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二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二责任人应同时承担合同内所有乙方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防水部分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铺设及伸缩缝处SBS防水卷材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造价: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________________ 元/m2;SBS防水卷材 元/m2;水泥基渗晶防水 元;(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附加层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另行计算,单价执行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单价,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复试、清理基层、刷基层处理剂、铺涂复合卷材、检验施工质量等一切图纸中有关防水施工所有费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
2、技术标准:严格参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__)、《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__),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条件。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施工质量必须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执行。
(2)材料的购进必须符合图纸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证者不准进场,不得擅自更改和以假乱真、以次充优,不得减少施工程序。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其它邻近的建设物和管线不得破坏,否则将承担有关费用。
(7)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操作程序,严禁高空抛物,严禁违章作业,若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违章作业的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2)竣工验收之前乙方退场时,必须清理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付款方式同建设单位拨工程款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在 工程质保期内出现防水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质保期(指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质保期)过后,经业主和监理单位检验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七、其他
1、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增减,乙方需无条件接纳。
2、 本合同附《安全生产合同书》一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相关图纸及技术交底各一份,由乙方签字确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第 (2) 种方式处理: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建筑物所在地法院诉讼。
6、 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 乙方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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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劳务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____元。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时,工期可顺延;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电、停水达四小时以上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工期顺延;
2、施工途中由于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更改施工图纸,工期适量增减。
三、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五、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30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六、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七、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15日前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 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_______%付清。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 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六、其它
1、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金,由乙方出资购买;
2、乙方如果中途退场、拖延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其所有工资作为自动放弃;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赔付。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作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事项通过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施工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廉江河唇廉石路
工程规模:三幢21层、建筑总面积约为:35000M2;
二、 工程承包施工范围:
乙方按照甲方与投资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图纸、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现场指令以及本合同的下列要求等相关工程施工规定进行承包施工,但本合同第三、四条规定的除外。
(1) 基础土方部分:垫层底面清理、抽水、平整夯实、砌胎砖、承台地梁周边人工回填土,但取土限30米以内。甲方负责挖土、土方进出运输。
(2) 混凝土木模具部分:垫层、底板、承台地梁、柱、剪力墙、楼板、雨逢飘板楼梯二次结构等现浇和预制混凝土的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乙方负责包模板枋条、铁钉、铁线、螺栓拉杆系列配置等材料。
(3) 钢筋制作安装部分:基础承台地梁、柱、剪力墙、楼板、雨蓬、飘板、楼梯、二次结构等及预埋的钢筋制作及绑扎(不含机械套丝连接工艺及材料)。
(4) 混凝土现浇或预制部分:等同钢筋安装绑扎部位浇筑,再加垫层、散水、铁件预埋、现浇砼的天泵机由甲方负责租置费用。
(5) 砌筑部分:各类墙体砌筑及设置墙体拉接筋。
(6) 楼地面部分:卫生间、厨房砂浆找平,电梯厅、楼梯平台和梯步级按图纸施工(楼地面为毛坯不贴地砖,不含内外墙楼地面石材铺贴)。
(7) 层面部分:细石砼复浇、水泥砂找平及保护层(柔性防水层除外)。
(8) 天花、内墙面装饰部分:天花墙面抹灰、钉钢丝网。
(9) 外墙面装饰部分: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粘贴不属施工范围,其余按图施工。
(10) 乙方负责施工机械设备部分:人货电梯、塔吊、砼泵机、平板震动器、打磨机、振动棒机、潜水泵、电焊机、电渣焊机、割砖机、圆盘锯、水平仪、经纬仪等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 不属于乙方承包工程范围的有:
基坑护坡、基础打桩、基础挖土、土方出进运输、白蚁防治、水电、防雷桩头凿筋、消防、燃气、智能化、烟气道、门窗幕墙、楼梯拦杆、窗护栏杆、机械套丝连接、电梯安装、砂岩和GRC装饰、层面楼地面墙面的柔性防水、网架钢结构、室外道路及小区盲沟管网、地下室顶板上景点园林结构、外墙干挂花岗岩及大理石铺贴和二次装饰。
四、 不属于乙方承包的建筑材料有:
钢筋、混凝土、钢网、止水钢板、止水镙杆、砂石、水泥、石灰膏、砌体用砖、防滑地砖、内墙瓷砖、外墙面砖、粘结剂、抗裂材料、内外墙面油漆涂料等工程建筑所有材料。
五、 乙方施工承包责任指定范围:
包人工、包质量、包施工放线、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木工使用的模板材料,包工程乙方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包施工用电气电器设备、包1-3级电箱、电线、灯具等。施工用水的管道设施。
六、 合同工期:
经双方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工期按总包合同工期为准。开竣工计划日期从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具体按正式开工通知书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甲方供应材料不足而停工、以及其他分包单位班组在同一段施工造成工期拖延(如第三条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延误),工期需要顺延的必须凭双方确认的工期证为准,但属乙方各工种自身原因等其他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八、 质量及安全问题处理方案:
(1) 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未能按图完成作业、或由乙方员工造成的失误、错误所引起的原材料等经济损失方面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将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 在施工期间乙方若出现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未能按时按期完成施工进度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场,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将按80%结算,剩余20%作为甲方损失及重新招聘工人的误工费用。
(3) 在施工期间乙方工人不按安全规范作业,(如: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进入施工区作业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拍照、登记并开具罚款单,每人每次30-50元罚款不等,该罚款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4) 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施工,乙方不准以任何借口不开工或拖延工期。不按规范施工或不听从甲方人指挥,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罚款。
(5)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再送当地派出所备案。不准在工地吵架、打架、酗酒,如因上述原因影响安全施工及进度的,甲方有权开除当事人或整改班组,且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费用。
(6) 各班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乙方一定要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工伤医疗费用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及处理。
(7) 建筑工程保险(指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由甲方负责办理购买申报。
(8) 发包人应对其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加以监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9) 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管理详见四方项目部签发的相关管理细则,执行时按双方签字为准。
九、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必须做好自检和班组检验工作,需要隐蔽的分项部份必须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建设方、设计院、监理公司和质监部门。
十、 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1、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建筑投影面积为结算依据,按综合承包价¥380.00元/m2(大写:叁佰捌拾元/m2)进行结算(该综合承包价属于固定承包单位,已包含人工费、工具、机械、安全保险费、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费用及乙方的一切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在内,不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工程量以双方代表审核确认数为准(不含工程款税金及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费用)。
2、 由于图纸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如超过劳务承包总价的1.0‰的,甲方应给予结算支付给乙方,结算依据为20xx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动态人工费调整文件和施工期间的工程信息进行编制。
3、 甲方如借用乙方工人做工及承包范围之外产生用工的,其工资按每人150元/天结算给乙方。
4、 工程劳务承包范围单价为综合承包价,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范围完成施工任务后,甲方不得抽项按单项单价进行结算施工费。
十一、工程量确认及付款方式:
1、 工程量确认均以完成的建筑投影面积为依据;工程款按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主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支付,具体支付节点为:a、地下室顶板完成支付 元;b、十层框剪砼板面完成支付 元;c、框剪砼封顶完成支付 元。
①、 主体封顶完成建筑投影面积的工程量,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
②、 进入砌砖,完成每幢砌体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剩余的工程、室内抹灰、外墙挂网打底、外墙贴面砖、卫生间楼地面抹砂桨、梯步、拆除外架,按月完成进度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等工程竣工验收2个月内付清所有工程款90%给乙方,其余的工程款在半年内付清。
