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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精选6篇 规章制度是什么【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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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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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及制度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 保持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切实体现现代企业员工的精神面貌,展现公司现代企业的社会公众形象。

2. 女士上岗前要着淡妆,保持卫生干净,不宜佩戴过多饰品,不宜艳妆浓抹,要统一配穿高跟鞋(严禁穿拖鞋),夏天穿工服裙子要配长筒袜(禁止穿超短裙)。领口过低、过短的衣服工作时间不易穿着。

3. 男士上岗前不能留胡须,保持面部干净,头发长不能过耳朵,夏天男士不能穿短裤上班。长袖衬衣要塞在裤腰内,袖子最好不要卷起。根据情节程度决定处罚。

4. 鞋袜:鞋面应保持清洁,颜色以单色无图案为准,男士不穿使脚部过于暴露的鞋子,如拖鞋、凉鞋等,女士穿裙装的鞋跟以半高跟为宜,配以与肤色相近的长筒丝袜。男士袜子必须为深色。

5. 上班前使用香水不易过浓刺鼻,将香水涂在耳后、膝盖内侧、手腕内侧。

6. 上班时间,员工不得吃零食、睡觉、扎堆聊天、不得在店面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

7. 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私人网页、QQ聊天、QQ空间、游戏),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8. 办公时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扎堆聊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9. 员工尽心尽力服务好客户,不得无故让客户吃请,情节严重者每次罚款100元,严重者开除。

10. 接待来访人员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客户来店面时应说:“您好!”。如有工作应暂停起立打招呼。若让对方等候时间过长应道:“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11. 工作期间必须礼貌用语,早晨上班与同事第一次详见应主动招呼“您早”或“您好”,下班互道“再见”等用语。同事之间交谈不得语言粗俗,带有攻击和侮辱性质。

12. 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办公用品、办公时及离开办公桌后须保持桌面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发现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13. 员工要求廉洁自律,有贪污受贿等经济违规者,一经发现没收当月工资立即开除,并在本市或本行业有关媒体曝光。

14. 员工之间团结互助,有恶意扰乱办公秩序及其他员工情绪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没收当月工资。

15.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违者罚款100元。

16. 打接私人电话时要长话短说,禁止用公司电话私人聊天,违者罚款20元。

17. 当要求别人接电话时,不得远距离大声喊叫,应当走至近前轻声告知,违者罚款20元。

18. 对待工作应积极主动,不得拖延,并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任务;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警告一次,多次拖拉者劝退。

19. 请示、汇报工作时应带全资料,接受任务后,如发现承接的工作在执行上有困难,应及时、直截了当的提出来,如不提出仍不按时完成任务造成损失者,依照事情严重程度做出经济及行政处理。

20. 没有特殊情况不服从上一级领导管理,先说服教育,仍无理由不改者,扣除当月工资的20﹪,并记过一次,情况严重者开除。

21. 调离原工作岗位,应主动与各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不完善不全面者扣除当月工资的50﹪,离职人员离职后下个月度结清当月工资,如在离职前未交接的没收当月全部工资。

22. 爱护公共设施,本部门使用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人照原价赔偿,并记过一次。

2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留宿,违者罚款100元。

24. 每个员工学会礼貌用语、文明办公,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上班时间要讲普通话,接打电话要用标准语言,违者一次各罚款50元。

25. 员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器和电脑,收检好文件、资料,抽屉、文件柜箱等,违者罚款50元,办公室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26.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证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值班期间关好门窗、电灯、电脑及电器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记过一次,值班期间财产损坏的由值班人员照原价赔偿。

27. 值班期间要使用值班交接表,确保公司事务的正常运转,值班期间不能按时到岗均按迟到处分,值班人员应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宜,及时做好信息记录及传达工作,如发现因值班人员失职而造成工作失误及损失的,依照损失轻重做出处罚,并警告一次。

28. 不得在公司设计谈判区及办公区睡觉,不得工作期间坐姿不端,一经发现,每次罚款部门负责人50元。

29. 公司来客(包括工长、施工人员)一律热情接待,及时解决问题,如有冷漠对待或态度不好者违者罚款100元。

30. 认真做好日报周报及月度总结,员工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主管罚款100元。

