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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调研报告调研目的怎么写(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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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的调查与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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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相关案件调查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入化阶段以及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为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竞争力,真正形成产权明析、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讲究效率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集体、国有企业为主的企业改制正进入新一轮高潮。企业改制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造,改变以前所有制为标准的企业划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集体、国有企业采取由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入股或股份转让,将集体、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行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是指企业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和涉及被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雨花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涉及集体、国有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发现有大量案件纠纷的发生与企业改制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统计近年来我庭审理的案件,现抽取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143件加以比较分析,研究各类案件的成因、比重,并从审判实践出发探研司法对策。 一、 与企业改制有关案件的表现形式 1、 与企业改制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 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到改制企 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有118件,占总调查案件数的82.5%,其中因为企业改制而直接导致企业债权分配、债务承担纠纷的约7件,占4.8%,由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关系而形成债务债务关系,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债权分配、债务承担不清,使所生之债难以得到及时清偿,而间接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有111件,占所统计案件的77.7%。 2、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股权纠纷、出资纠纷     企业产权改造以形成《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改制的主要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由一个国有企业单独出资,或几个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形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改制由于是国家出资,有的由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因此纠纷较少,即使产生纠纷也由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在案件审理中还未遇到。国有中小企业在改制中,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形成共同出资的情况因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纠纷的机会较大,主要表现在出资比例、资产分配等方面,在统计案件中有3件,占2.1%。 3、 公司分立中产生纠纷     公司分立是将现有的公司分为二个或二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依形式不同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由于公司分立涉及到对原来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这会产生两方面的纠纷:一方面,由于公司分立协议的不明确而引起分立公司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引起现在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问题。企业为逃避债务通过公司分立将企业的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出去,以不良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这大大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甚至鼓励这种行为,使得不少亏损企业采用这种方法脱壳逃债,以改制为名行逃债之实。在统计案件中,2件案件就属于此种典型的案件,占1.4%。 4、 集体、国有企业出让中产生的纠纷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将集体、国有中小型企业出让给私人经营也是现在企业改制的一次重要形式。但在出让中,因操作的不规范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首先,资产低估。企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应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乃至企业中有特殊技能的技术人员也是企业的财富,但在出让中存在有形资产低估、无形资产不估、出让程序不合法等情况,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债务人的利益。例如,XX年西善桥某企业在改制时,主管部门组织内定人员参与拍卖,最终竞标成功,其他竞标方以程序不合法要求法院撤销此次拍卖就属此种情况;其次,在终结原企业的出让中未履行诸如公告通知债权人、注销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着企业实体消灭而身份却未消灭的情况;再次,在保留原企业的出让中,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约定不明确,出让人与受让人对债权人相互推诿,逃避履行。此类情况在统计案件中有13件,占9.1%。 5、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纠纷 股份合作组织制度是将股份制引入全民所有制,以股份的形式融合不同所有制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按照“资金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发展股份合作制。然而这毕竟是在企业以所有制为划分标准转向以组织形式为划分标准的过渡阶段所产生的改制方式。将两种标准进行融合从某种程度而言与其说是为了改制的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迎合政治理论的要求。从实践中看这种改制方式对企业增效有限还极易产生纠纷。如XX年铁心桥某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制,企业资产由该企业职工持股,持股职工又将所持股份与第三方进行联营,企业资产所属不清,发生纠纷后难以追偿。虽然我院处理的案件中仅有5件,占3.5%,但处理案件过程中,从各个乡镇、街道的了解发现这种改制模式并不成功。 6、债权转股权中产生的纠纷 债转股是我国在借签外国企业破产整顿运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企业改制方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国有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债务中所使用。债权转股权可以使负债企业减轻沉重的债务包袱,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生产,对债权人来说,成为股东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负债企业提高效益,使无望收回的债权转为具有收益性的股权,使“死钱”变成“活钱”,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改制方式。但在债转股改制中,由于负债企业急于减轻债务,往往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债权人信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在统计中有2件就属此种情况,占1.4%。 二、 企业改制中诸种纠纷的成因     企业改制是我国企业提高实力,迎接国际竞争大潮的必由之路,对于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视而不见,要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分析问题,目前产生改制纠纷的主要原因是: 1、 改制不规范 虽然就企业改制全国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仍有《民 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基本法规可以遵照。但在改制中,企业乃至主管改制的部门不依法改制,侵害国家、集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如被改制企业在清理中不通知债权人低价出让国家、集体资产,被清理的企

业不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等。 2、对行政部门领导改制缺乏有效监督     作为集体、国有企业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改制,领导“一言堂”拍板决定的情形较多。虽然各级部门都有改制办,但未能形成有效的决策集体。改制中缺乏专业人士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资深律师的参与。地方改制有跟风倾向,你改、我改、大家改,不管是否符合条件改制效果怎样,只要行政部门决定改制一律都要改。改制步伐的快慢、改制企业的多少往往成为行政机关的政绩,真正对企业效益提高多少却关心甚少。 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前已述及,对于改制仍只有几部基本法规,没有针对 改制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有效的法律规范,这也是造成目前改制比较混乱纠纷频出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当承认,目前企业改制仍处在试验阶段,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到公司制,改制的模式仍未定型。现在虽然大力倡导公司制的改制方式,但由于《公司法》本身的不完善,有些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改制之途更是困难重重。例如,目前各公司中普遍存在着监事会监督不力,股东会无权状态,就是《公司法》对监事会、股东会权利保障不利而造成。 4、司法特别是法院对改制的规制不力 司法权对纠纷具有最终裁决权。但目前我国司法存在不够独立依赖于行政的倾向,导致司法机构对企业改制规制不力。法律调整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所谓事前调整是已颁布的法律指导人们的行为,事后调整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和对合法行为的确认和保护。对违法行为的惩治不力会使人们对法律遵从心理大大下降,乃至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为所欲为。司法依附于行政,使司法机构对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企业改制产生的纠纷不能进行有效的审理,有些法院要么不立案受理,要么立案受理后不能依法正确审理,加剧了企业改制的混乱局面。 三、 对策 1、 实事求是,深入研究     要以一种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企业改制。我们在统计案件中查阅了卷宗,也翻看了改制资料,发现其中有些改制材料过于简单。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草草的几页纸就改制完毕,显然是不能制定出完善改制方案措施的,我们也遇到过制定很详细的改制企业,企业也诉讼到法院,但由于方案细致,权责明确,案件审理很顺利,原、被告双方也服判。在经济转型期企业改制是一个很系统的工程,不能跟风而上盲目改制,不能搞数目要改多少多少企业,不能搞比率要改百分之多少多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很好地掌握改制的规律,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依法律法规进行改制 虽然关于企业改制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现行法律 仍有很多基本原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就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平等主体在交易时要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方式而谋取私人之得。改制中遵守诚信原则就要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保护企业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利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不能为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满足而侵害他方利益,所颁布《合同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形而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现行的《公司法》又成为改制中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设立程序建立公司,是规范改制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应认识到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造成了目前改制的混乱,因此应当在不断总结改制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改制的专门法律法规以适应需要。 3、 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调与监督     企业改制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涉及到工商部门、债转股牵扯到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它还有会计、审计、评估、劳动用工等等。各部门间能否相互协调分工,能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改制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统计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很多纠纷的产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于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有效地屡行其职能。例如,有些企业进行注销时并未清理完毕债务,也未通知债权人,依法不能注销,但却也取得了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 4、 司法机关应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改制中 作为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乃是平庭狱讼,解决纠纷之 所,对于民事纠纷素有不告不理之原则。但作为法院对现有案件的处理,也应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由于立法的滞后,在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应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保护债权人、企业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在XX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关于改制后原企业遗留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的问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法制原则、法人制度原则、债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江苏省高院对此类诉讼提出了五项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当前企业改制纠纷的处理涉及程序、实体两方面。 (1)、程序方面     改制企业诉讼如何确立诉讼当事人,一直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前面我们分析了改制成因及对策,当涉及个案错综复杂,如集体企业改制买断后,产权无法变更,工商登记无法变更,原企业仍存在,债权人应向谁主张权利?改制中企业资产漏评,原企业已不复存在,原主管部门是否能提起诉讼主张债的请求权?集体企业自行组织改制以无资质拍卖人员变卖的,出让人是否有权以出让程序不合法要求行使撤销权?企业改制职工成为股份合作者又与其他公司联营形成新的法人,债权人如何向其主张权利等等。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确立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时,应坚持合同相对人的原则,对合同违约之诉以合同相对人确立当事人,对债权之诉以所有权人,债权人及因果关系确立诉讼当事人。 (2)、实体方面 上面列举的程序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实体处理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应遵从省高院的“五个原则”处理,如个人购买之后,企业按个体式私营经营,原企业工商登记未变更的,对双方关于企业原有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应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者,债权人不同意的应按“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处理,对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租股结合、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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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认识实习目的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工程,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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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认识实习目的

