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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班管理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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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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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xx市xx区电子商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xx区内从事电子产品生产、经营、科研、教学、服务的企业单位及团体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为会员、市场、政府服务为宗旨。依据国家有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积极促进电子产品的生产经营与国内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壮大会员的经济实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扩大商会的社会影响,为电子信息产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市xx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xx市xx区

第六条 本会的地址:广东省xx市十三区宝通大厦4A688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关注省内外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组织开展电子市场调查研究,为会员单位的经营决策、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成果。

(二)组织对电子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电子产品的生产经营形式和政策,对电子产品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协调咨询服务。

(三)通过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发、建立市场信息渠道,为会员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市场信息服务。

(四)组织会员单位发展与国内同行业的交往,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和扩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业务交流。

(五)协调会员之间的相互利益,预防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保持电子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电子市场秩序。

(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为会员争取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

(七)组织本会会员认为需要和可能开展的其他有益的社会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一)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四)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五)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xx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本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本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本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本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决定本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行业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1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的查询,本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本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x年11月2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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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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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费。

2、公司提供免费用餐的范围:在下午有上班的员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员工提供晚餐。

3、用餐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员统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餐具带离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公司不给予餐费补贴。

5、需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规定定餐时间内在定餐机刷卡定餐。没有刷卡定餐的员工如到食堂用餐,经查实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就餐机上刷卡,通过就餐机刷卡后才能用餐,刷卡不通过的,食堂不给予分餐。

7、新员工或未办理用餐手续的员工,都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

8、员工到食堂用餐时,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在就餐机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许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员工没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将没有预备用餐份额。

10、分厂或工区人员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属部门主管在规定订餐时间内与人事行政部办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续。

11、员工刷卡定餐后,没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罚款10元,公司将在工资中按定餐次数扣除相应金额。

12、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事需要离厂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须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则每餐按10元计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没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须有部门主管证实,员工不需要支付餐费。

14、员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须在当晚下班时刷卡定餐,如没有刷卡定餐的,视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定餐,必须经公司同意,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如办理手续后,没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罚款10元。

15、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发现,每餐按10元计算,并在工资中按用餐次数扣除相应餐费金额。

16、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须直接向食堂报餐,并用现金支付给食堂餐标。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享有优先用餐,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必须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员工的饭菜后,再安排给没有定餐的员工,如果食堂没有剩余的饭菜,没有定餐的员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将不会重新安排饭菜。

18、不能浪费饭菜,不能将吃剩余的饭菜倒在餐台上,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19、不随地吐痰或乱丢食物等不良道德行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无意损坏食堂设施和餐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1、员工办理定餐就餐卡时不需收取费用,员工必须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丢失,补卡时收取工本费10元。

2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如私自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罚款20元,发生罚款的金额由持卡人负责支付。

2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将定餐就餐卡交还给人事行政部,如没有交还的,将在工资中扣除费用金额10元。

24、员工未到就餐时间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视为早退取消全勤奖,并处罚每次10元。

三、办理员工用餐须知

1、办理用餐手续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点:公司一楼食堂。

3、定餐时间: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点:三楼前台。

5、用餐时间: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如果食堂人员或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将做出处理或处罚。

五、本规定于20xx年3月1日实施,20xx年2月15日修订。

美星服饰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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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2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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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 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 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3、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4、宿舍文明: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暴力书刊、信息、图片等。

5、其它

(1)违反《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记过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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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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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本网吧员工,均务必认同并执行以下制度规章。

二、服务制度:工作人员要着装得体、大方,待人热情,语言温和、文明,顾客的要求高于一切,严禁出现个人原因导致顾客产生意见,随时注意顾客要求,应做到顾客一喊就到。

三、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各负其责,认真圆满的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听从主管安排,积极完成主管交代的工作,当天能完成的工作当天必须完成。

四、以下事项被严格禁止:

1、有损网吧形象的言语、行为、举止。

2、上班时间非工作需要的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

3、其他不利于正常经营的事项。

五、网吧以“团结、务实、勤奋、热情、高效”

