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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问题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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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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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_认识,于_年_月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____。

因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1)、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元。

(2)、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女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

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1、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

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2、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_____元给女方。

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_____元。

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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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寒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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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

调查地点:寒假往返的列车上

调查时间:寒假期间

调查方法:访谈(与近20个民工的谈话,聊天中对民工生活有了大体的了解)

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严重,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 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社会实践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黑社会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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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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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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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四风”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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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自查报告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是目前党内普通存在的问题。针对“四风”问题通过对照学习和检查,我发现自己也客观存在,现汇报如下:

一、形式主义方面

红军长征前夕,中央在指挥部队作战中采取保垒对保垒的方针,主要负责指挥的人员多数不深入前线,有时候布置行军甚至采取到地图上量算距离来估算行军时间,把战斗作为教条化的任务来对待,结果导致无数仁人志士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根据地丢失,红军不得不进行长征。在现阶段,片面地注重形式而不管实际之人亦大量存在,这种人所犯的错误就叫做形式主义。我就是这部分人之中的一员。

一是用高喊口号代替实际工作。针对我分管的工作,重中之重是移民。要解决移民问题,重点是践行好一句话:让移民搬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反观自己的工作,目前只完成了移民搬得出。虽然绞尽脑汁想把移民安稳,但部分移民由于不具备致富的条件,生活困难,思想有波动,从而导致移民安不稳。移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后,帮助他们解决生计和就业问题是最关键的工作。以xx镇的客观实际,最大的资源是旅游资源。只要旅游发展起来,就可以帮助大部分移民解决生计和就业问题。很遗憾的是,xx镇旅游兴镇这个口号从XX年就开始喊。上级领导一到听汇报,听起来往往朗朗上口,但直到今天,通过旅游业为移民提供的工作岗位极其有限。移民通过从事旅游业带来的增收更是少得可怜。虽然本人对光喊口号不做事极其反对,但常常屈服于压力,久而久之自然形成了机械执行领导命令的习惯,工作开展极其被动。

二是用表面文章代替表里如一。本人有天马行空想像的习惯。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对xx镇的发展也作过一些设想,甚至还形成了一些材料,但是,想的事多做的事少。归结起来,主要是做的表面文章,在领导心目中容易形成好印象,真正得以落实的屈指可数,没有做到表里如一。以我镇的观光旅游农业为例。我们曾经设想在全镇大力发展盆景花卉园林产业,建成中国西部最美的乡镇。但是,发展产业远远不是一两个设想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在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是技术、人才、资金、招商及土地流转等工作,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动脑筋并逐一落实。乡镇主要领导面临的事务多,不可能投入全部精力来抓一个观光旅游产业。作为分管,我理应做更多工作。但是,本人受不越级请示和汇报观念的束缚,除了被动地到个别县级部门走走,硬是不越级找县四大家领导,机械等待书记镇长找县级领导汇报工作,从而导致xx镇丧失不少大好的发展机遇。

三是用粗枝大叶代替一丝不苟。在家里,在单位,我都是有名的马大哈,粗枝大叶。要知道群众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有很多步骤、很多环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包含很多实际内容。虽然本人有随身带笔记本的习惯,但在事务繁杂的时候往往把一些事情搞忘了,造成工作上的被动。我以为但凡干大事者不拘小节这句话不能机械迷恋。要知道每一件大事后面都有无数小事作支撑。只有每一件小事都一丝不苟去做,做漂亮了,才可能干成一两件大事。

二、官僚主义方面

毛主席曾经说过:“官僚主义害死人!”习总书记也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然而现实生活中,群众对政府官员的影响决定作用极其有限。作为基层政府,绝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有上进心,想把工作做好,有机会可以提拔和晋升。在目前各项考核评比中,以及主要人事任用中,群众的建议权极其有限。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成败得失、素质高低、是否应予以提拔晋升往往不关群众什么事,或者群众对这几件事影响力极小。这种机制、这类习惯造就了政府工作人员唯上不唯实的现实。当群众意愿与领导指示相冲突的时候,往往机械执行领导指示,置群众意愿而不顾。党管干部是我们国家干部人事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如果群众监督制约干部机制不建立或者空有制度不具体落实,官僚主义永远不会根除,并且只会愈演愈烈。当官僚主义发展到群众无法容忍的阶段,社会就会动荡,国家政权就会陷入危机。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我,管理的事务极多,有大量的移民事务,同时还分管大农业、扶贫、招商引资。由于缺乏群众监督,我也自觉不自觉走入官僚主义误区,在群众上访或者办事过程中不能长期坚持耐心细致解释,有时候把群众的一些正常诉求当成无理取闹;在产业发展上,我往往有机械执行领导意图的倾向,听取群众的真心话太少,从而伤害了群众感情,拉大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三、享乐主义方面

本人一向有贪玩好耍的劣根,表现在很多方面。一是上级三令五升不能走读。本人每周上班时间仅仅只有5天,但依然不能坚持,中途至少回家一次。二是自从今年3月到县委党校学习以后,我也有了午睡的习惯。很多群众往往选择中午找政府工作人员办事。一旦我们进入了梦乡,群众的事务自然就会耽误。三是不善学习,把很多时间浪费在玩上。作为我分管的工作,是非常具体的,既关系民生又关系全镇的发展,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被动,需要学习很多知识。但时至今日我依然没有掌握盆景花卉生产技术,对行情甚至连一知半解的程度都还没有达到。在政策上,对很多政策没有深入细致地钻研,政策水平有限。享乐主义思想不改,就静不下心,工作和学习就容易偷懒,素质就不能全面提升,群众就不会满意。

