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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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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姜书记讲话的学习,加深了对优化社会发展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思想认识水平上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的实际,由表及里的进行学习和思考,对照讲话中所提出的种种作风问题,自己身上是否存在,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经过几天的学习,对于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活动的重大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于如何保持良好的干部形象也有了更为深切的体会。

姜书记在我县三级干部会议上指出广大干部职工要明确目标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推进落实,对于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快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行唐优化发展环境十条纪律规定》,姜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在挑战面前,要抢抓发展机遇。二是在困难面前要坚定发展信心。三是在发展实践中,要与时俱进完善思路。今后总体要求,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为主线,以融入石家庄东部工业突破为主攻点,把优化产业结构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两大抓手,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在当前这个时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越是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越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越要深入扎实地做好艰苦细致的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稳定,共克时艰。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转变不科学的思想观念,使每一个公务员都懂得讲政治、顾大局的现实意义,都明白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现实紧迫性;从而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而造就千千万万个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千千万万个合格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通过学习我更为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只有有了良好的作风,才会拥有一腔的浩然正气,才不会倒在金钱物质的诱惑面前,才不会被淹没在无情的物欲横流之下,才能够无所畏惧地大步前进,才能够不屈不挠地为国家、为社会建功立业。尽管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公务员,但必须彻底清除残留于意识深处的“官本位”的观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三种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安不忘危,盛必虑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克己奉公,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回答与释疑,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形象。

通过学习,我更为深刻的认识到了优化发展环境对于党对于国家的重要性。xx大报告中指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我们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才能完成经济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作风是人们思想、工作和生活态度的集中反映,是品格、修养和素质的充分体现。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是执政党,能不能经受住长久执政的历史考验,能不能带领人民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要靠指导思想、大政方针、路线政策的正确,也要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崇高圣洁的生活作风。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作风正才能形象好,形象好才能得人心,得人心才能事业兴,事业兴才能国昌盛。

我将按照优化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年的要求,积极学习,深入思考,及时总结,大胆实践,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本职工作的本领和方法,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设繁荣富强的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优化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我们培养自己学习能力的好机会,也是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好机会。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不正之风和不良作风的整治,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找准正确的切入点,不然的话,就会事倍功半。当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党的作风建设须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我们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地说,就是按照要求,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一是从勤奋好学做起,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干部的本领。二是从密切联系群众做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从真抓实干做起,不尚空谈,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抓好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四是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做起,精打细算,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五是从令行禁止做起,顾全大局,坚决维护中央的政令畅通,同时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六是从发扬民主做起,领导干部要心胸开阔,虚怀若谷,从善如流,平等待人,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与大家团结共事。七是从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起,时时处处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八是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做起,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有人把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喻为自然优势的倍增剂和劣势的弥补剂。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一个地方利用外来资金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进程。那么,经济发展环境要从哪些方面优化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找出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局意识偏颇。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地认为,发展经济是党委、政府考虑的事,只顾自己发展、部门发展,不管地方发展、整体发展,只关注部门经济利益得失,视部门利益至上,只要触及到本部门、本单位,甚至是部分科室的利益,便“斤斤计较”、“寸步不让”,致使有些优惠政策虽然以政府名义下了文,但仍然得不到落实兑现。有的受部门利益驱动,挖空心思寻找“生财之道”,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还有的在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时,不是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工作,而是生搬硬套,墨守陈规,理而不治,一管就死。二是市场意识滞后。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过程中,有的部门和领导思想观念滞后,仍然习惯用计划经济的那一套来看问题,办事情,而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导致随意上路检查,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为了增加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不是着眼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而是漫无边际作承诺,制定出台的优惠政策,洋洋洒洒,十分诱人,但好看不中用。由于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乱承诺,乱签字,为今后的履约埋下了祸根。

三是服务意识缺乏。一些部门办证手续繁,办事效率低。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办事人员素质较差,刁难设卡,雁过拔毛。一些垄断性行业“老大”思想严重,服务质量很差,其所作所为使企业和投资者难以容忍。

四是法制意识淡薄。一些执法部门利用权力强行向企业摊派,加重企业负担。少数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存在执法不公,办案不力等现象,有的甚至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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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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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调研报告

危旧小区改造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危旧小区改造的呼声依然很强烈。为此市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由余成培、李晓梅副主席牵头,市政协联合瑶海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围绕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开展调研。市和区政协调研组听取了市建委、瑶海区政府的情况通报,召开了四个城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危旧房改造工程在建项目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实地考察了瑶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调研组经过研讨,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已实施改造危旧房屋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近8000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从近几年危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据XX年四个城区调研摸底,全市待改造危旧小区共214处,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76.7万平方米,拆迁户5.75万户,涉及人口18.9万人。扣除中央驻肥单位和省属单位项目,市属待改造危旧小区仍有155处,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拆迁户4.7万户,涉及人口15.83万人。我市的危旧小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工厂区和城郊结合部,房屋破旧且不成套,户均居住面积狭小且各类设施陈旧不全,居住环境差且安全隐患重,与现代化滨湖城市建设的要求不相符合,与全市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造成我市存在较多危旧小区和众多危旧房屋的原因:我市国有集体老企业于50年代、60年代建造的职工生活区,由于使用年限长、建造标准低、长期失修,基本上已成为危旧房;相当一部分直管公房,使用年限较长且多年失修,也成为危旧房;城市经多年扩张以及进行区划调整,市区面积不断扩大,一部分乡镇划入市区,危旧房较多的“城中村”与城市老旧生活小区混杂一起;有一些危旧房是历年积累的棚户区。

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XX年以前,出台了相关政策,通过项目合作、集资、招标、招商等多种方式,推动了无为路生活小区、自行车二厂生活区、钢铁新村、巢三付、航运南村、东区“八百户”等危旧小区的改造,实施改造危旧房屋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二是XX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了合政[]50号文件、[]32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危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市共有27个项目通过向社会招标(公示)的运作方式落实了开发建设单位,占地1106亩,房屋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住户约9215户。目前有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有12个项目已动迁或办结拆迁手续,还有6个项目正在办理规划方案的调整及用地和拆迁手续。

二、影响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影响着危改工作的推进。

(一)认识问题

一是参与指导和推动危改工作的众多政府部门,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参差不齐。二是改造范围内房屋产权人认识差异大,多数产权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要求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危改工作,但也有少数产权人认为“开发商赚钱,不要白不要”,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致使危改项目迟迟不能动迁。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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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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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民教师,在自己的花样年华,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了教书育人的职业,选择了这块需用毕生的心血来浇灌的热土。远离城市的繁华喧嚣,没有舒适壮观的办公楼,但我们却在三尺讲台上,将青春和爱心融入工作当中,把文明的种子传播给每一位学生,守护着下一代的精神家园。因为,我深知, 人生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人生不一定伟大,但一定要崇高。人人都在社会中演绎自己的角色,各自岗位都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装点人生的舞台,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就是对岗位意义和价值的认同。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以奉献之心干工作,以慈爱之心教学生,以满腔热忱对同事。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我们的言行代表的是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如今,县委县政府向我们发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这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责任。虽然我们只是普通的市民,但是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我们的城市增添文明和谐之花。

首先,我们要做到认真学习文明礼仪,弘扬中华民族讲礼仪的优良传统,学礼仪知礼节,革除顽症陋习,注重仪表、行为得体,谦和礼让,热情助人,用春风笑脸、文明话语、文雅举止,展示新时期鱼台人的良好精神风貌。

其次,要积极传播文明规范。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让文明礼仪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把文明传播到每个角落,为城市文明和谐增光添彩。

第三,要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我们要践行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讲究公共秩序,珍惜生态环境,做一名好公民;在单位,我们要践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奉献群众,做一名好员工;在家庭,我们要践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相互帮助,做一名好成员。让我们用文明的力量和道德的行动,扮靓鱼台城市形象。

第四,勇于监督纠正不文明行为。我们要承担起共创文明城市的社会责任,对身边发生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横穿马路、大声喧哗、不排队候车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要敢于进行劝说劝阻,共同维护文明鱼台的良好形象。

一个人的力量往往微不足道,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我们惟有从本职工作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如果鱼台是一只展翅待飞的天鹅,我愿做天鹅翅膀上一片小小的羽毛,为天鹅的振翅高飞增添一份力量;如果鱼台是一条出水的蛟龙,我愿做蛟龙身上的一片鳞光,为腾飞的蛟龙增添灿烂的光芒。同志们、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你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进了一步;你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你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文明意识的诞生和责任意识的增强,都会让更多的人投入到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中来。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广大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为了我们居住的家园更加美丽,为了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文明,让我们用青春和智慧,为鱼台光辉的未来涂抹上最亮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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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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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为充分发挥 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 ;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 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 省物价局和 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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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环境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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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调查报告

设区市“城考”取得实质进展

【空气质量】2012年,全省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平均达到334天,比上年增加10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1.93,比上年下降10.23%。秦皇岛、廊坊、承德、沧州、衡水、邢台、保定、张家口等8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上年增加3个。石家庄、唐山、邯郸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

【水环境】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82.58%,比2012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有8个城市超过了平均水平,其中秦皇岛、沧州、石家庄、唐山、衡水、邯郸、承德7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7.03%,比2012年上升2.68个百分点,其中秦皇岛、邢台、邯郸、张家口等4市增幅较大,分别比上年提高14.26、9.55、9.3和8.39个百分点。

【医疗废物】唐山、廊坊、邯郸、张家口、承德5市建成符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其中唐山、廊坊、邯郸3市经环保验收后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张家口市2012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承德市未通过环保验收),比上年增加两个市,其余6个设区城市尚未建成,除衡水外其他5市采用的是“非典”期间建设的焚烧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城市生活污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81.76%,比上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承德、张家口、衡水等3个城市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增幅较大,均在10%以上。

【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值为81.76%,比上年提高了1.95个百分点。除邢台、衡水外,其余9个设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在85%以上,唐山、张家口等两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增幅较大。

【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了41.89%,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廊坊、秦皇岛、唐山、邯郸、承德、石家庄、邢台等7个城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比上年增加了两个城市。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11个设区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平均为80.71%,比上年提高了1.76个百分点。廊坊、邢台、唐山等3个城市的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超过了85%。

县级“城考”指标有较大进步

2012年,22个县级城市中13个城市上报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9个上报了手动监测数据,安国、高碑店两市2012年新建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并投入运行。依据监测结果,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状况良好 ,平

均达标率为90.91%。除涿州、三河两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0外,其余各市均为10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9.67%,比2012年增加了0.3个百分点,有18个市的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全部处置,处置利用率达到了100%。

