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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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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广场(以下简称“_________”)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标的用途:_________广场为 商业 用房,经营范围以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_________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_________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抢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_________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_________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1)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25日至30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2)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_________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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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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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四、基金财产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十七、禁止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十九、争议处理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十二、其他事项

鉴于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代理销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共1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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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金融理财销售员的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金融,理财,销售,个人,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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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销售总监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包括三部曲:第一是系统规划,第二受理控制,第三是培训激励。这三部曲是有机结合,互相配合的整体,其主要目的是解决销售人员赖散疲惫、销售动作混乱、销售队伍“鸡肋”充斥,业绩动荡难测等销售队伍常见问题,带领团队,配合区域总经理一起达成销售目标。

一、系统规划

1、目标规划,目标分解。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对比过往的业绩数据,制定合理的业绩目标,包括销售额财务目标、客户增长目标、管理要求目标等。并做目标分解,分解到个人,分解到具体的季度、月度。对制定的目标与同事们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做推演,让大家有压力、有动力一起完成!

2、市场划分。外部市场是按产品线划分还是按区域划分或是其他模式,认真做好思考与沟通交流。目前我毛司主要是内容安全与行为审计产品类、内容安全与行为监管产品类、安全集成服务。个人的观点是在业务人数少、业务能力不高阶段暂时放开,所有人都能做区域的全线产品,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侧重行业线,为后面按产品线划分市场做准备。理由是业术有专攻,专业争取客户,打败对手!

3、重要流程梳理。主要包括销售过程管理流程、客户信息管理流程、销售人员阶段考核管理流程、应收账款管理流程等等进行梳理,整理出相关的流程图文档。对于我们目标客户在党、政、军,公、检、法这类国家机器部门,销售过程流程控制显得尤其重要,例如把销售过程梳理为一般的四个阶段,一是客户接触阶段、二是客户接受阶段、三什同商议阶段、四是商务突破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节点要素控制,区域总经理和总监重点把控流程中的节点,给业务同事以指导。

4、内部销售组织和职责书面化。结合外部市场的划分,区域销售组的内部机构也很容易搭建起来了,是按产品线划分小组或个人还是按区域划分。重要的是明确下来用文本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岗位职责。

5、销售人员编制。目前我们的人数比较少,根据业务需要做好了相关的规划,区域总经理已规划。

6、薪资绩效考核体系设计。公司在这块有统一制度,如果情况允许我们可以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做一些区域特色的绩效考核。

二、管理控制

1、招聘销售人员管理。选择那些经历匹配、发展阶段匹配、个性匹配、期望匹配的销售人员,对于公司产品属于项目型的销售,多需要较为聪明、善于拓展人际关系的销售。

2、表格管理。包括日常的日报、周报、月报、拜访客户记录、销售漏斗报表等制度的制定、落实、或使用相关的OA、CRM系统管理。注意表格设计实用,有效,能真正帮助到业务同事,不仅仅是为了填表格而硬性规定,在培训环境清楚向同事们说清楚填写表格带来的好处。

3、会议管理。包括早晚会、周会、月度会议的组织、召开,传达公司的指令、销售制度、渠道政策。会议效果的好坏很重要在于事先的策划准备工作上,会议管理好坏对工作的开展有重要的影响。

4、谈话管理。包括日常的述职管理、读单管理等等。读单管理是个人认为对销售流程把控的重要手段,每个销售人员把自己跟进的单子在拜访记录的基础上制作成FREEMIND(头脑思维)图示,按人(决策者、参谋者、执行者等)、钱(是否有预算,预算数额等)、时间(时间表)、安排(项目安排流程)、对手(竞争对手情况等)等要素对单子分解推演,区域总经理和总监等给予检查、建议、督促。

5、日常观察。对销售同事日常工作状态,心态变化,工作方式做旁观,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并给以督促修正。适当不定期组织一些聚餐或其他类型的活动,大家一起交流,注意观察同事们的情况。

三、培训激励

1、入职培训。有关公司理念、公司文化、公司产品、销售模式、服务理念、竞争对手情况等全方位的培训学习

2、销售专项培训。制作出培训资料,把各个销售流程培训、销售演练、产品演示、问题解答、岗位职责培训等在系统规划中要求明确讲解给销售同事的知识以及相关事项。例如电话销售培训,可以进行实际的模拟训练或实操训练,提升销售同事的工作能力。

3、在岗培训。带领新同事一起拜访客户,以技术工程师或其他身份旁观新同事的工作,并事后给予评价纠正。

4、销售集训。组织优秀销售同事进行案例分析讲解,一起交流跟进心得,提升大家的跟单能力,互相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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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作者投资机械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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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

3.工程造价

4.工程实施责任

5.新公司

6.基础设施的建造

7.工程进度

8.调试

9.生效日和_____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3.转让所有权

14.赔偿责任

15.文件和专利

16.不可抗力

17._____

18.情况的变化

19.通知

20.争议解决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22.法律和语言

23.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下称a)代表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下称b)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c)签署,c主要办公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

鉴于a和c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基础设施建设备忘录对b授予c勘测和实施基础设施工程的专有权,方式为b与c共同投资。鉴于,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础设施总装机容量为____,以及_____________等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c证明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期的日期。

“不可抗力”含义见第16款。

“工程范围”指实施本工程时附件二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

“转让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新公司”指由第5款规定的c和______国实体组建的公司。

