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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机构现状调研报告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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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农村教育现状及农村教师心态的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教师,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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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教育现状及农村教师心态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多数的人通过各种途径走上了让人羡慕的工作岗位。这些人,工资待遇高,生活水平高,而且工作轻松,连许多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似乎也淘到了金。回过头看看我们的老师,固守于三尺讲台,一个月几百元的收入,买不起名牌,衣服永远是最便宜的,生活是清贫的,不管买什么都是想了又想……终其一生,教师都是寒酸的。物质上的清贫,但是工作却是起早贪黑,呕心沥血,让许多老师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了怀疑,消极的情绪由此而来,但是却又不舍得放弃。久而久之,许多的老师就有了混日子的打算,失去工作的动力和积极性。

(二)浮躁时代动摇了很多老师“无私奉献”的决心

许许多多的老师在三尺讲台上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一辈子,但是面对现在的孩子不知所措了。关心带来误解、认真视为呆板,负责却认为多事。曾经有一位朋友对我谈起过这样一件事,他说读书的时候,教师对他是恨铁不成钢,经常对他冷潮热讽,说他只有卖气力吃饭的份儿,他很恨这位教师,某一天,当他与老师重逢的时候,恰好这位老师有求于他,他显得很冷淡,虽然最终他帮了这个老师的忙,但他也对老师说了这样一句话:“当年你说我很笨,只有卖气力的份,是这样说的吗?”教师无语。听到这儿的时候,我为我们的教育者们感到心疼,觉得心寒,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希望自己的每一个学生能成才,恨铁不成钢,在教育方法上,或许有着许多的不同,但出发点都是希望学生好,然而,又有几个学生能真正懂得教师的付出呢?辛辛苦苦的工作换来的却是这样的不被理解,难怪我们的教师灰心了。时下市场经济大潮中,这样的例子更多,导致一向安于清贫“无私奉献”的教师开始动摇了!

(三)理想与现实差距大

诚然,许多的老师在刚走上讲台时也曾有过壮志宏图,决心扎根农村,为教育事业奉献一生,成为一代名师。但现实和理想差距太远了。现实的具体体现在

(1)农村教师被不公正待遇长期困扰着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的老师对于农村学校和城区学校的福利待遇觉得很不公正,同样的付出劳动和心血,甚至农村教师付出的还多得多,可是得到的回报却大有出入,很多的人瞧不起农村老师,社会、家长在对待老师的问题上,对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的老师的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教学环境的恶劣、家庭生活的困难、教师的住房问题等等长期困扰着我们的农村教师。

(2)农村孩子素质无法和城市孩子比

学习上,城里的孩子的学习家长极为重视,家长的素质也很高可以给孩子很有效的辅导,很多家长会从小就给孩子报很多补习班,而农村孩子你就得花数倍努力,家长也帮不上忙,所以城里学校的教学上更易出成绩;家长对待教育的观念也有所不同,农村的家长越来越多的向孩子灌输新的 “读书无用论”、读书没前途,不如出去打工挣钱等等。而城市里的孩子却更能明白只有依靠知识才能有未来的观点。

3、观望心态

这次调查我们发现,更大一部分老师对于目前的农村教育其实是抱着很大的观望心态的。具体表现在工作上出工不出力。这种心态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一直以来,政府和社会都在呼吁“尊师重教”,相应地也不断出台了相关改善教师待遇的政策,(包括一些光喊口号不落到实处的),特别是最近几年。改善农村教育条、改变农村教育环境、提高农村教师福利、已经慢慢的落实到行动上。这让我们的农村教师看到了很大的希望,但是这个时代社会发展太快,这边条件还没改善或者正在改善,生活成本早已超速前进了一大截。许多的老师就抱着一种观望的态度对待工作。完成自己该做的事。做到问心无愧就算可以了。也很满足目前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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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征地农民创业现状暑假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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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农民创业现状暑假调研报告范文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致富之门"。随着全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贯彻富民优先的方针,妥善解决征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和难点不仅在于保障他们的生存权,而且还要保证他们的发展权,创业给征地农民提供了一条保证发展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的创业工作,区政协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对当前征地农民创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区征地农民创业现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地农民创业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区各级劳动部门在引导征地农民创业工作中,正努力探索一条以区创业园和社区为平台,以家庭创业为基础,以创业培训为手段,以创业优惠政策为支撑的创业工作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调查,全区16个经济适用房社区适龄劳动力有27394人,平均就业率为79.7%。征地农民创业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创业率不高,总量不大。创业率只有8%,总量只有多人选择自主创业。

二是创业工作不平衡。仙林、尧化、马群等街道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等优势明显,创业率相对较高。

三是创业项目多数是传统性、微利性项目。多数是小卖部、小餐饮、修理修配、家政、家庭手工等项目。

四是积累了一些扶持群众创业的工作经验。

各级领导对征地农民创业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各街道因地制宜,在创业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尧化、迈皋桥街道的创业夜市,街道的家庭型手工加工,燕子矶街道培育个人创业,龙潭街道金箔加工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了经验。

二、制约征地农民创业的主要因素

1、征地农民自身条件的局限性。我区针对经济适用房社区的征地农民,组织了各类创业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一部分征地农民通过培训走上了创业之路。但同时,我们也发现观念落后严重制约了创业工作。有的创业学员培训时积极性很高,真正做起来,畏难情绪严重,缺乏抢先、创新的理念,缺乏争先发展的热情,有的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不切实际地总想干大事,缺乏务实的创业态度和策略,有的创业者,小富即安,缺乏闯劲,缺乏进一步发展的能力。除了思想观念以外,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生活履历等征地农民自身的局限性都会成为制约自主创业的因素。

2、创业项目的局限性。选准一个好的创业项目是成功创业的首要环节。据统计,市年向社会征集到149个创业项目,确认发布的项目有89个,成功创业的29个,仅占被推介项目的30%。这一方面说明创业者对创业项目的选择性很强,他们对项目的挑选是认真、严格和谨慎的。另一方面,部分项目本身确实还存在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可操作性有待商榷。我区经济适用房征地群众所选择的一些项目也多数是一些相对层次较低的微利项目,由于其他一些因素如资金、场地、信息、市场变化等的影响,创业项目还显得很单一,且数量较少,可选择性不高。

3、资金、场地的局限性。据调查,33%的创业者认为在创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自我积累仍是大多数创业者资金的主要来源。其中个人和家庭储蓄积累占35.4%,向亲友借款占26%,银行借贷占24.7%,其他13.9%。创业资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初次创业资金积累困难。大部分创业者的创业不是建立在父辈事业基础上的,初期创业资金的匮乏,往往导致创业机遇的流失,这就使资金成为创业之初最大的制约因素,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境不富裕,想创业的青年更是如此。二是扩大创业的资金缺乏保障。部分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经过初期创业,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但创业者反映,在创业过程中积累的资金实际上已用于发展的再投入和扩大再生产,他们急需二次创业资金,帮助企业顺利实现二次创业。三是贷款政策的滞后性。目前的贷款政策只能锦上添花,不能雪中送炭,不利于创业。创业者们认为,如果仅仅有好的创业者,而没有好的融资政策,创业仍要受到很大的制约,甚至可能丧失创业和发展的良机。

创业场地也是制约创业工作的重要因素。由于地区房价不断攀升,创业场地的租金很高,许多创业者面对高额商业门面房租金只能望而却步,而在经济适用房社区,政府没有统一规划针对征地农民创业的场地,使有创业愿望的征地农民处于两难之中。

三、构建征地农民创业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

自主创业是解决征地农民出路问题的必然选择,就业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有效途径。促进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征地农民增收渠道,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目前,针对制约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主要因素,积极采取措施,构建征地农民创业的支撑体系是当务之急,我们建议:

1、加强创业培训,提供智力支持,指导征地农民创业。创业培训工作是创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创业者除具有一定的基本能力外,还要了解工商、税务、财政、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有关知识。我区征地农民总体上文化偏低,技能单一,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市场机制的需求,加之自有资金很少,创业基础薄弱,因此他们更需要接受创业指导。为了规避风险,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创业指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创业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层次、分专业地开展。在培训中要使用多种方法,着力在打破征地农民的思维定势,发现自身优势,培养经营能力,树立创业观念,建立企业构思,制定营销计划,熟悉创业环境等方面实施规范培训,使创业者学有所获,学有所用。要加强创业培训的跟踪指导,在创业者实施创业计划过程中,及时提供指导帮助。建议组建创业指导志愿团,通过"结对子"、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开业咨询、创业策划等后续支持和服务,以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2、引进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支撑征地农民创业。创业项目是征地农民创业的载体,选择好的创业项目可以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征地农民的市场信息闭塞,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调研,缺乏对创业项目评估的能力。因此,政府以及其他服务机构可以针对征地农民自身的特点为征地农民提供合适的、多样化的项目选择,引导征地农民走入市场。适合征地农民的创业项目最好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低门槛,对资金的需求较低,首期投资在十万元以下。其次,项目对商铺的依赖度不高。可选择的主要有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引导征地农民从事这些方面的工作,并根据当地的资源和产业优势,提供最符合市场需要的好的项目和选择空间,进而为征地农民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促进征地农民的创业。市目前正在开展"1118"创业项目(每年向社会征集、开发100个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为1000名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系统的创业指导和业务培训),我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发、筛选、论证一批有市场竞争力、创业风险较小、征地农民更易操作的项目,同时再引进一批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真正给自主创业的征地农民提供项目支持。

3、落实创业基地,搭建创业平台,扶持征地农民创业。建立专门的机构和场所对创业的小企业进行培育和孵化是各国提高创业成功率的通行做法。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基地(园区)增加创业机会。创业平台和创业基地的主要功能和作用:一是为征地农民创业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等。二是提供一个便利的创业场地,使初办的企业节省时间,减少负担。三是可以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培训、市场咨询、办理政府创业贷款等。在政府的组织下,创业基地可以与教育、企业、技术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为征地农民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专门组织专家深入到企业提供具体指导。四是构筑信息通道,通过基地的网站为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产品推介。五是创业基地还可以起到示范的作用,能够为更多愿意创业的征地农民提供一个复制、参考成功创业模式的平台。

我区迈皋桥、尧化灯光夜市都取得了成功,为许多征地和失业人员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平台。对于这些成功案例,应及时总结,以资借鉴。在我区经济适用房社区周围能否也规划和培育一批创业街、创业夜市、创业大市场、创业园区,为征地农民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建议在摄山星城西侧,建设商业配套区,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创业,把商业配套区建设成为群众创业园区,成为创业街或创业园,实现群众自主创业,稳定就业。

4、培育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征地农民创业。对于一个即将创业的人来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推动我区征地群众自主创业的进程中,要积极培育各类创业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我区创业成功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创业论坛、创业者座谈会和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启发和鼓励征地农民转变观念,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走上创业之路。各街道、各村、各社区都应该树立本地区的创业典型,用身边典型平凡但不普通的创业经历、先进事迹对那些还不敢迈出创业第一步的征地农民形成心灵上的撞击,激发他们的创业欲望,引发他们的思考,用鲜活的创业事例感染他们。在培育典型的过程当中,要注意选准对象,要挖掘那些真正靠自己双手勤劳致富的平凡创业者,坚决抵制那种"一夜暴富"的不健康创业心理。要鼓励创业典型采用各种方式帮助征地农民创业,带动群众共同致富。通过培育和树立创业典型,形成"典型带动创业"的良好局面。

5、出台激励政策,落实帮扶措施,激励征地农民创业。虽然省市区街道都有一些鼓励和扶持创业的政策,但是总的来看,我们在鼓励创业方面拿出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建议按照"政府引导、搭建平台、政策扶持"的思路,制定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积极鼓励征地农民勇于创业。对处于家庭型创业初期的征地农民,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创业项目,给予场地、资金的优惠扶持。对有条件的街道,规划和培育创业街、创业夜市、创业市场、创业园区等,区政府给予街道一定的扶持政策。对创业成功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创业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对成功引进创业项目的,根据创业规模和吸纳人数给予奖励。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不断完善鼓励、支持创业的融资政策。

征地农民的创业问题涉及到政府的许多部门,要加强农林、国土、劳动、工商、地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并与教育机构、企业咨询机构建立紧密联系,整合各种资源,组织专门的专家队伍,为征地农民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另外,还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利用社会上中小企业、协会组织的创业经验和创业场所,利用国企改革中闲置厂房和设备,用于建立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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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农村有线电视管理现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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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有线电视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2、对乡镇有线电视站实行垂直管理

乡镇有线电视的垂直管理,可规范乡镇广播电视站各项规章制度,对收视维护费进行明确规定,人员由县广播电视局和原乡镇广播站共同组成,人事编制纳入广播电视局管理,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量化管理,适应社会发展。 统一收费标准。从而形成正常的资金积累,届时,无论哪个乡镇网络出现问题将会举全局的财力、物力、人力加之维护保障,这一点是垂直管理前任何一个乡镇都无法办到的事情。

3、保障收支平衡。

由于城乡联网、旧网改造,投资过大,债务过高,偿还能力较弱,还要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充分利用网络的资源,发挥产业的功能,增加创收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4、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质量。

