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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七星岩游玩时间【汇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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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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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是生命,在生活中,处处都有被人遗弃的时间,在四处飘荡,然而时间是有限的,生命是有点点滴滴的时间组成的,据推算,那些被人遗弃的时间加起来,又能让至少一亿人再活一生。如果你抛弃它,它就如海上的一个纸船,越漂越远,漂到你再也够不到的地方;相反,如果你珍惜它,热爱它,它就会源源不断的为你服务。

人们时常会叹息:生命的短暂,时间流逝得飞快,人生只那么匆匆一百年。这就是你的错误了,虽说人生短暂,但只要你珍惜,你就会发现生命的价值,他的漫长而趣味,如果你能够珍惜每一分一秒,那么你就会觉得任何事都会更加顺利:原本半个小时才能起床穿完衣服,吃完饭的,此刻十几分钟就行了;等待汽车,等人时,利用这些时间再干些有意义的事,等红灯时早到些,就不会因耽误了一两分钟而赶不上公交车,处处倒霉之类的事了。

如果用珍惜的时间,一天每人种点花草树木,还会再怕沙漠袭击,空气不清新,环境不美丽吗?

人的生命有限,但价值是无限的。只要人人珍惜时间,不荒废它,就能造就无限的价值。让我们行动起来,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让生命更加有价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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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劳动节游玩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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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五一”小长假又悄然而至了,但是因为假期中的老爸会很忙的缘故,所以我没能去周边景区逛逛,但是妈妈答应了带我去看彩船。

晚上我和妈妈刚到南园桥边时,就看到了好多三三两两和我一样前来观看彩船的人们,只听他们在各自评论着自己对所有彩船的喜好,于是我也急忙拉着妈妈加快了步伐来到河边。哇!只见沿河 边停靠着好多亮着彩灯的漂亮花船,妈妈告诉我每一条船都有他们各自的一个主题,我看见除了有周庄的,同里的,木渎的,还有来自杭州的“西子号”,常州的“超级大恐龙”呢,我还看到了日本的 “神户号”上满是日本卡通人物,好可爱啊!看了那么多各式的彩船,要说我最喜欢的还是上海的“世博号”,彩船上有东方明珠、金茂大厦、可爱的小海宝、火红的中国馆模型,看得我好期待爸爸妈 妈能早点带我去上海世博园现场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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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桂林景点游玩后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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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七那天,我们坐飞机来到了西双版纳。这里的年平均气温是28度,一年中只有旱季和雨季,所以便有了长夏无冬的说法,一年四季树木都郁郁葱葱的。有好多在北方见不到的亚热带树木:有结着碧绿的、圆溜溜又多汁椰子的椰子村;有树干上长着锯齿状大叶子的油棕树;有结满成串黄爽爽果实的香蕉树……

来到西双版纳的第二天,我们去了望天树景区。这里长满了高耸入云、直插云霄的望天树。我们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来到了又粗又壮的望天树空中走廊。这个走廊离地面大约三、四十米高,只用大概二三十厘米宽的竹板连成桥,两边用绳子编的网作为防护。走在上面摇摇晃晃的,一阵风吹来,上面的人都随风摇摆,走得我胆颤心惊,冷汗直流。我听从妈妈的指导,双眼直视往前方看,两手紧紧抓住两边的绳子。偶然低头看下去,刚才走过的山间小道像细细的飘带,弯弯曲曲的向上蜿蜒。上面一个个蚕豆大的黑点就是一个个在小路上行走的游人。

第二天我们又来到了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这里最有名的景点就是孔雀山庄的孔雀南飞活动。时间一到,下面穿着傣族服饰的姐姐吹起哨子,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就从北面高处的空中花园飞了下来,蓝的、绿的、灰的,最引人注目是几只浑身雪白的白孔雀,拖着洁白无瑕的长尾巴,姿态优雅地从河面缓缓飞过,落到了南面的岸边。这几百只颜色亮丽的孔雀引来了游客们的阵阵惊叹,闪光灯此起彼伏。我也拿起手机,把这令人惊叹的一幕永远地保存下来。

美丽的西双版纳,“理想而神奇的乐土”,真是令人流连忘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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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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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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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去公园游玩的周记

范文类型:周记,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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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还是阴雨绵绵,这几天却阳光明媚。学校决定组织五年级的同学到校外游玩一次。听说游玩的地点是南湖公园,我们都兴奋不已。

