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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问题(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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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问题及建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鉴定书,建议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3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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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问题及建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客观、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争议,还关系到改进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管理”。通过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XX年9月1日开始施行,它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较以前相比更为公开、公正、公平,但通过几个月的实践,笔者认为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处理,否则有可能使医疗事故的处理陷入以前的尴尴境界。下面笔者主要结合人民法院在处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分析当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     《条例》规定:市级医学会或省辖县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时,应当以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依据。上述法规和规章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依据,它们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定性为“鉴定结论是事故处理的依据,再次鉴定结论的效力高于首次鉴定结论”。笔者认为,上述规定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不应受其约束。理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形式,须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审核认定证据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权利,诉讼的本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都要求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虽然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了理由分析和结论,如不能使法官形成事实的内心确信,仍然不能据此认定事实。同时,鉴定是一种科学认识活动,认识的结果是否正确取决于人们对认识客体本质和规律的把握程度,而不是认识主体级别的高低和权威的大小,规定上级鉴定结论的效力优于下级鉴定结论是违反认识活动的科学规律的。再次,《宪法》规定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任何个人、组织和团体不得干涉,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人民法院不经审判人员的判断必须遵守,无异将审判权交给了医学会。因此,《条例》的规定超出了法律对法官的职责要求,人民法院不应受其约束。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效力     《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经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组织原医学会重新鉴定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再次鉴定。该规定使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法律效力不高、当事人的救济不完善,从而影响解决纠纷的效力和公正性,主要表现为:1、当事人鉴定只能先选择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鉴定,而受当地医疗资源的影响,排除了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老子给儿子鉴定”的嫌疑,但产生了“兄弟之间的鉴定”的嫌疑,影响了鉴定的公正性;2、再次鉴定的医学会鉴定不仅延长了解决纠纷的时间,而且仍然摆脱不了“老子给儿子或兄弟之间鉴定”(而且多了医学会间的老子或兄弟关系)的嫌疑;3、再次鉴定会增加当事人及医疗资源的浪费,我们完全有理由让专家们省出时间为更多的病人服务。因此,笔者建议:1、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建立和技术鉴定的具体组织工作,人民法院负责专家鉴定组的组织和鉴定方案的实施,专家鉴定组和医学会的具体工作人员对人民法院负责;2、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便民、经济、照顾患者意见等原则)选择医学会的专家库组成专家鉴定组,不受医学会级别、地域的限制;3、对于专家鉴定组作出的鉴定结论除法定可重新鉴定的外,不再组织重新鉴定,但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弥补有缺陷的鉴定结论。     三、鉴定过程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条例》和《暂行办法》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和鉴定过程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及各地医学会的具体操作中仍有些作法与法律规定和《条例》规定的原则有矛盾,主要表现在: 1、当事人对鉴定人员的回避权利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合法。 主要表现在:(1)决定回避的主体与法律规定相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决定,而《暂行办法》的规定及医学会的实际操作是由医学会作出决定;(2)提出回避的时间规定不完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鉴定人员的回避申请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而《暂行办法》只有在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前提出的规定,且实际抽取的专家是谁当事人不知道,对于事后当事人知道回避情形的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因此,笔者建议:当事人抽取的专家鉴定组的专家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应告知当事人,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应至鉴定开始时(鉴定结束后的回避根据对鉴定结论的影响程度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鉴定人员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2、鉴定程序缺乏当事人的对质,影响鉴定人员的正确判断。 《暂行办法》规定的鉴定程序有:医患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提问、医学检查、鉴定组合议。这一程序的实质是鉴定组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材料参照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和理由和医学检查进行鉴定,它因缺乏当事人的对质和辩论可能影响鉴定成员对医疗书面材料真实性、关联性的认定,对当事人争议焦点的回应,甚至有可能使鉴定成员在鉴定前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就得出了鉴定结论,影响了鉴定人员的公正判断。因此,笔者建议:鉴定程序中应由双方当事人在鉴定会上共同在场分别陈述,允许当事人之间的对质和辩论。 四、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和形式 1、鉴定人员的不同意见应在鉴定书中表述。《条例》和《暂行办法》均规定,鉴定结论以专家

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根据鉴定结论作出。但这一规定违背了鉴定结论的法律本质(如前面第一个问题所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证据形式,是人民法院审核的对象和认定事实的依据,法官认为谁的意见能形成内心确信,他就可以采信,认定事实的主体是法官不是鉴定人员。因此,笔者建议: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应记载鉴定人员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形式应予规范。《条例》和《暂行办法》中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和形式作了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鉴定人员没有签名。《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这是法律上规定的鉴定结论个人承担责任的依据,而《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只加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章,回避了鉴定人的个人责任。(2)《暂行办法》规定,对于经鉴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而仅这一点,医学会的实际操作中也没有做到,现在医学会的鉴定书中说明的不是理由而是结论。笔者认为,鉴定的目的即在于让专门人员对专门问题作出说明和判定,只有结论没有理由如同人民法院原先的判决书一样,不能服人,也不能达到鉴定的目的。医学会及其鉴定组专家应摈弃“言多必失”的陋习,展示专家的知识和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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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教育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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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投资。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据8.8亿人,相应的农村教育更应加强。为更好地了解农村教育现状,我在假期通过走访和询问,对广东地区的农村教育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农村教育出现如教育经费不足和学校负债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农村孩子接受教育,而且使农民对新知识的吸收及民主与法治的贯彻实行造成障碍。这不但是问题而且将是农村教育的危机。

