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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环保状况及问题调研报告(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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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意识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4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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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四川公众环保意识专项调查报告

为及时了解当前我省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认知、参与和意见诉求等情况,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于20xx年5月组织开展了四川公众环保意识专项调查,旨在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共创、共建、共享,提供决策参考。

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抽选了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南充市、乐山市、内江市、宜宾市、巴中市、甘孜州等9个市(州),访问对象为当地18-70岁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共计完成有效样本3000个,其中成都市完成600个,其他调查市(州)各完成300个。受访者的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分布合理,调查样本代表性强。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94.9%的受访者表示关注环保问题,关注度 为79.5;受访者对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60.4,对生态环境的总体评价为67.6,在对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的认知方面,知晓率为66.9%,其中大多数只是“知道一些”;由于受访者对环保举报热线的知晓率仅为4.9%,同时部分受访者不知道如何举报,参与举报环保问题明显受到限制;目前各类主要环保活动的参与率均在40%以下;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方面,高达97.6%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并提出了具体诉求和意见建议。

总体来看,社会公众对环保问题关注较高,对环保现状评价偏低,环境保护认知偏少、参与度更低,提高环保意识意愿强、诉求多。

一、公众对环保问题有较高的关注

(一)绝大多受访者表示关注环保问题,关注度为79.5

问及受访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是否关注环保问题”时,表示“非常关注”的占30.1%,“比较关注”的占31.6%,“一般关注”的占33.2%,以上三者比例相加高达94.9%,另外,选择“不太关注”和“不关注”的占3.5%和1.6%。通过计算,受访者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为79.5,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关注度为80.4,农村为78.2。

(二)七成多受访者表示环境保护是大家共同的责任,认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问及受访者“环境保护主要是谁的责任”时,认为“人人有责”的比例最高,占74.7%;其次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占17.4%;表示“生产经营者”和“家庭和个人”的分别占4.9%和3.0%。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选择“人人有责”的比例(76.0%)较农村受访者高3.2个百分点。

二、公众对环保的评价和认知偏低

(一)受访者对目前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60.4

问及受访者“对目前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如何评价”时,表示“非常强”的占7.7%,“比较强”的占19.3%,“一般”的占50.9%,选择“较差”和“非常差”的分别占15.7%和6.4%。综合来看,受访者对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60.4。分城乡来看,农村受访者对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61.4,城镇受访者为59.6。

(二)受访者对生态环境的总体评价为67.6,认为“固体废物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是当前环境污染存在的三大问题

问及受访者“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总体评价如何”时,表示“非常好”的占11.1%,“比较好”的占30.2%,“一般”的占43.2%,选择“较差”和“非常差”的分别占11.4%和4.1%。综合来看,受访者对生态环境的总体评价为67.6。分城乡看,农村受访者的评价为68.1,城镇受访者为66.9。

同时问及受访者“当地主要存在哪些环境污染问题”时,8.7%的表示“都没有”;表示存在“固体废物污染”的比例最高,占53.4%;其次是“空气污染”,占41.4%;第三是“水污染”,占40.0%(详见图1,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图1 受访者认为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三)受访者目前对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的知晓率为66.9%,其中大多数只是“知道一些”

问及受访者“对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是否了解”时,表示“比较了解”的占10.3%,“知道一些”的占56.6%,表示“不了解、不清楚了的占33.1%。综合来看,目前受访者对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的知晓率为66.9%,但大多数只是“知道一些”。分城乡来看,城镇受访者的知晓率(68.5%)较农村(64.5%)高4个百分点。

三、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实际参与程度更低

(一)如果发现破坏环境行为,考虑进行举报的受访者居多,占53.8%,但其中有部分并不知道如何举报;知晓环保举报热线的受访者仅有4.9%,实际参与举报受到明显限制

问及受访者“如果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违规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破坏环境行为会怎么做”时,选择“主动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举报”的占31.5%,“与当事人沟通,提醒他不要破坏环境”的占27.8%,“视情况而定”的占14.5%,“到环保部门或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的占12.1%,“想举报,但不知道如何举报”的占10.2%,表示“不想管,不理会”的占3.9%。综合来看,面对破坏环境行为,考虑进行举报的受访者居多,占53.8%,但其中有部分受访者并不知道如何举报。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中考虑进行举报的占57.6%,较农村(46.0%)高11.6个百分点。

调查同时问及受访者“是否知晓全国统一的环境保护举报热线(12369)”时,知晓率仅为4.9%。

以上结果反映出,目前受访者对环保问题举报渠道的了解情况较差,虽然不少受访者有意愿举报环保问题,但举报渠道受到明显限制,实际举报参与低。

(二)目前各类主要环境保护活动的受访者参与率较低,都在40%以下

调查显示,28.5%的受访者表示近一年来“没有”组织或参与过环境保护活动;各类主要环境保护活动中,“植树护林、领养树”和“清除公共场所垃圾或小广告的公益活动”的受访者参与率排前两位,分别为37.7%和31.6%,其余活动的参与率都在20%以下(详见图2,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城乡受访者参与环保活动的情况基本一致,各类环保活动的参与率均在40%以下。

图2 受访者近一年来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情况(%)

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诉求较高

(一)高达97.6%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希望主要通过“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其它网络媒体”等途径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调查显示,有76.0%的受访者表示目前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非常必要”,表示“必要”的占21.6%,两者比例相加高达97.6%,另外认为“不必要”的占2.1%,“说不清楚”的占0.3%。

问及受访者“希望通过哪些途径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时,选择“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比例最高,占43.1%;其次是“电视广播”,占35.4%;第三是“微信、微博”,占32.4%,另外,选择“其它网络媒体”的比例也较高,占31.3%(详见图3,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城镇和农村受访者的选择情况基本一致。

图3 受访者希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的途径(%)

(二)受访者希望环保部门主要加强“环保立法、执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公开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保规划、机制的建立完善”等工作

问及“希望当地环保部门着力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时,受访者选择“加强环保立法、执法”的比例最高,占45.1%;其次是“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占40.1%;第三是“公开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占35.2%;另外,选择“环保规划、机制的建立完善”的比例也较高,占30.9%(详见图4,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受访者的选择情况无明显差异,有所不同的是,城镇受访者中希望“加强环保立法、执法”的比例排第一位,而农村受访者希望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比例排第一位。

图4 受访者认为环保部门应该着力加强的各项工作(%)

五、意见建议

调查搜集了受访者对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有41.6%的受访者回答。经过归纳整理,按受访者提出意见建议由多到少罗列如下。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特别是基层乡镇。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网络媒体、报纸、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和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环境维权意识和自身素质,引导群众改掉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倡导植树造林、节能减排、循环利用之风(如:重视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回收、合理处理废弃秸秆、减少白色垃圾袋的使用、大力倡导使用小排量汽车、出行时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农药使用等);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多到学校开展环保知识教育活动,建议开设环保课程。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发动群众监督。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公开各类环境问题、环境违纪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完善举报平台,引导全民监督,重视群众举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三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有的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较多、较严重,希望加大环保设施、设备及资金的投入,重点加强对水污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雾霾、噪音污染等问题的监控和治理;加强对养殖业、化工厂、餐厅、石油行业(多人提及彭州石化)等企业的排污管理。

四是完善并落实环保法规政策,加大对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加强环境执法。完善奖惩制度,加强部门合作,严格执法,加大对乱排乱放企业、私自焚烧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关闭高污染企业,严惩违法人员,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建议环保部门异地交叉检查和执法,避免执法不公的现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主动性。

五是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保规划机制。严格企业环保审批程序,在招商引资及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科学规划,注重可持续发展,杜绝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提升政绩。

六是绿化美化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做好环保问题预防工作。

七是加强环境监测。做好水质、空气等监测工作,掌握好工厂的排污情况。

八是多到基层走访调查,了解基层环境状况,听取民意。

九是加强环保组织建设,多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全民主动参与环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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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民政对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猎头,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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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党的xx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社会工作人才是社 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传递者,是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维护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传播者,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的重要使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需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是转变政府职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措施;是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服务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民政工作是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民政领域和民政范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摆在各级民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州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民政局组织对我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培养开发对策进行了研究。

一、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分布广泛。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一部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是指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所有人员,而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中那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人员。我州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信访、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团体,担负着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就民政系统调研显示,主要涉及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临时性社会救助、艾滋孤儿救助、优抚安置、儿童收养、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城乡社区建设、精神病患者康复、慈善事业等多个领域。目前,我州现有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17个、社会救助类事业单位117个、收养服务类事业单位15个、优抚安置类事业单位14个、慈善事业(包括慈善类事业单位、民间组织)27个、减灾救灾类事业单位5个、家庭生活服务类事业单位(包括婚姻登记、婚介服务、家庭教育、婚育服务等)59个、殡葬服务类14个,城乡社区单位2609个,共2877个单位。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152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2092人,36—50岁的8785人,51岁以上的1275人;从学历结构看,初中以下的2457人,中专(高中)的8015人,大专的1481人,大学及以上的199人;从专业结构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极少,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也很少。

(二)社会事业逐步发展。“十五”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不断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视,社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州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救灾救济和五保供养为主体,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政策优惠为辅助、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市社区建设新格局,兴办了一批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成了一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全州城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后,床位达到1500多张,每个乡镇都建设了中心福利院,共收养近万名院民,全州福利救助类机构达到134个,设置床位15000多张,还有服务类事业单位130多个。社会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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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关于家乡环境状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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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家乡环境状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是我美丽的家乡,它是个四面环海的小岛。海峡两岸建设以来,平潭县的经济和交通有了很大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给我们周围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作为家乡的一员,我们热爱自己的家乡,关心自己周围的环境,因此我们利用休息时间对县里的环境污染状况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希望借此了解家乡的环境现状,找到改善家乡环境的对策,响应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家乡的号召,为家乡的环境保护事业尽一份力。

二、调查过程及结果

此次调查活动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多方面收集资料和数据,尽量获得第一手资料,力求真实和准确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在县里选点实地观察;走访了县里的一些居民,了解了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识及对其污染危害的看法。要想全面反映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现状并做出准确评价是很困难的,限于我们自身的能力,我们对家乡的环境现状、影响、趋势做出一些粗浅的评价。

(一)实地观察过程及结果

本次实地调查,我们进行了大气和水污染状况调查。观察表明,平潭县大气状况尚属良好,晴天时大气能见度比较高。个别地方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水体污染。

(二)调查结果

据调查,很多人认为,目前平潭县的环境大大不如十年前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河水存在一定的污染,有些时候县里的空气质量也不能尽如人意等等。被访者普遍认为,确实应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来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被访者就如何保护我们的环境纷纷提出了意见和看法,他们也表示愿意从自身做起,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把我们平潭县建设得更美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可见人们对周围的环境还是十分重视的,他们的环保意识也是很强的。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目前这种环境状况,光靠环保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保护环境也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三)改进意见

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要做到: 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一是强化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各个环保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各级政府和村组要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配合,建立长效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强化农村环保舆论引导。

逐步设立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在乡镇政府建立环保检查员制度,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以及这次调查问卷,我们的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让我们以这次活动为新的起点,为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家园而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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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市委书记市长关心的十大焦点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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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市长关心的十大焦点问题(一)

