的肖顿河,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他们皆是为了心中那个单纯美好的理想而不懈奋斗的人。我常常想,现代社会物欲横流光怪陆离,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己最初的梦想,又还有多少人能够单纯如林海雪原中的战士,只为一个信念拼搏至极,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

跟自己读过的一些中外名著的重墨渲染相比,《林海雪原》在我心中就像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明净的溪水一直流过我的心间,如林海雪原中的雪那样纯洁,没有一丝杂质和尘埃,珍存在我心中一个温暖而特殊的角落。让我记得:火红的岁月里,有那么一群可爱单纯,执着勇敢的战士为了信念快乐地奋斗;如今的我们,是不是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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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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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力是冬日里的阳光,温暖人心;毅力是黑暗中的明月,熠熠生辉;毅力是灿烂的阳光,光芒万丈。

在过去那个对妇女充满偏见的世界,夏洛蒂三姐妹经受着生活的艰辛,世俗的偏见,努力写作,虽然换回来的只是几句冷冰冰的话语,但是她们从来不放弃,向小说领域驰骋神思妙笔。用坚强的毅力和聪明智慧,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向人们证明了世界上不存在什么不是妇女的事业。

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的毅力0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狄更斯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只有毅力才会使我们成功,而毅力的来源又在于毫不动摇,坚决采取未达到成功所需要的手段。”茨威格也说过:“将无法实现之事付诸实践,正是非凡毅力的真正标志。”

仙人掌是生长在死亡之地的植物,那里到处是金沙,几乎没有任何植物。仙人掌又是怎样活下来的哪?它能够长大,不知经历过多少场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经历过多少次炎热太阳的灼烤。他无疑经受过一次又一次的摧毁,却能够一回又一回起死回生,这是一种多么顽强的精神。

在生活中,不知有多少人,走在成功之路上时,因为那一点点的困难就轻易放弃了。在美国淘金热中,一个人挖到了一块金矿,就继续挖,但一直没有成果,就把东西卖给了一个老人。老人在他挖过的不深处就挖到了许多金块,成为了富翁。那人听后十分后悔。

毅力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毅力是火,点燃希望之灯;毅力是灯,照亮人生的路;毅力是路,引你走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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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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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这个名字我们并不陌生,在我们的英文本上,印着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他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有一种肉也叫培根,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培根随笔》是教怎么做培根的。可大大相反,《培根随笔》是一本令我们受益匪浅的书。

《培根随笔》是培根一生心血的结晶,该书所涉及的问题可谓应有尽有——政治、经济、爱情、友谊、艺术、教育……大到国家问题,小到个人内心世界的情感问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读后感《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每一个问题,都能让我们体会到培根独到的`见解。全书共五十八篇,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本蕴含丰富哲理的书。

从《论嫉妒》中,我知道了如同巫术一般的嫉妒需要我们严加防范,因为它会不断诋毁那些世界上原本美好的事物。从《论厄运》中,我明白了当幸运来临时要欣然接受,但不要止步向前;当厄运降临时要顽强抵抗,即使慢如蜗牛也不能停。从《论友谊》中,我懂得了友谊能平和我们的心态,增强我们的理智,给予我们帮助。因此,我们要交好的朋友,让他们来帮助自己。

《培根随笔》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趣味隽永、说理透彻、警句迭出,需要我们在阅读的同时进行思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感悟培根、感悟社会、感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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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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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我还是为书中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唏嘘不已,也感动于他还坚持活着的那种温热的坚强。

从败光家产的富家子弟到“笨鸟先飞”的庄稼汉,福贵亲身经历了无情战事和各种亲人的死亡。接连而至的不幸,并没有打倒这位令人敬佩的老人,他只是默默念叨着:“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是啊,日子总是要活下去的。无论日子如何,能活着已是最好。人有很多种活法,但是前提是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世界与生命就会熠熠生光。正如作者所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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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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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一定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起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起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接受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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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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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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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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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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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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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草船借箭》 这篇爱国的故事。我认识心胸狭窄的周渝,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厚老实的鲁萧,心腹多疑的曹操。

