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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工程维保合同【汇编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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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大型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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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市____区装饰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 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八、责任:

(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市____区装饰工程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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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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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共35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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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保险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建筑,工程,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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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保险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姓名、地址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列财产: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免赔额

备注

(1)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和

临时工程及物料)

(2)安装工程项目

(3)场地清理费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财

产(另附清单)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备及

装置(另附清单)

(6)其它财产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副理签章:____________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

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签章: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__  会计:____________

签单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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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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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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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沥青采购合同高速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工程,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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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JTC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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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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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这篇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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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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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钻探土壤试验工程合同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迼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拋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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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绿化工程项目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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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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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工程承包劳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工程,全文共 3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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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浙江杜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水一方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就 衡水在水一方14#楼屋面工程施工承包 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屋面女儿墙抹灰;屋面珍珠岩找坡。

2、无机发泡保温板铺贴。

3、屋面钢筋细石砼浇筑、压光;嵌缝条、淋油膏。

4、屋面找平层压光。

5、一切运输工具、拌和机械及各种辅助工具、辅材;

6、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一切劳保用品的购置、使用。

7、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做到文明标准,随时保证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标准,甲方可组织人员清理,清扫,乙方负责其人工费用,该款在工程中扣除。

8、每天所有的工作面应做到落手清,否则甲方有权处罚。(按砼5元//kg计算)

9、服从甲方所有管理人员的安排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甲方对乙方的各项违章、违规现象有权作出处罚并通告全工地所有人员。

二、承包单价

1、本工程屋面按实际面积 元/㎡包干(女儿墙体不计算面积),如果该班组其中未达到相关要求标准,将最终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内容的费用。

2、本工程上人屋面花架按实际面积 元/㎡包干(女儿墙体不计算面积),其中 元/㎡作为“作业工人的劳务费”;其中 元/㎡作为现场安全文明配合费;其中 元/㎡作为班组长管理费;其中 元/㎡作为民工工资利息(为却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如果该班组其中未达到相关要求标准,将最终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内容的费用。

4、以上单价为以上工作内容的包干价,已包括所有辅料以及管理费、人工费、税金、暂住证费,民工综合社保费、现场文明等其它一切费用。

5、如果班组人员不到位、混乱或不在状态,项目部有权在结算工程款时视其情节轻重部分或全部扣除综合单价中的班“组长管理费。”

6、本工程单次变更或增加费用在500元以下的均不进入工程决算。

三、付款方式

所有屋面完工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总额“作业工人的劳务费”的 % ;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量总额的 。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在现场配置技术、管理人员,解答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疑点,指导乙方施工管理。

2、施工期间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职工住宿等方便。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技术人员的书面《施工工艺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施工,乙方若有不同看法,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同意,书面签字确认,并附新的工艺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4、乙方所聘请的工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件,不得录用身份证人员及童工。

5、乙方必须加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教育,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与甲方管理人员有不同看法,应与甲方管理人员探讨、沟通,无法达成共识的,应向上一级领导部门汇报解决,若既不汇报又不执行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6、 乙方作业人员,不得在工地范围及甲方责任范围内打架。若施工现场内发生斗殴事件,打架双方不论谁的过错,双方先各自罚款20xx元后再由项目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

7、 乙方必须加强工人的遵纪守法教育,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教育每个工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若乙方不执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中途退场处理。

8、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加人员,若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另派其它班组对乙方所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进行施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增加费用(含另请班组价格高出乙方承包价格的部分)及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责人原则应亲自督驻本工地并在生活区常住,若因其它原因不能亲驻的,乙方应委派代理人(中途尽量避免更换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在有乙方人员作业时,不得随意外出、离开现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应征得甲方施工员同意,代理人承担乙方所有义务及责任。

10、乙方中途不得私自退场,否则按中途退场结算,所有中途退场结算,只付给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

11、 乙方有责任派人协助甲方施工员对本分项的工程质量进行的检查。

12、乙方作业人员若发生安全事故(无论何种原因),除甲方购买保险以内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以外所有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施工现场不准生火做饭,用电必须按项目部相关要求使用,如发生类似情况,将按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处罚。

14、乙方作业人员的私人物品自行保管,若遗失概与公司无关。

15、乙方作业人员在斜屋面及临边施工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否则罚款100元/次.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进场班组人员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质量教育,作出书面记录,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向甲方报送。

2、强化安全质量、文明意识,设质量检查员、安全文明宿舍,文明现场检查,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参与施工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疾病或遗传病,否则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3、负责施工生产中落手清,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每一层楼完工后做到材料收拾干净,否则由甲方派人清扫,但造成的用工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作业面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4、现场不准生火做饭,用电必须按项目部相关要求使用。

