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精品19篇

江苏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JSF-2024

浏览

6947

范文

19

篇1:集体劳动合同工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7902 字

+ 加入清单

集体劳动合同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_______________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公司”)与“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

前言

根据北京_______________厂和_____________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Ⅰ)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Ⅱ)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Ⅳ)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Ⅵ)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e)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d)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e)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f)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

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4.2 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天

春节………………………………………三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3 有薪假期

(a)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b)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 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5 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6 婚假、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民法典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4.7 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

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4.8 探亲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5.1 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5.2 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5.3 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5.4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5.6 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5.7 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5.8 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条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a)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b)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c)本合同第7.5条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d)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给雇员的款项。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3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1986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干规定》以及《合资法实施条例》,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b)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c)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d)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e)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向北京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f)根据《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g)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5.11 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6.1 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6.2 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a)雇员结婚:人民币__________元;

(b)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__________元;

(c)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__________元。

(d)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__________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a)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c)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d)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e)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f)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7.1 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中国政府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7.2 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7.3 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5 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一九九一年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

7.6 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7.7 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7.8 公司将执行中国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8.1 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

8.3 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8、2款规定解雇雇员。:

(Ⅰ)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Ⅲ)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Ⅳ)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8.5 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8、2和8、3(a)款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8.6 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8.7 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12.2条执行。

8.8 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9.1 一般性辞职

在第8.2条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9.2 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8.1条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10.1 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12.1 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北京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13.1 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13.3 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13.4 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北京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于1998年

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五年。

15.3 本合同内容如与中国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北京__________限公司北京__________公司工会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总经理职务:__________工会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工会集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4175 字

+ 加入清单

本合同------{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三条 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

第四条 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职工待遇。

第五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

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

第六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

第七条 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政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第八条 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

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第一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三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

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

第四条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

第六条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 劳 动 报 酬

第一条 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坚持个人收益向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收入挡次。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

第三条 对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企业依合法规章制度扣罚金额时,以保障职工最低生活为前提。

违反前款规定,企业须退还扣滥罚部分,并按扣滥罚部分%的金额向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工资以------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授权的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在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名栏签章方可领取。

第五条 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一条 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企业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上,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应说明情况,工会及职工应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

第三条 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体日工作不能间断的需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工作需要及用户急等交货赶制急件的,通过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调方可加班。

第四条 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五条 企业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

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放假叁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贰天;以上7天法定节假日如蓬公休日,应予顺延。妇女节{限于妇女。三月八日}----;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一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条 企业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主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引进设备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

第四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企业有权查处。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一条 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

第二条 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育等为由辞退女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条 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景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七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八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1}合同期满;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

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

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

第四条 合同期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 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

第二条 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

第三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六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七条 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

第八条 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

第九条 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

第十条 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

第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

第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

双 方 代 表

职工方 企业方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来源:辽源市总工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集体劳动合同工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3170 字

+ 加入清单

地 址(甲方):

职 工(甲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签订的法律意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7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征收补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

事实根据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有限公司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会,全文共 12012 字

+ 加入清单

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

前言

根据北京齿轮总厂和博格-华纳汽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博格-华纳”)于1992年7月1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

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1)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2)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3)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ⅰ)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ⅱ)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ⅳ)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ⅵ)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4)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5)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1)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2)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4)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5)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1)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2)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3)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4)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5)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6)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4.2 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

元旦(一月一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天

春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3 有薪假期

(1)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2)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 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5 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6 婚假、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4.7 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

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4.8 探亲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5.1 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5.2 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5.3 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5.4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

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5.6 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5.7 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5.8 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条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1)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2)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3)本合同第7.5条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4)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5)按本合同第6.1款,付给雇员的款项。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3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1986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干规定》以及《合资法实施条例》,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1)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2)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3)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4)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5)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北京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6)根据《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g)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5.11 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6.1 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6.2 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1)雇员结婚:人民币200元;

(2)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200元;

(3)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400元。

(4)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100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1)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2)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3)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4)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5)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6)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7.1 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中国政府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7.2 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7.3 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5 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一九九一年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

7.6 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7.7 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7.8 公司将执行中国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8.1 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