一、 乡村学校负债累累

由于农村学生的学费难收齐,而教师的办公经费又不足,很多农村学校只得向私人借款维持学校的正常运作。有的学校为达到"普九标准"向私人借贷修建设施,等到新学年开始就从学杂费中提取一部分支付债务。有些地方主管教育部门不顾农村的现状而要求一些小学、中学一定要达到"普九标准",这无异是在让学校背负沉重的债务。更有些学校为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花费巨额的招待费。导致农村教育的发展变得越来越艰难,有很多农村少年儿童无法得到公平的受教育机会,造成很多农村少年儿童"望学兴叹",以致不得不离开学校。农村学校的负债累累将严重阻碍农村教育的发展。

二、 杂费和书费让学生家长难以承受

在调查中了解到,农村经济发展较落后,农民相对较贫困。政府在财政支出吃紧,教师工资难以发放的情况下,就通过增加学杂费,从中提取一部分发放给教师,以弥补财政亏空。有的学校为拿到出版社的回扣,把出版社的一些"辅导材料"强行要学生购买;一些九年义务教育的课程如美术、音乐、手工等因没有师资和条件完成教学如同虚设,但这些书还得学生购买,这些书除了增加他们的负担还有什么用?而农村还有一种怪现象就是摊派多,修路筑桥建戏台等,都要他们出钱,农民靠种几亩地如何能应付这么沉重的负担?

三、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教师问题多多

乡村学校任教的老师大多是民办教师,他们的学历通常都是初中到高中水平,而且没有经过正规的师范教育。根据规定要转正参加培训考试得花一笔不少的钱,由于地方财政支出有限,教师工资又难发齐,这给教师带来沉重的负担。而很多乡村任教的教师还要承担一些摊派,如修建公路、地方报纸的征订,这些费用全都直接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这些摊派根本就不同教师商量,犹如强盗拦路抢劫,这些做法直接损害了教师的利益。一方面当地专科师范毕业生回乡任教,但政府由于教师工资、住房、福利待遇等支大而无力接收,另一方面没有经过正规师范教育的民办教师又由于能力有限而对学生的引导及培养造成阻碍。这就导致教育资源被浪费,而少年儿童接受知识的领域变得越来越狭窄。

四、 资源分配不公平

在调查中,可以看到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各政府、电力、交通等机构拥有资源支配的权力,它们利用部门所掌握的权力最大限度地实现部门利益,或从财政分配计划中优先得到所需资金,他们的办公室及职工住房等都是最好的。而教育资源却少之又少,何况城市人口的教育需要被优先满足,农村人口得到的教育资源就非常有限,远远无法满足农村人口接受教育的需要。在一所农村中学中我看到一种现象:篮球场是黄泥地,足球场是一块荒田,实验室的仪器陈旧的难以利用。如此的设施怎么进行有效的教学呢?相反在城镇的小学,教学活动多种多样,体育设施和其它教学设备可以说是完善,如此的差距是为什么?是资源的分配不公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使农村少年儿童处在教育资源非常短缺的环境中,而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不仅严重阻碍农村少年的发展而且使农村青年就业更难。

五、改变教育问题的策略

据调查的情况,当地政府拿出的有限资金来办乡村教育,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村青少年对教育的需求的。而且有的贫困地区由于财政吃紧还会挪用教育经费。为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我们要首先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改变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首先要把教育经费的挪用作为重点抓,把有限的教育资源用到实处。迅速成立一个调查小组,查清乡村小学、中学的负债状况以及教师的工资问题,对因负债建校舍的,要通过财政拨款支付,使学校能较好地运转;其次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放宽私人投资办学,来补充政府投资教育的不足,建立一个机制对农村教育投资监督。再次,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学校,增加学校的决策权,并向学校提供良好的办学环境;对农村教师问题要切实做好改变教师的素质,加大师资力量并进行良好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建立良好的师资队伍,对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给予辞退,招收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回乡任教,同时对教师的福利等问题要根据实际给予改善。最后是加大农村教育资源分配,当地政府应该把农村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分配资源时着重加大农村教育的经费,为农村教育提供土地资源和其它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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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收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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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_____中国子女的_____协议?_____协议

甲方(_____人):_________(姓名、住址)

乙方(_____人):_________(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被_____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_____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_____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_____人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名)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职务),现年_________岁(已婚的,_____人为夫妻双方),住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第三条?_____人_________的基本情况(写清楚_____人的健康、财产等_____法规定的条件)符合_____的条件。

