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2024合作协议书格式
租方姓名(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丽阳晶舍5楼14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11月1日,计6个月。
二、为了确保双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按季度结,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8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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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标准夫妻离婚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
男方 ___与女方___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日前支付共计___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_路_弄_号 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标准砖、烧结砖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乙方:______ (以下简称供方)
依照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就 粘土标准砖购买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红砖GB5101-20__和施工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
按需方计划,货送需方 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装卸等费用负担:______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及堆码好的一切费用。
五、物资验收计量方法:______
货在工地后,经供方派人堆码整齐后双方现场点数,由需方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收,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六、物资的包装要求、包装的供应和回收:______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组织货物进场,因供方供货不及时造成需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应按时付款,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
遵循协商、调解、仲裁的解决程序 ,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______
如供方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支付仍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货款两清之日止。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篇3: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__年____个月
第四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_________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多人商业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______项目洽谈及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资料及措施
1、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2、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的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2、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5、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6、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7、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8、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第三条 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1)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2)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4)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涉密行为的应急处置
1、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情形时,应立即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2、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立即采取删除等保护措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3、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____________
(1)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2) 因调查涉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3)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4)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保密期限
1、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______年。
2、除非一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另一方应当根据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生效及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3、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4、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5、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2、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篇5:建筑架子工标准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架子工班组长: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x工厂的职工宿舍楼及办公楼脚手架工程包工包料给乙方施工,为了尽快地把职工宿舍楼及办公楼按期、按质、按量顺利的完成,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职工宿舍楼及办公楼的脚手架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给乙方施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元整。
二、甲方只提供卷扬机,其它机械及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施工队并不给乙方办理任何结算手续。
四、付款方式:每层完工后,按工程量付给乙方30%的工程款,封顶后付到总价的8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个月付清。
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一定要按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把好质量关。如为了省料不符合安全规范,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要文明施工,不得偷东西、打架,否则按项目部处置条例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望甲、乙双方相互遵守,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商业房产转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年月日至_年月日止元(¥元)。第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清尾款人民币——整(¥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整(¥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万元整(¥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标准房屋租赁合同简单版模板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
篇8:农村山地转让标准合同
甲方:黄塘村小溪、桥头、新庄、陂头、七斗、上坪六小组
乙方:黄塘村村民张顺香
乙方为发展个体经济、扩大种养业规模,需要甲方处于南村南机坳一块山地开发利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转让协议。
1、甲方同意转让山地的永久使用权给乙方。具体山地界址为:东以南村坑口刘街生澡堂墙过2米处为界;西以原水泥厂拆除的房屋屋基为界;北以原遂井公路老路沟边(南进一米)为界;南以靠山掘进10米为界。共计总面积约肆佰肆拾平方米。
2、乙方以每平方米叁拾元的转让并青苗补偿费购买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一次性从银行转入甲方账户。
3、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所产生的后期费用(如山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4、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若乙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遇到有关纠纷,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5、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乙方如需要在此地建房舍,则甲方代表应在乙方申请表上签字。