医疗废物处置方面,迁安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辛集、藁城、晋州、新乐、鹿泉、任丘、河间、霸州、三河等9个县级城市均通过合法途径将全部医疗废物送往所在的设区城市进行集中处置。

22个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72.84%,比2012年提高了7.4个百分点,其中15个城市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了80%,比2012年增加3个城市;遵化、安国、高碑店、泊头、黄骅、霸州等6个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增幅较大。定州、河间两市未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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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型城市电力调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7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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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协议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电厂运行的电网,并同意乙方电厂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并人电网运行。

(2)乙方在 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 (MW)的 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电厂并人甲方电网运行。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1章 定义与解释

1.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力调度机构:指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局/所,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隶属甲方。

1.1.2电厂:指位于 由乙方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共 台,分别为 号机组 MW、 号机组 MW、 号机 MW、号机组 MW,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3并网点:指电厂与电网的连接点(见附件一)。

1.1.4首次并网日:指电厂(机组)与电网进行同期连接的第一天。

1.1.5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要求将其电厂(机组)并人电网的书面申请文件。

1.1.6并网方式:指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的连接方式。

1.1.7AGC:指自动发电控制(AutomaticGenerationContr01)。

1.1.8AVC:指自动电压控制(AutomaticVoltageContr01)。

1.1.9RTU:指远动装置(RemoteTerminalUnit)。

1.1.10解列:本协议专指与电网相互连接在一起运行的发电设备与电网的电气联系中断。

1.1.11特殊运行方式:指因某种需要而使电厂或电网接线方式不同于正常方式的运行安排。

1.1.12机组可用容量:指机组任何时候受设备条件限制修正后的出力。

1.1.13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备用期内的状态,包括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和停机备用等。

1.1.14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15强迫停运:第1.1.14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16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最大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7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8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机组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19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等效非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本协议中仅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运。机组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20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指电力调度机构每日编制的用于确定电厂次日各时段发电出力的曲线。

1.1.21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出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导致电力系统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22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指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本区域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行为的规程。

1.1.23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包括因甲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4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乙方的责任。包括因乙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5购售电合同:指甲方与乙方就电厂所发电量的购售及相关商务事宜签订的合同。

1.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2.2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协议所指的年、月、日均为公历年、月、日。

1.2.5本协议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本协议中的数字、期限等均包含本数。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双方义务

3.1甲方的义务包括: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以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根据电厂的技术特性及其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电厂进行统一调度(调度范围见附件三)。

3.1.2负责所属电网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满足电厂正常运行的需要。

3.1.3以有关部门下达的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根据购售电合同的约定,结合电网运行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并向乙方提供月度发电计划、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及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

3.1.4合理安排电厂的设备检修。

3.1.5支持、配合乙方对相应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对乙方与电网有关的调度、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乙方运行中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包括 PSS)、AGC及调速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电力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1.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乙方通报与其相关的电网重大设备缺陷信息、与电厂相关的输电通道能力,定期披露与乙方有关的电力调度信息。

3.1.7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及乙方设备的特性,及时按程序修改相应规程、规范。

3.1.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制定反事故措施。经电力监管机构授权,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网厂联合反事故演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3.1.9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3.2乙方的义务包括: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电厂生产。

3.2.2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组织电厂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3.2.3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提供电厂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执行已批准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3.2.4接受甲方根据第3.1.5款作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3.2.5根据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备案(涉及电网安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3.2.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电厂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信息,包括燃料、水情等。

3.2.7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一致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备案。

3.2.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电力调度机构有明确的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措施文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参加电力调度机构组织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3.2.9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第4章 并网条件

4.1乙方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并人甲方电网运行、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条件。

4.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励磁系统、调速系统)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0章的有关约定。

4.3电厂调度自动化设施顺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1章的有关约定。

4.4电厂电力调度通信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2章的有关约定。

4.5电厂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__)进行配置,并通过由双方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

4.6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电力调度机构认可,具备投运条件。

4.7电厂运行、检修规程齐备,相关的管理制度齐全,其中涉及电网安全的部分应与所在电网的安全管理规定相一致。

4.8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运行值班人员,须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4.9甲方与乙方运行对应的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电厂接人运行的条件。

4.10双方针对电厂并人电网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已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第5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

5.1乙厂电厂并网须向甲方申请,并在甲方受理后按照要求的方式并人。

5.2并网申请。

乙方应在电厂(机组)首次并网日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并网申请书,并网申请书应包含本次并网设备的基本概况、验收情况、并网电厂(机组)调试方案和调试计划等内容,并附齐本协议第5.5条所列的资料。

5.3并网申请的受理。

甲方在接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应按照本协议第4章约定和其他并网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及时答复乙方,不无故拖延。

5.3.1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予以确认,并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通知。

5.3.2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确认,但应在收到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确认的理由。

5.4并网申请确认后,双方应就电厂并网的具体事宜作好安排。

5.4.1甲方应在已商定的首次并网日前 日向乙方提供与电厂相关的电力系统数据、设备参数及系统图,包括与电厂相关的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值(或限额)和与电网有关的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或限额)。

5.4.2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员(包括有调度发令权人员、运行方式人员、继电保护人员、自动化人员、通信人员等)名单和联系方式-

5.4.3乙方应在收到确认通知后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并与电力调度机构商定首次并网的具体时间与程序。

5.4.4甲方应在电厂首次并网日 日前对乙方提交的机组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予以书面确认。

5.4.5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具体事宜: 。

5.5乙方提交并网申请书时,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中文资料 (需要在并网启动过程中实测的参数可在机组并网后 日内提交),包括:

(1)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发电机(包括调速器、励磁系统)、主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及实测参数(包括主变压器零序阻抗参数)。

(2)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整套保护图纸)、说明书,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报告。

(3)与甲方有关的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电厂远动信息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及遥测满刻度值),电厂电能计量系统竣工验收报告,电厂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有关方案和技术资料。

(4)与甲方通信网互联或有关的通信工程图纸、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

(5)机组励磁系统及PSS装置(设计、实测参数)、低励限制、失磁、失步保护及动态监视系统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

(6)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

(7)现场运行规程。

(8)电气一次接线图。

(9)机组开、停机曲线图和机组升、降负荷的速率,机组AGC、AVC、一次调频有关参数和资料。

(10)厂用电保证措施。

(11)机组调试计划、升压站和机组启动调试方案。

(12)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值班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3)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6.1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可进行电厂并网运行调试。

6.1.1电厂调试运行机组应视为并网运行设备,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遵守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规范,服从统一调度。

6.1.2电厂应根据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编制详细的机组并网调试方案,并按调试进度逐项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

6.1.3具体的并网调试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6.1.4对仅属电厂自行管辖的设备进行可能对电网产生冲击的操作时,应提前告知电力调度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及事故预想,并严格按照调试方案执行。

6.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并网调试。

6.2.1将并网调试电厂纳入正式调度范围,按照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调度管理。

6.2.2根据电厂要求和电网情况编制专门的调试调度方案(含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安排电厂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调试开始 日前将调试调度方案和具体调试计划通知电厂。

6.2.3根据机组调试进度及电网运行情况,经与电厂协商同意,可对调试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6.2.4电力调度机构可视需要派员进行现场调度,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或支持。

6.3甲方必须针对乙方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理原则及具体处理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及设备安全。

第7章 调度运行

7.1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7.1.1电厂必须迅速、准确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若执行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电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7.1.2属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范围内的设备,电厂必须严格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操作;如实告知现场情况,回答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询问。

7.1.3属电力调度机构许可范围内的设备,电厂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前应报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得到同意后方可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电厂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7.2电力调度机构应依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电厂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适当调整,值班调度员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的调整应提前 分钟(min)遭知电厂值班人员。

7.3电厂运行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电厂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可提前 小时(h)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和电网实际情况,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提前 小时(h)批复检修申请,并修改相应计划。如设备需紧急停运者,电力调度机构应视情况及时答复。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最终批复执行。

7.4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同网同类型同等技术条件的机组调整幅度基本相同的原则,兼顾电网结构和电厂的电气技术条件,安全、优质、经济地安排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

7.4.1调峰。

电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峰幅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或双方商定为 。

7.4.2调频。

经双方商定,电厂(机组)为第 调频电厂(机组)或非调频电厂(机组),应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频。

电厂AGC安装与投运应依据国家现行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厂 号机组应安装AGC,其整定参数及机组出力响应速度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机组特性、试验结果和相关要求统一设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机组AGC的投入与退出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7.4.3调压。

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运行,保证电厂母线电压运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电厂失去电压控制能力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4.4备用。

如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应留有一定比例的旋转备用容量。当旋转备用容量不能满足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5甲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厂正常运行时,电力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厂,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6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7电力调度机构应商并网电厂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电厂的运行情况及有关电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7.8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第8章 发电计划

8.1乙方应根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电厂运行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交电厂的年度、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

(1)乙方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及在此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发电计划建议。

(2)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发电计划建议。

(3)乙方在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向甲方提交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的发电计划建议。

8.2根据购售电合同,结合乙方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甲方在每年 月 日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分月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3根据第8.2条制定的年度分月发电计划、电厂完成发电量的进度和电网近期的负荷情况,甲方在每月 日前或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其编制的下一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4根据第8.3条制定的月度发电计划、电网实际情况和电厂提供的数据(电厂须在每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次日发电机组的最大可用容量或可用容量的变化情况,并报告影响其发电设备能力的缺陷和故障以及机组AGC的投入状况),电力调度机构编制电厂次日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在每 日

时前将次日计划曲线下达给电厂。

8.5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值班调度员临时修改的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机组的有功出力,安排电厂生产运行。

第9章 设备检修

9.1并网运行电厂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

9.1.1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的同时,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报电力调度机构。

9.1.2经双方协商后,电力调度机构将电厂设备检修计划纳人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1)在每年 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2)在每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月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3)在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9.2如果电厂需要在系统负荷低谷时段( 时至次日 时)消除缺陷,应在当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情况尽量予以安排,并及时修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

9.3检修申请与批复。

电厂设备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9.3.1检修申请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提交给电力调度机构。

9.3.2检修申请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名称、检修内容、隔离措施、对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9.3.3电力调度机构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将检修申请的批复通知电厂,并说明电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4乙方应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检修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检修工作。

9.4.1电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已批复计划检修的,可在已批复的计划开工日前 日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修改检修计划的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检修计划。能够安排的,应将调整后电厂检修计划提前 日通知电厂;确实无法安排的,电厂应设法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否则,电力调度机构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计划检修。

