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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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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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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处工作,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生工伤,导致肺叶被切除一叶、气管断裂以及身体多处骨折,未进行伤残鉴定,事发后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一次性解决问题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个自然日内,向受害人甲方支付赔偿款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此赔偿数额是对甲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二、若乙方未按照协议中的金额支付费用,甲方就后续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全部费用,有权向乙方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三、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现一次性了断。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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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压路机租赁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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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 工地施工需要,租用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经双方协商,将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日期:从_年____月____日至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赁方式:乙方按月租形式租赁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每月租金 元。租金从进场之日算起,直到压路机退场为止,不管下雨、下雪或工地待工均按月租计算。

三、付款方式:甲方振动压路机进场后,乙方先垫付 元给甲方,其垫付款最后退场时结帐扣除。压路机的租金每月月底结算付清,乙方不得拖延,如果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承担延期支付的租金利息,并且甲方有权运走压路机。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配备一名技术熟练的司机,并负责司机工资。

(2)甲方司机要服从乙方施工员安排调度。

2、乙方责任:

(1)乙方要保证甲方压路机在工地施工中的安全(操作安全由甲方负责)。与施工现场发生矛盾和纠纷由乙方负责。

(2)压路机燃油(柴油)和压路机的租金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甲方工作人员食宿。

(3)压路机未工作时,乙方要负责看守,如压路机被人损坏或被盗,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压路机在工地需要加夜班时,乙方应补助压路机司机夜班费。

五、压路机进出场平板车拖运费甲乙双方各付一趟。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租赁期间双方都不得更改合同,如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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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私募基金监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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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需要对其现有产品、设备、技术进行开发、推广与销售,并推动甲方公司成功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或中小板等其他资本市场而进行投融资。

2、乙方愿意协助甲方运作相关投融资事宜,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运作相关投融资事宜。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平等、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就委托投融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委托事宜及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委托乙方以发行私募投资基金的方式对于甲方现有产品、设备、技术进行开发、推广与销售,并推动甲方公司成功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或中小板等其他资本市场、其中挂牌上市方式包括直接挂牌、重组并购挂牌上市等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分期融资,融资总金额最高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方委托乙方以发行私募投资基金的方式融资分为5期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时间、融资额度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用款计划双方再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双方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其所有乙方所需的资料提供给乙方,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基金发行。

投资收益及风险分配

甲方享有对于现有产品、技术进行开发、推广与销售,并成功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或中小板等其他资本市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权利(除分配给乙方的权益外)。相应的,对于私募基金融资项目的相关经营风险均应由收益实际所有人即甲方最终承担。

甲方同意以其公司__________%股权分配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合伙人企业,作为乙方使用发行私募基金方式为其融资的股权份额,乙方占有股份后不参与甲方公司的具体经营,但是对于甲方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财务等)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甲方公司的私募基金发行、挂牌上市(包括借壳上市)必须要交由乙方办理。如乙方发行私募资金未达______________万,则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它公司进行私募基金发行、挂牌上市(包括借壳上市)。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合伙人企业为甲方的融资一旦有入账(具体入账时间及金额根据补充合同约定)则甲方就要配合乙方根据入账金额按比例变更股权(按甲方____________%股权融资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万元)的比例)。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合伙人企业所持有的甲方股权会根据定增等方式由甲方回购,若甲方不予回购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甲方需要配合乙方签订投资协议以及和后期的用款计划等协议。同时若甲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不能顺利挂牌上市(包括直接、并购、重组的各种方式挂牌上市),则甲方也需要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合伙人企业持有甲方的股权进行溢价回购,回购价格为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产品(乙方为甲方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价格的___________%(例如投资人认购了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基金产品则甲方需要向投资人支付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向其回购投资人占有的甲方公司股权),其他具体的回购等方案与数据见正式私募基金相关发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协议。甲方对甲方拥有的股权有完全处置权,乙方应积极配合。

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方式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甲方委托乙方通过发行私募投资基金为其融资,甲方需要根据乙方为其融资实现的金额向乙方支付实际融资总额_______%的“通道费”。支付方式为:从乙方向甲方出示融资第一笔对账单开始计算(按银行对账单实际到账资金计算),即时支付。

