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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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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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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 录

第三条 员工招聘渠道

(1)福兴集团招聘

(2)峄兴公司招聘

(3)报刊发布招聘

(4)组织现场招聘会

(5)同类企业推荐

(6)公司内部员工推荐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新员工招聘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呈报和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考核成绩优秀或确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班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县级或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3、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4、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人事档案及社保手续;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检结果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其他原因不适合录用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可视情并根据员工意愿,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培 训

第九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应参加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的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十条 员工培训分为:

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实施岗前培训,由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介绍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钻研学习本职技能,相互鼓励;各级主管应寻机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专业培训:根据生产或业务需要,挑选各级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相关机构,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职业技能,提高专业水平,以保证胜任本职工作和份内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 调 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或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不服从安排,否则,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副科长级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调动,按集团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十三条集团其他企业或集团部、室副科长级以下人员,如本人申请,经本公司或所辖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集团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批准,组织人事部开具《人员调配通知》后,方可接收。原则上本公司不予办理员工申请调回集团驻地企业事宜,特殊情况下,须经集团批准。

第十四条本公司与所辖煤矿、煤矿与煤矿以及煤矿各部门之间一般人员的内部调动,由公司自行负责。所在单位填写《福兴集团企业内部职工岗位调整申报表》于5日内送集团组织人事部备案。申报表上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职工均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对集团管理的员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层次分明,符合其实际。副档材料由公司和煤矿根据需要填充。

第十六条 职工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的收集员工的招录、调配、奖励、培训学习、职称晋升、违纪、处罚、辞职、解除、终止等反映员工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的资料,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严格劳动人事档案的查阅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档案室查阅职工档案,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纸质档案的,必须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档案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查阅。

第十九条 职工提档。

一、提档包括档案资料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公司正式员工离职者,需经集团组织人事部办理提档相关手续。其他员工离职时一律不准提档。

第六章 工作证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佩戴工作证。

第二十一条 工作证分为临时工作证和正式工作证。

一、临时工作证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证前或工作证丢失、损坏时使用。

二、所有工作证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作证的领取、回收。

一、新入职职工的临时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前培训情况统一发放。待正式工作证办好后,通知本人换领。

二、正式工作证每人3个,均由职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证发放后,证件管理员要及时回收临时工作证。临时工作证丢失或不及时归还者,将在工资中扣除20元工本费。

四、正式工作证丢失或损坏需补办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将在工资中扣除50元工本费。

五、所有证件的发放、回收,证件管理员均应在《临时工作证发放和回收登记表》或《工作证发放和补办登记表》中认真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工作证的使用

一、工作证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间须佩戴工作证,佩戴于衣服左上方。

三、严禁出现乱戴现象。

四、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要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十五条 公司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杜绝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从事工作的行为存在。

第二十六条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以规避劳动纠纷的发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全日制及季节性等临时劳务用工,应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员工入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及约定,分类分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员工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由集团组织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可视情续签或改签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并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一方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或当事人无续签意愿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第三十条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到集团组织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辞职申请表》。在未得到集团或公司批准之前,仍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岗者,扣除当月工资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追求其责任。

第八章 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 集团依法承担给所有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每个正式员工依法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集团根据当年枣庄市人社部门通知要求,按照各项社保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数缴纳社保费。本公司还将执行贵州当地现行以吨煤上缴工伤保险费的政策,不受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 个人承担的社保费按集团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十四条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的员工,一经公司正式招聘录用,应在试用期满之后及时将原单位办理的社保手续转移至集团并送交至组织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续,影响接续的,责任由员工自负。

第三十五条公司申请调离或者辞职(退)的员工,如需办理社保转移,应持批准后的辞职申请表,经确认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缴毕,待集团完成缴费后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 员工每月上满26天为满勤,2月份上满24天为满勤。公司除贵州当地以外的员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时间,故上班期间上满每月天数方为满勤。

第三十七条 员工考勤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考勤记录以电子考勤为主,纸质考勤为辅。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参与考勤,员工考勤要严格遵循所在单位的考勤制度,对于没有考勤记录的人员一律不予以发放工资,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职工考勤结果的审核工作。对于每页考勤记录要认真审核,并将相应意见写到当页考勤空白处。意见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简明扼要,并属上负责考勤审核人员的名字。

第四十条 各单位工资计造员要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的考勤意见核算工资,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工资计造员负责。