收银台收款员要求为企业宗旨,每位员工该时刻牢记,严禁职工内部发生矛盾和纠纷,严禁拉帮结伙,同事之间团结友爱、工作相互促进,生活互相关心。

六、收银台收款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

2、禁止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接班人员结伴时要转换账本中收款员名字。

4、交班时要根据管理计费转件统计金额,清点好现金,如发现现金有差错,应马上提出,由交班方补足差额,否则将由接班方承担经济责任。

5、当班人员要做好每天的物品销售记录和支出记录。

6、收银台现金只能由收银员或老板指定人员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现金,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损失由收款员负责。

7、除了收款员,其他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收银台内。

8、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执。

9、收银台现金如有差错,将由收款员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10、及时认真做好上网登记工作。

八、网管人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认真学习计算机维修、维护技术,随时保持电脑和网络的良好工作状态。

4、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执。

5、随时注意网吧环境卫生,热水器要及时加水,厕所要随时冲水。

6、桌上、地上有较大杂物,严重影像顾客上机的要马上清理。

九、员工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上机应允后方可请假,如有急事当天需要请假的批准后如有欺瞒扣除三天工资,请假后不能按时上班需延期的要电话通知“管事”,如有欺瞒扣三天工资。

十、奖惩制度:所有员工要以促进网吧发展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对网吧效益有显著提高者,网吧以奖金形式对员工进行奖励,凡工作出现问题,违反网吧管理制度者,网吧业主将提出点名批评,凡点名三次以上者,扣除奖金,问题严重者扣除押金开除。网吧业主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能更快的健康发展。

十一、网吧全体员工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如发生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或报告。严禁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如发现苗头应及时化解,或及时拨打110。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学会使用灭火设备。

十二、每月全体员工务必进行一次彻底性的卫生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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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库房管理制度范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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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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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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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员工食堂是对员工的一项福利待遇,目地是为了更好的方便员工生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其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和丰富可口的食物,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合理膳食并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以及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一个良好、和谐、健康的就餐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餐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餐厅实行公司与职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负责餐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广大职工有权就餐厅的运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食堂应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务;

第三条 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和公告栏,张贴每周菜谱。收集职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和工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五条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职厨主管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六条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七条 坚持食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第二章 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

第二条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工作;

第三条 注意身体健康,如出现易传染的疾病病症者,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第四条 荤、素、生食品药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第五条 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第六条 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第三章 就餐人员守则

第一条 高职人员就餐卡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统一发放,不得随意借用火转借他人。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双方各罚款50元。对于未及时发放高职就餐卡的高职人员,就餐时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如实签名就餐,签名时应保证字迹清晰工整;

第二条 遗失就餐卡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挂失,并按30元/个的标准补领;

第三条 员工就餐应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逾期不候。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8:30 中餐:11:00—12:30 晚餐17:00—18:30

第四条 普职就餐需提前购买餐券,自带餐具。高职须持高职就餐卡方可进入高职餐厅就餐,如临时忘记,须签字方可就餐。

第五条 员工用餐需按量取食,严禁浪费;

第六条 严谨在餐厅内大声喧哗、吸烟;

第七条 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带同客户就餐者,必须经主管职厨的上一级部门批准;

第八条 员工用餐必须遵守员工餐厅就餐规定,注意餐厅清洁卫生,按规定倾倒就餐残剩物。高职就餐人员不得将改用餐具倒入残物桶中,如有意外,应立即联系职厨人员将其取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九条 申请进入高职餐厅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签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高职就餐卡,方可到高职餐厅就餐;

第十条 在高职餐厅有座位的情况下,高职餐厅就餐人员不得将饭食带入普通员工餐厅内就餐;

第十一条 凡违反员工餐厅上述之规定者,经查核实,每项扣除3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工作人员及所有就餐的企业内部职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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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修理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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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修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修工的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机修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机修经验,热爱公路客运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5岁且经市医疗部门鉴定身体健康男性。

2、应聘人员及家属必须先认真阅读本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写出书面申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愿望,提出受聘后的决心与打算,保证严格遵守本规定,经考试合格,试用三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三年用工合同。公司为受聘的修理工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

3、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公司交岗位责任保证金20xx元。

4、机修人员的工资根据技术熟练程度确定分配比例,实行工时考核,工资全额浮动。具体分配方案见广深线修理厂工时定价考核 办法。

二、修理厂职责

1、负责本企业各种车辆保养及大、中、小修理。

2、负责完成企业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

3、负责制订汽车保养及维修计划。

4、负责各种维修设备、检测器具、维修工具的购置、保养、管理和使用。

5、负责各种车辆零部件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使用。

6、开展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业务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负责车辆、设备、工具及维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机修厂人员配置

