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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办法总则(最新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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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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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于XX年10月1日颁布的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条例,它是在XX年版《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明确了业主、物业公司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规范了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自的职责和运作方式。使这些单位更加职责明确,更好地保护了业主利益。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修改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该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本决定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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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管理的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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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渡过了一周,回顾物业公司一周的工作,看到的是我们物业人的辛劳、小处见大美的工作态度。

“秋风无意,落叶有情”,立冬都已经过去好多天了,可满树的叶子还是飘飘洒洒,搁往常,看到此景,脑子里浮现的多是诗情画意,“落叶像一只只金色的蝴蝶飞向大地”,“金黄的叶子满载着收获”……而此时,多的却是一份惆怅,他们昨天的工作又白费了!

清晨,物业公司各项目部外围保洁人员早早的就来到了园区,推着垃圾车、垃圾桶,拿着大扫帚、小扫帚、高扒叉,来到了工作现场,挥舞着扫帚把满地的落叶扫成一堆一堆,扫地扫,扒地扒,身后留下了一片洁净,可忽然一阵大风又把还没来得及装车的叶子又吹了起来,一遍一遍重复工作,清晨的温度虽然比较低,可他们脸上却泛着微红,没有怨言,只想给业主营造干净、温馨的环境。

物业公司一直秉承一个好的传统——协作。如果一个项目、部门要突击完成一项任务,其他项目、部门会伸出橄榄枝,像对待自己的工作一样尽心尽力,出人出力。你冲车库我出人出车、你清理杂草我出人带工具,这就是一个团体,每每都会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

按照集团工会工作要求,组织各项目部女工认真学习黄晓薇在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参会人员深受鼓舞,围绕会议精神、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积极讨论,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创新创业,勇于担当,巾帼不让须眉,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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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贸业务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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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计划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的职责和任务,使计划能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各项技术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 第三条、 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公司一定时期的任务分解给各部门、项目或个人,并为其在该时期的工作提供依据,为决策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公司的计划管理通过确定发展战略,围绕一定时期内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目标,制订中长期发展计划。并据此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季度、月度工程开发、建设、财务经营及要项工作计划和制定可靠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标实现和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公司计划按时间分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按具体业务内容分为项目开发计划、财务经营计划、营销计划、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包括维简大修计划等)、其他要项工作计划等。

第二章 计划管理的组织和分工

第五条、 公司经理是公司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计划的管理工作,各部门(项目部)是相应计划实施完成的终端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及业务工作内容,负责相关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各部门分工如下:

(一)开发部负责土地收购、利用及开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土地费用、拆迁补偿费用、渣土处置及有关规费计划指标的测算或审核。

(二)营销部负责年(季)度销售、招商、租赁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营销及前期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测算。

(三)策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项目开发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前期策划、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方案图纸审查、规划综合服务和人防移地建设等各种费用计划指标的测算。

(四)工程技术部负责年度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的审查,季度工程建设计划汇总、下达工作。牵头对各工程的工期、年度形象进度的初审。

(五)综合部负责全公司年度维简(固定资产购置、购建)、大修计划的编制。

(六)财务部负责年度财务经营计划(预算)的编制,计划内建安工程投资等指标的测算或审查,牵头组织年度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的汇总及初审,并负责上报下达等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范围内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年度工程调整计划、季度工程建设计划,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编制与执行以及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的审核批准与监督执行等。

第三章 主要计划的编制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计划编制由各部门、项目部依据公司的总体安排,按照计划管理分工进行并经公司研究确定后下达执行。

第九条、中长期规划按5年以上进行编制,原则上每年初根据上年执行情况及环境变化进行一次调整,主要内容是描述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方针,规定在计划内应达到的目标和要求,绘制长期发展蓝图。确定公司主要投资方向、目标市场,拟开发项目及产品定位目标、主要经营目标、资金筹措方式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十条、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及工程建议计划在每年初进行编制。主要确定全年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工程量、投资及进度的目标,是组织年度工程施工及相关要项工作(包括拆迁、资金筹措、招标、勘察设计等)的依据,也是对各项目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计划已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经公司审定后实施。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开发项目计划编制项目部全年工程建设计划。年度工程调整计划在每年10月份进行编制,主要是对年初计划在实际执行中因重大影响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环境变化、公司及上级有关政策性调整等)造成的变化所进行的调整。项目部应对照年初建议计划和1-10月份投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及预计全年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调整计划的编制,经公司审定后做为年终工程财务结算、编报统计报表和对项目部进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季度工程建设计划,由项目部根据公司审后年度开发计划及工程建设计划分解到季度进行落实,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由项目部将季度计划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初审和汇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下达执行,并做为公司对项目部季度考核的依据。

第十二条、 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由施工单位在每月28日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初审,项目部审核后下达到施工单位执行,同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月度施工作业计划要依据合同工期、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季度工程计划进行编制,要明确月度施工形象进度,主要工程节点完成时间、计划完成工作量等指标。是各项目部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营销(包括物业销售、招商、租赁等)计划,依据项目开发计划、工程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营销的项目、销售(租赁或招商)的物业类型、面积、收入、费用支出、进度安排等指标。

第十四条、 负责计划编制的各部门和项目部应相互配合,按时、按质的完成计划编制工作,各相指标齐全,并附有计划编制说明。

第二章 计划的执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 中长期规划是目标性的,年度(季度)计划具有指令性,各项目部和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和分解落实。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和计划目标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加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计划实施的,要分析原因进行调整,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各项目部、部门的计划执行与完成情况由公司考核办牵头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进行检查考核,并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各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至下文之日起执行,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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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6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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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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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塔城地区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营销,全文共 2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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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塔城地区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建设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展2005年自治区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建房[2005]12号)文件精神,2005年8月17日-8月23日塔城地区建设局和发展计划委员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物业管理市场,特别是对塔城市、乌苏市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塔城地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塔城地区现有物业管理企业9家,均为三级企业,其中两家为新开办的暂定企业。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执行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严格检查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侵害业主合法利益的问题,规范了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规范了物业管理企业无偿代收代缴水、电、暖费用等行为,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了物业管理健康持续发展。

(一)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偏小、经营水平较低、企业自身素质不高。为了解决物业管理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今年地区建设局及时召开了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物业管理企业座谈会,就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把管理相对较好的乌苏市华鑫小区、沙湾县祥和小区、塔城市杜别克小区、额敏县2号小区作为开展物业小区管理示范小区。

(二)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内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我区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创建和谐社区,地区行署转发了由地区建设局和地区民政局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健全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创建和谐社区试行办法》,要求各县(市)认真贯彻执行。使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各负其职,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创建文明和谐小区。

(三)针对大部分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不到位的情况, 各县(市)积极投入资金完善示范小区设施,地区也投入了20万元,对四个重点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建设进行了补助,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提供了硬件基础。

(四)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我们对全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就加强物业管理进行了深入研讨。结合实际,地区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意见》(塔地建房[2005]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小区物业管理,使全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政府指导、社会监督、企业服务的工作模式,为创建和谐住宅小区奠定了基础。