6、乙方获得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后,不得转卖。
7、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表示无异议,应共同遵守,永不反悔。款项付清,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九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 协议订立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时间:20_年X月X日
篇9:房产中介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市区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篇10:实用标准食堂承包合同
甲方:新XX公司(补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被转让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食堂承包合同书乙方责任人鄢满国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其合同转让给新承包食堂责任人:由___管理甲方食堂,该新食堂承包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为延续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署的合同,并在遵守甲方公司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国家卫生标准和甲方制定的《食堂卫生强化标准》前提下,自愿主动为甲方每位员工做一份保质、保量可口的佳肴。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食堂承包合同书所涉未尽事宜,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伙食标准:
1、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必须向工人每天提供至少贰餐(即中餐和晚餐)。
1、2员工餐中餐:品种不得少于6个,即3荤3素;供员工选择2荤2素;荤为纯荤,每餐必须变换不同花样的品种。
1、3员工晚餐:品种不得少于4个,即2荤2素;供员工选择1荤2素。所有荤菜为纯荤)。
1、4早餐可根据食堂承包人自愿方式定论,但必须保证向就餐人员提供新鲜、无腐烂变质、有异味、过期过夜等食品。
1、5食堂窗口用餐价格不得高于7元用餐价格,荤菜根据就餐人员自愿选择按量付钱。
1、6甲方用餐人员因条件因素不能在食堂就餐的,乙方必须为甲方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提供送餐服务且每一餐必须提供的汤类。
1、7行政餐:每壹桌餐费正常按壹佰圆人民币核算,其成本价格每桌不得低于餐费的70%。用餐标准:三荤四素一汤(即七菜一汤,荤菜纯为纯荤),每盘荤菜所需质量:肉类不得低于
2、5斤份量、鱼类不得低于3斤份量;海虾类不得低于0、5斤,其他海鲜类视用餐量____市场价格合理搭配。
视季节和每一餐根据就餐人员要求搭配不同品种,并提供一周菜谱,每桌不能是中餐、晚餐都必须提供三个纯荤菜加四个素菜加一个营养汤,合计三荤四素加一汤为一桌。具体口味和质量以就餐人和甲方要求提供为准。行政餐若愚用餐人员减少至中餐10-15人以下,晚餐5人以下,甲方要求每桌餐费双方另行协商议价。
1、8乙方必须按照要求为甲方各车间不能在食堂就餐的人员提供送餐服务,餐费不得高于外面市场价格;每一份菜在同等市场价格下必须要下滑少于1元,每餐必须提供一汤给就餐人员。
1、9员工餐大米价格每斤不得低于
2、5元、行政餐大米价格每斤不得低于
3、5元;
2就餐方式:
2、1甲方员工餐为自由式就餐,点菜和小炒,应明码标价,同样每一份菜在同等市场价格下必须要下滑少于1元。
2、2甲方员工餐以刷卡和现金作为就餐依据。刷卡系统由甲方提供。
2、3就餐时间为:按甲方正常上下班就餐,时间另行提供,特殊情况以另行调整为准。
3结算方式:
3、1乙方以甲方刷卡实际消费和餐费明细账目为结帐依据。双方在次月____日结帐一次,并在结帐后五天内甲方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清该款项给乙方。
3、2乙方提供收据作为结算依据,无相应收据或发票甲方视情况不予结算。
4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现有厨房、厨具等给乙方使用,水电费甲方为乙方提供但不得随意浪费,甲方任一位人员若有发现乙方人员有浪费水源或不节省用电现象情况属实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甲方行政用餐内的空调除本公司人员用餐时间开放外,其他任何人和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开放,每发现一次将处罚乙方100元的罚款;食堂厨房用具若需增添由乙方自行购买负责;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现有的各类资产若乙方使用不当损坏或丢失,由乙方维修或赔偿。
4、2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厨房、厨具等一切器具,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已经如实盘点清理并确认无误后开具厨房资产清单,清单双方以三方签字即生效,清单一式贰份,一份给食堂责任人保管,一份由人才行政中心(后勤)存档。
4、3甲方提供乙方员工住宿(定员5人),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生活区相关管理规定;室内、餐厅、操作间、储物间摆放整齐干净、原色,定时清理卫生。乙方作业及生活区域的消防器材必须按月维护一次,丢失或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4、4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双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合同游戏规则将按制定的合同条约办理,乙方在甲方使用的资产将按资产清单一一清理,若有减少或损坏乙方应照资产类别补回,损坏照价赔偿。
4、5甲方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生活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4、6甲方对乙方厨房卫生、食品质量、份量、供应时间进行监督,发现异常情况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提出整改方案给甲方,并按甲方制定的相应食堂各项管理规定予以实施,若有违反将采取501000元的罚款。有关食品质量、卫生引起的各类纠纷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附连带法律责任。乙方若在甲方不服从公司管理将立即终止本合同。
4、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在操作当中必须向甲方提供
①《畜禽肉食类检验检疫合格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②《食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③《农副产品食品卫生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④《食用油检验报告或购物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⑤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体检报告各一份。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持用餐区,厨房卫生,全面按甲方要求执行6管理标准;乙方员工必须接受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定期健康检查。
4、8乙方保证按时开餐,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停餐、推迟开餐等,若有违反每一次处罚1000元的罚款作为损失补偿。若因乙方未按时开餐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特殊情况除外,如停水,停电)但必须提前向甲方通知。
4、9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带亲友进入厂区内,乙方车辆出入或携带物品出入应接受甲方保安或相关管理的检查监督。
4、10乙方必须严格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爱护甲方设备,因乙方不正当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4、11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在甲方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配合国家环保规范,不得污染甲方生产、生活环境,甲方有权督导乙方执行。
4、12乙方人员的工资、各项福利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的效益亏盈与甲方无关不承担任何损失。
4、13乙方人员进入工作期间,进入食堂操作间及开餐时必须戴口罩及手套,严格按甲方制定的《食堂卫生标准办法》操作,若有违反给予罚款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非议。
4、14乙方保证节假日照常开餐,特殊状况不需开餐,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
4、15乙方在____月____月高温阶段须无条件接受为甲方各生产车间提供烧、送凉茶服务,一天两次;(凉茶配料由甲方负责);____月____月之间按甲方要求每一周一次须向各车间提供糖水一次(糖水用料视甲、乙另行达成条件而定);每逢传统节日食堂应向就餐人员加餐,餐费应优惠收取,并提供礼品一份。
4、16经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未经同意协商,乙方不得私自上调或更改餐费价格。
4、17乙方在甲方食堂窗口所售的饭菜和小炒必须明码标价,进行公布。必须在每周拟定好下周菜谱交于人才行政中心确认,若有变动将按就餐人员提供的要求为准。
4、18甲方负责提供现有的厨房及用餐场所和配餐场所,若大型需要整改视情况另行协商。
4、19自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之日起,乙方将向甲方交纳10000元保证金(大写:壹万元人民币),乙方接管的转让合同原有的保证金若有效,转让方若无其他违反甲方合同事项,根据协商可将继续用于被转让人作为乙方保证金财产担保,合同终止后无其他违约事项将全额退还。
