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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办法总则(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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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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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而紧张的一年过去了,20xx年在公司机构调整、改革,我们科室全体同志在公司办公室的领导下,全科室职工通过协作、团结一致,服从组织的安排,紧扣本职服务工作的特点,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得部门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物业管理工作

我们过去对各区域实行的传统的物业管理模式,缺乏专业的管理经验,又无物业管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同时也得不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多年来形成门卫人员工资低,仅靠所收取每户10元/月的费用来应对各方面的支付难以维持,导致物业管理用工纠纷及安全责任,物品丢失无法划分等,安全事故得不到妥善处理,管理难以规范,住户思想还停留在吃大锅饭,一切靠公家的想法上,所以给管理造成不规范、不到位,不能达到服务要求,鉴于此种情况,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反复考察筛选,与每个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谈判和双向选择,最终决定聘请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各小区,通过各方面的测算,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走访、宣传、调查了解,并在6月11日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使得物业公司在6月21日顺利进场,并通过半年多时间的运作,从各小区住户反应的情况,及这次12月10日召开的各小区业主代表座谈会所反应的情况,总的情况是好的,不管是服务、安全,还是卫生等各方面都较以前有所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硬件方面,我们的安全监控设施还不到位,安全得不到保证,要求公司尽快解决,服务公司、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有待加强,环境卫生有待提高,这些都是我们下一步需要督促的工作重点。

2、创卫工作

在创卫方面,我们服从社区的管理和指导,协调于社区与物业公司和业主三者之间起到了协调和桥梁作用,积极为各小区做好服务工作,认真搞好每次的迎检工作。我们还制定了卫生、巡察制,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分片进行负责管理,做到每周对卫生巡查一次,对卫生差的及时与物管公司进行沟通,限时进行整治。这样,使得在每次的县、社区各项检查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年来共协调各种关系5余人次,处理突发事件10余人次。

3、周转房的清退工作

此项工作难度大,问题多,公司工作地点分散,多数在区乡工作的职工,因各方面的原因,如子女就读问题、父母年老多病问题、家庭婚姻等问题。在城里要求申请租住住房的比较多,加之过去由于各种因素审批出去的住房人员,结构较为特殊复杂,所以给我们上半年的清退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困难,为止在工作中,我们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克服重重阻挠和困难,领导带头,大家团结一致,首先进行细致的讲解、宣传等,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共清退住户43间套,接受申请60余份,安置入住51户,改造单身居住房12间,多年来形成的住房不合理,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4、生产厂、所职工水电管理方面

过去各厂,所内部用电管理不规范。随着公司逐步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和对各种基础数据要求的不断提高。在今年9月份公司在经过充分的调研下,决定对各厂、所内部用电性质分为生产、生活、办公用电三大块。由公司办、农电部、经营部、计量所组成的规划小组,并统一进行了规划,由各厂、所自行组织实施安装,于10月底完成安装,并在11月5日前由安检部、公司办、农电部、经营部、计量所进行工程验收。

由于此项工作牵扯面大,紧密联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过去的用电不规范,管理混乱,未能严格安表计费,用电性质混乱,电量考核及不到位,线路走向不统一,线路老化,职工的思想未能转变等诸多问题,给我们这次的改造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由公司办、农电部、经营部、计量所、安检部组成的一行人员,我们精诚团结、统一思想,严把质量关,制定了周密的改造计划,各部门既独立又协作的关系,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共同推进此项改造的规划任务。杜绝了过去的私拉乱接现象,确保了收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规范了内部管理,确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的节能减排起到了良好的经济作用。

此项工作共规划了12个所、3个厂、5个站、班,安装办公及职工生活考核表74只,安装到户表869只,安装路灯表46只。

5、日常维修工作

在日常的维修工作中,我们做到随叫随到,全体员工不管是水电维修、物业管理、水电抄收工作中,都能尽职尽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也能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我科室在各项工作中,大家都能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质量观,当天能办的事决不拖明天,哪里有事大家就出现在哪里,哪怕双休日、节假日,我们都做到没有怨言,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以上是我20xx年的物业管理工作总结,所做出一点点小成绩,但离要求还有差距,我们还将进一步努力搞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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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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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楼宇钥匙及其他钥匙的移交、借用和保管手续,确保钥匙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于物业部门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钥匙包过物业部门所有接管的钥匙

1、 物业相关人员对所有接管的钥匙进行详细核对,对钥匙不全、有问题的概不接管。

2、 所有接管的钥匙,必须交给钥匙管理员进行审核、保管。

第三条:钥匙管理规定

1、 钥匙管理有行政助理负责,物业部门所有钥匙必须统一放在钥匙制定地点。

2、 钥匙统一放在“钥匙箱”,并注明钥匙使用位置,便于查找与管理。

3、 不定期对钥匙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进行安排处理。

4、 对已经换掉锁的钥匙及时进行更改,做好详细登记。

5、 在管钥匙要有详细的清单,并建立档案。

6、 租户、业主需要物业保管钥匙,租户、业主必须签订《钥匙保管协议》,拒签协议物业概不接管。

第四条:钥匙借用管理规定

1、 任何借用钥匙必须按照《钥匙借用流程》进行办理。

2、 借用钥匙双方(保管人、使用人)必须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面详细登记(包括签名、数量、用途、借用日期、归还日期)。

3、 当天借出的钥匙必须当日归还,当日没有归还钥匙追究保管人责任。

4、 借出钥匙必须有相关人员陪同开门,对场地的物品进行交接,进场、撤场必须做好交接记录,抽查时没有做交接记录的,发现问题有当班人负责。

5、 借出钥匙使用场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没有及时汇报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责任。

以上管理规定请所有外借、使用钥匙人员严格执行,使用期间出现问题,根据问题严重性,追究相关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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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年终总结报告结尾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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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20__年底,我司通过公开投标中标____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农商行)总行综合大厦物业管理项目,_x_年1月15日,我司派经理助理x_x_15名保安员及2名电梯驾驶员共18人,前期介入农商行物业服务,主要为农商行大厦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范和电梯驾驶等。x_x_5月初正式接管x_x_农商行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以x_x_项目经理的物业服务处正式开始运作。一年来,x_x_农商行物业服务处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业主方x_x_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管后勤管理中心(现为行政管理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建立健全服务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内部管理,努力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物业服务工作取得稳中有进,现将x_x_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积极提高客服质量

1、加强客服管理员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公司对前期招聘的4名客服管理员统一安排到苏州总部,进行了15日的岗前培训,使客服管理员初步了解了物业服务基本知识,树立了服务意识,学习了一定会务服务、宴会服务技能,具备了初步的业务基本技能。分配至服务处后,服务处在紧张的前期工作之余,抽出时间对客服管理员进行了现场二级培训,加强了会务服务、宴会服务等方面针对性培训。11月份会所接管后,分批安排金融会所服务人员到____宾馆客房部进行实习,提高会所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

2、针对客服管理员大多未从事过物业服务的现状,服务处加强了对客服务意识的培训引导,通过例会宣导、现场讲解、案例解析等形式,使客服管理员提高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认识,树立“亲切服务、快乐服务”意识。

