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页3]_合同范本
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免交保险费的申请人,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4.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五条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六条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七条 可转换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或以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转换之日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 住所或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本人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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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_合同范本
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__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保 费______________费 率__________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单 公 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
篇2:建信保险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协助甲方进行图书馆系统维护并且建立系统维护记录。
2.上门进行软件的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根据甲方的需要,修改系统的配置文件、账户、打印输出格式、统计报表输出格式等。
4.根据甲方软件使用情况及设备情况制定科学的数据备份方案和方法,并协助甲方进行日常数据备份。
5.协助同一版本软件的升级工作。
6.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图书馆的主页。
7.乙方负责甲方操作员现场培训。
8.甲方免费参加乙方在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组织的操作员培训。
三、费用
其一年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为所购软件的_____________%。
四、服务方式
上门及电话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响应。
五、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
1.自签约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
2.乙方收到用户支付的技术支持服务费后,即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七、违约责任
按经济法,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篇3: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篇4:建信保险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违法法律规定以及解除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除了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外,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更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
篇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_合同范本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6:保险公司推荐修理厂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为合作修理厂,并在乙方营业场所挂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二)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本保密责任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三)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店内使用“x公司推荐修理厂”的标识。
(二)按照“谁代理承保,推荐谁修理”的原则,乙方代理承保的客户,甲方优先推荐至乙方修理。
(三)甲方开通全天候服务热线客服热线。
(四)甲方为乙方的业务人员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对乙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
(五)甲方负责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核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包括修复方式、工时、配件价格、损余物资处理等。
(六)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以及双方商定的指标进行考核。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配置不同服务资源,如送修资源、维修价格、推荐修理厂资格等资源。
(七)客户和甲方之间、客户和乙方之间如因事故车辆维修质量和工期等问题发生争议或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已先行向客户进行了赔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乙方在维修质量、维修时效、理赔服务等方面发生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致使甲方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甲方承诺对乙方代理的业务,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结算手续费,在乙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的手续费结算帐户
(十)凡是通过乙方渠道代理的新保和续保业务,代理业务归属方必须是乙方的公司名称。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核实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不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经甲方考核,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的。
3.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变更企业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变卖、转让、租赁、赠送他人等)。
4.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且在合理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
5.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同意在经营场所内按甲方要求悬挂甲方授予的“x公司推荐修理厂”标牌。