9.4.2电厂检修工作需延期的,须在已批复的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4.3由于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电厂不能按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的,电力调度机构应提前与电厂协商,调整检修计划并通知电厂。如果机组必须超期运行,双方应针对机组超期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商定应急措施,以及转入检修状态的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9.5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电厂送出能力,应尽可能与电厂设备检修(或停机备用)相配合。

9.6电力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二次设备的检修。二次设备的检修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否则,应尽可能与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

9.7设备检修完成后,电厂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设备运行。

第10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和运行,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电力调度机构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电力调度机构。与电厂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厂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电厂。

(5)指导和协助电厂进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7)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乙方。

10.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电厂内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力调度机构下达,其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厂自行计算整定后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和运行维护,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相关设备的选型应征得电力调度机构的认可。

(4)若甲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改变,电厂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及时变更所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运行状态。

(5)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送电力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6)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网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送电力调度机构。

(7)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8)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电厂继电保护(包括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等)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电力调度机构。

10.3双方为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能,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

10.3.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应相互配合,确保双方设备协调一致。

10.3.2改造设备须经过调试验收,确认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投入运行。

10.4乙方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不计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误动和拒动):

(1)继电保护主保护运行率≥ %。

(2) kV保护及以上保护动作正确率≥ %。

(3)故障录波完好率≥ %。

(4)安全自动装置投运率≥ %。

(5)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正确率≥ %。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0.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11章 调度自动化

11.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按设计要求为电厂自动化信号的接人提供条件。

(3)将系统有关信号及时准确地传送至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

(4)及时分析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5)指导、协助乙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6)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11.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的远动数据和电能计量数据应按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传输规约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应通过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测试,保证数据的准确传输。电厂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2)及时分析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4)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5)装有AG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发电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G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GC系统。装有AV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电压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VC系统。

11.3双方应遵守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运行维护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

11.4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可用率(月)≥ %。

(2)遥测量准确度误差≤ 。

(3)机组AGC可投入率≥ %。

(4)机组AVC可投入率≥ %。

(5)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1.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2章 调度通信

12.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通信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调度通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度指挥,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调度端通信设备及 、 、 通信线路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3)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指导、协助乙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2)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12.3乙方与甲方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协调一致,并征得甲方的认可;

12.4乙方使用与甲方电力通信网相关的载波频率、无线电频率,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2.5双方应有备用通信系统,确保电网或电厂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联络。

12.6乙方的调度通信系统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通信电路运行率≥ %。

(2)设备运行率≥ %。

其中:

(1)微波设备运行率≥ %。

(2)光通信设备运行率≥ %。

(3)调度交换设备运行率≥ %。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2.7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3章 事故处理与调查

13.1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厂应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依据电力系统调度程规和电厂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迅速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相互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13.2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除外)。

13.3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__)、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网结构、运行特点及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原则与具体的反事故措施,并对电厂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13.3.1在威胁电网安全的任何紧急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确保和恢复电网安全运行,包括调整电厂发电出力、发布开停机指令、对电厂实施解列等。

13.3.2如果必须将电厂或其任何机组解列,电力调度机构应在该紧急情况结束后或已经得到补救后,将电厂或机组恢复并网运行。

13.3.3电力调度机构应在事后向乙方说明电厂或机组解列的原因。

13.4发生事故一方或双方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结论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反事故措施。事故责任方应按照调查结论承担责任,并及时落实反事故措施。

13.4.1对于发生的电网事故,由甲方调查分析的,涉及乙方时,应邀请乙方参加。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应予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2对于发生的电厂事故,由乙方调查分析的,涉及甲方时,应邀请甲方参加。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子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3对于涉及双方的网厂事故,如果起因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并达成一致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3.4.4任何一方的事故或双方事故的调查报告都应公布。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寅任方及其应承担的责任、整改方案及事故预防措施等。

13.4.5事故责任方应及时纠正错误,落实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涉及对方时,应经对方认可。

第14章 不可抗力

14.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

14.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4.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14.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章 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5.2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3条所列方式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违反第4.9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不能正常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3条、第5.4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2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违反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机组)超出其运行能力或本协议约定进行调峰、调频、调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电网一、二次设备因甲方原因整定或控制错误,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因可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发生第9.4.3款所述情形,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因甲方处理不当,在执行第13.3.1款的约定时,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因甲方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其他因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3甲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乙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乙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4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5条所列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未按照第4章的有关约定完成并网准备工作,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2条、第5.4条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电厂一、二次设备异常或故障,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未按照第7.4条的约定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或备用。

(7)因乙方原因导致检修期限变动,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9)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未达到第104条约定批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或不正确动作,导致事故及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未达到第11.4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电厂调度通信系统未达到第12.6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5乙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甲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甲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6乙方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对违约电厂(机组)实施解列。乙方无权就此类解列后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提出索赔。

(1)电厂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开机并网或停机解列。

(2)在紧急情况下,电厂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3)在紧急情况下,电厂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4)双方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15.7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通知。

15.8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确认后 日内支付。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次性违约金部分应在损失认定后 日内支付。

(3)造成电量违约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9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6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6.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6.3在本协议期满前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协议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7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7.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6.1条。

17.2双方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7.3在奉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本协议内容与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强制性规则、办法、规定等相抵触。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17.4协议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协议: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协议的事项: 。

第18章 争议的解决

18.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9章 适用法律

1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20章 其他

20.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协议附件

附件一:并网点图示

附件二:电厂技术参数

附件三:电厂设备调度范围划分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协议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协议目的协商 确定。

20.3协议全部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合同和协议。

20.4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被确认已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所有通知应发往本协议提供的下列地址。当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应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甲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乙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20.5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方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6继续有效

本协议中有关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0.7协议文本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送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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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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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各位居民: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代表着每一位市民的文明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打造城市升级版的重要载体。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向各位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文明形象,维护城市荣誉。

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者——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强化秩序观念和公德意识,形成良好风气。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监督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决劝诫和制止不文明行为,以身作则,自觉摒弃各种陋习。

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者——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社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造就文明城市。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德阳的形象,展示着城市的文明程度,让我们手挽手、心连心,迅速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德阳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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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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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xx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辽宁城市供热条例。

20xx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 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安全和质量、规范服务和管理、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和扶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县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不得违反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

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经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等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 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供热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和技术,定期制定推广、限制和淘汰的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既有建筑未安装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供热节能改造力度,及时组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

供热单位应当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热计量装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定或者更换。在保修期内,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供用热双方对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发生争议时,由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除供热调峰锅炉以外的永久性锅炉。

热电联产供热范围以外的新建房屋和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对已有的分散锅炉,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拆除或者改造后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并不得向用户收取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增加供热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移交供热设施资料。

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三条 对供热专项规划中新增的供热区域,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确定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供热单位依法取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不得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

供热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分级核发,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取得供热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收回供热许可证,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不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的,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并公布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遇到特殊天气,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补偿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前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交纳热费。

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供热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供热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在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并说明对听证会各方面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收取热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供热单位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的陈旧热费等理由拒绝供热。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已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交纳热费截止日期前交纳热费。

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暂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但不得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报修,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停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用户出现上述行为造成温度未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但用户已按照供热单位要求改正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职工热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居民的热费贴付。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实现供热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监督管理,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实时远程监控,采集供热相关数据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诚信档案。供热期满后三十日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用热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发生用户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等情况时对用户的赔偿。

供热质量保证金,由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其储蓄收益归供热单位所有。供热期满或者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供热质量保证金及利息返还给供热单位。供热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供热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补齐。

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含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用户自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供热期内设施完好。

供热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供热设施折旧费,应当专项用于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保修期顺延。

保修期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用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非住宅用户的供热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故障的,供热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现场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和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期间,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需要入户抢修而用户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供热单位应当会同公安、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达现场入户抢修,有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抢修后,现场人员应当在抢修单上签字,并共同做好用户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抢修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户财产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连续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促无效的,经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应急接管,组织接管方与被接管方签订供热设施应急接管协议。接管期间,保障正常供热产生的费用,由被接管方承担。

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方的陈述与申辩,并在其供热范围内公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应急接管:

(一)供热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催告,拒不消除的;

(二)供热设施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事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供热的;

(三)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无故中断供热持续四十八小时,或者缩短供热运行期的;

(五)用户投诉量大,反映问题集中且属实,不能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的;

(六)供热单位申请被接管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供热公共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对其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识别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

第四十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网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实施。

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一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活动。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供热方案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供热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罚款;

(三)新建建筑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住宅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十五元罚款,非住宅建筑处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所需价款的两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 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二)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三)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许可证;

(四)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五)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责令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两倍热费,并处以等额罚款;

(六)在供热期内擅自停止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七)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每天运行时间少于十六小时的,处一万元罚款;

(八)在供热期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五千元罚款;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九)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十)连续两个供热期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的;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的;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的;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的;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的;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活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行为,未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危害行为的,可处二千元罚款;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处赔偿费五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审批供热工程项目和供热许可证的;

(三)未依法审批供热单位停业、歇业的;

(四)贪污、挪用供热建设资金、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救助资金的;

(五)未依法履行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的;

(六)接到供用热举报和投诉拒不受理或者不及时处理,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拒不查处的;

(七)出现供热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利用自行生产的热能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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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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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城市建设调查报告范文

20xx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下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下半年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及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城建工程实施情况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文书版权所有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工程放线率1。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8.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8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3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8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8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余株。

市政设施建设。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一是东、西、北大街路沿石放坡和便道硬化维修。放坡路沿石38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34块,铺设面积212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28块,铺设面积175平方米。二是对实验中学门前、电信局路口、西三里红绿灯处、西关红绿灯处、东大街牌坊等路口实施了便道维修和硬化建设。新铺设路沿石36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72块,铺设面积4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47块,铺设面积3平方米,平整面积68平方米。城区11个路口的便道硬化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人大老年娱乐广场维

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修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8块,铺设面积88平方米,平整面积9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心家属楼等6处8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下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米,投资3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下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米、需动用土方量3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8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标准高、布局合理、风格新颖别致。

凤凰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天津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6、千童购物中心又为增添新亮点

千童购物中心属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文化路和北大街交口处,工程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设计为具有现代气息的五层大楼,楼内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电梯、扶梯等,楼外设有占地7亩的停车广场。千童购物中心预计今年1月份竣工,该中心可解决1多人就业,解决超市网点分散的现状,加快盐山以商兴县的步伐。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第四层主体施工。