2、 收取工程款均以收款收据或工资发放表作凭证(无税务发票提供,不含税金)。
十二、双方职责范围:
(一) 甲方职责范围
1、 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给乙方,工程施工图纸二套(土建、结构图)。
2、 甲方负责组建施工项目部,其中:甲方委派码 ;
3、 甲方必须把工地范围内主供水管、主电线及配电箱负责安装到位,承担工程施工水电及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甲方不仅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而且负责各项施工的方案的设计编制和资料的填写、报验审批与组建工作,承担工程各种材料的送检工作及承担检测费用或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相关费用。
4、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超过一个月,甲方则补给乙方正常施工人员工资每人每天80元,因甲方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停工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承担支付乙方施工现场的机械、模板、脚手架的停滞费,工期均可顺延。
5、 甲方配合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人员安全保险的购置和申报处理工作,费用乙方负责。
6、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临时设施房屋的搭建,满足乙方施工人员住、食、洗的生活需要,并且提供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办公室1间。
7、 甲方收取乙方工程施工保证金时,在收据上必须加盖挂靠公司或项目部的公章(或可由发包方代收),在春节前退还完。
(二) 乙方职责范围
1、乙方委派同志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各班组责任书的签定,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承包工程的图纸、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检查验收、洽商有关变更签证等事宜。联系号码 ;
2、负责二级电箱以上的电缆线和电器控制开关,以及现场分布用水管的购置和安装。
3、工程施工各分项验收检查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进入正道工序,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其一切返工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配合四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相关上网证的复印件。
5、乙方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规范作业、文明施工,并提供工人们上班所需的防护用品。
6、本工程劳动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人入场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佰万元。
十三、其他事项:
1、 安全防护不含售楼通道及施工围墙搭设,如需搭设另行商定;
2、 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所有建筑机械、模板材料、脚手钢管门字架材料、施工电器设备、斗车工具等产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机械及周转材料和施工工具抵押给其他单位(如有类似协议的均为无效合同)。
3、 甲乙双方工作事宜必须以书面文件方式进行交底联系,并且办理签收手续。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合同以外的工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调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总承包单位一份,工程项目负责人一份,劳务承包单位二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工程余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所有条款即告终止。
总承包单位(甲方盖章) 劳务承包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篇3: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__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本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_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等制度、规定。
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现场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甲方或其工程管理单位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力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核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未经验收合格的设施严禁使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施工中不正确使用上述设施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间,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生产要求。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置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甲方或其工程施工管理单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负责审查乙方承担电气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质。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7.1工程开工前,乙方需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并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7.2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单独制定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后认真落实。
7.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3.1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许可人、工作票会签人的安全责任。
7.3.2乙方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工作票中规定的流程作业,注意对作业危险点的有效控制。
7.3.3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其活动范围。
7.3.4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及《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7.8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乙方必须提供给现场作业人员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7.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1乙方负责人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2乙方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3乙方应建立迅速高效的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工程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事故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置。
8.根据本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等实际情况,为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需补充的安全责任。
8.1甲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8.2乙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的其他条款
七、本协议作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安全监察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4:分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顺利完成 施工,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商议,甲方将该工程木工单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木工分项工程包工。
二、承包范围:从开挖放线至室外砼散水施工的所有木工方面的工作。
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1000元内的工
四、人员要求:承包人要求住施工现场,
施工配备:一个技术人员配合施工员施工、二个安全员配合甲方安全文
五、施工机具:除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电、照明设施及施工用水主管道以
六、承包单价:
1、木工单项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钢管支撑材料,乙方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治安保卫、包木工辅材、包木工机械设备、包木工工具、包木工班组事故处理费、包高温人工降温费、包内架搭设和模板、木枋工程,包括卡具、铁丝、铁钉的购置和安装、。主楼按模板展开面积包干: 元/M2,(模板展开面积: 元/M2,主体首层超高层按 元/M2
2、合同总价款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按双方约定的单价和结算方式据 实计算。
注:乙方如中途退场结算:按双方约定的结算单价50%结算。
七、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严格执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八、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完成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要求、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下达的技术交底要求。
2、本工程质量标准优质,质量优良、安全文明施工优良。
九、管理要求: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调度,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十、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如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章操作,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一、文明施工要求: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派人对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四周围进行清理,每楼层或段施工完后,必须派人及时清理干净,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结算办法:乙方形象进度完成后上报工程量,经甲方检查合格后,15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十三、付款方式:地下室封顶付至形象进度工程款的60%,主体结构至5楼
付至形象进度工程款60%,主体结构封顶付至总价款80%,二次结构完工付至总价款90%,甲方竣工验收付至总价款95%。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十四、甲方义务:负责协调乙方工作,为乙方保质保量完成承包任务提供有利条件,对乙方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作。
十五、乙方义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班长及技术员每天按时上班,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放线、放样、抄平自检工作,与其他班组配合施工,协助甲方工作。
十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不按期付款给乙方,延期一个月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费500元。
2)乙方违约:
a.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造成返工的,由乙方负责任一切返工的经济及工期损失。
b.如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不听从甲方安排调动或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确定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所发生费在乙方承包总价中扣除支付。并不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不付余款。因乙方原因中途停止施工,按乙方违约处理。
c.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施工人员操作技能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终止合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d.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则工期顺延,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 实际损失。
e.乙方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许可,自行脱岗或不参加甲方通知的现场生产
f.现场堆放材料不服从甲方指挥或不按平面布置图堆放的,每次罚款500元; g.故意浪费甲方现场材料的,每次罚款200元,不按安全要求管理自身施工队伍,私自接线,烧电炉每次罚款5000元,电炉没收。
h.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十七、其他:
1、乙方领取的安全帽完工后返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按10元每顶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安排专业人员操作,并承担其费用。
