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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合同条款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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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补充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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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的《___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签署了《___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___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___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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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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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10.1 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 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1 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1 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 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 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 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1 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共17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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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合同变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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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劳动合同变更我们怎么样写想的合同模板呢你是怎么样写的我们大家一起看看下面的劳动合同变更模板吧! 劳动合同变更模板

一: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模板

二: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确认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模板

三: 甲 方:AA公司 乙 方: (员工工号: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第 条第 款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后的内容

二、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AA公司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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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电影电视版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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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著作权人):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如果甲方为法人单位):

签约代表人(如果甲方为法人单位):

合同联系人(如果甲方为法人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制片单位):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第一条 作品的名称: 。

第二条 交付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第三条 作品的字数: 。

第四条 交付作品的日期: 。

第五条 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乙方以一次支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支付转让费应采用 方式支付。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

第六条 转让的权利

甲方同意,在乙方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乙方: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剧)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剧)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剧)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剧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 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剧)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第七条 甲方的担保义务

1.甲方保证自己合法享有本合同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合同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甲方保证该作品不包含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年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甲方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乙方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八条 乙方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甲方同意乙方为摄制电影(电视剧)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第九条 甲方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年内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甲方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乙方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乙方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剧)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第十一条 乙方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其它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及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

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剧情以及摄制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电影(电视剧)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能克服的,且无法避免的,并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地震、天灾、叛乱、暴动、内乱、战争、任何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事由或因素。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受影响的一方因此无法履行任何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因此受阻履行的义务应予中止,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且受阻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还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超过 日并且各方未能就公正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甲方支付稿酬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各方应在正式合同文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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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承包碎石加工合同简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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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 采石场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 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二、上缴利润:

1、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 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

2、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 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的,应按照每月 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3、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

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派员对乙方的开采状况进行监督,以确定石料的开采数量。

乙方:

在本协议约定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开采石料所需的采矿及运输设备。开采过程中所需的工人由乙方自行招募,并承担其工人的工资、保险、石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运输费等费用。

乙方为承包期内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对采石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对在采矿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做好矿山采矿的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在采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缴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乙方完不成当月开采指标,应按照约定开采指标支付甲方承包费。如乙方无故拖延承包费的结算,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最低开采指标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承包费。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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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论文版权转让协议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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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附单位: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的

(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4)网络传播权;(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30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30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80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计,超过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30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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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论文版权转让协议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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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部作者):

乙方:中国石油学会《石油学报》编辑部

为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规,维护编辑部和作者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就(作者/按论文署名顺序填写所有作者)在《石油学报》上发表论文(中文题目) (英文题目) 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对该论文拥有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各语种);(3)复制权(包括印刷、复印、电子版复制等制作方式);(4)发行权;(5)信息网络传播权;(6)展览权。

2. 本协议第1条所转让的该论文的6种使用权,转让地域为世界各地。

3.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保证该论文从未正式(公开)发表及没有一稿多投。若乙方发现甲方将该论文一稿多投,乙方有权追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股权转让协议书5.甲方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中第1条的转让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乙方经终审通过后可根据甲方要求开据论文录用证明。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若在3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经向乙方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本协议书即自动终止。

8.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石油学报》或《ACTA PETROLEISINICA》(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前,乙方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9.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石油学报》或《ACTA PETROLEISINICA》(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含第1条所列6项著作权转让费),并赠送样刊。

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该论文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有效期。

11.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2. 承诺本协议书所决定转让的事项已经征得全部作者的同意,由全部作者签署或指定第一作者作为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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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茶叶包装版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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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格式,供大家学习参考!按;;_______规定,对出版的每篇论文均要求作者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请填好下列空格并签字后将原件寄回;;_______编辑部。在收到经作者签字的本合同后,论文方能正式出版。根据中国; 作者可选用电子签名方式签字,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合同寄回编辑部。编辑部专用电子邮址为 _____________. 作者与编辑部双方经协商,就在;;_______年度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题目:_ _ _ _ _作者:_ _ _ _ _) 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著,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字,签字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但是作者保证在转载时注明已从;;_______编辑部获得本文的转载权。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_______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_______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_______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规定处理。

8. 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名:____日期: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格式.dc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816字编辑推荐: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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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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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______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项目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______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___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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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加工合同版本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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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清单

1、材料名称: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2、材料名称: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3、材料名称: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4、材料名称: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不予付款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按时供货,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需根据合同所欠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予乙方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付款方式

单项材料项目: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价格付款;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价格付款;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价格付款;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价格付款。