周渝非常嫉妒诸葛亮繁荣才干。周渝请诸葛亮商议军事,说“我们就要跟曹操打仗了,水上作战,用什么最好。诸葛亮说:“当然是箭。”周渝说:“好,想让先生造十万支箭,这是公事,希望先生不要推掉。”十天怎么样啊。“诸葛亮说:”三天必然造好“摆好席请诸葛亮喝上三杯酒,立下军令状。鲁肃对周渝说:”三天造好十万支箭是不可能。“我让他们造好的,不然我会不讲情意。派鲁肃去打听。

诸葛亮说:请你们用青布慢遮起来,二十条船上要三十名士兵,就等着收箭吧。不要告诉周渝。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没有动静,上午请是正好是第三天,就他们呐喊擂鼓像打仗。曹操说:这么大的船,要多少弓箭手啊,十万支箭拿走了并且要谢谢曹承相的箭。周渝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真的不如他!

诸葛亮真勇敢,自己领兵打仗,神机妙算,我们要向诸葛亮学习,不要怕困难要冷静下来想办法对付敌人,我们要学习诸葛亮一样热爱自己的祖国,不能让别人侵占我们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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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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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学习了《詹天佑》一课,让我深受体会。

课文讲述了詹天佑不怕任何困难,也不怕帝国主义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修建京张铁路的任务。他对自己的工作非常细心,经常勉励工作人员。他还和工人们同吃同住,同舟共济。詹天佑做事亲力亲为,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生气,还会使中国人们失去信心。经过重重艰难,最后詹天佑成功修建了京张铁路。

詹天佑为不让帝国主义者看不起我们中国,决定要修筑京张铁路。詹天佑所做的使我们看到了他的爱国之心。

在我国也有很多像詹天佑一样,为国争光的人,不如飞行之父——冯如,他成功制造了中国第一架飞机;世界乒乓球赛中,中国队成绩出众包揽了前三名;我国“飞人”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中跑出了世界最快的成绩……他们都是在为祖国争光,不让外国人看不起我们中国。这种行为让我们引以为豪。

但是有些中国人就做得不够了,有些人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情愿当外国人的间谍走狗,在外国也有些中国人将自己的陋习带了过去,影响了中国人的文明形象。这些事,使我们感到羞耻。在我们看来,他们为了自己而不顾国家利益的行为,在我们眼里他们的形象是多么的自私和渺小。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热爱祖国,不让她蒙羞。所以,我们从小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为祖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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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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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魔法师的帽子》。主人公有姆咪爸爸、姆咪妈妈、姆咪特罗尔。 姆咪一家是是个大家庭。从他们冬眠醒来,奇怪的事情就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小吸吸和姆咪特罗尔一早醒来,就在一其玩耍,当他们来到山顶,小吸吸无意中发现了一顶圆筒帽子,他们就这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可他们没想到这顶帽子会使整个姆咪谷出乱子、

魔法师的帽子在姆咪家当了个纸篓子,一天早上,姆咪特罗尔把自己吃没了的蛋壳扔到了纸篓子里,奇怪的事发生了,蛋壳竟然变行了。蛋壳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停在了台阶上,姆咪一家看到了这一切,非常惊讶。在夏天姆咪一家在玩捉迷藏,姆咪特罗尔为了不让小吸吸捉到自己戴上了魔法师的帽子,往下拉,别人就看不到自己了。可是当他把帽子拿下来时,竟变成了一只耳朵很大、眼睛很圆、尾巴长长的怪物。他的伙伴、爸爸、妈妈都认不出来了,最后姆咪特罗尔还是变回了原形。姆咪一家都觉得这个帽子有古怪,便拿可恶地蚁狮做实验。结果蚁狮变成了一只“癞蛤蟆”。

