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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名著导读读后感【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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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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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这本书在很久以前就听女性朋友介绍过,她们评论说是一本小女孩和大女人都适应的一本书,不同年龄段的女性都会从中找到自己感兴趣、有感悟的地方。它是以小说的形式,把我们引领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全新的、哲学的世界。该书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揭示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亚里士多德、笛卡尔、黑格尔等人的思想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作者在书中创造了两对人物:少女苏菲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少女席德和她的父亲。然而这两对人物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让你在扑朔迷离中跟着作者一路去思考“我们是谁?”“我们为何在这里”这些哲学问题。“你是谁?”可爱的小苏菲第一次看到这个命题时仓皇失措,在镜子面前反复地追问。我想大多数人开始都会有这种感觉,因为无法给自己一个清楚的定位。那我和他人的区别在哪里?姓名?外貌?思维?性格?倘若我换个姓名整下容换种思维方式,那我就不是我了吗?这是人存在的意义问题,初看似乎有些迷惑,但作者正是将我们生活的世界当成透明的,并与一些可能存在而我们未发现的“可能性”结合在一起才写的这本书。

翻开第一章,我立刻被苏菲收到的匿名信“你是谁”所吸引,也正是“你是谁”这个问题带着苏菲走进一个哲学的世界。之后各种怪事在苏菲身上发生,当然苏菲的哲学老师也跟着浮出水面。当整本书看到一半时,我被故事角色的真实性搞得脑袋发胀,到底苏菲和他的哲学老师是现实的还是席德和她的父亲是现实的。但当我看完整本书后,一切都已经水落石出,所有的疑问都已经解开。其实仅仅看书的目录你就会觉得很有意思,如“伊甸园……在某个时刻事物必然从无到有……”、“少校的小木屋 ……镜中女孩的双眼眨了一眨……”、“中世纪 ……对了一部分并不等于错……”等,这些小标题有时是为我们说明一些哲学观点,有时是为了向我们透露苏菲将要遇到的神秘事件。

另一方面,这也是一本西方哲学的发展史书,看完之后可以感觉到哲学的发展与科学的进步是密不可分的,它与人类文明的足迹点滴相印,因此与其说是在看一篇哲学史,倒不如说是人类文明的通史。在浩瀚的历史文明的发展史中,每一个“我”不过是道星光、一点水滴。书中有一段深夜里在教堂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历史进程的对白再明白不过,如果把文明当成一天,那么各个阶段的发展便有了一个更加明晰的概念。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哲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真实的我们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上所有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这样世界才会不停地发展,我们才有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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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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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文中按照“我”的成长历程,分别叙述了几个“我”与被偷来影子的故事。

与马格的影子互换——尝试勇敢

与保安尼克的影子互换——接受长大

与好友马克的影子互换——对待梦想

与喜欢的女孩克蕾儿的互换——对待不完美的人生以及真正的爱情

与苏菲的互换——不爱就请离开

而在渐渐的成长中,“我”也开始懂得母亲对我的爱,独自承担丈夫不忠,陪伴我长大又送我离开小镇的母亲,多年来一直在以她的方式在爱“我”。而这些直到她离开人世,“我”在阁楼的盒子中发现母亲留下的书信时才恍然明白。

正如书中的“我”所说的那般,“我自以为我能察觉出比别人更多的东西,可我没想到我比他们更盲目。”,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那些在我们身边的人,却往往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人,而原因却是我们以为她们一直会在……

书中“我”的爸爸作为一个背离家庭从未出席孩子人生的形象,他对“我”的爱,对我默默的关注也同样在母亲离开的时候才被“我”知晓。

这些也同样给我一些感触,有时候我们认为一个人离开了我们的生活,爱就会随之消失,我们会因此而难过沮丧,但其实并不是如此,也许他们只是换种方式换个地点在爱我们而已,况且只要我们还能想念还有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去那些重要的人就不会消失,不是吗?

