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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县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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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县留守儿童生命意义现状调研报告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位和亲情的缺失,很多留守儿童表现出生命意识薄弱,不懂得生命的珍贵,漠视生命,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热爱,有的甚至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至20xx年以来,就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留守儿童自杀事件,这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敲响警钟。为进一步了解我县留守儿童成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XX年**月至**月,县妇联对我县留守儿童的生命意义感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以了解我县留守儿童对自己存在的目的和价值的感知程度,为我县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一些策略和理论依据,促进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问卷的方式深入8所中学和8个村对842名学生(其中留守儿童443名,非留守儿童399名)、215名留守儿童监护人和50名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学校教师、村组干部和社会关注留守儿童人士进行了个别访谈、座谈。

一、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的总体水平偏低,具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和存在价值感的留守儿童占28%,没有明确生活目标和存在价值感的留守儿童占64%,没有生活目标和存在价值感的留守儿童占8%;对于自杀这一选项,7.2%的留守儿童回答“曾认真想过 ”,1.3%的留守儿童回答“自杀是一种解脱之道”,91.5%的留守儿童回答“ 从未想过,也不会考虑 ”。在“我的生活是否有目标、意义”这一选项回答“否”的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比例较高。另外,从调研结果中还发现,留守儿童的生命意义感与非留守儿童之间并没有差异,不管是留守儿童,还是非留守儿童,其生命意义感都偏低。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青少年的生命意义感普遍较低,这与他们年龄有关,但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却有寻找生命意义的强烈动机。

二、 主要问题

(一)留守儿童对生活态度的消极

调查结果显示,26%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无聊空虚的,46%的留守儿童对自己的生活没有想法,顺其自然,28%的留守儿童对生活充满希望。研究分析认为,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亲情缺失,生活上的孤单、无助等是农村留守儿童要面对的活生生的生活遭遇,他们对留守生活的感受、体验和理解直接影响到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和价值的取向,也由此导致留守儿童对自我认识、认同较低。

(二)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观念存在偏差

从与监护人的访谈结果中发现,许多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观念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他们的心理、情感教育。绝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家长在跟孩子有限的电话交流中主要询问的是孩子的学习情况,而极少涉及对孩子情感、心理教育的话题。二是重视孩子的物质需求的满足,而忽视孩子的精神需要的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普遍存在一种对孩子的亏欠心理和补偿心理,从而用满足孩子物质需求的方式来补偿自己对孩子的愧疚感。三是部分留守儿童家长对孩子的溺爱。许多农村留守儿童是由祖辈照顾,他们对孩子的溺爱使孩子身上的缺点、不足不能得到及时的指引和纠正。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这些家教观念的偏差致使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基本上难以涉及到孩子精神和意义层面的教育。

(三)教师对留守儿童精神层面教育欠缺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讲,学校是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场所,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教师就成为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人,对他们的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给予引导。然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农村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大多是围绕着学习问题,很少关注他们留守生活的感受和体验,以及给予他们一些心理上的抚慰和鼓励,有个别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抱怨多于关爱。一位初三的农村留守儿童说“我们老师只是抓我们的学习,其他方面基本不管,对学习好的学生很关心,我们只有犯错误的时候,才找我们。”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教育中也比较难以获得教师对他们心理上的抚慰和关爱,造成了他们精神世界引领上的缺失。

(四)留守儿童的标签化

“留守儿童”原本是一个从人口学角度做出的对某一个人群听界定,无论其内涵还是外延都只是用于标明这些儿童的人口学特征。然而在本研究的过程中,在笔者所走访的缴乡镇、学校、村,“留守儿童”似乎已不再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不少人在提到留守儿童时所给出的界定是“不听话”、“难管教”、“品德差”等带有明显贬义色彩的描述——留守儿童已经逐渐被标签化了。从与学校老师的访谈结果中发现,他们对留守儿童群体却有着极为相似的评价:在生活方面,留守儿童在课余时间上网、打游戏现象比较严重;在性格方面,留守儿童缺乏情感关怀,比较冷漠、自私,打架现象比较严重。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被这个标签所影响的留守儿童内心极易受挫,变得情绪低落、自卑自弃、孤辟离群,公众的标签和污名降低了儿童的自尊、甚至会掠夺了他们自我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中的问题儿童不少是在误误解、被歧视之后才自暴自弃、诱发种种不良行为的。这就间接导致这些儿童对生命使去应有的尊重了。

三、对策建议

对于留守儿童,他们需要的是关注和关爱,并不是片面的理解和错误的评价。为帮助留守儿童建立积极的人生观,提升生命的质量,健康快乐的成长。同时也为增强留守儿童应对挫折的能力,预防留守儿童出现自我伤害、自杀或伤害他人行为。在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提升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工作建议后,并通过研究分析,认为提升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的根本之计就是开展生命教育,并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教育,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挫折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有效的生命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认识、理解生命的意义,进而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提高心理承受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生活处境发生改变,亲子教育缺位,缺少心理上的支持和关心,容易陷入孤单、孤独等消极情绪体验之中,所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他们在情感和精神上更需要生命关怀。

(二)加强生命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师资队伍是搞好生命教育的关键。把生命教育列入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对教师进行有关生命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基础培训,引导教师转变传统教育观念,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幸福出发,将生命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多关心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与健康,提高广大教师的健康水平,让教师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关爱学生,言传身教,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三)加强生命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相关部门要把生命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生命与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与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妇联、团县委、关工委和新闻媒体等单位,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并加强宣传,形成有利于推动留守儿童问题解决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社会力量改变儿童的标签化现象;主管教育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生命教育实施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导向和发展功能,确保生命教育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依托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加强对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提高农村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帮助农村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人才观,普及道德修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指导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农村家长实施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村民参与生命与健康教育,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化解出现的生命困惑或危机,为留守儿童生命成长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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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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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直接最根本最现实的利益。随着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补贴力度不断加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同时,征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日益增值,广大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成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

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现状

1994年8月,我县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决定》(徐委发[1994]25号)文件精神,按照“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好使用权”的要求,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82年算起,在原定2019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即延长到2027年。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以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农户达25.56万户,延包面积114万亩。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机制。推广使用了专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标准化土地承包合同文本,从承包合同签订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签订承包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各镇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设立土地登记台帐,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资料的完整,有效避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流转、住址、户籍发生变动所产生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轮土地调整2019年来,因国家建设征地,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用地,农户内部成员出生、死亡和婚嫁等原因,使部分农户承包的土地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户之间承包土地面积不均衡属普遍现象。个别镇村出于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经常到市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调整土地。特别是在当前我县青壮年男子普遍外出打工的背景下,妇女毫无疑问的成了农村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价值的大幅增加,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以及财产权益保护难度却越来越大。

二、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的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是部分行政村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受户籍变迁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和一些地方的男女不平等“村规民约”的影响,农村妇女结婚后,到男方家落户,导致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益流失。如:“妇女如嫁出本村,农嫁非,仍保留土地;农嫁农,其土地收回”;有的地方每年有固定的时间对全村人口变动进行了解,已经出嫁或即将出嫁的女性土地将被收回。如果出嫁女在婆家没有相应地调整到土地,则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即使村集体坚持了土地“三十年不变”,由于出嫁女已经离开了村庄,其承包耕地使用权无偿让给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承包耕地使用权。二是法院判决离婚时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导致离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不到保障。农村妇女离婚后,按照农村的习俗,很少继续在婆家生活,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三是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主要是由子女、是否改嫁、与夫家及其家族的“感情 ”等多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不同的后果,权益难以保障。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很长且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这类妇女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意保全;丧偶时子女尚小,改嫁的意愿和可能性较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渐淡化对他们的感情,土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分割;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甚至有纠纷,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实体权益因失去家庭庇护而流失,甚至原有财产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员剥夺。

2.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地方的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份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都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这就导致了城乡结合部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农村妇女都丧失了宅基地分配权。

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被征用后,虽然县、镇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妇女在分红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权益也受到损害。这主要表现为外嫁女、农嫁非、离婚女、丧偶女、性别歧视等几种。(1)外嫁女。一是多数地方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 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然保留在娘家,造成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些地方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制定了“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习俗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女儿出嫁后不能再回娘家争地,否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出嫁女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后,由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村庄之间的土地分配和流转方案不同,造成了农村妇女在婚姻的流动中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为了土地使用公平,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凡迁出或取消户口退地,新增人口进地”,嫁到外村的妇女,其原居住地的土地被强行收回,但新居住地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这些妇女的土地及相关利益因出嫁而完全失去。(2)出嫁不出村妇女。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妇女与次发达或不发达的村农民结婚后,一般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夫家村,而是仍然滞留在娘家村,其子女户口也在娘家村,这些村庄一般都会以“女嫁出”、“男娶进”的传统习俗,责令其迁走户口,同时强制收回其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土地补偿费时,她们也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补偿款。(3)农嫁非妇女。“农嫁非”是指农村女孩嫁给城镇男子,由于传统户籍制度的影响,娘家村要强行取消她们的户籍和土地承包权,但其本人及子女的户口不能迁入城镇,婆家村也不予落户分田;其本人及其子女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不能参加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或只能分到一半;也有的地方出嫁不出村的妇女空挂户不分田,还有的地方这些妇女 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农业发展基金”,否则不予落户分田,其子女即使交纳“农业发展基金”,14 岁之前也只能享受半个村民的待遇。(4)离婚丧偶妇女有的地方离婚妇女的承包土地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强行收回,也有的妇女在离婚后,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娘家村却拒绝恢复其土地承包权;还有的在离婚后男方村里强行取消女方户口,并收回责任田,娘家村也不给分地;也有的是离婚后前夫再婚,对于前妻和后妻村里只给其中一人落户分田;有的地方农村妇女丧偶后,无论其能否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村里强行将其户口取消,土地收回,只保留其子女的户口、田地。

三、妇联组织参与解决的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县镇政府应加强管理,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引导村民依法制定土地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加快仲裁机构的建设。

2.发挥妇联优势,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县镇妇联应当进一步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报纸、广播、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宣传提高基层组织和农村妇女自我维权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合作优势,对于严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区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农村普法建设,贯彻男女平等

就目前而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尤其妇女文化水平较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已习以为常,很多时候,跟本意识不到权益受到了侵犯。在感受到自己受到侵害时,由于认知有限,他们也往往找不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由于社会、家庭地位不高又缺乏法律知识,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忍”的心理。针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增加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十分必要。

4.整合社会力量,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形成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合力。县镇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监督,要依法监督、审查村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对于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要及时责令其纠正,对于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件要主动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于村民土地承包权与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纠纷案件,司法部门要畅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司法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法院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办理,从而为农村妇女维护土地合法权益敞开司法救济之门。

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男娶女嫁从夫居”,“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旧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村民、村干部、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农村妇女自己。这使得妇女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在土地权益问题上,很容易将出嫁女、离婚女、高龄女等排挤出局。

(2)村民自治缺乏监督与管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依法办理村内的事情。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事务完全被作为村民自治的内部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理。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都有明确规定,但大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经济利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而法律对村规民约缺少监督和管理体制。