7、旧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师范、贸易办北、广场西三个低洼住宅区进行了旧房改造,分别实施了文苑小区、吉祥小区和广场小区住宅楼的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造价148万元。二是向阳院、人大北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老二中家属院等低洼住宅小区完成了实地勘测、调查摸底和入户座谈,制定了旧区改造方案,共需拆迁219户,拆迁占地43.85亩,拆迁面积16平方米,需拆迁资金145万元。

(三)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20xx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由建设、工商、公安、土地、交通、盐山镇等12个部门143名队员组成突击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商品占道、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在长达两个月的突击治理过程中,未出现一例下访事件;无一起违法行政事件和不良行为;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西隅村村民、老干部等纷纷赠送锦旗、邮送感谢信件、拨打感谢电话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月24日,城区环境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专门成立了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组成的46人的盐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邢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圆满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城区环境综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和违规占地治理

按照“法律文书齐全、法律事实准确、运用法律恰当”的工作原则,依法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多平方米;其中强拆7处,建筑面积23多平方米。依法强制违章施工建筑工地停工15处。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为按照《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建材占道治理

一是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经营性建材占道治理。依法治理城区沿街门店退店经营3多户次,依法强制执行4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多处,收缴占道物品3多件。清理经营性占道建材3余处,砂石料等6余方,瓷砖、瓦材4万块。东、南大街商品占道、沧庆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占道、沧乐线城区段经营性建材占道、东大街牌坊处水产市场占道等1余年未解决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沿街建筑工地治理。按照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场作业,施工建材不得占用主干道的要求,依法治理不按规定围场作业和建材占道工地15处,清理砂石料82多方,土方1余方,依法强制清理没收砂石料13余方,实心砖16余块。门店、商贩和施工单位的城市环境意识有所提高。

3、广告牌匾治理

按照依法取缔沿街立式、落地广告牌匾,规范平面广告牌匾的治理原则,对沿街立式、落地、突出墙面和落地广告灯箱等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彻底清理,审批、设计和安装平面广告牌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拆除沿街不规范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55多块,拆除主要路口户外大型落地广告牌匾8处,强拆和收缴广告牌匾11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多块。

4、环境卫生治理

依照由表及里,由街道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和小街小巷延伸的治理原则,对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重点对外环路两侧、实验小学、阜德医院后、老电力局处、工商路等4余处垃圾死角进行了清理清运。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余方,清运25余方,平整地面37多平方米。二是清理城区沿街建筑物下的“牛皮癣”。清除小广告53多条。三是规范生活垃圾点。在东西大街及扩展段安置了19个玻璃钢垃圾箱,缓解了乱倒垃圾现象。四是增强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发放并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5多份。五是加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力度。城区范围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5、交通治理

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加大了规范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东、西、南三条大街划定停车线58米;县城十字街、西关红绿灯和东大街东牌坊等路口划定停车警戒线,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城区街道和路口安置停车标志牌,其中安置交通警示牌44块,公交车停车标志牌1块。二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车辆乱停乱放清理疏导和处罚治理力度。共清理疏导违规车辆13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多辆,处罚非法营运车14多辆。三是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摸底工作,需修补面积7725平方米,适时由交通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

6、电力维修

城区共清理废弃电杆132根,维修坏损线路4余处,清理废弃线路2多米,新铺设电缆9多米。东、西、南、北大街,北环路、文化路等处路灯基本达到亮化要求。

7、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安置

一是东大街东扩段专业市场清理安置。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处,清理柴草、垃圾等杂物26方,清理占道建材1余方,平整专业市场87平方米,设置了苗木花卉、旧货、水产、粮食交易、宠物和实心砖6个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的安置既收回了违法占地,解决了东大街东扩段脏乱差问题;又规范了专业市场,带动了县城东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便民市场安置。在商贸城、东城路商业街、劝业场、工商路、农行路、西关小桥南路、老南大街电力局段共安置了7个便民市场,从源头下缓解了流商乱摆摊点问题,使城区范围内市场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8、城区国省道出入路口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再现城市新亮点

为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对城区国省道六个出入路口(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西环路与西大街交口、南环路与沧乐线交口、南环路与沧庆路交口、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北环路与28国道交口)进行了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六个路口的道路硬化维修建设工作。二是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的凤池环岛和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绿化小品的绿化包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六个路口设置安装大型广告牌匾。大型公益、招商广告的设置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招投标,由惠风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目前,设置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完成了28国道、沧乐线和武港线城区段出入口六个城建界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二、影响城建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三路拆迁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变更土地性质手续烦琐,需省、市土地部门逐级审批。集体无存量土地,宅基地需从拆迁所涉及村庄的村民手中征用。二是资金筹集问题。

解决措施:一是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征用步伐,积极做好相关村民的思想工作,由盐山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再按照积极稳妥、公开实施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和补偿。二是统筹考虑农民土地补偿纠纷问题,既考虑全县整体利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个人利益,采取综合地价、医疗保险、农民就业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三是统筹谋划,资金渠道多元化,确保拆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

(二)城区排水工作文书版权所有

存在问题:一是街道排水管渠老化、破损和毁坏,部分或全部丧失排水能力,主要有:北环路全段淤积严重,排水功能基本丧失;北大街排水不畅,特别是文化路口,下雨积水严重;28国道两侧排水沟严重淤积,高达三分之二;海泊路全段有沟无渠,完全丧失排水能力。二是旧城区部分低洼单位和小区存在积水问题,排水不畅。主要有二中、人大、人行、水利局、实验小学、老房产家属院和南环路南侧老工业区等25处险区险段,远远达不到排水要求,老百姓意见很大。

解决措施:针对排水设施问题,由于排水工程投资大,建议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下,根据轻重缓急,对现有老区所有排水沟渠分阶段分步骤重新维修,彻底解决城区排水问题。针对低洼小区积水问题,为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可暂时用机械强排方式解决,建议有针对性的修建改造低洼小区周边区域排水设施。从长远来看,加快旧区改造步伐,对低洼小区逐步进行改造,从根本下解决积水问题。

(三)城市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城区居民、门店户、机关单位保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差,乱仍乱倒、乱贴乱画、破坏市政设施等不良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治理工作不予配合甚至增加阻力,致使有些工作不到位。三是虽然县委县政府今年春季进行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成立了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但是联合执法还处在初级阶段,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还不完善。四是由于城区内环卫设施严重不足,无垃圾中转站,无封闭的垃圾运输工具,大部分居民小区内无垃圾池,垃圾乱倒现象未能根本解决。环卫工人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卫生清扫标准人均清扫面积为5m2,而我县城区清扫面积为72m2,仅有清扫工人53名,人均清扫面积近14m2。

解决措施: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高压态势,防止治理工作反弹。在电视台开辟长期专题宣传栏目,抓好典型报道;结合“八荣八耻”活动,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素质和城建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确保综合治理成果长效巩固。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督查制度,将城建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各单位的创建意识,使全县下下形成抓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处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综治队员的整体素质,将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四是增设环卫设施和设备,增加环卫工人。投资95万元在居民小区和外环路修建29个垃圾中转站,在东西南北大街设置垃圾筒157个、果皮箱164个;新增封闭式垃圾运输车2辆、挂式运输车1辆。环卫清扫工人由目前的53名增加到1名,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20xx年列入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工程年内预计完成情况

(一)规划编制

《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在完成市规划局审定的基础下,年内重点搞好土地规划的审批,通过市政府批准。

“两区两路”(即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和千童大街、凤凰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待领导审定后,年内报人大立法通过,把城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西段拆建工程

年内完成三条道路的整体拆迁和路基工程。

(三)城区供水工程

年内完成投资257万元的一期城区供水工程建设。

(四)排水工程

下半年完成长386米的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对原有出水口进一步清淤疏通;对旧城区低洼小区进行机械强排;对旧城积水区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城区居民安全度汛。

(五)住宅小区建设

年内完成龙凤福园、海棠名人、恩际小区、天泰小区、宏润小区、金三角小区、丽景花园、吉祥小区、实验小区、广场西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凤凰花园住宅小区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文苑小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小区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

(六)公用设施建设

1、千童购物中心建设工程。今年1月份竣工投入使用。

2、一中迁建工程。年内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3、县医院门诊楼建设工程。投资2万元、建筑面积22平方米。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七)城市管理

在城区环境突击治理的基础下,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完成建章立制,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巩固治理成果,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将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城市建设对增加地方税收的贡献情况

20xx年以来,盐山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下半年城市建设地方税收收入较20xx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

(一)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下半年我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13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按销售收入的9.57计算,可为我县带来税收收入3732万元。经调查,下半年共实现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24万元,其中营业税34万元、企业所得税88万元、其它小税种2万元。20xx年同期无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二)建筑业税收收入

下半年一建、二建、三建公司共承揽各类建设工程3项,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造价1.1亿元,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共415万元,其中营业税347万元、企业所得税4万元、个人所得税19万元、城建税5万元、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2万元、土地增值税1万元、印花税1万元。20xx年同期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151万元,20xx年下半年较20xx年同期增长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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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发展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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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发挥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城镇水平、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增强城镇实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形象是加快建成中心县,促进经济社会跨越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市,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该区域一个时期规划力、经济力和竞争的集中体现。通过在江苏昆山学习,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现就如何加快**城市建设,浅谈个人思考和几点意见:

一、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调控一体化。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蓝图”,是实施经营城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城市规划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设计,体现科学性、前瞻性、连续性、严肃性。

1、加快编制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始终坚持“要建设先规划,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严格执行

“一书三证”制度,实行城市建设的重大规划听证制度,对城区建设所有项目都严格按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认真抓好县城重点地段的详规修编工作,完善和提升规划效果,实现大规划与小规划,总规与详规有机结合,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进一步维护规划权威,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连续性,防止人为的随意变更。

2、加快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路网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科学规划“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和城市路网,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集群,合理调整城市规划,推进中心城区与城郊云阳、下东、思聪、洣江四个办事处的无缝对接,加快东环线、新城区主干线建设,继续实施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建设,进一步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要与有关管网等部门统一协调,制定其专项规划,避免各种电缆、电线、管道的乱埋、滥布和重复建设。

3、加快县域与四个办事处一体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抓好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总规编制要注重城市定位、县城体系布局、山区特色和城市旅游等配套服务功能,突出山城风情、城市个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系统,更具前瞻性和操作性。通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总体框架,科学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发挥好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的作用。要在坚持土地基本国策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资源利用的发展目标,培育级差地租,实现土地资产的增值。同时,切实抓好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经营城市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4、加快城市产业发展,突出自身特色,融入城乡文化一体化。在加快我县城南商圈、物流产业、古城保护、茶祖印象产业园等县城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建筑体造型、城市雕塑等方面要有所突破,并融入我县的人文历史和茶文化内涵。