第四条?_____人的基本情况(写明_____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_____的理由)

第五条?_____人_________保证在_____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_____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_________民政局办理_____登记手续。本_____协议自____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说明

外国人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必须遵守《_____法》的规定,依法办理_____关系。根据《_____法》的规定,司法部、民政部1993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子女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国人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办法明确,凡是外国人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均须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_____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的,在华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外国人在华_____子女,应当符合_____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_____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_____人只能_____一名子女。关于_____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外国人在华_____子女,均由该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_____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_____组织转交_____申请并提交_____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_____人的申请内容应当包括_____人的基本情况、被_____人的对象或者具体姓名等内容。_____申请和_____人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须经其居住地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_____人须提交的文件,必须经其经常居住地国_____或者_____授权的机构及我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具体文件包括以下8个方面:①_____申请书;②出生证明;③婚姻状况证明;④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⑤身份健康检查证明;⑥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⑦_____人经常居住地国主管机关同意其_____子女的证明;⑧家庭情况报告,包括_____申请人身份、_____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_____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_____子女,除应当提交规定的申请书、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中国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2)_____人的条件。_____子女的_____人除应当向中国_____组织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福利机构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_____人的情况证明外,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①被_____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_____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_____的书面意见;②被_____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_____的,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声明;③被_____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_____人的监护人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和被_____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_____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④被_____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_____人的监护人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_____的书面意见;⑤由社会福利机构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弃婴、弃儿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以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情况证明;被_____人是孤儿的,应当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_____的书面意见;⑥_____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证明。

(3)审查。中国_____组织接到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_____组织提交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后,认为符合《_____法》规定的,可以协助_____人寻找_____对象。

中国_____组织认为_____人符合《_____法》规定的,应当将_____人和被_____人的家庭情况报告送交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_____组织,并告知_____人可以来华_____子女。外国_____人确定_____对象后,应当与_____人订立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订立后,_____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被_____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_____登记。夫妻共同_____的,一方因故不能来华办理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公证和认证。

(4)_____登记。办理_____登记时,_____人和_____人应当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_____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中国_____组织签发的_____人可以来华_____子女的通知书;②本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③_____人与_____人达成的书面协议。_____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_____人的照片;②中国_____组织同意_____人_____子女的文件。_____登记机关经过审核,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应当自_____登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登记,发给_____登记证书。

(5)_____公证。办理_____登记后,_____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_____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_____公证。办理_____公证时,_____人与_____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_____登记证书;②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公证机关对符合规定_____条件的,应自收到_____公证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证,并通知中国_____组织(公证书的格式见_____公证格式)。

(6)被_____人离境。被_____人出境前,_____人应当凭_____登记证书和公证书到被_____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为被_____人办理出境手续。中国_____组织应当妥善保管_____关系当事人的档案材料。

外国人_____中国子女与_____人签订_____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该_____人必须是符合我国《_____法》规定条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条件的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2)_____人与_____人签订_____协议,应当提供_____人的相应背景材料,如_____人的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的证明,有无_____的能力,所在国对_____的法律规定等,以确保被_____人的合法权益。

(3)_____关系的成立以公证为标准。未经公证,_____关系不成立。因此,协议中应当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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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归属问题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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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_年月日。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__________确定借款月利率______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逾期

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

逾期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调高幅度:_________________

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

第七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八条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甲方:

乙方:  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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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名称变更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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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次股东会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情况

执行董事_____________召集主持会议。

四、参加人

全体股东,无迟到,缺席情况。

五、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股东会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会议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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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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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企业集团)名称:_______________

变更企业(企业集团)名称:_______________

拟组建的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_______________

备选变更企业(企业集团)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和证照号码(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由企业登记机关盖章): __________

(注:若此页与审查意见页分两页提交,请企业登记机关在此盖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经初审,该企业在我局登记,提交申请文件齐全,所填内容符合法定形式,拟同意其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

请予核准

被委托取件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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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风问题整改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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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整改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并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做为班子成员,一是认真学习理论。先后学习了党的xx大重要文献、习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党章等理论文章。二是主动参加学教。参观了××科技创新城,直观感受我市的创新成就。观看了《生命线》和《源泉》两部电视教育片,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现将自我反思剖析情况汇报如下,请监督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

具体表现在,在党校进行集中学习时,有时会因单位工作忙而请假,导致学习的内容不连贯,影响了学习效果。

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

具体表现在,在进行网上学习时,为了片面追求高学分而存在请别人代替学习一些自认为可有可无的教学视频的情况,事后又没有利用闲暇时间补上。

三是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汇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而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具体表现在,分管工作至今,虽然阅读了一些有关理论书籍,但却没有认真思考怎样将理论与9我市的有机结合起来,在构建工作格局上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

一是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具体表现在,有时候接到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由于对其工作安排及工作作风不满意,带着情绪工作,因此会出现应付的情况,只求完成不求。

