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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汇编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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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卷简答题评卷小结_毕业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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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化学简答题评卷小结

简答题 (2小题,19题6分、20题4分,共10分)

一、题目:

19、实验室配制溶质的质量分数为10%的nacl溶液,经检验所得溶液的溶质质量分数偏小。请从实验操作上分析造成误差可能的两点原因。

20、东晋炼丹家葛洪在《抱朴子 内篇》中描述了许多物质的性质及其变化。如“以曾青涂铁,铁赤色如铜”,“曾青”是指可溶性铜盐,请写出该反应的化学方程式,并指出反应类型。

二、分析:

19题、是初中的基础实验,命题的目的是重在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进行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该题属于开放性的题目。学生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进行分析和操作。总的来说,学生的回答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可能性较大。。

(1)利用固体食盐加水溶解来配制。符合实际,方案可行。

(2)利用浓的nacl溶液加水稀释来配制。符合实际,方案可行

(3)利用氢氧化钠溶液与盐酸溶液反应来制取。不符合题意,方案不可行。

20题、通过事例考察初中化学最基本的反应和基本反应类型的掌握情况,考察学生化学方程式的书写。该题的问题明确、答案也有严格的表述。学生容易作答。

三、得分情况:

四、学生在答题中良好的表现有

1、思维活跃。他们能选取不同的方案来完成溶液的配制。

如有的选用称取固体食盐加水溶解来配制的方法,有的选用量取浓度大于10%的nacl溶液加水稀释来进行配制的方法,这些思路很好,说明学生思维敏捷,实际应用能力很强,可以活学活用。

2、实际操作能力强

有些学生他们能从不同角度对由操作造成的误差进行分析。如称取固体食盐加水配制。懂的从溶质和溶剂两个方面的操作进行分析。如用浓度大于10%的nacl溶液加水稀释来配制,懂的从量取浓溶液和量取水两个方面的操作进行分析。体现出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

五、存在的问题

1、审题不清

有些学生没有认真阅读,不能抓住题中关键词语进行分析和理解。如19题“请从实验操作上进行分析”的关键词语。题目中强调操作过程和结论。而学生有的在、只分析操作过程没有谈及结论。有的学生只讲结论没有操作过程等还有许多的做答情况。

2、实验操作不规范

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化学实验习惯。如出现固体药品用手抓,液体药品用手摸,砝码用手拈等一些错误操作。

3、逻辑思维混乱,语言不规范

如量水的质量,溶液飞走了,他以为是发生了水龙卷啦、还有的表述成溶质水,溶剂食盐、如固体的溶解讲成“固体化了”等等。学生用生活语言表述化学现象和问题也比较严重。

4、错字、别字现象严重

许多学生在描述时错字、别字现象很严重。如烧杯写成“烧怀、”置换反应写成置还反应、等等

六、建议

1、落实实验基本操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

教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想方设法认真落实在行动上,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引领学生开展好学生实验。(1)严格实验操作规程。(2)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意识和实验习惯。(3)训练学生熟练做好初三化学的八个基础实验。

2、培养学生的良好思维习惯

初中化学教学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学法引导,化学学习是需要方法的。化学教学不仅学习知识,更重要的培养学生的能力,这一点我们责无旁贷。培养学生遵循原则对问题进行观察、分析、判断、选择可行的方法。

3、语言表述科学、准确

学生在表述中老师要强化用化学专业用语进行描述。训练学生的表述尽量规范科学。

4、纠正错别字

老师在平时的教学中认真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书写的错别字,这种现象很普遍如不及时纠正对学生的化学学习造成严重的影响。

以上是本人对简答题阅卷工作的简短小结,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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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诚信考试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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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诚信考试.

明天我们就要迎来期末考试了,相信大家早已进入备战状态,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这次机会证明自己半个学期以来的努力。虽然,大大小小的考试我们已经经历了不少,但仍然要记得诚信考试,诚信做人,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首先和大家分享一个故事。有一个士兵,非常善于长跑,所以在一次部队的越野赛中,很快就遥遥领先了,他一个人飞快地跑着。转过了几道弯,遇到了一个岔路口,前面有两条路,一条标明是军官跑的,平坦大路;而另一条路,标明是士兵跑的,是崎岖小路。他开始对做军官连越野赛都有便宜可占感到不满,犹豫了一下,他还是朝着平坦大路跑去,没想到,当他精疲力竭地到达终点的时候,其他选择崎岖小路的士兵早已在终点等候,而他名列倒数第一。他感到不可思议,其他士兵也觉得奇怪,但是大家突然醒悟过来,原来,在岔路口诚实守信,是多么重要啊!

“一诺千金”或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华民族千百年的谆谆教诲.诚信如此重要,我们更应倍加珍惜.同时我们,也应该把诚信作为人生中的一个坐标,时刻衡量自己是否做到了真诚信实。这次的期末考试就是一次检测。 考试,作为一种较好的相对公平的测试评价形式,不仅能测试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 学习技巧和记忆力, 更能测试每位同学是否做到了诚信 !如果仅是为了相对漂亮的分数,或是逃避一时的难堪,而在自己的回忆里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岂不可惜 ?