31. 员工请假要避开周六和周日,各部门来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时间。

32. 同事之间沟通须真诚,沟通须注意方式和语气,不得恶言攻击,讽刺等。

33. 员工被投诉的,每次扣除100元,每月投诉达2次者(含2次),扣除工资全额的30%。

34. 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如饮酒无论任何程度或情况每次罚款100元整。

35. 客户谈判时,必须执行客户谈判环境管理制度,否则每次对店面负责人处罚100元。

36. 营销人员和设计师及任一员工,不得未经公司同意对客户私自承诺,否则因承诺内容引起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以上制度必须严格认真遵守,如违反按照相关条款处罚,如本月累积三次及以上违反者:除罚款外也将记入岗位考核,罚款财务列专户,用于员工奖励及集体活动基金。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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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审计,全文共 3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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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

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方式。

(一)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二)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三)联合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及时反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督察改进情况。

(五)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真实性进行审计。

(七)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各项资金、各类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九)负责组织对公司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及竣工审计。

(十)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或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十一)负责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

(十二)负责对公司下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总结、宣传、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三)其他有关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是: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制度、流程、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检查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文件、合同、银行账户、会计凭证、账簿等内容;核查资金和资产;财务软件登录查询和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等资料的查询。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被调查者应保证所述内容客观、真实、完整。

(四)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财务和

经济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进行汇报。

(五)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拒不回答提问等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可以采取要求立即配合、限期报送、现场封存等必要的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配合不力,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误判或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有权通报批评,有权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涉嫌犯罪的,有权要求移交司法机关。

(六)对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移交有关部门处罚。

(七)对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审计建议的权力。

(八)对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汇报的权力。

(九)根据审计需要,有申请调动公司相关部门专家及技术人员协助审计工作,或依据审计业务内容指定和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的权力。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督察检查四个阶段。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或公司之临时决定,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审计项目。

第十四条审计项目确定以后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拟定审计方案,并在审计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批准,审计人员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按通知要求准备齐全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小组根据审计范围和重点,实施必要的

审计程序、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第十七条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初稿应当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审计对象必须执行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第十九条督察检查阶段,对审计报告述及的重大审计事项和审计建议及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审计完毕后,所有形成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经整理后纳入审计档案管理。

第六章审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的调动,应事先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主管领导提名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持有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发的《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内部审计人员应参加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通过学习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应视为公司机密,不得泄漏。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内部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审计部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并交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公司审计部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十条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公司审计部应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和档案资料,未经审计委员会批准,不得向外披露。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应当每年编写一份审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着重说明重大的审计发现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检查公司审计部的工作,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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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班级管理的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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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班级管理规章制度

一、班级纪律及安全保卫工作:

1、按时到校上课,未有特殊原因不得迟到缺席。早、中、晚进教室时间分别为7:40,14:40,18:40。如果迟到,则要求罚做一天清洁或可选择在周二表演一个节目

2、上课专心听讲,上课期间不得吃东西、玩手机,看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书籍

3、走读生按时回家,不得在外逗留;住校生按时回寝室,严禁越墙出校

4、禁止在教室内追逐打闹破坏学习氛围,如多次劝告不听直接移交班主任处理

5、禁止破坏教室内的水电设备,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6、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一概没收。严重者上报德育处

7、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品严禁带入校园

8、严禁出入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娱乐性场所

9、遇事需冷静,不要与外班、外校人员群殴打架等

10、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老师或学校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11、上体育课或者户外活动时注意安全,不要做危险动作。

总之,纪律是良好的学风班风的保障,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是一切事情的基础,如果安全没有保障,学习也无法进行,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二、关于“学习”的规定及奖励原则:

1、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科作业。

2、小组长未交作业名单交给各科代表,整理后交给学习委员。

3、按老师要求到小组长处背诵老师要求的内容。

4、大型考试中:总分在年级前10名、各科年级前十名、年级名次上升前六名的,个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教室清洁

