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楼盘调研报告调研目的怎么写(汇总20篇)

浏览

3317

范文

1000

满意度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49 字

+ 加入清单

一、

调查目的:

1

基本掌握顾客满意度的调查方法

2

学习调查报告的写作

3

培养团队精神

二、

调查时间:20xx年x月x日——x月xx日

三、

调查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家乐福

四、

调查方式:调查问卷(拦截、入户)实地考察

五、

调查报告:现在很多企业都将“实现顾客满意”作为工作的重心,并为此千方百计的变换着提升和改进服务的新招式,但是不论通过什么样的工作

,ZUI后企业都普遍感觉到,这些方式起到的效果并非总是那么明显。

于是,测评顾客满意成为了企业一个新的热点话题。我组就我市现在的热门超市家乐福进行了选址调查,我们采取了实地对购物者进行了解记录调查和对附近居民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家乐福在顾客心中的地位是可屈一指的。无论是它的商品质量方面还是企业形象信誉方面都有和高的评价,具体请参考下表

测试项目

(14项)

商品价格

商品质量

商品陈列

服务标识

服务态度

售后服务

交通条件

商场信誉

商品宣传

营业环境

服务员仪表

营业员结算速率

安全设施和服务

服务员商品介绍

测试指数

(总指数为10)

8.6

8.8

8.2

7.8

8

7.3

8.5

9

7.2

7.8

8

7.9

8.2

8.6

从上表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家乐福的综合评价很高,从商品的角度考察得到很高指数,但仍村早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售后服务的不完善,很多顾客一次性购买的数量比较多而要带着如此多的商品回家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如果可以实施购物车的出租制度可以减少顾客的麻烦,达到了轻松购物,轻松回家的效果:商场的商品宣传也仍有待加强,特别是每次促销活动的开展应加强宣传的力度,增加宣传的方式,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新顾客群。

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去家乐福购物的顾客群多数为工薪阶层,占到顾客比例的71%,三口之家的顾客就占到了50%以上,老龄人占到18%的比例,而学生只有11%比例。多数顾客都是附近居民区的居民前往购物,使用步行的交通方式的居民所占比例ZUI多,但也有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顾客,具体请看下表

顾客购物使用交通工具比例表

步行

公交车

私家车

自行车

出租车

35%

28%

17%

8%

12%

六、调查总结:家乐福的经营策略是以低廉的价格、严格控制的物流系统和专业的生鲜食品管理技术提供高品质的生鲜食品。它提供的价格和周围竞争对手以及自由市场的相同。“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同时又降低成本,

从而实现合理的利润目标”,这是家乐福的一贯宗旨。通过这次调查可以看到家乐福在居民顾客的心目中的地位,不但巩固了家乐福在零售业的地位,促进它成长,更找到了自身不足之处,及时得以改正,不断完善内部体制,使顾客对家乐福的满意指数不断提高。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工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7377 字

+ 加入清单

工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职工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工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级工会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增强履职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劳模疗休养、业务竞赛等职工保障工作,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央银行特色的职工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职工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上半年工作计划安排,人民银行工会分别对天津、济南分行及福州、长沙中支等13家单位的职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职工保障工作的实践与成效

(一)形成了职工保障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党委(组)、工会高度重视职工保障工作,将之作为“促发展、保稳定、构和谐”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并与央行文化建设和树立核心价值理念相结合,努力营造尊重职工、重视职工、理解职工、关心职工的氛围。各分支机构按照总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爱心救助、业务竞赛等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组)统一领导,各级工会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广泛参与”分工明确、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了职工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一是帮扶送温暖方面,总行工会制定了《困难职工档案暂行办法》、《“爱心救助”机制实施细则》、《“爱心救助”机制实施说明》等制度规定。各分支机构也相应制定了《在职职工慰问补助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二是业务竞赛方面,总行制定下发了《期间业务竞赛规划》、《关于建立业务竞赛活动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同时,近三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及小微企业发展”和“两创一促”主题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各分支机构均制定了业务竞赛活动实施办法或细则;9家单位制定了业务竞赛五年规划;2家单位制定了业务竞赛活动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三是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方面,总行工会制定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及管理办法》、《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了劳模电子档案,实现了劳模的动态化管理。

(三)营造了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1.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工作成为和谐央行建设的助推器。一是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总行及各分支机构都组织专项资金,由行领导带队,深入到边远地区基层行和困难职工家中送去组织的“温暖”,实现了送温暖工作的常态化。近三年来,人民银行系统共对9913人次的困难职工提供帮扶金1980.88万元,人均达1998元。

三是各分支机构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建立职工大病帮扶慰问制度、职工生活重要事项报告及慰问制度,为职工设立心理咨询室等方式,使得帮扶送温暖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调查显示,76.9%的单位认为,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工作“较好缓解了困难职工的境况,得到各级行干部职工充分肯定”,46%的单位认为“虽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困难职工的经济状况,但较好发挥了精神支持的作用”。

2.业务竞赛工作已成为“提升能力,高效履职”的重要载体。一是坚持全员参与和岗位练兵,维护了广大职工业务培训和发展权。竞赛涉及人民银行各项专业、各类业务工作,改变了过去业务单一、少数员工集中训练、参赛人员少的现象。上海总部2019年结合世博会的召开,举办各专业业务竞赛活动,取得较好成效;济南分行长年坚持采取 “三年一个轮次、专业全覆盖、人员皆参与”的方式,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沈阳分行2019年先后举办了反洗钱等3个专业知识竞赛,参与人员达15200余人次。二是探索形成了央行与地方党政工团联合办竞赛的工作机制。各分支机构加强横向联合,将业务竞赛活动纳入当地总工会劳动竞赛规划之中,增强了业务竞赛的渗透力、影响力。如天津分行等单位联合本省(市)市总工会、共青团等举办金融系统业务技能竞赛,竞赛成绩与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及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挂钩,调动了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三是业务竞赛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近年来,总行工会围绕党委年度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了 “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等3项主题竞赛活动。各分支机构也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竞赛项目,做到了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有效的提升了基层行履职能力。

3.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逐步向制度化、常规化发展。一是经费保障更加有力。各分支机构坚持合理使用工会经费,切实为劳模管理与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得到各级党委(组)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行政费用向劳模疗休养的倾斜。三年来,各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劳模疗休养活动21次,511人次参加了疗休养活动,费用支出有12次源于工会经费,6次源于行政经费,3次由行政经费与工会经费分担。二是服务对象范围进一步拓展。在做好劳模管理与服务的基础上,各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工作领域, 13家参加调研的分支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优秀职工疗休养工作探索与实践。各分支机构自行组织的21次疗休养活动中,均包含分行或省会中支级以上的先进个人和专业先进个人。沈阳分行2019年分两批组织75名长期工作在偏远地区的县支行一线职工进行疗休养;西安分行近三年先后组织玉树地震灾区职工、舟曲灾区职工和维稳一线员工进行疗休养。

二、当前职工保障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基层行职工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总行工会制定的职工保障工作制度、办法、意见等,一般侧重于政策性、指导性和宏观性,需要基层行根据自身实际拟定更具操作性、针对性的实施办法。如《中国人民银行“爱心救助”机制实施方案》,参加调研的13家单位中只有8家单位制订了配套办法。二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业务竞赛工作以其紧紧围绕央行业务工作的优势,得到各级行党委(组)和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而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劳模疗休养等工作则创新和亮点工作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送温暖、困难职工帮扶及劳模疗休养工作从工作性质上看属于“非业务”工作,从服务对象数量上看属于“小众”工作,从工作内容上看属于工会“内务”工作,且这些工作对经费、政策等依赖程度较高,大规模开展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基层工会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等、靠、要”现象,工作主动性和开拓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制度执行上需要进一步规范。如在落实“爱心救助”机制实践中,有的单位近3年来启动救助机制35次,救助人数达到109人,人均救助金仅为5500余元,既不符合“一事一办”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爱心救助”机制的救助效果。

(二)帮扶送温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深化

在制度建设和落实上,13家参与调研的分支机构中仅有2家制定了送温暖工作常态化制度办法;有7家单位近3年未启动过爱心救助机制;在资金来源上,8家单位认为当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最大制约因素是“资金有限”问题。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基层行基本上是自给自足“关起门来搞保障”,资金外来渠道窄,多以工会经费、行政经费和干部职工爱心捐款为主,很少向地方工会等部门要政策、要资金,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障工作的开展。在帮扶形式上,多以传统的送钱、送物为主,及时的人文关怀和有效的心理抚慰等创新形式不够丰富。

(三)劳模(优秀职工)疗休养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

从各单位情况看,疗休养工作频度、人员范围、组织形式等都各有不同,需要一个统一的制度办法进行规范。13家单位均认同“基层央行可以将优秀职工纳入疗休养制度体系的做法”,但同时又强调“需要上级行予以明确”;69%的单位认为“荣获分行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干部职工”应当纳入疗休养管理中来,77%的赞同“实施分级管理,采取‘谁命名、谁负责、谁组织’的模式”,69%的建议“按照三年一个周期,对符合疗休养条件的优秀职工落实疗休养待遇”,54%的建议相关费用应“积极争取行政经费支持,剩余部分可以从工会经费中解决”。

(四)业务竞赛长效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单位的工作计划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参加调研的单位仅有2家根据总行业务竞赛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制定了辖区竞赛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仅有9家制定了期间竞赛规划,同时,适合本行实际的自主性竞赛安排偏少。二是竞赛形式不够丰富,有时较为单一,难以调动基层行的积极性。认同度较高的形式主要是技能竞赛、知识竞赛和网络竞赛,占比分别达到54%、46%和38%。三是竞赛激励措施没有很好地发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的作用。13家调研单位中仅有3家制定了专门的业务竞赛激励办法。四是基层行竞赛活动存在重心由内向外转移的现象。即竞赛的参与者由人行系统内干部职工向金融机构员工转移,且发展势头较为明显,与人民银行通过竞赛增强央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来实现促进央行工作的目标有所偏离。

三、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工会职工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职工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工会职工保障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及中国工会xx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全面做好工会工作的形势需要。各分支机构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李建国同志在中国工会xx大报告中关于职工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及时统一到谈话和报告精神上来;要进一步梳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关于职工保障工作的成果,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构建工会职工保障工作长效机制;要切实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加强调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放思想、强化理念和制度创新,不断推动人民银行工会职工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人民银行工会职工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人民银行工会职工保障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xx大精神,按照“促发展、保稳定、构和谐”的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劳模管理与服务、业务竞赛等职工保障工作水平,努力在满足职工日益提高的多元化需求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团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为推动央行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具体工作目标

①职工患重病、大病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②职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假;

③职工(含合同制员工)每年参加一次全面体检;

④定期组织开展劳模(优秀职工)及边远艰苦地区(灾区)基层行职工疗休养活动;

⑤年度业务竞赛活动干部职工参与率不低于30%,力争3—5年为一个周期,实现干部职工参与率达到100%;

⑥各级各类劳模(优秀职工)、竞赛先进个人等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待遇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⑦确保每名职工都能通过正常渠道就自身各类权益问题提出诉求。

(三)认真抓好职工保障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1.大力推动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推进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各分支机构要根据总行要求,不断充实完善适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的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制度机制,对工作对象、方式方法、费用标准、工作程序等做出明确细致和实事求是的规定,合理界定困难职工、特困职工的标准,建立与所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实际相吻合的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线,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化,确保制度办法和工作落实的连续性和时效性。要继续坚持做好“双节”送温暖等人民银行特色职工慰问工作。适时修订《中国人民银行“爱心救助”机制实施细则》及相关办法,进一步改进救助机制启动程序,对符合启动条件确需救助的困难职工,既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所属工会组织根据职工实际困难情况实施爱心救助机制启动工作,确保该机制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二是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动态管理。要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困难职工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确保困难职工早发现、早救助,应用好对职工重大疾病帮扶和突发困难帮扶的多种救助机制,及时将组织的温暖送达职工群众。

三是坚持物质帮扶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工作方式方法的实效性。要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心理关爱与疏导,在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在工作中给予更多鼓励和支持,尽心尽力解决其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在困难境遇中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增强对生活和工作的信心。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飞信、电子邮件等现代化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困难职工的沟通交流,及时将舒缓心理压力、促进医疗健康、增强工作技能、提高生活质量等多方面的知识信息传递到他们手中,增强人文关怀工作的时效性、灵活性和科技含量。

四是加强对外协调,拓宽救助渠道。要不断拓宽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渠道,有效利用社会其它救助资源,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和共同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信息支持。

五是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帮困和送温暖工作合理支出。要加强对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确保帮困和送温暖工作合理支出,发挥工会经费在帮困和送温暖资金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同时,对来源于职工捐助、上级行工会回拨、社会救助等渠道的专项资金要加强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并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深入推进业务竞赛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科学合理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活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整改要求,积极稳妥对业务竞赛规划内容、业务部门参与竞赛数量及业务竞赛活动的周期进行调整,有计划地对总行各司局及分支机构竞赛活动进行分类指导。

