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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铺管理流程和制度【汇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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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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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

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为员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补助。

餐费计算方法为:一天按三餐计算,早餐按标准补贴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标准补贴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补贴早餐;中午13:00以后回单位补贴午餐;下午19:00后回单位补贴晚餐(以车票、机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出差审批单》粘贴于报销单后面,作为报销的附件。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五、其他情况

1、外出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据实报销,不再领取出差补贴(科研人员外出工艺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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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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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加强夜间值班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

三、职责?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值班工作的执行情况、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值班人员负责配合保安对厂区范围内的检查及反馈。

四、管控说明?

1、夜间值班人员由中层领导及一般管理人员组成(不含女性、销售员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三楼。

3、所有值班人员需按规定录入指纹。

4、值班时间为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到厂区内及各车间进行巡查。在夜间10:00后至少进行一次夜查。夜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设备状况、消防安全情况、各科室人员在岗情况等。

5、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特殊事件如实记载,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事件或相关部门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或上报公司经理。

6、因出差、病假、事假不能值班,需要授权他人值班的提前24小时告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7、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28日前在大共享中发布下一个月夜间值班表,值班人员请自觉查看。

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9、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授权或旷勤,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报送公司经理从严处罚。

五、罚则?

1、违反上述各条款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公司经理实施处罚并对责任人给予不低于200元罚款。

六、其它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依据本制度给予责任人考核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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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服装工厂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8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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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厂管理制度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世运公司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以下仅供参考!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按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

4.员工应该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任意离岗,如有事情向直接上级说明。

5.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爱护财务,自觉遵守和爱护环境卫生。

6.为人诚恳,品质诚实,如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

7.仪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有礼。

8.努力向上,开拓进取,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考核及各项活动。

车间管理制度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2.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4.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乱接电线、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

6.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注意保管个人物品, 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8.搞好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9.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整洁。

2.早、中、晚三餐按作息时间开饭,不得提前或推后; 3.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4.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

5.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6.厨房的灶台、水池等所有灶具要勤洗勤擦,摆放整齐;厨房内外随时打扫干净,地面做到无灰尘,墙壁四周无蜘蛛网,无尘垢,厨房内外水池勤清洗,垃圾污垢要清理干净;

7.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8.做好饭票管理,不赊账,不记账,不收现金。

质量管理制度

有效提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标准,为公司所提供产品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依据。具体制度如下:

1、把好原辅料的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料投入生产,是整个服装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基础

2、原辅料存放环境湿度、温度、通风等条件要否适合有关原辅料的贮存,仓库场地要整洁,以免沾污或损坏材料。材料堆放要整齐,标志要清晰。

3、技术文件是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因,属于生产中的软件部分。产品投产前,必须对各项技术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正确无误。

4、对即将发放到各车间的生产通知单中的各项技术指数,如所要求的规格、颜色件数是否正确,原辅料之间是否一一对应等内容,进行核对与审查,确认无误签字后,再向下发放投入生产。

5、对所制定的缝制工艺标准进行详细复核检查,核对有否遗漏和错误,以便及时更改。

6、服装样板是排料划样、裁剪和缝制等生产工序中必不可少的技术依据,在服装的技术文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样板的审核及管理要认真仔细。当复核审验合格后,需沿样板的边缘加盖审核章,并登记发放使用。

7、将各种不同种类的样板要分类、分档合理放置,要有效保存以便查找。

8、裁剪是服装加工的第一个环节,裁剪质量是保证缝制质量的前提。在对面料正式裁剪前,应注意排料划样的核查,对分包、编号、捆包进行检查,把好裁剪质量关。

9、缝制过程中主要检查实际生产加工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规定的工艺设备及规定的工艺方法进行。

10、在制品、半成品的质量检验中,要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质量管理标准执行执行。

11、在缝制过程中的检验也称中间检验,如果检验点设置得合理,不仅能大大减少返修劳动量,同时能及早找出质量问题的根源,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

12、对缝制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的同时,应将检验的结果记录统计,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使管理、技术人员对产生废次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指导,以控制残次品的增多。

13、锁眼线的颜色、性能是否与面料相配,扣眼距、锁眼的针迹密度、扣眼位置等工序要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质量管理标准进行。