的50%、工业产值的70%、工业利税的80%都产生于城市,90%以上的科研力量和高等教育集中在城市。城市已成为高科技、通信、金融、信息、教育的主要载体。 就目前来看,制约中国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发展政策与分散性城镇化道路的“两面性”。鉴于中国城镇化滞后及分散性城镇化道路的一些弊端,90年代学者们着重分析了这种城市化道路导致的聚集效率损失,并认为它导致了生产力布局的分散化,制约了城市化的正常发展,带来了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及资源的总配置效率损失。二是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广大的农村和众多的农民被游离于工业化过程之外,使大量的农村人口拥挤在狭小而落后的生产空间。而城市化的内在机制十分薄弱,并丧失了通过工业化促进城市化的历史性机遇,且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与此同时,由于中国的工业化是以牺牲农副业,剥夺农民,依靠工业本身的自我循环,结果城乡差距拉大了,工业化的内在动力也在不断减弱,这就促使中国的城市发展更加缓慢,城市综合功能严重削弱。 加快中国城市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借鉴国外城市化发展的思路,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快中国城市化建设,大体上可分两大步走: 第一大步,加快城市化,应当把重点放到塑造与增强城市健康发展的机制方面。1.促进城市聚集效益作用的发挥,塑造城市发展的活力机制。只要城市有活力,不论何种类型、何种规模的城市,都不应人为地控制其发展规模。2.建立各类资源和要素自由合理流动的资源配置机制。资本、劳动力、技术和信息在空间方面的自由流动,是企业、产业和区域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发挥城市聚集效应的基础。在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前提下推进城市化,才能发挥持续的最佳聚集效益。3.正确处理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关系。在城市化过程中,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两者应当建立分工协作的关系,各自把主要活动限制在自己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内。4.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方针政策。新的城市化方针不要人为地限制某一类城市类别的发展,应当在资源自由合理流动的基础上促进各类城市的共同发展。 第二大步,加快城市化,就必须要改变传统落后的城市化观念。1.变官位设市为经济规模设市。当前,按官位设市,按行政级别设市的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和观念仍被沿用,不打破这一传统的桎梏,不按经济规模来安排城市资源的分配,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必然会受到不可低估的影响。2.变人为构市为产业建市。城市发展必须以产业作依托。我国一些城市近些年之所以出现市区布局混乱、交通阻塞、城市服务功能不配套等问题,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去规划城市。其实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战后美国产业向日本转移,20世纪70年代日本产业向东南亚转移,80年代日本、亚洲“四小龙”以及东南亚产业向中国转移,这种产业转移其实就是城市的转移。3.变全能城市为特色城市。昔日的不少城市,片面追求产业门类齐全,结果造成重复建设,带来资源的极大浪费。今日的城市经济竞争,其实是城市优势产业并由此衍生出来的品牌竞争。大连人提出“不求最大,但求最好”,最好就是最有特色,“大而全,小而全”其实就缺乏鲜活的个性与特色。海德堡、鹿特丹、日内瓦、佛罗伦萨、底特律这些城市是世界名城,是靠一两个特色产业、强势产业闻名世界。“名城效应”不但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反过来又推动了城市规模的扩张。可见城市的魅力不在其大而全,而在于其有特色和强项。 提升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战略要点! 世界城市化发展的规律表明,城市化水平提高有几个战略至高点必须达到,它包括:实施坚定的人口规模战略;推进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区域经济深度融合的一体化战略等。就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城市化正处在入世之初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时期。抓住这三五年的战略机遇期,全面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全面推进无条件的人口规模化战略。世界许多国家发展城市化的经验表明,一个城市的人口规模最低不应低于25万人,即使小城镇建设也应有一个合理的人口规模问题,达不到相当的人口规模,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从宏观上说就不经济,在这种条件下谈城市化无异于修建空中楼阁。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制定城市化战略,首先一点就是要制定人口的规模化战略,彻底打破城乡户籍壁垒,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众多行政功能,特别是要吸引农民进城,形成城市人口的集聚效应。 其次,要全面推进城市支柱产业发展战略。城市化不是一座空中楼阁,城市化水平提高,有赖于强大的城市经济实力的支撑。因此,形成合理的城市产业布局,特别是培养和造就强大的城市支柱产业,就成为城市化进程中重中之重的战略要点。目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产业布局的分散化和小型化的问题,即使是支柱产业也仅仅是在一城一地所言,放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大背景下,支柱产业可能连根篙子杆也不如。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必须从全球、全国产业发展的大势出发,真正寻找到自己特色的具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在此,我们应明确一点,即支柱产业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不是政府塑造的产物。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制定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战略,全力打造城市竞争力。只有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的增加,而没有城市竞争力的提高,是不可能有效促进全国和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的。 所谓“城市竞争力”是指一个国家城市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与他国或本国城市比较,在资源要素流动过程中抗衡甚至超越现实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以实现城市价值所具有的各种竞争优势的系统合力。这个概念包括以下涵义: 第一,城市竞争力的本质是一种系统合力,不是现象上的种种比较优势,也不是作为城市要素的种种资源; 第二,城市竞争力是组织的系统合力,而不是局部或环节上的能力,也不是城市职能活动; 第三,城市竞争力是抗衡和超越竞争对手的一种力量,其强弱或大小,不仅取决于城市自身,还与对手的竞争态势以及与总体竞争态势相关; 第四,城市竞争力必须以全球资源流动为背景; 第五,城市竞争力是以实现城市价值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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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女企业家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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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

园如何,我们的绿地怎样。这样,所作的决议由于吸收了男性和女性双方的考虑,我们共同的家园就会建设得更加美好。     可以肯定地预言,更多的女企业家走上全球经济的舞台,将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更快更好地得以实现。只有更多女性参与企业领导,参与人员管理与培训,许多企业乃至整个世界的种种问题才有希望得到解决,因为那些问题深深地植根于千百年来男性社会化过程及男性主导世界的模式之—:铁面无情、权力较量、背水一战、不输只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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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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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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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

市位于湘西南部的雪峰山东麓,南岭山脉北缘,资水上游,地处邵阳市西南五县中心,总面积1549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5万多人,且80%以上的人居住在农村,属于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户籍制度的放宽,许多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劳务输出成了农民致富图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成了他们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大人进城务工了,可孩子仍然留在农村,他们的现状令人担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长期外出进城务工,而孩子被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目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调查统计,**市目前17个乡镇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962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1%。按年龄段分布如下:0—5周岁3347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7.9%;6-10周岁35785人,占其总数的29.4%;11-16周岁50371人,占其总数的42.7%。

二、监护方式

根据农村世代相传的习惯,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主要由父母亲承担。现在,情况出现显著变化,为了生计,父母亲要出去务工,增加家庭的收入,狠心把孩子留在家里,交给其他人进行监护。以**市的湾头桥镇、邓家铺镇两镇的情况来看,父母双方外务工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方式:隔代监护。主要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进行监护。这种监护方式主要集中在0-5周岁、6-10周岁两个年龄段的孩子上。也是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方式。

第二种方式:上代亲戚监护。主要由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姨等进行监护。主要集中在6-10周岁年龄段的“留守儿童”身上。

第三种方式:同辈监护。采取家中年龄较大的哥哥、姐姐带弟弟、妹妹的方法。主要集中在由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负责照顾0-5周岁、6-10周岁年龄段的孩子。

第四种方式:自我监护。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自我监护的最好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身上。

第五种方式:寄宿制全托。就是把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老师或信得过的其他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代管家长”,这种监护方式,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且发展势头比较强劲。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上面五种监护方式各自存在不同的利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状况、安全意识、理想信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10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值得注意。

1、生存状况的缺失。父母外出务工后,只是不定期地给孩子寄钱。孩子在家收到父母的汇款,由于年龄小,缺乏计划性,有钱就毫无节制地乱花一通,没钱或少钱时就饱一顿饥一顿,导致身体消瘦,营养不良,严重损害了身体的正常发育。这种现象在自我监护和寄宿制全托年龄段的孩子身上表现最为明显,几乎65%以上的孩子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现象。

2、爱的缺失。父母双方和孩子长期不在一起,缺少沟通,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孩子自己作主,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大都表现出自私、偏执、冷漠的性格特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爱心、容忍心和正义感,甚至连中国最传统的“孝心”二字也不能理解。

3、安全感的缺失。就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而言,调查结果显示,父母的外出给孩子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安全威胁。由于农村居住比较分散,孩子的自我防范能女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被拐卖、意外伤害与意外死亡等问题时有发生。逃学、上网、早恋甚至违法犯罪等现象屡见不鲜。如邓家铺镇一“留守儿童”邓某,由爷爷、奶奶监护,每天早晨吃完早饭就背着书包和同学一起去上学,下午独学按时回家。老师见他一个星期没有来上学,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或者是生病了,上门家访,一探究竟,原来上学期间,中途他就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玩去了,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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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广电大学办学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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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大学办学状况调研报告

为贯彻中央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要求,进一步推动远程教育的发展,近期,省政府研究室对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省电大)的办学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建立广播电视大学是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

1978年2月6日,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亲自批准了当时教育部和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筹办电视大学的请示报告》,决定创办中国广播电视大学,为构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远程教育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已形成学科齐全、功能完备、特色突出、面向基层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在教学方面,构建起一个由中央电大、44所省级电大、956所州(市)级分校、1875个县级工作站和3000多个教学班(点)组成的,遍及全国城乡的集教学、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于一体的远程教育体系;在师资方面,建立起一支由8.5万名教学、管理、技术和科研人员组成的教职员工队伍;在办学条件方面,积累了固定资产238亿元,搭建起覆盖全国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技术支持体系;在人才培养方面,累计为全社会培养高等教育毕业生600多万人,培训非学历教育人才4000多万人次,培训中小学教师和校长300多万人次,并为数以千万计的农民提供了农村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电大创建的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是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地区办学的成功实践,电大已成为国家公共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发展公共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广播电视大学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广播电视大学建校29年来,形成了人网(省校、分校、工作站教学管理系统)、天网(数字化卫星电视教育网)、地网(计算机宽带网和双向视频传输网)三网合一,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多维平台和功能完备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初步构建了求学者不受时空限制,以方便的时间、地点和个人喜爱的方式进行个别化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举办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已向社会输送了20余万名毕业生,非学历教育培训200万余人(次)。到XX年底,我省电大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层次、多规格、多功能、多形式办学,为社会尤其是基层,培养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其中高等学历毕业生已经超过20万人,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累计超过200万人次。特别是1999年至XX年的7年间,在实施教育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中,全省电大开放教育累计招生近11万人,相当于同期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总数的32.7%,成为发展大众化高等教育的重要一翼。

伴随改革开放的30年,省电大对开放式的远程教育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为建设我省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平台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探索了适应不同人员学习需求,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新模式。长期以来,省电大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山区的办学方针,努力满足各类社会成员在职学习的不同需求。全省在校生中,有超过3/4的学生来自基层,超过90%的学生是21岁以上的在职人员,还有专门面向残疾人及其他高等教育弱势群体的教育班(点)。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初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

二是探索了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多层次远程教育的新路子。省电大注重多种媒体技术的有效整合,搭建起天地网结合、三级互动的平台,营造了方便、灵活、开放的教学和学习环境,实现了由以广播电视手段为主向以网络技术手段为主的教育技术转变。利用多种媒体技术的开放教育已成为我省电大教学的主流和方向,电大系统也成为远程教育的骨干力量。目前,我省电大形成了以省校为龙头,36所州市和行业分校、66个县级工作站、111个教学点为基地,覆盖全省城乡的三级办学系统网络。通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开设了适合农村、山区、边疆、民族地区急需的种植类、养殖类、管理类及符合当地实际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为调整省内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弥补全省普通高等教育资源匮乏、加快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贡献,在开展多层次远程教育方面走出了新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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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存在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2024最新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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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存在问题对策调研报告(2017最新)

图1

图2

图3

编者按 XX年毕节5名留守儿童因在垃圾箱生火取暖,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阴影还未散去,XX年6月9日晚,毕节七星关区田坎乡的4名留守儿童在家中死亡,悲剧又一次上演,引发了社会对留守儿童生存命运和困境的深深关切和担忧。来自全国妇联的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102.55万,其中独居留守儿童已达205.7万,留守儿童的心理和情感贫困程度比物质贫困更为严重。XX年5月,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状况调查”,并最终形成了题为《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九个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课题报告。我们编发此报告,目的是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关注他们学习、生活和心理面临的诸多问题,让上述悲剧不再上演。

农村留守儿童成长面临社会、心理等多方面问题

1.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凸显

在过去一年中,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其中前四项分别高5.3、1.6、3.9和3.1个百分点(图1)。意外伤害的发生源于留守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的缺乏,但更多的是父母及监护人履责不到位。

2.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

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49.4%)、上学迟到(39.6%)、逃学(5.5%)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8.6、4和1.3个百分点;不想学习(39.1%)和对学习不感兴趣(43.8%)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

然而,有九成多留守儿童认为学习重要,其学习态度与状态的差异,一方面缘于普通农村学校培养目标单一与留守儿童教育需求多元化的矛盾,学习知识一旦脱离自身的发展基础和需求,学习兴趣自然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与留守儿童自身的情况有关,因为缺少有效监督和应有的学习辅导,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较差,问题积累多了,势必影响学习的自信心。有58.1%的留守儿童表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比非留守儿童高出5.8个百分点。