二、以产业布局为主轴,推进资源配置一体化。以城乡产业的联动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形成以传统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物流服务业为支撑、现代都市农业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1、扶持支柱产业壮大化。要把握罗霄山脉片区集中连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这个历史机遇,加紧加快项目争引,做强做优园区企业,大力扶持支柱产业,夯实经济增长基础。要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完善招商企业准入机制,积极引进规模大、实力强、污染低、能耗少的企业落户。要注重龙头带动,抓好企业生产经营,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石材产业、华盛陶瓷、龙华农牧、贵派电器、东信棉业等龙头行业的发展壮大,改造升级和产品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带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2、推进传统产业品牌化。要做好特色农业产业规划,在继续巩固发展粮食、生猪等传统农业同时,积极培育竹木制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一叶两茶”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万樟园林、红星康盛油脂、林丰农业等企业,做响黄牛、三宝等传统品牌,做响“三湘红”茶叶品牌,做响“康御”茶油品牌,力争创建成为有市场知名度、有竞争力、有地方特色的主导品牌,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3、加快推进物流服务化。要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特别要发展与我县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接替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服务、特色服务和创意服务,充分运用技术改造提升现代物流服务业,鼓励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现有各类物流企业的整合,加快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相配套的各种专业特色的物流中心、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创建物流运输、公共信息、仓储配送三大平台,努力把建成湘赣现代化区域物流中心。

4、推行土地流转、宅基地置换政策。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探索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留用地政策、土地有偿流转政策和宅基地置换政策,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提供有效载体。对重大基础设施做到城区与周边街道办事处统一布局,统一建设,实施交通、水、电、气、生态保护工程一体化,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推进公交经营,实现公共交通城区与四个办事处连网运营,大力发展各类项目,增强造血功能。

三、以经营城市为理念,推进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快城市建设,应顺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增强城市经营意识,强化城市经营措施,变单一财政投资为多渠道融资,广拓资金来源,为城市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

1、实行以地生财。建设办事处和发展城市,必须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实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搞好旧城改造地块、城市建设闲置土地、重点区域和城郊结合部的土地收购储备。运用市场经营机制,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方式供地及土地租赁制,尤其应注重利用差级地租理论,调整土地使用功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在依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资产的保值、升值和增值,使土地成为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对广告经营权、公共设施冠名权等城市无形资产进行有偿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城市再经营、再建设、再发展。

2、对接政策融资。一是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契机,运用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二是要对接好国家罗霄山脉集中连片扶贫攻坚机遇,加快项目争、引资工作。三是要在确保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广泛引进竞争和等价交换机制,把城市建设推向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域外资本,用于城市建设。

3、坚持群策群力。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建设城市应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积极吸纳群众手中的闲散资金,尤其应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市政工程建设,全面畅通城市建设筹资渠道。同时,还应该看到,用民间资本建设城市,更能激发群众关心城市、爱护城市和管理城市的自觉意识。

4、探索负债经营。实践证明,在城市建设上只要尺度适当,举债经营也是必要的,早投入,也可以早受益、早回本,形成投入――产出――更大投入――更大产出的城市发展良性循环。

四、以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推进城市管理一体化。

1、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承载功能。以县城规划控制区行政区划调整为抓手,加快周边乡镇融乡入城步伐,尽快拉开“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加快城区路网建设步伐,尽快拉通东西环线,强力推进新城区四个办事处主、支干道路建设,着力疏通城市交通,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2、加大公益设施投入,优化人居条件。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居条件、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建设,必须注重城市公益设施建设。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将洮水水库(东阳湖)作为城乡居民饮用水资源,尽快启动洮水水库供水工程,加强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供气设施建设,采取政府出资收购和通过招商引资、吸纳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融资方式,力争全县人民早日用上天然气。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杜绝垃圾散装和二次污染,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完善商业、学校、医疗、文化等配套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3、推进美化、亮化、绿化建设靓丽城市。推进亮化美化绿化,建设清新靓丽城市。城市面貌是城市的“脸”。建设清新靓丽城市,既可以提升人气、展示活力,也可以美化城市形象、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因此,必须加强城市“美容”,大力推进城市的亮化、美化、绿化。去年以来,我县新增绿地面积5.66万平方米,城市面貌明显改观。要突出抓好园林绿化,在市区主要街路、重点区域、出口广场和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带设置工程,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增强绿化观赏效果,提升城市品位。

4、注重环境整治,保持国家卫生城市。保持干净整洁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强化环卫工作城市“美容师”职能,落实街道、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城区集贸市场和商场商店门前“四包”。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消除卫生死角,使广大市民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抓好城市物业管理,新老住宅小区一律实行物业管理模式,探索“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的办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公司,对小区卫生、绿化和楼房维修等工作实行全程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证城市常建常新、整洁美好。

5、规划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规范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良好的经营秩序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市场管理,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大力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路边市场、游走商贩等占道经营行为,使各类商业活动入场经营,秩序井然。加强建工管理,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清理违章建筑,使城市设施整齐划一,协调统一。对施工场所和金属加工网点应实行限时管理,降低噪音污染。同时,加强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证路路畅通。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素质。突出主体作用,打造高素质市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建设和管理城市,必须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的理念贯彻始终。引导市民践行行为规范,履行责任义务,讲文明、讲诚信、讲互助、讲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城市建设与发展、有损于城市形象的现象和行为。以市民整体素质的普遍提高,更好地推进城市管理、加快城市发展。

7、强化城市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建立县镇(办事处)、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机制,在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逐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模式。推行综治、警务、调解、治保和外来人员管理“五位一体”的治安管理模式,建成覆盖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重点镇的路面监控电子系统,逐步全面实现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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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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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__________(县)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乡镇),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计年_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应有乙方给付的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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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学生关于珍惜幸福讲话稿_国旗下珍惜幸福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三,学生,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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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中国,加油!》

金秋十月,国旗飘展。

上个世纪,祖国遭受到前所未有的蹂躏,山河破碎,国土沦丧,中华民族灾难深重。“难酬蹈海亦英雄”,“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是敬爱的周和鲁迅先生发出 的献身祖国的铮铮誓言。革命前辈方志敏烈士,面对敌人的屠刀,毫无惧色,从容就义,他在《可爱的中国》一书中,倾吐了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卓越的科 学家李四光,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像杜甫听到官军收复蓟北一样,欣喜若狂,置国民党特务的威胁于不顾,急急登程,从欧洲返回祖国。他说:“我一 定要把自己的余生献给祖国!”前赴后继的先烈们用血肉之躯筑起一道侵略者无法逾越,不能征服的钢铁长城。他们为民族而战,为祖国而战,为尊严而战,汇聚起 气势磅礴,不可战胜的强大力量,向世界展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 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这是中国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激励我们克服艰难险阻,筑就复兴伟业的精神动力。

今天的中国,早已不再是那个积贫积弱的民族,她正一步一步走向繁荣富强!9月3日,我们在首都北京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捍卫国家独立和民族尊严的英雄壮举,是 为了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11个徒步方队、27个装备方队、9个空中梯队彰显我泱泱华夏之雄威,我巍巍中华之傲骨!

阅兵仪式让我们知道,历史虽已远去,但它为我们指引的方向决定着今天的道路和明天的命运。正如所指出的,“历史无法重来,未来可以开创”。让 我们永远铭记先烈的抗日战绩,不断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新的历史征程上,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紧密联 系在一起,书写出无愧于先辈、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新篇章,以此告慰英灵,成就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同学们,少年兴则国兴,小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 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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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2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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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了以“五三六六”为发展战略和以“六到农户”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进程。近年来,*重点开展了“五清三整治”和村屯绿化工作,培育了山河五家子、齐家双顶等60个村屯环境整治典型,美化绿化村屯道路2098公里,建设沼气池136个,基本改变了村屯“柴草乱堆、垃圾乱放”的脏乱差状况,并初步建立了村屯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先后建设“五有标准”农民夜校38个,农家大院13个,屯务理事会村级覆盖面达到了100%,农村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农家大院建设、“三驾马车”村级组织管理模式和村屯环境整治等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二)种植业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积极克服水灾旱灾带来的不利影响,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亿斤的水平。不断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20xx年末全区绿色水稻发展到8000公顷,蔬菜面积发展到6625公顷,两瓜药材等其他经济发展到100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3%。一是常规的经济作物减少,精优作物面积增加。截止到20xx年末,*共有3172公顷的无公害蔬菜基地通过了省市的认证,山野菜由原来的50公顷发展到120公顷。申请无公害蔬菜品种79个,“于千”牌西红柿等10个品种申请到国家商标局注册,实现了*蔬菜品牌零的突破。二是农业园区不断壮大,规模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截止到20xx年末,*农业产业园区发展到74个,面积达到9210公顷,分别比20xx年增长4倍多和8倍多,农业园区建设逐步向“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发展,带户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断完善,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截止到20xx年末,*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40余个,其中注册登记的22个,辐射农户近万余户,进一步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新型种植方式得到推广,种植业产量和收入持续增长。有效改变了传统的作物种植方式,一埯多株,豆间作、施用农家化肥等新型作物种植方法得到推广,既降低了成本,又增加了效益。20xx年,*粮食产量达到了53.1万吨,高于20xx-20*年平均水平的24.6%。

(三)精品畜牧业实现健康发展。近年来,*紧紧围绕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了精品畜牧业发展步伐。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鹿业市场波动的影响,先后采取政策扶持、提纯复壮、成立协会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鹿产业健康、平稳发展。20xx年,*梅花鹿发展到17万只,鹿产品经销企业发展到187户,实现交易额4.8亿元,利润近1.2亿元。先后引进长双鹿业、吉林鹿业生物制品、修正药业等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7个,研制开发出梅花鹿基因营养液、鹿胎精华素等鹿保健产品八大系列60余种,年产值达到8000多万元。在抓好鹿业发展的同时,加大了猪牛羊禽等禽畜发展力度,全区标准化牧业小区发展到1*个,规模养殖户发展达8200户。猪、牛实现突破性增长,分别达到47万头和29万头,保证了*及周边地区的肉品供应。同时,*加大区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建设力度,引进并建成了全省唯一一个梅花鹿定点屠宰企业——世鹿鹿业,有效防止了梅花鹿私杀乱宰现象,切实保证了我区畜禽产品安全。