14、整烫环节要根据服装的材料和款式调节熨斗的加热温度。为了避免熨烫后出现极光的痕迹,建议使用尼龙熨斗罩。对厚重针织物来说,建议在熨烫服装时使用一些定型板,这样可以保持熨烫时服装不走样。

15、服装的检验应贯穿于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等整个加工过程之中。在包装入库前还应对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16、包装时服装的款号、尺码应与胶袋上标明的一致,包装要求平整美观。装箱要根据工艺单指令进行尺码、颜色搭配。包装形式一般有混色混码、独色独码,独色混码、混色独码四种。装箱时应注意数量完整,颜色尺寸搭配准确无误。箱外刷上箱唛,标明客户、指运地点、箱号、数量、原产地等,内容与实际货物相符。

生产制度

一、全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客户下达的生产任务,保证质量保证准确数量按期交货。

二、全体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各部门要做好紧密配合。

三、凡在生产中未听从领导安排,未按生产要求制作,而造成的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四、生产中任何人员必须以急赶货的款式为主,所有员工有义务支持管理人员尽快完成最急出货的生产任务。

五、管理人员首负其责,管理人员有权开除本部门不称职的员工(由厂长调查情况后批)。

六、全厂部门员工必需服从厂长或经理临时或永久工作调动,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调动,否则示为旷工处理,情况严重者开除处理。

奖励和处罚

(一)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15分钟以内,无早退,当月无请假的。每人奖励50元,作为全勤奖。

(二)迟到: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5分钟,每分钟按1元扣除当月工资。 (三)普通员工每月生活补贴120元,办公室人员每月150元;不在本厂住宿的员工每月可有50元的租房补贴。当月请假超过十天无租房补贴,当月有享受保底工资待遇的无生活补贴。

(四)超产奖:车位员工的计件工资达到2600元以上的奖150元,2300元以上的奖100元,1900元以上的奖50元,1500元以上的奖30元。

(五)上下班代人打卡者处罚100元,并开除出厂。上下班忘记打卡者,一律不给签卡。

(六)乱写工序,乱剪菲,记数不真实者通告处罚,不予结算票菲。 (七)要文明用语,不搬弄是非、大声吵闹。对打架斗殴的,参与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开除出厂或送移公安机关。

(八)偷盗厂方或他人财物,故意损坏生产机器及工具者开除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九)赶货时不按规定做货者,通告,从重处罚。赶货时不按规定上班者,处罚100元。

(十)怠工、误工,不服从领导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至50元处罚),第三次开除,工资70%结算。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负责)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试点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等负责)

(三)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

9.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不得无偿使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10.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公安部负责)

11.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公安部负责)

(四)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12.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

13.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新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素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推行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公安部负责)

14.实行考试随机安排。严密考试组织形式,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公安部负责)

15.实行考务公开。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公安部负责)

16.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公安部负责)

(五)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17.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建立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健全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18.完善考试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完善考试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系统等监管手段,推行考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对考试过程、考试数据实时监控和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公安部负责)

19.严格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交通运输部负责)

20.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部等负责)

21.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一旦发现有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要立即要求停办或退出,确保彻底脱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负责)

(六)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22.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3.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24.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公安部负责)

25.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公安部负责)

26.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中国残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分别负责)

27.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公安部、外交部等负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改革保障配套政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周密部署实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部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

(二)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到培训与考试相衔接、培训考试需求与供给相平衡、政府服务与管理相融合,既为改革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又立足实际、稳步实施。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等试点事项,要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其他实施条件成熟的事项要立行立改,有序推进。要做好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改革措施,主动通报改革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要加强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负责)

(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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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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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生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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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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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铺的一切资料,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店铺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服装店店员培训和管理一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方式,但也有共同点就是要体现出品牌形象,店员要团结,服装要统一,品牌形象不仅要体现,还要有待提高,,从店员的思想,文化和素质去管理。

二 为了促进店员的工作热情,可以采取提成分割法,首先是个人提成,以万为单位逐渐提升提成。比如一万以下的提成是1%,两万以下的提成是1.5%。三万以下是2%这样逐渐上涨。其次把员工可分两到三个小组,来一个团体提成,这样能促进员工团结,增强团队精神。