(五)我区物业管理企业能够认真执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收费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小区服务功能,丰富业主的业余生活。并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以点带面,互相学习,分析小区物业管里中出现的问题,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及时解决。管理人员还经常不定期走访业主,与业主沟通思想,增加了理解和支持。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市场加大了监管力度,没有出现乱收费、多收费等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问题,在代收水、电、暖工作方面,都签订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执行。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部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和被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二、我区物业小区建设中存的主要问题

由于塔城地区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全区只有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县、额敏县申办了物业企业管理资质并开办了经营性物业管理业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物业企业大多是从开发企业中派生出来的,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

(二)由于过去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后建设管理不够,致使大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不到位,给物业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由于我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居民收入较低,造成物业管理收费相对较低,物业企业无法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提供服务和管理。

(四)国家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新、老政策有所差异,有的房屋在开发建设后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有的在房屋开发建设后没有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给小区房屋统一维修带来了困难。

(五)物业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服务双方责任不明确,服务内容不具体,委托主体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六)企业虽然建立了信用档案,但是大都没有按照规定定期将经营管理及信誉情况报管理部门,致使管理部门没有实现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

(七)大部分住宅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因无法支付委员的工作报酬,使业主委员会处于半瘫痪状态,无法发挥业主委员会应有作用。

(八)物业服务项目收费中存在的问题:(1)收费票据填写不规范;(2)明码标价内容不规范、不全面,个别物业公司没有进行明码标价; (3)对抄表到户的业主,继续收取水耗、电损。

三、今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向

(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业主增强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

(二)积极督促各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按规程运作,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修订《业主公约》,促进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

(三)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引导物业企业的规范管理、服务行为。

(四)依照有关规定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完善小区设施、设备的建设,提供规定数量的物业用房,检查监督好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的建立及使用,并按规定归集好维修基金。

(五)进一部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督促好企业定期将经营、管理、服务情况的资料上报新疆建设网。

(六)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项目,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文件要求进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七)建立健全物业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物业  管理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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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短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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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sp;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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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存量资产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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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二、乙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托管经营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运营的各种形式将托管资产逐步纳入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经营范围

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

二、托管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乙方,待委托经营资产的产权全部进入乙方后,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委托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三、托管经营的利润分配

双方约定,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收益权归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实际受托经营净资产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四、托管经营的审批和认可

本协议所述托管经营已获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乙方董事会通过,尚待乙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全部、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合法经营,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签署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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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物业管理个人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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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对于客服部而言可说是非常不平坦的一年,但又是成功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形势极其严峻、硬件条件非常不好的情况下,完成了“回迁户、占路户”及部分购房户的收房工作,同时通过客服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了总结经验,促使_年客服部工作能够再上一个台阶,现将客服部_年的各方面事宜做以下总结:

—、回迁户、占路户、其他购房户的收房事宜

先将截至目前的收房明细整理如下:

_年3月初至4月初——回迁业主105户占整个小区总户数的12%,旧宫占路业主45户占小区总户数的5%,回迁、占路户共计150户占小区总户数的17%。

_年4月初至今——其他购房业主156户占整个小区总户数的18%。

入住率:共收房310户,入住率达36%。

由于我小区的特殊原因造成入住率偏低的现状,这是改变不了的。客服部工作人员通过这将近一年和现已入住业主的磨合,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运作模式,业主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认可。

二、处理报修及时,回访工作到位

目前是施工方维保期间,需物业联系施工方给业主维修,但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不能及时到位。我物业公司领导果断决策,施工方不能及时到位的先由我公司人员维修,这样一来业主的保修就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客服部就可顺利进行下一步的回访工作。这种果断决策也得到了广大业主的赞赏。

三、冬季入户试暖及发放信箱钥匙

入冬以来,客服人员协同壁挂炉厂家工作人员入户试暖,这项工作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入户试暖、发放信箱钥匙的同时,物业、业主的关系又增进了一步,这为我们明年入户收费起到了非常有力的推进作用。

四、代办事宜

1、代办电话、宽带业务:自业主入住以来,已经办理50余户报装电话、宽带业务。

2、有线电视报装:帮助开发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

3、产权证办理:帮助开发联系旧宫占路业主办理产权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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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住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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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物业座落于(以下简称本小区)栋(楼)座,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甲方物业)。

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为甲方物业及本小区中与甲方物业相关的下列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结构及非别墅房屋的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供水加压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道路围栏、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井及沟渠、地下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商业网点、文体设施、娱乐设施、提示警示牌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5.公共绿地、苗木的养护和管理。

包括溪渠、建筑小品、绿地便道。

6.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维护。

包括公共环境清洁、公共通道清洁、公共设备设施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

7.公共秩序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包括安全监控、24小时巡查、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同时对本小区物业管理的

2.向业主委员会或乙方提出本小区在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有权获得答复。

3.向业主委员会或乙方报告因毗连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因使用、维护物业不善造成的生活不便或经济损失,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乙方负责处理。

4.要求乙方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费及使用情况,监督乙方严格按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5.共同合理使用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及本小区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搭建构造物,不在小区内任意种植。

6.有对房屋自用部位进行装饰装修、修缮的权利。

但在装饰装修前应当向乙方提交方案,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制度;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服从业主大会及其委员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8.及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健全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2.对本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物业管理制度和本合同及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本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合同、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可以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物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小区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对转让的专项物业管理业务负有质量检查监督责任。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检查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8.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同时按规定每半年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接受监督。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七条:综合性服务管理质量

1.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管理。

独立核算,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确定企业管理服务目标和工作质量方针及经营文化理念,3年内达到省优住宅小区标准。

2.入住率达到60%以上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与乙方责、权、利关系明确,沟通协商及时有效。

3.管理制度完善,制定业主公约及相关的专业管理制度;实行质量记录和服务回访,书面投诉、有效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件件有书面答复。

4.管理人员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5.应用计算机和智能化系统等现代管理手段和控制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和服务。

6.设有温馨提示性标识、国家物业法规政策和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宣传窗。

第八条:房屋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管理质量

1.房屋维护: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房屋完好率>95%;无未经批准的私搭乱建现象。

2.设备维护: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落实,质量记录完备;供配电、给排水设备正常运行率>95%。

3.设施维护: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随意改变用途;通讯、照明、消防设施完好率>9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

4.户内设备设施一般性修补不超过24小时,急需性修补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第九条:绿化卫生安防和社区文化服务管理质量

1.绿化养护:公共绿地无>22的裸露土地,修剪成形成状;绿化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和随意占用现象。

2.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完备,垃圾日清;公共区域及其设备设施保持整洁卫生;年病虫害防治的消杀8次以上并在消杀前公告业主;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摆现象。

3.安全防范:随着智能化系统的投入使用,充分利用其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巡逻值班;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社区文化:制定文明管理公约;及时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法规和政策;不定期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构筑邻里间横向沟通平台。

5.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独立核算,收支有据;提倡勤俭节约;财务管理公开,接受监督。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

1.公共性服务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擅自提高。

本合同期内执行的收费标准:联排别墅/情景洋房

1.20元/月·2,小高层0.80元/月·2,多层0.50元/月·2

,商业建筑

1.50元/月·2。

2.公共性服务收费每月10日前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采取银行托收或自行交纳方式向乙方交纳。

