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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读书心得【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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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12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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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长与山海经》是我读《朝花夕拾》这本书最受感动的文章。

它主要描述了鲁迅回忆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几件小事,塑造了一个朴实、善良、迷信,却深爱鲁迅的“母亲”,表达了鲁迅自责、后悔,对长妈妈的感激及深切的怀念之情。

长妈妈很爱鲁迅,她是个寡妇,自己没生孩子,把鲁迅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照顾他,呵护他。儿时的鲁迅渴盼《山海经》,目不识丁的长妈妈利用告假回家的机会,为鲁迅寻买到四本小小的书——《山海经》,这是鲁迅得到的第一部宝书,这部书对鲁迅一生的影响一定非常深刻,以至于在长妈妈去世三十几年后,能如此清晰地回忆出细节。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奶奶,她也和长妈妈一样,深深地疼爱着我。

奶奶今年七十岁了,沧桑的脸,佝偻的背,瘦长的个儿。

奶奶的规矩和长妈妈一样多:吃年夜饭,必要等她念一长段祈福的话才能开席;每月的初一、十五,必定奉上供品虔诚地朝拜;农历七月是她口中的“鬼月”,不许我晚上出门……这些规矩,我一个也不信,更不会顺她的意去做!即使这样,她也不恼。

上了中学的我,独自骑车上下学,回家总是很晚,她总是很担心,早早收拾好饭菜,提前半小时,关了门,下了楼,到了小区门口,迎着寒风,静静地等……我骑着车,拐到小区一侧,远远地望见她静立不动的身影和风中飘起的衣角。她也总是马上发现我,拖着不便的腿,小跑上前迎住我,伸手提起我背上的书包,身上顿时一轻,心里也松快起来。我慢慢地骑,她大步地走,直到电梯口,再陆续为我打开四重门,才进到屋里——这就算完成了一件大事!

我的身边,不止是奶奶,还有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姑姑姑丈……他们个个都疼爱着我,投射在我身上的都是慈爱的目光,围绕着我的都是疼爱我的人。生活中、学习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一想到他们殷切的目光、熟悉的身影,勇气与力量就神奇地临于我的心头。

读着“长妈妈”,想着奶奶,想到每天夜色中,在小区门口略微佝偻而瘦长的身影,告诉自己,要珍惜身边每一个爱我的人,以后不至于如鲁迅那样后悔,自责,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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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心得12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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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开始,自小热爱读书的我便早早的制订好了读书计划。

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后来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散文……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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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6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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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经过顽强地努力,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

对于困难,苦难,意志薄弱的人调头就跑,然而意志坚强的人却勇往直前,成功自然属于后者。人生在世,谁都难免会遇到崎岖坎坷,有些人会束手就擒,有些人则会勇敢拼搏。拿出一种精神,勇往向前,我们就会看到阳光。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还需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没有坚持再坚持的耐性,谁能担保自己能成才?

哲学家曾经说过:“苦难是一所学校。许多人的生命之所以伟大,都来自他们所承受的苦难。最好的才干往往是烈火中锻炼出来的。”苦难能磨练人的意志,激发人的潜能,使它折射出光辉的人格魅力,保尔?柯察金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多数的家庭条件好了,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根本没有了吃苦的意志。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当大任,必须首先经受磨难,接受各种考验,具备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有所成就。爱迪生那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有经受得住苦难的磨练,他才能取得成功。

作为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不用像保尔?柯察金有那样铁一般的意志,只要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定一个目标,哪怕很小很小的目标,只要去坚定的追随,就会终身受益。

最后让我们记住一句话:一个人如果过具备了坚强的意志,那么他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直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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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600字左右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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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左右读后感

小编准备了两篇600字以上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_750字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糊涂的熊警官》读后感_600字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晚上,我点开了《糊涂的熊警官》这本书。这本书的每个故事后面都有一个小问题,让我们自己思考。可以说这本书的问题集于一身,对我们很有益。读完之后,我和妈妈爸爸的对话,更是有趣。

比如我举个例子吧,《蝙蝠缺什么》,主要讲蝙蝠想参加鸟类的大会,可是鸟类的看门人鸡在门口不让蝙蝠进来。蝙蝠说:“我有翅膀,我是鸟类。”鸡说:“不行,你不是鸟类不能进去。”可蝙蝠说:“我能飞,你还不能飞呢。”鸡急的满脸通红,只好叫一位长者来解释一下。长者说:“蝙蝠啊,你缺了鸟类最重要的东西。”蝙蝠听了,只好失望的飞走了。

