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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班管理制度【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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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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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及范围

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支付,调休时间对应加班时长来安排。

6.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附:《加班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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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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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本部门治安、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治安、安全、防火责任人,责任上墙,实行目标管理

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科对治安、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及时研究和解决本部门治安、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治安、安全、防火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防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票证、物资、计算机等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

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值班人员要做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果断处理问题。

七、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学校保卫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无条件执行,对重大隐患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和保卫处,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八、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火灾、刑事、治安案件,要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保卫处(接警电话:)及有关领导,如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人员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九、雇佣临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检查身份证,加强管理,教育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所管理的房屋,无合法手续及未经单位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批准,禁止居住。

十、按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方针,加强对要害部位的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十一、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会等活动,事先按程序报告学校审批,落实安全责任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活动安全。

十二、将安全、防火、治安工作纳入内部考核、考评内容,对本部门在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深圳市辰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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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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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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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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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区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社区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景。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原始单据和收据须由经办人、主任、书记三人以上签字(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一人兼的,在经办人、主任签字的基础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贴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__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需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__元以上开支除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外,还必须由社区党委书记签字。...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或临时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同意,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景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景,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提议。社区居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要对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备案;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察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和职业社区工作者离岗时要理解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职责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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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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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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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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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项目目标的具体运作、监督和完成工作;

2、重点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参与项目技术的开发工作;

3、负责记录并汇总各专业工作完成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比较,建立绩效考核依据;

4、负责项目运作过程中现场人员控制管理,与客户现场沟通;

5、负责人员培训工作,包括项目的知识、技术和技能培训;

6、协助项目总监协调各专业之间的资源分配工作;

7、负责项目过程记录,并归档相关文件。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2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熟悉WBS、PERT及CPM等项目规划工具,熟悉项目管理系统;

4、良好的计划、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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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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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1、门诊西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带给药物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门诊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2、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包括病员姓名、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遇有缺药、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问题时,应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

3、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规定的操作规程,不得估计取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4、严格遵守核对制度。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若只有一人配方应自行核对,交班时由他人对处方复审后补签名。

5、发药时应将药袋上的资料填写清楚,发出整瓶、整盒的药品要贴上用法标签,并向病人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急诊处方随到随配。

6、门诊西药房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出过期、失效、霉变药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7、往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不一样片型、颜色不可混放,药瓶储药不得超过九成满。

8、内含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的处方调配,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9、调剂室的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规定,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10、定期检查门诊科室储备药品的质量、使用和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佩戴胸卡,持续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12、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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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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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行政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 )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部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行政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公司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 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 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 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嘉兴泓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总 经 办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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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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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第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第六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下列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四)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生产企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甲级、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四)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六)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甲级、乙级资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于每年6月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预审以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接到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

(二)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预审并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填写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备案表(式样见附件2),自颁发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审批时,可以采用形式审查、现场审查、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形式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进行的审查。

现场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的现场核查。

综合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其真实性的综合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所需时间不计入资质审核、审批期限。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取得资质1年以上,需要增加业务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于每年9月向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的程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在有关电视、报刊等媒体上予以声明,并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六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机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化的;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但不予批准的;

(二)被依法终止的;

(三)自行申请注销的。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安全评价活动

第二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被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被评价对象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价;未委托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的,由被评价对象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业务活动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安全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不得委托同一个安全评价机构。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收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的规定。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没有行业自律和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双方可以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周边区域收费情况,出台本行政区域的收费指导意见,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 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

(三) 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四)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五) 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六) 擅自更改、简化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

(七) 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机构从业;

(八) 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

(九) 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十)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记录、被评价对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活动全过程管理。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应当填写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式样见附件3),报送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每年参加必要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评价水平。

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安全评价市场秩序,推进安全评价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审核、审批和颁发资质证书。

第二十九条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评价机构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依照规定予以处理。监督检查记录应当经检查人员和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违法违规的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的申诉、投诉和举报制度,受理社会和个人的申诉、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定期考核。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经被评价对象确认后,分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列入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安全评价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开展相应活动的,核减相应的业务范围;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被评价对象接受指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二)以备案为由,变相设立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行政许可;

(三)采取任何形式的地区保护,限制外地评价机构到本地区开展评价活动;

(四)干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正常活动;

(五)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六)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财物;

