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申请人:*公司
住所地:**省**市**区**大道号
被申请人: *公司
住所地:**省**市**区**大道号
申请事项
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元或相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由于本案诉讼标的额较大,可能因被申请人的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因此,为了保证今后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望贵院予以准许。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申请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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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抚养费保全申请书
网络查控申请书
申请人:管律师,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河南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东方教主,女,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河南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在保全数额**元范围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月18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双方于20__年5月2日达成还款计划,约定20__年5月30日前被告归还原告全部本金和利息。到期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不予偿还。
申请人无法确定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存款是否能够足额保全,也无法查询到被申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不当处分财产而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的规定,恳请贵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在裁定保全数额范围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此致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2:非诉讼事务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重庆市××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标的费 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3:民间借贷诉讼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办理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代理人有(或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劳务费支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装修房屋雇佣乙方施工,在施工中发生争议,为保障甲方和乙方合法权益,经双方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1、双方约定装修劳务费为__________元,施工前已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因乙方施工时未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导致地面瓷砖空鼓、地漏堵塞,现在经过双方评估,一致同意重新施工;2、经双方协商,重新施工损失确定为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从装修劳务费中扣除,作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3、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的__________元劳务费。4、乙方承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施工完毕,并保证施工符合专业标准和甲方要求。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篇5:抚养费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村_____号。
申请请求
请求暂缓执行__________公安局_____公(大)行罚决字【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县公安局作出_____公(大)行罚决字【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行政拘留十日。现申请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__________市公安局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求贵局暂缓执行_____公(大)行罚决字【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__________县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施工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省、市有关规定,现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同意在甲方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内按规定足额缴存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
二、甲、乙方在保证期内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或提取该保证金。
三、乙方保证在从事施工建设过程中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应由乙方负责支付的赔偿金和其他费用;若乙方不支付,经甲方调查协调后,乙方仍不支付的,甲方从其缴存的保证金中代其支付相应的费用(本地企业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向农民工代付相关费用后的七天内及时在甲方的专用账户内补足保证金。
四、乙方的在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工程结算审结之日起1年后,经甲方核实并出具书面同意函,即可提取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全部金额。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提取专用账户内的全部金额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都将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
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请求公函范文
尊敬的业主:
感谢你们入住湾社区。
自x年4月18日交房至今,全体业主均已收房,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尊重业主们的意见,现暂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得到了广大业主的配合和支持。我们认为:鉴于经验不足,我们存在着种种差距,希望得到更好的监督,提供优质服务。
为此,我们希望尽快成立业主临时委员会,以共商社区建设大计,互尊互爱互信,创造和谐社区,提升业主不动产价值。
我们理解,业主都有繁重的工作,但生活得更美好同样不容忽视。我们愿意按照成立原则,积极先期协助广大业主。例如: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协助在相关部门申请注册;提供活动经费人民币2万元。
恳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提出建议和意见。
此外,原由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业主提供的法律基金20万元,至今未有业主动用,我们将一并转交业主委员会。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mail:
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年11月25日
篇8:请求划拨建校用地的请示
X区人民政府:
阳逻思源实验学校是由香港言爱基金会捐资壹仟万元,市、区、街共同筹建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学校,该校新建对于进一步优化阳逻地区教育资源、提升阳逻地区综合服务功能具有主要作用。考虑阳逻地区教育布局总体规划,经反复论证协商,该校决定选址于阳逻街万山村,计划办学规模为3000学位,按部颁标准占地面积为125.24亩。而该选址地块属(20xx)第88批次政府储备用地,批准文号为鄂土资函(20xx)34号,总面积37.53公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切实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xx年如期完工”的目标,特恳请区人民政府按社会事业建设有关政策划拨土地125.24亩,并变更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以上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篇9: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书
甲方(全称):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为方便乙方业务开展,加快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中“集团网上支付”(简称“集团支付”)是指母公司(包括总公司、结算中心,下同)和若干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下同)均在_________银行同城开户的情况下,在银行电脑系统内设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账务关系为:当子公司收到款项后电脑系统自动将款项按设置逐笔或按金额划入母公司账户;当子公司付款时,由母公司通过网上企业银行集团支付功能发出付款指令,从母公司账户先将款项转移到子公司,再通过子公司账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子公司须承诺其账户受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放弃对该账户作支付指令的权利。