3、职工食堂乙方自理,不允许用电煮饭、烧水及取暖,如查有使用者,每次按500元罚款,并收缴其用具。如用电煮饭、烧水及取暖由乙方自行安表付费。
4、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而乙方拒绝施工,由甲方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按实际发生用量总额的2倍,由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剪力墙防水丝杆、后浇带铁丝网材料由甲方提供。
6、木工内架搭设时严禁搭设在外架上面,如发现木工有此现象,每次处罚人名币3000元整。
7、各分包工种应相互配合,相互理解,共同完成施工任务,施工现场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如有打架斗殴现象,所有参与者工种带班处罚3000元人民币,当事人直接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8、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金五万元整(50000元),地下室负二层封顶之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如乙方不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合同自动作废。
9、 所有因木工跑模原因造成的钻工及混凝土钻面的修补由木工班组自己承担,如造成大面积跑模,由木工自己清运跑模的商砼,并按浪费掉的商砼方量以每方商砼购买价补偿甲方。
10、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严禁拖欠民工工资,乙方内部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杜绝由劳务纠纷引起的投诉、上访行为,严禁将劳务纠纷推向社会,如发现因劳务纠纷引起的投诉、上访行为,乙方无论对错,甲方将处以50000元的罚款,如发生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导致民工集体在建设单位、劳动部门或向媒体投诉等行为者,发生一例,甲方将对乙方承包人予以50000元经济处罚,无需乙方认可。
11、每次商砼浇筑的时候,木工班组必须安排人员照模。如有发现浇筑商砼时无人照模,每次罚款500元整。
1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5:建设工程居间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
居间人:
工程名称:
工程总价:
施工地点:
一、 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 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 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15%,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60%,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 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 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 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建设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南方日报新闻中心
(二)工程地点:广州在道中
(三)承包范围:泥水工工程
(四)乙方分包工程:不得再分包或转包。
(五)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基础及板底以下工程按每平方米63元计算
承包内容:承台整平浇垫层砼、挖地梁土方和砌砖模板,回填土方,浇承台、地梁、底板下所有砼,防水保护层。
二、底板以上工程
1、浇柱和楼板砼按30元/立方米计算(地泵)
2、砌砖按每块砖0.15元计算
3、室内批荡按每平方米5.5元计算
三、两栋旧房包柱、侧面凿除地面砂和外侧批荡面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
第二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价包干包死暂定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元。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考虑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并符合甲方的总体工期目标。如甲方提出赶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2、本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日。本工程竣工日期为硬性工期,乙方必须采取—切有效措施保证按期竣工,不得延误。如果因天气原
3、在履约期间,甲方要求提前完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甲方的安排,可以考虑奖罚;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能满足业主要 求,甲方有权划分未完成工程量给第三方施工或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和广东省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优良标准执行,同时按甲方质量体系ISO9001《工程质量管理规定》(CJ-C-GC1-20xx)相关文件执行。如果乙方在施工中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甲方要求停工或返工时,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因乙方原因致工程未一次验收合格,乙方负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保修期:乙方保修期从交付使用后保修期一年。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该工程主材料由甲方提供,但乙方领用材料使用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出现丢失或浪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账户:
账号: ,委托收款人及身份证号码:
(二)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合格后在一周内支付80%,余款等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后支付。
2、在甲方收到业方工程款后一周内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必须专款专用,以保证工程进度;乙方应预备—定的自有资金确保工程施工的资金周转,不能以资金不足为由停工,否则引发的—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必须保证优先解决工人工资:乙方未收到工程款前,应预备足够
4、当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甲方有权按乙方提供的工资表数额扣留工程款,并直接支付给工人,乙方应根据此条款的规定予以承认甲方已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同时补交收据。
5、当甲方认为乙方应得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在进入本工程范围内的乙方全部资产。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内不前来缴清所拖欠的工资及有关罚款时,甲方有权将其扣押的乙方资产折价拍卖以支付以上款项。
6、乙方收取工程款的必须按甲方财务制度办理领款手续。
(四) 工程结算:
按实际施工图纸及变更后为准。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泥水工技术交底。
2、委派明施工等,审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和竣工验收并签证。对施工过程乙方不执行施工规范及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等有权提出指正,乙方应遵照执行。
3、协调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4、如因—些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配合乙方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5、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之—,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工程另行安排施工。
(1)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经甲方驻场代表书面提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仍未能实施有效的返工及质量保证或赶工措施,达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或进度目标要求;
(2)无正当理由延迟开工或停工,在接到甲方驻场代表的警告后仍不开工或复工;
(3)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又无视甲方驻场代表发出的书面警告;
(4)采取弄虚作假手法,将合同工程的任何部份分包出去或自身的施工能力与甲方在进行施工资格审查时有较大出入;
(5)乙方不按甲方指示,发现问题不及时会同甲方解决,以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不保证合同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及文明施工目标等问题,经检查指正而又缺乏有力的保证措施情况下。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资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
2、委派工程施工的人力、物力,财力,以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来组建项目班子及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资料,做好工程量统计工作。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5、对竣工验收后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问惠负责免费返工;承担由此产生的—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生产及生活设施拆除),并将堆积物、地面清扫干挣、清理退场,工人必须在 3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7、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工人在70人~100人之间,确保工期内完成。
8、乙方施工用机械设备及相关辅助材料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保管不到位造成材料设备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加强现场管理,服从甲方的统—指挥,维护甲方的声誉;在对外关系上,乙方为甲方的直属施工队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单方停工的,承担—般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日,乙方必须按甲方主合同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合同,并扣除全部工程款。
(二)、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结算总价2%的违约金。
(三)、安全生产方面违约责任
1、乙方在甲方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限期改正。
2、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部门
乙方依照上述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据实赔偿。
(四)、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的约定,对乙方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乙方必须承担—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乙方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乙方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或累计被投诉3次,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五)、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单位管理,主动支持监理单位工作,对监理单位的指令,若无正当理由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乙方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井承担由此造成的—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要求
1、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的优良要求施工并严格实施国家、部、省和市颁布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质量(IS09001:20xx)、环境(IS014001:1996)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l8001)文件(附件1),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在本工程中实现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全过程:否则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
4、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同时必须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同时要设专职安全员,接受甲方及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5、若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消防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切费用。
第十条 工程量的确认
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设施工分包合同
承包人:
分包人:
在周口市城管局、周口市东新区政府、周口市搬口办事处的协调下,经业主周口银龙水务公司的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渝泉水业有限公司将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分包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2、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