逾期不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收滞纳金。

3.公共性物业收费从开发商书面通过买受人办理入住时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其他收费

1.车位使用费。

使用地下或室外停车位的场地占用、保洁维护、秩序管理、设施养护的收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由乙方向使用车位的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其收费标准:

2.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收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收视费均按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收取。

此外,水电的损耗费、电梯运行电费、二次加压供水电费,由乙方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分摊收取。

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的交纳,可以由乙方为

3.特约服务收费。

特约服务收费按市场调节价,经甲方或物业使用人、乙方双方协商认可后,由乙方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未经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认可的特约服务收费,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可以拒付。

4.维修基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归集,乙方可以代收维修基金和代管维修基金,但在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不得动用维修基金。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使用

1.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附属配套建筑的小修和养护,公共绿地的养护和零星补植以及管理服务等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从公共性服务收费中列支。

2.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附属配套建筑、公共绿地的大修或中修、改造或更新所产生的费用,从维修基金中列支,但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3.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户内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处,应当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修改和调整时,应当适应修改和调整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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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物业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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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飞跃发展的一年,上台阶,上档次的一年,丰收的一年。在这一年里,物业管理处在公司的领导下,在开发商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始终贯彻业主至上的原则精神,根据的实际情况,在搞好服务的同时理顺完善管理工作,初步达到“工程程序化、操作规范化、运用使用化、管理科学化”的管理要求。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小区业主的好评,现将去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

(一)房屋管理

房屋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房屋管理档案,制定了房屋管理制度,编制了详细的管理计划,并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住户房屋装修无破坏,外观统一,无危害房屋结构的行为,空房完好率为95%。

(二)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

为了保证小区广大住户的正常生活,在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完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应急方案,做到日常检查有登记、小型维护有记录。维修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全年完成小型检修工作17次,应急维修工作3次,达到养护设施、设备到位,维修及时,正常运行的管理要求。

(三)绿化管理

为了给业主创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我们严格落实了绿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监督绿化公司,施工及养护工作,针对绿化公司在施工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与合理化的建议,督促其整改,并在绿化警示牌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制作简易警示牌、围栏,加强绿化防护管理工作,使绿地基本无破坏,践踏及公用现象,绿化完好率为98%。

(四)环境卫生的管理

环境卫生方面,我们针对小区环境逐步完善的情况,大家齐动手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大扫除,制定了严格的保洁程序与考核办法,并对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堆放,集中清运管理,并加强小区卫生检查工作,保证了小区的卫生清洁美观。

(五)小区安全防范工作

小区治安防范及消防工作是物业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为给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我们狠抓了小区治安消防工作,对保安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智能设备操作培训、考核,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考核标准,并坚持每日早操、早会,提高员工的身体素质与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了工作程序、巡岗查岗、巡更制度。要求保安人员认真巡查,文明执勤,礼貌训导,遇到坏人坏事大胆管理,使去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良好。

二、今年完成的重点工作

(一)业主入住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1)熟悉小区各项设施、设备的施工情况

进驻小区物业管理后,我们为尽快熟悉小区施工情况,设备安装情况,我处工作人员不怕苦、不怕累,顶着烈日跑工地,爬高楼,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为后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受到了开发商的称赞与好评。

(2)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完成工作预案,提出合理的建议。

在熟悉小区各项情况后,我们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小区各项管理工作预案,如:车辆管理方案,治安管理方案,装修管理方案等,共计9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11项,开发商采纳3项,即报,奶箱设置在门厅内,安设绿化喷淋系统,部分雨水管接入地下管网等合理的建议。

(3)搞好保安员前期的培训工作

保安工作是物业管理中的窗口,为了保证小区保安前期服务质量,我处安排保安员提前培训一个月,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与计划及考核办法,加强保安员的自身素质与业务技能,保证业主入住后有一个良好精神面貌和业务素质的保安队为业主服务,保安队的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4)配合开发商的售楼工作

为了配合开发商的销售工作,我处在前期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安排专人在销售部配合售楼工作,耐心解答客户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疑问,制作了二块宣传牌,宣传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达到一定效果。我们除派专人配合销售部,全体员工还放弃节日休息,配合销售部“十一”售楼黄金周的销售工作。我们的工作受到销售部的肯定和称赞。

(5)搞好业主入住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交房工作

为迎接业主入住,顺利完成交楼工作,在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整理准备了大量的入住资料和必要的文件。如入住通知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等共计12项。根据方便业主、服务至上的原则,我处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了办理入住手续的流程,和岗位,设置了业主入住须知,入住手续办理流程图,装修须知,装修手续办理流程图,使业主在办理各项手续中能一目了然。使交房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办理入住业主139户,办理装修手续户。

(二)加强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树立小区家园化,人性化管理服务理念

进驻物业后,我们坚持实施家园化,人性化的管理,“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中心,为开展服务,让业主进入小区感到有一种温馨的感觉,我们开展特殊关照户的服务,对小区有生活困难的业主,在生活上给予关心与照顾,服务上给予优质服务,如1-1-501业主老公是海员,因工作长期不在家,家中只有业主和小孩,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此户进行特殊关照户服务,给其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受到业主称赞。除此之外,我们还开展免费代办服务,如代办电话、宽带、电费储蓄,使业主有一种“有困难,找物业”的感受,服务工作受到业主良好的赞誉。

(2)搞好维修服务工作

维修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我们狠抓维修工作的及时率和完成率。

为了搞好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工作,我们紧密地与开发商、施工队、生产厂家联手,确定了维修程序和办法,圆满完成年前无遗留维修工作的目标。今年共计接到维修投诉157起,完成152起,及时完成131起,完成率为96、8%,及时率为83、4%。在公共设施、设备方面,我们及时定期对各种设施进行保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处理,如12月30日,小区蓄水池浮球阀失灵,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后,为让业主正常用水,我们首先是积极的进行抢修,再通知厂家到场调查原因,保证业主正常用水工作不受影响。

(3)加强小区装修管理工作

小区装修管理工作是前期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物业的使用寿命与安全及小区房屋外观的完好美观,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与管理要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如装修须知、屋顶花园管理规定等,并坚持每天对装修户的巡查工作,做好记录,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坚持原则。去年共处理违章施工32起,均已整改。保证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在房屋外观方面,我们坚持制度,保证小区外观整齐划一,完好美观。

(三)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上档次;

(1)组织员工进行职工道德与管理技能培训,提高工员工业务素质

管理处员工的综合素质与物业管理的服务的质量,水平是密切相关的。根据这种情况,并结合小区大部分都是新进员工,接触物业管理时间短的实际情况,我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员工进行思想和业主管理水平的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安业务技能考试,使员工在思想上得到充实,管理技能上得到了提高,去年共组织人员培训6次,技能考核4次。

(2)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方式

我们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使用电脑,对小区各档案收费帐目、管理计划等工作进行电脑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管理处的基础,工作达到一个新起点,为今后的创优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搞好对外协调管理工作

搞好对外协调工作是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为此,我们紧密与开发商配合,积极主动与局,局,局联系,并圆满完成环卫开办;申请门牌、委托合同、服务协议备案,局协议的签定等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教训