3.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

留守儿童的家庭支持弱化,“你最信任的人是谁”“你和谁最亲近”“你的心里话主要跟谁说”“遇到困难你会向谁求助”“谁经常鼓励你表扬你”5种情况的平均百分比,非留守儿童排前三位的依次是母亲、父亲和同学朋友,留守儿童则是母亲、同学朋友和父亲。母亲仍是留守儿童最重要的社会支持,但可以看到,留守儿童来自父母的支持较弱,而朋辈性倾向明显,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值得警惕。30.5%的留守儿童认为校园里或周边有不良帮派团伙,25.7%认为有同学加入不良帮派团伙,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4.3和1.4个百分。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此外,还有17.6%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状况是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预测变量,社会支持弱化使得留守儿童消极情绪更多,经常感到烦躁(46.0%)、孤独(39.8%)、闷闷不乐(37.7%),以及经常无缘无故发脾气(19.7%)的都多于非留守儿童。

4.留守女童负面情绪相对明显

留守女童的自我接纳程度更低,对自己总体上感到满意(76.5%)和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64.4%)的女童比例比男童低5.9和8.6个百分点,而常常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女童比例(40.7%)比男童高6.6个百分点。经常感到烦躁(47.6%)、闷闷不乐(38%)和无缘无故发脾气(21.5%)的女童比例比男童高3.7、1和3.5个百分点;女童自评父母外出后,自己比原来抑郁、焦虑、爱发脾气、胆小的比例也高于男童。此外,有42.7%的留守女童经常觉得孤独,不仅高于留守男童6.2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6.7个百分点(图2)。

总体来看,留守女童负面情绪多、孤独感强。其原因:一是性别的差异使留守女童更需要父母的爱抚;二是家庭和学校的情感支持不能满足留守女童的心理需求;三是传统的社会角色期待加重了留守女童的心理负担。留守女童的家务负担远高于男童,也高于非留守女童。在为家庭转移更多劳动负担的同时,留守女童承受了更多的心理压力,这种心理压力与父母外出带给她们的心理影响叠加在一起,不仅影响了她们的身心健康,也可能会影响到她们未来的发展。

5.留守男童问题行为令人担忧

留守男童问题行为多,学习及校园生活中的障碍也多。留守男童迟到(41.8%)、逃学(7.4%)、受老师惩罚(73.5%)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5.3、1.9和5.4个百分点;不想学习(40.4%)、对学习不感兴趣(44.8%)、很难集中注意力学习(64.4%)、没完成作业(54.8%)、成绩下降(83.2%)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3~10.7个百分点,也都高于留守女童。

某县综治委的同志说留守男童是当地犯罪青少年的重要群体,称他们为“110的后备大军”。其原因: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管,这是留守男童不良行为相对突出的直接原因。男生成熟较女生晚,更需要来自父母的监控,否则在日常生活中难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难以理解、掌握和内化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从而导致价值观和行为偏差。数据显示,留守男童更赞同诚实守信的人容易受欺骗(55.1%)、一夜成名的人令人羡慕(47.1%)和做好事经常得不到好报(39.0%)等说法,比留守女童高4~6个百分点。

二是家庭中父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男童影响较大,本次调查中有91.9%的留守儿童父亲外出或双亲外出。父亲外出缩小了儿童的生活和活动空间,也使得家庭中缺少权威形象,使男孩的管教和监督变得更为困难。此外,对于男童而言,父亲还提供了男子的基本模式,供其参照和认同,父亲远离不利于留守男童的性别认同。

6.青春期叠加留守使得初二现象更为显著

初二留守学生在学习及校园生活方面遇到的障碍更多,上学迟到(49.8%)、逃学(8.7%)、不想学习(62.8%)、对学习不感兴趣(67%)、听不懂老师讲课内容(86.3%)、遇到问题没人帮助(68.4)、没做完老师留的作业(62.7%)以及被老师惩罚(75.2%)比例均高于初二非留守学生,分别相差2.3~14.4个百分点。

初二留守学生与父母的关系更差,经常和妈妈交流(64.3%)、经常和爸爸交流(57.9%)的比例低于初二非留守学生4.1和8.7个百分点,而被父母训斥吓唬(22.8%)的初二留守学生比例最高。唯有初二留守学生把同学朋友视为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来源(43.4%),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母亲,其中的某些负面影响值得关注。

初二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身心急剧发展变化,存在着种种发展的可能性,他们具有叛逆、盲目、易受外界影响、情绪变化大、成绩两极分化普遍、违纪违规频繁等特征,又具有可塑性、主动、追求独立等特点。对于初二留守儿童来说,青春期的影响与父母外出务工的影响叠加,放大了种种问题。

7.父母外出对小学四年级儿童影响更大

在四年级到初三6个年级的留守儿童中,过去一年,有3.6%的四年级儿童遭遇触电,比例最高;而非留守四年级儿童为1.5%,比例最低。在上网的留守儿童中,有26.9%的四年级儿童玩网络游戏,9.9%在网上浏览色情暴力内容,在6个年级中位于前两位。此外,有10.6%的四年级留守儿童在生病后选择自己忍着。

外出父母及代理监护人,因为觉得这个阶段的孩子长大了,已经适应校园生活而又尚未面对升学压力,容易对其放松监管。这不仅使得他们更易遭受意外伤害,也忽视了他们一些不良品德和行为的滋生和发展。按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划分,十岁左右的儿童正是道德水平从他律向自律过渡的关键阶段,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引导。

感觉父母外出后自己更容易被欺负(23.7%)、被歧视(19.8%)、性格比原来内向(41.7%)、胆小(18.9%)的四年级留守儿童比例在6个年级中也最高。他们经常想念父母(76.7%)、担心见不到父母(59.2%)、担心父母不爱自己(34.6%)的比例最高,比初三学生高21.3、25和11.1个百分点。

8.寄宿留守儿童对生活满意度相对较低

寄宿生的日常生活习惯较差,曾用吃零食代替吃饭的寄宿生(49.6%)比非寄宿生高10.5个百分点,平均每天睡眠9小时以上的寄宿生(15.2%)比非寄宿生低5.9个百分点。学习和校园生活状况更糟糕,上学迟到(49.2%)、没完成作业(54.6%)、不想上学(45.6%)、对学习不感兴趣(48.9%)、听不懂老师讲课(62.9%)、很难集中注意力学习(56.7%)、成绩下降(78.5%)以及被老师惩罚(67%)的寄宿生比例均高于非寄宿生,相差5.9~12.6个百分点。

寄宿留守儿童各种需求的未满足程度高:一是学习辅导不足,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学业需求。寄宿生表示晚自习经常有老师答疑的仅有四成(40.4%)。二是生活单调,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精神需求。寄宿生学习之余或节假日最经常做的是在宿舍和同学聊天(50.1%),其次是在室外锻炼、玩耍(38.5%)和看电视(24.5%)。三是情感支持不足,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七成多(76%)留守儿童表示在住校期间想家,仅两成多(23.9%)表示生活老师会经常找他们谈心。四是管理不到位,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成长需求。寄宿学校的软硬件设施较差,生活卫生设施配备与维护状况不容乐观,就餐满意率仅六成多;安全状况堪忧,有87.5%的寄宿生表示宿舍中发生过丢失财物的现象,57%表示宿舍里有同学拉帮结派欺负别人。

低龄寄宿趋势明显。有35.2%的留守儿童是从小学就开始寄宿的,其中15%从小学四年级及以下就开始寄宿,寄宿留守儿童从小学高年级不断向下延伸,少数学校还出现了一年级甚至是幼儿园就开始寄宿的现象。

9.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整体状况欠佳

父母都在外地的留守儿童最多,占51.7%,其次是父亲外出的,占40.2%,母亲外出的最少,占8.1%,但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在各个方面的问题最突出。他们生活习惯更差,网络不良行为更多,意外伤害更多,对留守生活的负面体验也更高;学校表现更糟糕,遭受欺负的比例更高;在自我接纳和人际交往方面,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表现矛盾,他们觉得自己更有用,同时也觉得别人比自己运气好;他们觉得自己更受人欢迎,但不愿意和别人谈话聊天;他们认为自己的好朋友更多,但无助感最强。

美国心理学家约翰·鲍威尔对亲子依恋的研究结论是:心理健康最基本的要求在于婴儿应该有与母亲(或稳定的代理母亲)之间的连续不断的温暖、亲密的关系。他深信,早期依恋特征对个体后期发展有重要影响,而且早期依恋的发展是不可逆的,一旦错过关键期,儿童依恋难以重新建立,个体会出现情感不稳定的状况,面对挑战时也容易出现易怒情绪。

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虽然面临学习生活中的重重困难,对现在生活的满意度最低,但他们没有放弃对自己和生活的信心,仍旧表现得积极向上,他们中有94.4%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比父亲外出的高2个百分点;有87.8%对未来怀有希望,比父母外出的高6.3个百分点(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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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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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省委、省政府制定,并经省十届人大五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作出决议的《**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指出,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形成与构建“海西”九大支撑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这一宏伟目标如何实现?今年民盟省委会联合省中华职教社立项,并征得省教育厅同意支持,对《**省高等职业教育现状、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专题开展调研。

课题组由民盟省委会专家组组织民盟、职教社七名教育系统高职称的人员组成。自6月至10月,在福州、厦门及内陆地区,选择不同类别院校展开调查研究工作。调研采取搜集资料,问卷调查,深入重点院校考察座谈,了解师生及社会、家长反映等形式。然后课题组组织学习了职教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进行数据统计、多次讨论研究。调研中,我们均以民主党派、职教社成员身份进行,力求深入实际,“问实事、讲实话、摸实情、求良策”,讲究实效。 经过各方面努力及调查的各院校积极配合,已经基本完成课题任务,现将我们调研情况,认识建议报告如下。

一、高等职业教育现状:

高等职业教育是在贯彻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特别是在1999年教育部、国家计委提出“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一片热潮中发展起来的。但起步要比浙江、广东迟三年,XX年我们才开始运作起步,此时教育部已开始调控。因此,高职教育存在外部环境和内部实力问题,也可谓“先天不足”。 短短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走出了20世纪90年代的低谷,迅速从14所发展到如今的53所(其中公办31所,民办22所),尚有2所公办未备案。高等职业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体系的半壁江山,发展形势可谓相当喜人。

根据近三年高职院校招生数统计已达17.53万人,且呈逐年增多趋势。省教育厅提供50所高职院校资料(其中公办33所,民办17所)统计分析:专任教师总数已达9040人,公办校均专任教师数为211人,民办校均123人,公办比民办校均专任教师多出70.9%,明显优于民办。专任教师学历结构:研究生公办校占10.34%(民办为 15.95%);本科公办占84.39%(民办为80%);专科以下公办占5.27%(民办4.1%)。教师职务职称结构:公办高级占25.91%(民办23.54%);中级公办占33.49%(民办占19.58);初级公办占29.74%(民办占42.07%)。以上显示高职专任教师学历,职务结构均不尽合理。

又据我们调研涉及26所高职院校,其中收回17所(公办11所,民办6所),自报完整统一的“补充调查表”统计:高职院校平均校园占地396.75亩(最大占1200亩,最小占147.18亩),公办校均占地369.4亩(民办校均446.9亩),17所院校平均建筑面积为9.78万㎡(最多有20万㎡,最少仅3.5万㎡)公办明显高于民办。从自报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数比例来看,17所平均占43%,最高已占70%,最小仅占7.0%,公办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强于民办校。以填报的在校学生数分析,公办在校生平均数为4972人(民办校3273人);师生比例分类,公办校平均为1:24,民办校为1:26.4。再从自报毕业生就业率比较,17所高职院校平均为93.9%(其中公办94.7%,民办92.4%),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达99.6%,最低仅有81.16%。 调查的17所高职院校年生均学费平均为5975元(最高8000元,最低4800元),公办平均是5530元,民办6717元,民办收缴学费明显高于公办。我们调查的高职院校中有银行贷款的已占52.9%,银行贷款最高已达1.25亿元,最少的71.4万元,个别院校银行贷款已成沉重的负担。

