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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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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编号:?浙f17-_________-01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旅_____程》

旅?游?行?程

团号

领队姓名领队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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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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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到了向往已久的熊猫基地,基地很大,里面住了五种居民。头号居民当然是国宝熊猫,我看到了成年大熊猫、亚成年大熊猫、幼年熊猫,它们个个憨态可掬,同时也住的最好,都住在有空调的大别墅里,我们在外面看得大汗淋漓,它们却在里面吃着竹子,吹着空调,生活很悠闲;第二种居民是小熊猫,小熊猫可不是熊猫,它是另一种动物,因为它身体像熊,尾巴和生活习性像猫,再加上身子小小的,所以叫小熊猫,它住的地方没有熊猫好,不是空调别墅,是圈养公寓。虽然没有空调,但有树荫,它们可以随时上树乘凉、睡觉。第三种居民是孔雀,尽管母孔雀胖胖的,很可爱;公孔雀会开屏,很好玩。但是它们的住处却很一般,用低矮篱笆围起来的草地就是它们的家。最后两种居民生活在一起,那就是黑天鹅和鱼,它们和平相处,黑天鹅不吃鱼,它只会吃人们喂给它的饲料。

看完熊猫基地五种可爱的动物后,我们来到了锦里,一进锦里,里面真热闹啊!美味的特色小吃吸引了很多的游客,我在里面吃了菠萝蜜、三大炮、叶儿粑、成都老酸奶……这些美味小吃果然名不虚传,令人回味无穷。

品尝过锦里的美味小吃后,我们来到了武侯祠。在武侯祠里,我看到了唐宋碑文、蜀国文臣武将的介绍、诸葛亮的出师表……我还参观、瞻仰了诸葛亮祖孙三人的塑像和壮观的`惠陵。

晚饭后,我们乘车来到锦江剧场,观看国粹川剧变脸,它以故事的形式为我们讲述了变脸的由来,里面穿插了变脸、吐火、矮子功、头顶吹灯、杂技等,就连小木偶也会变脸。谢幕时,演员们登台变脸,竟然连身上的衣服也跟着一起变了,神奇的变脸艺术获得了中外观众们一次又一次雷鸣般的掌声,我被这门绝活深深震撼住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就结束了一天的快乐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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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职员辞职报告_辞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职员,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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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职员辞职报告

尊敬的长运集团领导:

您好!

鉴于我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等原因的考虑,我已决定辞去在温州旅游集散中心的现有工作以迎接新的挑战。在工作期间我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也感受到了公司对我个人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对此我表示诚挚的感谢,也同时对我的离去将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作为我迈入社会的第一次社会体验将是我永生难忘的,感谢长运集团给了我这次工作的机会。同时希望您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

祝长运集团的事业蒸蒸日上再创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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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暑假旅游计划_暑假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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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假旅游计划

第一天

21:36 乘坐z29次列车前往扬州

第二天

7:39 到达扬州火车站 入住扬州蜀岗西峰大酒店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68号

三人间参考价210元 电话:0514-5128888

上午: 游览瘦西湖风景区

中午: 富春茶社

下午: 游览个园、何园

晚饭: 另行安排

饭后逛街、保健

夜宿扬州

第三天

早上:乘坐城际大巴前往镇江

上午:乘15路至终点即到南山风景区,游览文苑、竹林寺、招隐寺、鹤林寺、昭明太子读书台、增华阁、听鹂山房、虎跑泉等。

下午:乘2路至人民街即到西津渡古街,参观游览镇江博物馆(原英国领事馆旧址)、五十三坡、救生会、过街石塔、明清建筑一条街等。

(镇江行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比如考虑金山风景区、焦山风景区)

乘车返回扬州

晚上:自由活动,地点待定。

夜宿扬州

第四天

游览扬州,夜宿扬州

第五天

早饭后退房,乘车前往苏州。

班次

到站

里程(公里)

票价(元)

车型

发车时刻

发车门

发车站

dg2202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08:1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03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09:1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22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10:4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29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11:4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04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12:45

10

扬州汽车站

目的城市

车型

票价

发车时间

苏州

普通

57

7:15 9:00 10:30 12:20 13:45 15:00 16:40

上午:抵达苏州,入住山塘宾馆 电话0512-65332450 三人间:210元

逛山塘街店铺

下午:游览虎丘

晚上:夜游山塘街,欣赏夜景,泡吧。

中国台湾炭痴食坊

苏州市山塘街86号(中国台湾碳吃食坊)本店消费方式:自助式碳烤 平日每人25元吃到饱,假日每人30元吃到饱。随餐附赠饮料

夜宿苏州山塘宾馆

第五天

早饭后退房,乘早班车前往绍兴,路程大约3个小时

中午:抵达绍兴,入住绍兴老台门客栈(新建南路608号)

三人间参考价200元,周末价220元。

下午:游览绍兴、坐乌篷船

晚上:咸亨酒家就餐,逛街欣赏绍兴夜景

夜宿绍兴

第六天

上午:游览绍兴、百草园、三味书屋等

中午退房,如果前一天能游览完,一早退房,前往杭州。

下午:抵达杭州,入住杭州杰欣假日酒店0571-87070100

订回程火车票

泡茶馆——青藤茶馆,逛百货大楼、吃饭。

晚上:西湖附近遛弯或骑自行车逛街。

夜宿杭州

第七天

游览杭州

灵隐寺、何坊老街

夜宿杭州

第八天

游览杭州

计划第八天傍晚坐火车回京,根据火车票时间决定回京时间,一天机动。

苏州汽车南站

地址:南环东路迎春路口(公交29路、30路、31路和101路可达)

发往:常熟、昆山、盛泽,20分钟一班,往杭州(6:20-18:10)、张家港、无锡、镇江、同里、南浔、湖州、嘉兴,半小时一班。往吴江市各乡镇中巴流水发车,往浙江方向的长途汽车也多在这里始发,另有开往南京的快客。

问询电话:0512-65204867。

预算

(住宿费)

扬州3晚,人均210元; 苏州1晚,人均70元; 绍兴1晚,人均70元;杭州2晚,人均200元。(共计550元)

(火车票)

北京-扬州

北京 至 扬州 票价参考

硬座

硬卧上

硬卧中

硬卧下

软座

软卧上

软卧下

156

267

277

286

246

417

436

杭州-北京:硬卧上 330元 硬卧中 341元 硬卧下 3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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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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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__________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日付全。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 。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4.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_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八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九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一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游质量总是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2.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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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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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考察报告

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的考察报告

遵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领导的指示,为学习借鉴国际著名海滨旅游度假地的发展经验,结合半岛城市群建设,加快开发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 2003 年 11 月下旬到 12 月下旬,省旅游局组织了 3 个海滨度假旅游考察团,由局领导带队,分别赴地中海的西班牙、法国、意大利、马耳他,加勒比海的巴西、墨西哥、美国,南太平洋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著名海滨城市、海岛和城市外的海滨等类型的海滨旅游度假地进行了考察。期间拜会了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与有关国家和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座谈交流,实在考察海滨沙滩、水上运动、度假酒店以及交通、餐饮、购物、娱乐、夜生活等设施,收到了预期的成效。考察范围之广、内容之实、效果之好,为全国旅游行业所仅见。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外海滨度假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

欧洲是海滨度假旅游的发源地, 20 世纪初,地中海沿岸度假胜地成为世界著名海滨旅游中心。“二战”后,以中产阶段为主要消费群的现代海滨度假旅游逐步兴起,发展成为国际旅游的主流。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 2002 年,世界入境旅游人数 7 .15亿人次,居前4位的法国、西班牙、美国和意大利占30%,均为海滨度假旅游发达国家。目前仅地中海沿岸每年接待国际游客上亿人次,其中85%流向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和土尔其的海滨。

“旅游王国”西班牙拥有海岸线8000多公里,其中24%为沙滩,沿海海滨和岛屿上共有沙滩2000多处。金色海岸、白色海岸、阳光海岸、闪亮海岸、巴利阿里和加纳利群岛等众多度假地,在国际上久负盛名。2002年,西班牙接待国际游客5130万人次,旅游收入370亿美元,占GDP的12%,提供了150万个就业机会,海滨度假旅游功不可没。其中,3640平方公里的马略卡岛,旅游旺季机场每1.5分钟起降1个架次飞机,年接待游客达1000万人次,其中国际游客占90%以上,相当于山东接待入境游客的10倍,旅游收入达70亿欧元,全岛70%的人口在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

世界第一旅游大国法国,南临地中海,西濒大西洋,堪称度假旅游者的天堂。法国每年外出度假人数占60%以上,有一半的人选择去海滨地区度假。2002年接待国际游客7670万人次,占世界旅游市场的10.7%,旅游收入345亿欧元,相当于GDP的7%,旅游业从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7.5%以上。

意大利海岸线7300公里,海滨旅游十分发达。1999年接待海滨度假游客1.06亿人次,占全国接待总量的34%,遥遥领先于各类景点,专业海滨旅游公司1.2万家。南部的坎帕尼亚大区,2002年旅游收入相当于GDP的20%,海滨旅游占国内旅游的65%,占国际旅游的55%。

岛国马耳他面积316平方公里,人口37万。该国将美丽的海岛风光与深邃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度假旅游,年接待国际游客110万人次,是其人口的3倍,旅游收入2.46亿元马耳他里拉,相当于经济总量的1/3,旅游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22%,提供了1/3的就业岗位,其中海滨度假旅游对旅游业的贡献率接近50%。

南太平洋岛国新西兰,由十几个大小岛屿组成,是海洋文化的典型代表。北部亚热带海湾岛屿星罗棋布,海岸景色独特,温泉城众多。该国对旅游业高度重视,将旅游业确定为新经济主导产业。2002年接待入境游客196万人次,旅游业总产出146亿新元,占GDP的10%,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出口创汇产业,提供了全国10%的就业岗位。未来5年内,新西兰人境旅游人数将增加50%。

