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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名著导读读后感【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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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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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一时想起曾经看过的许多名人学士求学成识的历程,其中所讲道理对我们今天也很有启发意义。

《送东阳马生序》不是板着面孔说教,也非轻施谀词以恭维对方,而是现身说法,针对时弊以加针砭,强调勤学苦读的重要性。叙自己“为学之难”,求师之艰,先以环境的恶劣突显其坚苦不移,后以“烨然若神人”的纨绔子弟为对比反衬其独得其乐,正由于如此,不计客观条件的艰苦,执着追求,虚心求教,他才能“遍观群书”,而列于君子之列,居天子之侧,四海称其姓氏。再从食、住、书、师四个方面对当今太学生的学习生活予以对比:太学生无衣食之患,鲜服美食;高堂大厦,群书毕集,师随左右,不像自己当年有“冻馁之患”、“奔走之劳”、“求而不得”之苦,可是条件好了,却有“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作者在充分比照的基础上其理颖然而出:“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从童蒙时期起,故事、寓言、童话、课本,甚至电视节目,我们接触到的一切文化载体,都不倦的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治学。大家都知道诸葛亮《诫子书》中的名句:“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后的一句却是这“澹泊”“宁静”的根本来源:“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一语中的。

有从小就好学,不怕艰苦的。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欧阳修“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王冕七八岁时,“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知。”还有诸如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以及头悬梁、锥刺股等等故事,都是少而勤学的典范。

还有年长而勤学,孜孜不倦的。张九成被贬官到横浦,“其寝室有短窗,每日昧爽执书立窗下,就明而读,如是者十四年。”以至于“窗下石上,双趺之迹隐然,至今犹存。”可以与马克思同志相媲美的了。杨时到洛阳求见程颐,“时盖年四十矣”,犹肯“程门立雪”,不仅于自己求学治学助益非常,也造就了一段千古佳话。吕蒙“士别三日,即便刮目相待”,连孙权都赞他“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了。

师旷说:少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初升的太阳一样;中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正午的太阳一样;晚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点蜡烛一样明亮。董遇读书利用“三余”的时间,“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清楚明白的提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他们都从理论上概括了学习的真谛——勤奋。只要肯勤学,不论客观条件如何,都会学有所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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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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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近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近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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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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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痕迹,一个出生于中国最寒冷的北极村的纯真女子, 她的文笔可谓“惊天动地”像雾岚一般。

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时间怎样地行走》讲述了作者童年时喜欢爱墙上的挂钟,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欢在各种时间做各种不同的事, 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一双神秘的大手在操控时钟,在北京迟子建发现了时间的痕迹,在每一处地方, 都可以发现一个时间的秘密。

这多像以前的我呀!总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一台挂钟。“滴答,滴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 也不留下一点儿痕迹,直到它的铃声”铃铃“的响起时,才意识到马上要去写字, 才立起身赶向书桌,认认真真的写字,不一会儿, 时钟又开始响了起来,看看这住在框中的两个小人啊!赛跑地如此飞快, 让我措手不及,双赶往去做下一件事情。 就这样,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勿匆了,使我渐渐了解它,发现了它的踪迹。

我调皮的时间啊, 转眼间渐渐消逝了,令人有些无法习惯,可是它总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还有一篇文章,是我较为喜欢的《暮色中的炊烟》迟子建对炊烟十分了解,知道什么时候的炊烟 朗,什么时候的炊烟气者游烟之后,她识得了一位俄罗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为人很好,总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态,跳舞动作,我都记在心里,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静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虽是一位俄罗斯老太,却已加入中国籍,算半个中国人吧,虽然村中不太有人与她交际,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离开,可依然会互相惦记, 询问关心,人情的不,温暖使这个位处北极寒冷的小镇添加一阵暖意。

这就是一位纯真女作家所作,莹莹白雪,总像雾缠绕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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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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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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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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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风声》用优美而又有趣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只蟾蜍喜欢追求新玩意儿,还经常闯祸。他的三个朋友:獾、鼹鼠、河鼠为了让他不再闯祸,将蟾蜍锁了起来。一次,蟾蜍装病将河鼠骗走,趁机逃走了。它在出逃的路上偷了一辆车,并疯狂驾驶,最终被警察抓住了,法官判蟾蜍二十年监禁。后来蟾蜍在狱卒女儿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并顺利地躲避了警察的追捕,来到了朋友——河鼠家。河鼠告诉蟾蜍蟾宫被黄鼠狼、白鼬占领了,于是蟾蜍与朋友一起夺回了自已的家。从此以后,蟾蜍变得十分谦逊了。