“投资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_____和保护投资协定》。

“专有权”指备忘录、协议以及附属文件中授权c或新公司的特殊权力。

“日”指公历日。

2.工程

2.1 本工程命名为______工程。

2.2 基础设施位于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地区。其确切位置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调整。

2.3 本工程应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

2.4 本工程的组成。

2.5 经b和c接受后,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详细设计应作为本工程开发和竣工的基础。

3.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______亿美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见附件。

3.2 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工程造价的细目见附件:

1)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用;

2)建造和安装费用;

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4)管理费用(含国外支出);

5)其他费用;

6)不可预见费;

7)建造期利息______%/年加银行手续费;

8)工程建设和出口信用_____的_____费。

3.3 工程造价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如因工程地质等问题引起大的投资变化,资金的追加部分应经b批准。c与b另行签订追加投资协议或合同。

4.工程实施责任

4.1 c应负责下述工作,但在新公司成立后,责任转给新公司,由新公司股东分担:

1)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试运行;

2)建造基础设施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

3)基础设施的运行;

4)在转让日期将基础设施转让给b。

4.2 b应负责:

1)安排

--向c或新公司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包括开发批准、许可、同意、现场转让、使用及其他权利,解决公司注册、进口许可证、关税免除等必需的要求;

--为c获得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必需的帮助;

--获得实施工程必要的一切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同意、批准、授权、税款减免、投资_____;

--为c或新公司将资金和盈利(美元)从______国带出从______有关当局获得一切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为c或新公司的职员以及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人员以及家属从有关当局获得工作期的居住签证、工作许可和其他必要的批准;

--如果c或新公司愿意,在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批准和许可;

--b应在转让日期之前为本工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确保工程建设人员、运行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为工程建设和运行提供通讯和交通方便。

2)协助基础设施运作。

4)同c或新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一起与其他国家政府谈判并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应保证c或新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等代表出席谈判,并征得其同意。

5)在现场和新公司派驻代表,协助c或新公司,并在c或新公司和b之间作必要的协调。

4.3 b保证本工程运行期不少于______年。但是如果内部回收率未达到______%,双方将商谈适当延长运行期直至年内部回收率达到______%。

4.4 先决条件

b应负责提供下述文件,使c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获得本协议的各个部分,这些文件对新公司应是有效的:

1)由c接受的______国议会签发主权担保书,该担保书应在转让日期交回b。

2)b承担工程建设费用的______%由b提出,由______国_____银行作为借款人,由______国财政部作为担保人,签订和开出______国银行和______国_____公司可以接受的贷款协议和担保手续以及按照______国银行的要求,开出信用证或保函。

贷款期为______年(包括工程建设期______年),贷款利息(年息)______%。

b的贷款可以提前偿还。

3)为c获得国际一流银行的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和方便,由b_____银行和财政部开出(包括建设期利息)和______国_____公司以及贷款银行可以接受的c所占工程费用______%份额的贷款保函和担保。保函和担保期为到达转让日期(保函和担保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______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和______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证明本协议在各方面根据法律都是有效和可实施的。______国政府签发的批准书证明该项目的合法性。

5)b允许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等可由海运经______进入______国和/或陆运经______边境以及经空运进入______国境内,______国边境检查机关和海关应予以方便和及时的放行。

4.5 b保证其不改变或不允许他人改变现场环境以致影响本工程的建造和运行。

4.6 b工程建设费用的____%由中方提供买方信贷,其支付给c的时间分别为:

1)合同签订____日支付贷款额的____%;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贷款额的____%;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贷款额的____%。

4.7 双方应互相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清楚地了解影响工程有关事物的主要问题。

4.8 双方应互相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标,履行各自的义务。

5.新公司

5.1 双方同意在新公司股东准备投资时,但在工程竣工前建立新公司,为此______国政府应推荐并指定一个______国实体成为新公司的股东。c占股份______%,应是主要公司,应任命新公司董事长。其余股份可由______国实体占有。

5.2 工程的设计和建造由c实施。每月的第____天(如遇节假日顺延),c应向b提出基于上一个月的土建和工程的进度报告,这种报告应是证明公正性的结论性证据,但明显计算错误除外。

5.3 b应尽力协助在______国有关当局注册新公司,从______国有关当局得到一切必要的准许或批准。

5.4 新公司应同样被赋予第9.2款规定给予c的_____,本协议规定的c的义务和责任应转交给新公司,并由新公司各股东分担。

新公司股东应在新公司成立时,在基于本协议的规定制订的公司章程中描述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5.5 如果新公司各股东对本工程的有关事宜不能达成协议,主要股东的意见和决定应是最终的,对新公司其他股东具有约束力。

6.基础设施的建造

6.1 根据第4.1款关于基础设施建造的义务,c完全有权利同b协商从事下述工作:

1)进行详细的设计,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________国现行国家标准;

2)任命顾问和专业顾问;

3)购买设备和材料包括建筑设备,设备和材料以及安装、调试等应符合____国现行国家标准;

4)任命、组织和领导职工,管理和监督工程;

5)签署提供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合同;

6)按照以上工程标准,从事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一切必要的工作;

7)选择分包商。

6.2 b有权自费监督建造和安装工作的速度和质量,因此c应:

1)保证b和b任命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专家可以进入现场,但这种进入不应妨碍工作;

2)为现场视察人员准备图纸和设计的复印件;