澳大利亚是地球上最小的大陆,也是最大的海岛,海岸线长达 36000 公里。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各类沙滩、海湾和海岸景观丰富多彩、独具特色,是海滨度假旅游的胜地,黄金海岸、大堡礁举世闻名。 2002 年,澳大利亚接待入境游客 484 .12万人次,旅游业总产出708亿澳元,超过传统的农牧业和采矿业,占GDP的4.5%;旅游创汇170亿澳元,是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创汇产业;旅游从业占就业总数的9%。

巴西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国家,8000公里的海岸线上分布着众多风景绚丽的海滩。该国充分发挥多姿多彩的热带风光、独具风韵的人文景观优势,发展海滨度假旅游。旅游业成为近年来巴西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1年接待外国游客480万人次,占南美地区接待总量的33.14%,旅游创汇37亿美元,占南美地区旅游创汇的32.74%,解决了600万人的就业。

墨西哥是世界十大著名旅游国之一,沿海岛屿众多,海岸线16000多公里。20世纪70至80年代,墨西哥政府选择5处荒凉的海滩,开发建设了坎昆、洛斯卡沃斯等5个大规模的海滨度假区,在国际上开创了政府规模开发度假区的成功范例。游客到墨西哥旅游,第一目标就是海滨。2002年乘豪华游船到墨的游客超过478万人次,占世界游船旅游的65%。2002年全国接待外国游客1970万人次,创汇88.58亿美元,旅游业收入占GDP的9.5%,提供170多万个直接就业机会,旅游业是墨西哥第三大支柱产业。

美国海岸线长22680公里。东部、西部和东南海滨拥有众多迷人的海滨度假地。美国2.3亿人口,每年去海滨旅游者达1亿人次以上。2002美国接待入境游客4540万人次,居世界第3位,夏威夷地处北太平洋,由132个岛屿组成,长度达1500英里,年均气温25℃~30℃,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度假地,2000年接待游客700万人次,旅游收入109亿美元,均创历史最高纪录,旅游收入占GDP的60%。州政府税收、劳动就业、居民个人收入大都依靠旅游业的贡献。

二、海滨度假旅游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海滨度假旅游产品丰富多彩。为增强海滨度假旅游的吸引力,不断丰富旅游产品,逐步形成了由海滨浴场、水上运动、文化观光、主题公园、民俗参与项目和专项旅游活动等组成的海滨度假旅游产品体系,满足了游客在某一地方较长时间休闲度假的消费需求。

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吸引物是3S(阳光、海水、沙滩),以及海滩和与其相连的海域组成的滨海景观。海滨浴场是海滨度假旅游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之一,一般由水上运动区、游泳区、日光浴区、沙滩活动区、附属设施和酒吧餐饮等配置服务设施组成,空间开阔,错落有致,有的绵延数公里。 一 望、救生、医疗、长凳、木质人行道、淡水冲洗等设施一应俱全。为适应家庭度假的需要,在距海水较远处设有儿童游戏活动设施。巴西最大的海港城市里约热内卢,市内海滩长达90公里,天然浴场就有30多处,其中最长的巴哈海滩全长18公里。这些海滩有的波涌浪高,适宜冲浪和开展水上运动;有的沙白如玉、细而松软,是开展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沙上运动的理想去处。新西兰度假胜地帕西亚北部分布着世界罕见的长达140多公里的巨型海滩。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冲浪者天堂、宽阔海滩、伯利海特海滩都是驰名全球的海水浴场和沙滩体育场所。墨西哥坎昆是一个长21公里、宽仅400米的蛇形岛屿,海边有一片20公里长的白色沙滩,铺满了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被分别命名为“白沙滩”、“珍珠滩”、“海龟滩”、“龙虾滩”。在海滩上还建有以棕榈叶为顶、石为柱的玛雅式凉亭和小屋。坎昆被誉为世界第7大海滩度假胜地,南北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大会等大型国际会议在此召开。2002年接待游客300多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32亿美元,占墨西哥旅游创汇的36%。

近10年来,随着海滨度假旅游的逐步成熟,结合最紧密、特色最鲜明的是运动旅游项目。特别是高尔夫球,已成为海滨度假旅游日益普及的运动项目。西班牙国家旅游局宣传促销的新口号是“阳光下的高尔夫”,全国有250个高尔夫球场,平均2000平方公里1个,大多数集中在海滨旅游度假区。马略卡岛目前有12个高尔夫球场,计划建到30个,平均120公里1个。夏威夷77家高尔夫球场,平均216平方公里1个,许多酒店有自己的球场。为丰富海上运动项目,西班牙成立了300多家航海俱乐部,马略卡岛将帕尔马港建成“帆船港”,一年四季举办帆船比赛,参赛选手和随行人员每年达10万人。当地政府资助足球队和自行车队,承办环法自行车赛,参加比赛的选手每年8万人到岛上度假。马耳他沙滩没有优势,但拥有天堂湾、金色港湾等10多个著名海湾。该国着力塑造“水上运行的天堂”,开发推出游泳、潜游、潜水、划船、航海、攀岩、冲浪、钓鱼、滑翔、滑水、乘风浪板等运动项目,同时举办高尔夫、网球、赛马、壁球、古典式汽车等高规格赛事,从而使运动度假成为马耳他海滨度假旅游的突出特色。夏威夷已成为著名的世界水上体育运动中心,许多世界级大型水上运动比赛都在这里举行,全部体育比赛带来了2.4亿美元的收入。

海滨度假旅游产品的多样化还体现在与历史文化的结合上。各度假地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将文物古迹、博物馆、民俗风情、人文景观等纳入海滨度假产品系列。蓝色海岸是法国的艺术圣地之一,该国推出“蓝色海岸博物馆通票”,可用于阿尔卑斯滨海省65家博物馆、历史古迹和植物园。意大利最大的港口城市那不勒斯是罗马皇帝的避暑地,近郊的庞贝古城遗址、苏连托等名胜与海港风光融为一体。为突出地方特色,那不勒斯重点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以庞贝古城为背景,夏夜组织露天大型演出。西班牙推出“朝圣之路”、“堂吉诃德之路”、葡萄酒之旅、美食之旅、自然之旅、艺术之旅,民间建筑之旅等主题鲜明的旅游产品,赋予海滨度假旅游以丰富的文化内涵。各度假地注重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创新、提升和展示。里约热内卢将巴西的桑巴舞、足球文化与海滨度假旅游结合起来,坎昆将周边的玛雅文化遗迹纳入度假者一日游的范围。夏威夷全面继承和再现当地流传下来的土著文化,使之成为当地最具特色、最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

主题公园也受到了海滨度假旅游者的欢迎。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全市人口近50万人,80%从事旅游业。全市除拥有60个高尔夫球场、12个国家公园外,还有《海洋世界》、《梦幻世界》、《华纳兄弟电影世界》、《水上乐园》等4大主题公园。《梦幻世界》里全球最高、最快、最刺激的飞车项目,吸引了喜爱冒险的大批青少年游客。墨尔本利用废弃的金矿建造主题公园,保存了原汁原味的老街和矿井,游客不仅能够深入地下观赏原始金块、采矿工具,观看淘金时代的模拟电影,还可在淘金河里筛金沙。美国洛杉矶以大型娱乐性主题公园为龙头发展旅游,《迪斯尼》和《好莱坞环球影城》集观光、休闲、娱乐及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项目,世界上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迪斯尼》的停车场就有30000个泊位,室内部分可泊车18000辆,平均每天收入即达120万美元以上。马略卡岛弥补海滨旅游产品单一不足,计划在阿温图拉港建造一个以世界各地文化为内容的大型主题公园,总投资4亿~5亿欧元,聘请丹麦公司设计,设计费一项达500万~600万欧元,目标是每年吸引游客300万人次。这些主题公园极大地增加了度假目的地的盛誉、亮色、动感和刺激程度,与海滩及其他景观互为依存,成为度假游客尤其是青年和家庭游客的必到之处。

各度假地丰富多彩的专项活动使海滨度假旅游充满了活力。法国蓝色海岸各城市大型旅游活动争奇斗妍,常年不断,春季有玫瑰节、电影节、一级方程式汽车大奖赛,夏季有爵士乐节、茉莉花节,秋季有小村庄举办的栗子节、葡萄节、蘑菇节,冬季有杂技节、柠檬节、狂欢节、含羞草节,可谓“一年四季,激情无限”。其中,尼斯的国际狂欢节、戛纳的国际电影节、摩纳哥的一级方程式汽车大奖赛享有国际声誉。西班牙第二大城市、著名海滨旅游胜地巴塞罗那,尝到了1992年举办奥运会而名声大震的甜头,频频举办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2002年举办了1345个大型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2004年将举办世界城市文化论坛,包括4个展览会、音乐活动、庆祝活动等,有6万人参加,预计的将吸引国际游客150万人。里约热内卢每年2月中下旬的巴西狂欢节,举行规模盛大的桑巴舞游行,成为吸引各国旅游者观赏和参与的保留项目,仅里约热内卢4天假期就可吸引40万游客。马略卡岛一年四季几乎每个月都有民间的传统节日,如圣·安东尼奥节、狂欢节、复活节、莫罗斯节、大型民间艺术节和圣诞节等,还经常举办一些传统的体育竞赛活动,如篝火晚会、拔河比赛等。