(四)林业旅游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近年来,*通过实施四大造林绿化工程,累计植树造林9279公顷,其中退耕还林5233公顷,“三北四期”造林1533公顷。长清公路绿化工程基本完工,初步打造了*联结主城区的“绿色长廊”。不断完善了防火设施建设,提高了预警和应急能力,连续20xx年实现无森林火灾的目标。按照“规划先行、突出特点、体现文化、项目拉动”的总体思路,加快了景区景点建设,促进了我区旅游提档升级。引进了吊水壶国家森林公园、*湖假日俱乐部、御龙温泉和嘉莱宝航空俱乐部等四个超亿元旅游项目,预计今年年末可全面接待游人。积极发展了“农家乐”乡村游,建成了40个农家乐示范点。目前,以核心景区为带动、以乡村休闲游为补充的景区景点建设竞相推进,旅游业发展活力日益增强,旅游发展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效益不断提高。近年来,*不断加大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了水利基础设施现状。累计投入2500万元,重点完成了*水库灌区东营拦河闸二期工程、黑顶子水库灌区黄家拦河闸等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进一步巩固了农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累计投入4000万元,完成了*水库、黑顶子水库堤防除险加固工程,目前两座中型水库已经成为重要的旅游景点。累计投入2700万元,石溪河、杏树河堤防进行了综合治理,现成为城区居民休闲的重要场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

(六)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从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入手,不断加大了农村转移输出力度。依托“春风工程”、“温暖工程”、“阳光工程”等专项培训活动,积极落实各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优惠政策,累计培训农民工6.85万余人次。组织开展了32场次的现场招聘会,送岗50万余个,拓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加大了就业市场开发力度,建立各类型劳务输出基地75个,增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稳定性。近年来,*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32.5万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21.8亿元,成为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先后被国务院评为林业资源管理先进单位;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被省政府评为退耕还林先进单位、科技推动林业产业腾飞优胜单位;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农业经济管理、种子管理、科技推广先进单位;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畜牧工作先进单位;旅游工作优胜单位。劳务输出及就业工作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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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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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镇“”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一年时间开展投资发展环境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着力解决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干部作风,切实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保护全民创业热情,全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誉最好、回报最快”的投资发展环境,努力把咸阳建设成为投资创业的政策洼地、服务高地、发展福地。

二、整治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实际,把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从整治干部作风入手,以改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投资软环境为重点,坚决纠正“庸、懒、散”等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除企业发展障碍,治理企业周边环境。

1、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擅自设定审批事项,私增审批前置条件和环节;有利抢着办、无利互相推,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或超时限办理;收取不合理费用,强行提供有偿服务;凭借审批权或其他管理权,威逼要挟,坑、卡、拖、压、刁难,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2、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重点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能文明

执法,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趋利执法,以罚代管,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反法定权限或程序,随意查扣企业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其他经营设施或冻结银行账户。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或举办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及培训;利用年检搭车收费、摊派征订报刊、杂志;检查不出示证件,收费不开发票,违反规定募捐、乱拉赞助等行为。

3、政务公开方面。重点整治不通过有效形式公开单位职责、管理权限、审批事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事项、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办结时限、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及监督投诉方式;有关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或告知不明确、不具体;建设工程不招标、违规招标、在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及工程项目监管不严等行为。

4、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整治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群众和客商生冷硬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缺乏诚信意识,不履行合同,随意毁约,只承诺不践诺,使投资者进退两难;急功近利,利用未立项、未通过审批的项目或虚设项目哄骗客商,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待侵害客商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公,甚至贪赃枉法;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看股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甚至打牌赌博;长期“走读”,拿工资不上班或吃空饷等问题。

5、服务发展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机构不健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事项应进未进;服务机制不协调,制度设计不科学、交叉重复甚至相互掣肘、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部门利益至上,行政不作为、慢

作为、乱作为;干扰西咸新区、北塬新城及各类园区、开发区入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权益,支持、纵容黑恶势力强行推销产品、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封门堵路,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不稳定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至20xx年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5月15日—6月30日)。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学习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咸阳市《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纪律规定》、《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管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规定。县整治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知识测试,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各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广播、电视、咸阳日报开设专题栏目,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网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和目的,报道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各方面的投诉举报。

2、自查自纠(7月1日—8月31日)。要对照整治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函或电话征询、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摆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归类,登

记造册,形成问题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要严肃查处问题,对影响或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分别采取停职检查、警示训诫、公开通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查办3起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典型案件要在媒体公开曝光。

3、集中整治(9月1日-12月31日)。各村、驻镇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肃整治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市级各部门在严肃查处单位内部存在问题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整治职权职责范围内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危害投资经营者人身安全以及侵害投资经营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保留事项少、流程最优化、办事时限短、审批效率高”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要将审批事项的依据、权限、时限及收费标准,整理上报市审改办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告,逾期不报、故意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公告,一律视为无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清理;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加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创新、人才培养等“八大服务平台”建设,为客商投资和企业发展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配合,对干部作风、执法行为以及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确定集中整治的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投

资发展环境的问题。

4、建章立制(元月1日-4月30日)。要继续坚持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严格执行优化投资环境监测点、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对企业一次性检查制度,县同一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检查,相互之间应予认可,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制定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健全综合考评奖惩机制和全程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建纲(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文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代 峰(镇党委副书记)

狄 威(镇纪委书记)

成 员:梁 轲(副镇长)

朱 正(副镇长)

徐兵团(副镇长)

杨全龙(副镇长)

祝希敏(副镇长)

王少轩(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狄威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检干事

徐玲、张鹏举任办公室成员,负责综合协调、舆论宣传、督促检查职责。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投资发展环境是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建立领导联系企业、部门包抓企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1户企业、驻镇至少包抓2个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要落实责任。各村、驻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指导。镇整治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安排好全镇的整治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在搞好本部门整治活动的同时,认真落实承担的工作任务,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扎实推进。

三要强化督查。镇活动监督组贯穿活动始终,坚持开展明查暗访,每月明查一次,暗访一次,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要围绕整治重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整体督查有安排、专项督查有方案、督查过程有记录、督查结果有通报。

四要实施问责。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要采取公开通报、警示训诫、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敷衍应付,被上级机关纠正处理的,有关村级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镇党委、镇政府说明情况;对问题袒护遮掩、查处不力的,要按照有关问责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务求实效。要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通过整治活动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行政效能大提升、投资环境大改善。要深入开展满意度测评,由镇整治活动办公室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各村和驻镇各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情况进行测评,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测评排名靠后、发生严重影响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切实把开展整治活动与抓好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整治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劲动力,用工作的成绩来检验整治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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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门面房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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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简单的门面房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元每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________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合同范本《简单的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十

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双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甲方应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单方面原因被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十

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____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____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如系甲方单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纳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还应赔偿同等金额的赔偿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

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_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承租方: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租方:承租方: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简单的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元每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________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合同范本《简单的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十

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双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甲方应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单方面原因被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十

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____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____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如系甲方单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纳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还应赔偿同等金额的赔偿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

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_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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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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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申请审批号: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1.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2.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工程_____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

第四条?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60%,余款在通气前10天付清。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

4.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

5.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

6.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7.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8.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

第七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_________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第八条?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_________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第九条?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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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我市城市公交车运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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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公交运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4月12日,市政协副主席陶承德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公交车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公交线路首末站、公交公司总部、公交卡充值点、新开通的千秋大道等,听取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公交公司负责人的通报并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把优先发展公交作为缓解市民“出行难”,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并把公交发展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实行了公交线路开辟、站点设置、票价确定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2019年11月20日,由深圳市新国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我市城市公交车正式开通,运行管理由新国线集团(天长)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简称公交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拥有营运车辆104台(均为空调车),已开通市内公交线路8条,营运线路总长度达83.6公里,拥有员工199名,建有集维修、停车、员工食宿、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公交基地一座,调度中心8个。自我市城市公交开通以来,公交公司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紧张的压力。

1、运行线网覆盖面不断扩大。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新建道路的增多,公交公司不断投放车辆、增开线路,市内公交线路从开通初期的1路、2路两条公交线路,增加到现在的8条。同时为确保市区中学学生上放学安全,开通了学生专车,每天安排30台公交车专门接送晚自习学生。公交车的开通解决了市民出行车辆少、车况差、价格高的问题,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的比例明显上升。

2、运行时间适时延长。公交公司根据夏、冬季节气变化,适时调整运行时间。夏季(3月—9月)首班5:50,末班20:30;冬季(10月—次年2月)首班6:00,末班19:30。

3、运行价格持续优惠。几年来,公交公司严格按照政府指导定价,一直实行每人每次乘车1元票价,坚持发放每月50元学生月票和每月60元成人公交月票。先后实行了伤残革命军人凭军人残疾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和7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共发放免费乘车卡4000余张。每年高考期间,全市所有高考考生凭准考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深得市民称赞。

4、运行服务逐年提升。五年多来,公交公司切实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通过开展“文明公交线路”和“城市公交之星”的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公交车运行的安全性和服务水平。公司因此获得了多项荣誉,多次被集团公司、市文明委、市直党工委、城管执法局表彰奖励。省、滁州市和我市新闻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了驾驶员陈德萍的先进事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几年来,城市公交的开通,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但城市公交运行和管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交车首末站停车场严重缺乏。公交车首末站停车场急需建设,除经济开发区以外,东门、南门、北门的公交首末站均无安全停车场所,尤其是天长中学停车场,每天共有4条线路60余辆车从此发车,夜间停车达80余台。车辆的维修保养也在占道搭建的工棚内完成,司机食堂、调度室、点钞中心、办公室沿天中围墙搭建。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永福东路开通在即,这个综合性临时停靠点将会严重影响交通,必须全部迁移。公交车在路边违章停靠和调头,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也无法保障按时发车,还时常阻碍道路交通,公交车在路面上违章停车、调头,曾发生多次交通事故。

2、公交车辆严重老化。由于公交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行,车辆老化严重,有的尾气排放超标,排气管黑烟不断,有的车厢锈迹斑斑,尘迹点点,且车内外商业广告既多且滥,有损城市形象,经常被市民投诉。目前,公交公司有近60台公交车急需更新。

3、驾驶人员缺乏。目前,我市公交车虽然较滁州市其他县市公交车运行时间长1个多小时,但仍不能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但目前公交公司只有驾驶员156名,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4、线路覆盖面不到位。目前,我市城市路网框架不断扩大,城区新建道路不断增多,但部分道路尚未开通公交车,存在盲区,线路覆盖不全,如南市区千秋大道等。