(七)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在对安全评价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十五条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资质半年,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一)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未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七)定期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八)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的;

(九)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的;

(十)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被评价对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三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相应资质: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有其他依法应当撤销资质的情形的。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对甲级资质评价机构的处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

撤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原资质审批机关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所称安全评价师,是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专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应于其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逾期不申请或者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接受理,其资质条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xx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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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报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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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 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明细清单” 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的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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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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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管理、差旅费报销标准,严 格控制差旅费支出,根据钛业公司《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规定(综合〔20xx〕61 号),现将海 绵钛厂因公出差办理流程、差旅费报销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 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办理流程

(一)出差前

1、干部职工在接到因公出差的任务时(若是多人一同出差, 指定一个联系人,便于出差前后相关事宜的联系) 应到综合科填,写《因公出差请销假手续单》(作为出差后差旅费报销凭据之一), 经厂长审批同意后,到综合科备案,并回本单位综合员处办理请 假手续,综合科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对因公出差人员的考勤记录 情况。

2、出差前订票(火车票、飞机票等)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出 差人员自行联系订购,若需综合科代订的,由出差人员提前将所 需票款交于综合科后进行代订。

3、需办理借款的,必须在借款单上注明出差事由、地点、线 路、出差时间、人员等,经财务科初审、厂长签字后方可办理借 款。科级干部不得办理借款。

(二)出差期间

在出差期间,因出差任务增加或变化,需改变出差线路、时 间或需订购飞机票(需在指定地点购票)等情况,请出差人员及 时与综合科联系,做好电话备案记录。

(三)出差后费用报销

因公出差的干部职工(若是多人出差,由指定联系人办理), 应自行粘贴好票据请厂长签字后,自行到财务科报销。

因公出差的干部职工,出差回单位后,应先到综合科销假并 拿回《因公出差请销假手续单》 连同票据一起在两周内自行到财, 务科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到财务科报销的考核 50 元/人.次。

二、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报销规定

(一)乘坐飞机的规定

1、因公出差需乘坐飞机的,需在出差前到综合科办理《乘坐 飞机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

2、按规定可以乘坐飞机的,必须在攀枝花攀钢国际旅行社有 限责任公司订购飞机票,并加盖“攀枝花攀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 任公司票务中心”印章,方可报销。

(二)住宿费开支的规定

1、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出差期间无 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一般干部职工 处级以上干部 600 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其他直辖市、省 一般地区 会、特区 500 400

注:特区包括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2、同一次出差期间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凡在出差地有公司接待机构的,出差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公 司接待机构住宿,住宿费凭据据实报销。上述接待机构满员同意 外住(总服务台出具满员证明)或乘坐早班飞机、火车需住机场、 车站附近旅馆的,住宿费可凭据在限额内报销。

4、职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根据会 议通知和有效凭据,据实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每人每天 80 元,其中伙食补助 50 元、市内交通 费补贴 20 元、通讯补贴 10 元。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已经 享受移动电话费用补贴的人员,不得在出差期间重复享受通讯费 补助。

2、干部职工到本市郊区出差,需在外就餐的,出差补助每人 每天 30 元。

3、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到外市参加培训学习, 往返途中享受出差补助。学习期间餐费自理的,短期(一个星期 以内)培训学习期间,按出差享受出差补助;长期(超过一个星 期)培训学习期间,补助标准为 30 元/日。

4、在本市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不享受出差补助。

三、此管理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若相关费用报销标准有调整, 以财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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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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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各部门职责

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4、施工现场安全员把安全警示标志挂贴到相应的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并负责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应由公司到安监站统一购置。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四、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五、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3、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根据施工安全平面布置图所标识的部位挂贴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增添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5、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6、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六、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2、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如发现有损坏的,应报请公司,经公司核准后,将相同标志牌发放项目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按要求进行挂贴。

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5、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如发现项目部不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挂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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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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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公德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学生宿舍卫生采取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学生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制定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办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洁净明亮(4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现痰迹、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洁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6)墙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挂、乱钉。发现一处蛛网或乱贴等扣3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

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殊状况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办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传栏上公布。

“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处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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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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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大厦内虽然安排好了停车位,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停车,需要按照大厦的车辆管理制度才能进入停车,否则会被惩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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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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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器材科是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一、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医院范围内医疗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按固定资产台账贴标识卡统一管理。

