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协议抵押房产(推荐20篇)

浏览

4997

范文

181

房产抵押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7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房产抵押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7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作____________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房产抵押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51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合同信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债务人”))于签订的编号_________为的《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物状况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房产地址:___

房产证号:______

建筑面积:___

(以下称“抵押物”)。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范围:

1)主合同中的主债权;

2)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2、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认:乙方抵押担保的所有债务(无论何种名义)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抵押物的登记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如涉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房产证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___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其它权利义务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则乙方确认已经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8、保险:乙方应为抵押物购买下列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2、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与本协议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致。

3、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记机关。

3、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权在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个人投资名下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投资,全文共 930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1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2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名下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坐落地址:

3、抵押物价值: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4、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还款,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或由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房屋过户至甲方名下。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订立时间: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热门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评估价值为金额(大写)__________万元的20亩________性质的土地作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利率______%,期限壹个半月, ,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须以该土地合法取得的国土使用证作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妥此项手续(以甲方书面出具的收条为凭).

三、乙方保证用于抵押的该项土地已完备所有土地款缴款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双方订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为抵押证明的国土使用证后的____天内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划款(以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证明为凭):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应于本项借款到期日将款项全额归还甲方,还款划入甲方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还款后的_______天内,甲方应将乙方抵押的全部有关土地权属的证明交还乙方(以乙方收条为凭),同时本合同作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关抵押证明,甲方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时还款,逾期_______天之内除按照本合同规定计付活期利息外,还应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逾期超过______天的,则乙方应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逾期超过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拍卖乙方所抵押的该项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两种方式由甲方选择其一),乙方土地拍卖净所得不足以偿付乙方欠款(含逾期应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项)的,甲方享有对乙方未尽债务的追索权,乙方应于________天之内向甲方清偿该未尽债务并支付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计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为打印件,合同条款手写与涂改无效.

3.合同订立后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规定协议为准.

4.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交付该项土地国土证等抵押凭证且甲方向乙方划款的当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宝代表人(签名): 法宝代表人(签名):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热门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17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年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

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

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

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

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抵押入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其他

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

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抵押人住所: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行:

传真: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民间私人抵押房产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9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债务人 与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下同)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抵押人用下述房屋为债务设定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抵押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币种及金额)为: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 即从 起至 止。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房屋抵押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一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座落: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面积: 其他情况: 以多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一《抵押房屋清单》;以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建筑物基本情况见附件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清单》。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权登记的约定:

本抵押合同签订后 日内,抵押双方应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抵押权灭失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抵押情况发生变化的其他情形,抵押双方应在事实发生后 日内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其他相应的登记。

房屋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房屋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由 保管,他项权证/抵押预告登记证明由抵押权人保管。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抵押权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监管和检查。

2、抵押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将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臵;抵押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被拆迁、被征收征用等情况,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由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3、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应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抵押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方式解决:

1、诉讼: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其他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抵押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抵押人执 份,抵押权人执 份,债务人执 份,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交一份。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身份证明号:

身份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54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19年月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19月日

附表

抵押人资料抵押人:

业主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附表

抵押物业详情房产地址: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楼数:年期:

面积:

用途:购入价:

房产权证书号码: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19年月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19月日

附表

抵押人资料抵押人:

业主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附表

抵押物业详情房产地址: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楼数:年期:

面积:

用途:购入价:

房产权证书号码: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福安市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6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xx年x月起至xx年x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6 字

+ 加入清单

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抵押权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有限公司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山庄用地退还给实业有限总公司,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大厦愿为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 号的×大厦的房产作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大厦

代表:

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抵押合同房产抵押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9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____________(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民间私人房产抵押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9 字

+ 加入清单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书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整;(小写)100000.00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叁年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乙方用于生产经营,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1.5% 每月,每月前5天支付。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发放借款:第一批借款贰万元,甲方已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通过建行ATM机转账发放给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万元,等甲方建行车贷款下来后一次性发放给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拾万元统一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息。

第六条:乙方自愿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为抵押,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_______;占地面积:_ ___;房产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七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一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____ 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浙江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

兹有 全权委托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事宜,房产地址: ,房产面积 m2,申请贷款 万元(具体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并向乙方承诺如下:

一、 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相关资料;

二、 积极配合受托人办理贷款业务的各项工作;

三、 委托人夫妻双方保证在银行无信用不良,如果因委托人隐瞒或不知自己有信用不良等情况的,代理费用另外增加;

四、 委托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甲方保证在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一次性支出 元人民币(税后)给乙方作为代理费。(抵押及加快费180元、评估费 元等费用自理)。

五、 如遇国家政策、放款制度、银行利率等的调整,以银行最新的规定为准。

此承诺和保证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如我未按本承诺执行,乙方可将此承诺所代表的费用数额作为债务向我追讨,我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的权利.