三 可以一开票的形式,每个员工设置一个自己的代号,在开票的时候签入自己的代号,到月底可以按小票来算个人的提成

服装鞋帽店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的素质与工作表现,一些服装鞋帽店铺往往重视营销方案,但因为忽视了店员管理,在零售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说员工是企业的根本,吸引好的员工就显得死对头重要。

当服装零售店收到了应聘人员的个人材料之后,通常要选择一定的测试方法包括笔试工,作为选择应聘人员的基本依据。店员的招聘的方法包括笔试,作为选择应聘人员的基本目的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与一般能力,面试的主要目的是测试应聘人员的应聘动机、个人品质及从事零售工作的专业能力等

每天与许多形形的顾客打交道是店员工作的基本特点,店员必须有充沛的精力、良好的人际互动能力与高尚的职业道德,才能向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因此在选聘店员时,需要考察应聘人员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身体素质。为了配合零售店的形象及产品组合特点,对店员的健康、体型、身高、年龄、性别等方面应该有特别要求。

个性。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一般能力、气质、性格等方面考察,对店员的基本要求包括好学上进、思维灵活、观察能力强、沟通能力强、动作敏捷、热情大方、性格开朗、为人诚实、工作细心和而心。

工作能力。对工作能力的考察可从教育水平、商品专门知识、零售服务技能、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

员工是店铺的生命力,一个好的员工会给店铺生意带来意想不到的飞跃。一个好的员工应该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以及完美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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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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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服装(以下简称“服装”)是保安员勤务用装,由公司按本规定统一配发不得自购或他种形式自备。

二、为了避免和减少因保安员流失所造成的服装费用损失,服装费一律由个人先行支付,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发: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一年以上、四年以下期间所配发的服装费,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公司负担部分自保安员连续工作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起,分24个月平均随月工资补发。

(二)在本公司连续工龄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期间所配发的服装费,由公司负担70%,个人负担30%。公司负担部分自保安员连续工作满五年后的第一个月起,分24个月平均随月工资补发。

(三)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七年以后所配发的服装费全部由公司承担,自发放服装的第二个月起,分24个月平均随月工资补发。 三、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未满一年或者满一年后脱离公司的,服装费全部有个人承担,公司不予补发。

四、享受公司补发服装费的保安员脱离公司,公司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只补发服装费至其离职的上一个月,其余服装费由个人担负,配发的服装也由个人所有。

五、保安胸标和工号不在配装之列,发放时公司收取押金100元。离职时完好上交公司,押金予以返还。但如有丢失、损坏、残缺、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不予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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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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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农药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药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二、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三、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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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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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规范公司工作服的采购、管理、发放和统一着装要求,提升公司专业化服务的品牌形象。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专业化服务的品牌形象,规范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

第二条:服装管理规定

1、工作服由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2、新入职的员工在转正后,可按规定安排申购、发放工作服。

3、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2年以上者,辞职时,不收取服装费用。特殊制服需清洗干净后交回公司行政事务部,否则收取相应的服装清洗费。

5、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2年以下者,辞职或被开除,按月折旧扣除,如西服和制服为12个月,大衣、雨衣为36个月折旧,扣除未折旧部分的费用。

6、因工作造成工作服严重破损、经主管部门领导签证认可同意后可到公司办理更换。

7、因个人保管,使用不慎造成工作服遗失、破损,需向所属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领导签证认可后,到行政人事(综合)部门办理赔款换领,赔付金额按进货价扣除。

第三条:员工着装要求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除经理外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穿着整齐工作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穿着工作服时,需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有发放工作牌的,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3.穿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条:着装规范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规定时间内不穿工作服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一个月连续违反2次以上者,罚款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10元,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次该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给予通报批评。

4、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押金

1、西服每套扣500元;

2、保安部:每人扣 400元(制服、大衣)

3、工程部、环境部:每套扣300元;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云南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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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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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规章制度:

1.上班,下班员工必须遵守店铺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任何调班,调休者必须先征的店长的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

