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科技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丙丁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
甲乙丙丁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兼营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丁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甲乙丙丁四方投入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第五条 出资证明
公司应对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出资证明只是本公司的股份确认证明,不能做任何其他用途)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第六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必须在现有股东内部转让,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他方。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七条 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均有本公司现有股东担任)
2、公司设总经理____名,副总经理____名,均由股东会聘任。
第八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条 费用承担
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二条 声明和保证
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方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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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_____》、《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具体以商事登记机关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元
(1)甲方出资___元,占启动资金的30%;
(2)乙方出资___元,占启动资金的7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账号: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_____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由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1)股东退股首先应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
(2)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减资及其他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双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装饰公司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视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峰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双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乙方占有公司股份%;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嘉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五一退了,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
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法人代表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企业法人。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时间:
乙方(签字):时间:
篇3:企业战略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彼此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就双方进一步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声明和保证
1.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等国际著名厂商认证考试培训中心及考点。
1.2乙方拥有具备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相应权利。
第二条合作内容
通过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现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内容。
1.1_______________授予首府人才市场为其授权“认证考试培训中心”。使之能够对待业者进行专业的计算机网络方向认证培训。并提供师资支持。
1.2首府人才市场授予_______________为“首府IT人才培训基地”。_______________就教学、实训等方面与首府人才IT培训进行深层次的合作。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拥有在乙方宣传、推广相关合作认证的权利。
1.2甲方要将认证体系、费用等详细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1.3甲方要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就认证培训开课时间、上课方式等进行持续的沟通。及时确定好每期认证培训的授课日期以及考试安排。
1.4甲方要保证好乙方学员的上课质量以及试验设备配备齐全。
1.5甲方派一名老师协助乙方培训一门自有网络方向课程。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乙方要及时在首府人才市场宣传栏,对合作的认证培训进行宣传。对甲方的宣传工作予以配合。
1.2乙方根据宣传及学员响应情况,合理的制定培训及考试日期,并及时通知甲方。安排好授课地点。及准备好上课资源。
1.3乙方负责完成学员全部报名手续,并负责收取学员学费。
第五条费用条款
5.1详细甲方认证培训体系及费用体系见(附件一)。
5.2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5.3乙方在收取完费用,开课16课时内将费用交与甲方财务人员。
5.4乙方负责甲方授课老师课时费(限于讲授乙方自有课程时),每课时(45分钟)费_________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第七条保密
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协议项中的其余权利,并履行本协议项中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协议期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附则
13.1如遇国家调整有关资费标准,或双方主管部门下达有关政策文件,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商定收费方法。
13.3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3.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5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公司与自然人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确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与乙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的项目来源,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金额中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客户应该尽其所能去满足客户要求,并且按照其客户要求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
第三条、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其合作费用,费用的金额为项目含税总额度的_______%,即项目首次付款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合作费用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至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内。
第四条、项目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的现金,作为乙方为此项目的营销所产生的营销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该有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与完成,应该调配有能力满足客户需求的项目人员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而不能用没有能力的人员实施项目。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要尽其所能为甲方寻找相应的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2、乙方要了解客户的相关实际情况及客户需求。
3、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对客户进行前期的调研和诊断。
4、乙方在甲方项目持续期间,对于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所有事宜,应该尽力协调好双方的利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此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合同中合作费用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则需要签订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的解除由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其合作关系。