尤其是农村广播电视站的队伍,要加强培训,提高农村有线电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为广大用户服好务的本领,适应工作的需要。从而推动农村有线电视事业健康发展。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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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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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热点问题之一。从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还有表现。近年来我市家庭暴力案件逐年提升,大多数妇女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接触了大量的因各方面原因造成妇女权益损害的案件,从现在妇联的处理情况来看,效果不是十分明显,本着探讨和研究的角度,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妇女维权工作。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要继续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二、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家庭助廉、“不让毒品进我家”、 “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健全、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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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区社会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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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社区社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社区服务需求越来越多,社区服务受到空前关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旧的一些社会组织、治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社区问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城市社区是一种非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区划的概念,它超脱了行政辖区的范围。

在如今的社会里,越来越多的用到社区这个概念,也越来越涉及到了城市社区民主治理的问题,为了深入了解我国社区的状况及社区的治理模式。通过对城市社区管理的调查,有助于了解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城市社区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活动简介

(一)调查时间:20xx年2月24日。

(二)调查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一些小区。

(三)调查对象:小区里的群众。

(四)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及网络文献调研

(五)调查内容:当前居委会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本次调查是自己亲自到涧西区部分社区并对社区居委会的成员进行调查,发送问卷和询问其基层管理方面的一些工作,发现我市社区在不断发展中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调查城市社区现状和主要问题如下:

1、社区工作职能错位,社会管理精力不足。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与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随着政府工作重心下移,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在社区设立机构,将原本由部门承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社区是个筐,啥都往里装”是目前社区承载量的真实写照。社区成为地方政府及其只能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面和落实层,疲于应付、不堪重负,影响了管理社区、服务居民、开发就业等重要职能的发挥。而地方政府和部门没有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大量的义务劳动挤占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了社区经济上的负担。

2、社区服务功能缺位,社会管理工作不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依赖度越来越高。就我区的情况看,相当数量的社区服务规模、内容、档次不能适应社区居民的需求。主要问题在于:一方面对社区服务认识上存在误区,把社区服务完全“市场化”,将社区服务看做发展街道福利的财源经济;另一方面,形同小“政府”的社区存在着“衣食住行无力管,升级达标使劲抓”的缺位、越位现象。

3、社区队伍素质偏低,社会管理能力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虽然已得到不断充实和加强,但从调查的所有社区干部看,初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9%。素质结构不够合理,居委“老大妈”式的人员占相当比例;有的社区工作者缺乏社区社会工作知识和自治能力;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仍然偏低,难以吸引专业人才加盟。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着社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调查结果分析

产生问题原因的分析:

1、客观原因。随着城市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企业的离退职工、下岗职工越来越多,同时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增加。政府把更多的职能回归社区,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下沉到社会基层部门,考验着社区居委会的承接能力。

2、对社区居委会认识模糊。由于实际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干部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职能、作用认识模糊,而对居民来说,居委会承担着大量的政府和行政性事务,很容易让他们混淆居委会的角色地位,因此,许多居民都不了解居委会的工作。

3、社区居委会和政府部门关系理论与现实的错位。现实中在政府与居委会之间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是居委会的行政性倾向特别明显,政府对居委会工作事务的干预包括了从人员配备等重要事务到居委会日常琐碎的宽广范围。

4、工作超标超限,浮于表面。各级政府部门的检查接连不断,一些社区居委会天天忙于迎来送往,介绍经验。而各政府部门有时把工作进社区当作工作创新、上台阶的突破口,对社区居委会自身的承受能力估计过高,使社区居委会超标准超负荷工作。

5、工作方法不够科学。现在社区居委会简单重复的工作多、手工操作多、社区居委会人员大部分时间忙于填写报表、资料汇总等简单事务性工作,工作量虽然大效率却很低。有的居委会配备了多台电脑,但是会操作使用的只有2-3人,造成了办公资源的浪费,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窘境。

6、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四、建议和意见

(一)社区治理社会化

社区治理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具有自治性的社会治理活动,它体现了社区成员的意识,反映他们的需要,照顾他们的利益,并最终依靠他们的力量。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一是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二是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三是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四是政府要加大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五是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二)社区治理专业化

社区治理作为一种综合性治理,包括各种社会服务工作,具有较广的行业覆盖面。许多的业务操作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专业化治理将是社区治理的一大趋势。目前,许多街道正在探索社区治理专业化。如社区的“便民服务队”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碰到一些服务项目解决不了,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达不到专业化,给办公自动化设置了障碍。针对这些情况,他们相应采取了一些政策,组织20多名社区干部参加大学学习,提高其文化程度,对社区干部进行了计算机培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等等。这些措施和方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社区治理法制化

社区治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治理者与被治理者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关系,要搞好社区治理,必须依法律为准绳,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严格依法治理,才能体现社区治理的权威性,保持社区工作的协调性,这是社区治理的最基本手段。在日常工作中,他们坚持以社区内部入手,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治理制度,为社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就目前而言,社区干部的职责,社区与物业,物业与业主,社区与居民的一些制度规范不完善,社区治理的法制化治理缺乏法律依据,造成一些工作的扯皮、推诿,这些都是今后社区需要解决的。

(四)加强协调性

社区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满足居民日益增加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载体,必须具备“利民”“便民”“乐民”等多项功能和与此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功能”体系,保证社区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功能的协调发展。这也是社区组织治理的基本原则。 通过调查学习,使我对社区也有了更深刻的熟悉,同时也熟悉到社区在社区稳定、环境改造、为民服务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五、本次调查得出的结论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部分,加快社区建设是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必然选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的地位和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其管理、服务和自治的任务日益繁重,现有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已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迫切需要。城市社区自治程度的提高,社区工作对各行业、各专业人才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社区自治管理和社区实际工作需要,社区的人才结构应该向着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方向发展,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管理组织能力,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为群众提高更满意、更优质的服务。

社区建设的目标之一,是要建设一个基于中国优秀传统之上的守望相助、尊老护幼、知理立德的现代文明社会,成为一个守望相助的共同体。”从目前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分析,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加强对社区的管理,而且还要确定社区管理的目标定位并使之成为现实,使社区变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型社区。因此,应在实行自我管理的前提下,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以提高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宗旨,不断强化社区的组织、协调、凝聚职能,将社区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有序、服务功能配套、治安状况良好、社区环境优美、居民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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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业企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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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企业组织方式、经营方式、用工方式、分配方式趋于多样化,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形势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工业企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工业企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一)

近年来,镇始终把工业强镇作为统领全镇经济发展的主导战略,服务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思路和规划,形成了工业园区为主体的空间布局,工业经济总量和质量得到提升。

一、全镇工业企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镇拥有各类工业企业3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建成1家铝材料制造企业(铝业)、3家设备制造企业(消防器材、电器机械、园林工具)、1家包装材料制造企业(印业)、24家建材企业(5家砼构件、3家采石、1家采砂、9家水泥砖瓦制品、6家金属门窗制造)、2家家具制造企业(1家木制家具、1家金属工具与家具)、4家服装布艺加工企业、3家食品加工企业。

另外还有5家电力、燃气及算来水供应企业(供电换流站2家、煤气站2家、自来水厂1家)。涉及10多个门类的综合性工业体系。截至XX年,全镇工业增加值总量达17.33亿元。经济普查统计年均工业经济总收入2200万元,工业总量在全区乡镇排首位。

(一)工业企业空间布局

全镇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总面积为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园3.5平方公里,集镇集中发展点1.5平方公里。全镇38家企业主要发展铝材、建材、包装材料、食品、服装和家具制造业。有4家采矿业企业,主要从事石灰岩和砂石开采,分布在XX4个乡村及集镇。24家建筑材料企业以及4家包装材料及设备制造企业分布在全镇10多个村。只有铝业1家企业和3家小型建材企业分布在工业园区规划区内。我镇现有飞地工业企业1户。

(二)工业企业行业布局

在全镇38家企业中,采矿业企业4家,铝制造1家、建筑材料制造类企业24家,食品生产3家,服装加工3家,设备制造3家。另外,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5家。从行业分布来看,铝材及建筑材料制造企业不管是企业数量还是经济总量仍然是我镇工业经济的主导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局限性较大,制约了园区外工业企业的发展愿望。

严格限制工业园区外新上工业项目的政策出台,一方面有效促进了工业集中、集约、集群和高效发展。另一方面抑制了现有区外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诉求愿望。加上目前园区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相对落后,项目承载能力较差,园区难以容纳区外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及产业政策限制,多数区外企业也缺乏向园区调迁的条件。

(二)产业规划布局不到位,导致工业发展速度缓慢。

由于园区产业定位标准高,对引进项目规模的要求有点贪大求洋,进驻园区的项目,既没存在形态也没有形成业态(园区内有几个项目有征地就是不见开工)。区外工业企业项目发展似乎受到了空间和政策的制约,有原地踏步的趋势。

(三)“产城共荣”的城市发展规划理念相对落后。

从现有城市新区建设、集镇建设以及信息产业园功能来看,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缺乏联系,存在城是城,园是园的独立性,产业发展有空心化的趋势。在工业与城镇怎么互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企业怎么配合等方面还缺乏整体思考,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没能有效融合。

(四)工业企业发展潜力不足,税源企业不多。

工业企业近年来的发展历程,重点企业、税源企业依旧是熟悉的名字,在排名靠前的位置很难看到新进企业。有的企业大,但交给地方的税收少。招商引资协议多、建设少,项目意向投资大,到位少,经济发展还在依靠原有老税源企业负重向前,工业经济总量与税收不成比例。

(五)行政效能低下影响了投资环境。

部分企业反映政府服务意识淡薄,行政审批繁琐,效率低下,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关键在于工业企业项目落地难。在关心支持企业方面,我们还没有创造出一个有利于企业成长、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六)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弱。

一是多数小企业起步水平较低,低水平重复投资较为普遍。全镇工业企业中,建材类和采矿类资源企业达28家,所占比例达到70%,由于此类资源性企业技术要求低,投资小,见效快,进入门槛低,易于被选择。特别是特大城市建设的推进,全镇砖瓦砂石建筑材料为主的企业增加到24家。但部分企业已处于限产状况,产能明显过剩。

二是多数小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落后。以业主个人产权为基础的家庭和家族式管理方式是大多数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其产权制度具有明显的家族化倾向。存在“缺管理人才、缺技术人才、缺营销人才”。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的滞后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是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偏低。企业主选择的多为技术门槛低、管理门槛低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附加值低。

四是企业存在污染问题。铝厂、采石厂等企业的污染严重,污染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科学规划,着力构建新型工业格局。

突出招商引资,火眼遴选优势工业项目。继续以“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为重点,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为主导,着力引进资源节约、生产环保、高税收、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型企业,大力推进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化发展,形成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工业新格局。

(二)坚持环境友好,确保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和谐。

突出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限制高耗能、杜绝高污染产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集约利用资源,实现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产城共荣,促进工业发展与城市发展共生共融。

学习借鉴苏州先进工业园区的经验,坚持产业功能、城市功能、生态功能一体,建议规划、国土、工信和产业园区等部门应尽快启动新城区产城一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城乡一体化的框架下合理配置城乡资源,统筹规划产业园区工业项目与园区外工业项目的共同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产城共荣。

(四)坚持创新发展,统筹协调产业园区内外共同发展。

一是创新发展平台。结合产业园区建设与产业集群培育。着力规划产业功能分区和电子信息产业园的工业集聚发展平台,大力培育产业集群。从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龙头企业培育、招商引资、项目把关等方面着手,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

二是创新企业用地政策。不断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应结合现有工业园的发展政策,鼓励符合园区外落户的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的联合方式,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除企业原所在地的建筑物并实施退耕,维持现有土地使用总量。在不增加土地供应的基础上,实现产业的区内外同时积聚发展。

三是创新工业发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工业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工业园区建设中的融资难题。

四是创新招商引资策略。既要对外招商引资,又要对内保商留资,保住本地传统产业。在主导产业方面强化重点企业(项目)引进,引进能延伸现有主导产业链条的企业项目。

四是创新企业兼并重组。要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大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兼并重组。优先保障兼并重组企业在兼并初期的要素供应,对重点企业兼并收购破产、停产、困难企业,在产权变更、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支持。

鼓励企业多采购本地产品,鼓励企业配套发展,用混合所有制兼并重组壮大企业。华泰商品砼可以与境内砂石企业合作,铝业可以与乐星红旗合作。兼并合作对于涵养地方税收有很大的示范。经信部门要及时发布项目引进建设信息,推动更多项目配套发展。

(五)坚持转变政府职能,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并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代办审批,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企业执法过程中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高校与本地企业的合作,对企业家及高管人才建档入库,定期开展对话交流,让他们成为工业企业发展的智囊团。

工业企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二)

一、工业企业现状

镇在县管辖期间,曾是一个工业小镇,镇内拥有十多家工业企业,主要以化工、建材、塑业为主,工业经济块头在当时县管辖的三个乡镇中居于首位。划入区管辖之后,工业经济开始萎缩。

一是经济体量太小,原始资本积累不足,建材业面临国家实行产品强制淘汰,没有跟上经济转型步伐。

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为用工条件较高,加上成本大幅调升,面临用工荒问题,不得不向西部迁移。

