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
篇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mm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签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陷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履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
篇3: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决定将某地道路及硬化铺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 行变更或增减,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接受,其工程费用及工期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运输及二次运输、包施工水电费、包苗木成活率、包税金、包维护等方式承包。园林景观建筑工程部分包保修12个月、绿化养护24个月的承包方式(绿化部分种植土按定额与实际回填土方量计算)。苗木由乙方购买及负责进行种植与养护
第四条 合同工期
自某年某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总工期为5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依照园林、装饰、安装、景观、道路等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乙方保证本工程除必须达到前款规定外,还须达到甲方的下列技术要求:
1、草坪和色块苗木种植自通过验收后的成活率达到98%,其它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其中甲供植物进场须通过乙方验收同意后方可种植,并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正常养护);
2、树坑各坑需比植物土球规格大15cm,且深度需比土球底深20cm,加底肥种植;
3、较大乔木种植完毕需加三向木棒支扶。
4、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补栽和养护,直到成活,养护期为24个月。
第六条 工程价格
1、工程总价以固定价格:多少人民币。
2、本合同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价款包含了乙方自身完成工程建设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绿化养护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3、本工程价格所包含的树木与草备的品种及数量均按图及附件1所示施工,甲方如需更换植物品种或大小,需提前与乙方协商,价格另议。
第七条 支付方式
1、乙方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在乙方提供已完成工程实际工程量报甲方审核无误,经检查合格后, 10 天内甲方支付到已完工程总量的总价款的 80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工程结算完毕, 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工程验收合格15个月后,甲方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和保养期满(质包期两年),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3、 施工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指定人员安装水电表,由甲方按实际耗用数代收代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交付,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欠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小区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2)开工前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所需的道路及材料堆放的场地。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负责协调乙方同土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设置现场看守、保卫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如未履行该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
2、 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4: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铁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务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内容: 拌和站设备安装工程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项目竣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3.1杜绝责任安全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
3.2杜绝职工因工责任死亡事故。杜绝职工因工重伤,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3.3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事故。
3.4 杜绝责任工程质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绝因我方责任引起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100%。
第四条 主要控制指标
4.1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年度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4.2工序施工安全风险受控。
4.3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4无因我方责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无火灾事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5.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及天津市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遵守国家及铁道部、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2甲乙双方均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有责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业行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发生矛盾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6.1双方劳务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6.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6.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6.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6.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8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的施工、管理人员(年老体弱有碍建筑施工的疾病人员、未成年、无证的特殊工种和有前科、调皮捣乱、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等)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6.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10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有效。
6.11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人员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6.13采纳劳务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合理建议、办法和措施。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7.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7.2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确保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不发生不安全作业行为和违章、违纪现象,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7.3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7.4乙方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7.5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在现场配有专业的起重工和指挥人员,现场跟班作业。
7.6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7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8乙方应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每日的班前必须召开成一个集中的安全会议,并进行点名上班,不允许不进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后进行交班,杜绝无签字、代签字或漏签字及管理人员比作业人员晚上班等现象的发生。每周一安全例会,必须以班组为单位,立队准时到会,不允许擅自安排职工不参加安全活动去生产。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7.11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允许擅自拆除和违章用火,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自备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甲方有关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勒令其退场、严禁使用,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不违章用电、擅自开启机械和私拉乱接用电设施,所自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局有效的操作证,严禁无证作业。
7.14所有施工人员须有合法的务工注册手续,并齐全有效,严禁掺杂刑事犯罪人员和私招乱聘,雇佣童工及内存有再次分包的现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严禁职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为。