8.3 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1)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8、2款规定解雇雇员。:

(ⅰ)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ⅲ)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ⅳ)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8.5 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8、2和8、3款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8.6 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8.7 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12.2条执行。

8.8 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9.1 一般性辞职

在第8.2条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9.2 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8.1条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10.1 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12.1 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北京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13.1 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13.3 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13.4 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北京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于年____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五年。

15.3 本合同内容如与中国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

签署人:___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总经理职务:工会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

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北京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有限公司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会,全文共 151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有限公司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会,全文共 1328 字

+ 加入清单

订立合同双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工作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别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四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的福利费用和%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五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经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十八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时所花费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第十九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一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北京机械有限公司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会,全文共 227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北京机械有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某某区青年路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某机械有限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某某区青年路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北京签订。

前言

根据北京某机械总厂和ABC汽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ABC”)于1992年7月1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

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

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Ⅰ)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Ⅱ)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Ⅳ)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Ⅵ)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E)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南京仪表机械厂工会、行政两保一超集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行政,全文共 1290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仪表机械厂工会行政两保一超集体合同

为深化企业和工会的改革,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和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承包目标,厂工会与厂长共同签订此两保一超合同书,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

一、“两保”

(一)工会方面

1.保证支持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证厂长对企业生产、技术、经营、财务开拓全面负责、统一指挥的顺利进行。

2.保证厂长交给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分解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四次大赛,进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3.积极开展技术协作活动,承接厂内外技术攻关项目,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完成技协任务20万产值。

4.协助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劳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安全。

5.定期组织职工就生产、劳动、生活、福利等职工具体利益同厂行政领导进行民主协商对话,共同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对宏观经济及工厂有关措施的理解,增强厂行政对职工实际困难的理解,维护职工各种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6.保证开好全年两次的职代会,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说主人话、为主人事、当主人家,讨论决定职工福利方面的重要问题,定期组织评议干部,组织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和检查职代会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7.保证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黑板报、快讯、广播、一句话新闻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生产。

8.协助行政动员职工顾全大局,服从调动,遵纪守法,增产节约,革新挖潜,出满勤,干满点,争创高指标,开创新纪录,提高经济效益。

9.围绕生产经营,参加生产经营大调度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努力为行政排忧解难。

10.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办好职工之家,把职工的热情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之中,为完成工厂22项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厂长方面

1.保证今年实现产值1000万,上交利润61.65万,增收节支177.5万,争创省级先进企业,完成企业22项奋斗目标,保证给全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职工晋升一级效益工资。

2.面对市场需求,搞好商品经济,增产节约,开发新产品,依托优势,在国内各地开拓经营新局面,发展外向型经济,完成今年承包目标任务,保证全厂职工年收入平均不少于1569元。

3.保证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大力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技协活动,鼓励职工勤劳致富,努力创造良好条件,为职工多办好事。

4.保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条件,定期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5.要爱护关心职工,保证铸件、露天场地、铸造和大车件车间改造、基建器材库房、漆工改造以及一、二、三、工装、大件、漆工的环境改造工程进度,重建招待所和职工食堂,改造部分职工宿舍,改善单身宿舍,按计划进行生活区道路的修理和绿化工作,改善用水条件。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工会集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6318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点: ________________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业工会____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双方开始协商日期:_________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_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_____

(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市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协商代表代表企业,工会_____及其经民主推荐的协商代表代表员工,共同组成协商组织,就员工劳动权益及企业生产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并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三条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保持稳定和谐的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 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_____地开展工作。企业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董事会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企业应充分听取工会意见。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求工会意见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员工代表会)或工会组织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应享有的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依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专项津贴、补贴。

第九条 企业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工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

第十一条 员工工资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减而浮动,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在年初审定企业的年度工资计划。年在岗员工人均收人 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本企业_______年度最低工资为每月元。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员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标准,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企业如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停产放假,每月发给员工本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并享受国家、市政府规定的各种补贴。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条 企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八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九条 每年的设备检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八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企业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周两天休息日制度。员工婚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实施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假制度按企业规定执行。

第四章 _____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参加社会_____,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_____费。