四、奢靡之风方面

在面对奢靡之风时,很多人都说:“贪污浪费是其他大队”,仿佛与自己无关,不敢解剖自己。实事求是地说,本人不存在贪污,但浪费客观存在。我一向有大手大脚的毛病,哪怕穷得丁当响,也顾及所谓的面子。在亲戚朋友婚丧嫁娶送礼时,出于义气往往取家庭承受能力的上限。在单位的工作中,也有这个毛病,上级领导、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明明自己不吃烟,为了套近乎往往也要为来人送上一枝烟。有时候烟是自己掏钱买的,有时候烟是从办公室领取的。不管是自己掏钱还是公家出钱,我认为这种做法都不对,都有改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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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的思考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5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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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思考对策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在我国长达2.2万公里的沿边开放地区,分布着众多的边境城市,这些城市既是我国内陆边境地区国土 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的据点,也是对周边国开放的窗口,当前崭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为沿边开放地区城市的发展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了带来了相应的新问题,积极探讨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的新问题及相应对策,无疑对促进沿边开放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背景考察 长期以来,我国沿边地区作为边远地区,受国际关系,方针政策等条件因素的影响,远离国家经济建设中心,其经济发展未能与全国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受“打完再建”思想民影响,投资甚省,边远成为沿边地区发展的区位劣势。而且由于交通不便 、人才奇缺等使沿边地区大部分成为贫困落后地区,国家每年需提供大量的财政补帖。沿边地区城市化进程缓慢,城市化水平低下。 “十一界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特别是沿边各地区实施“南联北开、东进西出、全方位开放”战略方针的实施和近几年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缓和和正常化,使沿边地区成为与我国南方广东等沿海地区开放门户相对应的发展对外贸易、经济交往、国际交流的地域和口岸。使边远这一劣势转化为区位优势。使沿边地区、城市同沿海地区、开放特区一样,成为我国大陆最具开放开发潜力、发展力的区域和城市。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分析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规划目的 计划的深化与继续合理布局项目,主要为生产服务――贯彻规划(贯彻规划原则与国标) 与计划相辅相成既为吸引外资、经济发展服务也为创造好的人居环境服务――研究 型规划(研究预测疏导综合发展问题) 规划背景 影响因素 单一性、封闭型 复杂性、开放性 把握因素的程度 确定性 不确定性 对象主体 政府与官员 除政府官员外,新增房地产商、企业家等 城市建设投资渠首 国家投资(目光向上) 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还有外商投资(目光上下、内外结合) 土地利用制度 主要为单纯的物质形态规划 有偿使用 规划核心内容 行政手段为主 注重综合性的超态规划 规划措施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社会手段并重 沿边地区城市发展的动力由比较单一的戍边、开发边境资源的据点向比较多元化的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边境贸易为导向的多层次的经济技术合作、大通道的建设、跨国旅游业的发展、口岸的全方位开通、沿边开放城市的建设等方向转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沿边地区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现仅就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由此可见,沿边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因沿边地区及城镇的超常规发展而面临着崭新的、前所未有的系列问题,须适时提出新对策。 二、问题审视 问题之一:城市发展方向雷同化 长期以来,边境城市建设还未能统盘考虑,诸城市之间还未有合理明确的地域分工,边境城镇的直接腹 地,由市、县、国营农场、森工局林场等条块分割的体制构成,地方利益的倾向,各自为政的开发方式,使边境城镇各项事业规划和建设发展难以协同并发挥整 体效应;由于边境地区开放较晚,开发层次较低,加之多年处于边防前哨为国际重镇,致使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效益差,第三产业及科技文化落后,边境城市实力较弱,一般均为小城镇。改革开放以来各城急功近利,忽视城市性质的深入研究,致使多数城镇发展方向雷同,诸如“口岸城市”、 “商贸城市”、 “农副产品加工”城市等。 问题之二:城市规划与发展单纯注重经济效益 当前许多边境城镇在规划与开发中单纯追求容积率和聚集效益,不是见缝插绿,而是见缝插针(房),眼前虽然利润可观,但人居环境差,城市交通对策等大城市问题提前在黑河、绥芬河等沿边开放城市(小城市)出现。 问题之三:重开发区轻老城区 尽管出于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改善投资环境等良好的愿望,不少边境城镇纷纷脱离老城区避建边境经济合作区,致使老区规划建设脱节,开发区热问题不少。 问题之四:影响规划的不定性因素太多,规划人员进退维谷 由于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边境城市规划与发展在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数量与速度等方面均存在着从多的不定性,作为计划的继续和深化的城市规划的适应性已不复存在,按传统规划模式规划人员难以搞出既令地方领导满意,双能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方案。 问题之五:缺乏城市特色 近年来边境城镇的建设一哄而上,在缺乏城市设计与风貌景观总体规划控制的情况下,千楼一面众城一面的现象大有一发展不可收之势,边境城市缺乏特色的局面不利于我国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也不利于创造陶冶居民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 问题之六:技术落后,规划方法陈旧 由于,缺乏设备、资金、人才等因素,致使边境地区规划在理论、方法、技术仍沿用50年代以定性设计为主的状况,已远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急待解决。 问题之七:规划缺乏民众参与 当前边境地区城市规划基本上属于领导与专家规划,以人为主题的规划思想在边境地区刚刚传播,公众参与的意识薄弱,城市规划意识差。 问题之八:忽视对应国家对应城市的研究 知已知彼能战而不殆,但由于多种原因缺乏对对方城市的必要了解,因此不利于与对方城市取长补短的发展有机联系。 问题之九:缺乏对国外边境城市规划的系统研究和引以为戒 国外边境城市的发展模式应为我国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所借鉴,但目前掌握资料少,难以借鉴参考。 问题之十:土地基本无偿使用与土 地有偿使用的盲动性。 当前沿边开放地区城市土地基本上所处于无偿使用状态,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控详工作普遍尚未全面展开,但土地有偿出让“试点”工作却已纷纷开始,土地的有偿转让已出现很多问题。 三、对策思考 对策之一:我国边境长2万多公里,边境城镇建设发展的个性大于区性。地域性即是边境城镇得以存在、发展的个性。 如以黑龙江省边境城镇为例,强调宏观的区域分析,应着眼边境地区开放地区对内与全省、东北经济区、全国,对外与俄罗斯远东与西伯利亚地区、东北亚地区、亚太地区乃至世介经济地带之间的宏观地域关系,摸清边境城镇的位置与交通信息条件的特点与优势,如边境口岸城镇所处的经济地理位置与交通运输条件有陆路、水路之别,陆路中双有铁路