5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约之条款,严格履行,乙方若在合同期中途退出则按违约处理,甲方将扣除乙方50﹪的保证金。且连带给甲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其它不能预测或避免等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甲乙双方相互之间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公司因发展需要或须扩展项目、整改,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接受甲方另行的协议。
5、3乙方在承包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无权将甲方的食堂或以任何形式及其变相转让或承包给第三方,若有违反规定,甲方将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扣除乙方50﹪的(违约金)保证金。
6合约期限:
6、1合同即将到期,甲乙双方须延续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一个月相互通知对方
6、2本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6、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即表示本合同已构成,为自动延续签署合同期限。
7合约终止:
7、1乙方逾期不能正常供应伙食,不能如愿按合同内的标准和《食堂卫生强化标准》操作,不服从甲方公司管理,经甲方贰次以上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无效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
7、2若因食堂伙食质量问题而使大量员工在外就餐的,所占公司人员总数比例低于30%人数,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若乙方整改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若在供餐期间,因卫生、饭菜质量、味道、新鲜度及服务等问题上引起争议,乙方未能达致甲方的要求标准等,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继续供餐,直至乙方发出书面承诺改善,若协商未能在一个月达成,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7、4转让合同正本和合同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约终止前,除有另行协议外,双方仍应依合约履行。
9合约份数:
8、1本合约补充协议和续前转让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注:附带一份《食堂卫生强化标准》给乙方,另一份补充协议和续前转让合同正本包括《食堂卫生强化标准》由甲方存档)。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签约日期:____签约日期
篇11:2024年学校零星维修合同书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小学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决定将校园内主干道铺砖,并维修花园,基于要求质量达标,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施工决定包工包料方式建设。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施工材料:
施工材料
维修花园,主干道铺砖将使用细砂、水泥、红砖等优质材料。
二、承建方案
1、校方全权委托乙方实施建设。
2、校方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与乙方共同监督建设。
3、铺设面积的丈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
4、工程完工把好质量验收关。
三、材料建设用工核算
维修花园:220米×25元/米=5500元
铺校园1456平方米×5元/平方米=7280元
总计费用预计12780元
四、施工时间
20xx年x月xx日日至20xx年x月xx日
五、施工安全
施工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材料丢失,校方概不负责,乙方负全部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篇12: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乙方:_________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安全高效、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乙方签发的甲方汇票,一律由甲方银行全国汇票机构代理付款。 第二条 乙方应将申请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辖属_________个营业机构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报经甲方银行总行批准。 甲乙双方应各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含ic卡,下同)、压数机,并提供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含汇票申请书,下同)。 代理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只适用于其他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签发机构(以下简称汇票签发机构)在签发甲方银行银行汇票时的签章和压印出票金额。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银行有关制度规定,按重要物品领用手续向甲方领用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按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手续定期向甲方领用空白银行汇票凭证。乙方对领用的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必须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纳入其表外科目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对甲方提供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或压数机,应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做到三分管,营业日中午及终了,必须入保险箱(库)保管。电子密押器和ic卡应分别存放保管。 第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所属甲方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机构(以下简称_________机构)开立“同业存放款项”账户,存入足额资金,以保证及时移存其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该账户不足移存签发银行汇票资金的,乙方应在当日补足。 甲乙双方应按旬核对账务。 第八条 乙方应保证其所属汇票签发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签发银行汇票。 第九条 乙方应按签发的银行汇票上所记载的内容承担与甲方票据责任相对应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营业日(时间)前将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以及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据此将银行汇票资金从乙方“同业存放款项”账户转入“汇出汇款”账户。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当天作废的银行汇票凭证,也应一并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中国建设银行全国汇票机构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按照支付结算制度有关规定审核兑付。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对其出票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含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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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压路机租赁标准合同
租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YZ14压路机一台,乙方自愿将自有压路机租给甲方使用,有关租赁的具体事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定:
一.租用方式:月租,每月租金壹万贰千元整。(120xx元人民币)
二.月租金内乙方承担的责任;
1. 机操师工资由乙方负责;
2. 除柴油以外的各种油品由乙方负责;
3. 挖机的一切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 挖机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影响甲方施工为原则。
三.租用方应负责以下事项:
1. 免费提供机操师的食宿;
2. 按协定时间和相关条款及时支付租金;
3. 每月安排两天时间作为压路机的维修工时。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进出场费用约定:
1. 租金支付:每满一月,每月15日达到合同预定条件后每月结清款项。
2. 进出场费:甲方补助乙方进场费人民币500元,其余由乙方负责一切费用及安全负责。
五.机操师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和指挥,全力工作。
六.压路机每天停放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停放,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因施工需要时,压路机经过蔡官镇油路段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如压路机发生机械事故不能工作,超出正常维修时间而影响甲方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若甲方不能在协定时间内支付租金超过一周时,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停机的时间由甲方负责。