3、____农商行物业客户服务涉及前台接待、会务服务、宴会服务、会所服务等几个方面,内容较杂,银行领导要求较高。服务处对客服工作进行了条块分割,落实到人,同时人员统一配置,统筹安排,提高工作效率。每次客服工作,均安排专人负责。重要的客服工作,则召开专门准备会议,统筹各部门工作,力求做到工程保障有效,活动过程安全,现场服务到位,活动环境洁净。

4、前台接待方面,要求客服人员在来人来访接待时必须“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与被访者核实后,请访客填写《会客单》,登记后,方可进入楼层。同时,与保安部配合,加强对来访人员的甄别、核实,全年多次劝阻推销人员、衣冠不整人员进入楼层。

5、会务服务方面,每日对会议室进行巡查,确保设施设备使用正常,发现工程、卫生等方面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解决。会前,根据业主方要求,准备好水果、茶水,调试好音响话筒,将空调调至合适的温度,做好会场准备。重要会议,安排客服人员在楼层客梯口及会议室门口迎接。会中做好茶水添加、换烟灰缸等服务。会后,关闭灯光空调,收拾会议室,清洗茶杯等,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全年共提供会务服务人次。

6、宴会服务方面,银行根据工作需要,经常性进行宴请活动,临近年关,各类宴请更多。服务处根据业主要求,针对宴请桌数、规格不同,安排相应人员提供服务,做好宴会前准备工作;宴会期间,提供周到的现场服务,并根据领导偏好,注意了服务的针对性。全年共提供宴请服务人次。

7、11月份接管金融会所后,三名会所服务人员进入状态较快,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及业主方要求,在客服部其他人员的协助下,积极提供了KTV、棋_室、客房等会所服务,得到业主方及客人好评。全年共提供会所服务人次。

8、注重客服人员管理。每日对客服管理员仪容仪表、岗位形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客服人员岗位工作状态,发现和纠正客服管理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

9、建立仓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物资申购,加强各类物资入库、领用管理。厉行节约,将闲置床架作为货架使用,部分保洁器材损坏后,修复再用。仓库类各类物资摆放整齐,入

库、出库均有记录。会务物资,保洁耗材、办公用品、会所物品均专人保管,部分办公物品、保洁耗材以旧换新,有效控制了物资流失。

10、明确专人对服务处各类文档进行收集、分类、存档。对部门各项质量记录、表格表单进行经常性检查,各项记录符合公司质量记录管理要求。

11、积极协助银行方顺利完成大型活动服务工作。5月份银行进行“新大楼入住及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仪式”;10月份银行召开“重阳节茶话会”和“大学生合规文化交流会”活动;11月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2月份银行方进行大型银企“迎新年座谈会”活动,这些活动中服务处客服部均提供了会前物品准备、礼仪接待,会中茶水服务,会后会场善后等服务。

二、打牢基础,全面管理,加强培训监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健全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公司《保安工作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服务处《保安员统一规范》及保安各岗位责职,各岗位作业规程,《安全操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对保安员进行了培训,要求保安员遵照执行。

2、注重了保安骨干队伍建设。在工作上支持帮助保安班长,在业务上培训指导保安班长,及时为保安班长申请参加班长转正考试,提高班长收入,稳定保安骨干队伍。全年多次组织保安班长业务培训,提高班长带班管理能力。日常工作上,对保安班长进行工作监督、检查,要求班长带领全班严格落实每日工作,对个别工作疏漏的保安班长进行批评处理,对工作能力一般,模范带头作用较差的保安班长进行调整。

3、每日对保安员在岗工作状况进行检查。服务处、部门、班组三级检查,保安班长检查情况通过《查岗记录》及《保安仪容仪表检查表》进行记录,多次纠正岗位形象不规范,未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现象。对保安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违反公司《考核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扣分处理。

4、规范保安每日流程,对保安员交接班、接岗情况汇报、岗位换岗、交接班、巡视打点、更换电梯地毯、升降旗帜等日常工作编制好工作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日常性、基础性工作,规范内部管理秩序。

5、制订部门月度培训计划,加强对保安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每月月末,做好下月保安培训计划,加强了保安队列、体能、消防理论与实操、物业管理基础知识,服务意识、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开展业务考核多次,了解了培训效果,改进了培训方式,通过定期集中讲授、实操,岗位指导,班前(后)会等形式,强化保安应知应会能力培训。通过书面考试、口头询问、实操检查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确认。

6、加强了车辆管理,在编制外围岗位作业规程时,注重细化了车辆检查方面内容。在对大厦汽车车库、自行车车库及外围车场车辆管理上,采取了指引停放、车辆检查和及时记录、贴单(《车辆违例停放通知单》、《非机动车未锁提示》、《异常车况通知单》)提示等方式,每日对于大厦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发现车况异常及时与车主联系处理。注重了车辆检查的时效性,及时发现立即处理,避免出现车主离开后,发现问题再去寻找车主的尴尬。

7、做好物业设施的监管,每日对大厦进行巡检,及时发现物业设施损坏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交服务处工程部或银行物业管理分管部门处理。对于损坏大厦设施设备的及时发现和处理,11月份两次发现银行员工车辆撞坏地库出口南侧石材,按照相关预案妥善处理。同时,加强了保安员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引导,对个别不爱护公物的保安员进行批评教育。

8、注重了安全防范设备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设备异常情况。针对前期施工遗留问题,如带云台的摄像头不能自如调整角度,楼层消防设备未与监控消防联动装置连接、电梯内未安装第三方通话系统等问题,形成书面工作联系单报银行方分管物业工作部门处理,有些问题得到整改;保安部负责人每班次对监控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监控不能正常录像、消防联动柜误报等异常及时处理。尽量做到“人防”和“技防”有效结合。

9、加强了保安遵纪守法方面的教育宣导,针对保安人员来源于各省,经历复杂、文化偏低、

思想道德素质不一等现状,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安部关于保安工作的禁令》等,同时培训了《保安考核管理规定》及服务处《保安员统一规范》、《员工守则》等。加强夜班劳动纪律的监督,全年夜间查岗每月不少于4次,发现个别队员精神不振的情况,当场纠正。

10、加强保安员思想政治教育,讲明在公司具有良好发展空间,要求保安员认真工作,积极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保安员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为银行、为客户做好人好事。全年拾获____农商行发行的“垂虹卡”多张,并通过农商行银行卡卡部交还失主。加强了宿舍管理,制订了《宿舍管理规定》,每月对舍员打扫卫生进行排班,并进行检查。为队员创造了良好的休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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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业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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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们在公司领导的指导和地产领导大力支持下,按照公司的工作计划要求,本着物业服务宗旨,以“上水平,创效益,树品牌”作为公司的发展目标,经过各部门员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集团领导制定的年度工作要求。物业公司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工作中不足,现就20__年度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向各位领导及同事们总结一下:

一、 客服部的工作

“我们多努力,让您更满意”是我们物业公司的服务宗旨。为了这个宗旨,我们在培训新的员工和工作例会中多次提出,让员工在思想了解和理解目标,在工作如何运用和发挥。所以,我们客服部在对业主反映问题的工作中从细节做起,多理解一点、多解释一点、多做一点、多微笑一点,拉近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距离,让每个业主都能够受到物业人性化的服务。