在我们调研涉及的院校中,也有办学条件、规模质量、效益比较好,对经济社会贡献较大的高职院校,如交通职院、福州职院、省水利水电职院、厦门城市职院以及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等。尤其是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有近代官办百多年高等实业船政学堂,深厚文化底蕴和明确办学理念,是XX年以前,唯一被教育部批准成立并选入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计划”的立项建设单位,其办学综合水平在居领先地位,选为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的执行主席单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综合水平以优秀等级已获通过了教育部评估,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高职教育研究会长单位。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迁入内陆永安市已五十余年,是省水利厅公办的行业高等职院,虽然占地仅209亩,但以其品牌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国家级发电电机维护精品课程和“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服务地方”办学理念,注重实训,培养出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几乎供不应求,对区域经济社会作出重大贡献。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深刻认识到办学指导思想是民办高职成败的关键,也是我省民办院校少数能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与教管者关系,注重内涵建设,“以生为本,服务就业”做得比较突出的民办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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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关于家乡环境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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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家乡环境问题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近年来,地区经济发展迅猛,环境污染问题也较为严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全面、深入了解环境问题,我于20xx年寒假到我的家乡四川省仁寿县四公乡做了此次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社会调查。

二、调查方法

1、调查对象

“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要求,而当前日趋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环境污染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环境,“村容整洁”刚无从谈起。因此,调查以四公乡为个案,了解水资源污染的现状和集市市场卫生以及塑料袋的使用情况,分析农村环境问题对于“村容整洁”的重要性。

2调查过程

20xx年1月12日走访调查了四公乡深沟水库水资源情况;1月13日到四公乡集市调查市场卫生情况,并记录下相关数据;1月14日主要以蹲点记录的形式到四公红旗超市,便利店,万家鸿超市了解塑料袋的使用情况;1月15日到四公乡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查阅环保相关资料。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深沟水库水资源情况

水是人类宝贵资源,是生命之泉。人体的50%到60%的重量是水份,儿童体内水份多达80%。没有水,就没有生命。 然而,当水中的有害物质超出了水体的自净能力,这就会产生污染。这些有害物质包括农药,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有毒物质,各种废气物和放射性物质等。

四公深沟水库污染较为严重。最为明显的就是周边有一些纸屑,果皮,塑料袋,水面上也漂浮着一些垃圾。当然水也不清澈,还散发着难闻的味道。由于四公深沟水库周围有煤厂,造纸厂,学校,人口密集,所以在水库的水污源的来源主要是未加工的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和农业污染。水库周边工厂一年排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就多达500立方米,而每一滴污水将污染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水体。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水库旁边人口密集的四公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以及周边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农业污染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对此情况,政府加强了对水资源的管理,严格监督工业废水的排入,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 。实施了彻底截污、污/雨分流的策略,正确排放污水处理污水。并且对大众加强保护水质的教育,沿河树立一些警示牌,呼吁人们注意保护水质。但是,水污染是人祸,是人引起的,治污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会涉及到社会中的方方面。因此,水污染治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水污染治理工作繁重而艰巨,它需要更完善的立法支持和更广泛的社会参与以及更持久的全方位投入。

(二)、四公乡集市卫生情况

近年来,乡镇商品市场管理机构,围绕经济发展需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据调查,四公乡集市目前共有6条街道和1个农贸市场,总营业面积 92762㎡。城区商品市场共有管理人员20余人,其中,专职清洁员12人。市场配有2个垃圾站,街道每隔50米有1个垃圾桶。垃圾站的垃圾由环卫部门代运。市场有公厕,清洁员对厕所每天进行冲洗,并且配有污水管与乡政污水管连接。农贸市场每一天都会有清洁员打扫,对于家禽宰杀场地和生鲜经营场地,清洁员都会进行冲洗。市场有肉食类保鲜设施,并且多数熟食饮食经营人员办有健康证。

但是,调查中也发现市场卫生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商家对卫生工作重视不够,不能自觉维持市场卫生;二是村民素质有待提高,常有乱扔果皮纸屑现象;三是市场防尘防蝇设施为零;四是,也有少数熟食饮食工作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此外,市场治安问题比较严重,经常有被盗现象。

(三)、各超市塑料袋使用情况

塑料袋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长久的危害。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埋入土中即使1XX年也难以腐烂降解,即使是现在生产的可降解塑料袋,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若焚烧处理也对环境不利。而如今中国众多人口在生活中所消耗的大量塑料袋对环境有很大压力。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自XX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

超市是人们购物的主要场所,也是塑料袋大量使用的场所。于是我们来到红旗超市,在超市收银台后观察人们的购物习惯并列表统计。观察了目光可及的三个收银台状况,在下午9:15~8:45这30分钟内:

共有57个人付款,其中男性25人,女性32人,其中用塑料袋的有19人,占总数的33.3%。而使用塑料袋的19人中男性11人,女性8人,占各自性别总数的44%和25%,占总数的19.3%和14%。而买环保袋的一共有22人,占总数的38.6%,其中,男性占人,女性占14人,占各自性别总数的32%和43.75%,占总数的14%和24.6%。其中自带环保袋或塑料袋的有10人,占总数的17.5%,其中男性2人,女性8人,占各自性别总数的8%和25%,占总数的3.5%和14%。不用的有6人,占总数的10.6%,其中男性4人,女性2人,占各自性别总数的16%和6.25%,占总数的7%和3.5%。随后我又去了便利店和万家鸿超市,也得到了类似结果。

由此可见,普通老百姓对塑料袋的依赖性非常高,很多人不很了解塑料袋对环境的损害。国家“限塑令”推出后,通过收费,来促进塑料袋的重复利用,从而也减少了塑料袋的消费量,也受到了一些村民的支持。

四、讨论与建议

调查发现,家乡的环境卫生问题已得到明显的改善,但也存在一些细小的问题。结合15日在乡镇府查阅的相关资料,我对家乡环境问题有了一些想法和建议。一是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完善环境的监督机制。落实有关环保的各项法律和政策措施,严格环保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政府应该加强对工厂和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的企业和单位;二是要加大对市场及街道环境卫生的改造和建设,如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炉、生态公厕、配置垃圾箱、购置垃圾运输车等。这些需要政府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在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投资。并且建立完善的拨款用途监督机制,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把资金真正投入到农村的环境分配制度上,切实用到改善农村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上。三是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保意识。由于村民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知识不多,因此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还不能自觉地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是造成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面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学校、文艺、广告牌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而且还要强化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引导农民走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畜牧业之路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五、总结

保护环境需要政府的决策,更需要全民的参与。每个村民都应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从选择善待自然的生活方式做起,保护环境, 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保障村民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维护农村稳定,建设一个风光秀丽、宁静和谐、兴旺发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学生,我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从生活的点滴做起,节能节水,保护资源,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关爱健康,珍惜生命,养成良好的环境道德,遵守公民道德行为规范,积极为环境保护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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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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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执行案件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处理

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    在目前的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采取离婚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执行立法中的相应条款却是一片空白,在执行中如何操作,能否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等等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谈谈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被执行人离婚逃债情况简介 1、进入执行程序后,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债务产生后,未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4)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离婚逃避债务。 2、离婚逃债途径主要有:(1)通过法院(本院或其它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3)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等。 3、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1)债务产生后诉讼前。(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2)分割债务未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蒋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二、我国对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 现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宏观上对恶意逃债问题,已明确了打击力度。XX年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立法解释列举了拒不执行的五种情形,第(一)为“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各级法院领导多次强调:执行工作是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真正得到实现的重要法律保障,法院要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各类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逃债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但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21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第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条款,对此类问题都没有涉及,在执行程序中未明文规定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各种情况在法律规范方面缺乏相应的对策,只是有关实体法规定了逃债行为的无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约定)其约定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第四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例合同纠纷,债务人通过离婚逃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上,从我国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看,被执行人通过与其配偶离婚逃债后,造成债权人的财产损失,现还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迅速解决。因法律还未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或接收逃债人财产人为被执行人,如果适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通过诉讼行使撤消权,不但给债权人造成了很多不便,易造成债权人财产损失,使逃债的人越来越多,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笔者认为,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与其配偶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体现执行工作“效率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具体处理,可分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根据有关实体法认定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行为无效,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二是利用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执行人有关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虽然目前根据有关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根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但离婚逃债实属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其行为应始终无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明确规定: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看出,现有关强制执行法已规定了某些方面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依据实体法行使裁判权,法学理论界原争议很大,现观点基本超于一致,承认在执行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根据实体法作出裁判,在目前情况下,在执行程序中,可根据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执行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此做法已在执行实践中得到一致赞同,也得到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执行程序中,裁判权可由执行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行听证制度,在目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

请复议。体现“公正、效率”主题。对债权人起诉前,债务人便离婚逃债的,笔者认为,不能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根据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就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四、对离婚逃债的处理的立法完善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被执行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依照有关实体法通过诉讼形式行使用权撤销权,其结果是债务人要么达到了逃避债务的目的,要么赢得了时间,债务人“讨了好”,债权人要么失去了债权,要么输了时间,债权人“吃了亏”。要使这一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必须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离婚逃债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它既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又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它属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列举的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因有关实体法关于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规定的比较原则、简单,条文较少,在执行程序中的措施没有,在具体执行时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难以找到正确处理的依据,经常出现不同的理解和歧义,导致执行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例如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通过外地法院离婚逃债,执行法院要求外地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外地法院不予配合、支持或对此问题的处理在观念上存在分歧,则需要上级法院的协调和答复。规范不够是当前产生执行难和执行乱的相当重大原因,做出比较系统的、统一的操作性强制执行规范,是当务之急。为此,笔者建议,应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凡离婚逃债的,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夫妻双方均可成为被执行人,对离婚逃债的构成,则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这样可以避免法院内部层层请示汇报,必将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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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生健身状况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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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调查:77%大学生不懂资金借贷法律知识

IT之家7月18日消息 非法校园贷引发的大学生安全事件仍不断发生,经常有大学生无力偿还校园贷的报道出现在网络。共青团陕西省委权益部组织法律专家成立课题组,针对在陕高校大学生群体,设计、发放调查问卷563份。报告显示:大多数学生对“校园贷”风险仍缺乏足够认识。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调查显示,陕西大学生每月所需的生活费,仅有28%保持在1000元以内,59%为1000至20xx元,13%超过20xx元,还有占2%的少数学生月均花费超过3000元。

调查还显示,74.9%的学生表示,即便在经济紧张时也从未考虑过“校园贷”;19.1%表示偶尔想过;83.1%认为“校园贷”不可靠;17.6%表示赞同,但自己不会采用;约77.3%明确表示不赞同“校园贷”方式。只有4.8%的学生,赞同并表示会使用“校园贷”消费。

受访大学生中,50%关注过大学生因无力偿还巨额贷款自杀的事件。49.9%能够认识到“会因此陷入数额不停增长的债务旋涡”;34%认为“不利于引导大学生正常的消费观”;29.9%认为“会有可能遭到资金供应方采用不法手段追偿债务”。另有25.1%、21.8%、17.9%、17.9%的学生,认为会“留下不良的诚信记录”“形成攀比风气”“造成大学生信用危机”“拖累家庭”。

但值得一提的是,对“校园贷”,仅有10%“十分了解”、38.8%“基本了解”,51.2%“不了解”。多达77%的大学生不了解关于资金借贷涉及的法律知识;46%认为不用一次性还清,可以边消费边解决资金问题;15.6%认为借助金融平台可以养成现代消费习惯。

另外,调查中,6.1%的大学生表示因急需资金,已经使用或正在使用“校园贷”。在已经使用或正在使用“校园贷”的人群中,只有0.9%的男生。女生群体不仅使用人数更多,且认为“校园贷”更可靠的比例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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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3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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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涉诉信访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消解了本身就较羸弱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对社会稳定、和谐也是一大威胁。解决好这一难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任务,也是法院强化自身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需要。笔者经过调研颍东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以求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些许参考。

一、涉诉信访基本情况简介

1、信访案件、信访理由相对集中

XX年,颍东区法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8件,其中立案庭有9件,执行局有11件,分别占到信访总数的32.1%和39.3%,信访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信访理由多与立案和执行业务相关。涉及其他部门、事项的信访理由,如举报控告违法办案行为、给在审案件的法官施压等,就相对较少。

2、党委政府等部门批转案件较多

从案件来源来看,本院来信、来访案件共有9件,占到信访案件总数的32.1%,其他信访案件都是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转办的。也就是说信访人能准确“找对门”的只占三成多点,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均没有直接找到司法机关,导致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3、信访案件卷号较杂、立卷较多