在此,我们真诚呼吁每位同学能够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并及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感化周边的同学,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多一份自觉,多一些提醒,让弄虚作假的行为远离我们;让校园的空气更为纯净;让诚信的种子在我们心底萌芽。

真诚希望各位同学凭自己的辛勤汗水和真才实学,在考场上发挥出色水平,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就让我们诚信面对考试,面对自己,守住内心的一份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为严肃的考风考纪撑起一道诚信、文明、自觉、向上的美丽风景线。同学们,带上我们最锐利的头脑,怀着我们最纯洁的心灵,努力吧!带着我们的诚信和那颗永不言败的心,走向考场,走向明天! 借此机会,预祝大家取得满意的成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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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语文期中考试反思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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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考试都应该要学会反思自己考试的好与坏,这样才能更好地进步。

●基本功,再扎实些

在此次期中考试中,化学老师发现了这样一些“可惜”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化学用语混淆不清,使用不当,如氮原子与氮分子、钠离子与显+1价钠元素……

2.概念不清,如氧化物与含氧化合物、原子与元素……

3.审题不清,答非所问,如用名称表示写成化学式,用化学式表示写成名称。

4.化学方程式书写时不注意细节,如条件漏写、错写、忘写,不配平,气体或沉淀箭号标注有误。

5.化学专用名词写错别字。如量筒写成量桶、坩埚写成坩锅……

●审题,再到位些

期中考试中,部分学生存在审题不到位、思维不够完善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1.若试卷语言描述拗口,多次出现“不正确、不属于、可能、错误”等词语,同学们七绕八绕就头昏,易犯低级错误;

2.不定项选择题选项犹豫不决;

3.忽略实验细节,如我校期中试卷中有一小题“若提供了铁架台、玻璃棒,过滤操作缺少的玻璃仪器为?”绝大多数学生只填了漏斗,而忽略了烧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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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期中考试的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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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自信伴我前行,迎接期中考试》。

成功学的创始人拿破仑·希尔说:“自信,是人类运用和驾驭宇宙无穷大智的唯一管道,是所有‘奇迹’的根基,是所有科学法则无法分析的玄妙神迹的发源地。”是的,自信不仅仅是走向成功的法宝,更是我们面对生活的一种态度。

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人生的旅程中布满荆棘,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扬起自信的风帆,勇敢地跨过这些荆棘。

自信并不是盲目的自大,也不是心血来潮,更不是“宁信度,勿自信也”的固执,它是理想进取中折射出的生命的灵光,是孜孜追求路途中永恒的生命潮汐,是成功碑塔下第一块灵活辩证的基石,是有了充分准备的胸有成竹。的确,自信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一个人的成功。自信可以从困境中把人解救出来,可以使人在黑暗中看到成功的光芒,可以赋予人奋斗的动力。或许可以这么说:“拥有自信,就拥有了成功的一半。”

在许多事情中,我们都需要充满自信地去面对,例如,我们即将要进行的.期中考试。

在面对考试中,即使是“身经百考”的人,也难免还是会紧张。这其中,既有自身的期盼,又夹杂了父母的希望。但我今天想要说的是,期中考试是对我们这个学期来知识掌握多少的检测。因此,我希望同学们不要有那么大的压力。只要我们做到问心无愧,不留遗憾,这不就可以了吗?另外,我希望每一名同学都从今天从现在开始,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地投入到复习中,争取优异的成绩。

同学们,以我们良好的心态,科学的方法,充分的准备,为这次期中考试呈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让自己收获一份自信的喜悦,为家长和与老师送上一份答谢与回报。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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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优秀考试前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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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全体同学:

大家早上好!

“不辜负父母的期盼,对得起恩师的厚望!在中考的战场上,我们将锐不可当!唤醒所有的潜能,凝聚全部的力量,将拼搏进行到底!将初三进行到底!将中考进行到底!”,这是上届全体初三学生在中考动员会上的誓言,表达了全体初三学生面对中考的一种自信与勇气,一种拼搏与向上,他们用青春的激情与脚踏实地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并在去年的中考中再创佳绩,再次证明了建平实验中学是创造奇迹、实现梦想的理想家园。

明天,我们就将迎来本学期的期中考试,对老师们而言,是要通过考试,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从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调整教学措施、制定和实施更加有效的教学策略。对同学们而言,则是要通过考试,对自身学习情况有一个更理性的认识,促使自己巩固所学知识、技能,调整自己今后的学习。因此,每一位老师,每一个同学都必须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本次期中考试。

我想,不论怎样的考试它同时又是一次行为习惯规范的考验,每一位同学在参加考试的过程中都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正像刚才蔡嘉敏同学所说,我们要有《阳光心态,诚信考试》,因此,我们要求同学们做到:

1、考前准备好文具,不带规定以外的物品、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考后注意考场整洁卫生,离开考场后不大声喧哗。

2、考试时应认真安静地答卷,有不清楚的举手问监考老师,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左顾右盼,不得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一经发现,均以作弊论处,并且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

3、拿到试卷后,应在规定时间、规定地方答题,不在其他地方乱写。开考铃响前不做试题,结束铃响后立即停止答卷,及时交卷。

同学们,考试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学习上有付出才有收获,有勤奋才有成果。对考试作弊的行为,学校将严肃惩处。希望大家自尊自爱,切勿因小而失大。

关于答题给同学们两点建议:

1、不带学习上的问题上考场,对作业、练习题、试卷中的问题彻底理清弄懂,增加心理与自信。

2、掌握答题技巧:先易后难不漏题、清晰规范易得分、更改涂抹要工整、认真审题有奇效、简单问题快且准、综合问题分分要、隐形翅膀想打开,反复读题思路来。

同时对我们监考老师也提一下要求:监考老师应认真对待监考工作,在整个监考过程中要维护好考场秩序,监考时不得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果在考试前发现同学有作弊动机要及时阻止,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同学作弊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能手软。要保持考试的公正和公平。