第二部分:甲方为乙方进行挂牌上市新三板、创业板及其他资本市场(包括借壳上市)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业水平)。

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其公司合法设立并存续,无违约经营项目。若由于甲方的原因,在委托乙方融资期间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名誉、信誉上的任何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未能完成私募基金融资第一笔款(¥__________万)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乙方是依法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合同及发行本次基金的合法主体资格。 对于甲方公司的评估及尽职调查,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该公司最终提交的评估结果双方均应认可。

保密条款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订立,关于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未经对方同意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不可抗力因素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包括政策改变;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四)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权关系。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如不服仲裁可向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本协议一式肆份(中文正本),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为正本,自双方有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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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标准业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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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不断深化改革,适应发展的需要,实现x后勤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根据x审批的文印招标方案,x单位的文印中标结果,并结合单位(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的文印业务。根据招标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文印室中的全套设备(含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等)由乙方负责投入到位,所有权属于乙方,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内的纸品、印刷耗材以及周转金等,由乙方自筹自备

二、乙方须交纳人民币贰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甲方负责有偿提供电源(电费以供电局的电价为准,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实用电费),无偿提供符合工作条件的场所(文印室)。

四、乙方应保证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纸张,正常情况下每版文档应保证在26-28行。特殊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文档所需的字体、字号、字间距和行间距等打印排版印刷,及时完成文印任务。

五、甲方有急需材料要文印的,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加班完成任务(如遇停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除外)。

六、乙方应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保证文印工作的正常运转,并须做好材料的保密工作。

七、甲方与乙方每月结算(A4按照16开计价;A3、B4按照8开计价)、付款一次。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当地税务部门正式的印刷、打印和复印等票据(附上加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印章的清单),以转帐的形式付款。付款时间暂定为公历每个月份的最后一天。

八、各种规格的文印结算单价以下表中标价为准:

注:

1、表格类不另加收费。

2、单价表中没有列出的特殊印品,文印前双方应协商定价。

3、如果出现油印数量不足100张的情况,甲方应补贴给乙方制版费1.8元/版。

九、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办权。

十、承包期间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已文印的材料按照五折结算或重印。

2、如果乙方多次违约,经甲方劝告仍无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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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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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有了成文的合同,一是可以明确租金的性质,二是一旦发生纠纷,打官司时有凭有据。下面是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欢迎阅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____市 ,共计 房 厅,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 等。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表底数 3。

一、租赁用途为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X月____日至X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每期交租应提前 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下列 项费用:

1、水费;

2、电费;

3、煤气费;

4、有线电视费;

5、物业管理费;

6、电话费;

7、宽带上网费。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39;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

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独自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十

二、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法律政策的规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十

三、乙方如为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地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到租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

六、补充条款或备注: 十

七、中介人(中介方名称、负责人及电话):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X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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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具销售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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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中心“ 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随机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送交货物成品样板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办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样板;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___个日历天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天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定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市级以上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款额¥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广州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柒拾款项:¥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国家规定环保标准,则视作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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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业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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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______%,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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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标准的维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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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 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或社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社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 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 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 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 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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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标准版离婚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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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离婚协议书

男方:刘××,汉族,25岁,户籍:××省××县...,住址:......。

女方:李××,汉族,23岁,户籍:××省××县...,住址:......。

男女双方1994年10月1日结婚,1995年12月生一女孩刘××,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

2、婚生女刘小玉跟随男方刘××共同生活,女方李××每月给付生活费120元,以现金形式月初给付,男方保证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儿一次,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女方负责接送。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两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同意分割其中________归男方刘__所有,________________归女方李__所有.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其中电视机一台(康佳25#),冰箱一台(新飞双门210l),洗衣机一台(小鸭全自动)、组合音响一套、缝纫机一台归女方李××所有;组合家具一套(床、床头柜、大衣柜、梳妆台)、沙发一套、茶几一个、床上用品一套、厨具一套(包括锅、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烟机)归男方所有;各人衣服归个人所有,个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饰、化妆品、男方剃须刀等)归个人所有。无共同债务。