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具体表现在,主办的“海外学人”活动中,是协办单位,自己曾思考着想将参加此活动的海外学人纳入到我市“××协会”中来,为我市聚集海归人才,可是一直都没有进行深入研究,以至于此项工作现在还停留在想法上。

三是对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不够,工作方法较简单,同志间的思想交流不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致使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具体表现在,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时,考虑更多的是怎么能让职工有饭吃,单位能稳定,而对于长远的发展考虑的较少。

3、群众意识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够。

一是虽然也经常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10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具体表现在,维修改造的工作做了不少,但是研究如何将建设成为我市少年儿童的科技活动乐园,同时又能够很好地解决职工的收入问题,这两者结合的不够好。

二是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主要靠听汇报和抽查,不够全面系统,联系群众不广泛,与干部职工谈心交流少,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对干部思想状况和基层干部生活情况了解不全面,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多。

具体表现在,分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都逐一谈过话,交流过,但是其他干部和群众却缺少交流,直接导致接地气不够,这些都是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4、勤政廉政不深,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

树立勤政廉政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党风廉政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方面还不够深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具体表现在,接待外地考察团时,考虑代表形象,自己作为地主也很有面子,有时会上一些高档酒和高档烟,以显示接待热情。有时候去基层调研,基层安排接待超了规格,认为自己这些年为基层做了不少实事好事,他们招待好一点也是应该的,就没有制止。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

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第一范文网"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欠缺用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上的成熟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只有在理论上分清是非,才能做到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2、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群众工作经验缺乏,宗旨观念有所淡化。

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三、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

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

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的情况下,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4、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第一范文网"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我市的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总之,在这次集中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要紧紧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这些个环节深入推进,特别是在反对“四风”问题、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上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

今后,我将在党组和干部职工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事业再有大的发展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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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风问题查找整改的情况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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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查找整改情况工作报告

按照《关于认真开展“四风”问题先查先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先查先改,抓紧整改。结合我乡实际,现将“四风”问题查找、整改的初步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在1月20日召开的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工作会议上列举出的25个“四风”方面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在1月21日上午出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重点列举出的3个“四风”方面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为使当前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自觉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的其他表现。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乡村四象”即: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现象;工作落实不彻底的现象;不能正确对待批评的现象;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现象。

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表现的“乡村四象”,我乡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为民务实责任心。开展“学习龚全珍、我该怎么做”专题大讨论,寻找身边的“龚全珍式好干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向身边典型学习。同时重点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服务群众的责任心。使党员干部能够正确对待批评,工作中学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促进、自我提升;工作中学会先公后私,努力做到公而忘私,为民务实清廉。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提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一是落实利民惠民政策。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低保等政策,想方设法解决好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目前,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乡广泛利用“三送”工作平台,狠抓“四风”整改工作落实。一是通过主动深入“三送”工作联系点,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二是重视从96333、来信来访收集意见建议,着重听取群众对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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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生创业问题调查报告论文[页2]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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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创业问题调查报告论文

而第三题您是否有创业的打算 ?调查中,考虑过的大学生占97.5%,完全没想过的大学生占2.5,正在进行创业的大学生占0%,已经尝试过创业的大学生占0%。从这里体现了创业的问题对大学生不是什么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情,绝大多数的学生还是思考过创业的问题。而第十题您有参加过创业类培训或讲座? 调查中,有参加过创业类培训或讲座的大学生占47.5%   没有参加过创业类培训或讲座的大学生的占52.5%。其中,有参加过创业类培训或讲座的次数一般在1-2次。从这体现出大学生参加创业类培训或讲座的比例相对较小,大学生对此的关注度还不够,还有待加强改进。

二、结论分析与建议:

《关于大学生创业问题的调查》是我组研究的课题,在课题申请时,我们是作为一个课外业余任务来完成,经过一番网上浏览、网上问卷调查发现这个课题的具有很大的研究性,社会、国家和高校的关注度极大。由于我们小组在资金、人力、物力、时间、个人学历等因素的限制,调查难度远远超过我们申请课题前的想像。对于我们大专生来说,要作到大范围且研究的极大深度同时极具学术性,是不怎么现实的。因此,出于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我们组员采取网上问卷调查,网上搜集相关材料等形式,调查自己周边大学生(在校就读大学生),其结论和数据也是具备科学性,确保实践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提升作品质量。

从调查问卷和现场人员访谈可以看出,大学生创业需要社会建立有效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帮扶机制。高校在大学生自我创业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和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创业指导、资金落实、客户联络、社会沟通等,尤其是提供比较规范、适用、系统的创业教育。高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一方面是要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和创业观念,另一方面主要是就大学生创业所需要的各种创业技能进行全面培训,并最终使大学生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