特此承诺!

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房产抵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每月___________,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______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1 字

+ 加入清单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样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房产个人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395 字

+ 加入清单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书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臵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xx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

第二条 甲方对该项目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使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未使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延期。

第三条 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提供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_______%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_______%)。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__年。

第四条 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低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

第五条 甲方应按照《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贷款。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 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 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

2、 与该项目有关的建造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

3、 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账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

4、 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直接交甲方执管。

5、 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按照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______%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是具体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

第七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证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有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

第八条 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 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与购房人发生的有关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印制售楼说明书、广告宣传中,有涉及甲方的名称或其他文字,事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个人抵押房产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7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元整。

二、本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及还款的方式为:

1、自借款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期间,不收取利息;

2、自__年_月_日起,开始分期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为:每月号之前向乙方偿还本金万元及当期应当归还的一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所产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分24期完成,即至__年_月_日之前清偿完毕。

三、保证条款: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拥有自主产权的一套房产:,具体地址为:抵押给乙方用于保证清偿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

2、甲方如有发生超期还款或者该期还款数额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方均有权选择就该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用以清偿余下所有债权。

3、甲方应当在__年月号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遇其他情形致使该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需向乙方提供其他动产或不动产自房产管理部门明确告知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之日起3日内就其他动产或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能如约清偿当期应当偿还的本金及利息的,每日按当期未能清偿的’本金余额的1%向乙方支付延迟金。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违约,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偿还所有债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热门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69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币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

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

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55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已达成的《民法典》(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镇,面积为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

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

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

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

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2 字

+ 加入清单

质押人: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有限公司与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____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____山庄用地退还给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_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_大厦愿为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万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土地使用证号 。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______大厦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北京市区已抵押房产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88 字

+ 加入清单

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房地产及抵押责任

1.1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房地产 (以下简称抵押房地产), 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号,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与乙方签署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

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约定的授信额度内,在授信有效期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双方同意甲方同时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以下合同项下双方已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以下合同均为本合同对应的主合同:__________ 。

1.2 抵押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 (大写) (小写)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在抵押权实现时予以确定。甲方在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范围内对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3 抵押物价值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议定为人民币(币种)____________元,按抵押率 (百分之 )折后可暂作抵押价值人民币(币种)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进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1.4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为独立的抵押。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1.5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合同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在达成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6 合同期内,抵押房地产的权利证书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本息和费用后,抵押权即自动消灭,乙方将抵押房地产的权利证书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二条 抵押登记与保险

2.1 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保管有关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依法注销抵押登记。

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唯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5 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未还清前,甲方须按2.2条的约定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6 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都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2.6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三条 抵押人保证与承诺

3.1 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主合同项下的借据或其他授信业务凭证,若未超出主合同约定无须再经甲方确认。

3.2 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3 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抵押房地产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4 抵押房地产为甲方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并在抵押给乙方期间亦不再设定任何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抵押。

3.5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拆迁、出售、交易、互易、清偿、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3.6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抵押房地产租赁状况,如已出租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租赁合同,并将设定抵押情况书面通知承租人,期满后续租或者再次出租应经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7甲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3.8 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3.9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已明显下降,不足以作为主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债务人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3.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8)其他可能影响乙方抵押权行使的情形。

3.11甲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甲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3.12 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3.13 甲方承诺:乙方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及其项下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除增加借款金额外,其他变更均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仍继续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立即行使抵押权: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主合同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

(2)甲方违反所作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3)债务人或甲方宣布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4)抵押房地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债务人或甲方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5)债务人有其他违反主合同约定的情形或主合同被解除或终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行使抵押权的情形。

4.2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3 甲方同意自债务人或甲方违约之日起的第二个月,乙方有权直接收取抵押房地产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承包费)以清偿债务,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所收孳息首先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

4.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双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4.5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和借款人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4.6 甲方确认:如债务人另行提供了抵押房地产,乙方有权选择先行执行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反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抵押权未设立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时,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为债务人的,甲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本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

(2)甲方非债务人的,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未能清偿的主合同债务本息和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2 甲方违反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时,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为债务人的,甲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本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

(2)甲方非债务人的,在乙方依法实现抵押权后,甲方在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价值与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之间的差额范围内对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债务人未能清偿的主合同债务本息和费用为限。

5.3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房地产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及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7.3 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7.4 乙方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7.5 乙方有权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6甲方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范围内。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7.7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

7.8 凡选项,均统一采用在被选项框内划ⅹ的方式确定。

7.9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0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7.12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债务人、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声明,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及与之相关的主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已就此(在需要时)获取过独立的法律咨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日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