同学们: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只要付出,总有回报。 让我们从容自信,一起加油努力,迎接期中考试的挑战!最后预祝同学们在考试中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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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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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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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单位销售考试面试演讲稿3分钟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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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今天在这个浪漫温馨、吉庆祥和的日子里,我们欢聚一堂,为---、---两位新人举行隆重的婚礼,请允许我代表新娘的工作单位伊------有限公司向两位新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祝福,向前来参加婚礼的各位来宾和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今天,能够和各位来宾朋友们共同见证这美好的时刻,分享两位新人的幸福甜蜜,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新娘安喜平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受到了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同事们的广泛赞扬。作为单位领导,半个“娘家人”,看到她能够找到伴侣,携手人生,共结连理,感到非常欣慰。

中国有句俗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从今天起你们将成为人生漫漫路途中的伴侣。常言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希望你们倍加珍惜这百年修来的姻缘,用勤劳智慧之手创造灿若星河的明天。不要忘记双方父母的养育之恩,先辈的提携之情,朋友的相助之意。事业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关心,,相敬如宾。家庭中孝敬父母,和睦邻里。把自己的小家打造成温馨幸福的港湾,同时为双方的大家庭增添和谐和欢乐。?

最后,让我们共同祝福两位新人百年好合,婚姻幸福,早得贵子、白头偕老。也祝各位来宾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吉祥满堂!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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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诚信考试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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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诚信做人,诚信应考。本周我们就要期末考试了,同学们一定都准备好了。最后一周,应当是总体复习基本结束,进入查漏补缺环节的阶段,也是同学们开始疲劳的阶段。所以,我们应当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用更加认真的态度并付出更多的努力复习,用自信,轻松的心境面对考试! 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我要告诉大家:诚信做人,诚信应考。诚信的话题本来就很古老,在今天我们再一次将它从时间的沙岸上拾起,就是为了证明它的不可或缺,就是为了证明我们能够用智慧战胜自己的弱点。我们不把“诚信”只挂在嘴边,我们也不把“诚信”顶在头上,我们更不把“诚信”踩在脚底,我们要把“诚信”藏在心中,然后在实际行动中真实地证明自我,真实地展示自我,在考场上端正自己的考试态度,抵制不良考风,以诚信应考为荣,以考试舞弊为耻,交出一份真实满意的答卷。

诚实守信是新世纪人才最基本的做人准则,所以公平竞争也是我们必须遵守的一个原则。孟子云:“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在这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速发展的时代,社会对个人的诚信越来越看重,诚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本,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真诚地面对自己,诚实做人、诚实做事才能获得更多的信任与尊重。因此我们切勿因小失大,为力求考试通过,而违背考试的真意,任由自己一时不负责任的行为而遗憾终身。考试成绩的不如意是暂时的,即使自己的成绩不理想,也不要在考试中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我们应当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赢要赢得别人心服口服,输也要输的坦坦荡荡。

老师、同学们,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是“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博大;信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承诺。只有“诚信”方可“立身”,做到“诚信”方可“成人”。诚信是一种自尊、自重、自爱,是真实的自我、坦荡的自我。诚信的自我是一种光荣。“岂能如人意,但求无愧吾心”。让竞争在平等、公平、和谐中展开,让一切的付出和回报都真实,纯净!我想,只有我们坦然运用诚信的尺度来衡量自身,才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才能度过一个美好的一生!

最后,衷心预祝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都能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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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考试的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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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里,我犯了很多不该犯的错误。

我知道老师对于我有着很大的期望,可是我还是没有考好。对于这点我感到十分抱歉。但是既然犯了错误就要改正,所以,通过考试我也想了很多以后一定要学习的东西。

首先我要改掉考试不细心读题目的坏习惯。有时候我往往看着题目前面就顺手把后面的问题写上了,但是却错了很多。这也许也和答题技巧有关系。总之,通过以后的练习,我一定要在考试的过程之中认真审题,自习读题,把题目看准、看好。时间允许的时候要多检查几遍,绝对不允许自己再犯类似于这样的无谓的错误。

其次,我还要加强英语的习题强化。通过考试,我终于明白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平日大家都聚在一起做一样的题目,感觉不出来有什么明显的差异。可是一当考试,才发现原来那么多考试题目是我从来看都没看过的(你就先编着吧)。只怪自己买的练习题做的少。不能允许自己再继续这样下去,所以,我一定要加倍努力,从这次考试之中汲取教训,增加力量,为下一次考试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考试技巧贵在练习。生活之中,我还要多多加强自己的练习和复习,考试之前制定周详的复习计划,不再手忙脚乱,没有方向。平日生活学习中学会积累,积累英语好词好句,积累英语难的题目,积累英语语法项目。对做完形填空等练习题也是提高英语的好方法。

期中考试毕竟不是期末考试,我还是有机会的。下一次考试,我要更努力,争取不让老师、家长和同学们失望。不让自己失望。

对于老师,我希望老师不要对我失去信心,虽然我这次考得并不理想,但是我相信自己的实力。下一次考试,我一定会努力的!