7.15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指令和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6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松散,不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无安全技术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动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讲话、签字记录、擅派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属内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8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企业形象受损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7.19每月组织召开至少二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改进意见,并能及时、认真、公正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作出决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亲自组织项目班组以上管理人员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21严格执行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制度和办法,并纳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计划,因乙方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或擅自安派未经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有妨碍建筑业施工的疾病人员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担。
7.22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铁道部、武汉铁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际铁路公司、各级质监站、监理单位等单位处罚,如若被罚,项目部将会对该工地再次处罚和通报批评。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应设置的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购置的各种防护设施用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24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25发生伤亡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组和善后处理组,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安抚工作,接待伤亡者的家属,妥善处理好抚恤补偿工作,不得出现其家属进入施工现场或其它区域集中闹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响,必要时小范围解决,甲方对此将积极配相关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各方所负的责任大小,协商费用分摊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控制噪声,防止扰民,加强环保,避免污染、破坏环境,保证百姓利益,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罚则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法规程序和铁道部、湖北省、项目部的有关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2没有按上级部门、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应报的资料手续、交代的事项,每次罚款20__~20000元,并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3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乙方施工队长及,工长、班组长负责人和责任人1000元。
8.4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处罚乙方1000~10000元,并一切费用、责任自负。
8.5发现未在项目安质部注册和未经安全培训的职工擅自上岗,每一位处罚20__元,退离施工现场,由此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负责。
8.6在现场大门以外和生活区宿舍大门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交通、违法乱纪事故的由乙方自负。
8.7在信用评价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质量)、上级部门检查出现较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分每项处以20000元罚款。
第九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9.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9.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从乙方人员进场第一天起至人员全部撤退为止或工程安装合同终止时,此协议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篇5:深圳市小型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QBl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双方约定执行 定额,总预算价款
第2条 图纸
2.1、图纸提供日期:
2.2、图纸提供套数:
2.3、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承担费用
第3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3.2、甲方赋于该代表的主要职权:
3.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4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名称:
4.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4.3、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第5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5.2、乙方驻工地代表职权范围:
第6条 甲方工作
6.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6.2、将施工所需水、电、交通、电讯等管线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达到的条件:
6.3、为施工现场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时间和条
件:
6.4、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的时间:
6.5、需办理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第7条 乙方工作
7.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7.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7.3、施工现场防护工作达到的标准:
7.4、施工现场交通、噪音、卫生控制达到的标准:
7.5、保护建筑物主体结构及管道、线路的措施:
7.6、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第8条 工程进度
8.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8.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8.3、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双方确认:
由于乙方因延误工期,双方确认:
8.4、提前竣工,双方确认条件为:
双方确认经济利益为:
第9条 工程质量
9.1、甲方对工程样板的要求:
乙方完成样板的时间和标准:
经费支出:
9.2、约定质量等级及要求:
9.3、工程质量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原则,由此增减
的费用支出:
9.4、甲乙双方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QBl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达不到标准要求者必须返工。双方约定隐蔽工程检查的部位
为:
中间验收部位为:
9.5、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9.6、工程竣工 日内要进行竣工验收,
不按期进行竣工验收,双方确认应
第10条 合同价款支付
10.1、预付工程款的比例:
金额 时间:
10.2、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工程量报告,甲方核实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10.3、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协议;如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双方约定为:
10.4、发生下列情况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11条 甲方供应原材料、配套用品
11.1、按双方约定甲方供应材料、配套用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可附清单)。
11.2、双方验收后由 方保管,保管费用支出 损坏、丢失责任
11.3、如在材料、产品规格、品种、质量、单价、供货时间、到货地点等发生违约时,双方意见
第12条 乙方采购原材料、配套产品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原材料和配套产品,并提
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后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在验收中发现材料和产品与规范要求不符时,双方约定
乙方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征求甲方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协
商一致
第13条 设计变更
13.1、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有论证和批准手续,并提前 天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与工期问题,双方认定
13,2、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应经甲方同意并经有
关部门批准,由此产生的经费与工期问题,双方认定
第14条 竣工验收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报告,甲方应在 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 日内批准或提出返修意见,其费用
14.2、甲方如不能按双方协议时间验收或批准,应
14.3、因特殊原因,单位工程需甩项竣工时,双方约定如
下:
14.4、甲乙双方办毕竣工手续后,要在 日内,报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第15条 竣工结算
15.1、乙方在竣工验收后 日内,递交竣工结算报告。
15.2、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 日内审核完毕予以签认,并于 日内拨付工程尾款。
15.3、乙方收到工程尾款后于 日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
l5.4、如乙方不能如约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约定
15.5、如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付工程款
第16条 保修
16.1、保修的内容与范围
16.2、保修期限
16.3、保修金额及支付方法
16.4、保修如能按双方协议时间达到质量要求
如未能按时、按规范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第17条 争议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
向 仲裁委期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18条 违约
18.1、甲方代表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给乙方必要的指令、
确认、批准,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经济损失、顺延工期以及
18.2、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施工质量达不
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拖延工期或发生其他使合同不能正常履
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
18.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
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协商中止或解
除全部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或双方协商约定
第19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提供施工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在竣工前 天内提出索赔。并提供索赔资料和金额。甲方应在收到资料后 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作答复,应视为批准。
第20条 安全施工
20.1、为确保安全施工,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如发生伤亡事故,双方约定
如发生财产损失,双方约定
20.2、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可办理人员生命和财产保险。甲方负责和承担
乙方负责和承担
20,3、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对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工程、设备、人员伤亡损失,双方约定分别处理如下:
20.4、如因不可抗力使工程停装或缓装,双方应妥善保管已装工程,并对已支出与未支出款项达成协议
第21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竣工结算完毕、工程交付使用,除有关保修的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所有条款全部终止。
第22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分别送有关部门:
第23条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户: 帐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6:单项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篇7: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示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了: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甲方将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除按公司制订的土建与水电施工配合暂行规定执行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项目、造价及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承包方要向发包方单位全面责任,履行承包合同。
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3.统一工程部领取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提供给乙方。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直接从工程部领取图纸资料,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办理各种变更洽商,或者委托乙方直接向发包方单位办理变更洽商。
4.统筹安排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场地和临时设施、水源和脚手架,其管理费用在竣工结算时由公司预算部门裁决,在造价中扣除。
5.参加乙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编制总包竣工资料。
6.统一组织乙方分包工程的预算编审、拨款及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分包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要求。
2.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参加甲方综合平衡。
3.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编制工程预结算书。
4.乙方提供分包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质量统计、经济协商等有关资料,负责分包工程保修一年。
5.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场容等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六条项目物资供应
1.分包项目所有的设备、材料由发包单位供应,乙方直接与发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凭结算单与甲方和发包单位结算,超预算部分,由乙方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手续。
2.乙方分包工程项目需用公司内部供应材料,由乙方编制计划,直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直接供应给乙方材料。
3.非标准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按预算价格计算。
超预算的,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洽商。
第七条上报工作量与结算
1.施工图预算由公司预算部门编制,分包单位由甲方以栋号或以单位工程一次性签字后报量,否则不得报量。
在预算没有出来时,乙方可在估算范围内报量,一定要留有余量,不能突破总量。
2.设计变更的增减账凡属发包单位的,由甲方直接向发包单位办理洽商,但变更洽商必须及时送甲方主管技术员和预算员各一份,以免土建和水电矛盾。
属甲方给乙方办理洽商的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3.结算由甲方汇总乙方的增减账和调价,双方共同和发包单位结算。
4.甲方和乙方的报量数,以最后结算为准,平时报量到结算时采取多退少补办法,乙方结算应由甲方签字认可报工程部,否则不能报量。
第八条工尺功能质量和交工验收
1.本工程项目质量要求达到____________质量标准。
2.质量验收标准均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3.隐蔽工程验收和压力实验,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和有关人员办理签字手续。
第九条奖励与罚款
1.施工工期:按栋号承包合同工期为准,凡属年度竣工栋号的,甲方应在二月十九日前,排出总施工进度计划,应交乙方安排施工,竣工标准为水通、灯亮、地净、窗明配套,每提前一天或推迟工期一天,按承包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奖罚,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的穿插作业时间,由现场调度会议定。
在制定计划时,必须贯彻分包服从总包、总包关心分包的原则,计划一经形成,各方都要遵循计划安排施工,否则负拖延工期责任。
2.质量:乙方创一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产值比例的10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创两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值比例的15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只保两个分项合格工程,甲方按实际的质量竣工奖(罚)金额_水电产值比例处罚乙方。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如有纠纷,由公司裁决。
4.分包工程的其他考核与奖罚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其他
1.合同在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矛盾,由双方按规定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报公司主管部门仲裁。
2.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包括报送公司预算、工程、财务、材料、经营各一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_______分包单位: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
工程代表人:_____工程代表人:___
内部银行账号:___内部银行账号:_
___年___月_____
篇8: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杨庄农贸综合市场工程的消防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本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杨庄农贸综合市场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徐州市下淀路119号
二、本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等施工图描述的各项内容、资料整编、报检、报验、验收、备案等全过程。
2、采用双包的形式,即包工包料。
三、工期
1、与土建工程同步。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工程为包干合同 肆拾贰(42万) 万元整。
2、本价款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范围所需之全部的费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
3、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产生的费用按定额价增减。
4、支付与结算方式
(1)本工程消防系统全部安装完成,支付总工程款50%。