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业务竞赛工作的引导。引导各分支机构坚持按照“全员参与”、“岗位练兵”和“内强素质、外促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竞赛内与外、多与少的关系,确保竞赛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引导各分支机构增强业务竞赛规划内容、竞赛数量、竞赛活动周期等组织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竞赛“扎堆”、竞赛与业务工作“撞车”等问题发生。引导各分支机构按照因地制宜、自主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适合辖区经济金融特点和干部队伍素质发展实际的小型化、多形式、多岗位、节俭高效的自主性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基层行的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引导各分支机构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联合办竞赛机制的实践与探索,确保竞赛工作紧紧围绕当地经济金融发展和人民银行履职的热点、难点,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树立人民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基层央行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引导各分支机构积极创新竞赛形式,综合运用技能竞赛、知识竞赛、网络竞赛、成果评鉴等,增强竞赛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是建立健全业务竞赛激励机制。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研究制定人民银行业务竞赛奖励办法,增强竞赛工作活力。各分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业务竞赛奖励办法,从荣誉表彰、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岗位交流、业务培训等多渠道关心支持竞赛优秀选手,同时,加强对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挖掘、宣传和推广,发挥其典型示范效应。

3.坚持面向基层,积极探索劳模(优秀职工)疗休养新路子

一是突出重点,不断扩大疗休养工作覆盖面。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在总行层面积极推动分行级以上劳模、偏远地区一线干部职工和优秀基层行职工疗休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向基层行倾斜,对长期工作在基层行艰苦岗位的优秀干部职工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袭的灾区干部职工,及时组织疗休养活动,体现组织的关心,送去组织的温暖。

二是指导各省级分支机构按照实践先行原则建立健全劳模、偏远地区一线干部职工、优秀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各单位要按照“谁命名、谁负责、谁组织”分级管理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疗休养工作计划,并对适用范围、组织形式、经费管理、档案管理、保障措施等进行规范和完善。要积极争取党委和行政的支持,多渠道解决疗休养费用。

三是建立人民银行系统劳模(优秀职工)疗休养基地。利用人民银行系统现有培训中心,建立人民银行系统劳模(优秀职工)疗休养基地,确保疗休养人员食宿、出行安全、方便、放心。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人民银行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提高对职工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和改进职工保障工作,作为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全会、中国工会xx大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切入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委(组)统一领导,各级工会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广泛参与”分工明确、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党委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职工保障工作会商协调机制,为职工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领导支撑。

2.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和资金监管体系。以切实保证职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和运行为原则,建立保障经费合理增长机制,不断加大对经费投入。同时,运用内外部审计等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3.加强宣传,扩大工会职工保障工作影响力。要将工会职工保障工作的制度、规定、要求传达贯彻到干部职工,让干部职工充分知悉自己的权利,积极行使自身权利,主动参与职工保障工作,为工会职工保障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加强职工保障队伍建设。加强职工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2019年底前,对县支行级以上工会保障工作干部普遍开展一次培训。采取措施吸引和选拔熟悉政策、业务精、能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到职工保障工作岗位上工作。

5.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评估项目,绩效评估内容既要考虑工作共性,也要兼顾各个地方发展的差异性,不搞“一刀切”,评估结果要纳入工会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和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

6.进一步加强对工会职工保障工作的调查研究。要在认真总结传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分析思考职工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不断突破观念束缚,强化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推动人民银行工会职工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高淳多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11 字

+ 加入清单

高淳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

“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两年多来,高淳县各级按照省、市部署和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五年规划”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方针,围绕服务全县“两个率先”的目标,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县委、县政府尤为重视,将其列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具体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精力到位。为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与此同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成员会议,集中讨论研究两个“五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及时分析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县委中心组不定期的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并请南大等单位法学专家来授课。为加强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先后两次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高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范围和职责,建立和落实了年度考核验收等11项工作制度。根据县委要求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各镇各部门也对领导小组织成员作了相应调整和充实,全县上下做到了各级领导责任落实,职责明确,办事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二是目标措施到位。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高淳县—XX年依法治县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十一届第2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都下发年度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全县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了两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做到“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开展有序,并将其列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商贸局在系统内将其与经济效益挂勾,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推动了全系统普法、依法治企的开展。县教育局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列入年终对中小学的评估内容之一。县保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提高了普法教育、依法治企的质量。三是普法教材征订到位。全县基本做到了“四五”普法干部读本人手一册,农村读本发到村民小组。县财政局还将《财政“四五”普法法规汇编》发到县、镇每位财政干部手中。四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到位。依法治县机构发挥了检查、指导、协调作用,除平时到各镇、部门指导外,坚持了每半年对各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县人大、政协每年都安排视察行政执法部门的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县报社、电台、电视台积极配合,开设专门栏目,加大了宣传力度。从去年开始,分别在高淳报开设《法制纵横》和电视台开设《法制园地》。每期集中宣传一个部门或镇的学法用法专题报道。去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16个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200名干警着装整齐,参加了集体宣誓,18个部门和9个镇的100多名干部参加了阵容强大的法律宣传咨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区分对象,抓住重点,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 在实施普法教育中,注重根据不同对象,突出重点,引导干部群众联系自身的工作,生产、生活实际学习相关法律,具体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突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着力解决如何依法管理的问题,使他们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掌好权、用好权、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的能力。先后制订了“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的通知”。全县各级党校、政校、人口学校在各种学习培训中,均开设了法制课,请专家授课,努力使各级领导多学一点,学好一点。县工商局坚持一季一法一考核,抓好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学法。县财政局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和自学等形式,抓好财政干部学法计划落实,使全体财政干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适用层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奠定了基础。县供电局等部门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高淳监狱,听三名原厅级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如何依法用权的的警示教育。二是突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着力解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问题,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县法院中心组经常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每个干部都做学习笔记,使大家的法律素质和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县检察院开展的依法治国理论与司法公正5个专题教育,收到了较好效果。县税务、公安、农林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突出了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学法。着力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县委政法委与教育局联合为全县中小学聘请了35名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年多来共为中小学上法制课近100次,受教育达8万多人次。今年,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召集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法制副校长召开座谈会,共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之策。县司法局、教育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在县直属中小学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在每所中小学听一堂法制教育课;召开一次校领导、教师代表座谈会;组织一次法制副校长集体备课;每校设一个学生维权信箱;开办一个法制园地;期末组织一次学法考试。6月30日,县直属学校近4000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学法考试,成绩良好。由于我县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形成共识,齐抓共管,使我县在校中小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四是突出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学法。着力解决农村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四五”普法教育中,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紧密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主要

抓了“四个一”工程的落实:即每年举办一期镇、村干部培训班,每月举办一期广播讲座,每季举办一期宣传橱窗,每年下发一批普法教材,使农村的普法教育得到较好落实。桠溪镇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对法律的需求,普法教育唱好“四季歌”,加强了教育的针对性,东坝镇针对工业园区征用土地涉及面广的实际,集中全镇党员干部举办土地管理法律知识讲座,强化土地法律意识,依法解决用地矛盾,保证工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    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全面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抓好试点,坚持以点带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重点抓了商贸局、桠溪镇、红太阳集团、漆桥镇、古柏中学等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分别介绍了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各镇也普遍抓了一村一厂2-3个试点单位,不少部门和单位也结合实际,抓了一个下属单位的试点,全县坚持以点带面,推动了面上的普法教育。二是抓好骨干培训,推进全面普法。二年多来,全县各级共举办培训班185次,共培训骨干近1.1万人次,通过培训,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从而充分发挥了普法骨干的作用,有效地推进了基层群众的全面普法。县教育局围绕普法内容和依法治校实践,对全县中小学校长普遍轮训了一次,为抓好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奠定了基础。去年县依法治县办、组织部、人事局、党校联合对全县1437名国家公务员分五期进行了wto法律知识的培训,每期培训都进行了书面测试,加深了对wto法律知识的掌握和了解。今年县法院、司法局联合为9个镇和街道培训调解骨干821人,提高了广大调解人员依法调解技能。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面向社会搞好宣传教育。每年各镇各部门利用部门法颁布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送法律到社区、到农村。二年多来共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46次。县安监局在安全生产法大型咨询活动中,有5000多人在“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横幅上签名,扩大了安全生产法的社会教育面。县锡剧团排练的现代法制教育剧《校园内外》,在县城和下乡演出10场,有17000多名师生、家长观看演出,受到普遍欢迎。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阵地宣传,扩大了教育覆盖面。县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法制园地”、“法制长廊”、“劳动保障之声”等栏目,南京日报高淳版开设了“法治纵横”、“人口与计生”、“税务之窗”等栏目。红太阳集团、高陶公司、红宝丽公司分别通过“红太阳报”、“高陶通讯”和“红宝丽之声”宣传法律法规和企业法治建设的内容。各镇、各部门则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阵地,定期出版。桠溪等镇主办了“普法园地”法制宣传简报,每月出刊宣传法律。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中心,依法治理,促进了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各级注重紧贴中心,把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以普法教育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促进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坚持了“五个结合”:一是普法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结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搞好普法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如在“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高淳形象”、“创建卫生城镇”、“成年人国旗下宣誓”、“告别陋习、共享文明”、“创建平安高淳”等活动中,各部门、各镇都能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普法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结合。依法治县办与组织部、农工办、民政局、计生局等部门将“民主管理,依法治村”作为农村民主法制村的切入点,指导农村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制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依靠制度约束镇、村干部,提高村民参政意识,改善了干群关系,深化了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如在贯彻“计划生育法”过程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6 字

+ 加入清单

2021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调研报告

网贩用户整体男性偏高

艾瑞分析认为,这一方面不中国整体网民男性占比稍高的特征相符;另一方面也不中国女性多使用配偶(戒男朊友)注册账号迚行网络贩物的习惯有关,其原因戒者是便于男方迚行支付货款、戒者是便于将商品配送至男方地址由男方搬运回家等等。

PC端网贩频次相对较高

六成网贩用户绊常访问的电商App个数为2-3个

2019年约60%的网贩用户绊常使用的电商App个数为2-3个,丏女性网贩用户倾向于使用更多的电商App。艾瑞分析认为,这一方面女性本身对贩物更有兴趣,乐于尝试多种贩物渠道,发现优质商品;另一方面近年来以唯品会、聚美优品、蘑菇街、美丽说等为代表的女性垂直类电商App大量涌现,吸引女性网贩用户下载使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女性用户使用电商App的个数偏多。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对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药,全文共 2624 字

+ 加入清单

对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

医药产业已成为当今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全世界约有1/3的人口在使用中医药治疗疾病和养生保健,约有130个国家和地区销售和使用中药,我国药品市场近十年一直保持20%以上的增长,在几次金融危机中,全球医药产业都能独善其身,未受较大影响。经过十年努力,我县中药材产业得到了较好较快发展,为中医药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优势和机遇

(一)条件得天独厚。我县地处武陵山腹地,是____、贵阳、长沙、武汉四大城市的几何中心,区位优势明显,是____市规划建设的五大地区级物流枢纽之一,药品销售市场前景看好。境内药用植物种类有1270余种,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约有268种,重点药材有银花、白术、玄参、天冬、杜仲、骨碎补、黄姜、黄精、续断等品种,其中银花、白术量大质好,是极具代表性的中药材资源。

(二)产业初具雏形。截至目前,我县以银花为主的中药材面积超过35万亩(银花30.1万亩、白术3万亩左右、天冬6000余亩、黄精3000余亩、青蒿8000余亩、百合20__余亩,另试种了白芨、重楼等名贵中药材),药农户年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中药饮片、绿原酸提取和植物中间体提取、金银花凉茶生产线已经投产。与西南大学等科研单位开展了____银花成分分析和药理、药效、毒理等基础研究,开发试制了包括银天颗粒在内的一批新产品。“____银花”获国家地理商标认证和GAP基地认证,“药食同源”认证在国家卫计委网站完成公示。依托中药材天地网建立了首个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原料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站,“中药材买卖通”等电商交易平台运行良好。成功举办两届武陵山中药材产业发展论坛,____中药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三)扶持政策给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生物医药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单节列出。《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将____银花、白术等纳入特色中药材基地规划。全市《医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____—2020年)》将____银花作为“五园七基地”之一进行布局。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中药材“1211”的发展战略,明确到2020年,中药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并从今年开始,每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壮大。

二、问题和挑战

(一)外部竞争激烈。近年来,外资医药企业争先恐后地加大在华投资,国内各大医院进口药、合资企业药和国产药大约各占1/3,技术领先、资本雄厚的外资医药企业基本上垄断了高端药物市场,传统的中医药产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就渝东南地区而言,各区县中药材资源都比较富足,发展思路大同小异,且大多各自为阵,缺乏统筹规划和差异化发展,甚至存在恶性竞争。

(二)资源欠缺管理。部分中药材品种受市场、病害等客观原因影响严重,产量差异极大。如银花产业因受市场低迷、《药典》分离等因素影响,群众种植积极性有所降低,目前很多中药材种植基地养护、管理不到位,自生自灭现象普遍存在。对稀有药材还未形成系统管理,乱采乱摘现象仍然存在,破坏十分严重。

(三)产业结构失衡。虽然我县明确提出打造100亿级的中药材产业的战略目标,但我县企业仍然集中于简单的种植和加工等生产环节,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化工等行业仍处于“零”起步阶段。以祥华生物、红星中药材为主的我县中药材企业,在化工原料、制剂和制药等方面研发投入不够,生产水平仍然十分落后,如不能引入大型制药企业落户,产业集群将很难形成。