第四十一条 职工考勤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单位领用。对于非公司统一印制的考勤表,人力资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纸质考勤要求字迹工整、标记清晰、装订成册。由各单位考勤员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请假情况,必须在考勤后附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病假还必须附上由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岗位调整而无手续人员,一律以旷班论处。新调入或调出人员要在考勤中注明具体时间。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出勤记录要严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标志进行标记,不准留有空格。对于考勤表上没有的标志要用简明的汉字标出,如学习培训、停班,分别标记为“学”、“停”。

第四十四条 补签、请假制度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出勤的,须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假条送至考勤员处,随考勤表一并报人事联络员处。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

二、员工休班时,需提前填写《员工休/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递交各单位考勤人员;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需先电话请假,到单位上班2内补签请假条,无《员工休/请假条》者视为旷班。

二、员工休班原则上不允许休半天或连续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连休。

三、员工因公务外出无法考勤的, 必须在到单位1日内由本人填写《考勤补签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递交各单位考勤员,无《考勤补签条》者视为旷班。

四、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必须由单位填写《考勤补签条》,标明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时间及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考勤人员。

五、员工若出现忘考情况,必须递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补签条,递交考勤员处,考勤机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旷班。

六、员工因违规违纪而停班者,单位须于停班2日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处,一次性停班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含90天),否则以旷班论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负责。

七、因不可预测的原因,如班车误点、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导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经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至考勤员处。

八、因工作性质无法正常参加电子考勤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不参加电子考勤。但为严肃工作纪律,防止无故脱岗,此类人员必须按照各单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时到单位述职签到。各单位考勤员要对此类人员考勤结果负责。

第十章 给 假

第四十五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特别休假、公休假、工伤假。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依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可离矿,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1、公司主要及分管负责人、矿长,报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2、公司处级和矿井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公司副处级、矿井科长(主任)、工区区长等管理人员,分别报经公司分管负责人、矿长同意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4、公司职工,矿井副科长(主任)、工区副区长等管理人员及职工,分别报经公司处长、副矿长同意后,经公司分管领导、矿长批准。

第四十七条山东籍员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节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于15天。当年实际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剩余的天数下年不在重复计算;职工及其家属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内双方累计休假天数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统一集中休假。但年内统一集中休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包括春节假期),且休假间隔必须1-2个月;不足3个月或休假天数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统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条 公司员工各类休假期限参照集团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集团正式员工享受集团各类福利政策。 第五十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法规规定,可发放过节津贴、防暑物品及劳保用品等,根据年度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可视情发给员工年终奖金。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当年的任何福利:

1、长期借调人员;

2、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有重大违规违纪并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者;

3、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三个月累计旷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一个月连续旷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0天者。

第十二章 离 职

第五十二条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辞退、自动离职”四种:

1、辞职:试用期过后,员工自愿申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辞职申请书》,经单位、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职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及福利待遇。

2、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及入职提供虚假信息等,公司有权解雇(解除劳动关系),届时结算到职日期薪酬。

3、辞退: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辞退,计薪至革职日止。

4、自动离职:凡未经批准无故连续旷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予结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条 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递交《辞职申请书》,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离职人员离岗前,须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关物品、工具、技术资料,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当予以赔偿。损失金额从薪酬中扣缴,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时,应缴纳现金赔偿。

第五十五条 离职人员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办完手续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扣发当月工资并依法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六条对于解雇、辞退、自动辞职人员,人力资源部必须于事发15日内在所在单位进行张榜通告并存档。对于自动离职人员,人力资源部还必须要求所在单位出具《自动离职证明书》以备存档和上报集团。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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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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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加强生产现场重要物料的使用管理,使其的使用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定量管理、合理有效使用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公司贵重物料、半成品、成品、回收品均适用之。

三、内容:

3.1、贵重品类别:锡线、锡条、模材、锡膏、银浆;

3.2、仓库管制:

1)在库:在贵重物品类别中的所有物料,仓库均需设置专人验收,专库保管并上锁。

2)领料:所有贵重物品的领料必须持【异常领料单】检附【贵重物品用量记录表】,呈至管理室经理处签名方可发放。

3)采购:所列贵重物品的采购需由资材汇整需求量,检附【贵重物品月度领用记录表】呈采购确认,经管理室经理核准后下单采购。

3.3、现场管制:

1)各单位对流转状态的贵重物品、加工件、成品、半成品,必须实行专人专责制度,做到及时入库入柜,依规定发放。

2)所有贵重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加强防盗工作,库房必须上锁。

3)贵重物品必须依A类物品标准做好专用的台账,做到账、物、卡三账合一,所有进出单据需装订成册存档。

4)为防止锡线、锡条等贵重物品的遗失,下班前须当日清点数量放置安全区域保管。

5)每月由管理室安排人员至现场盘点,并呈签至协理室审核。

3.4、现场管制细则:

3.1.1、贵重物品现场管制职责表:

3.1.2、各类物料用量管制细则:

1)锡条:波峰炉技术员根据波峰焊实际情况,记录每天【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波峰炉技术员每日下班前对波峰炉内的锡渣等氧化物进行清理和称重,并定期进行锡渣回收及记录【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现场所有锡线必须由生产班组长记录【锡线领用记录总表】,责任到人。

4)锡膏:生产现场锡膏由专人进行记录,每周进行盘点并记录总表【贵重物品台账】。

5)银浆:银浆的日投量以及银浆的日回收碎布量,必须由负责人记录【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6)模材:所有模材的使用必须建立【贵重物品台账】,检附收货单据存档。

四、使用表单:

1)【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领用记录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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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管理经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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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按照计划协调和指导生产过程中的人员、机器、原料、环境的安排,确保生产能顺利进行;

2.确保生产原料、人力和设备均被有效用于生产并能减少浪费保障生产产品质量;

3.保证能按照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4.与供货商商议原料价格,为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成本;

5.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生产员工绩效考核和管理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任职要求:

1.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对于生产及产品相关知识非常熟悉;

2.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具有很好的计划、组织。谈判、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团队精神;

5、丰富生产运营管理经验;

6、有矿山相关行业经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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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业的工作职责及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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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部的日常工作,包括建立、维护和完善公司质量体系、提升顾客满意度、项目业绩指标考核等。

2.组织完成公司质量体系的建立及负责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各部门业绩、质量事件管理,组织进行内、外审及换证复审的工作。

3.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制定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各项目开展品质改善活动

4.负责通过客户服务需求的研究及行业动态的分析,不断创新客户服务内容,完善客户服务流程

5.负责公司满意度的调查工作,负责统计和考核个项目的业绩指标

6.负责制定体系文件年度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各项目的创优管理工作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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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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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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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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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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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事科的工作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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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并落实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2、制定并落实直接员工纪律、招聘和调配、绩效考核和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培训开发、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视需要进行修改调整;

3、制定并落实直接考勤管理制度,策划公司考勤管理方案,指导、监督各组织实施考勤管理工作;

4、制定并组织落实直接员工培训体系,并指导、监督各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5、制定并组织制定直接员工招聘体系,并指导、监督各组织开展员工招聘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提出人力资源合理调配意见;

6、制定并组织落实直接员工绩效管理体系,并指导、监督各组织开展员工绩效管理工作;

7、制定并组织落实直接员工薪酬管理体系,并指导、监督各组织开展薪酬管理工作;

8、制定并组织落实直接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并指导、监督各组织开展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9、制定并组织落实直接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体系,并指导、监督各组织开展员工档案管理和维护工作;

10、指导、监督下属编制公司人力资源信息报表,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11、协助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建立和维护与劳动、社保等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指导、监督开展劳动年审、社保稽核工作及其它相关人事劳动文件报批工作、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的处理;

12、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其它临时性或长期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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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项目经理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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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部人员管理,部门制定建设,组织开展部门工作,为项目提供合格的项目经理;

2. 参与项目售前技术沟通,需求分析,编制项目系统方案,工时核算、成本构成以及合同技术附件等工作,配合完成销售工作;

3. 项目实施时把控项目技术方案总体,并帮助项目经理分解项目活动,指导项目技术团队进行技术开发;

4. 在项目中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组织技术团队进行项目技术攻关;

5. 组织项目团队共同进行技术设计工作,并跟踪项目技术工作执行情况;

6. 管理项目技术方向,评估技术风险并给出合理化建议;

7. 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及各种专业技术评审;

8. 积极地与各项目成员进行沟通,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的技术问题并协商解决;

9. 定期向客户、部门主管及公司相关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10. 在项目验收之后,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项目技术总结、经验教训分享;