(2)本工程验收合格,消防安装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出具合格证)、消防备案后,乙方提供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完成结算报告后半个月内,甲方付至总工程价款的95%。
(3)本工程质保金为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5%。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应、现场配合等)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根据工程部制订的施工管理与处罚制度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调换乙方。
2、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3、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场地、工地办公室。
4、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壹套。
5、甲方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不得收取乙方的施工配套费。
6、材料供应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进场后应由甲方材料员检验认可并经检测合格后,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用于工程。
7、乙方施工所有工程项目必须达到消防的规范要求。
8、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9、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10、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11、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2、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6、委派卲杰同志为工地代表,进行工程施工中现场管理,与甲方及相关专业施工人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办理有关签证,工程付款事宜。
七、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一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年版)GB50261一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5、工程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与处罚制度》。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遵守本市相关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严禁违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盗、防环境污染、扰民与民扰、成品保护等相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九、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责任:
1、工程因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若不按规定履行协议或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无条件赔偿。
3、因乙方不具备的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或发现乙方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协议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按本合同拨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则视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的总工程款5‰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且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延期一个月,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款的1%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
十、其他内容:
1、本工程后续消防水泵房工艺系统及室外消防管线、设备安装内容优先由乙方负责实施施工,施工价款待设计施工图纸完成后双方在行商定,本部分内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均同合同内内容。
2、因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消防及其它专业工程实施及报审、报验原因造成本工程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不能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
3、本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本工程的消防主管部门的报检、报验工作。
4、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质保期满,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篇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篇10:施工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各自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园区内人行休闲走道(透气型100元/平米 EPDM型115元/平米)
3.建筑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4.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总工期为天。乙方具体进场施工日期待甲方通知。
2.乙方进场后应全面熟悉总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情况,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协调下,与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确定施工进度安排和有关配合事宜,及时调整劳动力满足总施工进度和总施工工期的要求。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工程项目单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为准参见附件。
2.工程项目总量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工程量变动依据合同单价同比例增加,结算时一并进行审核。
3.工程合同总价人民币:¥ ,大写:
4.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预付30000.00元,待施工完毕后一周内付清其余款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等级为:合格。
2.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3.乙方应在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技术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满足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后与总承包和各分包方之间必要的协调工作。
2. 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和组织相关的技术交底工作。
4.甲方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并按期办理竣工结算工作。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报送甲方。
2.乙方进场后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具体事宜与总承包方另行协商。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双方的约定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4.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设计图纸交底会审并做好纪要,与设计院配合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通过设计人员的确认。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乙方应按照规定和实际施工进度向相关单位提交施工资料,并负责整理、编制相关专业的竣工资料,合格后交总承包单位整理、归档。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监理签字后方才有效。
2.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变更及增减量确认的书面通知后,应根据变更要求进行安装。
3.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变更,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组织相关部门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和验收相关的辅助资料,如因甲方不配合导致工程不能按时验收,乙方不负责任。
2.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3.工程若中途停工、缓工,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共同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期。
2.在保修期内,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免费退换维修等服务。保证塑胶不褪色、不裂口、不起鼓;正常接触使用不变形;边缘轮廓清晰,不脱落。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另签维保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工程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取得并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或洽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12:工程木工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一、脚手架搭设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4.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
5.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6.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二、脚手架拆除: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体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7.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篇13:工程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甲方现将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为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文明施工,按期完成该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概况
