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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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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别除权的理解适用

当前,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法人申请破产还债案件不断增加。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矛盾多,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正确理解与适用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审理破产案件,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破产案件中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作一些探讨。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过程中对特定担保财产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3条也明确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称之为别除权。它是由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从破产财产中区别排除出来,授予债权人就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从本质上讲,别除权源于破产宣告前债务人特定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民事活动中,债主要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要保证债务人能够全面、正确地履行债务,就必须有一定的财产担保债的履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民事强制执行中可优先获得清偿。破产作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债务人破产并不影响其在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效力。所以这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同样应当优先受偿。     别除权与破产程序中存在的其他权利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别除权是对破产人的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行使权利。这与取回权是针对清算组管理下的非破产人财产行使的权利不同。别除权人对担保物优先受偿时,如有余额应由清算组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担保物不足于清偿债务,未受偿部分转化为破产债权,可以依法申请参与分配破产财产。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作为一般债权人参与受偿。但在第三人为破产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因担保财产不属破产人所有,不构成别除权。反之,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则构成别除权,但因其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于清偿担保债务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主债务人求偿,别除权人如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也不得参与破产分配,因二人之间只有担保关系,无债务关系。     2、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企业设立担保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担保法》第28条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费用、无物权担保债权是针对破产人的破产财产行使权利,两者清偿财产的范围不同。别除权人只能针对破产人作为担保物的特定财产行使别除权,不能对破产人没有设定担保的一般财产行使。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别除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只有在担保财产清偿担保债权后尚有余额的情况下,才能用于破产费用的拨付和破产债权的清偿。     3.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别除权不同于一般破产债权仅具有公平受偿的性质。别除权的优先,既不同于优先支付的破产费用,也不同于破产债权中清偿顺序的先后,别除权则是在破产财产之外的担保物上优先受偿,破产费用与破产债权都是在破产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别除权的优先不受破产财产多少的影响,即使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终止,其债权也能得到实现。因为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得用于同行使别除权无关的费用。别除权的优先受偿,只能经法定程序对担保物作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而不能将担保物直接据为已有。 我国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产生的,其优先受偿权源于物权的排他性。因此,别除权的产生依据应为民事法律中有关物权担保的规定,担保物权是别除权的基础权利。从有关国家的破产立法看,可以享有别除权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1.质权;2.抵押权;3.留置权;4.特别先取权等。担保法规定,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形式。根据担保物权的有关理论,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在破产程序中均可产生别除权。     抵押权。《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债务人以其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进行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就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但在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抵押担保时,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并不产生破产债权,担保物不足清偿时,担保的破产人对不足部分没有清偿的义务。第三人以其财产为破产人抵押担保时,在破产程序中也不构成别除权。 质押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将其动产(依照《破产法》第75条的规定包括一些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权人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出质人破产时,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别除权。     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偿还。 留置权人就留置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别除权。留置权的范围仅限于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可优先受偿的债权应限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值得注意的是,留置权是以实际占有而存在,并因此取得优先受偿权,如果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消失,别除权也随之消灭。如果留置物被第三人非法占有,留置权人可依民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返还,占有恢复后,留置权并不消灭。 对别除权人是否需要申报债权意见不一,有的观点认为,行使别除权的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别

除权人行使别除权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不应当受破产程序的限制,无需申报债权,仅在担保物价款不足清偿其全部债权时,对不能清偿的部分应申报债权。另外,别除权人有无申报债权义务,往往与其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相互联系。在规定别除权人无须申报债权时,因其债权未经确认,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债权确认诉讼程序解决。    《破产法》第9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破产法》规定别除权人应申报债权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对物权担保的法律规定尚不十分完善。破产企业管理比较混乱,担保材料遗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担保情况掌握不全面。如果别除权人不申报债权,在其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如质押、留置),权利不受实际影响,如果未占有担保物(如抵押),权利就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可能被清算组误认是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别除权人的债权经过申报与确认程序,有利于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有关情况,减少争议,有利于维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利益,使破产案件得于顺利审理。 别除权是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虽然行使别除权与破产债权公平清偿互不影响,但是行使别除权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在行使别除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别除权对债权人具有重要利益,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要准确认定物权担保的效力,防止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为制止债务人在破产前利用担保给个别债权人优惠清偿的行为,《破产法》第35条中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无效,债权人不行使别除权。但是,在法定无效期间之前已以书面合同约定对债提供财产担保,只是延至无效期间内方实际履行的,仍然有效,但限于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提供担保,破产案件受理后尚未履行提供担保者不得再行提供。     2、根据最高法院1997年《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精神,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涉及抵押合同及担保债权的法律效力,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审查合同的效力。对国有企业已经确定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依《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不得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的以及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均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3、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对担保物原来的占有状况不得改变,破产前由保债权人依法占有的担保物,破产企业及清算组不得要求收回。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46条中规定:破产企业的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交付财产,逾期未交付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规定。不应被理解、适用于担保物的收回,否则便是对别除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在行使别除权行使过程中,不能直接将担保物抵偿债务,必须由清算组委托对担保物评估作价、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践中有的别除权人占有担保物,迟迟不行使受偿权利,以致影响到破产程序正常进行,清算组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收回担保物,也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物,清偿别除权。     4、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应依原合同所订期限行使权利,不得提前要求受偿。在破产宣告后,依照《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均视为到期。因此,未到期的别除权可提前行使,但其利息应计算至破产宣告时为止,即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5、别除权与特种债权。特种债权一般是指法律赋于某种债权比一般债权甚至比担保物权优先从债务人财产中获得清偿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特种债权,主要是根据xx1997年《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精神,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以及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没有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社会统筹不足的,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支付,不足部分依次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有抵押财产所得中支付。剩余部分才能依次行使别除权、清偿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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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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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调研报告与思考

为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连云港市灌南县妇联历时两个多月时间,深入新安镇、新集镇、三口镇、李集镇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250余份,访谈留守儿童家庭100余份。

一、基本现状

调查显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较之过去有转变,具体体现在:

1、家教观念深入人心。96%的受访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很重要,75%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和健康状况非常关心,62%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获得大专以上的文化,55%的家长更关注孩子的品格修养,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2、家教行为趋于理性。80%的家长在孩子犯错时,选择给孩子讲道理。与孩子的意见不一致时,75%的家长会选择讨论沟通,而不是一味地强制孩子服从。81%的家长热衷于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过广播电视、报刊阅读、亲友探讨等学习经历。

3、亲子关系逐步改善。在被调查的家庭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的占96%,虽然长年在外,但70%的父母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一次跟孩子联系,56%的留守儿童愿意向父母倾诉烦恼和困惑,52%的孩子理解、支持父母外出务工。

4、学教困难有所缓解。62%的受访留守儿童很喜欢上学,65%的孩子对自己目前的学习状况满意,仅15%的孩子觉得父母外出务工 对学习有不好的影响。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的生活、学习管教也较以前有了大的改观,73%的留守家庭会督促孩子的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1、家长培训渠道不畅。调查显示,农村家长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父亲占76.6%,母亲占65.8%。他们的家庭教育经验有40%是来自长辈的经验,35%是自己从小的体验。因此,他们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积极性非常高,90%的家长有培训的需求,但只有13%的家长有过相关的学习机会。

2、留守儿童学习压力大。跟孩子的家庭话题,60%的家长选择了学习和健康,过于集中的关注给留守儿童的学习带来压力。数据显示,70%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成绩“优秀”或者“良好”,但是43%的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满意,另有26.6%的学生认为“自己成绩未达到父母的期望”,家长和孩子对成绩的认可度有较大差距,体现了孩子们在学习方面的不自信。

3、情感缺失现象依然存在。调查中,44%的父母因“太忙,没时间,顾不上”等原因只能跟孩子保持电话沟通。但留守儿童对这种沟通并不满意,63%的留守儿童希望能跟父母生活在一起,59%的孩子希望父母至少每天联系一次,48%的孩子承认父母不在,缺乏保护,胆小怕事。

三、建议与对策

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牵涉面较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建议如下: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着眼未来,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一是整合教育、民政、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整章建制,做到依规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支持他们依据章程开展关爱活动和志愿服务,做到有人管事。三是适当倾斜技能培训、贫困助学、社会救助等资金安排,把普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做到有钱做事。

2、家庭要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第一阵地”。各级妇联要继续深化以家庭为载体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送家教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和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关注孩子的心智成长。

3、学校要成为留守儿童的“家外家”。推广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当前留守儿童“家里管不好,学校不好管”的难题;开设学生心理疏导课程,帮助留守儿童化解心理问题;鼓励教师对留守儿童倾注更多的关心关爱,鼓励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以友情弥补亲情。

4、社会要肩负起留守儿童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妇女干部、退休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即使父母不在身边,也能让留守儿童享受到爱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让孩子放学放假有地方玩、有人管;推行“假期培养”模式,让留守儿童在假期拥有“知识充电站”和“快乐加油站”,实现“离校不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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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休闲旅游品质提升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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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旅游品质提升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出游频率的增加和出游经验的积累以及信息化的普及,自驾游、自助游、房车游等各种新兴的、休闲性质的出游方式层出不穷,这为我区发展休闲旅游,加快旅游休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契机。加快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区作为我市旅游发展的排头兵,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如何先行先试赢得先机,为全省乃至全国海洋旅游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积累经验,作好示范,实现新一轮跨越,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略。

一、旅游新时期发展的积极现状

1.旅游经济实力稳健提升。旅游因佛而生,以海而兴,渔•港•景一体,人•佛•侠一脉,自然与人文、海洋与陆地相得益彰,我区围绕建设“一流的群岛型海洋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目标,按照“标准化、精品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统筹谋划,创新突破,全区旅游产业总体保持着高位运行的增长态势。“”期间,全区游客接待量年均增幅超18%,旅游收入年均增幅超20%。XX年全区接待游客达1378.11万人次,创旅游收入89.5亿元。近年来,旅游亮点频出,知名度和美誉度迅速提升,旅游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2.旅游发展格局逐步形成。立足资源特色,近年来我区委托国内外著名的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完成了《区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岛旅游总体规划》、《风景旅游区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海钓旅游产业规划》、《区块开发定位概念性规划》、《夜排档概念性设计方案》、《定位分析和概念性规划》、《海度假区规划》、《概念性规划》等大量各类各层次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按照区委确定的一个定位:坚持“标准化、精品化、国际化”的旅游发展战略,按照工业化时代的发展要求来推进我区旅游业的升级和硬软环境建设,旅游布局均衡发展局面逐步形成。XX年我区旅游项目投资达11亿元。

3.旅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为核心的旅游基础接待设施在我区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全区目前共拥有国家4a级、2a级旅游区各2个,“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省农家乐特色示范村”4个,“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5个,全国环境优美镇/乡3个,旅行社已发展至39家,星级饭店23家,同时配有大批社会饭店、接待中心、家庭宾馆,接待总床位2万余张,导游800余人,直接从业人员1.8万人。公益服务机构旅游服务中心实现网络、窗口、电话三维发展,服务中心在区内主要交通集散地及、等主要景区累计布点13个。同时,积极贯彻地区首个地方标准《主要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设立了一批旅游交通指示牌、旅游标志。通过广泛征集设计完成了旅游形象logo。此外,我区致力于酒店设施的提升。目前,在建五星级酒店共有5家,其中按五星标准建设的有6家,海中洲国际广场大酒店XX年底预计可对外营业,东港丽笙大酒店、东方大港国际广场、鲁家峙阿鲁亚大酒店、绿城威斯汀大酒店等五星级酒店预计在XX年均可建成对外营业。

4.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依托资源优势和多年来促进产品转型、升级的积极举措,我区已初步实现了由单一观光型产品向观光型、休闲度假、专项旅游产品相结合的多元化产品结构体系转型,休闲旅游得到了迅速发展,开发打造了“沙雕故乡”、“金庸笔下”、“世界第一渔港”、“东海极地”、“中国主题钓岛”等特色岛屿,培育推出了中国国际沙雕节、渔港国际民间民俗大会、金庸武侠文化节、佛茶文化节等大型节庆产品。旅游发展领域不断拓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乡村旅游发展到了现在的22个渔俗接待村(新型社区),432户渔家客栈(家庭旅馆),2500多张总床位的规模。我市第一家围绕海洋产品精深加工推出的工业游项目旅游食品工业游已运营两年,累计游客接待30万人次。根据XX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休闲度假旅游的比重已经提高到了24.6%,购物、娱乐分别提高至12.8%、6.7%,旅游产业结构在发展中均有积极向好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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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和创新[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党工团,全文共 2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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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创新