对于小区内今年出现和接到相关部门的停水停电、安全的通知,还有没有接通知通过别的途径了解到的信息,物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通知业主,如短信平台、小区宣传栏,还有QQ和微信平台及电话。极大地方便了业主了解小区的情况好有准备,提高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20__年在客服部的不懈努力下,还有物业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大力配合和努力下,20__年我们全面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还与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签订小区物业服务,并且提高了一、二期物业管理费0.2元为0.7元。

在催交物管费的过程有过酸甜苦辣,在电话催交时被业主习难,在上门催交物管费时被业主骂出来,因小区周边在开发,使得小区经常停水,对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是造成一定的影响,部分业主确实有很大的怨气,并将怨气发泄到物业身上,我们客服部的员工没有被业主的这些情况吓倒,业主反映的事情归事情处理,催的工作没有停下来。物业公司在他们的幸勤工作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完成了任务。

二、 保洁绿化的工作

我公司的绿化工作是外包, 小区的绿化也是小区的一道风景和景色,但是此项目为十多年的小区,原来的小树现在长成了苍天大树,已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家中没有采光、阳台不能晒衣服等),物业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沟通,和咨询了地产的王工,对这些有影响的树枝进行修剪。一方面满足业主反映的情况,二方面对树没有损坏,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物业保洁工作也是一个难做的工作,保洁部的现有人员偏大、小区的工作量多,人员难招等原因,针对这些问题物业公司和保洁主管商量对工作进行了调整,使得保洁部能够正常运行。我们保洁主管不仅在工作细心帮助和指导,而且在保洁员的生活能够提供有效帮助,解决保洁员的后顾之忧,能够安心地上班。出现业主反映保洁的问题后能够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使得保洁部能确保各项工作能得到贯彻执行,提高了保洁部的战斗力。我希望保洁部能在新的一年内能继续保持这种精神,使得20__年保洁部工作能上一个高的台阶。

三、 工程的工作

20__年是对工程考验一年,特别是小区的停水,我们是一个十多年小区,小区内设施设备逐渐老化的现象,加上周边都在施工和自来水公司检修等情况,使得一年内出现22次大面积停水,2次停电,在地产的领导支持下,还有我们工程部的各位师傅的努力保障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用水。

在节能的方面下功夫,将原来的梯间灯是灯泡加灯具和声控开关控制改为防盗式声控LDE灯控制,使楼梯间电量有所下降。

四、 安全工作

小区安全的工作是物业公司重要工作之一,这个工作关系到业主自身利益。所以在人防和机防的防范过程中,加重机防,在重点重点区域的栏杆上加装防刺栏,天然气管道上加防刺铁丝和黄油,起到明显的效果。而且出经常警情通报、每晚19点进行小区广播,让业主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晚上通过灯光威慑小偷。

小区的停车通过电脑收费,使用小区的停车费有了明显提高,而且改善了收费岗亭保安的工作,减少收费岗亭保安与业主因停车费而产生的矛盾问题。

五、 工作中不知足之处

1、 我们公司各部门的着装没有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做,使得我们物业公司形象有所下降。

2、 考勤制度没有明确责任人,请销假权利不明,公司的纪律松散。

3、 物业公司培训制度少,使得有的老员在不清楚自己的责任,造成部分工作不能及时完成,如相互推诿,甚至简单应付,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4、 奖惩不分明,出现了问题后不能解决,相关人员也未受到任何处理,使员工得不到正确的经验教训,会造成工作中存在较大的隐患,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六、 20__年工作目标

1、 针对考勤的问题,物业公司行人脸像打卡,对考勤进行公示,杜绝代打卡现象。

2、 奖惩分明,主要是主管负责制,严格按程序按制度办事。

3、 从细节做起,按制度管人,增加培训次数,基本上让员工知道出现了什么问题,应该怎么做,没有做将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4、 明确员工的岗位要求,建立主管责任制度。

各位同事们,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地产公司领导支持、关爱、帮助下,通过全体员工的精诚努力、协同奋进,我们物业公司未来发展前程似锦,实现公司和员工价值的最大化,实现公司经济和员工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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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业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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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服的主要工作

1、配合销售人员 做好试机、充卡和资金回收工作;

2、接听客户的咨询、投诉电话,做好工作记录;

3、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开展业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客服工作管理规定

1、工作期间应面带微笑,工作认真积极有耐心,负有责任心 ;

2、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应积极主动的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及时为其解决问 题;

3、根据当天的工作情况,详细的把与客户接触的不同情况以工作报表的形式进行登记,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4、应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出勤上下班,做好签到;

5、在工作期间,代表公司的形象,应注意语言的技巧,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6、在上班时,应积极好努力工作,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会客,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不得超过3分钟),不得拔打信息台、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打游戏(抓到一率严惩,决不姑息)等。

三、客服人员的要求

1、客户服务 人员不得对用户做出夸大其辞的承诺,或运用某些权威机构的名义对客户施压等;

2、客服人员不得与客户争辩,应明确客户投诉的真正原因及想要得到的解决结果;

3、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客户提出的疑问,做细致、明确的回答,如有自己不能确定的事项不能信口辞黄,做不负责任的答付;

4、建立完整的客户资料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及市场信息,为销售部门开展业务做辅助工作;

5、定期向客户提供本公司新的业务项目及相应的新服务项目,和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客服人员个人素质要求

1、客服人员要有责任心 ,进取心,敏锐的洞察力和敬业精神;

2、要有健全的心智,整齐的仪表,良好的习惯 ,亲切的微笑,饱满的热情与正直的品质

3、广泛的人际关系 和良好的自我形象;

4、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项目要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五、客服人员的心理要求

1、要持有不仅想把客户留住,还要与客户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心态;

2、接听客户电话要注入热情,运用礼貌用语,要多站在客户的角度想问题,说话要尊重对方,要对自己的企业有信心;

3、接听电话时也要面带微笑,决不允许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4、接听客户的投诉电话时,不允许打断客户,要去听客户说,要让客户去说,使客户有发泄的机会,一吐为快,了解客户投诉的真正原因;

5、接听完客户的投诉电话时,如果是本公司的责任,要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上报公司并及时、主动向客户致歉,如果不是本公司的责任,决不要说出致歉的话语,以免让客户觉得责任仍在本公司

六、客服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客服人员的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 元,试用期三个月,工作期间如没有客户和销售人员 的投诉,则基本工资发放。如有客户与销售人员 投诉 视情节严重性而定,最低罚款10元/次

2、客服人员的提成发放:

3、客服人员的奖金发放:

七、考勤制度

1、出勤情况:

上班时间:早8:30——17:30

迟到人次/日扣除标准为基本工资总额的1%,最多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含)以上者,扣除人次/日标准为基本工资总额的5%。

2、工作表现:

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应破坏公司的形象及管理制度 ,每天递交完整、真实、标准的工作报告。

客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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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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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总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分厂厂长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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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6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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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 话: 传真: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 话: 传真: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南宁市物业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光?玖誉湖(一期)景湖、澜湖组 团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 恪守。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2. 本物业位置:

四 至:北至庆安街、南至庆林路

西至规划路、东至延庆路

3.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车位数量: (其中地上车位 个,地下车位 个)

6. 物业类型:混合式住宅

上述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备案数据为准。 如相关指标变化,不影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履行。

第二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 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三条 本物业的交付时间为甲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暂定为: 20__年9月。甲方若需变更交付时间,则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一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 内外墙体和基础等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第二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用水设施、共用照明、天线、加压水泵房、