六、其它

1、本工程乙方进场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至少应具备“三懂四会”和施工时的安全知识和防护力。

4、严禁盗窃,若有违反者除罚款所在班组人员20xx元外,并将其逐出工地,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各种赌博和不文明现象,保持宿舍内整齐和个人卫生。

5、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工地原则上不使用女工,严禁男女混宿,,对于有夫妻的作业人员,食宿乙方自行解决。

6、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乙方进场人员年龄须在18-55周岁之间,并应带有效身份证、暂住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者原则上不使用。本工地禁止招用少数民族作业人员和童工。如有类似现象发生,将给予3000.0元/人次的处罚。

7、乙方离场人员的行李、包箱应主动交门卫检查。

8、乙方进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法法规及有关规定,不按规定作业,一切后果乙方全部负责。

9、本合同未尽事宜,若在施工中发生,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10、乙方合同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迟到甲方每周的例会,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召开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会议。如缺席一次,甲方将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迟到按每5分钟50.0元进行处罚。且在3日内以现金方式将罚金上交项目部。超过时间,将在支付工程款时,以双倍扣除。

11、施工过程中,所有来自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处罚,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项目部,否则将在结算工程款时,以双倍扣除。

12、本合同乙方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七、关于违约与退场

1、如果是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满足、达到相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或资金不足、不服从管理等而退场,则甲方只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中的的50℅,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窝工、误工、退场费等其他费用,且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2、如乙方中途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只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给以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且有权另行分包他人。且不退还保证金。

3、如果是由于建设单位、上级相关行政部门或中途遇不可抗拒因素而被迫停工,致使甲、乙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乙方有义务、责任将工作内容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则甲方按本合同价款同步支付乙方工程款,同时无息退还保证金,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窝工、误工、退场费等其他费用。

八、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向甲方交纳现金人民币元,大写 , 本合同方才正式生效,该款作为乙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保证金。(如果乙方是已进场作业班组,则在乙方已作业内容的工程款中扣出相应工程款作为保证金)

2、保证金的退还:所有屋面工作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至70%,在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竣工验收完成30日内退还至100%,在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

3、该分项工程总工程款的5℅作为该分项的质保金的,在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的质保金时,甲方同时支付乙方的质保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合同最终解释权规属甲方。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存相关部门。

付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2《治安消防管理条例》;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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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材料长期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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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长期供货合同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石、水洗沙等名称、质量、品种、数量、规格要求以以下明细表为准。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以明细表要求为准;

计量的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为准。砂石料以实铺场地压实方数测量为准,其他以实收数量为准。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新亭。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此价格为固定价,合同期内不得浮动。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验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以上材料为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增加数量并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当场拒收。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采购定金:人民币1000.00元,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待工程竣工后,付清全部余款。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货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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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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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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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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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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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景观亮化工程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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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综合2楼(培训中心)室外灯光亮化及

2、 工程地点:九江市滨江路961;

3、 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实施;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甲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的条件和保证工程按期安全完成的条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工作; 3、负责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时提供相关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 2、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相关的工程安装设计要求,施工中如需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操作维护培训工作。

4、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设备半年的保修及过后的有偿维修。

5、 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 证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6、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消防等规定导致 发生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

1、为确保工程安全及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安 全标准及质量标准的各项规定实行。

2、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验收

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工作应在 3 日内完成。如无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甲方在设备正常运行两周内仍未派人员参加验收,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则乙方的单方验收报告即为有效。

五、保修期、维修及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自验收合格半年内免费维护。

2、在保质期内,乙方实行免费维修。在此期间,本合同设备如发生问题,乙方应于接到通知 叁 日内派人到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使用失误造成的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按有偿维修服务处理。

3、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有责任提供及时的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合同可以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

4、乙方保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技术培训

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免费培训。并提供维护、维修技术资料。

七、价格条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柒佰柒拾陆元壹角捌分(小写:¥224776.18元)。

2、工程总造价包括:

a、全部设备材料款;

b、运输及运输保险费;

c、施工安装费;

d、设备到达工地后的仓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

3、货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壹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陆万柒仟肆佰叁拾贰元整(小写:¥67,432.00元);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65 %,计: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壹佰零肆元整(小写:¥146,104.00元);其余5%工程款,计: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叁拾捌元整(小写:¥11,238.00元)在工程半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结清(以验收合格日计时半年)。