团的工作岗位学什么、锻炼什么、收获什么的二重性问题。第一重性是团干部要学习团的知识和工作方法,锻炼提高开展青年工作的能力,在团的事业中取得成就。这方面团组织一直很重视,有一套经验和办法。第二重性是为了将团干部推上更重要的岗位,实现他们的人生追求,团组织要在学习、实践上为他们提供怎样的机会和帮助,为他们铺垫走向成功的基石。这方面团组织还做得不够。解决了第一重性,主要满足了团组织的需求;只有解决第二重性,才能满足团干部自身的需求,才能进一步调动团干部的积极性,开发他们的创造潜能。第三,评价激励机制不是很得力。一直以来,对团干部业绩评价多是定性评价,而且比较粗糙,不便于科学、准确的把握团干部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切实帮助他们改进和提高。激励机制也比较单一,以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为主,效果非常有限。对于工作较差的团干部缺乏有效手段,多以批评教育和帮扶为主,至于接受与否,还在于团干部本人。 团员青年队伍的建设基本还是延用传统机制,以宣传教育为主,并通过一些学习、培训活动,告诉团员青年什么是对的,应该这样做,什么是不正确的,应该克服纠正,再就是运用典型事例影响和感染团员青年。简单点说,就是试图以一种教育方式,几乎相同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和带动整个团员青年队伍。事实上,现在的团员青年对多数道理都懂,只是他们想法各异,各自持有不同观点,不是一个道理就能让所有的团员青年认同。况且仅仅讲道理是不足以令他们信服的。对于典型的示范和借鉴作用,有的青年认为“他是他,我是我,两者在很多方面都不尽相同,没有必要什么都向他学,我把我认为该做的事做好,难道就不优秀?”思想活跃和个体差异给团员青年队伍建设机制带来新的问题。 3.团工作缺乏新载体和新手段。 人们常说,团组织能勇开风气之先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团组织总是不断寻求新的工作领域和空间,进行大胆探索、实践,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团组织的很多品牌工作由于开了好头,结了好果,越来越多的被党政和其它组织所采用。党政和其它组织的执行力都比团组织要强,其运作效果自然比团组织要好,团组织在开发之初的优势效果已没有。团组织要么从这个领域退出,重新开发新的领域,要么在该领域继续开拓延伸。这种机制推动着团组织不断寻求新载体和新手段,对团的自身发展和永葆生机活力是非常有益的。但是大家却发现,寻找合适的工作领域和空间变得越来越难。再从另一个侧面来讲,工厂在体制、机制建设上逐步突破和完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发展中的问题能以更快的速度,更有效的办法得到解决。团的工作是拾遗补缺,理想化一点来思考:工厂各类问题都能解决好,无遗可拾,也无缺可补了,团组织再做什么?当前团员青年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多数是由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客观现实所造成的。这类问题在过去遇到的比较少,团组织自身还没有多少比较成熟或值得借鉴的办法。 通过对上述三方面问题的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吸引力、凝聚力问题和运行机制问题是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亟待创新和突破的关键问题,要加强研究,首先解决。 读者到此可能会认为,上述分析研究是不是把问题放大了,有些言过其实了?笔者秉承这样一个观点,在研究分析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妨放大一些看,这样可以更容易发现问题本质和关键所在,放大一些谈问题更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和重视。 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关键问题的解决 前面说到,吸引力、凝聚力和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亟待创新和突破的关键问题。接下来就谈谈笔者对解决这二个关键问题的一点粗浅想法。 1.以青年需求为工作重心,有效服务青年,凝聚人心,焕发工厂共青团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一,树立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和服务青年需求协调发展的新理念。长期以来,团组织始终把带领团员青年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作为主要,甚至是全部工作来抓,工作重心和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上面。现在团员青年不好带,有些方面甚至带不动,必然影响团组织为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效果。在外部环境和团员青年都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团组织应该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既要注重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作用的发挥,也要重视青年的变化,切实服务青年需求,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其实工厂需求与团员青年需求在价值取向上是比较统一的,树立服务青年需求与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协调发展新理念有其现实基础。用这一新理念指导团工作,要注意上下一致性,厂团委、二级团组织、基层团支部要在认识和行动上保持一致性,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避免又回到传统做法上去。用这一新理念指导团工作,还要注意纠偏。由于各级团组织所处高度、所站角度和理解能力、把握能力的不同,有的团组织可能会一味强调青年满足需求,而忽视了服务工厂发展的职责,容易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非协调发展,造成团组织与同级党政组织关系紧张。 第二,建立青年需求变化的调查研究机制。认识到服务青年需求的重要性,团组织就要花大气力调查青年需求情况,掌握青年需求变化规律,研究青年需求变化趋势。这些工作需要科学、有效的调查研究机制作保障。调查机制要注意调查方法和青年需求变化周期。现在的团员青年有些话不愿说,但并不代表他们不想说,或是没话可说。团员青年有很多想法和见解,只是觉得当着领导或组织的面说出来不好意思,或者怕有损自己在领导或组织心目中的印象。团组织要掌握青年心理上的特点,可以借助他们常用的,如网上调查、手机短信调查等方式,让青年随时随地都可以敞开心扉发表意见,即解决了面对面尴尬的问题,又可以降低调查成本,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和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掌握青年需求变化周期,是防止调查工作过多过滥。假设在某一个时期,青年需求变化的周期是2年,团组织可在每隔2年前后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需求调查,而不必规定一个季度一次,或是半年、一年一次。如果过于频繁,可能有很多是做无用功,而且容易让团员青年产生厌烦情绪,不利于今后调查工作的开展。研究机制要注重研究方法的运用。团干部在进行研究分析的时候,多数是根据调查结果,结合自己工作实践中掌握的信息,根据自己的观点想法进行分析,其研究结果往往带有很浓的个人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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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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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如同无声的细雨,对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如何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突出文化建设的实用性,使法院干警在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质的突破。

近十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助推器”。

该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凝聚功能,努力提升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构建颇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文化、职业道德文化、廉洁勤政文化、团队协作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法院干警的精神粮食,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举办“学习身边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演讲比赛,开展zd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提升干警素质。开展书记员打字速录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评庭审等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通过层层签订廉洁责任状、发放廉政卡、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警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篮球赛、拔河比赛等文娱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磨炼了干警的意志,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院行为文化的引导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纳入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范围,模范遵守司法礼仪,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围绕法院“人民性”不断深化便民诉讼举措,开展假日法庭、山野法庭、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解畏诉心理,真正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制度文化的约束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规范权力运行,该院将诸多管理制度汇编成《法院管理规范汇编》,涵盖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廉政管理等法院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具体制度都细化到各个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使干警时时可对照,处处有标杆。并且,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平等化”和“效果化”,所有干警不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政工、纪检部门不定时地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努力提高制度的刚性力,增强干警的规则意识。

文化建设的瓶颈

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金改善一下硬件设施、悬挂几幅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或者认为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对推进文件建设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状态,不少庭室局队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四是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结果非但没有促使文化建设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

文化建设的对策

加强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既要防止庸俗化,搞形式主义;又要避免抽象化,避免文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脱节。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用有效的原则,服务于法院工作大局。

一是要立足法院自身,同时大力争取外部支持。首先,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做好法院力所能及的事情,完成法院文化建设初期的各项准备,营造法院内部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使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重视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司法礼仪不仅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三是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开展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使法院文化为广大干警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首先是提炼法院精神,设立集中体现法院精神的院标,以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其次是打造平台、优化载体,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办好审判理论刊物,打造法院文化名片;办好法官博客论坛,开辟法官理论交流阵地;办好法院互联网站,擦亮传播司法文明窗口。

文化建设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群众工作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结合点,在遵循司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竹溪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十分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廉政“四点”防控法,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了一种人心齐、队伍稳、干劲足的的良好人文环境。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不仅带动了队伍建设,而且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1-4月,竹溪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倍,结案率90%,调撤率83.4%,案件质效位列全市第一。现将该院文化建设采取的措施、成绩和经验、问题与不足以及今后打算、意见建议总结如下,并针对其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采取的措施

(一)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张祖成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副院长为专职副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文化建设工作。明确领导机构成员的各自分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总结成绩,找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制定《竹溪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从人员安排、具体措施、经费保障、文化宣传、目标考评等方面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范、部署和要求。

(三)搭建立体宣传平台。借助院长示范庭、“代表、委员听百案”、 “公众开访日”等活动,搭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向媒体投稿,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促进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树立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二、成绩与经验

(一)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1、采取院长讲党课、上廉政教育课、举办专题讲座、集体谈话、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演讲比赛、“十佳法官”及“每月一星”评比、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干警在人格上自重,在思想上自省,在纪律上自警,在工作上自励;要求干警做到慎微慎独、自警自律,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做到政治清醒、经济清白、业务清楚、品格清正。

2、因人、因事、因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性格特质、素质能力、岗位分工、工作阅历、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等都存在着客观差异。通过对干警思想及时了解,把干警思想状况摸准、摸透,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干警队伍时刻保持一个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建立了个性化的干警“思想导航制度”,在职务晋升、岗位轮换等可能引起干警思想情绪波动的关键时刻,及时通过个别座谈等形式消解心理困惑,提振工作热情,适时了解思想发展变化。

3、更新理念创新形式。改偏重灌输为注重渗透,变简单说教为循循善诱。探索出一条“直指人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即通过瞻仰革命遗址、观看专题片、外出参观学习、读书撰文、体育竞赛、文艺汇演活动等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干警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行为。按照《法院文明用语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市中院《集中开展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庭审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司法文明用语、接访审理执行行为规范,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以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取得实效;在人民法庭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随时有人接待;认真抓好窗口建设,在门口将“诉讼须知”、“风险告知”等内容上墙,引导群众有序诉讼。深入开展“院校共建”、“社区矫正”等活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两劳”人员帮教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群众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改善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

3、推进“四结合”,加强司法行为监督。一是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结合。组织干警学习典型人物,对照先进找差距,查摆问题促整改。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警示干警教训就在身边。二是专职与兼职结合。强化一岗双责,将司法行为监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兼职廉政监督员的职能职责作用,介入司法行为全方位监督。三是审判与监督结合,突出重心。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审判各环节的司法行为监督,对法院基建、行装工作、人事招录工作细化监管节点,加强监督。四是内部与外部结合。主动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当事人等各方面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把当事人的司法行为评价作为考核法院和法官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1、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今年来,院党组全面总结过去几年来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按照“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廉政工作思路,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从立案、审判、执行、对外委托、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入手,排查出45个环节320个具体风险点,全面细化节点监督和流程管理,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的廉政防控措施,构建了“点对点”(防控点对应风险点)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完善工作制度。为改变制度不全的现状,通过广泛征集意见,院党组决定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制度建设和运行上,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树形象。今年1月,相继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休假与请销假制度》、《宣传信息调研奖惩办法》、《关于在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的规定》等主要工作制度,后又研究出台了以及相关审判执行管理制度机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作关系。

3、强化督办落实。为使这些制度落在实处,避免制度空转现象的产生,成立了由纪检组牵头的督办小组,专门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党组把“舵”,分管领导把“脉”,庭室负责人把“关”,干警个人把“度”的层层抓落实机制。从运行情况看,该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印象很好,法院的公信度有明显提升。

(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1、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审判楼值班接待、装备身份识别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院机关值班室,由法警全天候值班,并在审判楼安装了考勤和门禁设备,法院干警只有通过签到才能出入审判大楼,规范了法院办公和审判秩序。每天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文明用语、行为规范、诉讼指南等言行规范,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制发《车辆出入证》,画出机关场院停车位,解决了外单位车辆在院内停放、本院车辆无序停放的问题,保持机关办公环境靓丽整洁,工作秩序井然。

2、创新文化建设载体。通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书法竞赛、征文活动等形式,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使干警的身心得到锻炼,从文化、艺术、体育中领会到与法律渊源的互通性,提高干警的内在修养,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行廉政文化格言进屏、上墙、入桌活动,形成格言无处不在,文化入眼入心的氛围。

3、创办特刊《法官论坛》,使之成为全院干警的一处精神家园。鼓励干警们拿起手中的笔畅所欲言,分享工作上的成败得失、生活中的甜酸苦辣。通过思想的碰撞与心灵的交汇,提升干警的人生修养和思想境界,潜移默化地培养干警们清正廉洁、奋发进取、敬业奉献、快乐工作、愉快生活、珍爱生命等积极阳光的心态,从而在全院凝聚思想、形成合力,以文化的感染力助推审判执行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警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缺乏主观能动性,对涉及到自己的文化建设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就勉强应付。有的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文体活动就是文化建设;有的认为办案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入文化建设;有的认为文化建设是领导和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的事,与己无关。二是由于经费紧张和办公场所限制,一些硬件设施无法及时更新。特别是荣誉室、图书室、阅览室、职工活动室等建设没跟上,不适应当前文化建设硬件要求,文化长廊、院史陈列馆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该院法院文化建设还相对单一,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很少,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

四、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制定长远规划,培植文化品牌。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该院院今后五年总体的工作思路是:以“三个至上”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为目标,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支点,总结溶汇出独具特色的院训和院赋,培植出一至两个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扎实有序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增强法官司法为民的职业理念,提高法官依法办案的职业能力。坚持政治上给待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文化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从而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和精神气质。

(三)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该院将以审判庭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硬件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在新的办公大楼建设图书馆、法官活动中心、文化长廊等设施。

(四)进一步丰富法院文化载体。通过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书法大赛、法官沙龙、法官博客、文化论坛等方式,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五、意见与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和硬件投入,支持基层法院建设图书室、法官活动中心、法官论坛等文化设施。二是定期组织上下联动的文化活动,要求下级法院积极参加。如外出参观学习、体育竞赛、书画竞赛、文化联谊会、笔会等活动。三是将上级法院组织或主办的文化类内部刊物下发至基层法院每位法官手中,构建文化分享平台。五是对文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定期组织研讨会,共同学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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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对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5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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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情况调查思考