书中胆小怕事,但又酷爱冒险的鼹鼠;热情好客、生性浪漫的河鼠;行侠仗义、具有领袖风范的獾;喜欢吹牛、知错能改、追求刺激的蟾蜍使我们懂得了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重要,当你身处困境时,朋友帮助你度过难关;当你伤感时,朋友给你最贴心的安慰。友谊像春天里的一阵春雨,滋润了我们的心灵;友谊像冬日里和煦的阳光,温暖人心;友谊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迷路的人找到前进的方向;友谊像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令人回味无穷……友谊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友谊,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真诚的友谊。深切的关怀,像幽香的小花开在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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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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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维里·费尔曼。维里·费尔曼是德国当代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有鲜明个性的作家之一。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主要内容是: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灭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钻出来,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在厨房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立为鼠帮大首领,嘴上说要让老鼠子民们过上好日子,但它却没有这样做,一次危机时,白老鼠莉莉靠自己会阅读的本领救了大家,自认为是最最强大的威利巴尔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老鼠子民们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威利巴尔德不自私自利、口是心非、自以为是,也许它不会落个被捕鼠夹子夹掉尾巴的下场。真是恶有恶报啊!被大家认为不属于灰色鼠群的莉莉呢?在找不到一点吃的图书馆里,它开始翻看一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破译,不久认识了从A到Z的26个字母,并且渐渐地懂得如何把它们正确组合起来。莉莉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学会了阅读。后来,它能够给大家讲故事,能够让大家明白美味的烤肉里藏着的杀机,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同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么了不起啊!

是的,莉莉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只有坚持信念、永不放弃,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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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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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基督山伯爵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有点晕,那么厚!这是我小学读过的最厚一本书。但读时觉得像在看3D电影一样,那么真实。

这本书又像演话剧,有个“报幕员”。最好看的是唐泰斯住进伊夫狱堡遇一位神甫后与其商量逃跑的几章,我最看重的是唐泰斯不忘恩负义,他曾有许多机会,把神甫扔在那里不管,自已从秘密通道里逃走但他没有,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更棒的是,他在逃狱后实行的“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的计划。

唐泰斯在逃狱后得到神甫的财产,他完全有理由自已隐姓埋名去过安逸的生活,但他选择与其截然相反的路,他先是报答了能帮助自已和父亲的莫雷尔先生,挽救了“法老号”的名誉,之后又去惩戒了那三个纯心害自已的孝忠复辟政权的无赖之徒。最后唐泰斯,不,基督山伯爵给人留下了让人受用不尽的两个词语,等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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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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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渐浓,天气转凉,在降了白霜的池塘边上,几蓬枯草孤零零的瑟缩在寒风中,水面仅存的几片荷叶,也被风吹的摇摆不定,似是随时就要坍塌下来。水纹荡出圈圈涟漪,映得池底的污泥浊水翻涌上来,甚是可怕。难以想象,莲花竟能蛰伏在这淤泥之中,等待着下一个夏天的到来。

前人有诗云“清水出芙蓉”,但事实上,浊水才是养育荷花的最好地点。用枯枝烂叶搭成腐朽的房屋,虫儿和水兽在其间自由穿行,反倒为荷花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生存环境。

这多么像一个人的一生啊!在经历了悲欢离合,生老病死后,一个人的一声才得以圆满。大卫,在这社会的浊流中,始终坚守着“善良博爱,正直勤奋,务实进取”的高尚品行。纵然他也有过错误的念头,荒.唐的举止,忧伤的时刻和消沉的日子,但是姨婆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绝不可卑鄙自私,绝不可弄虚作假,绝不可残酷无情”成了他的座右铭,手向上指着的爱格尼斯是他的“指路明灯”。正是因为心中坚守着爱,所以他才没有如同乌利亚希普般不择手段谋取名利;正是因为心中坚守着爱,所以他才没有如同斯蒂福般傲慢轻佻,弄虚作假;正是因为心中坚守着爱,所以他才没有如同继父般暴力无情,令人恐惧。