(二)海滨度假旅游配套服务健全完善。为满足不同层次度假游客的需要,各度假地建设了7类不同的住宿设施:(1)星级饭店。高档饭店大多建在海滨,并尽可能增加海景房间。马略卡岛的帕尔马湾约3公里的海岸内,集中了4星、5星级宾馆6家,主要面向富人阶层、会议旅游和奖励度假游客。一些饭店位于城堡、宫殿、古老的宅邸或自然风景区中,独具魅力,为高消费者提供服务。(2)家庭旅馆。历史悠久、俭朴而有家庭氛围,在小城镇和乡村更为多见。(3)假日公寓。家具齐全,适合家庭和团体,大多按一周或两周起租。(4)野营场所。政府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场地允许野营。西班牙有1200多处野营场所,可容纳65万人。(5)青年旅馆。隶属于地方的青年体育机构,形成全国性网络,适合青年人和学生。(6)乡村客栈。随乡村度假旅游的迅速而出现,以乡村自然环境和民风民俗见长。(7)温泉疗养院。提供疗程式的康复设施及服务,是游客康体健身、放松休闲的理想场所。夏威夷的度假酒店、商务酒店、度假别墅、产权酒店和分时度假酒店等各类宾馆,客房年出租率达83%。在悉尼的邦迪海滩大街内侧,布满了各种房型的低星级饭店,阳台、平台上摆放着躺椅和茶几,饭店门口设置了露天吧。马略卡岛大力开发温泉和海水疗养产品,四星级以上酒店辟有室外、室内游泳池,有的酒店还建有模拟海水健身中心,对海水进行人工加温。澳大利亚唐格鲁玛旅游的主要吸引物是每晚在海滩上喂养从大海中游来的野生海豚,还可以在拥有70种异色沙子的沙岛上滑沙。1981年,澳大利亚某家家族兄弟用200万澳元买下此岛20公顷土地开发度假区,迄今已投资2500万澳元兴建度假设施。

为方便游客享受各具特色的餐饮服务,在海滩和城区大街小巷,设有大量的餐馆和酒吧,供应当地风味美食、特色咖啡、美酒饮品。法国大餐和葡萄酒、意大利面食和比萨饼、西班牙烤肉和海鲜、马耳他焖兔肉和兰普卡鱼,都是当地招徕游客的佳肴。意大利那不勒斯发展海滨乡村度假旅游,大力推介“比萨饼故乡”形象,规定乡村旅游必须提供当地葡萄洒和地道的比萨饼。西班牙将美食作为海滨旅游多样化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塑造有特色的餐饮形象,使餐饮也成为旅游项目,当地人风趣地说:“我们出售的是沙滩、海水、阳光和海鲜。”马塞罗那港的海鲜食街颇具规模,游客边品尝海鲜风味大餐,过欣赏港口夜景,惬意舒适,印象深刻。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餐馆多达 500 家,除了正宗的法式大餐、意大利美食、韩国烧烤、日本料理、中国菜以外,还特别推崇澳洲的海鲜、袋鼠肉和葡萄酒。 2004 年将新建一个 500 ~ 600 座的大型餐饮表演场所。悉尼的全澳海鲜集散拍卖中心办成了食客如潮的自选海鲜烧烤炊具。唐格鲁玛岛的小别墅可供游客自己买菜做饭。

夜生活是海滨度假旅游不可或缺的内容,甚至称为“半壁江山”。西班牙海滨城市夜生活独具特色,电影院、剧院、音乐厅、展览馆、会议中心有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酒馆、酒吧、夜总会通常营业到凌晨 3 ~ 4 点,许多场所通宵达旦。马略卡岛上建有欧洲最大的夜总会。据统计,访问西班牙的游客 80% 为 2 次以上, 70% 为 4 次以上的再访客, 80% 的回头客是去海滨度假,丰富的夜生活是吸引游客再访的重要因素。澳、新两国在夜生活方面的三大亮点是海滨广场、露天吧和赌场。凯恩斯在海港内侧开辟了一个梅茵广场,由浩瀚的绿地、开阔的游泳地和精致的人工沙滩组成,入夜灯火阑珊,气氛浪漫。悉尼以歌剧院和海港大桥为中心的夜生活场景壮观辉煌,所有建筑物都用灯饰勾出轮廓,海湾中彩灯游船穿梭往来。歌剧院内外、海堤上和大街的商场外摆出了数千张露天桌椅,上万人在繁星般的灯火和轻柔的海风中饮酒、交谈、喝咖啡或翩翩起舞。黄金海岸的天堂海滩每晚都开设灯光夜市,众多的街头艺术表演令游人兴致大增。

(三)购物旅游十分火爆。海滨度假游客购物时间更为充裕。欧洲海滨城市开设的购物街、步行街,既为当地人服务,又是外来游客购物的天堂,旅游购物占旅游收入的比例在 60% 以上。法国戛纳的十字大道精品街面向地中海,游客可同时尽享世界知名牌和一览无余的美景。尼斯的“老尼斯”露天交易市场,有 600 多位小商业主、艺术家、手工艺者经营。西班牙巴塞罗那的兰布拉斯大街连接港口和商业中心,各国游人密集,当地独有的旅游纪念品琳琅满目,旧货市场无奇不有,大街两侧延伸的小胡同内小商店鳞次栉比、各具特色。当地旅游部门与市政部门协调,规范旅游购物区,专门编制了购物旅游线路,由商会会员和旅游部门各出资 50% ,促销推广购物旅游。马略卡岛上手工艺品制作中心,集手工艺品之大全。当地农民开办的各种手工艺作坊和摊点到处可见,岛上的每一个海滩,均设有相对独立的购物区。香水作坊、陶器作坊、奶酪作坊、玻璃器皿作坊等,既是旅游点,又是购物区。澳、新两国公路上的购物场所普遍采用旅游咨询中心 +购物店+公共厕所,或加油站+购物店(超市)+公共厕所,或连锁餐馆(含公共厕所)+购物店的模式。在旅游景区,让游客在进出大门及出入餐厅时自然巧妙地穿越购物区。黄金海岸宽阔海滩上的太平洋购物中心,拥有 4家大型百货公司、1家超级市场、260家商店、1家儿童游乐中心、12家电影院,还有食街和接待游客的休息室。工艺品、纪念品都独具特色,具有明显的购物+旅游促销功能。

(四)海滨旅游区交通四通八达。度假旅游要求快捷的直达国际航线和“公交化”的国内航线,各度假地海滨机场密度大,航线航班多。澳、新国际航班的密集度首屈一指。澳大利亚东海岸的每个旅游城市都有自己的机场,仅12万人口的凯恩斯市每周开行国际航班31班,直通新西兰、关岛、香港、大阪和新加坡。黄金海岸距布里斯班市仅80公里,也独立开辟了通往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的国际航线,并的将在2006年扩建出更大的国际机场。奥克兰作为新西兰最大的城市,10条国际航线直达澳大利亚、太平洋岛屿、美国和南美洲,经停悉尼、布里斯班和洛杉矶扩展为更多的国际航线。西班牙有32个国际机场,平均每1.58平方公里1个,赴西班牙的旅游者有1/3乘飞机,客流量最大的3条航线都是通往海滨城市和海岛的。法国蓝色海岸小城尼斯的国际机场飞巴黎每日航班30多个,飞伦敦每日航班20多个。各度假地大力发展旅游包机业务。乘飞机进出西班牙的游客,近70%搭乘的是非定期航班(旅游包机)。欧洲有实力的大旅行公司都同时经营包机公司,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源层。英国最大的旅游批发商汤姆森假日和德国最大的旅游批发商LTU均用包机将大批游客直接送往马略卡岛。国内和区域交通方便快捷。西班牙的铁路网以马德里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覆盖整个西班牙半岛,并与欧洲各国连接。法国快速列车和高速列车连接蓝色海岸和全法国以及欧洲所有大城市。海滨城市交通设施完善。各海滨旅游城市都有装饰别具一格、专供游客游览的双层敞篷观光巴士。澳、新两国连接住宿地与景区的旅游巴士或游船,兼有导游和观光娱乐功能,游轮一般为中型双体船,色彩艳丽、设施豪华。在奥克兰海湾,行驶着一艘艘黄色的水上“TAXI”小艇,专供游客兜风租用。

(五)海滨度假旅游环境优越。各度假地在人文氛围、生态保护、社会供给,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具备很高档次和水平,许多沿海城市是整体性的度假城市,有的国家像一个完整的度假国家。城市美化、净化,交通秩序良好,与海滩相映增辉、浑然一体。旅游信息服务无处不在,有咨询中心、旅游网站及解说指示系统3个方面,机场、海港、市区、景区、海滩和公路沿线均设有旅游咨询中心,放置100种以上的旅游小册子,有的还配置电脑供自查。所有设施都对路人开放厕所,市区大街和绿地有投币或免费厕所,设施齐全,方便干净。城市内外交通节点的指路牌简洁醒目。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优良,考察团乘坐旅游大巴,由司机兼导游,一边开车,一边讲解。度假地社会治安良好,居民友善文明,如法国提出“请不要把游客当外人”的口号。这些都构成了“度假天堂”不可或缺的人文环境要素。