(一)、工程名称: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
(二)、工程地点:惠州仲恺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立克科技工业园。
(三)、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结构;层数:2#、3#、4#公寓及5#、6#宿舍全部为6层。
(四)、建筑面积:2#、3#、4#公寓约15000 m2,5#、6#宿舍约24000 m2。
二、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
1、乙方以包工(不包主料)、包铁钉、扎线、小型机械(电钻、圆盘锯、手提式电锯)、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模板制安工程施工任务。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模板制安工程包括:混凝土墙、框架柱、框架梁板(包含高支模方案内容工作)、楼梯、构造柱(后浇带镀锌收口网封堵)、窗头板、窗台板、门窗洞过梁、雨蓬、挑檐、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女儿墙、天面所有构筑物、小型砼预制件、零星工程(配合水电及其他工种预埋件、施工缝分隔、水电和消防及空调等洞口预留及加强等工序施工及后补预留洞口)等模板制安。
3、承包项目范围:2#、3#、4#公寓及5#、6#宿舍模板制安拆。
三、承包综合单价
按如下方式计算,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制安、垂直水平运输及梁、板与柱、混凝土墙的节点加钢丝网分格等模板所有工序在内);
1、按所安装的模板砼对触面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伍元正(人民币25.00元)。此综合单价包括工资、劳保、保险、加班津贴(含夜餐)、工伤医疗费用。其中工伤医疗费用20xx0元以下为乙方负责,超过20xx0元部分由甲方支付。
四、施工质量等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质量等级:合格。
2、文明施工要求:场地整洁,不乱堆乱放,材料堆放整齐。
五、工期
1、本合同工期从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1月15日全部完工共计 日历天。
2、±0.000以上每层柱(含混凝土墙)模板制安 一 天完成;每层梁板模板制安 三 天完成。每月每栋需完成5层结构工程量,确保4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
3、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定的施工计划,进行工作安排。
六、付款方式
1、工人工资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由乙方负责人提供给甲方主管施工员、总施工员、经理审核签名,视审核后的工资发放70%(包括借支、伙食费),发放日期为月底,如因特殊情况经乙方同意可以延期发放,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人支取,余下部分工资待乙方全部完成手尾工程后十天内付清。
2、工人进场按出勤人数甲方预付乙方每人每天生活费20元整。进场工人
3、如该工程需时工配合时,乙方无条件配合,其发生费用必须经过甲方有关人员签名认可,每工时按150元计算,否则无效。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2套,施工现场水平标高,免费给乙方使用塔吊、人货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及用水、用电,并配合乙方进行协调管理施工。
2、甲方提供台式山字卡、PVC管穿墙螺丝只能1层的螺丝(以后增加螺丝,由甲方提供钢筋,乙方负责制作加工)、斗车2台(以后所有设备维修、配件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高支模钢管架搭设(4.5m以上)。
4、甲方提供的模板为18厚胶合板,80×80木枋(或50×100木枋),Φ48钢管钢管,门式脚手架。
5、拆模后,必须将材料堆放整齐,并且在2天内清理楼层场地。
6、外棚架升搭前,乙方必须将周边模板清理。
八、乙方责任
1、 乙方按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如因此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特别外梁、外柱的垂直度必须达到规范,否则如影响外墙的施工,由此返工发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进行质量、安全的自检和互检;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配合甲方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整改。
3、 乙方施工的模板制安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员甲方质量进度要求或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冻结所有工资。
4、 乙方自带铁线、铁钉、机械、配件、安装模板用的工具、线等;
5、 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施工人员一切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承担(费用可先由甲方垫付)。
6、 模板工程制安工序为:模板制作安装、施工缝的模板或收口易安装、梁板与柱混凝土等级不同交接处收口易安装、模板刷油、拆模、起钉、焊接模板支撑点钢筋、预留钢筋的模板孔洞开孔、模板堆放整齐及清理等工序(模板由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范围在现场100米内)。
7、 墙柱梁板模板一次性组装成形,模板支架加至牢固自检合格,通知专业施工员、质量安全员核验符合要求后,由专业施工员通知砼工班浇灌墙柱混凝土。
8、 拆模、清理楼层时间必须在外棚架提升之前清理干净楼层,否则甲方派人清费用乙方承担。
9、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预埋件与孔洞责任由乙承担发生费用先甲方垫付以后在乙方工资扣除。
10、 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之前,乙方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注意摆放布料机部位加固由乙方负责,确保砼浇筑不变形。本工程结构如发生爆模、胀模,一切凿砼及精打、细磨的修复费用和造成混凝超量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有一处以上情况罚款1000元。
11、 模板材料不能堆放在外棚架上,外爬架提升之前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所有外周临边材料。
12、 每次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派2个专业技术人员跟班对模板及支架进行监护;乙方使用的木枋、模板、支架、机具不准放置外棚架上,违此例每次罚款300元。
13、 乙方施工中做到工完场地清,机械设备及时保养、维修、清理,否则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14、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支架拆除必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规定要求才能拆除。
16、 在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架出现塌模,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特别注意:施工不能任意开剖整块夹板、整条木枋,如有违反每块夹板或每条木枋罚款200元,当日在借支中扣减,班组工人不得异议,工程需要碎料时需报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17、 乙方代表必须在现场领班指挥工作,否则此合同作废,带来的工人自动退场,不再结算(工人所有工资冻结),代表离开现场且不请假的每次罚款500元。
18、 乙方代表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每周或每月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的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9、 若属于本班组承担的工作内容而不做者,由项目部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按每小时200元计扣。
20、 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地的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派 负责整个模板工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每个工人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九、安全生产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有关规定。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效的证件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赤脚,高空作业要带好安全带。
4.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安全员,乙方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肃制止并罚款。
5.施工时必须做到小心谨慎,高空作业要细心操作,上架必须先检查牢靠才能施工。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能盲目蛮干、违反操作规程。否则,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6.搬运模板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损坏其它物品。
7.起吊模板、平水枋,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就位支撑才能摘钩。
8.起吊木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9.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者责任由乙方自负。
10.乙方施工人员如违反甲方的安全制度,甲方将有权按规定对班组或个人进行处罚。
十、遵守纪律
1.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转包,私下提成或无故停工拖延工期影响进度等。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退场,不给予结算剩余30%工资,并另请其他施工班组继续施工。
2.班组如果在施工现场发生纠纷、争执、影响工作进展,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处理,不得违抗,否则后果自负。凡属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如乙方没有能力组织人员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组织安排人力施工,然后以双倍工价扣款。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退场,甲方则不付剩余的20%工资。