1、根据公司车辆状况和修理维护的需要,机修厂设负责人一名、检验员(机务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采购员一名、保管员一名、班组长若干名、修理工若干名。

2、上述岗位可实行兼职。

四、车辆进出厂检验制度

1、凡进厂修理的车辆,须经修理厂登记,根据主车司机报修范围和修理项目,由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向班组下达生产通知。

2、承修班组根据生产通知的修理项目进行检查,确定修理工艺流程和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更换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决定是否更换;配件更换应严格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办理。总成更换、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经修理厂领导与相关管理人员协商批准。

3、车内修理时,应督促主车司机对车辆证件、物品、门窗进行清理收拾,以防车上物品短缺、损坏、污染。

4、修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修理,同时对更换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因违章操作或把关不严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损坏、影响应班等损失,概由当事人按比例赔偿。

5、汽车修理竣工后,由主修师傅、检验员(机务员)和车辆主车司机联合验收;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领导或修理厂负责人到场验收。

6、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责任的,由承修班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责任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允许对外修理车辆。

五、零配件采购出入库制度

1、外购配件必须在正规配件经销单位和生产厂家购买,采购人员应严格把关,不得购进“三无”产品,批量配件应低于市场价,零购配件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现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抬高进价或有“吃回扣”现象,一经查实,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予以辞退。

2、外购配件入库,一定要有采购员、质检员和保管员参加验收,并严格对进料品质、单据、价格和有关资料清点验收,确认质量良好,价格适宜,符合标准,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微机台帐。没有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所有物质、配件,原则上不准发出使用。

3、由于特殊情况,凡直接送修理班组使用的外购配件,由班组负责人和主车司机验收并开领料单,经办人应及时向材料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凡因配件质量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更换。

5、入库后的零配件必须做好明细台帐和“货位标签卡”,分类存放,做到堆码整齐,帐、物、卡一致。

6、易燃品、腐蚀性物质必须单独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检查。

7、领取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开据领料单,由主车司机或修理工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并相应作好帐目登记。

8、配件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否则,由此而出现的损失概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9、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

10、配件一律不得私自销售和外借,违者,按其价值加倍处罚。

11、仓库积压和废旧物质的处理必须报经修理厂负责人同意,由管理人员共同经办,收入及时交财务科上帐。违者一律按库存物质原价加倍处罚。

六、车辆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必须建立车辆、设备、工具、维修等微机档案,为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做好基础工作。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厂检修车辆的技术档案,车辆、设备一车(台)一档,工具和其他分类建档。

2、车辆档案应逐项填写清楚,对有关技术参数、维修内容、车辆状况及年检年审等要据实记录,设备及工具档案应填写清楚制造厂家、制造日期、使用日期、型号规格、性能、注意事项、维修保养及使用人员等事项。

七、设备、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设备明确专人保管和维修,保修人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做到设备清洁、不锈蚀、不变形、不损坏,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应承担修理费用的50%。

2、工具固定到班组统一使用,由班组长统一领取,每次维修任务完成要有专人清点、清洁、整理,不丢失、不损坏、不外借,配置的工具丢失,按工具价格的40%由班组承担。。

3、易损易耗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浪费,最大限度提高使用效率。

4、机修厂每季应对设备、工具使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建立设备工具台帐。

八、微机管理制度

为更新管理手段、完善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修理厂应对车辆维修档案建立、各种配件及原材料采购、管理及使用纳入计算机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一套内容广泛、信息量大、各种帐目细致明晰、报核程序科学严密、提供资料快捷迅速的数据库。实行微机开票,由机务员和微机管理员共同办理,待条件成熟后由机务员办理。

九、安全生产制度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守工艺纪律、坚持工艺标准,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厂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厂长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岗管理人员是分管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落实和日常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一切不安全生产的行为。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好每日作业前的安全提示。

5、生产过程中不许穿拖鞋、不许酒后作业,严禁非驾驶人员动车。各工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距离、防护措施及作业规范进行操作,特别注意做好支垫和防滑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电、氧焊工操作时,必须戴面具、穿绝缘鞋,有易燃物品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使用电器时,必须检查安全装置、保险、闸刀、电线是否正常后方可使用。