(四)队伍素质不高。目前,我县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专业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虽然成立了专门的中药材产业办公室,但与中医药专业相关的人才几乎没有,既缺乏中药材种植、加工、制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也缺乏专门从事医药产业评估、市场运作的产业化人才。而在产业开发方面,虽然与____大学等科研机构研发了一些科研产品,但仍未成规模开发、生产,利用效率太低。

三、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产业支撑,构建发展体系。继续加大对药材示范种植大户的扶持力度,对种植典型户建档立册,跟踪服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在药材发展种植过程中的种子、技术、销售等困难,确保已成规模的药材基地不因外部因素受到破坏。加大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力度,建议由县中药材办公室抽调专人对全县范围内中药材资源开展一次资源普查,并建档管理,对稀有药材进行跟踪保护。同时,要抓紧制订我县中医药产业中长期规划,避免产业结构重复、产品项目雷同等现象,既要确保中小型医药企业的发展,又要制订大型医药企业引入规划,并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项目、人才、技术的引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风险投资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投入为放大的医药产业投入支撑体系,使相关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二)加大招商力度,推进集群发展。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基础、地域特点、自然环境和市场条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中医药产业错位发展,搞好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产业链延伸,努力形成差别化竞争的产业集聚与区域分工发展布局,重点要依靠招商引资来增加产业投入和新品开发。在我县出台的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尤其要围绕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制定相关政策,从企业落地、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加以扶持。继续加大对产业项目的招商力度,力争引入1—2家具有影响力的世界500强医药企业落户园区。向上争取国家对中药材基地建设的投入和国家扶持农业的多种专项资金,打捆使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着力构建一个地区级医药产业集群,把医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做大做强。

(三)引导企业创新,增强竞争能力。继续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兽药产品及日化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强对新产品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促进企业新产品的研发、推广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抓好专业人才集聚工程,帮助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大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建议每年对从事中药材和中医药管理人员开展1—2次专业培训。鼓励县级用人单位优先选拔医药领域高端科技人才,县政府可酌情解决住房、落户、子女上学、生活待遇等问题。此外,还应牵头成立武陵山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联盟,建立信息、融资、招商等互通互助机制,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增强新兴产业的行业竞争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中国女企业家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04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企业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

0年之后,1/3的新建企业是女性领导的,她们总计提供了100万个工作岗位,创造的年产值平均为150亿美元。据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统计,在其25个成员国里,女性领导的企业活动占全部企业活动的28%,其中最高的是加拿大,占39%;而美国女企业家的经营活动已占到50%。     女性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崛起,与女性企业家的特点也有关系——她们能够适应现代管理潮流。     1994年,美国妇女创业者基金会曾就男女企业家的差异问题进行过一项调查,发现两者的思维方式及理念大致相似,但领导风格却有所不同。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家们的思维有几大相似的特点,即思考胜于观察,理性胜于感性,三思而后行。无论男企业家还是女企业家,都很注重根据获得的信息去进行可行性分析思考,但两者在做决策时却显示出差异:男人更重逻辑即左半脑的功能,而女性则把逻辑思维与右半脑的思维功能结合起来,即把感觉、直觉、关系、体谅等因素用于决策过程,力求全面与周到。换句话说,男性企业家做决策时强调合理性,女性则力求既合理又合情。男女企业家的领导和管理风格也显然有所不同,男性更偏向自主、独立、竞争,而女性更注重人际交流、相互依存、合作成事,等等。     仔细观察女企业家的领导和管理风格,的确有许多地方是很独特的。例如,她们把做母亲和持家的技能用于职业角色上,表现出高超的人际交往才能,适度的灵活性与包容性。她们较富于同情心,容易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口头表达及肢体语言的技巧高明,善于倾听对方的表述从而判断是非。她们期待合作,善于协商,既重理性又重直觉。她们对待员工的态度并不是简单地发号施令、设法控制或显示权威,而是努力以教育、指导、说服、影响等方法去达到管理的目的。由于女企业家往往肩负着事业与家庭的双重担子,她们就得兼顾生活的各个方面,把管理家庭的素质和人格力量展示在职业角色之中。例如,她们看问题比较善于分析背景,容易捕捉到事物之间的相关性,善于求教,不耻下问,力求信息的帮助,因而较少主观、武断、僵化、一意孤行等作风。     欧洲达克斯大学杜克管理学院的里约纳德·格林赫弗教授在研究了成功的谈判所需要素质之后,明确地指出,女性和男性在谈判风格和把握对手的方法上很不相同。男性往往以“背水一战”的心态,奔着“只赢不输”的目标与对手较量;而女性则表现出进退自如,委婉求全,耐心等待,期盼“双赢”的态度,容易与对手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西欧产业合同协会的创始人巴巴拉·格罗甘说:“如果你能成功地协调家里6岁和4岁的两个孩子为抢一个玩具而发生的纠纷,那你就有能力参加世界上任何一项合同的谈判。”     人们普遍认为,是经济领域的结构改革给妇女创业提供了机会。制造业的衰减,服务行业与信息产业的兴盛,以及伴随而来的移动通讯和高新技术迅速发展,使全球化经济竞争空前激烈。传统的经济管理模式已显得陈旧过时了,新思维、新理念、新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正是在这种变革形势下,女性的价值观、领导风格以及她们特有的那些能力和素质,显示出了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女性在以下几方面所显现的优势正是新经济时代所要求的必备的领导能力:     a. 有能力推行远景规划     b. 不惧怕革新陈规     c. 全神贯注于事业     d. 在高科技时代采用友情感召的工作方式     e. 将挑战转为契机     f. 关注顾客的偏好     g. 勇于力排众议,标新立异     随着公司结构发生的革命性变化,这种女性独有的领导风格更加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男性独踞高位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女性在一些传统上不被接受或者不受支持的行业中脱颖而出,越来越多的具备这些特质的女企业家在现代管理中如鱼得水、运筹帷幄,成为公司顶层的管理者。     知识型女企业家大有作为     中国加入wto,全球化的浪潮惊涛拍岸,新经济时代产生的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知识女性提供了更好的契机,使女性能够平等甚至更加有利地参与经济活动。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出来:     第一,决定产品和企业竞争力的因素发生了变化。因特网时代十大品牌战略之一体现在“外观感性设计”。在产品的外观感性设计上突出感性魅力,从而吸引消费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为此,产品开发部门面向消费者,利用女性工作人员特有的感性,让她们以女性的眼光进行产品的外观设计,从而赋予品牌更多的感性魅力。此外,女性的同情心和长期以来作为男性附属的地位,养成了女性更多考虑他人的思维模式,从而能够经常进行换位思考。今天妇女已经独立走向社会,这种对他人的理解、关爱和细致的天性,在市场经济中自然转移到顾客或工作伙伴身上,使整个组织更加和谐和富有竞争力,从而在实现顾客满意和社会满意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从整体意义上说,女性的信用水平高于男性。从而能够在经济生活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企业的贸易活动已经从传统贸易发展到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现代贸易,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更加便利,资金周转速度加快,投资回报率提高。在存在信誉危机和难以判定一个人信誉度的今天,女性内在的信任特质无疑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竞争优势。     第三,生活多样化要求女性平等参与经济活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显现多样化、高级化和多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更加全面的眼光去设计产品或服务。而男女两性由于心理和生理的差异以及关注的需求要素不同,必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比如在一个城市里,如果7位市长都是男性,由于性格的限制,可能在讨论城市发展的时候,关注更多的是我们怎么修道路,怎么建工厂,怎么盖楼房,这些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其中有2个是女市长,她们可能由于自身的眼光,会对这个建议提出更多的补充,比如怎么盖学校,怎么修公园,怎么建商场,我们的幼儿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74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是农民发展和实现其它权利的重要基础。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女在这方面的咨询与投诉也一直不断。此类问题不仅事关农村妇女生存与发展,而且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为了给解决好这类问题提供依据,海伦市妇联组织力量,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海伦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这次调查面向23个乡(镇)。在查阅了海伦市妇联3年来妇女土地权益案卷的基础上,结合这次调查结果,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海伦市农村贯彻落实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妇女结婚后的土地权益缺乏保障。由于实行了 “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乡村在土地承包或延包过程中都没有预留机动地、也没有新开垦地和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所以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很难取得承包地。结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原居住地虽为其保留了承包地,但实际上,这些妇女很难去其娘家从事耕种或向娘家索要其承包地的收益,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妇女结婚后实际上就变相丧失了。

二是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土地权益缺乏保障。妇女离婚或丧偶改嫁的,因为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即使保留了自己的土地,很多妇女仍不能继续行使自己的承包权。

上述问题不仅严重违反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侵害了妇女权益,而且对社会也遗害无穷。一是导致计划生育超生和性别比严重失调。一些妇女多次找有关部门,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对我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失去了信心,声称“ “男女平等”是骗人的假话、为了不被歧视说什么也得生个儿子。目前,超生和性别比失调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很大的一个不和谐因素,二是危害法律的尊严。如果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纠正,那么,法律就会被认为可有可无,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法律的尊严与威力将会荡然无存。 三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今,农村妇女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不仅会伤害妇女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因为“耕者”却“无其田”而引发许多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当今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因此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尽快的解决。

二、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农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方面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男尊女卑”、“男娶女嫁”等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虽然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但几千年遗留下来的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传统思想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依然起着作用。在与一些乡村干部座谈时,有的村干部就直截了当地说,虽然法律允许妇女结婚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但自古以来都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我们就按老传统办事。因此,“男尊女卑”仍然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根源。

二是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以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一些干部群众以“村民自治”为由,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公然违反宪法和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而制定出一些村规民约,肆无忌禅地侵害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由土地承包权衍生出来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权益。在我们与乡村干部的座谈中,几乎都谈到了取消出嫁、离婚、丧偶、招婿妇女有关权益的决定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做出的。这就说明,法制观念淡薄,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一些地方的领导以及执法部门,也由于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解片面,以尊重和保障“村民自治”或“法不责众”为借口,对一些违反法律的村规民约不监督不审查,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纠正,听之任之,甚至推诿扯皮、顶着不办,致使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从客观上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妇女流动的原因。由于传统的“从夫居”的婚姻习俗,导致绝大部分妇女结婚后要从娘家迁移到婆家居住生活,而她们原来承包的土地是无法迁移的。土地这种资产的不可移动性和土地承包的稳定性无疑与妇女结婚出嫁的这种流动性产生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妇女在出嫁、离婚、丧偶、招婿时往往面临失去土地权益的危险。

二是传统户籍制度的原因。由于长期以来农转非妇女的户口无法迁入城镇居民家庭之中,也造成妇女户口欲迁新居住地不能,不迁原居住地又不容的两难境地。

三是法律方面的原因。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中,都强调了要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发现,这些法律也有它滞后和不完善的地方,有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体系之间还有相互冲突的地方。如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虽然胜诉了,但却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这也是造成侵害妇女土地权益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的原因之一。

三、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建议

妇女不仅占社会人口的一半,而且正在成为我市农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保护好她们的土地权益,不仅关系到调动她们投入农村小康建设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平安与和谐。针对目前农村妇女在土地权益上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宣传、文化、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送法进村(家)”、广播电视专题讲座、普法培训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从夫居”等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以村规代替法规的现象。同时,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制止和减少甚至杜绝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逐级向上反映在立法上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外,根据实际,建议市人大出台有关保障和维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的具体意见,指导各乡村处理和解决好妇女土地权益中出现的问题。如:部分妇女无田耕种和离婚妇女无居住地问题。

三是建议市乡两级政府组织力量对各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一次检查。除检查村规民约制定的程序外,重点检查村规民约的内容,看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内容,如有,则要求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废止或修改,以维护法律的普遍性和权威性,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28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思考