十一、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工地的一切管理制度。不准聚 赌、吵骂、打架、破坏、损坏公共财物,违反者按有关制度处罚,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个别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其清退出场,否则,甲方可以认为乙方不履行职责而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要注意公共卫生、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毒、防盗、出入接受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违反者按规定罚款。
4.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控、杜绝行贿舞弊等,如乙方利用钱、物行贿甲方人员,一经发现,每次罚一万元。若甲方人员利用职权、或其它手段勒索乙方或有意舞弊,甲方有责任将处理结果知会乙方负责人。
十四、其它
1、现场不准带妇女和小孩进入工地,未经甲方同意带妇女和小孩留宿者罚款300元。
2、工人进场必须带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胸卡、教育卡;工地内不准赌博、不准打架,发现乙方人员在工地赌博、打架,每人罚款壹仟元治疗费由乙方负责,由班组长支付给甲方。发现班与班之间工人打架,每班罚款50000元,治疗费由班内负责,若甲方代支后扣回。
3、乙方租用甲方工具、小型机具应由乙方代表到材料管理处办理租用手续。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制度执行,所罚的款必须在当天或当月中办理。
5、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结清余款之日后自然失效。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不限。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
篇14:工程施工承揽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施工机械承包甲方发包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施工项目名称. 施工内容 施工地点施工期限:_____ 年____月___日起至相应工程完工。
第二条 施工机械及工程款计算与支付
一、机械设备: 序号_____、机械名称 、规格_____、型号、数量_____(台)。
二、工程款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不考虑作业次数。单价为:用挖斗___ 元/小时,用破碎___ 元/小时。
三、工程款计算方式说明
1、甲方在乙方当次台班完工后,由甲方指定的现场代表向乙方出具《机械工作时间签证单》;并认可此人签发的单据,
2、机械设备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量,精确到分钟。连续作业(或机械故障)间歇时间在10分钟内,不予以扣除台班时间,超过10分钟应扣除相应时间。
3、乙方每天工作后应及时要求甲方给予签发单据,签发单据的时间若超过1天甲方将不予认可其量。
三、支付方式
甲方以工程开工日为起算日,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按现场工程完成进度付款,完成工程进度50%时,甲方按挖机总工时的30%支付乙方款项,完成工程进度100%,甲方按按挖机总工时的60%支付乙方款项,余款待甲方工程建设方结算付款后全部结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时,应由乙方本人向甲方出具《工程款收款单》
第三条 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一、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甲方的书面通知将工程所需的机械运送至本项目施工现场。
二、甲方应就乙方提供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的确认书。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
三、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外,其余因机械设备运输、使用、施工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规,持证上岗。乙方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承担机械设备管理,受托方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乙方应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五、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按照当班次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时间向乙方出具相关的工程签证单。
六、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乙方应及时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因以下情况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属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者现场安全措施不当所发生的事故;
2、属于违章操作或非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发生的事故;
3、属于机械设备制造质量、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安全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
4、其他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该项目的施工进度和管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机械进行统筹安排,包括机械的数量安排、组合安排、工作时间安排、工程配合安排等。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和驾驶员。甲方认为驾驶员不能胜任,乙方应在24小时内换人,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机械进场,乙方无条件退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若因乙方机械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乙方不能履行前述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因机械设备和驾驶员均不能胜任作业要求,甲方可无理由,无条件的中止乙方继续作业,甲方可按排其他机械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出,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施工。
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乙方出具有关工程签证单并支付合同价款。
6、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机械进出场、维护作业、工作操作的协助和便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约定的合格机械设备。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2、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机械在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3、乙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三个月仍未清偿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损失赔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书面告知仍不能按时履行或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机械设备故障、违章作业或因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第三条第五项、第六项的约定且将可能导致甲方工程延误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场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除本条前三项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而导致甲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与甲方订立本合同后,乙方有义务协调项目所在地的四邻关系、周边关系、村民关系,自行排除一切第三方的阻挠或干扰;若乙方无法履行以上承诺而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经济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木合同及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2、小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小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3、合同工期 30天
4、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元整
5、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2.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6、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7、工程计价
7.1 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xx]4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xx《湖南省修缮定额》、20xx《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20xx《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7.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xx]237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7.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8、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8.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200mm或200mm以上(以长沙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8.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8.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9、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10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80%。
9.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3%,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5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违约责任