内容:1、保洁:上午下第三节课后擦黑板、捡垃圾,打扫讲台、黑板上的灰尘以及到垃圾、

2、下午清洁:水擦黑板、扫地、倒垃圾、擦窗户、拖地(注:星期二、五的大扫除,要求清洁水槽、电视机灰尘、抹瓷砖。)

不符合下列要求的需要重做:

1、保洁:-0.2分重做一次

2、下午清洁:9.5分一下重做一次。9.9分免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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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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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好分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建立分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结合实际工作,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侧重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1、要处理好与工作的关系,每周至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3学时,每年记学习笔记六万字,每月读完一本书,每天读书一小时学习时间应保证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的人员包括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

3、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优化学习效果,用学习指导工作,每周写一篇读书心得,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或业务研讨文章。

三、学习组织

1、集中学习由局党组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局党组要每半年以考试或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以巩固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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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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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 细 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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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员工规章制度手册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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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职责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贴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状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推荐,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透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口头警告:视状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回到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状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回到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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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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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__-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记功[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独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选举、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第六十二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2、在项目管理中,严禁工程整体对外发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及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工地的人、财务等资源,作好人、物、设备的调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签定的项目责任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组织制定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公款,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各项费用一律通过公司财务、帐户,方可使用,推行各种形式的项目责任制,正确处理公司、项目部、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

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

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同依据《劳动法》应签定劳动保护、待遇、报酬、安全等内容。

4、内部分配权: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项目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劳务、施工人员可自主分配和嘉奖。

5、拒绝摊派权:对公司经理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

6、材料采购权:项目经理对项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购权,采购的材料应从价格、质量、产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积压各种库存材料。

第六十四条、施工阶段项目班子的基本职责

1、责任范围、内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亦为基本职责,各项职责范围内容的目标值以合同契约形式与公司法人签定。

2、以项目成本指标控制为基本责任,项目班子对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准备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项目班子具体管理职责为:⑴审查图纸,自编施工预算,学习掌握合同内容及其他技术经济文件。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达标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⑶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现场条件的创造,进场材料,构配件现场验收,现场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现场企业文化宣传标牌制作和设计。⑷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包括对进场的劳务进行施工技术、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随时进行检查记录。⑸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催收工程进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计划,按月、年度向公司财务股上报成本报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经济分析。⑺按要求填报计划、统计等各类报表,填写施工日志,积累技术档案资料,做竣工图及该工程的施工总结(装订纸张均为A4)。⑻办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竣工结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内的保修和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项目班子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1、项目管理层生产与经营管理尽量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提倡一职多岗。

2、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安排和企业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直接领导。

3、在经济往来上,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合同,公司机关职能股室服务于与各项目部。

4、在业务管理上,作为公司的一级管理层,受公司职能股室的指导,一切统计报表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预算及各种资料,都要按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公司查验存档。

第六十六条、项目经理的控制目标

1、质量——工程质量以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规定。

3、安全——按照政策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费用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4、总成本——按70%有权支出且能调节和自行控制成本费用,如有公安、市容、环卫、质检部门及公司质检安全等罚款,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第六十七条、项目班子的解体

1、工程竣工后,项目班子应迅速解体,重新招标或聘用时,必须按规定三个月内做到人走帐清、物尽,不留任何问题时方能重新上任,否则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资停发。

2、公司所配备的机械和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交回公司时保证完好率达到95%。

3、材料采购,财务管理,必须建立三角监督关系。

第六十八条、公司与各项目部必须签定统一的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范本如下:

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

甲方:某某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根据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与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完成项目施工建设任务,实现计划成本控制额元,公司与项目部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的建筑面积土建装修及水电暖的安装。

第二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以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为依据,按办法的要求,乙方按照施工图纸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力争创优,根据工程合同中的优良奖励均属于乙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开工至竣工。根据工程合项目承包工程期限同中的工期奖罚均属于乙方。

第四条安全生产按照政策规定,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条例,若在施工中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条例和法规,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及一切费用,甲方协助解决。