费)。

第七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但不含车辆及车上财产的保险和保管 责任)。

第八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但不含业主、使 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第九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 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等。

第十一条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提出 委托时,乙方可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二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 规约》的行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 求恢复原状、要求赔偿损失;对无故不交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 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予以 解决。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物业服务费、公摊水电费、电 梯电费、车位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 用人收取政府规定的各项代收代付费用。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以上委托管理事项,均指本物业范围内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

1、 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 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 本物业交付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甲方限定的交付期限届 满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承担。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络和协 调依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务。

第二条 在本物业正式销售前,负责协同乙方制定《龙光?玖誉湖(一期) 景湖、澜湖组团小区临时管理公约》;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龙光?玖誉湖(一期)景湖、澜湖组团小区临时管理公约》应得到购房人的书面 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包含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审定乙方拟定的与甲方或业主有重大关联的本物业管理文件。

第四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物业管理的情形下,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

服务过程。

第五条 审定乙方提出的本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费用收支计划及基金使 用计剣等。

第六条有权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 金等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本物业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期 内,如发生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让属实后,由甲方协助返修;甲方 应修但未能及时返修的,可委托乙方维修,由此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交付乙方管理的本物业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甲方在交付乙方管理前与乙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并接受乙方对本物业公用部 位、公用设备设施的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 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 本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及使用说明文件。

4.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按照本物业原有规划设计及乙方提供的本物业整体标识设计配备 方案,对本物业各类设施、设备、房号、楼层号、栋号、消防疏散图、本物业总 平面图、宣传栏、公告、公约栏、会所、娱乐等公共场所、地下停车场及首层电 梯厅内外的各类标识警示牌、指示牌和告示牌等在审定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第十条 在本物业内设置安防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等技防设施,应统一

设置在一个值班室,以利于本物业的治安管理。

第十一条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并在销售房 屋时告知业主本物业的各项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

第十三条 甲方承担本物业开办费及前期介入费。

第十四条 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使用要求并适应本物业档

次的管理用房。上述用房的产权属本物业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内 享有无偿使用权。

第十五条协助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 营活动。

第十六条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八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配备项目联络专人,便于与甲方沟通联 系。

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 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第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制度,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 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掌握本物业工程进展情况,并向甲方提 供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具体计划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 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六条 乙方须于本物业交付前60天内组建本物业管理处,配备主要物业 管理人员,本物业管理处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统 一委托乙方经营。

1、 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经营管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外墙及电梯轿厢、道路和绿地,通道、楼梯、

大堂等,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和调整。公共区域经营收益的30% 用于乙方管理成本,70%纳入小区服务资金,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

2、 所有权或收益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位/库)的经营收益的30% 作为乙方的管理成本归乙方所有,剩余70%的经营收益作为车位使用费纳入房屋 公共维修金。

第八条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收支计划及管理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

实施。

第九条有权依法制订本物业管理文件,与甲方或业主有重大关联的文件报 甲方备案并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公告后实施。

第十条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标准,

如需变动需按程序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

案并组织实施,其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二条 在经营管理场所或收费地点醒目的位置,向业主公布有关物业服

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 建立完善的本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登记情

况。

第十四条 开展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提供便民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本 合同和本物业临时管理公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制定本物业房屋装修管理办法,报甲方审定后向业主公示;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之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合同,并负责监 督落实;发现业主违规装修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同时报告 甲方。

第十七条在本物业交付后,对进入本物业提供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 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服务并支付费用,但不 得将本物业整体转让或委托给其他个人或单位进行管理,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 包给任何个人或单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有效处理;如属甲方 责任的,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条 在本物业内有损甲方信誉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 方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 资料,并详细列明清单,签署书面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釆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建筑 面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及电梯电费分摊另计),具体标准如下:

【住 宅】每月每平方米2. 50元:

【商业】每月每平方米丄匹 元。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乙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员工生 活用房租金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预装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外墙清洗(合同期限内不少于一次)、小区消杀费用。

6. 灼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7. 乙方的办公费用(含电话通讯费、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等)。

8. 社区文化活动费用(文化活动室管理成本和维护费用、节日装饰费等)。

9. 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10.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 法定税费。

12. 乙方的利润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三)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日为自商品房入伙通知书载明的入伙之 日起开始计收。若业主提前收楼,则从实际收楼之日计收。若业主因其自身原因 未能在交付期限内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也自入伙通知书载明的入伙 之日起计收;

(四) 改变原设计功能的物业,按改变后的实际使用功能类别的物业服务费 标准收取;

(五) 本物业服务费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每月5日前缴纳当 月的物业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且业主要从逾期之日 起按逾期交款额每天千分之一的标准缴交违约金;

(六)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 承租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交纳,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 责任;

(七)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为促销楼盘而对业主承诺免收的物业服务费 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风险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 则甲、乙双方协商,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九) 车场收费标准(业主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

业主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60元,个/月。

车位使用人应从签收车位之日或视为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缴交费用,费用按 月交纳,当月费用缴交时间为当月5日前。车位使用人不按约定标准和时间交纳 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车位使用人限期补交并暂停车位使用人使用停车卡, 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追缴违约金。

(十)非机动车收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 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以上收费标准全额交纳。

第二条 乙方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 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三条 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原则:

(一) 属于市场价调节价的按照市场调节价或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取;

(二) 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上述价格乙方均应当明示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四条 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 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 维修资金根据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收取,属于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专 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 挪作他用。

二、 乙方按照《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流程使用物业专 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直接导致乙方无法完成管理 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目傭的,乙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虹争糙济补偿。

第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未能在本合同约,蒐;的期限内 达到相应的管理目标或无法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 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和 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直接经济补偿。

第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以外,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造成守约方经济和名誉 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四条 甲方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 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 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 鉴定结论为准)。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一条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方式签订修改或补充 协议,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 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 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循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第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到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 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十五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政 府物业管理主管婀景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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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物业管理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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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逝,自20__年__月__日入职转眼间在__南部商务区工作大半年已过去,在这里我认识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弟兄姐妹,团结友好相互帮助,很快融入这个大家庭,公司领导对我们很重视,组织参加了多次培训,使我懂得了与人为善,为人服务的工作理念,快乐工作充实了自己生活,充满自信与期待。

我能成为__一员身感自豪而荣幸,有了超越同行业的福利保障,人性化管理制度,荣誉崇高的物业集团公司,大公司里工作有了放心在家的归属感。

在此,本人在岗位上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管理,认真对待工作每一天,对外来商务区小商小贩微笑友好劝离,违章停车告知有理(礼),问路宾客热情而真诚指引,维护园区行像,保障__利益,和谐社会尽我微薄之力,问心无愧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本年度里,工作虽然努力认真在做,但是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__的宽容,领导的正确带领,完善培训计划,提升自我,还有以下几点欠缺:

一,军事动作还得向他人学习。

二,车辆指挥手势得加强自练。

三,消防知识需要培训。

四,工作纪律有待自我约束。

五,公司企业文化需进一步学习了解。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会针对个人问题,扬长避短,遵照公司要求,真城善意为__,精致完美为20__工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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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卫生,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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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理扔掉废弃物