4、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5、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刘××(签字,按手印) 女方:李××(签字,按手印)

20××年×月×日

----------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

二、(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 方抚养,由 方(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 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独立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写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现有住房 套,坐落在 路 号,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 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给付 方(另一方)现金 万元(双方认可的房价的一半)。 现有现金 万,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共 万元,一人承担一半。

四、双方登记结婚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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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维修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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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人身份证:

乙方: 联系人身份证:

本着友好磋商、互相配合的原则、甲方同意将 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该工程按质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认真商议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 基层清理、修补残损屋面及女儿墙水泥砂浆抹灰层、铲除原屋面破损防水层、新作改性沥青卷材SBS防水层 、垃圾清运。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防水验收规范达到

6.承包价格: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实际施工面积元/平米

二、乙方职责:

1.本工程开工之日起,听从甲方安排、服从甲方指挥,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喝酒上高空作业,确保维修工程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

2.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遵守文明安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3.质量保证,乙方所施工的屋面维修工程,在三年之内发现渗漏,乙方无条件免费保修(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不在保修之列)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三通:路通、水通、电通

2.协助乙方搞好安全设施,配合乙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付款方法:工程开工后,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维修面积总价的 % 、待工程完工后,通过关水48小时测试不漏水,甲方应在五天之内除预留3%保修金外一次付清工程款(三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保修金全部返还乙方)。

五、法律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违者按总造价的3%赔偿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2.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仲裁,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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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通河县地税标准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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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一】

甲方(房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位于兴义市丰都办事处江岸村丰都中学门口房屋二栋及场地出租给乙

方使用。

二、租期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租金按付清。

三、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押金为上年数额,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押金为上年数额,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电、水、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五、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

6、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六、有关续租的事项

1、在原租期已到期,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租金另定。

七、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八、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九、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学校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地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室内主要家具有:,,。

二、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个月。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结算。每月月初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四、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作为房屋的家具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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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单化妆品买卖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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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2、甲方的质量负责期限:属产品质量问题,标准配置正确使用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提供保修,配件不保修(限国内)。

3、供货时间:________天。

4、付款方式:预付30%预付款,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的,此预付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扣除,不做退还。

5、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如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有疑问,乙方需在收到货后20天提出。

6、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地点:____________,由甲方代办货运。运输人的交货回执为乙方收到货物的凭证。

7、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

(2)乙方拒绝收货或途中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履约或者延期履约的,不得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9、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合同最后一方盖章或签字并回传后有效。

10、其他约定事项:由于用户自备辅件导致售后服务不承担维修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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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标准产品供货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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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卖方)向甲方(买方)提供________的合约。(以下买方均称甲方,卖方称乙方)。

第二条 价格及设备清单

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____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____元;

2.设备清单(见后附页)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____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5‰/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 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 乙方预计安装 天,调试 天。安装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5‰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基本操作说明)。

第六条 责任与保证

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 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 售后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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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业办公楼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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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善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房屋地址及租赁期限

1.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2.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二、合同金额及其履行期限

1. 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整。

2. 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提供合格有效的 期租金的房屋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该租金。相关税金由甲方承担。

3. 支付方式: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上海北美广场物业管理中心

开户行: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

帐号:

乙方将房屋租金汇入(存入)上述账户后,则视为乙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如任何一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履行以上条款,均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前一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更改请求,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具体事宜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善意、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另一方租金延期、代扣税款等事项,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5、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合格有效发票义务,则乙方支付租金之义务顺延履行,直至甲方提供合格有效发票。

三、租用房及配套设施

1. 甲方于年 月日前,将该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完好无损的交付乙方使用。

2. 配套设施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交接时,双方应对清单予以书面签字确认。

3. 双方皆承认租住房屋内设施的正常、非人为损耗。甲方应负责对因损耗无法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修缮,以确保租住人可以安全、正常的使用。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因设施的正常损耗而向乙方提出无理索赔要求。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依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

2. 甲方应保证其合法享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并保证该房屋未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保全、抵押、拍卖。对甲方享有该房权利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和配套设施,并负责保证水、电、暖气等的正常供应,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剩余期间的房屋租金退还给乙方。