对于大学生创业,政府的帮扶作用不可小视。一些地方政府政策的出台,对于大学生创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政府帮扶的持续性需要关注。此外,大学生创业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政府的帮扶作用,社会应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去逐步锻炼其市场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管国家政策、高校、社会环境如何,我们认为最重要在于大学生自己,因此大学生主体不容忽视。下面给大学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树立全新的人才观,重视创业素质的自我培养

从前面所讲,我们可以看到,成功的创业者具备一些核心的主要特质和次要特质,要有创业观念、有才、有胆、有识,同时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克服创业过程中的困难,这些高要求决定了当代大学生想走上创业之路,就必须按照创业者素质的培养规律,重视创业素质的自我培养,注重培养自己的能力,锤炼自己的胆子,同时培养自己的创业人格、创业者思维和创业意识与技能,克服中国传统教育模式下培养出“积累型”、“继承型”,掌握的死知识多,运用的知识少,胆子小,生存能力差的人才类型。

实践证明,创业者素质的培养是有规律的,其成长也是有过程的。而从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之都是创业者成长的捷径,中国有句俗话:“一年学成个庄稼汉,三年学成个生意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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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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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 好!

今天, 共同举办关爱百万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拉开了的序幕。在此,我代表 向出席启动仪式的 的领导、向各有关 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的负责同志、向农民工代表、志愿者代表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刚才, 作了很好的讲话,对 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这是共青团组织履行基本职能、体现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 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广大志愿者朋友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农民工及其子女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 新区开发开放的不断深入, 迎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黄金期。同时,大量的农民工来到 县、扎根 县,成为 县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为 县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伴随着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作为一个日益增长的群体,已经成为一个新的被关注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幼小心灵同样需要被呵护,他们的成长需求同样需要被关注。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分忧、为农民工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艰巨,意义深远。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动真情、出实招,扎实有效地推进关爱活动。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重大意义,要带着感情,俯下身子真正走近农民工子女,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合理设计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按照“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农民工子女+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关爱活动有始有终,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二要树品牌、拓渠道,持之以恒地推进关爱活动。青年志愿者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在近20xx年的奋斗历程中创造出的一项极其宝贵的工作品牌和重大事业,共青团组织从志愿者的角度关爱农民工子女,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和谐社会的建设都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要在这一良好的基础上,把这项活动做实、做细、做成品牌。同时要积极拓宽帮扶渠道,建立志愿者、家庭、学校、社区、企业“多位一体”的帮扶网络,使关爱活动能够可持续地开展下去。

三要健机制、求创新,与时俱进地推进关爱活动。在项目设计上要考虑建立长效机制,项目实施上要力求规划到人、落实到户,努力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品牌,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行动中来。要不断创新关爱形式、丰富关爱内容,在帮扶的深度、广度上下功夫,与时俱进地推进关爱活动健康发展。

同志们,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个惠及千万家庭和少年儿童的德政工程。希望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都能以实际行动关心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努力。希望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子女们珍惜时光,刻苦学习,发奋图强,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汲取营养,在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中健康成长成才,为实现 县“三四五六”发展计划,实现 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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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在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_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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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巡查五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巡查五组的精心指导和直接帮助下,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整改活动顺利推进,扎实开展,突出特色,成效明显。经我委申请,市学习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验收,同意我委按期转入学习整改活动的查找问题阶段。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市转段动员大会精神;总结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对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一、认真学习领会全市转段动员大会精神。

10月1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汪洋书记、鸿举市长、元敏副书记等市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同志主持。

这次会议的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总结了成绩,交流了经验。

会上,元敏副书记对全市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小结。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推动了学习讨论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为学习整改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元敏副书记指出,不能过高评价第一阶段的成绩,活动的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着自满“自恋”的情绪、厌倦麻木的情绪、困惑畏难的情绪、委屈抵触的情绪、与己无关的情绪,必须认真克服和解决。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4个部门先后介绍了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经验。4个部门的大会交流发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级机关学习整改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有成绩也有差距,各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

(二)深化了认识,坚定了信心。

会上,与会同志观看了市学习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明查暗访制作的内参片。内参片真实反映了创业者办理证照的艰难,一些地方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不作为、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一些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为了部门利益不惜损害群众利益和全市发展大局的行为,公路执法中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民企资金打“水漂”的无奈等等。内参片的真实记录,在视觉上、思想上对大家产生了强烈冲击和震撼,令人深思,发人深省。这些明查暗访的真实记录,使与会全体同志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开展这次学习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有信心推进这项工作,更有决心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明确了强化“五种观念”、解决“五大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三)部署了工作,明确了要求。

元敏副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学习整改活动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四点具体工作要求。

第一,切实增强搞好查找问题阶段工作的自觉性。查找问题尽管有难度也有压力,但市委、市政府有信心和决心搞好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搞好查找问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查找问题的自觉性,切实把查找问题阶段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努力找准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按照“大力强化五种观念,着力解决五大问题”的要求,找准抓住制约发展、阻碍发展、危及发展的五大突出问题,做到“五对照、五查找”。一是要对照“大力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二是要对照“大力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部门利益、单位利益至上的问题;三是要对照“大力强化实事求是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教条主义、本本主义严重的问题;四是要对照“大力强化对外开放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视野不宽、开放思维欠缺的问题;五是要对照“大力强化改革创新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不活的问题。

