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 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 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 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篇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状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职责。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状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篇3: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_规章制度_网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在应急救援中须履行哪些职责?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体制中的职能进行细化。根据意见稿,违反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追究刑责。
意见稿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
这些应急措施具体有: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依法发布事故信息等。
意见稿明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意见稿还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根据意见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另外,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上述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上述规定的措施。
意见稿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6月5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寄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篇4: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篇5: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时沟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委会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管理。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xx]第70号)第19条
3.2术语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是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总结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每次会议需要有专门的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职责
(1)安委会是综合协调公司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2)安委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安委会会议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参会人员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4)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安委会成员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收集需安委会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安委会会议纪要,负责督办安委会议定的事项。
5详细规定
5.1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
5.1.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于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委会办公室提请公司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下旬,并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5.1.2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组成人员: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
(2)邀请参会人员:根据会议议程需要,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有关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等。
5.1.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报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
(3)分析本公司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生产领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措施。
(4)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公司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审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听取有关成员报告上一次安委会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6)讨论决定其它须由镇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1.4会务工作
(1)会议议题由公司安委会协调后汇总提出,送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2)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记录,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每年由安委会办公室存档归卷。
(3)会议应当做出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必须进行责任分解,并由具体分管领导组织具体实施。
5.2安委会专题会议
5.2.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1)会议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专职副主任主持。
5.2.2参加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5.2.3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公司安委会全体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2)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和通报工作情况;
(3)讨论审议搞好专项安全生产的办法和措施;
(4)其它需要专题会议研究的问题。
5.2.4会务工作
(1)会议议题由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后汇总提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记录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参会部门及人员要严格执行。
5.3会议议事规则
(1)会议议定事项采用议决式。会议一般情况下应对讨论的事项做出决定。 (2)提请会议议定事项,会议议题要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搞好调研和协调工作,以提高会议的效果。
5.4会议纪律
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是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和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的重要途径。全体成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自觉遵守如下纪律:
(1)会议实行签到登记制度。每年对安委会成员参会情况作一次通报,并纳入目标考核。
(2)参会人员要做到:不派员代会,不迟到、不早退,不处理会外事务,不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须向安委会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能派副职代会。
(4)若因故未参加会议,贻误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会议应设置签到表,严禁代替他人签字。
5.5会议记录管理
安全委员会会议内容由安委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记录,建立详细的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形成的决议,根据会议议程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给各成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委会讨论议定的事项,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管委会会议制度范文二: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安全生 产委员会工作,根据集团及上市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安委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安委会的组成:
主 任:
成 员:
安委会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安委办、节能减排小组、应急救援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
工程管理部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机构有:设计管理部、招标采购部、 合约管理部、商业地产管理部、物业管理部、客户服务部、营销管理部、人事行政部、财务 部、开发部、投资运营部。工程管理部设安全经理 1 名。
各城市公司成立以城市公司负责人为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 会。城市公司安委会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安委办、节能减排小组、应急救援小组。 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中心)为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为安全生产保障机构。项 目管理中心设安全主管 1 名。节能减排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必须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标段经理或专业工程师为成 员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节能 减排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以总监或总监代表为组长,总包单位生产(安 全)经理为副组长,监理单位、总包、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并向甲方代表汇报。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为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和监控的执行者。项目部设专(兼)职安全管 理员 1 名。节能减排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必须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各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物业服务中心设专职安全 管理员 1 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减排小组和应急救援小组。必须专人负责,职责明 确。
基层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后立即按规定组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二、安委会、安委办主要职责:
(1)安委会的职责
1、研究、部署和贯彻执行国家和华润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活动安排。
2、在华润置地安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华润置地江苏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安全管 理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重点。
3、负责华润置地江苏省公司安全管理的决策和指挥。
4、研究、部署和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预防、治理整改工作。
5、研究、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6、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和解决各城市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重 大问题。
7、制定完善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8、对下属安全生产单位的安全表现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 位和个人。
(2)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配合上市公司建立、维护华润置地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集团对华润置地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上市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起草江苏省公司对 各城市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经安委会批准后组织签署,年终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 检查并提交安委会;
3、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城市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监控管理活动;
4、配合总部接受第三方对江苏省公司各城市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5、负责江苏省公司各城市公司安全信息季报的收集整理,每半年提交安全信息报告;
6、配合总部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编制及年审管理工作,协助各城市公司进行重 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善后处理和预防改进工作;
7、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8、督促、检查各城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
9、组织各城市公司安全管理的经验交流;
10、完成安委会交办的任务。
1.3
(3)安委会主要岗位职责
安委会主任:
1) 负责对上市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2) 与区域总部部门、城市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 审批对下属安全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意见;
4) 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
5) 审批发布公司安全管理文件。
安委会副主任:
1) 协助安委会主任工作;
2) 负责公司安委会的日常领导工作;
3) 组织对下属安全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
4) 负责受安委会主任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成员:
1、贯彻落实上市公司安委会工作要求;
2、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3、讨论、审核、会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向安委会提出安全管理提案。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机构主要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
1、配合总部建立、维护华润置地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集团对置地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上市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起草区各部门、 各城市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经安委会批准后组织签署,年终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 检查并提交安委会;
3、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城市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监控管理活动;
4、配合总部接受第三方对省公司各城市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5、负责省公司各城市公司安全信息季报的收集整理,每半年提交安全信息报告;
6、配合总部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编制及年审管理工作,协助各城市公司进行重 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善后处理和预防改进工作;
7、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8、督促、检查各城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
9、组织各城市公司安全管理的经验交流;
10、完成安委会交办的任务。
(2)安全生产保障机构主要职责:
1、财务部:严格控制安全措施计划费用,不得挪作其它使用,按合约规定,及时支付 相关方工程款,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足额支付。负责审核各类事故的处理费用支出,纳 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汇总。将安全投入单独列支。
2、招标采购部、合约管理部:预选承包商、监理及供应商等相关方时应综合考虑相关 方安全绩效。在合同中需明确承包商、监理及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责任,需与在建工程难 易度结合,明确要求其项目管理团队的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 程师的配备要求。对于多标段开发的项目,需组织各标段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时审 核相关方工程款申请单,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并在合同中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单例。