、公路之分,其历史基础与现状态势、社会经济条件、交通运输与口岸环境等基础设施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通过对比等分析论证,才能明确口岸城镇的地域分工,邓其在不同层次地域范围中的地位及应该承担的任务,明确其吸引与辐射的腹地,为合理确定或调整口岸城镇的发展性质、规模及其总体布局提供切实的区域依据,为口岸城镇开发、建设在南联北开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中能够有的放矢,因地因时制定,进而避免与诸多口岸城镇在发展项目 上雷同或一哄而上,避免造成盲动的损失。 对策之二:强调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妥善处理好边境城镇发展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为中心,创造市场发育的规划软环境,既要充分利用好已有的城镇基础设施,双要节约土地少占良田,还要积极控索土地及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的有效途径,从而使边境城镇规划成为边境城镇成长发育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指南书和科学兰图。 其次,要为边境城镇居民和到边城从事经营活动的客商规划创造一个工作、生活、游息都方便 、舒适的空间环境,以不断满足边城人民随着边境城镇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确定一个因地制宜的、点、线、条、块、面有机联系的绿化生态系统,从而使边境城镇成为能予防减少和克服环境污染、促进边境城镇和区域经济、技术、生态协同发展和良性循环的健康城。 对策之三:强调规划与发展的整体性,重视协同好老区和新区的关系 当前在新的形势下,边境城镇在老区改造和开发区(实质是新区)建设上都存在着新问题,老城区挖潜改造的潜力和步伐与新区拓展应因地制宜按着《城市规划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为准绳,切忌盲动,应以老城区改建为依托,适当开发新区,以整体性为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统一建设避免新的条块分割的产生,也减少土良田的占用,提高老城区土地利用率。 对策之四:突出强调弹性,适应多变性 强调弹性规划与设计,处理好影响边境城镇发展的多情景问题,是边境城镇规划适应并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边境城镇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变化着的不定情景,如国际环境的变化,再如双边国家价值观不同、将导致对合作与开发认识上的难以统一,开发问题单方难以确定,因此这些变化对规划无疑将产生重大影响。 强调弹性设计,是针对传统规划“只集中预测一种的倾向,缺乏弹性和灵活性”的问题而提出的,国境城镇规划在人口、用地规模的预测、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等方面,应充分贸有余地保持活性,尤其是在用地布局上考虑“相容性”以综合区替代功能区,以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项目难以确定,需要滚动发展,从而既能满足现实建设需要,又有为远期、远景的发展奠定规划软环境,而且能增强边境城镇在国防等方面的应变能力。另外,在边境规划期限与实施程序上,应灵活贯彻《城市规划法》及有关子法,规划不一定绝对按20年、5年、近期考虑,而是按目标体系的展开,因时制宜分期滚动实施。 对策之五:因地制宜,创造边境城市特色与风貌 着眼边境城镇所在的微观地域,处理好边境城镇的规划、发展、建设与其所在地域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社会文化条件、经济技术条件、历史条件等的具体关系,因地制宜,挖掘文脉,继承和发扬光大已有优势;进一步创造边境城镇的特色和景观风貌。 对策之六:强调科学性、加强技术进步 加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运用现代城市和区域规划理论和定性与定景相结合的方法,是边境城镇规划科学化、合理化的有效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有了很大进展,科学技术也取得了较大进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的手段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和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的推动下,在信息储存、统计分析和辅助设计等方面有了新开拓边境城镇规划一方面要适应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科演技榔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为丰富我国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提供实证。为此边境城镇规划,首先要在系统论、信息论、决策论、控制论等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建立边境城镇规划设计、管理、决策的信息反馈系统。 应在实践中控索和总结一套适应边境城镇发展规律的实际操作方法,丰富和完善边境城市规划工作系统,以满足边境城镇规划为市场经济发展超前服务的迫切需要,应及时的反馈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有关因素对边境城镇自身发展的影响等相关信息,及时调整、修改、充实、完善、提高边境城镇规划的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以过程规划和跟踪规划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应构造边境城镇规划的方案库,应强调多方案比较和综合平衡,以优中选优的原则适应多情景因素变化和有备无患观点。 对策之七:建立民众参与机制,创造参与环境 多创造民众参与机会并形成制度。强调民众参与强化社会民众的规划参与意识,对制定和实施边境城镇规划至关重要,世界许多城市的调查表明,若市民存在较强烈的主动参与意识,则规划实施在组织管理上将十分顺利,反之,则给规划及实施带来麻烦,甚至会拖延或阻碍规划目标的实现。 强调公共参与,发挥共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是体现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普遍性的需要,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高到“公众主动参与规划,规划必须公众参与”是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规划、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迫切需要。因此为了适应和促进公众主动参与边境城镇规划的意识,应注重以下四个问题。首先规划决策和规划编制者应进一步扩大边境城镇社会先遣队是层及热心边城发展的海内外人士的公众参与面,采取协商对话等多种途径主动接纳公众的参与;其次,应贯彻《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提高整个社会的规划透明度,形成宽松和谐的规划环境,激发公众的主动参与精神;第三,应普及城市规划科学知训,使公众自学更新观念,树立全局观念,未来观念、深化规划意识,提高规划参与的科学性。 对策之八:强调宏观与微观对接与对等,主动为开放服务 强化对接性,是适应边境城镇所处位置的特殊性要求,适应双方边境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长远需要。 首先应是宏观战略上的对接。沿海特区和城市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深圳与香港对接,珠海与澳门对接、厦门与中国台湾对接后的规划、建设与发展取得惹人瞩目的成绩。因此编制边境城镇规划,应首先考虑我方边境城镇和区域所面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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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关于新医改以来看病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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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新医改以来看病问题调查报告

一、调查时间:20xx年x月。

二、调查地点:网络调查

三、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日前通过调查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6.0%的人感觉新医改以来看病难、看病贵有所改善,8.6%的人持相反态度,x8.0%的人感觉和原来差不多,7.4%的人表示“不好说”。全国x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90人参与调查,18~45岁的青年占89.5%。

进一步分析发现,不同地区的公众感受有所不同。认为看病难看病贵有所改善的,农村居民多于城市居民。调查中,28.x%的人感觉当前医患关系较好,59.6%的人持相反观点,12.1%的人表示“不好说”。