近几年来,涉村、镇执行案件不断上升。就六合法院而言,目前涉村、镇执行案件已占全院执行案件的25%左右。这类案件是法院“执行难”案件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一、涉村、镇案件难以执行的原因     1、部分村、镇欠债较多,债务关系复杂。近几年来,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影响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农民收入增长的减缓,直接影响到了村提留和镇财政的收入,从而影响到了村、镇组织的正常运转。有的乡镇的工作人员工资都难以维持,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相对于镇而言,村组织运转的维持更加困难,因为镇毕竟还有国家财政的背后支持,而村组织除村提留(或村办企业支撑)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到年底,为搞好村组织人员的分配,村委会只能靠借钱来度过。开始时村委会还能从银行或村民处借到钱,但因村委会没有按期偿还,也就无法再借到钱了。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只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或村民借钱。这种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年终分配,但又为新的纠纷埋下了隐患。这些钱虽然是村主任或书记以个人名义所借,但这些村官认为钱并非自己所用就不应承担偿还的义务。等债权人起诉时,他们仍显得振振有词,并出示村组织的有关证明。法院判决后,村官们也没有积极偿还的意愿。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就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软抵抗”。有的村主任、书记免职或调动后,他们就反过来起诉村委会,要求法院对原所任职的村组织进行强制执行,并强调只有在他们的债权得到实现后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有的村组织在人员变动后就根本不承认前任所欠的债务。通过诉讼的转移,这些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法院,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部分村、镇区划调整操作不规范。基层政权为精减人员所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区划调整,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乡镇合并成一个镇。村也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村、镇本来就不想偿还原村、镇负担的债务,再加上有的村、镇在合并时操作极不规范,给债务的履行带来更大的隐患。如原六合县泉水乡政府在被撤销合并到竹镇镇政府之前向老百姓打了很多欠条,并加盖了泉水乡政府的印章。对于这些欠条所反映的债务,竹镇镇政府拒绝承认。竹镇镇政府认为,这些欠条或没有注明发生事务,或在原泉水乡政府的帐目中也没有记载。     3、一些村、镇政府对所属企业管理不规范。这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企不分,一种是监督不力。在前者中,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村镇对所属企业的认识存在误区,将企业作为一个职能部门,随意抽取企业的资金和利润。有的村镇为解决资金困难,甚至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直接分摊到企业。这种不尊重企业市场主体的行为,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模糊了村镇与企业的关系,村镇随意为企业担保,甚至直接承担了企业的债务,从而又加重了村镇的负担。在后者当中,因盲目引资,村镇与企业承包人约定不明,或约定中存在严重缺陷,村镇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采用短期行为甚至掠夺式经营,获取非法利润或经营失败后都会销声匿迹,将烂摊子丢给了村镇。对于这些债务,村镇自己也感到委屈,对偿还这些债务就采取能拖就拖的态度,从而严重影响法院的执行。     4、少数村镇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本单位所欠的债务,这些领导人不但不想办法积极偿还,反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支持,甚至设置各种障碍阻挠法院的执行。只要是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他们能躲就躲,或者是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当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一方面向上级行政部门求助,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围攻执行人员,阻挠执行。更有甚者,这些领导人认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让他们很没面子,于是对起诉者的债务就是不还,而对没起诉的则积极给予偿还。     二、解决办法     虽然法院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法律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搞好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笔者分管执行工作多年,就如何解决这类案件的执行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1、建立风险告知制度。所谓风险告知制度,是指审查立案过程中,对涉及负债较多、履行困难的村、镇的案件,法院将该村、镇的情况告知起诉人,并明确告知该案即使胜诉,起诉人实现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不大。建立风险告知制度虽不能直接解决该类案件的执行问题,但对缓和执行期间申请人的对立情绪起着有效的作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有风险,利润越大,其风险也就越大,这也是权利义务规则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交易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其交易目的甚至因情事变更可能得不到实现。而诉讼只是对权利的一种救济,而非对交易风险的救济。所以,当事人通过诉讼将交易风险转由法院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其风险责任最终还是只能由当事人来承担。     2、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在所有的救济途径中,司法救济是最后一种途径。很多矛盾本来在诉讼之前就可以得以解决,之所以要起诉至法院一部分是人为的原因使矛盾激化。为解决这种情况,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钝化双方矛盾,争取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主动进行协调。在立案之前,法院就可以开展协调工作,如让村、镇在税费征收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还款,将所有债务统计,按债务标的的一定比例(10%—15%)进行偿还,以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以中断,从而保证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权利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保障。这样,债权人便不会轻易诉讼,从而减缓双方的矛盾。同时,对已经诉讼的案件,做好村、镇的相关工作,村、镇要一样对待起诉的和没起诉的债权人,不能搞歧视。     3、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在金钱债务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执行方法,如债权变股权、实行债权凭证等。在涉村、镇执行案件中,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仍是金钱债务案件。在现金给付不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其他办法来解决。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村、镇尤其是村除了办公房产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是办公房产,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破旧,变买的意义不大。但我们发现这些村里存有大量的荒山荒地,甚至水田、林木。这些闲置的资产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产来抵冲债务具有可操作性。在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将这些闲置资产租赁给申请人使用,用租金来偿还债务。我院已经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执行了多件很棘手的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4、依靠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地方社会的稳定,维护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法院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资产、办公场所或冻结银行存款等。但这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如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法,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商讨,不躲避,不漠视法律。地方政府应尽最大的努力,如压缩办公支出和招待等费用以及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善意地履行债务。     5、说服教育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如上所述,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院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但有些不懂法的村、镇负责人不但不积极偿还债务,反而以为法院软弱,不敢对“公家”财产及其人员采取相关措施,从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屑一顾,对法院执行人员更是恶语相加、人身攻击,威胁执行人员,召集人员阻挠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这些情况在实际过程中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在对其说服教育无效后应当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6、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在目前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情况下,法院的执法环境不够完善,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一顽疾,各地方法院虽然深恶痛绝但却无可奈何。在涉村、镇案件执行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针对这一客观现实,目前最佳办法便是将阻力较大的案件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XX年,我院提请了20件阻力较大的案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交叉执行使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广播电台实习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69 字

+ 加入清单

广播电台实习调研报告

一、 前言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传媒工作的重要性,而与有关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专业也在逐年火热。从最早的印刷媒体,到电子媒体;再从广播的诞生,到后来电视的普及;而现在网络无疑成为了人们媒体新贵。越来越多的信息开始呈现爆炸化趋势涌入我们生活的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必须依赖各种传播媒介。而面对应接不暇的传播方式,很多人,包括我,也都开始选择现代的传播方式,而广播,似乎离我的生活渐行渐远。

在得知有机会到山西省综合广播实习的时候,我首先对身边的做过一个调查,参与调查的二十人中,只有5人近期听到过广播,其中还有3人是在出租车上。问其原因,回答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家里平时都看电视,电脑上网,没有机会接触到广播;二是觉得对广播没有什么兴趣,认为老年人和司机才听广播。那么,广播现在的收听群是不是已经有所局限,覆盖范围和运作机制是否和我们传统意识里的相似?抱着种种疑惑,我来到了山西省综合广播,开始为期半个月的实习工作。

二、 山西广播电台概况

首先,广播是国家宣传党政方针政策的重要宣传媒介,是政府的喉舌,而且具有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传播优势。比纸质媒体和电视有更加快捷的传播速度,能够在第一时间通过记者和主持人的声音讲最新的咨询传递给受众,传播面积广泛,客观限制较少,听众对象也不会有明显的差异性。

其次,山西广播电台无论在权威性还是在信息操作性上,都是山西省传媒机构的一个正例。尤其是在XX年重组后和最近xx年11月的一次大型改版之后,无论是在内容的丰富程度上,还是在挖掘视野的角度上,都有了科学全面的提高。

目前,山西省广播电视台中的广播主要有综合广播、山西经济广播、健康之声广播、山西交通广播、农村广播、音乐广播、文艺广播等多个频率。

最新的索福瑞数据显示,xx年5月15日到21日,山西交通广播越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再次前移一位的同时,也稳定在省台各频率之首。除了节目内容贴近百姓生活之外,太原市交通愈加通达,司机和行人对于及时更新的路面信息有迫切的求知欲,更是收听率的必要保证。

除了山西交通广播外,山西广播下设的多个频段也深受广大听众朋友的喜爱。下面以我实习的山西综合广播电台为例,来简单的分析一下,在新兴媒体的冲击下,广播电台的发展趋势如何。

三、山西综合广播现状分析

山西综合广播的前身是太原新华广播电台、山西人民广播电台、山西人民广播电台一套广播,已有近六十年的历史。是我省时政宣传的重要平台和主流频率。所以,在节目的设置方面,主要以新闻、专题、文艺与广告为主。特别是新闻专题节目,将作为综合广播的主体。

在我半个月的实习中,也多次参与到重大新闻的讨论会议中,通过精心打造核心品牌节目以及围绕省内各种重大新闻的宣传、策划活动,使节目质量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收听率直线攀长,影响力也在不断的扩大。比如中部博览会、农业博览会、xx大会议等等重大新闻,都是在第一时间通过全省12个中波发射台、4个调频发射台同时发出的,无疑将山西综合广播的覆盖率提升至全省之最。

其实,在我实习中发现,综合广播的收听率虽然没有拔得头筹,但是也有相当稳定的收听率,不过却一直没有很大的突破。很庆幸自己在实习期间内恰逢节目改版,由之前的两小时的《山西早声音》改编为现在四小时的《新闻进行时》。内容上增加了之前调查过的“最希望听到哪些信息”询问中的交通信息,如及时路况、航班信息等,还在十点半、十一点分别复播前一天的省内要闻和早间的《新闻关注》。不仅弥补了广播带给听众稍纵即逝之感,而且还能强化新闻中的新政策、新信息的普及宣传。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川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营销,全文共 4200 字

+ 加入清单

四川巴中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取消“限购”、降息降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新政,为了解和掌握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采取实地走访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与问卷调查社会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以期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一、近期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一)新建商品房售价企稳,销量同比呈下降趋势

一是售价企稳,同、环比基本持平。根据巴中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受“降息降准”等新政因素影响,1-2月巴中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均价为4079.5元/㎡,较2019年1季度的3988元/㎡上涨了91.5元/㎡,同比上涨2.3%,较2019年11-12月的4124元/㎡下滑了44.5元/㎡,环比下降1.1%。

二是销量同比明显下降、环比增幅收窄。在《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下,1-2月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套数与面积分别为3093套、325451㎡,较2019年1-2月同比下降19.3%、16.2%。同时今年1-2月的环比增幅较去年1-2月的环比涨幅降低了15.6%。一家二级资质开发商反映:“去年仅1-2月销量就达500余套,而今年截止3月中旬才销售了不到300套,表明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情况整体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19年国内整体经济发展呈下行态势,作为巴中购房主力军的外出务工人员,带回热钱大幅减少,致使购买能力减弱;二是一系列新政出台后,促使刚需型购房群体驻足观望,改善、投资型购房群体放缓或大幅减少购买”。

(二)二手房交易总体下行,租赁市场有所降温

今年来,巴中市主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房源增加,销量、单价双下行,租赁市场价格小幅下降的总体趋势。

一是受《条例》影响,房源同、环比均有所增加。通过对5家房地产中介实地走访了解,今年一月以来,受《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二手房房源呈现了三个新特点:首先,房源同、环比小幅增加。今年1季度较去年同期和四季度均呈现增长趋势,同、环比上涨幅度分别达10%、18%。其次,业主主动投放的房源比例提升约两成。据各中介反映,2019年以前,业主主动投放房源与中介挖掘房源的比例大约为3:7,而在《条例》实施、房产税不久将开征的背景下,今年的房源构成比例变成了近5:5。第三个新特点是主动投放房源的以有多套房屋业主居多。一家中介今年1-2月共接受主动登记的二手房房源28套,其中12套房源业主拥有2-3套以上住宅,其中一名业主一次性投放房源3套,《条例》影响可见一斑。

二是交易量回落明显,单价小幅下降。据5家中介企业反映,今年1-2月月均交易量较去年月均交易量明显下滑,平均降幅至少在10-15%,其中一家中介去年月均销售30套,而今年月均不到20套,降幅达到了33%以上。同时企业反映单价下降幅度达4-10%左右,如去年江北120㎡的普装二手房交易均价在48-52万之间,而今年交易价格降到了44-48万之间。

三是租赁市场有所降温,租金环比下降明显。由于去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物价低位运行,同时随着巴城拆迁还房工作有序推进,巴中市区二手房租赁市场有所降温。今年春节后,二手房年租金均价环比下降8-12%,如地处江南老城黄金地带的南湾国际小区,100㎡的二手房年租金由2019年的2-2.2万降到了今年的1.8-2万,江北的100平方米二手房租金由2.4万左右降到了2.2万左右。

二、《条例》反响明显,心态影响市场

通过对100名社会群众(包括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民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进行入户面访、问卷调查发现,《条例》试点实施以来,群众表现出知晓率关注度高、对内容作用了解甚少、改善投资性购房步伐放缓、不动产处置等待观望等特点。

一是新政社会关注度高。3月1日,《条例》正式落地四川泸州,标志着《条例》正式实施。此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6%的人知道《条例》已经开始试点实施;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试点实施关注度调查发现,仅16%的受调查者表示不关注,有49%的受调查者表示非常关注,有35%的受调查者表示比较关注。表明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关注度很高。

二是具体内容知之甚少。《条例》已试点实施近一月,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详细内容、登记范围、实施步骤等知晓几何,通过调查发现,除16%的受访者表示了解,有33%的人对此不了解,有51%的受访者表示知之甚少。究其原因,部分受访者表示:一方面是由于不动产改革目前仅在部分地方试点实施,个人直接利益尚未受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出台配套政策,群众处于观望状态;再者是因为《条例》试点实施时间短,宣传解读信息量少,信息获取渠道狭窄、宣传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观望心态比较普遍。通过调查发现,受调查者中仅有10%的人考虑近期购置不动产,刚需购房者仍然是主力,改善和投资性购房者观望政策和市场行情意向明显增加;64名拥有多处不动产的受访对象在回答“是否准备在近期处置不动产”问题时,仅有6人选择“近期急于出手”,所占比例不到10%;有36人表示看政策和市场行情变化再作决定,所占比例达到了56%,表明拥有多套房产者观望情绪明显。

四是作用意义理解偏差。受访者在回答“《条例》实施作用”时,大家都知晓“简政放权、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利好刚需购房、有效调控房价”、“提高政府治疗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群众”等核心作用以及“反”、“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等其他衍生作用,但存在着主次不明的现象:选择“反”、“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两项的分别达到了68%、55%,在作用重要程度中分别排第一和第三位,由此可见,群众在认知《条例》的作用意义上存在着主次不明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正确解读引导。