3、设计管理部:督促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复杂部位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建议。实施 设计风险核查,对涉及后期物业安全管理的地方,如在栏杆、楼梯、防火门窗、消防车道 等方面实行了设计风险核查,收集对应的设计规范。牵头做好节能率高于当地政府标准要 求的项目总结,做好收集绿色建筑经验和技术的工作。
4、人事行政部: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与考核,员工保险管理,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5、物业管理部:监督各城市物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管理检 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定期检查员工持证上岗率,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组 织和指导各城市物业公司编制应急管理预案。审核各城市物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及工 作计划等。
6、商业地产管理部:监督租户进场装修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各租户在商业运营中安 全经营,针对商业运营中的消防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租户安 全管理、安全保卫、安全用电管理等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或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应 急演练。
7、营销管理部:加强开盘售楼现场营销活动的消防及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及人 员踩踏事件。加强营销相关设施(户外大牌、示范区户外围挡(后期营销负责部分)、道旗、 楼体布幔、发光字体、外打灯、看房通道等的)的搭设和维护。
8、投资运营部: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纳入各部门、各城市公司考核。做好各单位安全 生产的考核。
9、客户服务部:处理业主投诉报修时,友情提醒业主注意家庭用水、用电、燃气安全。 特别是有危险维修投诉时,提醒业主要等专业人士到达后才能接近现场或启用。
10、开发部: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及时办理四证,保证项目开工有合法手续。
1.5
四、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当基层单位(在建项目部、物业管理处)发生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响应级别,应 急指挥领导小组或拟派工作组立即开赴现场,领导指挥现场应急指挥部。
2、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向 事故现场指挥部传达上市公司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中心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负责督 办落实。
3、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所属事故发生单位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 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 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协调其它资源和向上市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中心报告。
4、事故发生的城市公司按照集团、上市公司以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 指令,在事发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公司应急救援 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分四个小组,分别是:报警联络组,疏散安全组,灾害处理抢救组,物品转移组。具体职责如下:
1、报警联络组 任务:负责内外部信息的联络沟通。 要求: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详细告知事故发生地所处的详细地址,灾害发生的 位置,并及时与公司领导联系。在紧急抢救的全过程中,负责内部与外部信息的联络沟通, 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2、疏散安全组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人员安全快速地撤离办公区。 要求:按消防疏散图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指挥所有的员工撤离办公区,在指定地点集合并 进行人数清点,当救援队伍到达后,所有的指挥权交由外部专业机构负责。
3、灾害处理抢救组 任务:负责灾害处理及抢救伤员。 要求:在公司领导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的指挥下,有序高效地进行灾害处理的各项工作, 如灭火等,并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与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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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物品转移组
任务:主要物品的转移,特别是重要和危险物品的转移。 要求:抢救转移物品人员各部门指定一个组长,负责本部门物品的转移,其他部门员工服 从本部门组长安排,如果本部门物品转移结束可以就近帮助其他部门。首先转移危险物品 及贵重物品,后转移一般物品,分批搬运到安全地带,有人看管。抢救转移工作中清除通 道上的障碍物,确保通道畅通,保证救援队伍能及时顺利进入出事地点和抢救转移工作。 转移物品的首要原则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能受到伤害。
六、节能减排小组主要职责
1、大区人事行政部考核公司所有办公区的节能减排,大区物业管理部考核江苏省 公司所有案场及交付小区的节能减排,大区工程管理部考核江苏省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部的 节能减排,具体详见《节能减排考核制度》。
2、大区设计管理部负责住宅与商业节能率指标控制,为推行绿色建筑做好准备;大区工 程管理部、招标采购部负责新型节能材料的推广和使用。
3、城市公司节能减排小组按照公司职责配置执行,城市公司人事行政部考核城市 公司各部门办公区节能减排。
4、基层单位(在建项目部、物业管理处)节能减排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节能减排工作。
七、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大区安全经理
1、起草和推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收集整理省级法律法规适用性清单;
3、督促、检查城市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4、检查督促城市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合规性;
5、组织及推动城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的活动,督促 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
6、审核城市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演练;
7、起草省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算投入计划;
8、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公司层面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9、收发集团、上市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并及时传达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
10、督促、检查、落实第三方安全评价;
11、落实并组织检查省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统计、报送江苏省公司安全生产季度报表和总结;
13、督促和配合物业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
14、督促、检查城市公司节能减排落实情况;
15、跟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16、配合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其他工作。
(2)城市公司安全主管
1、对接大区安全经理,报送大区要求报送的资料;
2、收集整理当地市级法律法规适用性清单;
3、依据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城市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4、组织和督促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合规性;
5、推动本城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的活动,督促落实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
6、审批本城市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演练;