公众期待两会推动哪些医疗问题进一步改革?6x.1%的人希望提高医保报销比例;59.2%的人建议完善大病医疗补助制度;55.7%的人期待医保覆盖更大范围人群。接下来还有: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49.x%);革除以药补医弊病,杜绝过度医疗(48.0%);实现先看病后付钱(41.5%);实现全国医保统筹,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难题(41.4%);扩大医保范围,增加康复护理保险(x9.8%);取消公务员公费医疗制度,全面加入医保(x8.x%);促进小病在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就医习惯形成(x4.0%);解决“医闹”问题,保障和谐医患关系(x0.5%);推进医生多点执业(29.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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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干部作风整顿查纠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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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整顿查纠问题自查报告

干部作风整顿查纠问题自查报告

在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中,我认真做好学习阶段总结和心得体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并根据学习到的知识,进行了深入的自查自纠,从根本上杜绝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树立起良好的员工形象,为企业增光添彩。然而,在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和不足。

一.工作作风

专业知识不够完善,从而不能够很好的完成工作,技术技能依然需要继续学习和改进,工作中责任心不够强,遇到问题不能知难而进,有时有任其自然的松懈思想。

二.思想作风

不能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从而降低了个人的可持续发展性。忽略了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自身素质的建设。

三.生活作风

对待同事不能做到言出必行,总把个人利益摆在第一位,不能充分认识自己的缺点,有时还会满于现状,甚至贪图安逸,使自己慢慢变为一个社会的负担,从而失去了梦想,失去了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对照以上问题,特为自己拟定以下整改措施:

1.工作作风方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树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要做好这一点,我必须要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

2思想作风方面

在开展干部整顿活动之前我对自身的缺点认识不够彻底,思想意志不够坚定可能会存在“吃饱混天黑”的消极情绪。既然进行了干部作风整顿的学习,我就应该有新的认识,所以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一定会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全心全意的为企业,为顾客,为理想而奋斗。

3生活作风方面

生活作风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作为一个人来讲,生活作风反映着人的品格特征和整体精神风貌,经过李经理为我们做完教导以后我认识到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做到以诚待人,对上级,对同事都要做到一视同仁,用不断学习来充实自己。认真体会做人的行为准则。对别人的缺点予以提醒,对自己的缺点予以改正。

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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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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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开展“做xx人民好公仆”主题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我市加快率先崛起步伐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可圈可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好趋势好态势好气势。但也要看到,目前我市正处在负重爬坡、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任重道远。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市面临的发展形势,正确认识人民群众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从而在实践中更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凝聚民心、汇集民力,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创造新优势,奋力实现新突破”,形成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的强大合力。按照市委统一组织安排,正在开展的“做xx人民好公仆”主题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我市加快率先崛起步伐的必然选择,开展“做xx人民好公仆”主题教育活动,要突出主题,抓住关键。主题就是“做xx人民好公仆”;关键是“六要六不做”:一要甘当“好仆人”,不做“官老爷”;二要甘当“贴心人”,不做“冷面仆”;三要甘当“虚心人”,不做“酸秀才”;四要甘当“造福人”,不做“先富者”;五要甘当“吃亏人”,不做“沾光族”;六要甘当“清白人”,不做“名利奴”。“好仆人”讲的是摆正位置问题,“贴心人”讲的是增进感情问题,两者是做一名好公仆的基本条件;“虚心人”讲的是决策从哪里来的问题,“造福人”讲的是施策的重点问题,两者是做一名好公仆的努力方向;“吃亏人”讲的是待人处事的修养问题,“清白人”讲的是做人的本分问题,两者是做一名好公仆的“防弹衣”。“好仆人”、“贴心人”解决了思想问题,“虚心人”、“造福人”解决了实践问题,“吃亏人”、“清白人”解决了原则问题,六者不可或缺,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共同构成了做xx人民好公仆的核心内容。贯彻市局党委对全体干警的要求,现已进入查摆问题和提出整改措施阶段。按照查摆问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重点查摆几个方面的问题,经认真梳理,我主要在以下方面不足,需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主动性较差。平时总是拘于日常工作琐事,除参加支队组织的学习外,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少,以致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较复杂的问题,不能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2、工作存在按部就班,满足于现状,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患得患失,求稳怕乱,被动工作多,创新工作少。缺乏大气魄,不敢想大事,不求大作为,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技能。 要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因特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强的一项工作,为此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的学习。应制定学习计划,除坚持支队组织学习外,每个星期还应主动抽出时间业务学习。通过学习,熟练掌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自己在警务技能方面的理论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从而提高业务技能。

2、努力开拓进取,开创工作新局面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是对各种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如何做到“专”,这不仅是要做好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致力于这一领域的探索改革与创新。这就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学习老同志的工作经验,勤于思考,谨慎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3、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八字风,树立特警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开展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办事要高效。坚持“特事特办、一般事勤办”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在不断的学习和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毛病还有很多很多,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完善自己,要破除“与己无关”无所作为的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职责意识,要敬业爱岗,尽职尽责,立足本职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认真真把“做xx人民好公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深入细想最深 处。在平时的警务工作中,踏踏实实搞工作,兢兢业业求奉献。是自己不落后于时代,时刻紧跟党的思想,保持政治细想觉悟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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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解决问题培训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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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用两个小时将不停地讲解,从开始到结束,我记得没有休息过,也没有喝过一滴水。

培训后下面是一个学员发给我他的培训总结报告,写得非常好,如果我们学员都向她一样每次这么认真对待培训,培训的力量就是无穷大。下面我分享下她的培训总结:

本堂课程的主题是问题分析与解决,有比较高的实用性,我平时的工作正是需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为期两天的课堂学习,有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 学会探寻工作问题的根源,而不仅是关注问题表象。

在平时的工作中,因为自己的工作经验不足,思考不够深入,看问题总是浮于表面。正确响应问题的方式应该是: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可能的解决办法?如何解决?阻碍问题意识最大的敌人就是:差不多、没关系、没办法、好面子、官本位。

