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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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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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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有了成文的合同,一是可以明确租金的性质,二是一旦发生纠纷,打官司时有凭有据。下面是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欢迎阅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____市 ,共计 房 厅,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 等。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表底数 3。

一、租赁用途为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X月____日至X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每期交租应提前 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下列 项费用:

1、水费;

2、电费;

3、煤气费;

4、有线电视费;

5、物业管理费;

6、电话费;

7、宽带上网费。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39;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

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独自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十

二、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法律政策的规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十

三、乙方如为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地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到租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

六、补充条款或备注: 十

七、中介人(中介方名称、负责人及电话):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X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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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酒店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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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出租给乙方为经营使用,楼房面积

二、租赁期限:

1、年年月日止,租期年。

2、续期: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续租。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五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房屋租金;

2、付款方式:半年交一次,即每六个月交一次租金;

3、房租递增方式:每隔三年租金递增三万元,即:

(1)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每年租金

(2)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每年租金万元;

(3)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每年租金万元。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承租之日起拥有该房的经营、管理使用及支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后该店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负。

3、房屋承租前的所有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4、乙方在承租期内要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服从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5、租赁期间允许乙方转租他人经营,乙方如需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要事先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将租房转租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五、甲方责任:乙方承租后,甲方无条件将房产的相关证明提供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金,逾期15日外,每天按上述租金的1%支付给甲方滞纳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2、在租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按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停租时,甲方要按乙方实际损失和租金全额赔偿。

4、租赁期内,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时,甲方可按国家拆迁补偿多少全部补偿给乙方。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部分均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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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方工程标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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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电源防感应雷工程 ;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电源防感应雷设备安装,按GB50343要求规范施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5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具体进场安装日期,甲方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与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

2.付款方式: 。

3.如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在施工中新增加防雷器的数量,则以工程决算为准,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提供仓库,由承包方妥善保管、使用。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当地气象局检测认证的合格产品,如属不合格产品,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2.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协调当地气象局检测验收。

3. 承包方确保本防感应雷工程能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免费反工,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4.本工程施工项目的保证期为叁年,在保证期内发现工程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贰 份,其中发包方执 壹 份,承包方执 壹 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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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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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常房权证武字第 号、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经营 。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的第一天即为乙方受让唐廊茶楼交接日的次日。

乙方在该租赁门面经营单位名称为唐廊茶馆,经营范围为茶饮、餐饮。如更改名称和经营范围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租赁及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为23万元(即每个月租金19167元/月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另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待租赁期满,乙方撤离并由甲方验收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次日将保证金、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租期满二年后,甲方可给予乙方部分租金返还,期满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分别返还2万元、2万元、2万元、3万元,返还时间为年期满当月,四次累计返还租金9万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保证金、押金及首月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违约或双方未解除合同,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再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产权共同人异议,无任何之纠纷。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甲方其产权内的门面其它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5、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订立的合同为准。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臵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施、设施归乙方所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2日内撤离。

6、租赁期内,甲方如转让该门面产权,需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该合同,因未履行该合同,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并在房屋租赁协议签署之前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4、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租赁期内房屋维修基金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每年一次性交予乙方,由乙方负责代缴给物业管理部门。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本门面所在楼盘由中房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房屋如需维修,由乙方向物管公司申请。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修复,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的,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检查时,乙方应予配合。

4、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有义务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9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在租赁期间,在征得甲方同意下,乙方可以转租门面,但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履行,仍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1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面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营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未按时交付租金,乙方按应交租金的日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超过二个月不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按本合同第十三节第1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撤离并交还该门面。如乙方逾期交还,乙方应按租赁期满时的月租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租金给甲方,并承担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房租等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6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缴纳保证金、押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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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业房屋租赁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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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租赁房屋所在建筑物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所在建筑物坐落于中国 省 市 区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建筑物”)[该建筑物位置示意图及总平面图见附件三(略)]。

(2)甲方对该建筑物及其所占的土地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该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见附件四(略)],《土地使用权编号》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附件五(略)]。