2.员工请假3天以上报直属主管批准,店长请假需有直属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休息提前一天说好安排上班人员(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休)

4.每天下早班的人等晚班人吃完饭后出来到时间才能下班,卖场一定保证有人,不能站在门外闲溜达。

5.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1日前有店长排定,未经店长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6.收银台不准任意放私人物品,不能再卖场吃东西。

7.自备喝水的杯子和纸巾,每天下班后穿自己的衣服,卖场衣服打玛扣,烫完后检查干净后挂回原处。

8.每天早班的人负责白天营业时间的地面卫生。

9.每天上午搞完卫生,没客人的导购去整理各自所分的区域(剪线头,修衣服,洗脏衣服,检查玛扣)

10.下一个接待顾客的导购必须站门,必须说欢迎光临,不管进来的是什么顾客,轮到谁就是谁,不存在挑客(除了换衣服,应聘)其余都算.

11.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好,丢了公司不负责任。

12.接待顾客时不准接电话,可以等顾客走后回电话过去,上班时间严禁在卖场玩手机。

13.按公司要求接待顾客,面带笑容不得与顾客发生争议,遇到问题及时上报

14.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15.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带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

16.服从上级分配,服从上级管理,不得损毁公司的形象,透露公司机密。(按情节严重进行处理)

17.遗失,损害,偷盗公物者按价赔偿。

二.关于跟客制度:

1.自己跟客要到位,如果客人一进门就是你接待,不管你多忙都要留意你的要试穿什么衣服,立刻去拿码子,别的导购上前跟,你就说我跟了,麻烦你帮我那一下码数给客人。

2.一定要有一杯水的服务,并且买与不买一个样。

3.当每个导购都有客人,又进来一批谁都可以去接,谁先接就算谁的。

4.回头客当天的客人才算回头客,隔天都不算,回头客进店自己一定要留意,如果另外一个导购接客很久,要买单的情况下你才认出来,都不算,(自己在卖场的情况下)

5.卖场一定互帮互助,没顾客的同事一定主动帮忙有顾客的同事。

6.不管进来的是这样的顾客,哪怕是老人家进来接个电话不买衣服都算一批客人,没有接与不接,不能挑客

三.货品

1.到货卖场前面一定留一个导购接客人,接完后去整理货品,下一个导购接待顾客。

2.每一件挂在卖场的而货品必须保证是熨烫,无线头,拉链是拉好的,有玛扣,干净。

3.每个导购如果是自己的订单,开手工票,贴在收银台,写上日期,牌子,款号,尺码,颜色,顾客电话,姓名和自己的姓名到货后自己联系顾客。

4.如果因为员工自身操作导致商品损坏,按7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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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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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第十一条直接缴纳可采用以下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本市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由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收据联需同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和代理银行收(转或清)讫印章才能生效。

缴款人可采用现金方式缴款,也可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借方凭证)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采取转账方式办理缴款。

第十二条集中汇缴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直接收取有关款项的,执收单位应出具加盖执收单位收款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收据联交缴款人,作为缴款凭证。执收单位于当日代缴款人将有关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执收单位需当场执收,无法使用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可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或通用票据当场收取有关款项,并根据当日所收款项,按收费项目汇总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于当日将所收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当日汇总所收款项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区与中央、市分成的收费,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市财政局规定,缴库方式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确需退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各项非税收入退付的性质和退付频率,收入退付分为财政审批退付和备用金退付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采用财政审批退付的,申请退付缴款人需填写收入退付申请书交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审核同意且通过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经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通过,由区财政局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直接退给缴款人或划入缴款人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财政审批退付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对于原以现金方式缴款且无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个人,可采用现金退付方式。采用现金退付的,缴款人需凭身份证件和原缴款凭证向区财政局领取加盖"现金"戳记的《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退付。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现金退付给缴款人。

第十七条经区财政局批准,采用备用金退付的,由区财政局为执收单位开设备用金账户,专门用于非税收入的退付。执收单位收到缴款人退付申请后,经审核同意可从备用金账户中先行预退,事后定期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足备用金。