例如在串货号的问题中,以前总是机械的统计数据,汇报数据,至于串货号的原因,有没有办法可以避免,是没有认真考虑过的,认为串货号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换条码是一个纯人工的作业,有人工参与一定不可避免的会有错误产生。这种错误的观念一直到今年才有变化,串货号的货品有自制产品和外协产品,自制产品是仓库条码组的员工自行穿挂,通常错误也比较多,再进一步思考原因有:

1、 自制产品基本为西服、大衣,该类货品颜色款式区分不大,员工不易从外观区分不同货号货品;

2、 现有系统中,车间和仓库交接只能核对总数,不能核对细节;

3、 员工责任心欠缺,没有正负激励,对于差错根源的产生没有追究,没有处罚。

在经过部门的领导的指导后,现在对于每次的串货号差错,都尽力追踪到问题产生的源头,对于无法查明源头的问题,也及时报备到负责主管,引起主管重视,在平时工作加强监督和宣导工作,加强员工责任感。对于现在车间和仓库交接的系统的缺陷,也要积极建议是否可以加以升级改进,纠正人工入库偏差。

发现问题的最终目的不是问题本身,而且如何避免问题的再次产生,所以必须要追究问题的根源才能拿出解决对策。

二、 科学管理:掌握问题分析的工具和方法。

运用科学、优选的对比法找出问题最可能的原因与机会,经由事实分析找到原因,然后在事实基础上审核可能的原因。首先所关注的问题与观察到的事实是什么?再全面辨识及发掘可能的原因,并比较诊断事实每一个可靠的原因,最后选择最可能的原因。

老师在这里介绍了一个比较实用的工具就是因果链,即以鱼骨图的形式,先界定问题产生的所有原因类别,再各个原因类别内穷举各要因,最终确认大、中、小要因,确定解决策略。

在确定原因的阶段,原因的再分析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盲目确定原因只能是与良策背道而驰,在不明确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原因再分析才能正确界定原因。

老师在举例环节,有一个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实例:问题是,在“十一”期间,售后服务部货品返修周期过长,引起门店不满。在原因分析中,有一条是品控部对于产品生产质量把控不严,导致产品返修率增高。

如果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则返修率高应该持续在整个销售季节,在特定的“十一”国庆环境中,最主要的矛盾应该是工厂放假,导致返修时间延长,那么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则不是引起门店不满的要因。

如果在原因分析中,没有正确确定引起问题产生的原因,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

三、 科学管理:掌握运用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有效手段。

高效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的步骤:1、明确问题产生;2、产生可选方案;3、评估可选方案;4、做出决策/选择方案;5、实施方案;6、事后评估。

头脑风暴方法是日常工作中常用和有效的问题解决工具,头脑风暴法要遵从一定的原则:

1、 提倡自由发言,畅所欲言,任意思考;

2、 禁止批评和评论,也不要自谦;

3、 目标集中,追求设想数量,越多越好;

4、 鼓励巧妙地利用和改善他人的设想;

5、 与会人员一律平等,各种设想全部记录下来;

6、 主张独立思考,不允许私下交谈干扰别人思维;

7、 不强调个人成绩,以小组的整体利益为重。

我们部门也多次采用头脑风暴法解决问题,在我参与的几次头脑风暴中,有些是不太成功,主要有几个原则没有遵守:参与人员没有独立思考,容易人云亦云;批评评论他人的设想;主持人没有激发参与人员的积极思考性,导致没有达到设想数量。而且主持、书记、设想的数量也没有事前明确规定,过程和结果都不是很理想。

头脑风暴法不是一群人开大会,要遵循科学的原则,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四、 心得体会

问题的发生不是最糟糕的,发现不了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去解决才是最可怕的,我们不能以“那不是我的问题”“那不可能解决”“我也没办法”等消极的想法回避问题,必须养成问题意识和改善意识。

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中,因果链,原因界定和原因再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正确找出原因,头脑风暴法则是常用的产生问题解决方案的方法。

日常工作积累经验,培训课程教会科学方法,两者的合理结合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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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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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更换了公司董事,因此,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如决议未经与会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归于无效。

一、免去_____________的董事长职务,选举__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长。

二、免去_____________公司经理职务,聘任_____________为公司经理。

风险提示: 董事会决议设计业务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否则董事会决议当属无效。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同意以上条款的董事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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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要求给付子女抚养费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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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男,____岁,____族,个体,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女,____岁,____族,个体,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个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感情破裂自愿协议离婚。

离婚时双方协议婚生女____________由女方监护抚养,男方不付抚养费,所以双方共同财产位于________小区的____________平米的楼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归被告。

________年____月,婚生女________(现已满十周岁)与其母亲发生矛盾后回到原告处明确表示要与原告共同生活。

综上所述,由于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有了识别能力,为了使自己的女儿有较好的生活环境与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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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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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

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女儿_____自年月日起由女方___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

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___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

身心健康、愉快。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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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离婚协议书有未成年子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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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某,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王某某,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余某某与王某某于×年×月×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吴×。因近一年来王某某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吴×由父亲余某某抚养,王某某不负担抚养费;

二、王某某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余某某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余某某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 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 房屋是余某某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王某某搬出另住,余某某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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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个人整改措施_整改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个人,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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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个人整改措施

本人按照要求认真整治作风,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开展此次活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认真加以整改: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满、慢、软”,又无“庸、懒、散”,更无“假、浮、蛮、私、奢、贪”,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活动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学习不够,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3、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2、要积极开拓进取,努力提高综合素质。3、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用新知识新文化充实自己的头脑,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在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法坚持原则。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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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刑事诉讼中适用辩诉交易规则的问题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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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适用辩诉交易规则问题研究