实习目的:

实习的目的主要在于通过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当堂授课以及工人师傅们的现场现身说法全面而详细的了解相关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专业内容。实习的过程中,学会从技术人员和工人们那里获得直接的和间接地生产实践经验,积累相关的知识。通过车间实习,学习本专业方面的生产实践知识,为专业课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能够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积累有用的经验。

实习让我们早些实地了解自己专业方面的知识和专业以外的知识,让我们也早些认识到我们将面临的工作问题,了解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涉及的具体领域及社会对我们在校大学生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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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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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调研思考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XX年中央颁布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省市下发《实施意见》及《实施办法》以来,**县纪委把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惩防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在《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后,**县纪委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把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任务中,明确牵头和负责落实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反腐倡廉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党校等部门的作用,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三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拓宽教育领域。在教育内容上,结合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每年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讲党课、正反典型教育、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教育,确保教育效果。在教育对象上,坚持以科级领导干部、执纪执法部门和关键领域、重点岗位上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在教育的形式上,改变单一的灌输教育模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在教育形式上,通过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宣传栏、播放廉政影片、群众唱廉政歌曲、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廉政文化教育。同时,着力打造县廉政文化一条街,设计安装宣传教育牌40块,通过廉政法规、格言警句、廉政图片等形式对干部群众进行潜移默化教育。注重廉政教育载体建设,建立了“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为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搭建了平台。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差额考核、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干部辞职、职务任期等制度,及时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加强干部的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保留的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提高了审批项目的透明度。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完善“票款分离”制度,开展了县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支两条线”检查工作。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农村非生产性费用限额管理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得到规范,针对性、实效性逐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不断深化“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有效地扼制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全面推行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工作,有效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反腐倡廉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每年年初,制定印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级各部门单位等“四个层级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层层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细化任务分解。通过召开纪委全会、责任制分解专题会议,把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到牵头、责任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牵头、责任部门工作汇报,通报落实情况,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考核。制定印发《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建立日常、半年、年终相结合的全方位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全县排名通报,单项表彰,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责任考核中群众有异议或是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廉政教育谈话。狠抓责任追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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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都市最危险职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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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都市危险职业调研报告

提到危险职业,很多人脑海中第一个蹦出的词是消防员,认为消防员是“和平时代最危险的工作”。国内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商前程无忧根据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和接触人群,就此问题进行了调研,并于日前发布了《都市最危险职业调研报告》,列于报告中的有处于危险工作环境中的消防员和警察,也有因人际冲突频发、存在危险因素的医生、出租车司机。该报告分析指出,随着财富的积累、自我意识的膨胀和身心压力的普遍存在,职业中的安全风险日趋常见。而合格的职业精神和道德规范、有利的心理辅导和干预,可以将职业中的危险减少。

消防员:每次出征都是生死考验

在中国,消防归属于公安系统,又在武警序列,实行军事化管理,所以它被称之为“消防部队”、“消防官兵”。灾害事故救援、医疗救护、交通事故救援等都是消防员的职责所在,因此面对危险情境是不可避免的,有时候还要面对生死考验。

消防员小李告诉记者,“我回不来,我爸就是你爸”是他们的出征“遗言”,面对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考虑的不是自己,而是需要他去救的人,所以从事这个职业必须有牺牲的准备。

就在不久前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牺牲的消防员超过了过去XX年的总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消防员这一职业是“和平时代最危险的工作”。

这是一个离死亡最近的职业,在火灾、爆炸、车祸、地震现场的新闻图片里,身着橙色抢险救援服以及黑黄两色防护服的消防兵们是绝对主角。但经常,留给人们的只是一个个奋力救援的背影。

真正走近他们才知道,这些守护着百姓安全的勇士们大都是些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其中,不乏90后的身影,当同龄人尽情享受着青春时,他们的生活却是交织着烈火、汗水、伤病和鲜血。

血与火淬炼的骨骼,烟与热熏制的青春,智者常说:“你与什么为伴,决定你是什么人。”他们与死神之火为伴,他们是消防员!这是我所知道的消防战士,生一半死一半,火一半水一半,热一半冷一半,饭吃了一半,澡洗了一半,觉睡了一半,梦做了一半。

都市最危险职业榜单(前6名)

1、消防员:随时准备牺牲

2、警察:面对突发事件,面对易怒的群众

3、医生:高危的白衣天使

4、记者:无冕之王的没落

5、营业员:只要面对面,人类就危险

6、出租车司机:什么人都碰得上,不得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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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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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一规定使反担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设立担保时,保证人以其一般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第三人以其特定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或质押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但债权人并不对担保负对等给付义务,债务人也常对上述担保人不支付代价。因此在承诺过程中担保人面临着利益受损的极大可能性,担保风险得不到补偿,与预期利益失衡,显然有悖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反担保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担保人的这一尴尬境地有所改善。由债务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即为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只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对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反担保”和“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运用担保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反担保如何把握和操作,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反担保的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里把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称原担保。因此反担保是以原担保的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原担保就谈不上反担保,只有存在原担保,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确保该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亦即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 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提供反担保人和原担保人。原担保人的范围、资格设定在担保法中都有规定。《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文认为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意味着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因为反担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追偿权的确实落实,在原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职责后能获取合法对价。从公平、公正这一立法思想出发,对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应仅仅作字面解释,而应将之扩大至第三人,即由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将对原担保人的利益保障更有实际意义。 对提供反担保者的具体要求,亦即主体资格,对反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及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主体资格当然必须具有民法通则中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力,亦须具有担保中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另外,反担保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具有代偿能力,才具有担保能力。但是具有“代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资格的唯一要求。除法人和公民以外的其他组织,只要其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充当保证人,也可以充当反担保人。但上述其他组织应除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依赖于国家拨款及社会力量捐助。如果他们担任担保人就势必会影响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除经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为担保人。同样,上述单位也不能成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方式 前面已经述及,反担保人可以由债务人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如果认为反担保人只能由债务人充当,不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那么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时,也就是由主债务人保证第三人(亦即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这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这是否说明反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种担保方式,反担保法律制度相对于原担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将逐一论述。     《担保法》并未将反担保的担保人局限于债务人身上,相反,债务人为确保担保人对自己追偿权的实现,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担保人,而非原担保中的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说,保证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当原担保人的追偿权到期待以实现时,由该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反担保方式。理论上分析,保证反担保也应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但从实践中去分析,无论原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反担保方式只能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原担保人的利益,在实现追偿权时不必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如果也采取一般保证方式,那么反担保人同样拥有先诉抗辩权,原担保人只能在穷尽主债务人财产后才可以向反担保人求偿,这也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 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和原担保人约定,以该特定财产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当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使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 质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原担保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能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而存在。理论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留置不能成为以担保的方式。理由是反担保是产生于约定,而依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且留置专指因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留置权,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之间是不存在上述合同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和无法行使留置权。也因为留置权在法律条件具备时当然发生,反担保与之无法切合。因此说留置权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如果约定原担保人占有主债务人其它动产,以此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也只能成立质押权而非留置权。而因其他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主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成立留置反担保。笔者对上述论述持有相异观点。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能以意思表示设立留置权,但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意味着仅限于法律有明文

