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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工程项目协议书实用26篇 建设工程合同(汇编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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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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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

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

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

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

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

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

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

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

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

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

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行,并将副本送乙方。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

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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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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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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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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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上述任何金额的调整或确定,均应适当考虑有效合同价中的任何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4 计日工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任何变更工程按计日工作进行施工。对这类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项目及亩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费用。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收据或其他凭证,证实已付出的款项,并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呈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对所有按计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上述工作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每天向监理工程师呈交一式两份确切的清单,其中开列受雇从事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及工时以及一式两份的报表,其中写明该项工作所用的材料,所用承包人的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前文中提及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附加百分比数中包括的承包人的设备除外。)如果清单和报表中内容正确或经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将在其上签字并将清单和各一份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一份除上述以外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设备的标价的报表。如承包人未能将此类清单与报表并列齐全,准时提交,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付款。但是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按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清单或报表的呈报由于任何原因而实际无法做到,则监理工程师仍然有权核准此等工作付款,该项付款或按计日工计算(监理工程师须对该工程所雇的劳力、时间、所用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情况表示满意)或按监理工程师认为公平合理的该项工程的价值计算。

索赔程序

53.1 索赔通知

尽管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时,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

53.2 同期记录

一旦发生53.1款规定的情况,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同期记录,这对于他以后希望提出索赔而支持其索赔理由可能是相当必要的,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接到53.1款中规定的通知后,应检查这些同期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保留记录(由于是合理并对已提出索赔是重要的)。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向其提供复印件。

53.3 索赔的证明

在发出53.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带有对索赔数额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帐单。在影响索赔的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这一帐单应看成临时帐单,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临时帐单的形式,送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有关的证实材料及累加索赔款额,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给束后28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帐单。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帐单的复制件。

53.4 未能遵守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条的规定要求索赔,则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监理工程师或按67.3款规定委任的仲裁人员,根据同期记录(无论这些记录是否有监理工程师据53.2和53.3款规定的注释)决定的款额。

53.5 索赔的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足够的证据,使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能够确定此款额,则承包人有权获得包括该索赔款额在内的根据60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证明的任何临时付款。

共35页,当前第2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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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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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如下项目修改设计,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城学院水栖中心、北一门教学楼前广场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江城学院新建教学楼南侧水栖中心、教学楼北侧门前广场。

二、委托设计内容:

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效果图,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设计。乙方向甲方提供修改后的蓝图8套,DWG电子版1套。

三、设计时限:

年 月 日接受委托设计,甲方在最终方案效果图上签字后,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四、价款、付款方式:

1、增加水栖中心面积按3144m2增加面积*7元/m2合同单价=2、2万元。

2、广场修改面积4494㎡,按每平米5元计算,总价2、25万元整。

3、关于大门结构设计费3万元整(不包含浮雕艺术创作设计、翻模在内)。

以上费用总计7、45万元整。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益整个设计费用将分二次支付:

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图纸,图纸及电子版经甲方签收认可以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用的70%。

第二阶段(跟踪服务):乙方在甲方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跟踪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待景观施工完成并验收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30%设计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对乙方设计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以便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推迟后续工作。

3、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涉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2、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4、 乙方提供施工图8套,同时提供DWG格式电子版一套。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对乙方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违约,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 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签字盖章之日即为生效。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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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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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年 月 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投资工业项目,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 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万元以上。

第二条 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 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

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

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 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

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 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 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__〕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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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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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包括部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管理、竣工验收至交付使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现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建设总投资:

二、项目管理形式

(一)在甲方的领导下,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按照项目管理大纲履行管理职责。

(二)乙方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专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法律规定的资质、职称,能胜任工程管理的需要。

(三)乙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在《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中明确并报经甲方批准。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

三、项目管理目标

(一)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建安工程标底价的20%。

(二)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进度控制目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工程竣工,并验收合同,具备使用条件。

(四)安全控制目标: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

四、项目管理的内容

(一)甲方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项目的立项、拆迁工作,办理用地手续,办理施工用水、电工作

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和确定

负责办理用地规划及设计规划手续

负责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负责所有招标文件和各类合同的审查及备案;

负责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等档次、品牌、价格的确认;

负责资金的筹措、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审批和支付;

负责为乙方、监理在甲方施工区提供办公用房

负责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管理;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最终确认工程竣工决算;

