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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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任干部试用期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的新晋升或任用的试用期管理。
3. 组织与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任干部到职,包括协助新任干部原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办理新任干部到岗的人事相关手续,协助新任干部到新部门报到;作为新任干部和下属、主管和上级的沟通桥梁,协助新任干部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为新任干部提供管理和工作方法的支持和协助;在试用期间定期了解新任干部在新岗位工作情况,收集下属、主管和上级的反馈;组织干部转正答辩,并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3.2. 原部门主管
原部门主管负责安排新任干部的工作交接。
3.3. 新任干部直接上级
新任干部直接上级从人力资源部、原部门主管等处了解新任干部工作情况、特点;安排新任干部到岗,对新任干部试用期工作提供及时的辅导和指导;对新任干部试用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德、能、绩、勤的评价;参与转正评估,提出新任干部从到岗到当前的综合表现及变化情况,为转正评估提供客观依据。
3.4. 原岗位任职者
原岗位任职者配合新任干部到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向新任干部介绍其所负责业务主要特点、未来主要工作指标、相关主要的流程、与其它部门接口关系和主要下属的情况等,保证新任干部尽快熟悉部门情况。
3.5. 新任干部
新任干部负责向原岗位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负责接手新岗位遗留工作;主动了解新岗位工作情况、员工特点、主要业务流程、接口关系等,尽快熟悉工作;就日常工作情况积极与人力资源部、上级沟通;参加转正评估,准备评估相关资料;部门职责规定的其它工作。
4. 规定
公司新任干部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一般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以考察新任干部是否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素质和能力,以及对岗位的适应性。
试用期是指新任干部到新岗位报到开始,到完成转正评估、办完转正手续这段工作时间。
试用期是选拔过程的自然延伸,在这个阶段仍然需要对新任经理从能力、品德、态度、绩效等方面进行跟踪和考察,保证最终“选对人、用好人”。
试用期结束的当月,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展该干部的转正评估工作。转正评估通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转正手续。如果评估不通过,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延长试用期、解除试用转入干部资源池等处理决定。对做出解除试用处理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接任人员的选拔工作。
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定期了解该干部工作和绩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方式帮助试用人员完善提高,以更好的满足岗位要求。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其上级领导或公司领导通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提前解除试用。
5. 附则
本程序有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并由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制度内容进行更新和维护。如若对制度内容有歧义,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对制度内容的具有最终解释和修订权。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6. 附件
附件1:新任干部任职跟踪表
附件2:试用期干部转正申请及综合评定表
篇2: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根据《关于对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党委办对总公司20xx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织及党费收缴及支出的基本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总公司党委20xx年共有党支部6个,其中在职党支部4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党员117人,其中在岗党员44人,下岗党员21人,离退休党员52人。
2、党费收缴的情况:20xx年共收缴党费7552。4元,上缴总局党委组织部元,结余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总公司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总公司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在党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办设专人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党委书记多次过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少数个别党支部重视该项工作,并要求年度支部评先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
3、认真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总公司党委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对在岗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党员按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年党委办都会从人事科核对在岗人员的工资总额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严格按比例造表计算好每个党员的交费标准发到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对一些身体条件不好,居住不在公司驻地的党员,党支部或党委办亲自到家里收取党费。(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地做到了:一是统一管理。各党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党委办,党委办再集中上缴公司财务部,由财务单独做帐;二是专人负责。党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了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包括收缴、管理、使用审批等规定。
(3)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在单位规定留存的党费使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20xx年,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资料和开展各种党员的活动经费主要从行政开支。从行政共划拨28848.20元。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支部未能及时收缴党费,往往是半年才收缴一次;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总局党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篇3:生产车间管理职责
