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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高分小说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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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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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让我阅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是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的一部文学巨著。

这部小说写的是师傅唐僧,带领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和三徒弟沙和尚,一起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从唐朝长安到天竺国路途遥远、山高路险、妖魔鬼怪经常出没,他们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历经千辛万险,最后成功取得真经。

读完这部小说,书中的人物形象让我久久回味,他们虽不完美,但个性鲜明:唐僧虽然手无数鸡之力,数次差点死在妖精的手里,但到西天取得真经的信念却从来没有丝毫动摇过;孙悟空神通广大,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却仍然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猪八戒憨态可掬,还有点小自私;沙和尚勇挑重担、沉默寡言。

书中的人物都是我学习的榜样,让我有了新的学习领悟:

远大的理想很重要。唐僧就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人,他立志要到西天取回真经,历经各种艰难险阻,这种理想也从来没有动摇过,所以他成功了。我作为一名小学生,立志要成为一名科学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争分夺秒、认真学习。

任何成功都不是随随便便得来的。唐僧有到遥远的国度取得真经的伟大理想,但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他没有丝毫退缩,迎难而上,和团队成员一起把困难一一化解,他成功了。我现在也有成为科学家的理想,但遇到困难经常不自信,老想放弃。唐僧是我学习的榜样,我意识到了任何成功都不是随随便便得来的,就像古语说的一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让我们一起加油,为了理想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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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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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一股清香,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我仿佛看到吴承恩提起笔潇洒的写下了《西游记》三个大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历经艰险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是中国古代魔幻小说中的巅峰之作。作者细腻而深刻的塑造了四个极其经典的形象。比如说,富有反叛精神且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自私狡猾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沙和尚,内心慈悲、宽厚但软弱迂腐的师傅唐僧……他们共同面对难以想象的种种妖魔鬼怪。虽然他塑造出一种紧张的气氛,但却让我轻松愉快,没有丝毫的紧张和压抑。

小时候,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是通过电视剧,我那时想电视呈现的不比在书本上更有趣,更有意思吗?可后来,时间匆匆,转眼间,我已长大,渐渐体会到文字的魅力,使我更想再读一遍《西游记》。

这次通过阅读,我深入思考,是什么精神使得师徒四人最终修得正果?是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取得芭蕉扇吗?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战胜白骨精吗?因为他们师徒四人明白,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如我小时候,刚开始学习钢琴,我那时感到十分新鲜,每天钢琴都是我的心头至宝,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练钢琴,可后来,压力大了,曲目难了,我心里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我想要放弃了。可想到《西游记》里的师徒四人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振奋精神,加倍努力,认真练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收获了不少。

西游精神是一种坚持,是一种坚韧,它不断告诉我们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的真理,让我一路迎难而上,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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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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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消磨掉。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而不会再有像《飘》那样的悲剧了。

我佩服思嘉,她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她所追求的东西。在她所生存的那个上流社会,大多数人这样做,所以你也必须这样做,稍有一点不同,就会被人看成是反叛甚至是罪恶的。在那个只能是男人经商的时代,思嘉做为一名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女性,她用她精明的头脑,在商业场上做出的一凡成绩,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出色。她也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如何议论她,她有她的执著!在美国的那场南北战争中,她不愧为乱世佳人!

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艾希礼爱着媚兰,可他却要等到她死之后才真正明白过来。而思嘉,就在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下苦苦等着他。如果他能早点明白,在思嘉第一次说爱他那时,断然拒绝她,那她就能解脱开来。像她自己所说那样,即使痛苦,也能挺过来的。但是一切都晚了!而思嘉,如果能知道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瑞德,那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就不会走到一个前后都堵住的死胡同。

他们两人(思嘉、艾希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明明爱着一个眼前人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特别是思嘉,瑞德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而她就像瑞德所说的,像一个顽固的小孩,固执得可爱。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总是利用别人对她的爱来转化成鞭子,一下下鞭打爱她的人,也从来不曾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重复去尝试,他累了。最终,把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她悔悟得太晚了。他的心,已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破碎的东西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样了。