三、国外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经验和山东省存在的主要差距

(一)国外的主要经验

1.统一科学规划。各国政府对海滨旅游开发规划高度重视,规定海滨旅游资源全部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划给地方,由地方政府控制使用。国家、省(州)、市3级政府都编制了海滨开发的控制性规划,在土地利用、分区原则、度假设施、进出通道、环境保护、会议设施、活动组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各类开发必须符合统一规划。政府通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来调控开发方向。各国还制定有关法规,使海滨开发有法可依。如西班牙有国家《海滨法》,意大利的坎帕尼亚大区有大区《海滨法》,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政府1968年颁布了海滩保护条例,悉尼市政府2003年新颁布了更完善的海滨建设条例。墨西哥的坎昆是在严格遵守规划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30年前制订的规划至今仍然起着决定性作用。西班牙蓝萨罗特岛的开发规划,对建筑密度、高度、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与海岸线的距离等都有明确的标准,限定岛上90%的地方禁修建筑物,楼房不得超过3层,并减少开发密度,要求旅游设施与海滨拉开一定的距离,建成伸展式梯级型后退格式。奥克兰规定码头2/3的土地用于游艇服务区和中央游憩区,墨尔本的海港新区道克兰规定,所有临海建筑必须远离水域100米之外,5%的土地用于兴建度假酒店。夏威夷旅游用地受到严格的保护和控制,即使是土地所有者也无权随意更改规划。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的法律草案规定,私营公司经营海滨旅游业,必须获得沙滩和海滨设施的经营权,开发内容必须符合海滨开发条例和总体规划。国有海岸区域禁止开采行为、农业畜牧业用地行为、工业行为、不同于草案认可的各种建筑行为、对现有水利体系进行改动的行为、挖掘行为、倾倒废弃物行为和搜集沙土或其他材料的行为。在沿海沙滩地带,从沙滩内部界线起600米内,不允许修建和沙滩海岸平行的道路。在沙滩30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造居住性质的旅游设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住宅。沙滩内部界线600米内,不允许建造用于净化水的装置、垃圾处理设施和泵站。

2.坚持市场导向。准确的客源市场定位在度假区开发建设中具有引导和决定作用。海滨度假旅游市场既受空间距离制约,也受文化、心理等因素影响。墨西哥最主要的客源市场定位于与其接壤的美国,其欧洲市场的主体定位与之有紧密历史文化联系的西班牙。巴西里约热内卢第一位的客源市场是其近邻阿根廷,而不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将国内客源视为主体,二者互为最大国际客源国,其次是英国、日本和美国。各国注重细分市场,根据客源市场和规模确定开发建设战略,产品开发强调针对性和个性化。西班牙接待的国际游客90%来自欧洲,各度假地均有特定的目标群体,分别接待本国游客、欧洲其他国家游客,还有接待运动型、老年、青年和家庭度假者的度假区。针对欧洲富裕阶层喜爱私人游艇的特点,马略卡岛开发了多个游艇码头,共有2.3万个游艇泊位,停泊费每夜1000欧元,许多国家的王室成员、著名球星、影星、船王的私人游艇常年在此停泊。

3.创新促销推广。各国在宣传促销方面努力创新,展示旅游新形象。西班牙主打海滨度假旅游,促销口号是“阳光普照西班牙”,所有促销资料都使用统一的“太阳”标志。旅游官方机构每年到主要客源市场召开说明会。西班牙国家旅游局投入8700万欧元,用于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并将官方网站与企业网站链接,回报率很高,国家旅游网站达4000页,2003年的点击率达到1000万人次。法国政府2002年给旅游部门安排预算8090万欧元,2003年决定增加预算40%。国家、地方政府和私人企业联合成立“法兰西之家”,并在26个国家中设立了31家办事处,专门负责海外促销,2002年国家提供运转经费2744万欧元。马耳他在世界上设立了12个旅游办事处,其中1家在北京。每年促销经费2000万欧元,其中政府出资1800万欧元,在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主流媒体上发布广告,参加国际旅游展,邀请1000名记者采访报道。澳大利亚的悉尼和黄金海岸促销材料多达100多种,使用了11种文字,为了扩大开拓华人市场,专门开发了汉语官方网站。夏威夷为了大量吸引日本游客,岛上的主要旅游设施都有日文解说系统,电视台还有专门的日语频道。韩国、日本航空公司在檀香山建有高档度假酒店,专门用于接待本国游客。

4.政策资金支持。各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对国有海上区域进行旅游业与娱乐业开发使用的指导与协作计划》法律草案,规定了对海滨旅游开发的支持政策。欧盟从2002年到2006年,出资4亿欧元,资助大区改善海滨旅游设施,企业可通过竞标的办法申请使用,最高比例为投资额的50%。西班牙国家旅游预算的6%专项用于发展海滨度假旅游,巴利阿里群岛政府直接投资1.11亿英镑,修建人行道、商业区、公园、步行街,改善海滨旅游环境与基础设施。墨西哥坎昆度假区的全部规划费用由中央银行的附属机构——全国旅游开发公司和旅游部下属的一个负责旅游业发展的部门——全国旅游促进基金会共同承担。基金会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初期对旅馆启动和经营给予资助和扶持,具体工程则由相关的政府机构如公共工程部、水利部去组织完成。

5.严格规范管理。优美洁净、设施完善的海滩是海滨度假的主要吸引物之一。欧洲海滨度假地海滩无论优质的沙滩,还是一般的卵石滩,都有相同的特点:管理严格,清洁卫生,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海滩属政府管理的公共设施,为保护游人健康,有专门人员负责每天对海水取样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海滨城市污水经净化处理达标才能入海。海滩没有 一 望台,均没有红十急救中心。欧盟还对海滨度假区海滩开发管理实施著名的“蓝旗计划”,在海水质量、海岸保护、服务水平、安全系数、环境意识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标准,有关组织每年夏季对参与计划的海滩进行检查,对符合标准的海滩授予“蓝旗”称号,对不符合标准的海滩,取消“蓝旗”称号。意大利歇帕尼亚大区规定,沙滩更衣室和服务室要使用可携带、可拆卸或易于移动的材料建造,禁止在海滩上张贴任何形式的海报广告,与电力输送和通讯相关的空中线网和设备安装工程必须事先评估。

国际海滨度假旅游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也走过了一些弯路。一是规划滞后造成建设无序和开发破坏。里约热内卢、夏威夷、马略卡岛在开发早期都存在此类问题。如里约热内卢最早的城市建筑紧逼海滩,占用了大面积的沙滩,使海滩腹地极其狭窄,游客缺乏基本的活动空间,后来不得不通过填海滩堆积人造沙滩来弥补。夏威夷瓦胡岛早期的海滨开发造成1/10的沙滩消失,许多度假单元建设时不得不通过开挖人工潟湖来新造沙滩。二是过度城市化给度假区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有海滨城市增加了大量的建设项目,如交通干道、商业设施等,其功能与游客的需求或旅游度假区发展的要求矛盾,很大程度上干扰度假区建设和游客度假氛围的营造。同时,城市化还造成传统文化的退化和对历史遗迹的破坏,如夏威夷土著历史文化的退化和传统社区的破坏,已成为令当局头疼和下大气力解决的问题。三是早期的低层次和趋同化开发导致非持续性增长。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海滨度假旅游都经历了一个发展——衰弱——重振的曲折历程。发展初期,以低成本批量建设海滨度假地、海滨城镇及饭店设施等,在较短时间形成了规模,但度假地的趋同化及由此带来的吸引力下降和低水平的价格战严重影响了旅游效益。15年前,这些国家制定了重振战略,重点是重新定位,提升质量,多样化开发,扩大市场和消费。四是生态环境破坏会导致度假资源的质量下降和旅游环境的恶化。海滨旅游资源具有不可代替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别是沙滩资源是海洋潮汐、波浪运动和地壳运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改造和利用必须要遵守自然规律。夏威夷早期开发中曾经造成滨海生态资源的破坏,后来不得不对滨海建筑和道路进行大规模的拆除和重建。我们必须吸取教训,未雨绸缪,尽可能避免发生此类失误。

(二)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对照旅游发达国家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经验,从总体上看,山东省的海滨度假旅游实际上还没有走上轨道,相当程度上还没有起步。按照此次考察的几处世界著名度假地的水准衡量,目前省内实际上还没有一处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度假区,也没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度假酒店,也基本上没有接待过真正意义上的海外度假旅客。

首先,综合基础设施水平低。国际和区内交通(特别是航空交通)、度假酒店等接待设施、城市服务功能等都离接待高消费的度假游客有很大差距。如度假旅游过程中购物消费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夏威夷就建有面向度假游客的、规模可观、门类齐全的购物中心和商店群,而山东省的旅游城市包括青岛在内都远远达不到这个规模和水准。

其次,对度假旅游消费和度假产品的认识不到位。由于不了解国际上度假旅游消费的特点,凭低消费的经验来设计高消费项目,仅凭想象设计、肓目投资,结果建设出一些连大众游客都感觉不对路的所谓度假设施。青岛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在设施建设和配套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不具备度假功能。烟台、威海、日照等城市与国外的旅游度假地相比差距就更大。

再次,规划滞后。一是缺乏全省海滨度假旅游规划,对全省海滨旅游度假区的建设统筹指导和管理不力。二是度假区建设缺乏真正的“旅游度假规划”。全省已出台的几个度假区规划基本都是由不专门研究度假旅游的专家编制的,结果使许多已经开始建设的度假区出现城市化倾向,甚至造成建设性破坏。

最后,体制问题制约大,非专业化管理问题突出。度假旅游和度假区管理是一项专业化要求很高的工作,而目前山东省旅游度假区的管理体制非专业化问题严重,管理层总体素质不高,造成度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经营参差不齐,低水平运作。

四、对山东省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建议

借鉴欧美以及澳洲各国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经验,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将海滨度假旅游开发作为山东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国际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海滨度假旅游消费市场广阔、经济效益巨大,对促进城市建设、扩大社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次实地考察进一步认识到,山东拥有中国北方一流的海滨度假旅游资源,大陆海岸线全长3024公里,加快发展山东省旅游业,潜力在海滨度假,后劲在海滨度假,突破口也在海滨度假。旅游度假区建设是实现山东省旅游业从中低层向高层次、由数量型向效益型、由单一性产品向综合性产品提升的关键,是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支点,也是扩大国际旅游市场、吸引国内高端旅游市场、提高区际竞争能力的主要出路,必须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确定实践半岛城市群建设这一重要举措,借鉴国外“旺季赚足,淡季有为”的经验,打破淡旺季问题的思想束缚,大力开发海滨度假旅游,国际市场主攻日本、韩国、俄罗斯,国内市场兼顾高消费和大众客源,将山东沿海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度假旅游胜地,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综合型海洋经济,以海滨度假旅游带动山东省旅游业成熟发展、全面升级,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