庄园农业:市场农业的希望之光—对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庄园农业在我县悄然兴起。我县庄园农业是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基础上,由个体、联户或其他投资者转包、租赁承包地、抛荒地和“四荒地”(荒山、荒地、荒沟、荒滩),经营种养业及与之配套的加工业,且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一般在50亩以上)的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和特色经济、实现土地、资金和技术集约经营的有益探索。 一、我县庄园农业现状及其比较优势分析 我县庄园农业产生的背景与条件有三个。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田土中分离出来,出现了弃耕抛荒的土地。据调查统计,近年来,我县农村劳动力每年外出务工经商的人数达13万多,占我县总人口数的16%,充耕面积达4万多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二是农村中涌现了一大批有一技之长的能人,需要扩大承包面积,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牛潭河乡狮子山村土地承包大户陈醒志向调查组反映,他目前不需要乡党委、政府具体支持什么,燃眉之急只需乡党委、政府帮他做好当地村民的工作,进一步承包大面积的土地,以扩大种养殖规模。三是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城市和乡村出现了第二次分工,一部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发展第二、三产业,而同时受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一部分城市人也开始走向农村发展开发性农业,如县委办机要保密室刘岩保同志和他哥哥一起,利用值班后的业余时间,在牛潭河乡承包了100亩山土,发展椪柑、脐橙等水果种植业,目前来势看好。 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全县已有50亩以上的庄园170个,总面积35373亩。按承包土地类型分,其中水田型13个,面积1426亩;旱土型32个,面积4503亩;水面型17个, 面积6586亩; 山林型55个, 面积11828亩;荒地型41个, 面积10348亩; 综合型(即庄园主承包水田、旱土、水面、山林、荒地等兼而有之, 面积共计50亩以上)12个, 面积682亩。按庄园按生产经营分, 主要有三种类型:  1、产、加、销一体经营型。在庄园内既利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种植优质农产品, 又进行产品加工, 还在外地建立网点搞销售,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机制。这种庄园农业的经营效益比其它类型好。如花果山乡月石湾村村民项剑文,去年种了2亩牧草、100亩玉米,喂养了52头肉牛,牧草用于喂牛,以玉米和秸杆作原材料办了一个饲料加工厂,饲料远销益阳等地,去年仅加工销售饲料一项的收入就达3.5万元。2、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型。即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如三堂街镇包狮村支书胡著轩,租赁别人弃耕的52亩田土,办起了一个综合种养场,按照“生产粮食、粮食喂猪、猪粪养鱼和生产沼气”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组织生产,去年饲养母猪40头,出栏肥猪120头,池塘养鱼8吨多,建了2个大沼气池(沼气除了自用外,还能供应20户邻居),纯收入达6万多元;武潭镇泥潭村农民王跃明承包218亩荒废茶园,投入资金26万多元,全部改种优质梨、苹果、葡萄等10多种果树,间种100多亩花生,同时养土鸡近3000羽、瘦肉型母猪20头,初步建成了种、养、繁一体化立体生态庄园农业,预计两年后年产值可达80万元。3、名优特新农产品开发种养型。这是目前我县庄园农业的主体。这种模式主要是“庄园主”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当地的资源优势,大规模开发名、优、特、新农产品,或培育、繁殖种苗,一般开发的项目比较单一,要么是种植业,要么是养殖业,在很大程度上类似过去的专业户,但规模和面积较专业户大。如灰山港镇雪峰山村退休教师文展才,发挥种植水果和苗木的特长,租赁了雪峰山、周家潭两个村的林场和茶园近300亩,种植脐橙、油桃、酥梨等优质水果和苗木,预计三年后产值可达100万元。 庄园农业之所以在我县呈现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在于它有一般农业和常规农业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和特点。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大,有利于降低成本。一般庄园经营土地面积都是50亩以上,大的上1000亩(如泗里河乡泗里河村农民王珏凤等三人,采取股份制形式,投入资金76万元,承包鹿马仑、老山、月新、阎家村等四个村的旧茶园、坡土、废地、残林、部分荒山和稻田3150亩,目前已造林1000亩,种植黄姜等药材320亩,种植绿化树苗80亩)。庄园内从耕作到收获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再加上集中连片,便于排灌、施肥和防治,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规模效益。河溪水乡潭映钟村的“庄园主”贺冬良对调查组算了一笔帐:他和一般承包户相比,去年一季稻每亩平均生产成本要低45元。二是大力推广和引进先进技术,有利于集约经营。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开展集约经营,庄园主一般都在科技上舍得花钱,有的自己具有某种专业技术,有的高薪聘请高级科技人才作顾问,有的选派年轻技术人员到高等院校深造,培养自己的科技人才。修山镇修山村花卉苗木种植大户刘汇源,自费到湖南农业大学学习花卉苗木种养技术,同时他还大力引进现代科技成果,配备了全光照自动喷雾插播育苗设备,采用了花卉无土轻型基质压制、太阳能温室育苗等新技术,由于他的庄园管理严密,又实施了较先进的农业技术,经营效益一般要比普通农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三是产品质量高,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庄园生产的产品质量好,市场竞争能力强。如益阳人刘治安租赁花果山乡人和桥村的200亩田土建成苔韭基地,出产的苔韭由于质优价低,受到益阳和桃江两地消费者的欢迎。 二、发展庄园农业存在的制约因素 在暂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原有法规还未作调整)调整规范土地流转和庄园农业发展的情况下,乡(镇)村干部主要运用现有的政策指导工作,随意性很大,且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不少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制约着这一工作的健康开展。在发展庄园农业的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思想观念的制约。部分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还自觉不自觉地把庄园农业与过去大地主和国外资本家的庄园等同起来,认为搞庄园农业就是搞私有化、搞资本主义,因而不敢大胆发展,如

承包租赁期不敢一定30年不变,一般只确定了5-XX年承包租赁期;少数农民宁愿自家责任田抛荒也不转包给庄园主;部分“庄园主”瞻前顾后,深怕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有的甚至是一年一包,还是口头协议,存在搞一年算一年的心理,不敢大胆投入;部分群众看到庄园发展起来了,就眼红,用各种借口敲竹杠。 (二)土地政策的制约。一是以人口为基础平摊责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制约了庄园规模的扩大。目前农村田土是按人头平均发包的,而且是一定30年不变,基本上没有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因而一些农民把责任田看成自己的私有财产,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这样带来了两个弊端,一方面受土地经营权分散的影响,发展庄园农业的土地很难从单个的农民手中转过来,农民有的愿意转包,有的不愿转包,这样土地难以成片,庄园难以形成;另一方面,即使在当前种田效益不高、一部分农民开始粗放经营甚至弃耕抛荒的情况下,发展庄园要么受到地域限制(不成片),要么受到要价过高的限制,要么受到转包期限过短的限制,造成一边是发展庄园没有土地,一边是大量的田土出现抛荒。二是以保护耕地为核心的土地利用政策制约了庄园农业的发展。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条例、文件出台后,对保护耕地提出了许多明确的要求,既给开发庄园农业带来了机遇,也对发展庄园农业有一定的制约。不利因素主要是:1、在庄园的布局上,受基本农田区域划定的限制,庄园难以大量集中在交通要道两旁,给产品销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带来了影响。2、在庄园的开发项目上,受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难以开发效益好的产品,如《土地管理法》规定严禁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庄园的土地是基本农田,基本上只能采用比较效益低的粮食型种植结构。3、在庄园的开发建设上,土地审批程序繁杂,收费较高。发展庄园必须修建与之相适应的配套设施,而修建配套设施所占用的农用地必须到市以上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申报审批手续,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必须报批准;设施建设占用农田每亩要收取高额的土地开垦费,基本农田24000元,一般农田16000元,这些繁杂的手续和高额的收费影响了庄园农业的开发建设速度。 (三)资金制约。开发庄园农业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目前一方面银行贷款渠道不畅,“庄园主”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且在开发庄园农业的过程中,都已倾其所有,因而庄园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另一方面是投资主体单一,开发庄园农业的资金十分有限,制约了庄园农业的发展。 (四)技术和信息的制约。庄园农业开发必须以科技为先导,否则,就难于上档次、出效益。但目前缺乏一种科技人才与庄园农业相结合的机制,使庄园开发受到技术的制约。目前我县庄园开发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普遍存在缺乏技术问题。由于庄园主缺乏科学技术,目前我县已开发的庄园农业中,大多是种养型,综合型或产业化经营的极少。而在种养型的庄园中,主要是粮果鱼的种养结构,真正种植高档农林特产品的不多。 (五)发展环境制约。一是管理服务滞后。目前庄园农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没有一个集中的反映渠道,个别基层党政领导对发展庄园农业的协调和服务不主动。二是收费关卡过多。三是治安环境欠佳。庄园发展起来后,有的敲竹杠,有的明抢暗偷,给庄园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加快庄园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对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将产生积极作用,因此,应该积极扶持,大力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用活土地政策。一是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在明确家庭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发放土地经营权证的前提下,鼓励和促进田土向庄园集中。1、对开发目前未利用的土地发展庄园的,由乡村两级审查后,可报县国土部门批准,发给土地使用证,并明确30-50年的经营使用权。2、对弃耕抛荒又拒不转包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无条件收回后或发包人给本村村民,或租赁给外地能人开展规模经营,租赁期视承租者的要求而定(最长不能超过30年)。3、土地承包、转包、租赁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农民可从依法转包的土地中获得收益,其受益额由转包者与经营者协商确定。5、土地转包方式可以多样化,如以股份制方式运作,农民以责任田土入股,由股份公司租赁承包给庄园主,按股分红。二是合理利用土地。开发庄园农业总的原则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以不改变用地性质为前提,但又必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用好用活土地政策。1、鼓励庄园开发占用一般农田;2、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可在保持乡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按有关程序,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适当修改,把发展庄园的土地从基本农田中划出来,再把另外符合条件的一般农田划入基本农田;3、鼓励对庄园的立体开发;4、鼓励开发“四荒地”发展庄园,除确定30-50年的开发使用权外,还要在税费上给予优惠。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一是要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允许以庄园的资产作抵押进行信用贷款。二是各级政府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发展庄园农业。县财政在每年的预算中,要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农业发展基金,再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开发庄园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要拿出一部分投入到在项目区内的开发性农业庄园中。三是优化庄园的组织形式,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主要是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办法来解决发展庄园农业的资金,鼓励农民与农民、职工与农民、企业与农民合作发展庄园农业。 (三)搞活流通,打开庄园农业发展的“通道”。一是要建立庄园农业的“绿色通道”。对有一定规模,且以生产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庄园,由县政府审查后,发给农产品“绿色通道证书”,使其在本县内无阻碍流通。二是要开辟多种流通和销售渠道。大的产业化的龙头企业要主动与相对应的庄园订立产品收购合同,确定收购保护价,保证“庄园主”的利益不受侵害;粮、油收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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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优秀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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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凉好个秋,初秋季节凉爽宜人正是游玩的好时节,周末的一个清晨,开始了我的老虎滩公园之行。老虎滩名字的由来有一个古老凄美的传说,据说很久以前,一位年轻英俊的猎人虎口救起了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小龙女,龙女为报救命之恩嫁给了猎人,猎人后来再次与老虎交战伤重身亡变作一块礁石,小龙女不舍那份奇缘爱情,也化作了礁石他们长年厮守相望着,老虎倒下的地方变做一块大石头,因此,得名老虎滩。

如今的老虎滩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名胜景区公园,占地18万平方米,有着4000米的海岸线,被国家旅游局首批命名AAA级景区。它有着亚洲最大的珊瑚馆、世界最大、中国唯一的极地馆、全国最大的鸟语林、全国最大的跨海索道,还有许多游乐设施,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00多万人次。老虎滩公园向世人展示了大连的海洋文化,突出了这座滨海城市的主题。

进入珊瑚馆,厅口处被丈把高的阔叶植物和山石装点着,我以为那绿色植物是仿真塑料,轻轻一摸证实了我的错觉。继而柔曼的灯光把珊瑚礁海洋生物,通过声光、影像、等现代科技手段,完美还原了海底世界的神奇与美丽。展馆海洋生物种类有200多种、3000多个,俨然就是一个海底色彩缤纷的万花筒,那么多的不被常人所知、所了解的海底生物就活脱展示在游人眼前,看似图画却都在游动且有生命力。最初我还按照进馆顺序分别记录它们的学名,无奈太多记不过来呀,我糊弄安慰自己记住统称就行了。游客们也可以穿上潜水服与鱼儿共游在大大的水族箱里,但要付费的。珊瑚馆中还有一条长达十几米的海底隧道,置身其中堪称一绝,恨不能忘乎所以也漂浮游动起来,不得不为之惊叹。

极地馆展示了南北极海洋动物,不到此一游你只能在电影、电视画面上看到它们。一进展厅首先看到一个橱窗里陈设一块一尺多长的貌似普通石块,不由得吸引了我的脚步,石块看似没有我们常见到的坚硬,纹路清晰、密度不很高,还不同于火山石,呈灰白颜色,但一看标签注释方知晓是珍贵的南极石,它来自于天际,可谓镇馆之宝啊。继续往里走游人可以在模拟极地的馆中观赏北极熊、企鹅、海象、海狮等极地动物,抓拍他们的图片太不容易了,它们不停的游动。还有几十个品种的鲨鱼不停的穿梭与你近在咫尺,隔着厚厚的玻璃罩它很温和,没了嗜血的凶残。海兽馆的造型很奇特,以夸张的卡通海盗船栖于海岸。海兽馆分为贯穿上下两层,便于游客从不同角度观看海洋动物的瞬息百态也扩大了它们的活动空间。同时还有海豚和海狮等表演场馆,我目睹了它们的精彩表演和游人的互动。每一段表演结束,在驯兽师的指导下它们也会给近前的游人轻轻的一吻,或是用尾鳍抚摸你,让你感受到它们是人类的异类朋友。特别是在海豚的表演场馆,水池里五六条海豚整齐划一的集体技能表演和各自表演,让人啧啧称奇,无不赞叹它们的杂技太有灵性了,最后海豚以它的高分贝鸣叫结束了表演。我当然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海豚,打心里喜欢这些生灵,当时我有些激动,眼睛湿润模糊,我读不懂它们对我们人类述说着什么呢?对它们别再杀戮?