三是交通瓶颈制约了镇的招商引资和项目进入。

镇目前的工业经济在全区五个乡镇(街办)中基本处于末位状态。境内最大的工业企业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由化工控股,隶属区管辖,固定资产总额近两亿元,占地面积206亩,有职工498人,XX年完成工业产值3.92亿元,实现税收1676万元,职工年人均工资3.68万元。

二、工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1、工业经济发展环境欠优。由于区体制发育不健全,区、乡两级政府在项目决策上缺乏自主权,招商引资工作比较被动。企业办理一切手续都要由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主,往往一个项目要拖好几年才能落地,有些项目被拖的受不了只好离去。

2、工业经济发展政策难落实。区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曾经制定了一些政策性鼓励措施,但是绝大部分都因无法兑现而成为一纸空文,因为区财力太薄弱,拿出资金来奖励企业发展比较困难。

3、以往的优势逐步成为颓势。的工业经济本来就先天发育不足,再加上后天的发展不良,所以一直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尤其是前些年为了满足GDP的增长需要,引进了一批“三高”企业,随着优势条件丧失和环保压力增大,这些企业现在不仅不能为人民谋福利,反而变成了各级政府的包袱。

4、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减弱。近些年来,随着逐步被纳入市新区建设之后,区乡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防违控违和配合城市新区建设上来,对全区工业经济如何发展精力投入不够,很多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没能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

三、现有企业存在的主要困难

1、塑编、建材等一批传统企业自身没有能力实现产品转型,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按照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给予指导和帮助不够,使企业普遍面临转型升级的难题。

2、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多数企业资金流转不畅,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一是因为市场产能过剩容易造成产品大量积压。

二是由于无序竞争,导致赊销后货款难以回收。

三是企业办理贷款手续程序复杂、利率高、资金到位不及时。

3、很多企业存在劳动用工紧缺,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一方面是大学生就业难(都想找好岗位),另一方面是企业用工荒(普通技能工人缺乏)。

4、化工公司是一家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高运力的化工企业,处于集镇中心,对镇乃至主城区居民的生存环境负面影响非常大。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XX年,市政府城市新区发展规划将镇纳入了中央商务区范围,城市功能定位发生根本转变,市政府明确要求镇不再发展工业项目,转为发展商贸楼宇经济和高档住宅。根据城市新区总体规划,现就全区及的工业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重视发展工业经济。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业经济的谋划与发展,要与城市新区建设统筹安排,关键是要与市政府以及高新区搞好衔接,既要把新引进的高新科技项目安排好,又要设法把拆迁范围内的优质企业安置好,不能让那些过去为经济作出了贡献,将来仍然可以继续作贡献的优质企业没有出路。

2、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区委、区政府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与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尽全力为工业经济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主要是在市场主体发展上要方便、快捷,对可以进入的企业项目要开绿灯、不设障。

3、进一步完善优惠鼓励政策。区政府要尽快修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优惠鼓励政策,做到取信于人。优惠鼓励政策执行时要一视同仁,对本地企业家和科技人才一样对待。

4、进一步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区委、区政府对经济管理部门要配置、培养好专业人才,让他们成为懂经济、善管理、能指导的内行,具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其次还要有为企业服务的热情,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诉求,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和指导。

5、进一步完善企业联系制度。现在的干部都非常忙,因而没有执行好过去制定的企业联系制度,让我们的企业家有了受冷落的感觉,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我们一定要坚持几手抓,让我们的企业家感到在创业很温暖,从而激发他们更高的创业热情。

6、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发展融资环境。为具有较强生命力的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成本低廉的信贷资金支持。

7、通过新区建设搬迁补偿方式,有计划地淘汰一批落后企业、转移一批过剩产能、搬出一批“三高”(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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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节能与低碳现状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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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低碳现状调研报告

⑴有计划制定改造规划。既有建筑数量巨大,对其进行大规模改造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充分考虑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一是试点先行。应选择不同的节能改造类型,开展节能改造工程典型示范工作,从而为大面积推广积累经验。政府部门和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带头进行建筑节能改造。二是编制计划。建议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五年规划,并且明确每年的改造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节能改造工作。三是明确标准。在试点基础上,应明确和总结推广节能改造的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同时结合改造规划的实施,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

⑵有重点实施分类改造。由于目前全区既有建筑物数量非常大,且不同建筑的房屋类型、建筑年限、结构形式不尽相同,为此,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一是暂不改造类:对于年代久远,结构欠佳的建筑,暂不考虑建筑节能改造。对这些建筑实行节能改造,所增加的建材荷载,有可能造成地基承载力不足、楼层结构的承载力不足、空斗墙墙体垮塌等后果。另外,对于农民自建房屋,也暂不列入节能改造范围。二是暂缓改造类:对新建年代不久,外装修相对较好的房屋,为减少浪费,可暂缓节能改造;如确需改造,可仅对门窗工程进行节能改造,待外装修相对陈旧需要更新条件成熟时,再推进外墙和屋顶的节能改造。三是局部改造类:对房屋相对年限较长,外装修陈旧的,可考虑对门窗、外墙、屋面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四是择机改造类:如:沿街房屋节能改造可考虑与房屋立面整治一并实施,对房屋的门窗、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改造;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等装修更新周期相对较短的建筑,可在装修更新时进行建筑节能改造;要结合城区失管房改造、屋顶平改坡改造的实施,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可以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照明节能系统的应用。

⑶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筹资难”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最为关键的问题。如按每年改造1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节能改造费计算,每年就需专项资金XX万元,改造费用十分巨大。业主或原开发商都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来承担该费用。因此,必须多管齐下,多渠道筹集节能改造资金。其中,建议区政府建立“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根据需要每年安排一部分节能改造费用,并与原有的墙改专项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统筹运作;业主作为建筑节能的直接受益者,根据其所有物业节能改造的投入,按比例适当承担一部分节能改造费用。此外,可允许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对房屋的节能改造。

⑷高标准确保改造实效。为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效,应在以下几方面给予关注:一是要编制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改造的安全性、经济性以及改造技术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避免盲目改造造成浪费或者引发事故。二是节能改造增加荷载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计算复核确认,以确保房屋安全。三是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节能改造施工图应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工程施工应委托监理单位对节能改造的质量和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理。四是改造项目完成后,由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验收,形成验收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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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法律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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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与商品之辨

美国卡特勒(Kotlor)教授认为:产品是指市场上提供的、满足人们各种消费欲望的所有实物、服务、人、场所、组织以及意见。继而提出产品的三层次理论:产品核心层、产品有形层、产品延伸层。从产品消费角度看,产品核心层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某种产品时在使用该产品过程中所追求和获得的基本消费利益,即产品的功能和效用,它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本质之所在。产品的有形层是指产品组成中消费者或用户可以直接观察和感知的那一部分,它包括产品的外部(信息集)和内在质量及其促销成分,即包装、质量、价格、商标、品名、色调以及消费品的设计风格和工业品的布局特色等等,该层各因素的综合作用,构成了产品的核心的基础。产品的延伸层,包括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所获得的附加利益和服务(消费者剩余)。如送货上门、维修护理、质量保证、安装调试、信息指导及资金融通,还包括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商誉「8」。由此可见,在卡氏关于产品的定义中,涵盖了有物(包装了动产与不动产)和无形物(智力产品、劳动力资源、服务)等。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它只归属应然层面,是理想类型,实然法基于各种考量因素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回应。

而对于商品,马克思将它定义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包括四个层次的内涵:一是它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的物品;二是它是人们付出劳动的物品;三是它还是满足他人或社会需要的物品;四是通过有代价的交换方式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9」。

看来,依马克思关于商品的定义,还不能实现商品与产品在价值内涵到形式外延的顺利对接。不可否认的是法起源于生活,是生活的理性。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物我们称之为商品,但法并不认可其是产品,如下文将提到的原农产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明星肖像的使用权等等。产品是与生产者密切相关的,而商品是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的。所以,产品包涵于商品之中,它们是种和属的关系。

2.实然法意义上的产品

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这一概念,既不同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也不同于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更不同于哲学意义上的物。它本身具有特定内涵与外延。生产者、产品作为构成产品责任法体系和确立产品责任实际承担的基础,有理由得到国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社会、企业、消费者及学界的关注。确定产品责任(甚或是产品质量责任、产品法律责任),是以抓住产品这一“纲”或“领”为已足的。

(1)国外之立法例

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ModelUniformProductLiabilityAct)第102条规定:产品是“真正有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者作为部件、零售交付的物品,而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分除外”可见,美国产品安全法律中的产品不仅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且包括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无论是否进行过加工)。对于电,美国法院通过判例法将其确定为:“人类能够制造或者生产、控制、输送的一种可消费的能源产品”;对于书籍,美国法院规定:对于因提供不精确的书面材料导致的损害适用严格责任;对于软件,普通软件用于批量销售,广泛运用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之为产品,专业软件以提供服务为目的,被排斥在产品范围之外。对于血液,科罗拉多州法院在一个个案裁定中将其视为产品;对于天然气等,1978年法院在哈雷斯诉讼西北天然气公司的案件审理中将其视为产品。

欧共体于1985年通过的《关于对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中,将产品定义为“所有的动产,包括构成另一动产或者不动产之一部分的物以及电,但是不包括原始农产品和猎物”;但是欧共体允许成员国背离关于原始农业产品和猎物不属于产品的规定。1987年英国将该指令纳入国内法,制定了《消费者保护法》,其中将产品定义为“任何产品或者电,且包括不论是作为零部件还是作为原材料的或者作为其他东西组装到另一产品中的产品,但是未加工的捕获物或者农产品不在产品范畴”。德国于1989年制定了《产品责任法》,将产品界定为:任何动产及电流,其中动产也指构成其他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一部分。凡是出自土地,动物饲养,养蜂业和捕鱼业的农产品(天然农产品),只要未经加工,都不是产品;本法同样适用于狩猎物品。由上可见,欧盟国家在立法中的共同特征是以农产品易受到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产生潜在的缺陷及难以确定缺陷的来源为由,将其排除在产品范畴之外。

(2)中国之立法例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对产品作了如下界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3)专家关于应然法之建议

梁建议稿第一千六百一十六条对产品作了如下定义: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导线传输中的电,视为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节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节规定。

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下称王建议稿)第九十一条对产品作了如下界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下列用于销售的物,视为本法所称的产品:(一)导线输送的电能,以及利用管道输送的油品、燃气、热能、水;(二)计算机软件和类似的电子产品;(三)用于销售的微生物制品、动植物制品、基因工程制品、人类血液制品。”“下列用于销售的物,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一)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但是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除外;(二)仅经过初加工的农(林、水)产品。

(4)评说

就我国法律关于产品的定义与外国立法例相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美国、欧盟有关法律(前者并没有成为各州都采用的法律,笔者注)关于产品的定义相对较为科学,实然性法律充分考量现实中对应然性之要求,产品所及范围较为广泛,特别是美国商务部出台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将产品的范围由有体物(动产和不动产)扩大到了服务(如电能)及智力(如专利)等无形物。反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关于产品的定义,充分暴露了其滞后性,并且在定义上出现了概念到概念之语义重复错误,即用“产品”之语词来解释产品。二是大都将原农产品(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狩猎物等排除产品范围之外。三是关于产品之所以称之为“产品”的条件,中外立法例均未给予明确的厘定。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给出涵义上的限缩。那么,农产品经过种植、施肥、收割、晾晒、保存等过程算不算加工、制作?物(包括有形物及无形物)经过经加工、制作后只有用于销售才算产品?生产者将生产出来的物用于公益捐助,此时之物算不算产品?四是梁建议稿和王建议稿在对产品概念进行界定时采取了概括式和列举相结合的模式,相对较为科学。从某种意义上讲,梁建议稿比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前进了一步,用动产替换了产品,且范围上增加了电能。由于过于强调概括陈述方式,所以在用列举方式进一步明确产品概念外延时,在内容上就显得不够充分,没有体现“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共政策。”之立法精神。王建议稿在此基础上又向前迈了一步,但其在对特殊性产品加以列举时却将商品房排除在产品之外,这在实践中将会极大影响到消费者(购房者)的权益。另外,使用“仅经过初加工的农(林、水)产品”等话语不够严谨,容易使人产生质疑。即用“初加工”之语词修饰农产品极为不妥。根据我国目前有些农产品存在药物残留超标等实际情况,应将经过初加工的原农业产出品列入产品范围,使消费者通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传达的信息进行责任溯源。因此,将其改为“未经加工的原农(林、水)产品,且采、摘等不视为加工”似乎更周延此。另外,他们也没有很好的解决产品的目的性问题。正如前面所述,经过加工、制作的物不是仅用于销售才成为产品,物成为产品后还用于其他目的。1979年的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102条规定物品只有用于转让、贸易、商业销售才可能成为产品。该立法例给我们的启示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成为产品的条件不限于销售,因为它可能还有更广泛的途径为人们所使用,如果将其限定于销售,就会出现不能很好解决赠予、出租等使用方式下的产品责任问题。因为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其特殊性,法律保障制度较为完善,所以,有必要将赠予、出租等方式下的产品流通形式,囊括于产品成为产品的条件中去。