十.机操师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压路机操作规程,若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责任。
十一.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日生效。至甲方停止使用,租金付清自然失效。
十二.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双方另行协商修订。
十三.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2024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_条例_网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下面是最新消息!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鼓励依法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公布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情,鼓励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创新,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封闭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对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区域,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议后,经其确认无异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业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并确定筹备组召集人。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五至十一人组成,可以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权数的方法;
(四)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
(六)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的第(一)至(六)项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投票权数等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
第十一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至十三人的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三至五人的业主监督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业主公约的约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
第十二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
(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投票权数的,具体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一)住宅物业一套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按一套计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但未售物业部分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总投票权数的百分之三十;
(二)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平方米计算,超过一百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
物业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确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参加。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的,到会业主代表应当能够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名共有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告知业主和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和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六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有关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事项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共同约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
(六)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办法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 经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进行诉讼;
(六)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七)审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报告;
(八)就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办理登记手续;
(九)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清单;
(五)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工作经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公约;
(四)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备案部门变更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终止:
(一)任期届满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不履行业主法定义务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然终止;有前款第(五)至 (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须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经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在解散前三十日内,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清算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三)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四)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五)对物业服务投诉的处理;
(六)争议处理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日常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公共停车场所管理;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四)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偿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将业主临时公约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违反有关规定和侵害物业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制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出售合同,应将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说明书以及按规 划要求建设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平面图作为物业出售合同的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后,业主临时公约即行失效。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附属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物业管理用房;
(二)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
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配套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双方应当做好查验记录。发现材料不齐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
(二)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应当予以审查。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第三十五条 物业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保洁;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
(五)安全防范的措施;
(六)车辆的停放管理;
(七)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八)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服务的收费方式、标准及财务的监督管理;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三十日前告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必须移交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制定统一的指导价,并定期公布。单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事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布的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服务标准等级、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