星期五下午,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兴致勃勃地向南湖公园走去。来到这里,发现里面的变化可大了。现在可以玩三个项目:体能乐园、淘气堡和浪腾条。我们首先玩的是体能乐园。我们把书包放下,先参加了爬“山”比赛。说是山,其实是很粗的绳子编成的假山。我抓住绳索,手脚并用,一点一点地向上攀登。终于爬上了“山”顶,脚下一滑,有滑了下来。我来到独木桥钱,看着发抖的木桥,心里不由自主几张起来。我小心翼翼地踏上独木桥,慢慢地向前挪动步子,突然,木桥猛地抖动了一下,差点把我抖了下去,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使劲保持平衡,继续向前挪动步子。木桥又晃动了几下,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我终于支持不住了,摔到桥下了。别担心,下面都是很粗的绳子编成的接人网,我和摔下来的同学都笑得合不拢嘴。

“集合了,我们去下一个地方。”哨声一响,我们集合了。来到第二个目的地:淘气堡。看到里面有蹦蹦床,我迫不及待地把鞋脱掉,尽情地在上面蹦蹦跳跳。我突然想起了上幼儿园时跳蹦蹦床的情景。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笑了。

“同学们,现在我们去最后一个地方。”我们来玩“浪腾条”。我先找一个座位坐下,同学们纷纷找到自己的座位。随着操作员一声哨响,座位缓缓上升,升到半空突然停了下来。接着,绳索带动每个同学的座位旋转起来,速度越来越快,我兴奋地大叫起来:“太爽了!”同学们也发出了各种各样的叫声。

从“浪腾条”上下来,同学们个个面红耳赤,满头大汗。我拿起饮料瓶,咕咚咕咚地喝个不停。那个下午,我们没有了学习的压力,痛痛快快地玩,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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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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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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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桂林景点游玩后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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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告诉我,马尔代夫是印度洋的一个群岛国家,它的首都马累是个美丽的城市,每位乘客可以在马累乘坐水上飞机到各个岛上。我们一家三口乘4次飞机,1次快艇,到了一个美丽的小岛,它的名字叫玛娜法鲁岛。

刚到码头,我们就看见一群穿着白色衣服的马尔代夫人站在木板搭成的桥上欢迎我们,我还收到了一张儿童俱乐部的欢迎卡。我们的管家EMILY带我们来到我们住的沙屋。沙屋外面带有一个诱人的游泳池,爸爸带我们一家三口迫不及待的换好游泳衣跳进泳池,扑通、扑通,我们像三只好久没有下水的青蛙欢快的游起来。结果错过了最重要的招待晚宴。

第二天清晨,我们迎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路哼着歌来到海边栈桥上看彩色小鱼。有的小鱼在水中调皮的摆着大尾巴,有的小鱼身上闪闪发光,显得更是优雅。看完可爱的小鱼,我们来到餐厅吃美味的早餐。在儿童俱乐部时,我也很快乐。因为有一位澳门的姐姐一直陪着我玩。她告诉我澳门是1999年回归祖国的,澳门就是一个小型拉斯维加斯,澳门的沙子是黑色的,听了这些,我真想去澳门看一看啊!最有趣的事要数在亚马逊泳池了。亚马逊泳池呈S型,象一条宽宽的大蛇,泳池内有很多白色的石头做成的躺椅,这是与别的泳池与众不同之处。中间还有个花坛,上面种着许多热带树木和一些热带小花。我和爸爸天天去亚马逊泳池,经过我们的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爸爸还用他的手机拍摄下来我的泳池片段,至今还经常在他的朋友面前炫耀我的游泳实力。

还有一件让我感到很刺激的事,就是和爸爸一起骑摩托艇。三下五除二,爸爸就学会了。浪大的时候,摩托艇在大海里左右摇摆,上下晃动。当时我紧张的搂着爸爸,生怕掉到海里,爸爸很自信的跟我说:“女儿不怕”。这时,我充分的感受到爸爸的勇敢,爸爸的自信和勇敢是我的榜样。在马尔代夫的最后二天,我们住在了水屋。水屋与沙屋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建立在大海上的,而且水屋内没有壁虎,地板上有一块透明玻璃,可以直接看到海里美丽的小鱼在水里游来游去。外面的泳池四周有一片小灯,到了晚上象星星一样闪烁着五彩的光芒,泳池边上有个梯子直通大海,爸爸就从那里跳到海里浮潜。因为我爸爸很勇敢,所以,我将来也想和他一样。我对马尔代夫的印象非常深刻。