1、熟悉板式家具自动化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流程、成本控制及质量检查,熟悉家具生产制造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统筹;
2、熟悉生产运作体系的布局和规划,熟悉生产成本控制,生产质量控制,熟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运用;
3、具备极强的均衡生产和生产进度控制能力,能制定有效的生产绩效评定方案;
4、具有较强的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组织、领导精干、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生产国际一流的的家具产品;
5、质量、成本、生产、现场管控能力强,沟通、协调、执行能力强,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看懂设计图纸;
6、统筹生产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安排,负责产品质量、产量、进度的跟进.开发筹备和核算成本,评估生产部的生产能力和安排生产计划。
篇4:项目管理助理的岗位职责说明
【职责】
1.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的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 负责项目前期立项技术支持、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和内外部的协调工作;
3. 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4. 负责收集、汇总、完善项目的各类资料,完成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
【任职要求】
1. 年龄20-45岁,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工民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篇5: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现就我局加强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市政府规定的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指纹考勤机进行签到。上班有效签到时间为市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前30分钟到之后10分钟。
3、加强工作人员去向牌管理。各科室(单位)要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出现脱岗(上班时间人不知去向)和虚岗(岗位形同虚设,在岗人员一问三不知,什么事都办不成)、串岗(上班时间到其他处室串门、闲聊)。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开会、办事、下乡、出差、业务学习等计出勤。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签到的,应于事前填写《洪湖市财政局机关考勤登记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签注日期后,交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并于次日10点前交局办公室备查。确系突发事件来不及提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应先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登记手续。
6、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和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病假可补办审批手续。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存人教科备查,一份存本单位。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到人教科办理提前结束请假手续。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2-3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3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科室(单位)负责人请事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2天以上的,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局领导干部请假按市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未经请假(含未履行准假手续)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又未及时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建立明察暗访制度
局治庸问责督查小组,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督查小组由局办公室、人教科和监察室等部门组成,每周至少暗访1次以上。暗访时将当场向被访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核对工作人员当日考勤在岗及去向情况。
四、实行考勤与奖惩挂钩制度
1、工作人员考勤情况与考勤奖、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2、工作人员旷工或上班期间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现象的,发现1次予以批评教育,发现2次(当年累计,下同)责成写出文字检查,累计3次及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
3、凡工作人员有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视或影片等行为,以及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参与休闲打牌等活动,被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将依律从严惩罚。
对违反考勤制度并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管理,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应在次月3日前将单位人员上月的考勤登记表、请假条汇总后,与考勤汇总表一并报人教科复核。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考勤情况的单位,将不予补办当月考勤复核手续。
2、人教科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复核结果通知各科室(单位),作为各科室(单位)发放综合考勤奖的依据。
3、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者,要予以严肃批评。
4、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铁面无私,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5、局内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执行纪律情况,让全局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本通知从3月1日起实施。由局监察室负责解释。