第二十五条 企业保证员工依法享受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_____待遇。

员工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第二十六条 企业按国家的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养老_____制度,_____员工积极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_____。

企业补充_____费标准,员工享受补充_____的条件和标准,按照本企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作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坚持_____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十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三十一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_____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_____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二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正确使用。

第三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_____的规定。做好女员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三十七条 女员工因怀孕、生产、哺乳,在规定的休假期间发给本人相应的工资,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物价、取暖、洗理、书报、独生子女等补贴。产假期间工资受本市最低工资保障。女员工怀孕三个月后按规定进行孕期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产(含流产)费用按规定全额报销。

第三十八条 哺乳期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三十九条 企业为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四十条 企业坚持男女员工同工同酬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四十一条 女员工特殊_____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员工_____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侵害女员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技能培训

第四十二条 企业建立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制度。健全培训机构,保证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需要对下岗员工进行转岗培训。

员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要列人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十五条 企业_____员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对经过自学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奖励。

第四十六条 工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岗位培训和劳动竞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

第四十七条 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及其所在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自身素质。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管理

第四十八条 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员工应依法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员工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工会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和企业都有责任告知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帮助教育员工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_____或是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本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条件,企业与员工在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依照《劳动法》、《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员工无过错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若本人提出续订合同,工会可以帮助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应当考虑同意续订。

第五十四条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按照《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程序执行。

企业依照本条款裁减的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十五条 企业厂长(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负有全面责任,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员工应服从领导,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五十六条 企业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并依据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条件和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企业对员工做出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决定时,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通知工会。

第九章 合作与监督

第五十八条双方为促进企业的发展,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地合作。

企业领导和工会正、副_____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涉及员工整体利益重大事宜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双方遵守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五十九条 企业领导或其代表应邀可以出席企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_____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十条 每月由工会召开一次有各方面员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员工对企业生产发展、员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层转达。

第六十一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行政方代表、工会方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并有针对性地协商相应措施。

第六十二条 建立定期的协商制度,重大问题,双方协商代表有一方提议,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随时进行协商。

第十章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六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双方代表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内容。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

签约双方协商同意的;

签约时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撤销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必须变更的。

第六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

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_____机构申请_____或向法院起诉,经劳动争议_____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六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在七日内向审核本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第十一章 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处理

第六十七条 在协商处理争议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_____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_____、诉讼期间采取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 违约资任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相应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章 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经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副本_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副本报送有管辖权的市或区(县)劳动_____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工会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签订的法律意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镇商东村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既达到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又集约节约耕地的目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省______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就使用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镇商东村土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乙方使用甲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计__________亩。

2、手续的办理

甲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将该宗地内的建筑物和附属物拆迁清理完毕,将净土地交于乙方,并协助甲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转让费用及付款办法

该项宗地共__________亩,每亩为_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___万元。付款办法为:合同签订5日内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剩余款项工程开工前结清。

4、附属物补偿

原土地上附属物如村委办公室、卫生所等由乙方拆除,拆除补偿办法为拆一补一,其他不作经济经济补偿。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的征用建设方案。

(2)协议生效后该宗地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进行开发建设;在开发过程中,乙方自行设计、自主定价,甲方不得干预该项目正常运作。

(3)土地转让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开发建设,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即时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外,还要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土地补偿款及以外的其它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工会集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71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企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为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共同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工作委员会代表各中小企业全体员工与各中小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中小企业集体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均有约束力,是企业经营者、工会和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劳动关系准则。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条企业应当尊重并支持企业工会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应当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组织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平等协商等途径和形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劳动法》和企业规章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

第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企业和企业工会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和双方可提请______区劳动争议协调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提出诉讼。

第五条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第六条企业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和相关福利待遇,并根据企业效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

第七条企业应按规定发给职工必备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

第八条工会有权监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______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经企业方代表和工会方签字盖章报劳动部门、_______区工会。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所属的成员单位应当向各自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____份,每个企业一份、工会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工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工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工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工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给予经济帮助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8 字

+ 加入清单

经济担保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及《济南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申请办学,并聘请甲方作为自己的经济担保人,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 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民办教育法规,申请举办:_________________(办学名称以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为准)。