(3)利益冲突。近年来,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部分经济发达村出嫁女不愿意将户口迁出,而嫁进来的妇女逐渐增加,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与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村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纷纷向利益低头,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农村经济水平低下,农民生活水平不高造成的 。

(4)法律政策存在缺陷。这是造成司法救济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一是可操作性差。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妇女在土地权益方面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却没有规定一旦出现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去处理。二是法律之间的可协调性差。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常常会出现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三是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法律对出嫁女是否仍有村民资格,以及村民资格应按照何种程序进行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定;现代户口制度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存在矛盾;产权分配制度的滞后;裁决机制的缺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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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农村年味儿变淡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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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年味儿变淡的调研报告

摘要:如今,“年味儿变淡”已成为大多数中国人共同的话题,人们不由得感叹过年再也没有以前的感觉,过年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已。大多数城市人把春节当做假日来看,并不是太重视。然而,一向年味儿浓、民俗气氛活跃的农村,“年味儿”也在渐渐变淡。

关键词:春节   年味儿变淡   民俗气氛

如今,“年味儿变淡”已成为大多数中国人共同的话题,人们不由得感叹过年再也没有以前的感觉,过年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已。大多数城市人把春节当做假日来看,并不是太重视。然而,一向年味儿浓、民俗气氛活跃的农村,“年味儿”也在渐渐变淡。我生活在农村,对这些年农村春节热闹程度的变化有所了解,所以,我特地进行了一次调研报告。

我先来说说春节对中华儿女的意义吧。满溢着喜庆和吉祥的春节是每个炎黄子孙心中永远难以割舍的符号,它不仅是三百六十五天中最新鲜最特殊的一天,还承载着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风霜愈醇的古老文化。农历正月初一是春节,又叫阴历(农历)年,俗称“过年”。这是我国民间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古老传统节日。春节的历史很悠久,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有关年的传说也很多。古代的春节叫“元日”、“元旦”、“新年”。辛亥革命后,才将农历正月初一正式定名为春节。春节,顾名思义就是春天的节日。春天来临,万象更新,新一轮播种和收获季节又要开始。人们有足够的理由载歌载舞来迎接这个节日。

我生活在重庆市垫江县的一个小镇里,我依稀记得以前过年家乡热闹的场景。那时的我还是一名小学生,在我心里,最令人兴奋的事莫过于过年了。每一年的春节前夕,镇里的人家家户户都会忙着准备年货,什么糖果,花生,瓜子,各种菜品、水果之类的,应有尽有。养猪的农户会杀一头大肥猪来过年,俗称“杀年猪”。杀猪的当日,主人会叫上自己的亲朋好友、邻居前来家中,备上一桌好酒好菜盛情款待他们。在农村,几乎每一家农户都会杀年猪,大家相互串门,到处都是热闹、祥和的气氛。春节里家家户户贴对联、贴“福”字、挂灯笼,小镇里显得年味儿十足。春节是个亲人团聚的节日,外出打工的人们陆续返回家乡同家人一起过年,等到年三十那天晚上,全家人一起动手做饭,一起享用丰盛的年夜饭。吃过晚饭,大家一边看春节联欢晚会,一边拉家常、讲故事,屋子里充满着欢声笑语,每个人的心里都乐开了花。正月初一,政府会组织各个部门(例如:学校、粮站、邮局等)各自装扮一辆小车,要求装扮得漂亮而又有特色,然后进行环街游行展示,当天在街上看彩车的简直是人山人海。玩龙灯的人会在各个地方进行表演,他们舞得非常精彩,旁边有专业人士放鞭炮,喜庆的鞭炮声加上精妙绝伦的舞龙表演,使在场的观众掌声不断,笑声不断。

每每想到以前过年热闹的场景,我的嘴角就会不自觉的上扬。可如今的春节气氛又是怎样的呢?

社会在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的改善,人们对于过年便不是那么的渴望,那么的欣喜。虽然一些春节的习俗还存在,但是那种喜庆、欢乐的感觉却大不如从前了。就拿今年来说吧,春节团聚的日子,在外工作的亲人总有好几个因为工作或某些事情不能回家乡同大家团聚,未免有些遗憾。小镇里贴对联、挂灯笼的人家越来越少,街上行人的步伐倒是快了许多,也不知他们急的是什么。年三十晚上在电视上看春晚,家人都嫌节目太枯燥回屋睡觉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坚持看完了节目。说真的,节目确实没有往年的精彩了。正月初一那天,小镇上稀稀拉拉有几个行人,一点也不热闹,往年的彩车展示、玩龙等节目早已被取消了,小镇的年味儿变得很淡很淡。

为了进一步了解其他人对于年味儿是否变淡的看法,我进行了一个小调查。春节期间,我和朋友们通话或在一起玩耍时,特意问了他们对过年的一些看法,我统计了一下,被我问过的朋友中有90%的人都说春节实在是太无聊了,根本没有以前的年味儿,还说想早点开学,回到学校去更有意义。我又问了外出工作返乡的哥哥嫂嫂对于过年的看法,他们说过年只是提供了几天自由支配的时间好让他们回家看看父母和亲朋好友。对于过年,他们并不奢望有太多精彩的活动,有太好的气氛,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平平淡淡的春节。那天,爷爷正在看报,我走过去和爷爷聊天。当聊到现在过年越来越形式化、越来越平淡的话题,爷爷取下老花镜,开始给我讲以前过年人们的重视程度和喜悦程度。爷爷激动地讲着,眼神中流露出对以往的怀念。我在浏览微博和qq空间的时候,也发现一些人在抱怨春节的无聊和年味儿的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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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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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思考

近几年来,涉村、镇执行案件不断上升。就六合法院而言,目前涉村、镇执行案件已占全院执行案件的25%左右。这类案件是法院“执行难”案件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一、涉村、镇案件难以执行的原因     1、部分村、镇欠债较多,债务关系复杂。近几年来,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影响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农民收入增长的减缓,直接影响到了村提留和镇财政的收入,从而影响到了村、镇组织的正常运转。有的乡镇的工作人员工资都难以维持,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相对于镇而言,村组织运转的维持更加困难,因为镇毕竟还有国家财政的背后支持,而村组织除村提留(或村办企业支撑)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到年底,为搞好村组织人员的分配,村委会只能靠借钱来度过。开始时村委会还能从银行或村民处借到钱,但因村委会没有按期偿还,也就无法再借到钱了。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只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或村民借钱。这种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年终分配,但又为新的纠纷埋下了隐患。这些钱虽然是村主任或书记以个人名义所借,但这些村官认为钱并非自己所用就不应承担偿还的义务。等债权人起诉时,他们仍显得振振有词,并出示村组织的有关证明。法院判决后,村官们也没有积极偿还的意愿。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就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软抵抗”。有的村主任、书记免职或调动后,他们就反过来起诉村委会,要求法院对原所任职的村组织进行强制执行,并强调只有在他们的债权得到实现后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有的村组织在人员变动后就根本不承认前任所欠的债务。通过诉讼的转移,这些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法院,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部分村、镇区划调整操作不规范。基层政权为精减人员所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区划调整,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乡镇合并成一个镇。村也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村、镇本来就不想偿还原村、镇负担的债务,再加上有的村、镇在合并时操作极不规范,给债务的履行带来更大的隐患。如原六合县泉水乡政府在被撤销合并到竹镇镇政府之前向老百姓打了很多欠条,并加盖了泉水乡政府的印章。对于这些欠条所反映的债务,竹镇镇政府拒绝承认。竹镇镇政府认为,这些欠条或没有注明发生事务,或在原泉水乡政府的帐目中也没有记载。     3、一些村、镇政府对所属企业管理不规范。这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企不分,一种是监督不力。在前者中,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村镇对所属企业的认识存在误区,将企业作为一个职能部门,随意抽取企业的资金和利润。有的村镇为解决资金困难,甚至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直接分摊到企业。这种不尊重企业市场主体的行为,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模糊了村镇与企业的关系,村镇随意为企业担保,甚至直接承担了企业的债务,从而又加重了村镇的负担。在后者当中,因盲目引资,村镇与企业承包人约定不明,或约定中存在严重缺陷,村镇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采用短期行为甚至掠夺式经营,获取非法利润或经营失败后都会销声匿迹,将烂摊子丢给了村镇。对于这些债务,村镇自己也感到委屈,对偿还这些债务就采取能拖就拖的态度,从而严重影响法院的执行。     4、少数村镇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本单位所欠的债务,这些领导人不但不想办法积极偿还,反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支持,甚至设置各种障碍阻挠法院的执行。只要是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他们能躲就躲,或者是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当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一方面向上级行政部门求助,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围攻执行人员,阻挠执行。更有甚者,这些领导人认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让他们很没面子,于是对起诉者的债务就是不还,而对没起诉的则积极给予偿还。     二、解决办法     虽然法院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法律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搞好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笔者分管执行工作多年,就如何解决这类案件的执行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1、建立风险告知制度。所谓风险告知制度,是指审查立案过程中,对涉及负债较多、履行困难的村、镇的案件,法院将该村、镇的情况告知起诉人,并明确告知该案即使胜诉,起诉人实现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不大。建立风险告知制度虽不能直接解决该类案件的执行问题,但对缓和执行期间申请人的对立情绪起着有效的作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有风险,利润越大,其风险也就越大,这也是权利义务规则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交易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其交易目的甚至因情事变更可能得不到实现。而诉讼只是对权利的一种救济,而非对交易风险的救济。所以,当事人通过诉讼将交易风险转由法院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其风险责任最终还是只能由当事人来承担。     2、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在所有的救济途径中,司法救济是最后一种途径。很多矛盾本来在诉讼之前就可以得以解决,之所以要起诉至法院一部分是人为的原因使矛盾激化。为解决这种情况,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钝化双方矛盾,争取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主动进行协调。在立案之前,法院就可以开展协调工作,如让村、镇在税费征收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还款,将所有债务统计,按债务标的的一定比例(10%—15%)进行偿还,以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以中断,从而保证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权利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保障。这样,债权人便不会轻易诉讼,从而减缓双方的矛盾。同时,对已经诉讼的案件,做好村、镇的相关工作,村、镇要一样对待起诉的和没起诉的债权人,不能搞歧视。     3、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在金钱债务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执行方法,如债权变股权、实行债权凭证等。在涉村、镇执行案件中,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仍是金钱债务案件。在现金给付不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其他办法来解决。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村、镇尤其是村除了办公房产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是办公房产,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破旧,变买的意义不大。但我们发现这些村里存有大量的荒山荒地,甚至水田、林木。这些闲置的资产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产来抵冲债务具有可操作性。在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将这些闲置资产租赁给申请人使用,用租金来偿还债务。我院已经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执行了多件很棘手的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4、依靠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地方社会的稳定,维护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法院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资产、办公场所或冻结银行存款等。但这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如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法,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商讨,不躲避,不漠视法律。地方政府应尽最大的努力,如压缩办公支出和招待等费用以及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善意地履行债务。     5、说服教育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如上所述,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院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但有些不懂法的村、镇负责人不但不积极偿还债务,反而以为法院软弱,不敢对“公家”财产及其人员采取相关措施,从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屑一顾,对法院执行人员更是恶语相加、人身攻击,威胁执行人员,召集人员阻挠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这些情况在实际过程中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在对其说服教育无效后应当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6、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在目前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情况下,法院的执法环境不够完善,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一顽疾,各地方法院虽然深恶痛绝但却无可奈何。在涉村、镇案件执行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针对这一客观现实,目前最佳办法便是将阻力较大的案件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XX年,我院提请了20件阻力较大的案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交叉执行使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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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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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三农”问题也备受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大。党的xx大报告中关于三农问题的阐述占了很大的篇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三农”问题也做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会议强调: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加大对“三农”工作领导力度,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去年农业直接补贴税的发放更是体现了中央关于三农政策的具体实施。