终究不如自己写的好,自己写才能真真与老师共同交流,找出自己的不足此次考试总体来说可以用三个词来形容“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惨不忍睹!”试卷发下来的那一刹那间,我屏住了呼吸。面前两个鲜红显眼的数字令我目瞪口呆。上帝啊,我的语文成绩有了历史性的“突破”!离及格只差那短短的一步之遥了。这个成绩是空前的,可不知道是不是绝后的。

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这是自食其。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古人云:“风萧萧兮,易水寒。”今我叹:“考试结束兮,我玩完!”亡羊补牢,无济于事啊。想不到自认优秀的我如今也会落到这般田地。说到原因嘛,是多方面的。其一也是首要的当然是自己不知道努力,没有持之以恒的刻苦精神。有的只是那三分钟的热度。这种种恶习是酿成失败的主要原料。当然,古往今来,凡成大事,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三者融汇.幸运女神这次从我身旁俏然而逝,没有得到她的青睐,又怎能不落到失败的深渊呢?能爬多高,就能跌多深,我算体会到了。

拿起试卷一看,触目惊心!那一个个错叉好似一把把尖锐无比的刺刀,扎的我快要窒息了。该对的没对,该会的不会。今晚即将上演家庭不定项式乒乓比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或男女混合双打。啊,吾命休矣!

小小的考试透露出我内心的那一份自满,那一份狂傲。让我知道自己在众人之中是多么渺小,多么不堪一击!这也算是对我一个小小的惩戒吧,为我敲响了警钟,也提前给我打上了预防针。一次失败算不了什么,失败也许是成功的前兆。一次成功也证明不了什么,它终究要成为历史。我们不可能未卜先知,只能凭着自己的那一份付出,去期待丰硕的收获!

努力吧,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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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期末考试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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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期末考试我进步41名,是全班进步幅度最大的。

数学:当然错有错的理由,对有对的方法,我总结了一下,失分最多在数学上,分别是选择题和填空题,计算方面只扣了五分,下次争取不在这失分,一定会改进。

语文99分,满分150分,我错在基础知识上了,解决方法只有多背、多写、多看、记得扎实才不会忘记,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多写才是重点。

英语129分,比上次多了4分,主要原因是太马虎了,只要再仔细一点一定能拿高分。

最后总结:学习不能死记硬背,要掌握一些方法,学习如人生坎坎坷坷,不可能一路平静,正因如此,人生才有努力过后的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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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期中考试表彰校长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校长,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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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期中考试总结表彰会,目的是总结半个学期以来,同学们在学校的表现,并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发扬优点,改正不足,争取更大进步。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在半个学期以来,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班级和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学们,半个学期以来,学校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进步,主要体现在:

一、学校常规管理有序推进。

1、政教处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多种途径开展德育教育活动。三月份,集中开展了“行为规范”教育,“爱护校园卫生”整治月活动,通过学生集会进行宣传教育,对违纪学生利用校园广播和学生会周报予以通报。特别是对学生打架、外出等重大违纪事件加大了处罚力度,进行纪律教育。四月份,集中开展了“文明礼仪、仪容仪表”专题整治活动,利用课间操时间对各班学生进行逐人审核,逐人清查。为加强学生寝室住宿监管,针对少数住宿生在教师住房住宿,带来安全隐患,管理困难的现象,学校加大对各班非寝室住宿生清理力度,在校住宿生一律回寝室住宿,并和相关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2、教务处狠抓教学质量,认真组织中考备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学校的荣辱兴衰与在座的每一位息息相关。九年级同学经过三年的寒窗苦读,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所有的辛苦,所有的劳累,所有的付出,都将在6月25,26这两天来收获。 考场就是战场,两强相遇勇者胜。你们在未来的40天要面对众多的作业、考试,你们会因学习压力过大而烦乱,你们会因成绩提高不快而徘徊,甚至你们会因恐惧中考而想放弃。因此,同学们,我忠告你们,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你们必须自信,自信和拼搏是命运的决定者。因为过去的努力,你们已经积淀了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只要勇敢冲刺,你们就能赢得胜利,赢得未来。

同学们,经过半个学期的学习,你们中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他们都是全体学生的榜样。刚才表彰过的同学只是你们众多优秀学生中的代表,希望你们在后半学期里不骄不燥,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那些没有受到表彰的同学,以今天受到表彰的优秀生为榜样,刻苦努力、顽强拼搏,迎头赶上。当然,在看到你们取得进步、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你们还应该看到在有些同学的身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同学的学习成绩还不够理想,进步的幅度较小;有些同学学习的目标不够明确,每天待在学校里不知道自己做什么,无所事事,不知道珍惜时间,毫无进取之心;有些同学的学习态度还不够端正,不能认真听讲,不能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有的同学打架骂人,违犯班规校纪,给学校、给班级、给老师、给同学带来负面的影响,让自己成为同学们前进的绊脚石。为此我在这里给大家提几点希望:

第一:惜时间、定任务。计划好每一个可以利用的时间,针对自己特点及不足,安排具体的任务,让我们学习和生活过得充实。特别是九年级同学,在最后的40天时间里,要争分夺秒,合理高效做好中考前的最后冲刺。

第二、勤思考、善请教。能力都是从思考和实践中得来的,不思考是不可能完成初中学业的。我们要勤于分析、归纳、推理,要不怕困难;同时,也要善于请教,当我们在思想上有困惑、生活中有困难、同学关系处理有难处、学习问题上三思不得其解时,要及时向老师、班主任、同学请教或交流,获得他人的帮助。我们要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团结互助的良好风气。

第三:查效果、知得失。检查每天的学习、思想、言行等方面,明确找到自己的收获与得失。为明天的进步提供借鉴。比如:方法上的借鉴、安排上的借鉴、学习内容上的借鉴、言行举止上的借鉴。 第四:静心情、保安全。最近的天气越来越炎热,我们的心情越来越浮躁,同学们要静以修身,适时放松,劳逸结合,以轻松的心态投入到学习中。