(二)高起点编制海滨度假旅游开发规划。海滨旅游度假区是具有较高技术标准、专业性很强的经济区域,必须科学规划、高水平建设。国外海滨度假地基本上都采用沙滩、步行道、酒吧餐饮区、购物区、酒店区以及大型娱乐设施(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康乐保健设施等)依次布局的格局,特别是在海滨必须给游客留出开阔的海滩。而目前山东省海滨建设混乱,主要表现为沿海工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房地产开发造成土地侵占和景观质量下降、旅游度假区盲目开发导致海岸带破坏等,有的令人触目惊心。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要以高水平规划为起点,从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的要求出发,科学整合、优化配置海滩、餐饮、购物、住宿、会议、运动、娱乐、文化、交通、历史遗迹等要素和设施,形成海滨度假旅游生产力体系,防止一哄而起、遍地开花、盲目建设、低水平开发、低价格竞争。这次拜会世界旅游组织时,我们提出请世界旅游组织帮助邀请高水平的国际海滨规划专家,与国内专家结合组成不同班子,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开发概念规划》,在此概念规划指导下,选择胶南灵山岛、海阳凤城万米沙滩、荣城天鹅湖(渔人码头)和日照太阳城的项目选址地,编制4个全省示范性海滨度假区规划,作为发展山东省度假旅游的先导。对方原则接受这一建议。如省政府同意,将尽快组织实施。规划经费需400万元,请省财政专项解决。

(三)加强大环境建设。海滨城市建设要突出强调绿化、净化、美化、静化,实施屋顶工程、亮灯工程、标志工程(路标、路牌、重点建筑物的标志)等,强化市民公德意识、旅游意识和热情好客意识,提倡人性化、细微化、规范化服务,创建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要把海滨度假旅游发展需要与实施半岛城市群开发、建设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战略相结合、相响应。科学调整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禁止建设污染性和生态破坏性项目,对沿海城市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和整理,打造城市旅游品牌,构建优越的发展环境。

(四)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海滨度假旅游开发必须依法进行。现行《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主框架是1996年出台的,缺少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有关内容。要尽快进行修订,明确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度假旅游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对海滨土地转让、开发、经营、管理、环境保护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将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要研究制定鼓励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优惠政策,推行海滨资源经营权与所有权“两权分离”,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投资建设海滨度假旅游设施。出台《山东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对旅游度假区的发展方向、开发规划、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支持政策、管理体制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目前旅游度假区建设中存在的土地侵占、多头管理、无序开发、上污染项目等问题,近期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度假区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强管理、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并召开全省度假区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五)成立海滨度假旅游开发领导协调机构。沿海7市旅游业发展基础好,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的70%以上。发展海滨度假旅游,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科学整合资源,统筹开发建设。建议成立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开发领导小组,请孙守璞副省长任组长,省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7市政府分管市长为成员,负责对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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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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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意义

随着我国旅游业不断的发展,各地旅游市场发展迅速,但由于一些旅游公司和景点管理不规范,曾导致旅游公司与游客之间的不信任案件增加。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为了推广旅游品牌, 同时进一步扩大电视台的社会影响力,创造新的收视增长点。值此五一旅游黄金之机,洲电视台联手 旅游公司精心打造此次“ ”活动。

广告宣传策略、活动方式内容策划

一、策划构想:

既要抓住七夕这个宣传的良机、又要从众多节庆或演唱会形式的七夕节活动中脱颖而出,我们认为必须另辟蹊踁。

大型网友阳光派对把目光聚集在从未谋面的年轻网友身上,通过浙江卫视和象山景区的牵线搭桥,让他们在碧海蓝天中来一次“亲密接触”,用年轻人的视角年轻人的活力去诠释中国传统的七夕节。借助浙江卫视强大的宣传平台及qq新媒体势力,相信这个让人耳目一新的活动不仅会吸引各路媒体的眼球更会引起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

二、活动执行方案(初案)

1、炒作阶段:4月10——30日。

株洲电视台:《株洲报道》《房产超市》《生活方程式》节目中播放:

25秒两次、重播时段25秒四次,浙江卫视晚间黄金时段宣传片滚动播出不少于8次,一个月共32次宣传片播放。内容:活动宣传、网友征集。

2、录制阶段:7月23日以后

a、100——200名网友,主持人宣布本次活动规则、奖励等。

b、网友在象山的标志性景点分五组爱情面对面。“对上号”的选手出列,进入下一个环节。同时有几人喜欢的网友进行爱情卡位战,由现场网友投票决定谁留谁去

c、网友组合魅力大比拼:比默契、比体力、大型情歌对唱、比浪漫方式等。

d、大型海滩篝火晚会

3、节目播出及活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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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散客旅游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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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39;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

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____月份缴交上半年、____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

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五条义务和

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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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项目工作计划_项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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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工作计划

一、 背景分析

1、 概况:

浏阳河又名浏渭河,原名浏水。因县邑位其北,“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故称浏阳。浏水又因浏阳城而名浏阳河。全长234.8公里,流域面积4665平方公里。

2、 旅游资源:

(1)自然资源

浏阳河:十曲九弯,两岸青山翠枝,紫霞丹花。

浏阳河漂流:浏阳河第一湾(浏阳市高坪乡境内)。

特产:浏阳花炮闻名中外,还有菊花石、夏布、湘绣、豆豉、茴饼、纸伞、竹编。

(2)人文资源

开福寺、马王堆汉墓、陶公庙、许光达故居、黄兴故居、徐特立故居、谭嗣同故居、浏阳文庙、浏阳算学馆、孙隐山等文物。

(3)红色旅游

走出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国家副主席王震、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佩云、中顾委主任王首道等。走出了中国第一个为戊戌变法而流血牺牲的志士谭嗣同,走出了民国先驱唐才常、焦达峰。还走出了数十位挽民族之危亡、救生灵于水火的铁血将军和数万名革命烈士。可见,浏阳的“红色旅游”氛围浓厚,发展潜力不言而喩。

二、 区域优势/劣势

1、 优势:

(1)浏阳市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浏阳市的道路状况良好,区位条件比较好,可进入性较强。

(3)浏阳河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强劲。

(4)优美动听的《浏阳河》,掠云越波,传遍了五湖四海,浏阳河的知名度较高。

(5)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将“红色旅游”提上日程,可以使浏阳河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 劣势:

(1)浏阳市整体形象缺乏明确定位,对外宣传不够。

(2)浏阳河景区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比较薄弱,服务水平较低。

(3)浏阳河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开发不足。

三、 策划目的

1、 市场分析:一句“浏阳河。。。。。。”,伴随着中国的一代伟人响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传遍了世界各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浏阳河”都有一份额外的亲切和敬仰。因此,“浏阳河”的目标消费者群非常庞大。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浏阳河”的目标消费者。港澳台喜欢文化交流的年轻人以及老一辈革命老人,亚洲甚至全世界热爱中国文化,喜欢到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

2、 最终目的:提高浏阳河的知名度,使浏阳河走出湖南省,唱响中国,走向世界。

四、 策划原则

1、 目的性原则:

(1)把浏阳河打造成国内著名的休闲旅游景点。

(2)将浏阳“红色旅游”资源和其它“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为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2、 可行性原则:

(1)浏阳市的道路状况比较好,交通便利,旅游者可进入性比较好。

(2)浏阳河经过多年发展,有良好的口啤,现在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发展潜力较大。

(3)浏阳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把浏阳河“推出去”,走出省门。

3、 特色化原则:

《浏阳河》唱响了全中国,它特有的“诗歌”情怀是其它旅游资源缺乏的。因此,加强《浏阳河》的宣传和推广,让人们产生去浏阳河旅游的动机,

4、 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浏阳市政府,甚至湖南省政府的强烈支持和推广。

(2)提高浏阳河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 主题口号

唱响古今,璀璨浏阳!

六、 组织形式

主办:浏阳市政府

承办:浏阳市旅游局

协办:湖南卫视电视台

七、 主要活动

1、音乐晚会:其中有大合唱《浏阳河》版,以及抒情版的《浏阳河》,小品等。

2、放烟花:音乐晚会结束后放烟花。

3、征文比赛:要求参赛者围绕浏阳河这个主题写文章。通过这个征文比赛,来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浏阳河的认知。在音乐晚会当晚会给优秀作品的参赛者颁奖。

4、举行音乐晚会当天浏阳市旅游局以6折的价格出学生票,以8折的价格给其它消费者。

5、以浏阳河的名义捐款20万给当地的慈善公益机构,在当天中午举办新闻发布会。并且把这一信息刊登在当地最有影响力的报纸媒体。同时,在湖南卫视播放这则新闻。

八、 具体操作

1、进行音乐晚会的前题宣传,在湖南卫视《娱乐天天报》播放音乐晚会的宣传片,以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做音乐晚会的平面广告宣传,为期一周。

2、音乐晚会于xx年12月31号在浏阳河广场举行,从晚上8点开始到晚上10点结束,采用直播形式。请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李湘、汪涵联手担任主持。由湖南卫视摄制组担任整个晚会的制作以及后期编辑。