来到鸟语林,它坐落在老虎滩西南山谷间,它是我国最大的半自然状态人工养殖笼,以高达40米的中心柱张开了半个峡谷的聚乙烯大网,仰望天空视觉很难辨别出它的存在和笼罩。林中树木茂密,阳光只能从高高的枝叶空隙钻进来,林中放养了150多个品种的20xx多只鸟禽,鸟林的山石林木均来自于天然,游人随山径蜿蜒石板路拾级而上,瀑布、小桥流水、原生态的木制亭榭,身边就是散逛悠闲的各种鸟禽,往往它无拘无束的来到你脚边可还不知道它的名字,窄窄的石阶同时前行你给它让步,它也给你散开路,真是彬彬有礼礼让三先,有趣得很呐,人在其中相互不惊不扰和谐安然相处,时不时的还有游人买些鸟食喂它们。

游览之余临海就餐也是平生第一次啊,面向大海,海风徐徐吹来,驱散了一天的疲乏劳顿,可得到的却是大饱眼福的精神享受和海洋文化的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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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供销社应突出解决好问题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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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突出解决问题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国家一系列重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农村农业正在发生深刻而重大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供销社作为涉农经济部门,如何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再上台阶?这是每一个供销人必须认真思考并付诸实践的问题。当前,正值市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旨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并把千方百计保增长、尽心尽力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为此我就供销社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试图从不同层面与同仁们商榷。

一、关于创新问题。或者说寻求新的发展问题。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特征和独特品格,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依靠创新,人类摆脱了史前的愚昧时代,迈进了文明的门槛。依靠创新,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生活日益丰富。英国的工业革命,影响了整个欧洲大陆;信息技术的突破,成为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毛泽东同志把“十月革命”的成功经验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建立了新中国;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说,创新,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召唤。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只要勇于创新并善于创新,就有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安徽省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前4名,受到总社和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得到省委书记王金山的批示:“供销社工作很出色,有成绩。祝贺取得优异成绩,并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牛年更牛!”**市不少县社和基层社能够从一个负债社、亏损社、包袱社,变成一个盈利社、发展社、先进社。除了一些利好因素外,靠的就是创新。正如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在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指出:“供销社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关键的一条就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关于创新问题,马克思早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一文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所引出的这条传世经典名言告诫我们,现实的出路是充满荆棘和艰辛的过程,既然真理并不在我们伸手可得的地方,那么只好用我们的双手双脚去实践。在历史的天空下,现实生活催生了我们的新思维,而实践让新思维在我们的工作创新中得以检验。时下正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认为创新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消费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民的消费需求,既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也为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更是我们供销社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要求,就是要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不断创新发展理念,更新服务内容,调整经营方式,千方百计把广大农民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在新一轮农村市场启动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网络问题。或者说发挥供销社点多、面广、线长的作用问题。网络,是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所在。无论是服务“三农”,还是参与新农村建设,或是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都离不开网络。网络既是供销社的抓手,也是供销社的希望。近年来,全国供销总社启动的“新网工程”,为供销社发展网络建设指明了方向,争取了政策。**市供销社按照总社、省社的部署与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进一步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全力打造贯通城乡、布局合理、双向流动、产权清晰、机制灵活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五大网络。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共有网点总数6281个,其中农资网点1240个、日用消费品网点1297个、农副产品收购网点129个、烟花爆竹连锁门点3349个、再生资源网点176个。这些网点已成为“新网工程”建设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但全市供销社网络建设,仍然存在着基础薄弱、龙头不多、网络不全、技术含量低、与国家产业支持衔接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上加以发展。一要牢固树立项目兴社意识。就是要立足县情、社情,密切关注国家投资取向,研究制定新一轮“新网工程”项目规划,争取把“新网工程”项目纳入地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规划之中,围绕地方主导产业,重点筹建农资配送、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连锁、再生资源利用、烟花爆竹仓储等五大项目,努力取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切实把项目做大、做强、做好,真正起到富民强社作用。二要优化资源配置。“新网工程”建设,实质就是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对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以构建适应新农村发展需要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用活用足各种政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产生“马太效应”,好上生好。三要加强联合与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并购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我们要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整合资源,勇于敞开胸怀,借势借力发展,努力构建和扩充网络布局。总之,供销社要整合资源建网络,优化提升活网络,城乡对接壮网络,抢占先机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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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四川省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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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充分利用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启动建设成渝经济区、国内外产业加快向西部大规模转移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等有利条件,将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书记、省长亲自过问、亲自主抓,积极探索科学招商理念和方法,着力招大引强,注重高端项目的引进,承接产业转移的质量和规模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已经推进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推动四川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强大动力,带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招商引资工作取得辉煌成就,为四川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打下坚实基础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三向拓展、四层推进”的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招商引资总量快速增长,成为四川综合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的重要力量。

四川引进到位国内省外直接投资由XX年1096亿元增长至XX年的7083亿元,增长5.5倍,总量居西部第一;实际利用外资从XX年的14.7亿美元增长至XX年的110.3亿美元,增长6.5倍,相当于过去三十年的总和;外贸进出口总额从XX年的110亿美元增长至XX年的477亿美元,增长3.3倍;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从XX年的7.4亿美元增长至XX年的50亿美元,增长5.8倍,居全国前列。截至XX年9月末,境外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四川累计达183家,持续保持中西部第一。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实际利用外资79.22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中,外商投资实际到位74.8亿美元,同比增长14.4%,增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抽样分析,XX年我省招商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2.2%,对gdp的贡献率为16.6%,拉动gdp增长2.5个百分点。招商引资形成的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3.8%、利税比重51%、就业人员比重40.2%。由于一大批外向型企业的引进,我省进出口总额自XX年以来连续三年每年跨越一个百亿美元台阶,总量跃居中西部首位,出口跻身全国前十强。

西部12省区市“”时期内资引进示意图

(二)招大引强取得重大进展,成为“调结构、转方式”的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省招大引强、集群承接和沿链引进的成功实践,突显了招商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以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促进作用。引进富士康、联想、戴尔、仁宝、纬创、德州仪器等世界级电子企业,推动四川正在加快形成国内乃至全球集成电路、软件、光电显示、电脑制造、网络通信产品等重要基地,电子信息产业有望在“”末成为万亿元产业;成功引进韩国现代、吉利沃尔沃、中国重汽等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四川年产整车规模将突破200万辆,并形成数千亿元产业的全国重要汽车生产制造基地;成功引进1000万吨炼油、80万吨乙烯及天然气化工、盐化工、高分子化工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油气化工基地。

(三)区域合作向纵深推进,成为举世瞩目的中国内陆开放新高地。

我省大力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不断优化开放合作环境,有效开辟合作交流的新渠道,大大拓展区域合作新空间,加快成为内陆开放的新高地。近五年,外国在川新设立领事机构3家,总数达9家,居国内第三。新增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18对,总数达81对,居西部前列。现有外资银行12家、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14家,均居中西部第一。来川工作、交流的外国专家4万多人次,引进留学人员回川工作3075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0余个,通过“百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48名。川台合作交流取得重大突破,五年共引进台资企业257家,投资总额42.2亿美元,赴台交流项目1568个、10282人次,四川已成为西部地区台资企业最多、投资额最大、对台交流品牌最多的省份。与美国、欧盟、日本三大经济体贸易合作蓬勃发展,对东盟、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取得较大进展,泛亚合作形成品牌。促成与新加坡共建新川创新科技园重大合作项目。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川渝合作不断深化,与周边省区市、长三角、环渤海地区、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更加紧密,对口援建产业合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四)投资兴业环境持续改善,成为国内外企业投资西部的首选地。

近年来,四川加大力度,持续改善投资兴业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有力支撑。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铁路、高速公路双双出现“在建里程超过累计通车里程”的建设高峰。目前已形成包括7条铁路、9条高速公路和1条水运航道的17条出川通道,建成和在建高速公路总里程居全国第2位,成都跃升为全国“航空第四城”,泸州港、宜宾港集装箱吞吐能力均达到50万标箱,泸州港实际集装箱吞吐量由XX年的3.8万标箱升至10万标箱。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已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和国内外投资商“投资西部首选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从XX年开始,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后经历了灾区先行、11市试点、全面推进、优化提升等阶段,城乡容貌焕然一新,环境管理井然有序,城镇品位优化提升。XX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把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规制空间拓展至乡村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有力推动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城乡环境显著变化,得到投资客商的高度赞赏,成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助推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稳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成为城市综合体和新农村综合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彰显了地方文化,服务过往游客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大亮点。同时,全省推进“两化”互动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四大城市群快速成长,支撑和带动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四川总体投资环境已达到一个历史新高点,成为国内外投资商“投资西部首选地”。

二、招商引资工作需要乘势而上,为四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再谱新篇章

在当前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步伐加快,招商引资竞争异常激烈的新形势下,推进我省招商引资再上新台阶,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破解要素短缺和资源环境约束,掀起新一轮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热潮。

(一)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开放合作认识不足、意识不强、无序竞争、重复引进、忽视环境等情况,制约了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此,一要积极探索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容错机制”,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二要积极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力量,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制定完善“”承接产业转移规划纲要和重点产业、重要集群、重大项目投资促进指导意见,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区域布局;三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和省外的经验成立专业的招商引资公司或投资促进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增加招商引资的成功率,同时也有效降低政府的招商引资成本。

(二)加强要素保障,力争重点突破。当前我省面临的推动价格上涨因素仍然较多,企业生产成本和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土地、电力、天然气等能源生产要素供应持续偏紧,资源和环境的约束依然存在。为此,一要鼓励企业和园区采用“并购”方式,以商招商,土地零增量招商。学习“腾笼换鸟”经验,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沿链引进“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集中集聚集约地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要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向重大项目倾斜,做好重大项目落地的土地储备和交通能源保障。杜绝圈地项目、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落后产能转移。三要大力促进交通同网、产业联动、市场联体的区域经济联盟,积极引导我省五大经济区突出区域特色、发挥区位优势,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形成优势互补、互济共生的科学发展格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搭建引资平台。一要切实落实招商引资各项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对重大招商项目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二要整合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激励机制建设,加大各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三要搭建专业化的投资促进平台。围绕目标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小分队登门促进、驻点招商和以商招商。充分利用各类重大投资贸易活动平台,广泛对接客商,集中促进项目。

(四)加快园区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当前我省园区总量规模偏小,优势特色不够突出,服务管理有待提升,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一些园区缺乏国际化引资、选资条件和市场化融资渠道。为此,一要设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实施基建贷款贴息,适度超前搞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二要引进和培育一批对区域和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鼓励各地与东部沿海地区、对口援建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推进组团式招商引资。三要建立健全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对转移项目实行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充分发挥天府新区作为内陆开放高地前沿区的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开放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注重招大引强和招资引智,吸纳集聚一批跨国公司和优势企业落户。

(五)优化招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投融资政策、公平竞争机制、投资争议解决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为此,一要优化法制环境。尽快制定《四川省投资促进条例》,根据科学招商需要,推动依法招商。二要继续加强政务环境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和投诉中心的效能。建立全省投资环境的考核、监测和评价体系,定期评估省内投资环境状况。三要优化人文环境。培育塑造新时期四川精神和文化形象,建立不同语言、文化的交流互动平台,推进文化生活的国际化,增强投资兴业的吸引力。四要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激励措施,把优秀干部充实到招商工作一线,形成级级责任明确、层层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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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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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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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层法院涉执信访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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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涉执信访调研报告

一、涉执信访概况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高位徘徊,其中约50%涉及基层人民法院,而涉及民事执行工作的信访(以下简称涉执信访)几乎占基层人民法院信访总量的50%,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实上,涉执信访不仅制约法院发展,而且损害法院形象,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课题。本文,笔者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为样本,对基层法院的涉执信访情况进行调查和思考。

管城区法院XX年至XX年共新收执行案件4788件,年均1197件,年收结案数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一直位列第4;四年间共出现涉执信访186件(次),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88%,占全院信访总量的36.39%,在全院信访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全市法院平均值低11.62个百分点。

◎涉执信访量呈上升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则有所下降。XX年,管城法院在“北京奥运会”前全力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涉执信访积案活动;XX年,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又前所未有的投入人财物防范和化解信访,但受社会大气候影响,涉执信访量仍居高不下。由于执行机构案多人少导致办案周期较长,因为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逐年增多,以及广大干警期待已久的信访问题终结机制迟迟未能真正建立,可以预见,在若干年内涉执信访形势不容乐观。(见表一)

◎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量相对平稳,处理这类信访难度较大。以XX年至XX年为例,出现涉执集体访4件、越级访19件、缠访闹访3件。其中,75%的集体访由被执行人所为,无一例外是组织民工到管城法院“兴师问罪”,以法院执行案件影响被执行人给民工发工资为借口,向法院施压,无理要求法院解除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扣划的财产。其次是越级访占较大比例,有缠访闹访现象,多是上访人“面见高官好办事”、“好事多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作怪,把信访作为实现自己诉求的最佳选择,甚至还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将婴幼儿留置法院、在法院自杀相威胁。(见表二)

◎进院访占较大比例,重复访时有发生。自XX年开始,管城法院每年适时组织院领导集中公开接访活动,常年坚持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中层正职轮流在院信访接待室接访,因而直接进入该院的涉执访较多,共132件,占涉执信访总量的70.96%。其外在表现是信访人对法院的信任,其客观结果是有效减少了到区、去市、赴省、进京访。重复访累计9件,主要是个别干警接到交办的信访件后,缺乏责任心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有理者重访,无理者也重访。

二、涉执信访的成因

管城法院186件涉执信访,成因主要有四:执行干警自身原因造成的45件,占24.19%;非自身原因造成的97件,占52.15%;当事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31件,占16.66%;其他原因造成的13件,占6.9%。

◎少数执行干警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信访。极个别干警依然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口角;有的责任心不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敷衍了事;有的借口案件多,容易的先办、复杂的后办,催得紧的快办、其他的缓办。

◎个别执行干警业务水平较低,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执行干警以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为由,不愿挤时间钻研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凭想当然办事,用老经验办案,不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引起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满;有些干警碰到疑难复杂案件束手无策,暂时搁置起来,以致时过境迁,失去执行时机,造成执行不能,形成执行积案,酿成涉执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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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蔬菜瓜果流通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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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瓜果流通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受异常天气及供求关系的影响,我市蔬菜瓜果总体价格呈现了走向高位随后不同程度回落的走势。据调查队数据显示,鲜菜1月、2月环比价格分别上涨13.8%、5.3%;3月下降8.1%.4月涨4.3%、水果1-4月环比分别上涨9.7%、5.8%、1.7%、4.3%,部分蔬菜瓜果价跌滞销,农民损失严重,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一方面,城市居民承受着包括蔬菜价格在内的食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通胀;另一方面,个别蔬菜品种出现滞销,遭遇了“菜贱伤农”的困境,农民却并没有因此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对此,由收费管理科、价检分局、监测中心组成的第三调研小组深入五里亭果蔬批发市场、石埠蔬菜基地、金陵香蕉基地、津头、官塘、水街、淡村农贸市场,对蔬菜、瓜果价格及流通环节的相关收费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调查了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造成蔬菜价格波动长期的因素,除了异常天气和供求关系影响外,还包括居高不下的流通环节费用,流通环节费用过高亟待解决。

一、果蔬供应和价格情况

据市统计局统计,XX年1-3月,蔬菜产量60.32万吨,同比增长6.55%;水果产量14.22万吨,同比增长14.21%。但由于受年初长时间低温阴雨天气影响的原因,果蔬主产区上市时间整体推迟一个月,与外地果蔬上市期相遇,加上去年北方菜园子工程扩建的大棚蔬菜今年开始产出,使得南北方部分蔬菜同时上市,蔬菜市场供过于求,运往省外的本地应季蔬菜,特别是青椒、瓜类等大量减少,果蔬价格从5月份起出现较大幅下降,5月鲜菜价格环比下降8.0%,鲜果价格环比下降0.1%,到6月份,降幅表现最为明显,据了解,仅此两项拉动6月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个百分点左右。

二、蔬菜、瓜果流通环节收费情况

根据调查,市果蔬的流通通常要经过4-5个环节,其发生的费用,由批发和零售两部分组成。批发环节费用主要包括田头到市场的运输费、摊位费、人工费及批发利润等;零售环节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摊位费、销售损耗、人工费及零售利润等。