10.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10.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2、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13、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建设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南方日报新闻中心
(二)工程地点:广州在道中
(三)承包范围:泥水工工程
(四)乙方分包工程:不得再分包或转包。
(五)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基础及板底以下工程按每平方米63元计算
承包内容:承台整平浇垫层砼、挖地梁土方和砌砖模板,回填土方,浇承台、地梁、底板下所有砼,防水保护层。
二、底板以上工程
1、浇柱和楼板砼按30元/立方米计算(地泵)
2、砌砖按每块砖0.15元计算
3、室内批荡按每平方米5.5元计算
三、两栋旧房包柱、侧面凿除地面砂和外侧批荡面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
第二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价包干包死暂定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元。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考虑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并符合甲方的总体工期目标。如甲方提出赶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2、本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日。本工程竣工日期为硬性工期,乙方必须采取—切有效措施保证按期竣工,不得延误。如果因天气原
3、在履约期间,甲方要求提前完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甲方的安排,可以考虑奖罚;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能满足业主要 求,甲方有权划分未完成工程量给第三方施工或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和广东省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优良标准执行,同时按甲方质量体系ISO9001《工程质量管理规定》(CJ-C-GC1-20xx)相关文件执行。如果乙方在施工中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甲方要求停工或返工时,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因乙方原因致工程未一次验收合格,乙方负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保修期:乙方保修期从交付使用后保修期一年。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该工程主材料由甲方提供,但乙方领用材料使用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出现丢失或浪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账户:
账号: ,委托收款人及身份证号码:
(二)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合格后在一周内支付80%,余款等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后支付。
2、在甲方收到业方工程款后一周内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必须专款专用,以保证工程进度;乙方应预备—定的自有资金确保工程施工的资金周转,不能以资金不足为由停工,否则引发的—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必须保证优先解决工人工资:乙方未收到工程款前,应预备足够
4、当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甲方有权按乙方提供的工资表数额扣留工程款,并直接支付给工人,乙方应根据此条款的规定予以承认甲方已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同时补交收据。
5、当甲方认为乙方应得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在进入本工程范围内的乙方全部资产。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内不前来缴清所拖欠的工资及有关罚款时,甲方有权将其扣押的乙方资产折价拍卖以支付以上款项。
6、乙方收取工程款的必须按甲方财务制度办理领款手续。
(四) 工程结算:
按实际施工图纸及变更后为准。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泥水工技术交底。
2、委派明施工等,审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和竣工验收并签证。对施工过程乙方不执行施工规范及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等有权提出指正,乙方应遵照执行。
3、协调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4、如因—些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配合乙方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5、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之—,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工程另行安排施工。
(1)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经甲方驻场代表书面提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仍未能实施有效的返工及质量保证或赶工措施,达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或进度目标要求;
(2)无正当理由延迟开工或停工,在接到甲方驻场代表的警告后仍不开工或复工;
(3)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又无视甲方驻场代表发出的书面警告;
(4)采取弄虚作假手法,将合同工程的任何部份分包出去或自身的施工能力与甲方在进行施工资格审查时有较大出入;
(5)乙方不按甲方指示,发现问题不及时会同甲方解决,以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不保证合同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及文明施工目标等问题,经检查指正而又缺乏有力的保证措施情况下。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资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
2、委派工程施工的人力、物力,财力,以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来组建项目班子及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资料,做好工程量统计工作。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5、对竣工验收后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问惠负责免费返工;承担由此产生的—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生产及生活设施拆除),并将堆积物、地面清扫干挣、清理退场,工人必须在 3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7、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工人在70人~100人之间,确保工期内完成。
8、乙方施工用机械设备及相关辅助材料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保管不到位造成材料设备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加强现场管理,服从甲方的统—指挥,维护甲方的声誉;在对外关系上,乙方为甲方的直属施工队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单方停工的,承担—般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日,乙方必须按甲方主合同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合同,并扣除全部工程款。
(二)、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结算总价2%的违约金。
(三)、安全生产方面违约责任
1、乙方在甲方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限期改正。
2、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部门
乙方依照上述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据实赔偿。
(四)、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的约定,对乙方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乙方必须承担—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乙方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乙方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或累计被投诉3次,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五)、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单位管理,主动支持监理单位工作,对监理单位的指令,若无正当理由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乙方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井承担由此造成的—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要求
1、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的优良要求施工并严格实施国家、部、省和市颁布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质量(IS09001:20xx)、环境(IS014001:1996)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l8001)文件(附件1),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在本工程中实现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全过程:否则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
4、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同时必须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同时要设专职安全员,接受甲方及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5、若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消防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切费用。