是谁将思嘉从守寡的抑郁中拽拖出来?是谁一而再再而三地纵容着思嘉的娇纵和无理取闹?是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从容淡定地摆平一切。瑞德那么耐心地等待着思嘉长大,而思嘉却那么无知愚蠢地等待着希礼长大。金钱不曾让瑞德失望,而思嘉却让瑞德绝望了。

我不知道,一个在最后才明白自己是深爱着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人,而那个人却决定永远离开她时,那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无助、迷茫、痛苦、后悔亦或是心碎?无论如何,那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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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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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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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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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一听到这个书名,我们就知道作者是莫泊桑,下面我先来介绍一下他。莫泊桑(1850—1893),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柯夫和欧亨利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

他的毕业院校是:巴黎大学法学院。他的代表作品有:《漂亮朋友》、《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在这本书里面我最感兴趣而且印象最深的是《项链》,讲的是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的妻子玛蒂尔德,她喜欢打扮长得也很漂亮,但是虚荣心很重,为了去参加丈夫部里的聚会,用丈夫攒了好久准备四百法郎买了一套衣服,还向自己的朋友借了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玛蒂尔德出尽了风头,玩的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可是没想到回家之后竟然发现项链丢了!为了避免朋友责怪,她和丈夫借了别人很多很多钱,买了一条相选自似的项链还给了朋友。以后的很多年,玛蒂尔德和丈夫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才把借的债还清。但是这时的玛蒂尔德已经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头发乱蓬蓬、歪系着裙子、一双手粗糙通红,说话粗声粗气。以至于十年后又遇到自己那个朋友的时候,朋友竟然认不出她来了!

在谈话中才知道,原来她朋友借给她的是一条假钻石项链!多么悲催啊!十年的光阴就为一条假钻石项链!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虚荣心作怪,才会导致这样的下场。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有虚荣心。

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是那么爱慕虚荣,而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女人,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不过经过十年磨难后的玛蒂尔德,想必已经彻底把虚荣抛到了脑后,这对她来说可能也是件好事吧!

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不图名利,不图钱财,不能虚荣。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一定要找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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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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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学做真人——《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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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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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了《西游记》,鲜明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书中最吸引我的就数孙悟空。

孙悟空是一只灵明石猴,武艺高超,神通广大。保唐僧到西天取经,途中唐僧又先后收了猪八戒、沙和尚两个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你曾大闹天宫,玉皇大帝派各路神仙来助阵,也难以招架,只好请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降服你。你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收为徒弟,一路上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不改你敢作敢当,敢爱敢恨的英雄本色。

猴哥、猴哥,你真太难得。为保护师父,你杀死妖魔,唐僧不辨真假妖怪,多次错怪了你,念起紧箍咒,赶你回花果山。你总是念及师徒情谊,为保师父取真经,身经百战,惩恶扬善。

《西游记》中的故事告诉我们,唐僧师徒取得真经,就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不惧困难,才能修成正果。取经的过程就是一种磨砺,正如我们的成长,无论生活与学习,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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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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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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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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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神话传说,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就舍不得放下。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心中感慨万分。

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四师徒在去取经过程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个个修成了正果。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有着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唐僧遇到危险,都是孙悟空救出的唐僧,并且孙悟空这个人物描写得最为细致,从石猴出世到大闹天空再到修成正果,无论是三打白骨精还是收八戒,降沙僧,都是这本书的精华。唐僧善良有爱心,猪八戒虽懒却为取经做了贡献,沙僧老实勤劳肯干,这些人物都各有各的特点,被作者吴承恩写得活灵活现。

师徒四人各有各的长处和短处,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改正自己的不足,努力成为一个完美的人。

《西游记》中,他们师徒四人遇到的危险就像我们人生路上遇到的挫折一样。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中有许多困难,有些困难光靠我们一人也许解决不了,需要和朋友一起分担,克服困难,锻炼自己坚定以及永不后退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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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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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道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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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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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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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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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部小说,想必大家都很了解,我也是个西游记迷。早在五六岁时,我就爱上了《西游记》连续剧。直到九岁时,我才真正开始看这部书。虽然我看得晚,但没看几章就已经入迷了。人物的性格、奇特的本领、打斗的场面,哪一样都会让我幻想多半天,比如:孙悟空的七十二变,那时我想,如果我会七十二变该多好啊!能变老虎、大树、房子好多东西呢?