(一)摊位费。从调查数据看,市摊位费占蔬菜最终售价的比重不高,对蔬菜最终售价的影响相对有限。其中:

1、零售市场摊位费对零售价格影响不大。如官塘菜市蔬菜摊位费为350元/月,每摊日均销售青菜50公斤,平均到每公斤青菜约0.24元,占最终售价的10%左右;飞凤菜市蔬菜摊位费为130-450元/月,每摊日均销售青菜150公斤,平均到每公斤青菜约0.03-0.1元,占最终零售价格的4%左右;淡村菜市水果摊位费为1000元/月,每摊日均销售水果50公斤,平均到每公斤苹果为0.66元,占最终零售价的7%左右。

2、批发市场摊位费对市场最终售价影响较小。据了解,五里亭批发市场的鲜菜摊位费每月1800元,每月销售鲜菜900吨,平均每公斤鲜菜约为0.002元,占最终零售价0.07%;水果摊位费每月4500元,每月销售鲜果900吨,平均每公斤鲜果约为0.005元,占最终零售价0.05%。

(二)人工费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据了解,XX年人工成本比XX年增长88%,如聘请民工工资由去年每天60元涨至今年的80-120元;如按计件工资计算,去年每车(装载28吨大白菜)人工费为1000元,而今年每车(装载20吨大白菜)人工费为2200元,平均每公斤鲜菜的人工费由去年的0.08元涨至今年的0.15元,涨幅达88%,占大白菜最终零售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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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教育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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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调研报告范文

管课程改革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仍任重道远,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一)

自秀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站所认真开展好工作,深入村组,作好民情调研。

一、村情概况

万家村辖8个村民小组,20xx年末,全村总人口4652人口,其中农业人口4578人。全村总耕地面积1583亩,全村经济总收入2537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5543元。

万家居委会唯一山区组白泥箐村民小组,地处街道办事处南边,距街道办各下所在地5公里,从居委会到该村民小组为水泥路面,交通方便。总人口161人。万家居委会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社区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20名,其中男性17人,女性3人。

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帮扶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加之通海县委县政府加大蔬菜产业的发展,群众生活明显改善。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总经济收入高达百万元,最低仅有500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蔬菜和养殖蛋鸡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今年受干旱、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现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种养殖。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1、入户调研总户数、涉及总人数:5户,共有人20口人。

3、调研户经济总收入:5万元

4、调研农户反映的主要存在问题:经济来源单一、收入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程度。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1、是自然灾害致贫。旱地多、水田少、缺乏水资源。地势所属山区,蓄水条件差,降雨量少,经常受旱,由于干旱已有三年没有收成,就连生活用水现在都成了问题。

2、是文化素质不高,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而引起的贫困。缺文化必然导致观念的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少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昌险出外经营工商业;少许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

3、是因病、残致贫。因病、残导致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在该村,农民收入本来就少,农民家庭成员中,如果有人生大一点的病,就会给贫困的家庭带来更加贫困,如果是大病,只有听天由命。另外家庭成中有残疾,也是导致家庭贫困的根源。

4、是缺劳动力致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村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部分村民纷纷外出打工,有的外出打工的收入远远多于农业收入,也许一个家庭有劳力外出打工,就能摆脱一个家庭的贫困。当然外出打工与外出劳动力的素质有关,素质越高,获得的劳务收入越多。

5、是因建房致贫。由于生存问题,不得不建房。家庭收入少,建房后,家庭就会更加贫困。可能建房时借了一些债,后因种种原因,收入下降,而借的债又需要偿还,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1)改善人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白泥箐生存环境仍然是重中之重。政府在进行扶贫决策、安排扶贫资金时,首先要考虑到人的生存问题这一点。建议加强水利设施,推广节水农业种养植。

(2)要重视文化扶贫。该村文化落后,农民缺文化是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民文化素质低又是影响脱贫的关键因素,因此,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是扶贫一项重要工作。扶贫工作中应专门安排文化扶贫资金和项目,对农民进行文化培训和扫盲,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文化,尤其对贫困地区农民要进行科技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实行科学种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3)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该村和其它村一样因病、残贫困的占贫困原因的人很多。现在不要说贫困人群看不了医,就连普通家庭也看病难,主要原因还是看病贵,什么手续费,门诊费,专家挂号费,治疗费等等造成老百姓不能看病。政府实施的扶贫计划,往往侧重于经济上的扶贫。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的结合起来,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4)有组织地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外出打工。一方面可缓解了该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更重要的是出去的人开阔了眼界,见了世面,接受了新的观念。最终又带回了信息,产生了扩散效应。很多地方就是靠农民外出打工使农民脱贫致富。

(5)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容忽视。加强宣传,鼓励一个家庭只生一胎,提倡独生子女光荣,提高教学供养质量,为家庭输出可用人才。

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二)

目前的课堂教学,在教学内容的确定、教与学方式的转变、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方面与传统的课堂教学相比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进一步深化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改革,我将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现状总结如下。

一、 教师的知识观、学生观、教学观发生了变化。。

教师对知识的理解发生了变化。教师普遍认同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即知识不是静态的结果,而是一种主动建构的过程。教师在教学中普遍采用探究、讨论、实验、猜测、游戏等多种活动形式,使学生在数学活动中,主动认知、主动建构,获得充分发展。

教师把学生看作数学学习的主人。学生来到学校,坐在教室,不应是只发挥“耳朵”的作用,而应该是多种“器官”参与数学活动。也就是说学生不应该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进行知识建构。通过自主的知识建构活动,学生的创造力、潜力得以发挥,情感、态度、价值观得以陶冶,个性得以发展。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和谐平等的,是相互尊重的,是真诚互动的,是共同探究知识的“学习共同体”。

二、 教师的教学方式发生了变化。

1. 教师角色发生了变化。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课堂上,我们的老师能组织学生发现、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能引导学生围绕问题的核心进行深度探索、思想碰撞;能充分与学生合作,让学生始终处在师生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宽容的氛围中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2.注重创设情境,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去观察问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思维、提高能力等。

三、教师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每一个学生都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生活积累,每一个学生都会有各自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教学中教师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让学生感到自己与他人不同,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学生的数学需求,最大限度地开启每一学生的智慧潜能,使“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从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课堂上,让学生进行开放式提问。在解答问题的过程中,尽量让学生参与,“谁来回答他的问题?”“还有没有不同的解法?”“谁还有疑问?”让学生各抒己见、积极讨论,在讨论中思考,在合作中交流,让学生感受成功的喜悦,进而树立学习的自信心。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工作量偏大

目前,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年龄老化现象非常突出,平均年龄41.1岁,许多年过50岁的老师仍在教学第一线;教师数量偏少。教师包班上课,工作负担重,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研究教材和进行理论学习,对提高其教学水平和能力非常不利。

二、农村小学教学现有条件和教学手段现代化要求之间的矛盾。

农村小学资金短缺、条件落后,有些学校连台投影仪都没有,很多教师上课仍是“一支粉笔,一张嘴,大黑板上过家家”的局面,教学效率低下。新课改倡导要注重揭示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注重学生的感知、体验等学习目标,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这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程度也是当前课改的当务之急。

三、农村教师待遇偏低,挫伤了教学的积极性。

城乡教师工资差距过大,乡镇教师工资偏低、待遇教差。农村学校所处的位置往往在村中,交通不便,生活条件一般,现实状况造成了青年教师吃住都不方便,很难安心工作。

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农村教师的新陈代谢,改善农村教师队伍年龄偏大,数量偏少的现状。建议各县区每年选用一批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补充“新鲜血液”;二是从城镇学校富余人员中,选派部分优秀教师下到边远穷乡支教。

二、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提高小学数学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师资,一支业务精良的小学数学教师队伍,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利用各种机会和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师进行轮训,使教师在业务知识、教育理论、教学能力等方面都能得到提高。

总之,尽管课程改革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仍任重道远。在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中,还有许多认识问题需要梳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去探索和完善,我们将群策群力,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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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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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调研报告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首都进入小汽车主导的机动化时代,小汽车在推动现代城市经济腾飞和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引发了拥堵、能耗、环境、安全、社会公平性等诸多城市问题。不断膨胀的小汽车交通需求与有限的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建设世界城市,需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宜居城市,营造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因此,针对xx市机动车保有及使用问题,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开展系列调研活动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xx市机动车保有与使用现状及问题

XX年12月28日,xx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400万辆,截止到XX年2月底已达413.2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329.1万辆。调查显示,xx市公车(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年平均行驶里程为2万公里,私人小汽车年平均行驶里程1.5万公里;私人小汽车年均使用费用为10681元。

与世界大城市机动化发展历程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北京机动车,特别是私人小汽车发展存在“三高”的特点——即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

(一)高速度增长。北京机动车保有量从2300辆到100万辆用了48年时间。XX年8月、XX年5月,保有量先后突破200万、300万大关,分别用时6年半和3年 9个月,而东京这一过程分别用时5年和XX年;而从300万辆到400万辆,北京仅用了2年7个月,而东京实现这一变化却用了XX年的时间。进入21世纪以来的XX年间xx市机动车年均增长25.1万辆,XX年净增量更是高达51.5万辆,一年的净增量就几乎与香港机动车保有总量相当。xx市机动车在 400万的量级上仍然保持这样高的增长速度实属世界罕见。

(二)高强度使用。北京私人小汽车年均行驶里程为1.5万公里,是伦敦的1.5倍,东京的2倍多。

(三)高密度聚集。与世界城市“中心城区低,外围高”的机动车保有量分布态势相反,xx市400万辆机动车的80%以上集中在六环范围内。北京城四区户均私人小汽车保有量水平是巴黎同等可比区域的1.8倍,纽约同等可比区域的2.3倍。国外大城市中心区合理引导小汽车使用,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外高内低”,而北京中心城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在35%以上,与近郊区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相当。

城市中心区过多的私人小汽车流量导致严重交通拥堵,按照xx市目前私人小汽车使用强度,每净增100万辆私人小汽车,需要增加282万车公里的路网容量(相当于整个三环内的路网容量,相当于五环内路网容量的30%);需要增加停车面积30平方公里(相当于二环内面积一半)。因此,按照目前的机动车发展趋势,有限的资源承载空间与迅速增长的私人小汽车需求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反映在路网上就是交通拥堵仍将不断恶化。

此外,交通拥堵又进一步带来能源消耗及尾气排放的增加,逐步加重了城市中心区的环境污染。研究表明,车辆速度从40km/h降低到15km/h时,排放平均增加250%,油耗平均增加67%。而北京是一个平原城市,空气扩散速度慢,中心城区增加的机动车尾气排放使得市区空气质量恶化。据统计,目前xx市空气中40—60%的可悬浮颗粒物、80%的碳氢化合物(hc)、70-80%的氮氧化物(nox)均来自机动车尾气。能源消耗方面,按照目前使用强度测算,全市每增加100万辆私人小汽车,每年至少增加13.5亿升的燃油消耗。

二、xx市机动车保有及使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xx市机动车保有及使用问题,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购买车辆的门槛低

从国内外诸多城市的交通发展历程来看,在适当条件下出台一些政策措施提高购车门槛,对机动车保有量进行一定程度调整的案例并不少见。如新加坡采用车辆限额投标制度收取拥车证价格和拥堵收费、香港大幅度提高私人小汽车税率、上海实行车牌拍卖制度、日本城市采取停车泊位证制度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这些城市私人小汽车的快速增长。

而与国内外其他城市相比,xx市对私人小汽车购买几乎未出台任何限制政策,且车辆价格呈下降趋势。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进口小汽车价格进一步下降,再加上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市民购买私人小汽车非常容易。

(二)小汽车使用成本低

经验表明,调节小汽车使用成本是减少小汽车保有与使用,从而缓解交通拥堵的最有效措施之一,而xx市目前小汽车使用成本较低,是导致小汽车过度使用的主要原因。以停车为例,xx市虽然对一些重点地区的停车价格进行了调整,但是整体水平仍低于上海、广州等城市,更远低于国外同类城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如上海中心区每小时停车费为15-20元,广州为10-15元,而一些世界大城市一类地区路内停车费用更高,如伦敦为2.3欧元/小时,东京为2.4欧元/小时,阿姆斯特丹则达到了3.8欧元/小时。

特别是近年来,停车管理不到位,乱停车现象严重,小汽车违章占道停车(步道、自行车道,甚至行车道)势头不减,刺激小汽车过度使用。

(三)市民绿色出行意识低

城市居民的出行习惯需要一个培育和适应的过程,欧洲、新加坡、日本公共交通发展先于私人小汽车的普及,市民习惯于公共交通出行,即使目前机动化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仍然达到60%以上。北京自1997年以来,机动车净增300多万辆,在已经出现严重交通拥堵的情况下,才确立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的政策,再加上建设周期,要经过一定时期才能发挥其效用,因此市民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习惯已经形成。目前,xx市5公里以下的私人小汽车出行占私人小汽车出行总量比例高达40%,私人小汽车使用存在明显的过度使用现象。这也反映了使用者对私人小汽车的高度依赖,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意识淡薄。

(四)替代出行方式的服务水平低

目前xx市轨道交通线网密度低、运能运力不足、换乘不便,地面公交运行速度慢、服务水平低,步行自行车出行环境不断恶化,通勤、通学等刚性交通出行需求缺少满足需求的替代方式,成为诱发家庭购买私人小汽车的主要原因。以中关村第三小学为例,问卷显示,70%以上的家长开车送孩子上学。很多家长在有了孩子以后才购买私人小汽车。

三、xx市机动车总量调控与需求管理相关建议

针对xx市机动车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世界城市交通发展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大购车成本,降低机动车增长速度

目前xx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已超过每年50万辆,如果不加以控制,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很快将会失去效果。因此,从根源上控制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是最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首当其冲的一项措施。建议: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开展机动车总量调控工作,依据公共交通建设进度,研究提出每年汽车增长量的控制指标;研究出台与机动车总量控制相应的配套政策及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购置税,加大首次购车成本;加强汽车上牌管理,严格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的办法。

(二)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抑制机动车需求

加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规范停车秩序,严禁乱停车。因地制宜地制定停车泊位的供给标准,在总体停车位数量上进行控制,特别在商业办公区以及靠近地铁和枢纽的地方,减少停车位供给,引导机动车的合理使用。