XX年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法院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改革的主题,也是改革的方向。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刑事诉讼法作为三大诉讼法中最完整、最严格的诉讼法,它的完善与发展,无疑对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讲就我国刑事诉讼中辩诉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作一些探讨研究。 一、辩诉交易概述     1、辩诉交易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所谓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庭开庭审理前,处于控诉一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辩护律师进行协商,并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plea  of  guilty )。     (2)辩诉交易规则的适用条件     a、程序要件—控方提起权与辩方参与决定权。“交易”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平等主体之间就某项标的物进行平等协商,讨价、还价,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最终决定标的物的价值或其归属的一种行为。那么,辩诉交易中,控辩双方的地位是否真的平等呢?当然不是。“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辩诉交易中,这一交易客体就是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此罪与彼罪。很显然,在现行的中外司法制度中,对被告人不予起诉、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官,而不在被告人及辩护人,所以也只有检察官才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辩方提出进行“交易”,辩方无权自己根据案件提出这样的“交易”。但是,在控方提出这样的交易以后,控方与辩方就处平等地位,只有辩方同意控方提出的交易请求,交易才能够成立,这就是辩方的参与决定权。     b、实体条件—案件存在争议。辩诉交易的规则决不是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的,其适用的案件有特定性。设立辩诉交易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和诉讼资源,所以只有对那些经过侦查及检察官的审查,案件部分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支持,而其他虽然实际存在的部分事实,但却没有证据证实或者证据不够充分,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也予以否认的案件,可适用辩诉交易规则,被告人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予以承认,换取检察官对其较轻的指控,从而减少检察官复杂的取证、认证过程,使案件得以迅速解决。而对于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法官、检察官不需要再花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取证,法官根据现有证据就能够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此时就不能适用辩诉交易,否则就是检察官违背事实与法律,变相放纵犯罪,这既违背了合法性原则,也不符合设立辩诉交易规则的本意。     c、时间条件—开庭审理前。辩护交易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控方与辩方之间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协商,必须的在法庭开庭审理前达成。一旦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则案件的裁判权就由法官行使,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也就只能依据法庭审理所查明的事实、证据来进行认定,由法官裁判被告人无罪或有罪、此罪或彼罪、罪轻或罪重,控方与辩方再无协商的可能。 2、 辩诉交易产生的根源    (1)社会原因。二战以后,美国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关系复杂化,犯罪成为美国的一大社会问题。犯罪日趋智能化、组织化、犯罪手段与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犯罪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迅捷而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71年的一个判决中指出的:“如果每一项刑事指控均要经受完整的司法审判,那么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需要将法官的数量和法院设施增加不知多少倍。”由此可见,从物质的角度来看,辩诉交易的产生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人力、物力、财力,以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2) 法律原因     a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众所周知,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法官在诉讼中所居的地位如何。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处于消极的裁判地位,当事人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在当事人主义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均有处分权,所以不仅追诉人对起诉与否有自由裁量权,而且也允许被告人承认起事实而服罪。因此,在当事人主义之下,就当事人而言,通常在审判前,有一道“罪状认否程序”(arraignment),使被告人对起诉事实作承认与否的答辩。如被告人答辩有罪,则不举行审判,直接对被告人就其所答辩之罪科刑,这就是被告人对诉讼标的进行处分的结果;就法官而言,它的审理范围受原告人提出的主张所限制,审理和判决不能超出控方主张的范围,只有当事人提出并加以主张的事实,法官才能予以审查,如果被告人已经承认犯有检察官所指控的罪行,亦即双方对指控的真实性已不存在争议,法官便可据此直接对被告人定罪和处刑。换句话说,审判在英美法系中仅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各个方法这一,而非属必经途径,双方当事人之所以自愿进行某种处分,是因为为了通过协商而达到到某种妥协,而且这种协商,妥协不仅可就罪名进行,同时也包含科刑。而辩诉交易正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基础之上的。     而在大陆法系中,所采取的是职权主义原则,该原则不承认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故不设“罪状认否程序”,即使被告承认有罪仍须举行或继续进行审判。被告人之所以被认定有罪,是基于审判调查证据的结果,而不是基于被告人承认有罪的结果。因此,只要有起诉,则审判便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必经途径。“辩诉交易”被视为不道德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而加以禁止。     b 、检察官广泛的起诉裁量权。“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重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美国,没有全国统一、上下隶属的检察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是特定的司法管辖区中真正的主要的执法官员,行使一