5、公交服务尚未到位。在运行过程中,虽然市城管执法局和公交公司已经采取措施,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但仍有少数公交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对乘客的询问不耐烦、停靠车辆不规范、随意猛揿喇叭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意见和建议

1、大力扶持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第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为实现“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第二,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的公益事业属性,制定优惠政策,逐年增加对公交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长期、稳定、合理的公共财政补贴与价格优惠机制。第三,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2、逐步提高公交司乘人员待遇。要加大投入,提高驾驶员福利待遇。公交企业要保证驾驶员的“三险一金”。为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可以设立节油奖、安全奖和服务奖,每月安全行驶、无投诉的就可以获得相应奖励;在生活保障方面,建设专门的休息室,配备吸烟室、食堂等设施,切实解决公交车驾驶员的后顾之忧,使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提高城市公交车服务质量。第一,要加强车辆的检查和维修以及新车的投放力度,条件成熟时应考虑引进清洁能源的车辆,使公交车更加安全和环保。第二,加强公交车清洁。公交车至少要做到每天清洁一次,在首末站等候发车时,司乘人员要及时对车内垃圾进行清扫。第三,对车身、车厢及站台内的商业广告进行清理,加以规范,给线路标志图、公益广告以及介绍天长风土人情、文化历史留出足够的空间,以营造和谐、温馨、文明、舒适的公交出行环境。

4、优化公交线网,延长服务时间。公交公司应采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增加公交线路,逐步更新已经老化的公交车,有计划地购置新车。根据市民要求,适当延长公交车服务时间(夏季和冬季运行时间各延长一小时。即:夏季末班车调整为21:30,冬季末班车调整为20:30),增加上放学和上下班时段公交运行班次。

5、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管。设立公交服务监督电话,建立公交违章投诉机制,配备专人处理市民投诉和失物招领。广泛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乱停、抢道、该停不停、违规、违章行为以及不文明乘客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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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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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 让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02003、 020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为 马国用(20__)第0712号、马国用(20__)第0713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9300.94㎡ ,规划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__ 年 5 月 12 日至 2080 年 5 月 11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银峰新天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马房预字(20__)第2013001号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银峰大道290号银峰新天地 栋 单元 号房_。(房屋代码:________)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3 米(其中,天地楼地上第一层层高 米,建筑层数地上__6__层,地下__1__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___0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拟购买商品房的详细情况,如房屋坐落、朝向、面积及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等进行全面了解。经买受人确认,对出卖人提示的上述问题已全面了解。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国联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6楼 ;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丙级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保持不变,据实结算房价款总金额,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以下空白

;

(2)

;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按如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 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银行按揭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付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买受人应向指定按揭银行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如欠缺资料的,必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的通知后五天内到按揭银行补足资料和手续。如买受人获得的银行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向银行所申请的抵押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公积金贷款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天内,买受人需按程序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相关资料,如公积金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因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依法起诉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及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过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五方联合单体验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共性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责任原因或气象部门记录日降雨量达到中雨以上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3、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接受以后(以政府接收资料日期为准),因政府部门未能按公示的期限办结所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4、双方约定:在交房时,如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含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及贷款金额不足应付总房款的),则交房日期顺延,顺延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之日起10日内。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10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楼外立面、楼前广场的园林绿化、出入口、构筑物等进行局部修改、调整,而买受人确认,修改、调整不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买受人原因造成延期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出卖人应承担的延期交房责任的对等责任向买受人追究违约责任。

2.出卖人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应及时与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缴交相关费用并接收房屋,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接收的,视为买受人已接收。出卖人将房屋移交给物业公司有偿保管,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出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维修或出卖人赔偿装饰或作维修。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该房屋水电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2、该房屋道路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3、排水在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 。

第十五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20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房款的2% 。

(3)因买受人原因(含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不及时向出卖人领取相关资料、不及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证明、提交相关资料并付清相关费用等)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 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2、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能就以下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业主所有,公共屋面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使用权归本楼于业主所有,并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买受人已阅知并同意签订该商品房所在小区业主临时公约,并同意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时签订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动楼房外观(含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不得添加任何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时其装修方案须先征得出卖人或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且按法律要求需报消防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买受人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7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按揭贷款银行

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马山 签于 马山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

公用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B/TI7986——20__)《房产测量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外 墙:外墙涂料,预留空调室外机位。

3、内墙天花:水泥混合砂浆抹平

4、地面:混凝土现浇原地面

5 窗:高级铝合金窗、名厂钢化镀膜玻璃,银峰大道一侧为中空LOW玻璃

6、门: 多层住宅及天地楼入户门均为安全入户门,客厅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工作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其他预留门洞

7、阳 台:阳台均为铁艺栏杆

8、卫 生 间: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风口

9、橱房: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烟道

10、电视、电话、宽带网:IDD电话线、有线电视接收天线、宽带网接至户内弱电总箱

11、供电系统:电接入户开关箱,每户一表,供电至户内强电总箱,楼板预埋线管

12、供水系统:每户设立一水表, 洋房给水管线接至厨房;天地楼给水管接至卫生间内

13、公共楼梯(洋房):磁砖楼梯踏步,扶手为不锈钢栏杆,内墙面刮腻子

14、保安系统:每户提供安保型对讲机一台,一卡通门禁控制系统,提供24小时专业

管理及保安服务。

15、备注:电视、电话、网络、管道燃气的开户费和使用费由业主另行缴纳。

▲开发商保留按实情情况以同等质素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上述所列各项的权利。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1、如本合同约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之日。

2、出卖人向买受人寄达有关通知书的地址以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买受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卖人,如因买受人所留地址、姓名或联系电话号码不详或不真实致使通知书无法送达,或造成其他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卖人概不负责。

3、买受人确认己知悉在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含按揭贷款划入至出卖人销售专用帐户)和履行房屋交付使用前应履行的其他约定义务后,买受人保证主动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等。出卖人就买受人收楼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或书面催告买受人办理收楼手续。

4、如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使用材料、设备的,出卖人可采用其它质量、价款相当的材料、设备替代,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出卖人所设置示范单位的装修和色调仅供参考且出卖人在销售该房屋所设置的示范单位只作为买受人感受装修与家具摆设的整体效果,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楼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内容为准。

5、出卖人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后,如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约定交付该房屋给买受人使用,因该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及享有。同时,买受人保证按与出卖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相关分摊费用及滞纳金。

6、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产权证(含他项权证)的资料及签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文件,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逾期履行本条约定义务的,出卖人有权据实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7、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顺延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的,不应视为出卖人逾期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同时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8、买受人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买的,买受人同意任何一位买受人均有权单独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和承担本合同约定义务。

9、本合同约定总价未包括物业维修基金及按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应支付的税费和费用。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使用按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该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依法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及支付相应费用。

11、如买受人是以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按揭)的(含提供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签署相应文件),买受人确认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行为为违约行为。

12、如买受人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因买受人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供楼款而导致出卖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的, 出卖人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买受人追偿,且出卖人因实现该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还应按出卖人已承担担保责任金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3、买受人确认,在该房屋符合办理产权证条件后,如该房屋面积经具有测绘资格的测绘单位测量且按合同约定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面积差异款的,在买受人付清面积差异款前,出卖人有权暂不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或暂不将已办理完毕的产权证交付乙方,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1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车位、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地下车位)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15、买受人确认,出卖人无须征得其同意有权将地下停车位(场)向任何第三人出售,所得收益归出卖人所有。

16、在买受人收楼后, 如出卖人在履行保修责任过程中, 需要买受人配合、协助的, 买受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协助。否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17、双方确认,出卖人就出售该房屋所作的任何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单张、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或销售人员所作的任何口头承诺),如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符或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均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8、本合同标的物(房屋)所在房地产项目中,凡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并可独立经营或使用的附属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如会所或活动中心等)产权由出卖人所有,但出卖人以书面声明放弃的除外。

19、如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的,则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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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创建文明城市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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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丰富“魅力咸阳”内涵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渭城区坚决拥护,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以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一、抓宣传,促动员。我们将在_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深入动员和组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举区一致,迅速行动,大打一场创建工作的人民战争。按照“教育奠基,舆-论引导,宣传鼓动”的思路,积极实施“细胞”工程,辖区抓单位,城区抓社区,大张旗鼓,大造声势,使创建宣传工作延伸到全区每一个群众;精心组织执法人员、青年志愿者、义务监督员广泛开展街区执法宣传活动;继续推行“1+2+4”模式,完善个人、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宣传教育框架;积极开展“百千万工程”(百名领导、千名干部职工、万名群众创建知识竞赛);大力实施创建知识进车间、进班组、进村镇、进社区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力争使人民群众的创建知晓率提高到95%以上,不断增强市民道德素质,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形成“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抓创建的强大声势和效果。

二、抓重点,求突破。在努力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今年我们将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三个重点。一是抓规范养成。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告别陋习树新风、走向文明见行动”和“文明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二是抓文化熏陶。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大力开展社区文化、镇村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努力营造欢乐祥和、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氛围。三是抓示范引导。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星级户、文明诚信示范街、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机关等十项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的覆盖面。认真实施“十星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等文明创建细胞工程,广泛吸引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风尚,形成关爱他人、帮贫济困、团结友爱的风尚,形成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风尚,真正使创建工作成为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的过程。

三、抓督查,保成效。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负全责的包抓创建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做到创建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例会制度,集中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把创建工作实绩作为评优创先、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督查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创建工作实行全程督查,以查促干,以查促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最后,我们郑重向市委、市政府承诺:渭城区将严格按照市上的要求和创建目标,以这次会议为新的契机,再动员、再部署,抓重点,攻难点,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努力把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一流的工作业绩,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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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创建文明城市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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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20__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大会,这是在迎接省级文明城市验收组年度测评之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合力攻坚,以良好的城市环境、社会秩序、公共服务和创建成果来迎接测评验收,争取顺利达标,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认清不足,充分认清我市创城工作的严峻形势