(二)乙方应选派专业人员积极协助客户与甲方共同完成对车辆的拆解、定损等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拒绝。乙方不得虚报维修项目,不得扩大或虚报损失,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的利益,客户在理赔过程中与甲方意见不一致时,乙方应做到客观公正,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
(三)乙方应开通24小时服务专线,设立保险服务专员、接待柜台,协助客户处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配合甲方做好道路救援服务。乙方为甲方承保的在市区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车辆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四)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查勘定损人员的技术培训,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和日常工作提供技术、设备和场地的支持。
(五)乙方必须了解保单中承保险种和保险金额,应注意车辆承保情况、承保时的特别约定、保险责任、事故责任以及各种免赔率和免赔金额因素并告知客户。
(六)甲方承保的事故车辆进厂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事故车辆擅自拆检修理。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制定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方案,在维修过程中确保质量和维修时效。
(七)乙方维修事故车辆必须按照维修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更换配件必须采用原厂件,若甲方或客户发现乙方采用伪劣配件,乙方应承担后续维护费用,并向甲方支付配件价格的三倍价款违约金。
(八)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就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派驻专门受理保险投保的人员、提供相关的投保单证、宣传材料,协助办理保险手续。
(十)乙方主动向客户宣传、推荐甲方保险产品,指导、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并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负责收集提供投保车辆的各项资料及信息。车辆投保险种有: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损失险(家用车)、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和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等险种。
(十一)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为甲方员工无偿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和办公设施,甲方经过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在乙方营业场所内醒目处张贴或陈列宣传资料;引导、推荐客户向甲方投保;并制订内控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将所销售的机动车(含应续保的机动车)推荐向甲方投保。
(十二)甲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在乙方修复,乙方同意配件价格和维修工时按照协议价格执行。对于未投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保险事故车辆,甲方按照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件价格核定,乙方应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十三)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应该坚持“以修复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果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则不应进行更换,双方应共同配合做好客户的工作。
(十四)修理工期由乙方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乙方应按确定的工期按时修复,如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间拖延、配件不到位等引发客户投诉的,乙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处理,消除不利影响。
(十五)当发生由于保险事故车辆修理质量不合格造成返修,或被保险人要求到其他修理厂重新修理,或由于进出厂检验失误导致在有关损失项目上发生争议而无法确定损失原因等情况,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乙方修理的车辆在保证期内由于其承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交通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及其员工在维修过程中因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的,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七)乙方应主动协助甲方被更换旧件的回收工作,在回收有效日期内妥善保管好贴标回收件并及时通知甲方回收。乙方未履行职责造成甲方不能收回旧件,甲方有权在修理费用中核减项目并扣减新件等价金额,扣减部分乙方不得再向客户收取。
(十八)乙方应按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和资料,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十九)乙方应建立为甲方代理业务的明细台账;向甲方提供新车销售日报表、在店投保新车日报表、在店续保车辆日报表等。
(二十)乙方向甲方承保客户提供以下增值服务(在可以提供的增值服务项目前打勾):
□(1)免费洗车;(□免费提供次□给予折优惠)
□(2)故障车、事故车救援;(□免费提供次)
□(3)免费代办年检;(□免验车费用□免代办手续费)
□(4)免费车辆检测。
□(5)免费接送车辆。
□(6)日常保养维修工时打折优惠;(□给予折优惠)
□(7)代步车服务;(□免费□收费)
□(8)其他特色服务。
四、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保及费用的政策及标准
1、承保政策:甲方按保险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提供承保政策支持。
2、乙方在为甲方推荐销售保险产品时,给予乙方一定的推荐奖励费用;
(1)交强险为%,(2)商业车险新车为%,续保车为%(电网销除外)。
(二)年代理保费规模及份额目标
1、乙方为甲方年推荐车险保费为万元
2、甲方在乙方店内份额目标万元
(三)配件及工时价格
1、配件价格根据乙方为甲方年代理保费的规模、份额确定为按照甲方理赔系统价格下浮10%执行。当季度保费规模或份额未达协议目标时,甲方有权下调上述协议价格。
2、合作期间,以季度为周期单位,滚动检视赔付情况,根据检视时点对应的车险赔付率指标调整配件报价,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小于60%,按照协议下浮比率不变;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大于60%,小于65%,按照协议下浮比率再下降2个百分点;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大于65%,按照我司系统价格下浮10%。
事故年度制赔付率=(统计时间内所有出险赔案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所有保单在统计时间内的满期保费。