执收单位申请补足备用金时,应附缴款人退付明细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区财政局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划入备用金账户。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是本区收费票据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区收费票据的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收费应使用上海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财政收费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的种类包括通用票据、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主要用于集中汇缴收费项目,其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项收费的具体征收管理需要确定;《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分为收据与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和没有收据联的集中汇缴缴款书两类。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有缴款人直接缴纳缴款书(含滞纳金的缴款书)和执收单位代收代缴缴款书(不含滞纳金的缴款书)两种,具体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有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收缴程序确定。

第二十条执收单位凭《收费登记购买证》申请购买适用票据。《收费登记购买证》只限领证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涂改和伪造。

第二十一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领购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台账,并定期向区财政局报告票据使用和结存情况。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票据,票据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第二十二条各执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监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借财政票据。票据丢失的,应及时通过区级媒体声明作废,并报告区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对于用量大、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票据,经区财政局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区财政局核准后销毁。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填写有关收费凭证,保证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采取集中汇缴方式收款的,执收单位应分设开票和收款岗位,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二十七条缴款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缴款义务。对执收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乱收费行为,缴款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缴款人有权向执收单位了解所缴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收缴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执收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执收单位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受托代收单位未按规定将区级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延解、积压、挪用收费资金或拒收收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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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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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收款点应视收款频率需要,设1—2本发票,连号使用,交班须书面签字验收。

2、每一笔营业收入都须开具一张对应的发票,禁止有收入不开发票和无实际收入开发票。

3、发票用完由当班收款员向领班领用,领用时要确认发票的名称、号码、经办人,连号记录发票使用的日期、号码、使用人。

4、各收款点的发票应有交接手续,记录发票领用的日期、号码、经办人,连号记录发票使用的日期、号码、使用人。

5、发票未经批准只能用于本营业场所,由收款员专人开具(打印),连号使用,不得移作它用。发票应存于适当的位置,不得缺少、乱涂乱画或更改。

6、收款员应根据营业日报或收款明细表核对所使用的全部发票的号码或张数,正确无误后,方可交班。否则,应查明原因,写书面报告,等候处理。

7、发票开具的要素:客户、日期、消费、单价、金额、收款员签章、收款专用章。当手工书写时,金额大写须同时齐全,不得更改;挂账时,请客人签名、写房号,并盖“附件”章,不得随意减免手续。

8、已打印或开具的发票不能更改,经签批(有权批准)一律冲红字或补开发票调整,并写明原因。

9、已发生错误的发票要作废,应财务经理和当班服务员签字证明。收款员应本着节约原则,尽量避免作废发票。

10、收款员应妥善保存发票,避免造成不良后果。一旦遗失发票,应立即上报,并写出书面报告等候处理。

11、使用中若发现由于印刷、包装等原因造成的错误发票,不得擅自丢弃或处理,应及时上报等候处理。

12、收款办公室设专柜、专人、负责发票的申领、保管、发放、核销、并随时盘存核查记录,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13、发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本规定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应随时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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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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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管理

二. 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第二次:开除

三.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四. 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违者罚…元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 (违者罚….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违者罚…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元。

七.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吸咽、追逐、大声渲哗、及员工之间发生争执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予以开除处理。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八. 各自负责的区域卖出的货物应自觉及时出版,若店领导或店组长发现一律不听任何借口并处罚….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九.员工各自负责的区域,卖出的货物应自觉在货物标牌记明所属自己的工号,若不记明不接受任何解释,货物一律充公,如因而发生争执一律予以开除。

十. 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十一. 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 (违者罚…元

十二. 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大扫除一次 (违者罚….元.)。

十三. 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四. 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十五. 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不得有争执,大声喧哗,打闹等现象。

十六. 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月底进行全场大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

十七. 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十八. 员工各自负责的区域如发生任何违反规定的事件,一切后果自负。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十九. 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元,收银员?元):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满半年扣除小元).