第五条工程款的结算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中标价增减变更预算结算总价,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减取工程前期费用(包括招投标费用、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作为项目工程结算总价,也作为公司与项目经理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按形象进度以及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甲方按数额的80%支付,乙方自行控制资金,若超支,需向公司贷款计息。

第七条施工机具

一、甲方调配工具及机具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机械设备评估完好率达到95%。

二、小型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购置,其成本计入工程成本。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工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配备的施工机械及设备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必须经公司同意。

五、施工中的低值易耗品当年在该项目中核消。

六、中型设备在本工程成本中摊销一半。

七、公司经营的机械设备,均执行有偿服务,价格以当年的市场价为准。

第八条工程结算及价款的回收工程结算和价款的回收及加工定货的债权债务,工程保修金,回访、保修金结算等事项均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第九条兑现及奖惩办法

一、兑现奖罚的办法是,项目经理部实现公司计划控制成本以内的数额,敦煌地区内(包括七里镇)按公司与项目部5:5比例进行分配;外县市按公司与项目部4:6比例进分配。相反超出的数额以相应比例进行赔偿。

二、工程款的回收与兑现在确保完成公司所制定的目标责任的核算指标的基础上成正比,所有的债权债务应由项目经理及成员承担,不得转嫁于公司。

三、给公司造成巨大声誉和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向项目经理依法索赔。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包的项目工程,不得自行整体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合同签定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经签定,项目负责人将成为公司聘请的项目负责人,直接对公司信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负主要责任,工程中所需的员工自行安排。

二、本公司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不了,可向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总包合同以及本合同和办法同时生效,所有条款一并执行。

2、乙方必须按总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应按期按质完成。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工程设备机械一览表总承包方:

项目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公司法律顾问: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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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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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根据学校的经费计划,合理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全年福利。

二、 组织进行离退休人员的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的福利工作。

三、 做好离休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四、 做好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五、 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及离休干部、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慰问均按年度进行;当年退休人员按经费划拨时间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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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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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2、网格管理责任人定期集中学习由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全体责任人都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以便查阅。

5、建立补课制度,对因事请假未参加学习人员进行补课,由安管办指定专人负责。

1、各村网格员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信息管理员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网格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信息管理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村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网格管理站站长,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村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5、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定期深入村,收集各管理站有效信息,切实做好村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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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电力,生产,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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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厂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电行业的特点和我站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电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电站实行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电站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站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条  电站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站从事发电、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目标

第九条  电站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电站员工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下几种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电站垮坝事故;

(三)特大设备事故;

(四)其他特别重大事故。

第十条  电站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十一条  电站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企业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二条  电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基层企业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

第十四条  电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五十六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确保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发放;

(八)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六条  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逐级到位,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四章 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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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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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审计负责人不得兼管业务部门;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避免审计评价其上一年度负责审计过的工作和部门,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已审计事项,

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防范潜在舞弊的意识,特别要对可能影响公司目标、营运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益冲突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审计人员回避的申请。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和本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后继教育时间,可通过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或公司内部业务培训等,以保持专业的熟练性。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含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重大投资方案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八)组织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侵害公司利益或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进行责任审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 为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监察审计部如下权限:

(一)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单位或特定事项实施内部审计;

(三)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各种会议及各类事项,包括:

1.参加或列席公司(包括部门)及分公司召开的有关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 必要时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 参与重要合同、经济业务的调查、评估、论证、决策、审查、监督,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其审查。

(五)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查阅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

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

3、客户档案、业务操作记录、系统数据等业务资料;

4、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记录、工程预决算资料;

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

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六)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对象

或相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有权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向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1、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拒绝提供资料行为;

2、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

4、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5、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侵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进行调查;

(二)盘点被审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

(三)要求被审部门(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 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审计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 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五)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追究责任;

(六)对被审部门(子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七)责令被审部门(子公司)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部门(子公司)或个人违法违 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八)可以随时调阅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

审计、结算审计等,涉及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种类包括:

1、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2、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3、基建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概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认为重大的合同,审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前期审查。

5、责任审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任期的履职情况、经济活动及个人收入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审计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副总裁以下需要审计的由总裁授权人力资源部委托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6、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包括:

6.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6.3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4职工保险福利收缴支付审计。

7、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及管理层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测试和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交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裁授权的其他审计。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被审公司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四)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五)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六)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七)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自审计区间向前追溯或向后推迟,被审部门(子公司)不得拒绝。被审部门(子 公司)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

1、报送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审计部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处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

2、对公司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开工、竣工审计;

3、对重要经营岗位的责任、离任审计,包括接受审计委员会的委托对高级管理人员审计以及接受总裁的委托对高管以下人员进行计;

4、合同审计;

5、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

6、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审计;

7、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

8、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审计;

9、联营、合营、子公司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效果审计;

10、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11、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12、向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3、监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监管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在报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认可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监察审计部应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行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所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议颁布,监察审计部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时应严格执行。监察审计部在组织具体内部审计工作时,其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制定、非现场审前准备、现场审计实施、报告提交、后续审计等。具体如下:

1、审计计划制定: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

2、审计立项:内审部门应根据批准后的公司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及其大致时间安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3、组建审计工作组:按照审计方案,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其成员不得少于两人),拟定工作程序并进行详细分工,进行审前准备。

4、 根据审计事项确定被审计对象并编制审计具体方案,同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至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等审计事宜。特殊事项审计经审计委员会或总裁授权后可实施突击审计,而不需送达审计通知书。

5、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收取审计证据等措施实施审计。内部审计部应制定规范、适用的审计底稿和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6、审计证据应当经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的,工作组应当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工作组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7、审计工作组应汇总审计证据形成内部审计底稿并拟订内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正式内部审计报告,由总裁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的内审报告按公司相关规定送交被审计单位。

8、被审计对象应当及时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情况由内审部门审查后报总裁或审计委员会。

9、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超过三日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的,不予受理。复审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执行。

10、内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开展后续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曾出现过的问题,并将审计结果报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应通过实施审核、观察、询问、函证、检查和分析性复核等多种审计方法,采取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突击审计、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在审计计划阶段,应当利用非现场手段,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第二十八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分级督导审核制度,以保障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

第五章 内部审计质量监督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应得到恰当的监督以确保审计目的得以实

现、审计质量得以保证、审计人员得到发展。

第三十条 监察审计部应定期对已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价,

检查其质量与制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

效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组织其他部门或人员,在了解内部审计实务

标准的基础上,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开展定期检查,进行内部评

价。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合格的外部独立机

构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外部评价。

第六章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行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特制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正直、勤勉。

第三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廉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三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正确应用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三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公司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和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三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在履行职责时,要按规定使用所获得的资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四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若有不能胜任的审计任务,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好公司内外相关单位和人士的关系。

第七章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监察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由公司移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公司对拖延和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对象,根据情节轻重由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7机关依法处理。

1、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抗拒审计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诽谤、陷害审计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举报人的。

第四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审计人员进行从严处理。

第四十六条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3、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第四十七条 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监察审计部可以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审计操作规范、审计底稿规范、审计流程规范和审计报告方式及后续整改监督记录。

第四十九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计划、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五十条 审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公司保密制度等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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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厂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2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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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

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100-500)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100-1000),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

二、管理要求

1、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2、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不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和争吵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讲究礼貌,注重仪容仪表,员工服装整洁、大方;

6、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

面不公正意识时,须先服从后报备;

7、工艺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车间工艺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在产品设计中,由于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可靠,满足不

了顾客的要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处罚;

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 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并结算工资,

不得停留在厂, 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三、月、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考勤管理

1、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并附上相关证

明,在特殊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告知总经理,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2.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请假而擅自离岗者;

2.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2.3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者;

2.4迟到或早退达到旷工程度者。

3、旷工的处罚标准:

3.1旷工1天,扣罚当月平均日的三倍工资;

3.2旷工2天,扣罚本人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评结

果下调一档;

3.3全年累积旷工5天者,按规定扣罚本人当月工资,给予记过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

评结果下调一档;

3.4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积旷工6天者,视作自动离职,公司予以辞退。

各岗位工作职责

厂长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运营,负责指挥、协调公司的整体运作;