直到我十一岁这一年,再次翻开西游记,却有了不一样的感受,第一感觉是:书里的故事太奇妙了,看了一半时便对一些人物性格有了初步判断。当我看完后,除了脑海中五彩缤纷的画面外,我更体会到了俏皮的语言、活灵活现的人物、还有紧张有序的故事情节,这些在我以前看的时候从没有想过,那时的我真是太天真了。

阅读这部书,我学习到道理是: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有忍耐才会有享受,有悲痛才会有欢乐。阳光总在风雨后,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他们取得真经那一刻一定很快乐,难道不是吗?正是因为他们吃了常人不能吃的苦,最终才迎来了胜利的果实。或许有人会很羡慕他们,但当你明白他们经受的痛苦和磨难,你会佩服他们。永远记住:成功总会垂青努力奋斗的人们!

《西游记》你是我小时候快乐的源泉,更是我现在收获知识的海洋,你教给了我许多的道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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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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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令我感到佩服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索面对困境时,对传统、对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有人落下山顶时,很多人绝望了,会失去生存的勇气。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适应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来。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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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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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栩栩如生地塑造了一个个具特色的可爱人物的形象:如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善良的唐僧。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顽皮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花果山上的一块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可以说是石猴,从小行动敏捷,心机灵巧。从须菩提祖师那里学来了高超的本领,从龙宫得到了如意金箍棒和盔甲,太白金星劝说玉皇大帝让孙悟空上天当官。玉皇大帝就按照孙悟空的意思封他做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天上偷吃了仙桃、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修成正果。

勇敢的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没有一点怨言,一心一意,忠心耿耿的保护师傅,为师傅斩妖除魔,最终孙悟空师徒取得了真经。

玉皇大帝三番四次的原谅孙悟空的过错,纵容他当官,是因为玉皇大帝向往和平,他有一颗慈爱的心。孙悟空受玉皇大帝宽容,不但不知恩不报,还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底下受惩罚是应该的。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取经时一心一意,忠心耿耿,再也没有撒野,孙悟空这种知错就改的品质和精神非常让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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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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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西游记》,受益匪浅。小说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的本领大得很,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便是十万八千里,善使一支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威力无穷的金箍棒,尤其令人羡慕的是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识别妖魔鬼怪,易如反掌。

在小说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里,孙悟空火眼金睛的功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为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白骨精千方百计接近并迷惑唐僧:第一次变作“月貌花容的女儿”,径奔唐僧;第二次变作年满八旬的“老妇人”,一步一声的哭着走来;第三次变作一个白发苍髯的“老公公”,路都走不动了还念经。三般变化,加上花言巧语,哄得唐僧善恶不分赏罚不明,那猪八戒更是神魂颠倒丑态百出,却难瞒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终于“棍起处,打倒妖魔”,“断了灵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观察事物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而不要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炼出来的。我们要想拥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也必须在现实生活这座大熔炉里磨炼自己,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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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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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一部长篇小说,它主要说的是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千难万险,为了取得真经,千辛万苦,挑战了八十一种困难,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最终取到真经成了仙。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它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

猪八戒,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念,做不成事,遇到困难只想退缩。

孙悟空勇敢,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

唐僧啰嗦但是慈悲善良,不辞劳苦,不为艰险。

通过这个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地不罢休,绝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是我们所需要的。又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西游记》是一本充满幻想的名著,它的幻想和生活多多少少融在了一起。有些真实,有些虚幻,不会太过分。

这本书里体现了各种人的性格,他们阴、险、善、良,让我知道哦了社会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

西游记中友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一位我不知道是不是主角的白马龙。

这几位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它虽然调皮,有时会乱发脾气。比如《五庄观偷吃人参果》那一场,它推倒了产人参果的树,这一点让我觉得它太调皮了,可是我看到它后面为了不让师傅受一点伤,让自己来受罚,虽然祸本来就不是它师傅闯的,虽然他不怕火烧、油炸、被鞭子抽,但是它那种要保护师傅的决心把我给感动了。

唐僧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就像一家人,一个和谐、美好的大家庭。就算经过多少的挫折、分离、伤心、难过,它们也永远不会分离!