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的停车管理收费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的停车费率,进一步扩大实施差别化停车价格的地域范围;引导小汽车在中心区外围换乘公共交通。

通过收取拥堵费、排污费、环境税等手段,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抑制机动车需求。

(三)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倡导绿色出行

加密轨道交通线网,推进接驳换乘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水平。在新线规划建设时,地面公交、小汽车、自行车接驳的换乘设施同步建设,并纳入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投资、建设体制;

调整交通投资结构,加快综合交通枢纽、换乘设施建设,改善各种交通方式间衔接换乘条件;

加大公交专用道施划力度,尤其要在拥堵路段加快公交专用道施划进度。

加强对侵占人行步道、自行车道行为的管理,严格禁止小汽车乱停乱放、侵占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违章行为,加强执法,还便道于行人,还自行车道于自行车;

开展“半小时绿色出行”行动,在全市倡导半小时内步行和自行车可到达的出行,选择步行、自行车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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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小康进程进入冲刺阶段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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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康进程进入冲刺阶段

小康之路就在脚下!多少年来,中国人民祖祖辈辈在盼小康、奔小康的道路上洒下了勤劳的汗水和智慧,本世纪末我们即将迈入小康社会的门槛,千年的梦想圆在二十世纪之末。  根据《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规定的指标测算,从总体上看,到1999年我国已走完温饱阶段94.6%的路程。预计到XX年,全国总体平均水平将进入小康社会的初期阶段,有3/4的人能过上小康生活。  小康初期阶段基本达到  改革开放以来的21年,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党带领全国人民在小康建设之路上不断前进,使人民在短短的几年里就跨越了物质匮乏的年代,告别了短缺;80年代人民生活从贫困走过温饱,90年代逐渐迈向小康,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止到1999年底,小康评价指标测算结果显示,中国人民生活已实现小康初始水平的94.6%,也就是说即将走完温饱阶段的路程,基本上达到小康初期阶段生活水平。  (一)从《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规定的五方面看,经济水平和精神生活已达到小康标准,物质生活、人口素质和生活环境实现程度分别为94.6%、88.4%和91.5%。  (二)分城乡看,城镇居民生活已达到小康标准的94%,其中经济发展水平、物质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已基本实现小康水平,精神生活实现程度为86.7%,生活环境与社会保障实现程度为75.6%。农村居民实现程度为88.45%,其中收入水平实现程度为85.14%,物质生活实现程度为84%,人口素质实现程度为87.22%,生活环境实现小康程度为89.09%,精神生活和社会保障与社会安全已达到小康标准值(见图1)。  (三)分地区①看,全国31个省市区,有15省市区实现程度在90%以上,9个省市区在80%-90%之间,7个省市区实现不到80%。  东部地区小康实现程度为97.86%,其中有10个省市区实现程度在96%以上,1个省超过90%,1个省接近90%;中部地区实现程度为93.18%,其中实现程度在90%以上的有4个省,实现程度在80%至90%之间的省市区有5个,有2个省市区接近90%;西部地区实现程度为84.18%,其中实现80%至90%的有3个省市区,其余7省市区实现不到80%(见图2)。  (四)从人口分布看,1999年底全国有6.156亿人口已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实现程度90%以上,下同),占总人口的49.93%;其中有4.606亿人口分布在东部,占东部人口90.79%,1.55亿人口分布在中部,占中部人口35.198%。有4.65亿人口处于温饱有余生活水平(实现程度80%-90%),占总人口的37.73%,其中2.85亿人口分布在中部,占中部人口的64.81%;有1.33亿人口分布在西部,占西部人口的46.65%。有1.52亿人口处在温饱中期水平(实现程度不足80%),占总人口的12.34%,均分布在西部,占西部人口的53.35%。  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全国有一半人基本过上了小康生活,东部绝大多数人过上了小康生活,中部也有2/3的人过了小康生活,而西部过上小康生活的人不到一半。  (五)从小康进程速度看,按小康基本标准衡量1990年小康总体实现程度为46.32%,平均每年向前推进4.63个百分点;到1999年底,小康实现程度已达94.6%,比1990年实现程度高48.28个百分点。90年代,平均每年推进5.36个百分点,比80年代的平均速度每年高出0.73个百分点。这说明进入90年代后,小康实现进程有所加快(见表一)。  到XX年,预计全国总体平均将实现小康初始水平,全国约有74.84%的人口基本能达到小康水平,有12.82%人口接近小康水平,然而,有12.34%人口难以实现小康;在16项小康测评指标中有12项可以基本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值,2项指标达到小康值困难较大。整体说来,虽然小康建设的道路上有许多困难和障碍,但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人民在本世纪末能圆小康生活之梦。  人均小康指标提前实现  经济发展是强国富民的基础,改革开放21年以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增长水平与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提前5年于1995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宏伟战略目标,人均指标已超过小康标准值,是五大部分实现小康程度最高最早的一部分。  (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增长速度遥遥领先国际水平。1995年我国提前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1997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提前实现番两翻的目标,提前达到小康标准。1995年现价国民生产总值为574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0年4518亿元增长321.6%,年平均增长10.07%。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995年现价为485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为2713元,比小康标准值高213元,比1980年的460元增长248.7%,平均每年增长7.76%。  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值为8205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1980年至1999年平均每年增长9.8%,其中80年代的XX年中年均增长9.3%,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10.4%。1999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现值为6546元,按1990年可比价格计算为3591元,按可比价格计算1980至1999年平均每年增长8.4%,其中8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7.7%,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达到9.1%。可以看出,进入90年代后,国民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质量也有所提高,波幅基本控制在7个百分点内,比80年代的最大波幅降低三成以上(见图3)。  (二)经济增长速度领先国际水平。从国际比较看,1980年至1999年我国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国际水平。根据世行的测算,80年代世界加权平均水平为3.2%,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年增长速度分别为6.6%、2.6%和3.1%;1990年至1998年世界平均水平为2.4%,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年增长速度分别为7.3%、1.9%和2.1%。如果不考虑中国和印度,则这两个时期的低收入国家的增速更低,分别为4.1%和3.6%。  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的这种高速稳定的经济增长现象是空前的、是世界各国未曾有过的,这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行宏观经济市场调控等的辉煌成就。  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经济水平和人均资源拥有量并不高,这为小康建设带来了不少的困难。按世界银行

《1999/XX年世界发展报告》测算值排序,1998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gnp)为9289亿美元,在210个国家中排名第七位(从高到低排列,下同),199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50美元,属于低收入国家,在210个国家或地区中排名149位。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和物质产量总量处于世界前列,然而,人均水平并不高。  (三)地区经济总体发展迅速。目前,党中央考虑东部沿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经济社会水平已达到一定的高度和实力,果断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西部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些年来,虽然各地区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但它们的经济增长速度也都较为迅猛。1999年东中部各省市区gdp的增长速度基本上在7%至10%之间,人均gdp绝大部分已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值;西部各省市区gdp的增长速度在6%至9%之间,人均gdp实现程度也大部分在90%以上。  物质生活:向小康水平逼近  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实现小康的关键。现实情况表明,中国人民生活正实实在在地向小康水平逼近,消费水平不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和改善。这些都能从人们的衣、食、住、行方面的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反映出来。1999年底物质生活实现小康标准的94.6%,比1990年的49.9%前进了46.4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向前推进5.16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实现程度为96.6%,中部地区为91.85%,西部地区为82.34%。  (一)居民收入有较大提高,为物质生活质量的整体改善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居民收入是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源动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财富的积累,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与日俱增的上升,20余年的变化是显著的、是有目共睹的,我们不难从工资、劳务收入到银行储蓄存款余额、有价证券、金融资产等相关指标看到居民收入迅速提高的轨迹。  城镇居民收入的迅速提高,使城里人有幸在80年代中期就尝到了好日子的甜味,人均可支配收入率先于1998年达到小康标准。按不变价计算,1980年至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其中80年代的XX年和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5%和6.87%,呈现稳步增长的特点。 同样,农民收入也日益上升。199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现价为2210元,是1978年的16.5倍,如果按1978年这一可比价格计算则为632.65元,这意味着农民收入比1978年的133.6元实实在在提高了4.74倍。按不变价计算,1980年至1999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其中80年代的XX年和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8%和5%。可以看出,城乡收入增速呈现出三个特征:1)19年中农村平均快于城市1个百分点;2)80年代农村快于城市2个百分点,3)90年代农村慢于城市近2个百分点,特别是近两年来农村明显慢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速度。1999年农村小康实现程度为82.4%,而城市于两年前就已达到小康水平。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收入的议论也越来越多,分配不公、脑体倒挂等现象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现象我们能从数据变动的轨迹中找到痕迹,据有关单位测算,1998年我国基尼系数高达0.386,已接近国际警戒线0.4的水平,超过高收入国家90年代0.338的平均水平,如果将城镇特高收入户也纳入统计中,则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  (二)居民居住水平有很大改善。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人们告别了几代同堂的年代,特别是康居工程实施以来,居住水平与质量提高更快,屋内设施现代化、家具豪华化、装璜漂亮化等,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截至1999年底,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1980年的5.5平方米提高到14.2平方米以上;入住两居室以上单元配套楼房的家庭逾2/3;有厕所或浴室的家庭比重不低于3/4;使用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的家庭也达70%以上;绝大多数家庭都能独自享用自来水和厨房。  农村住房水平亦有较大程度提高,农民告别了土房,甚至砖瓦房,住上了钢筋砖木结构的楼房,并向室内设备现代化和装饰美观化发展。目前,反映农村住房的核心指标—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亦于1997前超过15平方米的小康标准。与城市相比,农村住房的数量和质量同样有较快的发展,1999年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由1980年的4.5平方米提高到18.7平方米以上。  尽管如此,在住房方面,我们离三口之家有两居室的小康型生活住房标准仍还有一定的差距;而距建设部提出的XX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的10条标准的差距要更大些。  (三)消费水平不断增长。消费更能反映出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程度,不管是从消费品金额的提高或对冰箱、彩电等家庭耐用消费品的拥有,还是从吃的品种和数量,都远远超越了物质紧缺时代的生活水平。  居民的营养程度,虽然不如其他指标改善的那么快,但较过去的改观也是明显的。目前,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距小康还有一些差距,实现程度为86%左右。  从恩格尔系数的下降也能看出消费结构的改善程度。全国恩格尔系数从1980年60%下降到1990年的56.8%,继而再下降到1998年的48.57%,超越小康标准值的50%,人们终于有一半多的钱可用于非食品方面的消费支出。  (四)交通通迅大为改观。交通便利程度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交通通信费用支出大幅增加,近几年已居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增幅之前列。近十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居民乘车条件与便利程度明显改善。交通工具的质量和数量大幅度增长,民用飞机航线的增加,火车的提速和夕发朝至时间的调整,汽车数量和卧铺型品种的扩大,都大大改进了交通状况,为居民旅行创造了便利的条件,提高了效率,促进了消费。  通迅业发展十分迅猛,使人们交流的距离缩短了,地球就像一个小小的村庄,交流自如。截止到1999年底,我国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和本地电话年末用户数分别高达4718、4324和10881万户,分别是1990年的107、2162、16倍;城市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7台多。邮电业务总量按1990年价格计算为3311亿元,是1990年的40倍,1995年的3倍多;而其中的电信业务发展更是惊人,电信业务总量按1990年价格计算1999年高达3113亿元,占邮电总量的94%,是1995年的3倍半。  过去人们不敢想的或想不到的通信方式和手段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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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粗浅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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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粗浅探讨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诉讼程序方面的改革尤其关于适用简易程序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想再次就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作一粗浅探讨。     一、简易程序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伴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在不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许多法院在进行简易程序方面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毋庸讳言,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实践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在认识上也有误区。     减轻当事人及人民法院的讼累,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程,是世界各国都在研究的课题,也是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方向。从诉讼制度的发展来看,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诉讼的增加,仅靠增加审判人员,显然不是最有效的办法,而从程序上简化一些繁杂的手续是比较可行的。但是,各种诉讼程序的设置,其目的在于保障实体上的公正,简化诉讼手续与保证案件的公正判决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如何使这一矛盾冲突降到最低点,需要进一步研究。根据最高法院的改革构想,今后为了保证法官的素质,法院将减缓法官人数的快速增长,这些都要求法院的改革必须在提高效率上作努力。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制订简易程序至今,已有将近20年的历史。从时间上看,它尚属年轻,但它作为一种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优势,也日益受到推广和重视。在目前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为了树立司法的权威,提高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诉讼效率,为广大民众提供便利快捷的司法救济途径确实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当然,在适用简易程序办案的过程中,仍有不便操作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有相矛盾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适用此规定解决当事人讼争,有时就一份调解笔录案件即办结,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以下材料:(1)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笔录;(2)答辩状或者口头答辩笔录;(3)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要有授权委托书;(4)必要的证据;(5)询问当事人笔录;(6)审理(包括调解)笔录;(7)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调解协议;(8)送达和宣判笔录;(9)执行情况;(10)诉讼费收据”。这似乎和普通程序要求一样,这种相矛盾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很难操作。为此,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与积极探索立法的完善和改革问题,是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简易程序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一、明确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十分原则,各地法院对此认识不一,适用的不够充分。建议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标的,确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根据各省市不同情况规定各自标准,即低于多大的诉讼标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并规定不得因超过审限而转为普通程序。同时规定哪类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     1、虽然民事诉讼法允许以口头、电话、广播等形式来传唤当事人,但当事人拒不到庭,不得缺席判决或拘传。这样使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对此种传唤方式不够重视,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影响案件及时审理。法律规定应有强制力,只要办案人员用上述方法传唤并对传唤时间、地点、内容、人员进行书面记载并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已知道,就应赋予它具有传票传唤的同等效力。     2、15天答辩期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适用简易程序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如果给15天答辩期又觉得太长,这就使法官不得不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使之放弃。这样,有时会使法官处境尴尬,有损法官形象。建议将简易程序明确规定是否给予答辩期,给多长时间由法官决定。      第三、正确把握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     确立举证时限不仅在完善司法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方面意义尤为重要。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时限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该规定若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适用与简易程序的目的相悖。简易程序的案件性质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这类案件易于速审速结,也应速审速结,充分体现简易程序高效便捷的特点。若在简易程序案件中适用如此长的举证时限的规定显然与简易程序的立法宗旨和目的不相符,也会造成当事人不积极提供证据,尽快解决讼争的局面,也会使有些当事人明明证据在手却不及时提交,恶意拖延诉讼,严重影响审理活动的高效进行。但若不适用该规定,又会造成有法不依,不严肃执法的局面,不利于体现执法效果。为此,建议将该规定修改为“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七日内,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而定”,这样才能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二)简化诉讼程序     简易程序的目的在于速审、速结,尽量简化诉讼程序。这里仅就需要简化的几个主要方面略作阐述:     第一、就审期间的缩短。送达诉状与言词辩论期日之间,应有相当的时间,即所谓就审期间,以便被告准备辩论及到场应诉。在我国,法律对这段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为加快案件的审理,在送达当事人起诉状或言词起诉笔录时,应同时将言词辩论期日的通知书一并送达另一方当事人。除紧急情形和当事人合意要求进行审理外,就审期间至少应有五日,除特殊情况一般也不应超过10日。     第二、应以一次期日辩论终结为原则。除特殊情况外,通常应有一次期日