3)在工程竣工6个月后,向b提供______套图纸和其他文件。

6.3 b应保证及时自费提供本工程竣工所需要的一切基础设施,尤其是:

2)保证海关按时,使c不受延迟和影响进口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

3)保证c可以使用______国的施工用电和通信设施,按______国现行工业用电价格计费,使用费应记在c帐上,按照第3.2款的规定,打入工程造价,作为建造费用或管理费用;c每两个月向______国电力部门支付一次施工期用电的费用;

6.4 b应保证在建造期c可以免去下述税费:

1)免除各种设备和材料的进口关税,政府税费以及地方税费,如发电设备、施工设备、_____(包括卧车、吉普车等)、工具、建筑材料以及其他物品和生活设施;

2)免除______国有关当局对c在______国的工程建造活动征收的公司销售税、所得税等各种税费。

7.工程进度

7.1 双方应共同努力,按照附件四及时使工程竣工。建造期从开工日计算为______年,c可以经b同意延长竣工期。

7.2 开工日应为本协议生效日____个月之后的第______天,但c可在开工日之前开始修建进厂通道、勘探、测量和现场清理等。如果c按照第9.1款的规定开始土建工作,开工日应为c实际开始土建工作的日期,c应通知b。

7.3 在工程实质性竣工时,c可以由新公司或其代表提出,基础设施建设已成功地完成了调试,因此竣工日已经到来。

7.4 如果工程有变化,而这种变化影响到工程的施工时间,c应得到b关于延长施工时间的批准,但b不应无故推延批准。

8.调试

8.1 双方应按中国标准协商并就基础设施调试计划、程序达成共识。

8.2 c应在开始调试前______天通知b。

8.3 b和/或其专家有权参加双方同意的调试。

8.4 调试结束后,c应询问新公司或其代表:基础设施是否调试成功,并向b提供这种证明。

9.生效日和_____

9.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但c有权保留履行其义务直至下述条件满足为止。

1)b不收租金将现场交给c,并签发同样内容的信函(期限到______年运行结束)。

2)履行第4.4款的规定。

本协议一经签署,b可以终止在本协议序言中所述的备忘录中规定的专有权的权力应失效。

9.2 c应通过b的安排从有关当局获得下述_____的批准文件,在新公司建立时,应将该_____转让于新公司或与新公司同时共享。

1)______国_____银行和财政部对下述的批准:

c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这种投资的利润以美元寄回______国。

2)b在转让日期前对雇佣外国国民担任监理、技术和咨询职位的批准以及担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或类似职位的批准。

3)工程进展必需的国家其它批准和地方批准。

4)由______国有关当局对下述项目免税的批准:

--在项目移交前对进口设备、材料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和物品的关税和进口的其它税收全免;

--自第____个盈利年起______年内利润税、附加税、地方税和营业税______%免除,接下来利润税免除______%。

5)投资的自由寄出,包括但不仅限于这种投资的利润和/或收到的付款或销售盈利,不扣留税、汇款税或根据______国法律征收的其他税款。

6)______国政府有关机构对同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直接进口的批准。

7)c将在______国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b签发的有关本工程的注册证书,确认c(包括分、子公司)是一个根据______国外国投资法注册的企业。

8)可以将酬金(美元)自由寄出________国,免收个人所得税、汇款税或其他税款。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0.2 为了从事必要的大修、维护、检查和修理,新公司自竣工日起每年应停机检修一次。

10.3 根据第10.1款的义务,新公司应有权利:

1)签订提供材料和服务包括购买替换设备的合同,参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协议的谈判和签约;

2)任命、组织和领导职员,管理和监督电站;

3)建立和保持定期检查、维修和大修程序;

4)从事基础设施运行所需要的一切其他工作。

10.4 b和新公司应经常地共同讨论并就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规则达成共识。

10.5 新公司应按照签署本协议时现行的所有____国国家和地方法律及规则经营基础设施。

如果任何变化或新的立法

1)使基础设施不能在通常的条件下运行;

2)使新公司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减少、受到歧视或其他不利影响;那么双方应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10.6 b应有权任命和分配其专家机构监督新公司对基础设施的经营,费用由b承担。这种监督不应妨碍新公司对电站的正常经营。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1.1 新公司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其他国家提供基础设施的服务,但如服务对象不是合同所规定的国家,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11.2 如果b打算将基础设施的服务分配到需要的当地市场,b应将其作为第12.4款规定的资源补偿费,如b的需要多于资源补偿费,应经新公司同意,但是应按照第12款的规定以美元向新公司支付费用。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2.1 为了达到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款的目的,b应负责同________国政府谈判,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b应提供对谈判有用和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并指定一人会同c或新公司和______国_____公司代表负责谈判。

负责谈判人员应按照下述程序行使职责:

1)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天内提交工程的基本思路和整体规划;

2)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天内开始有关基础设施服务费的具体的技术谈判和讨论;

3)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个月内结束有关事宜,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

c或新公司应全面协助和支持b,提供谈判所需要的一切技术资料、信息和材料。如双方派遣代表团同要求基础设施服务者谈判,c或新公司应任命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人员参加代表团。

12.2 b和c或新公司同意作为谈判的一个要点:基础设施服务出口付款应按月收取,直接转到新公司指定的______国的新公司帐号,以美元结算,不得扣留税费。

12.3 基础设施服务收入应由新公司的主要股东--c按照下述顺序分配:

1)按第12.4款的规定向b支付资源补偿费;