虽然,我们在去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与加强的地方。

第一,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各方面考虑不全面,实际处理事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第二,与业主的沟通不够,了解不足。

第三,设备、设施管理力度还需加强,针对以上几个问题,在20__年工作中,我们将吸取经验与教训,努力提高员工的业主技能与管理水平,把工作做得更好。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加快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物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小区各项管理工作,为使早日跨入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做贡献,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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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物业管理员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物业,职员,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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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配套的考核、监督机制。xx年,我们将在原来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改变以前"人管人"的被动状态,从而走向"制度管人,制度约束人"的良性轨迹。进一步加强对人的管理,并把各项工作标准进行细化、量化,一方面,便于操作人员熟悉自己该怎么做,该作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方便主管人员的考核、监督,减少个人的主观因素。工作中,坚持"定人、定岗、定时、定标准、定任务"的"五定"方针,对具体的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更有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2、树立服务品牌。服务品牌的树立,有利于企业的知名度,对一个部门也是一样,有利于提高部门的影响力,更有利于增强部门的凝聚力,目前,我们本着"清扫一户,洁净一户,满意一户"的原则,为业主提供家政服务,得到业主的好评,在业主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确定两个工作目标。即达到青岛市a类物业卫生标准和达到经济效率化的目标。根据小区定位及物业服务定位,我们保洁部会为业主创造一流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工作严格执行a类物业卫生标准,并能力争创青岛市十佳物业公司。在做好保洁工作的同时,我们会做好废品收购及家政服务工作,限度地减员增效,提高物业的经济效率。

4、外挂一个家政服务公司。一方面,由于我们保洁人员素质不同,工作质量有所差异,所做的家政服务的效果也不同;另一方面,目前轮流作业的形式,也不便于人员的管理。外挂家政公司,在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的同时,我们还可以提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5、建立一个垃圾中转站。随着业主入住的不断增加,小区垃圾不断增加,垃圾的清运、中转、处理,是保洁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希望在集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尽快建立一个中转站。

6、保洁与绿化的统一整体性与不可分隔性。保洁、绿化都是小区环境管理的一部分,小区离开了保洁,就会出现脏、乱、差的现象;小区离开了绿化,就不会有花草树木。如果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就会出现年前两者相互矛盾、相互推委、相互扯皮的现象。建议把两者合并为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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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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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省制作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时间,依照原有的样板做出相应的方面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一、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高层负责人职责。

1、在业主接房中要用心宣传礼貌和谐小区建设要求和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告知业主禁止高空抛物及防火常识。

2、直接负责高层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防盗门、防火门、管道井、梯间玻璃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同常巡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共防火及钥匙管理,保证特殊状况的快速使用,领导装修管理员做好业主前期的装修管理工作。

5、领导电梯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管理,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屋面进行管理,除正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需要,严禁上人。

负责高层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

6、做好高层外环境(卫生)及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出售的管理,广告张贴、悬挂要有序,出售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7、负责接待业主的各类投诉,并与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用心协调联系解决。

8、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预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具体工作程序和标准:

1、每一天定时检查电梯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装修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正常使用后,每2小时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员。

2、公共钥匙要有借有还,借出要签字,做好业主和外部人员钥匙的借用记录。

3、发现违章使用电梯、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透过对讲系统及时记录并制止,并进行劝说。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告知领导,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电梯进水故障、业主家中跑水等)

5、如遇业主搬运物品,告知业主注意事项,监督业主对楼道单元门、电梯的使用状况,直到搬运结束,如有损坏及时告知管理员。

6、每一天对楼道消防防盗门、楼道消防箱、安全出口灯,消防报警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前各一次。

7、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处理问题要注重语气和态度,无法处理时及时告知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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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物业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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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xx年3月份xx区房产局成立以来,在市国土房产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持领导下,物业管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并逐渐步入正轨。现把几个月来物业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规范各种制度,使物业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1、促使区政府制定下发了《xx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政办函〔20xx〕88号),区政府每年财政拨付100万元,建立物业奖励基金,对镇(社管中心)、社区的物业机构配备、业委会组建、信访处置、物业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考核,把属地管理落到实处。

2、制定了《xx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考核办法》(南房字〔20xx〕08号),针对商品房住宅小区、安置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三种不同类型小区,制定了三种考核评分办法,从物业管理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维管、物业管理各种制度、卫生、秩序,群众满意度等多方面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年终给予奖惩。

3、制定下发了《xx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房字〔20xx〕17号),依据法律法规指导督促镇、社管中心加快业委会成立步伐。

4、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xx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南房字〔20xx〕31号),目的是规范xx区服务企业的市场行为,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强化行业监管,结果与物业企业的晋级、转正、招投标挂钩。

5、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南房字〔20xx〕23号),从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主体、日常管理、人员培训、维保单位选聘、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进行了强化规定。

6、配合政府重点工作,还制定了“限燃”、打击传销、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文件,使物业小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积极应对业主投诉,化解矛盾,保持小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自20xx年xx区房产局成立以来,局物业股接受各类信访、人防、市长热线、网络舆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等各类投诉案件近1200多件,局物业部门不回避矛盾,积极主动应对,积极主动面对当事人,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特别是在面对“龙蟠汇景”业委会投诉举报、“龙蟠南苑”业主上访安置小区房屋质量、“发能国际”业主投诉物业公司乱作为、开发企业房屋质量等事件上,我局积极应对,实事求是地面对并积极协调市、区各部门逐一进行化解,最终业主满意,小区和谐稳定。

三、积极承接市国土房产局关于物业管理职能的下划,使物业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正常进行

20xx年10月1日,市国土房产局将物业管理工作9项职能下划到我区,区房产局克服人少、小区多、业主投诉多等各种困难,积极承接,保证物业管理工作不脱节。同时结合xx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项目备案、企业变更、项目招投标、物业综合查验、业主委员会备案等各类表格。目前市局下划的各项工作职能,正在我区健康稳步地进行着。

四、积极主动配合市、区政府的各项工作,并取得成效

限制燃放烟花炮竹、打击非法传销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今年工作的重点,局物业部门积极响应,多次召开各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会议,强化宣传,强化责任,并把上述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年终与企业信用档案挂钩,局分管领导、物业负责人多次亲自上阵参与,劝阻燃放烟花炮竹13次,清理非法传销700多人次,制作各类宣传品近1万多份。目前上述两项工作在我区各小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上述两项工作也达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和表扬。

五、强化小区物业日常监管,提高业主满意度

为了加大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力度,提高业主的满意度,提升小区的生活环境水平。20xx年,除了对安置房每月考评外,局物业部门每季度还组织镇、社管中心、社区业主代表、物业专家等组成考核组,对全区各类小区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安置小区、商品房小区、老旧小区三种类型进行,每次考核结束,依据得分在《物业》上进行通报,年终总结,与财政补贴资金、企业信用档案等挂钩,目的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度。

20xx年,我局物业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与业主的诉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归纳起来,还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一)区房产局物业股没有人员,没有编制,现在是安居中心一个事业编制的女同志和分管副局长在从事此项工作;镇、社管中心、社区没有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编制,人员不稳定。