7、起草本城市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算投入计划;
8、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城市公司层面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9、落实并存档公司、当地主管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文件;
10、检查、落实第三方安全评价;
11、落实并组织检查本城市公司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统计、报送本城市公司安全生产季度报表和总结;
13、督促和配合本城市公司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14、督促、检查本城市公司项目部节能减排落实情况;
15、跟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3)基层单位(在建项目部、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员
1、对接本城市公司安全主管,报送本城市公司要求报送的资料;
2、存档并组织本基层单位学习省公司收集的法律法规适用性清单;
3、依据省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健全本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4、起草本基层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算投入计划;
5、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基层单位层面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6、落实并存档省公司、城市公司及当地主管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文件;
7、落实第三方安全评价;
8、牵头组织本基层单位的定期安全检查,并落实相关方整改;
9、统计、报送本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季度报表和总结;
10、落实本基层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11、按江苏省公司事故处理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4)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定期对现场安全生 产状况、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安全 生产管理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施工配合事宜,决定项目安全生产 管理事项,向业主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总监或总监代表: 标段负责人:
总包安全生产经理
多名
甲指分包 1 安全员 甲指分包 n 安全员 劳务分包 安全负责人 分包 1 安全员 分包 n 安全员
八、工作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
1、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按照集团、上市公司、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分析、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处理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 单位认真落实。
2、在每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上,安委办、节能减排组、应急救援组要按照各自职责 范围进行专题汇报,汇报的内容应当包括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 处理情况、需要安委会协调解决的事项。
3、安委办负责牵头编制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会议上由安委会成员举手 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安委会成员同意即可通过。与会人数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二时安委会决议有效。决议后各安委会成员在决议文件上签字认同,安委办择日下发通过的正式文件并 在 OA 上公布。或者通过 OA 流程,江苏省公司管理团队同意后就可以公布执行。
4、各下设机构(小组)对安委会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否 则将纳入季度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5、基层单位每周对所辖项目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会议纪要报送城市公司安 委办,城市公司(目前公司)每月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报 告在检查完毕后 4 日内上报大区安委办。
6、基层单位对所辖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发现,并跟踪督促处理,若解决 不了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城市公司负责人,若城市公司解决不了的问题,书面上 报大区安委办,并在安全办公会上作重点汇报,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7、各城市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城市公司每周 运营会上要加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本单位 安全管理有效运行。
九、考核办法
1、公司安委办(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 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各项目的问题按照《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和《EHS 管理体 系运行检查表》进行评分,并下发检查通报抄送大区投资运营部和城市公司,大区投资运 营部、城市公司根据检查评分分别纳入责任单位季度安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在建项目 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频次根据项目安全状况良好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以书面通知为主。
2、物业管理部每季度对公司所有已交 付住宅小区进行 一 次全面的安全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同时抄送大区投资运营部和城市公司。大区投资运营部、 城市公司根据检查结果分别纳入责任单位季度安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如有持有商业物
业,检查频次会同安委办另行决定。
3、公司未按规定组织月度检查季度考核扣 1 分/次,其他城市公司项目部未 按规定组织周检查的季度考核扣 1 分/次。未及时上报检查结果扣 1 分/次;未按时参加安委 会组织的各种会议扣 1 分/人次。考核扣分作为部门和个人季度业绩合同的扣分,大区安委 办在季度安全例会召开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扣分结果在 oa 系统中通报,并抄送大区投资运营 部和城市公司,由大区投资运营部和城市公司进行各责任单位的扣分,如发现没有扣分或 少扣分的情况,大区安委会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处罚,季度业绩考核扣 5 分。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
篇7: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篇8:对安全生产制度有效执行的一些思考_工作体会_网
2010年6月是全国第7个“安全生产月”,这次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其实安全生产时(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生产实施者是劳动者,安全生产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然而生产事故不断的发生,分析其原因无非两种:一是无章可循、二是有章不循。实际情况是上至国家下至生产班组,往往不缺安全精神、不缺会议宣贯、不缺管理办法,缺的是什么?----有效的执行。为什么保护劳动者的规定劳动者却不去执行?这其中存在实际问题是管理规定忽略了人的因素,人的因素是最可变的因素。管理不是理论学,而是实践学和心理学。所以在制定规则前先分析人的因素
中国(有些人)人往往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人把它(还说这)叫做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永远都是属我特殊,要国人(们)循规蹈矩做好一件事简直比登天都难。中国人潜意识对规则的态度对比那些严守规则的民族就会发现:国(有)人每谈起规则时,潜意识中都会预设着一个严厉的管制者,一个制定规则并执行规则,对违规者进行惩罚的人;想象这个人站在自己旁边盯着自己要讲规则,规则给人们的是一种“服从命令”的想象;人们与规则不是亲密无间浑然一体的,中间预设了一个管制者。而一个严守规则的国家的人说到规则时,潜意识中则没有管制者的概念,而是自己与邻居共同的利益感觉,是与另一公民平等的契约。“服从命令”与“尊重契约”之间的规则认同差异,就是中国人(有些人)何以缺乏规则意识,而许多国家的(有些)人尊重规则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之所以缺乏规则意识,正在于潜意识中那个预设的管制者。国人对规则的理解是“别人管”,一个或多个有权对自己处罚的管制者,盯着自己要遵守规则。可管制者是不可能如影随形地跟着每个人的,所以当一个人感觉不被盯着的时候,他就会不讲规则。在这种“服从命令”的规则想象中,遵守规则是一种负担,甚至在违规中产生一种逃避惩罚的快感。当一种规则本身预设了需要一个管制者,只有在他的随时监管下才能运转时,人们哪里还会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的意识?