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
(二)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
(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列单位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也不得因物业管理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盖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或者外观;
(五)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六)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七)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九)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违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业主出租或者出售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作出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物业承租人或者买受人、出租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等约定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酬金。收费标准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停放收取管理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有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四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交纳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已竣工验收但满三年未售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交纳。
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法定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结算过户。
第四十九条 首次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因素,按照建筑面积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
(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报告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二分之一以上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使用方案执行;属紧急情况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监督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代管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物业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依法负责维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相关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直接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发生危及他人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物业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进行维修养护。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改正,仍未进行维修养护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实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属于其它部门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受理后五日内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物业管理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后未按期移交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对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财物毁坏、灭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无法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销售平均价格向全体业主交纳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等价房款,并存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即时改正。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约定进行协调、处理;协调处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因为没有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二)非法干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三)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不予查处的;
(四)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费收取标准规定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25%以上;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篇15:标准租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酒店为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书供双方遵守。
1.甲方为乙方提供标准间二间,日租金元/间·天,每个房间含自助早餐1位/天。共计元。如协议提前终止,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2.协议期限为年: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结算式:_________________.
4.客房服务人员每天整理、清洁长包房,但房间布草的更换为每二日一次,如有特殊需要,甲方可适当予以更换。
5.酒店将继续为乙方提供拖鞋、牙具、梳子等客用一次性用品。
6.甲方应爱护房内物品,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进行相应赔偿。
7.根据双方意愿,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6:冷藏运输标准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附录1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冷藏药品单位间的应急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通报和建立冷藏运输车辆的档案资料,建立相应的联系主管电话。
2、甲乙双方冷藏运输车辆运行状态保持良好,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1相关规定。
3、任一方冷藏运输车辆完成合作应急运输时必须能够向需方提供温度数据的实时上传数据。
4、任一方接到冷藏药品运输车辆求救报警时应当立刻做出反应,积极调配车辆合适的运输车辆,保证成功救援。
5、任一方因不能按时提供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时,应当负责协调调配另一合作单位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
6、参与应急运输车辆的费用按照规定执行(费用协议另行制定)。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合作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也可向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工程标准合同
工程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工程事宜,本着平等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承包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
施工总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税后优惠总价格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施工中如有增减,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因材料的变更和项目新增,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后施工,上述情况可按工程联系单方式处理。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预付款,在工程结束验收后个工作日内以方式结算余款,乙方按甲方提供账号开具发票。
2、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完工。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进场施工期间,甲方须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并办理好施工中相关手续;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由于施工造成所有安全事故(如:_________________施工人员及与乙方相关人员伤亡)、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由于停电,停水四小时以上或累计八小时以上,影响施工,则不由乙方负责任,施工工期应向后顺延。