因为,我不仅在那里学会了泳池,而且,马尔代夫也特别美丽。马尔代夫的海水是三种颜色,前面白绿色,中间是湖蓝色,后面是湛蓝色。另外,我还听爸爸和妈妈说马尔代夫几十年后,将随着南北极雪融化快,印度洋水位慢慢升高而被逐渐淹没。所以,我希望所有的小朋友们看过我的作文后,都能尽快去一次马尔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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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欢乐谷游玩心得小学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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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乘地铁9号线到佘山站,又乘大客车到了欢乐谷。这一天,正值欢乐谷啤酒节,门口放了一个被鲜花簇拥着的硕大的“啤酒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拍了张合影。进了门,我一眼就看见了亚瑟宫,这是一个集宴会、餐饮、展览于一体的大型多功能厅,据说可容纳1400个人欢聚一堂呢!

我们继续往前走,我左看看,右看看。哇!好高的过山车,这一定就是被称为“过山车始祖”的木质过山车——“谷木游龙”吧!听说“来欢乐谷不玩谷木游龙就白来了”,所以我们一定要体验一下!排队游玩的人很多,我们足足排了两个多小时。上了车,我抓紧把手,过山车启动后没过多久,就来到了轨道的最高点,我以为过山车会从前面飞出去呢!但是随着过山车的下行,我才注意到:原来轨道就在我脚下。随着大家“啊——”的一声尖叫,我感觉衣服都要飞起来了,整个人就像掉进了万丈深渊。落到底部后,过山车急速抬升,我感觉自己越来越重,似乎一不留神,就会从过山车里掉出来。经过十余次的上下起落,过山车慢慢减速,我看见架设在轨道旁的照相机,便冲着镜头微笑。只听“咔嚓——”一声,相机记录下了这欢乐的瞬间。

令我印象最深的项目,除了谷木游龙,还有丛林抢险。丛林抢险的规则是:和同伴乘轨道车来到消防水枪前,持水枪扫射,直到机舱里的火焰熄灭后,再乘轨道车回头。爸爸真是一个大力士!他奋力压着压力泵,我在一旁给他加油鼓劲,到了水枪旁,由于水枪有些重,我瞄了好久都没有瞄准,亏得爸爸提醒我:“对准窗口,压住朝向你的一边,向里喷水。”于是我立刻掌握了要领,终于得了第一名。我们很兴奋,因为这是经过我们的努力得来的。

这次欢乐谷之行让我很尽兴,虽然走了很多路,但我一点都不感觉疲惫,就像欢乐谷的名字一样,能为我们带来无穷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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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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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名单按月以顺延的方式进行编制。

2、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的,应提前自行做好换班,并将替班人员告知排班人员,排班人员做好记录。

3、值班时间为: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早8:00——下午17:30(夏季),早8:00——17:00(冬季)

二、值班内容

1、到岗后准备好办公楼卫生间(垃圾桶、洗手液、纸抽保证干净整洁,并摆放好)。

2、做好领导到岗的签到工作。

3、负责接转值班记录本(向前一天昼夜主值领导索要值班本,并转交给当天昼夜值班领导)

4、做好临时接待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于7:45到岗。

2、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雾、雪、雨、堵车等状态)不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一小时通知替班人员,不得发生空岗情况。

3、值班中接到上级的会议通知或重要电话、文件时,应在值班记录本中做好详细记录,如需在上班前处理时,由值班人员在当班内处理完毕,并把处理结果在值班本中详细

记录。

4、遇突发事件首先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姓名、对方电话、参与人员等),并通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决定后再做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5、交班人员如有未处理完毕的事情,或需由接班人员处理的事情,除电话告知接班人员外,应详细记录在值班本中。接班人员到岗后应首先检查值班记录,办理完毕后做好详细记录。

6、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提前离开岗位,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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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桂林景点游玩后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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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颐和园是北京著名的旅游景点,有人说,如果你去北京而没有去颐和园,那你就不算去过北京,十·一长假,我们一家就来到了北京颐和园。