3、在不超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工时标准前提下,双方协议约定工时费标准如下:。
4、严格按照公司对品牌系列车辆的维修及换件规程;投保了“指定专修厂”的品牌系列汽车,配件价格按照品牌系统价格下浮10%。
新车购置价10万元以下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2800元,3个面以下为300/面,3-6个面为280/面。
新车购置价10-2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3800元,3个面以下为350/面,3-6个面为300/面。
新车购置价20-3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4800元,3个面以下为450/面,3-6个面为400/面。
新车购置价30-5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5800元,3个面以下为500/面,3-6个面为450/面。
新车购置价50-8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6800元,3个面以下为600/面,3-6个面为550/面。
单台车辆工时费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下浮50%,除油漆外维修工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5、双方负责会同客户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确定,乙方有义务对客户委托的事故车辆按照维修行业正常的维修工序进行检修。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超出已确定维修范围的损失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共同认定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双方协议维修价格(含修理费、配件价格)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
五、合作考核评价标准
为规范合作行为,双方协议约定建立以下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对合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由甲方组织,经乙方核对确认考核结果后,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对非乙方承保车辆送修资源实施差异化配置资源。
(一)合作效益类(满分50分)
1、代理业务数量,计20分。代理业务数量分配到4个季度,按时完成计满分20分,未完成的,考核得分=20分×季度实际完成量÷季度计划量。代理业务计划量完成不到50%的计零分。
2、代理业务份额,计10分。完成当季代理业务份额满分计10分,未完成的,考核得分=10分+(完成份额%-计划完成份额%)×100。代理业务份额低于30%的计零分。
3、事故年度制赔付率,计20分。事故年度制赔付率=(统计时间内所有出险赔案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所有保单在统计时间内的满期保费。控制在60%以内(含),得满分20分,超60%的,考核得分=20分+(60%-事故年度制赔付率)×100。事故年度制赔付率超过75%的计零分。事故年度制赔付率以picc新版日监控系统数据为准。
(二)合作诚信类(满分10分)
严格履行合作协议义务,无欺诈行为的,得满分。凡发现有欺诈行为且给我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得分。
(三)客户满意度(满分10分)
满意度95%及以上的,得满分;95%以内的,考核得分=10+(满意度-95%)×100。每季根据95518客服中心回访数据整理,满意度=对维修服务不满意客户量/回访量。
(四)客户投诉类(满分10分)
每出现一次客户有效投诉,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五)增值服务类(满分10分)
合作单位应通过本单位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免费洗车、优惠保养、代步车等增值服务,每提供一项增值服务满分计5分,根据服务优劣赋分。推荐修理厂应建立各类增值服务台帐以备考核。
(六)配件报价执行力(满分10分)
考核季度内,不折不扣执行我司无误报价得满分,每发生额外向客户另收维修差价一起扣2分。
六、考核评价的落实与结果应用。
xx公司每季度组织对推荐修理厂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配置相应的服务资源,如送修资源、维修价格、推荐修理厂资格等。考核评价的落实与结果应用如下:
4s店季度考核低于70分,从次月起减少公共维修资源送修量20%。下一季度仍低于70分的暂停送修公共维修资源一个月,由4s店向xx公司提供整改方案。
七、业务及信息交流
1、甲方承诺每月真实地将事故车辆的定损修理情况(包括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提供给乙方;乙方则须将其每月所有车辆的销售情况(车辆型号、销售时间、客户姓名、联系电话等)真实地提供给甲方。以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信息对等。
2、为了解双方战略合作对客户的效果,甲乙双方应积极安排客户回访工作,了解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的合作中加以改进。
3、甲方所属车险部、理赔中心或销售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不定期走访乙方,加强沟通与协调,促进双方能更好地合作。
4、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指定所辖的机构负责乙方客户车辆的承保服务和回访客户工作。
八、违约处理
(一)乙方故意制造或参与制造虚假赔案的、故意扩大损失、虚报损失项目和损失金额,给甲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二)乙方拒绝向甲方客户提供相关理赔、维修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生效,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
(三)协议期间,乙方有本协议第二条(十一)款、第三条(十六)款、第八条(一)和(二)款列明之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推荐修理厂合作终止后的处理
(一)推荐修理厂合作终止后的1个月为善后期,在善后期内合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合作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二)推荐修理厂合作终止后,公司收回推荐修理厂所有标识;推荐修理厂的办公设施物归原主,如未归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篇7:保险公司推荐修理厂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车修理厂维修工作为 。
第二条、合同时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每天早上八点正式上班。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
(二)乙方(铜工、漆工、机修工)除掉材料费后按提成分50%的修理费。
(三)乙方每月付给甲方伙食费( 元)。
第五条、工作规定
(一)场内的生产,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具、设备、配件损坏,余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二)场外与工作无关,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离开逃跑,逃跑者由修理
厂罚款20xx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业。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