本次暑假社会调查我调查的是我的农村老家,一个北方的乡村,下面分类介绍一下在这次调查中获得的信息。

(一)农业:“民以食为天”,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大到整个社会国家的发展,农业都在其中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我们这个村地处北方平原地区,降水适中,因此这里的主要农作物是玉米、小麦、薯类等,这里的耕地是旱地,是一年两耕。

(二)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历来为国人所重视,它不仅关系到农村人才的培养。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农村义务教育比重大。由此可见农村教育在我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村更是如此,这里的村民普遍还是比较重视教育问题的,随着农村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转变,更关系到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山东省的孩子大多都至少上到高中的学历,我调查的农户中大部分人都说孩子上学是一个比较好的出路,应该尽量支持孩子的学业。同时,这里的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增强,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硬件、软件不断完善。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多数的农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教育走出农村,这一个思想观念一直贯穿在每一个农村孩子的受教育过程中。从小形成的走出农村,告别农民的思想观念使义务阶段的教育严重背离义务教育对农村教育的目标,很少有人选择在掌握好知识后为农村作贡献,甚至在学习知识选择上避开农村避开农业。不仅在农村教育上产生了障碍,而且深层次的对农村经济和农村文化的继承发展也是一个严重的误区。

(三)经济:有人说:“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民、村社、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参与。新农村建设不单是知识分子倡导的社会改良和实验,不单是农民的自发行为,也不单是政府的一相情愿,发挥政府、社会和农民三方面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因此,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工业反哺、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和谐发展等,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最鲜明时代特征。”也有人说:“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整体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经验告诉我们,既要看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大量转移的必然性,也要看到,农业兼业化、农村劳动力素质退化的严重后果,哪些大量输出劳务的村落显现的凋敝现象足够我们警惕,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迫在眉睫。”

(四)医疗:医疗对民众特别是经济不宽裕的农民来说曾经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负担,以前不少农民存有“小病不想看,大病不住院”的想法。但自从有了医疗合作制度后,我村农民只需交10几元钱就可以在以后的医疗过程中报销好多钱,基本上每个村民都对此政策大加赞赏。

20xx年,政府投资支持五大重点领域新农村建设摆在首位,新农村建设主要是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饮水安全,农村公路,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农村公共文化,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沃土工程,植保工程,灌区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及种养业良种工程等。可以说我们村正在日新月异的变化,希望这里将来能取得更进一步的发展成果。

建设新农村要首先理解农村贫困的根源有了对农村贫困根源的知识,才能发现和尊重农村事务的规律。了解了这种规律,才可能恰当地处理国家援助与村民“自助”的关系,村民物质需要与文化需要的关系,以及农村眼下的迫切需求与历史发展方向之间的关系。

中国农民贫穷,从根本上讲,不是因为国家政权的“下沉”,不是因为基层政权的腐坏,不是因为“权利”被剥夺,不是因为农民税费负担过重,不是因为城市的剥削,更不是因为农村缺少“基础设施”。中国农民贫穷,有五大根本原因。

1、制造的产品已取代养殖和种植的产品,成为人类财富的主要来源。农业已成为“产业”。占人口10%以下的农户,用机器耕作辽阔的耕地,方能获得城市普通人家的收入。

2、中国农村人口过多。农村人均耕地少,构成“自种自食”的自然经济,一半农产品不进入市场,而是供农民自己消费。自种自食的自然经济是我们时代最落后的一种生产方式。在工业时代,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拒绝自种自食,养牛的也得买牛奶喝,对鲜奶进行卫生消毒和包装的是专业工厂。因为引进了土豆、玉米、白薯,清朝的农村人从一亿上升到四亿,自由小农经济的成功达到了顶峰。今天,中国在册的农村人口高达九亿,包括将近五亿农业劳动力。尽管农业技术在飞速进步,耕地总量却是固定的,因此,农业领域的劳动积极性空前下降。

3、组织社区合作非常艰难。人们独立自由,不肯合作,习惯以出工不出力、“搭便车”来抵制合作组织。中国农民家庭的经济独立和人身自由有两千多年历史,自足、独立、自私、散漫、无组织无纪律的生活方式构成了“乡村中国”的“基因”,与工业时代严密的组织化生产格格不入。

4、市场机制摧毁不肯合作的小农。小规模家庭农业无力应付市场上变动不居的成本和销售价格,无力适应市场机制对规模效益的要求,更无力联合起来建立非农的产业。所以,农村整体沦落到破产的边缘:一部分农民陷入绝对贫困,大多数农民陷入相对贫困,农村与城市的鸿沟急剧扩大。市场经济是事实,是农村衰落的原因,而不是挽救农村的手段。不组织起来合作,农民就无力适应市场的残酷竞争,就只能沦落为21世纪里自种自食的“自耕农”。

5、衰落的农村导致农民萎靡的精神。在市场条件下农村经济的衰败,以及中国一些农村政治政策方向上的失误,导致

了农村基层原有社区组织的溃败。农村基层社区组织的溃败,导致了农村文化的衰败甚至倒退。在繁荣的城市面前,农村人的精神和自尊遭到了严重的打击,在精神和文化上更加衰落,甚至堕落到求助传统迷信。文化垮了,就更加一无所有,就使农村人更难组织起来,更难应付时代的挑战。中国农民处于无组织状态,

总之,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在探索阶段,遇到的困难只是暂时的。我相信在党的政策指导下,通过农民的勤劳勇敢地奋斗拼搏和积极主动地真抓实干,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农民阶级必能克服种种困难,中国的农业必将呈现一片艳阳天。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成效

莫贾村委会下辖5个自然村,距离个旧15公里左右、乡政府所在地8公里左右,整个村委会有587户,2544人,是一个少数民族集居的村委会,有耕地面积2641亩。主要经济产业来源于四大支柱,分别是烤烟、竹子、养殖、干果。现在已经成为当地村民经济增收的主要来源。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对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保和莫贾村委会主要经济产业来源于四大支柱,分别是烤烟、竹子、养殖、干果。现在已经成为当地村民经济增收的主要来源。

1、烤烟种植情况:保和乡近年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现栽种8000余亩,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19年达702万元,农民收入达1000多万,2019年预计比上年还要增收,是一项富国和富民的好项目,现在已经形成了保和乡最大的产业支柱。莫贾村委会主要是分布在莫贾村委会的和村上莫贾村、下莫贾村、他期村、水井村,2019年种植烤烟近2019亩,已是莫贾村委会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2、竹子种植情况:主要是分布在莫贾村委会的和平村,至2019年,共种植金竹500亩,年收入在80万左右,竹子管理技术要求不太高,栽种后只要在发芽时竹芽不要被破坏就行了。

3、养殖情况,主要是以养殖猪为主,其他家禽为辅,2019年预计出栏300头猪,收入60万元,以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途径。

4、干果种植情况,主要分布在莫贾的水井村,多年以来,气候适宜种植主要以核桃为主。现以在水井种植500亩,预计可以为农民增收30万元。以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途径。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政策和省、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林业生态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改造、镇村道路建设、镇村环境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全村委会现以实现村村通公路;农村计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稳步推进;生态保护、农电网改造等公共服务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移动电话、计算机开始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农民自编自演开展文体活动,县镇组织的科技、文艺下乡活动,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农业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发展较快。目前,全村委会都有学校,有1所中心完小、其他4个村都有小学校。不断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组织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科技入户、阳光工程等科教工程,每年培训农民达2019人次以上,培养一大批农村科技能人。广大农民积极学用新型科技,农用新科技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19年3至5月份,选出了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实行村财镇管,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推行村务公开以村“两委”、监督小组、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综上所述,我村委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多数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二、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我村委会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与此同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待增强。我村委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功能单一、结构分散,辐射力不强,推广型、农产品加工型和综合服务型专业组织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农民自发组建的少,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助推力弱化。协会活动开展不正常,带动力不强。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一些相应的扶持政策,但其性能、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正常的发挥。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形势大好。但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设施建设较薄弱,虽然现已经村村通乡村公路,但村公路由于没有专门的养护经费和人员,平时就靠村民们自发的修一修,难免出现了坑坑凹凹,给村民出行带来不便,生产出的农副产品运到集市的成本增大;二是水资源比较困难,由于水源缺少,给村民们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带来了不便,严重的制约了本地的经济发展。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同时缺乏诚信意识,在产业化经营中常有违约等不守诚信行为出现。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

(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我村委会农村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绝大多数的村已没有文化活动室和相应图书,缺乏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县乡两级没有稳定投入,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放心保)制度尚未完善,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五)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一些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都依靠转移支付来维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无明细帐,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发展思路和几点建议

新时期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就镇实际情况而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家园建设的当前思路可理解为:努力推进和实现农村的农业产业化、农民知识化、村镇文明化、保障社会化和管理民主化。

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重点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家庭经营和联合组织经营的优势互补。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接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努力在二、三产业上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知识化: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民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和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让他们能掌握一项致富的技术,加大对外出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和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加强对农民应该掌握的经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村镇文明化:积极推进农村的“四改”(改环境、改容貌、改卫生、改观念),加大对农村公路、农电网、电视网、电话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镇村环境;编修村镇规划,推进现代化村镇建设,改变农村面貌。采取推行农村饮水改造、实行人畜分离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措施,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文明乡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和谐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保障社会化: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当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探索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

管理民主化: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完善“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面对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针对我村委会的实际,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二)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的机遇,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主动融入大市场。通过选择优势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此外,要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同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

(四)抓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各级要有总体的规划,要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逐步发展”原则进行规划,先选择条件好、有特色的村进行试点。根据其现有特点,对各村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美丽家园建设,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其它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设计以现代建筑方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严格规划管理,建新拆旧,逐步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五)继承与发扬并重,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定标准、树典型,加强监督,奖惩分明等方法,建立健全乡风文明的评比奖励机制;文化活动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农民自办文化扶持基金,引导农民发展民俗文化表演和地域风情旅游;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队、文艺演出队、科技宣传队等各种形式送文艺下村,加强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速度和覆盖范围,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要继承并发扬农村自身所拥有的文明传统,提倡尊老爱幼、妯娌和睦、邻里团结、不打架不骂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

(六)加快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增加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农村低保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使城乡居民同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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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全国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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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今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级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19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一、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基本概况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级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19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级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级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级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二、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经验做法总结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19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19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19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级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江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19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三、地方律师协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级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解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四、对加强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若干建议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级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级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将省级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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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最新四群教育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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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四群教育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市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市委和市农业局党委关于四群教育工作的相关安排,我为了做好四群联系工作,采取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等直接联系群众的方式,深入联系户家中开展了调查研究,摸清了联系户的基本情况。