进入东宫门,仁寿殿、知春亭和玉澜堂就呈现在眼前,我立即被他们的外墙所吸引,尊贵的黄色、耀眼的红色和几只栩栩如生的龙组成了美丽的宫墙。

进入仁寿殿,一块硕大的石头映入眼帘。人们说它是一块神石,能够消灾解难,仔细看看,有些突出的棱角已被抚至平滑,像一件精心雕镂的艺术品。人们往石头下的水池里扔钱,然后许一个愿,这个愿望就会实现,尽管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满怀诚恳的投了一块钱,许了一个愿。

仁寿殿的“神石”令我喜爱,而长廊上的壁画又令我叹为观止,一千多幅画,没有一幅画相同,没有一幅画要传达的意思雷同,我愈来愈佩服古代人民的智慧水平了,长廊那麽长,我都快累虚脱了才走出长廊,欣赏完近一千多幅壁画。

颐和园的美景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细细品味恐怕几年也看不够,不过这次我虽然只看了寥寥无几的景点,但是我对颐和园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也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算不枉此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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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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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把握今天》。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有过这样的感叹:“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有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背诵、朗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有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底的玩物;有同学在作业、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同学却身在教室、心在其它地方玩耍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青春是有限的,但是智慧是无穷的;要珍惜短暂的青春,去创造无穷的智慧。”同学们,时间老人是公平,慷慨的,每人每天都24小时。可时间老人却又是不公和吝啬的:朗朗书声的晨读课,时间老人会无意停下脚步,与你一起合奏美妙的交响曲;聚精会神的课堂,时间老人会作暂时逗留,和你共享知识的芳香;全身心投入的晚自习,时间老人会放慢步伐和你一起品味学习的乐趣懒惰、散漫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下刺眼的分数,留一头白发,两手空空,留下遗憾,悔恨和痛苦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不下苦功是学不好的。一个真正渴望得到知识的人必须珍惜时间,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