篇6:餐饮企业厨房管理奖惩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答应,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篇7: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篇8:钥匙管理制度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钥匙管理
3。0相关说明
4。0职责
4。1工程主任/主任:负责与施工单位钥匙移交的确认,并与住户中心做好移交手续。
4。2住户中心主任/主管:负责与工程部钥匙移交的确认,并对钥匙的保管进行定期检查。
4。3工程人员:负责对钥匙的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
4。4物业助理:负责对移交的钥匙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并做好钥匙的标识与借用登记。
5。0资料
5。1移交钥匙
5。1。1分包单位施工完工后与工程部人员进行钥匙移交手续,工程人员需对分包单位移交的钥匙进行逐一核对,对移交钥匙的单位编号、数量及适用性进行确认。
5。1。2工程部“验收小组”组长/工程员在门锁验收工作完毕后,按《钥匙验收记录表》要求记录合格的单位编号和数量,并要求施工队交匙人签名确认,然后将钥匙联同对应表格移交给住户中心。
5。1。3物业助理根据《钥匙验收记录表》核对工程部“验收小组”交来的钥匙,当实际接收钥匙数目与《钥匙验收记录表》“数量”项相符时,应在“签收确认”项标“√”。否则,应将实际状况在“备注”栏注明。核对完毕,应在《钥匙验收记录表》签名确认。
5。2钥匙整理与保管
5。2。1物业助理应标清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并在钥匙柜贴上示签,加以注明。
5。2。2业主/住户委托保管钥匙时,物业助理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和上作相应记录,并将钥匙按单位编号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业主/住户前来领取钥匙时,物业助理凭“雅居乐花园住户证”和“业主身份证”移交钥匙给业主。同时,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签名确认。并在《托存钥匙日期登记表》中取消该单位钥匙托存日期。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或合法住户时,物业助理不得将钥匙转交。
5。2。3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专人定期对钥匙柜内的标签和钥匙单位编号进行检查,如发现标签、编号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更新改善。
篇9:班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纪律条约
1、 同学间要团结,不得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2、不得在教室内生火,私接电线;
3、升降旗时不得故意拥挤他人,排队解散时必须礼让他人;
4、不得不假外出;有事及时给父母老师打电话。
5、不得攀爬学校的围墙及校教室门前的砖栏健身器材等。
6、严禁在铁路、公路沿线玩耍,行走时要靠边和时刻注意来往车辆。严禁追爬车辆、搭乘非客运车辆和证件不全的客运车辆(包括超载车辆)。
二、卫生制度
1、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教室及清洁区域,打扫完才吃饭及上课。
2、值日生要随时清理教室内的垃圾;
3、值日生要按时擦黑板、抹讲桌;
4、不得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
5、每天下午放学打扫教室,打扫不干净不彻底的重扫。区域每天扫2回,课间操一次,晚自习之前一次,宿舍早中晚各扫一次。
6、不准向窗外扔、倒任何赃物!
7、负责区域的值日生是该天的卫生督查员。
8、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勤换洗衣服、鞋袜被褥等。
9、不准穿背心、拖鞋、短裤短裙到校。男生不准留长发、怪发,不准染发,不准留耳发;女生不准打耳孔,带耳钉,不准画眉毛、染指甲、不烫发
三、学习制度
1、刻苦学习,努力学习,住校生没事别到处游荡,在教室或者宿舍看书做作业。
2、坚持课前预习,上课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独立完成作业、课后复习;
3、上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吃东西,不搞小动作,不讲小话,不传丢东西,不私自换坐位,不接老师话尾子,不耍小聪明,不打瞌睡,积极举手回答问题!
4、每科一个笔记本做笔记。要有字典,英汉字典、直尺圆规等学习用具。
5、按时按质上交作业。认真分析老师批改的作业;
6、培养独自看书学习的好习惯。
7、努力学习,勇于与别的班级别的学校比拼成绩。
8、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在全校前5名奖励200元,前5-10名奖励150元,前10-15名奖励100元,15-20名奖励80元。
9、凡去参加竞赛获奖的发给物质奖励,在班级表现好的或者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10、班级前10名,享受奖学金。
四、住宿制度
1、作息时间:起床6:20,晚上休息不得晚于11点00分,午休时间为1:00――1:30,熄灯后必须睡觉,不准讲话聊天。
2、服从宿舍长安排,按时打扫宿舍,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3、不得留宿他人;
4、不得在宿舍内生火,私接电线,否则后果自负;
5、不准任何人拿他人财物,否则,以贼论处。
6、不回住宿须向宿舍长讲清楚去向。
7、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力争“三轻”:轻走路、轻说话、轻开关门。
篇10: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1、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微笑服务;
2、能正确识别伪钞、{若收到假钞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
3、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即说票值);
4、公司财产的保养(收银电脑、小键盘、等硬件设备);
5、严格遵循礼貌用语、(请、你好、请稍等、谢谢);
6、做好小卖部商品的理货、补货和登记;
7、快速准确的收取营业款和当日其他款项;
8、负责收银区的卫生;
9、团结同事,互相协作完成主管交与的工作任务;
10、对于没有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的收银员主管将进行先教育后经济处罚的原则、(长期未有改正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11、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当班所有款项一律上缴、所缺款项由责任人负责补齐并查明原因;
12、收银员不可私自离开收银台外出收取上机卡、{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任何员工有义务对有损于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的管理或行为进行指责或举报;
14、换班或补休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请病假须将病假条交与主管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为自动离职);
15、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睡觉,吵闹,闲聊,等等;
16、进出网吧须出示工作牌;
17、所有收银员必须明白细心周到的服务与公司的兴衰而共存。
以上每条规章制度希各位同仁认真贯彻,如有违犯一律处罚20元,严重的按括号里处罚!