颍东区法院信访卷号有东信法字、东信人字、东信字、东访字、东信信字、东信政字共六种卷号,卷号划分过细而区别度较低,不利于案卷的流转和案号的 识别、区分与记忆。同时,立的信访案卷也较多,因为有些信访情况是不需要立卷的,比如()东刑初字第108号和()东刑初字第68号案件的信访,该两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利害关系人试图通过信访来干扰法院的审理,显然是不应接访的,更没有立卷的必要。当然,立卷多也和个别信访人的重复信访行为是有关的。

4、涉诉进京访案件仍然不少

涉诉进京访案件绝对数少,只有4件,但是仍然占到信访总数的12.5%。因为涉诉进京访会带来更大的维稳压力,更大的司法权威及裁判终局性的挑战,所以对于每一个此类案件都应当加倍重视,否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到整个法院的业绩考核和外部形象,甚至影响群众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二、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探析

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指引

严格地说,法院当前在应对涉诉信访的问题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滞后的现象已经凸显。虽然《信访条例》作为统一的处理信访的行政法规,对于应对涉诉信访问题可以提供有益借鉴,但是其仍然缺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也没有兼顾考虑到法院的特殊性质。

2、民众“法治”意识差

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较低,这也直接反映到了信访人的身上,主要表现在:①“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信访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残余思想较重,相信“人治”大过“法治”,仍存有“青天”情结,不管是不是涉诉的问题,遇事首先想到找政府,以求通过政府来压制司法。②依法维权不及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访人是没有及时利用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而往往等到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又来无理信访,而且对其作出的合法解释也多半不被理解。

3、缺乏统一的信访信息分享平台

现行的信访体系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信息的沟通,最终也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意识都不强,信访案件能推则推,大量信访案件批办转办,其结果就是皮球踢走了,但是信访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导致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也迫使信访人不得不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徘徊。

4、立案、执行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

立案、执行环节的大比例信访暴露了这两个方面工作的一些问题,比如立案、再审等的审查不及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等。这就提醒我们,案件的“发起点”和“终结点”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点,也是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点之所在,进一步优化立案、执行的相关环节,提升立案、执行的效率较为迫切。

5、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存在不良“引导”

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有一些是投机取巧的,原因就是“信访经济”的客观存在,这无疑助长了信访人坚持信访的信心。“信访经济”之所以存在,除了法治发展阶段、信访人法治素养等客观原因外,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承办法官不良“引导”的怂恿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大对于这些幕后推手的追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6、案件质量尚需提高

涉诉信访问题说到底还是和法院审理的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审理案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信访案件的少与多。有些信访案件直接反映的就是案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举报审理案件中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说,案件质量是法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力求从根源上化解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三、破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是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法院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转变认识,明白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不只是领导的事,也不只是立案庭、信访室的事,而是全体审执人员共同的事。法官干警们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司法素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齐心协力减少“新访”的产生。

2、制定专门法规,提升指导的规范性、针对性

《信访条例》作为人民政府应对信访的专门行政法规,用以处理法院涉诉信访的问题时,针对性明显不足,也易导致司法行政化不良倾向。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把其指导对象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范围明显提升,并增加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等新规定,对于改变涉诉信访批转案件多的现状,扭转“权大于法”的认识等意义重大。但是,该《意见》仍然没有考虑到涉诉信访与案件的密切关系,缺乏对司法职能与地位的特殊对待和细致分析,仍属宏观指引,缺乏微观指导。一个应对涉诉信访的专门法规亟须付诸立法。

3、优化立案、执行相关环节,提升司法效率

要以立案、执行工作作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立案难”、“执行难”与涉诉信访问题统一考虑、统筹规划。力求在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过程中寻找解决涉诉信访的“金钥匙”,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探求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金点子”,不断提升立案、执行、信访工作的效率,比如提升申请再审审查、听证的效率等,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4、建立更广信息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最高法院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于2月28日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这不仅畅通了群众信访的渠道,也节约了信访的成本,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仅凭法院系统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我们应考虑建立更加广泛的信息分享平台,把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主体也纳入平台建设中来,让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形成部门之间更易协调的新局面。

5、分类对待信访理由,着力消除“信访经济”

分类涉诉信访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建立涉诉信访“即时终结”、“程序终结”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家属等人的“审理中信访”行为,可不予接待、不予立卷,告知其等待审理结果即可。对于缠访闹访的要坚决打击,大力消除“信访经济”存在的空间,扭转信访人“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严防因个人的不当干涉而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公正审理。

6、追究不良引导人责任,鞭策信访人回归理性

涉诉信访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的交织使得涉诉信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再加上个别法官的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律师的职业道德偏低等因素的渗透,更使得这一问题难上加难。但是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之下,本来“木讷”的信访人变得“精明”了,他们四处取经以实现自己的“信访经济”。而他们的取经对象正是需要被一并打击的不良引导人,因为他们给信访人的所谓“真经”往往是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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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对拆迁补偿等问题法治与德治的思考认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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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问题法治德治思考认识

一、对法治与德治的理解     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治国之法大体两类:一种是法治,就是用法、令、刑、罚治理。另一种是德政或仁政,就是用德、仁、义、礼、信治国。一般来看,历代的统治者都是两手并用。即以仁义为根本,靠法令来治理,双管齐下,恩威并重。这也许是治国的最高境界。看历史上多个国家和朝代的治国方法实质基本如此,那么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以德治国”就是征服人心,使人们甘愿信服,以感召劝导人们思想为主,以高尚的道德和情操、仁爱、信仰感化人们、帮助人们,治理事务。“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抑恶扬善,禁止防止~、荒淫、~。以强制手段建立国家社会安定的秩序,规范人们行为,治理国家。值得提出“法治”不是政治,中国人习惯于搞政治,以政治统领法治,而政治非民众意愿,也不讲公平,所以政治不能治国。政治的实质是“人治”。政治不能代替法治。这是必须搞清的概念,“~”的教训应当牢牢记取。当然现代的“法”与过去的“法”有本质区别,现代是人民当家作主,法是人~志,过去的法只是统治者的意志。治国安民,首先应是实行仁德之政,靠道德思想教育感化,靠人民思想觉悟、修养,自觉约束,如果仁德不起作用了,就要靠法治了,否则,就可能出现混乱和~、犯罪。因此,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法律来加以约束,使人的行为有一定规范,若危害公众利益、国家利益,就要绳之以法,也就是说法治是德治的保障。     二、由拆迁想到的法治与德治     例如现在的房屋拆迁安置,拆迁法规颁布之后,先要进行宣传教育、订立安置协议,之后才能拆除房子,如按期被拆迁人不愿意搬迁,就需要依法强制拆除,这里德就是合理的补偿安置,法就是强制措施。当然,法应是由人民代表及其人民政府制定的,首先应该是“良法”,而不应是“恶法”,这点最为关键。像过去的拆迁,有户口、或住处,拆迁偿还实际房屋面积,看来较为合理,很得人心。后来情况变化了,补偿变得越来越差,所以出现了许多矛盾、纠纷、问题。如:拆迁协议不是双方真实心意。是“形势”逼迫所签。大家思考一下,这是否是拆迁法规、政策不连续、不公正、不合理所至?现在的情形基本是富了开发商,穷了被拆户。有人欢喜,有人忧,忧者多为穷人,看来有些地方的“拆迁法规”有问题。是否有违背宪法原则的地方?一些开发脱离了实际,盲目不量力地扩大拆迁,且属于非公共建设和利益,是为其开发单位的团体利益,忽略了国情民情,在立场和角度上也有些问题,没有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尤其是对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有些拆迁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是“灾”。因此关键“法”是否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公正?“法”的善恶,关系到人民的命运、生活。最近,拆迁补偿有所提高,也发了文,对拆迁引发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了措施,宪法也强调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这是法治的进步、是德行。政府对弱者有了一些照顾“政策”,这也是德治与法治统一并用吧。顺应了民心。     三、对现代法治与德治的认识     前一阶段,我们的党提出的思想,其实也是治国的思想,因为治国的基本原则是以有利于人民为根本出发点。法治是以令行禁止为准则,而实行法治的前题,需要人民知礼义廉耻、明辨是非、学法知法,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心悦诚服,同时以文明、道德教化,方可能守法,当然总是有不听教化、为非作歹的,这就要依法惩办制裁了。所以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何将两者揉合运用,则是很重要的。只有法,而没有仁德,人们则可能生“怨”,而只有仁德,而没有法,则可能生“邪”,因此,二者要不偏不倚。当今的“德”从思想、精神上看,就是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为人民服务等文明的东西,对此,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去学去用,以此武装头脑,国家通过浅显易懂的道理教育人民,通过法律来解决人民中的基本矛盾,协调各种关系,使社会成员安于职守,各尽其力,相互信任依存,不搞对立。这也许才是好的治国方法。当然最主要的是解决好人民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和矛盾,以此稳定人心,德与法都是为之服务的。     四、实行法治与德治关键所在     从治国的角度看,最主要的是国家机关、政府公职人员、执法者这些是治国的关键。因为国家的政权稳定、社会的安定,主要取决于他们。他们执行法律、政策,肩负领导职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工作的质量、成效息息相关。所以依法行政是关键 ,依法治权则是关键中的关键 ,监督制度和措施都要加强,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德与法首先应当在干部之中体现,并形成榜样,所谓上行下效,因此干部就应以身作则,带头守法,行善积德。以自身的德、仁、义、礼、智、信等去影响、带动、感化周围群众,以行动、以德、依法治国、安民,而决不可名不副实,假冒伪劣,马列主义只对别人。俗话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为必然,比以力压人要长久有效。国家用人也要用贤能人士,选择那些不争权夺利,一心为民的有德之才。政府官员、执法者的素质也是治国的一个关键。总之治国之道,以德为先,治国之本,德法并举。                                                          xx区司法局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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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汇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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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汇报

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现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做如下报告:

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造成了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相关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农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2、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城乡分治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国家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3、强化扶持力度,建立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对农村和规模以上的企业污染治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规模以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

4、探索科学的治理模式,提高农村污染治理效率。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不同于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染,不能简单的套用其污染治理模式,要在其治理模式上加以改革创新,以适应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进而提高污染治理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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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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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省委、政府制定,并经省十届人大五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作出决议的《xx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指出,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形成与构建“海西”九大支撑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这一宏伟目标如何实现?今年民盟省委会联合省中华职教社立项,并征得省教育厅同意支持,对《xx省高等职业教育现状、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专题开展调研。

课题组由民盟省委会专家组组织民盟、职教社七名教育系统高职称的人员组成。自6月至10月,在福州、厦门及内陆地区,选择不同类别院校展开调查研究工作。调研采取搜集资料,问卷调查,深入重点院校考察座谈,了解师生及社会、家长反映等形式。然后课题组组织学习了职教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进行数据统计、多次讨论研究。调研中,我们均以民主党派、职教社成员身份进行,力求深入实际,“问实事、讲实话、摸实情、求良策”,讲究实效。 经过各方面努力及调查的各院校积极配合,已经基本完成课题任务,现将我们调研情况,认识建议报告如下。

一、高等职业教育现状:

高等职业教育是在贯彻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特别是在1999年教育部、国家计委提出“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一片热潮中发展起来的。但起步要比浙江、广东迟三年,20xx年我们才开始运作起步,此时教育部已开始调控。因此,高职教育存在外部环境和内部实力问题,也可谓“先天不足”。 短短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走出了20世纪90年代的低谷,迅速从14所发展到如今的53所(其中公办31所,民办22所),尚有2所公办未备案。高等职业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体系的半壁江山,发展形势可谓相当喜人。

根据近三年高职院校招生数统计已达17。53万人,且呈逐年增多趋势。省教育厅提供50所高职院校资料(其中公办33所,民办17所)统计分析:专任教师总数已达9040人,公办校均专任教师数为211人,民办校均123人,公办比民办校均专任教师多出70。9%,明显优于民办。专任教师学历结构:研究生公办校占10。34%(民办为 15。95%);本科公办占84。39%(民办为80%);专科以下公办占5。27%(民办4。1%)。教师职务职称结构:公办高级占25。91%(民办23。54%);中级公办占33。49%(民办占19。58);初级公办占29。74%(民办占42。07%)。以上显示高职专任教师学历,职务结构均不尽合理。