种独特的准司法与行政权力相混合的权力。他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管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1883年的“人民诉瓦已什•圣路易和太平洋铁路”案,1930年的“威乐森诉马歇尔邵案,1965年的“州诉严当斯”案和1974年的“人民诉伯林”案,几乎一致确认了检察官在刑事追诉方面不可分割、不受监督的权力。检察官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刑事政策的要求或者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决定对犯罪人不予起诉或者降低起诉的规格。而且在美国,检察官通常由选举产生,有自己独立的权力来源—选民,只要他认为能最好地为选民服务,他的决定实际上就是不可推翻的。根据这一原则,如果被告人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经济上赔偿,正常就业等),符合多数选民的利益,检察官就可撤回起诉。因此,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辩诉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是因为检察官拥有了自由决定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或满足控诉方的其他要求,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3)心理原因。在美国广泛盛行的辩诉交易,也有其深刻的心理根源。从心理因素上来探究辩诉交易存在的必然性,至少与以下两个要素有关:刑事判决的“非合意性”和人们追求未来生活确定性、避免冲突的欲望。     一方面,自从人类解决社会冲突的方式由私力救济发展到公力救济以来,司法审判一直以其和平性和非自助性被视为文明的标志。但是刑事司法审判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由于争端不是由双方协商解决,而是提交给作公共权力机构的第三方,而第三方的裁判并不取决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与选择,而是基于法官的裁判。所以审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预测的,要么被告人被判有罪即控方的指控成立,要么无罪即控方的指控不成立。这种“非合意性”对当事人而言,必然会带来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而另一方面,“那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与冲突的欲望实际上固有于人的天性之中。”心理学家马斯洛也指出,“我们社会中的普遍成年者,一般都倾向于安全的、有序的、可预见的、合法的、有组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他所依赖的,而且在他所倾向的这个世界上,出乎意料的,难以控制的,混乱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危险事情都不会发生。”人的这种天性不仅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而且在刑事诉讼领域也同样存在。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强判决的可预测性及获得有利于己的判决,控辩双方一般都积极地充分地参与到审判程序中。尤其是在“辩诉交易”中,当事人通过对自己权利的适当处分不仅避免了正式审判程序中的不确定发生,而且被告往往能获得较为宽大的处理,使双方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胜诉与败诉,避免了两败俱伤的结果,也避免了接受刑事审判可能带来的情感负担,符合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因此,辩诉交易的产生与人类之天性亦有相当的关系。 二、辩诉交易的理论依据、合法性     辩诉交易作为英美法系中的一项诉讼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如果一项制度仅仅因为其有现实价值性及合理性而存在,却与法律之根本精神相悖,那么这项制度就不是一种合法的制度,其存在也只能满足部分法律主体的需要,却会损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我认为辩诉交易制度存在,不仅因为其具有现实的价值性,而且亦符合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原则。下面,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制度存在的合法性。     1、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意大利的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和刑罪》一书中解释为:“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因为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是无罪的。”无罪推定原则对于辩诉交易制度至关重要,可以说是该制度的理论源泉。前面我们讲过,辩诉交易制度是建立在控、辩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也只有先认定被告人是无罪的人,是合法、守法的公民,双方才有平等协商的可能;如果在被告人在被侦查或者起诉时,已经被检察官认定为是罪犯,也就是采取“有罪推定”的原则,那么“检察官不会为金钱或者懒惰向法律和罪犯低头”,在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时,辩诉交易就不可能进行。     2、自白合法性原则。辩诉交易规则中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检察官根据现有证据并不能完全认定被告人有罪或罪刑轻重时,以作出对被告人较为有利的指控,来换取被告人有罪答辩。换句话说,在辩诉交易中,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主要证据就是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即自白能否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这就是自白合法性原则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法律允许检察官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那么辩诉交易方可成立,否则就属非法。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自白合法性原则呢?我认为自白合法性原则应当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自白排除法则和自白任意性规则。     (1)自白排除法则。自白排除法则又称“考门罗原则”,就是指把基于不当的自白或不自由的自白,从证据中排除出去。1791年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迫成为不利于己的证人”。其基本精神就是,政府对于公民罪行的控告,负有提供罪证的责任,即举证责任;而有关犯罪的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使公民在“被迫”的状态下提供不利于己的证据。同样,在辩诉交易中,因为检察官以较轻的指控为代价,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自白,这里面就有可能存在着被告人直接或间接“被迫”而做出有罪自白的情况,这样的“自白”很显然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辩诉交易也就不能成立。直接“被迫”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检察官通过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拘禁、实施暴力等方法,使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这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正常交易,而是一种强迫交易”的行为;而间接“被迫”因为其表面上并不带有暴力或者强制色彩,而不易被发现,从而成为检察官的有力武器,其具体表现如下:a欺骗交易,检察官承诺对被告人作出较轻的指控,在其获得被告人有罪的自白以后而毁诺;b单独交易,检察官与被告人交易,而并没有告知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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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变更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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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乙方:清远市XX有限公司

因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更名为清远市XX有限公司,为更好的履行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与甲方签订的保险业务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乙方以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的保险业务合同做如下变更

1、乙方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名称自20__年X月29日起变更为清远市XX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何变更为秦,公司印章、银行账户作相应变更,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2、双方确认,乙方以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名义与甲方于20__年X月1日签订的《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以及20__年X月1日签订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书》,对甲乙双方继续有效,双方按原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3、双方确认,上述协议书除乙方名称及相关信息变更外,合同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如需变更,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下页无正文,为《合同变更协议书》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址:乙方公司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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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法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法人,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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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董事会决议,股东并一致同意以下人事变更

_______________因工作原因_______________不再担任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_______________不再担任_______________监事,推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担任_______________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担任_______________监事。选举_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_董事长职务。

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特此声明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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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低年级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培养的研究》结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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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年级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培养研究》结题报告

本课题自XX年6月申请立项以来,在校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保证了课题的顺利进行。现经过一年的实践研究与理论研究完成了任务,特申请鉴定验收。现将本课题研究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问题的提出

1、课题研究的背景

从1997年9月开始我校陆续接收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入学,截至目前,我校的外地农民工子女占据我校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去年我校被沈阳市教育局定为浑南新区农民工子弟小学。虽然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但据调查他们流动性大;多数家长只有小学文化,有的甚至根本没读过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基于这样的情况,他们的孩子受家庭教育、教材、教学资源、教学方法等诸多因素影响,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随意性行为较多,如学习活动中自控能力较差、注意力分散、不能专心听讲、不爱举手发言、不爱质疑讨论、作业比较潦草,不按时完成作业……教师叫苦不迭,学生也异常苦恼,这既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又给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课题研究的意义

国内外教育教学研究资料表明,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学习的好坏,20%与智力因素相关,80%与非智力因素相关。教育家叶圣陶老先生曾经指出:“简单地说,教育就是要养成习惯。”由此可见,从一开始就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小学阶段也正是学生学习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良好的学习习惯一旦形成,就会变成人生道路上前进的巨大力量,终生受益;反之,将贻误终生。《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培养的研究》旨在通过学校、家庭一体化教育,探究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策略,帮助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本课题的创新点在于所选确定的学校是农民工子弟小学,研究的对象是低年级的学生。

二、概念的的界定

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是指随父母来到沈阳打工,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人员的子女。

学习习惯是指由于反复训练而巩固下来并变成需要的学习行动方式,它是不需要监督的、自动化的学习行为。就习惯而言,从生理机制上来讲,习惯是一种后天形成趋于稳定的条件反射,它是由于多次的重复,使一定的情景和个体的某种行为,在大脑皮层形成的两个兴奋点沟通起来,建立起巩固的暂时神经联系。

本课题从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学习特点出发, 根据低年级学生学习习惯培养的需要确定研究专题,通过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探索培养学生养成学习习惯的途径和方法。

三、课题研究的内容及目标

【目标】

1.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学教学活动,纠正外来农民工子女不良的学习习惯,养成认真倾听的习惯、课前准备物品的习惯、阅读课本的习惯、认真做作业的习惯和不懂就问的习惯。

2.探索出一套培养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的方法。为这群特殊的孩子的人生成长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研究内容】

1.调查了解并分析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学习习惯的现状及成因。

2.探索出一套适合我校低年级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的途径与策略。

3.引导家长掌握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策略,提高农民工家长的教育水平。

四、研究的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

五、研究的原则

1、主体性原则:在研究过程中,要以如何引导学生自我体验、自我感知、自我探索、自我完善为主线,以他助、互助、自助等手段,构建学生学习习惯教育的运行体系。要把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2、整体性原则:要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个学生在不同水平上的发展,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并以良好学习习惯培养为实践的价值目标。