3、节目开始,首先以vcr的形式回顾浏阳河,画面重点突出浏阳河的时代性,以达到引发观众的共鸣,促使观众尽快进入晚会的主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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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贵州省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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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旅游发展考察报告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中央确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快湖北的改革和发展,5月30日至6月7日省政府咨询委员会派出调研组赴贵州省考察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情况。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了旅游局、扶贫办、民族宗教委员会、党史办等部门召开的座谈会,介绍了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贵州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经验及发展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贵州省按照《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通知》中提出的“发展特色旅游业”的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把旅游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加以大力扶持和发展,培育成支柱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积极推进贵州省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近五年来,全省旅游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提前三年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2004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23.1万人次,外汇收入8020.27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480.21万人次,同比增长31.88%,国内旅游收入16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8%,旅游总收入167.75亿元,同比增长43.54%。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特点:一是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坚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2002年出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标志着贵州省旅游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从贵州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旅游业富民强省、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民间文化、推动改革开放等功能和产业联动效应,使旅游业的发展与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相协调。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强化旅游产品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素质,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使贵州旅游业形成一条具有地区特色的发展之路。二是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2000年至2004年,国家和贵州省各相关部门对旅游业投入共计4.03亿元,其中旅游国债资金达3.25亿元,投资总额超过了1980年至1999年贵州省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总和,极大地改善了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委、省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拨出专款1200万元建立贵州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把对旅游业的投入纳入到财政预算中(从2005年起增加到2000万元),这对进一步完善贵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高等级公路主骨架正在形成,公路主干线通往重点旅游区的道路条件显著改善,几个旅游支线机场相继通航和开工。四是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由国际著名旅游规划专家编制的《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获得了贵州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批准,地、县级旅游发展规划和支线机场旅游线路规划及长征文化、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已相继完成或启动。五是旅游精品战略全面实施,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多民族特色文化体验旅游为重点的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省首批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建设进展顺利。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媒体参与的联合促销机制基本形成,“文化千岛,生态贵州”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已经凸现。六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以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旅游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全面推进。

二、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从贵州实际出发,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扩大旅游业投入、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作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   2、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围绕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按照“规划先行,保护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资源保护等基础性工作,认真解决好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坚持“以质取胜”和“以特取胜”,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体系。大力拓展中高端客源市场,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努力塑造贵州旅游新形象。

4、始终把加强旅游教育培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作为提高我省旅游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大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体制、经管机制的创新上进行新的探索。

三、贵州省旅游业“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总体要求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兴黔为旅游业发展的根木任务,把促进就业、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为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质取胜”、“以特取胜”,进一步转变旅游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切实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实施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和红色旅游,打造精品线路,创建旅游品牌;加大以入境游为重点的高中端客源市场开发力度,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相关行业、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旅游业齐抓共建的新局面。

发展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突破 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预计全省生产总值的13%左右,初步把旅游业建成支柱产业,使贵州成为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

四、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旅游精品战略。继续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航空、公路、铁路和航运构成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以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的转化,争取在首批三个优先发展旅游区率先取得突破。以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观光、度假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安全舒适、服务配套、在旅游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精品,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镇及民族文化村寨,构建起初具规模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按照“资源共享、市场共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资源为载体,以交通为纽带,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区域旅游发展方向,确定功能定位和区域分工,促进资源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及与重点客源城市的协作,联合周边省区市共同策划推出省际特色线路,形成开放、联动和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以联手开发客源市场、联合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建立无障碍旅游区为重点,形成区域旅游精品环线。近期正积极参与和推动“9+2”泛珠三角的旅游合作,西南六省市区旅游合作,以及不断推进川黔渝、滇桂黔、湘渝黔等多边合作,努力促进区域旅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拓展旅游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抓住两个市场,着力拓展中高端旅游客源市场。按照营销渠道多样化、营销方式多元化的要求,切实把目的地形象推广与旅游产品营销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专业营销网络开发旅游市场的特长,形成组合优势,有效拉动客源增长。大力开发日本、港台、东南亚和韩国、欧美等入境游市场,不断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北及周边国内重点市场。

(四)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围绕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目标,实施人才兴旅战略。进一步加快旅游院校教育、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和岗位培训的协调发展,扩大旅游教育培训与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把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培育旅游人才市场,优化旅游人才资源配置,在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形成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服务贵州旅游业的良好机制和有效渠道。通过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各类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措施,以及采取知识、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推动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加强旅游岗位培训的力度,加大对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旅游教育投入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文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营造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旅游业发展环境。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级旅游管理、服务标准的实施和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等旅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规范出境游和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四个环节为重点,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促进全行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几点启示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旅游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省要进一步深化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旅游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旅游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大旅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实行以监督执法为主的管理方式。

2、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我省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离。积极鼓励旅游区(点)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旅游资源能够有效保护和有利于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前提下,依据规划和相关法规的要求,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选择业主,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区(点)的建设、管理,引进人才和现代管理理念。

3、扩大旅游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国有独资旅行社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促进国有旅行社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行社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到我省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外旅行社采取合资、独资方式在我省开展旅行社业务。对在我省兴办旅行社的省外、境外旅行社,在资质审查与项目审批方面适当放宽标准。省外、境外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湖北开展旅游经营,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我方企业可以不控股。

4、进一步改善旅游投资环境,建立协调对外、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旅游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搭台、以企业为主体的旅游招商引资机制,建立滚动的、分层次、分行业的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大力推行定点定向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提高旅游招商引资的服务质量和实效。

5、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主要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及补助、旅游规划编制及产业发展研究、旅游宣传促销等,其中用于宣传促销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各市州和重点旅游县(市、区)政府应安排相应旅游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切实保证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的资金需求,相对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要适当向重点旅游景区倾斜。加快建设湖北旅游项目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6、拓宽旅游项目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争取国家商业银行总行对我省贷款金额较大的旅游重点项目给予直贷。选择条件成熟的部分旅游区,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吸引国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国外优惠贷款、政府间投资进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以旅游项目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基金、开放式旅游基金和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展成为上市公司。

考察组成员:周大仁  尹光志  王元谋  邓 锋

执笔:邓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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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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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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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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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薄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条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夯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活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专用条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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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境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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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明确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合同范本。本范本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境内旅游合同的签订。

二、旅游者应当与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三、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协议条款》、《旅游行程单》及其他双方约定的附件组成。双方可以协商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补充本合同范本,但不得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旅行社应承担的义务。

四、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投诉电话: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概念及定义

1. 旅游费用:亦称旅游团款,是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用、餐饮费用(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转团:组团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

6.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共交通经营者经营,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用于旅客运输的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各类交通工具。

第二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要求旅行社出具相应的业务经营资质。

2.有权要求旅行社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做出真实准确的说明。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旅行社擅自安排转团,拒绝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项目。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旅游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2.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向旅行社提交必要的个人证件或其复印件。

3.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条件适合本次旅游,并且不会危害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

4.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5.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6.旅游者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8.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行社、其他相关经营者、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9.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入住酒店时,亦应随身携带上述物品或者将其存放在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处。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四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2.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4.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2.旅行社系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签订本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中载明委托社的基本信息。

3.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地接社信息及提供地接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的用语应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仅供参考”、“以为准”、“超豪华等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5.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

6.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7.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8.对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9.要求委派的导游、领队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如有多种变更方案的,旅行社可以选择半数(含)以上旅游者同意的方案,如不存在半数同意的方案,由旅行社确定方案;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必要的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旅游费用的10%作为旅行社行业预期利润损失;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预订金)、旅游汽车人均分摊的费用、住宿费、餐费、导游人员的服务费等产生的费用。如旅行社购买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除合同后,机票价格即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旅行社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出发当日解除合同。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按照本条第1项的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4.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至少应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合同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正当理由包括: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无法按时办妥签证、安排交通等事宜,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等情形。

第九条 特别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疾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9)其他不适宜参加旅游的身体情况。

第十条 老年、未成年旅游者的特别约定

1.老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年满60周岁的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2)报名参加旅游时,应当如实填写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须特别声明根据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参加的行程、项目、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3)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游时,应当及时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旅行社应当协助其就医或者返回,就医及返回的费用由老年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七条第1项的约定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老年旅游者。

2.未成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未成年旅游者独自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未成年旅游者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以下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5 %;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

旅行社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根据《旅游法》第70条之规定获得惩罚性赔偿。

3.旅游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的金额或时间支付旅游费用的,应承担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在旅游出发前一日尚未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依据第七条第1项要求旅游者承担必要费用,并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对行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滞留、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5.旅游者擅自滞留或脱团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

6.旅游者因未遵守旅游目的地有关规定和风俗习惯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所或单位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乙方(旅行社):

地址: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开户行及账号:

本次行程的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如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填写委托社信息:

委托旅行社:

地址: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经营范围:

乙方委托以下地接社提供地接服务: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乙方应在《旅游行程单》中载明地接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旅游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出发地: ,途经地:

目的地: ,结束地:

第二条 旅游费用、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1. 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如下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 ,其中12周岁以上的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12周岁以下的儿童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

于本合同签订时尚未满12周岁,但在本合同约定的行程期间的任何一天年满12周岁的旅游者,旅游费用按12周岁以上的标准计收。

(2)单人房差费: 元;其他(请予以注明): , 元。

(3)导游服务费,每人(旅游者) 元,共 人,共计 元。

2.甲方按以下第 种期限付款:

(1)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款;

(2)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款;

(3)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行程结束后 天内,支付余款;

(4)其他: 。

3.甲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账号为: ;

(3)其他: 。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1.最低成团人数 人。如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由该旅行社安排出行,该旅行社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甲方如不同意上述处理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第七条第4项或第十一条第1项处理。

第五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实际签订合同的旅游者为甲方,其他旅游者与甲方具有同等地位,甲方与其他旅游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赠予、委托代理、代表等)属于内部法律关系,乙方属于该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披露该法律关系的内容。由于其他旅游者不参与合同签订过程,乙方无法直接向其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因此甲方有义务将合同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说明,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及时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将其他旅游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适合参加的旅游项目的信息等)告知乙方。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乙方书面声明,否则甲方在合同文本、相关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如甲方将本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转让于第三人的,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该第三人不承受上述代表地位。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签订地: 。