(六)乙方不能贪污、偷盗场内的任何财物和金钱等。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点以前必须回到修理厂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厂的秘密。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资,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必须尽量帮助解决。
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双方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保险单编号│no.:┃
┃投保单编号│no.:┃
体检免体检
公司提示:请您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投保须知后用钢笔填写本投保单,您必须在
此投保单上填报一切有关事实,因为您与本公司之合约将以这些事实为根据,否则
所签保单将告无效。如您不清楚某一事项是否重要或如何填写,请与本公司业务员
联系。
第一部分
1.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年龄民族单身已婚职业职业编码
(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
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宅)(办)与投保人关系
2.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年龄民族单身已婚职业职业编码
(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
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宅)(办)
3.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住所与被保险人关系受益份额
*受益人为数人且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4.投保险种
5.保险金额(大写)(¥)6.保险份数份
7.保险期限年8.缴费方式缴
9.缴费期年10.开始领取年金年龄岁11.领取方式领12.领取标准元
13.红利分派方式14.保险费元
15.附加险保险金额费率起保日期保险期限份数保险费
16.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17.付款方式现金支票自动转账
第二部分告知下列事项(必要时本公司可能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作身体检查)
投保人必须在“关于被保险人”项下填写告知事项。
凡条款列有“免缴未到期保险费责任”的险种,还须同时填写“关于投
保人”项下的告知事项。
关于被保险人│关于投保人
1.工作单位名称│1.工作单位名称
2.过去二年平均年收入元。│2.过去二年平均年收入元。
3.身高_____厘米;体重___公斤│3.身高___厘米;体重__公斤
关于被保险人|关于投保人
是否|是否
4.是否从事过现职业以外的职业|
5.是否参加或计划参加有危险的运动或消遣|
6.有无机动车驾驶证|
7.是否有已参加或正在申请中的其他保险|
8.过去投保人寿保险或申请人寿保险单复效时是否|
曾被拒绝、延或要求加收保险费|
9.是否服食任何成瘾药物或吸毒|
10.(1)是否经常吸烟,如是:已吸____年,|
每天___支。|
(2)是否曾经吸烟,如是:已吸___年,|
每天___支。于___年,因为_____|
停止吸烟。|
(3)是否经常饮酒,如是:已饮___年,|
每日___酒(种类),____(数量)。|
11.最近健康状况|
(1)最近一周是否有身体不适是否服药是|
否存在需施行手术的疾病|
(2)最近三个月内是否接受过医生的诊断、检查|
和治疗:是否住院或手术|
(3)最近六个月内是否持续超过一周有下列症|
状:疾倦、体重下降、腹泻、淋巴结肿大或不寻|
常的皮肤病|
12.过去10年内是否因疾病或受伤住院或手术|
13.10年内是否患有下列疾病:|
(1)冠心病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肺源|
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
(2)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动|
脉硬化癫痫精神病酒精中毒|
(3)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气肿|
肺结核|
(4)萎缩性胃炎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
胰腺炎肝炎肝硬变胆石症胆囊炎|
(5)肾炎肾功能不全尿路结石|
(6)白内障视网膜疾病角膜疾病青光眼|
中耳炎|
(7)癌肉芽肿白血病肿瘤息肉先天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地方病|
(8)糖尿病胶原性疾病贫血症紫癜病甲状腺|
病风湿病药物过敏职业病艾滋病hiv抗体|
阳性乙肝病毒携带椎间盘突出疝痔|
(9)是否有上述(1)~(8)以外的疾病或受伤|
14.过去5年内是否接受过以下检查|
x光心电图b超ct核磁共振活体组织检查|
尿液检查血液检查眼底检查|
15.是否有下列身体残疾、功能障碍|
(1)视力、听力、言语、咀嚼功能障碍|
(2)四肢、手、足、指残疾,胸廓、脊柱变形和功|
能障碍|
16.16岁以上女性|
目前是否怀孕,如是:怀孕____周|
过去5年内是否患有乳腺、子宫、卵巢、输卵管等妇|
科疾病|
是否曾异常妊娠、剖腹产、异常子宫出血|
17.直系亲属中是否有人患过结核病、肝炎、肝硬化、糖|
尿病、肾病心脏病中风高血压动脉硬化精|
神病癌症遗传病艾滋病及相关综合症、hiv抗体|
阳性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说明:(以上4~17项如“是”,请列明问题编号及有关需详细说明的内容,包括
疾病诊治日期、诊断治疗结果、目前状况、诊治医院名称、医生姓名等。)
特别约定:
声明与授权:
1.本人谨此代表本人及被保险人声明及同意:向贵公司投保上述保险,对保
险条款的各项规定均已了解,所填投保单各项及告知事项均属事实并确无欺瞒。上
述一切陈述及本声明将成为发出保单的依据,并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2.本人谨此授权凡知道或拥有任何有关本人或被保险人健康及其他情况的任
何医生、医院、保险公司、其他机构或人士,均可将所需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人
寿保险公司。此授权书的景*本也同样有效。
被保险人(签名):投保人(签名):
投保申请日期:年月日
业务员代码营业部经理
公司批注专用
年月日
篇9:人寿保险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新年以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紧跟省公司战略部署,把握主动,明确目标,扎实措施,合力攻坚,强势奋进,保持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截止20xx年3月31日,共实现总保费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其中,寿险首年保费*万元,首年期交保费*万元,短险保费收入*万元。
一、提前谋划,抢抓机遇
20xx年中国人寿*分公司全面贯彻省公司关于业务发展的一系列推动举措,尤其是按照省公司提出的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主要经营目标的战略部署与要求,克难攻坚,全力拚搏,较好地把握了全年业务发展的运行节奏,提前一个月实现了全年主要经营指标。由于进入20xx年12月*分公司人力资源改革需在年内完成,加之12月份还要进行大规模增员工作,使用于准备20xx年首季开门红工作的时间显得不够充足。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坚持一手抓好人力资源改革,一手抓好新年开门红准备工作,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立足“早谋划、早沟通、早部署”,认真抓好“赢向未来”大增员活动。通过成立专门的行动项目,实行增员“一把手”负责制,经过一周时间紧张的分片增员启动、宣导安排、精英培训、分职场准增员拜访邀约、创业产品说明会、当地主流媒介宣传等活动,实现增员500多人,为20xx年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全力抓好“祥和新春”员工回馈活动。*分公司从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26日,在全市系统员工中提出“奋战一个月,开心过大年,新春赢头彩,一年好运来”的活动口号,积极瞄准更高的目标定位,采取不同的有奖申报方式,按照5元、10元、15元标准购买三个等级认购,达到申报等级奖励标准退还认购金,并按申报等级标准的10%馈赠超值“祥和新春”大礼包,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三是适时培训,做好启动。从20xx年11月下旬起,*分公司先后组织全市系统业务人员实行分层次轮训,通过采取组训主管精英授课、结对帮扶,开展了以市场分析、卖点介绍、话术推介和险种条款为重点的全方位培训。尤其是结合总公司新人育成体系,加强对新人育成工作的力度,重在专业知识、展业技巧、习惯养成、心态调节等方面下功夫,强化了对产品销售的全面支持,全面调动了各经营单位、广大干部员工和业务伙伴的发展热情。