篇11: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行政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 )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部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行政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公司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 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 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 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嘉兴泓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总 经 办
日 期:
篇12:车辆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网
第一条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 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by xiaopenyou
篇1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的车辆专供于公司的业务,一切为公司服务是司机的天职,为真正起到这一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公司的高档轿车只供公司中高层以上领导公出使用。
普通轿车供公司采购、业务、现场服务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员因公务需用车时,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司机方可出车。 个人私事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司机不得擅自用车,不得用公车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擅自用车一经发现轻者扣当月工资的50%,重者当场解聘。
汽车司机要作好汽车的养护工作,按使用说明保养汽车。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区县),如未经批准者用现金加油,产生的费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误使车辆损坏,由司机本人负责修理,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篇14: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可以步行。
2、学生上学、放学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骑自行车上放学,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严禁骑车。
3、严禁学生乘坐柴三机、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超员车和货车等上学、放学。
4、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5、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内严禁自行车骑行;学生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出校门。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升旗、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和校园网、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倡导交通文明,并把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请进课堂,为广大师生上指导课,坚决制止有悖交通安全的行为。
7、加强家校联系。呼吁学生家长,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迅速建立起学校、家庭、有关部门一起参与的一体化交通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
1、所有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教职员工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3、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应小心驾驶,低速慢行,禁止鸣号。
4、所有教职工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应到学校传达室进行书面登记。
篇15: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准的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内应该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3.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后必须每日向部门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差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
三、 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当日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领导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须和出差车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发票冲抵,经财务审核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6.公司同行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公司核准住宿标准的50%。
7.出差人员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要首选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详实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7月19日
看了
篇16: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篇17:设备管理制度综合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篇18:商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商业联合会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三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十)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一)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十二)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十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五条 工商业联合会即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组织:全国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设同级工商业联合会。
地区(盟)和区设工商业联合会或办事处。
第六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是民间商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及地区(盟)、区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是民间商会,可称商会或总商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可成为工商业联合会的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各类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企业会员。
会员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股份制公司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三)原工商业者均为本会个人会员;
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
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工商业联合会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 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本会组织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九条 县以上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可根据本章程规定与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员入会条件及办理入、退会手续的办法,并报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上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
第十一条 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四)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会章;
(二)执行决议;
(三)交纳会费;
(四)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三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条 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对下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具有指导关系。
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它的职责是:
(一) 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 听取和审查执行委员会的报告;
(三) 选举执行委员会;
(四) 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开。
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协商推选方式产生,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特邀方式产生。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决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由上届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后,是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对外代表本会。
执行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主席主持会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兼职副主席一般不连续任职。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第一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是否设常务委员会,由其执行委员会决定。
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会长主持会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可设常务副会长,由会长提名,常务委员会通过。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会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可设立若干工作部门和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县、区及不设区的市可设乡镇商会、市场商会或街道商会等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工商业联合会可按行业设立同业公会或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同级工商业联合会是其业务主管单位。
工商业联合会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的社会团体以及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地方新设工商业联合会时,应报请同级党委或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篇19: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一、主要内容及范围
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支付,调休时间对应加班时长来安排。
6.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附:《加班申请单》
篇20: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22公司的物品包括四大类:221项目采购:包括项目所需物资;222非项目采购(公司自采物资):设备:电脑、笔记本等;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41计划管理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