(二)安置小区由于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多方面的因素,质量存在很多问题,消防等很多设施设备至今还没有验收就投入使用,业主投诉大,反映强烈。给物业管理带来很多困难,同时也导致物业费难以收缴,物业企业举步维艰。

(三)部门配合不到位,特别是小区违点等。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速度慢,开展有阻力。

虽然有上述很多困难,但是我局有信心,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克服困难,力争全区物业管理工作20xx年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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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物业管理的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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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进住前期物业治理工作

1、熟悉小区各项设施、设备的施工情况;进驻后,我们为尽快熟悉小区施工情况,设备安装情况,我处工作职员不怕苦、不怕累,顶着烈日跑工地,爬高楼,把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为后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受到了开发商的称赞与好评。

2、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完成工作预案,提出公道的建议;在熟悉小区各项情况后,我们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小区各项治理工作预案,如:车辆治理方案,治安治理方案,装修治理方案等,共计9项,并提出公道化建议11项,开发商采纳3项,即报奶箱设置在门厅内,安设绿化喷淋系统,部分雨水管接进地下管网等公道的建议。

3、搞好保安员前期的培训工作;保安工作是物业治理中的窗口,为了保证小区保安前期服务质量,我处安排保安员提前培训一个月,制定了具体的培训方案与计划及考核办法,加强保安员的自身素质与业务技能,保证业主进住后有一个良好精神面貌和业务素质的保安队为业主服务,保安队的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4、配合开发商的售楼工作;为了配合开发商的销售工作,我处在前期职员不足的情况下,安排专人在销售部配合售楼工作,耐心解答客户关于物业治理方面的疑问,制作了二块宣传牌,宣传本公司物业治理服务工作,并达到一定效果。我们除派专人配合销售部,全体员工还放弃节日休息,配合销售部“十一”售楼黄金周的销售工作。我们的工作受到销售部的肯定和称赞。

5、搞好业主进住前期预备工作,顺利完成交房工作;为迎接业主进住,顺利完成交楼工作,在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预备工作,整理预备了大量的进住资料和必要的文件。如进住通知书、前期物业治理协议等共计12项。根据方便业主、服务至上的原则,我处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公道制定了办理进停止续的流程,和岗位,设置了业主进住须知,进停止续办理流程图,装修须知,装修手续办理流程图,使业主在办理各项手续中能一目了然。使交房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办理进住业主139户,办理装修手续户。

(二)加强治理服务工作,进步服务质量

1、树立小区家园化,人性化治理服务理念。

进驻后,我们坚持实施家园化,人性化的治理,“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中心,为开展服务,让业主进进小区感到有一种温馨的感觉,我们开展特殊关照户的服务,对小区有生活困难的业主,在生活上给予关心与照顾,服务上给予优质服务,如1-1-501业主老公是海员,因工作长期不在荚冬家中只有业主和小孩,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此户进行特殊关照户服务,给其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受到业主称赞。除此之外,我们还开展免费dai办服务,如dai办电话、宽带、电费储蓄,使业主有一种“有困难,找物业”的感受,服务工作受到业主良好的赞誉。

2、搞好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服务工作是物业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我们狠抓维修工作的及时率和完成率。

为了搞好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工作,我们紧密地与开发商、施工队、生产厂家联手,确定了维修程序和办法,圆满完成年前无遗留维修工作的目标。今年共计接到维修投诉157起,完成152起,及时完成131起,完成率为96.8%,及时率为83.4%。在公共设施、设备方面,我们及时定期对各种设施进行保养、检查,发现题目及时维修,及时处理,如12月30日,小区蓄水池浮球阀失灵,治理职员巡查发现后,为让业主正常用水,我们首先是积极的进行抢修,再通知厂家到场调查原因,保证业主正常用水工作不受影响。

3、加强小区装修治理工作小区装修治理工作是前期物业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物业的使用寿命与安全及小区房屋外观的完好美观,保证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在房屋外观方面,我们坚持制度,保证小区外观整洁划一,完好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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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网站维护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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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千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千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及保护地带。

第三条 凡进入风景区的国内外旅游者,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的单位、居民与保护、管理、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相关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风景区名胜资源、文物、自然生态环境;

(二)实施风景区规划,科学利用、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

(三)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

(四)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五)审查、监督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卫生防疫监察管理;

(六)保护佛教、道教正常的宗教活动;

(七)其他管理事项。

第五条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助管委会做好风景区管理工作。

第六条 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风景区内村镇建设规划及集体土地、山林利用规划,应当服从风景区规划。

保护地带各项专业规划及其所在地城市分区规划的编制,应当征求管委会意见。

风景区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报批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七条 风景区的一切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风景名胜资源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 对风景区内的寺庙、碑碣、石刻、石雕、古建筑、古墓葬等人文景物必须严格保护,禁止占用、拆迁、损毁、破坏等行为。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严格保护,及时修缮。

第九条 对风景区的古树、名木、奇峰、异石、地热水、名泉和冰川遗迹必须实行特殊保护,应当建立档案,悬挂标牌,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条 在风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第十一条 对风景区的水体,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

禁止向前款规定的水体排放、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

管委会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对水体进行定期检测。

第十二条 加强风景区林木的保护,做好植树绿化、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和防止病虫害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抚育管理。

风景区内国有林木的抚育、更新性采伐,管委会必须预先提出计划,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禁止采伐名木古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风景区内集体所有的林木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不得擅自采挖苗木、花、草、药材及珍稀植物。因科研、教学需要采集标本、野生药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

第十三条 风景区应当切实维护好动物的栖息、繁殖环境,为野生动物创造必要的栖息、繁殖条件。禁止猎捕和伤害野生动物。

第十四条 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应当加强防火管理工作。管委会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防火、灭火的组织领导;凡在风景区内和保护地带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均为联防单位,应当签订联防协议;健全防火组织,完善防火设施,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制。

一切进入风景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带灭火器,进入风景区的人员,禁止在规定的吸烟地点以外区域吸烟;禁止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品;禁止篝火、野炊、烧荒、烧纸;禁止损坏防火设施。

第十五条 风景区内各项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风景区规划。风景区内的建筑物布局、设计,均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景物与环境。

禁止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逐步迁出。

禁止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在风景区内从事以上两款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风景区内禁止建设工矿企业及有碍景观的工程设施。对原有企业及工程设施应当进行清理整顿,凡有碍观瞻的,应当限期改造、拆除或者外迁。

禁止在风景区内从事木材加工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十八条 保护地带内要保护好地貌、山体、林木植被,搞好封山育林、植树绿化。

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

保护地带原行政管理和隶属关系、权属不变。管委会根据规划对保护地带提出环境要求,由当地行政管理机关实施。

千山东路倪家台至千山正门段公路两侧,鞍会公路上石桥至庙宇岭段公路两侧的建设规划、建筑物的设计,应当与风景区的景观相协调。

第十九条 管委会应当确定各景区、景点的游览接待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人。

风景区的游览票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进入各游览区的车辆,必须执行管委会关于车辆的管理的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第二十一条 风景区的服务网点和公用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和管理。进入风景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文明经营。