(二)乙方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的报批报建等前期工作;

(1负责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负责协助办理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及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3负责协助办理消防、环保、质检报批

(4负责协助办理所有招标文件和各类合同的备案

2、根据甲方委托,负责项目设计协调管理

(1对设计进度、深度和设计变更等进行控制;

(2做好其他专业设计与总体设计的沟通和配合

3、根据甲方委托,负责项目施工招标的协调管理

(1根据工程特点、进度和甲方要求,合理划

分招标标段、范围和内容,确定招标时间;

(2编制和审查各类招标的程序文件,报请甲方核准

(3编制建安工程量清单并向中标方适当收取工本费

(4组织对投标的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向甲方提出资格预审意见;

(5组织评标小组对招标工程进行评标和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由甲方审定中标单位;

4、落实《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监理大纲》

(1依据甲方确定的项目总体建设计划目标,制定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的月度计划和目标,每月上报甲方;

(2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的管理应符合管理规划及规范要求;

(3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编制季节和月度的用款计划,报甲方审批;

(4协调施工现场及政府各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5负责监理机构按国家规定及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完成项目监理工作;

5、制定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1强化工程预验收制度,做到检查有依据,验收偶标准;

(2 施工过程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做到手续齐备、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3竣工验收后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竣工结算和资料交接;

(4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定质量保修合同,明确保修范围、内容、期限、保修责任,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五、合同签署及建设资金的支付

为有利于工程管理,甲、乙双方商定:

(一除本项目管理合同由甲、乙双方和监理合同由乙方和监理单位签署外,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均由甲方与另一方签定,乙方不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二所有工程付款都必须列入乙方编制的月度付款计划,经乙方审核并经项目经理签字,甲方审核后,再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三根据合同、付款计划以及乙方的审核签字,甲方复核属实后直接向第三方付款,工程所有款项不经乙方帐户转付;

六、进度控制目标的责任界定及奖惩

本项目进度控制目标为:自工程开工(土方开挖)到工程竣工,总施工工期为6个月,并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一)因乙方原因,导致进度目标不能实现,工程每延长完工一天,甲方按500/天对乙方酬金进扣减,最多不超过2万元;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甲方按1000元/天对乙方实施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二)因下述情况导致工期拖延,乙方责任免除:

1、因甲方的重大变更,造成施工关键线路工期延长的;

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资金的;

3、甲方的相关资料、文件不全或不合要求而影响外部各项手续办理的;

4、不可预见、不可抗

力及非乙方的其他原因;

七、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自工程开工起,至后6个月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备按《项目管理规划大纲》要求配备并及时进场,完成竣工资料后部分人员可以退场。工程造价人员可至工程结算审计结束。

八、项目管理费(含监理费)

(一)双方约定,管理(监理)费用为

(二)甲方按以下方法、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酬金:

本合同签定后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场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此后每月末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付至总金额的 。工程全部资料交付完毕后 日内结清余款。

(三)项目管理(监理)费用调整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而导致乙方超过第(七)款约定的服务期,管理(监理)费用可以调整,调整的方法为:

(1)超期服务时间不超过1个月,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超期服务费;

(2)超期服务时间超过1个月,乙方向甲方收取超期服务费。从超期服务第2个月起每月支付超期服务费 元。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各自的工作。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均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乙方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属于甲方的工作。如因甲方工作不力造成工期增加,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相应的索赔。

(三)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额度为经专家评估后的损失值,但最高不超过乙方所得项目管理(监理)费的 80%。

十、合理化建议

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专家评估后确认产生经济效益,甲方应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适当比例给予乙方作为奖励,奖励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合同的组成、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管理合同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合同书;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当事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交付完毕,审计结束后自然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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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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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承 包 范 围:

3、承 包 方 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所承揽的分包工程确定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后备案。甲乙双方应对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实施监控,确保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3、在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下,乙方应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类施工保险预先投保制度等。

4、在施工前乙方应对规定的施工区域、施工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等部位悬挂/张贴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在施工未完成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其他的安全可靠措施后方能拆除。若由于乙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处理。

7、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8、由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特种设施,租赁公司应具有特种设备租赁资质,租赁的设备应在年检有效期内使用,在设备安装前应向甲方出示并存档。