(3)本合同签署时,该建筑物未被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其他法律障碍。

(4)该建筑物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

(5)该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计地上 层,地下 层。地上建筑层高不低于 米,地下建筑层高不低于 米。楼板可承重 公斤/平方米。

(6)该建筑物第 层至第 层为商业购物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服装、图书、食品,提供餐饮、娱乐、教育等服务。

(7)该建筑物在租赁房屋之外设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停车场具体位置见附件三—该建筑物位置示意图及总平面图(略)]。其中,地上停车位不少于 个,地下停车位不少于 个。每个停车位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2、租赁房屋具体位置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租赁房屋为位于该建筑物第 层的第 号及第 号房屋[以下统称“租赁房屋”。租赁房屋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租赁房屋平面图》中红线范围内蓝色部分(略)]。

3、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根据测绘机构出具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测绘报告见附件七(略)],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面积”),其中:

第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除另有约定为,本合同中租金、物业服务费等需要以面积计算依据的,均以本条约定的租赁面积为准。

4、甲方将如下设施设备或区域与租赁房屋一并交付乙方使用:

(1)租赁房屋所需的功能性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满足租赁房屋约定用途的公用或专供乙方使用的商业给水、下水、电力、煤气或天然气(外部接口)、通风、空调(包括制冷和制热)、消防(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系统、放排烟系统、消火栓、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等)、电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和宽带等)。除非该等附属设施位于租赁房屋内,乙方不得要求对该等附属设施享有排他的专用权。

(2)本合同约定的专供乙方使用的店招位和广告位以及非专供乙方使用的库房、通道、卸货区、垃圾存放区及停车位[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略)]

(3)该建筑物内非专供乙方使用的且能够直通各楼层的电梯。其中,客运自动扶梯 部(仅直通该建筑物及/或租赁房屋地上各楼层),客运垂直电梯 部,货运垂直电梯 部。电梯的载重量分别不小于 kg、 kg、和 kg[各电梯具体位置见附件(略)]。

(4)其他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区域。

二、房屋用途

1、租赁房屋用于乙方销售注册商标为 的女士服装。

2、为满足乙方经营所需,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的部分面积用于设备配套的办公场地或仓库。但该办公场地或仓库所占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不应超过租赁房屋总面积的 %,否则视为乙方变更租赁房屋用途。

3、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同时,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且即使甲方同意乙方变更租赁房屋用途,甲方无须为乙方的上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未能完成审批、登记、备案手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用途或甲方已经同意变更用途等为由主张免予履行或承担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4、乙方于租赁房屋开业前,应完成经营所需全部审批、登记、备案等,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同时,乙方不得以办理(或未能办理)上述审批、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免予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免予承担法律责任。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 年,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包含免租装修期)。即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房屋交付日与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实际交付日不符的,租赁期限开始日期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实际交付日为准。

2、续租及终止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前六个月就续租事项进行协商。除非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于届满之日终止。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

(1)租赁房屋的租金自租赁房屋开业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不包括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物业费、能源费、税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3)租金支付时间

①租赁房屋的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且每三个完整自然月支付一次(即每三个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除首期租金及末期租金外,乙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的上一个月的首十五日前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②首期租金指自开业日起至第一个支付周期结束之日止的期间的租金总和。乙方应于租赁房屋交付当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③末期租金指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后一个完整的支付周期开始之日至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止的期间的租金总和。乙方应于支付最后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时支付末期租金。

④首期租金的首月或末期租金的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按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房屋的天数计算该月租金。

(4)首期租金的首月或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按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房屋的天数计算该月租金。

2、物业服务费

(1)租赁房屋物业服务费按租赁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 元(日物业服务费=月物业服务费*12/365)

(2)如因物业服务内容增加、物价部门调整服务价格等各种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调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按照甲方通知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3)物业服务费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并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每一个完整自然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个自然月的物业服务费。

(4)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的当月或租赁期限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该月物业服务费按日计算(即:日物业服务费*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天数),并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前 个工作日内支付。

(5)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 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发票。