工程地点: 周口市东新区
分包范围: 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仅限围墙)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日期:(按政府要求)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除黏贴花岗岩外,其余工作必须在20xx年4月20号之前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施工程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6、标准规范
本合同标准规范如下: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
7、图纸
7.1工程总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围墙图纸套。
8、项目经理
8.1工程总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 。
8.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
9、工程总承包人义务
9.1向分包人提供已有的相应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围墙图纸等相关工程总承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
9.2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点控制的位置;
9.3审核分包人制定的围墙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及为完成此工程所需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并在分包人实施过程中予以监督;
9.4在分包人围墙施工过程中,就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有异议时,工程承包人有权向监理、甲方乃至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只要工程总承包人尽到以上义务时,就视做完成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义务;
9.5在分包单位围墙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正确的前提下,必须做好资料的合并与归档工作;
9.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
10、分包人义务
10.1分包人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分包人根据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10.3分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的各种罚款;
10.4分包人应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5分包人应按时完成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办理交工验收,并在交工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
10.6分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成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分包人按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10.7分包人须自行安排、解决分包人为生产所需的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8鉴于分包人对施工现场情况的充分了解,分包人不得任何理由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增加费用等要求;
10.9鉴于围墙的铁艺、大理石与厂区的整体设计风格相协调一致,因此,本工程中的铁艺、大理石,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样品及价格,并经过业主周口市银龙水务有限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引起的价格增减在分包工程款中做相应的增减。不包括灯线,灯线另作计算;
10.10对于分包人采购的其他材料必须满足建筑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并经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
10.11分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总承包人无关,由此造成对工程总承包人影响和损失的,均由分包人全额承担。
11、施工验收
11.1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按规范要求在隐蔽工程前及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隐蔽工程报告或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2天内告知监理及业主,要求业主、监理对分包人施工成果在7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作分包人已经完成。但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总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1.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仍由分包人承担。
12、工程的计价方式及支付方式
12.1经各级政府协商,业主同意,本分包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543元/米(按附件的围墙图纸及现场平面图);
12.2由于本分包工程的施工时间短,因此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工作完成(包括资料的移交)。根据工程量、形象进度,乙方可向甲方借款(每次借款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后7天内,分包方根据本合同及建筑工程的正式发票向工程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的全部合格资料后7天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无息)。
12.3保修期内由于分包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而引起工程承包人发生的相关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肆 份,工程承包人执 壹 份,劳务分包人执 壹 份,业主执 贰 份
14、补充条款
15、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公寓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 经协商,甲方将 分包给乙方施工。
二、 乙方应按甲方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完成施工任务,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及甲方项目经理签字验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及人身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工程款:合同签定后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费;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按比例发放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保修金结清余款;保修期结束结清全部工程款。
四、 工期:达到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
五、 承包方式:单项工程轻包。
六、 甲方责任: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关系、各工种间配合及材料提供,按时支付人工费。
七、 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人进场,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开工前召开安全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3、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4、 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施工现场材料要堆放整齐,剩余材料要及时返库。
5、 每天中午及晚上收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将建筑垃圾堆成堆,由公司派专人清理出施工现场。
6、 注意成品保护及各工种间配合。
7、 电工及电焊工须持证上岗,并将技术等级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8、 对工人进行素质教育,文明施工,树立公司形象。
9、 自行配备各种生产工具,定时维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其中,电动工具自备由墙壁插座到施工处的插头、插座及电线。
10、 每项单项工程结束后,先由班组长组织工人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不符合要求处及时修改,直至验收合格,项目部签发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11、 工程结束后,由班组长把各自完成项目的结算清单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到项目部,由技术员核对工程量及单价,项目经理及工长复核签字后,报到总经理处结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 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
l、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a、为完成全部图示内容中的直接工程、间接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劳务。 b、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工程价款
1、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工程总价约 元(RMB: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价为最终结算总价,乙方确认本合同价已包含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事项所需要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修改。
2、合同附件中的承包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甲方
3、乙方应在最终结算前为甲方出具正式具备劳务资质公司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施工进度
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熟练工种进行施工。
本工程应满足两个阶段目标工期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业主要求。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按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已完工的工程劳务费中予以定量等额赔偿后进行清退,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且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第五条:材料和设备
(一)、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所有图示所需永久性材料、周转料、施工所需设备、
周转料等。
2、乙方根据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所需各种材料、机具设备每次使用
3、实行限额领料。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在常规
4、乙方自备材料为:工人所需吃、住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自行采购,如需甲方
(二)、设备
甲方提供的设备为:
本工程两座桥所需的全部大型、小型等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计量与支付
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最终结算单需经甲方工程、质量安全、设备物资、合约等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结算单。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月工程进度款金额后_15日内,按审核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劳务单价计算乙方劳务费,支付80%本月所完成的劳务工程进度款(乙方提供合格税务发票,扣除应扣款项)给乙方。余下的累计20%劳务分包费用在乙方应提供的劳务分包内容全部完成后且经交工验收后的60日内一次结清。
3、任何与乙方相关的计量支付所产生的单据均以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后方有效,甲方现场的任何人所签字确认给与乙方相关的支付单据在未得到甲方总负责人 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并不能作为乙方支付的有效单据。
4、乙方承诺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总量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时劳务费不做调整,当产生负变更不超过5%时,甲方不再调整乙方劳务费总额,当负变更超出5%时,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按后附清单的劳务费用的下调。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l、指定 为现场施工联系及总负责人,分项工程施工的负责人在进场施工后由总负责人委任,本合同不再详述。
2、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经甲乙双方约定同意本工程中乙方自己负责所带施工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甲方不再额外予以经济补偿。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
(二)乙方责任:
l、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
2、当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5、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
6、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
7、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