2、组织各项产品的生产、监督、控制及执行,负责对公司各种夹具的设计与制作,对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及试样;

3、密切配合公司的业务订单,确保订,定产品合同交货期与相关条例的履行,负责制定车间生产计划、材料采购计划;

4、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5、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干净整齐有序,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6、督导工厂各部门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转;

7、组织公司员工共同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8、处理、协调员工的内部矛盾,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9、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8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或生产制造企业的高层管理经验;

2、熟悉工厂生产运作和管理,拥有丰富的和平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

3、了解ISO9001质量体系和5S现场管理;

4、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分析判断能力强,执行能力强;

质量经理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与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质量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质量检验标准,参与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过程质量审核、产品质量审核;

3、负责统筹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及组织实施后的跟踪和验证;

5、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6、组织供应商生产过程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7、组织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追踪处理,组织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8、组织和指导检验设备和器具、计量设备和器具,协助厂长对新产品的开发及试样并协助各种夹具的设计及制作,协助安排生产及监督生产;

9、负责组织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厂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汇报;

10、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

11、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2、热爱公司,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4、熟悉本公司产品工艺流程,了解和掌握质量检验和管理知识。

保管员职责制度:

1、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物质入库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清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3、送货人与领货人必须在交接本上签字,保证数量、质量无误。

4、验收货物发现商品、货物价格变动、货款少收等,立即向厂长汇报,并与经办人核实后发货。

5、仓库货物排列整齐、检点方便、过目见数。

6、所保管物质未经厂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经同意借出必须有借货人签字。

7、仓库严格保卫制度,未经保管员许可不可擅自进入。

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出条人办理交接,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9、发料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10、保管帐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11、保管如调动,办理好交接手续,帐目清晰,列出清单,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档案室存档一份。

12、完成好厂长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附表1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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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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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请假:

(1)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3)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

(1)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2)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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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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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结合《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车饰等商品采购、配件及其他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三条 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为:

1、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2、生产车间、办公室物品由采购部负责执行;

3、电脑、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 单项(含综合项目采购,整车和配件采购及整车供应商指定的采购除外)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采购需求部门、财务部、审计部和总经办举行采购听证会或合同评审会,采购部门应在会前准备好充足的资料,如项目方案介绍,供应商询价记录或招投标情况,各供应商优惠办法,性价比意见书,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五条 本制度采购管理主要指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询价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入库和付款、供应商评审等几个重大方

二、采购询价管理

第六条 采购部门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品,货比三家,作好市场询价记录(市场询价记录表附后),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 审计部和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市场信息调查,作好市场信息调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对前期购买活动进行评审,做好评审工作总结,报总经理参考。

第八条 定期评审分为季度评审、半年度评审、年终评审。不定期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审计总监决定。

三、采购合同管理

第九条 采购价格选定后,采购商品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上或采购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经常供货行为的(一年内有3次以上)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广告、展示设计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 采购合同必须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逐一进行审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联合会签,并对会签结果负责。只有经过会签同意的合同才能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条 参加合同会签的职能部门:总经理、审计总监、财务部、行政部。合同会签的经办人为相关采购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 采购合同的保管:采购合同原件由采购责任部门保管,留复印件在财务部备案,合同原件保管时限为3年。

第十三条 采购合同条款的执行跟踪:日常跟踪由采购责任部门负责,审计部对合同条款的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四条 供应商给予公司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情况,必须在合同条款中反映。严禁采购人员私自收取或索要供应商回扣、佣金等,一经查明发现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降职或其他行政处罚。

四、采购入库和付款

第十五条 属于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附固定资产验收单格式),验收合格才能入库。

第十六条 属于公司商品、原材料(车饰精品、配件、车间辅料等)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入库单,仓管员对入库数量负责,月末盘亏时需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 办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库的零星物料(数量在5个以下金额在10元以下且不属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须有两人以上在送货单或发票上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 采购金额超过50元的,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九条 付款注意事项:固定资产付款必须附上发票、合同复印件、《固定资产验收单》;公司商品付款须附上发票、入库单;未签订采购合同的须附上〈〈市场询价记录表〉〉,否则财务部不得付款。广告、展示设计付款时必须附上合同