大卫如同深埋地底的莲藕一般,满怀着生的希望,期待着雨露和阳光的润泽。等待着,他感觉到了大雪纷飞的寂寥;等待着,他感觉到了莲花飘舞的快活;等待着,他感觉到了雨珠轻洒落荷叶,搔弄得心头一痒,便破土而出,乃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好姿态。

沉睡着的莲呵,“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沉睡着一个冬天,只为等待着下一个初夏。

我不禁感叹起来了。在这忙忙碌碌的俗世中,多少人可以除却一个“庸”字。佛语曾道——万千大世界,不过是虚猕一芥子,静下心来,用心去感受,用爱去聆听,便可安好。

忙碌着的我们,为了生活处处奔波,学生需要学习,白领需要工作,就连乞讨者,也得要有一手卖弄可怜的好功夫。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残酷无情,你不可能躲在玻璃做的城堡中。于是,我们打碎玻璃,逃了出来。人人都应怀揣着玻璃般的心。这个世界可以不美好,但是我们必须好好的。

其实人人都有颗玻璃的心,散发出沁人的荷香。

其实,予独爱莲……

传说,有种充满爱的阳光,叫做青阳。

是的,我看见了摇曳着的青荷。

这个世界的爱,透过玻璃,如同万丈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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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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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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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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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

小说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和别人打赌,用八十天即1920个小时或11.52万分钟,来环游整个地球。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离开英国,他们闯印度庙、买大象、解救艾娥达夫人、被告上法庭、去上海、去日本、坐雪撬旋行、最后回到出发地英国。得到两万英镑的钱,过上幸福的生活。

他是世界上最不性急的人,但从不迟到。美好的生活不要,却要用时间证明80天是可以环游整个地球。也许地球缩小了,也许是一时开的玩笑,不性被印第安人洗劫车厢、栏截火车或遭遇海难。读了这一小部分后,我不明白福克先生是怎么想的,他竟能心平气和的说出如此大话,真为他感到胆心。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不能说大话,要知道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说道这里我可能会觉得他是个白痴、笨蛋!

但是,当我继续读的时候,我却发现只要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八十天环游整个地球也不是不可能,我对他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相对而言,我们就是十足的胆小鬼,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他们的危险,更别说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了,我们根本不可能做到。天底下的困难一个一个的向我们靠近,危险也随时潜伏着。我们不用害怕,只要用我们的聪明的大脑去认真思考,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地,一切危险都会化险为夷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事都是我们不敢想象的或不敢去做的,可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大脑认真思考和精心策划,并且要大胆的常试,一切困难和危险都会化做一缕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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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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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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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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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就是那个谁谁写的大魔法师哈利·波特吗!瞧见这个题目,你一定有很多感想,而这个故事,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一年级的学生。他原先是在他的姨父费农·徳思礼家受着冷酷、仆人般的待遇,因为徳思礼一家让他干着干那,还常常填饱不饱肚子,而哈利的“房间”则是一个靠近厨房的破破烂烂的碗柜。直到一天,一只猫头鹰给哈利送信来,说要是送他去魔法学院里面读书,这让哈利兴奋不已。在学院,他知道了自己不平凡的身世,从他已故父亲那继承了一件隐身衣,还骑着光轮20xx的飞行扫帚打魁地奇。哈利并不是不在学院里惹是生非的,还冒着被学院开除的可能——晚上经常不睡觉,而是在格兰芬多学院里闲逛。也常常被巡逻的费尔奇与他的洛丽丝夫人【猫】抓住、然后囚禁。而哈利的出名也不是浪得虚名的,他发现,教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与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有瓜葛,结果不是,确是一个看上去为人正直的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他帮助伏地魔得到传说中的魔法石,可是哈利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夺回了魔法石……

看到这里,我把眼睛瞪得更大了,我敬佩哈利这种“违反校规”和奋不顾身的精神,哈利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在魔法世界里出名的吗?!不!不是!她是靠着自己超人的本领和令人敬畏的精神而出名!哈利·波特虽然在魔法学院里常常违反校规,被麦格教授抓起来禁闭,还要冒着被开除的可能,可他不怕,披着隐身衣去图书馆禁书室里偷看资料,在圣诞节那天对付了一巨怪,跟踪斯内普老师寻找线索,还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面魔镜,这些,是一年级新生可以做到的吗?不!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出名,他陪同着他的伙伴罗恩和赫敏探索着魔法石的奥秘,又一次还让格兰芬多学院丢失了一百五十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分为四个学院,其中一个是格兰芬多,而哈利就是在格兰芬多】,我敬佩哈利的精神与勇敢,他不但让他们学校获得了第一名,还解开了魔法石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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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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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钱先生1946年的作品,如今已过去了六十多年,然而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却未感到晦涩和隔阂,相反却产生了很多的共鸣。主人公及其他人物的对话,或调侃或咒骂,与当下现实生活仍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初看此书,通过诙谐的语言,我发现了很多的乐趣。