4. 甲方应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缮事宜,费用由甲方负担,另乙方有权以修缮费用抵消租金,甲方不得有异议。

5. 如甲方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则需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由双方通过书面方式确认、存档。

6. 租赁期间,甲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者,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征得乙方同意。如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房屋转让给第三者,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须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间的扣税后房屋租金,同时赔偿乙方因提早搬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并支付乙方不少于人民币壹个月租金(即 )的违约金。如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屋转让给第三者,而取得权利的第三者不愿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原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不少于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7. 甲方在此明确知道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以适合办公使用,同时,若双方终止租赁,乙方有权选择将所装修的物品拆除。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如需转租第三者使用或与第三者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 在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而造成房屋和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或赔偿。但房屋及设施的正常损耗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和第四条第四款执行。

3. 房屋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暖、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免费安装水表、电表,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消耗收取相关费用(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非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2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享用 内的公共通道、设施、场地、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乙方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5.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卫生、治安保卫、安全使用设施等工作,乙方应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6. 乙方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如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承重设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租赁期满

1. 乙方拆除、搬离所有属乙方之财产后,将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完好交还甲方,如需续租,则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四十五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结束日起 日内共同检验该房屋,验收合格后双方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前往检验房屋则视同甲方验收合格,乙方须于双方验收无误之日起日内,退还甲方所有该房屋钥匙(如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迟延,责任不属于乙方)。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违约金。

2. 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之义务,而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可随时代责任方履行其义务,一切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确有延期事由,则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处理。获得对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免责。但仍需在获得书面延期许可30日内履行其义务。

3. 租赁期限未满,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四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间(自乙方实际搬离之日起计)的扣税后房屋租金〔计算方法:(税后年租金总金额/365天)(税金金额以税务局的完税凭证为准)___剩余租赁时间〕。甲、乙双方须于解除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共同检验该房屋并书面确认;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前往检验房屋则视同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须在双方验收无误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间的房屋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退回的款项之时退还甲方所有该房屋钥匙。

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除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外,尚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 )。

5. 因甲方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引起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或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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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上海市标准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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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

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 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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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业银行销户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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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________银行________支行:

兹有本单位xx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你行开立专用账户一个,账户名称为:xx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账号________________.由于工程已验收竣工,资金已到位,办理销户。如有因经济纠纷,由我单位负责,特此申请撤户。

申请单位:xx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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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创业基金捐赠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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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转入合伙企业账户,逾期缴纳或未缴清的,应对应交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带来的损失。

3、各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人退伙时,可在结算后退还退货人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各合伙人可按规定参与分配。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对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企业。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全体合伙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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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钢结构厂房维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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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钢结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期:工程总工期天。

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五、工程造价:金额(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元整。

六、承包及结算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结算方式: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7%,3个月后七天内付清总工程款。

1、固定总造价合同,现金结算,不含税收管理费用,如需开票,税金另计。

2、结算总价=固定总价+变更部分签证。

3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工程建设材料,安排组织本工程的施工作业。

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3、质量问题整改率:100%。

4、乙方应保证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

八、付款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作为材料备料款。

2、第二期付款:主体钢架进场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

3、第三期付款:主钢架安装完毕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

4、第四期付款:3个月后付清总工程款

九、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审批手续,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提供现场施工场地。

3、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用电用水,提供现场的三通一平。

5、甲方负责与其他工程队协调。

6、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2、如现场条件与原定方案不符合,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改。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循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结构部分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一、甲方认可的图纸及乙方工程项目报价清单,均作为本合同主要组成部分。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暴雪、七级以上大风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按时制作、安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照以下方式解决: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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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架子工标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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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更快、更好的搞好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有关具体事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以包工的方式将邦盛凤凰城C05栋主体工程、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及小型设计变更(范围)在内的所有架子工程施工工作,且水电、弱电、消防、电梯施工等工种配套的分包工程量任务承包给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乙方所有工具(含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鞋、手套、面罩、工作胸牌、吊葫芦等)