禁止倒卖风景区各类门票(证)。

第二十二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内的卫生防疫监察管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妥善处理污水、垃圾,保持整洁优美的游览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的安全管理。游览区的险要部位,都应当设置安全设施。未设安全设施或者安全设施损坏的,应当暂时封闭。危岩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排除,险峰峭壁应当设警牌,保障游人安全。

第二十四条 风景区应当加强治安管理,经常进行治安巡逻检查,及时制止、处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危及游人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进入风景区的旅游者和其他人员,应当爱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各项安全设施、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风景区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在景物上刻划、涂写;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扔果皮、食品、包装物;不准乱倒垃圾、污物。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管委会依据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在风景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在风景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管委会审核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区内乱扔垃圾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已经予以处罚的,管委会不再处罚。

第二十八条 风景区工作人员因失职而造成火灾、人身伤亡、景物损毁及其他事故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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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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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总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分厂厂长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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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物业管理专业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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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飞跃发展的一年,上台阶,上档次的一年,丰收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某物业管理处在公司的领导下,在开发商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始终贯彻业主至上的原则精神,根据某物业公司的实际状况,在搞好服务的同时理顺完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总结的工作,初步到达“工程程序化、操作规范化、运用使用化、管理科学化”的管理要求。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受到小区业主的好评,现将物业管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物业管理年度工作总结一、日常工作目标管理的完成状况非主流火星文

(一)房屋管理房屋管理是物业管理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资料之一。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房屋管理档案,制定了房屋管理制度,编制了详细的管理计划,并职责到人定期检查。住户房屋装修无破坏,外观统一,无危害房屋结构的行为,空房完好率为95%。

(二)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为了保证小区广大住户的正常生活,在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完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应急方案,做到日常检查有登记、小型维护有记录。维修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全年完成小型检修工作17次,应急维修工作3次,到达养护设施、设备到位,维修及时,正常运行的管理要求

(三)绿化管理为了给业主创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我们严格落实了绿化管理措施,用心配合监督绿化公司,施工及养护工作,针对绿化公司在施工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与合理化的推荐,督促其整改,并在绿化警示牌没有到位的状况下,制作简易警示牌、围栏,加强绿化防护管理工作,使绿地基本无破坏,践踏及公用现象,绿化完好率为98%。

(四)环境卫生的管理环境卫生方面,我们针对小区环境逐步完善的状况,大家齐动手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大扫除,制定了严格的保洁程序与考核办法,并对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堆放,集中清运管理,并加强小区卫生检查工作,保证了小区的卫生清洁美观。班级口号霸气押韵 (五)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小区治安防范及消防工作是物业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为给业主带给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我们狠抓了小区治安消防工作,对保安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智能设备操作培训、考核,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考核标准,并坚持每日早操、早会,提高员工的身体素质与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了工作程序、巡岗查岗、巡更制度。要求保安人员认真巡查,礼貌执勤,礼貌训导,遇到坏人坏事大胆管理,使去年安全防范工作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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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报销制度管理办法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7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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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日常费用管理,规范和完善审批程序和权限,提高风险防范和增收节支意识,根据《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审批管理办法》(20xx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本着“总额控制、适度从紧、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费用报销程序

正常报销程序包括“5环节”:经办人员粘贴票据、填制报销单→ 本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核实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签字确认 → 财会部会计稽核:报销单填制的规范性、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签字确认 → 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审批费用是否予以报销,签字确认→财会部出纳核对报销金额后报销。如果后四环节审核有疑义,则票据退回经办人,经办人做修改后重新开始审批程序。“5环节”流程图如下:1.经办人粘贴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

2.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费用真实性、合理性

3.财务稽核规范性、合法性、有效性

5.出纳核对金额准确性,予以报销

4.总经理或运营负责人审批是否报销

二、费用报销要求

1、费用发生真实性:指费用支出真实、必须,报销票据的金额和实际支出金额一致。

2、费用票据合法性:指取得的费用票据是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或由税务机关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票面上套印税务机关的红色监制章)。

3、费用票据有效性:基本要素包括,票据上要求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手写发票没有涂改,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公司名称要填全称。

三、费用报销单要求

1、统一格式:费用报销单、审批单、备案表使用公司统一格式。费用报销单主要涉及三种:通用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和住宿费计算表,各审批单和备案表参见附件。

2、原则上一事一报、一人一报:不同性质的费用分开填报,不同时段的费用分开填报,差旅费用按个人分开填报。

“通用费用报销单”中“费用项目”一栏按报销内容区分填写,具体分业务费、城市交通费、小汽车费、办公费、房租费、水电费、邮电费、业务推广费、其他费用等。

3、及时填报:原则上费用一月一报,经办人收到票据后90天内不填报且无合理理由的视为自愿放弃,财会部有权不再受理报销。

4、费用相关信息要素完整:包括“6要素”(Who、What、When、Where、Why、How many即相关人员、何种费用、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支出原因、票据数量)应在费用报销单填制中予以明确。

5、费用报销时相关资料齐全:费用审批单、备案表、费用明细单、出差计划书、情况说明书等资料要作为报销票据附件同时上报。

6、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禁用铅笔、蓝色圆珠笔;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工整,报销单不得随意涂改。

7、报销票据粘贴要求:

(1)票据粘贴在报销底单左上角;

(2)长方形票据统一横向粘贴;

(3)票据分类别、按时间顺序粘贴;

(4)用胶水或固体胶固定,禁用钉书针;

(5)报销单上沿和左沿保持整齐,票据不外露在报销单外,大张票据要折叠,一张一叠;

(6)一份报销单对应票据过多时,先区分类别、摊薄粘贴在多张单子上,再将单子叠粘一起;

(7)票据金额、票据说明保留在粘贴区域之外。

五、各项费用报销的具体要求及审批权限

(一)业务费:报销单据使用“ 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业务事由填写详实,包含客户单位、客户人数、主客姓名和职务、接待事由、接待时间、我方陪同人员人数等,特殊事由不便在报销单上列明的,要求单独附上书面说明作为财务报销备案。同一事由的业务费用应汇总审批,尤其是接待同批客人,应事先明确主要接待人员,事后汇总统一报销(及备案)。

单笔超过20xx元(含)的业务费,经办人需事先向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申请并填写备案表,审批结束,备案表由财会部主办会计负责保管。

审批权限: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授权审批人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20xx元(含)以内及部门总监业务费由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20xx元—100000元(含)以内的以及总经理经办的业务费用由董事长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00元—150000元(含)以内的经爱普公司审批程序后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50000元以上的经上述审批程序后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爱普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费审批权限均按上述执行,单笔超过20xx元(含)的业务费,经办人需事先向爱普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申请并填写备案表,审批结束,备案表由子公司财会主管负责保管。由财会部编制业务费开支明细月报,交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存查。(表格见附件)。

(二)差旅费

1、报销单据使用“差旅费报销单”格式。差旅费票据分类别,按时间顺序粘贴。报销单上必须详细注明每天的行程,地名具体到县一级。长时间连续出差,票据量大的,要求每两三天的票据就整理成一份报销单,票据数控制在25份以内,便于各环节审核和粘贴。