3、能源费

(1)甲方为租赁房屋提供电力及空调(具体供应条件详见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条件)。

(2)甲方不为乙方提供专用的上下水、卫生间、煤气或天然气。乙方可使用位于该建筑物公共区域内的上下水及卫生间。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能源费按租赁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元(日能源费=月能源费*12/365)

(4)如因物价部门调整能源费价格,乙方同意甲方相应调整上述第(3)项约定的能源费价格,并按甲方通知的收费标准支付能源费。

(5)能源费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并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每一个完整自然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个自然月的能源费。

(6)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的当月或租赁期限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该月能源费按日计算(即:日能源费*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天数),并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前 个工作日内支付。

(7)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能源费后 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发票。

(8)租赁房屋空调供应时间为营业日的早 点至晚 点。如果乙方需要于该供应时间之外由甲方供应空调,除应提前三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外,还应按每小时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空调延时使用费。

4、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外,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但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出除外)。

5、乙方应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6、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均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甲方变更账户信息时,最迟应于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付租金及/或其他费用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逾期支付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乙方应于节假日后的首日支付。

8、因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而应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各方乙方承担。

五、交付与验收

1、租赁房屋交付日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以下简称“交付日”)。

2、租赁房屋的验收及交接

(1)甲乙双方应于约定的交付日前办理租赁房屋验收手续(具体日期以甲方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2)办理验收手续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检查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施设备及区域。如经验收租赁房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及条件,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租赁房屋交接单。租赁房屋交接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经验收,上述任一设施设备或区域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及条件的,应将不符之处、维修或整改方式以及期限等记载于验收单中,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对于验收单中记载的应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整改的部位,甲方应于的期限内维修或整改完毕,并通知乙方与甲方共同办理再次验收手续。

(5)经再次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署租赁房屋交接单。租赁房屋交接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房屋交接单签署当日为甲方实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之日(以下简称“实际交付日”)。

(7)甲方实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之日晚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8)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逾期办理租赁房屋验收或交接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且乙方应支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免租装修期不予顺延,且乙方应于约定的开业日开业。逾期开业时,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房屋交付条件

(1)本合同签署时甲方拥有向乙方出租租赁房屋的完整权利(包括获得向乙方转租的权利等);

(2)租赁房屋向乙方交付前已被清空(乙方同意保留之装修装饰或财产除外),且不存在任何人占用租赁房屋内的任何面积或存在与租赁房屋有关之任何纠纷、争议或诉讼、仲裁;

(3)租赁房屋向乙方交付前能够作为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或经营所需其他审批、登记、备案的地址。

(4)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使用租赁房屋的行为提出主张或干涉;

(5)租赁房屋条件能够满足乙方确定的租赁房屋用途;

(6)符合本合同附件八所列交付标准及条件(略)。

4、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于租赁期限内符合本条约定之交付标准及条件。

六、免租装修期

1、自本合同约定的实际交付日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乙方应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

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支付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同时,免租装修期内,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全部附件及相关管理制度约定的乙方义务均不免除。

3、免租装修期仅限于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不得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如果乙方开展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决定免租装修期于乙方开始经营之日终止。租赁房屋租金应自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4、乙方承诺最迟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后 日内开始进场装修。

七、房屋装修

1、甲方对租赁房屋或该建筑物进行重建、改造或返修、更新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如因重建、改造或返修、更改导致租赁房屋停止或暂停营业,或正常经营受到影响时,甲方应予以足额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由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2、乙方在不改变租赁房屋内部主体结构、建筑分区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意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内部装修装饰、改造、安装或更改设施设备(以下统称“装修”)。

3、若乙方需对租赁房屋内原有的水、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须事先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等,并向有关行政机构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符合消防、建筑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乙方应依法自负费用办理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施工申请、消防验收、设计报审等)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经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后的装修设计方案非经审批机关批复不得修改。

5、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修改不符合要求的装修方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而不能装修以及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投入使用的风险。乙方不应以上述事由为原因请求降低租金或相关费用,或要求解除本合同。