2)运行和维护费用;

3)建造基础设施的贷款本息;

4)给新公司股东的股息。

双方同意使新公司不作任何折旧扣除或设立任何贮备金,在支付1)、2)两项后,应首先保证偿还基础设施建设的本息。______国_____公司作为出口信用险的_____人,在所担保的贷款偿还期内,作为新公司的财务总监,以便确保贷款本息的偿还。

12.4 应使用附件一作为参考计算分配给b和新公司股东的收入。作为资源补偿费支付给b的比例如下所述,并根据基础设施服务协议和工程造价予以调整:

--在运行期的第一个____年内____%;

--在运行期的其他时期____%。

12.5 如主要设备需要替换,新公司股东应按其股份比例增加投资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设备。替换设备和部件的使用年限由国际上接受的会计原则确定,如使用年限超过转让期,替换费应由b和新公司按照超过转让期的年份比例和在转让期的年份比例分担。

13.转让所有权

13.1 在新公司成立以前,c和b在建造期和/或运行期应是基础设施或其任何部分的业主,应拥有和行使各种权利、_____、对基础设施的权利和利益。新公司成立时,这种所有权应由新公司各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享直至转让期。

b承认这种所有权,并保证这种所有权应根据______国法律予以尊重和保护,b应做出决定、发布命令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这种所有权。b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任何理由,在建造期或竣工期之后,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c或新公司的其他资产不得予以征用、充公、收归国有或受到限制。但c或新公司取消本工程则例外。

本款中的取消指:i)c或新公司通知b不建基础设施的最终意愿;ii)c或新公司无故不建基础设施超过____个月。

在建造期和/或运行期,c或新公司应自行对基础设施和构成本工程的其他设施行使置留权,b不应对此予以反对。

13.2 在转让期,新公司应将对基础设施的权利转让给b,新公司不应置留,也不能要求补偿,除非协议或补充协议中另有规定。

13.3 转让期1年前,b和新公司应讨论基础设施转让的必要程序,在转让期6个月前,b和新公司应开会商讨有关的清单和转让的机制。

13.4 根据第13款转让的基础设施和所有其他设备应照原样转让,在转让期之后,新公司对b经营基础设施或b指定的人员经营基础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发生的责任等均不负任何责任。

13.5 b应负责同第13款所述的与转让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含_____、税费或关税,以及获得政府的批准和其他批准、执照、注册和归档的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补偿新公司因转让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14.赔偿责任

14.1 c或新公司对任何损失均不负赔偿责任,但由于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直接损失除外。

15.文件和专利

15.1 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所述设备的专利或版权进行转让,所有这些权利均属于其真正的合法的主人,c或新公司应保留对有关规范、图纸和其他文件的所有权利,b保证在未经c或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国。

15.2 对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协议、议案均应保密,

其保密权归c或新公司所有。b保证在未经c或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国或第三方。

16.不可抗力

16.1 如未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天灾或c或新公司力所不及的类似情况所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a.战争、敌意行为(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

b._____、_____、_____、兵变、篡权或内战;

c.核燃料的辐射造成的离子辐射或污染,核燃料、辐射性有毒爆炸物、爆炸性核聚集的其他危险性能或核成份的燃烧产生的核废物造成的离子辐射或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行驶的飞行器或其他空中设施造成的压力波;

e._____、骚动、混乱、_____、破坏、封锁或雇员的其他工业行为影响到c或新公司或其分包商;

f.任何政府当局的进出口限制、关闭港口、码头、运河;

g.火灾、异常的水灾、地震、泥石流、塌方、滑坡、暴风雨、闪电或其他异常恶劣的天气;

h.航行事故、船舶故障或损坏;

i.流行病、防疫_____;

j.原材料短缺、不可预见的主要货源关闭;

k.船卸货和报关时多于30天的不合理延误;

l.现场表面下遇到的隐蔽状况。

16.2 尽管有16.1款的规定,b不应自行宣布发生不可抗力。

16.3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

a.尽快书面通知其他不可抗力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该方义务的程度;

b.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16.4 如在竣工期之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应开会讨论修改工程竣工的时间表。

16.5 如在运行期遇到不可抗力,运行期的延长期应等同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期。

16.6 尽管有第16.4和16.5款的规定,如不可抗力超过90天,

双方应开会讨论本协议继续执行的基础和条件,如双方认为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应讨论减少损失的办法。

16.7 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6.8 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损坏了工程或基础设施,c或新公司没有义务重新恢复之,或完成其修建,但双方应这种恢复或完成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则例外。

17._____

c或新公司应负责基础设施建造或运行所要求的_____。

18.情况的变化

如由于______国法律或规则、政府控制下任何机构或组织的法律或法规,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地区当局的法律或法规在协议签字之日后生效,如由于现行的这种法律或法规(含c签署本协议时适用的任何官方解释)在协议签字日后予以修改、撤销,那么由此产生的对c在现场、工程或基础设施的利益和/或c对其投资的经济回收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歧视或不利影响(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把美元资金汇出______国的限制),双方应开会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19.通知

对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

c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b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20.争议解决

20.1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半年与会一次讨论工程的进展和基础设施的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20.2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或解释有关规定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代表应开会解决争议或歧义,双方的联合决定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根据本款不能解决争议或歧义,适用于第23款。