本人联系户在玉龙县拉市乡吉余村委会前村二组,联系农户2户,属于该村发展情况中等偏下的农户。我联系的两户群众基本情况为:和集仁,家住拉市乡吉余村委会前村二组,出生于1941年9月,家庭人口4人,其中包括妻子、儿子、儿媳,均在家中务农。家中主要经济来源为种植业。家中看种植玉米3亩,粮食产量1000公斤,年人均收入2500元左右。家中有雪桃、苹果共计7亩,但多数果树尚未挂果。种植其它经济作物1.2亩,有600元左右的收入。家中养有牛1头,猪3头,鸡15只。家中有耕地7亩,全部为旱地,以种植玉米、水果为主。家有房屋9彰,面积180平米,全为瓦房。交通条件较好,已经通水、通电、通路,也通闭路电视。该户认为目前的发展政策较好,村内基础设施较为健全,基层干部作用较好,没有社会治安、重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但认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农用物资成本过大,生产压力大。杨学军户,1968年出生,家庭人口人,分别是老父亲、妻子、一子一女,女儿尚读书。家中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年种植玉米5亩,粮食产量2500公斤,年均收入3000元左右。有耕地12亩,多用于种植粮食和水平。其中有经济林果雪桃和苹果7亩,但多数未挂果。养有牛1头,猪32头,鸡8只。家中有户9间,180平米,为土瓦户,已经做到三通。家庭人均年收入3000元,总收入15000元。该户家庭认为当前政策较好,主要问题是生产发展比较困难,增收渠道较少,农产品成本压力较大,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较为困难。

从这两家的基本情况看,当年拉市乡这样交通便利、离城较近的农村,主要的问题依然是生产发展不足。从群众的口中可以听到:一是现在党的政策好,农业税全部取消,平时也没有什么农民负担,而且还有种粮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给广大群众增加了致富的信心的动力;二是目前对于农村的投入相对前些年有所增大,农村道路、排灌沟渠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的总体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观;三是基层干部作风有所转变,对于带领群众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我驻村入户,对于联系户生产生活状态予以亲身体验后,我感觉:一是近年来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已经见到了实效,农村面貌有了大的改观,二是当前的政策符合发展要求,应当继续施行并完善。但是,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群众的生产发展,即产业支撑问题。拉市这样的坝区,众多农户的经济来源十分单一,构也很简单,给群众增收致富造成了很大的制约。要改变这种面貌,必要加大政府对农村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为他们寻找经济效益好的产业支持发展,并引导和支持他们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种植高产高效作物,同时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以增加他们的务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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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教育基建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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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建现状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一、省“两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及程度。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 99.58%;初中阶段入学率为103.62%;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82.82%;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为 0.11%、0.74%;16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9.75%,18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78%。

(二)教师队伍。全省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64%;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94%;年以来新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小学、初中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为100%;全省教职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未出现拖欠现象。

(三)办学条件。全省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5.27 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6.82 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拆除。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为 12.36 、15.79册。小学、初中教学仪器设备正在积极配备,计划国检前达到省定标准。

(四)教育经费。—年,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3.19%、 16.72%、21.05%、17.8%,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比上年增长 21.55%、36.03%、32.56%、34.49%,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36、19.31、11.51、16.69个百分点;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2733.17元、3395.54元、4126.95元、5011.76元,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2999.36元、4052.02元、5366.32元、7423.16元;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436.96元、777.46元、1235.14、1850.49元,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54.62元、1001.05元、1630.56元、3447.57元。省本级做到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五)教育质量。—学年,全省小学毕业班学生毕业率为99.98%,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率为99.96%。?

(六)扫盲工作。15至50周岁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 97 %,近三年脱盲人员巩固率达到97.8%。

省经过实施“两基”攻坚,基础教育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省的“两基”指标,除仪器设备配备外,其他主要指标均已达到国检的要求,有些指标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省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86.4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19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一;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65.2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13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二。初中阶段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65.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79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一。初中阶段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8.48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台,在西部排名第二。普通初中超大班额比例5.1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59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三。

与此同时,一些反映办学条件和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与其他省区及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如(1)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5.64%,比全国低3.03个百分点。(2)小学代课教师占岗位教师比例12.23%,比全国高出8.73个百分点。(3)小学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1.6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7平方米。(4)小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19.42%,比全国低35.2个百分点。(5)初中代课人员占岗位教师比例7.98%,比全国高出6.17个百分点。(6)初中阶段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34.60%,比全国低39.92个百分点。

“两基”工作是在自然条件艰苦、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基础薄弱、“两基”工作难度很大的情况下,在国家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幸勤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广大教师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全省“两基”工作得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

二、主要经验和亮点

自年实施“两基”攻坚以来,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全面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年全省实现了“两基”目标,在工作中创造并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基”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各州(地、市)、(市、区)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两基”攻坚组织机构,建立“两基”攻坚目标责任制。省委、省政府把“两基”攻坚作为全省重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省委书记强卫多次在全省性大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教育事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并通过调研、督查和牵线搭桥,为基层学校解决许多突出问题。省长骆惠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多次听取教育工作汇报,调研教育工作,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两基”迎国检工作,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亲自部署,亲自抓好迎国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两基”国检。分管教育的高云龙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两基”迎国检汇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强调务必做好迎国检的各项工作。从1994开始到年,全省从省到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层层签订双线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书,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政府,做到了一年一初评,两年一总评,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从年起,省委、省政府将“两基”攻坚列入各州(地、市)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大了省对州(地、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检查“两基”工作,促进解决“两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省“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能,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全力推进“两基”攻坚,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有关政策,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从年起,省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省、州(地、市)、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40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年以来,省累计投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2.07亿元,其中年投入资金6.51亿元,比年净增4.77亿元,增幅达到274%。州自年以来自筹资金3100万元资金设立了州民族教育发展资金。州在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实施十二年免费教育,加大教育投入,投入资金4500万元,用于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使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市从年起实施“学生营养工程”,市、(区)两级政府投资近500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每天早餐提供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39.2%、36.49%、36.96%、37.01%,在全省级政府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中名列第一。二是加快校舍建设工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两基”工作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省先后实施二期义教、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项目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5.06亿元,改扩建学校2096所,累计完成校舍建设面积206.38万平方米。年,在国家大力支持下,省政府在国家支持省3.28亿元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又筹措3.28亿元,用于9个攻坚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了9个如期实现了“两基”目标。三是配置所缺的教学仪器。—年省级财政投入教学仪器、图书、体音美器材、电教设备等资金1.71亿元,有力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三)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校安工程作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重要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校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19年全省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为确保目标任务实现,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筹措76亿元,其中省级补助35亿元,地方筹措41亿元,用于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校安工程建设。“”以来,市学校布局调整总投资14.8亿元,其中市、区投资达9.4亿元,与“十五”相比提高了64%。州州、两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着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三年内投资5.75亿元,完成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又筹措资金1.4亿元,用于新建学校的供水、供热、供电、操场、浴室、洗衣房等附属设施建设及校园绿化,配置食堂设备、学生用床、课桌凳及信息技术教育的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全州中小学办学条件。州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计划投入资金11.5亿元,由193所学校调减为39所,到底已筹措资金7.01亿元。州年落实资金15027.8万元,完成了包括州特殊教育学校等6个项目,有力改善了全州的办学条件。

(四)狠抓控辍保学工作。省在实施“两基”工作中狠抓控辍保学工作,采取教育、行政、经济、法律、资助等有效措施,控制在校学生流失,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坚持依法治教。海东地区出实招、动真格,严防学生流失。各结合实际采取了“学生入学、索要回执与整村推进、种子补贴、扶贫贷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直接挂钩”的工作措施,为防止外出学生“假转出、真流失”现象的发生,做到“转出有回执,转入有证明”;互助为防止学生流失,全力把好入学通知、学生入学、学生正常流动、双向劝学、及时上报、督促复学、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八道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在校学生一日跟踪制、实行班主任包干制、实行双线承包责任制、学生正常流动校长负责制等五项责任制度。平安石灰窑回族乡在全乡实行“控辍三步走”方针:即学校派教师进村入户对辍学学生进行摸底调查;乡政府对非贫困生家长收取义务教育保证金,促使学生家长依法送女子入学;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互助、平安两同时运用市里开发的电子档案系统,加强了控辍保学工作。州通过采取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制度、毕业生交接制度、流失生报告制度、流失生返校承包制度及领导干部联乡包村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户排查辍学生,初中阶段入学率由年的86.5%提高到年的99.74%,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内。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规定。年,省落实义务教育奖励资金2900万元,重点改善进城务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市、格尔木市办学条件,接受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和外来人口子女就学,其中市解决3.5万人就学,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5%。三是提高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全省落实了国家提高标准的政策,州在全省标准的基础上每生增加到200元,同德在州标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00元,同时免除了全所有中小学生的作业本费。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采取多种措施缓解教师数量不足。年省政府为九个攻坚一次性新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900名,缓解了教师紧缺问题。从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向40个(市)补充特岗教师4671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教师不足的矛盾。年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实施了师范生顶岗实习计划,先后组织3087名省内应届师范生到农牧区中小学校顶岗支教。年实施了教师见习岗计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了700名见习岗教师。严格实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年以来共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6.54万人,扩大了后备师资来源渠道。近几年来,州通过公开招聘教师、实施特岗计划和重点师范高校免费师范生等多种渠道累计新增教师800余名。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实施“两基”攻坚以来,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牧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年争取国家项目资金800万元,省级下达培训资金1000万,培训经费、培训人数超过前四年总和。三是努力提高教师待遇。省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同时,同步调整教师工资,做到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所查州、地、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长期在农村边远学校工作的教师。

(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一是大力加强德育工作。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编印了《省情教育读本》,人手一册,建成 43 个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定了《关于“法律七进”活动、落实“法律进学校”的指导意见》。二是积极推进课程改革。省财政投入220万元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着重转变教师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式,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市城西区行知小学办学理念先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弘扬行知精神,形成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良好育人环境。作为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三是积极探索招生与评价制度改革。全省坚持小学、初中按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免试入学,不断提高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配置给初中的比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七)加强扫盲教育,全面推进“两基”工作。一是加强扫盲工作的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二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扫盲工作顺利进行。年以来,投入扫盲资金来源1140万元,向每位扫盲学员免费发放扫盲教材等学习用品,将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光盘免费发放到乡镇成人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巩固扫盲成果。坚持把扫文盲与扫科盲、脱盲与脱贫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分批组织扫盲对象和脱盲学员参加各种扫盲班和实用技术培训班,加强对农牧民群众牛羊育肥、家庭种养殖业、水果栽培、妇女卫生健康教育等实用技术培训,农牧民群众不仅学到了文化科学知识,而且增长了致富本领。州年至年共开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00期,培训人数达39727人次。年,全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以内。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全世界28个国家和地区扫盲机构的评选中,省扫盲领导小组被授予国际扫盲奖中的“世宗王扫盲奖”,为中国赢得了荣誉。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教育经费投入仍存在缺口。《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三个增长”是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法定责任,也是“两基”国检中必查的核心指标。在这次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州(地、市)、“三个增长”没有达到国家的要求,有的对“三个增长”计算不规范。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而开设的专门税种,要求足额征收并全部拨付用于教育。检查中发现有的州、教育费附加没有足额征收;有的州、虽已足额征收但没有完全用于教育。有的州、提供的教育经费数据与相关材料不吻合。