二、乙方需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向甲方提交开户资料,以结算中心名义开户的需提供结算中心成立的证明文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三、乙方要求需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在甲方所在地同城范围内任意招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对于参加集团支付结算的子公司账户,母公司仅可经集团网上支付功能对外付款。
四、乙方指定通过集团网上支付银行系统进行结算的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代码:_________;
企业银行编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收款账号(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后自动转入账号):_________;
乙方用于集团支付功能的付款账号:_________;
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信息: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五、若第四款中乙方账号或子公司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变更时,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变动部分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开通网上“企业银行”事宜,填写《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与甲方签署《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本协议是《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七、乙方保证其运用“集团支付”功能进行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企业银行办理。
八、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力:
(1)当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子公司收到的全部款项及时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当乙方为其子公司对外付款时,由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向甲方发出付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有效数字印鉴无误后,有权根据乙方付款指令中所提供的子公司账号及收款人,将乙方账户中的款项通过该乙方子公司账户付给收款人。
九、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必须向其开户行提交《_________银行集团网上支付业务授权书》,授权其开户行和甲方按本协议办理与该子公司有关的“集团支付”业务,也授权乙方对该子公司账户进行“集团支付”业务操作。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若未能提交或提交后又取消相应授权,则甲方不得为乙方提供集团支付服务。
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集团支付”结算服务,并严格按照乙方的上述授权为乙方及其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办理结算业务。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当《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终止时终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非诉讼委授权委托书_委托书_网
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与诉讼业务相对应。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非诉讼的委托书范本,欢迎参考!
非诉讼授权委托书(一)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因 事由,需经 办理,特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如下: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附:委托书必须要写清的内容】
1.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单位全称等基本情况。
2.委托的事由。
3.委托代理的权限。
非诉讼授权委托书(二)
委托人:,男,19xx年**月**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44010619xx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
联系电话:.
委托人:,女,19xx年**月**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51292219xx
住址和同上:
受托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李国伟律师,助理
地址:
电话:
委托人因处理广州市天河区号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等事宜,特委托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的代理人,行使下列权限(划√为确认,划×为否认):□代为协商,进行和解;□起草法律文书;□发出律师函;□律师见证;□其它:。委托期限为:委托事项处理完毕。
本人认可于20xx年8月25日签订的《遗嘱》和《家庭赡养协议书》的内容,同意对该两份文件的见证。
特此委托。
委托人:
20xx年月日
代理非诉讼事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因 事由,需经 办理,特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如下: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受托人:
年 月 日
篇11:因合同纠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就房屋漏水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愿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木地板砖损失______---______cm2,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cm2的木地板砖为日后如有翘起做替换品备用)。
二、对于墙体漏水造成的水印问题,经双方达成协议,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钱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找人从新粉刷,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因粉刷墙体给乙方带来不便,甲方愿意补偿乙方误工费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在其粉刷费用内)。
三、经双方签署协议后,甲方_________________按照协议上(一、二)项条款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赔偿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后果不再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任何关系。
五、甲方_________________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_________________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_________________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六、甲方_________________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的结果亦有乙方_________________自行承担,甲方_________________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捺手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_调研报告_网
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一、什么是非法证据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的基本特征在于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学》关于证据“合法性”的阐述,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运用。2、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形式共用七种,包括(1)、书证、物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6定、鉴定勘验、检察笔录;(7)、视听资料。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4、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我国没有完全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因此对于“非法证据”的概念没有权威的定义,但根据以上对于证据合法性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获取的证据。一般认为,非法证据来源于非法的取证行为:1、非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包括采取暴力、胁迫、欺诈等手段获得的言词证据等;2、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3、非法定主体取得的书证、物证。 