这本小说共五章,情节并不复杂,取代离奇故事的是功力深厚的语言以及形象鲜明独特的人物。作者文笔从不落入俗套,无论是引用或是比喻,都可谓匠心独具、妙语连珠。他的语言并非深奥晦涩,相反,常常通俗浅显,然而读过后往往要再次品味,方能令人拍案叫绝,仔细回味,实在精妙绝伦。作者用心深刻,书中处处可见。

开篇方鸿渐留学回国,在回国的船上"遭遇"了苏文纨,被视为爱慕者,然而却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犹犹豫豫中被赵辛楣当成头号情敌,展开一番口舌之争,在情感事业双失败后,受赵辛楣的举荐,前往三闾大学,又被看似柔弱单纯的孙柔嘉"千方百计"变为丈夫,被辞退后回乡与妻子争吵不断,受到双方家庭的排挤并最终导致离家出走,不欢而散。这样一看,主人公方鸿渐在故事的发展中始终是被动的,本性善良正直,却又懦弱寡断,不甘心受旧社会礼教拘束,却仍要买文凭遮羞;面对包办婚姻的长辈、苏文纨、唐晓芙以及三闾大学,总选择逃避而不敢争取。他始终受周围人左右,常为自己看穿别人心思而自鸣得意,却最终落入孙小姐的`"圈套"中。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而这也成为了他的围城。

即使如此,他也算是小说中,除却遥不可及的唐小姐外最正面的人物了,面对迂腐的父辈、伪君子李梅亭、招摇撞骗的韩学愈、猥琐小人陆子潇等种种人物,仅有的智慧和志向也被消耗殆尽,陷入丑恶人性的"围城"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自拔。在我看来,这个新旧文化交融的社会,这个令人们迷惘混乱的时代才是的围城,圈住了所有的人,无论善与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有笑有骂,然而看完后便只有感慨。书中的各种人不断地在欺骗别人,逃避自我,一方面奋力要逃出围城,一方面又在自己建造城墙。作者的幽默一经品味便令人感到酸楚,不仅为书中人而无奈,更为在其中发现了自己或是周围人的影子,如面对挫折的自我欺骗式的安慰,或是如今购买假学历的等等事件,无不是围城的缩影。看来,想冲出围城,我们还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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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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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选自《论语》里面的《为政》,这是《论语》十则里给我感受最深的一则。是说:“教导你的话明白了么?明白了就是明白了,不明白就是不明白,这就是智慧。”这句话虽然出自春秋末期的孔子之口,但仍对现代人有着深远的教育意义。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句话包含着一个道理: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谦虚诚实,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要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报以谦虚诚实的态度去对待,有不懂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别人求教,甚至是“不耻下问”,如果不懂装懂,敷衍塞责,最后只会害了自己。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闲杂人员整日靠骗人过日子。就那算命来说,明明是封建迷信,可算命的偏偏要揣着糊涂装明白,愣要给你的一生说出个所以然来,可笑至极。

再比如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这是很正常的,这时候应当找出不明白的地方,迅速向老师同学请教,而有些同学总是偷懒,想凑凑合合混过去,给自己找各种各样做错了的理由,总认为自己的错误仅仅是个失误,这样时间一长,就必然会漏洞百出。

让我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做一个于人于己都诚实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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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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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很多散文,我最心仪的,是林清玄先生的。

最早读过林先生的“菩提系列”,那时就被林先生的清新淡雅的文风,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参悟深深地吸引了。最近,我又特地购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本书是从林清玄这位多产的中国台湾作家数百万字的作品中,遴选出的二十余万字的散文精华,是沙海中淘出的金子,令人百看不厌。过后,许多片段泊在记忆中,不时地熠熠闪光。对这本书,我更是爱不释手,常置于桌边案头,不时拿来欣赏。

林先生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香茗,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先生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得沁入人心的文章?