7、对非驾驶人员动车的,一次处罚200元;其它违章作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经济处罚,产生后果的应追究其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十、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卫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卫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质量和信誉,也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员工素质好坏的具体体现。

1、厂区卫生划块管理,各班组(个人)划分的卫生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下班前应进行清扫,不得在厂区内乱堆乱放杂物。

2、各工位完成作业后,应立即打扫场地,清点工具,清理杂物,挪用的设备必须送回原位,违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场地不许有烟头、果皮、纸屑,墙上不许有油污,不许乱涂乱画,不许乱倒污水、剩茶;修车废油及时倒入废油桶内,违者罚款5元。

4、自觉爱护车内装饰和卫生。车内维修作业前,应做好车内卫生防护措施,不得乱摸乱用车内物品,造成车内严重污染的,一次罚款20元。

5、每周应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和卫生检查。

十一、劳动纪律

1、修理厂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车辆运营规律制定作息时间,严格考勤制度,搞好考勤记录,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保证随叫随到。

2、所有员工上班时必须按指纹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凡迟到、早退5分钟者,一次处罚5元;迟到、早退5-20分钟者,一次处罚10元;迟到30分钟者,扣20元。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每月员工可休假2天,由厂长根据情况安排休息。病、事假应提前向厂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重大节、假日及春运、暑运期间不得休假。

4、员工上班时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凡因上述情况发生的事故和损失一律由肇事者承担。

5、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调度,生产所需加班和突击任务必须全力以赴,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处50元罚款。

6、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厂区内吵架闹事,违者扣发双方当天工资。

7、员工不得在厂区内干私活,不允许将工具、零配件及废旧物质带出厂外,违者按原价加倍处罚。

8、员工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优质、高效、规范、安全”的企业精神,以适应工作需要,凡因技术不求上进、工作松松垮垮、质量低下、违规操作、影响企业信誉等情况都将受到经济处罚或予以辞退等处理。

十二、各工种岗位职责

1、质检员(机务员)岗位职责

(1)、对进厂检修的车辆结合司机报修的内容作好进厂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修理项目,安排修理作业人员,下达作业计划,并根据作业内容,填写工时定额。对于返修的车辆一律不计算工时。

(2)、在修理过程中对司机或修理工要求更换的配件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决定是否更换。常用品种由开票员办理,总成件及单价500元以上的品种报厂长审批后办理。

(3)、对修理工艺、流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配件购进单据、凭证,办理入库签字手续;做好配件出、入库微机台帐;对单车领用配件进行汇总,按时报送财务科,以便单车核算。会同主车司机、主修师傅对该车辆进行测试验收,并做好车辆维修资料的微机存档工作。

(5)、对修理竣工的车辆会同司机和主修人员进行测试、验收。并作好维修记录和资料微机存档工作。

(6)、对返修车辆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和责任认定。

(7)会同保管员对购进配件质量进行鉴定。

(8)、质检员必须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和技能提高,在质检中有异议时,要主动找厂长及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9)、质检员要敢于坚持原则,事实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把修理质量关,及时纠正违规作业行为。

(10)、质检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或把关不严出现失误的,处5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同有关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1)、轮胎修理必须有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方可办理,要设立轮胎更换修理台帐,并录入微机。

(12)、在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时,要将所需的配件数量、价格维修所需工时费,协同安全科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并列出项目及价格清单。

2、采购员工作职责

①、采购员负责各种配件、材料、物质的购进,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理财意识,以“为我购物”的态度办理采购业务。

②、采购员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熟知车辆和各种物质、材料性能、产地、厂家等信息,广泛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和仓库需求,以最低的价格、最好的质量、最快的保障和最少的积压满足维修保养需要。

③、采购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库房管理员的采购计划,列出品种、单价、产地以及上次采购的单位和单价,报厂长审批后方可采购。原则上要到生产厂家或正规经销单位购进,批量购进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零购不得高于市场价。发票要正规,并做到品名、票据、数量(重量)、价格、质量相符。

④、购回的配件、材料由保管员质检员共同清点、验收入库后方可领用,采购员不得直接将所购物品交修理工使用。

⑤、采购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销售方索取“回扣”、礼品,不准弄虚作假和对所购物质抬价加价。凡发现一次有损企业经济利益的行为,立即辞退,并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