“光阴似箭、时光荏苒”,剩下的半个学期,时间紧,任务重。九年级毕业班的同学,将迎来中考的最后冲刺;六七八年级的同学,在迎接期末全市统考的同时也将准备升入更高的年级,所以这将是一个繁忙、紧张的时期,我们还要继续面对更大的竞争和挑战。我们更需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全校师生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与时俱进,奋力开拓,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自己留下更加辉煌的足迹,为小屯二中美好的明天谱写新的篇章!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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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物期中考试总结800字范本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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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过去了,我的。成绩和名次较月考都有了较大进步,月考时我总分631分,排名269名,这次期中考试,我总分727.5,排名65名。虽然成绩是进步了,但我自己知道,我在学习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通过这次总结明确我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

我的成绩之所以有了进步,是因为在月考中获得了珍贵的经验教训,重视上课听讲、认真做笔记及错题整理,较频繁地复习。

我仍存在的不足是:

第一,我的复习工作没有做到位,对错题及错题本的温习不多,以至在考试前仍在紧张地翻阅错题本,这也导致了我对所做过错题的理解和总结不够充分,在考试中遇到与所做过的题类似的试题时,也不能够及时的反应和联想,导致做题速度慢甚至有的题做不出来。因此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不仅要认真做好错题整理工作,还要及时的翻阅反思错题,从中获得更多的灵感和其实。

第二,我的基础知识还不够牢固,在英语单词、语文课文及理科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所以,以后我会更加重视基础知识,加强背诵和理解,减少和避免在本不该失分的地方丢分。

第三,我上课回答问题及下课提问题的积极性不够。不敢回答问题,使我存储着对知识的模糊理解,是我做题过程中的巨大隐患,因此,以后我会更积极地参与上课的问题回答,下课积极向老师提出自己不理解的问题,寻求解答。我相信,改正了这三点不足,我的成绩仍然会不断进步。

另外,在八科的考试中,最令我不满意的是化学成绩。在月考时,我的化学成绩是94分,而此次我的化学成绩却只有82分。这使我不得不反思自己。第一,因为粗心大意的毛病,我的两个化学式没有配平,我因此失去了4分。第二,对学过的知识点我没有进行认真地整理和复习,化学学科的知识比较零散,缺乏复习整理使我对学过的知识有些遗忘,对做过的题型和总结的方法也记忆不清。因此,在今后化学学习中,我会更认真地学习新知识,更多地整理和复习旧知识,在下次考试中一定把化学成绩提到90分以上。

希望我通过这次的考试总结,查漏补缺,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更有效率地学习,在下次考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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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期中考试总结模板1000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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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只不过虚度十六,却已感受到了生存的艰难。在有些人看来,我的一些思想是完全错误的,于是就对我实施了镇压,把我的思想扼杀在摇篮中。因此,我明白了身为一个人的悲哀,身为一个中国人的悲哀,身为一个被20世纪末的教育制度毒害的学生的悲哀。条条框框束缚了学生老师,学生只能学那些无用的东西,而老师也只能教那些学了没用的东西。一个人或许不能约束这么多的人,但一群拥有同样思想的人就不可而知了,他们可以约束人,约束社会,约束一切异端思想。那和秦始皇有何区别?可惜的是他们没有秦始皇的千秋霸业,没有秦始皇的万里江山,他们只是一群跳不上梁的小丑。更令人悲哀的是,就这样一群小丑都算不上的人,居然口口声声喊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口号,孰不知实现这伟大复兴的人已经让他们灭了。最可悲的是,小丑居然存在几十年而不断有人加入他们的马戏团,悲夫?

我从来就不认为学习有用,学校只是一所开放的监狱,老师只是可怜的被欺侮的狱卒,这所监狱从来不会杀人,他们杀心,杀灵魂,而我却仍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或许是因为我看不到光明,但是光明有吗?有人告诉我光明的前途就是读书,我只是笑,读书?读书有用吗?为什么读书?难道每个人只有读书一条出路吗?读书只是为了考试吗?成绩?我根本不会正眼看待,不值得我参加的我根本不会在乎。

我想大概十年、二十年或许明年我们的教育就会改变,但这只是美好的愿望,现实是残酷的,也许我不会再上学了。

我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但我的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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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英语期中考试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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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次英语考试我考了48分,我觉得我的水平差不多就是这样子的。平时我根本没做什么完型填空和阅读理解,而且课堂上也听不进去,几乎上课时不听了。对高中语法真是一窍不通,仅仅凭着初中的一些所学知识。

平时背的东西,背完了就几乎忘光了,而且根本背的不熟悉,背的的一些单词也不记得意思。而且英语的一些资料书连看都没看过。

这次的听力很糟糕,完形填空和单词更糟。最后的阅读与表达竟然只得了1分,就阅读理解和作文稍微好点,多得了几分。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上课一定要专心认真,不管英语或是其他科目,坚持一天一篇完型填空和一则阅读理解题,并且我得补回我以前的语法知识。因为我做试卷一般先不做语法题,白做的。一个也看不懂,真是的看不懂啊。

2.对于这次英语期中考试,我不能说什么,因为我知道我的英语很差,没有英语基础,但对于英语成绩,的确是一种无奈啊。

对于听力,感觉还可以,不过这次不行,因为20个英语听力只得了10分,对了一半,这次是不行的。我会努力的去提高。

单项选择题海可以,10个对了6个题目,这是我意想不到的,完形填空却考砸了,20个才对6个,哎,不懂语法真难啊。

阅读理解是我最差的,10个题目、才对了2个,不是我没写,而是因为单词太多了,翻译不过来才不愿意去写去找答案。

作文是我凑出字数来的,虽然也得到了10分,里面真找不出一点语法来。所以,我会把语法好好的学好,尽量平时多做英语,争取把英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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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临近期中考试的周记中学生期中考试总结

范文类型:周记,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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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已随着秋天的落叶飘落而往—结束了!