总的来说,《偷影子的人》是一本好书,它带给我很多感触,也让我明白为所爱的人点亮生命的光芒,是多么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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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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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老王要学“文明人”,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派,他变着方儿的挑儿媳妇的毛病,他没有空儿的时候,便叫女儿替他办,总之是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的,有时候还吃不饱。丈夫在城外做工,十天半月回来一趟,本应该没有什么事,不能打骂小媳妇,也没有什么理由呀。可是,小王经不起老王和二妞的挑拨,结果每一次都要毒打自己的媳妇。小媳妇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受了冤枉却没有人来帮忙,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曾关心过自己。更何况,柳家大院里的人都认为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无奈呀,小媳妇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在房梁上吊死去了。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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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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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小草和大树》这个故事,讲了小草和大树一起跟风比赛的事情,从这个故事中告诉我们顽强的生命力,坚强的意志可以战胜一切困难险阻,所以我们面对困难一定要勇敢坚强!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进步,勇攀高峰。

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在每个人的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 ,这些挫折只能使弱者低头叹息,但是只要我们向夏洛蒂三姐妹学习,敢于和保守观念、偏见作斗争,发奋努力,勇于面对,以失败作为前进的动力,就一定可以创出一番大事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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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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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的经历有些曲折,天才画家梵高和高更的故事一直很传奇,得知《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更,而且《月亮与六便士》的名气很大,便想一探究竟,想看看书中到底写了什么故事。先是从图书馆借,没能借到,只借到了一本作者毛姆写的评论其他著作的书,想着同一个作者,应该也不错,结果书中所涉猎的故事都不太了解,读不下去,心里有些失望。后来有幸从朱老师那里借来一本,书到手便立马读了起来,也许是期望太高,前几章作者只铺垫了一些事情,很无趣,心里有些小失望,此书就被搁置一边了。突然有一天朱老师发了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又有了赶快读完此书的兴趣。

本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讲述思特克里兰德放弃美满家庭,稳定社会地位,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书中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不畏生活的贫穷,无视病痛的折磨,几十年来从不后悔,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天才才能做到。此书越往后越精彩,思特克里兰德最后和土著人结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每天画画,得了麻风病后依旧坚持作画,眼睛瞎了仍然阻挡不了,他的遗言是死后要把挂满壁画的房子一起烧掉……他是用生命在画画。

虽然小说的故事有些夸张,我想作者正是想要通过这种对比来表达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月亮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六便士很不起眼,却很实在,两者差距很大,但都不可或缺。在生活中,我们埋头奔波忙碌的同时仍需抬头仰_亮,不忘追求梦想,只有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最后特别感谢朱老师,能读完此书,多亏了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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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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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木偶的小脚丫,名字叫乌丢丢,乌丢丢和他的朋友之间发生的事情,这些事让乌丢丢知道了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

我读了这篇优美而又带些悲伤的故事后,深受感动,尤其是最后一章,让我十分难忘。乌丢丢为了让好朋友珍儿有双健康的脚 ,把自己的身体融进了珍儿那只有些跛的脚上,从此珍儿在班上的体育成绩永居榜首。没想到乌丢丢这么小,就知道要用自己的爱,报答别人对他的关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一首诗:我们接受别人的爱,我们更不应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就像直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

看着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我妈妈。早上,妈妈永远是第一个起床的,就是为了让我能吃上可口是早餐;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开车接送我,为了就是让我能在车上有片刻的休息,不着凉。记得有一次,在家附近上写作课,上完课,刚刚出老师家,转眼间,天上就乌云密布,哗啦啦下起了大雨,我赶紧躲到屋檐下,就在这时,我从雨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老妈来接我了。与妈妈一路有说有笑的往家走,无意中抬头,发觉雨伞有些“歪”,再定睛一看,伞明显的偏向我这,再瞧瞧妈妈,间个身子在伞外,已经湿了。我赶紧把伞拨拨正。继续往前走。可当我再一次抬头的时候,发现伞再“歪”到我这了。那一刻,我的眼圈红了。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她有如春雨滋润着大地,不轰轰烈烈,却如此的让我感动。此时此刻,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平时与妈妈顶嘴,最想说却总不好意思说出的话就是:“妈妈,我爱你。”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时我懂得了,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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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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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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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读后感_学习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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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