⑥、采购人员不负责任购回的任何“三无”产品或质差配件,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3、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负责对零配件及各种材料物质购进的验收入库、分类整理保管和发放使用工作,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业务技能。

(2)、保管员应严格按微机台帐存放零配件,并根据微机开票的内容进行发放。

(3)、对购进的配件、材料等要进行认真的清点,检查入库物质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是否与发票一致,并会同质检员对技术凭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验收,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入库,对物质价格波动较大,前后进价相差较大的情况要及时向厂长汇报。

(4)、入(出)库物质记账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库存品种低于最低库存时,及时向采购员列出采购计划。

(5)、出库物质要凭质检员开出的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主车驾驶员或修理工签字认可后方可有效。

(6)、仓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措施。物质堆码整齐,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确保材料配件完好无损和使用性能不变。

(7)、因把关不严而使不符合质量的配件、材料进入仓库的,经责任认定,视其责任程度由保管员承担50—100%的损失;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质材料短缺、损坏,由保管员赔偿全部损失。

(8)、保管员不得将库存物品外借,违者按物品价值加倍处罚。

(9)、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一次处保管员30元罚款。

(10)、因保管员不负责任造成材料、配件帐目不清,物资堆放凌乱,一次处20元罚款;对领料单上无领料人签字的,一次处罚10元。

(11) 、低值易损件的管理,必须按型号、尺寸分类管理,并根据需求发放。

4、生产班长职责

①、管理好本班组工作人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②、接到修理任务后,合理安排工序、科学调配人员,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③、修理完工后,对各必检项目进行检查,对其它员工维修项目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维修质量。

④经常性地抓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修理工工作职责

①、修理工按工种划分,承担企业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任务。 ②、所有修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修理技术。

③、修理工接受维修任务时,要认真听取驾驶人员的情况介绍,查准故障部位和产生原因,制定出修理计划和程序。修理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零部件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修理更换,并承担使用更换质量问题配件的经济责任;修理结束时要进行最后的检查和调试,并会同质检员和主车司机对修理效果进行质检和验收,各工种都必须对承担的项目签字交接。

④、经修理工保养和修理的车辆,须按技术要求达到规定的行驶里程和使用期,在此期间出现的问题,由修理工负责赔偿责任。

⑤、车辆例保时,修理工要注意严格检查,特别是影响安全的灯光、转向、刹车,传动等部位,该更换的一定要更换。否则,因上述部位发生问题造成事故的,损失100元以内的全额赔偿,损失100-1000元的赔偿 300元封顶,1000元以上的赔偿500元封顶。

⑥、经修理工多次修理而未能排除故障的,属马虎大意、不负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属技术原因不能胜任的应加强学习培训。

⑦、修理工必须爱护企业财产,对车辆修理设备、工具要妥善使用和保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⑧、因例检不到位、修理过程中疏乎大意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的配件损坏事故,根据责任大小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⑨、车辆进厂修理时,修理工要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抢时间完成修理任务。应急修理或需加班时,应随喊随到,无条件服从。违者一次扣50元。

6、电工工作职责

①、汽车电工对进厂的车辆,主动询问和检查电器设施是否正常,对 全车灯光进行测检,各仪表电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必要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②定期对起动机、发电机和电瓶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登记。

③对老旧车辆线路做到心中有数,固定和包扎好线束,更换老化电线以防运行中出现故障和不安全因素造成责任事故。

7、钣金工作职责

①汽车钣金负责全厂车辆的事故,大、小修理,对进厂的车辆应主动询问和检查是否有需要修理的,及时对车身油漆不整齐需要补漆的要及时补漆。

②经常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压力表、焊炬、气管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在对车辆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先查看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方可焊接。

④对车辆进行电焊时先将车辆总电源切断后方可焊接。

十二、修理工的奖励

对模范遵守制度、工作表现积极、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且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维修质量和数量名列前茅、每月出勤天数达到28天以上的修理工,公司在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其它

1、合同期内修理工要求辞职的,需提前二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合同期内,修理人员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修理工要求离开公司的,只要无违规、违纪行为,无欠款,且已交清自己保管使用的所有证件、物品后,所交岗位风险金全部退还。