五是担忧新政泄露隐私。对“《条例》实施后最大担忧”的问题,有60%的受访者选择了“怕个人信息等隐私被泄露”,表明受访者对《条例》中的“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存在不理解、有疑虑,希望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查询、调阅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等隐私不被非法窃取。其次有51%的受访者选择了“多处房产会被征过高的税。”表明公众对舆论传导的房产税、遗产税等税开征的隐忧、更表明了公众期待政府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实施时间表,利于群众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同时有44%的受访者对不动产登记程序是否简化便民产生担忧,亦表明希望《条例》实施具体方案应尽快出台落实。

三、新政影响初现,程度尚需观察

(一)企业多措并举适应新政

为了适应《条例》实施、“降息降准”等新政实施,巴中市区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二手房中介积极采取举措,应对新政实施带来的影响。

一是开发企业稳中求进、积极应对。首先,走访的5家房开企业中有4家采取了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促销方案、积极宣传政策等举措对在售楼盘进行销售策略整合,力促稳价保量。其次,对已纳入开发计划的项目进行整体发展评估,择优选择开发,放缓整体开发脚步;同时针对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结合新政影响,减少购地计划,有的放矢地购买土地,确保企业发展稳中求进。

二是二手中介多措并举、促成交易。面对二手房交易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部分企业首先取消看房佣金、降低提成费率,力促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其次强化服务保障,提升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纳税报备等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买卖双方时间成本;同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积极做好买卖双方沟通说明工作,认真履行居间职责,努力提升交易成功率。

(二)百姓买跌卖空持续观望

一是购房者观望心态较重,等待价格继续下行。在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单价出现下降,房源供给大于需求的背景下,不少购房者认为《条例》等新政实施必然会使更多的房源涌现,价格势必会继续下行,因此问多买少、持续观望、期待价格继续下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大量抛售未出现,希望相关政策尽快出台。二手房源虽然较同期相比小幅增长,但由于《条例》实施现属于试点阶段,且各地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还未建立健全,致使大幅降价趋势未有显现,故巴中市区未出现抛售潮。同时多数多套房产拥有者希望《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时间表等尽快出台,利于社会群众做出合理判断和相应举措。

(三)新一轮政策出台,博弈心态将凸显

3月30日,五部门相继出台降低二套房购买首付及调整征收营业税期限相关政策,标志着新一轮房地产刺激政策将进一步冲击市场,作为房屋销售将迎来利好,尤其是二手房销售在降低首付和2年以上住房免营业税双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将会一定程度上扩大交易量;但由于《条例》实施、房产税实施方案未出台的影响,作为改善型需求的购买者博弈心态也将凸显。

四、相关意见及建议

通过问卷收集和实地面访,现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解读。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方案和《条例》的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普通群众,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群众清楚了解不动产改革方案和《条例》实施细则,并给予支持配合,为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实施稳步推进夯实群众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出台配套政策。针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和《条例》实施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如改革后监管及个人信息隐私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问题、反问题、不动产征税的问题、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衍生作用的问题等,进一步明确责任,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努力构建符合群众主体利益需求的体制机制。

三是强化配套服务,夯实物权保障。进一步梳理职能,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各项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做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同时,重点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监管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监管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信息实时传递和对接,消除“信息孤岛”;另外,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世界教师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乡村,全文共 1875 字

+ 加入清单

世界教师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调研

当今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沿海及各大城市纷纷崛起,这就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开放的城市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使得年轻的劳动力难以在农村生存,因此诱发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热潮。

但这些农民工在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付出的却是远离子女的代价。在农民工之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将自己的子女安置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于此形成了新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基本属于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料并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据此,启东市妇联以汇龙镇爱新村为例,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概况

拥有3000多人口的爱新村,儿童约占总人口的30%左右,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20%,约有180人左右。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与母亲住一起的25.6%,与父亲住一起的有15.8%,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一起的有35.6%,与叔伯婶姨住一起的有12.9%,其余寄托在其他人那的有10.1%;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一年之内见过父母1-2次的占56%,见过3次以上的占15%,一年内未见父母的有29%,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呈继续增长趋势。

二、存在问题

以上数据说明了农村亲情的缺失、家庭教育出现真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健康与成长方面:在生活中,留守儿童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在成长的最好阶段容易形成不良习惯,生活作息不规律,缺乏营养,很容易造成抵抗能力差,身体体质偏低等问题。

2.学习与认知方面: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逐渐增多,网吧等娱乐场所对留守儿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使得他们上课不专心,下课沉溺于网吧,自控能力差,容易形成不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心理与品行方面:父母的行为往往是孩子的坐标,留守儿童常年远离父母,生活中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又缺少正确的是非观念,极易养成冷漠、自私、孤僻、偏激等不良性格和习惯。

4.人身安全方面: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缺少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他们极其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影响,遇到突发事件自救能力差,甚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三、建议对策

留守儿童群体是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时期的特殊产物,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社会和学校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针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需要全社会来关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建议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着手:

1.家庭。要慎重做出每个选择,家长要正确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慎重选择外出务工,要把家庭教育摆在当前最突出的位置上,家长要明白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金钱;引导外出父母切实负起养育责任,尽量改善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处理好外出务工和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系,提高自身素质,注重沟通方式担负责任,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要认清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切实转变教育方式方法,增加亲子间的良性互动。

2.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有的放矢地教育学生,给留守儿童和家长更全面的辅导和帮助,鼓励他们积极融入团体中,形成良好的心态;开展教师帮扶留守学生活动,定期家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留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闪光点,了解家庭生活环境,消除不利因素;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家长和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态;学校应开展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建立留守学生个人档案,针对个人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

3.社会。政府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大对农村娱乐场所的管理,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制定方便入学政策,为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地入学提供方便。在城市农民工集中地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优质的入学条件,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和关爱;村妇女儿童之家要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劳动知识培训,让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各界多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完善家庭教育志愿队伍,成立留守儿童义务辅导站,从生活、学习、思想、安全上关心留守儿童。村干部实行包片负责,组织老教师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我们当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希望各级组织、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共同努力,让祖国的花朵更加灿烂,让祖国的未来更加强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3594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并为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由中国工运研究所、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基层组织建设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门参加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今年3月至5月,课题组先后赴辽宁、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省的10余个城市,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广泛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此研究报告。

在本报告中,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本报告所用数据资料,大部分来自国家各部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另有一部分来自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一、新生代农民工概况与基本特征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是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生并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1.据此推算,2019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2.3亿(2019年为2.25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19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2.16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中校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

3.近80%的人未婚。

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19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2019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而2019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2019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2019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26.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在观念上存在一些明显差异,概括起来,集中体现为“六个转变”。

(一)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 传统农民工外出就业的主要目的是“挣票子、盖房子、娶妻子、生孩子”,总之,是为了改善比较饥馑的生活状态。而正值青春年华、职业道路刚刚开始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动机带有明显的年龄阶段性特征,用实地调研中一个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说,就是“体验生活、实现梦想”。

一项调查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关于外出就业的目的,选择“出来挣钱”的,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占76.2%,70年代出生的占34.9%,80年代出生的只占18.2%.同时,在8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学一门技术”,以及“在家乡没意思”的人高达71.4%.

(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 上世纪80年代,农民工刚刚在我国大规模出现时,他们外出就业的目的相对单纯——挣钱,因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也相对较低,甚至认为只要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职业健康等其他劳动权益可有可无。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就业背景、家庭环境和个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外出就业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他们对劳动权益的诉求向更高层次发展。用他们的话来说,那种工资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签、保险不上、发展(机会)不大的单位,只有傻瓜才去。他们就业选择不仅看重硬件——工资,更看中软件——福利待遇、工厂环境、企业声望乃至发展机会等。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相对较高的主观诉求,既体现为当所在单位与自己的诉求存在一定差距时“用脚投票”催发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现为对就业行业、就业岗位和单位正规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对职业角色的认同由农民向工人转变,对职业发展的定位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就业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所走的从校门到厂门的短暂历程、从学生到工人的角色转换,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疏离农村,从职业角色上认同实际职业身份而非户籍身份,从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32.3%,比传统农民工低22.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传统农民工10.3个百分点;而在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11.3%,这一比例几乎是传统农民工的五分之一,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这一比例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另据一项调查,关于“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回家乡务农”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1.4%,而在当前仍旧外出就业的传统农民工中这一比重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创办企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27%,几乎高出传统农民工10个百分点;打算“继续打工”的,新老两代农民工均占到一半以上。

(四)对务工城市的心态,从过客心理向期盼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转变 传统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农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心理。据1999年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89.7%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9.其他学者根据历年来农村外出流动人口数据估算的结果也大致如此,即在传统农民工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逐渐在城市沉淀了下来10.然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数据对比说明,相对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五)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 传统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不高,权利被侵犯时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或被动恳求的方式解决。而新生代农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父辈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据一项调查,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中因为怕被报复而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只有6.5%,仅是传统农民工的一半;采取投诉行为时,以集体投诉方式进行的(几个人一起去投诉),新生代农民工为45.5%,高出传统农民工17.6个百分点11.

(六)对外出生活的追求,从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转变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传统农民工外出务工时年龄较大,大多已婚,他们为了实现挣钱的目标,大多不得不对情感精神生活采取忽略或无所谓的态度。而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初次务工的年龄不足18岁,正处于婚恋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赖期,他们更渴望在外出就业的同时,爱情能够有所收获,思想可以交流,困扰能够倾诉。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报告,2019年,在租赁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农民工只有20.1%;而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住在租赁房和自买房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37.7%,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对精神、情感和家庭归宿的更强需求。

三、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 据公安部2019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据调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市及以下城镇,在农民工集中流入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便是小城镇的房价也远远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东莞市当前的房价已经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价相对较低的沙田镇和常平镇,房价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数建制镇的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对比农民工所能承受的房价与现在农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价,可以推断,如果按照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们的工资增速能够赶上房价的涨速(目前来看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价购房,新生代农民工中最终能够实现在务工地城市购房定居梦想的比例也不会超过10%。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2019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6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39.8%。然而,据当前已有的调查数据综合判断,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

(三)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2019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70.2%随同父母流动,只有29.8%留守农村。然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仍相当突出,据教育部2019年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比例,北京为63%,上海为49%,广州仅为34.6%。学龄儿童中未上学的比例,北京为3.81%,上海为3.56%,广州高达7.19%。农民工子女半数以上都有转学经历,在转学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还存在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等行为,而大城市最突出。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步入育龄阶段,与此相伴,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也必将越来越成为他们在务工地稳定就业、生活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距离还相当悬殊。

(四)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

(五)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19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19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四、对策与建议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并必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该群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这些诉求和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性、城镇化的过程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使得农民工问题十分复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既涉及农民工的共性问题,又有其群体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全局和长远,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发,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环节——就业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素质门槛、学历门槛、技能门槛、人力资本积累门槛、社会保险缴纳门槛和稳定居住门槛等为主要标准扩大户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

(一)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重点,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之中 要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以常住人口为基础,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保障资源和措施、落实领导和机构分工、完善人员配备。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重点就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专项规划。力争到“”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两后生”(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意复读的学生)80%以上能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各地9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力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达到60%以上,养老保险达到50%以上。解决至少20%的外来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有城镇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维权-传染病预防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的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开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通过试行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在稳定就业前提下,农民工有条件进行投资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可考虑通过稳定居住、社会保险交纳、学历和职业技术、突出贡献、人力资本积累等标准,力争每年解决3%的外来农民工——即300万人进城落户问题,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转入当地城市户口,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当前的过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二是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通过不懈地努力,力争到“”期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0%.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加大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力度 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职业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修改《刑法》,设立“恶意欠薪罪”;针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案;针对公共服务享有和传染病预防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等。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农民工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农民工的社会政治地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加大对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的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模范、高级技工技师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者中的比例。

积极组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解决婚姻问题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制,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尝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借鉴国外解决类似“农民工”和移民问题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农民工会籍管理,推广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联合会在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率。进一步推行和探索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提出政策主张,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覆盖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民主权利、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有工会特点、符合市场需求和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培训,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信息交流和劳务对接。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地方经济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9 字

+ 加入清单

地方经济现状调研报告

年起,中央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做了有关调整,今年,将继续紧把信贷投放闸门,实行财政和货币的“双紧”政策。我区目前正处在资金需求敏感的飞速发展期,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如何将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需要如实分析并尽量争取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

一、我区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现状

1、总体支持力度较大,但仍有挖潜空间

区内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如图一所示,年以来,区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维持在250亿元左右的较高水平,比年初增加值也呈总体上升趋势。但同时,图一也表明了,年宏观调控后金融信贷有收紧趋势,特别是5月开始,比年初增加值的增速放慢了,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明显。

与年全年我区金融信贷逐月递增相比,年的回落效应十分明显。年1、2月和年的月末贷款新增比例比较如图二。

从存贷款比例上来看,我区金融机构基本上保持60%到63%之间的存贷比,如图三。而年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比例为69%;我国《商业银行法》也规定,各商业银行以法人主体计算的人民币存贷比为不大于75%;加之考虑到我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阶段,目前我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仍有上升的空间,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仍可加大。