20.3 如在基础设施建造或运行的技术问题双方有争议,应提供设计和生产标准,提交双方同意的专家决定。这种决定应是最终的,但可以_____。如该专家未能在30天内做出决定,或有一方不满意这种决定,该方可以在收到这种决定通知后或在争议提交30天后的30天内将争议提交_____,详见第23款。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b声明并保证:本协议是商业协议而不是公共或政府法令,因而b放弃就其本身或其任何资产由于主权或根据任何法律或在任何管辖范围内要求免予诉讼的权力。

22.法律和语言

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并据此解释(技术标准除外)。本协议用______文书写,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23._____

在执行本协议中产生的或关于违约的所有分歧,应经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经三次以上协商解决无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_____和保护投资协定》进行。如《投资协定》失效,则应根据国际商会调解_____规则,由此法指定三个_____员最终_____解决,_____应在________进行,_____员的_____应是最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授权各自代表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________国政府代表

签字:___________

中国____总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基本情况

附件2 工程范围

附件3 工程造价

附件4 工程进度

附件5 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

附件6 保函格式和担保格式

附件7 主权担保书格式

附件8 ________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________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

附件9 ________国政府批准书

附件10 授权证书

(略)

附: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它是指东道国政府授予外国投资者组成的项目公司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者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后,该基础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BOT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利用国际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方式,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广泛运用,例如英吉利海底隧道、澳大利亚悉尼海底隧道等大型项目都是利用BOT方式建设的。近几年来,我国也广泛采用BOT方式建设铁路、城市地铁、高速公路,取得很好的利用外资的效果。

BOT的特点是:第一,具有政府保证的性质,即东道国政府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承诺,明确愿意承担BOT项目特许协议所规定的责任;第二,政府要提供优惠,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包括税收优惠、外汇平衡、后勤服务、不竞争、经营期、收益等;第三,政府承担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在BOT特许协议中,凡是政府承诺的义务都要遵守,违反承诺政府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际BOT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项目名称、地点、总投资;第二,项目公司的名称、投资方、注册资本等有关主体的内容;第三,工程建设期限,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第四,运营期限;第五,所有权转让;第六,政府支持及具体承诺的内容;第七,不可抗力;第八,_____;第九,赔偿责任;第十,争议解决;第十一,通知方式;第十二,法律适用;第十三,双方商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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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投资分红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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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现因发展需要,(以下简称“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二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公司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或者私人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是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小写元)(本项款项按工资发放),三年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向乙方分红。

(详见附件一说明)

第四条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三年,同合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甲方应该向乙方赔偿三年本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三年本金回利息报总额的双倍即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回报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小条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公司总收益减去总开支。总开支含办公场所费、设备设施、办公费用、项目成本、员工工资及公司运营中产生的费和税等一切经营费用。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人代表: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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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申请国产设备投资内资企业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报告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6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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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释义

1.1 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 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 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 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投资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 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

1.9 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 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 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 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 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 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 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证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 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 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第三条 证券账户的监管

3.1 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 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 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 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 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5.3 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 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证券账户处置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 资金清算

5.1 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 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 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 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 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 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 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 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 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 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

6.6 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第九条 本协议引用其它合同条款之内容

9.1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 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 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 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 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 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补充合同与有关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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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投资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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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

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签字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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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理财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理财,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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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你不理财,才不理你。个人理财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日益凸显。身为一名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制定个人理财规划势在必行。以下是我的大学个人理财规划。

一、基本概况:

现阶段每月固定收入来自父母赞助,每月1200元人民币。

(一)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陆大龙 性别:男 年龄:20 婚姻状况:未婚

月收入:1200

(二)财务状况

根据日常收入情况整理分析,编制自身月度收支情况表和年度收支表如下。

二、理财原则:

在理财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平衡收支、稳健投资、分散风险、合理保障。

三、分析与总结:

1.从日常消费来看,我的月度基本花销为1040元,根据武汉生活基本费用水平计算,月收入的比例处于合理范围内。

2.由于本人爱吃甜点喝奶茶等,每月零食费用为60,也在承受范围之内。如果在零食方面压缩空间,可以考虑报一门二外培训班,但可行性较小。

3.年度结余有2220元,可以做出适当投资。当有闲余资金时,买基金进行投资。

资产配置和投资规划

在资产配置和投资方面做好规划对本人今后的财务自由度提升非常重要,首先应在了解国内金融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对投资和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从上表看来,年度结余2220元资金可考虑投入股票基金、债卷基金等投资组合。考虑到目前本人国债受利率波动影响大,且国债大热,流动性不足,收益率不够客观。因此,可考虑购买定投基金

以下是目前定投基金排名:

01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

02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

03 华夏成长混合

05 嘉实沪深300指数(LOF)

06华夏全球股票(QDII)

07 工银核心价值股票

08 广发聚丰股票

由此,可以适当考虑购入华夏优势增长股票,每月200进行长期定投,定投期限暂定2年。

四、理财目标

综合以上分析 ,总结理财目标:

目标一:合理安排消费,规划目前的月花销,减少不必要的现金流出。

目标二:通过合理安排保险和投资,做到对生活的基本保障,对长期有更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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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投资合股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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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股协议书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 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______合 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 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 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 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 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 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 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 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 股份的书面凭证。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 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 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 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 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 30 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 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 份,于年 月 日在 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 (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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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伙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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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八条合伙目的:

第九条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十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住所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

方式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缴付出资

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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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委托投资理财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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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托人):

乙方(委托人):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投资合作事项:

乙方将出资--------万元的股票账户委托甲方进行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的投资操作,实现资金与操作技术的投资合作,以求获得较好利益。

二、投资合作具体要求:

1、乙方在双方认可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开户,并存入委托资金、办理电话委托交易系统或网上委托交易系统。开户资料由乙方保存。乙方仅告诉甲方股票帐号、交易密码及委托电话(或委托网站),确保甲方可以进行正常的股票交易。股票帐号和密码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在委托开始之前,乙方账户上如果有历史遗留股票,将按委托开始日收盘价格计算为初始投资资金。委托开始后,乙方账户内遗留的股票,甲方将视市场情况对乙方账户里的股票品种进行更换或者持有。

3为保证资金安全和操作的稳定性,委托期间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买卖股票。乙方对甲方的操作享有查询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但乙方不得干涉和督促甲方买卖股票、不得自己操作委托资金的股票买卖和擅自变更股票账户交易密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动用或退出股票账户上资金,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不承担亏损责任。

4、甲方在操作上应高度负责,以资金安全为原则,按操作计划、操作制度、风险控制方法进行适时交易,确保操作资金安全获利。

5、甲方对操作账户资金、交易记录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乙方对操作账户所投资的个股品种以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三、操作风险控制

1、甲方无操作账户上提取现金和转移资金的相关手续依据,以保证资金安全。

2、在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同时,甲方将对股票总市值进行10%的标准止损,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交易;亏损超过10%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四、投资收益的分成和结算

1、投资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与乙方按照3:7(甲方占3成,乙方占7成)进行分成。

2、每月预结算一次,12个月总结算。每月结算后24小时之内由乙方将甲方分成部分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协议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若乙方不能按时将投资收益分成汇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依据本协议享受收益,。

3、如因发生战争、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除发生以上规定情形外的单方面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投资额-------%违约金.。

5、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对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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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投资理财工作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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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早日进入角色

秋天带着几分寒意悄然而至,生工学院第七届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的工作也将开始崭新的征程,我对在这样崭新的心情下开始工作、学习和生活充满了期盼。作为学生会的一名新人,我怀揣着饱满的热情,对接下来一学期的办公室工作做出如下个人工作计划

我们将根据我园幼教工作计划,保教结合,以素质提高为主,以创设良好的育儿环境及优化幼儿一日活动为重点,我们将本着同一个目标: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愉快地生活,全面发展成为会学习、会思考、会交往、有创造性的新一代儿童。以"尊敬幼儿、尊敬家长、一切以幼儿利益为优先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第四季度就是年底了,这个时候要全力维护老客户交办的业务情况。首先,要逐步了解老客户中有潜力开发的客户资源,找出有漏洞的地方,有针对性的做可行性建议,力争为客户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到面,代理费用每月至少达1万元以上。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二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加强说话训练,做到汇报工作准确、简洁、清楚。三是提升办事能力。准确领会工作内容,勤于思考,能按照工作职责或领导交办事项要求,较好的完成任务。

工作理念不同,工作的效果就会有差异。在日常工作中,我会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准确把握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方向和任务指标,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怎样能做好”,变被动完成任务为积极主动工作。我的工作是服务客户,帮助每一位客户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帮助每一位客户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而不是单纯对客户推销银行的理财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我享受到的是让每位客户都能够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的成就感,是银行与客户皆大欢喜的成就感。

二、做好渠道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我单位是国有大型银行,在XX市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口碑,这为我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独有的便利条件。一方面,我会主动与老客户取得联系,掌握他们目前的情况和对于曾经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反馈,做到真正尊重客户,真正了解客户,想客户所想,知客户所需,将这一部分老客户转化为稳定的消费力量。另一方面,我会利用原来在证券公司的客户资源,开拓一片新的市场。在证券公司工作时,我凭借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真诚态度,与这些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也得到了这部分客户的信任。这些客户拥有十分巨大的消费潜力,相信通过我努力的讲解,他们将会成为我单位的黄金白银交易客户,为单位带来巨大的收益。

三、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

朱熹的《观书有感》中曾经写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句话也是我多年工作经历的感悟。仅仅依靠原有的客户群体,满足于曾经的成绩,是无法真正做好理财经理这份工作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积极地开拓市场,发展新朋友成为我单位的客户。一是要依靠老客户推荐新朋友,来自于亲戚朋友之间推荐是最容易让客户放心的,这部分客户因为有自己朋友的亲身经历会轻易地接受我们的产品,为此我要进一步巩固与老客户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与友谊。二是通过产品推荐会等开放的平台来宣传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使一些潜在的客户主动走入我们的视野,继而依靠我单位科学多样的理财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使他们逐渐成为稳定的客户。这一次由我负责策划的理财社区活动产品推荐会就是一次很好的互动平台,相信这次活动的举办会为单位带来新的客源和更大的效益。

能够用积极的态度参与感受、体验歌剧音乐,对歌剧、舞剧音乐感兴趣,乐于学习了解与歌剧有关的音乐文化。

不折不扣完成工程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和临时性工作,主要是基础数据的提供,各项文档整理,对外联系的函件起草或一些文秘性工作。

a、以多种方式向学生提供广泛的信息。由于物理学与生活、社会有着极为深密和广泛的联系,困此在实际教学中,要结合本地实际,进取学生常见的事例,尽可能采作图片、投影、录像、光盘、cai课件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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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投资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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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______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出资及盈亏分担