制定规则是通过尊重公意的公共选择过程建立起来的,那是公众为维护共同秩序而订立的一种契约。对制定规则时不应制定出管人或者审查人形式的制度,而是建立一种监督制度,制度的监督者就是周围的群众,这样就可以消除群总心里的“管制者”。在这种制度下,公众守不守规则不是与哪个管制者周旋,而是内心的另一双眼睛,与周围的无数双人的眼睛。内心中不仅把自己当做主体,而且把另一个可能受自己行为影响的人也当做主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说“管制”万能,但加强外在的约束也很有必要。
对于规则制定还应注意几个心理学效应:
奖惩效应:奖励和惩罚是对职工行为的外部强化或弱化的手段,它通过影响职工的自身评价,能对职工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
链状效应 有一句俗话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心理学上这种现象被称为链状效应,它是指人在成长中的相互影响作用。
从众效应:是指在群体作用下,个人调整与改变自己使其变得与其他人更相似。
群体压力:群体对其成员的一种影响力。当群体成员的思想或行为与群体意见或规范发生冲突时,成员为了保持与群体的关系而需要遵守群体意见或规范时所感受到的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它使成员倾向于作出为群体所接受的或认可的反应。
目前,医学一部各项规定非常明确,对于执行规定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现仅对gmp车间着装规定执行做以下分析。对于放射性药品生产涉及到两大因素:辐射安全和药品质量安全。生产时着装规范涉及到这两大因素,我们对gmp着装做了详细规定,并对每项规定做了考评表格并设计相关考评数值。
考评表格
分 值
2
2
2
2
2
5
2
2
5
2
项目姓名
1道门
2道门
3道门
4道门
帽子
洁净服
袜子
胶鞋
佩戴胶片
卫生状况
由专人实行不定检查,检查结果板报公示。公示具有上述的四个心理学效应,同时把基层作为监督基层的力,的提高了执行效率。
同时加强奖惩效应。奖惩应将定性的考察内容半定量考评,这样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磨嘴皮。实行积分制:
篇9: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篇10: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单位、各部门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治工作。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本制度把《地服矿违章处罚制度》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项目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项目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公司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本项目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励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 奖励原则
第六条 安全奖励重点体现在与作业现场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 安全奖励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 实行奖励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惩罚为主、教育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三章 奖励
第九条 奖励范围、对象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条 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事故目标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6.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 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进步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一个月评比一次,定奖每次人民币10万元。
2先进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进步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特别贡献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
1、内业资料齐全、安全培训别开生面、题材新颖、效果良好。
2、对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认真落实,并取得实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现场文明生产、生活区文明生活。
4、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查处力度大,坚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进行安全分级确认,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5、本月违章现象在九个单位中发生的最少,罚款额度最少的单位。
6、隐患整改及时,闭环率最高。
7.依据《地服矿、乡办矿综治项目20xx年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动红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敢于制止、举报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在安全生产以及事故预防方面,得到单位表扬者。
4.忍受困难、高温、气熏之工作并安全圆满完成生产任务,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者。
5.小发明、小创新,经批准实行,可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进步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安检部发出的指令执行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
2.能够带动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本月的安全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取得良好成绩。
3.能够快速熟悉本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
4.不需要上级详细指导,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生产技术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机、物、环”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宜者。
4.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解决防止损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事故损失者。
6.维护员工安全,遇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7.维护本项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奖励应重奖在生产一线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人员,安全主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个人,严禁平均分配,获先进集体奖项目部将奖金分配名单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检查部备案,由安全检查部不定期监督奖金发放工作。
六、奖金来源:
安全奖励资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检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上述达到奖励标准者,由安检部进行综合考评,安检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本办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篇1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篇1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篇1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各级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四条 安全例会是指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七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同级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在同级领导安排下组织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调度部门负责调度会有关安全内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办公会在研究安全工作时,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会同安全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 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单位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主要听取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需经办公会研究处理的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会重点落实同级安委会和行政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日常安全管理的业务工作。
(四)厂级、作业区安全例会应结合实际重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五)班组安全例会应传达上级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研究、总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强调班组成员尽职尽责,采
第十一条 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厂级安委会在公司会议之后召开。
(二)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于同级安委会之后召开。
(三)作业区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二次,时间分别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会)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五)各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同时调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一)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委员会会议由同级安委会成员和会议研究议题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参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分别由下一级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三)厂级安全例会由各作业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作业区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安全员;