1、将不再使用的文件资料或破旧书籍、过期报纸等按公司要求的方式废弃。

2、将不经常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齐存放于文件柜中。

3、将经常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整齐放于办公桌抽屉或长柜中。

4、将正在使用的文件资料分为待处理、正处理、已处理三类,整齐放于办公桌面或长柜上,做到需要的文件资料能快速找到。

5、将工作服、洗澡用品等按类别整齐放于更衣柜中,无更衣柜的,应将工作服等个人用品放于合适的位置,以不影响整体美观为宜。

6、柜(橱)顶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窗台上、暖气上禁止摆放任何物品。

二、整顿摆放整齐

1、办公桌、椅、柜(橱)、衣架、报架、盆架等物品放置要规划有序,布局美观。

2、办公桌面可放置办公设施、台历、文件夹、正在使用的文件、票据、电话、茶杯等物品,要求放置整齐有序。

3、办公桌挡板、办公椅上禁止搭挂任何物品。

4、笔、墨、橡皮、尺子等办公用具整齐放于桌面一侧或抽屉中。

5、办公桌面、办公桌抽屉内物品应整齐有序、分类放置,没有作废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抹布、个人物品、报纸等。

6、报纸、杂志等阅读资料看完后要收起,需要留存的整齐放于文件柜内或报架上。

7、暖壶、茶杯可在矮橱上整齐放置,不具备条件的可整齐放于地面一侧;茶叶桶应整齐放于办公桌抽屉一侧。

8、办公室内电器线路走向规范、美观,电脑线不凌乱。

三、清扫打扫干净

1、办公室门要里外清洁,门框上无灰尘。

2、地面及四周踢角干净,要显露本色,无灰尘、污迹。

3、室内墙壁及屋顶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污染、无爆皮、无蜘蛛网;墙上不许乱贴、乱画、乱挂、乱钉。

4、窗玻璃干净透明,无水迹、雨迹、污迹;窗框洁净无污迹;窗台无杂物、无灰尘;门玻璃干净透亮,不挂贴报纸和门帘。

5、窗帘整齐洁净、无灰尘,悬挂整齐。

6、暖气片、暖气管道上无尘土,不搭放任何物品。

7、灯具、电扇、空调、微机、打印机等电器,表面洁净,无灰尘;各种电器开关、线路无灰尘、无安全隐患。

8、文件柜顶、表面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柜内各种资料、票据分类整齐存放,并根据资料内容统一标识。

9、更衣柜内物品分类摆放,要求工作服、毛巾等个人用品叠放整齐;柜内、柜外、柜顶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杂物;并按使用者进行标识。

10、办公桌面、挡板内外、长柜内外应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

11、电话要擦拭干净,整齐放于办公桌横板处或办公桌面;电话线要整齐有序,不凌乱。

12、垃圾筐要及时倾倒,不能装的太满;门后禁止存放垃圾;条帚、墩布、簸箕等清洁用具整齐放于门后;抹布可叠好放于盆架上,或整齐搭挂于门后。

四、清洁保持整洁,持之以恒

1、每天上班前对自己的卫生区进行清扫。

2、上班时间随时保持。

3、自我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随时整改。

4、下班前整理好当天的资料、文件、票据,分类归档。

5、下班后整理办公桌上的物品,放置整齐;整理好个人物品,定置存放。

五、素养人员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1、上班时间佩带上岗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仪容整齐大方。

2、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对人热情大方,不大声喧哗。

3、工作时精神饱满,乐于助人。

4、工作安排科学有序,时间观念强。

5、不串岗、不聚众聊天。注:以上标准是部门自查的依据,也是管理部、5s小组对部室检查和先进部室评选的依据。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项,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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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5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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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各方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意共同设立本公司。本公司适应当代资产管理形势需要,在基金发起设立、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另类资产(含不良资产)处置、金融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业务,力争发展成为国内以及全球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产管理者。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公司名称:XX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________年。

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等。本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或姓名(排名不分先后)法人股东、_、_、。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人民币。

第十三条、各股东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各股东出资形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第十四条、各方缴付出资后,应由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根据验资报告向已缴付出资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包括以下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总额、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时间和缴纳的数额、出资的累计数额、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签发时间。出资证明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六条、股东责任承担和分红比例: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五章:公司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股东委派的董事及非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

一)修改公司章程;(十

二)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宜作出决议;(十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委派。每个股东最多可委派一人。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名的,将由每个股东推荐一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代表董事,职代表董事由职选举或者民主推荐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任期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委派或者股东会选举可连任。股东有权在董事任期内更换其委派的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依照本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投资决策委会委员、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总监等高级;

(十)针对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章;(十

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订案;(十

二)制定公司职资、福利、奖惩制度;(十

三)制定公司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方案;(十

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董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时,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应当由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公司董事长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具有否决权。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决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长征求意见后予以任命。

第二十八条、董东会的议事规则另行规定,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监事_____人,由职代表担任。监事任期________年。监事的职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三十条、监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聘任若干名总裁组成总裁委员会。总裁委员会主要帮助公司对总体战略进行指导、协助公司拓展业务、对公司经营进行督导。总裁委员会主任实行总裁________年一度的轮值制度,具体顺序由总裁委员会商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作。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他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决定。

第三十三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各业务领域板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投资方案、退出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具有否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报股东会及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规模由董事会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委任。

第三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________年;在每个任期内,委员更换须经董事会批准,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任期的剩余任期。

第三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决定与公司以外主体及关联主体成立合作子公司或者采取其他合作方式,并有权决定股权比例、利润分成比例等,相关决议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作规则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另行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四十条、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聘任,相关待遇经董事长提出后由董事会批准。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另行规定,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六章:公司股权的转让

第四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四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四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十五条、公司存续期内,经股东会同意,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公司股本可由股东认购,也可由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认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司管理规模扩大,公司所对应出资数额增加的;

(二)公司从事其他业务需要的;

(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的;

(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考虑原始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六条、认购公司新增出资的新股东或公司股权受让方,应当认可公司章程,承诺遵守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或公司新增股东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依法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四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应经股东会批准。

第五十条、公司存在累计亏损时,在亏损被弥补之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十一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税后利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分红,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职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用行为,为职XX办理各类法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

第五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与流程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严格防范滋生内外部风险。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具体激励制度另行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或盖章。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章程中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章程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章程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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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物业出租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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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乙方:

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总则?(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_____、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惩罚条例_______教育网对违反本条例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使用,直至诉诸法律。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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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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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安徽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8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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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物业管理条例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定义】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或者业主自行对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原则】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逐步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第五条【部门职责】省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民政、财政、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工商、价格、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照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乡镇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一)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协调监督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

(四)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关系,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五)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

(六)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五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原条例第十五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住宅小区划分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地理上自然连接规模较小的住宅小区,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可以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依据批准的规划方案,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业主人数、自然界限、社区布局、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确定】(原条例第十六条)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条第七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以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听取业主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八九条【业主身份确定】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身份的确认,以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

第九十条【业主权利和义务】业主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二)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三)依法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

(四)要求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

业主除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配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十一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七十二条【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条件】(原条例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报送下列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资料;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确认资料;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十八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原条例第十八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1/2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之一,但未及时召开大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书面报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组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四十九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职责】(原条例第十九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条件和名单;

(五)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告,并将公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等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或者修改,并告知异议人。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自行解散。