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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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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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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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浅谈新民居建设存在问题的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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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民居建设存在问题思考

我县新民居建设平心而论,不是发展很快,与先进县市相比,不如武安,与东部县相比,强点有限,最关键的是缺乏精品村,缺乏像武安白沙、兰村、磁二那样整齐规范,标准相对较高的村庄。

近一年多来,在推进新民居建设上,我们并不是不重视,推进之所以与我县所处的位置和水平相比不相称的原因,我认为关键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制约。邯郸县做为近郊村,受城市规划的影响比较大。邯郸县已纳入主城区规划之列,轻易建设一砖一瓦都是不允许的。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的批准。城市规划如此,那么随之带来的土地政策也是相当紧的。

二,经济制约。邯郸县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相对而言还算是个不错的县,但经济水平也是比上差距大,比下高不到那去的状况。去年全县财政收入13个亿,今年受经济危机影响,要能完成去年的数字就已经很困难了。县财力还算凑合,但乡村财力则是捉襟见肘,无力支付新农村建设的大量资金。主要是要靠县里的支持。县里给点钓鱼资金也算,可是这点也拿不出来。省市明确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小县按300万,大县500万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已经连续三年没列入盘子了。

三,观念制约。受规划和土地政策的制约,带之而来的就形成了思维上的定势,既然不让干,那么就不干,畏首畏尾。加之南堡乡南堡前村出现的违法建设问题,更是让这个问题变的敏感,不干事不出事,农村新民居建设只好停留在放任自流状态。

据了解,从1984年开始,我县就没有再审批宅发放过基证算了,那时的1984年全县总人口为29.4万人(含目前在开发区内的7个村和北张庄镇),到XX年我县总人口为35.3万人,而这个人口数是不含已托管给开发区的7个村,这7个村XX年统计的数字是3.89万人,北张庄镇XX年划给邯山区时的人口为2.42万人。从八四年算起,25年了,农村村庄的面积扩大了近一倍,虽然没有审批,但农村的宅基地并没有管住。耕地被宅基侵占的局面日趋严重。

今年7月份在邯郸召开的全省新民居现场观摩会出台了利好政策,为加快新民居建设步伐,列入示范的村庄,可以先期申请占用基本农田50亩,按1:2的比例,3年后复耕。这一政策出台,有利于调动我县新民居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邯郸县近邻城市,土地是最大的财富。如果实现村企合作,让农民用旧宅基,置换新房,向空间要面积,那么节约的土地,一是复耕,二是以集体的名义与开发商合作共同开发农业深入加工项目。

总的思路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企合作,让农民受益,让开发商有利,最后达到向城市化迈进的目标。所以新民居建设是撬动城市化的一个突破口,是实现打造精品村,亮点村的一条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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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函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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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一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代表,甲方:_______________,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法人代表身份。经与乙方:_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甲方将企业法人变更为乙方,并将企业交于乙方全权负责。变更后企业发生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且日后企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都由乙方承担。

变更前由原法人代表,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署的合同依旧有效。变更后由乙方全权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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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抚养权变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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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变更协议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女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___岁,归_____________方抚养。

二、

1.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____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子女抚养协议书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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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群众路线教育四风问题自查报告剖析材料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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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四风问题自查报告剖析材料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4号)、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39条实施办法的有效落实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觉开展自我分析检查,分别针对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现根据个人实际将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时刻提醒自己党的群众路线之意义重大

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干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群众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更是社会管理最根本、最直接的经常性工作。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需要,是适应当前群众工作新特点新变化的需要,是推动我乡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真抓实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理论水平。认真抓好、抓实、抓细,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自学,形成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用理论指导做群众工作的实践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群众所思、所盼,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三、深入调查研究,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进一步转变作风,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带着问题到群众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由简到繁,由浅入深,边整边改,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端正党风,端正政风,廉洁勤政,增强责任意识,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力求了解和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党性。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感情上贴近群众,顺应民意,为民谋利。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学习,本人在思想认识上虽有一定提高,在思想境界上有所提升,但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检查,还有不足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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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担保合同的4条问题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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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4条问题

1、谁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

担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财产可以用于担保?