规定的承揽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因此,留置权的设立只需具备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这个要件即可成立。其次,是否确定反担保由债务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在主债务人和原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反担保人)与原担保人之间如存在保管费、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而保管费、加工费、运输费等一般远远小于保管物或加工原料或运输物的价值,这同样为再次设立担保亦即反担保提供可能。综上,留置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定金作为反担保方式在理论上也行不通。定金是指主合同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第三人(即原担保人)所成立的反担保合同中,双方没有对等的权力、义务,只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偿权,也就无法成立以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定金合同。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欺诈故意,且定金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另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又有比例的限制,对于原担保人有担保追偿权的实现作用甚微,故定金不适用反担任,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综上,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向原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尤以保证和抵押为普遍。反担保方式也会因反担保提供者不同而不同。当债务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保证方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因为保证作为人的担保,债务人向原担保人以保证作为反担保时,会形成债务人既向原担保人承担偿付因履行原担保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的义务,又向原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债务人与反担保人会二合为一,起不到反担保作用。只有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才会实际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当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不受到上述限制,保证、抵押、质押均可采用。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反担保人时,选择采取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反担保人(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反担保的构成要件 反担保的设立属于民事行为,那么反担保应具备的条件也应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担保的有效设立必须首先符合上列条件。本文前述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也体现了上列有效条件的要求。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各种反担保方式各有其成立要件,故当事人约定采取某种担保方式时,其行为在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之外,尚须符合担保法相应条款的特定成立要件。例如,担保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抵押权设立须有抵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等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抵押方式,也应遵循规定。又如,担保法第64条、条65条规定,质押权设立必须有质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78条、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转让有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或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质押方式,也同样遵循之。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特殊要求。 分析反担保构成要求是判断反担保的效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而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其效力又受到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判断反担保效力,除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吻合外,还需联系主合同的民事行为进一步判断。 五、原担保与反担保的异同 设立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原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与原担保一样也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反担保也是从属于主债的一种从债,反担保合同作为原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原担保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直接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就补充性来说,则指主债务人不能保证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时,由反担保人负代为清偿责任。 原担保与反担保的目的不同,方式也有别。原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而反担保只有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方式。 另外,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来说,其范围不但包括原担保范围所确定的款项之外,还应该包括(一)原担保款项所生的孳息;(二)为实现追偿权实际支出的费用。 比照原担保,反担保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该抗辩权是指反担保人依据法定或约定事由主张减免或免除其责任用以对抗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的权利。依据本文前述,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无论原担保是一般责任或连带责任,其都为连带责任方式,因此反担保在抗辩权享有上与原担保很有区别的一点是:无论何种情况,反担保均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至于其他抗辩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也应结合反担保所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而分别享有,具体是和原担保中的抗辩权相类似的。 六、反担保的实行 根据反担保设立的目的要求,反担保是为原担保~益实现而设置的,故反担保应于原担保实行之后实行。要求原担保的实行合法有效,这是反担保实行的一般原则。在原担保与反担保皆合法的前提下,如果原担保因债务人实际履行或其他免除条件而未实行,则为保护应保证的权益而设立的反担保同样也毋须实行,原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如原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可根据设立的反担保合同,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根据抵押、质押合同处分抵押物、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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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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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4、应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这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如对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数额(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对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适用简易程序。

5、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个别案件还存在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情形的,予以当场收缴罚款。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部分案件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

个别案件的违法事实中缺少违法时间及涉案的数量、货值、违法所得等要素;有的执法人员重视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而忽略了对原始书证、物证的收集与固定;部分案件当事人身份不清,反映当事人情况的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没有被收集进入证据;收集的证据和违法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从当前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事实、证据、程序方面的问题都是个别性的,最主要的就是法律文书制作方面,也是执法人员最容易忽视的,常见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中对被处罚单位(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括号中的内容不根据情况作出取舍,需要划掉的没有划掉。

2、案卷中没有假劣药品的销毁记录,无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等。

3、文书时间填写不准确,如举报时间为下午4:00,记录记载4:00,准确记录应为16:00或者下午4点,虽然并不会因此造成案件败诉,但我局就曾遇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此提出疑问,何不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个别案件笔录当事人未签署对笔录的真实性意见。

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保存物品只填写“药品”,没有写明药品名称。笔录“监督检查类别”填写不准确,如日常监管、药品等等。

6、个别案件文书书写时把定性为“劣药”与“按劣药论处”相混淆。

二、降低执法风险的思考

作为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想降低执法风险或者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当争取使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此,我们应该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证据确凿,收集完整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性情况的一切事实。其种类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人证证言;⑤当事人的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记录,现场笔录。确凿的证据既是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保证,又是降低行政机关执法风险的关键要素。证据不确凿,行政处罚必定就有风险。证据一般分为:①常规类,如现场检查笔录等;②核心类,如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渠道”资质证明,如假劣药品的检验报告等;③佐证类,如证人证言、发票台帐等。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和把握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证明力。第一,证据的合法性。一是要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不能非法取证,不能以网站、报刊文章和非法定数据作为依据或证据。二是要注重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一方面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资料既要注重法定时限,又要注重内部事前审批及时限。另一方面,进入司法程序后,不能擅自再行取证和补充证据。三是要注重资料收集的合法性。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书证(发票、台帐等)要当事人签字、盖章、指印及具有行政处罚资格的两名执法人员签字等。第二,证据的关联性。一是证据之间必须具备关联性,组合在一起时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二是所有证据都必须经得起逻辑推理,特别是证言中不能出现彼此矛盾的或者不同的结论。三是证据要符合客观实际,要在众多证据中筛选提炼出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主要证据和直接证据,不要以为证据越多越好。第三,证据的证明力。一是必须有满足处罚定性的核心证明,如处罚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必经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是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键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论是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还是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都要围绕违法案件过程的事实搜集富有证明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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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学生村官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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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村官调研报告

三、以策之安其道:就是要尊重大学生村官的特有规律使“大学生村官”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尽其用,尽其才。结合调查问卷结果,我们认为,“以策之安其道”,主要是做到让他们“有备”、“有为”、“有权”。“有备”,就是让大学生村官进村前做到两个“基本有数”,一是对所到村庄的实际情况做到心理有数,即便是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刚从校园里出来直接到农村一线工作,由于对农村实际情况了解太少,常会感到无从下手。所以在大学生进入村庄前,最好由乡镇牵头,对村里的基本情况、村族姓氏、主要产业、薄弱环节、发展方向以及对大学生的工作角色期待等做一详实的整理与建议,使大学生对村里状况有一个较为细致的了解。另外还要做到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政策做到心里有数。建议在大学生进入村庄之前由组织部集中开展一次农村政策培训,以农村工作为主题,注重以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课题为重点,并紧密联系我县发展农村的思路和经验,务求实效。“有为”,就是让“大学生村官”有事干、有作为。“大学生村官”既不是单纯为了安排就业,也不是为了“作秀”,靠捧着、哄着、保着不行,必须把他们放到工作第一线,交任务,压担子,应适时给他们下一些“硬任务”,安排些“头疼事”,让他们在实践的磨练中不断增长才干,使他们通过办实事的过程受到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树立威望。比如,文明生态村建设、农村治安稳定、农田科技指导推广、致富信息传递、法律知识推广等,大学生村官都可以有很大的作用空间。“有权”,就是要充分尊重“大学生村官”的意见,让他们“说了算”。很多大学生村官在具体工作中常会提出一些新的见解、新的思路,这时,村干部、村民应积极对待,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只要是看准了,认为可行,就要积极放权,积极支持,积极配合,为之创造有利条件,放手让他们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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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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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年初确定的课题要求,我校课题组与市新农村办公室紧密合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未来工作思路,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农业现代化工程深入推进