1、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2、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________%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________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3、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________%亏损!若超过________%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条项目经营管理

1、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2、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3、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6、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条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1、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2、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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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页1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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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一)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共27页,当前第1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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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投资,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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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本着敬老爱老的精神,以爱心照顾长者,让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适于华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养老、医疗、养生、康复、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养老新城。双方就为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 甲方与公司。合资注册万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二、 目前,乙方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存有储备美金。(详见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业发展。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担保,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首次银行担保函不得低于一亿美金,用于甲方在大连汇丰银行抵押贷款使用。

三、 乙方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不参与甲方所开发项目的管理与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担保抵押银行贷款后,收取甲方贷款额,,如需继续转贷,收。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一套、汇丰银行资金证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担保函样本一份。并承诺投资担保事宜按不可撤销原则实施。

五、 项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外资使用证及项目其它的手续均由甲方负责,手续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资担保函,并协助银行抵押贷款。

六、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将新城项目配合好,共同为老年事业尽微薄之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按本协议同等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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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投资理财管理工作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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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迅速按《__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争取尽早到省金融办把经营许可证办下来。

二、加强与银行沟通,选定合作银行,简化贷款手续,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作用。先由单一合作银行再向多家合作银行发展,推进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与信息沟通机制的形成,积极落实“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和进行适当的利率调整,从而建立公平合理的协作关系,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第一、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深入企业了解其财务、生产、销售等情况,通过查询收集企业的具体信息,由企业申报资金需求,将征集的信息统一提交管委会,评审。

第二,建立中小企业动态信用信息数据库。对所有评定等级的中小企业建立信用信息库,包含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经营范围、纳税额度等信息,在湘东政务网站公布,提供可供查询的开放式渠道。

第三,建立企业的守信褒扬与失信惩戒机制。企业的信用与担保机构和银行的业务相衔接,对资信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手续,逐步实行备案制;对于失信企业,将其打入各种融资方式的黑名单,使其被市场自动淘汰,或者促其强化信用观念、履约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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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成立股权投资行业协会申请报告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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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委派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

2、乙方具有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经验。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相关是以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在进行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五福的范围和方式

1、投资项目筛选

(1)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

(2)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企业。

(3)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并向甲方提供。

(4)向甲方提供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可行性分析意见以及投资方案。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2、投资协议签订

(1) 根据甲方的投资决定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

(2) 与合作对象或被投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甲方的意见起草修订投资协议。将起草后的投资协议提交甲方执行合伙人由甲方执行合伙人与合作对象或投资企业签订。

3、项目管理

(1)乙方负责实施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控制和监管。

(2)控制投资过程,对被投资企业和合作对象履行投资协议的情况监督,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追踪,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3)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当包括季度各投资项目的进展、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投资风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项目。

(4)预防投资风险。

4、项目融资

(1)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提供融资建议。

(2)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制订融资方案,介绍合作单位,进行相应的协调联系。

5、项目退出

(1)制订被投资企业的证券上市(IPO,以下简称“上市”)计划。

(2)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改造,确保被投资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3)执行被投资企业的上市计划。

6、其他服务

(1)对于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并推动企业的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2)为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计划、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宏观指导:包括帮助培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技术、专家意见和市场调查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与其他商家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在企业合并、收购、重组和上市过程中提供帮助。

(3)指派2名具有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该2名委员应当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并应遵守甲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约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资金托管

1、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接受甲方委托的资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的监督与核查:

托管银行有权根据甲方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甲方的授权委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托管资金的投资范围、资产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托管银行发现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及时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纠正,乙方受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银行和甲方发出回函进行说明, 并及时纠正。

2、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指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托管银行是否及时执行乙方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甲方托管的全部资产、是否擅自动用托管资产、是否及时按照乙方的指令支付各项费用等是想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托管银行保管的资产进行核查。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未对甲方托管的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动用托管资产、因托管银行的过错导致托管资产破灭、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银行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并应要求托管银行赔偿资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纠正并通知甲方。

第四条 甲方文件资料保管

1、文件档案保存

乙方应完整保存甲方的账册、投资项目资料、交易记录、重要合同等文件档案15年以上。并应建立甲方的合同的档案。

2、甲方委托新的管理人,乙方应将全部文件和档案交给新的管理人。

第五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应当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提供管理服务,认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提供管理服务。

4、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任何信息。

5、乙方应当与甲方委托的托管银行、财务顾问等单位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服务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7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内,如果甲方提前解散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充分了解和认识投资的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对外投资的一切风险。

2、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甲方亦应确保其合伙人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3、甲方有权自动决定投资项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投资。

第八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和甲方委托的其他事务,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投资羡慕的基本情况等任何信息,应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入。

2、乙方提供投资方案、投资计划,不保证投资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也不保证投资的收益比例。

3、乙方不得向甲方投资的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亦不得以其他的变通方式向等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

4、乙方应当尊重甲方投资的决定。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利益。

5、甲方对外投资比例达到甲方全体合伙人认缴的总出资额的60%以前,乙方承诺不募集新的股权投资基金,也不接受其他人的委托管理其他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合伙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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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代客理财协议保本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理财,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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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理财协议(保本型)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e_mail: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e_mail: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在_________开户的,账号为: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的期货投资账户。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的规则进行代理理财。