3、因为外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的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按甲方审定的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工程竣工,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否则保修期即以此日算起。
5、甲方应保证工程款按期支付给乙方,否则因此延误的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相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环境污染、安全、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保修期年,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引起的返修,由乙方无偿维修,由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收取适当的材料费、人工费。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增补,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第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篇18:实用标准食堂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物
餐厅(西厢房二楼)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餐具、用具(详见餐具、用具清单)由甲、乙双方购买(乙方购买的物品要例清单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承包费、承包期限及结算方式
承包费每年____________元,承包期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承包期内承包费___________元,此款由甲乙双方用来购买餐具、用具等设备,此款购买物品产权归甲方所有,此款之外购买物品,由乙方自定,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甲方必须安排党政机关办公中心楼内的各部门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干部每月每______日(工作日22天)补贴的__________元钱准时存入饭卡,经费确实有困难的部门不能按时存补贴款的,______年末县财政在各部门的经费中按现有人数足额扣缴。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全部为自助餐,每人每餐__________元,标准由乙方自定(其中主食不少于3样,副食不少于6样),乙方取得自助餐的利润不准超过________%。如有特殊要求,可单独点菜,乙方负责制作,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用餐时间,原则上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午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晚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支付取暖费、水费。
(2)甲方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
(3)乙方不承担上级部门指派的费用,如需要承担,由甲方承担。
(4)甲方收取乙方的电费,按电表计量,收费标准按办公楼用电的价格标准收取。
(5)承包人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环境建设。
(7)如有关部门要求办理证照,由甲方负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机关食堂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承包的食堂以服务机关为目的,周一至周五原则上不许对外营业,周六、周日也要禁止婚、丧、嫁、娶、上学、过生______日、战友聚会等大型招待活动。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价格合理,质量精,秩序好,确保机关安静、安全。
(3)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保证就餐时间,让加班的干部随时用餐。
(5)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7)乙方承包的食堂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8)乙方保证机关食堂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投入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准单方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首先应退还承包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的承包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合同期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将承包的物品完好无损的交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
第八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9:人事代理标准合同书
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__]46号文件)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生人事代理。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档案接转、转正定级等手续,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4、为乙方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工勤人员的接转手续;
5、组织办理社会保险归缴手续;
6、协调人事、人才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
7、协助乙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帮助乙方的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就业;
9、代办理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甲方义务:
1、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员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其它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核实乙方的情况.
3,甲方在办理好乙方员工的有关调动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双方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六、人事代理的有关费用
1、人事代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财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费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书自动延续,并应由双方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费,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3、人事委托代理费应当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续延之日起10日内结清。
4、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八、甲、乙双方就特定服务项目而签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关系,若有争议,当事人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人才人事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人员名册(表)
序
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和 专 业
现存档处
进单位时 间
备 注
篇20:2024标准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xx年绿化工程施工事宜,特签定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作为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xx年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双方愿共同遵守。原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若原合同中具体条款内容与本补充协议有矛盾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xx年绿化工程合同工期:天数 35天。
第二条补充合同价款154,448.69 )
2、工程增量总价固定包死,所有现场变更及签证不再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原合同价款与补充合同价款合计:壹拾柒万陆仟柒佰零玖元柒角柒分﹙小写¥176709.77﹚,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95%﹙小写¥167874.77﹚,甲方预留5%﹙小写¥8835﹚工程质量保证金。20xx年6月底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1.甲方根据工程量清单扣除乙方种植未确定成活树木工程款,乙方根据树木种植成活情况在秋季或第二年春季进行补植,补植成活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扣留工程款,并扣留20%质保金。乙方无偿负责补植树木养护一年。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