6、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应于免租装修期内实施。免租装修期外,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无论是否影响租赁房屋及/或甲方、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本合同、全部附件关于装修的相关约定以及甲方、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7、乙方及其承包商、代理机构与雇员应遵守本合同及全部附件约定、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规定)及在装修期间提出的其他要求。乙方需按照上述约定及要求装修租赁房屋,并确保装修安全。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就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进行规范、管理。

8、乙方在装修前应按照装修管理相关规定将装修方案及图纸、装修材料清单及质检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文件等装修所涉全部资料报甲方审核并将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为自然人时应签字)交甲方备案,同时应提供原件供甲方核对。

9、因政府部门原因、乙方迟延提交装修申请原因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等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开始装修的,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为租赁房屋装修购买 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保险应于装修开始之日起至装修完成之日止的期间内持续保持有效。

11、乙方应于装修开工前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 元,装修垃圾运输费 元。装修押金于乙方的装修满足甲方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返还条件及时间时,由甲方不计利息的向乙方返还。

12、乙方装修开工时至少满足如下条件:

(1)已按本合同约定就装修事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依法应经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登记或备案时,已获得审批、登记或备案文件;

(3)已与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装修管理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或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其他文件;

(4)已自负费用为装修购买保险;

(5)已向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等;

(6)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及不时修改的其他条件。

13、乙方应按照提供给甲方且已经经过审批的装修文件及资料进行装修。装修期间,甲方及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随时察看租赁房屋装修进度及效果,一旦发现乙方的装修不符合约定或甲方、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则可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14、乙方应承担因装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装修不应影响该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及甲方、相邻商户以及任何第三方的正常经意活动或造成损失,或给该建筑物内其他使用人造成不良影响。乙方装修给甲方或其他主体造成的损害,以及装修过程中的其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在租赁房屋或该建筑物任何部位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检测或保安系统;

(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4)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5)跟据本合同其他约定或相关附属文件、管理制度要求,需要得到甲方同意的其他行为。

16、乙方修缮完成后,应自行负责办理装修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进行整改。如果甲方也进行了相应验收的,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承担因装修及验收不合格等而引发的法律责任,且不导致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承担任何责任。

17、乙方于装修完毕后依法应办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的,应依法办理验收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将相关验收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给甲方备案。

八、房屋修缮

1、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使公共区域各项设施设备以及租赁房屋内由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遇到火灾等紧急事件时,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强行进入租赁房屋。因此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内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器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

4、乙方对租赁房屋实施的装修,由乙方负责修缮,并应使其始终处于清洁和良好状态且符合相关规定。因修缮所发生的全部责任及所有费用,包括税收及政府收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发现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负责修缮的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必要时应及时报警。同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当日开始维修工作。

6、乙方承担下述修缮责任

(1)由乙方实施的装修以及添置的设施设备。

(2)因乙方或其顾客、来访客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损坏的设施设备及区域。

7、甲方承担与该建筑物相关的全部修缮责任,但本条第6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修缮责任除外。

九、物业服务

1、乙方认可甲方已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同意遵守甲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不时制定或修改的物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规约》作为本合同附件(略)]。

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任何其认为经意和维护该建筑物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确认该等规章制度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且不应因此而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3、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如上述规章制度与本合同约定不符,应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4、乙方承认并接受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并承诺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上述制度进行修订,乙方亦应严格遵照执行。乙方确认该规章制度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且不应因此而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十、开业

1、租赁房屋开业日为 年 月 日。

2、租赁房屋开业条件

(1)甲方已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条件约定。

(2)乙方实际控制的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的经营实体(如有)已获得经营所需的全部经营主体及行业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经营审批登记或备案文件、商标或专利注册文件或授权经营许可文件等。

(3)乙方及前述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的经营实体与甲方已依据本合同约定签署《主体变更三方协议》。

(4)乙方已经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且已通过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并已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开业前消防检查合格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5)已按约定购买足额的保险,并已将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时应签字)提供给甲方备案。