历史上流传着很多古人苦学的故事,如凿壁借光、悬梁刺股等等。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宋朝诗人陆游一生酷爱读书,在他房中,柜里装书,桌上堆书,床上铺书,他睡觉枕的还是书。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晚上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爱迪生因为勤奋,一生有1000多项发明。当79岁生日时,他说按常人的工作,他已经135岁了。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菁菁校园的时候,同学们,珍惜时间,辛勤的耕耘吧!努力学习一定会给你带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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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广东七星岩的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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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青年旅行社的这次肇庆游两天团。今天有幸陪同大家一起参观,我很高兴,望各位能够一起共度美好的时光。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这次行程的导游,我叫,大家可以叫我明仔或朱仔就行了。 下面,我就来讲一讲大家最关心的行程,看看我们都要去哪些好玩地方玩。我们这次是游览肇庆,肇庆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七星岩、鼎湖山组成的星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首批重点风景名胜区,也是全国首批十大文明风景旅游示范点之一。我们今天第一站首先要去的就是七星岩、七星岩,湖水面积达 530公顷,七座挺拔的岩峰,状如天上北斗七星。湖中有山、山中有洞、洞中有河,被誉为“岭南第一奇观”。有“岭南第一奇观”美称的七星岩位于肇庆市区北郊。七座形态各异的峻峭石灰岩屹立湖上,其布局形似天上北斗七星,故名“七星岩”。分别命名为阆风岩、玉屏岩、石室岩、天柱岩、蟾蜍岩、仙掌岩、阿坡岩。七星岩由五湖、六岗、七岩、八洞组成。列峙如北斗的七座岩峰镶嵌在六点五平方公里碧波荡漾的湖面上,构成了如诗如画般的景观;东有仙女观佛、千年古庙(出米洞);西有波海朝晖;南有牌坊夜色、亚洲第一音乐喷泉;北有阿波涌泉(双源洞)、东方禅林(五百罗汉岛);中有玉屏叠翠、状元留芳、水月岩云、石室藏奇、千年诗廊、天柱摘星、仙掌秋风等景点,让人留连忘返。 七星岩以集“桂林之山,杭州之水”而闻名海内外。七星岩坐落在城区中心,背靠北岭山脉。因七座奇峰列峙如北斗星,故得名。七星岩的来历传说很多,有说七星岩的七座山峰是女娲补天时留下的七块灵石;有说是天上七仙女羡慕人间、独爱肇庆而下凡不归,等等。 七星岩的开辟,始于唐代初年,此后历代皆有开发建设。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理山治水,园林绿化,修葺古迹,增添新景,建设旅游设施,使七星岩更添迷人风韵。1982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七星岩风景区由阆风、玉屏、石室、天柱、蟾蜍、仙掌、阿坡等七座奇峰以及东湖、青莲湖、中心湖、波海湖、内湖等五个大湖组成。整个景区山环水绕,亭楼阁榭,波光岩影,浑为一体,自然风光绝佳,向有“岭南第一奇观”、“人间仙景”、“天然山水盆景”之美誉。千多年来不知倾倒了多少名人墨客,留下了不计其数的诗文。“借得西湖水一圈,更移阳朔七堆山;堤边添上丝丝柳,画幅长留天地间。”叶剑英委员长的诗句高度概括了七星岩风景的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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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上海迪士尼游玩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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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朋友: 大家好,我是本次迪斯尼乐园的导游。我姓李,大家可以叫我小李。现在大家乘坐的是迪斯尼专线,本专线将在1小时候到达香港迪斯尼乐园,途中我会为大家做一些有关迪斯尼的介绍。 香港迪斯尼乐园是一个老少皆宜的童话王国,主要分为:明日世界、探险世界和幻想世界,这三个世界适宜的人群也不一样,下面就来听听你适合哪个世界吧!明日世界时一个充满刺激,变化莫测的游戏王国,它的代表游乐设施就是飞越太空山。飞越太空山又被称作“室内过山车”,乘客在车厢的整个旅途只有不到20秒的时间,可以看到亮光,其余全在黑暗中度过,太空车直上、直下、忽左、忽右,让许多乘客流连忘返;探险世界是一个与充满神秘的地方,丛林历险是探险世界最有趣味性的游戏,乘客们坐在船上,可以看到许多动物,喷水的象宝宝、伺机吃人的食人鱼、晒日光浴的大猩猩,通过船长风趣的讲述,乘客们会通过重重难关,最终到达终点泰山的木屋;幻想世界是每个喜欢童话的人必须要去的地方,那里的有了设施虽然不是很刺激、很神秘,但那是卡通人物的集结地,可以跟它们一起合影留念。对了,还要提醒大家,在整点的时候还会有迪斯尼人物表演的节目哟!下午3点和晚上7点分别有迪斯尼大巡游和星梦奇缘烟花表演。 现在到站了,大家赶快去尽情畅游童话王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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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借条规范版 有利息 有还款时间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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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栏目为您提供《规范合同的订立时间》最新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使用劳动者,然后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工合同。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一段时时间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和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过了一段时间才使用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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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游玩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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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寻找“世外桃源”的人们,西双版纳一定能给你们源源不断的惊喜。请让我这位“天才旅行家”带领你们去领略这原始森林的独特魅力,相信大家一定会为之狂热和陶醉的。

掀开美丽的西双版纳那神秘的隐私面纱和谜底的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我来到了美丽的西双版纳,那真是一片无边无际、一望无际的绿色地带!我刚进到这美丽的森林里,立刻就变得精神抖擞、精神饱满的了。这里的空气真是新鲜,这里的景色真是美丽!

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首先看到了一株奇怪的藤蔓围在了一棵不知名的树的树干上。我觉得这植物实在太奇怪了,忍不住伸手想去摸摸它。可是当我的手还差几毫米就碰到了那棵植物时,我立刻就把手缩回来了。因为我发现,这植物就是我所学过的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植物——“见血封喉”的箭毒木!它可不能随便碰,因为一碰它就必死无疑。俗话说的好:碰到可怕的箭毒木,七上八下九倒地。意思就是说,中了箭毒木的毒,往高处走只能走七步,往低处走也只能走八步,但无论如何,无论你情愿不情愿,只要走到了第九步——倒地毙命,必死无疑!真是令人毛骨悚然!对于这种可怕的植物,我可不敢大意!我立马惊惶失措的绕过了可怕的箭毒木。

这时闯入我眼帘的是耸立云霄的望天树。它可真够高大的!笔直挺拔地耸立在茂密的草丛里,活像一位高大的绅士;还真的很高!不是开玩笑。高的简直可以突破白云。

接着进入我眼帘的是扁长的扁担藤。它绕在一棵高大的棕榈树上。我想起它可以流出源源不断、清甜可口的水,禁不住想试试。我拿出我随身携带的小刀,割开了它的茎。果然不出我意料!在扁担藤的断口处,清澈的水源源不断的流了出来。我迫不及待的跑过去,用手盛着水来喝。这水清甜可口的水划过我的喉咙,舒服极了!