用时三天的期中考试已结束了,成绩也已见分晓,成绩固然还行,但是总觉得不怎样样,总觉得似乎缺了点甚么?

究竟是甚么呢?是分数考得不高。

比如英语,我想考满80分,是没有题目的,语文可以考满80分,物理可以考满90分可是,所有的都是那末不尽人意。或许这一切都是幻觉,是一场梦,然而这是事实,然而比事实更事实的是事实中的事实,我必须英勇地往面对。

不过,这次值得表扬的是政治,之前,分数从没超过9字头。这次,我考了94分,这是事实,也是一个奇迹。这也跟我这一学期来对政治的认真有关,所以也是天经地义的。

初一的时候,徐ⅹ同学是我们办公室的常客,语文老师找他,数学老师找他,英语老师找他,包括我(政治老师)也找他,几近没有老师不找他了。跑办公室多了,也就烦了,让学生叫他都不来,还得你亲身往请他,态度还得好一点,不然就会激起他的一团无名火。这学期,徐ⅹ同学好象变了一个人一样,上课比之前认真了,作业按时按质完成,脾气也不像之前那末急躁了,老师说的话也听了。在之前,徐ⅹ同学政治能及格就不错了,这次期中考试得了94分,这是他不曾想到的。因此,我向张老师建议:“徐ⅹ同学,这学期进步很大,上课、作业完成都比之前要认真,期中考试成绩也不错,你可要好好表扬啊!”此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题目:“徐ⅹ同学,你为何会有这么大的进步?”就在我苦思冥想的时候,张老师打断了我的思绪:“孙老师,能否请你帮我批几本周记,都是关于期中考试的总结,你们政治老师比较善于做思想工作,这是他们的期中成绩,考得不好的,你多给点鼓励,考得好的就多肯定。”一句话,让我顿时大悟,徐ⅹ同学的进步来自于两个缘由:一是看到学生的点滴进步,常常给予肯定与鼓励;二是来自于学生本身,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而渐渐进步成绩。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在学生的周记本上写下了这样的文字:

在那些终究走向成功的人身上具有的优秀品质中,良好的习惯和健康的人格起着决定性地主导作用,而并不是智力因素。这一学期,你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完成这些都说明:好的学习习惯可以换来好的成绩。所以,有人说:“首先,我们培养了习惯,然后习惯培养了我们。”实在,优秀是一种习惯,你可以做的更好。期待着你更大的进步。

期中考试已随着秋天的落叶飘落而往—结束了!

用时三天的期中考试已结束了,成绩也已见分晓,成绩固然还行,但是总觉得不怎样样,总觉得似乎缺了点甚么?

究竟是甚么呢?是分数考得不高。

比如英语,我想考满80分,是没有题目的,语文可以考满80分,物理可以考满90分可是,所有的都是那末不尽人意。或许这一切都是幻觉,是一场梦,然而这是事实,然而比事实更事实的是事实中的事实,我必须英勇地往面对。

不过,这次值得表扬的是政治,之前,分数从没超过9字头。这次,我考了94分,这是事实,也是一个奇迹。这也跟我这一学期来对政治的认真有关,所以也是天经地义的。

初一的时候,徐ⅹ同学是我们办公室的常客,语文老师找他,数学老师找他,英语老师找他,包括我(政治老师)也找他,几近没有老师不找他了。跑办公室多了,也就烦了,让学生叫他都不来,还得你亲身往请他,态度还得好一点,不然就会激起他的一团无名火。这学期,徐ⅹ同学好象变了一个人一样,上课比之前认真了,作业按时按质完成,脾气也不像之前那末急躁了,老师说的话也听了。在之前,徐ⅹ同学政治能及格就不错了,这次期中考试得了94分,这是他不曾想到的。因此,我向张老师建议:“徐ⅹ同学,这学期进步很大,上课、作业完成都比之前要认真,期中考试成绩也不错,你可要好好表扬啊!”此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题目:“徐ⅹ同学,你为何会有这么大的进步?”就在我苦思冥想的时候,张老师打断了我的思绪:“孙老师,能否请你帮我批几本周记,都是关于期中考试的总结,你们政治老师比较善于做思想工作,这是他们的期中成绩,考得不好的,你多给点鼓励,考得好的就多肯定。”一句话,让我顿时大悟,徐ⅹ同学的进步来自于两个缘由:一是看到学生的点滴进步,常常给予肯定与鼓励;二是来自于学生本身,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而渐渐进步成绩。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在学生的周记本上写下了这样的文字:

在那些终究走向成功的人身上具有的优秀品质中,良好的习惯和健康的人格起着决定性地主导作用,而并不是智力因素。这一学期,你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完成这些都说明:好的学习习惯可以换来好的成绩。所以,有人说:“首先,我们培养了习惯,然后习惯培养了我们。”实在,优秀是一种习惯,你可以做的更好。期待着你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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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诚信考试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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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诚信是人一生当中的最基本的道德观念,通俗的讲,“诚”就是不自欺,“信”就是不欺人。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就有很多关于诚信的名言警句,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行必果”“人无信不立”以及“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等,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诚信的重要性。