二、 乙方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办学,保证办学质量,决不以营利为目的,坑骗、欺诈学生。

三、 办学期间,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和财务帐簿、报表。

四、 甲方愿作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在办学期间能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对乙方办学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济南市市中区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六、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济南市市中区公证处留一份存档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南京仪表机械厂工会、行政两保一超集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行政,全文共 3431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租赁协议。

一、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机械设备

甲方保证上述机械设备性能良好,绝对不影响使用。

三、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甲方有权利就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机械设备进行对外租赁,这种权利既包括就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处置权,也包括就机械设备进行对外租赁的经营权,若第三方主张对该机械设备的权利或者政府机构就甲方违法进行对外租赁业务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限

1.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月,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可以提前退租,但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本合同届满前_________日内,与出租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或达成续租协议。

五、调遣费、租金、燃油和油料,及支付方式

1.调遣费:

乙方应支付甲方调遣费(往、返)____________元。除本条款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形式的进场费、退场费。

2.租金: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台班 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台班 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台班 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台班

乙方按照甲方实际提供的机械设备数量、实际的台班数支付租金;对于甲方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实际使用中连续工作不满1个小时的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的累加计算。每满8个小时计为1个台班。不足1个台班的租金按1个台班租金/8*实际工作的小时数。

3、燃油:

燃油及其费用应由 承担。

若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燃油并承担费用的,要写明:甲方同意乙方按租赁设备的实际用油量且不高于下列标准向甲方提供燃油, 提供_________升/台班 提供_________升/台班 提供_________升/台班

若租赁设备实际用油量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燃油,由甲方自担。

4、支付方式:

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月__________日,甲方持乙方签认的上个_____月完工证办理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乙方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乙方最终审计值为准。结算后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税收法律规定的发票;在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乙方视工程业主的付款情况向甲方支付租金。

5、其它油料由______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七、机械设备的检验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 天达到工作地点;由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以保证机械设备符合合同约定。

检验的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甲方的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并配备符合操作规范所要求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机械设备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操作人员不得私自退场,不得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用于其他工程;

2.甲方司操人员应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并具有熟练的操作技术,应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若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操作人员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灯光、信号、救生、消防设备及通讯设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甲方操作人员不得拒绝乙方的施工要求以及连续施工要求;

4.甲方操作人员应严格填写租赁机械设备施工表等签证表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递交给乙方进行审核、签字、盖章,以此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之一;

5.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对机械设备、司操人员进行投保,自行承担费用;

6.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各种人工费用;负责自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7.应对司操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避免发生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应做好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处理;

8.对于甲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损失,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索赔。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2.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丢失;

3.严禁违章指挥,不得强迫甲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4.应在约定的交货地点检查验收机械设备,及时交付有关验收单证;

5.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调遣费等,及时进行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表等签证表格的签认;

6.委派设备的调度、使用及单证签认;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都应按照合同严格履行,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若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按照以下甲方的机械设备或操作人员延期____日入场的或者甲方的机械设备或操作人员私自退场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对甲方进行相应处罚。

3、甲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 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 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一个台班的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______个工作日,扣十五个台班的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______个工作日,扣三十个台班的租金。如果甲方的机械设备一个月内因故障停机天数累计超过2天(或48个小时)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对甲方进行相应处罚。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5.因甲方其他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十一、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双方的有效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地址为准,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日期;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机械设备或服务不能满足乙方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相应费用2倍的违约金,且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协议。

2.甲方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书、作业人员身份证和操作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3.甲乙双方可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租金后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有限公司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会,全文共 4046 字

+ 加入清单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____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r>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工会集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6289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点: ________________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业工会主席: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双方开始协商日期:_________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_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_____

(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市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协商代表代表企业,工会主席及其经民主推荐的协商代表代表员工,共同组成协商组织,就员工劳动权益及企业生产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并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三条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保持稳定和谐的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 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企业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董事会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企业应充分听取工会意见。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求工会意见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员工代表会)或工会组织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应享有的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依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专项津贴、补贴。

第九条 企业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工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