4、本规定自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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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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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休息场所,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统一管理与住宿职工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宿舍楼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宿舍楼的日常管理,根据各单位职工的实际工作、生活需要,按规定合理、统筹调整安排职工住宿。

第五条 职工宿舍楼设保洁员,负责本楼的公共秩序和卫生清洁。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工作,管理好所属公用物品,如有无故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人员变动时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续,如出现交接不清,帐物不符,应由本人负责赔偿。

第六条 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宿舍不准擅自留宿他人,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元;出现殴打、谩骂、侮辱服务人员者,交由保卫部处理。

第七条 宿舍内严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扰乱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为,违

者交保卫部依法处理。

第八条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用品及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各类废旧、带有腐蚀、有毒气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宿舍。

第九条 住宿人员要严格执行水、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超出规定的大功率灯泡以及长明灯;严禁使用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或液化气做饭;不准偷电或出现长流水现象。对不按规定使用水、电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按损失水电的数量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对职工所使用的职工宿舍,不居住超过半年或年居住累计不足一个月而又不退房的,经后勤保障部逐月核实情况后,由保卫部、职工所在单位和后勤保障部一起将职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后(物品由职工所在单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后勤保障部责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费20元/天,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宿舍楼统一调整按单位划分楼层房间,实行双层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入住的宿舍转租转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则每查出一人次/日给予20元罚款;职工调动、

调离、退休、退职或离岗休养必须到后勤保障部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及退房手续,否则按每月60元收费,以上变动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否则费用由单位负责。

第三章 职工宿舍分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 在本矿工作上三班倒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常白班作业的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由本单位申请分配宿舍。

第十五条 申请住宿的职工,根据有利于生产和工作的原则,优先安排井下一线职工或确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职工。

第四章 职工宿舍收费标准(暂定)

第十六条 职工住宿每房间安排三人,住宿收费10元/月〃人。

第五章 矿区内家属院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双职工需安排宿舍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持结婚证明由本人申请分配平房并按标准交纳房租费。在矿区家属院居住的职工每月交房租60元,电费据实缴费。

第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现住家属院或住招待所的干部职工一律到职工宿舍楼居住。

第十九条 每月二十六日前后勤保障部将上月住宿收费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扣除住宿费及水电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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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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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__〕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透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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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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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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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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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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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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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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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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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是企业事业单位对员工出勤进行考察管理的一种管理制度,包括是否迟到早退,有无旷工请假等。下面是一份餐厅考勤管理制度,供参考。

1、新进员工三天试岗合格后,可录指纹,从第四天开时上下班必须打卡。

2、不迟到、不早退,迟到5分钟以内可每个月有三次不计;三次以后5分钟之内统一扣5元,迟到5至10分钟以内扣10元;超过10分钟并在一小时以内每分钟1元;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3、按规定时间、次数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内一次都没打卡,则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

4、若打卡时间显示未迟到,但实际未按时参加例会、到岗工作,则视为迟到。

5、迟到者必须在换好工作服、并整理好仪容仪表可开始工作时找上级管理人员报告才算上班。

6、员工迟到时,管理人员必须如实记录迟到时间,并在手工考勤本上标注清楚,若有隐瞒或不按实际迟到时间记录考勤,管理人员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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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5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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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制定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xx)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xx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xx人以上的村限额20xx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xx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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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项目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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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 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 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 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 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 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 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 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四、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 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 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 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 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 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2. 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 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三) 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一、 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 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 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 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 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 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 不按规定制作周报、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 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 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 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 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 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 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20xx元;情节较重者留岗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公司通报批评。

1. 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 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 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 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 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 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 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 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 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4. 留岗查看期内仍不悔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予留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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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0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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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 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 。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 、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 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 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 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 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 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 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 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 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活动制度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按期收好各项经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二、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三、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四、会员慰问费不超过会费的20%

五、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帐目帐务、凭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工会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和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必访”制度

给教职工送温暖是校党支部、校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体现。我校党支部及工会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五必访”工作的有效实施,我校特制定“五必访”制度如下:

一、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各族职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婚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身体情况、民族等)为“五必访”活动奠定基础。

二、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对特困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

三、及时了解教职工情况,对职工的经济、生活困难,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都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慰问。

四、对出现思想问题或犯错误的教职工,要有有效预防、预警。经常进行走访,开导、教育,帮助其改正。

五、对少数民族职工要经常交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重大民族节日期间进行慰问。

六、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准生证发放,应先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按有关程序逐级审批。