诚信不仅可以使你获得成功,还可以让你得到别人的尊重,而缺少诚信的人生活在世上,如同一颗飘浮在空气中的尘埃,永远都不会收获公众的赞美,永远都不会拥有内心深处的踏实和宁静。跋涉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之上,谁不踏踏实实的留下诚信的足印,谁就将永远走不出渺小与狭隘的怪圈。

学问之道,同样也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欺骗。就拿考试作弊来说吧,众所周知,屡见不鲜,甚至在万众瞩目的高考中也频频出现。一个人考试作弊,不仅仅是治学态度的问题,更是个人思想品质和人格的问题,他拿到的是戴着面具的分数,丢失的却是自己心灵的纯洁。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道德责任,是为人处世之本,当代学生必须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方能在日后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因为,诚信是做人之本。

我们作为莘莘学子中的一员,应当以诚信为本,让我们诚实的面对自己,守住内心的一份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交出一份诚信的答卷。让我们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共同努力,为严肃考风考纪撑起一道诚信、文明、自觉、向上的美丽风景线。

自古以来,读书人都是以节操为本,以诚信为基。我们学生应该传承民族美德,树道德之新风。学习在于点滴积累,亲手采的蜜最甜,亲自酿的酒最香。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值此校团委学生会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全体同学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自觉抵制考试中的各种不良风气。

2、学生干部、团员带头遵守考场纪律,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为全体同学做出表率。

3、同学之间互相督促,互相警策,制止作弊,弘扬正气。

我们真诚希望各位同学凭自己辛勤的汗水和真才实学,在考场上发挥出色水平,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弘扬求实学风,维护知识的尊严!用诚信品德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高水平的答卷。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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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期末考试前的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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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我们将要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考试是对我们学习情况的检测,学习成果的总结,同时也是比较,是竞争,更是机会。同学们要努力考出自己应有的水平,在竞争中进步成长,在反思中进一步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

今天,在本次期末考试前,我想送给大家三句话。

第一句:态度决定一切。我们要调整心态,以愉快的心情投入到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并善于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获取知识的快乐,体验克服困难的快乐,体验取得成功的快乐。

第二句:目标是前进的灯塔。一个人没有目标,就象大海中迷失方向的航船,不可能达到成功的彼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既定目标,瞄准目标奋力攀登,就一定会取得成功。所以,请同学们一定要确立自己的努力方向和适当的近期目标,在不断的超越中成长自我,成就自我。

第三句:勤奋是成长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要学习真本领没有勤奋的耕耘是不行的。当然,也有的同学终日劳累,却没有明显的进步,原因何在?我想,也许是因为缺少思考和反思,还未认识到自己学习中的“短处”。例如,课前不预习,忽视学习规律的总结和学习方法的琢磨,学习在高耗和低效中进行。所以,我劝同学们忙中偷闲,时时反思自己的“短处”,力求一份耕耘两份收获!

另外,我想对同学们说:对真理和知识的追求,是人的最好的品质之一,勤奋是时间的主人,懒惰是时间的奴隶,勤奋学习的人,总是感到时间跑得太快,懒惰的人却总是埋怨时间过得太慢,我希望同学们抓住现实生活中的一分一秒,胜过想像中的一年一月。

学习、生活是辛苦的,但也是充实的。今天的辛苦,才会换来明天的幸福,今天的付出也是为了明天的收获。同学们,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时间里,明确目标,增强信心,刻苦学习,不负家长和老师的期盼,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同学们,让我们从容自信,一起加油努力,迎接期末考试的挑战吧!最后预祝同学们在考试中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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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期末考试学生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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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作为高职高专院校的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课,它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基本的英语交流与表达能力,使他们以后能轻松的应对工作、学习以及生活中的一些涉外事务。

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就是英语水平普遍都比较低,写不出来,更加说不出来。造成这种现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学生对英语缺乏兴趣,对英语这门课不够重视。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首先要让学生端正对学习英语的态度,让他们认识到英语在他们的学习、生活乃至将来的工作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次就是逐步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能主动地去学习英语,最终达到提高英语综合能力的目标。

从本学期开始,我们学校开始实行大一新生第一学期的英语期末考试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B级)并轨的举措。也就是说取消原来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用B级考试的成绩作为此次期末考试的成绩。这是学生经历的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正规的英语等级考试,这样有助于大一的学生了解到英语在大学课程中的重要性,因为B级考试考查的是学生运用英语的综合能力,并不是单纯的书本知识,这就要求学生改变以往的学习英语就是背单词的错误观点,而要从听、说、读、写和译这五个方面全面掌握英语。当然,这对英语教师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就是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不能一味地只讲书本上的知识,同时也要给学生补充一些有用的课外知识,比如说:语法、西方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知识。

因此,在大一新生刚进校的第一学期就把他们的英语期末成绩与等级考试挂钩这一举措有利于引起学生对大学英语的重视,从而在端正学生学习英语的态度和激发他们对英语的学习兴趣方面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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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诚信考试初中生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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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背着背包赶路,背包里装的分别是“诚信、智慧、毅力、勇气、健康、才学、机敏和荣誉” 。