二、世界各国对于非法证据的取舍态度 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它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通过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以及通过违法收集的证据发现、收集的证据(派生证据)均应排除。根据“毒树之果”的理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其使用是有害的,因为它会鼓励警察的违法行为,纵容对公民隐私、住宅和人身等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制。但由于犯罪浪潮的冲击,为增强有罪证据的力量,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规避排除规则的一系列例外。如“最终或必然发现”的证据不适用排除规则;侦查人员不是明知搜查和扣押是违法的,即出于“善意”也不适用排除规则。此外最高法院还进一步提出,警察的非法行为必须与犯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一起衡量。也就是对非法搜查获取的证据的取舍作利益权衡。 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与美国的态度有所不同,这些国家并不一般地排斥违法取得的物证。而是注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排除违法证据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利益权衡,同时赋予法官一定程度的对于证据取舍的自由裁量权。由于价值观念的差别等原因,这些国家对违法证据取舍的倾向性也有一定区别,但总的看,排除违法物证并未在这些国家形成一个确定的证据规则,在实务中,对这些证据排除大多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在日本,最高法院在1949年的判例中肯定了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理由是,收集程序的违法不会改变证据材料的性质和形态,因而不会改变其作为证据的价值。此后30年最高法院对非法证据均持肯定的态度。但到了1978年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提出了符合以下二条件所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即(1)、证据物的收集程序有精神重大违法的;(2)、从抑制将来的违法侦查的角度来看将该证据物作为证据是不适当的。这一判例体现了日本刑事诉讼在注重实体真实性的同时已开始注意程序公正。 三、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确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9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第160条规定:“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四、目前我国法律界对于非法证据效力的不同观点 1、一律排除说,即否认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理由是:非法取证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因非法取证行为与所取得证据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同时,也应该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如果仅从程序外以其他方式对非法取证行为进行处理,在诉讼法上却承认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则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取证,侵害公民~的现象。 2、真实肯定说,即主张把“非法手段”与“证据”区别开来,对违法取证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但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若与案情相关,仍可采用。其理由是:“实事求是”是我国证据制度的核心,我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实质真实,而不是只要求形式上的“合法”,把起初而相关联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导致放
纵犯罪。 3、线索转化说,即把非法取得的材料看做“证据线索”并以此为线索,依法定程序重新取证和查证,从而将非法证据转化为合法的证据。其理由是:(1)、我国目前的刑侦技术手段落后,刑侦水平较低,人员素质薄弱,如果对刑事非法证据的衍生证据不采信的话,将妨害最终完成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任务;(2)、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是在均衡原则下偏重实体;(3)、虽然衍生证据的线索是非法的,但并不影响衍生证据的真实性、联系性和合法性。 4、区别证据种类说,主张将非法取得的口供与物证材料区别开来,,前者无论真实与否,都应予以排除。后者是以物品的性质、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与言词证据相比,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对此应以采信为妥。其理由是:“非法取得的口供虚假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把非法取得的口供作为证据使用,无异于承认或允许刑讯逼供。而物证不同于口供,实物证据不会因为收集程序而改变其性质。” 5、例外排除说,即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不能采用,但应设若干例外。这些例外情形主要可以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1)、案件的危害程度;(2)、司法官员的违法程度。法律可以从上述两个因素的单独或综合之中设定若干个例外情形。 五、非法证据效力认定的价值冲突 以上各种学说的分歧是基于不同的价值选择的结果,是刑事诉讼法律价值冲突在司法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冲突的集中体现。所谓实体真实也被称作实体正义是指司法活动中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处理是真实的。所谓程序正义是指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对于认定非法证据的效力而言,采信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明能力优先于证据的证据能力,就是证据的证明性优先于合法性,这将有助于发现实体的真实,实现刑事诉讼的工具价值;排除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据能力优先于证明性,将有助于维护程序的公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标价值。 (二)、打击犯罪与保障~冲突的集中体现。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从根本上说就是对惩罚犯罪、保护~这两种社会价值的追求,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一方面,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活动,要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国家还须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的、无理的侵犯。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者却难以保证完全一致。体现在对于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对于非法证据的舍弃,是对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的排除,尽管因非法取证的行为使证据材料丧失其合法性,但因此而舍弃其证明性与相关性,可能造成犯罪分子逃避刑罚处罚的结果。而采信非法证据,则可能鼓励司法人员违法办案,只在乎结果而不在乎过程,造成公民权利被侵犯的后果。 协调两种不同法律价值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两者在合乎理性的范围内保持最大限度的统一,应当树立刑事非法证据运用中价值冲突时各种利益的均衡观念和均衡价值观,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达到某种平衡。反映在刑事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应当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六、关于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绝对排除刑事非法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即以人的言词陈述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其真实性不仅受到客观因素、陈述者的主观倾向的影响,而且还与陈述者的感受力、记忆力、判断力、表达力密切相关。这类证据是否真实可靠与人的因素联系较大,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更是以损害~为代价的,其真实性也会受到破坏,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此类刑事非法证据应予以绝对排除。在我们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可以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行为进行规范,告知犯罪嫌疑人所有的权利;严格规定讯问的时间和地点;赋于律师刑事侦查在场权等。 (二)、相对排除刑事非法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以物品的性质或者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以及内容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非法实物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相当非法言词证据而言,所起比重不大,其非法取得的物证并不因为非法取证行为而会破坏其真实性,因此在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上应加以区别:对于在案件中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物证,且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真实的证据应予采信;对于在案件中虽起到不可替代作用但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的应予排除;对于在案件中并非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证据应当及时的用其他证据代替或者将其转化为合法证据。 (三)、加强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执法观念 建立并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势必对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侦查人员充分了解非法取证的危害性,规范侦查和取证行为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收集证据;正确对待排除非法证据的做法,积极配合有关各方排除非法证据。要求检察人员了解每个证据的取证过程,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不得将非法证据作为批捕和起诉的证据使用。要求审判人员坚持司法独立,提高法律水平和逻辑能力,对于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实行自由裁量权。