3、可行性原则:在研究过程中要明确区别不同区域、不同环境、不同条件、注意切实根据自己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重在针对性、实践性、操作性。

六、研究方法

1、行动研究法:强调行动者参与研究,采取观察、谈话、访问、接触等多种方法,安排良好学习习惯的技能训练。

2、个案剖析法:建立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个人档案,注重剖解,形成典型个案。

3、调查研究法:进行团体、个体问卷调查,针对反馈信息,探寻实施策略,注重共性与个性相兼顾,强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经验总结法: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大胆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创新研究,积累总结经验,为以后的良好学习习惯提供便利。

七、课题实施的过程

1、创设和谐的育人班级环境

整洁和谐的人文环境无疑会对学生的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为了给孩子们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班级环境,教室的每一面墙上都会有一个笑脸榜,如:星级作业、我会听讲、课上发言我最棒等。笑脸榜旁边会有一句相对应的名人名言,以此激励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室的黑板报也做到了定期更换,更换的主题要围绕本课题的内容而定。使学生一进到教室就明确要养成怎样的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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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农民工生活及其子女受教育状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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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生活及其子女教育状况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生活及其子女受教育状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了更好地领悟和学会课本以外的知识,不断强化和完善自我;为了了解新农村建设发生的变化;为了了解村级组织是怎样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民是怎样看待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为了了解农民在新农村建设第一年的生存状况、以及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等;为了调查新农村建设优秀村庄,特别是“一村一品”突出的特色村,总结其经验,推广其做法,供其他村庄新农村建设参考;为了寻找农村的可开发性资源优势,做可行项目开发研究,为有条件的村庄制定可行性操作方案助其在城市寻求启动发展资金,搭建互动发展平台;为了总结归纳中国农村的村庄文化、民俗文化,发扬光大中国民间底层文化精粹。在调查过程中及对调查结果数据进行分析得知:

(1)、农民工生活艰苦;

(2)、其子女受教育程度低。

一、农民工的子女受教育程度偏低,其大多数为小学文化程度和初中文化程度。

农民工对“孩子应该上学读书”有一定的认识,也非常支持其子女读书,但是因农务繁忙和对子女上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均认为教学是学校的责任,而与家庭教育无关,家长往往关心的是其子女的成绩单上成绩分数多少,而不重视其子女上学的过程,致使其子女上学压力大,学习成绩差,初中毕业后,均未能继续求学深造。其次,在农村,现在处于外出打工的热潮中,农村子女初中毕业后,不听往来人的劝告,走上打工之路,因而结束学业,待知道理,却无安份学习的心理。

二、农民上进不强,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

国中农民处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思想至今仍然极其落后。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生活大幅度提高,“吃上餐不得下餐”的情况不再出现,农民满足于目前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不思上进。

三、农民工对国家政策及国情关心不够,对国家政策及国情了解甚少。

至今,农村农民生活基本得以保障,农民工生活均达温饱状态。自国家颁布“五补”、“一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退耕还林”、“九年义务教育免学费”等制度以来,农民工生活又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其子女均能成功入学读书,这是国家良好政策取得的良好效果。但是,在农村依旧存在种种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村产业化单一,易受自然灾害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出,掀起外出打工的热潮,致使农民工子女过早向往外出打工挣钱,读书无明确目标,学习成绩差,学习压力大,再加上家长无空闲管教孩子,有的家长甚至就不管,导致农民工子女文化程度低,农村依旧文盲遍地,农民工生活依旧艰苦。

据调查资料分析,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该:

1、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特色农业,关注农民工生活。

2、加大基础教育硬件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3、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增开《心理学》课程,从而促进教师、家长与学生之间的互相了解,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4、国家加大投资,改善农村通信落后问题,进而改变农民工思想,使得其子女有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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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出纳面试必问的问题_职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出纳,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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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面试必问的问题

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出纳面试必问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问:现金的限额一般是多少?

答: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问:现金支票与转帐支票有何区别?

答: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是用来转账结算的,不可以支取现金。

问:现金支票有何特点?限额是多少?填写要求?

(一)现金支票的特点: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二)每个银行限额不一样,一般现金限额是5万元。

(三)支票填写要求:

1.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在填写金额一栏的下面),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2.出票日期数字必须大写。

3.现金支票收款人写本单位名称。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要正确。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7.盖章: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问:企业怎样来保管支票?有哪些要求?

答:

1.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支票密码要与支票分开存放。印鉴章由会计保管,实行严格分工和把关制度。

2.领用支票要填写“支票领用申请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员负责签发,出纳员要在支票上写清日期、用途、密码及规定限额。会计负责加盖印鉴,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领用支票要填写“支票领用登记簿”。

4.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5.外单位交来的支票,出纳员应及时送交银行,不得挪用、转让。

6.对每一张银行对账单,都要由出纳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处理。

7.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

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年终时装订成册,与票据一并保存。

问:转帐支票有何特点?限额是多少?填写要求?

(一)特点

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3.转账支票可以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4.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帐;

5.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和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即可以是同一家专业银行,也可以是不同的专业银行;

6.收、付款人必须在同一城区内或同一县区内的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二)转账支票最低限额为100元。

(三)转账支票收款人写收款公司的名称,转帐支票只需要在正面盖你们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其它的和现金支票没有区别。

问:企业一般对现金管理有哪些要求?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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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指定子女赡养的最新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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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买方: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参照公司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三、接货单位(人):

卖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接货单位为:

地址:

四、联系人:传真:联系电话:

五、交货的时间及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六、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货当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即::

八、货物的验收;

自产品交货后三日内,买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在提出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卖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三日内,卖方未收到异议或虽收到异议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收到检测报告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九、接收与异议:

如买方指定由接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买方同意对接货单位提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采用送货上门和自提方式交货的,在交付产品时,接货单位(人)应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接货单位(人)应当签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方可以拒收,并书面说明拒收的理由。对于以送货上门方式交货,买方依照约定拒收的产品,需要由买方保管的,买方应负责保管。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买方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运到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

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上述拒收或异议属于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十、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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