(二)教师编制问题比较突出。省自年对中小学教师核编后,虽对部分“普九”进行了增编,但此间由于学生数增加、课程改革、学生寄宿及人口流动等原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教师缺编尤其是结构性缺编严重,部分地方学校反映比较强烈。一是部分州、缺编问题突出,据了解某2019年中小学在校生将达到12019名左右,经测算将缺少教师编制120名左右(指同德。省教育厅注);某校年学生数为700名时核定教师编制为44个,现在学生发展到1200名,教师编制仍未增加(指茫崖中学)。二是结构性缺编。多数地区体音美、计算机、英语、综合实践课教师极为缺乏。教师所学专业和所教专业不对口问题也较为普遍。三是代课人员比例偏大。某州现有代课人员679名(指州),个别代课人员占在校教师数的25%(指同仁)。四是特岗教师不能按时入编。特岗教师是中央为解决西部农牧区教师短缺问题实施的一项特殊政策,但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州、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因为没有编制不能按国家要求按时入编,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影响特岗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办学条件仍存在差距。近些年省学校办学条件已得到很大改善,但从预检中情况来看,一些地区与“两基”验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校舍不足、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城镇大班额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年,市中心城区部分热点小学、初中大班额现象突出;某级市初中大班额占31.25%(指德令哈市)。预检中还发现有的地区寄宿制学校学生厕所、食堂、卫生室设施不完善,缺少医疗保健人员;部分学校住宿紧张,几十个学生住一间大宿舍;有些学校不能为学生提供饮用水。尤其是农牧区学校教学仪器配备不足,教学点的体音美器材几乎是空白,严重制约了体音美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四)一些区域性中心市、学校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人口的发展。如市现有学校数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需求,现有学校班额过大,部分学校班额达70多名。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尚未达到 “三个增长”的州、,尽快将所欠的教育经费查清补齐。同时要保证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足额用于义务教育。

(二)按国家要求,切实落实动态核编机制,尽快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

(三)尽快解决办学条件存在的不足。按省文件要求配齐教学仪器、图书、体音美器材。解决好学校建设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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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案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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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商品房、企业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出现在市场上。有市场就有交易,在交易后,诸如因短期内房价过快上涨,出卖人心理失衡,以种种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房屋买卖因完成不了过户手续而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案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并存在纠纷不断扩大的趋势。我院在对大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予以粗浅分析,对当前解决此类纠纷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的缺陷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特点。

(一)诉求集中。主要表现为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理由主要集中于出卖时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或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及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等。

(二)出卖人反悔原因集中。大多系房屋价格大幅增长所致。从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尽管众多出卖人在进行答辩时所提出的理由都并非是以房屋价格增长,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能感觉到利益因素的影响实为出卖人反悔的最主要原因。

(三)调解难度集中。从本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来看,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原被告双方很难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一方要求严格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最终要求实现其权利,普遍不愿意接受合同之外另行支付补偿购房差价;而被告一方却认为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以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为由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原告理应对其以现行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四)法院判决集中。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诚实信用与公平合理的合同法基本原则,除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外,其余案件均以判决形式作出处理结果。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下的诚信缺失。此类案件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出卖人的诚信缺失,而此种现象的背后则是利益因素的影响。由于房屋价格呈现连年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价格变化所导致的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利益悬殊引起了被告的心理失衡,而房屋产权证件办理的进度缓慢又给予了出卖人将此失衡进行现实表达的机会,其结果就是出卖人不愿意依据原合同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的义务。

(二)现行立法、司法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往往缺乏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和谐统一,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这就容易给当事人在估计失信的法律成本方面形成错觉。同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房屋买卖本身所蕴含的法律风险。

1、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合法的物权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卖人在转让时没有取得所有权证,其转让行为无效。所谓法律风险,主要是针对买受人而言,这时,房屋买受人可能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证而遭致对方毁约的风险。

2、集资房。所谓“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划拨用地,群众自行集资建设,按成本价销售,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方式。集资建房的对象范围是由单位确定的,带有福利性。但依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分配的对象是本单位低收入者,对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住房标准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规定不得参加集资建房。但现实中,只要单位集资建房,所有的单位职工均可参与集资。在住房过剩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就将此类房屋推向市场。此类房屋买受人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屋不能过户及过户时承担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3、经济适用房。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经济适用房在限制转让的年限内进行转让或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是违反了我国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主体的购买权,存在合同归于无效的风险。

4、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进而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案例举不胜举,且逐年递增。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都会要求买方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该巨额房款后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形成的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双方存有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卖方从法律上讲依然是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被置于高风险法律地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房屋物权变动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周期,期间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诸如房价飙升导致违约发生、抵押担保设定、所有权人死亡出现、所有权人自身债务恶化、共有权人或第三人权利主张、房产查封扣押、赠与继承发生、标的物作价投资出资等等情况。该类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双方在合同内容上没有精心设计,而且买受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侥幸心理。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买卖协议。由于房屋大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而在登记时,因其他共有人未申请登记,登记部门只将夫妻一方或者家庭成员中的一员登记为所有权人,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又是登记的所有权人或者家庭中的一员为代表与买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后,卖方往往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毁约。因此有必要规范房屋买卖协议,对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共有人要求一起签订买卖合同或出具书面同意书。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买卖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普及房屋买卖中的风险知识,提高大众的风险意识,将大量的此类纠纷消灭于诉讼前。此举不但可以减轻法院的审判、执行、调解负担,而且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更有利,即在买卖双方的矛盾尚未升级的时候,更有利于促使其达成新的合意。

(三)强化以案示法的宣传。以案示法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引导功能。大力宣传法律判断和判决结论,可以引导其他类似情况的案外人对行为性质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作出恰当的选择。

(四)倡扬诚信观念与法治信仰。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稳固的信用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源泉。我国要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在广泛倡导社会诚信的基础上培植和维护信誉,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当然,作为司法机关,有必要通过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负面评价,加大失信成本,进一步在民众心中树立诚信意识和法治信仰。

四、对现行司法解释需完善的一点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房屋质量瑕疵、贷款买房、惩罚赔偿、解除合同等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要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难免出现适用法律不统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限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该规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未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是私下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出售国有资产的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实际上,该类买卖可能存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但要认定双方恶意串通似又缺乏客观标准,双方未按正常程序转让、受让能否即认定为恶意串通,如果不能认定,那么如果这种合同仅凭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有效,是不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认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化,试问法院充当的是什么角色。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20xx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如果法院仅凭该办法是部委规章,而非行政法规为由确认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其他符合经济适用房准购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权益又将如何得到保护。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公布于1992年,现在还依此为依据解决问题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该通知规定单位内部分房、腾房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但现实生活中,单位收了职工的集资款,因种种原因,单位建房的行为没有完成。这时,职工既无房可住、单位又无钱可退,法院又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职工的诉求应当向谁表达,没有公权利介入的职工利益又如去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方面的效力似有高于法律之嫌。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新型房屋买卖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安全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买卖健康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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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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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研究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和组织带动,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农业经营方式。我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根据农业部对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调查的标准,全省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4522个,固定资产135.11亿元,销售总额426.33亿元,创利税34.14亿元,带动农户299万户,联结基地1014万亩。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1560个,占34.5%;中介组织带动型307个,占6.79%;专业市场带动型239个,占5.28%。

一、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点

近年来,各地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以下特点:

(一)主导产业日趋明显。近几年来,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各地充分发挥农业区划的成果,因势利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等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大力挖掘和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传统特色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区域主导产业。全省有60多个县开展了土地流转,面积达340万亩,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势头良好,有各类种养专业大户23万余户,其中种植业专业大户16万户,经营面积408万亩。全省以粮油、水产品、茧丝绸、果品、竹木、畜禽、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十大主导产业逐步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如衢州市每县都形成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品牌的主导产业,全市粮油、生猪、白鹅、水产、柑桔、食用菌、笋竹、名优茶、蔬菜等9个主导产业产值达36.84亿元,占农业产值的80%,农民收入的65%来自主导产业。

(二)龙头企业不断壮大。近年来,各地充分认识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得到不断壮大。据统计,8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除杭州灯塔养殖总场外拥有资产15.96亿元,固定资产8.74亿元,1—9月份实现销售额(交易)31.17亿元,创利1.11亿元,上交税收0.45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87%、21.05%、14.93%、13.98%和10.14%,带动农户14.93万户,建立基地57万多亩。23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拥有资产31.22亿元,固定资产9.94亿元,1—9月份实现销售额25.78亿元,创利1.24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1%、15.72%、2.55%和4.96%,带动农户62.64万户,建立基地205.66万亩。农业龙头企业开始向跨行业、跨地区发展。如温州安达集团公司原是一家以加工淡水鱼和海洋低值鱼为主的水产加工企业,近几年向农产品加工方向转移,加工出口毛豆、芋艿、马蹄笋、榨菜、速冻磨菇等5大系列26个品种,迅速发展成为一家集农水产品加工出口于一体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

(三)市场体系初具规模。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促进了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和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到XX年底,全省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362个(据省工商局统计),年成交368亿元。从城乡布局来看,位于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32个,XX年成交210亿元,农村的230个,成交158亿元。全省以销地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重点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为主体、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开始形成。市场带动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到9月底,13家市场拥有资产10.2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3%和17.6%。1—9月份成交各类农产品371.4万吨,成交额148.1亿元,同比增长51.4%和33.4%,带动农户54万户,建立基地221.2万亩。有1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列入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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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服务,全文共 10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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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范文(一)

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9月,中央文明办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服务作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快发展,社区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日益多样。新的形势下,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加强社区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是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可以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社区呼唤法律服务,群众急需法律服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群众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居民群众涉法问题大幅增加,因此,社区群众渴望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矛盾的需求与日俱增。社区法律服务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这就急需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的家中。面对群众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紧紧抓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根本,深入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利、高效、低廉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和谐的美好社区环境。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还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还可以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即将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解决家庭中和邻里间的矛盾,用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二、 目前,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一是领导重视。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切实把它纳入区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充分体现在我区的工作之中。今年,我区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区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十件实事之中,社区中许多弱势居民得到了优质、便利的法律援助,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今后,要进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区延伸,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区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始终把它当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的亮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中,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是组织健全。我区把社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一系列摸索,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主体,社区法律服务站为阵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运行机制,建立了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服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级服务网络。三是措施有力。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管理,强化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监督和规范,促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效果显著。通过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普遍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在社区中,家庭矛盾少了,和睦恩爱多了;邻里纠纷少了,团结互助多了;丑恶陋习少了,文明行为多了。