9、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
10、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用完后完好交甲方。
11、 乙方的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挥,回家外出须向甲方项目领导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施工期间,当地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增减相关内容及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13、本合同工期为 日,乙方同意以合同工期为控制工期下每超期1天在最终劳务费中扣除10000.00元作为工期约束条件,工期提前以1000元/天作为奖励。
14、甲方同意对乙方来工程施工人员的来程路费进行报销处理,报销处理以实报实销为原则。
第八条: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或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10: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劳动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该工程施工图纸一套;
2、 提供机具、机械;
3、 负责协商施工电梯运输、管道走向、材料供应,一切供电设施;
4、 负责技术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甲方提供给乙方住宿一间。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工程的总包方审核后施工图进行施工,如变更甲方提供书面图纸为准 ,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乙方有质量问题,需要返工一切须乙方负责;
2、 根据甲方要求工程进度,合理调配人力和机具,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3、 遵守业主、监理、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违反规定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按施工健全规范的规定采取事故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发包方无关;
5、 消防管道压力试压要求到达 MPa,由甲方监理验收通过,管道压力试压由甲方通知。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施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 按每个喷头点位 元/个计价,不做下支管,含 层楼以上立管。
2、 付款方式
(1) 按月进度( 日)结算支付, 号支付;
(2) 进场后 日内支付乙方生活费 万元;
(3)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结清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4) 价款支付方式:现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合同生效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按期付款,如因甲方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身负。
乙方:合同生效后,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职责,因自身原因造在工程质量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1: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6、劳务作业人数: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 包 人: (合同专用章) 承 包 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1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2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4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5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6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第十一条(3)、(4)、(5)项;
(2)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2.4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发包人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 ,上岗证号: ,职责为: ;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 ,上岗证号: ,职责为: 。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家庭住址: 。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 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24.2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24.3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2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停工、窝工的;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调整依据为 ,调整程序为 。
28.4本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 元。
28.6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 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元/m2,地下结构 元/m2,初装修 元/m2,精装修 元/m2,机电设备安装 元/m2,其它
元/ 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 ,计算规则为 ,单价为 。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
2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 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每月 日支付 元分包合同价款。
29.2由于发包人将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给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的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4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0.2.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30.2.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2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2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31、特别约定: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2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为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分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除。
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了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 日内签订特别协议。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 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
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保 证 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 是 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时间: 年 月 日
保 证 书
施工队长
本人 是 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时间: 年 月 日
篇12: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加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并利于指导本项目工程施工 阶
段的管理及后期劳务费的结算,现除甲、乙双方签订《A(B)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外,另作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承包工程工作范围:
㈠,基础、地下室及主体工程:
1,桩间土夯实及150mm厚褥垫层。
2,基础、地下室及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主要包括室内外回填土,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包括翻样);模板加工制作与安拆、砼的浇筑与养护;施工阶段的预埋、预留及二次植筋;施工阶段的配合放线;地下室及主体所涉及到的雨篷、栏板、女儿墙、空调板、飘窗及窗套等构件;地下室及主体工程能为装修所考虑的一次性施工成型的装饰线、滴水槽线等工作。(不含防水工程)
㈡其它:
1,外架的搭拆及“三宝”、“四口”等安全防护:
主要包括钢管油漆、搭设、张网、铺架板及主体完工后的拆除工作;“三宝”、“四口”及安全通道所需安全防护设施的加工制作与安装搭设等工作。
2,其它还包括各种机械的就位配合,保养和维护及各种机具维修时的配合用工;所有进退场的材料、机具等的装卸车;施工现场各种标志、标识牌的挂拆及其它不可预见性的零星用工。
二、劳务承包合同价款:
1,A ( B) 座工程±0.000以下(含室内外回填土)按建筑面积: 元/m2。
2,A ( B) 座工程±0.000以上主体工程按建筑面积: 元/m2。
三、甲、乙双方协 定: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工程劳务施工前必须一次性向甲方提交现金伍万元整作为质保抵押金,待主体完工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四、乙方承诺(甲方遵照执行):
1,质量:乙方确保本项目A(B)座工程基础及主体工程质量内控达到“AAA” 等级,并达到*市“雁塔杯”质量等级,若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等级,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以劳务总承包款 2%的罚款。
2,工期:乙方确保本项目A(B)座工程工期达到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按每拖延壹天工期以劳务总承包款0.5‰的罚款。
3,安全:乙方积极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若有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文明施工:乙方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确保达到甲方要求的省级文明工地要求,若未达到,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以劳务总承包款3%的罚款。
5,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各项文件进行施工,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甲、乙双方将本着“重信誉、守合同、信守承诺”的原则,将本项目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六、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执行,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标准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通风空调系统风管安装
第二条承包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空调风系统风管安装工程:以工程量实际完成量结算,施工主辅材、耗材、风管运输、机械、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风管的安装及测量。
计价方式:
风管结算量=实际工程量×元/㎡
高效风口结算量=实际工程量×/个
调节阀结算量=实际工程量×/个
铝合金风口结算量=实际工程量×/个
管道开口结算量=实际工程量×/个
保温结算量=实际工程量×元/㎡
共板合管结算量=实际工程量×元/㎡
风机安装结算量=实际工程量×元/号台
软接结算量=实际工程量×元/个
顶板开口结算量=实际工程量×元/个
1、以上价格为成品风管轻工安装价格,标高在米以下范围,超标高另加价格或有权拒绝安装。(此价格不包括安装设备、混凝土、开洞口、),如在施工期间停电、停水、图纸变更、供货不及时,各个项目影响正常施工而造成误工。超过每天,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当日结清。
2、上述承包价包含的内容:
(1)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
(2)各类人身保险费用及生活费用。
(3)材料水平、垂直运输费;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
(4)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手套、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不含材料费)
(5)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垃圾清理费用、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已包含在承包价中,如班组有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
行为,有关的费用(如监理或总包罚款等) 将从此项费用中直接扣除,情况严重造成重大损失且从结算金额不够抵扣的,由班组另行承担
(6)一般成品保护的人工费。
(7)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排版放线,配合精装追位费用
(8)乙方施工时要注意节约主材和辅材,对于超出定额标准及损耗率的主材和辅材用量,甲方将扣除乙方相应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及甲方相关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2、符合相关质检部门验收标准
