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国际买卖货物合同(合集20篇)

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

浏览

7036

范文

537

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9 字

+ 加入清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其主要规定如下:

①买卖合同应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的管辖,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协议必须是明示的,或者必须根据全部情况,能够从合同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推断出来。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可以仅适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当事人未选择买卖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合同应受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

③在下列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受订立合同时买方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管辖:合同是由当事人亲临该国进行谈判,并在该国签订的;合同明示规定,卖方必须在该国履行其交货义务;合同主要是依

买方确定的条件,并且是同由买方邀请其来投标的人签订的;凡属以拍卖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的买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卖地国或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方可适用于其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没有作出选择,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为上述国家所禁止,则应适用拍卖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关于当事人对选择应适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由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来确定,如果根据该法律,当事人所作的选择是无效的,则应按上述第二项规定,确定管辖该合同的法律:关于买卖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在假定该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由按照本公约应予适用的法律来确定。

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公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指定具体交货地点,则在合同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把货物交给第一个承运人;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是特定物,或从指定存货中提取的货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已经知道这些货物处于某一特定地点者,则卖方应于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其订约时的营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某种贸易术语来确定交货地点时,应适用贸易术语的解释,而不适用公约的上述规定。公约还规定,卖方应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货;如果合同规定了一段交

货的期限(如1个月),则卖方可在这段时间内的任何一天交货;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至于何谓合理时间,公约未作具体解释,须按具体情况确定。

卖方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公约规定,付款地点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如果是凭交货或交单付款,则应在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付款。付款时间如果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或交单时付款。但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支付货款义务。这项规定同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有矛盾,因为在国际贸易中,特别是以 CIF 条件成交时,通常都是凭单付款在先,货到检验在后,买方必须在卖方提出装运单据时支付货款,不能以未检验货物为理由拒付货款。故公约规定,如果上述买方检验货物的机会与双方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则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3757 字

+ 加入清单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

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

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

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

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

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

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

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

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

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

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

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

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

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20__年。

对超过20__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

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__年。

超过20__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

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0__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

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

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

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

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

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

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买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25 字

+ 加入清单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台,附配件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器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国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__文书写,两种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中国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部分“补偿贸易合同”的适用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有关法律、法规。

________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

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

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________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________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略)

附件四 (略)

附件五 (略)

________补偿贸易返销合同

本合同是在________号补偿贸易协议基础上签订,由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返销产品________,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金额:买方购买金额与买方在________合同基下售给卖方设备金额的相等的返销产品,计________元________。

二、期限:买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五分之一,每年的________月至________月交货。

三、商品名称:________。

四、数量:________,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五、品质规格;卖方提供返销产品的品质、规格,详见合同附件二。

六、价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________元,(买方对返销货物支付的价格以世界市场价值为基础,结合考虑该货物的其它成交条件)。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买方负责。

九、装运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销商品装运前十五天,买方通过________国________银行开立以中国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岸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________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带交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①在开始装运月份前二十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电复买方。

②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③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

买方。

十五、检验:

①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②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买方委托的________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买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________天。

十六、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买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而造成买方不能接货或不能付款,买方不予负责,卖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何超出卖方所能控制的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卖方不予负责。

十七、保证、赔偿与处罚:

①货物如发现缺陷,买方应在到货后半年内书面通知卖方,并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取消合同。

②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③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交付罚金。

________号协议 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卖方不能履约时,买方有下述权利:

①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买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买方的货物,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②买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银行担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月,至迟不超过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第________号合同付款前,买方应向卖方提供银行保函,一旦买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时,由银行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银行保函见合同附件三。

二十、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则此项争议案件应提交仲裁。仲裁地在被告的国家。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对于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十一、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号协议的规定相同。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银行保证函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3 字

+ 加入清单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__________组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每组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装船货物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货物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意向书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

1、“三-2”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2、同上写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意向书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意向书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意向书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国际知名品牌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协议书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商品名称货号规格质地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

备注:甲方预收乙方定金__元,乙方尚欠甲方货款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协议书,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协议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协议书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34 字

+ 加入清单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电 传:

22553 chemi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装船货物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动产货物买卖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

动产货物买卖契约

立契约书人x 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 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x x 元整,次级品每组x x 元整,合计x x 元整。

三、 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 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 x市x 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 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x x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x x 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国际商品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价格、数量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与安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1、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为甲方的签字确认稿,甲方验收合格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甲方在验收期内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

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验收期为自甲方收到货物当天。

五、货款结算

1、付款时间:货到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2、付款地点:百货商场

3、付款方式:转帐支票

六、协议签订地:武汉

七、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向甲方支付30%违约金。

1、制作品交货时间不符协议约定。

2、因制作品不符合约定,而延误交货时间。

3、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交货的。

4、安装不符合约定的。

5、违反协议其它约定的。

6、甲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应向乙方支付30%违约金。

八、解除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对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本协议随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__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法律效力,附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百货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卖方):电话: 地址: 乙方(买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品名、数量及规格 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买玉雕工艺商品(小平安牌(吉祥件)600件。