二十. 店铺于每天….分准时营业,晚….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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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服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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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和结构

第二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素质: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三条 后备干部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年龄不超过35岁;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身体健康。

第四条 后备干部原则上按部门1:1的数量配置,生产部门可

按1:2配置。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知识、年龄和专业结构,重点培养一批30岁左右的后备干部。

第三章 后备干部的选拔

第五条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事业心强、责任心强、注重实效的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管理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 选拔后备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的资格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破格选拔。

第七条 选拔后备干部的程序: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人力资源部门考察,提出后备干部人选;

(三)党委讨论确定人选;

第四章 后备干部的培养

第八条 后备干部确定后,要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培养计划包括培养方向、培养措施和培养人。

第九条 对后备干部要进行较为系统的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培训和现代经济、科技、法律以及培养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促使其增强党性、拓宽视野,提高思维能力和执行能力。

培训由大唐甘肃公司和公司统一组织,主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形式。

第十条 建立后备干部谈话制度。培养人每年至少要与后备干部谈话两次。谈话时要充分肯定其成绩,指出其不足,帮助他们明确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第五章 后备干部的管理

第十一条 对后备干部要定期考察。后备干部的定期考察与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重点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在定期考察的同时,应做好经常性的考察了解工作。考察结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的依据。

第十二条 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应适时对后备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二)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三)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四)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五)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工作任务;

(六)年龄偏大;

(七)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

第十三条 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后备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和民

主评议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

第六章 后备干部的任用

第十四条 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任用。

第十五条 提拔选用干部原则上要从后备干部中挑选。

第七章 后备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 建立后备干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后备干部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后备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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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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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学工室,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 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2、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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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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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肖肖服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做到:

一、 热爱祖国,热爱公司,热爱DV肖肖服饰有限公司事业,以公司为家,公司兴我荣的思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法乱纪,不搞歪门邪道,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尊重各级领导,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团结工友,互相帮助,严于律已,宽于待人,讲话和气、为人和善、不讲粗话、不做坏事、讲文明礼貌、使用文明语言、如:对不起、没关系、谢谢你、不客气等。

三、 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吃苦耐劳,勤奋努力,自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工作认真不投机取巧。

四、 提倡搞五湖四海,不拉邦结派,不搞无政府主义,不弄无原则的纠纷,不打架骂人,自觉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与各种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决不包庇、纵客。

五、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旷工、不怠工、不逃工、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决不闲谈,不窜岗溜号,有事请假,回公司消假,不做任何不利于公司的事,认真研究生产工艺和做工手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六、 积极参于技术比武,劳动竟赛和各类文体活动,树立集体英雄主义思想,力争在各类竟赛活动中夺魁,爱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七、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用本公司名义,未经许可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之职务,不得在任何场所向任何人泄漏本公司的业务机密。

八、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掌管的文件,函电帐薄,表册,不得查阅本职以外的电脑数据更不能以之示人.

人 事 任 免

一、 任免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我公司员工:

1.1 身份不明者。

1.2 被剥夺公民权末恢复者。

1.3 刑事犯刑期末满者。

1.4 通缉在案者。

1.5 身体不健康有传染病精神不良者。

1.6 吸毒者。

1.7 年龄末满17周岁者。

2、录用新员工入厂时由新员工向人事部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照片3张及个人有关简历。

3、新进员工经有关部门审核考试合格后履行有关手续,新进员工必须交100元伙食及工具保证金后方为正式员工。

4、需要试用期的岗位或职位的员工,其试用期以三十天为原则,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以到任日计算。

5、新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外省新进员工无暂住证者应向公司申办,费用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

二、 辞职

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辞退、除名等三种。

1、辞职: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得申请辞职,非合同制员工必须在离职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合同制员工应待公司正式批准后方可离职。

2、辞职员工离职时不得享受公司福利,奖励工资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三、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辞退:

1、因个人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者。

2、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3、因患慢性疾病使工作不能胜任者。

4、因其它行为致工作不能胜任者。

5、因业务变更不能胜任需裁员者。

辞退员工离岗结算时结清工资,但不享受公司任何补贴及待遇。

四、 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除名: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4、工作疏忽造成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聚纵罢工,怠工,煽动弄事者。

7、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或盗用印章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企业及他人设施制品物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或他人业务严重阻碍者。