二、强势启动,精心组织
为全面实现20xx年首季各项竞赛目标,*分公司切实加强了一季度“开门红”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于20xx年12月25日,下发了《*分公司20xx年一季度开门红业务工作方案》。围绕省公司“亮剑出征”竞赛方案,提出了一季度“突出上量中心,协调平衡发展,整合三大销售渠道,做到既要整体推进,又要各有侧重,抢占全年业务制高点”的工作思路,在全市系统开展了“大闹新春”竞赛。将一季度业务竞赛划分为三大阶段、九个时段,设立了竞赛必达目标和冲刺目标,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鼓励各经营单位和广大员工向更高的目标攀登,通过对一季度经营目标的分析,以时段促赛段,以赛段保全季,增强了全体员工参入竞赛的节奏感和紧迫感,形成了你追我赶、互不服输的竞赛局面。
二是抓好节日商机,全面出击市场。*分公司根据上级公司《关于开发外出务工人员保险市场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打好“外出务工市场开发”这一攻关、开发战役。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召开支公司分管农村业务的经(副)理,支公司农村业务部经理,农村营销服务部(营业部)经理参加的“外出创业务工人员保险”研讨会,广泛收集信息,争取政府支持,大造宣传声势;以春节为契机,开展强势促销;外出进点展业,加强代办合作等问题。认真抓好“外出务工人员”保险市场,做好“三定”和四个阶段的工作。即:定险种、定时间、定责任的工作思路。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市春节期间“外出创业务工人员”保险销售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活动目的、活动时间、参与人员、活动目标、主推险种。从四个阶段具体做好此项工作。截止3月30日,实现外出务工保费361422元、承保人数达296人、件数达1137件。
三是搭建展业平台,创新激励举措。首先是抓好目标定位。要求各单位将3月中下旬定位两个时段,即3月22日和3月30日,第一时段不低于首季目标计划的75%,年度目标计划的23%;第二时段每天完成年计划的1%,全市力争达成期交保费1600万元,冲刺1800万元。其次是抓好群体定位。抓好3月份5万元和8万元群体的定位,提升精英业务;抓好“沙场点兵”竞赛中赴南宁北海高峰会群定位,拉升达标群体;抓好3月份“中国人寿精英彩玲”群体定位,拉升中间层后劲支援;抓好标准员工、一人一单及“破零”群定位体,拉升举绩率;抓好乡镇业务定位,拉升了乡镇的贡献率。再次,抓好时段定位。集中全部精力做好3个月份两个关键时段点,注意做好相应时点的推动,形成小的业务发展波段。即:3月10日、3月22日、3月30日“中国人寿精英彩玲”三个时点,3月29日南宁北海高峰会推动时点以及3月24日佣金日、25日考核日等时点。第四是抓好措施定位。一季度未完成年度期交27%的单位,负责接待个4月份的人业务总结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要细化推动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好市公司各个时点的业务推动工作,发挥精英作用,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目标。抓好典型引路,注重整体推进。针对不同时段和销售渠道,及时发现和宣扬先进典型。尤其是在20xx年全市系统保险工作会议上,市公司党委、总经理室大力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基层支公司从事个人营销业务、团险业务、兼代业务员、农村网点及大力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的单位交流经验,在当地主流媒体刊登业务精英图片和先进事迹,在公司内部刊物适时宣传先进团队和优秀展业能手的事迹,在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中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围绕省、市两级总经理室一季度制定的三大业务竞赛方案,扎扎实实地抓好各职级、申报不同类型保费员工的工作,抓好对手赛、擂台赛、对抗赛等竞赛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和主管,通过关心队员和关爱客户,从队员的个人、家庭、团队、公司的发展、责任、荣誉等方面进行多方面的思想交流,通过短信、家访、帮扶、新春团拜等方式,让队员们感受关心和关爱,激发由内到外的发展意愿;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与客户的联谊活动,加大与客户的接触,增进友谊,扩大共识;通过召开20xx年度高峰会,开展“一人一万献礼高峰盛会,精英携手共创辉煌明天”活动以及在全市系统宣导、推动星级营销团队创建活动,利用两级公司召开产品说明会的机会,掌控好发展节奏,使整个业务竞赛亮点频现,高潮迭起,确保一季度业务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支持,协同作战
通过实施定点联系制度,加强业务追踪督导,强化后援支持保障措施,加大了考核力度。市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对挂点基层单位重新进行了调整,拿出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基层现场解决问题,班子每名成员都拿出20xx元进行抵押,与挂点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挂勾,尤其是对业务发展相对滞后的基层单位,采取定点督办、长期驻办的方式,强化督促,靠前指挥,注重内外结合,将竞赛目标细化分解到每个阶段,落实到团队、个人。通过抓细抓实,具体帮助基层公司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有效地推动了业务的发展。同时,规定机关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周不得少于2次到挂靠的团队服务,加强业务追踪督导,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市公司工委根据分公司党委的要求,在市机关本部人员中开展“首季开门红”劳动竞赛。二线和一线之间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确保了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
篇10:企业财产保险单_合同范本
保险单号:___
鉴于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
| | 承保财产项目 | 以何种价 | 保险金额 | 费率(‰) | 保险费(元) |
| | | 值投保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 |--------|------|------|-------|--------|
| |特险| | | | | |
| | |-----|------|------|-------|--------|
| |约财| | | | | |
| | |-----|------|------|-------|--------|
| |保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 | | |
| |--------|------|------|-------|--------|
| 附 | | | | | |