3、乙方也可以在合作执行过程中申请加入甲方成为其公司员工,其薪酬与奖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为合作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纠纷以_____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5: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____,身份证号:____
乙:____,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项目,该项目位于____,总投资为____万元,甲乙双方各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该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加油站对外承包时,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双方签定经营协议。
第五条加油站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收入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共同拥有。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转赠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八条如果有一方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对方可根据市场价格优先购买。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篇6:装饰装修材料合作经营协议
合作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合作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商贸城 路,第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层合计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 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 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 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 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 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 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 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 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 "高安市中山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 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 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 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 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 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 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 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 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 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1.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2.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7.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9.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 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应于200__年__月__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 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___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贸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篇7: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甲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作为发起人共同申请设立目标公司等事宜,自愿签订本合作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3、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
4、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三条、合作分工
1、甲、乙、丙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__________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__________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三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四条、收益分配
1、甲、乙、丙为公司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______%。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______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丙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拓展公司合作协议书
此协议制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双方为_________(“University”)(甲方)和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期待大学研究“_________”项目,并给与相应的投资,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_________负责进行此项目。
1.定义
1.1 “大学”是指大学,主要的调查员和那些在主要的调查员的监督之下参与研究计划,包括,但是不限制在,学生、职员、代表和代理人。
1.2 “主要的调查员”是指在每个项目计划上被列出的个人,被大学雇用,由于正在引导而且监督研究计划的对计划责任的人。
1.3 “知识产权”是指任何的和所有的发明、装置、程序(包括,没有限制,使用装置的程序或制造如此的装置)、方法、作文或产品或软件,是否可请准专利的或非可请准专利的,版权,和相关的实际知识。
1.4 “_________的知识产权”是指由_________独立地开发产生出来的。
1.5 “大学的知识产权”是指大学独立地构思或产生的。
1.6 “新的知识产权”是指在协议的期间以及在它期满之后180天内被构思或产生的。
1.7 “大学背景知识产权”是指任何的知识产权拥有或受约束的借着对练习或利用研究计划或研究计划的结果是适度地必需的大学或主要的调查员
1.8 “研究的领域”是指有关研究计划的研究区域。任何的相争术语当可能在每项目计划中被发现之时将被协议的术语和情况替代。
1.9 “项目计划”将对协议及其他描述例如:付款的研究计划,预算和时间表的每个研究计划的细节和仪器。每个和每项目计划将构成协议一个整体的部份而且有相等的合法效果。
1.10 “研究计划”是指研究和工作在大学被运行,在项目计划中发表。
1.11 “研究计划”是指在项目计划中被描述的计划。
2.工作的范围
2.1 研究计划。被协议涵盖的研究计划发表在项目计划附件中。大学同意符合研究计划在主要的调查员的监督和方向之下执行研究计划。主要的调查员可能选择其他的大学职员参与研究(包括,但是不限制在大学技术人员,大学生和研究生,博士后或有才能成员),假如如此的个人知道并且同意被协议约束。任何与协议冲突的事,大学和_________可能随时借着相互的书面协议修正研究计划。
2.2 研究的排他性。_________承认大学可能在被其他赞助的研究领域里面专注其他的研究,而且_________将没有对如此的其他研究或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假如没有用到_________知识产权或机密的数据。
2.3 仪器和补给。由_________提供到大学的仪器在每项目计划上连同此的仪器公平的市场价格一起被列出。
3.考虑和付款
3.1 资金筹备。由_________提供依照付款的预算和时间表为研究计划赞助,在项目计划中描述,可能在给大学二个月注意之后被_________修正。
3.2 发票。官方的发票将依照如每个项目计划所概略说明的付款时间表被对_________支付给委托的大学。
3.3 付款。在收到来自大学的一个可接受的官方发票,付款在四十五(45)天内将会被_________传到大学的银行帐户。
4.术语和终止
4.1 有效的日期。协议将在上面在有效的日期之后变成有效,将继续有效2年,
4.2 _________的终止。_________可能随时为任何的理由在对大学的六十(60)天书面的通知之上结束协议或研究计划。在这件事件中,大学将会在一种有秩序的和及时的流程中着手进行关闭研究计划。_________将有关终止的合理费用付还大学。
4.4 协议生存期。任一方以任何的理由终止协议将不影响在此之前的权利和义务。
5.知识产权
5.1 知识产权的揭示。大学同意在决定如此的知识产权的存在三十(30)天里面揭示到_________所有的大学背景知识产权和新的知识产权。
5.2 _________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将保持_________的唯一和独家的财产,大学将没有对如此的_________知识产权的要求。
5.3 关于知识产权大学权利和义务。知识产权将保持大学的唯一和独家的财产。
5.4 新的知识产权。新的知识产权将被大学拥有。
5.5 在大学背景知识产权和新的知识产权中的政府权利。某知识产权可能受制於支援了在研究的领域中主要的调查员的实验室和工作的政府机关的权利。当它提供给_________的时候,大学将告知_________任何的政府机关的权利。
5.6 大学背景知识产权/新的知识产权上的第三者的知识产权/要求。
5.7 除非明确地许可,没有一方直接允许使用另一方任何专利权,专利权申请、版权、商标或贸易秘密的数据。
6.出版
6.1 _________认识在研究计划中的大学牵涉的结果一定是可出版的或公众散播,而且同意那所大学有权利在国际的,国家的或地方的专业人士会议或讨论上呈现,和在日记、论题或论文中出版。
6.2 大学有权利自由的出版他们的方法,而且结果在追求研究计划方面发展或得到。如果为出版的被委托的材料包含是由_________提供的专有数据,为了要避免_________专有的数据不合适的揭发或经过数据公众的揭发避免专利的保护损失,大学将会六十(60)天以前将计划出版或公众的发表为得到_________的赞成而提供给_________任何的被计划的出版或发表的副本。