所以,笔者以为产品的概念应定限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使用的有体物和无体物。销售、租赁、赠予、展示、广告等均视为使用。特殊情况下,自用也视为本法意义上的使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体物和无体物:(一)供人居住的建筑物及其他不动产;(二)利用管道输送的油品、燃气、热能、水;(三)电能;(四)书籍,如果作者、出版商以该书籍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方法为主要出版目的的,如地图、菜式指导等;(五)著作权及工业知识产权;(六)用于销售的微生物制品、动植物制品、基因工程制品、人类血液制品;(七)供别人食用或作为工业品原料的原农(林、水)产品。

(三)关于产品标识

所谓产品标识,是指生产者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通过一系列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色彩或它们的组合等形式向消费者、监管者等相对方传达的以便使其识别生产者、产品及产品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等构成的信息集或者搭建的信息平台。对消费者来说,产品标识的功能在于区别,使消费者购买定向而不是转向。对于监管者来说,产品标识的功能在于为监管指示方向。因此,规范产品标识意义重大,生产者必须依法披露产品信息。

在现实中,在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三个阵营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横向层面的不对称。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使得消费者缺乏必要的知识和信息与生产者进行对抗,而监管者由于体制的约束也很难跟上生产者对市场、科技的敏感度和推崇,往往在利用新技术生产的新产品面前显得束手无策。基因于产品的质量、性能、成份、技术状况等因素具有的内在性、隐蔽性等特点,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监管者,实际上根本不清楚生产者的产品底细到底如何?另一方面,对于生产者来说,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到底如何在信息占有上也具有不彻底性。

(二)纵向层面的不对称。一方面消费者对生产者未来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些可怜透顶的知识和信息,他们根本不清楚与其将来的交易是怎样的,以及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另一方面监管者由于所占用的信息较少,从而影响到其做出决策的正确性,前瞻性收窄,并最终导致监管力度和广度出现折扣。在中国语境下,交易中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得到的信息补偿较少。不同于消费者,监管者因为国家公权力执行者的身份,它可以通过执法从生产者那里获得信息补偿。

(三)三维场景的不对称性及扰动性。基于以上两个层面的产品信息上的不对称性,在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三元互动的资源配置架构中,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由于前者的故意,信息的流量及管道都受到了人为的控制。在这场控制与反控制的对抗中,最占优势的一方自然是生产者,最弱一方显然是消费者,监管者由于其公权性质,其一直在二者之间徘徊,成为三者架构中的扰动因素。它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了监管的力度和广度,扰动性就会变小,架构就会更稳定,交易就会趋向于公正,反之亦然。在消费者与监管者之间,由于信任度有限,加之沟通管道较少,成效不高。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影响到了消费者获得必要的信息,从而强化了扰动的相差。产品信息不对称的产生的最有可能的后果是生产者会利用其占有信息优势,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谋利从而置消费者、社会及国家利益于不顾。它们会通过隐蔽性方式(全面控制产品信息),进行道德冒险,实施败德行为,以逃避监管,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取得不法或不当利益。如不法商人通过对产品信息的干扰,去影响消费者的注意力,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隐匿(不依法在产品上进行标注)起来,并对自己的产品制造假象,以表彰自己产品的正面因素来释放信号,博取消费者对自己的注意和信任,以改变消费者的态度,产生购买转向。将本来或潜在属于他人的消费者的注意力分散或转向「18」。对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者如果有充分的信息,就有机会在生产源头通过对产品的标识、标注、标签等进行规范而达致扼制目的。而监管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果能够积极采取“监管关口前移”的方式,其产生的外部性通常会降低整个社会的监管成本。

信息披露的关键点在于:生产者对产品信息披露到何种程度为已足,也就是标准是什么?基于前文已述及部分,在求解存在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就必须厘定生产者披露产品信息的标准,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在标准之上,自然而然就会达致对消费者、监管者的信息补偿目的。否则,在标准之下就会出现消费者没有受偿或受偿不够的后果,这一后果就会变现为生产者获得了因自己不补偿别人而带来的收益。为此,就必须为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产品信息设定如下标准

(一)披露产品信息的真实性标准。该标准意味着生产者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得存有虚假、遗漏、诈欺或误导的内容。真实是基因于诚实信用的主客观的一致性。真实的概念是如此的难以界定,以致于它只能被表述,而不能被定义。所以,它只能在个案中去找寻。如一件T恤衫,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含棉88,但经过检验,实际棉含量为68(忽略允差)。对此,可以判定该生产者标注不真实(本文不论及生产者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这对于那些喜欢纯棉产品的消费者的欲望的满足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损害,从而构成对消费者的侵权。从中可以看到,如果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则其披露的不真实的信息越多,对广大消费者的危害愈深,监管者的监管成本也就越高。为了确保生产者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标准得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等对此都作了硬性规定,明确规定生产者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是真实的,并进一步规定了生产者披露不真实信息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二)披露产品信息的接近全面性标准。那种希望生产者全面披露产品信息的诉求超越了生产者的成本承受能力范围,所以理性的判定标准是还有哪些消费者需要的信息生产者没有披露出来。监管者的监管目的就在于让这些被生产者占有的对消费者有用的信息越来越少。在尊重和依法保护生产者的商业秘密与规管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产品信息之间必须有一个界限,在商业秘密的界限以外,应尽量挤压生产者信息容量空间。那种认为实话只说一半等于撒谎的观点「19」过于偏激和狭隘。因为产品标识上的信息点大部分是独立的,分别具有不同的功用。尽管从整体上看,它们会影响到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作出评估、鉴别、决定的过程)、公平交易权及监管者的监管有效性。但是,有些情况下,生产者的“真实的谎言”并不会对上述权益造成侵犯。如在OEM条件下,有些委托方(生产者)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就会要求产品实际生产厂,在产品标识上的“生产厂”栏中只能标注委托方(生产者)的名称,在此种情况下,委托方(生产者)从形式上是在“撒谎”(即不符合真实性标准),因为它没有全面披露产品的实际生产厂。但是,它却并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相关规制。

(三)披露产品信息的有用性、必要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的信息对消费者、监管者来说是有用的,也是必要的。如生产者在其生产的T恤衫(半袖)上的标识上披露:产品是谁生产的,地址在哪里,含棉有多少,在什么水温条件下洗涤等信息,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对监管者来说都是有用的、必要的。但如果它标注了什么人穿着好看,应该夏季穿等信息,对消费者及监管者来说就未必是有用的、必要的信息。

(四)披露产品信息的最新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必须将其掌握或获知的关于产品的最新信息在产品上或通过其他途径(如向监管者报告,通过媒体发布说明性广告)向消费者、监管者披露。如产品存在潜在的缺陷应予召回等情形。如果发生了某一特定的事实,生产者就必须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该信息予以持续地披露。如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1号的生产者,用上年度馅料生产月饼的生产者等,都必须及时、充分地披露其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及时将缺陷产品召回。

(五)披露产品信息的易获得性标准。该标准又称易查找性、易查询性标准。该标准是指生产者所披露的产品信息能够比较容易地为一般消费者、监管者获得、查询和查找。生产者披露产品信息的方式如下:一是在产品上通过标识予以披露。实践中,列入最难查找的信息是产品的生产日期,对此下文将会论及;二是由自己在直销时或借助商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能够公开的资料,披露信息;三是定期、不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四是将有关产品信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予以披露。其中,第一种方式由于信息通过产品标识直接传递到消费者,所以对消费者的来说也最为便捷。但是,有些方式由于产品本身特点所限,信息披露的范围有较大的局限性;第二种方式虽然扩大了信息的披露范围,但由于局限于一定的处所,但对于居住地比较偏远的消费者意义不大;第三种方式中,监管者的地位决定了它获得有关产品的信息在量上会远远大于消费者及社会,但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之考量,对在生产上有违法行为的生产者进行查处的同时,它会延迟和控制产品信息向外部传递的速度及容量。第四种产品信息披露方式虽然有量大、面广的特点,但是,实际证明此种情形的出现往往是生产者基于消费者、社会及监管者的巨大压力而为之,非出于本意。如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缺陷越野车召回等事件就是明证。

(六)披露产品信息的易解性、可识别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应当能让一般消费者较为容易地理解和利用,同时能够使消费者、监管者将此产品与彼产品分开,并据此作出合理的鉴别、评价、选择、决定。根据这一标准,除因应行政监管之需要,在产品标识上标注的信息及公开的资料、文件应当内容完整而又明晰,用词尽量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冗长、专业化的用语。

由于产品安全是诱发产品责任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做上述规制的意义在于:一是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这一计算公式,可以方便消费者、监管者等迅速计算出产品的安全使用期的期日或期间,并以此为参照,做出消费定向或监管决定;二是生产者的明示担保表示。这就意味着该种产品只要按照生产者提供的信息正确使用,它就应该是安全的;三是对于一些特殊产品,如民用煤气钢瓶等产品,到期后消费者自己无法处置,又不能当作垃圾丢掉。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生产者负责召回(产品的召回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存在缺陷等情形)。根据经济学中的委托与代理关系,消费者是生产者的代理人,生产者生产出产品,委托消费者来消费。从此关系中可以看出,不安全因素的制造者是生产者,它有义务保证代理人的安全。就拿煤气瓶来说,生产者无异于把一颗炸弹安放在它的代理人——消费者旁。所以,有充足的理由让生产者去这样做;四是“安全使用期”作为一种明示的承诺,它对于生产者来说在安全使用期内无疑是一个时时刻刻都会存在的巨大压力。所以,它们必须尽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系数,以保证他们极力“吹嘘”的后续生产的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能够更加安全;五是安全使用期还是消费者、监管者监督生产者的一个有力证据。从生产者角度考量,产品使用周期越短越好,因为人们用新产品替换旧产品可能性越高,生产者就越有可能把更多的产品销售出去。所以,生产者就有可能把正常的产品安全使用期缩短。如一种安全使用期为6年的产品,生产者基于以上原因就有可能把它设定为3年。目前,中国还无相关的法律对此进行规管。这也就意味着前面提到的监督仅能维系在道德的层面,这对于社会来说就存在着生产者肆无忌惮地“理性”选择败德行为从而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可能性。而且,这种利益每增大一个幅度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如果消费者、监管者等行动够迅速的话,那么,这种败德因为他们的宣传从而变得社会难以容忍的时候,就会有可能由道德层面的强制上升到法律强制。所以,道德的监督不能少。

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如易碎的玻璃制酒杯,在其包装箱就应标注“轻拿轻放”等中文警示说明或(和)相关警示标志。此类信息在生产者关于产品信息披露义务序列中具有不同寻常的地位,但学界给予它的关注却没有与其本身所处地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从以下维度切入,充分考量这类信息对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等方面的意义:一是“使用不当”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二是在“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话语表述下,生产者对于“容易”、“可能”的情况都做了哪些努力使产品更不容易或更不可能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三是这种技术上的投入是否足够?四是这种努力是通过什么方式将信息传递给消费者、监管者等相关方的?而这些信息按照以上提到的判断标准来评定是否与他们的需求相适应?五是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是否圆满回答了以上四个方面的质疑?如某品牌“银海象”系列电热水器,在使用说明书中对何谓“关机”并没有予以必要的说明,关机后是所有指示灯都不显示工作状态还是关机后还有一部分指示灯仍然亮着并显示工作状态?

我们还必须充分地注意到,随着竞争的充分性的不断提高,源自产品本身利润的大幅度减少,生产者将产品的概念延伸到服务层面(前已述及)已变成了一个“不得不”的选择。下游服务利润的丰厚可能诱使生产者故意在产品或包装上披露一些错误的信息,它可能不会导致产品本身的重大损害,但又能使一般消费者无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求助于它所组建的专业应急机构(如维修公司等)。它的后续服务可能是优质的,但是,它的价格也是畸高的。所以,为了尽量不让一件新购的产品用了没有多久就修来修去,我们就有必要对此予以规制。

另外,还需将产品的净含量与产品所含主要成份的含量区别开。前者是就整个产品而言,即一定计量单位下产品所具有的量值,后者则是指组成或构成产品某一部分的量值,如一袋大米净含量为50kg,一件T恤棉的含量为68。

生产者在其产品或其包装标注定量,表明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的产品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等。它还承诺这一定量在相同的条件下具有持续地稳定性、精确性,也就是说暗含着生产者已作了如下保证:售予A和售予B的产品在量值上的差别是微乎其微的。A和B获得了消费满足感或贸易机会是等同的,不会因为偏见使A和B之间有什么不同。另外,这也是对其商誉的一种检验。产品以定量形式推出市场,就意味着生产者会遭受千千万万挑剔的消费者的不停地诸如短秤缺量等指责。如果生产者不能迅速扭转这种不利局面,要么他停止该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要么采取措施保证他所“吹嘘”的量值与实际含量的之间的差值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是之外。而在此博弈过程中,生产者的商誉得以建立或进一步增值。

理性的经济人根据诚实信用之要求,通常会理性地选择披露真实的信息。但这类完美性的经济人只是理论中的理想类型。实际中,生产者往往基于某种价值考量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一些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另外,需在注意的是这里探讨的瑕疵信息指的是与产品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指上文提及的那种类信息。至于那些攻击别人产品的信息、与产品本身无关的信息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作了这些区分之后要回答的问题是瑕疵信息的概念是什么?它可以归类于产品缺陷的定义中去吗?