1、农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夏粮连续八年保持增产,创建省级小麦万亩高产增效示范区2个、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部级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建成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片1个,千亩示范方4个。主导产业发展强劲。全市新增高效农业28万亩,高效农业规模化占比达74%,家禽和生猪规模养殖占比分别达94%和73%。新增设施农业4、5万亩,千亩设施农业园区11个,镇和镇实现村村全覆盖。休闲农业量质齐升。新增休闲农业1、8万亩,长江药用植物园等4个10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项目加快建设;如城镇村被评为全省13个最具魅力休闲乡村之一;涌现出镇生态园、镇垂钓和公园、软件园天恒生态园和休闲农庄、镇森果生态园等一批生态农业发展典型。

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新增、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9:1,农产品出口总额保持第一、全省前列。农业品牌打造持续发力。全市注册涉农商标807个,认定为省著名商标4件、市知名商标12件。“苏·皋长寿”集体商标荣膺“首届品牌紫金奖暨品牌耀25年”最具成长力品牌。农业专业服务全面拓展。全市新增农机服务组织6家,累计达49家,新增省“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2个,神牛、江恒被评为省首批“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新增植保、育秧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5家,组建植保专业队62个,集中供秧面积达28万亩。

3、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机农业发展势头迅猛。有序推进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五大有机生产基地规划建设,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7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4个,续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个。新发展有机农业生产基地16个、面积1、7万亩,其中有机稻米0、98万亩,5家省动物防疫达标示范场和4家蛋、肉鸡标准化养殖场顺利通过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强。2019年度治理高标准农田土地2、5万亩;实施如海灌区第九、十期、焦港灌区第二期、中央小型重点县第二、三期、千亿斤粮食工程等12个项目,总投资2、29亿元。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86%,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25台,秸秆还田机101台套,夏秋两季完成秸秆机械还田面积95、3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6、36%。

4、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土地流转规模扩张。全市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5、78万亩,累计突破50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40%;镇村、镇、镇村、镇村、镇村、经济开发区桥港村等29个村连片流转面积达千亩以上,流转达300亩以上的村(社区)257个,占比77、4%。三资投入实现突破。成功举办了两次农业招商活动,项目签约99个,协议投资总额47、7亿元人民币和2900万美元,实现“三资”投入农业18、9亿元。涌现出长江药用植物园、天龙畜产品扩建、乳业和冷冻等一批项目农业新亮点。园区建设进程加快。启动了四级农业园区联创工程,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农业园区2个。如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获省政府授牌,镇农业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列入省级动态监测。长江镇(港区)、经济开发区(柴湾镇)正在进行规划修编;吴窑镇、江安镇、东陈镇已邀请省级二级资质单位编制省级园区规划。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日光温室、喷滴灌、连栋大棚和防虫网等设施快速发展,标准钢架大棚占比达50%。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和温湿控制器、桑树修剪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太阳能灭虫灯、深松耕整地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装备2644台。经营形式不断创新。形成了“返乡能人+农户土地、村干部+农户土地、民营资本+村干部+农户土地”等多种经营模式,设施农业生命力显著增强。

(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初步改善

1、魅力城镇打造成效显著。搬迁改造连片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16个镇共启动20户农户以上的整建制搬迁地块33个,累计搬迁农户1475户,整理土地1327亩,分别占年计划的115%和103、6%。房产开发稳步推进。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新增房产开工面积9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1、3万平方米,分别占年计划的87、4%和91、1%。目前在建或拟建的9层以上的标志性或高层建筑达到62栋,高层建筑基本实现“镇镇有”。农民集居区建设强势推进。全市镇区农民集居区建设今年已开工35972户,建成24037户,入住21576户,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1%、82、77%、85、01%。

2、城乡功能配套日趋完善。“十个一”建设项目全面铺开。把“十个一”功能建设作为完善镇区功能配套的基本要求,全市共有镇区入口、商务宾馆、生态公园等“十个一”在建或整改提升项目近50个,通过“十星级”考评项目累计达86个。道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8亿元,占年计划的85、1%。九华镇庙前路、下原镇惠园路、镇滨河路等13条道路完成整修提升,另有19条道路建设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功能配套同步跟进。注重道路绿化、地下管网、路灯设施、小区功能区等各项配套工程建设与主体功能建设同步跟进,做到路通管通、绿化连片、亮化到位、配套完善,努力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宜居宜业的新型服务设施体系。

3、城乡环境整治魅力彰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00余座。河道整治已通过验收,如海灌区、焦港灌区、中央财政小型重点县等年度工程全部完成,新建防渗渠320公里,新建、改建泵站50座。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8个试点村已完成实施规划。农村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全市新增成片造林1、1万亩,建成绿色现代农业园区5个,四旁植树107、8万株,超额完成了市年度目标任务数。建成市绿化示范镇3个、省级绿化示范村2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1、66%。

(三)农民增收保障水平有力提升

1、农民增收成效显著。农民培训转移大力实施。成立全国首家县(市)级就业促进会,培训农村劳动力6918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10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967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8、4%。全民创业层次大幅提升。全市村干部创业率、村级党组织书记创业率和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率分别达72%、86%、90%。在政策、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对返乡创业人员进行扶持,全市返乡能人创业1106人,独办、合办私营企业960个,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6674个,总数居第二。村级集体经济再获增长。通过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借助土地流转和“三大合作”平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收入达2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232个。

2、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25所。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全省示范性养老机构,5家镇级敬老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6家镇级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同比下降29%,住院费用同比下降4%。“爱心超市”实现了镇村全覆盖,为农服务社建设管理水平全省领先。

3、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完成新农保缴费人数45、5万人,覆盖率100%。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和240元,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220元和3200元。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活动进一步深入。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参合率连续三年100%。全市共新增5184名失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684万元。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新农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享受”政策得到省人社厅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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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家电下乡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页5]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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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电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由于我们的问卷是分区域发放,而且不同的地域对各个问题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所以我们最后统计也先按区域划分,为了更加详细地了解不同层面的人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及他们对该政策的建议等,我们又按照不同的收入区分统计,若该区域调查的人数过少,如索镇田庄镇,则不再按收入分别统计,统计数字绘制成表格,进行详细地分析,整体结果分析如下:

1、打算换家电的与不打算换家店的居民约各占一半,说明居民在购买家电的方面还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政府想要刺激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持续实施对家电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拉动内需来提高经济的增长。

2、居民如果买家电的话,他们对“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产品尤为青睐,说明政府颁布的政策还是能够给百姓带来实惠的。但仍有1/7以上的人还是会选择普通产品,这还是反应了他们对“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产品在某些方面(比如质量)有所顾虑。我们在调查中就有居民曾质疑家电“以旧换新”的产品会不会是回收的旧家电重返市场。

3、从居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来看,有38%的人们是通过电视广播媒体的宣传得知该政策的,有25%的人只是听说,网络了解的人很少,而且很大一部分是人们走进商场后才知道有这项政策,说明人们很少主动去了解这项政策,也反映了政府在宣传方面做得并不是很全面。在调查的人当中,有将近1/3的人们表示对政策的了解很少的。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农村,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点很少,人们也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基本没有听说过。

政府应着实加大宣传力度,可主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广播媒体,使人们尽量多的了解该政策,更大程度上地做到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在宣传过程中,还要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尽可能使居住在消息相对闭塞的农村的人们了解这个政策。

4、在调研城乡居民在对政策的评价过程发现,有52%的人觉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能够给百姓带来实惠。说明政府的这项政策已经有初步的成效。有40%的人对该项政策评价一般。还有7%的认为政策不能给百姓带来实惠,这部分人在评价该项政策的时候表达出“羊毛出在羊身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消极想法,说明了消费者对政府和销售商的不信任。由此可见,政府的政策还没有完全的深入民心。