《论语》每个人肯定多少都读过一些,一开始我也觉得很无聊,一些读不懂的古文放在谁面前都会觉得无聊,但有一次,我又从书柜里发现了我那本陈旧的《论语》,闲来无事就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谁知一看就是两个小时,里面的内容好像无师自通,一看就懂,也许是读过好几遍的缘故吧,这已经是我第四次读《论语》了,从中我不仅体会到了孔子渊博的知识,更体会到了孔子流传千古的儒家思想。

孔子是个自强不息的人,他生在世风日下的乱世,但孔子却从不放弃自己的追求,用自己的心血和生命来殉人生的理想。孔子又是个品德高尚的贤人,他不因为自己地位卑微而随波逐流,正像曾子所说的,他吾日三省吾身。不停地反省自己,去伪存真,终生提醒自己除恶向善。孔子还是一位充满睿智的圣人,这绝不是个人的小聪明,而是扎根于民族文化又立足于个人创造的大智慧,无论是历代权贵、士子文人还是普通百姓,都从孔子思想和儒家学说中汲取精神的乳汁,培育心灵的花朵。

读过《论语》之后,最敬佩孔子的就是他的思想,在教育上,孔子重视“文、行、忠、作”。不仅重视课本知识,更强调社会实践,这正是当今世界很多人所不具备的。如果拿孝道与学业来比的话,那就像孔子所说的“行有余力,则以学之”。

《论语》其实是一部内容丰富的史书,不光讲了文、史、哲、人生、教育这些大的方面,在很多生活琐事上孔子也有自己的看法。

没读《论语》之前,我觉得历代文人都只注重“文”,对“道”视而不见,读过《论语》之后,我发现孔子与历代文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是站在以人为本的更高境界上,喊出了“人以德为本”的千古绝唱。

《论语》无论在语言上还是在思想上,都是一部有巨大吸引力的著作,只要用心去读,就会读懂其中的道理,领悟人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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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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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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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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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7月7日,而我在这一天读完了《小屁孩日记》这套书。相信你有一天翻开这套书的时候准会被逗得哈哈大笑。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米多。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出现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留作业,第一次尿裤子,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罚站……还第一次当了一个好大好大的官——灯官。上二年级时,他成为班上的“大辣椒”!在二年级当班长很容易,只需要一袋巧克力就解决了;米多在二年级的家政课上做了122个面包,以至于现在听到“面包”两字就想吐;米多还和金刚那些朋友去校长室“探险”,却不幸被挂在了窗台上。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男生讨厌女生,女生讨厌男生;在参观电视台的时候走丢,却成为了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在四年级,米多在竞选班长的时候异想天开精选了一个班主任;为了帮助同桌苏拉减肥,他用酱油、醋和妈妈的头油、香水制作了一瓶“神奇减肥药水”……米多在五年级的烦心事可真不少!没完没了的考试;不幸遭遇校园暴力;体检时害怕抽血,为了不扎针把食指咬破,到了抽血才发现要扎的是无名指……上六年级的时候举行了大手牵小手活动。帮小豆包打架却被罚;金刚发明了睡觉二十八计,帮大家解上课发困的问题;英语老师跟体育老师借课,却让他们来付“利息”……

就是因为米多每天的屁事、趣事、怪事、乐事、烦事、妙事才让我喜欢上了这样一个非常快乐又拥有烦恼的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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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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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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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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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漫长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笑猫日记中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的封面可吸引人了,有一个小男孩坐在星球上,背靠着一颗银杏树。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猫给他献花呢!

故事说道:二丫和三宝都找到了自己拥有的本领,可胖头的前程让笑猫非常担心。之后,胖头在笑猫的帮助下,胖头用自己专注的特点学会了弹钢琴。之后,他们遇见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为了把那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变成地球的孩子,还学会了笑。之后,孩子的爸爸为他买了一架钢琴。谁知那孩子如此有天赋,在一个雨天里孩子和胖头获得了观众的鲜花和掌声。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世间的爱是多么得重要啊!胖头用他的爱,让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孩子恢复健康。我们又有何不为呢?让我们伸出自己的双手,为这个社会献出一分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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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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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滥竽充数,是讲在古代,一个国王特别喜欢听吹竽,特别偏爱竽合奏,那声音既悦耳动听,又雄浑壮丽。乐手们也享受很高的待遇。有一天,国王感觉乐队还不够大,想组织一支三百人的大乐队,加上原来的,还差一名。这时有一个叫南郭的人,根本不会吹竽,他想混有人群里,应该没什么事。所以他跑到国王面前吹嘘自己吹得怎么好,国王信以为真,让他参加了乐队。