后面这个问题说,蝙蝠到底缺什么,我和爸爸妈妈就争论起来,爸爸先不甘示弱地发言了:“蝙蝠当然缺一个像鸟一样毛茸茸的头。”接着,妈妈摇头说:“不对不对,也有些鸟是没有毛茸茸的头呀。它应该缺一个像鸟一样的尾巴。”而我则幸灾乐祸、哈哈大笑的说:“哎呀,你们都错啦!蝙蝠啊,应该缺的是羽毛才对。”妈妈和爸爸听啦,这才反应过来,恍然大悟。他们一拍脑袋说:“是啊,你说的对,蝙蝠是应该缺羽毛啊!”就这样我在这个游戏中赢得了冠军。

这样子的猜谜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从这些猜谜游戏中领悟到知识也增加了情商;也扩展了我的学习面;也懂得了一些科学道理。在这个游戏故事中,爸爸妈妈也长进不少。

可以说这本书,是本名副其实的好书。它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深渊,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伴随着我前进的方向。同学们,建议你们暑假也读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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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色鹿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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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把梦留住》有感

看完这本书,眼睛像是被什么蒙住了,一切都变得模糊了:那几位到西部 支教的老师,那些宁夏朴实的相亲,那些西坳学校里可爱的孩子……如此多的感动让人着迷,如此多的情绪让人沉醉。

深深地被书中的一个情节打动着,老师刚到学校,找谁喝,打井水还要当地人教,否则打到的就是浑浊不堪的水。老乡帮忙打的水还被“我们”“嫌弃”,还期望在那儿买矿泉水,谁知老乡都不知矿泉水是个什么玩意儿,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超市,貌似有压箱底的矿泉水,看着那模糊不清的“娃哈哈”,“我们”对于这个小镇,这个即将工作的地方多了几丝担忧……看到这样的描述,我不禁为之震撼:到底是怎样环境的恶劣,才会让一瓶矿泉水也变得弥足珍贵,到底是要有怎样的觉悟,才能支撑那些支援西部的同志撑下去,到底是什么力量,让那些生活在当地的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依稀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西部支教的分享会,其中,有许多故事让我不住泪流满面。有一位老师这样讲道:在一次课前演讲时,班里一位叫何磊的胖胖学生谈到自己的理想。他说,他长大以后想当一名司机。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班里其他人谈到理想时要么当科学家,当明星,当宇航员等等。何磊继续说:“每次周末放假,看到有的同学5分钟就回到家了,而我还要走上3个半小时的山路才能回去。我想,如果我是一名司机该多好啊。”在场的同学也受到了感动,响起热烈掌声。我决定,我要跟学生走一回这样能产生理想的回家之路。

这样的师生情谊怎不让人为之动容,怎不让人为之心生敬意?为了坚守住一个孩子的梦想,老师能够毅然陪同学生步行山路,这不仅是一段回家的路,更是一段通向理想的光明坦途。这样的孩子又怎么不让人心疼呢!那么质朴却又真实的言语,流露出多少不可言传的对于明天的期待,对于人生的憧憬啊!

另一位老师这样说道我带来了什么呢?我能给他们什么呢?对新课程理念的解读?对新教材的诠释?新课程教学建议?对新课程的反思?其实,这些外在的东西他们以后会在实践中慢慢地领悟、梳理清楚的;我以为我真正带给他们的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 或许,我们真的不能改变什么,可是我们至少可以给黄土高坡带去一缕清新的空气——这是我的真纯心声。我们能做到的,应该做的是带给那里的教师放眼看待世界和对未来希冀的勇气与力量,触发他们追求自身价值的信念和决心;引领他们拥有积极向上、健康人生的生活态度;增强面对困苦艰难永不言败的身心承受能力。我们努力为他们插上一个理想的翅膀,因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展翅飞翔!真的要感谢这次支教活动。我耕耘,但我更有着收获,因为它重新点燃了我内心的美好东西——回归本真,感悟人性的真、善、美。可以不夸张地说,在咸阳,我们经受了灵魂的洗礼,完成了生命的蜕变!