尽管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总的看来,社区法律服务的发展还是不平衡的,还不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我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法律服进社区工作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三是社区法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还不太到位;四是社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形势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搞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20xx年,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律服务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坚持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于社区”的思路,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监督,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把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抓出实效。我们要努力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四个结合”。

(一)“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培育社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社区设立“三个站”。1、社区法律顾问站。指派街道法律服务所和律师进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全区每名律师都要和一个社区结成服务对子,签订服务协议,每个月进驻一次社区法律服务站,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2、社区公证咨询站。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公证宣传和日常解答工作。3、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站里,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的条件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公示牌,设立咨询电话,发放便民卡,定期接待居民的咨询。另一方面,在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还要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不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而且对促进、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律服务要和社区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积极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当好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协助街道、社区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并组织居民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与普法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为深入落实“四五”普法目标,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要以普法依法治理作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切入点。1、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组织社区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制作法制宣传园地,营造社区法治氛围。2、在街道、社区举办法律培训班,对街道干部和居委会干部进行法律培训。3、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骨干深入到居民楼栋、工地和辖区单位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掀起群众学法用法的新高潮。4、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采取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开办法制板报,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以案讲法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四)“法律服务进社区”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调解工作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能工作,是关系到每个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区法律服务要把这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在加强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及协助调解社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当好顾问和助手。此外,法律服务还要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青少年、“邪教”顽固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它在服务人民群众、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同时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下,“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一定大有作为,前景会更加广阔。

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范文(二)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社会变革步伐的加快,社区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区发展作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在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xx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20xx-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xx年,XX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xx年,创办了《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XX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XX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以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19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19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xx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开展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双进双联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千企、进社区联千村”工程。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民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案件,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二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街(镇)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不断强化公证职能。公证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窗口形象显著提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取得了良好业绩。20xx年,办理农村土地复垦招标7宗,安置房建筑招标4宗;参与街镇万顷良田改造安置房、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安置房、公租房分配2676套。公证员时常放弃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公证,有效预防和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公证维稳职能得到显现。此外,公证处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0xx年,全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我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现场,提高了我区公证工作的知名度。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xx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xx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专业人才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少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的局限,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设想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的效能。持续推进“双进双联”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创新机制载体,更好更快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在线服务和延伸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内涵。加强资源整合,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式吸纳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品质。

(二)按照司法所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

(三)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要充分利用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在各社区的组织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采取方便快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现代网络传播手段在社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治理念和意识。

(四)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法律专业知识是一种动态性的知识,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边学边练,边练边干。不断提高现法律水平。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规格的业务培训,实行年度限期培训制度。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各单位和部门都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研讨和交流还比较少。因此,要加强单位和部门间联系,就如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协同作战、如何用制度保证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加快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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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涉枪、涉爆案件概况及特点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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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枪、涉爆案件概况特点分析

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以此达到减少和杜绝该类案件的发生的目的。     二、社会各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大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断绝此类案件滋生的土壤。     农村中的一些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之所以一直不能杜绝,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对其查处打击的力度还不够。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治爆缉枪”专项斗争以来,已加大了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但是由于开展这项工作不是一件短期的事情,也不是一个或几个执法部门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各部门都应联合起来,狠抓不懈,持续地做好这项查处打击工作。例如对一些手续不齐的私营矿区就应取消其开采权,该责令其停厂停工的就不应手软;对农村中销售的烟花爆竹要确保其来源的合法性,断绝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从而减少和杜绝这类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法律历来对其打击力度就很大。XX年5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打击力度就相当的大,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解释的执行,当时处理的这类案件量刑普遍较重,我院XX年5月30日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正是执行了该司法解释,涉案的二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八年的有期徒刑。后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XX年10月25日高法、高检、省公安厅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涉枪涉爆、聚众斗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施行,法律对涉枪涉爆案件的处理又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统一,特别是对“烟花爆竹”、“拒不交出”、“生产、生活需要”等关键问题的界定,更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涉枪涉爆案件区别情况区别处理,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也正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各种新的情况在不断的出现,这就要求法律及司法解释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以最大程度地适应法制社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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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市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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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

市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实施大开放大开发战略,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举全市之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已逐步形成全民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招商引资在弥补经济建设资金不足、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劳务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市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抢抓国内外产业转移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机遇,进一步为招商引资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全面推进招商引资规模扩张和质量的提高,已经成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关注的焦点。

一、安康市招商引资的现状

招商引资成效明显,为市域经济注入了新活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进入本世纪以后特别是2012年《中共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招商引资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招商引资由过去的缓慢发展逐渐进入规模快速扩张、质量大幅提高的新阶段,招商引资已逐步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1、规模逐年扩大,质量逐年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奋发图强,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千方百计引进项目,吸引投资,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搭建了发展平台。今年,我市在第十三届西洽会上签约项目共89个,总投资127.78亿元,引进资金127.57亿元。其中,合同项目81个,比上届增加14个;总投资98.9亿元,比上届增加52.9亿元,增长132.3%;签订协议项目8个,总投资28,88亿元;签订利用外资项目2个,总投资5,4亿元,增长83.3%;签订省际横向项目55个,比上届增加20个,总投资63.03亿元,比上届增加39.03亿元,增长162.6%。本届西洽会签约项目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签约合同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二是签约项目质量明显好于往届,合同项目占到91.1%,签约项目单位投资额大,平均1.43亿元。三是大项目多,过亿元项目31个,过5亿元项目5个,过10亿元项目3个。四是工业项目多,占签约项目总投资的60%。

2、资产存量盘活,经济有了活力。国有企业改制留下了一大批的国有闲置资产。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或拍卖、或租赁、或股改,成功引进了多家家企业,盘活了国有资产,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

3、环境逐步宽松,方式不断创新,程序趋于规范。近年来,我市招商引资政策逐步趋于完善,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的指导意见》、《安康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部门招商引资事项办理程序和安康市外来投资全程代理办结办法的通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定向、定位、定点、定人招商,小分队招商,全民招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完善招商引资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和积极性,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市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县区、市直单位位重要考核指标,全市已形成了“领导带动、部门互动、项目推动、政策驱动、全民联动”的新格局,全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都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任务。此外,市委、市政府还重视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交通设施及城镇形象等硬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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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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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发现学校环境卫生情况不是很理想,有很多卫生死角,还有很多同学乱扔垃圾,造成学校卫生情况不理想。于是我们借研究性学习的机会做了调查。

二、调查方法:

1、调查拍摄学校卫生死角主要在哪里。

2、采访老师,同学,了解他们对学校环境状况的评价。

3、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同学们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看法和建议。

三、资料整理:

学校总体环境卫生状况还可以,早上经过环卫工人和同学们的打扫后很干净,但一到中午后却开始变脏了。

学校卫生死角很多,主要在垃圾筒,花圃还有篮球场上。我们还通过问卷调查知道了大家很少看见有同学主动

捡垃圾,大多数同学都认为学校卫生状况还不够好。这是因为同学们对垃圾处置较随意,不关心学校卫生建设造成的。

四、建议

希望同学们努力提高环境卫生保护意识,看见垃圾能主动捡起来放进了垃圾箱,不要让垃圾污染了我们美丽的校园。我们还要做到自己不乱扔垃圾。

学校能组成一支校环卫队,让同学们志愿加入参与到学校环境的建设中,监督同学们的卫生情况,并对乱丢垃圾的人进行惩罚,对捡垃圾的人给予表扬或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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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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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二是从抓执行法规入手,收好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基层工会要督促本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基层工会要按规定收足收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基层工会要积极向上级工会和本部门争取政策允许下的补助资金。基层工会各项收入来源必须合理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和经费,不能收取,也不能进入工会帐户代为管理。

三是从抓完善制度入手,规范经费使用。各级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按上级工会规定要求及时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会经费的支出要按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工会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工会经费使用要合理,基层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等方面,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各项支出要按国家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基层工会财务要实行民主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或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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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难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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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难题调研报告

近日,我们对具有发展畜牧业资源丰富和潜力巨大的吉林省**市进行了专题调研。

结果显示:区域畜牧业在市场经济的拉动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力度减弱,较大程度上制约了畜牧业发展步伐。

截至XX年末,全市金融机构畜牧业贷款余额3亿元,占“三农”贷款比重仅为9.2%。其中XX年前畜牧业贷款2.4亿元,近4年来新增畜牧业贷款只有0.6亿元,远远低于其他行业贷款增量。

究竟难在哪里

畜牧贷款风险高,惧贷心理加重。

过去,**市辖区内农业银行和农信社曾多次承办畜牧业贷款,对当地畜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受市场、经营、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大部分畜牧业贷款出现不良,甚至形成风险。截至XX年末,全市畜牧业不良贷款余额2.2亿元,占畜牧业贷款投放总量的73%,这一巨额不良贷款的形成,致使承办贷款的金融机构产生了惧贷心理,贷款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

据对某县农业银行调查了解,XX年办理一批奶牛贷款,贷款规模为XX万元,共计63户,购买奶牛216头,期限为3年,于XX年到期。目前,该批贷款共计收回本金137万元,其余1863万元全部形成不良,不良率高达93.15%。

户多面广、分散经营不利于管理。

几年来,**市70%以上的养殖户还处于分散经营,庭院养殖,遍布各村屯,给承办贷款的金融机构增加了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例如某县农行XX年发放的养羊贷款,共计2380万元,养殖户1017户,分布10个乡、97个村、225个自然屯,每名信贷员平均负责170 个养殖户。距离该行最远的养殖户村屯达120公里。这样就导致信贷员到户率低,跟踪管理不到位,对养殖户和养殖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得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例如,该县包拉温都乡五道营子村养殖户王志刚贷款2.5万元,购买羊76只,仅半年时间,由于饲养能力和越冬缺少饲养,便把羊一次性全部卖掉,卖羊款用于子女办婚事。目前,该笔贷款已全部形成风险。

缺少产业化龙头企业,使市场与养殖户难以形成产业链条。

目前,畜牧业产品市场发育并不完全成熟,全市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22户,覆盖率低,对养殖户经济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拉动作用小,养殖户直接面对市场,只要市场价格或需求出现较大波动或变化,不但畜牧产品难以转化为商品,而且养殖业主的经营理念和信心也会产生变化,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收入的不稳定性,导致对农户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受到严重制约,致使畜牧业贷款存在风险隐患。

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联动机制。

无论是当地政府、牧业管理部门或金融机构,在过去项目建设中,往往表现为重扶持、轻管理;重投入、轻回收。这种项目后期管理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现象,是严重缺少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典型表现,后果是把养殖户风险直接转嫁给了承贷的金融机构。

以某市农信联社为例,XX年奶牛贷款项目启动后,从开始申报贷款、筹建奶牛园区,到养殖户办理贷款,购回奶牛。项目竣工之后,畜牧部门及推介该项目的乡镇政府便完成使命,后续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资金偿还、安全隐患等全部由该联社承担。这种严重缺乏部门之间协管理的现状,致使畜牧业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不仅给金融业带来新的风险,而且严重影响了牧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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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现状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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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二)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执法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是办好教育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建议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直接划拨给教育职能部门,并确保逐年增长。对违法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社会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作用,成立义务教育经费督查组,依法定期检查教育经费的划拨、使用情况,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抑制可能出现的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等不良情况的发生。建议加大对雇佣童工的企业等行业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查处力度,杜绝适龄少年外出动工,确保入学率。