一向很喜欢中国台湾作家,不是被中国台湾二字吸引,也不是隔着一道深深浅浅的中国台湾海峡所使的一种好奇与敬慕,只是觉得他们的铅墨字下有一种平易近人的力量,即为反省。

光之四书,收于林清玄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这四篇文章分别是是借光线来反省人性的沦陷,城市的进步所致人对自然感知力的退步,对于自然的漠视,第四篇是对阳光的忽略。主体是人与太阳所代表的自然,以人为,和谐社会,中国台湾的作家大多有这良知,能够对人有所关怀,私以为这才是作家之本。

光之色先是例举了塞尚的苹果色彩的不同。而后是在阳光下,所有的事物自有它的颜色,当阳光隐去,在黑暗里,事物全失去了颜色。”想想,人在阳光的照耀下,到底还是保持着本色,黑暗里本色失去,一只苹果可以蓝,可以七彩,人还有什么不可为呢?阳光本色的失落是现代人最可悲的一种,许多人不知道在阳光下,稻子可以绿成如何,天可以蓝到什么程度,玫瑰花可以红到透明,那是因为过去在阳光下工作的占人类的大部分,现在变成小部分了,即使是在有光的日子,推窗究竟看的是什么颜色呢?我常在都市热闹的街路上散步,有时走过长长的一条路,找不到一根小草,有时一年看不到一只蝴蝶;这时我终于知道:我们心里的小草有时候是黑的,而在繁屋的每一面窗中,埋藏了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

“我们心里的小草有时候是黑的,而在繁屋的每一面窗中,埋藏了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

这是全文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认为最精彩的一句。我是这样理解的,这个社会在进步各种表层上所显示的迹象的特征都在说明这个社会亦或是民族正在进步,朝着一个他们所认为的理想的目标行进着,可能不得以实现,但现实是行进着就好。光鲜亮丽的表面很好看,大家也很高兴,但是掩藏在surface下的景色呢,我想不会是大堡礁,是灰暗的破落的珊瑚虫残骸,是的我说的是人们日渐缺少的作为一种生物的感知自然的能力与想法,除了呼吸之外,自然教会人们的太少太少,少得可怜。“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蝴蝶,轻的,小的,翩翩然的。任何人对于蝴蝶的印象无非是这些,活力。这是指人吧我想,苍白没有血色,人怎么可以这样呢,但现实确实如此没有什么可以申辩的。林清玄大致上便是如此的一人,只想充实人,从内而至外。只是想让蝴蝶恢复亮丽与血色而已,他选择了铅墨这条路,执意行走到底,义无反顾。

可悲可叹可怜可敬。

作家有很多,从古至今可以说一大把,供不应求。有良知的也有,林清玄的散文大气,秀丽,内有蕴含,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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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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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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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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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谈情’,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爱情’,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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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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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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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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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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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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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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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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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好女孩,什么是坏女孩?我这样做就错了吗?

他们就没有错了吗?我难道非的按他们说的做吗?

为什么我按他们说的那样做了还是有人说这样不对?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究竟该怎么办?

这本书列举出一些女孩的故事,她们是敢于挑战旧观念的勇士。她们追寻到重新定位自由。改变旧的观念或许会面临很多困难和痛苦,但是其结果会让你感到惊讶,振奋和鼓舞。你会觉得这样做值得。

我们需要的是找回真实的自我,按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而不是别人定义的好女孩模式。我就是这样的。因为我妈现在常对我说,女孩应该留长发,这样才有女孩样,文文静静的多好,不要总是留短发,像个男孩。让一些人弄不清你是男还是女。不过呢,我从不听取她的这些“陈词滥调”,剪短发怎么了?难到世上剪短发的都不是女的,那,那些留长发的男人,他们留了长发就便成女人了吗?我更不在乎别人问我是男还是女,我自认为自己心里明白就行。我坚信一个道理:你就是你自己,你有决定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一般人认为一些抛开世俗观念的女孩是坏女孩,不过我认为这是一种揭开自己真实的一面的一种方式。这本书告诉大家的事好女孩需要去学坏,这里的坏是指大胆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人只有一次生命失去了永远不会再倒流回来,那这样会白活了的。看起来像同一个人,但是你却不是那个人,不能哭泣,因为你仍活在这个世上,你却在另一个世界里了,看起来你像同一个人,但是你却已成为另一个人了。

不要让自己轻易妥协,真实的你才是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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