这本书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颂扬一群热血青年志愿西部的壮举,我想他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启迪与情感的宣泄,我们在物质生活极度膨胀的都市感到受挫空虚之时,还有那么多无法满足基本温饱的人们在为生存忧心伤神,这不能不说是作为都市人的一种失败,一种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不会用正确的态度为生活寻求一个出口,一个可以让大家都过得更好的出口。如果,每个人都能认真地生活,也让他人能够认真的生活,那么整个社会就能够变得美丽一些,纯粹一些,温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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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妇人读书心得感想12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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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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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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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触动人心的好书----《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雪莉是一个满头红发,脸上长满雀斑的孤儿。她父亲叫作沃尔特·雪莉,她的母亲叫作巴莎雪莉。是当地的中学老师,在安妮三个月大时,她的父母死于一场热病,为此,安妮便成了一个孤苦伶仃、凄凉无助的孤儿。

后来,安妮被托马斯太太收养了。由于托马斯太太很穷,又从波林布罗克搬到马里维尔,托马斯先生又被车轧死了,安妮就离开了她。不久,安妮被哈蒙德太太收养了,之后,又被斯潘塞收养了。

最后,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了。生活在绿山墙旁。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她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把“松柏”想象成“赏金猎人”;把“天竺葵”想象成“邦妮”;把“樱桃树”想象成“白雪皇后”。把自己……她说过“如果我的世界里没有了幻想,那我宁愿死去!”

啊——她那种对生活充满热爱,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思想使我无比敬佩!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相同的孤儿,他们并没有伤心地倒下,而是坚强地爬起来,往未来的方向冲。他们虽然被人嘲笑,也不放弃,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他们,他们也要得到别人的喜爱。

生活中只要有乐观,幻想美好的明天,总有一天你会发现生活也很乐观,那时,它便将你带出了困境。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去医院看病,其中一个人身患绝症,另一个人什么毛病都没有。然而,医生不小心把他们两个的诊断书弄混了,身患绝症的人拿到的诊断书是自己什么毛病都没有,于是整个人都快乐起来,欢天喜地的回家了。那个本身什么毛病都没有的人,拿到的诊断书是自己患了绝症,从此整个人都变得忧郁,对生活也不抱有什么希望了。一年后,那个本来身患绝症的病人,因为自己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总是乐观的面对世界,于是绝症痊愈了。而那个本来没有毛病的人,因为自己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总是很悲观的去想事情,最后在忧郁中死去了。从这个故事我们就可以得出,生活中不应该又过多的失望和悲观,应该像安妮那样用心体会这美丽的世界。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当我们生活是黑色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七彩的彩虹;当我们生活在黑暗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头顶的阳光;当我们生活在悲痛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微笑;用乐观去面对世界,生活总有一天会充满了阳光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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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读书心得4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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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一只美丽的小船。

在人生的海洋里,它载着我,驶向许多奇妙的港口岛屿。甚至在险骏的礁岩。

无论在日丽还是在有风的天气里,我和它在一起,在碧波或恶浪中行进。仿佛有只看不见的手,指点着那些海市蜃楼一样的风光和人物;仿佛有个神奇的嘴,发出船底和波浪日夜荡出的水声,不停地跟你讲人生的哲理,幻想各种各样的现实。

这是一只不会沉的船,风浪不会把它吞没,大火也不能把它烧光:这是一只不知疲倦的船,它一直航行下去,不寻求任何栖息的港湾。

在这只船上,我变得越来越清醒,我也变得越来越充实,而且和它一样,祈求更远更险的航行。

喜欢一个人坐在窗前,盯着雨点淅淅沥沥的往下滑落,发着呆,沉淀自己的思绪;喜欢一个人带着耳机,边听着优美的钢琴曲,边望着雨滴从片片绿叶上跳向地面上的小水洼;喜欢一个人将手伸出窗外,感受雨滴传递给我的丝丝清凉。有人说,雨是水的灵魂,你信么?水能洗尽一切的尘世喧嚣,在下雨时,整个世界都是它们的,它们就是整个世界,他们还给了这个世界一片宁静,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嗒、嗒、嗒”的撞击声。当你在下雨时走过树旁时,仔细听,仔细听那雨点散落如花的声音。雨是天空中飞舞的精灵,是大地上流动的血脉。舞动的雨变成溪流,汇成江海,滋润着干涸的大地,哺育着万物。雨是大地间的神韵,是写不完的人生。雨来雨往,织就着人世间所有美妙或凄婉的故事…有人说,雨是水的灵魂,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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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后感精选范文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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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精选范文