辩论终结。为实现此目标,法院在言词辩论通知书中,应表明适用简易程序并要求当事人务于期日携带所有证物并偕同有关证人到场,以免因调查证据而拖延审理期限。     第三、依职权为受诉当事人辩论判决。受诉当事人一方不到庭者,法院得依职权与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辩论而作出判决。     第四、简化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叙事说理部分力求简明扼要,重点将判决书、调解书主文部分叙述准确、清楚、无误即可。要进一步简化,还可以考虑根据不同种类案件的特点,制定出格式化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样式,使用时根据不同情况填上相应的内容即可。     第五、为简易程序的顺利运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一,设立专人进行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诉讼。简易案件的当事人大多不委托律师,法院应设立专人对其进行指导,或让立案人员承担此项法律援助工作。其二,在立案庭设专门的值班法官和书记官,对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的案件及时作出处理。双休日亦应安排值班人员继续值班,以实现简易程序“随到随办,随审随结”的立法宗旨。     (三)设立小额案件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当前一些基层法院审判方式改革中创立的一种新的诉讼程序,是法院专门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所适用的一种比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与民诉法规定的简易程序比较而言,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以下特征:     1、审理形式的非正式化。“小额诉讼程序所追寻的理想是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其程序的简便体现在诉讼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如在审理中可以不适用严格的证据规则,作证时可以简单告知证~利和义务,以及法院可以限制交叉询问及证据交换次数,且质证不受证据规则规定的顺序进行等。旨在通过灵活的方式迅速的解决纠纷。     2、职权裁量法理的适用。小额案件的审理程序应酌情采取职权裁量法理即所谓非讼法理之一部分,以促进做成简速裁判。在小额诉讼程序中,法官更为主动地介入诉讼,而当事人双方的对抗则受到一定的限制,由此可缩短诉讼周期,节省时间、费用和人力。     3、支持当事人本人诉讼。为了节省费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当事人聘用律师诉讼持消极态度,有些国家甚至干脆禁止律师代理诉讼。由于审判多是以普通大众可以接受的简便方式进行,当事人本人不依靠律师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的帮助也完全可以胜任。     4、注重调解。小额诉讼一般采取调解与审判一体化,在审理过程中可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原、被告直接对话,法官也不使用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而是循循善诱、积极规劝,促成当事人和解。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之后,往往会在他们争执不下时,直接提出建议。即使是美国的法官,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也往往一反其在普通程序中的消极态度,主动提问并提出和解方案。还有一些法院则专门设置独立的调解程序,采取调解前置主义。     5、与其他诉讼程序的区别: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同为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的规定甚为周密。简易程序,其诉讼事件或较单纯或宜速结,除设有简略的特别规定外,仍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诉讼标的的金额甚小,程序更应简化。主要简化的地方是:(1)起诉方式的表格化;(2)开庭时间的放宽;(3)调查证据程序的省略,如我国台湾民诉法规定,小额程序,“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不得调查证据,而审酌一切情况,认定事实,为公平的裁判。一、经两造同意者;二、调查证据所需时间、费用与当事人的请求显不相当者。”(4)判决书的简化,判决书原则上仅以记载主文即可,无须记载事实及理由,仅于例外必要时,记载其理由要点。     (四)其他审判程序中设立简易程序     我国其他审判程序中简易程序制度构建的设想:1、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初审案件,除重大复杂外,一律实行独任制。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适用合议制。实际上,我国现有的司法资源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的。时至今日,合议庭空洞化的现象仍有增无减。有时为一件案件几个人忙于合议审理,浪费人力、财力,办案效率不高,如考虑到办案效率,一人主审,其他人参与合议,主审人容易先入为主,其他人仅是陪衬,案件裁判结果是主审人的意见,这样合议庭的存在显得空洞、形式,不如不要。从国外发达国家审判组织的情况看,英美法系国家审理普通案件的初审法院,原则上实行的是独任制。而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也在不断地扩大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我国完全没有必要搞这种形式主义的审判组织,而应当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到更需要的地方。     2、扩大上诉审程序中书面审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作为例外,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这种例外实际上就是“书面审”,我们应当改革并扩大这种“书面审”。所谓改革,是指删除调查、询问当事人的规定。所谓扩大,是指扩大书面审的适用范围。此外,可将书面审延伸到再审程序。究书面审的实质而言,适用的程序是一种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据此,笔者还设想,在适用上诉审程序时,第二审法院能否大胆改革,一审时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审也适用简易程序呢?     (五)简易程序不必有答辩期     不少人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答辩期届满开庭,否则程序违法。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这里的“当即审理”,显然是对15天答辩期届满方可开庭审判的否定。法律没有要求简易程序必须给答辩期限,仅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作了比较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答辩期是为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答辩权,所留给的庭前答辩准备工作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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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学2024年教学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教研,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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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2017年教学调研报告范文

一、薄弱学科建设

初中教育是是整个教育的奠基工程,我校数学学科成绩还有一定的差距,为避免学科建设中的“短板现象”,尽快提升薄弱学科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学科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学科教学现状,以教学为中心,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和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加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薄弱班级学科的指导和研究。

1.领导重视,找准症结,加大对薄弱学科治理力度。为加强薄弱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与实施,成立薄弱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薄弱学科教学的监控、督导。

2.加强薄弱学科的集体备课,薄弱学科的教师统一教案进行教学。

3.探索小组学案教学模式,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1)改革备课方式,提高薄弱教师备课的质量。第一,在备课形式上,我们侧重设计好教学的基本思路,允许用提纲式,表格式,框图式等不同的书写形式。第二,教学设计要求体现学生的主体性。第三,要求教师写反思。第四,落实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挖掘教师的合作潜力。(2)以小组建设为核心,改革课堂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3)改变传统的师生关系,营造学生积极参与的课堂氛围。(4)加强学生的学法指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4. 追踪成绩分析,检测薄弱学科发展状况。

5.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协调、引领作用,力促薄弱学科的转变。薄弱学科的形成与班主任工作紧密相连,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协调和引领是薄弱学科的一个重要途径。

6.发挥骨干教师的效应,与骨干教师结伴同行,以学习促提高。开展学科教研组活动的教学方法研究,确保活动规范、实效,有特点。

总之,本学期学校督察指导,教导处组织,加强薄弱学科的教学和学习,努力提高学生的成绩,使学生各科的学习得到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二、以课改为中心,加大校本教研,构建高效课堂。

今年我校继续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小组学案教学模式,深化教学改革。1. 抓实校本研修,提升教学理念。本年度我校继续深入落实开发区教育局会议精神,继续完善我校校本教研模式,深入开展教学改革,进一步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小组学案教学模式。(1)深入开展《小组学案教学模式的实验与研究》课题研究,探索学校教育理论体系和学科模式。(2)继续完善我校校本教研模式,落实有效教研。(3)强化教研组的教学管理功能,提高工作质量。(4)加强年级组教研活动。

2.规范教师教学常规,提高集体备课的成效。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深河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明确对教学活动各个环节优化的基本要求,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学习习惯。

3.抓实专业素养提升工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以生本教育理论为内容进行校本培训。(2)教研组以《小组学案教学模式的实验与研究》为内容开展校本教研探索学科教学模式。(3)年级组开展小组教学模式研究探索班级小组管理模式。(4)以博客为平台撰写教学反思随笔。(5)进行课改成果评比。(6)建立教学跟踪制度,为小组建设打下基础,为提高课改提供实践经验。(7)全面开展书法教育,构建学校特色书法教育体系。

4.20xx年我校进一步整合课题研究、主题研究、课例研讨、听评课、集体备课、常规教研、校本培训等多种教研形式。以课改作为内容,以集体备课、听课、主题研究为主要活动形式,用课题研究的方式进行教研组教研活动,逐步向教育科研校本化,校本教研科研化,教研组活动科研化的方向迈进。

三、扎实开展书法教育,培养学生学习习惯。

1.安排专职书法教师实现书法教育进课堂、进课表、进活动。

2.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书法教育活动,以活动促进书法教育的普及,提高学生对坐姿和书写姿势的重视程度。

3.树立榜样,多鼓励。让身边榜样的力量来影响学生改掉不良的书写姿势。

4.家长配合。老师、家长、齐抓共管,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把书法教育纳入考试内容。每次考试对坐姿、书写姿势书法水平作为考试内容计入总分。

6.书法教育纳入班级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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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三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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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之三

三、依法治市的评价标准     一定的评价标准是衡量依法治市工作成败得失的准则。依法治市工作开展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都可把评价标准作为衡量的尺度。以往的依法治市工作无论是在规划的制定中,还是在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中,都没有明确地提出这一问题。这样导致的后果可能是依法治市工作缺乏科学的统一的尺度,缺乏成熟的理性规划与运作。     (一)确立评价标准的意义     确立评价标准,一是有利于依法治市的统一规划和领导。依法治市工作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督促、协调下进行的,市委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社会和经济的整体进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依赖于市委对依法治市工作有一个清晰的整体的把握,而评价标准的确立能够帮助我们从全局来理解和把握依法治市工作,帮助我们依据确定的标准来制定规划、实施规划和最终检验规划。     二是有利于依法治市工作的实际运作。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处于依法治市工作的第一线,是依法治市工作的最关键的实施主体之一。明确了评价标准,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以既定的标准来衡量、检验自己的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提高依法治市工作的效率,降低行为失范的比例,使微观行为与宏观决策相统一。     三是有利于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市委提出继续推进依法治市的宏观战略之后,各部门积极运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然也不排除存在问题。评价标准的确立,可以为广大范围内的的监督者提供一个客观的监督标准,对照实际状况和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鞭策权力机关、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二)确立评价标准的方法     可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标准是依法治市的理想的评价标准。要达到这样的理想结果,在确立评价标准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方法论。     首先,要用系统性的观点来确立评价标准。依法治市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各领域,主体涉及到各机关、团体和广大的人民群众,过程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救济等各环节。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确立评价标准之时理应综合考虑各个内容、各个主体和各个环节,而不是仅从法律的内部来寻找标准。相反,衡量依法治市的成绩好坏,法律本身不宜作为对象,应从外部寻找评价依法治市得失的依据,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与法治的契合程度来确定依法治市工作的成与败、得与失。     其次,要坚持阶段性的观点。依法治市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市委第一次正式做出依法治市的宏观决策开始到今天已有十余年的时间。尽管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依法治市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依法治市的渐进性,依法治市整体上仍然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处于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之中。因此,确立评价标准要注意当前依法治市工作所处的特殊阶段,要认识到依法治市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性,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     再次,要坚持地域性和可作性的观点。依法治市是区域的法律治理,不同的区域尽管有着普遍的共性,但也存在着特殊的个性。特殊的个性包括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文化条件、历史传承等。可作性要求在确立标准时,要注意标准是否能够为人们所直接认知,是否具有可比较性,是否能够概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系统。     (三)依法治市评价标准初探     依法治市工作的好坏得失最终还是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为依归的。人民的满意度高是依法治市的最终目标。但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看法的分歧存在,所有的人满意只能是一个梦想。综合目前所认知的各种基本要素,我们把依法治市的评价标准初步抽象为安全、诚信和有序。这三者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成为一个联系密切具有相依性与相关性的标准体系。对组合每一个标准体系的若干子标准和具体指标,需要做仔细地分析、研讨。目前,只能对该标准体系进行概括的、大致的描述:     1、安全     评价依法治市的第一个标准是安全。安全是一个城市生存与发展的首要目标,也是每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终极需求。用安全来衡量依法治市的成果是科学性与系统性、阶段性、区域性、可作性的统一。安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政治稳定。政治稳定是社会各项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当代中国的最高利益。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政治稳定,从整体上讲是指一国政治系统的连续性和有序性,它包括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政治体制和有序的政治运行机制三个不同层次。城市区域的政治稳定,是在国家宏观指导和制约下的局部稳定,具有相对性、局限性,但同时局部的稳定状况也对国家大局的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因而它也是至关重要的。     政治要稳定,应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权威的确立,“必须先存在权威”。一个政府必须先有权威,然后才谈得上对权威的限制。当然,权威的确立依赖于法制的规范和保障。二是政治文化的持续性,即保持政治生活基本价值的稳定性,是人们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认识、态度和情感的一致性。三是通过改革现状,摆脱不稳定因素,真正建立稳定的秩序。有序而合理的改革措施正是维护稳定的最有效的力量。其中,尤其是社会经济状况的改善。正如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的,只要中国的经济发展上去,人民的生活真正富裕起来,社会政治的稳定就能够真正实现。党的xx大报告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九个方面的任务,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为我们研究政治稳定评价标准提供了具体的分析依据和参照体系。     第二,经济安全。狭义地讲,经济安