自20__年我市启动新一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全市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城工作,全面动员,齐抓共管,在全市掀起了上下协调、全民参与的创建热潮,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二是舆论声势不断壮大。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等八大环境不断优化,公益广告覆盖面不断扩大,市民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创城氛围。三是创建合力不断增强。全市各部门、单位在创城这件大事上,认识高度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举全市之力推进创城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坚强合力。四是群众支持面不断扩大。通过这几年的创建,市民深深地感受到文明城创建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市民群众的创城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不断提高,城市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市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全市各志愿者服务队也纷纷加入到文明城创建行列中,为创城注入了活力。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去年我市在测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够理想。我市要想在20__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好今年的迎检工作尤其重要,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清醒地看到,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声势,但仅仅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广大市民群众的愿望以及三年创建成功的目标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建缺乏精准性、长效性。年初,我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近段时间,反弹现象比较普遍。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门前三包”落实不力,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问题依然存在;市区部分街道以及市场周边乱设摊点、流动摊贩、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普遍存在;道路交通管理不到位,车辆非法营运、不文明驾驶、随意变道、压黄线、乱停乱放等现象仍未改观,如:大十字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依然突出,市区一些道路、人行道不平整,破损路面得不到及时修补,一些道路配套设施不足,路灯亮化率、盲道覆盖率没有达到100%;一些路段排水、排污不畅,下水道堵塞,雨天内涝严重;一些主干道路、商业街公共卫生间较少,布局不合理。有的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设置不统一,便民服务设施配置不到位,一些公交车不提示、不报站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商场、超市缺少无障碍设施,没服务承诺制度公示和公益广告。文化、体育场所还不健全。创文明城是一项惠民、利民的福祉工程,我们要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长期抓、抓长期。

二是创建缺乏自信心、责任心。创城工作,客观的讲,全市各部门单位对创城工作是重视的,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依然不够高,对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普遍存在三种倾向:有的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创城工作难度大,三年难以创建成功;有的盲目乐观,认为我市各方面条件不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就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不必为此出力流汗;有的临阵应战,抓工作缺乏规划和手段,搞突击、一阵风现象仍然存在。这是创城工作的大忌,也是创城测评中明令禁止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些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日常工作敷衍应付,推一下动一下,甚至找借口、打折扣,影响全市创城大局;有的工作漂浮,做表面文章,满足于发文、开会,雨过地皮湿,没有深下去,影响整体创建成效,所以要加强文明城创建的自信心和责任心。

三是创建宣传不到位,市民素质有待提高。去年以来,尽管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性创城活动,启动了一系列创城宣传活动,为创城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但客观的看,目前创城工作仍上热下凉,力度不大,发动不足,与“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创城格局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表面看是群众参与不够,实际上是我们方法不多、措施不力、宣传发动不到位。宣传氛围有所弱化,公益广告数量减少,甚至一些LED电子屏看不到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破损也未及时更新,一些建筑工地的建筑围挡看不到公益广告。一些街道没有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关键作用,社区工作几乎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都与创城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一些市民公共意识淡漠,不守交规、不讲文明、破坏环境、毁坏设施、折损花草树木、践踏草坪绿地等现象屡见不鲜,公共场所喧哗吵闹、污言秽语、吸烟吐痰。同时,不文明现象同样表现在网络空间,一些网民随意发表不当言论、曝粗口,有的甚至造谣、谩骂,群众对此异常反感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与我市厚重的历史文明格格不入。

四是创建工作缺乏全局性。文明城测评体系指标中有的一个测评项涉及到几个部门单位的工作,有的工作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工作迟迟打不开局面,影响了全市整体创建工作。

对上述问题,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我们来之不易的成绩,更要看到突出的问题和严峻的形势,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再接再厉,以真抓实干、矢志不渝的精神和担当,全力以赴投入创城工作,务必夺取创城工作攻坚年的全面胜利。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有效地推动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是我市创城的攻坚年,对明年能否成功创建具有决定性作用,容不得有丝毫放松与懈怠。全市创城工作要突出重点、强化基础、打造亮点,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提升城市形象,加强环境整治上下功夫。城市形象、市容环境是首先映入眼帘的城市直观感受,也是给考察组留下的第一印象。城市文明不文明,最直观的标准就是城市环境是否整洁,城市秩序是否规范。我们要坚持实际需要与适度超前相结合,加快推进城市重点公共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市行政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交通局等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全方位的集中排查整治,特别是要整治好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车站、集贸市场、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等重点部位,着重解决非法运营、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摆摊算卦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市创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抓好城市卫生工作,确保测评期间城市靓丽、整洁。公安局、交通局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要围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违法行为整治、交通文明宣传。在重点交通路口,加派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坚守岗位,维持好交通秩序。要不断完善交通设施,规范运行路线,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章现象。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管理和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9月中旬前要对现有停车位进行全面规范,规划一批布局合理的停车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要精心组织好市场秩序集中整治。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商业步行街夜市、摊点的规范管理,特别对烧烤点和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整治。合理规划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集贸市场和小吃、夜市等场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整治各类专业市场,规范经营秩序。要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和建筑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公安局要精心组织好社会秩序集中整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强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要在强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上下功夫。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要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始终。市文明办及有关部门要依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创城工作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相结合,大力倡导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道德模范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使广大市民在参与中规范道德行为,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扎实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宣讲、情景模拟、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社交礼仪、公共礼仪、职场礼仪等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市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日常的行为做起,做文明市民,树文明形象。市文明办负责城市公益广告宣传专栏、志愿者服务广场等建设,在测评前要设置更新完毕。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进街道、进路段、进社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参与志愿服务的人数、时长、服务内容、方式等达到规定要求。文体广电局要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加强市民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学习载体,努力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市民文化素质。

三是在规范“窗口”服务、优化城市软环境上下功夫。城市软环境是加快招商引资、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文明城市考核的重点指标,特别是在实地考察和调查问卷中,“窗口”行业的服务规范和行业作风是考察的重点。旅游、工商、国税、地税、公交、出租、客运、银行、通信、电力、医疗、宾馆等“窗口”服务行业要高度重视,结合创城工作,深入开展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出租车、文明风景旅游区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言行“四个规范”,把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要加强内外部环境整治,强化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标志标识和办事流程,建立完善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着力树好创城标杆,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文明办、督查室及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督促,强化文明窗口示范作用,打造更多行业亮点和文明品牌。各类服务热线、公开电话要保持畅通有效,经得起各种情况下的检验。这是测评的一种方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继续开展“诚信经营”、“百城万店无假货”等不同形式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打造信用政府,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形成不断完善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营造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舆论环境,推进“诚信凌源”建设。同时,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探索建立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不断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是要在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创城基础上下功夫。创建文明城市,基础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社区是城市居民聚居地,也是创城工作的基础单位,是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的必查范围。各相关街道及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起来,针对测评体系中的考核指标,认真进行排查,切实把创城工作落实到最基层。要突出宣传发动社区居民参与这个重点,通过宣传栏、宣传单、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创城知识,扎实做好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做到社区外部有条幅、内部有专栏、楼栋有宣传单,提高广大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按照测评指标要求,加强垃圾定点投放、人防物防技防等设施建设,实现服务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丰富社区文化活动。真正把各类社区建成服务便利、秩序安定、环境优美、文化丰富、管理先进的文明和谐社区。

五是要营造宣传声势、在创建氛围上实现新突破。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版,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创城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宣传典型、反映成果,更要曝光问题、督促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集中抓好创城公益广告的社会宣传。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公益广告的标准和档次。住建、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城市街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客运站、火车站、城际高速等各个领域,严格按照测评体系规定的公益广告内容、占比、数量等要求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要着力加强对已有宣传内容的更新和管理,特别对在各类宣传载体、宣传版面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等人为破坏行为,以及对各类小广告、野广告等城市“牛皮癣”等现象,要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同时,要大力整治不雅医药广告、商业广告,文体广电、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测评前出台具体办法,彻底解决不雅广告泛滥问题,让城市形象文明起来、清朗起来。

六是在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下功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系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希望。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专门制定出台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相关单位主要是教育部门要仔细分析,认真研究去年测评失分的原因,坚决补齐短板。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个创城工作的前置条件打牢打实。要始终坚持“育人为先、德育为本”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切实加强阵地、场所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公安局等单位要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对互联网、手机媒体、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要关注并加强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使他们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平的发展机会。

三、统筹兼顾,强化措施,确保创城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9 月10日前后,省文明办就要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年度测评验收,时间十分紧迫。《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工》已经印发给大家,大家要对照指标,查漏补缺,落实任务。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以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倒排工期,全力以赴,确保创城目标的实现。

一是要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排查不足。文明城市测评分为两个部分。《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含8 个部分,58 项内容,255项指标,《未成年人测评体系》包含10 个部分,42项内容,70项指标。范围更广、标准更高,内涵更丰富,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更加强调群众参与、群众支持、群众满意的内容,更加突出文明创建为民、惠民的宗旨,是对城市发展、城市管理、城市功能和市民文明素质的综合考评和全面检阅。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考核标准,认真对照排查。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成果,提高标准,确保优势;对不达标的,要找准问题的症结、存在的差距,把问题一个个排查出来,抓紧研究解决办法,迅速落实补救措施,促进创建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要高标准做好迎接测评工作。迎接测评工作主要有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1 、材料准备工作。《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有195 项指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有47项指标。材料审核涉及部门多,资料数据要求细,面广量大,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选派得力人员抓好这项工作。材料准备要按照“全面系统、准确有力、规范简洁”的原则,按统一格式要求于9月12 日前送创城办。

2 、现场准备工作。实地考察有60项指标,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全部社区,医院、客运站、火车站、公园、广场、大型商场、宾馆、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是必检的,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实地考察均采取暗访形式进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测评标准,采取全面提高和重点准备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攻关,确保达标。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各自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争取达标。要加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社区管理、行业服务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9月10 日以前,所有实地考察点的准备工作要全面完成。

3 、问卷和网络调查准备工作。问卷调查有20 项指标,网络调查有12项指标,均由测评人员直接接触城市各阶层人员进行调查,变数较大。各部门单位,特别是街道社区和窗口行业要对照目标要求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改进完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要有效降低拒访率,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迎检的动员大会,又是一次创建工作的推进大会,更是一次冲刺省级文明城市的誓师大会。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以一流的状态、一流的工作迎接文明城市测评,为我市早日跨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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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标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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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建设绿色企业,坚持绿色经营。

62、保护环境系各人,美化校园靠大家。

63、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

64、降低生产成本,节约地球资源。

65、学会做人,学会学习,保护自然。

66、见垃圾,弯个腰,争做绿色小使者。

67、绿化环境,净化心灵。

68、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69、保护环境,保存希望。

70、维护社会公德,保护生态环境。

71、遵守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

72、地球资源要珍惜,环境保护是共识。

73、环保不分民族,生态没有国界。

74、栏杆拦人,人自拦心。

75、拯救环境,从细节做起。

76、保护环境,持续发展。

77、与自然重建和谐,与地球重修旧好。

78、拒绝白色污染,对白色饭盒说不!

79、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

80、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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