刚精选了几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指导下阅读了丹麦的伟大童话作家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后,我的心情就好像起伏的波涛,久久不能平静,我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太悲惨了,她太可怜了。

在圣诞节的夜晚,那些富人们都兴高采烈得聚在家里欢度节日。有的围绕着圣诞树唱歌跳舞,有的坐在餐桌前尽情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有的孩子正依偎在爸爸妈妈的怀里,嬉笑撒娇。在欢度佳节的夜晚,又有谁会冒着寒冷走出家门去买火柴呢?可那个穷苦的小女孩,她光着头,穿着破衣服,在又冷又黑的大街上,仿佛在说:“谁买我的火柴,请买我的火柴吧……”难道她不想在家里过节吗?难道她不想得到幸福吗?说实在的,她太想了,但是她却做不到,她只能靠她卖火柴挣几个钱来维持生活,她的命运实在是太惨了。

小女孩由于没有卖掉一根火柴,没有挣到一个钱,所以她没有回家,因为她的家里和大街上一样寒冷和饥饿。在饥饿和寒冷的苦境中,她只能坐在高楼的墙角下,划着一根又一根的火柴。在微弱的火光中,她仿佛看到了铜把手的大火炉,香喷喷的烤鸡,美丽的圣诞树。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真的为小女孩的“幸福”而辛酸。结果呢,小女孩的幻觉一次次地被划灭了,她的“幸福”也随之飞得无影无踪了。最后,她划着整把火柴,想留住她最心爱的奶奶。但是就连这么一点点的爱,也不留给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第二天清晨,这个小女孩坐在墙角里,两腮通红,嘴里带着微笑,她死了,在旧年的大年夜冻死了。读到这里,我的泪水流到了脸颊上。

我对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真是万分同情。再看看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每天穿着整洁的衣服,吃着可口的饭菜,住着舒适的房间,每天还能背着书包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呀!我真为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而感到自豪!

二、读《昆虫记》有感

当我读完法布尔写的《昆虫记》的时候,我被书里面描写的那些小昆虫深深地吸引了。虽然我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了,可是还回味无穷。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蝉、甲虫、蟋蟀等等。由于《昆虫记》中精确地记录了法布尔进行的试验,揭开了昆虫生命与生活习惯中的许多秘密,达尔文称法布尔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

法布尔有着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他曾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曾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曾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他也曾一蹲好几个小时观察蚂蚁……有时第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就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他一次一次地观察实验,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我的疑心在如山的铁证下归顺听从为止”。

我挺佩服法布尔的,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坚持对昆虫进行观察研究。他还将自己的家变成昆虫实验室,在这里为昆虫搭建起它们喜欢的巢穴,好方便自己进行观察研究。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然而,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就想放弃,有时还乱发脾气。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

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的向往精神,把他引进了科学的殿堂。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像法布尔这样不怕困难、努力不懈的话,那我们一定会取得很大的进步!

三、读《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有感

《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是本好书,谁看了这本书都说是本好书。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懂得了小萝卜头是如何在人间地狱般的牢房里,以那些革命老前辈和共产党员为榜样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成长斗争的经历。

以前我只知道小萝卜头是个了不起的孩子,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小萝卜头是个非常勇敢的孩子,他在敌人的魔窟里,穿的是犯人的囚衣、吃的是发霉带臭的米饭,唯一的菜只有几颗大豆。他渴望自己得到自由,但他却不愿意叫女看守一声“阿姨”而获得赏糖的机会,更不愿意叫一声“阿姨”而换取自由。真是有骨气,别看小萝卜头年纪小但他可是挺辣的呢。

在狱中小萝卜头刻苦学习语文、作算术、学俄语。没有笔,他就用小石块画字;没有纸,他就用地板代替;没有课本,他就请爸爸和狱中的阿姨为他编写。

比比小萝卜头我们生长在新中国是多么幸福啊!