(6)已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部应付费用及款项。

(7)其他本合同、全部附件约定及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的条件。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条第2款所述开业条件于开业日前未能全部成就时,乙方有权选择:

(1)、延期开业直至开业条件全部成就之日,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2款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2)、于开业日开业,并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直至本条第2款所述开业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止。

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条第2款所述开业条件于开业日前未能全部成就,于甲方通知的开业日未能开业的,乙方除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外,还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应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如果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租赁房屋及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十一、规范经营

1、乙方应于甲方确定的该建筑物统一营业时间正常经营。

2、该建筑物正常营业时间为营业日早 点至晚 点(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调整时,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以下简称“营业时间”)

前款所称营业日指每日,除非甲方书面通知该日不营业或停业。

3、乙方应服从甲方对该建筑物统一营业时间的安排,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暂停营业。

4、乙方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注册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合伙制企业(以下简称“该经营实体”)的,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日前办理完毕相关的审批注册手续,领取有关证照。同时,乙方应与该经营主体及甲方共同签订《主体变更三方协议》,约定由该经营主体受让乙方于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并由乙方就该经营主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经营活动依法应办理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的,乙方应于开业前办理完毕并保证于经营期限内持续有效。

6、乙方保证其于租赁房屋内开展的经营活动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于租赁房屋内不得存放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法、违禁物品,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8、乙方于租赁房屋内进行的经营活动应严格执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商品质量、物价、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依法纳税。

9、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经营管理,享有及承担因经营而产生的收益及风险。如因乙方经营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二、广告及店招

1、甲方为乙方于该建筑物指定区域内免费装设 个由乙方设计且带有乙方 标志的店招及广告牌[具体位置见附件9(略)]。乙方应保证店招及广告牌的设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但该等店招及广告牌的安装及维护责任由甲方承担。

2、除本条第1款约定的店招及广告牌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乙方可于约定的位置装设店招及广告牌,但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得侵犯或影响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由乙方负责装设的店招及广告牌所有权贵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予以清除。但清除后应不存在任何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

十三、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租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转租、分租、交换使用、合作、联营、转让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等任何方式允许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

2、经甲方书面同意允许乙方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以转让、交换等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时,该第三方使用租赁房屋期限不应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且应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及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就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租赁房屋时,应根据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出具同意乙方转租租赁房屋的证明文件等)。

十四、保险

1、甲方应于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前,为该建筑物(包括租赁房屋)及其内部由甲方负责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向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并保证该等保险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维持有效。

2、甲方投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及 。

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 元),财产一切险的保险金额应与上述全部财产完全重置价值相当。

3、乙方须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起为租赁房屋内乙方负责实施,添置的所有装修、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向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并保证该等保险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维持有效。

4、甲方投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及 。

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 元),财产一切险的保险金额应与上述全部财产完全重置价值相当。

5、因投保而发生的费用由投保人承担。

6、如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投保财产损毁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投保人应积极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并将自保险公司或自其他机构取得的赔偿金专项用于修复受损财产或向受损害的第三方提供赔偿或补偿,且不得挪用。

十五、房屋交还

1、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换租赁房屋,保持房屋及相关设备完好无损及干净,整洁(正常损耗的除外)。

2、乙方应按如下条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

(1)乙方应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状态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正常损耗除外)。

如果甲方于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保留租赁房屋内由乙方实施或添置的全部或部分装修、设施设备的,乙方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的状态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但甲方应按本条第3款第(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给予乙方补偿。

(2)乙方工作人员应撤离租赁房屋,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活动。

(3)乙方应清空租赁房屋内由乙方存放的或由乙方允许任何第三方存放的全部物品。

(4)乙方应将租赁房屋的所有钥匙交换甲方。

(5)乙方已办理完毕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所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注销或变更地址手续。

(6)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乙方对租赁房屋实施或添置的不可移动的(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将造成该建筑物或租赁房屋损坏的)装修、设施设备或物品(本条统称“添附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1)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乙方不得拆除添附物,且添附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非因上述第(1)项约定原因于租赁期限届满前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应按如下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补偿。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后,添附物归甲方所有。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额=乙方提供之相关发票金额-[乙方提供之相关发票金额×自发票开具日期起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天数÷365× %(折旧率)]