八、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的10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延迟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 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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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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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样本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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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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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计量单位等:

说明:实际结算价格以市场价为准;如规格特殊需方必须做好“月度进货计划”并于进货前一周内提前传真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订单后即按订单规格安排生产,并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需方不得随意更改订单规格,如有擅自变更规格,由此造成供方在生产上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GB 11968—20xx标准要求。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运输送货到需方 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每次送货前由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送货规格、数量和时间。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将产品运至需方工地,期间发生的运费及装卸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GB 11968—20xx标准要求。

1、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3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规定。

3、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当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注:如需方要做现场检验,必须通知供方派人共同进行,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需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供方提供技术资料的方法和期限: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证明或产品合格证。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破损率必须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最终以需方工程现场签收人员实收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日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的;剩余%的货款,在砌体工程结束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其中加气块每月支付100%。如需方恶意不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催收所送货款及违约金,双方成交数量结算依据为需方签字认可的发货单。

2、需方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支付现金,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银行账户。供方指定 为本合同专职资金结算员,供方每次收款前须开具有供方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否则,需方不予付款。

九、违约责任:

1、经上述第五款确认的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需方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需方有权从供方任何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供方可终止合同。

3、需方逾期付款按所欠款的每日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4、按本合同规定应该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由违约方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5、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供方不按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选择供应商,供方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需方向建设单位支付的工期违约金)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从供方任何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需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执叁份,供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办理财务结算、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需方指定为本合同加气块签收人,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2、本合同供货仅限于项目部。

3、供方指定收款账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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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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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科技大厦地下一层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及间墙地上加高的砖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元。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程量50%时,付一部分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再施工完闭后3日内付清。

三、施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拆除区域内的电源、通信等线路。

3、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负责机械及人员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施工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6、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六、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工程合同书范文2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及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除范围

拆除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五圣河(桂澜路以东,宝翠北路以西)具体范围详见《佛力估字[20__]第1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拆除招标范围内的甲方指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基础(拆至闸室底珠基标高-1.3米处,详见附图),附属的围墙、花圃、挡土墙等,岸边场地平整至最近市政道路路面标高处(包含用拆除物残渣回填),并清除所有垃圾,不得将垃圾就地填埋及将原地块沙土运走。

2、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

第三条工期

1、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甲方在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书2日历天内,乙方必须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四条拆除项目成交价大写:

第五条支付方式

该工程是通过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交易机构)公开组织拍卖成交的,签订合同前已于成交当日向该公司缴纳全额的拆除项目成交款。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人民币10万元(包括文明施工,工人工资保证金,工程施工等),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予组织交易机构。

2、工程验收合格后,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会出具《已交接证明》,乙方凭此证明到组织交易机构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协助乙方施工前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

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或停工处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安全责任

(1)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2)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备案手续。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3)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

(4)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6)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8)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施工。如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乙方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每单项拆除工程报甲方开工备案前需提供所有施工人员拆除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购买不小于10人的意外险。

2、环保责任

(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在施工中做好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2)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3)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挡,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7)在拆除和清运过程中,若违反环保规定而遇到处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

(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

(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

(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拆除备案手续。

(6)在拆迁工地周边应当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

(7)本工程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只能采用人工或机械(离民居30米以内的非住宅物业必须采用人工拆除),做好民居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及因拆除时产生的震动,可能对周边房屋有影响,开工前必须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保存原始资料。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损坏民居房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8)中标单位不能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工程由甲方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工程不予以验收,乙方须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还须按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

2、施工期内发包人将对乙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验,如发现乙方服务未到位,发包人向乙方发出限期维护通知书,乙方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若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维护或者未完成维护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管养或者维修单位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在乙方的履约担保金中扣减。

3、工期误期赔偿费

(1)本招标工程要求乙方按中标工期完成。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工期每延迟一天1000元,违约金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若乙方在施工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10天的,则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3)若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告之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4)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如发现没有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以照相为准),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会因此而改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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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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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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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标准承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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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项目委托给乙方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综合布线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完成98个信息点(其中数据点65个,语音点34个)的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提供所有信息点的测试数据报告。 网络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负责所有交换机的安装、调试。 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数量按照“方案”执行,详见“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大写:_________)。 注:以上价格组成详见附件 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发生变更,涉及材料设备数量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合同金额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②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即$$$;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________年后付清给乙方。 注:工程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项目经理进场确定具体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制作),并指定现场督导工程师。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X)确认后方可实施。