5、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人们还是更多关注产品的质量,其次是程序是否繁琐,再次就是补贴的金额。说明人们在购买家电的时候还是比较理智的,首先要考虑产品的质量。政府无论颁布什么政策,还是要要求生产商严把质量关,杜绝以次充优,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消除消费者对政策的怀疑,使消费者放心的购买家电的同时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

6、对于不参加”以旧换新”消费者,觉得家里没有符合条件的旧家电的人占大多数,显然有人对政策不够了解。无论是政府在宣传过程中,还是商家在对消费者解释的过程中,应重点解释家电以旧换新的旧家电的标准。如“多件旧家电的以旧换新券不可以购买同一台家电,每交售一台旧家电可换购一台新家电,但可在5个家电补贴种类中选择一种产品购买一台新家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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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世界教师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乡村,全文共 1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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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教师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调研

当今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沿海及各大城市纷纷崛起,这就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开放的城市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使得年轻的劳动力难以在农村生存,因此诱发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热潮。

但这些农民工在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付出的却是远离子女的代价。在农民工之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将自己的子女安置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于此形成了新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基本属于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料并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据此,启东市妇联以汇龙镇爱新村为例,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概况

拥有3000多人口的爱新村,儿童约占总人口的30%左右,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20%,约有180人左右。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与母亲住一起的25.6%,与父亲住一起的有15.8%,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一起的有35.6%,与叔伯婶姨住一起的有12.9%,其余寄托在其他人那的有10.1%;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一年之内见过父母1-2次的占56%,见过3次以上的占15%,一年内未见父母的有29%,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呈继续增长趋势。

二、存在问题

以上数据说明了农村亲情的缺失、家庭教育出现真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健康与成长方面:在生活中,留守儿童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在成长的最好阶段容易形成不良习惯,生活作息不规律,缺乏营养,很容易造成抵抗能力差,身体体质偏低等问题。

2.学习与认知方面: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逐渐增多,网吧等娱乐场所对留守儿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使得他们上课不专心,下课沉溺于网吧,自控能力差,容易形成不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心理与品行方面:父母的行为往往是孩子的坐标,留守儿童常年远离父母,生活中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又缺少正确的是非观念,极易养成冷漠、自私、孤僻、偏激等不良性格和习惯。

4.人身安全方面: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缺少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他们极其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影响,遇到突发事件自救能力差,甚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三、建议对策

留守儿童群体是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时期的特殊产物,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社会和学校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针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需要全社会来关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建议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着手:

1.家庭。要慎重做出每个选择,家长要正确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慎重选择外出务工,要把家庭教育摆在当前最突出的位置上,家长要明白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金钱;引导外出父母切实负起养育责任,尽量改善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处理好外出务工和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系,提高自身素质,注重沟通方式担负责任,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要认清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切实转变教育方式方法,增加亲子间的良性互动。

2.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有的放矢地教育学生,给留守儿童和家长更全面的辅导和帮助,鼓励他们积极融入团体中,形成良好的心态;开展教师帮扶留守学生活动,定期家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留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闪光点,了解家庭生活环境,消除不利因素;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家长和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态;学校应开展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建立留守学生个人档案,针对个人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

3.社会。政府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大对农村娱乐场所的管理,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制定方便入学政策,为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地入学提供方便。在城市农民工集中地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优质的入学条件,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和关爱;村妇女儿童之家要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劳动知识培训,让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各界多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完善家庭教育志愿队伍,成立留守儿童义务辅导站,从生活、学习、思想、安全上关心留守儿童。村干部实行包片负责,组织老教师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我们当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希望各级组织、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共同努力,让祖国的花朵更加灿烂,让祖国的未来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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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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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五)基层工作队伍较薄弱,局面难以开拓创新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专业工作者扎实工作和不断创新,需要农村基层骨干和积极分子投身其中积极实践。但我省许多地方的情况是,从事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人员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明显不够。作为职能部门的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科、股)的同志屈指可数:设区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的工作人员,多数单位只有一人,许多县(区、市)政权股大都只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人(即一个人,兼办其他事务)。而乡镇从事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骨干和积极分子则更缺乏。另外,在很多地方基层政权建设没有专项经费,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

我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管下,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进行的,各级党组织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二把手亲自抓、带头抓。要确定目标,部署措施,落实奖惩手段,组织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村民自治的全过程,保持村民自治工作的正确方向。各级人大要切实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发挥好自身职能,一方面搞好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建设,另一方面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活动。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典型经验,加强指导力度。司法、公安部门也要积极关注村民自治工作,搞好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惩治那些干扰破坏村民自治工作的不良行为。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宣扬各种先进典型,曝光各种违法现象,引导农民群众在自治活动中把握正确的方向,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监督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民主选举制度

现有的相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虽经多次修订,但有的仍然不能完全适合当前农村新形势新情况。因此,有必要依据村民自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修订法律法规,是对以往村民自治制度的再创新,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用发展、辨证的态度去修正不适应农村实际的有关制度,以充分体现法律和制度与时俱进的时代性。从现在情况看,修订的内容首先要着重考虑民主选举的办法和程序。比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量大,部分村民长期外出,他们有的想回村参加选举,但无法脱身,有的则干脆不回村参加选举,这无形中给村委会选举带来不小的困难。比如在选举中,要想达到“两个过半”(即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已不太容易,这样的规定原来是必要的,因为这样有利于扩大民主,培育民主,可以维护村委会选举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一方面由于人口的流动性增大,一定要坚持“两个过半”会增加选举的难度,加大选举的成本。另一方面,弃权也是一种权利,或表示不在乎选举的结果,或表示认同所有的结果,即使在美国,近几届选总统,选民也均未过半。因此,参选应坚持自愿原则,以获得参选人的多数票的当选,这样既体现了民主,又降低了选举成本。再就是明确对违法行为具体的惩治办法,要把村民自治实践中的民主权利切实地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建立明确的可有效操作的村民自治的保障机制。比如,对干扰破坏民主选举的行为,不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行为,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受到什么样的惩治,由谁来执行惩治行为等,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修订法律的过程中,还应考虑延长村委会任期时间。农村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当前选举活动过于频繁,他们希望对选举活动予以整合,简化选举过程,改村委会一届任期三年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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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教育改革调查研究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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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调查研究报告

教育要在公平的基础上尊重和遵循学生的个性发展特点规律,给学生更多的选择空间,更要培养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只有这样我国的教育才能实现“人才纷涌而出,学术百花齐放,大师引领变革。”的局面。

实现教育的公平就是要让每个人都能读书,都能享受高等教育和优质教育,并且在就业方面没有任何用人单位的限制和歧视,在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以及国家组织的大型特种考试上都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谓个性发展特点规律就是要求我们尊重学生的爱好,兴趣,偏爱,特性,优势,特长,长处,缺点,短处等。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灵魂和源泉。我们国家和民族就需要这种人才,这种大师人物绝不是应试教育所培养的悲剧产物,更不是千篇一律的大众化人才,他是什么?他是引领时代,变革时代,站在科研最前沿的领军者和开拓者。

教育改革这个词很早就是一个热门的争议词和讨论词。从新中国成立到现代,教育改革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突破。也培养了一大批在国内外科学界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我们活得更有尊严了。但是大人物并非大师,而大师是引领时代,变革时代,站在科研最前沿的领军者和开拓者。

钱老走之前给温总理説:“我们总培养不出大师级的人物”。这句话的本质就是在提醒我们——原先的教育和现代经济发展已经脱节了,教育应该改革了。而改革的本质是什么?那就是创新+学习+借鉴。对此我有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 建立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