国王去世后,他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不过,他偏爱听竽独奏,这可吓坏了南郭先生,他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逃跑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不能象南郭先生一样,我们必须要做一个真才实学的人,不能混在人群里滥竽充数,就象我们学英语,全班一起读时要会,一个人单独读时也要会,我们要学会每一课,知识只有学牢固了,考试时才会考一个好成绩。你们说我说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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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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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力量,叫做爱。爱能融化冰雪,爱能打开心扉;爱能让自卑与孤独消失得无影无踪;爱还能让一位老流浪汉为素不相识的一家人支撑起一个温暖的家。

故事发生在法国的巴黎。老流浪汉阿曼德返回他大桥底下的住所时发现他的住处早已被三个陌生的小孩给占领了。他既惊讶又生气,想把孩子们赶走。可渐渐地,他竟被这三个孩子的真诚打动了,他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与孩子们的妈妈共同支撑起一个充满爱的家。

是啊!是爱,让阿曼德从一位惹人厌的乞丐变成了一位和蔼的老爷爷;是爱,使阿曼德对孩子们的厌恶转换成无限的喜爱;是爱,让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恢复往日的温馨……

每个人的心,都可以成为一台爱的播种机,你播撒爱的种子,便会收获更多意想不到的爱;你用心耕耘爱的沃土,硕果累累的秋天变回热情地向你招手。书中的孩子们天真热情,他们朴素的爱与真情给了阿曼德重新振作的动力。面对桥下的僵局,他们友善地给阿曼德腾出位子,并亲切地称呼他“爷爷”。他们的举动把阿曼德深深地打动了。他在不知不觉中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家里,为这个家无私地奉献出一切。

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一个辛酸而感人的故事娓娓道来,爱与温暖在字里行间自然地流露。掩卷沉思,一幕幕往事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突然发现,生活中“爱”无时无刻不在给予我温暖与力量:考试时,我的笔没水了,同桌默默递上她的水笔;作业做累了,妈妈悄悄地端上我最爱的水果;打篮球摔倒了,同学们争相围上来关切地问我有没有受伤……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头。无论多么贫穷,无论多么无助,都能幸福起来,这难道不是爱的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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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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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在雪下的小屋》是曹文轩先生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个孩子——大野、森森、林娃、雪丫在寻找鹿的过程中,被雪埋住了。当时是在一个小木屋里,四个孩子永不放弃,一直坚持挖雪,靠着顽强的毅力终于逃了出去。在小木屋的生活苦不堪言,四个孩子经常会挨饿,死神也在森森和大野的身上停留过,但都被克服了。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意志,就一定能在没有吃的困难下活下去。

大野、林娃、森森三个男孩找到了一个罐头,就在罐头只剩四块时,在自己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把最后四块让给了雪丫,在挖雪时,他们不让学丫挖,而是让她在床上休息,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当然学丫也给他们带来了希望。在男孩子们觉得永远也出不去时,是雪丫的朗诵声让他们重拾信心,坚持挖雪。在他们眼冒金星时,雪丫找到了一盒火柴,让他们看到了光,体会了光,感受了光,他们顿时又有了力量!

平时从来没有饥饿感的他们体会到了饥饿,体会到了食物的珍贵。平时认为有太阳是件很平常的事情的他们,现在是多么渴望太阳……

一个人拥有的东西直到失去时,才能体会到它的珍贵!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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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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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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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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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读书计划是于漪老师的《教育的姿态》,我加入叙事者的时间比较短,准备读这本书的时候已经到了十月底了,很快从网上购得,马上开始阅读。

从前言开始,就能感受到一位从事教育工作60年的老教师的赤诚之心,她对孩子的爱是热烈的,是深沉的。始终以学生为本,是于老师的教育理念。这在今天也是极力倡导的。

从老师身上我看到了大爱与无私。

现在的孩子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普遍面临道德缺失,情感冷漠。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温暖孩子的心灵,点亮孩子的心灯。一棵小树尚且需要修枝剪叶,才能茁壮成长,何况是一个人呢?所以对待孩子的错误我们要有一颗包容的心。