第十条 工程量的确认
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园林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_______年_______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_______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_______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中期验收报告批准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4、竣工验收:
(1)_______年_______月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_______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_______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_______天内,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_______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审计结算,结算依据为《_______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_______版)》,不足子目部分参照《_______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_______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
(2)_______年_______月份中期验收合格后,结算审计完毕后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的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余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养护和保修
绿化工程养护期、园林建筑和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
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_______天内派人修理。
养护保修期内,乙方不负责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水电设施毁损,乙方不负责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补种补栽和修复,乙方应按原样补种补栽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如与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篇18: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包的景观道路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三合料基层、防浪墙、排水管道、雨水井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签
订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三、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K3+000-K9+493.9三合料基层;K4+500-K9+493.9防浪墙垫层、基础和K3+000-K9+493.9墙身砌筑工程;
承包内容:
1、三合料基层:a下基层;b上基层 。
2砌筑;d墙身砌筑 。
3及满包C15砼;c管道安设及抹带;d管沟回填夯实。
4四、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所有能展开的施工项目必须全面开工,乙方必须在业主和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规定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 每道关键工序必须经过自检、甲方复检,报监理抽检,比对检测合格后,关键工序抽检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 过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返工,最终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分包合同总价的5%,并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连带责任。
六、 承包单价
1、 三合料基层:上、
2、 防浪墙工程:包括基槽开挖、垫层C15砼、基础砌筑、墙身砌筑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每米( 元/米)。
3、 排水管道工程:包括管沟土方开挖、平基及满包C15砼、管道安设及抹带、管沟回填夯实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每米( 元/米)。
4、 币 每座( 元/座),双箅雨水井人民币( 元/座)。
七、 双方责任
1、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直接和变相再对本工程其他项目提出分包要求。
2、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协助与配合其它相关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意无条件地全部承担和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所有合同文件中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服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执行其一切指令。
3、 乙方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主管部门、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 乙方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在承包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并承担缺陷责任期的全部责任。
5、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凡未经甲方法人代表专项授权而签署的任何涉及经济责任并可能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及诉讼责任均由乙方或为乙方提供担保的公司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施工期间所需资金由乙方先进行垫付。
2、 按工程进度及时上报进度款,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在该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及时予以支付。
3、 完成工程量以业主最终审计结算数量为准。
4、 工程款以最终审计后数据为准。
九、 仲裁诉讼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与业主合同中止而自然失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 (公章) 分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9: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绝对安全,依照国家和无锡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签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影响施工的管线,邻近建筑物等的保护工作。
4、对乙方现场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本身应办理的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外墙涂料使用电动吊篮施工,每部吊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的专人负责控制,严格按吊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违章操作而发生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进场人员进场前要进行一次三级全面的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答卷备案)。必须具备高处作业条件方可进场作业。作业操作必须有内容详尽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履约与违约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终止。
2、双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非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0: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工包料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如额外有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消防验收通过,前提是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报审及报验资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进场,甲方付总价的40%做为前期消防建审及施工进场费;主管道及支管道、布线完成甲方付至总价的80%做为施工及材料后期费用,消防验收后取得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甲方付至总价的98%,预留总价的2%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归还质保金。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符合验收标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19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条件。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试压交甲方验收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 设计变更
1、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中重大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设计变更单须经甲方签证有效后方可实施。变更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导致材料、设备变更,其增减的费用由双方确定后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在符合消防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实施。
5、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应征求甲方同意,甲方以书面形式变更。由此而增加的费用,据实进入决算。
6、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时;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
3.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