4.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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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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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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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桂林旅游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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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签证所需资料

1、护照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两寸彩色照片(2张)

4、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5、在职证明原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电话、地址、单位盖章、工作时间,领导签字)

6、家庭资料调查表(我处提供)

7、如护照签发地不是北京领域,另须提供北京暂住证原件

8、行程

9、简历

10、十万元存款证明(附带银行地址和电话)

1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乘国际航班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抵达后由专人接机,随后前往世界最大的室内游乐场乐天世界游玩(大门票及三项卷自理RMB200/人左右)

全天自由活动,可尽情享受购物的乐趣。

早由专人专车接往参观南北朝鲜分界线三八线、统一展望台参观(费用自理RMB180/人)随后前往机场,乘国际航班返回北京,结束愉快旅程。

第1天 北京/仁川

仁川-首尔 飞机

巴士 搭乘国际航班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抵达后由专人接机前往世界最大的室内游乐场-乐天世界游览(大门票及三项卷RMB200/人左右自理)。 首尔 晚餐

第2天 首尔 巴士 早餐后参观韩国故宫-景福宫、总统府-青瓦台、高丽参公卖局、紫水晶加工厂、明洞商业区自由购物,晚餐后前往华克山庄自费欣赏精彩的歌舞表演(RMB550/人)或参观赌场。 首尔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3天 首尔/北京飞机

巴士 早餐后参观20xx年世界杯首尔赛场、88年奥运会主会场,随后乘机回北京

个别观光签证

1)1张2寸彩色照片

2)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

3)1张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旅行计划书

8) 财产能力证明材料,以下三项任选一项:

A 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需冻结至少3个月以上,证明书下面注明在哪个银行办理及银行电话)

B 等同于10万元以上的房产证原件

C 车辆行驶证原件

9) 非北京领区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10)个人简历

11)个人资料表

12)从递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签证结果

领区划分:

驻北京领事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自治区

驻青岛总领使馆:青岛市、山东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澳门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特别提示:

1、根据领取划分,你应该在北京签证,所以不一定要委托西安的旅行社办理签证手续,而且就算你委托西安的旅行社,他们十有八九也会委托北京的旅行社,所以,你直接找北京的旅行社办理就可以了,因为他们送签比较多,在使馆的信用度也好,对你的签证有帮助。个人建议港中旅:010-6524

2、财产证明是见仁见智的东西,我们设对这种个人旅游签一般要求价值10万以上的财产证明,多多益善(详情参照以上签证资料,写的很清楚),要求的多也是对你负责

3、学生的拒签率确实比较高,尤其是你此次办理韩国签证为首次出境的情况下,这是由于一般情况来说学生没有固定收入,又已经成年,在使馆来看是有可能滞留不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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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长白山旅游心得体会初中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初中,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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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别睡了,快看,看看。”同行的哥哥说。一阵叫喊声把我从睡梦中拉回现实,我的目光也不由得转向窗外,只见窗外的群山连绵不断二三里,我问道:“这就是泰山吗?”爸爸答:当然不是,泰山可比这高多了,漂亮多了。”于是,我对泰山添了一份期待,添了一份敬仰,经过三四个小时的路途,终于抵达了我期待已久的泰山,仰望着巍峨的泰山,心里不禁感叹道:“真高,真漂亮。”看着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心里又反驳道:“泰山绝没有表面简单。”

我带着极大的好奇心踏上了征途,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征服它,了解它。一开始,受这个信念的催促,箭步如飞的的上了100多级台阶,可是慢慢地体力不支了,爬不动了,只能静坐着,等待着同伴的到来,欣赏远处的风景,绿树错落有致,是一气呵成的艺术品,蝉声中和着鸟声,是大自然奏的钢琴曲,呼吸一口空气,不同与往日的浑浊,独显一份清新,思绪随着台阶飞往云端,心里暗想:山顶会是怎样?泰山,你是隐藏在云雾中的仙子,我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揭开你神秘的面纱,是否会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我越发好奇。

“喂。”哥哥喊,我的思绪渐渐回来,又和他们一起去探索这个“谜”,见我回过神来,他接着对我说:“你爸都拉开我们一段距离了,赶紧走啊。”我哦了一声,又渐渐了脚步,不甘落后,可是信念敌不过身体的劳累,渐渐松垮,于是,我就一屁股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慢慢喘息,拿起手绢扇起了风,把目光移向这神奇的大自然中,向下俯视,看见消息缓缓流淌,闭上眼睛,聆听着美妙的乐音,深吸一口空气,好舒畅,好轻松。

休息充足后,接着开始我的旅途,这次我放慢了节奏,边走边欣赏两旁的美景,好不惬意。泰山,是你教会了我,生命中有许多东西是不能错过的。

慢慢的往上爬,一步一步印下我坚实的脚印,不再急躁,只是在慢慢的,慢慢的向前行走着,忽然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撼,偌大的山泉从天而降,形成一个瀑布,这瀑布有力地敲击着山石,仿佛在奏一曲交响乐,名字为生命。泰山,是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强大,是你让我认识到任何事请都有好几面,要认真辨识。

到了半山腰—中天门,整个路程往下一甩,绕泰山几圈。!是你让我认识到生命没有永远的上坡路,到了一定高度,就要走一段下坡路,人生没有一帆风顺,到了一定时候,就一定会变得曲折,要正视挫折,才能战胜挫折。

走过了这一段下坡路,整个路程又始回升,渐渐的台阶越来越陡,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稍一不慎,就会滚落,现在已无暇欣赏风景,值得专心致志的看着脚下的路,比从前从多一份小心,多一份谨慎。泰山,是你让我认识到越往高处爬越艰辛,越困难,一定要小心,要谨慎。

终于,我进入了云雾缭绕的仙境,路旁的巨石被云雾所遮掩,石壁上的兰花若隐若现,本以为将要攀上这泰山之巅,心中充满了喜悦,可是现实却给我浇了一盆冷水,竟还有一大段路途。泰山是你让我认识到,有些事情并没有表面简单,尤其是进入了一个很高的高度,更是不简单。

登上山顶之后,我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蜗牛和苍鹰一样,都能胜利的高塔,虽然苍鹰一跃便可冲上胜利的高塔,但是蜗牛却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攀爬。可是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就是他们都是胜利者。我认为我不是蜗牛,但我愿意做蜗牛,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攀爬。

泰山,不愧是世界文化遗产,这个称呼,他当之无愧,他给我的馈赠,此生受用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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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活动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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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x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

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

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 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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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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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为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强化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感谢公司员工多年以来付出辛勤的劳动,暂定于20xx年4月份举行20xx年员工旅游活动

二、活动地点

西峡恐龙遗迹园、龙潭沟

三、活动时间

根据公司运作适当调整具体时间,暂定于20xx年4、5月份

四、参加人员

全体员工,共26人

五、景点特色:西峡恐龙遗迹园位于河南省西峡县丹水镇的中国西峡恐龙遗迹园,以西峡恐龙蛋化石为主要展出特色。这里有全国唯一一个以恐龙蛋化石为主要展品的西峡恐龙蛋化石博物馆,有世界唯一一座以恐龙蛋化石原始埋藏状态为特色的恐龙蛋遗址展馆,这里有中原首座动感4D影院,这里有以展示地球沧海桑田变化和生物复杂演化主题的时空隧道。包括地质科普广场、恐龙蛋化石博物馆、仿真恐龙园、恐龙蛋化石博物馆(景区门票90元/人,4D影院30元/人,水上乐园70元/人,恐龙嘉年华60元。)

龙潭沟自然生态风景区位于河南省伏牛山脉腹地的西峡县双龙镇化山村,距西峡县城30公里,311国道途经此地,交通极为便利。龙潭沟整个山体是花岗岩体,在地质学上,它属于典型的水蚀地貌,是长期流水冲击下而形成的梯式瀑布群,景区景点集中,瀑布密集,融山秀、石奇、水澈、林茂、潭幽于一体,被誉为“中原一绝,人间仙境”。包括奇石、瀑布群、动植物。(门票45元)

六、行程安排:

06:00-9:006点钟在公司楼下集下,坐大巴统一出发,车程约3小时

09:10-10:40游览恐龙园,包括地质广场、植物园、仿真恐龙园、时光隧道、恐龙蛋化石展馆等景点

10:50-11:00集合准备进行午餐

11:00-11:30由旅行社统一安排午餐,午餐后休息半小时

12:00-13:00乘车赴龙潭沟景区,车程约1小时

13:10-16:30游览龙潭沟,包括熊猫迎宾、大龙潭、青龙潭、白龙瀑、黑龙潭、天池等景点

16:40-19:40集合返回

七、旅游方式

由旅行社组织旅行团旅游,旅行团成员均为我司人员

八、费用预算:230元/人

九、备注:

团费包含:

1、景点:行程表内所列景点首道门票(行程景点顺序以当地安排为准);

2、膳食:午餐,人均30元标准

3、交通:全程旅游空调车

4、服务: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30W)

团费不包含:

1、个人消费、自费及其他额外费用;

2、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若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导游及时反馈,旅途中过程中请遵照时间表集合,以免时间浪费。

2、因天气炎热,需自备矿泉水饮料,防暑药品,晕车药、照相机等物品。

3、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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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个人,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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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在市旅游局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关怀下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旅游企业经营应急预案,使企业内外部环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使企业能够规范合法经营。