第十一十五条【业主大会的职责】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业主大会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决定以下事项:

(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关系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四)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五)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六)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相关事项;

(七)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八)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九)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一)利用共用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二)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第十二十六条【业主大会表决机制】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前款规定的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按照两者之和计算。

第十七二十一条【业主代表制度】(原条例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的推选、权限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代表的业主意见;对需业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具体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不得以业主代理人身份出席。

物业使用人可以列席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和表决办法】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

第二十二十九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原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应当按照财务要求建账并及时入账。业主委员会对原始凭证及形成的会计资料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自行或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当在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

第二十二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原条例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经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三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一人、副主任1一至2二人。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前款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重新备案,并书面告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地的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二十三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原条例第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代表;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三)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四)(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三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开展活动。

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权外,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工程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年度计划;

(二)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和物业管理实施情况,报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公共收益的分配与使用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四二十五条【业委会公开义务】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外,业主委员会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遵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管理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其不合法、不适当的行为予以制止。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开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物业共有部分的收益和使用、分配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六三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原条例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其换届。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应当在七日内召开。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列席会议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未组织的,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本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

移交过程中出现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管理】(原条例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并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告: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因犯罪正在受刑事追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不当利益或者报酬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增减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二)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牟取不当利益的;

(三)损坏公共设施,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观和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拒缴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以及违法出租房屋的;

(四)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委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调整增减】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增减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五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住宅小区划分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地理上自然连接规模较小的住宅小区,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可以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 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听取业主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会议: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第十八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1/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之一,但未及时召开大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书面报告之日起45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候选人条件和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将公告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等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或者修改,并告知异议人。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般应当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代表的业主意见;对需业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具体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四三十一条【管理规约内容】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的名称、地点、面积及户数;

(二)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及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方式;

(二)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状况;

(三)业主使用其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权益;

(四)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五)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

(六)物业的使用、维护、装饰装修、维护和管理;

(七)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八)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九)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费用的分摊方式;

(十)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九)(十一)违反管理规约的责任;

(十)(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三十二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约定: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二)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

(四)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或次数;

(四)(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生效时间】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七三十三条【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效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前款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书面告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其换届。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三)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因犯罪正在受刑事追究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不当利益或者报酬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增减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二三十四条【业主大会经费和业主委员会委员补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酬金,其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具体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

前款规定的费用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上一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经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提倡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制度】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经费,监事的选举规则、资格、人数、任期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三条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按照住宅小区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规定】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三十七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于购买物业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有关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六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报送有关物业管理的资料】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向市、县、区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三)标注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面积的样图和配置标准的书面承诺;

(四)应当招投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说明等资料。

第三十三四十条【执行标准】(原条例第三十三条)新建物业的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按照住宅小区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十七四十一条【新建物业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住宅小区的交付条件】新建物业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水、电纳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公用场地、公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用户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

(二)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按照规划要求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

(三)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四)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建设;

(五)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邮政、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

(六)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八)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标志标识完整、清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八四十二条【物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设区的市、县(市)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四十一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现场综合查验。对综合查验发现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及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不得交付使用。

综合查验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九四十三条【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生效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第四十四十四条【销售物业的公示内容】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将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并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书面公示材料。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就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四十一四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明示内容和终止条件】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物业买卖双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约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四十六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得的收益应当单独列账,收益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剩余的百分之三十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三四十七条【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权属登记】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由建设单位在物业项目综合查验合格后60日内负责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对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予以记载。业主有权查询。

第四十四四十八条【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规定】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配置;

(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2‰千分之三配置;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1‰的标准配置;

(三)新建住宅小区按照不少于物业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

(四)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在地面以上,相对集中,便于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并且具备采光、通风、水、电、通信等正常使用功能和具有独立的通道。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其中,用于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议事活动用房的,应当按照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比例合理确定,一般按照建筑面积二十至四十平方米配置。

物业服务用房不得计入公摊面积,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交登记证明。

未经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或将物业服务用房出租、抵押、转让。

第四十五四十九条【公共服务设施的归属】规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会所、幼儿园、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归属权属,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注明。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第四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四十七五十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新建物业项目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未进行承接查验的,不得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物业。

第四十八五十一条【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资料】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五)园林施工图纸及树种清单;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 【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他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四十十三条【工程质量保修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提取的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质保期满后,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应当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并经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提取的比例与管理使用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公共服务专业经营单位职责】 新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终端用户的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参加;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并承担维修、养护和更新的责任,有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老旧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需要改造的,按专业经营单位要求改造后,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管理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十五十五条【资质与信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服务业务。

物业服务企业在非注册地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市、县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五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权利】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及其环境、相关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三)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约的行为;

(四)选聘专营企业承担专项经营业务;可以将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优惠政策。

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物业服务;

(三)按照规定每半年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履行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业主大会应当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两家以上备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委员会根据多数业主意见对公示内容调整后,提请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第五十三五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和项目负责人;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

(四)公共绿化的维护,以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相关秩序维护;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三)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十四六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再提交业主大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确如需调整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调整变更的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按照业主大会规定的程序确认调整变更合同。

前款规定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指派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进行公示。

第五十五六十一条【物业服务合同续签】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事宜。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不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的,应当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于六十日前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告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十六六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交接】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并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后十五日内退出,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下列交接义务: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管单位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八条五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二)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及物业服务档案;

(三)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移交清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移交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管单位应当将前款所列资料和财物移交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

原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期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第六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的监管】 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交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发生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第六十四条【物业服务应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到新物业服务企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应急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应急管理的需要负责组织不超过六个月的基本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

第五十七六十五条【物业服务费用确定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国家和省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发生转移或者灭失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十八六十六条【物业服务费收支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所公布的内容进行监督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一定比例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后,将剩余部分按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一并移交。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公共设施设备费用分摊】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用量、单价、金额,并按照实际费用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

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费用的分摊情况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第六十二六十八条【专业经营单位公共服务设施收费】(原条例第六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对最终用户实行装表到户、收费到业主,直接为业主服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电视等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其收取费用,不得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损耗和损失。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路灯、楼梯灯、人防工程、车库、电梯、二次供水的用电,绿化用水用电,消防用水等的收费,应当执行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标准。

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但接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九六十九条【物业交付】 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

第六十七十条【物业维护报告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十一七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全防范的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人身、财产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专业经营单位公共服务设施收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对最终用户实行装表到户、收费到业主,直接为业主服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电视等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六十三七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市容、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市容卫生、房屋使用等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推进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

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物业管理协会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考核,配合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第六十四七十三条【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价格、工商、环保、卫生、规划、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七十四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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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物业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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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领导的指导帮助及各有关单位的大力协作和支持下,__年上半年物业管理公司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如生活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生活区绿化环境有了不错的改善,保证了水电的正常供给,服务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现就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及目前手头重点工作:

(一)综合管理工作

1、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2、积极配合公司水电费缴交管理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了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3、公开、公平、合理地完成了对二区25栋拆迁租住户住房的分配工作,积极妥善做好旧租房的腾空工作,保证了分房户的即时入住。