又据我们调研涉及26所高职院校,其中收回17所(公办11所,民办6所),自报完整统一的“补充调查表”统计:高职院校平均校园占地396。75亩(最大占1200亩,最小占147。18亩),公办校均占地369。4亩(民办校均446。9亩),17所院校平均建筑面积为9。78万㎡(最多有20万㎡,最少仅3。5万㎡)公办明显高于民办。从自报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数比例来看,17所平均占43%,最高已占70%,最小仅占7。0%,公办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强于民办校。以填报的在校学生数分析,公办在校生平均数为4972人(民办校3273人);师生比例分类,公办校平均为1:24,民办校为1:26。4。再从自报毕业生就业率比较,17所高职院校平均为93。9%(其中公办94。7%,民办92。4%),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达99。6%,最低仅有81。16%。 调查的17所高职院校年生均学费平均为5975元(最高8000元,最低4800元),公办平均是5530元,民办6717元,民办收缴学费明显高于公办。我们调查的高职院校中有银行贷款的已占52。9%,银行贷款最高已达1。25亿元,最少的71。4万元,个别院校银行贷款已成沉重的负担。

在我们调研涉及的院校中,也有办学条件、规模质量、效益比较好,对经济社会贡献较大的高职院校,如交通职院、福州职院、省水利水电职院、厦门城市职院以及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等。尤其是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有近代官办百多年高等实业船政学堂,深厚文化底蕴和明确办学理念,是20xx年以前,唯一被教育部批准成立并选入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计划”的立项建设单位,其办学综合水平在居领先地位,选为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的执行主席单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综合水平以优秀等级已获通过了教育部评估,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高职教育研究会长单位。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迁入内陆永安市已五十余年,是省水利厅公办的行业高等职院,虽然占地仅209亩,但以其品牌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国家级发电电机维护精品课程和“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服务地方”办学理念,注重实训,培养出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几乎供不应求,对区域经济社会作出重大贡献。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深刻认识到办学指导思想是民办高职成败的关键,也是我省民办院校少数能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与教管者关系,注重内涵建设,“以生为本,服务就业”做得比较突出的民办高职院校。

上述状况说明:近几年在各级党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努力下,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速度、规模是应当肯定的,质量也有一定提高,而且部分高职院校的办学经验,创新特色更是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的。但是,发展中也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这是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正视克服的。 去年省教育厅组织教育专家组对电力职院,泉州华光、中营,省信息职院,福州职院,水利电力职院和厦门海洋职院等七所高职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预评估”,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方案”标准测评,结果具备和基本具备部评条件的仅2所,必须抓紧整改的占5所。为此,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院校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抓紧整改。 从我们调研涉及的院校了解,主要是对高职教育认识还不到位,政策不落实,普遍反映办学经费来源不畅,投资不足,已严重制约着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特别是行业办校和欠发达设区市办校,投资更不落实,发展困难。部分民办院校反映更为强烈,要求公平对待,纳入政府扶持、引导、服务。从我们调研情况来看,不少新办高职院校困难甚多,呈现“后天乏力”现象,不容乐观。总之,办学理念、目标、质量与加快“海西”建设发展,产业人才支撑,还有相当距离,必须引起进一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提升、运作的。

二、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存在诸多问题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对高等职业教育目标、定位、作用认识尚不到位,紧迫感不足: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20xx)。全国28省市都先后已经召开“职教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然而,我们虽亦积极筹备,几易其稿,但至今政府尚未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贯彻,及时出台实施办法和具体政策性措施。这对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高等职业教育,尤其是新办的高职院校,如何抓紧科学论证,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明确目标定位与特色,注重内涵自身建设,影响很大。

省委早已明确指出,加快“海西”建设与发展,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供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支撑产业体系。“海西”战略决策,要求xx职业教育必须又好又快发展。时代要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赋予了职教事业的责任定位和极大的战略意义,以及重要性、紧迫性。 三教统筹,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战略重点,需要媒体舆论的正确导向,引导社会、家长,以及青少年学子如何认识职业教育与个人谋生就业志向,这是高、中级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社会基础,但目前还宣传不力。

(二)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引导、管理、服务、扶持尚不到位,具体化不足:

按中央要求,职业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如何理解,细化职责,明确责任,建立必要的考核机制,相互监督,目前尚未形成可操作的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与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部门行业多,事关重大民生就业和社会关心热点。如何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各级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有关实际问题的更好解决。根据调研中反映,目前存在的以下问题,有待具体办法解决。

办学理念不够清晰,目标定位不够准确,内涵建设不够重视;有的院校领导班子尚未配齐配强,协作决策能力尚弱;土地置换、供地建设、融资渠道协调不够,资金投入缺口较大;校企之间的互动平台、利益协调、合作互补有待加强,校企、工学、产学研结合合作亟待具体政策和运作机制建立;区域、行业界线障碍,教育资源整合运作力度不大;有的院校基础建设存在重复、浪费现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亟待列入议事日程,加以落实;建立高职院校职称独立系列评审制度,消除专兼职、双师型教师准入障碍有待努力;职业教育“双认证”制的就业渠道亟待疏通,就业准入制度需要规范加强;根据实际和“海西”发展需求,需要合理调控高职发展规模,尽快制定本省高职院校独立体系,评估标准;专业设置需要调整、教学内容亟待改革,重点及精品专业需要大力扶持建设;招生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有待实行灵活指导性指标,并需要研究建立普通、职教同等学历学生合理交流、互动及高中等职业教育衔接的机制等。

(三)高职院校自身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我们调研涉及的高职院校,虽然还不够普遍,但各种类别院校选择还是注意到了,因此,具有代表性。我们发现外部环境条件制约因素,固然是主要的,但院校自身发展不平衡,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这是不容忽视的,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转变教育思想理念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服务“海西”,明确目标作用,准确定位不足;正确处理好外延扩展与内涵建设,摆正规模、质量、效益关系缺乏力度,有的甚至盲目圈地扩展基建,靠银行贷款负债经营;新办院校班子建设滞后,决策能力,团结协作精神不足;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素质和专业适应能力教育不够,学校教育管理不强;教师培养乏力,双师型欠缺,未形成专兼职实力队伍;有的专业设置不能量力而行,存在文、理科倒挂,工科成本高无力设置的现象,“万金油”专业,教材难以规范,社会就业难;校内实验、教学设施差,技能操作难以实施,校企关系松散,实习效果欠佳,严重影响职业教育本质与毕业生就业;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疏于规范管理;少数院校出现官场化、企业化趋向,作风浮躁,甚至弄虚作假,治学不严。凡此种种现象,我们认为院校主管单位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教育行政部门督导不足。

(四)民办高职院校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民办高职院校已占22所,是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调研中普遍反映,民办院校不同程度存在下列问题与困难:

公平待遇问题反映普遍:在政治、双重主管、税费、供地、融资、经费补助、教职人员待遇、保障等方面要求与公办院校相对公平的待遇;如何正确理顺举办者(投资者)与学校产权、管理者的利益关系及经费使用、分配原则有的尚不落实;民办院校树立正确办学理念,明确公益性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个别尚不明确;慎重处理好外延发展与内涵建设,正确处理规模、质量、效益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强化优势特色加强内涵与师资、教管队伍建设,培植品牌专业,提高就业率和社会公认度,有待强化;教师权益保障及寻求合理的职称评定新办法,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亟待努力;个别民办院校尚存在短期行为,追逐营利,盲目圈地建设而又实力不足的不良倾向,必须高度重视引导督促纠正。

三、对策与建议

我国职教先驱黄炎培先生八十多年前就倡导并践行了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宗旨,“脑手并用,双手万能”是职教本质要求和培养途径等,至今乃不失其指导,仿效之意义。

世界公认制造业品牌“德国制造”,实是得益于德国至今还是世界“职业教育帝国”。朱鎔基总理在位时,曾研究过世界职业教育四大模式,并崇尚于德国双轨制工学模式。我国有识之士,前仆后继,一直在探索着职业教育强国之路。20xx年,在国务院《决定》中明确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同时中央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这充分说明,中央对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选择和定位、决心。最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等原则要求又写入胡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既指明了方向,又制定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责任、任务,就是全面理解、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结合实际,尽快把自己的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事办实办好,做强做大,服务“海西”,促进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鉴于调研情况及上述认识,我们谨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政府尽快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五年来xx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动员、部署今后五年职教发展规划,并制定出台具有“海西”特色的具体化“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针对性地引导、协调、统筹解决一些带普遍性、紧迫性的职教问题。

(二)建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根据中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职教宣传大纲”及方案,大造媒体舆论,引导正确导向。安排省电视台、省教育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及主要报纸刊物,增设专栏、节目,大力宣传中央决策与我省职教发展经验典型,使社会、学校、企业、家长形成共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选择就学、就业志向,促进教育公平,社会稳定,人人关注民生和就业。

(三)建议政府强化省、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高等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议事计划”和“议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建议“联席会议”原由教育厅局主持改为由省、市分管的省、市长担任,提升“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力,增强职教“联席会议”的地位作用,为我省高、中级职业教育发展,多办实事好事。

(四)建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力量,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真正体现“三教统筹”,突出“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围绕 “海西职业教育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当好参谋,用好职权,公开政务,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对高等职教院校的服务意识与督导力度。

(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科教文卫委加强“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与评议,并结合实际与海西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短缺需求,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实施办法”等相应法规,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海西,加快发展。

(六)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中华职教社,高、中等职教研究会和院校职教研究所中专家、学者的优势,关注民生与就业,关注“海西职教事业”, 开展参政议政,出谋献策活动。加强政协对职业教育的民主监督,共同推动职教事业健康发展,为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我国职教先驱黄炎培先生八十多年前就倡导并践行了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宗旨,“脑手并用,双手万能”是职教本质要求和培养途径等,至今乃不失其指导,仿效之意义。

世界公认制造业品牌“德国制造”,实是得益于德国至今还是世界“职业教育帝国”。朱鎔基总理在位时,曾研究过世界职业教育四大模式,并崇尚于德国双轨制工学模式。我国有识之士,前仆后继,一直在探索着职业教育强国之路。20xx年,在国务院《决定》中明确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同时中央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这充分说明,中央对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选择和定位、决心。最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等原则要求又写入胡xx大报告。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既指明了方向,又制定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责任、任务,就是全面理解、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结合实际,尽快把自己的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事办实办好,做强做大,服务“海西”,促进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鉴于调研情况及上述认识,我们谨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尽快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五年来xx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动员、部署今后五年职教发展规划,并制定出台具有“海西”特色的具体化“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针对性地引导、协调、统筹解决一些带普遍性、紧迫性的职教问题。

(二)建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根据中央和xx大精神,研究制定“职教宣传大纲”及方案,大造媒体舆论,引导正确导向。安排省电视台、省教育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及主要报纸刊物,增设专栏、节目,大力宣传中央决策与我省职教发展经验典型,使社会、学校、企业、家长形成共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选择就学、就业志向,促进教育公平,社会稳定,人人关注民生和就业。

(三)建议省政府强化省、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高等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议事计划”和“议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建议“联席会议”原由教育厅局主持改为由省、市分管的省、市长担任,提升“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力,增强职教“联席会议”的地位作用,为我省高、中级职业教育发展,多办实事好事。

(四)建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力量,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真正体现“三教统筹”,突出“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围绕 “海西职业教育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当好参谋,用好职权,公开政务,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对高等职教院校的服务意识与督导力度。

(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科教文卫委加强“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与评议,并结合实际与海西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短缺需求,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实施办法”等相应法规,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海西,加快发展。

(六)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中华职教社,高、中等职教研究会和院校职教研究所中专家、学者的优势,关注民生与就业,关注“海西职教事业”, 开展参政议政,出谋献策活动。加强政协对职业教育的民主监督,共同推动职教事业健康发展,为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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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业产业企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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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业企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了解**县建筑业的产业结构状况,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分布与发展潜力, 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管理工作。近期我局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建筑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家,有

生产业务的4家,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2家。XX年我县建筑业产值为24121。05万元,县属4家建筑企业的产值为14258。16万元,占到了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9 %,其中**县葵山红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XX年的建筑业产值为12280。74万元,占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1%,占县属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86%。由此可见,大企业对整个行业的支柱作用。总体来看,整个建筑业的运行还是比较平稳的,施工产值也在稳步提升,但是对于利润率的增加却相对缓慢。

二、当前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认真分析了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现状,冷静地查找发展的差距,认为当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吃不饱”——虽然我国发展已进入快速阶段,建筑业市场比较繁荣,但是国有大型企业仍有吃不饱的感觉,有的企业没有多少工程可以干,这是因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在市场份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多,竞争十分激烈。我县的四家建筑企业都有“吃不饱”的感觉。