| |--------|------|------|-------|--------|
| 加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保险责任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特别 | |
| 约定 | |
|--------------------------------------------|
|被保险人地址: | |
|电 话: | |
|行 业: | |
|所 有 制: | |
|占用性质: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章 |
|财产座落地址: __________ | |
| 共 个地址 | 年 月 日 |
----------------------------------------------
被保险人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篇11:保险公司员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
年月日出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乙方必须保证自己具有相应岗位必备的资格。
三、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至,每个月休息天,端午节休息天,中秋节天,春节休息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卫生局办理注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过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权扣除本月工资。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服务站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分配。
2、乙方确保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元,加处方提成%。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1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并轨”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______号)要求,经市“并轨”工作领导组____年__月__ 日会议研究,现与________企业(公司)就该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订立如下协议:
一、根据《方案》规定,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已召集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经委、工会等部门,对甲方的下列事项予以审核确认:
(一)甲方已制定“并轨”方案,并经本企业职代会或企业工会同意,可以按此方案进行“并轨”工作。
(二)甲方与职工已全部清偿各项债仅债务或达成处理协议。
(三)甲方共有在中心下岗职工____人,其中:
1.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提前退养____人,政府应代缴其社会保险费的集体部分,合计____元,退养金合计____元。(按____年全省统一最低缴费基数测算,个人具体数额以经办机构最后退休审批为准)
2.符合条件,申请将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社会保险(包括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由政府代缴____人,共计____ 元。(按____年全省统一最低缴费基数测算,逐年递增部分按规定予以相应调整)
3.不属上述1、2两款的在中心下岗职工共计__人。共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__元,其中___%由政府负担,计__元(注:财政补助额人均不超过_____元),其余资金由甲方负担,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以上资金共计______元。其中:甲方负担____元,由企业通过资产变现等途径自筹解决;政府负担__元,由市财政局于本协议生效后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付到企业和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甲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已向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供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报告,领导组办公室已按《方案》规定核定,确认甲方属组织下岗职工整体出中心的企业,并且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给予资金支持后,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尚有缺口。按照《方案》规定,应按甲方整体出中心人数给予奖励资金,人均______元,共计____元。该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一并向甲方拨付,由甲方一并用于出中心工作。
三、选择性补充条款
(一)经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国资委、经委、工会审核,甲方属国有特困企业(指停产5年以上,职工连续___年以上领不到工资和生活费的企业),根据《方案》第二条第4款规定,适当扩大财政负担比例(人均不超过______元),共计金额______元。
(二)甲方____年以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_____元),由企业从变现资金中一次性予以补缴,经审查,甲方变现资产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根据《方案》规定,由政府按___%补贴集体部分,计____元。
(三)以上两项资金合计____ 元,由市财政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一并拨付到位。
四、上述第一、二、三条所列资金共计____元,其中企业负担____元,财政负担______元。全部用于“并轨”工作。
五、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及时配套企业负担部分资金,保证“并轨”方案进入实施阶段。按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安置就业,实现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
六、甲方对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出中心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不得挪作他用。
七、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有权监督甲方的“并轨”实施情况。如有违规问题,不符合“并轨”方案要求的,要责令其纠正;如有违纪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出中心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后,社会保险费由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交纳,政府不再负担。
九、“并轨”工作结束后,甲方应及时向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写出并轨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补助资金的详细支出情况报告各一份。