(二)、水电工作

1、废除了社区屋顶水箱进出水管道,提高供水质量,减少了泄漏。继续完善水电计量装置。

2、完成了二区高压配电装置的调试和二区配电向低压总控制开关的检修。

3、加强对供电设施的维护与检修,为保证生活区夏季高峰期的用电做好了充足准备。

4、目前重点工作是找准时机更换一区配电室内变压器油及密封垫,以及进一步完善社区内用水计量装置。

(三)、保安保洁工作

1、规范小区车辆进入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在一区东门岗处禁止车辆进入的规定,实行小区车辆分流管理,保障了小区行车安全。

2、对小区内杂草群进行了彻底清理,改善了生活区生活卫生环境。

3、继续严格执行建筑装修垃圾处理管理制度。改变了原来生活区建筑垃圾乱丢乱抛的现象,得到了业主们的广泛配合与支持。

4、目前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小区卫生死角区及杂草的清理工作,消灭卫生死角。

(四)、绿化工作

1、生活区绿化日常维护实行了专人管理。

2、生活区内新辟绿化地千余平方米,补栽绿篱四千余株,极大地改善了一区绿化环境。

3、及时对一些影响电力供应的树枝进行了修剪,保障了电力供应安全。

4、对生活区的危树进行了勘察和统计。

5、对生活区范围内绿化地植物进行了大面积机械喷洒农药除灭病虫害,保持树木良好生长。

5、目前重点工作是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已植草皮安全渡过夏天,及时修剪影响电线供电安全树木。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水电工作

1、三区总供水阀门更换。

2、办公楼西边、车库主供水阀门和水表检修及部分管道改造。

3、尽快完善单身公寓用电计量装置。

4、配合总公司尽快完善三区配电室增容工作。

5、加强水查漏工作,提高水回收率。

(二)绿化工作

1、继续加强绿化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2、完成对生活区内危树的清理工作,以保障生活区安全。

(三)保洁保安工作

1、继续加强卫生清扫工作管理,及时处理清运垃圾;

2、继续加强封闭管理小区的保安工作,做好门岗及夜间巡逻管理。

3、做好二区25栋及三区新建住宅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4、三区实行封闭管理。

(四)其它

1、三区新建住宅的交接验收工作。

2、旧房的分配工作。

三、希望公司能为本单位解决的问题:

1、拨付下半年绿化资金:目前绿化费已全部用完,下半年绿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但危树处理、电力修枝及绿化日常维护工作却急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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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物业管理的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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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月份我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按照公司及我部工作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确保了我部服务工作的稳步提升,保证了业主单位的绝对安全,在此对本月工作做以简要总结,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不足,为下月工作打好基础。

一、当月任务完成情况

1、进入五月以来支行停车场实行新的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办法,我部及时对院内车辆进行再次摸底落实,进行了详细的登记,与业主单位配合完成停车协议签订共52份,我部复印存档,原件交后勤站。

2、保卫人员配合保洁班共完成各类会议的保障11场次,共服务保障参会人数约900人次。

3、我部应公司保卫部关于消防安全的整改措施、消防演练应急预案等活动,利用闲暇时间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及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同时资质保洁班及时清理各楼层管道井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4、做好了办公室交办的各类宣传资料及其他物品的清点、登记、领用等出入库工作。

5、及时与公司市场部联系更换各楼层落地烟缸石子。

6、进入雨季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我部及时组织保洁班清理17楼、4楼东西平台杂物,并为下水道口加盖防护网,防止堵塞。

7、我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保洁班加班加点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及各类会议的保障工作。

二、下步工作计划

1、和市场部协调解决垃圾桶及保洁工作服的购买、订做事宜;

2、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办公室协调解决部分员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3、抓好保卫中队班组建设;

4、了解人员思想动态,稳定队伍。

5、完成公司及业主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管家部

2__年_月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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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短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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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3.?。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

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

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3.?。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_____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他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3.?。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由?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

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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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推荐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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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推荐

在实习过程中,我在管理处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物业管理理论,探求物业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与理性的认识。

我所实习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xx集团。目前,该公司拥有员工近1500人,在深圳、厦门、福州、上海、武汉、鞍山、北京、大连、长沙等大中城市均有物业管理的项目。管理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管理项目类别有大型住宅区、高层商住大厦、商场、公寓、别墅、酒店、高等院校等物业。花园是其所管辖的物业管理项目之一。花园由2栋19层高的塔楼组合而成,小区面积约29000平方米,居住270户,居住人口近一千人,管理处员工2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

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花园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管理处开展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管理处的设施管理、事务管理、保安管理有了初步了解。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创“学习型、创新型”企业。

严把员工招聘关。物业在招聘管理人员须毕业于物业管理专业;招聘维修人员须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多面手,并持有《上岗证》;招聘安保人员须属退伍军人,对其身高、体能、知识、品格、心理素质等都进行严格考核挑选。

做好员工的入职、在职培训工作。物业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工作,使员工对小区的基本情况、应开展的工作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知识、技能的不断更新,对在职员工提供各类专业性的培训机会。物业提倡“工作就是学习,工作就是创新”,每位员工都争做“学习型、创新型”员工,员工中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比帮赶超的竞争氛围。从而,使员工个人素质得以提高,管理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益得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从实际出发,管理处严格参照ls09000质量体系运作,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规程、工作标准、考核标准。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制定全方位的上级、平级、下级的360度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实行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减少考核时人为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避免了考核走过场的现象,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促使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培育自身核心专长,创特色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实习中,我看到一套由物业合作自行设计开发的“一站式物业管理资迅系统”物业管理服务软件。该软件包括:“一站式客户服务、一站式资迅管理、一站式数码社区”三大体系,是一个利用网络、电子商务、科技手段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地开发、整合、利用客户资源的资迅系统。管理处全面提倡 “一站式服务”、“最佳保安”的特色管理服务。从而,实现了高效的管理运作,解决了业主的奔波之苦,创造了一种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提升了服务效率,提高了业主满意度,提升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最终提升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

三、推行“顾客互动年”,促进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

物业在与业主关系管理方面,在实习中我了解到,在20xx年重点开展了“顾客互动年”活动。成立了俱乐部,设立新生活服务中心,开通客户服务热线,及根据小区居住的业主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爱好与兴趣、不同的层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的社区活动与主题活动。如:三月份,开展了学雷锋义务服务活动;“六一”儿童节,与幼儿园联谊开展游戏活动;十月份,组织小区业主观看露天电影;十二月份,圣诞节由圣诞老人派发圣诞礼物……通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加强了公司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创建了互动的顾客关系,营造了浓厚的社区氛围和良好的居住环境。diyifanwen.com

四、重视物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设备管理。

对于设备管理,我在实习中看到,管理处着重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对各类设备都建立设备卡片;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巡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并认真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对水池、水箱半年清洗消毒一次,进行水质化验,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发电机每月试运行一次;消防泵每月点动一次,以确保发生火灾险情时,消防泵能正常使用。等等。

五、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安保队伍。

管理处的保安管理设大堂岗、巡逻岗、监控岗、指挥岗,岗与岗之间密切联系,对小区实行24小时的安全保卫。建立并完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对新招聘的安保员进行上岗前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对在职安保员的培训力度,注重岗位形象、礼节礼貌、应急处理能力等培训,从而增强安保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在”的服务职责,安保人员在做好治安管理职能外,还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diyifanwen.com

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物业管理知识,使我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同时,由于时间短暂,感到有一些遗憾。对物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