(一)瑕疵信息的真实面目

揭露瑕疵信息的真实面目首先要从它的概念入手。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概念乃是解决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智地思考法律问题「24」。究于此,笔者以为,瑕疵信息是指生产者基于某种价值考量,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的不真实的、少披露的信息点从而被其这种行为玷污的整个信息集合。前者如一件T恤衫,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含棉88,但实际上含棉仅为68。后者如应用中文标注足球的名称却未标注之情形。由于上述标注不真实或标注纰漏,导致整个信息集即标识存在瑕疵。它的后果是:一是时刻影响着消费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可能性;二是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寄予的合格、安全等良好期待;三是获得了不该获得正外部性(如商誉的增值、市场占有率的提高等)。

(二)瑕疵信息的归属

依笔者之见,瑕疵信息虽然有属于它自己的概念,但它并不应过于独立而游离于产品缺陷之外,也就是说它应被产品缺陷所整合。关于产品缺陷之定义,有以下几种表述以供理解:一是美国1965年的《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402A条将缺陷定义为:“对使用者或消费者或其财产有不合危险的缺陷状态”「25」;二是《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第6条将产品的缺陷定义为:(1)考虑到所有下列情况,如果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限待的安全,即属于缺陷产品。如a.产品的说明;b.能够投入合理期待的使用;c.投入流通的时间。(2)不得以后来投入流通的产品更好为由认为以前的产品有缺陷「26」;三是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人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结合以上引述,可以将产品缺陷作如下分类:第一类是设计上的缺陷。如三菱汽车公司对某款越野车采取的全球召回行动就是因为刹车系统存在设计上的缺陷所导致的;第二类是制造缺陷。如在生产汽车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配件等所导致的产品缺陷;第三类信息缺陷(瑕疵信息)如,警示不充分、不醒目、不易于人理解等。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以为,瑕疵信息理应归属于产品缺陷范畴。正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一样,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如果不符合该标准,即为产品有缺陷。事实上,绝大部分关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对产品标识标注(用语有“标志”、“标签”等)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GB7718—20xx《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如何进行标注进行了详尽地规制。所以,那种认为瑕疵信息不属于产品缺陷范畴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没有法律为依凭的。

(三)生产者披露瑕疵信息的责任

无论生产者基于何种利益考量,如果他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瑕疵信息就有可能或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是产品责任(民事责任)。由于瑕疵信息归属于产品缺陷范畴,这就意味着生产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如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二是产品行政责任。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有瑕疵肯定会承担一定行政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最常见的就是警告(责令改正等行政表示,此外,还有罚款、没收、吊销营业执照等,但后者不具有必然性);三是产品刑事责任。生产者因披露瑕疵信息获刑的情况极为少见,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我国刑法能够对此予以规制的法条限于第一百四十条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规定中。该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生产者承担刑事责任所依据的证据的起点就是其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信息。如成份、等级等信息。

实践证明,我国《产品质量法》在规范产品质量监督,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了极为积极地作用。但是,也应看到,由于法的滞后性造成了我国《产品质量法》与现实的严重脱节。因此,极需对其进行修订。

(一)关于产品质量法的名称

产品质量法属于经济法,而经济法区别于民商法的一个特征就是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从而更强调责任。所以,作为调整生产者(包括销售者)生产、销售产品行为的法律,主旨应指向生产者责任方面。究于此,有必要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这一名称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责任法》,以强化生产者(包括销售者)责任。

(二)删除关于认证认可等规定。原因在于,认证认可的商业性质远大于监管性质。况且国务院已经颁布了行政法规阶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科学地对产品进行定义(前已述及,此略)。

(四)增加关于何谓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批发者等相关主体的阐述。由于生产者是产品责任和产品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考量,都应该有规制其本身的条款。

(五)科学界定标识、标注、标签、标志等概念。标识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标志不合格是不是等同的,在实务界争议较大。往往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如某品牌T恤衫在标识上标注含棉88,但经过检验实际棉含量只有68。在这种情况下,依产品相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品,但是在适用具体法条时却出现了问题:是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处罚还是以第五十四条规定按标志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作责令改正处理呢?鉴于此,笔者以为《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应作如下修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充分、易得等,并标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有中文表示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通用名称;3.有中文标明的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如生产者与产品实际生产厂不一致时,必须分别予以标注。上述名称和地址必须是经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如果产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未添加某种成份或最终产品不含有某种成份,除非法律有特别要求,不得标注“不添加某种成份加工、制作”及“不含有某种成份”等类似信息,也不得标注“秘制”、“特制”、“特香”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信息;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5.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最大表面上的显著位置用不小于3毫米的中文或中文及数字的组合清晰标明产品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且该标识必须使用不可刷洗的激光喷码,禁止使用可刷洗的喷墨码。并且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是合理的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但是,该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不是生产者、销售者的免责、减轻责任的理由和证据,除非生产者、销售者能够提供极为充分地证据和事实证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标说明已足够引起一般人而不是专业人士的充分注意,并且只要采取了这种注意就不会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

(六)将《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修改为: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未用中文标注产品的通用名称、产品的生产者(如生产者与实际生产厂不一致时未分别予以标注)的依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的,处于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有中文表示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处以20xx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以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上述情形的,同时责令生产者召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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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法律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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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调查主体

1

相关社会背景和主要目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十分严峻。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

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道

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

调查对象的选择与简要情况

此次调查选择的是天津理工大学在校及刚刚毕业的学生。

3

调查方法与过程

此次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法,在校内展开不记名调查,共征集问卷139份。

4

调查内容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进行本次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

调查结果及分析

你的性别

A男

45.61%

B女

54.39%

你的你所在年级

A

大一

23.68%

B大二65.79%

C大三4.39%

D大四6.14%

本次调查覆盖面比较广,男女比例较为平均

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A很重视

40.29%

B一般关心

56.12%

C无所谓3.6%

你为我们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如何

A很强13.67%

B一般62.59%

C较弱17.88%

D很弱5.87%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法律与你的联系程度怎样

A

很紧密41.77%

B

一般50.21%

C几乎没有8.02%

被调查去的大学生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为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并且同时认为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ZUI重要的问题。

大多数同学的法律知识来源于课本与电视,课本上知识过于局限,过于书面化,没有与实际生活很好的联系。而电视上的,虽然有很强的灵活性,但是专业性不够,甚至有可能还有错误,对接收知识的时间和空间有着很大的限制。

5

对于结果的评价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根据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对法律基本知识早已耳濡目染,尽管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院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还可以的,这里所说的只是基本常识,而不是深沉的理论,当今我院大学生也没有必要对法律学习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运用法律,它们是两码事,运用主要是以知道为基础,由于当今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社会经验不足,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如行动容易冲动,易受别人的煽动,追求时尚和个性,好面子,在处理具体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确使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

而维权更不用说了,当今大学生遇到侵犯个人权益时,大部分的学生会选择回避,忍让,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他们没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没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价值,缺少公平,正义的理念,对法的信任程度低。

在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质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高校作为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

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从而培养出高素质,全方位的人才,来迎接世界科技迅速发展的挑战.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高校进行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对高校教育提出的迫切任务.当代大学生肩负着民族发展的重任,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他们的素质水平直接代表了我国年轻一代的精神面貌,反映了我国参与世界竞争的实力.众所周知,素质教育是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

在全面进行素质教育中不能忽略对受教育者法制意识的培养,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作为高校的教育工作者,要长期不懈地在大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对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改进意见

1

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通过老师的讲授,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在课时的内容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讲授一些发生在学生周围的案例,提高学生的兴趣,适当的对学习方法进行改革,不仅仅采用老师讲授,还要采用课堂讨论,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象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根据大学校园发生的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反省发生的原因,同时适当的进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学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子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硬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对提高学生自身免疫力极为重要.通过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判断能力.自觉地抵制外界不良因素影响.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于培养他们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情感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因此.不仅在课堂上要宣讲法律知识.法制理论,还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闭路电视等多种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也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竞赛,典型生动案例剖析等形式,寓教于乐,使法制深入人心,使学生知晓其中道理.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时时处处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把他们心中存在的零碎的,分散的和不系统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提高为完整,系统和科学的法律观念,使他们从法律方面认识到自已的权益及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知法,学法,懂法。

结束语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是我们保护合理权益的武器,尤其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更应该懂得法律,使用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合法的权益,而知法,守法,维权更是我们了解法律的过程。总之,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国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社会,学校,国家,个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法律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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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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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

2、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3、简化程序,方便救助对象

在低保金发放上,要将发放的程序尽量简化,并通过银行系统给予支付,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给低保对象本人,减少中间环节。

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一是缩短办理时限。根据救助对象难以垫付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只要经民政部门授权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就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核报医疗救助费。二是改进资金结算办法。第一,建立定点医院垫付机制。各市县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调与配合,由定点医院垫付医疗额度内的医疗费用,救助对象出院时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民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的费用。第二,对按规定转诊救助对象简化手续。对按规定转诊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救助对象,可采取就医后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费用的补助,必要时可预付部分救助金。第三,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共享,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三是设立多种灵活便民措施。通过发放一定限额的救助卡,建立平价药店等方式方便救助对象日常门诊与购药。救助对象凭医疗救助卡、低保金领取证或医疗救助证及身份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在救助卡所限定金额内救助,超出限额由救助对象自付,救助卡内金额可跨年度和户内对象之间调剂使用。

(二)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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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乡镇土地流转现状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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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流转现状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其中土地流转是促进农村工作改善的杠杆。土地流转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社会关系等各个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针对这一问题,近段时间笔者对所工作的xx镇xx村开展了走访调查。

一、基本情况

xx镇xx村距离xx县城20公里,现有人口4733人,1123户,共有土地5212亩,其中田2563亩,土2649亩,人均耕地1.12亩。多为丘陵和坝子地理条件,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由于单独种植粮食效益低,仅能解决温饱,全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经过调查,全村青壮年外出人员1600余人,占全村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占青壮年的三分之二强。其中绝大多数到沿海一带外出务工,少数到本省本县、市经商或者务工。在家的青壮年也多数从事经商、运输、在附近打工和承包经营规模化农业。整体上来说,xx村存在人多地少与地多劳少的矛盾。虽然金融危机造成很大影响,但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仍然不多。在家的多数为老人、妇女和小孩。土地的经营维持在简单的再生产上,土地产出率和综合效益都比较低下。造成的困难还包括农村的公益事业无法开展等。

二、土地流转现状

事实上,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xx村的土地流转就逐渐开始,目前有2600余亩土地处于流转状态中。分析特点如下:

1、多数处于自发状态。零星流转多数都是亲戚朋友之间的转租,规模流转主要是村委支持协调的农村能人的租包形式,2019年一共有只360亩土地,其余都是零星流转。在零星流转中,手续不完备,大多是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流转范围狭窄,多限于本乡本土之间。供需双方信息渠道不畅通,有的农民想流转却找不到经营者,有的农民想扩大土地经营却找不到愿意流转者。

2、租期过短。从流转期限看,大多是2年左右的短期流转,只有个别的超过3年甚至在2019年以上。在零星流转中,不少农户每年年底继续口头约定,随时可以收回承包地,因此不能给经营者一个稳定的预期。

3、流转规模不大而零碎。零星流转在普通农民之间进行。由于土地零碎,其结果是,单个家庭土地经营面积的扩大,土地块数也同比例增加,劳动效率依旧,生产模式依旧,土地粗放经营状况依然存在。在xx村,经过村委引导下产生的土地流转最大一宗地也才80亩,牵涉到30余户村民。

三、建议

(一)经过现状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流转的可能性:

1、人口因素。由于大量的人员外出务工,农村也不需要很多人经营土地。据调查,从2019年10月到2019年4月,外出务工人员共返回31人,流出20人。其中,返回人数多余流出人数的原因是家中有事情(喜丧事)。经过调查访问,虽然形势不是很好,但是多数都还是会外出。继续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可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是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由于大量劳动力流出农村,农村留下的是老人和妇女,他们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综合效益低下,为土地流出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土地流转可以很好地解决人多地少和地多劳少的矛盾。

2、技术因素。随着近年来农业科技的发展,农业也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从事。如果只是维持简单的温饱则老人和妇女也基本可以胜任。因此为了建设新农村,实现现代农业,也需要进行土地流转到种地能手手中。

(二)为了解决人多地少和地多劳少的矛盾,需要在这些年土地流转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秉承中央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种植与零星种植并存的局面。规模化的常规种植是农民致富的一条途径。但是农地的大规模流转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工业化城市水平较高,农民的非农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对土地收入的依赖性较小。而目前在xx村,由于上述前提条件还不具备,难以出现大规模流转现象。企图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需要我们加强相关方面宣传和政策支持引导。

1、要积极引导。在“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土地流转。xx村村支两委在发展烤烟工作的过程中,根据当地实际,选取了一些条件好的地方,经过与农户的积极沟通协商,在给予恰当补偿的前提下,统一划为烤烟基地。然后由村支两委出面与当地和外地引进的种烟能手签订合同,使土地适当集中,2019年全村一共划为烤烟基地的土地有360亩,集中到7户种烟能手手中。初步实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土地的产出率。