2、员工出差实行“出差前报出差计划,出差后交出差报告”的管理办法,差旅费按人考核,各人分开填报。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向运营中心上报出差计划,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皆可,运营中心审核确认并在公司内网公布。《出差计划书》(见附件)中要明确出差目的、出差时间、出差地区、交通工具、预计费用等内容,报销时粘贴在报销单后。

3、差旅费报销内容包括车船票、飞机票、自备车过路过桥费、住宿费、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购票代理费、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

(1)车船票(飞机票)报销:

其他人员出差乘坐飞机,须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由部门负责人在出差计划书或者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驻外人员(除满洲里办事处)往来驻地、公司本部,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

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同意后另行处理;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填写参照“城市交通费”要求执行。

(2)住宿费报销:

出差住宿标准由办公室另行规定。原则上参照住宿标准计算填报《住宿费计算表》,超支和节省部分分别实行30%的个人承担和奖励。随同领导一起出差住宿,可参照随同领导的住宿标准,但不再计算个人奖励。因特殊情况(如会议方安排好住宿)导致住宿费超标,个人承担确有难处的,经办人作书面情况说明、提出减免申请,经授权审批人签字同意后,可按实全额报销。

出差住宿同一房间,要求发票按人数分摊开具,各人房费分开填报,住宿费标准按单个房间除以人数均摊。

爱普公司员工到公司设有办事处、子公司等分支机构出差,如当地有集体宿舍,并有能力安排住宿,应首先考虑在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住宿。特别是出差时间较长的情况,原则上在出差前与分支机构驻地人员提前沟通,做好住宿安排,尽量节省住宿费用开支。同样情况也适用公司外地员工回杭出差、参加会议的情况,尽量安排在公司集体宿舍住宿,如集体宿舍无法安排,则由公司办公室根据情况统一安排宾馆住宿。

(3)私车公用:

原则上尽量避免,若确因工作需要,产生费用按差旅费填报审批后予以报销。报销人负责填写《私车公用备案表》(见附件),作为报销附件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

(4)出差补贴:

出差补贴与个人考勤挂钩,由办公室审核确认,单独发放。

连续乘车超时补贴:连续乘车每超过12小时给予一定补贴,由办公室审核确认,随差旅费同时报销。

审批权限:一般人员差旅费由授权审批人审批,部门总监(副总监)差旅费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差旅费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差旅费应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城市交通费:报销单据使用“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包括日常市内出租车费、市内地铁公交费、公交月票等。每张出租车票详细注明起讫地点、时间、经办事由,按时间顺序粘贴。特殊情况,如出租车包车、连号的票据、在工作时间之外的出租车票据等,经办人必须给予书面情况说明;单张出租车票金额在25元以上的,要写明详细理由;一般情况下往返机场允许乘坐出租车的时间为早上7点以前、晚上9点以后,其他时间尽量乘坐机场大巴及机场地铁专线。出差及日常市内办公,应尽量结合公交、地铁出行,降低出租车费。

审批权限:一般人员城市交通费由授权审批人审批,部门总监(副总监)城市交通费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及董事长城市交通费由总经理和董事长互相审批。

(四)小汽车费:报销单据使用“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费用项目中注明车牌号。报销范围为因公务活动而发生的车辆费用,包括修理费、汽油费、停车费、清洗美容费、保险费、养路费、年审费等项目。使用公车时发生的各种违章罚款不予报销。私车公用产生费用的报销参照差旅费中相关要求执行。

小汽车日常使用须登记《随车日志》,实际使用者将用车信息及时填入日志,财务和办公室对其不定期进行抽查。

小汽车费按车辆归集,每车分开填报;费用票据分项目内容粘贴,报销单上注明每一项目的合计金额。驻外机构小汽车费原则上一月一报,由车辆使用人员制作《小汽车费用清单》(见附件),计算行使里程、每月平均油耗。该清单做为报销附件,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

小汽车费用由办公室专人审核登记,《小汽车费用清单》由专人负责保管。集团公司每年对公司的小汽车费用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检查。

审批权限:小汽车修理费单次超过20xx元的应采取事先预算审批,预算费用在20xx元-1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预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不超过20xx元、实际费用金额未超过预算的小汽车修理费用以及其他小汽车费用由授权审批人审批。

(五)办公费用:报销单据使用“_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包括购买金额较小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复印费等。

办公用品的管理实行“统一购置、领用登记”的办法,原则上本部统一由办公室进行购置,各驻外机构由当地内勤人员统一购置,日常购进和领用在台帐上签字登记。驻外机构办公费用台帐,每半年一次邮寄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审核。

日常办公费报销,要求提供购置商品清单,如收据和小票。如果开票方要收回商品清单的,经办人提供复印件。

审批权限:办公费由授权审批人审批。

(六)房租费:报销单据使用“ _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房租费包括办公房房租和员工宿舍房租,两者分开填报,在报销单据中注明类别和费用所属时期。

网点租房需事先与办公室、总经理室汇报并取得同意。租房(包括续租)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办公室对房租合同审核把关。租房合同原件做为费用报销附件,粘贴在报销单后,网点留合同复印件备查。

审批权限:已签订租房合同房租费报销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七)水电费:报销单据使用“ 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包括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自来水费、电费。区分办公室和员工宿舍,两者分开填报,报销单据中注明类别和费用所属时间。

审批权限:水电费由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八)邮电费用:报销单据使用“_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包括各类信件邮寄费、商品以外的铁路托运费、固定电话费、宽带上网费、移动通讯费等。信件邮寄费要求提供邮寄清单,注明时间、邮寄对象和邮寄内容。固定电话费报销单据中注明费用所属时期;如果费用是预缴性质,统一按实际发票金额报销,差额由个人负责处理。移动通讯费按照《浙农爱普公司移动通讯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每年对移动话费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检查。

审批权限:邮电费中除移动通讯费外的费用由授权审批人审批;班子成员移动通讯费超过定额报销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其余人员移动通讯费超过定额报销的由总经理审批。

(九)办公设备:报销单据使用“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费用报销时办公室专门人员参与审核。包括价值较高的机电设备、电脑、数码装备、办公家具等。

办公设备的购置实行 “先申请后购置”的管理办法。经办人填写《设备购置审批表》(见附件),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办公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驻外机构传真本部审批。签字同意的申请表作为报销附件,粘贴在报销单据后。

审批权限:高价值办公设备未超申请额度的由授权审批人审批,超过申请额度的由总经理审批。

(十)业务推广会相关费用:报销单据使用“ 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业务推广会涉及费用包括餐饮、住宿、会议、宣传资料、城市交通、礼品、广告费等,要求报销单按不同费用项目分开粘贴,并填制一份《业务推广费费用清单》(见附件)作为报销附件。

业务推广会 实行“先申请后执行,结束后评估总结”的管理办法。会议前由经办人填写《爱普公司推广宣传申请单》(见附件),推广费用预算上报运营部、总经理室进行审批。会议结束后,经办人填写《爱普公司推广宣传总结单》(见附件),总结单作为附件,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上报审批。