9、在施工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双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要向甲方借用或租赁设备以及工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乙方须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则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管理措施进行验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以及甲乙双方各自的合同义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鉴于乙方作为具体实施施工的承包方,为避免混淆,乙方特此承诺甲方源于自身的合同地位及施工专业限制根据本条前款对乙方及乙方人员进行的进场教育或交底工作,并不免除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或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包括施工安全责任在内的各项义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

1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为该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施工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双方安全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应每天巡检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等,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13、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购买或使用的前述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期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并办理“动火证”落实防火责任人;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制定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措施的相关措施,并指派专人值守警示。

16、装修过程中如需动用明火时应到甲方办理《用火申请单》,经甲方批准后由具有电气焊上岗证人员施工,并按照《用火申请单》所批准的时效及位置实施动火作业。施工完毕现场装修人员应检查用火现场有无遗留火种。

17、施工期间应使用绝缘良好电动工具,使用专用插头与电源插座连接,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用电,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

18、乙方在施工时,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悬挂安全标牌与安全标志、夜间施工设置充足照明;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及临边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

19、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乙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安全责任人和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展开工作。

20、在项目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经市、区特种行业考核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审核。

21、乙方对安排到甲方项目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对新入职的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到甲方项目从事作业。

2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防护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和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2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且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若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发生,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4、其他规定:

四、违约责任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双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 乙方应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在巡检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违章作业施工,甲方有权立即制止并停工整改,乙方完成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五、其他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严格执行下列相关安全法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

六、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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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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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共计元存入甲方账户

2、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工程质保期满后3日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额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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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深圳市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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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府基建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___;层/幢;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____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25%予付款,计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1%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_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__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或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二:

一、-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1999-0201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承诺书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除通用条款外,四份协议分别签订。

二、开工审批

第二条本项目实行开工审签制度。工程在开工前由江北区教育局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对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批准后,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方能开工。小组提出修改调整意见的,经小组重审合格通过后方可下达开工通知书。乙方无开工通知书的,不能开工。

三、质量控制

第三条乙方对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小组运用国家有关法规及该项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条款,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监督。

四、工程进度

第四条本项目合同工期为____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五、工程量确认原则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第十七条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十、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一)决算材料必须包括编制说明、决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调差表和相关附图五部分;

(二)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三)决算书材料必须执行浙江省版计价规则,必须套用版相应定额,必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版)中规定的造价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

(四)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条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要求签定安全承诺书。

十三、廉政承诺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十四、纠纷处理

第二十八条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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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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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4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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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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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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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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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以下是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一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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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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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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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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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鉴于 (以下间称甲方)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主体工程 (木工 钢筋 混凝土 砌筑 架子安全维护措施 五项工作)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3 劳务报酬:

支付方式: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实施.

5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黑龙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23)

(黑龙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6 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劳务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7 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工长为

8 工程甲方义务

(1)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负责.

(2)在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到场地平整无施工障碍物

(3)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技术员提供准确的位置并加以保护

(4) 工人宿舍,水、电、小型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应按乙方提供的数量要求为标准

(5)按时提供图纸、供应材料、机戒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必须保证施工所需.

(6)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工程乙方义务

(1)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按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2) 投入足够的人力 物力 保证工期

(3) 加强安全教育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 遵守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施工

(4) 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监督和检查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照顾全局

(5) 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 由于自己责任发生的破损 由自行承担

(6) 特殊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 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及工程师的指令.

10 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 :

(1)临时用工 项目内用工 不记劳动报酬

(2)在施工中如发生对远工作量加大的变更 须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1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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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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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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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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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1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分包范围:鼓风机站区域内的钢结构安装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项目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全部图示实物量为分包范围)。

4.分包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竣工结算的分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刘-军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指派王*平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____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作为本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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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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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委托乙方供应路面基层用碎石、石屑、粗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采购乙方合格的碎石和砂,碎石规格为6mm~37.5mm碎石,其中10mm~37.5mm占碎石比例不低于70%;石屑为0.5mm;粗砂为水洗砂,含泥量低于5%。碎石质量及规格甲方定期抽查,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供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

二、材料数量:

1、碎石约: m3 2、石屑约: m3 3、粗砂约: m3

三、材料单价:甲方从乙方处采购足够的碎石、石屑、粗砂运至施工拌合场,经双方协商,以实际丈量方量为准,该单价为最终单价,不随市场价调整,乙方中途不得要求加价,如违约,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整,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