以下财产可以用于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得抵押的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提醒注意:对于可以抵押的财产中的一、二、三、五中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四、六、五中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哪些人不可以做为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

4、定金条款:

a、应明确所缴款项的性质是“定金”

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为预付款,可以要求返还。但不具备定金的性质。

担保在银行借贷、商品交易、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可以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少人对《担保法》缺乏了解,经常导致纠纷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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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变更通知单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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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省水利厅:

靖江市横港治理工程经省水利厅《关于靖江市横港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水计〔20__〕86号)批复实施。初步设计批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27.5千米,加固堤防10.4千米,拆建挡洪闸4座、新建挡洪闸3座、闸站1座、涵洞1座。工程于20__年12月12日开工,由于项目申报时间仓促,加之两岸地形条件复杂,单位工程小而分散,为保证实际施工更加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靖江市水利局委托原初步设计单位对部分项目进行设计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河道工程

1、施工方案变更

初步设计采用全线挖泥船施工。因部分河段挖泥机船无法通过,先夹港~界河段(21+300~27+500)采用泥浆泵进行河道疏浚。

2、堤防变更

桩号(0+000~0+800)段堤防需结合滨江新城开发建设实施,为避免重复投资,取消河道南北两侧堤防;桩号(14+700~16+300)、(19+000~19+200)、(20+600~20+700)河道南侧及桩号(3+700~3+900)、(14+700~14+900)、(15+300~15+500)河道北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取消堤防填筑。

二、建筑物工程

1、美人港北闸:初步设计为老闸拆建,由于老闸港西侧房屋密集,施工降水对房屋影响较大,为避免地方矛盾,闸址向南移约40米。考虑内外河道控制自如,对节制闸上游西侧需接长改造φ50cm涵洞一座。

2、上四圩港北闸:节制闸上游东、西两侧原有φ60涵洞各一座,现状均无控制且已年久失修,新建节制闸后涵洞需接长改造。

3、二圩港北闸:节制闸上、下游东侧原有φ60涵洞各一座,现状均无控制且已年久失修,节制闸拆建后涵洞需接长改造。

4、下三圩港北闸:下游侧梅家圩门前φ80涵洞需接长至护坡外;节制闸拆建后西侧原有通村公路需恢复新建,水泥路路宽3.5m、厚15cm、长53m。

5、东天生港北闸:为避免地方矛盾,闸址向南移约150m,闸门由平面直升门改为下卧门。考虑内外河道控制自如,节制闸下游东侧增加φ80涵洞一座。

6、西天生港闸站:因“四城同创”要求,靖江市政府已要求靖江市水利局先行实施该闸站,且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因此本期工程取消该闸站建设。

7、闸站顶高程变更:原初步设计为典型设计,经对每个节制闸具体工程实施位置处进行断面复测,为衔接拟建闸室两侧道路,闸顶高程有所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下五圩港北闸闸顶5.0m;三圩港北闸闸顶4.5m;美人港北闸闸顶5.0m;上四圩港北闸闸顶5.0m;东天生港北闸闸顶4.5m;下四圩港北闸闸顶4.5m;二圩港北闸闸顶5.5m。

8、横港侧挡洪水位为3.4m,原初步设计节制闸翼墙及U形槽顶高程为3.5m,安全超高考虑不够,本次变更设计节制闸翼墙及U形槽顶高程根据规范加高为3.8m。

9、为减少环境影响,在所有节制闸的管理用房外增加室外化粪池。

10、节制闸供电费用:由于初步设计节制闸工程概算按拆建考虑,未列供电费用。为确保工程启闭和管理需要,实施时新增供电费用共计32万元。

变更部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1144.25万元,变更后概算投资为1145.79万元,超出原概算1.54万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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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路货运变更计划表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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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运变更计划表

起运港(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

│ 原 计 划 │ 托运量 │ 变更后计划 │ │

├─┬───┬───┬───┼──┬──┼───┬───┬───┤ │

│ │ │换装港│ │ │ │ │换装港│ │ │

│货│到达港│(地) │ │ │ │到达港│(地) │ │备注│

│名│(地) ├─┬─┤收货人│重量│体积│(地) ├─┬─┤收货人│ │

│ │ │第│第│ │ │ │ │第│第│ │ │

│ │ │一│二│ │ │ │ │一│二│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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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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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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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提出单位:

地址: 电话:

〔说明〕

变更或解除月、季、年度运输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即填写本格式,并应在货物发运前办理。

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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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_思想宣传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3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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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问题讲话稿

拍脑袋决策,家长制领导,一言堂做主,强烈的表现欲、权威欲、发展欲、政绩欲,都是对权力的滥用。出发点未必不正当,雄心勃勃,急于在短期内获得成功,实现大变样,结果与愿望差之千里,人走政息,折腾到最后,面貌依旧,民生如故。后任要么收拾摊子填平补齐,要么重起炉灶进入新一轮的循环。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一: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三严三实”,体现的是作风,彰显的是境界,是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立身做人的一面镜子。其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更是新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 “管干部的干部”,尤其要在“严以用权”上做出表率,从严、慎重用权,让别人无可指责。“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既是人民法官实现“为民公正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人之道。