2、较多依赖地方政策取向,偏重“锦上添花”类贷款

我区金融机构目前大多紧跟政府政策走向,对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和政府强力支持建设的贷款主体,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如针对我区年下半年建立起来的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主要对三大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建投公司开展放贷业务,提供其流动资金、中长期贷款等融资支持。对我区各类工业园区,着重考虑各级政府对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园区发展的成熟度、园区内企业的集聚度与规模档次等因素,如康桥市级工业园区由于其是市属工业区,发展较早、较成熟,园区内企业经营和资产状况也较好,赢得金融企业的普遍青睐。针对今年全区“决战临港”的政府工作目标,金融机构适当加大了对临港新城有关贷款主体(海港新城投融资公司、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等、临港新城经济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力度。

相比以上“锦上添花”类贷款,金融机构对“雪中送炭”类贷款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目前,金融机构对我区其余投融资公司大多采取的是贷款持平或逐渐收缩的信贷政策;对除康桥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区,由于园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企业的规模、档次普遍不高,因此对这些工业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极为有限,仅限于少部分优良企业。对大部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的问题仍严重存在。

3、对调控涉及类行业支持力度有所减小

年中央对金融机构采取了系列调控政策,包括: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做严格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制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热”行业的贷款;通过提高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以及利率方面的调整措施来全面收紧银根等。

由于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及房地产行业贷款控制政策的施行,区内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采取较为保守的信贷态度,个别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曾一度停止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的审批。目前,仅对“四证”齐全、自有资本比例在35%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这样的举措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但由于目前整个房地产行业中满足此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区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影响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原因分析

1、我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趋于严格

出于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考虑,大多金融机构对基层机构的贷款权限作了严格限制,贷款更多地向大区域、大企业、大项目倾斜。我区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即对公业务的信贷权限一般较小,大多数银行只在一定额度的范围内拥有贷款审批权,个别银行对公业务只有调查权,无决定权。此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审批程序比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与中小企业强烈的资金需求存在着矛盾。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加大以及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批将愈加严格。

2、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目前我区中小企业较多采取间接融资方式来筹措资金,通过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较大,且即使是在间接融资渠道中,融资供应范围也相对有限,仅限于中资金融机构。此外,中小企业普遍发展规模有限,资产总量不大,较难提供贷款所需的抵押担保物,较难满足融资的条件。我区虽然有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而成立的统一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但由于运作处于起始阶段,许多功能有待完善,运作制度也有待规范,故目前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贷款帮手。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25 字

+ 加入清单

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由县委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就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考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主要成效 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招商引资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加快发展的现实选择和唯一出路。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全县共引进各类项目 405 个,实际到位资金 12 .74 亿元。招商引资的显著作用已经体现在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渗透到县域发展的各个领域。具体表现在: 一是招商引资成为即期增长的“加速器”。从 年开始,我县平均每三天就有一个项目落户,平均每月就有 3860 万元资金到位。在招商引资的强力拉动下,县域经济走出了多年徘徊的低迷状态, gdp 和财政收入在 年实现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 年分别预计同比增长 18% 和 25% 。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五个增长”,即全面的增长、两位数的增长、在年初计划基础上的增长、有效益的增长、没有水分的增长。快速发展的态势已开始显现。 二是招商引资成为长远发展的“动力源”。通过招商引资,全县近三年的固定资产投入达 21.5 亿元。从项目上看,全县引进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43 个,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41 个,累计建成 285 个项目。今年新引进的 108 个项目中,已有 93 个项目开工。全县新引进各类项目中,工业项目占总数的 57.3% 。这些工业项目的落户和建成,使我县黄金、建材、化工、煤炭等传统产业不断壮大,机械、服装、电子等接续产业迅速崛起,县域规模企业由 年的 19 家发展到目前的 33 家。特别是随着上峰水泥、金蟾矿业、鑫达钛业、广信化工、卓威医药等规模项目的开工和投产,将为县域经济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从载体上看,招商引资带动了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以白杨坡为中心开发建设的金桥工业园,起步区 3.5 平方公里已通过省级审核保留。签约入园项目 22 个,协议总投资近 5 亿元,已有 15 个项目开工建设,显示出强大的发展潜力,为县域经济长远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三是招商引资成为环境建设的“催化剂”。在硬环境上,通过引资建城,全面实施旧城改造,城关路网、广场等市政设施和一批中高档住宅投付使用,市容市貌明显改善;通过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县内交通状况、水利设施显著改善。在软环境上,通过开展“招商引资年”、“优质服务年”、“项目建设年”等活动,实行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外来投资客商座谈会制度,行风评议制度等,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亲商、和商、容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改善,政府诚信稳步提升。 四是招商引资成为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一方面,用招商引资的办法推进企业改制,盘活资产、化解矛盾。以企业现有资产为基础,通过市场运作,筹措改制成本,促进国退民进。近三年来,先后完成 62 家企业改制,盘活存量资产 2 亿余元,与 5400 余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改制后企业发展活力更足,财政包袱相应减轻,影响稳定的因素明显减少。另一方面,用招商引资的办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收入、减少矛盾。坚持在加快发展中扩大就业,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预计 年以来新增就业岗位近 6000 个。其中今年新增就业岗位 2800 个,同比增长 23% ;城镇登记失业率 4.3% ,同比下降 4.4% ;在岗职工年均工资 1.1 万元,同比增长 19% 。 五是招商引资成为体现干部能力的“主战场”。在招商引资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实行了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奖惩挂钩,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推动责任的强化和工作的落实,重点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引导和鼓励各乡镇各部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在招商引资工作的实践中,全县各级干部抓招商的方式越来越有效,学会了综合运用行政的、市场的、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学会了综合利用本地的、外地的、政策的资源来推动招商、加快引资,促进招商引资向更大范围和更深领域拓展。在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中,全县各级各部门抓经济工作的思路越来越开阔,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进一步强化,“有所为,有所不为”、“干则有,不干则无”成为普遍共识。通过招商引资这个牵动全局的突破口,把全县上下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抓经济、议招商、谋发展上来,进而形成“经济发展、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起步阶段进展良好,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体现在认识上,存在参差不齐、时有反复的问题。全县大多数部门和乡镇都能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招商引资、加快发展不动摇,但是少数单位和部门仍然有坐等观望、消极怠慢的思想。特别是今年以来,大环境日益趋紧、小环境波动不断,县域经济和招商引资原有的发展节奏受到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少数部门工作欠主动,招商引资上项目的热情不够高。我们所担心的招商引资工作“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热在职能部门,冷在其它部门”的现象再次出现;我们所期盼的全县上下普遍关心招商、普遍参与招商、普遍服务招商的“全民招商”氛围不浓。 二是体现在工作上,存在基础不牢、招数不多的问题。首先,招商方式单一。多以印发招商项目册、召开信息发布会和参加经贸洽谈会等传统方式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定点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运用明显不够。少数部门捕捉招商信息的意识较差,一味坐等上门,招商成功率不高。部分单位缺少必要的经费、人力投入,主动性和针对性不足,很难取得实效。其次,政策牵动不力。关于招商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虽然较为完备,但是未能充分调动招商主体的积极性。特别是新引入的项目和企业受惠期都在三五年之后,少数乡镇对不能即期受益的事积极性不高。再次,载体建设滞后。工业园区起步较晚,受投入不足、经验缺乏及规划受控等因素影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特别是由于征地补偿等引发的园区周边群众阻碍项目施工、扰乱企业生产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体现在成效上

,存在项目不大、质量不高的问题。三年来,引进的项目平均投资仅为 300 万元,其中,工业项目比重不及六成,产业关联度不强,高附加值、高新技术项目更少。竣工投产的 500 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只有 12 个,千万元以上项目只有 7 个,分别只占引进项目总数的 2.96% 和 1.73% ,经省级以上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项目和国内 500 强投资项目仍属空白。 三、下步工作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仍然处在全面推进的初级阶段。为进一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内更好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扩大经济总量、提升县域实力、积累发展后劲的重中之重来抓。招商引资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行政推动的态势只能持续,不能中断。一是定任务。建议县委、县政府确定 年全县招商引资任务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入 10 亿元,由县招商局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具体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根据下达的任务,认真分解落实,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是造氛围。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宣传引导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委常委现场办公会议,分层次听取乡镇、部门、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各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督查。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牵头,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每月通报制度,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排定位次,扬先督后。 第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健全即期奖励制度。建议县财政设立项目奖励基金专户,专项用于对引进工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奖励。其中引进项目固定资产资金 500 万元至 万元, 万元至 5000 万元, 5000 万元至 1 亿元和 1 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2 万元,5万元, 10 万元和 20 万元。对各乡镇、部门引进的项目奖励资金原则上 60% 奖给引进人, 40 %奖给单位作为招商经费。招商局负责乡镇、部门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每年评选 3 名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完善项目优惠政策。建议重新修订《铜陵县鼓励投资暂行规定》(铜发 []14 号),主要修订内容是:①对来我县投资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产资源型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②对来我县投资新办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三免五减半;③对规模小、污染严重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不予引入落户;④县财政设立企业发展奖励基金专户,每年预算专户资金不得少于 100 万元。兑现的奖励资金 50% 做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50% 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在兑现办法上,由项目投资者申报,县招商局进行资格认定,县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审核,每半年办理一次,自申报之日起, 1 个月内办结。 三是采取组团式办法。建议从明年起,实行组团式招商,建立保证金制度。组团式办法是指,依据《县六大班子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乡镇制度》的有关规定,所联系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即为联系领导的任务。保证金额分县级领导 1000 元,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责任人 800 元两个等次,年初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列入县财政设立的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年终考核时,县级领导所在团队,总任务完成数未达到 60% 的,不予返还保证金。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转入奖励基金滚动。 第三、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在软环境建设上,首先是制定出台《铜陵县创新发展环境投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不同的责任追究。在企业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实行提前告之制、首次不罚制,并落实措施,跟踪整改。其次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在项目推荐上,计委、招商等经济综合部门要结合县域产业实际,通过借助外力等形式,加大项目包装更新,每年凝炼推介项目不少于 30 个。在项目服务上,要严格规范承诺,明确办理期限,防止承诺内容空洞、避重就轻。对签约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跟踪服务,直到项目落户。 在硬环境建设上,县交通、水利、农业、文教卫生等部门要加大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协调,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项目。举全县之力加快金桥工业园区建设,鼓励交通、供电、供水等部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各类开发企业参与园区开发。建议尽快完善园区土地补偿、项目优惠等政策,创新园区经营机制,给足政策、充分放权,实行滚动发展,确保投资商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第四、健全招商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书记、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综合经济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对重大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决策等。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综合组、督查组、办公室。协调组,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综合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日常招商引资工作;督查组,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项目引进、建设、考核、奖惩、兑现等过程的全程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招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考核。 二是健全财政支持体系。建议县财政按不少于年度财政收入的 1% ,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分设企业发展基金和项目奖励基金两个专户,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奖励和企业发展。同时,为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降低招商引资成本,县财政每年要为招商局单列不少于 20 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重点招商活动。各乡镇、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三是健全司法保障体系。建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政法各部门,成立经济保障大队。对重要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对破坏项目施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的人和事,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努力把我县建成市场秩

序好的安全高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学校教育工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工会,全文共 3297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教育工会调研报告

工会开展的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学校教育工会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表明:什么时候重视教代会建设,什么时候民主政治建设就会有较大的发展,民主意识就会日益增强,民主气氛也就会日渐浓厚。学校改革、发展大计和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只有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才能更为有效地履行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才能把学校办活、办好。因此,搞好工会工作,可以说是搞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前题。

但目前,这个大前题却存在不少问题,以致影响到了它的作用的最大化发挥。主要表现如下:

一、把工会领导不当一回事。

在许多学校,都把工会工作不当一回事。有事和他说一说,没事就不管。有了要得罪人的事,就拿出工会来挡箭。这算什么回事?在工会的发展史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是处于行政工作的对立面的,现在虽说是社会主义了,工会不能和政府对着干,但也不能处于从属地位,而应站在对等的地位。在许多地方,工会的领导人是不能由主管人员随便批评的,更谈不上让人家工会领导下岗!要是我们能坚决的贯彻这一精神,工会的头头先兴旺起来,那么就会带动一大片,工会的工作就会全面开花。工会的工作就会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素质教育中,教师素质要先行。

我校近年来,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职业道德规范,继续广泛开展“三育人”活动,结合党政抓好学校师德培训和师德建设。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发教职工以良好的师德示范和言传身教做好本职工作。引导教职工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结合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以人为本,“爱满天下”。组织教职工围绕“热爱每一个学生,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主题展开大讨论,组织征文比赛。充分认识新课程标准的意图,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在这些活动中,我校工会组织的主导思想是:要让学生有素质,我们教师就要先有素质,教师的素质何来,工会活动中见!学生的素质就是要开发课程资源,在哪里开?课标说得非常清楚------走进生活!要让学生走进自己的生活,我们教师就要先行一步,为他们做出表率。这个示范和我们教师本人的利益还密切相关:就是加强工会建设,在自己的组织中、实践中,锻炼自己的素质。有了这一桶水,才能真正地给人一碗水。有了这个切实、真切的实践,才能带着孩子一起少走弯路,少些假招。这是众多兄弟学校值得学习的地方。