篇13:支付年租金租房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年结算。每年_____月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连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
篇14: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男,住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男,住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__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__年__月__日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15:民事诉讼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死亡,原告系被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死后留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
被继承人相继去世,该房依法应由原告和被告继承,又因一直未对该房进行分割,该房依法应属原告和被告共同共有。但被告却想将该房据为己有并私自出租,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原告与被告就该房分割一事产生纠纷,故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6:手车买卖合同分期支付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品牌: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里程: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购买时间:
其他情况:
第二条 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标识):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钥匙
其他:
第三条 车辆成交价款及支付
本车总成交价为____元,乙方于 ____日向甲方付清。
第四条 所有权转移及过户手续
乙方向甲方付清购车款时本车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甲方应当在 ____日内将该车过户给乙方。因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 ____方负担。
第五条 风险及责任承担
本车交付前,本车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本车交付后,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本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本车的单证及其他资料交付给乙方。同时,甲方保证合法享有本车辆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本车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负担,所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价款。
3、乙方应当为甲方办理本车的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4、车辆的保险、路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因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因任何一方违约发生诉讼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交通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特别声明: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条款的内容及所涉权利的处置、法律后果,已清楚详尽的知晓。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篇17:手车买卖合同分期支付
车主:_________________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
车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车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买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燃料: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_________________)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___天内,
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_________________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
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__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_________________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法院审理商品房欺诈合同诉讼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湖北省孝感,现羁押于_______________看守所。
上诉人因合同诈骗罪一案,经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做出(20__)成少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且量刑过重,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20__)成少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对上诉人的判决,在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对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合同诈骗罪的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上诉人_______________作为_______________的老乡,经其邀约进入公司工作,平常的工作就是按照老总的吩咐,将做中性笔的过程演示给客户看,他对公司的经营模式、方式毫不知情。所以说上诉人具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客户财物的目的无从谈起。如果说是共同犯罪的话,上诉人也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
2、合同诈骗罪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上诉人平时的工作主要按照按照_______________的吩咐,将做中性笔的过程演示给客户看,并不参与拟定、签订、履行合同,也没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事实。
(2)、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无从谈起。
上诉人在公司上班不到两个月,总共领取约4000块钱的工资收入,并无其他任何非法获利。上诉人作为一个农民,两个年幼孩子的父亲,经同村人_______________介绍进入公司打工,是为了挣得一点辛苦钱,养活贫困的家庭。同时由于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上诉人一直深信公司是合法正规的公司。现在大学生毕业了都找不到工作,上诉人认为找个工作不容易。上诉人一直都希望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来挣钱,从未想过通过欺骗等不法手段来牟取暴利。同时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在程序上存在很多瑕疵,故本案仅凭上诉人第一次的口供无法认定上诉人构成合同诈骗罪。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19: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_ 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 事由,委托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围内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律师代理费 元,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为: 。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20:变更抚养权抚养费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甲方(男方):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