4、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向甲方交还得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由双方根据损坏程度协商确定赔偿额度,并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于交还租赁房屋当日与甲方结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合同各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租赁房屋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义务时,每逾期交付或履行义务一日,应按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服务费或其他费用时,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还符合本合同约定交换条件的租赁房屋时,每逾期交还一日,应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并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并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开业条件未能于开业日前成就,且逾期 日仍未成就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 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6、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均应按 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7、除非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逾期 日未履行义务或未更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 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8、除非另有约定,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十七、责任免除

1、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时,有权依据受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相应义务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其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协议其他各方,并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房屋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以及公共设施,并致使租赁房屋停止使用时。

(2)因租赁房屋被依法征收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3)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应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乙方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甲方后,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于开业日后 日仍未能取得主体资格或经营资质。

(2)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要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或文件时,均应采用特快专递、专人递送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往下述被送达人地址的,投邮后 小时视为送达(须提供邮寄凭证);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的,下述对方联系人签收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如下地址之一及/或全部均视为乙方联系地址):

(1)租赁房屋地址:

(2)乙方注册地址:

(3)经常居住地:

(4)其他地址:

乙方联系人(如下联系人之一及/或全部均视为乙方联系人):

(1)乙方(如乙方为公司、法人等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2)乙方(如乙方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3)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授权代表

(4)其他联系人

(5)租赁房屋内由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以及乙方公司雇员。

联系电话:

2、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变更任何联系信息的,应在变更前 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按变更前信息履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二十、保密

1、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及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本合同各方均须履行保密义务。非经本合同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披露、泄露、公开或允许第三方使用。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则违约方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各方因此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的损失以及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十一、文字、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之间存在冲突时,补充协议优先于本合同,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登记主管机构办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若有)应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构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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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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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 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 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 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 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5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2.6 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2.7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3.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4.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5.双方违约责任

5.1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保证金额的五倍违约罚款;

5.2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上禀法院,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6.说明

6.1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

6.3 本合同书作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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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无抵押借款合同标准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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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 (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 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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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自建房买卖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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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号,为_________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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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2024标准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1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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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2020(标准版)

篇一: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二: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2019年4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19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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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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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_____

乙:_____

甲方与乙方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分_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盖章)

鉴证人: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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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劳动局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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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2、制定及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

3、甲方按有关政策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_______个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_______个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__时至次日_______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支付夜班补贴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4、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5、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条至_______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未经协商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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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维修维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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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品维修维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信息产品维修维护协议。

一.该协议所包括的信息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序列号

台数

金额(人民币)

备注

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产品免送维修服务,相应服务条款如下:

1.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对本协议所列产品实施上门维修,如需更换零件甲方应承担零件费用,且甲方不再拥有更换下来的旧零件的所有权。

2.如果乙方认为该产品需要取回修理,则乙方技术人员将直接前往甲方处取机。

3.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对本协议所列产品进行两次免费清洁。

4.除乙方的节假日外,每周星期___至星期______:___---___:___,是乙方执行该协议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的第二个工作日是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

5.本协议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凡涉及软件或网络支持问题的维修服务,均按照乙方收费服务标准收费。

6.乙方实施上门维修地点为该协议所包括的甲方信息产品现在(协议签字日)使用所在地。

7.甲方应对其专有的机密信息的安全自行负责。

三.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乙方收到协议全款后,方可生效。协议期限是 本协议生效日起一年整。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拥有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章: 乙方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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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维修电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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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及时解决生产需要和使维修的电动机能保质保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偿委托乙方修复损坏的电动机,乙方需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和电动机维修技术规范修复电动机

2、维修电动机的费用(含税)按双方协议的费用标准执行,确定每个电动机单独核算,按照电动机的型号、规格、功率的大小、电压的高低和损坏的程度核算维修费,除特种电机外,普通低压交流电动机,按功率大小划分等次核算(见报价1),维修费中包含乙方的运输费用