2、 工种内容

(1) 、按施工图纸中的主楼,附楼全部的外墙双排钢管脚手架及外架落地点地下室悬挑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含电梯井满堂架砌墙用、安全通道、防护棚等)、采光井单排架及“四口、五临边”钢管安全围护搭拆施工,公字钢固定、塔吊升节、操作平台搭拆等。

(2) 、电梯井门口、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卸料口和过道平台的防护门(包安装),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机座下加固;

(3) 、按规范要求搭设外架上的安全立网、兜网、内外水平防护、楼层的预留洞口覆盖、施工安全通道(楼梯)、临也防护、安全防护斜道、防护棚、钢筋加工棚装卸料平台等工作;

(4) 、周转性材料的场内搬运(水平搬运、垂直搬运)、现场整理、零散材料的清理等;

(5) 、外装饰的改架、架空层、炮楼外架的搭设及拆除

(6) 、悬挑型钢和外架硬性连接点的安装、工字钢焊接和拆除,预埋件预留和拆除工作;

(7) 、防护外架和剪刀撑由乙方负责;

(8) 、架管、扣件、竹架板等材料进场负责套钢丝和挂钩;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1、按包工原则,C05栋和附楼按公司蓝图上的标准面积进行计算,综合价元/m;二次搭设搭设外架和临边防护的价格为 元/m²,(面积按公司蓝图上标准的面积计算×多少层)。

3、 周转性材料的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现场有塔吊)、(无论垂直运输有多高、水平运输有多远)。每个施工工作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多余材料的整理回收(不含木工的)、搭设工作报安全、质量验收(即班组自检、专业检查人员检查)、现场文明施工等的一切工作内容。无论泵车单体中运输的远近如何、现场施工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如甲方通知乙方进场,7天不进场保证金做违约赔偿。

2、如甲方不给乙方做外架,本保证金退还另加一倍赔偿;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主体完成到封顶退还。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中途停工与退场,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支付给乙方已付的伙食费,其余款项视违约赔偿,不作任何结算。

2、 如乙方施工人员不够,质使工程不能按计划进度施工,甲方有权无条件清退乙方,或甲方另请人员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 如果乙方违约,押金不退还,作为本工地的进度补偿。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面议,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款项付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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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多人商业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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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和调查,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将向对方透露或提供与上述议题有关的己方的秘密信息。

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公众或任何第三方,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双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对方都能够充分评估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二条第一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计划;

2.2信息提供方的经营、投资计划;

2.3信息提供方的内部管理信息,包括其业务、人事、财务、行政、客户管理制度、策略、方法、实施体系及管理软件;

2.4信息提供方的财务数据、状况等财务信息,包括其纳税情况及其员工收入状况及纳税情况;

2.5信息提供方的社会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客户信息;

2.6按照法律和协议,信息提供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第一条所述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开的成熟的非专利技术和处于研发阶段的未成熟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应信息接受方要求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六条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说明,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速递、挂号信、当面递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内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协议约束,该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为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第七条双方同意相互交换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协议鉴于项中约定的目的,双方均承诺不将因此而取得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将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八条信息接受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要求其获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存档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获得此秘密信息。

第九条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将其获悉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开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等。信息接受方应保证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双方均承诺对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将对方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负责,但有证据证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从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径获得的除外。

第十条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出的对于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询问、求证、访问时,应以该秘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方式做出回复。任何类似于“是”或“不是”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十一条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披露成为公知信息,但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尚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对未公开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秘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12.1信息接受方向第三人所透露的其从信息提供方获得的信息,是已被信息提供方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予以公开的信息;

12.2在信息接受方收到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信息之前即已通过合法渠道获悉的信息;

第十三条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对该信息的保密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达途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任何泄密行为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后,该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盗、被抢、丢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错误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联系方式导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秘密信息的泄露,无论泄密方有无过错,均不能成为被泄密方有权故意泄露泄密方秘密信息而不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一年内自动终止。双方亦可在有效期届满前通过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秘密信息应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销毁。

第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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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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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是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分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将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①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②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③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起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行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可以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②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③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5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分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20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未见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过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纪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议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的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过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好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12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监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保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和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的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于无关职员)

泄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可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可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则分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议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的情况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签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外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利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10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生单位总份额____%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数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法律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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