2、企业在承接工程的时候招投标不规范。现在的施工工程大多数都是通过对外招标来寻找建设方,但是在投标的过程中很多不具有招标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往往借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施工资质,因为其人员较少,管理成本较低,所以相对于那些比较正规的大公司,其往往可以因为价格上的优势,以较低的价格中标,这也造成大型单位优势转化为了劣势,从而造成工程量的下降。

3、企业垫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流动。通过走访企业我们了解到,当前的建筑业普遍存在施工方垫资的现象。企业要想运转正常,资金流动要有保障,但是过多的垫资限制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再加上投资方或多或少的拖欠施工方工程款,使得很多企业不得不靠银行的高息贷款来维持正常运转,在无形中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业务支出,从而造成企业盈利变薄,甚至下降。

4、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垫支拖欠工程款较为突出。近年来,为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和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当前,建筑市场最突出的就是垫资、拖欠“两把刀”。(1)垫资。工程款垫资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如果不垫,企业就揽接不到工程,揽接不到工程就意味着企业无从发展,生存就会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大量开工建设的政府、开发区的工程项目,大多由施工企业直接垫资。有的为了避开监督,合同主体双方研究对策,在签订正式合同背后又补签“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这样,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2)拖欠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在中标后需缴纳质量、安全等保证金,而建设方却没有相应的信用保证。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一般只付总价款的60%,最好的只有80%,少说也要拖三年,甚至更长。在清欠过程中,有的施工企业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不敢如实上报实际清欠情况,从而出现“网上清了、实际还欠着”,或者是“明清暗欠、前清后欠”等现象。由于建设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时有发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值得关注的是,“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仍很严重。

三、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机制

逐步消除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运行规定进行市场平等竞争,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消除工程款回收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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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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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基层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近期我们专题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通过调研不仅深度了解了基层纪检组落实“三转”工作取得的成效,也发现了基层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破解其履职作为所面临的困惑提出了对策思考。

一、基层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支持履行监督责任氛围不浓。一是部分单位的“一把手”支持纪检组“三转”态度不坚决,仍习惯用过去的思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不能种别人的“田”的意识未得到全面树立。如有的党组虽然支持纪检组负责人按要求退出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但是在工作推进中又总会时不时地给纪检组安排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业务,让纪检组负责同志牵头或协调落实。这种在分工上明确退出,推进中又要纪检组参与的情况,令纪检组很为难,不干是“违令”,干了属“越位”,尺度不好把握。二是党组成员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抓工作未形成常态,多数仍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里,集中精力深入研究和督促分管领域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氛围不浓、力度不够,重业务、轻党务现象较突出。三是一些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监督的认识有偏差、不理解,认为纪检组是在找茬子,或多或少存在排斥和反感心态,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的意识不强,氛围不好。

(二)落实监督责任成效不够明显。按照中纪委和省、州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三转”的要求,各级纪检组均相应向单位党组提出并退出了不应分管的业务,但在退出后如何履行好自身应负的责任却没有清晰的思路,“三转”后抓什么?如何抓?很多没有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座谈了解的情况看,众多纪检组的工作仍是停在教育预防和制度建设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未得到实质性落实,得罪人的事,很多人不敢、不愿、不想主动抓、积极抓,即使抓了也是避重就轻处理,生怕引起驻在单位同事的反感和误解。从执纪问责的效果看,目前相对抓得较好的工作就是作风建设监督,案件查办则都倾向于办理上级领导批示查办的案件,自主深挖线索查处的案件很少。与此同时,对同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普遍感到很棘手,不知如何着手,同级监督工作效果不理想。

(三)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工作需求。一是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参加座谈的人员普遍反映,要落实好纪检组监督责任,单靠纪检组现有的人员力量是无法保障。从目前州直单位纪检组人员配备的情况看,重点职能部门一般有2人,同步配有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但也有受单位编制限制只配1人的,即仅有纪检组长本人。很多部门管辖的二级机构都未配有专职纪检员,纪检监察工作缺编、缺位现象突出。纪检组人员配备偏少、下属二级机构无专职纪检员等问题的客观存在,给落实监督责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纪检干部业务不熟。目前,很多选配到纪检组岗位工作的干部多是半路“出家”,业务不熟、不会办案等现象较普遍,一时较难适应执纪监督问责的基本需求。三是工作经费保障不够。众多纪检组都没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工作所需开支均得向驻在单位申请,工作越多、申请越多,间接增加了纪检组履职的压力。

二、基层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面临问题成因分析

(一)管理体制不顺导致履职难。目前,派驻纪检组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既接受派出单位和驻在单位党组的双重领导。纪检组长同时兼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的双重身份,必然影响其处理面对问题的态度和力度。身为纪检组长工作上得无条件服从和落实派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作为驻在单位的党组成员在自身福利待遇同驻在单位紧密相联的情况下,又得考虑驻在单位干部职工的感受和单位的集体利益。在这种体制下,当派出单位和驻在单位党组的意见和要求不大一致时,就时常令纪检组左右为难,给监督职责的正常履行带来影响。

(二)激励机制不优导致履职难。从现行的工作考核考评甚至干部任用机制看,对纪检组及其人员的考核考评等都是与驻在单位挂钩,必然导致纪检组考虑维护所驻单位的利益要多一些。如工作考评涉及的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一旦驻在单位获得好评,不仅能为单位干部职工带来福音,其本人同样也可享受应有的奖励。这就使很多纪检组因担心查办案件影响单位评先评优,而不愿深挖或上报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或主动查办驻在单位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又如纪检组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成长进步民主推荐等事项,都是在所驻单位进行,因担心评优获差评、推荐丢选票,进而使很多纪检组干部不想严格履职、不愿执纪问责。

(三)能力素质不强导致履职难。“三转”前,担任纪检组长往往被看作是解决政治待遇的岗位,对执不执法、监不监督、问不问责没有人过多过问,并且纪检组长还可分管其他业务,日子相对比较好过。“三转”后,随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主责的提出,一些纪检组的干部感受到了能力储备不足的恐慌,再加上很多纪检组的干部自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至今,一直未参加过业务培训,执纪办案业务不熟,一时很难以适应“三转”后的履职需求,也就导致落实监督责任的成效大打折扣。

(四)思想认识不高导致履职难。少数纪检组干部片面地理解“有为才有位”,担心“三转”后如果专司纪检监察业务在单位会被边缘化,担心自己不管业务会减少进步的机会,说话办事会失去“话语权”,未转先怯,进而对落实“三转”、落实监督责任持消极态度,甚至想尽快换岗转岗。有的虽然退出了不应分管的工作,但不是真心愿意,甚至有的还是带着情绪退出,心底还在留恋退出的分管业务。“要我转,不是我要转”的心态,致使一些干部对转后如何履职不愿动心思研究、聚精力落实,工作成效转与不转一个样,没有实质性变化。这些思想认识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履职的效果。

三、保障基层纪检组有效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明晰职责,营造落实“两个责任”氛围。抓好纪检组的工作,光派出单位重视不行,还需要所驻单位党组的重视。要从严督促党组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着力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营造良好环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督办。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最近省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对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纪委要围绕明晰的责任内容,安排领导分块分片对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谈话,对其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让其明确职责任务,主动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宣传。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安排人员深入部门宣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让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全面融入到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让干部从思想上加深理解,进而主动守纪作为,切实消除纪检组履职顾虑。要在地方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刊登刊发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作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两个责任”落实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责任落实追究。曾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必须强化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朽案件的单位,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此起到警醒教育的好效果,让责任真正落实下去。

(二)突出重点,细化提出履行监督责任任务。在当前纪检组主动履责面临压力大的情况下,纪委要在突出主业主责的前提下,紧密围绕中纪委、省纪委提出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关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基层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和内容,力求通过一些更具体的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从当前纪检组履职面临的突出问题看,可细化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纪检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年度工作监督计划,经所驻单位党组审定后报上级纪委监察局备案,对未列入监督计划并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所驻单位党组不得另行交由纪检组牵头或参与协调。二是纪检组每年应围绕所驻单位工作,突出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1-2个廉政风险防控岗位,重点加强监督;对被列入重点防控监督岗位的负责人,每半年须向纪检组书面报告一次廉洁从政情况,年终由纪检组牵头,对其履职情况组织测评,测评结果列为其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党组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先征求纪检组的意见,经纪检组提出明确意见后方可上会研究。四是纪检组要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对监督发现属职权范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必须立案查处,不得压案不查;对超越查办权限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必须按规定上报纪委监察局,所在单位党组、纪检组不得压报、瞒报。违者,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明确这些内容,则可使纪检组的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为纪检组履职提供尽责依据,在追究监督责任时提供量纪参考,不至于使其应承担的责任无限扩大,面临无穷的责任而不知所措。

(四)强基固本,务求纪检队伍更加适应需求。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在于要有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针对基层纪检组干部普遍不熟悉业务的情况,各级纪委要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参与办案等多种形式,帮助纪检组干部抓能力素质的提升,使之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对拟新进或拟提拔到纪检组岗位工作的干部,考察时要征求其是否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问其就岗后敢不敢履职和如何履职,绝不可让纪检监察岗位变成解决职级待遇的岗位。对现任的纪检组干部要争取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切实了解其真实所想所思、所顾所虑,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对想退出的纪检组干部,要创造条件让其退出;对不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要予以调整,切实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与此同时,在目前基层单位增编难度大的情况下,要探索推行兼职制度,允许单位人员编制紧缺且设党组的部门和未设纪检监察职数的副处级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兼任单位纪检员,并帮助协调落实相关待遇,让其协助纪检组组长或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抓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所有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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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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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习、边调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关于县级领导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牵头组织农发办等部门对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贫困村基本情况及成因分析

我县总人口45.27万人,农业人口39.98万人,耕地116.37万亩,水田3.27万亩,水浇地0.27万亩,水平梯地45.57万亩,80%以上属中低产田,人均耕地1.6亩。目前,全县未通过上级验收的贫困村尚有119个,贫困人口8.15万人。这些贫困村大多位于边远山区,山高坡陡,土地瘠薄,生活条件、人居环境、医疗卫生条件差,文化落后,精神生活贫乏。贫困村致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我县贫困村主要分布在大巴山区和秦岭山系的边远山区,山大沟深,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恶劣。由于这些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讯、上学、就医等设施改善投资大、成本高、难度大,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发展边缘化。致使这些地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观念保守、与外界交往沟通难,谋生发展能力低,脱贫致富无门路、无条件、无能力。据对关口镇干沟村的调查:该村有68户230人,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虽有耕地400余亩,10亩以上联片耕地几乎没有,大部分是几分或是几亩分散在一沟两岸的山坡上;虽然修通了简易公路,但是公路沿沟而上,到了夏季洪水冲刷便没有公路,农用物资还是靠肩挑背驮;九十年代,农户集资拉通了两相照明电,由于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线路损耗大,到了晚上仍然是“头上电灯,桌上油灯”。

二是人口素质低,文化观念落后,发展步伐太慢。贫困地区不少农民对商品经济至今还很不习惯,他们一贯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冒险出外经营工商业;许多农民听天由命,消极悲观,缺乏信心和勇气,把希望寄于“老天爷”风调雨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根据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表明,全县贫困户劳动力受教育面很小,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27.6%,由于劳动力素质低,只能从事简单或低收入的生产活动,收入水平低,难以脱贫。

三是自然灾害频繁,低收入人口返贫率高,脱贫难度大。我县处于秦巴山区,气候多变,灾害频繁,特别是高山贫困户所在地更是生态环境脆弱,暴雨、冰雹、霜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不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无法保障,甚至生命也时刻受到威胁。有人曾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来形容自然灾害对农民的危害程度。据XX年对25个贫困村3407户的调查,因自然灾害致贫达312户,占调查总农户数的9.2%。

四是疾病、伤残、弱智、子女上学成为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县农民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剩下的那一少部分正好是贫困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不管不问的贫困户在农村比较常见。特别是贫困户看病治病,都是自己负担,一年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病稍大一点,一般农民的家庭都承受不起,贫困家庭更是承受不起。据XX年对25个贫困村3407户的调查,因疾病、弱智致贫达439户和376户,分别占调查总农户数的12.9%、11.3%。自9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子女上学已成为家庭贫困的又一因素,大多数农村家庭对子女考上大学既喜又忧,喜的是只要孩子考上大学,就能摆脱贫困,忧的是考上大学学费高却供不起,要想上大学,只有依靠借债,借债又导致这些家庭步入贫困行列。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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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环保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环保,全文共 4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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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从1997年开始,中央每年都要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加强法制、增加投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国家采取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企业和城市环境达标活动和重点地区污染物治理三大污染防治措施,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一些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涌现出一批生态示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和环境友好企业等。生态建设成绩突出,人工造林保持率居世界第一,荒漠化治理成效居世界前列,水土流失治理、草原建设等成效显著。