三、工会是教师的家,也是我们广大教师的学堂。

工会开展的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文明办公室、每月一评,优秀年级组、学科组的评比活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的“传帮带”、“师徒结对”、岗位练兵,个体师德创优与群体师德创优等活动。都体现了这一思想。教师在向学生注水的同时,自己的本金知识也在拆旧,这不能说是我们教师的愿望,但谁来解决这一问题?我想工会最是当人一让。工会有这一方面的责任。但放眼一看:目前各校工会可供学习的设备和图书是少之又少。这如何能保障大家的本金不亏?我校为大家专门准备了两台上网的电脑,但开展的读书活动和争论活动又稍显少了,主要是由于时间问题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不利于教师本身知识的增值和水平的提高。我们往往只把工会看做是为教师申冤的舞台,而很少把它看做是教师发展的舞台,这是上级领导的错误,是工会自身过滤功能的缺失。是我们这一地区工会的普遍观念性问题。随着我校新制度的出台,我本人将更加仔细地做好这项工作,把教育、提高、权利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勤奋的工作氛围,正确的舆论氛围和和谐的人际氛围。

四、认真贯彻《工会法》,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千古不变的职责,少了这一条,工会就不是工会了。

1、在校党支部领导下,认真负责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工会的重要职能,特别是新《工会法》的出台,使得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责任更加重大。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因此,我们要始终注重履行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会委员会的职责,并坚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代会暨工代会的制度。不光是开,要扎扎实实的开,要提倡有争论,能不同,才能求同。实践证明,代表们的建议,对于学校的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学校积极进言献策,出“金点子”。能使学校各项事业呈现出“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想建设”的喜人局面。“天时”的机遇,“地利”的优势,“人和”的环境,能有力地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建设与发展能起到鼓与呼的促进作用。上下人心凝聚、官兵奋发向上、师生与时俱进、同仁开拓创新的良好态势的形成指日可待。我校在此方面做的具体工作有:

1.建立分配制度改革办法并已经教代会通过付诸实施,较好地调动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解决了医疗制度改革前医药费报销大公开全明白问题,做到了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3.建立了勤工助学制度,防止了特困生中途辍学现象的发生;

4.加大了引进、送培力度,选派优秀教师出校访问、进修,拓宽了学术交流渠道;

5.制定并逐步完善了教学科研成果和论文奖励办法,营造了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

6.实行了干部任用和职称评定公示制度,保证了干部任用和职称评定的质量;

7.成立了教学督导组(后改为督导团)加强了教学检查与管理;

8.组建了教职工合唱团,活跃了业余文化生活;

9.改造了学术报告厅、实验室,进一步净化了教学环境;

10.实现了食堂承包及社会化改革,保证了伙食质量和学校创收;

11.加快了教师公寓建设,节约了资金、改善了教师的居住条件;

12.初拟了后勤管理社会化实施办法,推进了后勤工作的改革;

13、加强了综合治理工作,改善了校园治安环境;

14、解决了宽带网进入教职工住宅问题,推进了学校的现代化建设。

15、落实了校外教职工报销交通费问题,减轻了教职工的经济负担。

目前,有的提案(如住房改革等)还正在酝酿处理办法,有的提案将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逐步加以解决。几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尊重和维护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力,保护和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爱校建校积极性问题,而且关系到增强学校和党政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向心力问题。因此,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这些工作。

五、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是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

几年来我们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通过评议干部工作作风、管理水平、人格形象,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增进了干部与群众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密切了干群关系。

配合党委和行政推行校务公开,是深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又一种形式。教代会通过了工会建议起草的“感业寺小学推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又协助学校党政制定、颁发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最近教代会将再次讨论通过“校务公开若干规定”,建立更加完善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几年来,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每年都听取校长、后勤所做的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就学校改革发展、师资引进、挂牌升格、财务使用等重要问题分别做出说明。各部门对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津贴发放、招待费使用和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也都及时进行了公开和公示,从而保证了民主监督,校务公开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

六、要重视女教职工工作。

除了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外,校工会还应推荐女教职工加入“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坏工作监督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相关机构,让她们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样既发挥了女教职工的聪明才智,也较好地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小学,女教师的比例达到了90%,但她们在领导中才占20%。这是我们工会急需来做,也能解决的问题:让她们来当工会的一些职务。

工会工作数年来,出现的问题不断,但解决的方法也不少。我认为,只要我们能发现问题,能认真对待问题,这就是我们工会的灵魂所在。最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昭示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揭开了新的篇章。有了这一大前提,必将催生国民现代民主意识的萌发,也一定会将我国各项民主政治建设推向新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7 字

+ 加入清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决定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妥善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是对以往党内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的坚持和发展,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做到求真务实、改进作风、清正廉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疲劳思想和厌烦情绪,将其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认真对待,切实做好准备,积极开展工作。要牢牢把握“保持党的先进和纯洁性”这条主线,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院在院务公开,重大事项公开等方面有很多做法都是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群众的满意度比较高。但是党员干部在践行群众路线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不必走群众路线,认为自己文化水平高于群众,见识多于群众,没必要花精力、费时间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不少党员干部不愿走群众路线。害怕吃苦,不愿辛劳,没有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三是部分党员干部不敢走群众路线,不敢正视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意回避群众意见,掩饰矛盾和问题。四是许多党员干部不会走群众路线,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错综复杂的新问题、多层次的利益需求,缺乏解决的办法。

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党员干部个人宗旨意识淡漠、利己思想严重、务实意思不强、思想观念陈旧、工作能力不足等主观因素,也有群众素质参差不齐、群众诉求日趋多元、社会矛盾复杂多样等客观原因,还有体制机制制约的因素。在体制机制方面,践行群众路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点:一是教育流于形式。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党员干部学习被动应付,学用脱节。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许多制度偏向于“应该做什么”,而没有规范“应该如何做”,缺乏可操作性。践行群众路线的制度没有形成层次合理、权力配置均衡、内部协调耦合、链条环节承续的制度体系。三是体制创新滞后。学院中层干部是联系学院与群众的纽带,但中层干部“官小事多,权小责大”忙于应付与目标管理有关的工作,对联系服务群众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督机制布健全。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标准不完善,没有科学的测评标准,监督运作不科学。

二、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1、全面提高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于认识是否到位。一要总体把握活动的主要内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 “为民”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务实”就是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扎扎实实地把工作落到实处。“清廉”就是要严明纪律,树牢正气。二要深化学习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党的宗旨、党面临的“四种危险”、党的奋斗目标进行教育宣传,真正触及思想、触及问题,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路线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化解“四种危险”的现实需要,是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三要深入调查研究。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民情,了解目前践行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讨论交流解决问题的办法,增进活动开展的共识,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找到学习英语的第一本书》读书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找到学习英语的第一本书》读书报告

思维导图:

一、什么是学习英语办法是错误的:

二、对我自己的影响:

一、什么是学习英语办法是错误的:

1、要有外语环境,最好是出国,在外语环境下就会自动说好外语了;

问题在于:

早出国学外语会照成,英语不好的。很难听的懂外国人在说什么从而自己也学不会英语,而英语好的人呢?因为他本来英语就好出国就没有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2、最好有人能够不断纠正我说外语时出现的错误。

问题在于:有旁人纠正你说外语时出现的错误,这个观念是错误的,因为别人老是纠正错误,被纠正的人会烦的,而且没有告诉他什么是正确的发音。而正确的方法是,不要就正他的发音,而是多对他输入正确的发音。

3、要学习语法知识;如果语法熟练,说句子就正确了。

问题在于:词不达意就举个小小的例子:有一个中国人从美国做飞机回中国。想问身边的一个美国人:“去美国的飞机几点开始起飞”。这是以下的步骤: 第一步:搜索单词:这个句子里的单词有,美国 飞机 几点 到。这几个很简单也背过。但登机一词忘了,咋办。第二步:选择单词:“登机”这词不会,没事也不就go on the plane好了,飞机airplane还有flight,美国可以说:america,usa,。第三步:造句:这句话的前缀和后缀是什么这句话是疑问句吗?当想玩这些和你讲话起码需要20秒,而外国人早已走掉了。原因就是语言是要脱口而出的。而不是坎坎坷坷的。

二、对我自己的影响:

感觉出国,并不可以说好外语了。而我以前认为出国就可以自动学好外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0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州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全州人口计生工作,XX年5月—6月,州人口计生委组织行政和技术服务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分赴全州18个县就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调研和督查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安全大检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评估。工作组分别到各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36个乡(镇)、部分村和农牧民群众家中,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看档案资料、对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

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于XX年3月—4月进行了机构合并,成立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机构合并后,各县调整人员,整合资源,基本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运行。一是机构合并任务基本完成。各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班子基本配齐,绝大多数县确定了一位副局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原人口计生委多数干部原班并入,继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目前各县正在拟定“三定”方案,大部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股室设置方案中设置了2—3个人口计生业务股室。目前除雅江县以外其余各县都保留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是完成了资产移交。机构合并后,各县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了固定资产,离任审计后全面进行财物交接,县服务站资产基本稳定。三是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县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分账管理并独立核算。四是整合优势资源。机改后各县整合了县级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办公室、财务室等功能相似的股室,组织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共同到基层开展服务。乡城县在乡(镇)卫生院增挂了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并开展了计划生育“三查”、发放避孕药具、宣传咨询等业务。

二、贯彻落实XX年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情况

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以后,一是及时汇报传达。各县参会人员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在干部职工中传达了许春秀副州长在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分解了XX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并对贯彻本次会议提出了具体意见。除巴塘、炉霍、新龙县外,其余各县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对今年和“”期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行了业务培训,部分县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二是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部分县分别开展了巡回流动服务,得荣、乡城2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全县覆盖。省、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党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创优工作,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各县按照服务机构“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加强了对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创优这个载体使农牧民基本得到了免费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三是加强人口计生“三项制度”工作。半年来,共确定奖励扶助对象8756人,少生快富家庭2055户,特别扶助家庭283人,州人口计生牵头召开由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农行、州邮政储蓄银行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项制度”联席会议,会议达成了确保政策全面落实,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和加大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三项共识。通过对农牧民群众的问卷调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80%以上。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案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16 字

+ 加入清单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商品房、企业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出现在市场上。有市场就有交易,在交易后,诸如因短期内房价过快上涨,出卖人心理失衡,以种种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房屋买卖因完成不了过户手续而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案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并存在纠纷不断扩大的趋势。我院在对大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予以粗浅分析,对当前解决此类纠纷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的缺陷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特点。

(一)诉求集中。主要表现为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理由主要集中于出卖时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或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及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等。

(二)出卖人反悔原因集中。大多系房屋价格大幅增长所致。从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尽管众多出卖人在进行答辩时所提出的理由都并非是以房屋价格增长,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能感觉到利益因素的影响实为出卖人反悔的最主要原因。

(三)调解难度集中。从本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来看,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原被告双方很难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一方要求严格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最终要求实现其权利,普遍不愿意接受合同之外另行支付补偿购房差价;而被告一方却认为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以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为由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原告理应对其以现行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四)法院判决集中。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诚实信用与公平合理的合同法基本原则,除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外,其余案件均以判决形式作出处理结果。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下的诚信缺失。此类案件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出卖人的诚信缺失,而此种现象的背后则是利益因素的影响。由于房屋价格呈现连年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价格变化所导致的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利益悬殊引起了被告的心理失衡,而房屋产权证件办理的进度缓慢又给予了出卖人将此失衡进行现实表达的机会,其结果就是出卖人不愿意依据原合同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的义务。

(二)现行立法、司法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往往缺乏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和谐统一,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这就容易给当事人在估计失信的法律成本方面形成错觉。同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房屋买卖本身所蕴含的法律风险。

1、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合法的物权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卖人在转让时没有取得所有权证,其转让行为无效。所谓法律风险,主要是针对买受人而言,这时,房屋买受人可能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证而遭致对方毁约的风险。

2、集资房。所谓“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划拨用地,群众自行集资建设,按成本价销售,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方式。集资建房的对象范围是由单位确定的,带有福利性。但依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分配的对象是本单位低收入者,对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住房标准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规定不得参加集资建房。但现实中,只要单位集资建房,所有的单位职工均可参与集资。在住房过剩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就将此类房屋推向市场。此类房屋买受人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屋不能过户及过户时承担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3、经济适用房。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经济适用房在限制转让的年限内进行转让或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是违反了我国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主体的购买权,存在合同归于无效的风险。

4、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进而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案例举不胜举,且逐年递增。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都会要求买方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该巨额房款后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形成的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双方存有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卖方从法律上讲依然是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被置于高风险法律地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房屋物权变动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周期,期间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诸如房价飙升导致违约发生、抵押担保设定、所有权人死亡出现、所有权人自身债务恶化、共有权人或第三人权利主张、房产查封扣押、赠与继承发生、标的物作价投资出资等等情况。该类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双方在合同内容上没有精心设计,而且买受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侥幸心理。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买卖协议。由于房屋大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而在登记时,因其他共有人未申请登记,登记部门只将夫妻一方或者家庭成员中的一员登记为所有权人,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又是登记的所有权人或者家庭中的一员为代表与买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后,卖方往往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毁约。因此有必要规范房屋买卖协议,对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共有人要求一起签订买卖合同或出具书面同意书。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买卖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普及房屋买卖中的风险知识,提高大众的风险意识,将大量的此类纠纷消灭于诉讼前。此举不但可以减轻法院的审判、执行、调解负担,而且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更有利,即在买卖双方的矛盾尚未升级的时候,更有利于促使其达成新的合意。