2、加强规模化经营的宣传。根据国内三农问题专家的观点:从通过土地流转而形成一定的土地规模,即使常规种植也能取得可观的收益,扣除租金和额外增加的雇工开支之后,亩均效益低于零星种植户,但可以获得规模效益。在零星流转中,生产方式没有改变,种植模式没有改变,土地产出率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在规模流转中,那些投入较多和发展高效农业的经营户,均取得了较高的收益。仍以烤烟种植为例,由于2019年xx村已经开始引导规模化种植,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2019年,该村白沙组和蜂桶岩组的部分村民也自发的与当地农民协商租借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人均达到了10亩以上。其中,蜂桶岩组村民张著文在从沿海务工回来较晚的情况下,从当地一个种烟大户那里再次转租了7亩地进行种植。在其他作物方面,坪桥组村民任明海在去年种植西瓜受益不浅的情况下,再次扩大规模,租种了8亩多地专业种植西瓜。

3、需要做好土地流转的保障措施。由于多数村民土地少,种植粮食是生存的需要。如果要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就必须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是一个典型的山区,难以实现整体的机耕作业。目前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种植经济作物上面,而粮食安全却没有考虑。因此,在规模化流转的时候要考虑到充分粮食安全问题。无工不富,无农不稳。我们要看清的事实是,xx村属于单纯的农业村,无论怎么样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流转的结果只能是让少数种植能手获得最大利益,其余的农民仍然只能维持目前的生活状态。如何使种植能手和失地农民都能致富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因此,从目前实际出发,一定要给土地流出户相关的保障,可以考虑在既要让粮食直补与粮食生产挂钩的前提下,也要考虑粮食补贴与失地农民挂钩当作社会保障。从长远来看,需要国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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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正视现状 科学调控 实现我区水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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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现状 科学调控 实现我区水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生存生活、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都离不开水。水也是其它物质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其现状被世界所关注。2003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水——20亿人生命之所系”,提醒公众关注全球20亿人严重缺水的严峻现实,呼唤人类关注日益严重的水危机。我区作为缺水地区,水资源是当前乃至今后影响和制约发展的一大瓶颈。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更好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一、我区水资源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区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5846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径流量7795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9967万立方米,多年人均水资源量306立方米,在唐山市各县(市、区)是最少的,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是严重缺水县区。

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40163万立方米,其中,大气降雨6650万立方米,入境污水7028万立方米,外调水15000万立方米,浅层地下水9097万立方米,深层地下水1708万立方米。区内现有小戟门河及黑沿子排干、沙河、陡河、西排干和津唐运河等五条骨干排水河道,支流渠道25条;有陡河及地下水两个灌区。陡河灌区以地表水为主,总干渠长11.26公里,分干渠九条,总长101.75公里,支渠150条,提水能力长380公里,排灌站座总装机总量1.58万千瓦,提水能力202.2m3/s;地下水灌区,全区共有机井9987眼,其中农用灌溉用井8008眼,工业用井913眼,行政事业单位用井266眼,农村饮井800眼。

2003年全区总用水量49586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279万立方米,地下水22307万立方米(工业5700万立方米,人畜生活3278万立方米,农田灌溉13329万立方米)。从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水资源先天不足、时空分布不均。我区不仅是严重缺水地区,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80%集中在汛期(6-9月份),调蓄能力有限,一部分不得不排入渤海。且丰、枯年份降雨量相差较大,丰水年份( 1949年)降雨量 1140 mm,为干旱年份(1997 年降雨量292 mm)的3.9倍。南北差异较大,北部地区比南部地区年平均多50-60毫米。

(二)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较差。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及污水浇灌等行为,使地表水、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全区主要河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水质污染日趋严重,均为地面水劣V类标准。虽然近几年加大了治理力度,但目前污染仍未得到根本遏制。

(三)地下水超采过度,漏斗面积不断扩大。由于多年持续干旱,加之工农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地表水严重不足,农业增加了对地下水的开采;另一方面随着钢铁等高耗水项目的建成投产,造成地下水用量增加,而且这些项目相对集中,致使局部地下水超采,形成地下水位降落漏斗。近几年,我区地下水位以每年近2米的速度下降,漏斗总面积已达895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57%。

(四)节水意识淡薄,水的有效利用程度低。城镇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低。公共事业用水、行政事业机关、学校、团体等节水管理措施不到位,长流水现象依然存在,且重复利用率几乎为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普遍偏低,全区工业平均不足60%,并存在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农业用水,节水面积仅占水浇地面积的36.7%,大部分农田仍在沿用传统的大水漫灌方式。生活方面,跑、冒、滴、漏现象时常发生,管网漏失率偏高。

(五)水价偏低、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偏低。目前,我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生活用水水资源费标准为0.30元/m3,工业、洗浴、餐饮用水水资源费为0.60元/m3,远低于同等条件的山东济南的收费标准,且居民生活用水尚未征收水资源费。农业用水价格也偏低,仅0.10元/m3,未达到成本水价。由于水的价格背离价值,导致水价调节功能偏低,经济杠杆作用未能充分释放。不仅直接影响到水管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还影响了水利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不仅导致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还影响了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六)管理薄弱。计划用水制度尚未得到真正实施,不经审批私自凿井、取水现象时有发生,取水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用水执法监督检查尚未开展,用水户得不到有效监督,导致违法取水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资源费还未实现按标准足额征收,且多为协商收费。

二、推进我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思考

从目前情况看,我区水资源短缺形势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通过需求管理、供给管理及价格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使全社会节约用水,合理高效用水,减少水体污染,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是实现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解决水资源短缺的唯一选择。

(一)做好宣传工作,强化节水意识,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在节约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问题上,人们的节水意识、节水习惯是节约用水重要的社会资本。如果说完善提高输、用水设备使生产和生活用水在一个以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的系统里运转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硬件,那么,全民的节水意识就是软件。硬件固然重要,但软件却是关键。因此,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使社会各个层面都能充分认识到水是工业的命脉,农业的血脉,是服务业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资源;水与人们生活、社会安定、城乡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保护好水资源是一件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大事。要改变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天上下、地下流”的旧观念,强化全民的节水意识和商品水意识,认识到国家对水资源拥有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水资源都应支付合理的费用;及时传递正确的水价信息,使节水变为自觉行动。同时要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造成危害,谁负责赔偿的管理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惜水、节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强制节水,为水资源保护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

1.统筹管理。针对目前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散乱等问题,应将水资源作为整体,不论地表水、地下水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开发和保护。一是依据 “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行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优化调度,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二是完善防洪调度方案。制定合理洪水防御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确保标准内洪水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通过蓄、泄、滞、引、补减轻洪灾损失,实现洪水资源化。三是认真执行已确定的“渠灌区使用地表水,地下水保生活和工业,井灌区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控制深井建设及开采量”的水资源管理总体方案,根据水位动态资料确定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机井建设和用水量的增加。四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工业小区及企业用水提前谋划,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同时确保建设项目用水。加强计量设施建设,对非农业用井一律安装智能IC卡水表,保证一级装表率达100%。五是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从目前情况看,改革的程度与形势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仍存在着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日用的现象。这种管理体制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造成水资源浪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水务一体化管理,应该是建立起地表水与地下水、城镇与农村水资源、水量与水质统一的管理体制,实现对供水、配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统一管理的新机制,对用水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水质水量进行统筹考虑、科学调度,实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的协调管理和科学组合,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体制保证。

2.合理利用。在城市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水定发展、量水调结构。即:既要考虑当代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探索出符合我区实际的节水型经济结构,决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一是在农业用水方面。把发展节水农业作为一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措施,以科技为依托,以调整农业结构为重点,发展节水灌溉与旱作农业并重,大力兴建现代农业节水设施,促进节水农业全面发展。实现从传统的粗放型灌溉农业和旱地雨养农业向节水高效的现代灌溉农业转变。二是在工业用水方面。坚持“改造存量、控制优化增量”的原则,突出抓好冶金行业用水大户的节约用水工作,实现工业用水良性循环,水的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加强计划用水,科学下达用水指标,使计划用水率达到96%以上。加强节水的科技研究,把工艺节水作为节水技改工作的主要方向,不断引进和推广节水新工艺、新设备,降低水的消耗量。要大力调整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产业。重点抓好冶金、造纸、电力、纺织等高耗水型行业的技术改造。三是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通过优化配置水资源,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四是在城镇生活用水方面,大力宣传节约用水,提高公民节水意识,使节约用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大力开发推广使用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不断提高节水型设施和器具普及率,使新建居民社区及机关、学校、医院、饭店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普遍安装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五是改善农村供水状况,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加快解决农村因生活条件和干旱缺水造成的吃水难问题,尽快实现饮水自来水化,以彻底解决农村人畜用水问题。六是搞好水环境动态监测,实现污水科学调度。加强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各企业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及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地表水体污染。加快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其尽快投入使用。严把成井质量,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现有污染,降低污染危害。

3.适时提价。经验证明,水价成倍增长时,其用水量会大幅度减少。当回用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比价合理时,才能提高人们使用回用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的自觉性。因此,提高水价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最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的有效措施。但是,提高水价应在城乡居民收人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分阶段、适时渐次逐步实施。对于农业用水收费和提价问题,因涉及问题多、层次深、难度大,政策性强,有关部门应进行专门调查,制定出与农村、农业、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相符的收费政策,寻找合适时机提价。通过充分调研论证,调整水资源费价格,实现省水利厅制定的到2005年达到自来水供水价格的80%的目标,最终达到通过价格杠杆,实现平衡水资源供需和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三)加大执法力度,为水资源保护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

一方面,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以法律手段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应切实担负起对水资源保护的责任,认真执行《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积极实施我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对城区与乡村,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供水与需水,用水与防治污染等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促                                                     进城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使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事业实现良性循环。加大处罚力度,由司法机关配合,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另一方面,发挥区水政监察大队的监察职能作用,分期分行业对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改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尤其是对洗浴、洗车等几乎是“全天候”营业的服务业重点监察,促使其采取有效节水措施。

(四)大力涵养水源,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创造条件

在追求生产总值快速增长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的损耗和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损失。否则,就有可能出现“资源空心化”现象,带来严重后果。因而,应本着生态建设先行的原则,坚持不懈的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究污水回用、雨洪资源、微咸水和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研的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单位水量的生产能力。合理并充分运用天然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做到三水并用,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有效涵养好地下水资源,努力实现水资源循环使用、自我增值的可持续利用的良性运行体系。同时,加强水资源的长期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档案,准确摸清水资源的总量和变化规律。根据上游水库蓄水和可供量情况及全区雨情、汛情、蓄水和水质情况定期发布水资源动态简报,指导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进而确保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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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计划生育调查报告范文*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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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位于*县北偏东部,距*县城37公里,地处。全镇幅员面积45.3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149个村(居)民小组(含2个居民小组)7786户24790人,党员702人,农业人口22887人,共有耕地面积21087亩(其中田6500亩),其中已婚育龄妇女4890人,一孩率60.62%,综合避孕率92.16%,人口性别比为120.83,人流比8.96,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全镇共出身212人(其中符合政策生育183个,政策外生育29个),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6.32%,出生率8.46‰,死亡232人,死亡率为9.2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

一、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低生育水平呈反弹趋势。多年以来,镇党委、政府一直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但近几年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依然是出现违法生育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一部分人养儿防老的思想依然存在,生育二胎意愿依然非常强烈;二是由于部分“富人”和条件比较好的群众,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无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超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三是由于流动人口数量逐渐增加,现行的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间接导致了流动人口超生问题日益严重。

2、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观念的转变。自实行计划生育

政策以来,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转为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三者有机统一的管理模式,工作的主体仍旧是计生干部,工作对象依然是广大人民群众。不管是干部还是群众,他们接受新的工作模式需要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这就造成部分干部误认为现在中国放宽了计划生育政策,部分群众又误认为现在不搞计划生育政策了。

3、计生队伍建设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面广,内容杂,且重点在农村,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责任重、风险大,什么事都要计生干部参与;另外还有就是大部分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农业服务中心和镇企业服务中心及其它镇直各部门抽调来的年轻同志,工作编制依然没有改变,以上方面的原因导致计生队伍人员缺编或经常变动,严重影响了乡镇计生工作开展的质量和连续性。

4、计生工作方式转变,干部畏难心理严重。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强制手段转变为主要是为工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给予处罚坚决按照法定程序,走依法行政的道路,计生干部面临政治、生命、经济三个方面上的风险。另外,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这些人以一带十,以组带村,以村带片,从而造成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

5、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流入乡镇人口户籍地发放《婚育证明》不到位,导致流入乡镇人口得不到未办理《婚育证明》的婚姻、生育、节育等信息,影响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二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受打工潮的影响,许多青年初中毕业后便外出务工,由于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的生育调节知识的不了解,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或者几个小孩。另外就是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 有效管理。

6、现行政策的执行难度大。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乡镇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落实,但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

7、计划生育工作室内材料多而杂。出生一个小孩,光表、薄、册加起来就几十种,这对本来素质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来说要求就更高,这不仅打击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他们的工作负担。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1、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自从土地承包到户以后,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是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家庭养老仍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养老方式。因此,在农村重男轻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不生儿子不罢休等旧的传统生育观念仍然普遍存在,使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