敬爱的小萝卜头——革命先烈,我们永远怀念您,我们要永远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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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1000字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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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有如与一位绝好的友人在一块呆上几个时辰,一语不发,静静地听着他述说着他的故事,只默默感受那墨香缭绕中无声的宁静与温柔,心里也能踏实熨贴得不行。以前,我一直把读书当作成一场噩梦,总是要大人逼着读我才读;而现在,我真正的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变得噬书如命,将书本当作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的思维空间无限扩大,就像乘上一艘万吨巨轮,载着我们从狭窄的知识小溪,驶向永无边际的学问海洋。古人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错,如果我们不能坚持操作这艘巨轮前进的话,我们便会从学问的海洋重新退回到那狭窄的知识小溪。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我常常遗憾不能面对面的去倾听那些精神传人的智慧,不能亲眼感觉他们的人文气质,但从他们留给我们的书中,我知道了我能够抵达他们的内心,我能读懂那一刻:那个握笔的手,那双深刻的眼,那颗跳动的心——是怎么样的情怀,是什么样的感受与波澜起伏。

“读一本好书,等于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进行了有意义的谈话。”高尔基说。的确,好书能带着我们畅游绚丽多姿的知识世界,能领着我们探索古今中外的的奇闻趣事;好书能帮助我们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好书还能帮我们指明生活的方向,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使我们奋发向上,努力进取,成为新时代的栋梁之才。

读一本好书,如同与许多高尚的人面对面的交流;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在深夜前方有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读一本好书,会带来诸多的启示,他教会我勤奋,忠诚,敬业,自信,指导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工作与学习;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进入一片自由的天地,他告诉我们什么是人生,什么是理想,什么是飞翔。

一本好书,一杯清茶,一桌一椅,静心坐下来,和书中的人物神交,和高尚睿智的作者聊天;和好书在一起,我永远都不会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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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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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

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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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边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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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感情,但是感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光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完美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完美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忙,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一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

我期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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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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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一部小说,它有力的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腐败等社会特点,有力地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其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病态。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

在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 ,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于是愈陷愈深,他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

另外,阿Q生活在没有人权的时代,他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靠出卖劳力生活,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文章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因此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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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2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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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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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心得1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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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格列佛游记中讲述了格列佛游记在8世纪前半期的奇遇。其中经过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等国度。每一国都有样子不同的人。

小人国的人非常小,而大人国的人却很大,慧马国的人半人半马,飞岛国的岛屿可以在天空中飞翔。读了格列佛在各国的奇遇,不由得让你犹如梦境一般,如此惊奇的冒险和不同国家的人也深深吸引你。读了这本书让你认识到了英国8实际前半期的社会矛盾,辛辣地讽刺了英国社会当时的情况。

我读了这本书回味无穷,每一国的不同待遇让你感到英国在8世纪时的矛盾与众不同,而且这本书的内容无奇不有,让你感到非常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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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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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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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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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寒假中我读了很多曹文轩的作品如:《草房子》、《青铜葵花》……我影响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在讲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 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女少男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闪耀的人格光彩……这六年来,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第一章讲的是秃鹤,这是你可能很纳闷,应该和我最初读这本书是想的一样这秃鹤是人还是动物听啊!我往下说,秃鹤跟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这下你知道秃鹤是人还是动物了吧!秃鹤原叫陆鹤可是他是个秃子,所以就都叫他秃鹤。秃鹤三年级之前都并不在乎自己的秃头。可能是他们村不只他一个是秃头吧,也或许他太小了不在意自己是秃子。秃鹤的头很光滑很耐摸。别人用一个东西换摸一次他的脑袋。

只到三年级时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谁要摸他的脑袋他就跟谁玩命。有一次,卖肉的丁四切下足足两斤重的肉,换回一次摸秃鹤的光头。秃鹤伸出油腻腻的手说:“你先不肉给我,”丁四说:“先让我摸,”秃鹤说:“不,先给我肉。”丁四召集了几个人过来作证,秃鹤拿了肉把肉甩到了泥巴地。撒腿就跑,丁四拿起割肉刀急忙追赶。看追不上了喊了一声“小秃子”转身就走。秃鹤不在快活了。

这是第一章的一小部分。在这本书中我会笑、哭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我真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曹文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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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边城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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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文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好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但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好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好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现实中谁都可以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好感人。

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但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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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7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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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朋友,是生活的必需品,它带给你快乐,安慰你的心灵,来让你了解自己。书是伴侣,它与你随行,陪伴你走过人生的坎坷,使它来聆听你的心声,在寂寞是给你带来欢乐。

像鸟儿飞上了蓝天,像花儿定然开放,像微风轻拂着绿树,像小草第一次展望世界,那种愉悦,舒服,惊讶是我们体会不道德。但在八年前,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快乐的滋味。