第五条、其它

1、该合同所尽一切事宜仅针对____________项目。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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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通用合同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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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5.6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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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交易原违约责任中增加义务条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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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私有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明确因司法机关查封交易房屋,导致交易双方不能如约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责任义务,在原违约责任中增加义务条款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司法机关对交易房屋进行查封,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如约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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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版权许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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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建设甲方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授权许可使用,达成如下事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需求、业务流程、数据处理流程等进行考察、研讨,制定基于乙方产品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就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版权许可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四、软件使用许可费及相关费用

甲方预计向乙方支付的软件版权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须按下述付款期限,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为本项目的定金。

2、甲方应于系统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软件的使用许可费的_____%,并于系统运行______个月内付清余款。

3、甲方于签字后____周内向乙方支付二次开发费的______%,并于开发项目完成交付使用后____周内支付_____%,余款在____个月内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甲方应在相关费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六、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驻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限制规定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2、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乙方授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

3、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乙方的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务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未明确的有关服务的内容、要求和费用,视同甲方放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后,有权按服务内容和_____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务费用后,乙方有义务满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务要求。

九、软件保证及保证范围

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1、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使用软件;

2、甲方安装的第三方产品出错、硬件或网络出错等。

十、权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当保留对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光盘、加密卡及文档)的所有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协议约定金额的______%。

十二、损害责任

乙方将不负责任何附带的、继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发的信誉或商业利润的损失,也不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由于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对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乙方对甲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是使软件的性能符合功能说明。

十三、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包含的任何一项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项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十四、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软件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五、解决纠纷方式

所有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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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版权登记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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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以下版权(下称“该版权”)的版权登记申请事务:

版权名称:

版权类型:

著作权人、申请者: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作者姓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以上版权登记事项及整个过程提供以下服务:提供咨询意见、代为准备申请文件、代为提交申请文件、代为交纳申请费用、代为处理申请阶段中的补正、答复等问题,直到甲方收到该版权的登记证书。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文件且款项支付完成后,立即递交申请文件。预计整个申请过程需要时间为三至六个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和其它资料保密。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该版权登记申请事项的所有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该版权申报事务。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有上面所列“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 ____________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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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3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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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 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 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3.3 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第六章 劳务

34.1 劳力及工作人员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力及人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工作人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其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按排好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 承包商的外籍劳务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按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的募、交通和食宿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劳务费用。

(a)承包人所雇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承包人应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在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承包人的代理人或其雇用的其它外籍专业人员在合同期间内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经批准的其它访问专家也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但逗留期限较短。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务的部门签订劳务供应协议或分包合同,协议副本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其省级政府的法律规定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34.7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据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8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4.9 摈葬

当承包人的外国雇员或外国雇员的家属可能逝世于中国时,应为其葬礼的运输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承包人亦应对当地的雇用人员的葬礼尽可能根据本地习规的要求作出安排。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告

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送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其格式和时间间隔由工程师预先规定,报告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告。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5.3 安全和健康记录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并在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健康和安全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病房、治疗室及救护车设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为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作出必要的安排。

35.5 疾病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现场的施工人员遭害虫、鼠类和其他害虫的袭扰,以减少对他们健康损害的危险。承包人应为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疟疾的发生,并采取步骤防止污水积存。承包人应遵守当地卫生机构的规定,每年至少一次,或按工程师指令,为工地中的房屋喷洒被批准使用的杀虫剂。承包人应提醒其人员注意不要被血吸虫及野生动物伤害。

35.6 传染病

万一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35.7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工程师。

36.1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国内外材料运至工地现场。除根据第36.6款(b)和(c)款外,承包人可选择资源国,但在尽可能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

(b)按工程师要求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和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6.2 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 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

(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 未规定的检验费用

如果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

(b)(在如上所述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

(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设备的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末按合同规定满足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 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可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力;

(b)根据上述条款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主。

36.6 业主可能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

(a)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报的价格选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

(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

(b)如果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的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包括了一份题为“由业主提供的要求使用的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要求使用的“),承包人将:

(1)按规定在合同中纳入这些合适的要求使用的材料;

(2)由业主按合同要求对上述将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的时性及材料的适合性等予以保证和保护:

(3)被免除对要求使用的材料进行试验的责任及合同第36.1至36.5、37.l至3.4款规定的必要的协助,这些事项将由业主承担;及

(4)将由业主及时按指定的地点把要求使用的材料装上运输车辆,承包人不担费用。但承包人将承担将该材料运入工地现场、卸车、储存、用于工程及自接收之日起的保险。

(c)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人采购货物或材料的来源提出的任何其它要求,不合同中规定与否或在履约阶段提出,都应按第59款一指定分包人的形式办理。