2、生育观念落后。中国几千年旧的生育观念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尤其在农村,显得更加尤为突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族势力”、“传宗接代”等旧的封建思想在乡镇农业人口的头脑中根深蒂固,难以根除。

3、人口流动性增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基层广大群众经商、外出务工意识增强,致使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尤其是流向城市、流向异地的人口越来越多,部分育龄群众为了躲生、逃生,在异地间不断流动,有的可以说流入地见首不见尾,流出地既不见首也不见尾,音信全无,更谈不上计划生育管理。

4、管理手段单一。前几年,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这些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虽有效地控制住了人口增长的突出势头,但也一度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干群关系。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1、牢固树立国策意识,创新宣传手段,在基层营造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和高压态势。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有丝毫放松和动摇的。如何坚持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不放松,应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整个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首要地位。

2、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奖惩,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人心齐,泰山移”,建设一支能吃苦耐劳、团结向上的计生队伍是战胜困难、完成工作任务的关键。实行工作重心下移战略,切实调动村级领导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3、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干部要站在落实以人为本的、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战略高度上重新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理念,切实以人为本、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4、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和落实。

5、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将外来流动人口底数摸清,分类梳理,实行动态管理。

6、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稳定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和提高计划生育干部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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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在校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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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在校现状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为了更深入了解我校学生思想和行为现状,促进我校团的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对学生进行了全方位的调研,以下就是本次调研的情况:

一、高中生在校现状

1、思想和生活情况。现在高中生的思想面貌98%以上的学生是积极向上的,充满活力的;在生活中,接近100%的同学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穿着朴实的校服,在学校就餐,一个星期的生活费用控制在50元左右。

2、学习和行为习惯情况。在学习方面,有三分之二的学生一进入高一便对学习产生困惑,这种困惑主要集中在学习难度加大该如何面对,学习方法更新该怎样接受等方面。经过高一一年的锻炼,高二的学生基本上都找到了自己的学习方法,进入高三,学生们的前所未有的学习劲头被激发出来,只有极个别学生还没有学习的感觉。在行为习惯上,高一新生习惯亟待加强,高二学生95%以上的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和班级的班规,高三的学生则是接近百分百都能把自觉行为作为自己的追求。

3、心理发展方面。高中学生的心理发展与初中相比有了很多不同。例如,记忆能力有所减退,而理解分析能力则增强很多;在人生追求上,高一年级的学生是朦胧的,高二开始逐渐清晰,而高三年级的学生则已经有了自己清楚的大学追求和高远的理想志向。

4、行为礼仪方面。绝大多数高中生能够做到,见到老师主动问好,言谈举止符合一个高中的要求。

二、高中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虽然绝大部分高中生的认识是到位的,精神状态是积极的,但也有2%左右的学生的精神是颓废的,追求是低下的,少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活力,更不用说有远大的志向和追求了。更有甚者,认为读书无用,沉迷与网络虚幻中以致不能自拔。

2、学习方法有待改进,日常生活习惯有待引导。进入四中的学生,学习是刻苦勤奋的,但在学习方法,由于受到初中的影响,很多学生面对课程难度的加大,并没有认识到不改变原有的学习方法,要想提高成绩是不可能的现实。同时,在日常的穿着打扮上,有极个别的学生由于社会的影响,穿奇装异服,染发不以为然,穿着名牌运动鞋和名牌服装,一个星期生活费达到100元也不乏其人,这无疑会增长部分学生的攀比和享乐风气。

3、行为举止有待规范。虽然90%多的学生在言谈举止上符合一名高中生的要求,但也有极个别的学生,由于以前习惯影响,随口骂人,随手乱丢东西,以及抽烟、喝酒等恶习也时不时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这种不良习惯不经影响了一个学生的进步,更影响了自己作为一名高中生的良好形象。

三、团委工作经验和对策建议

(一)主要经验

1、健全各年级团组织。

学校非常重视团员青年教师的组织建设,在各年级都成立了团总支。团总支由一名业务素质高,在老师们中间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党员担任团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同时加入到各年级的管委会中间去。在各年级团总支下,下设一名组织委员和一名宣传委员以及多名团总支成员。高一年级团总支成员中就有三名研究生。召开团总支大会,明确各自职责,定期召开青年教师论坛会和健全互听评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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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节能与低碳现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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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低碳现状调研报告

二、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低碳建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建筑节能意识不强。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战略意义的认识仍旧不足。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只考虑眼前利益,不愿意采用新型节能产品和新技术;在售房时没有为购房者提供建筑能耗性能信息,导致购房者对建筑节能性能不知情,更无从选择节能型的建筑,从而造成“房子很好卖,节能不节能都一样”,进而影响了节能建筑的推广工作。各级政府建筑节能的工作力度、宣传力度依然不够,没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据统计,XX年,全区新建商品房面积680.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93.6万平方米,90%以上是高能耗建筑;另外,在既有建筑中,绝大部分未采取能源效率措施,耗能严重,其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的3-5倍,外窗传热系数为2-3倍,屋面传热系数是3-6倍。

2.政策机制不够完善。建筑节能的推广必须由政府主导,需要制定完善的规划和法规,明确的目标和运行规范,配套的具体行动方案。尽管我区建筑节能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但要真正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其系统性还不够。如我区建筑节能管理缺少配套技术文件,如规范、标准、构造图集、施工工艺;缺乏民用建筑节能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和建筑能耗评估体系;缺乏节能检查的监测监管体系;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认证制度不健全。因此,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落实体系和操作流程。

3.建设主体积极性不高。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而目前,由于对该项工作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导致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不高。建设主体普遍认为,开发建设节能建筑,不仅增加了项目建设的首期投入,而且也会增加今后维修使用成本。同时,由于当前节能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尚未系统化、标准化,建筑方也不愿过多采用。譬如,新墙材对产品运输、堆放、施工工艺等有一定要求,但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按传统方式盲目施工,导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从而给新墙材产品带来负面影响。

4.节能产品应用不广。建筑节能材料由于产品开发研制成本高、品种少、质量不稳定,工程可选择余地也少,影响了产品的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也存在实际问题,虽然我区早已启动该工作,建设单位也预留了安装位置,但在维修、管理、使用等方面尚未寻找到一个多方面满意的解决办法前,要全面推广落实有一定难度。

5.既有建筑改造难题不少。既有建筑产权是多元的,有政府所有的,有企业自有的,也有个人私有的。由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建成,各个阶段的建筑设计标准均不一样,在门窗方面有木门窗、钢门窗、普通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等,在墙材方面有普通粘土砖、多孔粘土砖、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等,在结构构造方面有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抗震设防和非设防、实砌墙与空斗墙、天然地基与桩基础、现浇混凝土屋面与多孔板屋面等,另外在屋面防水、保温隔热及外墙装修方面差异也很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一次性大量投资,投资回报周期长,投资效益短期不明显,影响产权人对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同时涉及多元产权的建筑节能改造,需要协调各产权人达成一致意见,难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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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下岗人员再就业管理工作现状最新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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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岗人员就业管理工作现状最新调研报告

重视民情,关注民生,是以胡同志为党中央的重要理念。在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胡同志又一次用较大的篇幅论述了以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这个大问题上,我们党进行了长期富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全球瞩目。同样,在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的问题上,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迄今,特别是近十年来,逐渐探索完善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五个方面作出了努力: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二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四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就业质量。五是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待遇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到各级地方政府无不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各级政府多次出台各项政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积极发挥作用,使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必须看到,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社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改观。处理和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依然是各级政府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问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布置,对我区的再就业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和了解。在5月上旬,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区就业管理中心,并与该中心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当前再就业的现状。随后又下社区进行调研,先后与街道的九个社区的劳动协理员进行座谈,与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再就业工作在各个社区的进展和现状。

一、再就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当前的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中,就业是处于基础地位。对个人来说,就业是赖以生存、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甚至给家庭和后代带来希望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社会来说,比较充分的就业,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劳动权利的基础,又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必要条件。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执政党,一个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国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实践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使大多数人共同分享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果。我区作为一个构建和谐社会,争创首善的中心城区,尤其在金融危机的压力之下,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再就业管理工作任务显得更加沉重。这两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从容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通过稳岗、增岗、买岗、整合资源等多种措施,促进就业,稳定民心,构建和谐,取得了瞩目的成效:

一是年全区实际新增就业岗位28160人,再就业人数为12493人,均超出了年初的预定指标,有力的缓解了再就业压力。今年的1-4月份,完成新增就业岗位9200人、完成再就业人数4401人,到今年的4月份为止,失业率为2.27%。我区的就业现状和各项考核指标在全市领先。

二是政府持续出资买岗,提供再就业援助。先后安置了就业再就业近千人的工作,如社区工作者、劳动协理员、助理统计员、计生专干、社区保安、社区保洁员、城管协理员等,其中大部分为下岗失业人员。以每年近千万元的费用用于再就业工程。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倍受重视。区劳动保障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了多期培训班,提高再就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同时各个街道也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再就业人员培训。

四是把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送到下岗失业人员用工单位的手中。目前全区有10800人办理了社保补贴,仅一季度政府就要支出补贴800万元。年,用工单位享受岗位补贴等政策性优惠达257万元,稳定了就业。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4050”人员的再就业率仍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单一,一些用工单位对就业人员的年龄限制,使得他们的就业难度加大。

二、进一步做好再就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一方面,就业的供求矛盾和结构矛盾并未缓解,“有人无岗,有岗无人”的现象依然存在。经过前几年政府各级部门的努力工作,下岗失业人员中能力较强的基本都再就业了,剩下的多是再就业困难群体;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降速,也对就业再就业产生较大的影响,使本来已偏紧的就业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通过调研,我们建议:

(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做好再就业工作

街道社区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搞好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托,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前沿阵地。年中央12号文件提出“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专门的工作人员,承担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以来,各级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以推动。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区的七个街道的64个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了130名社区劳动协理员,形成了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与服务的网络体系。

街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再就业扶持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街道社区平台的工作是关键。它的优势就是:底数清楚、贴近群众、服务快捷。街道社区的劳动协理员长期工作在第一线,为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由于这些同志大多数本身也是从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而来,对于失业的痛苦有着深切地感受,对于本社区的失业人员有着更多的体谅和责任感。大多数劳动协理员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挹江门街道的劳动协理员杨巧兰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劳动协理员的工作面广量大,常常被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拖累,上门入户,排忧解难的时间日趋减少。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统计报表多,据了解各类报表有12种之多,有的报表分类达40余项,除了电子版的,还要手工纸质的,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和沉淀了工作时间;二是退休人员的各项年检、统计、复核、体检、走访看望等工作需要他们去完成,仅挹江门街道而言,管理的退休人员为11376人,各社区的退休人员常常是多于实际的下岗失业人员,忙起来自然是应接不暇,难以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我们建议:一是多做人的工作,少做纸的工作。减少各类重复的报表或减少报表的种类,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再就业工作。二是注重服务数量,更要讲究服务质量。分类分开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有利于发挥劳动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领取和发放和就业率的统计工作

有关部门为了了解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在统计中常以就业登记证的多少为衡量标准,统计就业率再就业率也是以就业证为尺度。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部分领取了就业登记证的人员并不急着就业,甚至不想就业,如:男方收入比较高的年轻妇女在家做全职太太、家境条件比较好的子女在就业环境趋紧的情形下并不急着就业、外地迁入的人员等。还有一些就是领了就业登记证也无法就业或很难就业,如残疾人员、身患大病的失业人员等。而恰恰那些没有就业证,需要工作,在街道社区的帮助下,得到了就业的“4050”下岗人员却不列入统计范围。再有就是把下岗和失业分开统计,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就业证,而下岗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则无法领取就业证。而恰恰是一些下岗人员,通称为“4050”的人员最需要就业,他们上有老,下有小,老人有病,孩子上学,下岗后面临很大的家庭和生活压力。

就业登记证的本意是用于失业人员的就业,但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一些没有工作也不想工作的人在申领独生子女费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一些没有工作的居民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丧失劳动能力、吃“低保”的居民在申请最低保障时需要就业登记证,随军家属在享受部队补贴时也需要有就业登记证,诸如此类。凡是涉及政府的各项便民的优惠政策,都需要出示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居民身份证,这样就给再就业工作的准确统计带来了误差。就业登记证发放的多少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就业现状。

失业率是指失业人口占劳动人口的比率(一定时期全部就业人口中有工作意愿而仍未有工作的劳动力数字),旨在衡量闲置中的劳动产能。通常许多国家都把失业率作为观察经济运行和社会动向的晴雨表,把增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一起作为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但是,由于我们在掌控失业和就业再就业的尺度上不一,缺少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难以做到数据的准确,进而影响一些相关政策的制定。