这时,我看到了椰子树般的高大的棕榈树。我跑过去,张开双臂像见到老朋友般地用力拥抱着高大的棕榈树。我幻想着这就是结着美味可口、清甜多汁的椰子的椰子树,禁不住流下了嘴馋的口水。

我来到了动物王国。“呱呱呱呱”!“呱呱呱呱”!是什么东西在叫?我开始东瞧瞧,西望望,想找出答案。哈!原来是一只漂亮的青蛙在宽大的王莲叶上用清脆的嗓音唱着欢快的歌曲,表达着自己心中的喜悦。我觉得这种青蛙好像我在某本书籍上见到过,也阅览过它的资料。但是无论我左思右想,想的头都快爆了,都还是记不起来。我无可奈何了,但无论如何我也要查出来。正当我准备打开“微型宝”五厘米微型掌上电脑时,我无意中看了一眼那不知名的青蛙,立刻停止了手上的操纵工作。在那一刻,在那一瞬间,我认出了那只青蛙。它正是可怕的毒箭蛙!这可不得了!我立刻绕路走开了。

“哗啦哗啦”!哗啦哗啦?哪来的水声?我顺着传来水声的方向去寻找声音的来源。嘘!原来是一群高大的亚洲象在戏水和玩耍。那景色可真壮观!几只可爱的小象在一个湖水清澈的湖里戏水;几只仁慈的母象坐在湖边,用温柔慈爱的目光望着可爱的小象们嬉戏;有一只母象在和一只公象谈情说爱;几只公象在练习拳击;还有几只小象在母象面前因被其他小象欺负而哭诉着;还有几只母象在和小象们一起玩耍、嬉戏。

哈——我朝不远处望去,看见几只漂亮高尚的梅花鹿正在柔软的草地上高傲地挺着胸,昂着头地休闲地散步着。我赶紧小跑过去,躲在一棵不知名的大树下让草丛给自己用来藏身地窥视着这几只高清的梅花鹿。只见几只娇气的小鹿在母鹿温暖的怀抱里撒娇,母鹿则慈爱地望着自己的心肝宝贝,同时轻抚着孩子柔软的毛。

我又看见了一群美丽的孔雀。我把一些食物撒在草地上,孔雀们就开始争先恐后地疯狂抢食起来。那些食物很快就被那些不懂得互相谦让的孔雀们抢光了,它们又贪得无厌的来问我要食物。我原本觉得如果给它们的话,也许我就没得吃了。但是我觉得既然大家都在同一个世界上生活,就应该有什么好东西就要互相共享,大方大度一点。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又撒了一大把食物给美丽的孔雀们吃。后来,我又给了孔雀们一些清甜的淡水喝。孔雀们吃饱喝足后,开始用自己美丽、干净、柔软的羽毛亲切的抚摸着我的手,还用自己的喙轻轻地啄着我稚嫩的小手表示自己由衷的感谢。这样真好!也许这些美丽可爱的“小精灵”希望能和人类交个要好的朋友。人类和小鸟都不再自私,人类愿意把美味可口的食物分给可爱活跃的小鸟,小鸟不怕把美丽干净柔软的羽毛弄脏,去抚摸人类柔软光滑的皮肤。

看到这里,我忽然觉得自己应该远离这个美丽的原始森林了,我不想因为我们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和好奇心而破坏这个自然界最原始的生物链,我希望这个逃过无数灾难的原始森林能够继续花开花落、繁衍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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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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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完美的结局来。

这是这次关于时间的培训中,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时间如水,轻轻拂过脸庞,不知不觉间,就改变了你我的模样。

时间,是对每个人都公平的资源,时间无法节流、不可取代、不可再生、更无法开源。从高中毕业开始,我便觉得时间的发条仿佛被突然拧紧,然后以加倍的转速匆匆流逝。大学四年一晃而过,些许收获,却总还是觉得,那些本该被认真珍惜的时光,被我轻易浪费了太多。

毕业不到两年,工作经验却还少的可怜。同龄人有的开始创业,有的选择出国深造,有的开始组建家庭……在被小朋友突然唤作“阿姨”的时候,忽而惶恐。莫名的觉得,年轻的时光,所剩无几。

有首歌叫《趁你还年轻》,我很喜欢听。歌里面说:“也许你不相信,也许你没留意,有多少人羡慕你,羡慕你年轻。这世界属于你,只因为你年轻,你可得要抓点紧,回头不容易。你可知道什么原因有人羡慕你,只因为他们曾经也年轻,你可明白什么道理有人嫉妒你,只因为他们不能抓的紧……”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珍惜少年时。那如何才能更好的管理时间呢?