虽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由于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匮乏,环境容量小,加上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长期累积效应,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有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基层环保工作也面临着不少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适当修改也很有必要。笔者作为基层环保工作者中的一员,从事环保工作已经十余年,先后从事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污染控制等工作。根据我的实践,下面将就基层环保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一、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新建项目均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保局“三同时”验收。但现在的情况是,区县一级的小企业,保守估计也有50%以上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当然也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但工商和税务登记却是齐备的,在“合法”地进行生产。对于这样一些企业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应该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对于这样大量的企业进行查处,一方面环保局人力有限,另一方面查处大量的企业也会给当地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造成社会影响,查处难度相当大。

大批企业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原因,企业人士讲不知道要办理环保手续,以为只要办了工商税务手续就可以了。他们在工商税务办理手续时也未被告知要办理环保手续,更不用说要把环保手续作为工商税务登记的前置条件了。另外有一部分企业是因为认为做“环评”收费太高,小企业创业之初,经费困难,难以承担这笔费用,故不愿办理环保手续。还有一部分企业可能是由于种种原因办不了“环评”手续的,当然也没有办理环保手续。

对于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如果工商局不严格把环保审批作为前置条件,那么大批的企业将迈过“环评”这一关而直接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审批,不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投入生产,环保局对这批企业的管理将失控,新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各个审批单位都应该要求企业把“环评”作为前置条件,如果没有通过“环评”则不予审批,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头问题。当然,“环评”收费也应该让企业能够接受。

事实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条、第6条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国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条例第9条进一步规定,建设项目“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因此,根据前述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为企业登记注册和申领《营业执照》程序的前置审批内容的环境影响审批事项,其主要适用范围应为“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如果环保部门和工商部门相互配合,并将环境影响审批程序作为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性审批事项,可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从而有利于保护和改善我国的城乡环境质量。

二、老污染源限期治理的问题

对于已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投入生产的企业,我们把他称之为老污染企业。在环境监察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污染排放超标的企业,这些企业除了应该按照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外,还应该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达标排放。限期治理期限内不能达到要求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责令停产治理,停产治理还不能达到要求的,由当地政府责令其关闭。现在基层的做法大都是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立案进行查处,给予相应的罚款,至于罚款以后违法行为是否还在继续,一般无暇过问。一旦再有投诉,又对其进行查处,如此循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限期治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当然,这除了执法部门的原因以外,客观因素还是主要的,因为基层一般面对的是个体私营经济,其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利润相对不高,大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经营粗放,管理混乱,以家族企业为主。要想其花费大量的资金来投入污染治理,企业大多没有这个实力。即使有资金,他也不愿意投入,因为这对他的利润造成直接影响。现在基层小企业的环保问题相当普遍和严重,必须下大力气整治才行。

三、排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比以前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更合理、更科学、更有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环境经济学的资源价值理论、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性理论,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等。对于废水、废气的核定基本上是没有争议的,严格按照当量来征收。但对于噪声超标排污费的核定,笔者在工作当中遇到一些问题。《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规定噪声超标就收费,这是非常明确的。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怎么样认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什么样的噪声才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噪声,立法者没有明确的行政解释。一个单位噪声超标,是否扰民,依据是什么,执法人员认为是扰民的,企业可能认为不扰民,双方各持己见,容易让执法人员和企业造成误解,争议在所难免,给噪声排污费征收工作带来难度,增加噪声排污费征收的不确定性。

对于部分行业和散排的单位,其排污当量的确定有一定难度,如果按照监测数据来计算的话,基本上核定下来的费用相当低,而目前对这部分单位的物料衡算办法(!)又没有出台,对这部分单位排污费基本无法准确确定。比如喷漆行业、油漆配制行业等,其污染经常有群众投诉,但根据监测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又不高,核定的排污费就很低。对于这样一些不便通过监测认定其排污当量值的单位,急需出台相应的物料衡算办法,才能准确认定其排污当量。

四、环境监察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打大法,是环境法的立法依据,宪法中有关保护环境与资源的规定有四条,分别是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包括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和单行法律,截至2019年底,我国先后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法律有25部,其中基本法律一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污染和公害的单行法律5部,保护自然资源的单行法12部,相关法律14部。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截至2019年底,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有关防治污染和公害的行政法规40多部,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有90多部。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立法机关依据宪法、法律制定,在本辖区内有效使用。

环境保护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局制定,其中包括国家环境标准。政府规章又叫地方性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包括地方性环境标准。

从法律效力方面看,国家环境法的效力高于地方性环境法的效力,上一层次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效力;我国参加和缔结的国际环境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环境法的效力;特别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的效力;新法的效力高于旧法的效力。其例外是,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效力高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效力。在环境现场执法中具体适用环保法时,应当遵循层次由高到低,效力由大到小的原则,首先适用层次较高效力较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基层环保部门由于人员限制,多数没有法制工作部门,对于这种情况,至少应该成立一个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来集体讨论决定处罚结果,这样的处罚结果会更公正、合理。

五、污染减排中的问题

污染减排是一项约束性指标、刚性任务。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巩固减排成果,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政策减排,着力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减排力度,以此带动全社会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同时,不断完善减排体制机制制度,形成全社会都来抓减排的格局,打破环保局孤军作战的局面。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全面发展,积极推动用“绿色gdp”考核地方政府,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以上都是谈的具体业务工作,是笔者工作中具体的体会。其实基层环保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比如整个环保系统在政府部门中的角色定位问题、环保局机构编制问题、环保局内部机构设置问题、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探讨,鉴于笔者水平有限,就不一一谈了。

环保工作任重道远,党中央、国务院20世纪80年代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90年代初明确要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1世纪以来,中央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并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年,中央又明确提出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有这些政策,都为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值得环保战线上的同志们去认真思考、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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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返乡农民工问题调研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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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乡农民工问题调研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部分县市出现了农民工“返乡潮”,给当地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和劳动就业等方面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返乡农民工问 题引起了各级的高度重视。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到有关部门、乡村,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了解到了一些实际 情况,作了一些初步探讨,提出几点对策。

(一)、返乡农民工反映强烈的几个诉求

一是社保诉求。返乡农民工反映最多的是社会保险 问题,这是他们最大的顾虑。大部分农民工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务工多年,所在务工单位基本上为农民工交纳了社保金。但农民工返乡时,无法将社保关系转回 本地接续,单位缴纳部分不能转出,只能退回个人部分,损失很大。他们要求尽早实现社保统筹,返乡后能够正常接转社保关系。

二是创业诉求。调查 发现,返乡农民工中,有意继续外出务工的19人,占40.5%;希望在附近找工作的5人,占10.6%;希望在家务农的13人,占27.7%;希望自主创 业的10人,占21.3%,比如搞养殖和种植业,但资金问题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其次是技术和项目。某村民返乡投资生猪养殖,已投入10多万元,当前迫 切需要资金支持。据他反映,金融部门发放的“惠农卡”贷款门槛较高,手续复杂,难以拿到贷款。

三是其它诉求。主要是增加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就地就业;简化户口、签证、身份证等证照办理和补录手续,方便外出务工和生活;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程序;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降低高中阶段教育收费等等。

(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情况

春节过后,当地组织了一次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有76家单位(其中沿海地区12家)参与招聘,提供就业岗位6300个,工资待遇在800-1200元 左右。据统计,有1万多人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5120人,现场签订就业协议2853人。据劳动部门反映,当前返乡农民工求职就业具有几个特点:

一是农民工求职不够理性,普遍对企业降薪不太适应,好高骛远。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存在“有事找不到人、有人没事做”,如某纺织企业招人就乏人问津,不愿意干。即使有,都是年龄偏大,属“4050”人员;而1家企业招2名会计,却引来近50人应聘。

三是高薪、高技术职位招人依然困难,农民工技能和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如2家公司招聘的经理、主管和锅炉工程师等无人问津。

四是本地就业比例高,在签订协议的2853人中,有2250人是本地企业,占79%。五是农民工希望获得培训。招聘会期间,有711名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目前已有1384名返乡农民工参加了免费培训。

(三)、农民工返乡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1、矛盾纠纷呈现增多趋势,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1)土地承包纠纷集中。土地承包纠纷在各地普遍存在,特别是农民工返乡后,由于生活困 难、利益驱动等原因,强烈要求收回原承包土地,与现承包人多次发生矛盾,引发毁损青苗、打架斗殴等事件,严重的还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由于各类建设加快,土地征收补偿金额加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另据预测,土地纠纷爆发的高峰期将出现在三四月份的春耕期间以及十月前后秋冬 播期间。

(2)债权债务纠纷严重。农民工返乡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碰头,引发纠纷。主要是村集体与返乡农民工之间的债务纠纷,其次是返乡农民工之间、返乡农民工 与留守人员之间的债务纠纷,再就是返乡农民与其它主体之间的债务,比如企业等。某村返乡农民工李某,给当地某企业借款10多万元,因该企业经营不善,多次 讨要未果,面临血本无归的可能,而且和他一样借钱给该企业的农民工还有7个左右。(3)户口婚姻矛盾突出。一是户口问题。部分返乡农民工在外流动频繁,与 所在地户籍部门长期失去联系,错过了几次户籍整顿,加上故意躲避税费而销户,以及违法生育等原因,致使户籍资料不全、遗失,口袋户口、黑户口现象增多。部 分农民工在外结婚,因为没有户口,未办理结婚证,导致小孩上户困难。某村返乡农民工要求补录户口11户,有8户无结婚证。二是婚姻矛盾。农民工长期在外务 工,婚姻观念逐渐发生变化,加上工作难找、工资不高,返乡之后,婚姻矛盾增多,特别是本地与外省市通婚较多,出现纠纷调处较难。某乡司法所春节期间调解纠 纷7起,其中涉及返乡农民工2起,且都是婚姻纠纷。(4)邻里之间的老纠纷爆发。农民工返乡后,接触磨擦增多,因耕地、宅基地、人际关系、生活作风等引起 的邻里纠纷上升,特别是“算老帐”的多,报旧怨的多,私了的多,大多数不经过法律程序。返乡农民工中,普遍存在借返乡之际把在外期间不能了结的纠纷做个了 断的想法,突出的是要了结留守老人或孩子之间的纠纷,极大地增加纠纷调处难度。某村2户留守老人(其子女均外出务工),为宅基地纠缠不清,发生冲突,多次 扬言等子女返乡后,要作个了结。(5)交通事故纠纷不容忽视。农民工大量返乡,导致人流、车流增多,特别是农村以摩托车居多,车辆手续不全,性能不强,安 全意识欠缺,致使交通事故多发,引发纠纷。

2、侵财性犯罪案件上升,破案难度加大。尽管和往年相比,刑事、治安案件没有明显的上升,但是仍 然呈现高发案趋势。而农民工集中返乡后,导致矛盾迭加,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极个别人在生活压力下,可能会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 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破案难度加大。

据当前调查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盗窃案多发。特别以盗窃摩托车居多,某镇去年底破获1 起盗窃摩托车案,经查实,系2名外出返乡人员作案。而在少数偏远山区乡镇,出现了多起以前很少发生的盗窃人情款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二是作案手段智能化。 据调查,农民工返乡后,从发案情况进行分析,局部地区犯罪行为手段出现新变化,犯罪意识更为大胆,性质更为恶劣,作案技巧明显提高,出现智能化倾向。某镇 春节期间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出现了防盗门被整块撬掉的新型案件。三是作案手段暴力化。某镇去年全年无1起抢劫案,今年正月初六早晨发生了1起抢劫中巴车 司机案,案值6000多元。据公安部门初步侦查,极有可能是返乡农民工作案。四是流窜作案增多。返乡农民工中的违法分子多流窜作案,并与外地犯罪分子相串 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加之治安信息没有共享,案底难掌握,防范打击难度大。五是少数有前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同期返乡,不安定因素增多。六是公复场所寻 衅滋事增多,性质更加恶劣,多次发生吸毒、打架斗殴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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