审批权限:业务推广会费用报销时区分预算内和预算外进行报批,未超申请额度的由授权审批人审批,超过申请额度的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十一)会议费:报销单据使用“ 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专项会议要事先报预算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预算费用在1万元(含)以内的由授权审批人审批,预算费用在1万元-5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预算费用在5万元—15万元(含)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预算费用在15万元—20万元(含)的按爱普公司审批程序后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预算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按上述审批程序后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十二)广告费:报销单据使用“ 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

审批权限:属于代理广告性质的,即广告费是由生产厂家提供的,则广告费支出时由经办部门经授权审批人、财会部审核后,费用金额10万元(含)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费用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对需公司自行列支的广告宣传费,费用金额5万元(含)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费用金额在5-10万元(含)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费用金额在10-20万元(含)的,需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20万元以上的按上述审批程序后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十三)保险费:

1、 固定资产、商品等财产保险、理赔,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一个头对保险公司商谈,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如公司有特别优惠的政策并能长期享有,需要自行商谈的,需报经集团公司财会部同意后执行。

2、 其他种类保险费用,由经办部门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十四)工资薪酬及福利费:原则上一年一定,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前置审核。月度发放时由财会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十五)技术研发费:要事先报预算进行审批。预算金额在30万以内的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预算金额在30万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十六)坏账损失核销:公司应收账款(含赊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损失核销总额50万以内或单笔损失10万以内的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核销总额50万-200万元或单笔损失10-50万的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核销总额超过200万元或单笔损失超过50万以上的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十七)商品损耗、销售商品商务处理、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商品跌价损失:使用专门审批单据。

审批权限: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经办业务人员提出,经业务主管经理审批,上报运营部、财会部专人稽核,运营部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由运营部负责人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5万元以上需报董事长审批。

(十八)其他费用:报销单据使用“ ______费用报销单”通用格式。其他费用如无特殊情况,按正常程序予以报销,一般为分部门领导审核,部门总监审核,财务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必要时办公室参与审核。

审批权限: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1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六、 其他费用项目

1、驻外机构的费用,原则上一月一报,当月费用在下个月初寄回公司。各经办人在月底前将填制完成的费用单交内勤人员,内勤人员负责整理和填制《备用金报销汇总单》,每月3号前将费用报销单和汇总单邮寄财务部。《备用金报销汇总单》中办公费、房租费、水电费、邮电费四项费用每月在汇总单上按部门统计;差旅费、城市交通费、业务费按人员汇总,其他费用按项目汇总。财务出纳核对打款后将《备用金报销汇总单》传真回各机构,反馈报销信息并负责保管该汇总单。

2、费用报销打备用金卡,卡号保持相对固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打其他卡号,由报销人向财务部出纳做书面说明。

3、特殊情况不能取得发票,经办人要取得相关收据或付款证明,再依据金额大小,由经办人到地税局办理代开发票,或者用其他发票代替报销。用其他发票代替报销的,需事前与财务部审核人员沟通,填写发票备案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4、为保证财务月底、月初工作有充足时间,原则上,每月月初四天和月末四天不安排费用审核、现金报销。

5、爱普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工作人员,属于爱普公司派驻人员与爱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爱普公司入帐核算,但由子公司自行承担。费用报销单每月定期邮寄回爱普公司财务,各费用的填制要求参照本文规定。费用报销单经财会部审核、授权审批人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确认报销。以上人员费用计入各自部门,由子公司财务和本部财务每月进行核对,通过本部对子公司开票加价的形式转为子公司承担。

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经公司研究同意人员相关费用由爱普公司承担的,由办公室于每年年初确定后将经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书面通知递交财会部备案。此类费用报销程序为:费用报销单邮寄前先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经杭州本部财务审核、授权审批人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确认报销。经审批的费用报销单由所属子公司财务入帐核算,由子公司财务和本部财务每月进行核对,通过本部对子公司开票减价的形式转为爱普公司承担。

6、河南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山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山东爱欣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普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费用报销由其财务主管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度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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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车辆gps监控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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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运输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车载GPS监管系统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监管作用,严格控制和打击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章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达到防范各类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对GPS监控系统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GPS监控员工作职责

一、值班制度

1、调度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反应的作用。

2、调度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 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GPS监控员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服从管理,爱护监控设备,熟悉监控业务并

认真填写每日监控记录

2、对运营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驾驶员有超速、超时、不安规定线路运营,异常停车等违章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制止,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原始记录的完好。对违法违规者、不听警告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作出处罚处理。

3、每日做好监控记录台帐, 如有车辆或人员变动,及时与各部门,各驻点负责人沟通,保证台账的准确有效。

4、监控人员应将驾驶员违规情况每星期统计一次,报送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GPS规定追究责任,每周对违法违规驾驶员作出教育、处罚处理,每月作出通报。

5、监控人员对GPS的监控应采取实时动态报警监控和日定量轨迹回放方式进行,对车辆轨迹回放的抽查率要求达到100%,并做好记录。

6、当GPS发生故障或损坏,监控人员应及时联系安装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记录,对故意损坏事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并负责对安装和维护的车载设备进行加封。

7、在出现恶劣天气条件情况下,通知在运营的所有车辆,把车速降低到安全控制范围

8、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严禁将监控平台用于监控无关的事宜,或将监控平台给他人使用,如平台网络有故障,应及时向安全技术部反映;

10、建立完善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将每月监控情况按时上报调度中心。

GPS监控系统驾驶员职责

一、爱护和正确使用GPS,不得故意破坏或拆损仪器及其附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GPS的正常工作,改变GPS功能和安装位置,阻碍超速、超时提示音的发出。

二、应保持公司在GPS终端粘贴的封条完好无损,不得私自粘贴和撕毁。

三、应严格按照行驶道路限速要求行驶,行驶中当监控员提醒超速时,驾驶员应立即纠正,严禁继续超速驾驶。

四、应按限定的路线驾驶,如有线路变动,及时上报运输保障部和调度中心,严禁私自绕路,更改路线。

五、驾驶员如在行驶途中有停车现象,应及时上报调度中心,说明原因。

日常管理

1、执行24小时在线车辆监控。

2、车载终端故障管理:

(1)车载终端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填写《GPS设备维修单》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2)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及时联系厂家并通知车属单位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3)维修过程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日期时间、报修日期时间、原因、维修结果、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

3、未能修复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投入营运。

GPS监控管理处罚条例

一、超速驾驶的处罚条例;

车辆超速:监控员通过监控平台发现车辆超速,应及时发送超速提示信息或电话告知;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高速限速为80公里/小时,有限速标志地段的,按照限速标志标规定的速度行驶。如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予口头警告一次;

(2)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

(3)对于三次以上并且屡次犯错且没有悔改之意。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

(4)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

二、 违章停车的处罚条例:

(1) 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一次。

(2) 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

(3) 车辆出现违章停车多次,并屡教不改者,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

(4) 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

三、 监控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年内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批评教育;第二次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第三次停岗培训。

1、当班记录缺不完整、不齐全、字迹不工整;

2、对运行车辆报警未及时通知车辆单位处理警情并未做记录的;

3、发现车载设备故障不记录或记录后不汇报;

4、对超速、不按正常线路运营等情况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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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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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m;

建筑面积: m。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甲方就 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收取。

第十一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其他: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件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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