最后一章讲了小嗅嗅离家去南方远行。某甲、某乙把手提包还给了姆咪妈妈,为某甲、某乙开了庆祝大会。在大会上某甲和某乙打开了神秘的手提箱,里面放着姆咪一家用魔法帽换来的红色的宝石王。但这颗宝石正是魔法师苦苦寻找的宝石王,魔法师立即来到晚会。但是某甲、某乙不同意。魔法师只好向在座的小动物每人实现一个愿望但最后魔法师还是得到了一颗宝石。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有着珍贵、特殊的友情。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某甲和某乙也不会把手提包还给姆咪妈妈。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斯诺尔克也不会痛打,骂姆咪特罗尔的人。友情,金钱也买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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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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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凶煞之人,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入木三分。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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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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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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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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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邈兮斯人,勇毅绝伦。不畏强暴,不恤丧身。谁畏痴愚,震立功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惑幻,临殁见真。”这是堂吉诃德的好友参孙骑士给堂吉诃德的墓志铭,也是体现了作者对堂吉诃德一生的总结。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一个骑士也许也可以有千万个化身。在堂吉诃德自己的眼里,世界有"该去扫除的暴行,申雪的冤屈,补救的措施,改革的弊端,以及履行的义务",自己身为一名骑士,"觉得迟迟不行对不起世人"。简而言之,骑士应该是勇敢的象征,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在堂吉诃德的仆人桑丘潘沙眼中,骑士就是“一会儿挨揍,一会儿做皇帝;今天是天下最穷困的人,明天手里可以有两三个王冠可以赏给他的侍从。”对骑士截然不同的想法并没有阻止他们走在一起。

因为桑丘对有利可图的笃信和堂吉诃德对骑士精神的坚信不谋而合,这两个都有些疯癫的人理所应当的结伴同行,开始他们的结伴之旅。都是所谓的精神追求者,所以即使是连底部的物质需求也没满足的人,也可以把自己的世界想象成骑士的世界。正如每一个硬币都有两面,堂吉诃德的形象就像一块硬币,你可以看到他搞笑的一面,也可以看到他哲思的那一面。

“我也不知道现今我们这个充满灾难的时代里,骑士的道理是否还行得通。”堂吉诃德的死去,于是世界重新变回无聊。一个能够建立起那么大一个骑士道幻境的人,惦记着杜尔西内娅中的魔法,明明死前的一章,他还惦记着那个绝代佳人,还在盘算着可能会成为一个游荡牧人,骨子里漂泊与冒险的精神还没有完全死去,但这个幻境已经被他毫无预兆的亲手戳破。

在临死的前一刻成为一板一眼遵循着作息时间规律的人,心甘情愿地带着日积月累长出了青苔的镣铐,五彩斑斓的美梦已经失掉了它的颜色,纯粹而富有生命力的灵魂被炙烤着枯萎。结尾处突然的骨折,使人不免为之感叹,始觉文章的奥妙所在。

史诗都变成了废话,生活的波澜终于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与琐碎中结束了。我的耳边想起我们浮想的游侠骑士堂吉诃德的话,以此作为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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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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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优秀图书,因为我非常的爱看书,所以我对它爱不释手,每天都在津津有味的看着。

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它,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有名作家沈石溪。这本书的内容是:洛嘎(一条好猎狗)和一条母豺,生了一只有豺性也有狗性的白眉儿,后来她们两个都死了,留下了白眉儿。白眉儿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后来,它也有过一段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本书的主角是白眉儿,白眉儿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坚强的章节和片段,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我讲的是第十章,洗清冤屈,它主要讲的是:巫娘认为是白眉儿偷了自己家的鸡,可是白眉儿没有偷鸡,白眉儿为了洗清冤屈,自己出去抓偷鸡贼,这几天白眉儿又冷又饿,终于捉到了偷鸡贼——两只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改变了人们对它的看法。

我很喜欢白眉儿,也要做白眉儿,因为白眉儿聪明、机灵、勇敢、坚强。我非常欣赏白眉儿的坚强,第十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别的猎狗都怕被猞猁打死,唯有白眉儿不怕,继续紧追不舍的跑着,最后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咬掉了猞猁的尾巴,被猞猁的爪子抓了一下,流了血,猞猁后来被猎人们打死了。可我却不如白眉儿,因为我很胆小,所以晚上我很怕黑,有一天晚上,我上厕所方便,因为我很怕黑,所以让家里的灯全打开了,家里的人被光刺的睡不着,从屋子里出来,都说我太胆小了。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白眉儿教了我要聪明、要勇敢、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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