6.3 在收到副本之後_________将有六十(60)天反对如此的计划公众的散播;大学从收到如此的异议日期起将制止出版或发表以使_________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_________知识产权。
7.机密的数据
_________和大学将符合公司非揭发协议从事机密的义务。
8.广告
大学要在_________的赞成下作宣传。
9.注意
地址如下填写,邮资先付的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地址: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电子商务公司运营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或无心之举加害于公司使公司受到任何方面的损失或负面影响,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公司内的任何资料复制、打印、传送、带出公司。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并在叁年内不得向它人泄露有损公司的任何性质商业秘密。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
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补偿金,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2)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提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从事第二职业限制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10: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男,________岁,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男,_________岁,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_____;合伙人共出资。其中甲方_____出资现金与设备,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共计______元入股。乙方_______出资现金。
第三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四条、盈余分配
1、甲方做为材料出资方,故前期盈余先付给甲方,做为材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材料成本费用,其它盈余按比例__________分成。
第五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并负责商铺的实施和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维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七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八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1:私营企业单位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受聘于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部,任一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标准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其中1小时为用餐时间。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每月工资为伍仟陆佰圆整人民币,包括所有津贴及有关费用在内。甲方应于下月的15号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乙方应缴纳的税款及个人需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每年支付12个月工资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当时市政府规定工资的最低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工休假日、婚丧假、产假等,同时享受符合甲方规定的有关假期。
第七条、乙方每工作满一年将享有公司规定的带薪年假(11天),该假期乙方在试用期满后方可享用。年假原则上在自然年度内休完。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工作所在地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按工作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签署劳动合同的同时亦需签署公司制定的《奥迈思员工手册》。
第十一条、乙方如出现旷工、迟到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公司规章制度扣除相应工资,或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改造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终止或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合同亦应于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二十三条、甲方解除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及因培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培训费用的赔偿应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七条、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和《保密承诺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乙方必须认可,在签署此合同前,对此合同的解释有充分细致的了解。
第三十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12:外贸SOHO委托外贸公司出口合作协议
业务合作协议书
编号:
甲方:上海进出口公司
上海路111号
乙方:上海XX有限公司 (或个人)
上海路642号
经乙方介绍和合作,甲方与美国XX公司签定外贸合同02-1043US。在此过程中,乙方做了大量的接洽、联络和促进工作,还包括介绍和联络合格供应商(上海XX有限公司)。为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外贸合同02-1043US和出口产品购销合同是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一、甲方负责对外签定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安排出运制单、报关、收汇、退税,并负责出口报关等有关费用。
二、乙方负责介绍引进外商和供应商,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之联络。负责配合外商进行产品设计,监造。甲方协助。
三、甲方收入为_____________。
四、乙方收入为外贸合同收款扣减收购合同付款后的余额。在外贸合同全部收汇后7天以内支付。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上海进出口公司乙方:上海XX有限公司 (或个人)
代表 代表
二○○三年X月X日
篇13:投资合作协议书成立公司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9月10日于河南省固始县签署。
甲方: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山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新长城建筑公司
丙方:南京万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道路与桥梁工程资源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丙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开发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三方注册成立的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丙三方通过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的控股,获得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向、甲、乙、丙三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丙三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丙三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丙三方在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出资比例为:甲方拥有一级道桥工程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10099万元和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并且甲方拥有约一亿元固定道桥工程资产在固始县城区可以随时为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服务;乙方拥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并且甲、乙方的业绩卓越,信誉优秀,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35%;丙方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业绩卓越,信誉优秀,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65%。甲、乙方对工程质量终生负责,责任重大,甲、乙方在固始县人脉资源丰富,应该任劳任怨,多为丙方分忧解难,甲、乙、丙三方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互惠互利,团结协作,宁快不慢,宁大不小,宁早不迟,尽早启动此项目。