七年级上学期时,一天中午我正在办公室备课,一个学生过来找我,“老师,我丢了20元钱”,“哦,是吗?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忘记放在哪里了?”“不是的,我怀疑是小美偷的”。我心里一惊,不会吧?这个学生很文静,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吧?表面上我不懂气色的说,“不要乱说,我相信她不是这样的人。你先回去上课,我会给你查清楚的。”我悄悄找了几个同学了解情况,小美家里比较困难,平时很节俭的,这两天突然大方了,买了不少零食吃。我心里已经大题有数了,但是我没有去找她当面交流,而是放出风声说,钱找到了。我观察小美的变化,刚开始她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后来她低下头想了好久,像是下决心似的。我知道她会来找我的。果然,一个课间,她来到办公室找我,“老师,我捡到了10元钱”“哦,是吗?在哪里捡的?”“教室外面。”“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值得大家学习!”我看到小美的脸红红的,她的内心一定是纠结了好久的,不过总算战胜了自己!我在心里暗暗祝福这个孩子。虽然我搭上了10元钱,但是维护了一个人的自尊,这才是重要的!

这个世界不光需要参天大树,同样也需要小花小草,只要是健康快乐的成长就好了!!祝福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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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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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将书当作我的知心朋友,这个暑假我结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倾听生命》,讲述了一个个关于生命的小故事。“伟大的奇迹”感触最深,他告诉我生命是坚强的,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生命,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也要把握住。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采完野菜,坐在地上正准备吃晚餐的时候,飞来了一只蜜蜂打扰到了他,他就用脚把蜜蜂踩到土里,没想到,小蜜蜂重新飞了起来。主人公又再一次把小蜜蜂踩入土中,这一次可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它的一支翅膀受伤了,以为活不了的蜜蜂,没过一会,既然又一次奇迹般的爬出泥土,拖着受伤的翅膀,吃力的飞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一天,顽皮的我用一把玩具枪对着一只小青虫开了一枪,疼得小青虫在地上直打滚,我本以为小青虫肯定会死,但是,它却勇敢地活下来了,并开始练习行走,一次、两次、三次、一次次的失败让它越来越坚强,最终,小青虫爬起来了。

这篇文章,另人回味,促人深省,小动物尚且有如此不被困难打败的精神,我们人类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嘛!

在__年的汶川地震、7.23动车事故中,多少人失去了亲人,没有的胳膊,没有的双腿,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可他们依然选择坚强的活着。

当我们遇到困难,遭遇挫折时候,不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首先不要怕,找到原因,理智的去分析,然后勇敢的去面对它,战胜它,就象“不倒翁”那样,有着一颗不倒的心,永远不向困难低头,总会有奇迹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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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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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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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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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

小说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和别人打赌,用八十天即1920个小时或11.52万分钟,来环游整个地球。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离开英国,他们闯印度庙、买大象、解救艾娥达夫人、被告上法庭、去上海、去日本、坐雪撬旋行、最后回到出发地英国。得到两万英镑的钱,过上幸福的生活。

他是世界上最不性急的人,但从不迟到。美好的生活不要,却要用时间证明80天是可以环游整个地球。也许地球缩小了,也许是一时开的玩笑,不性被印第安人洗劫车厢、栏截火车或遭遇海难。读了这一小部分后,我不明白福克先生是怎么想的,他竟能心平气和的说出如此大话,真为他感到胆心。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不能说大话,要知道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说道这里我可能会觉得他是个白痴、笨蛋!

但是,当我继续读的时候,我却发现只要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八十天环游整个地球也不是不可能,我对他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相对而言,我们就是十足的胆小鬼,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他们的危险,更别说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了,我们根本不可能做到。天底下的困难一个一个的向我们靠近,危险也随时潜伏着。我们不用害怕,只要用我们的聪明的大脑去认真思考,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地,一切危险都会化险为夷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事都是我们不敢想象的或不敢去做的,可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大脑认真思考和精心策划,并且要大胆的常试,一切困难和危险都会化做一缕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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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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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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