二、付款方式 商品总价款:伍万肆仟捌佰圆整(:564800.00元)。乙方验货后采用现金形式支付甲方60%,剩余40%货到付款。

三、包装方式 按传统包装(外包装木箱,内包纸绢)由负责包装。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货到新如出现破碎,或与原货不符,由甲方负责,新交货后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买卖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____月 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9 字

+ 加入清单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__________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__________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__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买 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_______吨,长__________米,宽__________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__________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__________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__________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__________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__________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署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卖方或供方):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或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保障甲乙(或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或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买卖标的物

乙方向甲方购买(写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品牌的可以写品牌,如果数量较多,可以注明“见合同附件货物明细表”)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元,或写“以乙方在货物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为准”

三、结算方式:

收货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如果分期支付,需要写明每次支付的金额或比例以及支付的时间)。

四、履行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自己提货(或者甲方送货),以乙方出具收货单(或者在货物明细表上签字为验货、收货)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五、货物安装

货物安装:   (如不需要安装可以删除该条款或者注明“不需安装”)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产品应符合企业标准。如有质量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没有提出异议。

七、违约责任

1、中途毁约: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货款总额5%(暂定,仅作为参考,具体比例另行商定)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日应支付合同价款的5‰(暂定,仅作为参考,具体比例另行商定)的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付款,每拖延一日应支付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用。

八、免责条件

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完全履行完毕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军事行动、地震、火灾等非人为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不按违约处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保修期售后服务事项

保修期为     (非人为因素),保修期内,如属产品质量问题不收任何费用,可调换或维修。

(本条如所售货物无须给予质保及售后服务则需另行注明或删除)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以及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以双方签字日期为生效日。合同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3 字

+ 加入清单

买卖合同的最新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购买商品。乙方采用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约定: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80%现金结算。其中2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3、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二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90%现金结算。其中1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4、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三年或超过三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全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100%现金结算。如果乙方所购商品增值,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购销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________)开业之日起正式施行,无时间限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涉外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78 字

+ 加入清单

涉外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所谓风险承担①,是指买卖的标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发生毁损、灭失时,此损失责任的归属。其中最关键的是风险从卖方转移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地点和时间界限。如果货物的风险未转移给买方,则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假如货物损失或灭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卖方还要为未能按期付货承担违约责任。反之,一旦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买方,那么从这一时刻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发的风险导致货物发生损失和灭失的后果,就要由买方承担。风险的转移意味着货物损失或灭失的后果从卖方转移给买方,也意味着向风险的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显而易见,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直接影响买卖双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承担的关键在于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及法学理论有不同的规定和主张。一种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即把风险的承担同所有权的归属联系在一起,从而法律上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英国法、法国法采取这一原则。另一种是“交付转移”原则,即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美国法和德国法采用这一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都采用的是这一原则②。对于这么一个对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大的问题,许多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应规定。如198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在第四章专门对于风险转移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的风险转移亦有相应的规定。1985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虽未对风险转移问题作相关说明,但1999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则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成为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公约③。此前我国早已签署了该公约,并于1986年12月递交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可以预计,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公约在未来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中将会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以下简称公约)此为主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法理知识就有关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

一、 风险转移的后果

公约第六十六条规定: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二点规定来看,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货物的风险转移于买方后,即使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损坏或灭失,买方仍然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除非这种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④。买方不得以自己已经承担了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理由而拒绝支付货款,亦不得就此向卖方主张任何抗辩和采用各种规定的救济措施。

二、 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

公约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涉及运输时,有时可能需要通过多种运输工具的连续运输(如国际多式联运),而当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卖方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当然地无法知晓货物是否因风险而遭到损失。其次,当卖方交付货物后,通常须将装运单据通过银行议付货款或者托收货款,无论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卖方均须将包括提单和保险单(如果由卖方投保的话)交给银行。在此条件下卖方既不可能凭装运单据提货检验,在货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也不拥有合法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再者,只有当货物运抵买方或目的港,买方或收货人才有可能对货物进行检验,在发现货物受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向责任方索赔,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之能够在发生风险后处理善后事宜。因而,规定风险自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合理的。在卖方向第一承运人交付货物后至向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前的一段时间内,卖方仍持有可处置货物的装运单据。此时,按公约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货物的所有权是否也同时转移,公约并不涉及这一问题,而根据英国的货物买卖法律的规定是,当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置权时,货物的所的权就不转移给买方,从而风险也不转移给买方。这样,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相联系在一起。不过,公约和合同法都没有采用这一作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它本身并不规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将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的转移相分离,故公约和合同法规定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但是,货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起,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是一般规则,如一批货物已交付承运人,但卖方并未将该批货物与某一特定的合同(即与某一特定的买方)联系在一起,只表明该批货物是为履行某一合同,风险仍未转移给买方。