2、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

3、若确需对“设计方案”做改动,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核实并签字(盖X)确认后乙方可将工期顺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定再开工日期,可恢复施工时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如无法确定再开工日期时,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结算相应工程进度款。

6、乙方应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实施,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乙方竣工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等)和工程竣工图纸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审计完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按“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验收通过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X)。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3、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由甲方负责,所有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协助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掩埋工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清点验收、工程签证单等单据、凭证的签字确认,当_________不在时由_________代签。 乙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进场确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保证提供原厂优质产品;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内容;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听从甲方现场主管人员的合理性安排,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整个布线系统工程提供________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设备的保修期详见《附件》中的“售后”说明,但人为不当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6、响应服务时间在2小时以内,需现场解决的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法定休息日除外);

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及管理文档,提供实际的网线布线图和每一个信息点、语音点的fe书面测试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每延期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中涉及所有内容保密,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关内容给

第三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5、如因某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X)后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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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it工程安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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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it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采购设备及总价如下:

1。合同总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用、保管费用、人员培训、税金、售后服务、质保、保险费(如有)等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费用。

2。采购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三、产品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须按附件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原厂原装正品设备,并向甲方提交设备的品质保证书、合格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有第三方起诉侵权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施工期间,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无废弃垃圾等。

4.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检测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一次的工程款中扣除,并不追加工期。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设备、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综合布线符合《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xx(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1、合同签定后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天。2、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甲方验收合格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产品规定说明办理。无相关质保规定的自设备安装完毕,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内,乙方负责对因设备本身质量所出现的故障免费保修或更换。前述质保期限双方理解有异议的,按照质保最长期限为准。

在质保期内,若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并收取一定的工时费。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备用设备给甲方使用。如乙方未能及时响应,甲方有权自行联系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培训累计时间不低于天。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

2、款项支付:

1)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且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款需以支票或银行汇款的形式支付至乙方所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上:乙方开户银行帐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税号:

2)支付条件: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先行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局要求的发票,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因乙方延迟开具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乙方驻场代表为:,联系方式为:。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附件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4)乙方对以上设备及施工项目质保个月。质保期起始时间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返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的,以甲方所受损失为准。

2。在乙方无瑕疵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该合同有关条款不能实施或守约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的,每迟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视为乙方违约,取消乙方承包资格,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当日无条件清场,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费用,并退还所有甲方已付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的,以甲方所受损失为准。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审理。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后,合同效力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篇二】

甲方:_________公司(系统使用企业)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系统开发公司)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生产现场实施“_________监控系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双方责任的约定

为改善甲方生产管理手段,甲、乙双方合作实施_________监控系统_________,并分别承担下列相应条款规定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指定配合乙方工作的人员,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软件系统所需的生产工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参与_________系统的连接工作。

(2)甲方须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尽量详尽的_________格式文件,以便于进行_________系统_________的数据交换工作。

(3)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将该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负责上述软件系统在本单位使用过程中的版权保密工作。

2.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监控系统_________”软件一套,其中包括服务器版调度排产子系统_________个;工艺准备子系统_________个;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_________个。远程数据采集器在本系统定为计算机,并负责在乙方指定工作现场的安装与实施。

(2)乙方按甲方提出的“_________”完成系统的安装与实施。

(3)以乙方为主,与甲方共同完成指定信息与_________之间的传输。a.实现从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文件中提取材料清单,产品名称明细、零件明细表、定单号(合同号)等对_________系统的输入信息。b.实现由_________系统输出给甲方成本核算系统的零件制造成本信息的表格文件或数据库(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

(4)乙方负责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名使用人员的培训。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生产工艺等信息从资料保密,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进度与工作程序的约定

整个项目分为两大部分进行:

1.基本系统的安装及调试(费用分配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附表所列出的有关资料。

(2)乙方与甲方指定人员共同完成软件基本使用系统的建立(各种工艺数据库的建立);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基本系统运行测试,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_________系统与上层模块的数据连接(费用分配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车间上层管理系统面向_________系统传输的文件数据格式(BOM、物料描述)。

(2)乙方负责完成_________系统向_________有关模块传输零件制造成本(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的程序模块;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集成系统测试。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验收标准的约定

1.基本系统的验收,按指定的产品(_________-_________个)可通过系统正常运作为测试验收标准,其中包括工艺路线生成、作业计划生成及产生相应的工作文件。

2.远程控制端的验收,按系统能够正常发送与接受信号为测试验收标准。

3.与_________的相应数据文件的信息传输,按信息传输正常、数据准确无误为验收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软件系统服务费共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定为四期:

1.双方合同签订之日支付_________元;