五、供应商评审

第二十条 每年年初,由审计部组织,对上年度的各类供应商进行评审,对价格高、服务差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替换。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行政部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总监、总经理共五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标准分

1

产品报价

(50分)

1、 合理最低价(几家相比后确定,详见备注)

50分

2、 比合理最低价相差0-1.9%

45分

3、比合理最低价相差2-3.9%

35分

4、比合理最低价相差4-6.9%

30分

5、比合理最低价相差7%以上

0分

2

付款方式

(30分)

能遵循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

30分

若供货单位自己提出付款方式,则根据其付款方式酌情加减分,但最多只能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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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厨房卫生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厨房,卫生,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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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卫生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厨房卫生的管理,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个人卫生

1.厨师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必须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工作。

3.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帽整洁。

4.严禁上岗时戴首饰、涂指甲油、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5.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第二条.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4.冰箱、保洁橱、门等必须在下班时上锁。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发现“四害”马上灭虫。

7.厨房必须做到每周大扫除1次。

第三条.冰箱卫生

1.冰箱应定人定岗,实行专人保管。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第四条.食品卫生

1.上班后由厨房切配清理隔日蔬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2.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3.保持食品新鲜,无异味,烹调时烧熟煮熟,现卖现烧,隔餐、隔夜和外来熟食品要回锅加热后再出售。

4.按政府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第五条.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重洗。

第六条.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2.砧板清洁卫生,用后竖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锈钢水斗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时报修。

第七条.炉灶卫生

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结束后清洗干净。

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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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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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XX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XX元的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 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 办公设备的报修

7.1 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 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 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 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偿。

7.4.1 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 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 人为的损坏。

8. 办公设备的报废

8.1 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报废。

8.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总裁审批。

8.3 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 办公设备的外借, 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 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 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 记录表单

11.1 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 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 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 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 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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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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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六)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3、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8、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仓库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购使用违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餐饮服务必须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应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查验添加剂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标注了“食品添加剂”,并标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等。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必须索取进口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应当使用计量器称量添加剂,不得用手或容器随意添加。添加剂使用完毕,及时将添加剂放入密闭容器中包装,防止吸潮变质。

5、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建立台帐,如实查验和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防鼠类网罩。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位置进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火锅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保洁柜有“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十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十二)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三)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120急救指挥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4、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5、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9、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使用。

3、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20分钟左右,再冲洗干净。

4、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专间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专间内加工的食品包括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糕点、水果拼盘等,为独立的隔间。

2、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应指定专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3、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在预进间按照规范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C,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每次(餐)使用前要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5、食品制作专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的用具要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边、底)。水产品要单独设清洗水池。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7、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食品制作专间改刀配置。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专用的熟食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9、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食品制作专间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内使用。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专间,保持清洁状态。

(十九)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的接受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有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的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的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的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的立场上表示同情 ,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充分意识宾客的自尊心。

二、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了解宾客的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方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

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遇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作出承诺。

5、如遇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处理问题的过程做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做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二十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留存购物清单。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要完全解冻;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5、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6、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识、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食品仓库专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库房有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0、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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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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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染科门诊管理

1、感染科门诊独立设区,有明显标识。

2、严格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做到无交叉。

3、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并限制活动范围,减少医源性传播机会。

4、就诊病人要求戴口罩,家属及陪同者在诊区外等候,如病情需要时,经医生同意可留一人陪同。

(二)感染科门诊空气消毒

1、无传染病人时

(1)开窗自然通风;

(2)紫外线照射消毒,每日2-3次,每次30分钟。

2、有传染病人时

(1)开窗自然通风;

(2)有人情况下:3%过氧化氢喷雾20-40ml/m3,关闭门窗作用60分钟,每天上、下午各消毒1次,然后开窗通风。

(3)无人情况下:

①紫外线照射消毒,每天2-3次,每次1小时。

②0.5%过氧乙酸,20-30ml/m3,关闭门窗作用30分钟,然后开窗通风。

(三)地面及物体表面消毒

1、地面要湿式拖扫,有疑似病人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每日2次。

2、桌、椅、窗台、柜、门(把手)、治疗车等可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日2次。

(四)其他物品的消毒

1、每个诊室备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等物品,每次用后消毒,体温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听诊器、血压计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2、呼吸治疗装置使用一次性管道,用后焚烧处理,反复使用的接头等部件能高压的尽量高压灭菌。

3、病人吸氧用一次性湿化瓶、鼻导管等,用后焚烧处理。

4、运送传染病人的平车使用后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5、工作人员使用后的隔离衣等,装入双层污衣袋扎紧袋口,用密闭物品拖运,经高压灭菌→清洗后才能使用。

(五)病人排泄物、分泌物的处理

1、留观病人床旁设置加盖容器,装足量20xxmg/L含氯消毒液,用做病人呕吐物、分泌物的随时消毒,作用30-60分钟,倒入厕所。

2、排泄物:

尿液:每1份尿液加20xxmg/L含氯消毒液1份混匀,放置2小时,倒入厕所。

粪便:每1份粪便加漂白粉5份搅匀,放置2小时,倒入厕所。

(六)污物的处理

1、感染科门诊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垃圾。

2、用后的防护服、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它废物装入黄色垃圾袋内,不可超过3/4满,扎紧袋口。

3、在污染接时,用0.5%过氧乙酸喷洒,然后套第二层黄口袋,扎紧袋口。

4、注明警示标识。

5、有专人专车拖运到医院指定地点。

(七)终末消毒

留观室病人出院、转院时,留观室空气、物体表面、床单位等按照传染病消毒方法进行终末消毒。

(八)医护人员防护

1、与病人近距离操作时戴护目镜,吸痰、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操作时,要戴全面性呼吸防护器。

2、每接触一个病人后立即用快速手消毒剂或25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手的消毒(包括收费、化验、药房工作人员)。

3、每接诊或诊治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人或疑似病人后,立即更换隔离衣、防护服、外层口罩、手套、护目镜及鞋套。

4、下班要卫生通过方能离开感染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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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信息报告与传达督办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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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信息报告与传达督办制度

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信息报告与传达督办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事务)的快速传递、处理和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财产或声誉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总经理和分管领导、部门经理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要事务督办制度是指当发生重大事件、安排重要工作任务、确定重要工作方案或制度标准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督办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推进。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副总经理;

2、各部门负责人;

3、各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接触、获悉重要事件信息的人员;

4、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6、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要事项督办义务人”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层;

2、部门经理;

3、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包括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工部、调度指挥中心和安全检查监督部;

4、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负责人。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重大事件(信息)分类

第七条 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事件,包括:

1、生产运行、工程建设中的人身伤亡事故;

2、影响正常生产的设备故障;

3、停气限气事件;

4、应急抢险事件;

5、安全隐患;

6、工程质量问题;

7、交通事故;

8、盗抢事件;

9、电力、通讯、网络、消防及各类办公生活设施的运行故障;

10、自然灾害;

11、其它安全事故。

第八条 市场营销及财务风险事件,包括:

1、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气价调整,设备材料价格变动,主要供货商、合作单位或工商用户发生重大变故等;

3、财务管理出现明显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4、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经营管理过程出现的财产损失事件或预算管理出现超标准迹象;

5、经营收费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出现或可能出现管理漏洞;

6、上级部门或政府职能机构检查、审计;

7、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9、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10、公司被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关闭;

11、其它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成果、资金安全和预算目标的事件。

第九条 职工生活问题、违纪问题和群体事件,包括:

1、食堂卫生、食品安全及相关投诉问题;

2、职工重大生活困难、变故及其它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3、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4、发生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对公司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它敏感的社会性、群众性问题。

第十条 上级部门或重要客户的指示、通知、文件、会务、往来信函或接待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和部门重要工作任务、关键项目、特别指令的落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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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教职工考勤制度_学校教职工考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学校,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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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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