3、建设方.业主方及监理方满意。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程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 不能淸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议解决。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业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
等工作。
2、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做人员情况登记表上报给甲方(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工种及工价),经甲方负责人签字方可入场。乙方所有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并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3、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管理及技术人员保证质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岗,技术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5、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做好施工场地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图纸两套。
8、甲方必须提前提供相应技术参数及标高。
9、甲方无偿提供住宿场所、现场用电、项目协调、手脚架、台钻、切割机、电焊机、高层运输机械等有利于工期进度。
10、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1 1、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12、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13、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多病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乙方隐瞒情况,造成上述人员进入现场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负全责;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4、派安全员配合项目安全管理。
指定人:身份证号:
第七条施工进度
l、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及其代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控制工期进度,并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工期目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甲方及其代表所定制的工程进度计划。
2、如工程实际进展中进度计划有所调整计划时,甲方及其代表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调整。
3、如经过统计核算,乙方的世纪进展与计划不符时,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作出人力调整(撤场或增加人力赶工),乙方
篇14: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
(1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
(1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3]_合同范本
即应为上述全部工程应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适用的指数。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两项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得款额(在扣除保留金以前并且不包括预付款的偿还)减去用于下列各项的任何款额:
——指定的分包人实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现场的材料及工程设备;
——计日工、变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实际费用或现行价格的项目,以及奖金(如有的话);
——根据第7o款所做的各类调整。
(b)根据本款(b)(3)之(a)计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报表中的款额。
(c)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以有效价值乘以一个价格调整系数计算得出。该系数应为本款(d)段给出的每一比率与下列分数的乘积之利。该分数为:
现行指数-基本指数——————————基本指数采用有关指数进行计算。
(d)为计算价格调整系数,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虑实际工作的构成因素)
应为:
(1)有关须调整的劳务(以及监理)费用参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数;
(2)有关要调整的材料费用参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数;
(3)有关要调整的其它费用参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数;
(4)不须调整的所有其它有关费用;
各项比率总计1.0o.(e)如果在进行计算的当时还不知道某一指数值则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数值,并在随后的每月报表中予以日们必要的调整。
70.3 当地住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合同价当地货币部分的调整应根据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费用的涨落予以调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规定的现场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当地材料。
“基本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当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2)根据本款规定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应通过把‘基本价格与现行价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现行价格有效期间内发送到现场的指定材料的数量计算得出a上述调整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增加,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减少。
(3)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确保不发生指定材料过于浪费的现象。任何运出现场的指定材料都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予以清楚地登记。
(4)本款各项规定适用于为施工目的在现因使用的承包人设备所用的燃料,上述设备包括承包人拥有的用于运送职员、工人、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或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或是他长期租用,负责供应燃料的车辆)。上述燃料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清楚地登记。本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卖给或供给承包人的雇员或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个人用车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应自始至终注意适合的市场。购买材料时每当材料的布用变动可能引起本款规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时,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以与恰当地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相一致的态度,以最便宜的价格去购进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时候出现承包人一方不够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的情况,无论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时,还是其它情况下,在调整合同价格时,对因上述不勤勉、违约及玩忽职守所造成的费用的增加将不予考虑,对本来可以降低的费用但由于不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而未能降低时,此笔金额应从合同价格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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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南京建设工程劳务清包合同
甲方: 城工程项目部
乙方:(劳务公司)
根据本工程具体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工程劳务的人工费、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费用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事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a#:33层,b#:11层,c#:28层,总建筑面积:约45000m2承包内容:施工图(含散水沟)以内劳务的人工费、机具、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架料模具及其辅助材料等一切费用。
二、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年,即: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除基础超深,重大设计修改,人力不可抗因素及室外附属工程外,双方不得更改工期,若有发生事况所有必须甲方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否则无效。
三、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质量等级为:力创优良,必须合格。并保证达到:
(1)按设计施工图和甲方以及业主要求施工,施工行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以及相关配套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分户检测合格:即房间几何尺寸、层高均符合设计,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3)实体检测合格:即设计梁板柱几何尺寸、钢筋位置、砼保护层厚度,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所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由于乙方使用材料引起后续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返工等,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本程材料;
②负责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以及业主、监理等上级领导部门检查验收工作;
③负责审查支付乙方申报进度款所有工作;
2、乙方职责:
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和图纸会审记录内劳务费用,除门窗、水电安装、保温层、防水层外,其余所有人工费、机械、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等费用,即含以下列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施工人工劳务费用(含水电安装预埋费用);
(2)完成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和机具、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自备,(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等;施工用具如钢筋、模工、水电工、砼工机具等;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如钢管及扣件、模板、安全网以及钉子、铁丝、绑扎丝、电线和灯(施工操作工作面内)等);
(3)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投入此项材料设备费用,即:
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安全教育、专职安全员管理等;
②安全保证措施的人工、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劳保用品等,其他项目施工涉及的安全设施、材料(如外架和架板高凳等)应无偿使用;
(4)负责本工程临设搭拆人工费用;
(5)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费用,即
①施工组织工作安排;
②指导工人按图施工,并检查其质量合格,交验甲方以及监理或业主;
③本工程按图施工抄平放线;
④本施工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材料管理及保卫工作费用;
(6)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人员施工安全保险费用,应达到不记名60万元保险金额,承包范围内直接的、间接的(含提供安全设施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负责配合有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费用;
(8)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以及相关成品保护等费用;
(9)负责相应工程的进场材料及使用临时设施材料的御货。
五、工程单价:
1、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以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元/m2。
2、所有粘贴(指内外墙砖、地砖)安设计图收方计价:外墙:30元/㎡;内墙:20元/㎡;地面:12元/㎡。
3、施工图和图纸会审记录以外和5000元从以上变更另行按实计算(但所有变更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
六、工程款支付:
1、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信誉,乙方必须交纳100万元质保金,签订本协议时缴纳。若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拒退作违约金。
2、工程款先由乙方自行垫支,完成主体第八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巡工程款;完成主体第十六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60%工程款;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75%工程款;装饰工程按主体工程的施工节点支付方式进行工程款支付;初验前支付至总价75%;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四月内支付至总价95%;其余5%,1年保修期满