(六)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如实填写各类计划生育档案和统计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了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管理统一化,工作程序化,言行规范化,行动自觉化,使全校教职工在民主评议中发挥作用,我校设置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并制定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工作任务是每年根据职工评议结果,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测评和民主评议。

二、开展民主评议时必须及时制定方案,并就开展评议时间,形式和方法及时上报教职工大会并与党支部和行政领导取得联系协调工作。

三、民主评议采取实事求是。首先提高认识,明确民主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优秀和先进的工作者可由教职工大会推荐给与奖励。

四、民主评议采取由群众意见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民主集中制办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抱着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搞好民主评议工作。

五、民主评议可采取测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也可采用投票填表民主测评的办法。不论采用何种办法,但必须通知本人测评结果。让其在工作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六、民主评议的时间根据本年度的工作情况,一年评议一到二次,一般在年终工作总结和教职工大会召开时间。

工会奖励制度

1、奖励原则

(1)奖励原则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 及时奖励,注重时效的原则。。

2、奖励的基本条件

⑴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⑵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

⑶ 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⑷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

⑸ 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⑹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

⑺ 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

⑻ 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的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

⑼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

⑽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

⑾ 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

信访工作制度

一、对教职工来信来访分别予以登记,摘录、编号;对重要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作记录,重要的来信来访记录均应及时送有关领导审阅、,并注意保密。

二、对来信来访记录应据其内容和缓急情况,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来信处理后,应做好报结等工作,须向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汇报的,应及时进行汇报。

三、除匿名外,应将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本人(一般问题一个月内,重大问题三个月内),如来信来访提到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或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

四、对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

校务公开制度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__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名单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名单,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5、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 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推行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六、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学校校长投诉,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发展目标公开制度

1、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校办、教务处、政教处

2、主要公开内容: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校长任期目标、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章程、学校内部管理和各项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和实施情况。

3、公开时间和办法:在学校网页校务公开专栏、学校教职工大会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及校长任期目标、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学校内部管理和各项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和实施情况。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反馈整改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二、主要任务:

1、认真及时搜集教职工对公开事项的意见与建议,由监督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

2、每位教职工可把对公开事项的意见与建议反映给年级组长或监督小组,再由他们在每周五的党政例会上提出来。最后由相关部门答复。

3、对来源于多种渠道的意见与建议,领导小组裁定后,由监督小组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教职工反馈。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根据校务政务公开要求,每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家长监督,学校特制定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在召开教代会、家长会之前,必须认真征求教

职工、家长和学生意见和建议。

2、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意见认真撰写报告。

3、每年由校长向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或家长会汇报校务政务(包括财务运行)公开或廉政建设情况。

4、学校班子成员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咨询和建议。

5、将每年校务、政务公开报告或汇报材料公开,对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在适当场合给予答复和解决。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财务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校财务和总务处

(一) 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收费公开:

包括收费项目、内容、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财务管理公开:

包括年度财务预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房屋租赁、财务支出

(三)公示的形式及内容

1、学校的重大财务事项,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

2、学校3000元以上的开支,利用公示栏通报。

3、每学期收费情况,利用公示栏公示。

4、收费项目每学期利用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公开一次。

收费项目公开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校财务室和总务处

二、主要公开内容:

1、收费政策要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公开。

2、收费项目与标准要进行公开。

3、公开代收费收支情况要公开。

4、所有收费要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并进行公开。

5、大宗物质采购要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间和办法

收费政策依据、项目和目标在校务公开专栏或负责收费的办公室张贴,代收费收支情况和大宗采购(5000元以上)情况在校务公开专栏中张贴或在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上做说明。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招生情况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招生办

主要公开内容:

1、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公开;

2、学区外的录取分数、人数公开;

3、招录新生名单张榜公布;

公开时间和办法:招生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在公开专栏中公布,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和分班情况张榜公布。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民主评议学校班子成员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党政办公室

主要公开内容: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安排的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学校中层以上班子成员的工作要求,学校党支部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公开制度》如下:

1、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一年一度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内容要求,并结合自己岗位的实际,每位班子成员必须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廉洁情况,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写出书面发言材料,接受校教职工的民主评议。