2、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注册成立时,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固始县银行注入资金一亿元。丙方应在20xx年9月 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存入固始县银行南京万厦集团帐户,账户由南京万厦集团掌控,确保资金安全;甲、乙方应20xx年9月 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存入至固始县银行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帐户,显示甲、乙、丙三方的资金实力,甲、乙、丙三方与固始县委、县政府洽谈项目的诚意。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丙三方须按照各自在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丙三方股东同意,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也可以自行筹措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和附属工程、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1名董事,乙方推荐1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丙三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甲、乙、丙三方派往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中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规范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因经营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丙三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丙三方承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丙三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的具体事项,均以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章程的约定为准,也可以一事一议,少数服从多数。
五、甲、乙、丙三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总策划和管理,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开发提供甲方拥有的一级道桥工程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10099万元和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并且甲方拥有约一亿元固定道桥工程资产在固始县城区可以随时为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服务;
(2)与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乙、丙三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1、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与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公司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价格的洽谈及相关工作, 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建工程业绩和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 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价格谈定后第一笔款由甲、乙方出资50%,丙方出资50%,但乙方应不迟于1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乙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乙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无法履行责任, 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
(盖章)
地址:
篇14:2024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其它合伙人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篇15:装饰装修材料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
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等;
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
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6: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两方合作组建:北京__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北京联所商业经纪有限公司10x%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__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连锁经纪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连锁经纪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连锁经纪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两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连锁经纪章程》及《连锁经纪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两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篇17:公司设计合作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合作时间
1、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占股___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___%。
2、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3、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该项目盈利后,乙方占____%利润,甲方占____%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共同注册“上海*有限公司”。以公平、公正按股份享有权益、承担风险的原则拟定此协议。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协议。
一、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有限公司。
二、 公司经营地址:上海市。
三、 公司承包经营期限:根据承包合同期限。
四、 公司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人民币,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以本协议为准。
五、 本公司总投资为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直接投资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设备人工、开办等费用 万元(未付资金)设定为壹万元壹股共计 __________股,按商定:甲方 __________股 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股__________ %。
六.经营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只能在人民币伍仟元内行使权限(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如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超过伍仟元以上必须经股东会商量通过认可。
七.总经理、常务副总为股东会聘用制,任期为壹年,经营状况良好,、经股东会批准连任,但任期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及严重不达标者,经股东会通过有权终止其职务。
八.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九、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a)遵守股东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分红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b) 依其所持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等进行监督,有权提出建议或质询;
c)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股份;
d)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十、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a) 遵守公司章程;
b)依其所认购的股份按时缴纳股金,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依照股东股份份额承担投资与风险;
c)不得退股;
d)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十一、股东会任何决策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十二、股东管理者每月与年终必须向各股东提交真实的财务报表,如果对提交的财务报表有疑问,股东有股进行查帐,经股东会通过进行审计。
十三、股东与股东之间必须相互负责,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提出好的宝贵意见,协调一致、统一思想、开拓市场、追求效益。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或出现其它的任何问题由各股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三方于开始协商失败后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或补充签订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经公司及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篇19:广告公司合作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1.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余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协议,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协议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0: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合同书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 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