大学就好比生产企业,学生就好比原材料,只有加工才能变为合格产品,但是企业在最后一关对质量把控得很好,一般的企业都要建立质检岗位,也就是对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淘汰不合格的产品。同理,我们高校也要建立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来把控最后一关。我认为最后这一关如果把控得很好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选拔最优秀的人才,还可以鞭策学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温习原先知识。最后一关可以説很关键。我建议以综合性论文加三个月实践体会和感受的形式来进行考核(在大四下半期就要做这事情),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偏爱在本专业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研究(论文必需有水平,对某个行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题目自拟。这样可以发掘人才在同一专业领域的多样性,也可以为就业的方向提供依据。综合素质高的可以报送研究生,合格优良者可以调派村官。如果不合格将被淘汰出局。

也可以作为考核教师的依据。可下达指标,规定底线。如不合格者达到百分之几,教师将直接淘汰或者记红牌。反之,给予奖励,评优,评职称。

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调查委员会。

促进就是要拓宽就业渠道,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也可以从国外引进就业岗位,还可以鼓励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让毕业生的失业率降到最低程度。调查就是要了解哪个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然后进行排名,给予表扬和奖励。我认为高校的排名不能只以科研这个指标来排名,排名要多样化,如就业最好的,教学质量最好的,环境最优美或最宜人的,风景最美的,出人才最多的,出名人最多的,进步最大的,最具发展潜力的,最具才艺或最具魅力的,建筑风格最奇特的,最受民众欢迎或者喜爱的,少数民族地区最受欢迎的,出名师最多的,群众最受推崇的,对国家和社会贡献最大的,对国际社会贡献最大的,国际影响力最大的,综合实力最强的,盈利最多的,最乱的,最差的,负债最多的等等。还可以以“高校精品课程排行榜”的形式排名,如在心理学方面哪个学校第一,哪个学校第二,哪个学校第三这样逐一排下去。这样排名有利于提高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综合素质,展示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实力与成就,促进自我定位自我创新自我进步自我发展自我淘汰。每年可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实力民办高校颁奖盛典”和“实力公立高校颁奖盛典”。评选的学校由评委会选出,获奖的学校可由民众选出。

三. 鼓励和支持民间成立专业管理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智力支持。

请专业的管理公司管理民办学校的好处有几个方面:1管理专业化,2制度规范化,3发展规模化,4竞争秩序化,5融资便利化,6教学质量保证化,7战略目标达成化,8打造品牌化,9形成特色化,10教学实践化,11学校改革合理化,12设置机构高效化。不仅能够为投资者获得适当的回报也可以为国家税收作出应有的贡献。当然离不开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支持。民办学校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服务于国家,社会,学生,家长,教师,股东。反过来股东有了合理的回报要回馈社会,如招收的贫困生免学费,农村困难户和下岗家庭的孩子减学费。还可以办企业使校企联姻解决就业,为国家做贡献。这些全部可以交个中介管理公司帮伱谋划发展方向和未来。所以他也是目标完成的保证。请专业管理公司管理在融资方面也有优势。他也可以为学校提供信用担保。国家和社会要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如专门在中央电视台开设“民办教育在线”栏目。专业的民办学校管理公司要立足长远,面向国际,不仅服务于国内民办学校而且还要服务国外民办学校。走出实践特色道路,打造百年品牌老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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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家电下乡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页3]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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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电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对消费者的调查主要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我们在发放问卷时也不时运用访谈法对部分消费者进行采访。由于考虑到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异可能对调研结果产生影响,我们分别对张店区,桓台县,田庄镇三个不同地区的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在张店区,我们实践队6个人兵分三路,分别对淄博火车站候车室的乘客、步行街的店铺、公园的游客和小区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我们选择这三个地方主要考虑到这些地方人口密集,又涵盖了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的市区居民,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不同群体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程度、满意程度和落实程度。在这一阶段我们收获颇丰,共完成550余份问卷。

完成对张店区的调查后,我们分别对桓台县的城乡居民展开问卷调查,主要地点在少海公园和田庄镇。我们还是延续了在张店区分工合作的方法,由于这里人口较少,我们共收回100余份调查问卷。

完成了对居民的调查问卷后,我们实践队转移到淄川区的淄博新星集团的下属单位:新星家电城和淄博新亚再生资源公司展开调研。

我们对新星家电城的王经理围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录像访谈,之后王经理又带我们在商场内参观了商场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5种家电的现场销售情况,并帮我们联系了商店中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消费者,我们随即对他们进行了访谈,了解到切实参与该政策的消费者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评价和建议。

随后我们对回收企业——淄博新亚再生资源公司的赵经理就有关旧家电的回收问题进行了录像访谈,从访谈中我们了解到旧家电的回收过程、家电以旧换新的贸易过程等。赵经理还为我们展示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和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使我们了解到旧家电的分类标准。然后在赵经理的带领下,我们又参观了储存旧家电的仓库,在仓库里,我们看到了被分类存放的旧家电。我们还观察到每台旧家电上都贴有一张废旧家电回收台签,赵经理介绍说,这张台签一是为了区分不同的家电,二是上面的凭证号是与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上的号是一致的,这样在向“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时就可以进一步核实一张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是否对应一台旧家电。

当天,我们还遇到了拆解企业的工作人员,他们来这里把旧家电运回拆解工厂。根据对赵经理的访谈,我们了解到由于拆解企业直接到回收企业运输旧家电,所以相应的运费补贴由拆解企业直接向政府领取。

此次在回收企业的调研,我们不仅了解到旧家电在回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让我们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有了更新更全面的了解。

当活动进入了收尾阶段,我们重点对我们几天以来拍摄的录像和完成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分析。我们主要运用总结和对比的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比如将全部的问卷按照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共分为六个地区和四个收入水平,旨在考察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人群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程度。然后制作表格和柱形图,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分析。

结果与讨论:

一、对商家进行访谈中发现的问题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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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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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和县委安排,最近,我们带着干部队伍作风和干部管理两个方面问题,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召开了部分乡(镇)、县级部门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了个别走访。从调研的情况看,大家普遍反映,近两年来,我县在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和加强干部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现状和问题

从总体上讲,近两年来,经过“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绝大多数干部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但是,也有一些干部的作风不尽人意,特别是在“五风”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思想作风不振。有的精神萎靡,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满足现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经常处于“混日子”状态;有的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视纪律约束,个别部门下午几乎无人上班,有的上班期间窜门子,蹁闲传,干私事,甚至打麻将、“拐三”搞赌博,将工作搁在一边,把一些歪风邪气带进机关内部;有的热衷于评头论足,乱发牢骚,不想事、不谋事、不干实事;有的争名、争功、争权、争利,讲关系,讲人情,不讲原则。二是领导作风不佳。有的部门、乡镇领导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衙门习气”浓厚,脱离实际,乱发号令,搞瞎指挥;甚至作风霸道,“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的相互拆台,勾心斗角,搞“内耗”、“窝里斗”;有的对上级决策阳奉阳阴,消极对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患得患失,斤斤计较,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看得很重;有的唯书唯上,只对上负责,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有的放任自流不负责任,有的领导“走读”现象严重,随意外出,甚至几天不到岗,有的怕“得罪人”,该管的事不去管,该抓的事没抓好,造成内部混乱,工作长期滞后,徘徊不前;有的对上级三令五申充耳不闻,令不行,禁不止,特别是有些窗口单位和行业依然存在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吃拿卡要、排外卡外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制观念不强,不讲诚信,承诺的事情不兑现,随意性大,欠帐不还、赖帐现象严重。三是学风不浓。一些干部坐不下来,静不下心,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地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有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空对空”、“两张皮”,缺乏指导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有的坐在机关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抓落实的机会少;有的下基层晴蜓点水,没有真正蹲下来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不善于调查研究,盲目决策,造成工作随意性大;有的拈轻怕重,遇见矛盾绕道走,是非面前不开口,能拖则拖,能抹则抹,甚至上推下卸,一推了之,导致部分乡村、部门基层单位出现了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对职责内的事心中无数,思想不清,办法不多,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好大喜功;对工作只安排、不检查,“虎头蛇尾”,做样子、搞形式,应付差事,推诿扯皮,相互挚肘,人为地给工作带来了损失和影响。五是生活作风不谨。极少数干部律己不严,有的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有极个别的甚至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或干一些没名堂的事情等等。。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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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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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国家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投入日益加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如何做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促进武装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既是客观形势的迫切需求,也是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建设与人民武装工作协调发展。结合社会发展新形势,我同县国教办、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负责同志深入实际就如何做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进行调研,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县驻军及民兵的基本情况