9、对员工实施暴力胁迫行为者。

10、自离职就他公司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12、威胁或侮辱主管领导者。

13、泄漏公司机密情节重大者。

14、吸毒赌博和有伤风化行为影响恶劣者。

15、有其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16、警告满三次者。

17、不服从管理、有意怠工或连续旷工两天者。

18、工作疏忽或擅处离开工作岗位致损坏公物或影响工作情节严重者。

19、公司实施惩处时,所蒙爱损失之全部或一部勒令受惩处人赔偿。

凡除名人员原则不得享受工资待遇,(特殊情况情况可享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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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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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30分钟内扣20元。

四、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玩手机,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20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20元。

五、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六、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2、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

七、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

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店组长不准随便刁难部属,不准随便呵诉部属,应该尊重和帮助店内每一位员工。

八、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所有导购赔偿。

九、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的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十、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二Oxx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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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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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在巡逻执勤和执行紧急职务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动警车,用于执行准军事化纠察,侦查、警卫、治安、护卫、交通管理的巡逻的车辆。

一、交接班;

1驾驶员每次接班前要先认真检查整车外观及内部设施,对警灯警笛、轮胎气压、电量、刹车等基础设施逐一检验,确认无误后签字接班。如发现刮痕碰撞痕迹和有损坏的电器应问清事实。并及时向值班长和中队长汇报。如因驾驶技术造成车辆的损毁均由驾驶人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2、驾驶警车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每班在交接班前清洗干净整车卫生,一保证下个班接班后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3、警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除护卫领导车队检查、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的在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一般情况下,只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车辆通过车辆、人员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以断续使用警笛、不准使用警报;

(六)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灯,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七)在办公区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使用警报器。

(八)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

四、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

(一)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二)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

(四)挪用、转借警车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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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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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员工应带妆上岗,工作时间应保持愉快精神,热情待人。

2.   在工作时间不得抽烟、喝酒,不得与相邻柜台员工聊天。

3.   应保持店面整洁,每日应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

4.   应妥善保管好柜台财物和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库存发现货品丢失,按照丢失商品的吊牌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5.   每日应做好店面货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陈列货品,精心搭配和摆放。

6.   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资。

7.  上班时间不得接待朋友探访。

8.   店员试用期定为个月,薪酬为底薪+%个人销售额提成。

9.   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提成+补贴

10.  提成为当月个人销售额的%

11.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化妆补贴,保险补贴。其中过了试用期的次月即可获得元的交通补贴和元的化妆补贴,保险补贴元则自员工正式入职公司个月后发放。

12.  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14.  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公司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15.  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16.  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17.  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18.  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9.  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销售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20.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对货品知识熟练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销售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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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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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 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 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 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打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 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 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7、 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8、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二 男员工着装要求

1、 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 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三 女员工着装要求

1、 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 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 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4、 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员工工作装配制说明

1、 员工入职时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装。

2、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壹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壹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的50。

3、 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着工作装。

4、 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5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除罚款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 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6、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8、 工作装如丢失或破损不能守穿用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15月1日—9月30日统一着浅色工作服着衬衣时需按公司规定统一颜色着装。

210月1日—4月30日统一着深色工作服 因天气原因可不在此范围之内由人事部另行调整。

六、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司另行通知。

七、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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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服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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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统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着装,体现公司的企业形象,规范公司制服的发放及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员工(保安部、保洁部除外)。

二、归口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作服的统计、登记、采购、发放、保管。

三、订做标准:员工转正以后,办公室负责联系订做工作服,一次性订做短袖衬衫2件(长袖衬衫、西服视季节气候而定)、短裙2条(女)、长裤2条(男)。

四、成本控制:为控制成本,规范管理,公司对制服领用后工作不满规定期限(一年)而离职的员工收取一定的制服成本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办公室在离职申请表上注明领取时间,财务统计部进行相应的成本费用的扣款,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领用制服不满半年(包括半年),按原价收取;

领用制服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者按原价50%收取(包括一年);

领取制服在一年以上不收取费用;

五、订做原则:老员工衬衫、短裙(女)、长裤(男)每年订做一次,新领购的制服计算周期从零开始。老员工西服套装在领取2年以上后可重新申请订做,如中途离职,均按上述收费标准扣款。

六:有工作服的员工,均须着工作服上班,工作服未领取的员工须穿着得体正装。

七: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至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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