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物业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物业管理作为微利性服务行业,它所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物业管理是一种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同时也是一种平凡、琐碎、辛苦的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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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业管理会议总结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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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近日,省市城区物价局召开全区物业服务收费工作座谈会,全区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不按规定进行价格备案、公示格式和内容不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收费矛盾集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对省市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就物业管理企业如何实行备案管理、收费公示及涉及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投诉和举报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和说明,使各物业管理企业明确了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

物业小区负责人作了典型发言,分别就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管理经验进行了交流。

区物价局与各物业服务企业签定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并专门印制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文件汇编》。

会议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做到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质价相符。

二是要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收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按规定要求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备案。

三是严格落实好收费公示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监督,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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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_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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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各种车辆进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特指业主自行购置的机动车和业主带回的需要临时停放小区的机动车辆。

二、凡属小区业主需要长期和临时停放的各种车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均应积极协调,尽量给予安排,最大限度为业主提供方便。

三、业主要充分理解小区条件受限的客观实际,支持配合小区车辆的进出管理工作。

四、进入小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限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挤占人行道、绿地,不得在小区内按喇叭等,影响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车场和小区范围内洗车、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人为制造垃圾影响环境。

五、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

六、为加强小区公共道路的管理和维护,小区内停放车辆需缴纳车辆占道费,业主可办理包月卡,缴纳车辆占道费80元/月/车,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2元/小时/车。临时停车按车辆进入小区时间开始计费,一小时之内免费停放,超出一小时,按照2元/小时/车收费,最高不超过10元/车/天。

七、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车辆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小区车辆停放秩序,所收费用为车辆占道费,物业公司不承担保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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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信息化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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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机关办公用品实行“按需申报、统一采购、力求节约”的原则。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及办公家具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及办公家具由综合科负责统一集中采购。(办领导的办公用品需求由综合科负责)。电脑耗材每年集中采购实施两次(即上、下半年采购各一次)。由各科在当年3月份和8月份提出申请,报分管办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统一实施。

第二条 综合科要建立办公用品保管及领用规章制度,各科室1人负责办理本科办公用品验收和领用手续。

第三条 办公用品采购完毕报帐时,除由经办人填写结算单据外,还必须有验收人或保管人签字证明方可按《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程序报销。单价500元(含)以上的物品属于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须提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办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四条 办公用品采购需坚持实用、节约和公正、廉洁的原则,严禁利用办公用品采购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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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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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 ;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

4. ;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 ;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

(2) ;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

9.其他: ;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 月年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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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北京上海山东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物业,全文共 2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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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上海山东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情况考察报告

6月16日至22日,我局考察组一行6人,分别赴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对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物业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地(市)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1、国管局机关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国管局机关的物业管理由国管局机关服务中心事业部负责,下设服务质量监督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财务结算中心负责费用结算。保安、保洁、会议、绿化、维修、餐饮均已实行了保障社会化,具体做法是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确定后,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来选择服务公司,事业部代表机关服务中心选择了6家公司分别从事以上6项服务,签订了有效期限为一年的合同,并且确定“一年一招标”的原则。国管局机关服务对象1600余人,自实行社会化运作后,运行情况良好。

中央国家机关的节能减排工作在国管局统筹安排下,经过短短半年时间,中央国家机关已全部完成办公区所有非节能灯具的更换改造,实现节能灯使用率100%。在照明节能改造中,中央国家机关始终坚持“节能必须节约”的原则,尽量不破坏原照明使用线路,同时保证安全和质量。对于使用电子镇流器的t8灯具,根据使用寿命周期,实行分步更换,避免浪费。恰逢全国节能宣传周,我们到国管局机关办公楼时,除了办公室外,走廊、楼道、卫生间电灯都是关着的。据介绍情况的领导谈,现在节能减排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已到了全面实施的阶段,提倡“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无需灯光时应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的存在。多走楼梯少乘电梯:既节省电能,又锻炼身体。很多单位的外景大功率照明灯,等天黑后才开,并且在深夜及时关闭。长时间不使用的电脑,要关闭电源,因为电脑待机状态也是要耗电的。下班后,及时关闭走廊、楼道、卫生间的电灯。这些做法,对于我们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2、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实行企业化运作,物业管理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检总局机关、国家认监委、质监委、局信息中心、法规中心共计1200余人同在该楼办公,整座大楼设备设施好,环境优雅,卫生整洁,管理制度健全。该楼共有房间644间,面积8万余平方米,14间功能大小不同的会议室统一布置在大厦3层,车库设在地下一、二层各一部,车位总计有438个,餐厅设在地下一层,操作间工作时,几乎看不到油烟,领导餐厅面积不大,突出特点是餐具考究,擦得锃明瓦亮,桌布洁白无任何瑕疵,环境特别整洁干净,据该楼物业管理层人员介绍,由于注重培训学习,餐饮服务等级厨师多,菜品质量很过关,因此国家质检总局的各级领导几乎都在内部宴请。当晚,有幸应邀进行了品尝,觉得真是名不虚传。

3、上海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上海市政府机关物业管理统一由上海市锦勤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原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实行企业化运作。锦勤集团下设高级楼宇、车辆服务、宾馆酒店三个中心,原有人员编制在转制时同时转化为企业编制,现有员工546人,其中100余名原机关职工仍按现行工资体制标准开支,其余灵活就业人员按市场化运作。局机关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监督物业服务的质量运行及结算业务,每月与锦勤集团结算。办公楼物业费标准现为26元/月/平方米,为上两年物业管理费开支的平均数;绿化养护2元/月/平方米;保安实行社会公开招标,由中标的保安公司负责。餐饮服务每天分早、中、晚三次,中午8个热菜、4个凉菜,实行刷卡自助式服务,盛菜的器皿是不锈钢的,上有不锈钢的防尘罩,容量不大,随时可以填充即时炒好的菜品,每个菜品由服务员打成若干小份,由就餐者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然后统一结算。

4、山东省省政府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情况。山东省政府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由省直第一物业管理中心(事业编制)负责。现有在编人员18人,灵活就业人员43人。承担40余位厅局级领导和平均每年900余次会议及10,000余平方米的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工作;保安服务通过招标由社会保安公司负责;绿化规模较小,由行政处和物业中心共同管理。经费来源由省财政按现有编制拨款,其余不足由驻楼各单位根据服务情况分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尚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现正在尝试对24名保洁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体制上,物业中心下设服务科,具体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每周三下午定期检查一次,实行打分制,95分以上的,绩效工资加10-30元,60分以下的,扣10-30元。山东之行最大的收获在于接待服务工作,我们感受到的是国宾般的待遇,衣食住行安排得非常周到细致热情,有宾至如归宾主一家之感,真不愧为“文明礼仪之邦”。

二、省政府大院物业管理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省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90%以上由行政一处负责(省国资委办公楼、省人防办和省人防设计院办公楼、电信69局、省档案馆等单位保洁、收发等由本单位自行承担,餐饮服务仍由行政一处承担)。省政府北陵大院总面积40.2万平方米,行政一处承担着省政府大院主要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担着省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领导及XX余名工作人员的餐饮服务工作,承担着院内各办公楼的保洁、收发、更值等服务工作,处属单位人民会堂承担着省“两会”等大中小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着政府大院17万平方米的绿化工作、庭院保洁以及机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健身服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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