干部从严用权,要慎“畏”。对于干部来说,肩负着为党选拔培养干部、人才的重任,身份特殊、责任重大,要讲规矩,存有敬畏之心。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只有心中常怀一个“畏”字,畏权力、畏法纪、畏群众,必须时刻牢记规矩,一身正气,清楚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饭能吃什么饭不能吃、什么人能交往什么人不能交往、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抱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性意识,自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真正做到不以公权谋取私利,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干部从严用权,要慎“严”。选拔任用干部是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也是风险最大的权力之一。从严选调、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约束干部,教育引导干部依法用权,关系着组织的健康发展。要严教育,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党员干警进一步以“醒脑、提神、实干”的全新姿态,以“言必行、行必果、果必然”的责任感和“等不起、慢不起、坐不住”的紧迫感,进一步提振“精、气、神”,用心用情用力做事。要严管理,培养干部敢于担当的意识,敢于较真,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复杂问题,工作中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引领党员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要严标准,坚持权为民用,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工作中引导干部公道正派、用权为民,加强民意吸收,不断推动组织工作创新。

干部从严用权,要慎“廉”。一个干部选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个人干净既与我们党的好干部标准一脉相承,也是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的底线。“公生明,廉生威”,只有个人干净,说话做事才能硬气。作为干部,必须用好手中的权力,守住个人干净这一为官做人的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时刻提醒自己“慎独如往、慎独如初”,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力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工作上的勤奋人、作风上的正派人,树立法院干部的良好形象。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讲话稿二:

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期间,通过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对“严以用权”进行深入思考,对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的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天我们进行第三专题的学习研讨,目的就是要严以用权,真抓实干,推动xq国税事业健康发展。下面,我结合专题研讨的要求,谈谈对“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的认识。

在“三严三实”要求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的这段话,既是共产党人行使公权力的基本遵循,又是对执政为民、秉公用权的经典诠释,更是对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语重心长的教诲。所以严以用权,必须时刻牢记不可任性。但在我们系统中,还是存在一些用权随意、以权谋私的现象。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把权力视为私物,作风霸道、随意用权,把民主集中制、党组集体领导丢在一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任人唯亲、搞家长制、一言堂,破坏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工作制度;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有的在税收执法上,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搞变通;有的在执法问题上,顶不住人情关系,碍于情面,充当说情者,无视税法的权威和刚性;有的领导干部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只求四平八稳当太平官,既不敢抓也不敢管,没有真正承担起与职位相符的责任。这些现象都是和“严以用权”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我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就是要坚持依法用权、依规用权、廉洁用权、尽责用权。

一要依法用权。依法用权,就要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把好权力边界,不超越法律界限,不触碰法律红线。“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警醒和要求。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对待权力,坚持法治思维,按照“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国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执行着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用权、依法治税也是推进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国税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明白法律规定,明白怎么用权、怎么干事,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要坚持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不仅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而且要依法带队,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法治国税。

二要依规用权。依规用权,就是要坚持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坚持按制度、按规则行使权力。各级国税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特别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要认真执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规定,坚持末位发言制,防止“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既要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职责,又要协调配合,分工不分家。同时,是党员就要有党员意识,自觉遵守党章,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最好的保护,自觉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主动适应在监督下依规用权的新常态。

三要廉洁用权。廉洁用权,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保持敬畏,不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当上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奉承、追捧的人会多起来,攀交情、拉关系、请客送礼的人也会多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有多大魅力,实际上这些人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表面上对你恭敬有加,实际上心有所求,甚至暗藏玄机、设下陷阱。一步很短,一生很长,有时一步走不好就毁掉一生。党员干部为官用权,一定要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公私分明,坚持原则,坚守底线。面对各种诱惑,要谨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要洁身自好、严守操行,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要吃透严是爱、宽是害的辩证法,不能因循私情而违背原则。

四要尽责用权。尽责用权,就是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敢于管理,敢于担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为官不为平生耻,干部可以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不干事的缺点是不能容忍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就没有资格做领导工作。不直面问题,绕着矛盾走,混日子、图清闲、怕辛苦,就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当前,xq反恐WW和税收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严。越是这样,越要敢于担当、越要干事创业。我在这里也表一个态,决不因为自己年龄大快退休,就放松对单位和系统的管理,决不容忍部分人违反规定而把整个系统的风气搞坏,也决不因自己一时的放松管理而造成对自己热爱奋斗一辈子的税收事业的损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的加强管理,担负起肩负的责任。各级国税领导干部也都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尽责用权,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对单位和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公道正派,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理的要处理,不能搞你好我好大家好,也不要怕丢了几张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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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变更初步设计请示模板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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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水利局:

X2号闸位于玉环县清港镇苔山村,西临乐清湾,承担玉环县及温岭市117km2的排水任务。

该工程于20xx年6月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勘测设计,20xx年4月完成了《苔山2号闸维修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本工程等级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潮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为20xx年一遇,护岸防洪标准为20xx年一遇,设计流量295m3/s,工程规模13孔×3m,为中型水闸。本次维修加固主要内容为更换启闭设备、交通桥加固、增设管理房等,设计概算为504.07万元,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现将工程安全鉴定报告书和维修加固初步设计报告呈报贵局,请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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