四、结算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根据实际材料收方数量支付乙方材料费的50~60 %,工程竣工验收后3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五、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有相关河道管理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并附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以保证其采石、砂的合法性。同时,乙方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乙方必须于5月31日前备足相应数量碎石、石屑、粗砂供甲方拌合开工用。材料供应过程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碎石、石屑、粗砂供应数量,不能因为材料供应数量影响甲方施工。

2、涉及到材料所在地河道管理的一切事宜,应由乙方自行出面协调。甲方不参与河道管理部门的协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程进度不受干扰。

3、乙方对甲方支付的材料费必须提供宝鸡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正式收据(收据上有宝鸡市财政局、农业局监制章)。以上三条要求,由于乙方不能满足材料数量造成的甲方机械设备怠工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宜:

1、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受《合同法》保护和约束,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共同遵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材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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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投资商场建设项目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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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包单位(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承包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如下项目劳务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5、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预计为:___________天,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算,截止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服务费

1、服务合同承包单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该单价不包含税),其计算规则按业主方提供给甲方的图纸与甲方执行的相应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给乙方进行结算,支付劳务费。

2、服务费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于每月的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银行转账到乙方账户。

三、工程材料供应

1、所需主要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需经甲方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因道路堵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外力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四、测量、试验、检验等技术工作

1、甲方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以书面为主要形式的技术交底、测量。

2、甲方负责工程试验检验工作,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配合甲方实验室检验。

五、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按合同标的总额的_____%向乙方索赔损失。

2、甲方应监督乙方的工作,随时检查乙方的进度。

3、甲方工程完工时应及时组织人员完成验收,并按时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职责

1、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单价涵盖了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

乙方作为经济实体应履行国家规定的一切社会义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劳动报酬。

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4、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变动需经甲方同意,离开工地需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5、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和管理,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赔偿金后,若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任何一方想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并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若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和解。

双方在自愿要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

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第三方的说服、引导、调停的方法解决争议,达成协议;

3、_____。

协商、调解不成的,由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4、对_____决定不服的,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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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施工工程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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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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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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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确保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 工程安全工作管理协议。

一、专项安全生产费用

本工程合同价款中的2%为专项安全生产费用,本工程的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按照财企[ ]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实用凭证,承包人未能提供凭证的,发包人应扣回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

二、安全风险抵压金

承包人缴纳给发包人工程款 3%~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 ,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本工程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三、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现场的项目经理是 证号:

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是 证号:

四、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通知等。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派遣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组建安全生产(消防、应急、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周安全例会,组织周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进行安全考核,治理安全隐患和“三违”违章行为。

4、进入施工现场后发包人和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具体签订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含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

5、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

6、按照规定程序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专职安全员旁站监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7、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8、作业机械、安全工器具、设备设施进场前检查报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使用。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对动火条件、有限空间作业条件逐条确认。

11、发生事故,要尽全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2、由于一方责任发生事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五、发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开工前对承包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3、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承包人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

4、监督检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职责。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对违章者则依据本单位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5、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6、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承包人应派遣有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实际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在现场服务时间得不少于22个工作日且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总包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7、为经承发包双方检查符合条件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程办理工作票双签发。

8、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9、不违规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六、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本工程执行“先签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得转包或者层层分包。不得和没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如氧气乙炔供气、气瓶租赁、吊车租赁)发生关系,临时用工按照规定应签订劳动合同。承包人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承包人负责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接受发包人监督检查。

2、承包人应当具备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并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承包人应提供连续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应有满足工程安全需要的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

3、项目经理应取得承包人的授权书,未取得授权书的无权履行项目经理职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承包人委派并出具委派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提供与承包人相关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应急、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合同总价配备: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②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④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

承包人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防腐施工分包单位无论规模大小,都要设置专职安全员。

由于承包人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承包人的专职安全监护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护责任的造成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

5、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涂装作业、脚手架搭设等特殊工种作业应持证上岗,承包人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承包人负全责。电工、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防腐作业等有职业禁忌症要求的工作人员,由承包人组织进行体检。

办理动火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机工作票、有限空间作业票、起重作业票的有特种作业的必须先验证后办票。未办理工作票组织施工发生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6、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防腐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承包人项目部应对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人员花名册及培训合格成绩报总包单位备查。