37.1 操作的检查

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出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人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 检查和检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据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检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 检查和检验的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工程师安排的检查、检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检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验。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工程师未参加检验,其应认为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正确的。

37.4 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准备,或者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师可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的检验费用,应由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 独立检验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第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工程师的助手,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前的工程检查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盖,承包人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除非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检验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复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复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启盖、开孔、穿孔、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除和运走

工程师应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运走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支付,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

(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39.2 承包人履约时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内),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工程师在与承包人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第七章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问,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

(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规定的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

(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的应加入到合同价中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84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的时间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款的(a)、(b)、(c)或(d)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内未得到此项准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l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作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第八章 开工及延期

41.1 工作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

(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

(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规定,或按承包人在给工程师或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说明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施工。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得到额外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由于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了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使用工地外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作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中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vii一临时工作用地需求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作用地范围可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准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业主的任何延误、防碍或阻碍,或

(e)其他不屑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的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生时,包人有权延迟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作的竣工期限,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4.2 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工程师及抄报业主,及

(b)在提出给工程师通知后28/天或其他经工程师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向工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 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44,1(b)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 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情况外,任何工程无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聚,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对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承包人须征得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47.1 误期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的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违约罚金(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完工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违约罚金。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 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接收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接收证以后出现的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违约罚金的数额应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违约罚金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8.1 工程接收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合格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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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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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__________工程队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为确保______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设路线为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工期要求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4.5米,弯道地段为6.1米;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6.1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不得大于10%,长度不得大于80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米。

3、土质边坡按1:0.5-1:0.75,坚石边坡按1:0.2,软石边坡按1:0.3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2.75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500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乙方无论任何时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路建设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未完成整条线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绝支付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搞好公路经过的山林田土、房屋、坟墓等的协调和搬迁工作,如因未搞好协调和搬迁造成乙方工程误工的,从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计支付乙方的误工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机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

4、甲方必须派员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七、违约处理: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___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 ,向___________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调解或者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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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通知,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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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__女士

您好!我是位于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号房屋的房东___________,您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与我签订《租房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租金每月___________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搬出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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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单厂房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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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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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版权许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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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许可合同 图片授权使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网的图片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图片信息

1.1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本合同约定的以下图片。

┌────┬────┬────┬────┐

│图片编号│图片规格│租片用途│租片价格│

├────┼────┼────┼────┤

├────┼────┼────┼────┤

├────┼────┼────┼────┤

├────┼────┼────┼────┤

└────┴────┴────┴────┘

“图片编号”是指_________网对所售图片分配的唯一编号,凭此图片编号可以在_________网上检索到其唯一对应的图片。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片;

2.2 甲方对所提供图片保证不出现版权问题。若在著作权问题上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2.3 甲方负责支付摄影作者稿费,乙方不与摄影作者发生稿费支付关系。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4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图片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向第三方转供图片,否则向甲方支付租片价格的双倍违约金;

2.5 乙方将图片用于其他商业用途须经过甲方另行授权;

2.6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片为一次性使用,再次使用甲方图片须经另行授权;

2.7 乙方应将所使用图片的效果图,附印刷品或照片一份交给甲方,以便存查。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即生效,外埠省区以传真件确认,有效期为一年。

3.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条款,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4 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四条 付款方式

邮局汇款:

4.1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将租片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经协定方式支付给甲方。

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五条 图片交付方式

5.1 甲方交付图片于乙方的方式: □ 网络传输 □ CD-ROM □ 正片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片费后,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图片方式给乙方交付图片。

第六条 其他

6.1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其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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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的版权转让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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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软件版本: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四、共同条款:

1.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2.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乙方在该软件上的所有投入,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无偿索回该软件的著作权。

五、其他: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全部签字之日为开始生效之日期;

2.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3.本协议共壹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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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居间人的权利义务及合同主要条款的写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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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订立及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仓单在仓储合同中具有重要作用。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仓单的内容是对仓储合同内容的进一步确认。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仓单实际上是仓储物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又是存货人或者持单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①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③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④储存场所;

⑤储存期限;

⑥储存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⑦仓储费用;

⑧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非仓单式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名或品类。

③仓储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本条应具体明确仓储物的数量,计算数量的标准、计量单位,如果货物的质量、包装没有国家标准,可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的,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

④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及验收人的资质条件。

⑤仓储物保管条件的要求。

⑥仓储物入库、出库的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⑦仓储物自然损耗的标准和对损耗的具体处理办法。

⑧仓储物计费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

⑨仓储物结算的方式。

⑩仓储合同的有效期限。

⑩仓储合同的变更、解除。

⑥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划分。

⑩违约责任。

⑩纠纷解决的方法。

⑥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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