(三)强化以案示法的宣传。以案示法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引导功能。大力宣传法律判断和判决结论,可以引导其他类似情况的案外人对行为性质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作出恰当的选择。

(四)倡扬诚信观念与法治信仰。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稳固的信用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源泉。我国要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在广泛倡导社会诚信的基础上培植和维护信誉,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当然,作为司法机关,有必要通过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负面评价,加大失信成本,进一步在民众心中树立诚信意识和法治信仰。

四、对现行司法解释需完善的一点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房屋质量瑕疵、贷款买房、惩罚赔偿、解除合同等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要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难免出现适用法律不统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限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该规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未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是私下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出售国有资产的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实际上,该类买卖可能存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但要认定双方恶意串通似又缺乏客观标准,双方未按正常程序转让、受让能否即认定为恶意串通,如果不能认定,那么如果这种合同仅凭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有效,是不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认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化,试问法院充当的是什么角色。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20xx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如果法院仅凭该办法是部委规章,而非行政法规为由确认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其他符合经济适用房准购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权益又将如何得到保护。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公布于1992年,现在还依此为依据解决问题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该通知规定单位内部分房、腾房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但现实生活中,单位收了职工的集资款,因种种原因,单位建房的行为没有完成。这时,职工既无房可住、单位又无钱可退,法院又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职工的诉求应当向谁表达,没有公权利介入的职工利益又如去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方面的效力似有高于法律之嫌。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新型房屋买卖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安全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买卖健康发展的需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关于依法治税的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依法治税的若干问题探讨

一、依法治税的内涵 总体来说,依法治税是指依照税收法律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依法治税的内涵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个角度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治税的思想体系,一个角度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一套治税的方式、原则和制度。我们理解,依法治税具体应包括以下五层意思: 1、法律至上。即在思想观念上,承认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把法律看作是开展税务机关工作的依据和评判税务工作的核心标准;任何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不论级别高低,都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而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讲的法律,不仅仅指税法,而是泛指一切与税务相关的法律。 2、职权法定。即税务机关所具有的行使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职权是由法律授予或设定的,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或法规授权,不能具有并行使某项税收职权。这一点与公民私权明显不同,对于公民私权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公民皆可为之(当然也要受道德、纪律的约束)。税务机关所具有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对于公权而言,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授予的,行政机关不得为之;当然法律法规禁止的,更不得为之。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必然要负法律责任。 3、义务法定。即税务机关所应承担的义务和纳税人所应承担的义务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哪级组织规定的,更不是由个别领导规定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所承担的义务,与其他组织和个人承担的义务有所区别,其他组织和个人对于自身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往往既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但都不算违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于法律赋予的义务,则必须履行,而且要全面履行到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如果没有全面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不用说不履行义务了。 4、程序法定。即税务机关执法所应遵循的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违反;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也是由法律规定,纳税人也不得违反。如果税务机关违反法律程序执法,即使税务机关所依据的实体法依据是正确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法律义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理,并要求纳税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作为法定。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作为方式、作为手段和作为后果都是由法律规定的。(1)作为方式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选择作为或不作为时,不是由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主观意志来决定,而是由法律来规定;法律要求其作为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不能选择不作为的方式,相反,法律要求其不作为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也不能选择作为的方式,否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2)作为手段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不能自行选择作为的手段,而必须根据法律赋予或设定的手段作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同条件下采取不同的作为手段。(3)作为责任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作为时,应对由其作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作为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就必须作为,否则,必须承担应不作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不能作为的,税务机关就不能作为,否则,也必须承担因作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治税的地位 在治税指导思想问题上,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各项税收工作都要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来展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是衡量税务部门工作绩效的首要标准,这种观点不妨称之为组织收入中心论。第二种观点认为,各项税收工作都要围绕依法治税来展开,依法治税是衡量税收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和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这种观点不妨称之为依法治税核心论。具体来说,依法治税核心论包括以下论点:(1)依法治税是指导税收工作的核心理念。实行依法治税,提高法治化水平是指导各项税务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是评价税务部门工作思路和税务干部思想观念的核心标准。(2)依法治税是衡量各项税收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衡量各项税务工作绩效的标准可能很多,比如收入完成情况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但是,在所有这些标准中,依法治税占据核心地位,其他各项衡量和判断标准都要服从服务于依法治税这一标准。(3)依法治税是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要实现税收的各项职能,必须充分依靠依法治税;只有通过依法治税,实现税收的各项职能,才是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途径,才是对市场经济造成损失最小的最优途径。(4)依法治税是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核心手段。组织税收收入,必须建立在依法治税的基础上,必须把依法治税作为完成税收收入的核心手段;只有以依法治税为手段,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才是可靠的、真实的,符合经济发展实际的。 我们认为,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治税指导思想必然会由组织收入中心论转向依法治税核心论。理由如次: 1、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从税收的本质特征看,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又是这三种特征中最根本的特征。税收的本质特征,特别是强制性特征表明,税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没有国家强制力也就没有税收。在现代法治条件下,法律是实现和维护国家强制力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最重要的手段,因而法律是税收的生命线所在,没有法律作后盾也就没有税收,所以,依法治税在各项税收工作居于核心地位。 2、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要实现市场经济对于法治的内在要求,税收是极其重要的手段。在维护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各种手段中,税收占有突出的位置,因为其他各种手段最终往往都要落实到税收手段上,税收是各种手段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手段。税收具有财政、配置、调节、监督管理等多项职能,归结起来,这四项职能的核心就是通过依法治税,维护市场经济法治秩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 3、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税收与税法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税收决定税法,既决定税法的内容,又决定税法的性质和形式,但税法不是被动地服从和从属于税收,而是能动地规定和影响税收。因为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国家意志在税收分配中

起着特殊作用。这种国家意志始于立法程序,体现于税法之中,完成于征收管理过程。国家组织税收收入,调整税收关系,运用税收调控经济运行,都必须以税法为根据。税收与税法之间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决定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4、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就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收管理与逃避征收管理、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矛盾,税收工作中的其他矛盾都是围绕这一矛盾展开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式、方法或手段,就是该项工作的核心。综观古今中外,解决征纳之间矛盾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就是依法治税,因此,依法治税是正确处理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总枢纽,在税收工作中具有核心地位。 三、当前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 客观地讲,当前我国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 1、立法方面的问题。(1)立法层次较低。现行税法中,以税收条例和暂行规定出台的税收法规所占比例过大,许多税种尚未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致使其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实际执行中也往往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和干扰,使依法治税不能落到实处。(2)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对有关税收基本的、共同的法律问题缺少明文规定,缺少统领税收法律法规的母法《税收基本法》,致使依法治税的法律依据不足。(3)税法与税法之间存在矛盾。在制定税法时,往往就某个法律谈某个法律,较少考虑不同税法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一些相关联的税法之间尚存在着少数矛盾冲突的地方,造成税法执行上的困难与偏差。(4)立法技术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不够完善或重叠交错,法律用语过于简单,模糊概念使用较多,立法前瞻性不够,造成税法修改补充频繁、稳定性较差。 2、执法方面的问题。(1)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忽视《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法,而往往只注重从各税种条例或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查找依据,导致量刑的法律效力偏低。(2)执法随意性较大。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的行为,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3)执法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不敢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征纳秩序,一些重要指标如处罚率、查补率、入库率明显偏低。(4)执法监督不力。目前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较薄弱,内部执法责任制、执法督查制等监控制度不够完善,对税务干部违法行为追究不力,导致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 3、依法治税环境方面。(1)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较差。由于全社会尚未形成依法治税的道德氛围,相当多的纳税人尚未树立起“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道德观念,缺少自觉守法的内在驱动力,偷逃税现象大量存在,抗税、骗税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不断滋生,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2)部门配合不力。一些部门往往从部门利益出发,不能认真履行《税收征管法》已经明确规定的法律义务,对税收工作配合不力。如工商部门不能按时为税务机关提供工商登记信息,银行不能按规定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给予配合等。(3)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有的地方政府受地方利益的驱动,对税收执法干预严重,或有税不收,或寅吃卯粮,或擅自变通国家税法,或越权减免税,或违规批准缓欠税,影响税法的贯彻执行。 4、执法干部队伍方面。(1)部分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人治、特权思想十分严重,“官本位”观念和旧的习惯观念至今依然存在,对法的认识还没有从工具层次上升到价值层次,依法治税意识淡薄。(2)是部分税务干部法律素质较差。往往只重视学习和掌握税收税种知识、财务会计知识,而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从而使其法律知识,特别是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同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欠缺,以致使执法权发生异化或弱化现象。(3)部分税务干部执法能力较差。在执法过程中,不会应用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依法治税的权力,从而造成执法偏差,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 四、推进依法治税的措施 当前,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系统的一项战略性工作,针对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1、以提高法律级次为核心,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当前,要通过人大立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使主要税收法律上升为法律级次,增强其刚性和权威。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应尽快制订《税收基本法》,税收立法原则、执法原则、管辖原则以及其他税收共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加快税改费改革步伐,完善税收程序法,出台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等新税种,填补目前税收法律的空白点。通过“十五”以至今后相当长时间的努力,逐步构建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基础,各单行税收法律为主干,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不同位阶税法相协调,不同法律相配套,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法规范体系。 2、以重在治权为核心,完善税收执法体系。完善执法体系重点在于,建立并完善重在制约权力的税收执法机制。(1)建立完善的执法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明确税务机关和执法岗位的范围,实现执法权的上收和分解;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步伐,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法制工作机构,完善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建立以机构制权、技术制权和制度制权为重要内容的税收执法机制。(2)完善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机制。在税务机关内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责任、岗位、考核、奖惩等“四个明确”,实现对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在税务机关外部,建立外部日常监督机制,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介及社会~等对税务执法的监督和评议,保障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3)完善税务经费法律保障机制。从法律上明确税务机关的经费来源渠道,确保税务机关有法定的、可靠的来源,为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条件。 3、以强化组织职能为核心,完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必须加强对依法治税的统一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形成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对口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大学生电子商务专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商务,全文共 1395 字

+ 加入清单

大学电子商务专业调研报告

那么,在校大学生们是怎样看待电子商务这个问题的呢?1999年底,由与北方交通大学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对北方交大的在校学生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书面问卷形式,受访大学生575人,研究生38人(其中mba 20人),这些学生分别来自各个年级,涵盖了电信、经济、管理、法律、运输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一部分调查显示;对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在被调查者中,60.5%的本科生和100%的研究生表示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数据显示,大学生们对电子商务表现了较大的关注,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此的认识也越深。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中,认为电子商务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的占23%;认为有一定影响,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学生占46%;认为中国目前发展电子商务尚有难度,对老百姓影响力有限的占31%。这一方面说明在校大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对社会的影响的认识还较为冷静,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和在校教育与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

在对edi的认识上,仅有不到9%的人(研究生32%)表示曾有过了解;4%的人(研究生18%)能就edi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且这部分人全部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可见,在深入系统的学习中,电子商务逐渐体现了它的学科性——以经济管理为主。在这方面,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有其专业的优势。但是所占比例之少,尤其是其他专业无人了解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在对电子货币的调查中,仅有1人在网上使用过电子货币。本科生中仅有9人表示对此作过专门的研习,而且都集中在计算机专业和信息通信专业。研究生中也仅有4人表示自己曾钻研过此类问题。另有10人表示对此很有兴趣,这个数字是相当低的,仅占总人数的2%。电子商务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在涉及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金融电子化与贸易安全上,电子专业、法律专业的学生有独特的优势,但尚未引起经济管理专业的重视。就目前而言,真正认识到电子货币与自己已经很近的学生并不多,对此投入很大精力的学生更少。对电子商务的学习途径。

第二部分的调查主要是想了解学生学习电子商务知识的途径,了解哪些报刊上刊载的文章学生引用次数最多。经分析,除去开设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大部分本科生是通过计算机类的杂志(43%)和报纸(30%)来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从专业书籍与广播电视上学习相关知识的并不多。

调查数据显示,被学生引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论文来自91种中英文报刊,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阅读面很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媒体对电子商务的报道数量也在加大,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专业报刊尚未面世,面向大众的宣传方式仍是以面为主的普及,较少涉及具体的实施细节,系统介绍电子商务知识的报刊并不多。

在普及电子商务方面受到学生们认可的媒介主要有《计算机世界》、《互联网世界》、《信息与电脑》、《中国计算机用户》、《市场与电脑》等几家刊物。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排名靠前的报刊,在1999年都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普及类的专栏或专题讲座。在人们迫切想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时候,选择系列刊载的报刊无疑是读者的首选。但是没有一家刊物所占的比例超过15%。最后,在没有任何组织的前提下,大多数学生(本科生的65%和研究生的89%)都主动去过电子商务的展览会,从中了解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应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