2.基本系统调试正常,可投人生产使用,验收收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3.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与主系统的配置与调试,经验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4.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_________系统与_________系统实现数据传输,系统调试验收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五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乙方在系统实施后的_________年内,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并提供_________次免费版本升级服务。_________年以后对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均按人民币_________元/人,工作日收取费用(如属于本系统自身问题,乙方将免费提供技术维护;同时本条款的生效不包括双方继续的项目开发合作行为)。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在系统取得本企业第一个车间实施成功后,乙方将本着宣传推广与友好合作的精神,赠送甲方一个基本系统(一个作业计划模块和一个工艺模块),由乙方自行实施于企业的另一个模具车间。

2.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在可能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在前段工作基础上的项目开发合作。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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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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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b)上述投标书;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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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路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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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细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元)

工作内容及费用组成

备注

一、地基处理

总额

二、模板支架预压

总额

三、钢筋制作安装

t

四、钢铰线上料、穿束、张拉

t

五、现浇梁砼

m3

4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评定得分90以上。

4.3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于乙方返工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

4.4为避免施工中出现浪费现象,甲方按设计数量提供提供钢筋、钢铰线及砼,钢筋损耗率为1.5%,砼损耗率1.5%,钢铰线损耗率4%。如实际用量超出规定消耗,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用超出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费用,此费用在当期验工计价中进行扣除。钢筋、钢绞线按当月实际购买价扣除、C40混凝土按370元/m3扣除,C50混凝土按410元/m3扣除。

5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预交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现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预计合同价的5%),待乙方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无乙方责任的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动用或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建设方办理建设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工作;及时组织测量、放线。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6.6为保证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乙方要求,有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机具,并负责审核乙方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方案及进退场计划,以确保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机械使用的有序可控。

6.7为确保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出现,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及基本生活保障进行检查,对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仍未支付劳务合同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人工费,代乙方支付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

6.8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和向建设单位作好竣工验交工作。

6.9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6.10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乙方进行的任何检测、检验合格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7.2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及时呈报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并做好自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7.3乙方不得将不合格自购材料用于施工作业的工程,否则所完成的工程按不合格处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7.4乙方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5乙方工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同甲方保持工作联系,接受甲方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控制。

7.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地方政府对甲方罚款或其它处罚,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罚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完成的乙方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其费用在乙方验工计量中扣除。

7.7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等手续。

7.8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批准的施组节点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7.9乙方配齐各种作业工种及劳力,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作业熟练。

7.10承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乙方房屋、设备、机具、材料、停窝工损失及乙方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

7.11负责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交通、食宿费用。

7.12承担不合格工程处理补救费用以及不合格工程检测费用和其它相关损失费用。

7.13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场地平整、材料堆码整齐,各种标识、标语齐全规范,

8.工程质量检查

8.1乙方在施工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并及时做好施工记录,以便出现质量事故缺陷时查验。

8.2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察、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对检查发现问题,甲方立即签发通知单,由乙方限期返工或整改。

8.3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质部门或技术部门。若不及时通知或隐瞒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施工的工程达到检测期限后,乙方提供质量检测文件资料及相关的同期施工记录(相关要求由甲方技术部门提供)通知甲方报检。各工序完成后,乙方负责提供报检资料报甲方安质部门确认,甲方在48小时内对乙方报检项目负责验收,若超过48小时不进行验收视为合格,乙方负责协助检测验收工作。

8.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性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乙方应承担施工资料编制的工作,将施工文件资料报甲方汇总后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9安全施工

9.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甲方应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9.2甲方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9.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专职安全员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个人有权进行纠正,对严重事故隐患有权下达《安全整改指令通知书》,对有立即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部位或操作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报告领导处理。

9.4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5在施工中,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有效开展工作。

9.6乙方应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或作业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时,立即组织改进和解决。

9.7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9.8乙方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学习,帮助工人正确对待安全生产,对违章、冒险作业的工人要进行教育和处理。

9.9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应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9.10作业中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10变更设计

10.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停止施工;因变更设计增减的费用,由甲方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施工数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工程施工费用增减额,合同中无单价的双方另行协商。

11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

11.1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甲方材料及机械设备,根据签认材料发料单、机械台班数量以及相应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费用从乙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11.2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生产、生活用水和用电并承担其费用。施工采用当地电网用电的,电费单价按1.0元/度扣除,用电数量按实际数量加损耗数量从乙方验工计价款中扣除,损耗数量根据电力部门收取总损耗数,按用电度数比例分摊。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需要乙方采用辅助发电机供电施工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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