第十一条 员工工资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减而浮动,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在年初审定企业的年度工资计划。年在岗员工人均收人 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本企业_______年度最低工资为每月元。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员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标准,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企业如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停产放假,每月发给员工本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并享受国家、市政府规定的各种补贴。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条 企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八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九条 每年的设备检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八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企业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周两天休息日制度。员工婚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实施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假制度按企业规定执行。

第四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企业保证员工依法享受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

员工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第二十六条 企业按国家的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保险费标准,员工享受补充保险的条件和标准,按照本企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作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十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三十一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二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正确使用。

第三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员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三十七条 女员工因怀孕、生产、哺乳,在规定的休假期间发给本人相应的工资,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物价、取暖、洗理、书报、独生子女等补贴。产假期间工资受本市最低工资保障。女员工怀孕三个月后按规定进行孕期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产(含流产)费用按规定全额报销。

第三十八条 哺乳期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三十九条 企业为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四十条 企业坚持男女员工同工同酬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四十一条 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侵害女员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技能培训

第四十二条 企业建立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制度。健全培训机构,保证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需要对下岗员工进行转岗培训。

员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要列人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十五条 企业鼓励员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对经过自学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奖励。

第四十六条 工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岗位培训和劳动竞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

第四十七条 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及其所在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自身素质。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管理

第四十八条 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员工应依法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员工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工会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和企业都有责任告知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帮助教育员工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是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本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条件,企业与员工在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依照《劳动法》、《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员工无过错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若本人提出续订合同,工会可以帮助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应当考虑同意续订。

第五十四条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按照《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程序执行。

企业依照本条款裁减的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十五条 企业厂长(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负有全面责任,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员工应服从领导,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五十六条 企业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并依据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条件和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企业对员工做出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决定时,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通知工会。

第九章 合作与监督

第五十八条双方为促进企业的发展,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地合作。

企业领导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涉及员工整体利益重大事宜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双方遵守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五十九条 企业领导或其代表应邀可以出席企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十条 每月由工会召开一次有各方面员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员工对企业生产发展、员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层转达。

第六十一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行政方代表、工会方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并有针对性地协商相应措施。

第六十二条 建立定期的协商制度,重大问题,双方协商代表有一方提议,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随时进行协商。

第十章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六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双方代表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内容。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

签约双方协商同意的;

签约时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撤销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必须变更的。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形成新的决议,报告职代会后,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六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

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六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在七日内向审核本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第十一章 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处理

第六十七条 在协商处理争议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采取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 违约资任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相应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章 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经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副本_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副本报送有管辖权的市或区(县)劳动仲裁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工会主席):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签订的法律意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请求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征收补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给予经济帮助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0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汉族,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汉族,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__________。

______与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______。因近一年来______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______由父亲______抚养,______不负担抚养费;

二、______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______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____________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房屋是______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______搬出另住,______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______元。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有限公司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会,全文共 11175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I)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II)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III)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IV)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V)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VI)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e)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d)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e)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f)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

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4.2 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天

春节………………………………………三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3 有薪假期

(a)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b)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 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5 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6 婚假、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民法典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4.7 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

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4.8 探亲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5.1 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5.2 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5.3 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5.4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5.6 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5.7 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5.8 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条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a)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b)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c)本合同第7.5条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d)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给雇员的款项。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3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1986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干规定》以及《合资法实施条例》,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b)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c)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d)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e)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北京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f)根据《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g)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5.11 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6.1 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6.2 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a)雇员结婚:人民币200元;

(b)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200元;

(c)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400元。

(d)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100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a)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c)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d)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e)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f)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7.1 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中国政府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7.2 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7.3 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5 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

7.6 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7.7 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7.8 公司将执行中国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8.1 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天。

8.3 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8、2款规定解雇雇员。:

(I)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II)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III)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IV)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8.5 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8、2和8、3(a)款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8.6 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8.7 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12.2条执行。

8.8 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9.1 一般性辞职

在第8.2条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9.2 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8.1条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10.1 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12.1 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北京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13.1 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13.3 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13.4 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北京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于1998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五年。

15.3 本合同内容如与中国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 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

签署人: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总经理  职务:工会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