11. 负责项目团队的技术能力考核,并向上级主管汇报;

12. 负责项目文档的技术标准化检查;

13. 完成上级主管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14. 负责完成技术文档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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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档案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档案管理,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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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2、教导处每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存档;“六认真”检查资料的归档;普九资料的归档;教研活动资料的归档;其它有关资料的归档;

3、德育处每期的纪律卫生检查资料归档;班级评比、评优选好的资料归档;德育活动归档;班主任工作笔记、计划的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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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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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规章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8:30。不早退,晚18:00。

二,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二次按旷工处理。

三,按排班顺序轮休,在接到任务时需加班时则必须加班。

四,员工工资按每月十号为发放期,节假日可顺延,年假时须按平时发放制度执行,年假无工资。

五,不准泄露公司机密,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六,不准以各种名誉私接工程,不代入公司违者罚款叁千以上壹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并辞退。

七,上班时不准随意脱岗,违者一次罚50元,二次200元,二次以上辞退并扣发工资。

八,不准帮非本公司或其它个人做设计方案,违者一次罚款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并开除,扣发全月工资和提成奖等。

九,员工要求辞退者须提前半月申请,违者扣发十日工资。

十,病假不扣工资,但要出示医院证明。

十一,不准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十二,要节约和保护公司的办公用品,损坏按价赔偿。

十三,上岗时必须佩带工号,违者一次罚款20元。

十四,办公环境保持清洁,离岗前要将各自的办公桌整理有序。

同意执行:

员工签字:

20xx,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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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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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2019年7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必须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依照本条例中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的具体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第四条 行政执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合法、适当、公开、公正的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

第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公民、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以及舆论的监督。

第二章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

第七条 行政执法应当由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四)培训、考核、奖惩行政执法人员;

(五)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行政执法制度:

(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二)执法责任制度;

(三)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四)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履行职责必需的其他制度。

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范,确定具体的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忠于祖国,拥护宪法;

(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业务;

(三)除合同制工人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在岗人员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三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经过专门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且经考核合格;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二)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

(三)调查案件事实,收集有关证据;

(四)督促、检查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

(五)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滥用或放弃行政执法权;

(二)违反法定程序;

(三)使用没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四)违反规定委托行政执法;

(五)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徇私枉法;

(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七)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履行书面委托手续,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委托机关负责对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组织行政执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终止委托行政执法,必须履行解除委托关系的书面手续,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除行政执法委托关系: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委托行政执法已无必要的;

(三)受委托组织超越、滥用或放弃行政执法权,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委托机关认为需要解除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行政执法依据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的依据: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和地方政府规章 。

第十八条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上位法为行政执法依据。

部门规章之间以及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裁决,以国务院裁决执行的规章为行政执法依据。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与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为行政执法依据。

第四章 行政执法程序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程序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凡国家规定统一着装或佩戴证章的,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章 。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依据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执行强制措施时不得少于两人。

行政执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依法申请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确需勘查现场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当事人的邻居、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

勘查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勘查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勘查结果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案件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审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审查和办结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依据和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在期满前报经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应当向当事人开具法定收据、清单。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执法文书,依法执行送达制度。

第二十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行政执法监督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及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

(五)执法文书的建立和使用情况;

(六)行政执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七)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八)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发现层级监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机关有执法违法行为的,可以向该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机关,应当严格按照通知的内容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发出通知书的机关报告整改结果。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规定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报送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审查,发现不适当或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建议同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或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错案,追究过错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诉、控告、举报的违法行政案件,应当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协调不成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或由同级人民政府报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行使监察职能。

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预算的执行情况与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或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所在机关、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行为,有关责任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一)具体承办人直接作出的行为,该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行为,审核人、批准人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具体承办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的行为,具体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批准人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有关负责人直接干预所作的行为,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有关人员对该负责人的错误提出抵制意见的,不承担责任;

(四)经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行为,主持讨论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未提出抵制意见的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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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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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单位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职工上下班及休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局全体人员。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三条 考勤时间界定:

(一)“全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全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三)迟到及早退以“次”为单位计算;

(四)缺勤及休假以“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0.5天。

第四条上班时间和签到时间的界定:

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签到时间:上午8:50-9:00;下午13:00-13:10