全县驻军有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和276武警中队共4个单位。其中,人武部下设19个普通民兵营、121个民兵连,共有民兵7384人。每个驻军单位担负的职能和任务有所侧重,从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有其共同特点:

(一)驻县驻军共同接受部队和地方双重领导。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直接受部队上级部门和受县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如:县人武部直接上级是都匀军分区,县消防大队的直接上是州消防支队,县武警中队直接上级是州武警支队,然这3个单位同时受**县委政府的领导。

(二)驻县驻军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其职责之一。部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前部队提出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其中: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担负急难险重任务是部队重要任务之一。和平时期,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是部队联系地方的基层单位,责无旁贷应当走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担负急难险重任务的前列。

(三)驻县驻军应积极参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力量源泉,是抗御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可靠保证。同时,坚持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党我军的性质和军政军民关系的本质决定的,是新形势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必然要求。所以驻县驻军要始终坚持“实实在在拥军优属,面对面拥政爱民”,以抓双拥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发展地方生产力为根本。

二、影响武装工作发展的因素

(一)干部群众对武装工作建设认识不足,国防法制意识不强是影响武装工作建设的重要因素。由于长期处于和平年代,人们对国防建设和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性普遍淡化,尤其是对加强武装工作的认识不深,少数干部和群众存在着“国防建设是军队的事,与地方无关”的思想,表现在贯彻落实国防法规自觉性不高,不能从整体和全局上考虑国防建设的需要,认为“抓经济是本行,抓武装是帮忙”。特别是,少数干部和群众对民兵组织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适龄人员参加民兵组织,参与国防建设的意识淡薄,缺少热情和信心。在抓经济建设中忽视了国防建设,这些不利因素和认识上的偏差,一定程度影响了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国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制约着民兵后备力量建设。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过去的一些法律法规与形势的发展已不相适应。比如,过去规定民兵工作经费主要靠乡镇和企业统筹,但随着新政策的出台,民兵工作经费实行了以政府保障为主,其他保障为辅的轨道。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加大,如何用法规来解决对国防后备力量不够重视、不按法规办事的问题,在法规制度上显得软弱。例如: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完备的《民兵法》,这是当前民兵组织建设中最大的困惑和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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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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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xx县农业机械化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与此同时,一些相关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严重地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现象必须得到足够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总站抽调职工深入村屯农户,针对我县农机化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

一、xx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xx县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全省处于上等水平,特别是水稻生产机械化名列前茅。截止目前,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51.73万千瓦,全县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4.66%,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9,651台,小型拖拉机保有量7,512台,拥有配套农具19,975台,水稻育秧大中棚20,000栋,水稻插秧机5,713台,播种机3,129台,联合收获机1,389台。现已组建水田农机作业合作社6个,水田农机作业协会18个。水稻生产普遍应用机械播种、大中棚育秧、机械插秧、机械收获,旱田也是机械播种、机械中耕、机械收获;水、旱田均采用机械整地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调研表明,制约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程度不高,存在误区。

接受调研的大部分农户对大型农机具整地、播种、收获作业给农业生产带来改善土壤结构、增强作物抗灾能力、节种节肥、减少粮食损失、增产增收、提高生产效率、解放劳动力等作用认识不足不全。

相当一部分农户不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盲目地攀比,购置农机具随意性大,出现了各家各户拥有的机具小而全、品牌杂的混乱局面。全县水稻插秧机5713台,最佳作业期满负荷作业可机插114万亩,而实际机插只有80.5万亩,水稻插秧机利用率为71%。水稻收获机1,389台,可完成机收作业156万亩,而实际机收97.1万亩,收获机利用率为62%。拖拉机可进行整地、播种、中耕、田间运输等农机田间作业,可进行各种作业70天,而实际全县拖拉机平均作业只有30天左右,拖拉机利用率只有43%。

第二,农机装备配置结构不合理。

现有农机装备中,大、小型机车配置不合理,小型多而大型偏少。全县100马力以上拖拉机仅有12台,80-100马力才64台,一万七千多台拖拉机几乎都是中小型。在秋季深松整地、深翻整地作业中,只有100马力以上拖拉机才能达到理想作业效果,能够达到标准深度。我县每年需要深松、深翻整地14万亩左右,现有大马力拖拉机满足不了作业需要。小型机具作业达不到标准作业、作业质量不规范,不能进行联合作业,重复进地,造成土地板结,耗油增多,浪费能源。机多具少,机具配套比不合理现象比较严重。全县拖拉机保有量17163台,配套农具19975台(套),机具配套比为1:1.2,比较合理的机具配套比应该为1:3。农具相对的不足影响了农机效率的发挥,造成了农机资源的浪费。

第三,乡镇农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发挥不明显。

乡镇农机服务中心设置地在农村,面对农民,本该是最便捷、最有效的农机服务机构,但近些年来,由于国家没有资金设备等投入,对人员培训少,没有办公地点、维修设施,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低,维修服务能力差,致使绝大部分服务中心有名无实,已基本失去了应有的服务功能,不能发挥正常的服务作用。

第四,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局面尴尬,教育培训工作基础设施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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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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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的通知》要求,近期,县委派出的三个调研组赴县直单位、各乡镇、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调研工作基本情况

**月底,分别由三名县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调研组,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到**余个县直单位、*个乡镇、**个村进行调研。此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份,收回有效问卷份,参与问卷调查各层次对象*人次,其中党员占%,普通群众占%;召开座谈交流会场次,走访基层群众*人次。征求到意见建议*条。

从调研掌握的总体情况来看,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求思求变求发展、苦干实干拼命干,推动阿瓦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

二、*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总体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绩效考评机制不科学、不合理。

1、考评指标过多过滥,基层不堪重负。目前各类考核繁多,县、乡为了应付考核,编造档案成了负担,不仅失去考核的意义,而且还打乱一些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助长弄虚作假、骗上哄下的歪风。尤其是为应付考核,乡镇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静下心去办实事。如:林果业、粮食种植、党建等考核任务太重、不科学,而且实际效果差,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2、考评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切合实际。如:地区在对县(市)农业生产考核时,在发展设施农业上年年强行下达指标任务,从基层实践看,群众一方面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缺乏技术,温室大棚虽然建成了,但大多闲置,并没有收到实效;红枣筛选机的配备不符合基层实际。群众意见大。

(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1、行政干预过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在林果业、粮食、畜牧业等工作方面,乡、村为完成任务,只有对不愿种植或养殖的农民采取行政强制手段推行,影响了干群关系。

2、存在建房返贫现象。近年来,地、县给各乡镇分配的富民安居任务很重,大部分建房户只能借债修房、贷款建房,但农民实际收入并未增加,有的因建房后收入反而降低,所借债务难于还清,造成农民债务缠身、修房返贫问题十分突出。

三、各层次、各领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县直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

1、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各类检查过多,乡镇疲于应付。尤其是一些检查时间安排不合理,经常安排在周六、周日,或是放假前一天下发检查通知,节后上班第一天下来检查,缺乏人文关怀。

2、各部门文件过多。乡镇每周收到的文件太多,有的根本没有实质性内容,乡镇干部反映这么多文件连看的时间都没有、更不可能落实好。

3、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偏重、数量偏多。各单位从中央到地方规定的党报党刊都要订齐,一些单位还出现了同样的党报党刊要求订数份的情况,这增加了基层负担,与建立节约型社会要求有所不符。有关县直部门要求各单位、乡镇悬挂横幅、制作各类板报过多,严重增加了乡、村两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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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校就业指导课实际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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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指导实际情况调研报告