他走到一条河边,河水湍急,于是四下找寻,忽然发现一艘渡船。年轻人就问:“渔翁,可否度我过河。”渔翁说:“我船小,你的负重太多,恐怕难以渡过。”年轻人便问:“那如何是好?”渔翁说:“你可以从包裹里卸下一个东西。”年轻人于是就拿出“诚信”,扔到了河里。经过一段时间的航行,船开进了一个叫“快乐岛”的港口。年轻人上了岸,想在“快乐岛”上寻找快乐。

他走进了一家房产公司,想买一幢房子定居下来,于是他打开“金钱”的背包。接待他的工作人员看了看里面成捆的纸钞说:“对不起,您的纸币在我们岛上无法流通,如果您有“诚信”的话,我们可以先把房子借给您。”然而“诚信”早被年轻人丢进了河里。于是他又去了银行,想兑换岛上的纸币。

“您的纸币我们没有见过。”银行的服务人员说,“请问您是否有“诚信”?如果有的话,我们可以破例为您兑换。”年轻人无奈的摇摇头,走出了银行。“难道我在快乐岛上无法生活?”他想,“不,我还有其它五个背包,我可以靠它们寻求快乐!” 下定决心后,年轻人来到一家正在招聘人才的大公司。他自信的在主考官面前出示了“健康”、“才学”、“机敏”和“荣誉”,主考官也非常满意。“那么,请问你有没有“诚信”呢?”最后,主考官问了这样一个问题。“这很重要吗?”年轻人不解的问。“当然。”主考官认真的说,“在快乐岛上,诚信是最宝贵的财富。”年轻人只好离开了这家公司。

年轻人心想,“也许我不适合生活在这个岛上,还是离开吧。”他向来时的港口走去。忽然,迎面走过来一个美丽的女孩,年轻人对她一见钟情。他走到女孩面前,问她是否愿意和自己交个朋友,并打开了自己的背包。“你有诚信吗?”女孩微笑着问道。“没有。”年轻人说,“不过,这些已经足以弥补我缺少的诚信了。”女孩摇摇头:“你错了。虽然你很英俊,也有才华和学识,但如果没有诚信的话,就会成为一个不可靠的人。”女孩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年轻人更加垂头丧气起来……

“年轻人,你怎么又回来了?”在港口,送年轻人来的渔翁问他。年轻人苦恼的说:“这个快乐岛上,干什么都要诚信,我待不下去了。”渔翁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年轻人,其实不管在哪里,诚信都是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这个岛上,人人都有诚信,所以他们才活得快乐,这也是快乐岛这个名字的由来。有弃有取,有失有得。可你丢弃的,恰恰是最宝贵的东西呀!”

年轻人沉默了。他沉思了一会儿,忽然跳上了船,“开船吧。”他望着这远方,坚定的说,“我要再去寻找一次„诚信‟。”……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能猜到我今天发言的主题了,“诚信”,更准确的说是“诚信考试”。不经意间,本学期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们即将迎来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不是竞争性考试,而是水平能力测试,它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更是对学生诚信品质的检验。自古以来,考场上少不了诚信二字,“诚”就是不自欺,“信”就是不欺人。

也许有的同学学习成绩不理想,可是即使自己的成绩不理想,也不要在考试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我们应当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做一个诚信的人!赢要赢得别人心服口服,即使输也要输的坦坦荡荡。

如果你想在考试中作弊,想在考试中投机。那么我想试问,你将会拿着通过丢失自己的尊严而得到的高分去炫耀吗?在那短暂的虚伪谎言下,所有的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生命不可能在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诚信没有重量,却可以让人有鸿毛之轻,可以让人有泰山之重;诚信没有标价,却可以让人的灵魂贬值,可以让人的心灵高贵;诚信没有体积,却可以让人心情灰黯,苍白,可以让人的情绪高昂,愉快。

诚信是一种品行,是一种责任;是一种道义,是一种准则;更是一种资源。考试就是对我们诚信的一种考验。老师们期待的不是所谓的“虚假繁荣”,需要的是真实的成绩和反馈。

希望同学们勤奋学习,认真复习,考出真实的好成绩!这也是我们诚信做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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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诚信考试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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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经过一学期紧张而充实的学习,期末考试即将开始。期末考试不是竞争性考试,而是水平能力测试,

它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更是对学生诚信品质的检验。为了营造良好学风考风,杜绝舞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复习,积极准备

充分利用复习时间,系统复习各门课程,坚决杜绝网络游戏,坚决杜绝松散慵懒,端正态度对待每

一场考试,靠真实能力争取优异成绩,用诚信行为展现良好考风。

二、科学复习,循序渐进

国旗下的讲话(诚信考试)

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科学设计复习计划,早睡早起,规律生活,稳扎稳打,循

序渐进,以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做好期末考试准备。

三、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在学习交流中认识自己的不足,在帮助他人中巩固所学知识。

四、调整心态,愉快迎考

正确看待考试,自觉调整自我心态,重视而不紧张,轻松而不轻视,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复习,以愉

快的心态迎接考试。

五、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遵守校规校纪,遵守考试纪律,不夹带、不抄袭,不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协同他人作弊。诚

信考试,杜绝舞弊,考出真实水平,考出真才实学,考出诚信风格。

莘莘学子,诚信为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互相提醒,互相督促,营造

文明、诚信、健康的考场考风。让我们守住内心的一份坚持,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为学院的学风

建设共同努力,为严肃考风考纪撑起一道“文明、诚信、自觉”的风景线!行胜于言,让我们努力复习,充分做好迎考准备,用行动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为广铁校园带来一股清

新的诚信之风!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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