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第五条 迟到

超过签到时间上班(补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六条 早退

提前30分钟及以上时间下班的视为早退。

第七条 病、事假

(一)病、事假指职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须请假的情况;

(二)病、事假1天以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病、事假1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四)病假超过三天(含),需出具县(市)级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等方可请假,无证明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须提前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补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 旷工。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一)未完善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

(二)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三)请霸王假的;

(四)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未到岗的;

(五)不服从工作调整和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到岗的。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去向报告制。

考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未签到人员要向分管领导说明事由,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

按旷工处理;科室人员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告知去向,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告知去向,若未告知去向经发现的,视为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干部职工要随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发电话费40元,直至扣完当月通讯费,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对因通讯不畅造成较坏影响,后果严重的除扣发电话费外,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勤、签到、通讯畅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因事、病不能到岗,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 节假日安排的值班、加班必须遵守考勤制度。

第四章 考勤员职责

第十二条 考勤员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如实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并于每月月底统计汇总,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考勤员自觉接受对考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考勤人员在执行考勤中,如发现代为签到,将严肃追究考勤人员责任。

第五章 休假规定

第十四条 公休假、探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的处理。

当月迟到、早退或无故脱岗累计3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累计3次以上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累计旷工时间,旷工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它处理。

根据X局绩效考核方案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规定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其解释权属X局。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X局上班签到表

2、X局请假申请表

3、X局工作人员 月(季度、年)考勤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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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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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工作纪律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2.当天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上班;

3.对领导安排的重要、紧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4.办公室事务处理要及时、准确,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无故拖延;

5.工作时间不准闲聊;

6.不得私自套、配办公室钥匙(包括门钥匙、抽屉钥匙等);

7.及时将电脑内的资料分类整理交资料管理员汇总归档(半月一次);

8.尽职尽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得相互推脱工作;

9.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行政办事程序;

10.对同事及办公室工作安排有意见,应先向主任反映,不得越级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主任有意见或建议应当面提出或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

11.到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汽车,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同意后才能派车或坐的士。

后勤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办公室和各部门各类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1、印章的刻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后勤处党政公章由学校统一刻制;后勤各部门的公章必须经后勤处批准,报院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刻制。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刻制本部门公章。自行刻制公章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由院长办公室验印登记发文后方能生效。作废印章必须由后勤处办公室登记后统一上交院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二、印章使用程序和权限

1、以后勤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一律凭文稿上的处长或副处长签字用印。

2、以后勤处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必须凭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后勤处印章。

3、以后勤处名义向校领导和机关各部、处上交的报告、请示和文书材料、凭处长、副处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印章。

4、各部门对外签署各类合同、协议、若需加盖印章,必须先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5、后勤处各部门印章只限校内使用,使用本部门印章,一律凭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

三、印章的管理

1、后勤处及各部门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按规定用印,保管人员因事离岗,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暂代管。

2、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并在单位负责人指导下,与重新确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内容与落款,盖印端正清晰。

4、印章要严格妥善保管,严禁携带印章离开办公地点,用印后,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

5、严格用印登记,凡使用后勤处印章,对印用人、用印单位、用印时间和用印内容均需进行登记,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和向院领导、院机关提交的报告、请示、材料,使用后勤处印章后,一律由后勤处办公室复印留底归档。

6、凡用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保管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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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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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态度

1、按饭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4、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发生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直接上报。

5、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6、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看报、玩手机。禁止饮酒和食用有异味的食品,禁止在饭店、厨房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在厨房(除工作内)的吃喝。

7、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做到手勤、口勤、腿勤。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遗失或损坏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及衣领,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干净整洁,不能涂指甲,不能戴戒指

4、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 、喷嚏应用手遮掩,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饭店管理者安排的班次上班,须调班调休须征得主管允许

2、员工上班迟到、早退、将视当时情节,管理者的决定扣除工资,如有急事不能上班,应征得管理者的认可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旷

工一天算三天)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4、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管理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如员工无任何过失,饭店将发还一切应有工资,如发生○1严重违反饭店规章制度○2旷工三天以上○3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上班态度、行动懒散拖拉,给饭店带来严重影响者○4和同事、客人打骂斗殴者。则扣除或不发工资。

五、.奖惩

1、饭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表现的,在日常工作中,创出优异成绩者,给予嘉奖。

2、对违反饭店规章制度的员工则会视当时情况扣发工资。

六、安全问题

1、遵守有关场所禁烟的规定。

2、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立即把它熄灭,如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都应立即上报,以便及时处理维修。