说起大一上学期的职业生涯规划课,吉林省一所省属师范院校大二学生李晓(化名)只是清楚记得结课时老师让每个同学写一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却不太记得老师讲过什么了。“当时,专业课都没有开,还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啥呢,咋规划啊?”李晓打趣地说,当时她是“拍脑门”把结课作业编出来。

一、拿着专业书、闲书来上课,教育部印发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提倡从起,全国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并建议就业指导课程学时不少于38个学时。

目前,吉林省高校的就业指导课大都为38个学时,占两个学分,一般安排在下午的七八节课,多为一个系200人左右一起上课。

笔者在几所高校旁听就业指导课时发现,同学们的书桌上大都放着别科的书籍,有的同学更是头也不抬地认真写着别科作业,任课老师则是很认真地在讲课。当随机问周围同学为什么不专心听课时,大家反映:老师讲的多数是成功者的案例,我们在网上或杂志上都看过,知道的不一定比老师少,还有很多案例已经过时了。

很多大四学生反映,除了对如何写简历、面试如何着装等有些记忆外,老师课上讲的其他内容已没有太大印象。

小杨是一所高校英语专业大四学生。每堂就业指导课老师都要点名,以此来保证出勤率。“要是这课讲得有意思,同学早早会去占座的,还用点名吗?”学生不满意的还有任课教师用ppt授课,学生们没有教材。“就业指导课上的信息陈旧,理论又联系不上实际”。小杨大二时在学校附近书店买了《读大学究竟读什么》和《求职从大一开始》两本书,“还是书里面说得比较实在”。

在校四年,小杨感觉没有接受到有效的就业指导。现在大四开始找工作了,她才知道社会上的工作类型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二、大二、大三就业指导课断档?

据了解,吉林省各高校从陆续开设就业指导课。,教育部下发相关通知后,各高校把就业指导课分为两部分:一是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二是就业指导。吉林省多数高校,在大一新生入学时即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课程,第二部分的就业指导课程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上学期开设。

医学专业的刘姓同学今年即将大学毕业。她回忆,大一刚入学,学院就开了职业生涯规划课,一个系180多名新生一起上,共15课时,集中一周三天时间就全给上完了。“我还没来得及找到职业生涯规划的感觉,课程已经结束,只当是‘打酱油了’。” 现在刘同学也忙着找工作,学校承诺毕业前给他们开就业指导课,还迟迟未兑现。

正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王勇说,大一上过职业生涯规划课,但大二、大三就没有类似课程了,现在要找工作了,早忘了大一就业指导课讲了什么。

某高校材料学院的邹同学说,离毕业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她才听说学院要开就业指导课,学生纷纷议论,“现在还开什么呀?我们大都去向已定,出国的、准备读研的,很多同学工作也已经找好了,再开不就是走形式?”

但多所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都表示,大二和大三期间,学校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并没有断档,安排有一定课时的就业指导讲座,例如请校友或就业指导专家来与学生面对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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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加强协调警员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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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警员管理调研报告

一、公安交警队伍管理现状

当前,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的现象非常突出,笔者在走访中得知,一些基层大队有执法资格的民警只有20多人,包括工勤人员也不过50多人。并且在这一部分人当中年龄偏高的现象非常突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十几年单位没有分配人了。因此,也就产生了民警年龄偏高这一现象。就拿笔者所在的xx市交警支队陵县大队来说,警力严重不足,而陵县的道路总里程包括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和村村通公路却达到了2300多公里。道路里程长,警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每五公里道路一位民警的要求相差很远,如何让解决这一矛盾已经成为交警部门的难题。因此,很多基层交警队伍就只能靠招聘协警人员来解决这一难题。

我们知道,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开展科技强警活动,极大地提高了队伍的执法和管理水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区域限制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道路实际状况等问题,很多地方还不能达到要求。再说,很多管理工作需要民警现场去实际操作,仅凭科技强警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招聘协警员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虽然协警员没有执法资格,但是,他们在民警的带领下可以开展一些不是执法行为的工作,减少民警的工作量,使民警从繁重的管理工作中得到缓解,增加有效警力。

二、协警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协警作为交警队伍的编外人员,通过努力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有的地方在警力非常不足的状况下,使用协警员执法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事情。因此,加强协警队伍的管理更加重要。首先,我们对协警员的思想状态进行一下分析,从中可以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防止在协警员的使用上出现问题,给公安交警队伍的形象带来不利的影响。

(一)协警员存在不稳定思想。作为协警员,由于其工作性质是临时性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思想不稳定现象,认为自己不过是临时工,只要在工作上能说得过去就行,工作不扎实,存在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这样,对于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

(二)付出和投入不成正比。在实际工作中,协警员由于其本身用工性质是临时人员,虽然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但是,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收入上和正式民警相差很多,投入和付出不成正比。因此,这样就会造成协警员心理上的不平衡,工作起来就可能不真正竭尽全力。

(三)把这里当成一个跳板。有一些人当协警员还有一种想法,就是把这里当成一种跳板,在这里先暂时过渡一下,然后,一旦有机会就会跳槽。很多协警员不能从事执法活动,而是从事的技术性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些工作的业务能手,如果时机成熟,很可能就会离开这里另谋出路。长此下去就会造成人才流失,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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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街道关于招商引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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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关于招商引资调研报告

关于招商引资调研报告

李苏华

为进一步对我街招商引资工作有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以及促进下一步工作的纵深开展,按照工作安排,近日,就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招商引资工作应当解决的几个问题

从调研结果来看,虽然近几年来我街通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在引进项目和资金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有效地促进街道经济的发展。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从招商项目来讲

1、现有招商项目成功率较小。通过这次调查,可以看到,有些已经掌握和接触的项目没有顺利操作成功。

2、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受各种因素困扰,街道部分引资项目推动力度不够,如信通达公司和吉州区百乐迪酒吧。

3、在谈的规模项目较少。在谈项目少,招商线索不多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问题。综观我街的招商引资企业,历历可数,所引进的项目多为小型项目,同时广大机关干部手头上能够掌握的线索和信息较少。所以,广泛动员,积极调动,网罗招商线索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从招商人员来讲

1、机关干部重视程度差别大,反映在工作上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机关干部认为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责任和工作量应集中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中只局限于本职工作,对招商工作热情度不够;二是班子成员对挂点帮扶招商企业的帮助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协调处理好企业中的各项问题;三是部分干部将获取的招商信息只掌握在一人之中,不能及时沟通共享,影响了招商工作的有效进展。

2、业务知识普遍较少

大多数干部还只局限于考核型的工作状态,即只对区里的考核标准和政策较为熟悉,而对招商的有关知识,对企业登记、管理、相关法律等知识较少,还没有开始由考核型到招商型的转变。另外,我们发现,很多干部对现有的国家政策了解不够透彻,对客商信口开河,大包大揽,只要能来我们这里投资,什么条件都答应,这样就使客商半信半疑,真正来了,又很难兑现。丧失一个项目,一批资金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降低了我们的诚信程度,就可能会使更多的客商不敢到我们这里来投资兴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经济更快的发展。

3、对现有企业勾通较少

调查中我们发现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能及时了解新招企业的进展情况;二是不知道企业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对企业主不熟悉。

4、机关人员没有走向招商一线

在招商活动中,只有较少干部参与,干部招商引资的主动性较差,难以在招商的过程中有针对性,难以取得实际成果。

(三)从招商方式来看

1、招商信息来源相对简单

亲朋或关系客商仍占主导方式,没能很好的发动全民招商。

2、对于新的招商形式宣传及实践力度不够

我们提出的以商招商、以情招商、网络招商等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更不会有较好的成效。

3、招商活动市场化不够

对市场的调研和考察较少,外出招商的准备工作较少,针对性差,难以在市场中把握招商信息。

(四)从企业自身看

1、资金不足也已经成为严重制约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继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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