3、无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事故由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若有发生的应当扣除发生费用一并扣减。
七、其他事项:
1、施工期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一切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体职工自觉按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肓,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施工,保证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现场部分)合格,否则所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予以处罚。上班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高空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并上报甲方一份证明,禁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000-xx0元/次。
4、乙方应爱惜甲方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100-5000元/次。
5、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00-1000元/人次。
6、乙方应抓紧时间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影响其他工序施工,造成业主和公司对甲方处罚,以及给予第三人的赔偿,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若因业主方资金不到位給乙方造成损失按业主方給甲方劳务部分的赔偿额度直接支付給乙方
8、本协议双方自觉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部分5%违约金。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签章):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电话:
乙方:(劳务公司)
负责人(签章):身份证: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电话:
篇17:土建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 (简称甲方)
分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楼及1号人防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住宅楼及1号人防工程;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
3、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l9、l11、l12号地块(重庆市委老干中心斜对面--新址)
4、工程总工期:150天(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起点)。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顺延。
5、质量等级:以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6、文明施工:市级文明工地 。
第二条 具体分包内容及相关约定
1、材料及用具提供约定:
(1)甲方提供塔机;钢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钢管、扣件、模板(模板钢架支撑及模板做工)、地砖、内外墙砖、砌筑砖、水泥、河砂、碎石、门窗、玻璃栏杆、油漆、涂料、防水涂料;施工场地、排水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电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动力用电由甲方接至每栋每层楼的中心点二级配电箱),其余属乙方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该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辅助材料(钉子、元丝、扎丝、电焊条、双面胶、化杂、五金、沙浆外加剂、石灰精、内外墙粉饰用粘接剂等)等;安全带、安全帽等;收缩缝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配水电中心点管线以外的作业面用水、用电材料;植筋胶、钢筋机械连接材料、钢筋竖焊剂、脱模剂、塑料垫块和大理石垫块、外墙面砖勾缝剂、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连接使用的钢丝网、空调预留管等。
2、乙方负责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均属乙方承包工作内容范围:
(1)钢筋制作、绑扎;内外安全防护搭拆;砼浇筑;砖砌体;制作安装预制砼构件;制作非预应力砼构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钢筋制安(含扎丝、焊条、焊剂、连接);钢筋对焊、竖焊。砼垫层、瓜米石楼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脚线);散水1.5m以内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内容等;水泥砂浆楼地面(含踢脚线);厨房夯实;砂浆找平层;炉渣找坡层;钢性层(分格缝);内外墙面、天棚、女儿墙等抹灰贴砖石面(含装饰线及脚手架、找平层、挂网和砼表面拉毛);所单、双排钢管外架、围栏、装御料平台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放线、抄平等所有工程内容。
(2)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在该施工区域周边距100米范围内的场内转运、预留、预埋、废料回收及堆放、按规范规定的砂浆及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钢材和钢材焊接送检、钢筋绑扎成型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外架及所需设施等;屋面排气孔、避雷针、落水管底口的施工;外墙表面最后一次清洁;水电、消防、弱电、安装等所产生的孔洞、沟槽抹灰墙的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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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实施 ,已接受 对该项目 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工期为 天( 个月)。
9. 本协议书一式 八 份,发包人六份;承包人二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共管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中标通知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
1.1.2.5 分包人: 本工程不予许分包 。
1.1.2.6 监理人: 。
1.1.4 日期: 年 月 日开工,完工时间 年 月 日(共 个月 天)。(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承诺书须承诺按投标文件施工工期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困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关约定计处罚金。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
2.8 其它义务
(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必须向主管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水利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发包人应当根据上述作出的义务、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二)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完建筑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由承包人承担)。
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
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
(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住所地在广西境内的(或住所地不在广西境内的)承包人必须向其住所地(或工程项目实际用工地的)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 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 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承诺:
① 如实说明其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工资支付的情况,特别注明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②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③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承包人应当持根据上述作出的承诺和说明、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交通厅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水利厅关于完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0号)和《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桂薪联发[20__]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要求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资保障金缴纳全覆盖。承包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1)实名制 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收集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花名册、劳动考勤、银行卡号和工资支付等建设劳务用工资料,造册坐表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逐步推行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和宿舍区物业化管理,逐步完善门禁通道及其信息系统的建设。
(2)分账制 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的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建设单位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实现专款专用。
(3)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按要求足额发放当月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
(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
(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
(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
(6)对上述(1)~(5)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作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②每月25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③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
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⑥承包人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含地上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探明并负责保护。
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⑧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和维护、清场等费用。
(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凡属于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定,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发包人,并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与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12)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4.2 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或现金形式,不计利息;发包人在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颁布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3.2 语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与分包金额限额:
(1)工程项目: 无 。
(2)工作内容: 无 。
(3)分包金额限额: 无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无 。
□4.5.1 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5.1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6.5.1建立参建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承包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每月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考勤管理部门至少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的两次考勤,且两次考勤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0天和多于20天。