七、后厨管理

1、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泄露应关闭阀门,报告上司。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开关。

2、厨房必须清洁,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

3、工作人员应随时清理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随时清理炉灶油垢。操作间的卫生应随时打扫,抽油烟的设备及其他的各种设备餐用具等应定期清洁,保持环境与器皿卫生,每天至少两次全场大清洁。工作厨台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潲水应当天倒除,不在厨房隔夜,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4、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或与人聊天,工作时切勿吸烟或随便放置未熄烟蒂,严禁在厨房内躺卧、住宿或悬挂衣物、鞋子等乱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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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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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学校两名值日老师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

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学生一样结算。

二)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学校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煤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社会保障费、教师管理补贴、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帐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出库时以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须经食堂负责人审核,报学校校长审批后,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以上费用报销时必须使用税务发票(如酒、饮料、电话费、办公费等可到超市采购、食堂不得列支烟等招待费)

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当年市局教育系统招投标(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5.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伙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早上购完菜后经验收入库签字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当日购菜发票,要求在下午4时前报销,并在当天上午10时前填制好浬

中食堂购菜情况公示表;金龙卡收款后也于当日上缴银行(除学期开学等特殊原因外),并由当天下午把存款日操作情况表与银行对帐单上缴财务室。操作表中另须说明教师换卡人及打卡错误姓名等情况,不得用收款垫付支出款项。

(五)学校食堂所有支出项目除菜市场购买的菜类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项目由食堂经理签字汇总后由校长统一签字后支付,其他也由校长签字后支付。食堂用劳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发放须报校长室审批,发票报销时附审批单。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应按规定,每学年末由民主理财小组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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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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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防范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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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企业接收实习生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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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实习生制度

一、因重大任务确需使用实习生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和使用时间。由车间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的理由、人数、时间,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批准后,将申请书和实习生介绍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能使用实习生。使用前要了解实习生的德才情况,把好质量关。凡有劣迹的实习生,一律不得使用。

二、使用实习生的车间,要教育他们遵守我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计算机管理制度,严格保密制度。实习生不得带任何其他人员进入公司,中午、晚上和节假日期间无公司人员值班不得滞留车间。办公室、文件柜钥匙,不得交由实习生保管使用。

三、实习生实习期间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行解决,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四、车间人员对实习生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指导他们实习。实习结束后,所在车间根据每个实习生的现实表现写出实习鉴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盖章。

五、凡是未经批准使用实习生的,或在使用中对实习生管理不严,造成机器损坏、数据丢失、病毒的,或无故延长使用实习时间的,对车间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车间主要负责人当年目标奖,且车间主要负责人和指导指导教师不得参加年度评先。

安全实习规则

一、 学生进厂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不准在工作场所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更不准随便进入其他实习场所。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四、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或启动非自己所用的设备,不准乱动电闸。

五、下班离岗时,应切断电源,对电烙铁等带高温的工具要做适当处理,方可离去。

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动用易燃易腐的物品,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

七、实习人员要培养良好的科学学风,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置整齐,工作场所要整洁,做到文明实习,文明生产。

八、对违反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影响其实习成绩。严重违反上述规定者,停止其实习,并报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实习车间防火规定

一、严格执行有关电器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二、严格火源、电源管理,配备消防器材。

三、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基本常识,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四、严格控制使用电加热器,不准随便拉电线。

五、不准在车间内及易燃易燥物品旁抽烟、使用明火,设备用完后注意断电。

六、任何人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准确报警。 火警电话 119。

金工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 一、实习学生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 二、学生到车间学习,不准穿拖鞋、凉鞋、不准戴围巾手套,男同学不准穿短裤、背心,女同学不准穿高跟鞋、裙子,要戴工作帽。

• 三、车间里的电闸、开关、配电柜不准随便乱动,以防造成停电短路事件。

• 四、不准在车间内抽烟。

• 五、不准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以免造成事故或影响他人工作。

• 六、如发生事故,要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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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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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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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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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智能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区安全动态,指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处工作指挥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订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区最核心部位,闲人不得内进。