我第一次接触数只有我一把张德的童话——《灰姑娘》,那时我还不识字,只能看书中的图画来打趣自己,灰姑娘可真漂亮啊,那时我也不免做白日梦,我也要有一双水晶鞋多好啊,小时候我常常看着书上的图画发呆,在书中生活,是我很快乐。渐渐我长大了,开始识字了,四岁时,我已经把灰姑娘这本书都读下来了,那是四岁就能读书的小孩子很少,我变成了小院里的焦点,姥姥,姥爷看见我笑得合不拢嘴,从那时起书连续不断走进了我的生活,也打破了我的生活规律,四岁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也不情愿的被妈妈推进了幼儿园,幼儿园都有午睡的习惯,而我却从来就不睡觉,常常背对着老师,躺在小床上看书,老师也经常批评我,说我不听话,还不给我发小红花。我生气极了,老师越不让我带我越带,“读书有什么不好?”我仍像往常一样,躺在床上看书,老师说我也不停,那时我就是这么倔强,老师对我又爱有恨。在大些时候开始读书,师资的时候,老师看出了我的与众不同,老师出的每个字我都能回答出来,那时有不知道的字,我便会问老师或妈妈,只要他们告诉我,我就记住了,终生不忘。

小时候的我聪明,上进,努力,好学,又机灵可爱,多才多艺,成了幼儿园的班长,这是小时候读书改变了我的一切,放假时,你不会看见我在玩耍,而是坐在小院的一角读书,那时我真正爱上了读书,有一点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味道,那时书就是我的全部,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后来上小学了,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醉心阅读是我得到了报偿,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夺得全班之冠,成了三年六班的学习委员。现在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书对我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

现在书不仅走进了我的生活,还融入了我的生活,越来越多得数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我爱书不仅仅喜欢它给我知识,更多是它带给我的欢乐。书是朋友,但朋友却不是书,朋友会背叛你,可是书不会,书还会告诉我怎样做人,自打书走进我的生活后,我渐渐变了,变得阳光了,可爱了,最主要的是它陶冶了我的情操,它充实了我的生活。

读书让我有了浓厚的感情,读书让我有了坚定的信念,读书让我有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读书让我有了正确的做事准绳,读书充填了我的漏洞,读书倍增了我的信心,读书增长了我的智慧,读书让我体验到了快乐。是书让我变得阳光,让我活得潇洒,读书生活虽然单调却并不乏味,读书虽然平淡但意味深长。

书是知识的来源,是心灵的门窗,是炫烂世界的开启,是一切东西包括感情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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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三字经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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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篇《上下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呢,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荆轲突然想到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英勇无畏的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你们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不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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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色鹿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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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师徒取经回来后,因悟空保护唐僧有功,玉帝给悟空封了个斗战胜佛,有一天,如来派悟空和八戒再下人间扫除妖魔为世人除害,他们心想,这下正好,总算可以出去透透气,也到人间瞧瞧去,于是,孙悟空便叫上猪八戒腾云驾雾一起下凡去了人间。

他们脚还未着地,就看见一个怪物向他们行驶过来,孙悟空抡起金箍棒就要打怪物,可是怪物里走出一个人来,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了看他,发现这不是妖怪而是人,这个人迎面过来。孙悟空问了问,原来这个人是中国航天员杨利伟,是听说孙悟空和猪八戒来人间看看,乘神舟号宇宙飞船专门来接他们的,这下孙悟空可乐了,俺当年西天取经还没白取,过了这么多年,这儿的人们还都记得俺呀。孙悟空兴奋地说。杨利伟把孙悟空和猪八戒领到了北京,一天到了北京大学,孙悟空进了一个房间后东摸摸,西瞧瞧,这时,一个机器人进来了,孙悟空抡棒就打,把机器人给打扁了,到了最后才知道这是机器人,是教授们研制出来帮人们工作的。

孙悟空在人间见识了许多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汽车、火车、飞机、电脑转了几天后,孙悟空看到是太平人间,根本没有见到什么妖魔,最后,孙悟空对杨利伟说:我们要走了。说完就拉着猪八戒飞走了。

其实,孙悟空要回去二闹天宫,他觉得玉皇大帝的天规天条太残酷了,要来一个彻底改变,向人间学习。孙悟空回去后每天都要去传播人间的真理,贫苦的小仙纷纷参加了孙悟空的组织,就连托塔李天王,二郎神,太白金星,太上老君等大仙也都非常支持孙悟空。

最后,在各位大仙的鼎力相助下,大圣把玉皇大帝的天条给改了,牛郎、织女跳起了团圆舞,七仙女、董咏也手拉手来拜谢大圣,天宫沸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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