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后续安装制造人员(如喷淋管、除雾器厂家现场安装)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厂家应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并附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报发包人备案。

7、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现场项目部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承包人项目部转发的业主对整体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承包人应当服从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8、仓库、电缆存放点、防腐施工点、带滤机房、配电室、就地箱、电子间、工程师站、CEMS室氨水储罐等部位为重点防火部位,为每个部位配备不少于两个有效灭火器。

氧气、乙炔应存放在开放式或者半开放式的库房内,乙炔库房和氧气库房间距不得小于10米。可燃材料仓库、堆场及其使用场地、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能小于15米,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防腐作业面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空桶交回仓库统一临时存放。

9、承包人应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管理或者按照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__〕54号要求并结合脱硫脱硝工程特点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0、按照规定程序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专职安全员旁站、监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按照预案进行演练。应由技术人员组织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等的培训学习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签字确认。

进入现场后承包人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报发包人批准。

1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季节性施工,应经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审查、签发应规范。

动火作业、交叉作业、大件(10吨以上)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带电作业、高空攀爬作业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监护人不在岗应立即停止施工。

12、承包人应当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承包人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进场前应进行报验,经验收合格才能进场使用。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3、承包人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的临时边、沟、坑、孔洞围栏或盖板等由承包人负责。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接必须同时移交临时安全设施孔洞盖板、临边防护、警示标志、环境卫生,同时交施工场地及环境。工程建设时安全设备设施必须实现“三同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时安全设施设备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移交。中间交接未同时移交“三同时”安全设施设备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方负全责。

交接手续办理后,接收单位负责维护作业区域空洞盖板、临边防护并对作业区域安全环境清理负责。

14、承包人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负责,承包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

15、承包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所属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承包人要培训教育、督促施工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维护管理使用、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6、设备设施领取到安装现场后承包人应做好的防护措施。

17、承包人项目经理每周召应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对施工现场至少巡检一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要有记录。对 “三违”行为进行考核,安全考核要有记录。

承包人发生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发包人有权按照发包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进行经济处罚,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发包人可以做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8、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要按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的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设备维护负责。按合理顺序施工,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发包人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人至少每周清理一回垃圾,清理不及时发包人组织清理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按实际发生额的3-5倍扣除。

19、承包人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发包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事故调查由发包人组织进行,承包人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事故,由承包人统计上报,并送发包人备案,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自理。

承包人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0、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承包人公司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21、施工期限超过一年的(不到一年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每年11月15日前由承包人负责合同范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评价标准按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__ 附录A执行,评价成果文件报给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在11月20日前将评审文件递交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2、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七、安全目标管理

1、杜绝重伤(含职业病)以上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杜绝较大以上经济损失事故;

4、控制一般经济损失事故;

5、控制轻伤事故;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八、事故责任

凡由承包人责任造成事故的,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承包方未经发包人同意超越合同工程范围施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时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凡是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进行处罚:不戴安全帽100元/人次,不系安全带200元/人次,轻伤0.5万元/人次,重伤5万元/人次,死亡10万元/人。

九、其它

1、本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后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承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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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通信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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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甲方代表监理的(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时间: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20__年3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共153天)

二、协议实施细则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甲方代表因私自请假或他人替换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甲方代表提交监理工作日志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甲方代表不按协议履行职责,或对工程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代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与工程有

关的工作资料。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就甲方代表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委托人应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3、甲方代表的权利

(1)工程建设的相关事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项目变更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质量或设计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停工整改、返工。

(5)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协议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4、甲方代表的义务

(1)保证签订协议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时止,

始终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每天按时到委托人处打考勤,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5)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协议业务相关的保密资料。

5、甲方代表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假如因甲方代表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代表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方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果断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在委托协议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甲方代表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甲方代表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代表不承担责任。

8、甲方代表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甲方代表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协议即终止。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

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三、工作薪酬

1、委托人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甲方代表100元/天,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应全额支付工资。委托人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代表工资。

2、甲方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病休或事假,甲方按请假天数扣除工资,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及其它经济费用。

3、甲方代表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否则发生伤、亡等事故由甲方代表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代表患有职业病或其它疾病,而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应自行解除劳务合同,甲方代表不可隐瞒,否则因甲方代表带病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负,委托人不负任何医疗、保险、工伤及其它一切经济补偿。

四、甲方代表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监理工作。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委托方叁份,甲方代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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