全是区域的根本经济利益在不受伤害条件下正常运行的态势。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安全指的是一个城市有能力经济抵御国内外各种波动、摩擦、侵袭的状态。在国际、国内竞争主要表现为经济竞争的时候,经济安全成为地区利益的主要内容,表现为区域经济贸易方面利益的获得与维护。     经济安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有形、无形的若干产业、企业及种种形式分布于国内、国际。经济安全不以明确的地域为依托,其目标是维护区域有形、无形的经济利益,并寻求更大的经济贸易利益。二是经济安全自身具有多层次性,在全球化条件下,企业行业经济安全与区域经济安全更紧密结合地交织在一起,互相既不可分又有矛盾。经济安全有赖于企业整体的经济安全,但国力提高和经济繁荣是通过竞争得来,竞争的加剧使很多企业倒闭。三是实现和提高持久的经济竞争力,就要融入经济全球化,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地参与国际分工,这是实现经济安全的重要选择。同时,善于抓住机遇,获得宝贵的发展时间,争取良好的发展空间,也是维护经济安全的客观要求。     第三,生态安全。它是城市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治和经济安全的基础和载体,具有整体性、不可逆性、长期性的特点。城市生态安全一是防止由于城市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二是防止环境问题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从总体上讲,城市生态安全的指标有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程度、乡土生态环境系统或生物多样化程度、城市防护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城市绿地面积及分布状况、城市土壤质量状况、城市湿地系统及连续性程度、水资源污染状况和水资源丰富与短缺程度、河道的人工或自然形态的比例、湖泊退化程度和人工清淤状况、空气污染指数、无机动车“绿色”通道的里程与分布、公园数量及开放程度等。     第四,生活安宁。生活安宁纵向上指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期间内的幸福安逸的状态,横向上包括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的工作生活、娱乐生活舒适稳定,心理愉悦的状态。生活安宁与经济的发展、政治的进步、文化的繁荣和生态的保护密不可分,生活安宁程度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稳定成正比。生活安宁一要有一个稳定的连续的政策、法律环境,只有稳定连续的政策、法律的存在才能使得居民生活在稳定的预期之中,才不会有突然的变化对居民产生的强烈冲击。二要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会保障来降低居民日后生活、工作中的风险。三是要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经济上、生活上的纠纷,维护居民的正当权益。四是要有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为每一个个体提供平等的创造空间。五是要有一个现代的、便捷的硬件体系,为社会每个角落的居民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在目前的状态下,城市治安安全为社会公众更为关注。据有关研究,对城市治安安全影响较大的有危害城市治安秩序的主要破坏力指标、维护城市治安秩序的控制力指标以及公众安全感这一主观社会指标。     2、诚信     诚信是规范、制度、人品三者的有机统一,规范是诚信的基本内涵,制度是诚信的发展内涵,人品是诚信的本质内涵。建设诚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社会信用主体的共同努力。诚信包括以下四个指标:     第一,与同类城市相比引进外资的数量。虽然引进外资的多少与城市的地理位置、经济实力、人才资源、市场需求等多方面相联系,但一个城市引进外资数量的多寡,反映了投资者对这个城市投资环境的信心,尤其是对所在城市政府、企业和市民守信、守法、守诚状况的信心。所以一般情况是,引进外资数量多,城市诚信度高;引进外资数量少,城市诚信度低。     第二,城市人文环境的优越与否。人文环境的程度高低反映了该城市市民素质的高低,它与市民的心理、行为密切联系。一般说来,人文环境优越,政府官员和市民的行为很少越轨,可以很容易地预见到会如何行为、不会如何行为。而人文环境较低的城市,政府官员和市民的行为往往更容易失范,失去可预测性、可计算性。     第三,司法机关的公正审判程度。司法机关的公正审判是城市诚信的另一个指标。是否公正审判反映了该城市对法律的遵守情况,对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的追求。一般情况是,公正审判程度高,城市诚信度高;公正审判程度低,城市诚信度低。公正审判程度的高低可以通过案件上诉率、再审率、错案追究率和媒体曝光度综合权衡。     第四,公众满意度。公众密切接触到城市的各个方面,对城市的诚信状况有一定的发言权。同时,还要考虑到外地居民的评价,才能更准确地反映满意度。所以,公众满意度是从本市市民和其他地区居民的抽样调查中所获得。公众满意度高,城市诚信度高;公众满意度低,城市诚信度低。     3.有序     有序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     政治生活的有序主要包括规范的政治参与主体、规范的政治参与行为、规范的政治权利分配和规范的政治权力监督。规范的政治参与主体包括所有的公民、社会团体、组织和党委部门、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这些参与主体都是法律所规定了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法律主体。规范的政治参与行为是指参与主体在参与政治生活过程中通过法定的渠道或者其他途径如媒体等参与政治生活,影响政治决策的行为,它与过激的参与、非理性的参与、参与的非均衡性、参与的脱离实际性等适成对照。规范的政治权利分配主要是各政治参与主体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这一权利如何分配、按什么原则分配,这实际上涉及到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的内容。规范的政治权力监督指政治参与主体能够通过一定的渠道来监督政治决策行为,就政治决策的可能影响发表自己的观点。总之,政治生活的有序是一种参与的有序,是“法治化”的参与。     经济领域的有序是当前的重点。在继续推进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社会的转型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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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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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和县委安排,最近,我们带着干部队伍作风和干部管理两个方面问题,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召开了部分乡(镇)、县级部门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了个别走访。从调研的情况看,大家普遍反映,近两年来,我县在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和加强干部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现状和问题

从总体上讲,近两年来,经过“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绝大多数干部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但是,也有一些干部的作风不尽人意,特别是在“五风”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思想作风不振。有的精神萎靡,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满足现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经常处于“混日子”状态;有的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视纪律约束,个别部门下午几乎无人上班,有的上班期间窜门子,蹁闲传,干私事,甚至打麻将、“拐三”搞赌博,将工作搁在一边,把一些歪风邪气带进机关内部;有的热衷于评头论足,乱发牢骚,不想事、不谋事、不干实事;有的争名、争功、争权、争利,讲关系,讲人情,不讲原则。二是领导作风不佳。有的部门、乡镇领导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衙门习气”浓厚,脱离实际,乱发号令,搞瞎指挥;甚至作风霸道,“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的相互拆台,勾心斗角,搞“内耗”、“窝里斗”;有的对上级决策阳奉阳阴,消极对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患得患失,斤斤计较,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看得很重;有的唯书唯上,只对上负责,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有的放任自流不负责任,有的领导“走读”现象严重,随意外出,甚至几天不到岗,有的怕“得罪人”,该管的事不去管,该抓的事没抓好,造成内部混乱,工作长期滞后,徘徊不前;有的对上级三令五申充耳不闻,令不行,禁不止,特别是有些窗口单位和行业依然存在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吃拿卡要、排外卡外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制观念不强,不讲诚信,承诺的事情不兑现,随意性大,欠帐不还、赖帐现象严重。三是学风不浓。一些干部坐不下来,静不下心,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地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有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空对空”、“两张皮”,缺乏指导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有的坐在机关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抓落实的机会少;有的下基层晴蜓点水,没有真正蹲下来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不善于调查研究,盲目决策,造成工作随意性大;有的拈轻怕重,遇见矛盾绕道走,是非面前不开口,能拖则拖,能抹则抹,甚至上推下卸,一推了之,导致部分乡村、部门基层单位出现了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对职责内的事心中无数,思想不清,办法不多,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好大喜功;对工作只安排、不检查,“虎头蛇尾”,做样子、搞形式,应付差事,推诿扯皮,相互挚肘,人为地给工作带来了损失和影响。五是生活作风不谨。极少数干部律己不严,有的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有极个别的甚至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或干一些没名堂的事情等等。。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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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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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型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某某单位职能作用,努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市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基本情况:

**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良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层层部署,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组成了以市书记、市长任组长,33个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机构,下设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制定下发了《20xx年新农村建设目标及孝核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乡镇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一名市级领导包扶一个乡镇、一个试点村,对所包乡镇新农村建设负总责。二是广泛开展了宣传动员。为了提高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使各级干部树立了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努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舆论氛围,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制定规划,实行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坚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重点突出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合理规划村屯布局,充分体现民俗、文化、地域特色。为我市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四是加强对接,协力共建。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委、市政府主动与驻村工作队、省帮建单位进行了对接,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各驻村工作和省帮建单位也都积极主动地深入到试点村,帮助制定规划、谋划发展、协力共建。五是积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投入。市委、市政府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新农村干部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今年以来己争取百万元以上项目11个,争取项目资金1、7亿元。己到位通村公路建设资金6800万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27万元、农村沼气建设资金336万元、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资金270万元、扶贫资金210万元、农机作业合作社115万元,有利地推动了我市新农村建设。

通过市委、市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农村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到20xx年底农业总收入18、1亿元,比上年增长6.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27元,比上年增长11.2%;粮食总产值达到12.65亿斤,比上年增长10%。

(二)、农村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畜牧业实现总产值7.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占农业总产值的41%;绿色食品种植面积120万亩,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60%;新增劳务输出7,400人,新增劳务收入1.1亿元;特色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农民与高级农业技术人员联合,引进高科技农业技术,发展全绿色农业,如高丽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由高级农业技术人员与部分**镇**村和**镇**村农民联合创办的绿色农业生产基地。这个绿莹高丽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省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村农民、等人发起,由**镇**村、**镇**村、**乡**村等70户农民(20,000亩水田)共同组建的集服务、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实体型合作组织,合作实行“六个统一”的规划管理,即:统一加工、统一品种、统一品牌、统一种植技术、统一生态供应、统一销售。合作社投资50万元(占总股资金30%),农民投资35万元(占总股资金70%)。通过调查了解,在**镇**村,全村有130多户,共560多人口,外出打工人员200多人,人均土地150亩,全年依靠土地总收入7--8万元,人均收入2万元左右。**村村长将外出打工户承包田集中起来,依托专业合作社,引进韩国的水稻“二段育秧”技术,集约整合闲臵的土地,统一水稻购种、统一水稻栽培技术、统一管理、按股份统一分配收入,充分利用太阳能,在投资兴建的大棚进行育苗,两段式育苗,苗秧质量好,分蘖进程快,光和能力强,与普通育苗方式相比,提高了水稻苗的抵抗病虫害的能力,水稻品质好,稳产高产,亩纯增收120元以上。在特色产业的发展中,还有*乡和*乡分别依托地域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建造了农家游示范区,还有*乡*村和*村养殖户己达到500多户。

(三)、农村环境有很大改善。为了全面营造农村新环境,投入资金亿元建设通村公路*公里,有15个乡镇、54个行政村、174个自然屯受益。

*乡通村公路66.5公里,实现了*乡路村村通。积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对村镇2300公里的砂石路面全面进行了修整,清理了村边沟16万米,清运垃圾4万平方米,标准化厕所达到70%,开展了绿化,栽植绿化树20万株,多种花卉160万株,种草坪4200平方米。还积极组织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资金276万元,新打机井10眼。农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53%,积极组织实施了康居工程,新农村新建住宅576栋,4.6万平方米,其中样板房80栋,砖瓦化率可达70%。

(四)、民生活质量有很大提高。农村目前己全面推进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大病救助,全市共有3.9万户,12.2万户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78%;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面达40%。同时,全面落实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全部实行奖励,投入资金,2,788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3.5万平方米,农村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了100%,贫困家庭学生“两负一补”面达到100%,全市农民有线电视入户新增5,000多户,入户率达76%,农村信息网络发展迅速,投入资金400万元,新铺设光缆300多公理,宽带己通达100个行政村,建设信息服务站93个。

(五)、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建全。积极开展了村级党组织“五个好”标准评选活动,村委会的群众率达85%以上,建立建全了村级财务、土地绿色、计划生育、民政救济等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建全了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杜绝了村级新增债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

(六)、农村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在农村积极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十星级文明户己达到20%以上,建立建全了农村治安联防组织,实行了群防群治,防火防盗措施,实现了农村社会和谐。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二、 存在问题:

(一)、乡村两级债务沉重,影响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截至20xx年底,我市己有14个村完全摆脱了村级债务而且有了一定的存款,但是,仍有140个村负债,债务涉及范围广、额度大、结构复杂,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来源匮乏,无力兴办公益事业。加上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使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虽然“三补贴一减免”给农民带来了直接收益,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大幅涨价,影响了惠农政策带给农民的好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二)、农民素质偏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己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机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三)、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认识程度不足,“一事一议”活动开展难。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兴建农村公益事业中,认识不统一,行动不一致。“等、靠、要”思想浓厚,按照要求收取的每人12元活动经费更是难上加难。有的行政村领导缺乏凝聚力、号召力,“一事一议”活动流于形式,根本搞不起来。形成了事难议、钱难筹、事难办等现象。

(四)、村风民风亟待改善。一是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现在农村普遍存在着法律观念淡薄,社会风气不正的问题。在农闲季节农民赌博;部分子女不行孝道,不赡养老人,败坏了社会风气。

(五)、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有的乡村求建新村而忽视老村改造,重新房建设而不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殖业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生活垃圾、粪便和废弃的农药瓶,乱堆、乱放,在改造猪圈、牛栏、厕所、柴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人居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六)、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有时还比较突出。由于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种地积极性,加上一、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较多,由此引发了一些农村土地纠纷,造成农民因为土地问题上访的数量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

(七)、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市级帮扶单位对新农村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对接不积极主动,支持和扶持力度不够。

三、几点建议:

(一)抓好农村经济建设,增加村级资金积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全力推进绿色食品的战略升级,全力推进兴畜富民战略,加快养殖业基础规模扩张;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外出务工人员,扩大务工收入;全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绿色食品生产;彻底清理村级债权债务,运用法律手段盘活村级集体资产。

(二)、抓好农村基础建设。加强水利建设和家机化建设,以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为重点,积极引进大中型农机具,提高机械化综合水平;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尽快实现宽带村村通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抓好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三)、培养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将农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一是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二是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图书馆、文化馆、老年活动室等,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农村环境建设。集中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调整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更多地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生产、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基层人才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渠道、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三农”投入总量。坚持以房为基,以路为纲,以水为本,以新兴能源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的环境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农民自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格局。

(五)、着力支持现代化农业建设。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各项扶持政策和补肋资金,重点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推广裴德镇德兴村“水稻两段育苗”技术,二是继续培育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场乡共建生态示范基地,如华香肉联深加厂、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三合公司等,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的专项资金,继续实施推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三是加强设施建设。在大力争取中央和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基础上,要加大水、路和村容村貌的投入,回强支持农田和水利,农村安全用水和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

(六)、抓好农村体制与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充分调动了发挥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依托农机作业合作社,全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七)、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促进乡风文明必须加强农村文化陈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让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陈地,建立建全农村乡风文化陈地,广泛开展思想道德、科技文化、法律知识讲座,让农民真正受到文化的熏陶,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农民,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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