2、智能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管理人实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够的机动人员待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无尘,保养完好无损。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时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5、随时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有报警派员以最快速度核查报警真伪情况,并随时与智能控制中心联系,以便随时调度,合理处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动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遇真实报警时控制室人员应立即通知主任、各负责人员、机构到场处理,并时刻监视住宅区内的各部位呼叫,组织协调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较大,应立即与“120、119”等联网机构通报情况,求援,事后总结事件经验教训。

9、定期对每种信号、报警做累计、分析,总结工作不足,改善系统工作态势,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加强管理工作。

二、智能停车场管理制度

1、枫白露停车场停车位均在多层、架空层、高层地下车库,业主、住户车辆依就近原则停放。

2、丹枫白露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户IC卡和临时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员依卡中记录,核对后合理收费。

3、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4、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5、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6、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房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车辆安全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薄上,同时将其它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薄上以备查。

9、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如:不开票停车,乱收费或不收费等等。

三、配电房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制度

1、配电房重地要特别注意安全,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进入。配电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及其他杂物以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2、绝缘工具要保持完好,绝缘等级要符合安全要求。仪表、操作手柄、指示灯、按钮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电阻要符合安全规范,灭火器材要配备到位。

3、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其证件必须在审验有效期内并与操作内容相符方可上岗。同时,持证人必须自觉参加年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要执行工作制度,柜背操作、带电操作、登高必须有保护人在常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5、需要机组运行时,机房负责人一定要到达现场,与保护人一起检查线路无误后方能投入运行。机组必须处在良好的预备状态,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电房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均要执行以上制度,违反者将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直接责任。执行中如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以便修正。

四、配电设备保养规定

一、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未经许可,任何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故障的处理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按时检查配电室的温度、湿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六、每日对配电设备进行巡查,确保其完好运行。

七、每月按期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并按计划检修配电设备一次。

八、每个季度检查各开关和固定螺栓,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保证接触良好。

九、每年对接地网检查、测试一次。

十、各类开关触头出现不平或毛刺时,将不平处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补偿低于0、9时,应及时修复。

十二、设备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堆放杂物。

五、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消防用水的关健部位,是直接关系到住户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清洁清扫,并作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领导。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三、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主接触器开关每半月检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水泵球阀定期检查保养,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应每月进行一次紧固,检查是否可靠,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七、注意电机运行时的电流、温升情况,声音是否异常,机械是否滑动灵活,定期进行对轴加油,使水泵达到100%良好状态。

八、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阀每周检查一次,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六、风机房管理制度

风机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通风设备和消防设备。为加强风机房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风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路线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

三、风机房内应有灭火器,放置于易取处。

四、每半月同消防检查一起,试运行一次。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七、开关平时应置于高速状态。

七、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

2、检查水箱水位(2/3以上)。

3、检查机油油位。

4、检查燃油是否充足(2/3以上)。检查油箱开关及有无渗漏。

5、检查蓄电池是否充足。蓄电池内液体是否足够。

(二)、启动及运行:

1、启动电机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0秒,如一次启动不成功,应于二分钟后再作第二次启动,三次无法启动应检查原因。

2、试运行时,可用手动启动,平时应置于自动位置。

3、手动启动时,启动后应调整手柄。使电压达到380V至420V,频率达到50HZ-51HZ。

4、试运行期间做好各项记录。

5、水温合成至60度时,方可带动负载。

6、每15日应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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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实习项目经理的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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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合行业环境和品牌发展趋势,制定所负责品牌各个电商渠道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品牌运营策略,并细化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运营规划;

2. 根据不同周期的店铺运营规划细化具体销售计划和活动计划,协调商品、策划、推广、设计、客服、物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顺畅开展,推动销售目标顺利达成;

3. 负责品牌客户关系的长期维护,保证业务稳定;

4. 各电商平台公共关系的日常维护和活动资源争取;

5. 运营团队的日常管理,包括团队成员的招聘、培养、激励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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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属于会计的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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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账立账,负责会计收入费用的账务核算:定期对账,处理结账时有关账务的调整事宜。

2、 做好税务发票、收据的登记领用存管理及税金的结付及清算。

3、 固定资产的建账与管理。

4、 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 定期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监盘。

6、 负责合同台账的管理。

7、 保管财务档案。

8、 向有关政府、社会部门编制报送报表。

9、 负责公司借、贷款方面的手续,提供前期融资准备。

10、负责财务部有关资料的年检、办证工作。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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