三、 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

在途货物的买卖系指买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卖方)将正在运输中的货物作为标的,与第三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买方)订立买卖合同并将货物出售给后者的一种交易⑤。由于国际贸易通常为单证交易,所以只要卖方向买方移交了有关的装运单据,买方就可以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售出去。在途货物买卖的特点在于,当订立合同时货物正在运输工具上,买卖双方均不了解此时货物是否发生了风险;当第三方在目的港接收此货物时时发现货物已损失或灭失,无法确定是在运输过程中哪一个环节或哪一段发生的。对此公约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则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公约第二十三条则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四、 卖方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公约第七十条规定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再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则由出卖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正确理解风险的转移和卖方违约造成买方损失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

首先,货物风险系指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源于风险的货物损失并非卖方的违约所致。但是,卖方违返合同的约定而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则是其违反合同或法律义务所致;如果卖方切实地履行了合同义务,就不可能产生买方的损失。所以,两者导致损失的原因不同。

其次,货物风险通常随着货物的交付而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因风险产生的损失随之亦转移给买方(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货物尚未交付,只要卖方将货物特定化于某个买方,货物的风险亦已转移给买方)。但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全部履行了合同或公约及合同法规定全部了义务,才解除其合同义务。对于卖方而言,公约及合同法对其设定的交付货物、交付单据以及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除了不可抗力原因以处,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对于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原则,公约和合同法都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方只要违反了合同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必以违约方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所以,风险转移不解除卖方对买方的义务;同理,买方对于卖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索赔权利也不受风险转移的限制。

最后一点,只要风险已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对于风险导致的损失,就应由买方向有关的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正是因风险并非卖方的违约所致,故买方不能就风险的损失向卖方索赔。然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损失,因损失源于卖方的作为或不作为,买方只能向卖方索赔,而不能向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显然,两者的索赔对象不同。对买方来说,要准确判断导致货物损失的原因,然后采取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索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1 字

+ 加入清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

案 情

上海甲公司将于XX年9月25日筹办大型庆祝宴会、XX年8月25日,因客户丙对宴会的主菜牛排提出7肉质要求,故与美国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u.s.d.a.prim安格斯菲力牛排500奔斤:甲公司特地向乙公司说明了合同的意图,并强调了牛排的等级要求。

乙公司随后开始组织资源。固装货延误,在XX年9月24日送到上海。随后,甲方在验货时发现,u.s.d.a.prim级牛排只有200公斤,其余为u.s.d.a.choice级牛排。

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乙公司不同意双方出现争议。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方还以牛排品质下降,时间延误,造成与丙的合同不能履行,请求法院判决乙赔偿造成的利润损失和甲公司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

乙公司辩称已经履行合同,所交货物只有少部分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间在9月24目前,而甲公司举办的宴会是25日,时间并末耽误。因此,乙公司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可以减少价款或更换货物,并对因时间延误给予甲一定补偿,但不同意完全承担甲公司提出的损失。

法律评析

本案的核心在于是否可以确定乙公司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根本违约,甲公司是否能解除其与乙公司的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2 字

+ 加入清单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订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二手机械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 乙方从甲方处购买________ 压路机壹台,总价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负责调试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剩余货款_______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车,如违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条 此车属二手车,无三包服务,甲方可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_______压路机配置为_______发动机,发动机号:_______,出厂编号: 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后才具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

二、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履行其义务,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退还总制作费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5.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59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

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

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

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

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

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盖章:签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国际知名品牌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72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交通银行桂林城北支行 帐号:__________

销售顾问姓名及电话: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注册登记日期):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 居住证口 护照口 永久居留证口

营业执照口 组织机构代码证口 税务登记证口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規格: , 车辆代码: ,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号 。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数量: 台 。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 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 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汽车GMAC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协议》。

如GMAC同意为乙方提供购车金融贷款:在收到GMAC发出批准贷款通知后立即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及相关上牌和抵押和解押费用,本合同中定金中的人民币________元将作为办理此次贷款业务的费用支付给甲方,如乙方在已审结通过贷款后,放弃办理贷款业务,将视为乙方单方违约,本合同中的人民币______元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贷款车辆放款开具整车发票时,双方约定需按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GMAC要求的相关险种,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业务的工作。

如果GMAC金融公司不同意为乙方提供购车贷款,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退回全部订金。

乙方应如实填写自己的信用记录情况,如在贷款审核过程中有意隐瞒而导致贷款审核不能通过,则订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 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査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年_ _月___日;或____ ___(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填写)。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00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如车辆为金融贷款车辆 则提供金融贷款相应票据。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各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乙方委托运输方代为提车的,甲方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 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行基订相应的委托协议。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接照生产厂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保修期限,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如适用)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其他约定: 。

2.生产厂(或甲方)指导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 如由于未接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接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以及其因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生产厂) 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厂)负责免费维修,若乙方自行选择维修站(厂)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汽车“三包权利”。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 每日接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 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3.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 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 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

是口 仅短信、邮件口 否口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 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签署: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销售经理审核:__________

总经理审核: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工厂货物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5757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合同书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本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

.协议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卖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行号:

账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__宽__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__宽__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

9.1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检验和验收

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索赔

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迟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和各执份。

买方:卖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最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1 字

+ 加入清单

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

2.产 地:____

3.数 量:____

5.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 装: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 卖方:____

证人:____ 证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