我们建议:一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适用范围,尽量减少就业登记证的其他用途;二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就业证的领取应是自愿申领,特别是外来民工的就业证的发放,有利于准确统计失业人员的失业率和就业率。三是对于招聘“4050”下岗人员的用工单位,鉴于用工单位无需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多用“4050”下岗人员,缓解“4050”下岗人员的生活压力,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开展富有成效的培训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就是加强舆论导向。这是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把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原原本本的告诉下岗失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于促进再就业工作。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仅仅靠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建议社会各方面的媒体能增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新闻宣传形式上能多角度、全方位立体报道,特别是报纸、电视、电台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最好能开设固定栏目,固定播出时间,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要打造名牌专栏节目,能够像城市频道《万家灯火》栏目那样,虽说不在黄金时段播出,仍有较高的收视率,带动整个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这几年,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帮助失业人员重新上岗,还注重改进就业服务,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功不可没。从调研的情况看,政府每年都要拿出专项资金来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但是效果不尽人意,花了钱还不落好,事与愿违。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失业人员在思想上对培训的认识有误差,认为培训是“咸”的,找到工作是“鲜”的,不愿意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充实自己;一些打零工(俗称“隐性就业”)的人员不愿意因为培训丢掉现有的工作。二是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觉得培训的时间长,最短的培训要20课程,技能方面的培训一般要40课程左右,认为自己腾不出时间。三是受培训场地、经费方面的制约,以及在培训的项目种类上还不够完善。

我们建议:一是降低培训门槛,让下岗的“4050”人员也能参加培训,掌握一门新的技能,能不收费则不收费,能少收费则少收费。二是七个街道社区的就业培训走联合之路,由区就业培训中心牵头,每个街道建立一个不同培训内容的培训基地,形成我区的就业培训特色。三是适当缩减培训课程时间,在职业和技能培训中应以入门指导、使用有效、简洁易记为主。

以上是我们在调研中的一点感受和想法,也许比较肤浅,不够深入。但是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方的努力,一个“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比较充分的就业局面将必然出现。我区的再就业工作就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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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加快文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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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文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课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区于4月25日至5月10日对相关单位、企业、文化场所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文化建设现状

(一)文化资源丰富。**区人杰地灵、文化昌盛,光辉灿烂的本土传承山地文化与内地文化浸溶并袭,融汇成边地多元文化。以蚂蚁堆、邦东、马台、博尚及澜沧江茶马古道和南美拉祜族文化等为特色的历史文化,以平村革命老区和博尚革命战斗历史为代表的革命历史文化,以澜沧江、南汀河、五老山、旗山、叫雨山等为亮点的山水文化,以南美拉祜族文化为特点的民族民俗文化,以碗窑土陶、昔本咸菜、稀豆粉米线和卤子米线为代表的工艺、饮食文化异彩纷呈,影响广泛。拥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10个,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个,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153项,其中有18个项目被列为全市第一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区内民间文化丰富,民间艺术历史悠久,风格独特。

(二)文化事业建设初具规模。积极筹措资金,全面完成区图书馆的新建,按部颁标准改建乡级文体活动中心5个,村级文化活动室14个。目前全区共有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档案馆1个、乡(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1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50个。优秀文艺作品、文学作品不断涌现,杨丽萍、罗永娟等优秀文艺人才知名度日益提升。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电视覆盖率达94.98%,广播覆盖率达87.49%。《南汀河》和“吉祥”网站的创办,初步形成了以广播电视、图书出版、文化娱乐等为重点的产业群体。

(三)群众文化艺术蓬勃发展。文学创作、音乐、歌曲、书法、摄影等艺术有所起步。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形式日趋丰富,不断组织和筹办节日文化活动、下乡服务活动、竞赛评比活动等,据统计,近年来每年平均文艺演出、民族民间广场舞、各类文化艺术展等活动达1000多场次,参与活动人数上百万人次。

(四)文化市场日趋活跃。经过近年来的培育、引导和建设,我区文化市场已形成分门类、多行业、多层次、上规模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区共有文化经营单位358户,从业人员1500人,初步形成广告、娱乐、音像、图书、网吧、茶室等几类综合型文化市场,近年来每年平均实现利润600多万元,上交国家税收100多万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正在呈逐年上升趋势。

我区文化建设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文化建设总体上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思想道德建设有待加强。社会思想已发生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人们的世界观和思想道德产生深刻影响。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文化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文化建设投入不足,二分之一的村没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缺少对文化设施项目的统筹规划,城市文化功能不强,精神文化产品的数量、质量和品种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精品力作不够多。三是文化产业发展潜力有待挖掘。资源整合与开发不够,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数量较少。四是思想观念存在差距。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对文化认识还不到位,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五是文化体制改革滞后。改革的力度不够大,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国家和省里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文化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够。六是人才匮乏,文化人才优势作用发挥不足,尤其缺乏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七是**区多年来一直没有专业艺术团队,文艺创作之路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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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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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

(三)重视基础建设,配强工作队伍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1号)要求,州民政局应成立“恩施州社会救助办公室”,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舆论救助宣传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力求在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的突破,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的舆论环境。充分采取宣传栏、宣传墙、楼门口张贴通知,街道利用电子信息屏等宣传形式,使社会救助宣传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做到宣传救助政策无盲点。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和救助等公益事业,深化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发展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组织应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困扶贫活动,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和慈善捐助行为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民生,帮扶弱势群众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助推作用。

共5页,当前第5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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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教育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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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校本革命”行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教育事业迅猛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新的突破,迈上新的发展阶段。“”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3721所、在校生173.2万人、教职工10.77万人。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幼儿园达1034所,在园幼儿21.36万人,幼儿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迈入了优质均衡新台阶,深入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标准化学校建设攻坚战,探索实施了“盟、并、增、切、扶、强、训、改、投”等“九字方略”,积极打造无择校的城市义务教育、标准化的农村义务教育和特色化的区域义务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教育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市共2134所小学和381所初中学校,在校生分别达到了79.2万人和 32.37万人,初中三年巩固率94.48%,小学六年巩固率99.47%。初中辍学率2.85%,小学辍学率1.18%。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深入实施了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攻坚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2.02%,普通高中学校达72所,在校生16.69万人,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达24所,在校生10.3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达75所,在校生16.7万人,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所。特殊教育基本普及,有特教学校20所,在校生1813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了93.52%。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共有高等教育院校5所,在校生6.71万人。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小学教师专科率、初中教师本科率、高中教师达标率分别从年的62.49%、36.72%、83.31%提高到77.94%、59.7%、95.12%,市级骨干教师增加了423人,省级骨干教师增加了276人,市特级教师从22人增加到139人,省特级教师从 16人增加到 106人。素质教育得以全面推进,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 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达31894人,比年增加了7794人。

“”,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同时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展望“”,依然面临着严峻考验:

1、教育投入不足。年,我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6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预算内教育经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连续多年处于全省下游位次。

2、发展水平不高。全市教育发展水平虽然整体攀升,但农村基础教育仍然薄弱,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均问题依然存在;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高、中等职业教育虽然在规模上得到了快速扩张,但技能型人才合格率较低,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高等院校数量少、办学层次低、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弱的问题还未得到改观。

3、教师队伍不强。教师缺员严重,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缺员2329人,为全省最多;师资素质堪忧,全市民转公教师和县(市、区)职教中心收费培养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8.27%,教师第一学历达标率较低;师资结构不尽合理,中小学教师呈老龄化趋势,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数量较少。

4、办学条件不硬。与全省小学、初中、普高、中职同比,我市生均占地面积分别列全省第11位、第9位、第9位和第11位,生均校舍面积分别列全省第11位、第8位、第11位和第11位,生均图书分别列全省第10位、第5位、第6位和第7位,百生微机数分别列全省第11位、第6位、第5位和第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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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少数民族区域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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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区域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对策

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九月份,我局组织人员针对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人口1044人,主要聚居在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和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还有一些鄂伦春族人口居住在其它县区。两个民族乡分别设有乡卫生院,卫生院担负着全乡的医疗救治、卫生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传染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爱国卫生运动和结核病防治等项工作。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占地370平方米,设有门诊住院部、药局、手术室、x光室、处置室、母婴室。全院职工14人,其中医护人员11人。各诊疗科室设备较为齐全,能开展一些常见的手术,基本上能满足各族群众的就医需要。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塔河县第二医院)占地4084平方米,门诊楼1600平方米,结核病房680平方米。为改善民族乡医疗卫生工作环境,XX年,省民委、大兴安岭行署共拨付资金280万元,建成了1600平方米的门诊楼。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物理诊断室,手术室等16个科室,全院职工59名,其中,医护人员50人。几年来,地、县投入资金购买了必备的医疗设备,与此同时,日本也无偿捐助了医疗器械,从而,极大地改善了卫生院的医疗硬件建设,为更好地服务于各族群众提供了条件。 二、民族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几年来,地、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卫生工作,卫生工作主管部门加大了对两个民族乡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帮助改善了民族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全体医护人员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了医疗水平。目前,民族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区民族卫生事业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卫生院的硬件建设得到加强。XX年,行署为两个鄂伦春族乡投入260万元,兴建了卫生院门诊楼;投入70 万元,购置了医疗设备。近年来,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购置了双床程控500max光机、 b超、脑地形图仪、美国进口心电监护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日本无偿捐助的价值60万元的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更新,从而提高了初诊准确率,改善了卫生院医疗条件。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为了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卫生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医护人员分批进行培训,每年选派1—2名业务骨干到省、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选派3—5名医护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每年都邀请地区、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到卫生院教学或现场指导,县政府还选调县医院的优秀医生到乡卫生院任职。通过多种有效方式的培训工作,卫生院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鄂伦春族乡妇幼保健工作初见成效。鄂伦春族乡学龄前儿童全部接种了乙肝疫苗,接种率100%;产妇100%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0。 四是,鄂伦春族医药费采取全额报销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鄂伦春族农民享受全额核销医药费的政策,我区鄂伦春族医药费由县政府拨款,采取实报实销的政策。据统计,从1993年——XX年,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享受该待遇人数为242人,县政府从1993年——XX年,每年拨付5.5万元,共计55万元,从XX年起,医药费拨款提高到15.5万元,从1993年-XX年,呼玛县政府共拨付了鄂伦春族医药费70.5万元。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享受该待遇人数为521人,县政府从1993——1997年共拨付医药费196万元,从1998年起每年拨付34万元,共拨付医药费400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1、相当一部分鄂伦春族农民因疾病导致贫困 ①由于鄂伦春族原来以游猎为主的生活方式和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导致结核病的患病率非常高,一些患者丧失了劳动能力或是一人得病传染全家。结核病严重影响鄂伦春族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致使生活十分贫困。XX年,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村81户农户,鄂伦春族农民人均收入 1258 元,有74户年收入在1300元以下,90%处于温饱线或温饱线以下。XX年,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村177户农户,鄂伦春族农民人均收入1210  元,有152户年收入在1300元以下,86%处于温饱线或温饱线以下。 ②因高额药费导致返贫。由于药品价格上涨,导致鄂伦春族患者医药费支付费用大,一些鄂伦春族患者因支付高额的医药费而返贫。XX年,十八站鄂伦春族村孟秀云患脑积水脊髓空洞,共花去医药费3.7万元;梁祺秀患白血病,共花去医药费13万元;李雷患肝肾综合症,共花去医药费10万元。目前,他们因为花去高额医药费,生活已经相当贫困。 我们建议:对这些因病返贫的困难户,政府应采取特殊政策,无偿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政府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条件,在给予他们经济救济的同时,根据康复程,度帮助安排其从事一些轻体力的劳动,从而帮助他们摆脱疾病的痛苦,早日脱贫。 2、卫生院硬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两乡卫生院医疗设备老化陈旧,已不能满足各族群众的就医需要。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设有600平方米的病房,病房低矮潮湿,并且病房属于危房影响病人康复。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没有设立结核病专科病房。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帮助两乡卫生院购置必备的医疗设备,如购买血磁疗机、细胞计数仪、尿分析仪等设备;二要省、地、县尽快下拨专项资金,为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和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新建结核病房,从而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 3、一些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缺少专项人才。 现在,两乡卫生院只能对一些普通的患者进行救治,对一些疑难、危重的患者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导致一些危重患者丧失了有效治疗时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分批选派骨干医护人员到外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并且邀请著名医师到民族乡开展实地培训和为鄂伦春族群众治疗疾病。卫生院可采取与较先进的大医院建立友好医院的方式,取得他们医疗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接受捐赠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帮助,尽快提高乡卫生院的医疗水平。 4、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问题 为了更好地为鄂伦春族患者服务,改善以往鄂伦春族药费管理混乱的状况,塔河县第二人

民医院(乡卫生院)制定了《塔河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鄂伦春族医药费计划使用的报告(试行草案)》,对鄂伦春族医药费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计划,并且成立了鄂伦春族医药费监管组织,该组织由县卫生局、乡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了每人每年核销医药费的额度,并设有大病医药费统筹管理方案,对转院、住院的鄂伦春族患者制定了核销细则,从而更合理有效地使用鄂伦春族医疗经费。呼玛县从1993年—XX年,实际发生药费105.6万元,拖欠鄂伦春族医疗费35.5万元;塔河县从1993年—XX年,实际发生医药费428万余元,仍拖欠鄂伦春族医疗费39.76万元。目前,我区共拖欠鄂伦春族医药费75.26万元。由于拖欠医药费数额较大,两县财力无力支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可否由省政府一次性解决拖欠医药费,或是由省、地、县三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销这部分拖欠医药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积极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规,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好务,在我们的努力工作下,鄂伦春族卫生事业一定能得到更快的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 郭红 二0 0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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