3、乙方必须自接到甲方的维修电话之时起,8小时内赶到现场,运回需要维修的电动机

4、乙方将从甲方拉回的电机、进行检查,对需要进行更换或配置、加工配件告知甲方

5、维修电机时间由双方商定,乙方遇其他特殊情况需告知甲方。

6、电动机维修完成后,乙方应对修复的电机进行检查,通电式运转,检查电机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运送至甲方,由甲方有关人员验收,甲方对不符合要求和存在质量问题将退回重新维修

7、甲方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如装车、卸车、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乙方必须保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8、电机保修期为3个月,甲方的电机在乙方的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9、维修费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三联单核对无误,经甲方负责部门办理手续后,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方可到财务结算费用,甲方应以现金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10、如有违反本协议项目约定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1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继续续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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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收银,全文共 14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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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下面是最新消息!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鼓励依法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公布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情,鼓励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创新,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封闭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对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区域,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议后,经其确认无异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业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并确定筹备组召集人。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五至十一人组成,可以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权数的方法;

(四)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

(六)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的第(一)至(六)项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投票权数等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

第十一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至十三人的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三至五人的业主监督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业主公约的约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

第十二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

(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投票权数的,具体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一)住宅物业一套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按一套计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但未售物业部分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总投票权数的百分之三十;

(二)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平方米计算,超过一百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

物业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确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参加。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的,到会业主代表应当能够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名共有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告知业主和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和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六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有关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事项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共同约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

(六)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办法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 经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进行诉讼;

(六)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七)审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报告;

(八)就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办理登记手续;

(九)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清单;

(五)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工作经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公约;

(四)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备案部门变更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终止:

(一)任期届满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不履行业主法定义务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然终止;有前款第(五)至 (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须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经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在解散前三十日内,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清算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三)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四)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五)对物业服务投诉的处理;

(六)争议处理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日常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公共停车场所管理;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四)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偿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将业主临时公约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违反有关规定和侵害物业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制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出售合同,应将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说明书以及按规 划要求建设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平面图作为物业出售合同的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后,业主临时公约即行失效。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附属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物业管理用房;

(二)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

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配套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双方应当做好查验记录。发现材料不齐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

(二)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应当予以审查。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第三十五条 物业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保洁;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

(五)安全防范的措施;

(六)车辆的停放管理;

(七)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八)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服务的收费方式、标准及财务的监督管理;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三十日前告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必须移交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制定统一的指导价,并定期公布。单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事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布的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服务标准等级、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

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

(二)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

(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列单位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也不得因物业管理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盖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或者外观;

(五)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六)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七)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九)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违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业主出租或者出售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作出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物业承租人或者买受人、出租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等约定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酬金。收费标准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停放收取管理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有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四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交纳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已竣工验收但满三年未售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交纳。

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法定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结算过户。

第四十九条 首次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因素,按照建筑面积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

(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报告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二分之一以上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使用方案执行;属紧急情况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监督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代管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物业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依法负责维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相关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直接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发生危及他人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物业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进行维修养护。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改正,仍未进行维修养护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实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属于其它部门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受理后五日内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物业管理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后未按期移交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对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财物毁坏、灭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无法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销售平均价格向全体业主交纳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等价房款,并存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即时改正。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约定进行协调、处理;协调处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因为没有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二)非法干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三)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不予查处的;

(四)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费收取标准规定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25%以上;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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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标准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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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标准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

【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一】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

【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二】

出借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以下简称乙方)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年月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 .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姓名)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________计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四】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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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标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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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山东省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 ,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30年,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租赁费每年2万,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土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山东省及淄博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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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维修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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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顺利完成本项工程。

一、 工程地点:

二、 工程内容:中央空调维修与保养

三、 材料供应:全部由乙方负责,工程材料详见清单。

四、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设备运行正常15日内,甲方付清乙方

该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五、 甲乙双方签字后十日内完工。

六、 在乙方进入工地内,甲方应做到水电到位,负责工程现场管理。

七、 乙方负责安全责任,工具自备。

八、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合同生效,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协议形