十、本协议自“并轨”领导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并经市“并轨”领导组组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外,报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 “并轨”领导组办公室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建信保险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市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____日前发放。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公司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公司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____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_合同范本
被保险人: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 │ │ │ │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 │
│ │ │ │ │ │责任险│ │
│车辆│牌照│用│吨位或├──┬─┬───┬───┼───┤保险费合计│
│型号│号码│途│座 位│保险│费│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率│ │险 费│险 费│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特别约定: │
├────────────────────┤ │
│保险费总额:人民币 │ │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
│保险期限: 个月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保险公司签章 │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 年 月 日 │
│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 │
└────────────────────┴─────────────┘
经副理 登记 复核 制单
篇15:人寿保险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 附加合同说明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如主合同系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附加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门诊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五十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75%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并且门诊次数不得超过十五次。
二、住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85%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80%。
三、当被保险人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患病、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期间;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六条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十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的权利。本公司如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续保,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七条 续保保险费的计算
本附加合同续保时,续保保险费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职业的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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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八条 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
第九条 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第十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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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险公司员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 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 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 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 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 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条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 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 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 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18:2024人寿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按项办法解决:(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癌症(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篇19: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六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三款保险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八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 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 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办理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变更为减额交清后的保险金额,第五条第二款所述的保险费变更为办理减额交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余额。
第十一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二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致迟延的除外。
篇20:人寿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反动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2019年、2019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