(三)整合教师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教学质量。

建议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加大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引进和培养培养短缺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建议把城区的部分师资分流到边远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去任教和支教,缩短城乡师资差距,提升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评定教师职称上,教育部门应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教师中、高级职称的职数。应多培养地方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优秀教师队伍,能吃苦耐劳,乐于贡献,在边远民族地区能蹲得,教好书,改变边远地区教师紧缺问题。现在我县代课教师还有553人,其待遇非常低,并且其前途渺茫,建议上级教育部门应增加编制,列入财政预算,解决教师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重视好代课教师队伍工作,对部分优秀代课教师应降低门槛,把他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来,因为他们已扎根在农村,是边远地区的一支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

(四)广泛动员社会应有力量,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

建议各级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和兴建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通过发行教育彩票等方式,募集资金,发展和扶持落后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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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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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年初确定的课题要求,我校课题组与市新农村办公室紧密合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未来工作思路,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农业现代化工程深入推进

1、农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夏粮连续八年保持增产,创建省级小麦万亩高产增效示范区2个、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部级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建成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片1个,千亩示范方4个。主导产业发展强劲。全市新增高效农业28万亩,高效农业规模化占比达74%,家禽和生猪规模养殖占比分别达94%和73%。新增设施农业4、5万亩,千亩设施农业园区11个,镇和镇实现村村全覆盖。休闲农业量质齐升。新增休闲农业1、8万亩,长江药用植物园等4个10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项目加快建设;如城镇村被评为全省13个最具魅力休闲乡村之一;涌现出镇生态园、镇垂钓和公园、软件园天恒生态园和休闲农庄、镇森果生态园等一批生态农业发展典型。

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新增、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9:1,农产品出口总额保持第一、全省前列。农业品牌打造持续发力。全市注册涉农商标807个,认定为省著名商标4件、市知名商标12件。“苏·皋长寿”集体商标荣膺“首届品牌紫金奖暨品牌耀25年”最具成长力品牌。农业专业服务全面拓展。全市新增农机服务组织6家,累计达49家,新增省“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2个,神牛、江恒被评为省首批“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新增植保、育秧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5家,组建植保专业队62个,集中供秧面积达28万亩。

3、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机农业发展势头迅猛。有序推进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五大有机生产基地规划建设,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7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4个,续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个。新发展有机农业生产基地16个、面积1、7万亩,其中有机稻米0、98万亩,5家省动物防疫达标示范场和4家蛋、肉鸡标准化养殖场顺利通过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强。2019年度治理高标准农田土地2、5万亩;实施如海灌区第九、十期、焦港灌区第二期、中央小型重点县第二、三期、千亿斤粮食工程等12个项目,总投资2、29亿元。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86%,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25台,秸秆还田机101台套,夏秋两季完成秸秆机械还田面积95、3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6、36%。

4、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土地流转规模扩张。全市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5、78万亩,累计突破50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40%;镇村、镇、镇村、镇村、镇村、经济开发区桥港村等29个村连片流转面积达千亩以上,流转达300亩以上的村(社区)257个,占比77、4%。三资投入实现突破。成功举办了两次农业招商活动,项目签约99个,协议投资总额47、7亿元人民币和2900万美元,实现“三资”投入农业18、9亿元。涌现出长江药用植物园、天龙畜产品扩建、乳业和冷冻等一批项目农业新亮点。园区建设进程加快。启动了四级农业园区联创工程,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农业园区2个。如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获省政府授牌,镇农业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列入省级动态监测。长江镇(港区)、经济开发区(柴湾镇)正在进行规划修编;吴窑镇、江安镇、东陈镇已邀请省级二级资质单位编制省级园区规划。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日光温室、喷滴灌、连栋大棚和防虫网等设施快速发展,标准钢架大棚占比达50%。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和温湿控制器、桑树修剪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太阳能灭虫灯、深松耕整地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装备2644台。经营形式不断创新。形成了“返乡能人+农户土地、村干部+农户土地、民营资本+村干部+农户土地”等多种经营模式,设施农业生命力显著增强。

(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初步改善

1、魅力城镇打造成效显著。搬迁改造连片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16个镇共启动20户农户以上的整建制搬迁地块33个,累计搬迁农户1475户,整理土地1327亩,分别占年计划的115%和103、6%。房产开发稳步推进。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新增房产开工面积9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1、3万平方米,分别占年计划的87、4%和91、1%。目前在建或拟建的9层以上的标志性或高层建筑达到62栋,高层建筑基本实现“镇镇有”。农民集居区建设强势推进。全市镇区农民集居区建设今年已开工35972户,建成24037户,入住21576户,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1%、82、77%、85、01%。

2、城乡功能配套日趋完善。“十个一”建设项目全面铺开。把“十个一”功能建设作为完善镇区功能配套的基本要求,全市共有镇区入口、商务宾馆、生态公园等“十个一”在建或整改提升项目近50个,通过“十星级”考评项目累计达86个。道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8亿元,占年计划的85、1%。九华镇庙前路、下原镇惠园路、镇滨河路等13条道路完成整修提升,另有19条道路建设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功能配套同步跟进。注重道路绿化、地下管网、路灯设施、小区功能区等各项配套工程建设与主体功能建设同步跟进,做到路通管通、绿化连片、亮化到位、配套完善,努力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宜居宜业的新型服务设施体系。

3、城乡环境整治魅力彰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00余座。河道整治已通过验收,如海灌区、焦港灌区、中央财政小型重点县等年度工程全部完成,新建防渗渠320公里,新建、改建泵站50座。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8个试点村已完成实施规划。农村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全市新增成片造林1、1万亩,建成绿色现代农业园区5个,四旁植树107、8万株,超额完成了市年度目标任务数。建成市绿化示范镇3个、省级绿化示范村2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1、66%。

(三)农民增收保障水平有力提升

1、农民增收成效显著。农民培训转移大力实施。成立全国首家县(市)级就业促进会,培训农村劳动力6918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10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967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8、4%。全民创业层次大幅提升。全市村干部创业率、村级党组织书记创业率和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率分别达72%、86%、90%。在政策、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对返乡创业人员进行扶持,全市返乡能人创业1106人,独办、合办私营企业960个,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6674个,总数居第二。村级集体经济再获增长。通过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借助土地流转和“三大合作”平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收入达2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232个。

2、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25所。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全省示范性养老机构,5家镇级敬老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6家镇级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同比下降29%,住院费用同比下降4%。“爱心超市”实现了镇村全覆盖,为农服务社建设管理水平全省领先。

3、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完成新农保缴费人数45、5万人,覆盖率100%。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和240元,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220元和3200元。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活动进一步深入。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参合率连续三年100%。全市共新增5184名失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684万元。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新农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享受”政策得到省人社厅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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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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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的通知》要求,近期,县委派出的三个调研组赴县直单位、各乡镇、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调研工作基本情况

**月底,分别由三名县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调研组,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到**余个县直单位、*个乡镇、**个村进行调研。此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份,收回有效问卷份,参与问卷调查各层次对象*人次,其中党员占%,普通群众占%;召开座谈交流会场次,走访基层群众*人次。征求到意见建议*条。

从调研掌握的总体情况来看,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求思求变求发展、苦干实干拼命干,推动阿瓦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

二、*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总体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绩效考评机制不科学、不合理。

1、考评指标过多过滥,基层不堪重负。目前各类考核繁多,县、乡为了应付考核,编造档案成了负担,不仅失去考核的意义,而且还打乱一些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助长弄虚作假、骗上哄下的歪风。尤其是为应付考核,乡镇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静下心去办实事。如:林果业、粮食种植、党建等考核任务太重、不科学,而且实际效果差,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2、考评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切合实际。如:地区在对县(市)农业生产考核时,在发展设施农业上年年强行下达指标任务,从基层实践看,群众一方面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缺乏技术,温室大棚虽然建成了,但大多闲置,并没有收到实效;红枣筛选机的配备不符合基层实际。群众意见大。

(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1、行政干预过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在林果业、粮食、畜牧业等工作方面,乡、村为完成任务,只有对不愿种植或养殖的农民采取行政强制手段推行,影响了干群关系。

2、存在建房返贫现象。近年来,地、县给各乡镇分配的富民安居任务很重,大部分建房户只能借债修房、贷款建房,但农民实际收入并未增加,有的因建房后收入反而降低,所借债务难于还清,造成农民债务缠身、修房返贫问题十分突出。

三、各层次、各领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县直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

1、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各类检查过多,乡镇疲于应付。尤其是一些检查时间安排不合理,经常安排在周六、周日,或是放假前一天下发检查通知,节后上班第一天下来检查,缺乏人文关怀。

2、各部门文件过多。乡镇每周收到的文件太多,有的根本没有实质性内容,乡镇干部反映这么多文件连看的时间都没有、更不可能落实好。

3、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偏重、数量偏多。各单位从中央到地方规定的党报党刊都要订齐,一些单位还出现了同样的党报党刊要求订数份的情况,这增加了基层负担,与建立节约型社会要求有所不符。有关县直部门要求各单位、乡镇悬挂横幅、制作各类板报过多,严重增加了乡、村两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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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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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自学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统一部署,办公室党支部以思想发动为切入点,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难得机遇和现实需要,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调研、边提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工作,对照“四风”存在的问题,通过8月21日支部会和9月3日征求意见会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和深刻反思,对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进行了初步思考,现予报告。

伴随着学校培训规模的稳中有升和培训层次、工作要求的提升,办公室工作量亦不断攀升,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同志按照“顾大局、守纪律、求精细、讲效率”的部门精神,勤恳工作、精细高效、团结协作,强责任、求创新、讲奉献,在努力完成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在钻研业务、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做到用心服务学院、服务教职工、服务学员,基本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

一、办公室、财务处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文件多、会议多,牵扯领导精力:全年收文1661份、发文202份、签报81份、合同152份,院领导或传阅、阅示,或审改、审核;全年党政工作会议57余次,平均每4个工作日一次;发文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原因分析:客观上,文件分别来自总局、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过去定的阅文原则是省以上文件每人都要传阅。学校需要研究的事项很多,例如凡物品购置超过5000元的就要上办公会。主观上,我们主动思考不够,筹划不够。

(二)工作调研职能还需大大加强:缺乏服务领导决策的主动性和敏锐性。总是忙碌地疲于应付具体事务,未能做到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大事、要事上。缺乏战略思维和全局眼光,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办法把握不够、底气不足,未能超前思考、主动谋划,多提新点子、好点子。也没有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充分的调查研究,想问题、办事情、写文稿都没有充分深入教职工和学员中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掌握校情民意不够。没有做到找准问题并深下去解剖麻雀、提出对策。

原因分析:客观上常常是所给的写稿时间较短,来不及充分准备、开展调研。主观上政治素养和敏锐性不够;文字功底和思想深度不够;站位不够高、思路不够开阔;未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做好日常积累,而是依靠看材料,看文件,凭主观经验和个人思考闭门造车。