在**年企业创办之初,已经明确提出了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即要把真正意义的旅游文化传播作为企业发展的目标,以改变旅游企业在大众心目中贩卖人口的错误观念。在旅游产品设计中充分体现企业文化的诉求点即轻松、便捷、舒心、品质;使旅游活动真正成为百姓品质生活的先行者,是旅游服务真正成为服务行业的先行者。按照这一战略目标,企业在团队组建方面本着宁缺勿烂的原则严把从业人员入职关,从根源上保证了旅游服务质量的第一关,同时积极学习现代管理理念,把企业培训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每周进行企业文化培训,服务理念培训,旅游业务培训、政策法规培训,安全意识的培训,让每一位员工把服务意识,守法经营,有序竞争,安全意识根植在心,从而为旅游服务质量的永续提高把好了第二关;

第三,为了让旅游服务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检验,企业结合自己的经营实际,参照旅游企业服务标准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上门客人的接待标准、电话咨询服务接待标准、合同签订明示标准;质量回访制度,导游带团文明服务标准,以及文明游客公约等等,从个个环节监督旅游服务质量,加强了与游客之间的有效沟通,同时处处宣扬文明旅游的理念,使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变一方义务为双方权利。变被动为主动,

第四,为了确保旅游安全,企业制定了岗位安全责任,明确了安全责任负责人,在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积极建议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企业办理了旅行社责任保险,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规定,每一个团队或散客均采取全程安全质量跟踪制,每日服务质量反馈制,尽量做到旅游安全及质量的随时监督。

第五,稳步发展本地旅游接待业务,使良好的旅游资源得以展示,使深厚的旅游文化得以传播,使更多的外地游客喜欢,多来,是旅游经济得到蓬勃发展,为此,我社积极走出家门多次进行省外促销,紧密联系当地旅游企业组织客源来我市旅游。

从**年3月份建社以来,至**年12月底,在短短的9个月时间内虽没有完成接待目标,但经过一年的风雨兼程,企业已经成功的度过了初创培育期,随着**年的临近,企业将顺利的导入成长期,随着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服务标准的进一步科学规范,伴随着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不断提升,企业将以更加优质、完善的服务,推出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紧扣时代脉搏,满足游客之需,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做成优质旅游服务质量的先行者,做成现代旅游企业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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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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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述职报告范文

市旅游局述职报告

(一)科学谋划旅游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市旅游局班子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调研,主动思谋,为市委、市政府作出“旅游发展年”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两个历史性突破”,实现“三个转变”,找准“四个切入点”,完成“五大任务”的工作思路。

(二)加快旅游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完成了《贵溪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余江洪五湖、马祖岩景区规划》编制;开展了《贵溪樟坪畲族文化风情旅游规划》和《贵溪白鹤湖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龙虎山景区完成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全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围绕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成立了**市旅游散客接待中心,开工建设了一批高星级宾馆,完善了一批旅游标识标牌。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积极申报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和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龙虎山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龙虎山旅游新线路已经贯通,新景观工程正在抓紧建设;龙虎山数字化景区建设(!)有望6月底前完工;无蚊村旅游产品设置、水浒城旅游产品包装、升棺表演项目的改造升级有序推进;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三)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

坚持“立足华东、对接长珠闽,辐射全国;巩固港澳台,拓展东南亚,做大入境游”的营销方针,加强媒体宣传,搞活公众营销,创新业内促销。媒体宣传方面,加大了在央视、省级卫视和报刊杂志等重要媒体旅游宣传的力度。产品营销方面,加大了对浙江、福建、江苏、上海、安徽、广东、湖南和湖北等重点客源地的点对点的龙虎山旅游产品和线路的营销。公众宣传方面,设置了高速公路沿线和城区一系列户外大型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牌和指示牌,完成了旅游信息网和旅游散客接待中心网站的建设升级,增强了服务功能。宣传品制作方面,继续开展了旅游宣传品“十个一”工程建设,制作发行了两版旅游宣传画册和旅游服务指南,编辑出版了《走进》和《旅游》等介绍**市情和旅游资源的书籍。业内促销方面,开行了旅游“大篷车”赴赣西和湖南、安徽和湖北巡回推介;参加了国家旅游局在西安、南京、上海、广州、石家庄、厦门、衢州和宁波等地举办的系列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重要投资洽谈会,组织了多场次的龙虎山旅游专场推介会。旅游节庆活动方面,开展了“爱我家乡,十万青少年畅游龙虎山”活动,举办了“龙虎山户外帐篷节”、“龙虎山鸬鹚捕鱼表演大赛”、“龙虎山宋代风情万人交友赏春大会”等系列活动。区域合作方面,全面融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与其他兄弟地市一道打造环鄱阳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入了中国旅游霞客联盟和海峡西岸旅游区域合作联盟,携手共创区域合作品牌;加强了与闽粤赣三省十三市、闽浙皖赣四省九市、浙赣闽皖四省十四市协作区的合作,与二十多个重点客源城市旅游局分别签署了《旅游合作协议书》,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四)创新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积极开展了旅游行业“三创三争”活动,即在旅游景区开展创建5a级旅游区活动;在旅游宾馆开展“创建明星饭店”活动;在全市旅行社中开展“创评星级旅行社”活动;在全市导游员中开展“争当优秀导游员”活动;在旅游窗口服务员中开展“争当明星服务员”活动;在旅游车队开展“争当安全文明驾驶员”活动。承办了浙赣两省旅行社总经理岗位职务培训班,开办了全市地方导游员培训班,举办了全市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高了旅游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了旅游服务质量监管,组织了几次大规模的旅游安全检查,开展了和谐旅游、诚信旅游活动,重点整治了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饭店假冒星级、导游员索要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诚信旅游和行业自律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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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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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客运包车甲乙双方应当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甲方向乙方购买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所订立的购买服务合同。

三、甲方需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分社);乙方需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

六、甲乙双方用车前需提前签订包车合同,以便乙方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附件)确认为准。《旅

游客运包车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甲方: 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包车双方合法杈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与标的

1.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员及运输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甲方应承担乙方驾驶员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食宿标准双方可另行约定。

2.2 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包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2.3 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

乙方应当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2.4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游客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2.5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游客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游客索赔。

2.6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包车费用包含车辆使用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及国家法定税费、保险等。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驾驶员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驾驶员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2.7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可拒绝使用该车,也无需支付其费用,同时可以向乙方追讨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乙方驾驶员友善配合,甲方导游 不按常规习惯指挥车辆绕行、重复线路运行造成车辆行驶里程不合理增加的,甲方应支付相应增加的用车成本。

2.8 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随车携带《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3.2 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不得以未满载为由临时拉客。

3.3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保险高于每座4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 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处于适驾状态。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3.5 乙方应保证出车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出车前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达到安全驾驶出车条要求。

3.6 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游客擅自要求变更行程及路线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驾驶员应该拒绝执行。当游客出现意外发病或受伤,在无法获得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在以人为本和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先行运送伤病游客寻求救治,再行协商费用,不可以费用未定为由延误送医时间。

3.7 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抵达指定地点。

3.8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运行。

3.9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伤亡人员的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3.10 乙方必须将导游座椅设置在驾驶员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身安全。

3.11 乙方应履行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告知、承诺义务。

3.12 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在车辆运行过程中,由于驾驶员开车无法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甲方应配合驾驶员做好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

3.13 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14乙方驾驶员要熟悉行车线路,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第四条 包车费用

4.1 签订用车合同后 日内甲方预付 %定金给乙方,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超出时间按约定运费每天收取千分之三滞纳金,滞纳金佥额不超过约定运费上限。

4.2 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和结算单。应出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路桥通行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4.3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4.4付款方式选择: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

4.5 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

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取消包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的违约金。

(4)甲方超出租期处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原包车费外,另行支付延时用车费。

(5)在约定用车时间到点8个小时后,甲方仍未用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甲方超出约定包车期仍未用车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乙方不再受租期限制。

(6)约定出发时间已到而游客不准时到达造成包车期外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包车费外还应另行支付延时用车的费用。若由于游客迟到原因导致车辆在凌晨2-5时停运或22:00时至凌晨6:00不能在三级及以下公路行驶而停运或改道运行的,由此产

生的各种运输成本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间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5.3 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游客投诉的,乙方应支付包车费 %

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车内卫生脏、乱、差;驾驶员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2)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的;

(3)游客在约定时内返回,乙方驾驶员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驾驶员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

行车安全的行为;

(6)5-10月期间未提前开放空调,或行车过程中空调停运

超过1小时。

5.4 乙方擅自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

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

的违约金。

当乙方迟到达到 小时或预计超过 小时,应计价赔偿或者双方协商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事后对因此产生的金额予以扣除。

5.5 因乙方车辆故障未能及时安排接驳或乙方驾驶员对线路

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的违约金。

5.6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

乘车约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

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5.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

物品。车内物品丢失并经公安机关认定是因驾驶员过错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资任。

5.8 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查扣,乙方应在接到报告 小时内调派车辆接驳,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5.9 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原因截留包车费用。确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需出具有 %游客签字的服务反馈表做为协商扣费依据和证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追索损失。甲方不按时结算的,滞纳金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给乙方,滞纳金不得超过包车费用上限。

5.10 因游客损坏车上物品,弄脏车内卫生的,甲方应督促旅

客支付相关赔偿、清理费用。游客拒不支付的,甲方应协助乙方

向游客追偿。

5.1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双方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应约定与合同关系紧密的人民法院,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起诉。

(3) 本合同因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合同签订地位于市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7.2《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数量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车辆及人员约定

车辆号码 车 型 车辆行驶证有效期

车辆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有效期

车辆核定载人数 驾驶人数 除司乘人员 外的座位数

驾驶员 1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驾驶员 2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甲方导游 联系电话 导游证号

出发时间年 月 日结束时间年 月 日

出发地点 结束地点

主要途经

详 细 行 程

用车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时 间行程及地点

备注

包车费用合计(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 )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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