1.开户

甲方在乙方的合作公司开户。(乙方选择的合作公司全是信誉好,手续费适中的公司。)资金量要求:期货不少于_________元人民币,股票不少于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拥有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2.交易

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密码告诉乙方(不是资金调拨密码),以后就由只由乙方做交易,每天甲方可以查询交易情况,并随时查询资金余额和权益。

3.利润与分成

乙方在市场趋势不明确情况下决不入市,市场趋势确定后会重仓出击。所以甲方的资金可能有时候经常保持不变,有时候会在短时间里获得较大的收益,当然也不排除会亏损的情况,这种可能性是_________%。

1)结算周期为每月一结算,计算权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

2)每月盈利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甲方可以将分配给自己的盈利全部取走,也可以留在账户里继续投资。

3)如月初_________元的初始资金,月底做到_________元,给乙方分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即分配_________元给乙方。此时账户余额为_________元,下月计算的初始资金变为_________元,(如果甲方取走给甲方分配的_________元,则初始资金还是_________元。)如果下月底亏损超过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则由乙方补足超过的亏损,并且直到资金总数超过结算后的起始资金_________元后,再给乙方按照超过的_________%比例分成。以后一次类推。

4)每月结算后在一周内打款到以下账户中的一个,超过期限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收取。

邮局汇款: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银行卡: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

在线支付:_________卡

卡号:_________

以上持卡人姓名均为:_________

4.亏损

做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乙方的亏损概率在_________%左右,如果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超过结算后资金或起始资金的_________%的时候,乙方将于每月底补足超过部分的亏损到甲方的投资账户里。

5.终止

在有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以提前停止委托操作,在停止委托后,双方按照既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利润。

6.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的的利润,所以对帐户的资金管理也是很谨慎的,特别是期货帐户。市场趋势不明确时决不操作,市场趋势明确时候重仓出击。

7.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能完全信任乙方,对于投资中出现的资金波动应视为正常情况,也可以根据自己可以承担风险的状况,给予乙方在持仓头寸的多少上给予建议。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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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投资理财管理工作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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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玉兔喜悦之时,回首201_年工总行制定的“201_服务价值年”和“创建客户最满意银行”工作中,本着紧紧围绕这个主题思想去做好自己本分事情。工作重点目标是本着网点中间业务收入和经营目标为20__年工作风向标,做好银行与客户之间桥梁作用。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工作能力,用专业知识赢得客户遵从,用细致周到服务留住客户,为网点整体业绩提升多尽一份力量。

201_年学习业务知识方面取得的成绩:在拥有保险、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总行信贷A类资格证书、总行个人客户经理资格证书、以及AFP资格证书,目前还执着与CFP理财师考试中。本人继续努力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写理财专业文章。今年工行门户网站原创舞台有我关于理财、保险、基金、案例等十多专业,在九月现代商业银行杂志中以工总行理财支持团队身份发表保险专业文章。在金融理财师持证人期刊中也发表十余篇理财文章。每周二或四晚上利用QQ群做好工总行理财团队基金宣传学习活动,通过与各家基金公司学习机会,懂得了很多理财知识,对做好基金营销起到促进作用,有几只重点基金营销在分行排名前三名,有的基金超额完成400%。为本网点和支行做出理财师应有的贡献。

日常工作中不是坐等领导下达命令而是主动积极配合网点领导做好各项营销工作,及时把握好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营销方向和任务指标。利用下班晚上和公休时间,勤于学习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给网点领导提供好的参谋建议,与网点领导配合默契,按照上级风向标做好本网点营销理财工作。

个人在营销中的理念:我不是推销卖给客户银行产品直销人员;而是我帮助客户买好银行理财产品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的银行理财师。简单说:我不是卖产品,而是帮助客户买产品。只是这一买一卖一字之差意思就截然不同,工作心态的不同;工作效果必然不同。由被动变为主动,主动寻找目标客户之后帮助客户找到适合的理财产品,我的理财工作即为桥梁,让银行与客户双方皆大欢喜的工作。

201_年做好本网点优质客户数量的提升:在管理网点300名客户中有理财金卡客户数量并不多,就把这项工作改变,做为上任理财经理首要解决问题。工作中通过耐心解答宣传引导我行客户标准,对开欲办理财金卡客户,的确起到很好的吸引力作用。经过辛勤努力20__年网点开立理财金卡总数量410张,自己营销的业绩占70%以上。个人业绩从接手时,全行网点排名由194名提升到60名以内。三季度评为先进网点受到嘉奖。

20___年工作业绩汇报如下:一年中常规理财产品营销金额1.1亿多元、灵通快线8500多万,工银货币基金1600多万元。今年分行指定重点营销基金任务指标全年完成股票型基金700多万元。20__年一月至十一月为网点赢得重点营销积分4163.06份取得分行排名56名支行排名第一。今年支行组织阳光保险公司营销训练营活动中取得排名第一成绩。

通过一年努力结果,由拥有几十户理财金客户,现在网点拥有理财金客户数量达到410多户,截止年底客户达到七星贡献有7户,六星71户,明年工作中争取发展100到150位六以上客户群,为网点综合客户素质提高勤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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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政府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借贷融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投资,融资,全文共 5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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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

项目使用人:

根据《_____》、《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_____机构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

第十条?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_________奖励比率(%)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的联系人: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应按项目的%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四条?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的联系人:

第四十条?代建人在责_____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附加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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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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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本基金章程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和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对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经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发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鉴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处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本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动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力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十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职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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