(三)节约型学校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有同志反映公务接待程序较为繁琐、存在执行不到位问题,节能减排工作都有明确制度,但是需要进一步抓实,一些事务性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需要时都是临时动议、急事急办。

原因分析:没有成文的制度,或现有制度存在可行性、可操作性问题;遇到急事难事时,接待的审核审批程序来不及,制度未能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落实不到位,从点滴做起精神不够。

(四)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不够:虽然有所加强,但距离更高要求的督查广度、深度和力度还有差距。

原因分析:客观上,根据会议议决事项或领导签批的文件所确定的承办事项,大多数均未明确办结时限,影响了督查的力度。主观上,各部门对此重视不够,理解和配合不够,未能形成共同督促检查工作的合力;办公室人员站位不够高,敢抓敢管的魄力不够,督查手段比较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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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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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其中法院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农十师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努力建设“公正、严谨、拼搏、关怀”的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十师两级法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业群体的素质为目标。因此,具有鲜明的审判色彩,其以法官群体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载体,富有全体干警个人色彩的印记,是法与文化的和谐共舞。

一、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观层面,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中的组织架构层面,发挥着稳定和规范作用,它是法院文化本质外张的具体表现,也是人们评判的重点;而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面,是法院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法官和其他全体干警的职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它不仅体现着现代司法理念,而且主导法院现代司法理念的实质与方向,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法院文化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对内,有利于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法院管理;对外,它对于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和谐建设、建立公众的法律信仰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物质文化建设,也就是以实物形态显露于外,能被人们直观感受,并能反映审判活动特点的物质实体,包括审判建筑的特征风格、审判法庭的设置装备、工作人员的服饰仪表以及法院内部的办公设备、文体设施等等。近年来,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农十师两级法院均建设了综合审判办公楼,并于XX年和XX年分别投入使用,成为农十师和阿勒泰地区具有法制权威的地标性建筑。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与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在整体设计上突出建筑功能、风格与法律文化历史、审判人文理念的融合,在细节上通过法院文化长廊、永久法官誓词、办公场所的各类书画牌匾和法官名册等系列设计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为法院形象注入深厚文化底蕴。两级法院还设置了荣誉室,通过开辟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以图片、文字、实物陈列等多种形式,集中介绍法院的发展历史、工作成果、先进模范人物等。对外,有效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对内,有效激发干警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行为文化建设。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共同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思维模式、内部管理行为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等。为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农十师法院创建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制定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能力为的突破口的《农十师法院“三项评查”规定》,规范裁判文书,禁止“无理裁判”;制定当事人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为公众提供信息平台、互联网邮箱的数字化信访渠道;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制定了预约办案、电话立案、远程立案、远程接访、巡回审判、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抓好节假日值班、指导群众诉讼、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一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通过联席会议、法制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与共建单位沟通交流情况,分析审判形势,商讨对策措施。积极依靠共建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把便民利民的“特色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延伸到群众炕头、延伸到群众的心头。

(三)精神文化建设。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意识形态,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农十师法院系统注重弘扬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追求公平正义、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活动,寓教于审、寓教于趣、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活动。把文化渗透到法院的一切活动中,潜移默化地熏陶法官。

(四)制度文化建设,建立一种长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的理念。农十师两级法院首先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坚持制度创新,践行司法为民,为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适用于审判工作实际,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编撰了《农十师两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汇编按照党政事务和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事务收集了三大类60项规章制度,分发给每位干警,做到人手一册。同时成立政务督查小组,负责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定期公布各部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打造一流审判队伍

王胜俊院长在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的报告中批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键在于培育有先进的法院文化展示平台。

十师两级法院坚持精英带动主流、全员参与、开拓创新的原则。以创办好“法制在线”栏目为依托、以创办好法院局域网站为核心、以创办好法官论坛为重点、以创办好各类文体活动为目标。开展以干警为运作中心的评比表彰、岗位练兵、学术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娱晚会、体育锻炼等各种活动,主要分为教育型、学习型、竞赛型、表彰型、高雅型等几种最为大家熟悉并广泛运用的法院文化活动方式,有利于活跃干警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多年来,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以“天平颂”、“和谐之春”等为主题的文艺汇演,其中,XX年两级法院干警编排的音诗画情景剧《党旗颂》在师政法系统获得二等奖,较好地展现了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精神风貌和法院文化建设成效。两级法院每年组队定期开展训练参加师举办乒乓球赛,增进法院群体成员之间的团队精神,加深彼此之间的情感与理解,从而培养全体干警心系法院的职业感情。

(一)围绕精神文化建设,做强支撑点,实现政治建院

法院精神文化是先进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两级法院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1、抓好“维稳”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政治立场。通过“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活动中,不断强化两级法院法官和干警的政治立场,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维稳意识。使两级法院干警进一步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守土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着重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三个至上”,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并通过设立爱岗敬业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推选名言警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三个至上”逐步深入人心,进而有效地指导自身的司法行为。

3、抓好和谐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创建法院内、外和谐的司法关系。组织干警收看宋鱼水、郑桂兰、陈燕萍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倡导在法院内部营造心灵相通、工作相融、人缘相亲、和谐合作、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在法院外部寻求和构建和谐的诉讼模式,倡导诉讼当事人之间的依法诉讼、诚信诉讼、文明诉讼、积极诉讼、平等诉讼,形成和谐诉讼秩序。

(二)围绕物质文化建设,做优结合点,夯实基础强院

物质建设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夯实法院物质基础,对树立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作用。

(三)围绕管理文化建设,做实着力点,完善制度建院

软文化建设,硬制度先行。近年来,十师两级法院对人事制度、管理机制、审判方式进行了的改革,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人,用机制激活人,用责任约束人,用绩效评价人,用奖惩回报人,符合法院职业特点的科学司法管理机制。

推行了中层干部竞岗制度、主审法官选任制度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选任中层干部、主审法官,探索了法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政治和生活上关心了同志的成长与进步,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展示才华的宽松环境和广阔舞台,激活了内力,凝聚了人心,增强了战斗力。

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了关于领导决策、审判流程、质量考评、廉政建设等八大管理规范体系,实现了决策规范化、办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和监督规范化,使两级法院的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四)围绕行为文化建设,做牢立足点,树立作风塑院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对法院群体各类行为的规范要求。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文明的细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标准,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坚持做到 “态度和蔼、办事认真、公正司法、人民满意”十六字方针,真正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开展“三项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质量。我们把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作为规范庭审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装订,提高庭审能力和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组织两级法院其他干警观摩、评查法律文书和案卷,让审判员在真实案例中掌握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控制庭审秩序等能力,杜绝了“无理裁判”和“无序装订”现象。

(五)围绕审判文化建设,做亮培育点,培养人才兴院

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厚实的文化底蕴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精英型法官”为目标,以教育、培训和实践历炼为手段,着力加强法院审判文化建设,花大力气着力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日常学习制度,采取法官讲课和领导领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克服经费紧张、审判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推行“外出培训人员讲课制”,使“一人受培训、全员有提高”。

定期举办法官论坛,提高法官素质。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一期 “法官论坛”、“法官会议”等活动,旨在增强法官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丰富审判经验,届时邀请政法委及公、检、司有关领导、专家、社会人士参与讨论点评。活动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司法实践性较强的论坛专题,由法官收集资料,准备讲稿,轮流主持、发言,这种关于法律适用沟通交流的形式为法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有效激发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其更深次的意义在于通过共同探讨法律法规适用,交流办案技巧,促使法官们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产生最大限度的趋同,最终形成法官职业共同体,提升论坛的品味和层次。 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升干警修养。在司法宣传上要严格落实《农十师法院新闻宣传与调研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每个干警必须完成网络新闻稿件12篇,报刊宣传稿件2篇、调研文章1篇的宣传与调研任务,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每月通报完成情况,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格局。对于完成任务多、质量好的给予重奖,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干警当年评优评先以及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领导干部带头撰写宣传与调研文章,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与资源优势,以其活跃的法律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文明的道德修养影响和感染和带动其他法官,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司法技能。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下大力气抓好审判业务理论学习,形成“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机制,用身边的人教育培养身边人;强化岗位锻炼,通过开展庭审观摩、以案析理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官“四种能力”。

举办法院文体活动,提高法院活动品牌。两级法院创新活动方式,定期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借鉴其他行业特点来丰富和发展法院文化,创出具有两级法院的特色和品牌。在教育型文化活动中,两级法院充分运用自治区高级法院出版的《新疆审判》和兵团分院出版的《兵团审判》等刊物,以及《兵团日报》、《新疆法制报》、《北屯报》、《阿勒泰报》;兵团电视台、北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法院文化的要义进行系统地梳理,提炼出具有法院特色的基本精神,既有效解决每年学习教育的主题各不相同难以整合的问题,又能使法院文化不断发展。同时组织广大干警向报刊杂志以及电视台报送案例和通讯,通过生动直观的案例,将法官调解、审判的经验和技巧向广大传民众播给,成为农十师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法院内部刊印的《兵团法官》、《兵团法院新闻集》,这些内刊是法院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不仅开拓了法院干警的才气,而且成为所在法院的一张文化“名片”。在学习型文化活动中,每年举办各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以及经验交流会,让干警们登上讲台为审判工作献计献策,既增强他们演讲与示范的技能,又集合审判一线的智慧,丰富法院文化的内涵。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墙壁、门前平台、黑板报、展板、学习园地等载体,分不同阶段介绍法院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措施,展示法院开展的教育活动成效;既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法院精神文化,也宣传了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图文并茂,每天出现在法院干警周围,反映法院文化不同层次的内容,寓教于潜移默化中,对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宣传栏或学习园地中由每个干警亲笔写下自己的警句或座右铭,连同个人工作生活照、获得的最高荣誉一起进行展示,时刻警醒干警公正司法、奋发进取。

在竞赛型文化活动中,开展 “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通讯员”等高定位的审判技能竞赛,探索融岗位练兵和法学研究为一体的文化活动新模式。在表彰型文化活动中,树立真正能代表法院精神的知名法官和其他典型人物,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并通过法官文学的创作形式加以升华,使其他法院干警有学习的具体典范,社会各界对法院精神与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在高雅型文化活动中,定期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培养干警高雅的业余爱好,提升干警的生活品味,使干警的业外行为也成为法院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十师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还积极参与兵团法院和农十师举办的摄影书画展,有十余幅书画和摄影作品获一、二等奖,并被收录进刊印成的画册、文集,对两级法院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级法院还在电视台、电台、报社开办《以案说法》和《法制在线》专栏,干警们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成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品牌。两级法院摄制了《活跃在阿勒泰草原上的巡回法庭》、《困境中崛起,艰苦中创优》、《追求》、《天平下的蒲公英》等电视专题片,在十师专题片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热情讴歌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法官精神,通过拍摄专题片,提升法院文化的内涵,真实地刻画了十师两级法院法官的内心世界和职业追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通过推行以上措施,十师两级法院的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保障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XX年以来,中院在农十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第二名,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XX年兵团法院绩效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XX年再上新台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全体干警争先创优,有十余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兵团分院表彰,先后涌现出“自治区十佳女法官”、“自治区办案能手”、“自治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政工个人”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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