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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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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天水市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追求卓越培训班”培训计划_培训方案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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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水市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追求卓越培训班”培训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培训时间:6月23号7点开始5000名教师第四期的培训(16天)

7月8号开始5000名教师预测班的培训(10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190名、“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培训时间:6月30号7点开始“三支及进村社”第三期的培训(15天)

7月10号开始“三支及进村社”预测班的培训(8天)

培训地点:天水市委党校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培训时间:7月30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二期的培训(15天)

8月15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三期的培训(15天)

8月30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四期的培训(15天)

9月15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五期的培训(12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培训时间:8月5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一期的培训(15天)

8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二期的培训(15天)

9月5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三期的培训(15天)

9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四期的培训(15天)

9月28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五期的培训(15天)

10月12号开始“事业单位”第六期的培训(15天)

10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七期的培训(15天)

10月28号开始“事业单位”预测班的培训(10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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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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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开展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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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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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批示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前阶段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和重要大型活动涉及区域、场馆等为重点,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的建筑合法性及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3、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

4、重要大型活动场馆及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

6、辖区内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二)排查整治的措施:

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重要活动场所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四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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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幼儿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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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杏花岭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根据杏教发[2010]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申芸

副组长:李新芝 王晓莉

成 员:张春梅 崔君 王蕊 李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 (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三、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四、方法步骤

时间:2010.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2,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3.召开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杏教发《2010》99/100、101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一)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幼儿园分类整治。

(二)排查幼儿园和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5.饮食安全。重点为食堂建设(严格执行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洋和记录制度,员工体检制度),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坚持每周五行政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5日班长例会制度,每月25日园务委员会例会制度,坚持每月30日全体大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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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_培训方案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培训,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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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实施杭州市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校学生的就业需要,坚持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政策引导,政府资助,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所需的岗位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大学生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0至2010年3年内,组织在杭高校学生、以及有杭州户籍且未就业的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建立相应机制,实现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的紧密对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要结合实际,采取本校培训、实训基地实训和培训机构培训等办法,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在各高校积极倡导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对参加岗位实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大学生,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各高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定点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服务;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设置特点,选择合适项目参加培训。要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大学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在校学生落户杭州的意愿,制定职业培训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大学生参加符合杭州产业升级和发展导向的、技术含量高和紧缺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要将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

(二)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培训网络。要动员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培训效果好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作为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要引导定点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及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加快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2010年底面向在杭高校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三) 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

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对拟招用的大学生,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的明确就业岗位的技能培训。定向培训项目由具有培训能力且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也可由用人单位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

订单培训是指定点机构针对单个用人单位需求人数较少,岗位较分散的实际,自行开发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的明确就业岗位去向的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也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用工需求,由劳动保障部门有计划地委托定点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组织实施。

(四)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定向、订单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其培训鉴定费用的50%补贴,原则上不超过XX元/人。

参加培训取得当年杭州市公布的紧缺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大学生本人培训鉴定费用的全额补贴。

高校学生在杭只能享受一次培训鉴定费用补贴。同时,根据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率、就业率以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等对定点机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书图画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的培训就业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经验做法,宣传大学生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事例,引导更多大学生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实现技能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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