三、负责编制落实医疗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七、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八、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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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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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          出差管理

1、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  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          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  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  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  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  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  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  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          备用金管理

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  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  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          报销管理

1、  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  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  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 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

等(不含差旅费)。

b、 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 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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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班车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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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集团为客户带给接送免费班车,为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开车管理

1、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刻,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保证按时开车。

2、班车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开车路线行驶。

3、原则上班车应按照公司规定站点停靠,如客户提出要求,在不违反交通法规

的状况下,在安全地点能够适当停靠。

4、班车应持续内外清洁,班车司机至少每周清洗一次班车。

5、班车每日回到后由当日班车司机负责登记每日行使里程。

6、班车司机要按照客户登记表的要求,每一天登记客户的数量。

二、驾驶员的管理。

1、班车司机务必为公司指定专人驾驶。

2、班车司机要求着装干净整洁。

3、班车司机要按公司要求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4、班车司机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负责人,同时报警。

5、公司负责人同班车司机每周开一次例会,对班车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及总结。

6、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扣发当月技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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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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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

第一条 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

第二条 《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 《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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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停车场管理制度合同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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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车衣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带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合理分配车管员,按照各防火区域划定负责人,并同时负责车衣租赁及回收工作。

4、对于临时泊车、长时间停车采用不同区域分隔,便于识别管理。并同时设计租赁车卡,在车卡背面注明相关事项,如:收费标准、车辆基本信息,尽量避免事后纠纷。并且停车场应配置显著的车衣收费标准。

5、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并当面套好车衣,做好现场记录后由车主签字确认,进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6、车衣租赁实施刷卡消磁制度。领取车衣时,进行刷卡。离开停车场时,再进行刷卡,确保车衣不丢失,与此同时,也可以统计停车时间,计算消费金额。

7、对于长期停车并不交车衣使用费的车辆,停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车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车场车衣管理规定及租赁协议

对于车衣租赁过程中,停车场管理中心应与车主同时签定《停车场车衣管理规定承诺书》和[二]停车场车衣租赁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停车场车衣管理规定承诺书

1、凡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车衣租赁卡,并由闸机辨认,时租车辆须由闸机弹取出时租车票,待栏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应确保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使用车衣的权力。

4、入场停放并使用车衣的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卡或车管员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若发现所租赁车衣遗失和损坏,管理人员有权利进行询问和调查。

8、停车场之车衣只供机动车辆泊车后罩车之用,其他超过罩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9、车衣租赁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租赁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所有车辆使用车衣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

11、如遇车衣租赁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车衣租赁卡遗失立即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由车管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车主先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登记,再到航站楼管理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12、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规定之条文,并自愿接受此条文之约束,在签定此承诺书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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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卫生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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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厕所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礼貌工地和国家卫生城市,搞好厕所卫生,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厕所每一天至少打扫二次,由专人负责保洁。

2、厕所内不准乱涂乱画,发现一次除擦掉以外,罚款10元。

3、用指定的草纸,不能用报纸,香烟纸及其它不易冲洗的硬质纸,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发现每次罚10元。

4、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大便要入沟,不能站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脏蹲坑。

5、每个职工都有监督,检举制止不卫生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6、每个月由生活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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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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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对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党委办对总公司20xx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织及党费收缴及支出的基本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总公司党委20xx年共有党支部6个,其中在职党支部4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党员117人,其中在岗党员44人,下岗党员21人,离退休党员52人。

2、党费收缴的情况:20xx年共收缴党费7552。4元,上缴总局党委组织部元,结余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总公司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总公司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在党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办设专人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党委书记多次过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少数个别党支部重视该项工作,并要求年度支部评先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

3、认真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总公司党委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对在岗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党员按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年党委办都会从人事科核对在岗人员的工资总额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严格按比例造表计算好每个党员的交费标准发到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对一些身体条件不好,居住不在公司驻地的党员,党支部或党委办亲自到家里收取党费。(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地做到了:一是统一管理。各党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党委办,党委办再集中上缴公司财务部,由财务单独做帐;二是专人负责。党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了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包括收缴、管理、使用审批等规定。

(3)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在单位规定留存的党费使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20xx年,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资料和开展各种党员的活动经费主要从行政开支。从行政共划拨28848.20元。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支部未能及时收缴党费,往往是半年才收缴一次;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总局党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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