4.6.5.2施工单位要制定好每15天进度节点,项目业主要对每15天进度节点进行考核,如有两个节点进度未能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有权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包括增派机械、人员、增加工作面),所发生的赶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无 。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 。
7. 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无 。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 。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无。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2 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的雨日超过 1 天;
(2) 8级以上的持续 3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3)日气温超过 40℃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1℃的严寒大于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6 级以上的地震;
(7)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
主体完工
工程竣工
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 1000 元/天”计算。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或本合同工程的提前工期奖金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优良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合格等级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无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理人报验后由监理人组织各方现场检查和验收管材需按相关规定抽样送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承包方按相关要求自行负责。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20 %,单价调整方式:按承包人投标预算单价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有定额可套的,套用编制控制价所选定额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价下浮系数为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值),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当地同期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②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
16 价格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政策性更改而进行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R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1.2 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16.1.3主要材料补差的计算方法:
16.1.4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0 %,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无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 20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90 %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无 。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5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工程进度款按每期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度款的75%拨付至公司基本账户,25%拨付至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经审计单位审计后拨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工程审定结算价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 %。[根据《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桂水基〔20__〕36号),质量保证金的比例要提高]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5.3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或审计结果为准。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一式六份。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__)的相关规定执行。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为 :由监理主持 。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无。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无。
18.7 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 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确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
18.9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 / ;费用承担: /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起算日 按通用条款19.1和19.7的约定,终止日按专用条款1.1.4.5约定。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
投保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 ;
保险条件: /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款的约定。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上级主管部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5.附加条款
25.1对承包人的要求
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滞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若施工进度仍然满足不了发包人的要求,视为承包人已经构成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和水利厅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等级达到合同约定等级。
3、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4、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进行组织施工并实施施工过程和移交前工程保护措施。
5、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6、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采取合同规定的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金。
(1)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承包人调走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专业工程师),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2)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所有以上违约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必须按照合同书或根据工程实际调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员和机械进场时间表进场,承包人不得拖延、调换或减少。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和劳动力、材料的投入,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材料和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5)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进场全部人员和机械时,作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另行发包工程。
7、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8、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应进行保险,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9、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解释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10、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当月合同进度计划70%工程量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以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倍单价扣减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款。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有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发现问题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5.2 发包人所有付款(含预付款)均转入如下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 (签订施工合同时标明),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发生改变时, 承包人应书面通知(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包人。
25.3 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商定。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篇19:刮胶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南泉广场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人工挖运土石方、回填土;
现浇砼工程支模钢筋制作、安装;
预制构件制作、安装;
砌砖;
铺贴花岗石、广场砖、柱面、柱头、瓜米石地面及抹灰;
安砌青石路沿及草坪路沿;
二布六油防水层;
脚手架搭拆;
梯踏步贴面砌、缸砖粘贴;
建筑拆除搭建临设;
零星估工等。
第三条承包金额
详见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单价及名分项包干价。
承包金额的构成=单价_实收方量+上、下浮比例金额。
本工程劳务人工费除绿化工程外,所有工程价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项目,若有,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工程进场前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元保证金,工程顺利进场15日后甲方退还保证金。
主要分项工程单价附在本合同后面,作为合同附件。
本单价已包含了管理费、工具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
第四条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
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
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
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文明施工,周转材料包干使用。
①扣件按3%,②形扣按15%,③钢管、钢模按0.5%包干,全奖全赔。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30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人工费支付
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卷250元,现金5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总额控制。
每30天根据形象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70%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
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
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本工程若经有权单位评定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单价上浮30%结算;
将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具费报销作为奖励;
若不能达到优良,甲方则按附件单价下浮10%与乙方作结算。
第九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进行结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誉损失也不向乙方索赔。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0: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6]_合同范本
19.1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业主的责任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核实支付。
21.2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b)由承包人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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