2、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教职工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工作。学校党支部、工会、人事配合上级组织部门组织好全体教职工听取班子成员中党政正职的述职发言,座谈交流。

3、全体教职工认真听取党政正职的发言后,要认真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从大局出发,从学校工作出发,对每位班子成员从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情况,给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做好民主测评工作。

4、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工作,不要心有余悸,不敢大胆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办事要公道、正派,不滥用权力,要清正廉洁。

5、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结果,要发扬成绩,纠正不足,进一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一年一度的民主测评结果将在校党政例会上进行通报。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民主评议公开制度

1、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人事

2、主要公开内容: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领导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

3、公开时间和办法:每年年底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对学校领导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给个人,并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中公开。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局常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制度如下:

一、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人事、财务

二、公开内容和方法:

1、学校领导的住房、通信工具配备要严格按照市局有关文件执行。

2、学校领导不能公车私用,但因工作需要除外。

3、学校领导出差考察必须按照市教育局党委规定执行。学习、考察等费用必须按照文件规定报销。

4、学校领导干部公费学习、考察等费用报销情况要在学校党政例会上进行通报。

5、学校领导干部必须在年度述职中向教职工公开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

6、学校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八字规定和补充规定。

7、公开时间和办法:每年年底学校领导在民主评议大会的述职报告中加以说明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教职工利益公开制度

保证教职工利益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办法,学校就以下项目向教职工公开: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校办、教务处、工会、总务处

主要公开内容:

一、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二、教职工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派外学习、教职工业务考核、违纪处理。

三、教职工福利:

工会会费使用、福利费使用、劳保、体检等决定教职工有关生活福利的管理原则、办法和实施方案。

四、教职工利益:

1、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评先评选的条件、名额人选要公开。

2、教职工工资、公积金、医保、投保等有关政策、评选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

3、结构工资及奖金分配和福利费使用情况等有关政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

4、外出学习人员名单要公开。

5、公开时间和办法:所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都必须在相应的地方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学生利益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德育处、团委、少先大队

主要公开内容:

1、收费内容要公开;

2、三好学生、特优生、进步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人选要公开;

3、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要公开。

4、公开时间和办法:在校务公开专栏张贴有关政策、制度、条件和结果或在班会、家长会和全校师生大会公布政策、制度和结果。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档案专管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校务公开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

二、主要任务:

1、校务公开档案分类管理;

2、及时收集档案资料,按时立卷归案;

3、档案的查阅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登记。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一、 主要负责部门:校务公开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

二、 主要任务:

根据校务政务公开要求,每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监督,学校特制定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在召开教代会、家长会之前,必须认真征求教职工、家长和学生意见和建议。

(2)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意见认真撰写报告。

(3)每年由校长向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或家长会汇报校务政务(包括财务运行)公开或廉政建设情况。

(4)学校班子成员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咨询和建议。

(5)将每年校务、政务公开报告或汇报材料公开,对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在适当场合给予答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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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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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diyifanwen.com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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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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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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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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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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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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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商业联合会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三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十)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一)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十二)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十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五条 工商业联合会即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组织:全国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设同级工商业联合会。

地区(盟)和区设工商业联合会或办事处。

第六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是民间商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及地区(盟)、区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是民间商会,可称商会或总商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可成为工商业联合会的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各类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企业会员。

会员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股份制公司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三)原工商业者均为本会个人会员;

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

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工商业联合会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 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本会组织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九条 县以上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可根据本章程规定与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员入会条件及办理入、退会手续的办法,并报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上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

第十一条 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四)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会章;

(二)执行决议;

(三)交纳会费;

(四)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三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条 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对下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具有指导关系。

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它的职责是:

(一) 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 听取和审查执行委员会的报告;

(三) 选举执行委员会;

(四) 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开。

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协商推选方式产生,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特邀方式产生。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决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由上届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后,是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对外代表本会。

执行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主席主持会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兼职副主席一般不连续任职。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第一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是否设常务委员会,由其执行委员会决定。

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会长主持会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可设常务副会长,由会长提名,常务委员会通过。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会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可设立若干工作部门和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县、区及不设区的市可设乡镇商会、市场商会或街道商会等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工商业联合会可按行业设立同业公会或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同级工商业联合会是其业务主管单位。

工商业联合会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的社会团体以及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地方新设工商业联合会时,应报请同级党委或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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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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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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