时间管理,说白了就是自我管理。晓燕讲到,管理时间,掌握命运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远离懒!把内心的每一个想法付诸实践,我们的人生就会有不一样的改变。鲁迅先生说:“哪里有什么天才,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我们不需要向鲁迅先生一样争分夺秒,但我们可以抓住那些我们本可以抓住时间,每天早起一点,锻炼身体,学习新知识。在工作时间,如晓燕所讲,利用便签记事本等小工具,做好工作事项规划,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按部就班的完成任务。下班之后,少一些用在聚会、逛街、刷微博的时间,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升自我。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哈佛大学里有这样一条校训: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之人奢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你回不去的曾经。或许,公司里如我这般的80、90后只占一小部分,但大部分同事在人生的路上,都还有一半以上的旅程。路还很长,所以,请不要担心,不要焦虑,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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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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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迎来了盼望已久的寒假,细细回想着一年,我心里真是感慨万千。

光阴似箭,回首这半年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对我来说真是飞跃的半年。在这半年里,无论是学习方法、态度还是纪律都比小学更上了一层楼。下面,我就这几简单的总结一下。

(一) 学习

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不与同学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够认真完成;对不懂的问题,主动和同学商量,或者向老师请教。在这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心中的目标还很远,仍需继续努力,抓紧自己的学习。知识无止境,探索无止境,人的发展亦无止境,我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二)学习方法及态度

中学的学习与小学有许多不同。小学时代我们被老师催着赶着向前走。而初中更注重自主学习,老师讲的不再满足我们的需要。我能认真对待考试,考前认真复习。另外,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较强的求知欲,学会了自我反省,检查,提前预习的学习方法,获益匪浅。

(三) 纪律

在纪律方面,我可以做到:尊重教师,同学之间可以真诚相待;能遵守学校各项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学穿校服;举止文明;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废弃物。 纪律是学习的保证。没有纪律,何谈学习,下学期,我会再接再厉,争取在纪律方面做得更好。

但我身上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在下个学期中要努力改正,不断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都更上一层楼,扬长避短,深刻地认识,检讨自己,力争做到让老师,家长和自己都感到十分满意。

这个学期结束了。在这个学期里,老师为我们的学习付出了许多心血,我们也为自己的学习洒下了许多辛勤的汗水。这次期末考试,我的每门功课,成绩都不如意。俗话说得好,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能说我付出的不够。在新的学期里,我会更加加倍努力学习,不会辜负老师家长的期望!

以上就是我对初一上学期期末一些方面的个人总结,我将结合这个小结回顾过去,确定未来的发展目标,我对未来充满信心。自然,这需要老师们的精心培养和同学们的真诚帮助,在此我要诚挚的道一声:

谢谢大家!

让我们以今天的荣誉为起点,以今天的不足为,扬起理想的风帆,在20xx年这片辽阔无垠的大海中向成功的港湾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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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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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懊悔的就是时间。”

如果让你说说:时间是什么?农民说:“时间是粮食。”工人说:“时间是财富。”军人说:“时间是胜利。”老师说:“时间是进步。”医生说:“时间是生命。”

古人是怎样看待时间的呢?“此日足可惜,吾辈更应惜秒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逝者如斯夫。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花儿还有重开日,人生没有再少年。”

语文课本中有: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着朱自清写的《匆匆》时,我们又感到时间正在匆匆溜走。

惜时、守时,也就是希望同学们珍惜时间,遵守时间。

1分钟能做什么?有的同学一分钟,可以写20个字,可以做10道口算题,可以跑200米,可以把被子叠好,可以快速默读一遍课文,可以做20个仰卧起坐,可以跳150个单摇等。你们看,一分钟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一分钟可以干的事很多很多啊!我们千万不可以小看它哦……