(五)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由班组全体成员参加,缺
第十三条 管理要求
(一)各级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各级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 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四) 各级领导应认真贯彻安全会议决定,积极组织落实,并主动将落实情况和结果通报同级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以备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应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篇14: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篇1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篇16: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篇17: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篇1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透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辫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定义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物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
危险源。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共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
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
界量的单元。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
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组织生产单位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4.2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辫识、传递和建档。4.3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
4.4安全环境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4.5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的培训。
4.6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7安全环境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险源的辫识
5.1.1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属于应
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境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
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境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表I中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构成
评估报告。5.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5.2.1安全环境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资料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
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安全环境部将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有关部备
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的发展状况进行修订,报告修
订后要重新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设备组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和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
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保存于安全环境部。
5.2.5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5.3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安全环境部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防护器具、设备设
施的配备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并将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进行登记。
5.3.2单位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齐全。5.3.3安全环境部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5.4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
5.4.1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重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5.4.2安全环境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
救援预案》
5.4.3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
演练时间、地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处公司至少一次,各生产单位进行二次。5.4.4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组织对参演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
训。
5.4.5安全环境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参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
环保科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4.6安全环境部根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篇19: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一、职责
(1)通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保管好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及票据,杜绝失密、泄密、丢失事故的发生;
2.销毁文件、材料等要明确时间、地点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
3.全体人员要熟知“三知、三会、三能”及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三知:知岗位火灾危险、知本部门防火职责、知火灾应急预案;三会:会使用保养灭火器、会报火警、会疏散救人;三能: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宣传消防知识、能扑灭初级小火)
4.掌握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保护本部门重要档案资料不受损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要冷静指挥,按事故处理程序进取组织抢救,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负责人汇报;
5.要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6.办公室内严禁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类设备,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有职责注意办公室内冷热供气、电话通讯、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景,发现故障报告有关部门予以维修;
8.健全室内卫生管理办法,经常打扫除尘,坚持良好的、整洁清新的室内工作环境。
9.每日下班前,本部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关机断电,并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保无事故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去。
(2)作业现场人员职责
1.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应当理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隐患排查本事,具备应急自救和逃生技能;
3.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领导汇报;
作业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提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精心维护设备设施,坚持设备设施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坚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礼貌生产;
5.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作业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精力集中,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禁穿拖鞋、赤脚、赤膊和酒后上岗;搞好礼貌生产,坚持作业现场整洁、通道无阻;
7.保护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操作控制盘、标志、消防器材等,不得随意挪动、拆除;
8.工作完毕必须断电,熄灭火种,不留安全隐患,做到工完场清。
二、目标
1.满意率90%以上;
2.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率100%;
3.本岗位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合格率100%;
4.拒绝违章指挥100%;
5.各项记录100%完善;
6.消防器材熟练使用率100%;
7.受教育培训率100%;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职责制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部门负责认可。
四、说明
1.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部门员工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部门负责人年终进行考核。
2.库房管理员、电工、电焊工等岗位职责详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部门员工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20: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 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四、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