式签订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工程总造价: 元(含税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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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标准销售居间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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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销售居间合同协议

销售居间合同,是伴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兴起而逐渐增多的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其他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参考哦

有关销售居间合同范文

甲方:(工厂)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产品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产品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产品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

商品质量指标:

商品数量: 台,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产品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台,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产品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台,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江苏省范围内的煤炭销售工作。

二、居间费用(信息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信息费以甲方向购买方供应的煤炭数量(吨)计算,每大卡/吨按人民币1厘支付给乙方,甲方必须在购买方支付货款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入信息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1万吨煤炭作为前期运作费用及流动资金,此费用在甲方与购买方前三次交易中扣除,按3-3-4执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暂定二年,计算时间从此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年内甲方不得规避乙方与购买方进行私下交易。

四、双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2、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不断寻求商业机会,积极协助甲方达成销售目标。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购买方有关要求发运煤炭,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与购买方私下洽谈、交易或隐瞒交易数量,则视为甲方违约。须按实际交易数量双倍支付给乙方信息费,并赔偿相关损失。

3、如甲方不能按时给付乙方信息费,则乙方有权通过购买方在下次交易时直接双倍扣除。

六、此合同与甲方和购买方签订的煤炭供应(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与购买方合同的变更、继续、终止须有乙方参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约。

七、甲方自负盈亏,乙方不承担甲方与购买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争议与解决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居间合同协议书

销售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5篇销售居间合同范本5篇。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房屋维修合同)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5篇合同范本。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2、甲方未如约支付报酬,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甲方有隐瞒或欺诈造成已签订的买卖无法履行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报酬,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若乙方擅自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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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跨学科交叉性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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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跨学科交叉性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

技术职务:_________

所在学院: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批准号:_________

项目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资助经费:_________(万元)

一、填 写 要 求

1.此协议书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指标明确。结题时校科技处将依据此协议书检查验收项目,对于未达到结题指标的负责人将依据《_________大学科研管理奖罚条例》处理,以后将不再资助校内各类项目。

2.本协议一式三份填写,要求打字,校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各持一份。

二、

┌───────────────────────────────────┐

│一、结题成果形式(论文、总结报告、样件、软件等)及指标 │

│ │

│项目负责人承诺: │

│ │

│1.发表sci__篇,ei__篇,核心刊物__篇。 │

│ │

│2.《跨学科交叉性研究基金总结报告》 │

│ │

│ │

│ │

│ │

│ │

│ │

│ │

│ │

│注:按照《__大学跨学科交叉性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该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

│1.提交《跨学科交叉性研究基金项目总结报告》。 │

│2.发表论文_-_篇,至少应有录用通知,级别为核心刊物以上,其中要有1篇│

│论文为ei或sci,发表论文必须标注有“__大学跨学科交叉性研究基金资助” │

│字样和“hit.md__(年份)、__(序号)”形式的项目批准号;英文标注为│

│“project(项目批准号)supported by the multidisciline scientific │

│research foundation of __univercity”(否则不计入结题成果)。 │

├───────────────────────────────────┤

│二、分年度的研究内容及目标 │

│ │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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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标准汽车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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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车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 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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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标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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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 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 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 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 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 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 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 本协议书一式 三 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 、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范文二

鉴于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个人金牛卡账户(账号: )作为还款保障,向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称贷款人)申请个人贷款(贷款账号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以上述个人金牛卡作为该笔贷款的还款主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的还款日从借款人的个人金牛卡账户自动扣收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贷款人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时存入)。

二、在借款合同期限内,该个人金牛卡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三、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不得随意改变个人金牛卡账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人金牛卡账户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四、在贷款还清之前,借款人应保证有其他合法收入来源用于解决本人及家庭所必需的日常经济支出。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二〇一

贷款人(公章):

二〇一

经办人(签字):

二〇一 年 月年 月年 月 日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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