每一天,每一个人,都浪费了很多一分钟;每一天,每一个人,也可以挤出很多个一分钟做点有用的事。

鲁迅先生也十分珍惜时间,他“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用在写作上”,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会有的。正是这样惜时的精神,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伟大的文坛巨匠。

懂得珍惜时间的人,不仅仅要注意不浪费自己的时间,也要时时注意不能够浪费别人的时间。还要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充分利用每一分钟,每一秒钟。

同学们,你在上学、上课、做操、午休、大型活动等活动中都能遵守时间吗?你可曾想过,如果不守时,会给集体活动带来怎样的影响吗?如果不守时,会让你的同学、朋友怎样评价你吗?所以守时与守信同样重要,它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代表着礼貌和信誉,是人与人交流的一种桥梁,守时是一种美德。

同学们,时间对每个人来说既公平又宝贵,我们要学会做时间的主人,从小养成惜时守时的好习惯,一定会让你在生活学习中感到快乐,也必将受益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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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欢乐谷游玩心得小学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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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欢乐谷真是一个游乐天堂。它由蚂蚁王国、金矿镇、飓风湾、香格里拉、上海滩、欢乐时光和阳光港七部分组成。

星期六,我有幸能到上海欢乐谷游玩。一大早,我们乘着旅游大巴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旅途终于来到了上海欢乐谷。一走进欢乐谷的大门,就来到了热闹非凡的商业街阳光港,商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可惜太贵了。走出商业街就来到了T字路口,左边是我们小孩子的游乐天地,右边是大人们玩的惊险刺激的游乐项目。

我们首先来到了蚂蚁王国,里面的游乐项目可多啦!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疯狂精灵,365米的Z型轨道,既刺激又惊险。我们坐在老鼠形的快车里,我的心感觉很兴奋,当快车反方向过弯时,让我的心跳加速。当快车急速下滑时,让我感觉身体轻盈的像一只小鸟一样能飞起来。接着我来到了金矿镇的骑警训练营做了一回英雄。最后我们看了两场电影,一本是《龙腾九州》,还有一本是《暴风之旅》。在飞行影院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好不容易才进了影院。我们坐在了位子上,系上了安全带,不一会儿,影片开始了,我感觉前面的位子不见了,一条巨龙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仿佛身在云中,跟随龙游览了泰山、桂林、黄山、长城和上海,就像自己亲身经历一样,犹如自己长了双翅膀在祖国的山山水水间穿梭。其次暴风之旅也很棒,我们坐上了六个人的战舰,开始了惊险的旅程。首先我遇上了暴风,因为要活下去所以我们必须要撤到村子的堡垒里去,可是接着海啸来了,我们暂时躲进了洞里,然后立刻回到了岸上,当我们躲进堡垒时,龙卷风来了,我们被卷了起来,但最终我们还是克服了困难,安全回归了。

虽然这次我没有游玩整个欢乐谷,但我还是玩得很开心,有机会我还要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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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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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对职工的就餐时间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正常就餐时间:

早饭:夏季:6:30′、冬季:7:00′;

晚饭: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饭:11:30′,以下岗位人员就餐时间可适当调整为:11:15′∽12:15′。

1、精炼车间:精炼炉、煤气炉、叉车司机(三班二倒)

2、冶炼车间:熔炼炉、吹炼炉、备料、粉煤、浮选岗位人员、压风机房、制氧站、叉车司机

3、硫酸车间:岗位人员、风机房、尾气脱硫

4、电解车间:电调班、锅炉班、净液班

5、质检部:地磅、磨样、化验员

6、保卫部:在岗人员(管理人员、监控人员、消防人员除外)

二、相关规定

1、凡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其它人员不准以各种借口提前或推迟就餐。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通知办公室食堂负责人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员就餐后须立即回到所在岗位,不准以任何借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确实因工作需要,推后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时间内的)人员,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食堂相关人员,做好就餐准备;对加班时间比较长、职工宿舍没有安排就住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安排职工住宿或安排车辆送到家(莱州市区以内的人员)。加班费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办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职工加班就餐的准备工作。

三、考核

1、凡不执行就餐时间规定的,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这一时间段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不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视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没有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导致职工无法就餐,责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职工就餐问题。通知到办公室食堂人员,而没有准备好职工就餐的,责任由办公室食堂负责人负责,出现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3、人力资源部将对职工就餐的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提前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定的责任,每出现一人次扣10元。

4、本规定与其它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则按本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大修期间的就餐另行规定。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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