我读了西游记后,有很深的感悟,让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

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英勇善战,对敌人毫不畏惧。有一次,孙悟空大战红孩儿他被红孩儿的三味真火烧的半死半活便去求助深海龙王可是龙王的水治服不了三味真火孙悟空又去请教观音菩萨,但又中了红孩儿的诡计可他没有放弃最终还是破除了他的诡计战胜了红孩儿。

猪八戒因为贪图钱财美色所以经常被孙悟空打,他一遇见妖怪就吓得无处可逃,胆子特别小,可是一见到金钱和美女口水直流所以很多妖怪都不敢吃他。

沙悟净刻苦勤劳,他是唐僧身边的好帮手。善用头脑给孙悟空一些好办法。

唐僧是观音菩萨点化的取经和尚,一路收了三个徒弟。他们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这就是我喜欢西游记的理由。

他一开始写西游记,他集了很多的小说,看过很多神话小说,他也想考上大学但是没考上,父亲很失望去世了,吴承恩十分伤心。他下定决心,他苦立3人年,他希望能考上去,可最后还是没有考上,他十分责怪自己的命运怎么这么倒霉。

但他还是没放弃,他一回家就马上写西游记,—写就写7年,我真佩服他。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他十分的勤学。

吴承恩从小喜欢看神话小说,还十分喜欢看猴子一类的,吴承恩他家不穷也不富有,也算可以,吴承恩从小立下志愿要当一位大学生,可是他就是怎么也考不上,把他父亲都病倒了,他也不想这样。

这个暑假,我读了《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故事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妖魔鬼怪,但是经过大家的努力,克服困难,打败了妖怪,取得了真经。

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对空。他机智勇敢,武艺高强,不怕困难,帮助师傅取得了真经。一路上,唐僧一直被妖怪抓住,他都会想尽办法,把师傅救出来。沙僧,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一路上,有重活都是他做的。猪八戒,我最不喜欢,只会好吃懒做,遇到困难,老是退缩,一直回高老庄。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学习或者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只要不懈地努力,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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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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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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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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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写的是唐僧和他的徒弟西天取经的事。路上有许多的妖精,他们来只有一个原因——吃唐僧肉。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降妖伏魔、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我还喜欢猪八戒,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西游记》非常好看,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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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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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胖子和瘦子》中,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有两幅画面,一副画面是瘦子带着他的家人在火车站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胖子。就如文中“两位朋友相互亲吻了三次,四目相对,眼泪汪汪。”那样,整个画面中气氛亲切,热烈而又和谐,另一幅画面与前一福就大相经庭了:当胖子说到自己位高权重是,这使刚当上科长的瘦子大吃一惊,瘦子对胖子持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哈巴狗”的丑态不仅在瘦子身上有所体现,在他那年仅15岁的儿子身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这里的气氛无疑是紧张的,拘泥的,让人感到沉闷。

通过这两段鲜明的对比,绘制出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社会的世俗图。可是时光流逝,为什阿谀奉承的风气在这个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为什么社会的发展冲不走这恶俗的风气?

可能是:金钱和权力在人们的心中占据着太重太重的位置了,在某些人的眼中,权贵比亲情,比个人尊严更重要。这才有那些为了财产分配,不顾奄奄一息的老人却吵着打官司的子女们;才会有那些为了升官发财,毅然把尊严和正义都踩在脚下,去对上司毕恭毕敬,卑躬屈膝的职员们。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总结的太精辟了,仅仅七个字便点出了金钱的重要性和它独特的魅力。

用钱买车买房,甚至买命,人们对金钱的欲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愈演愈烈,似乎大家被“有钱者,得天下”所洗脑了,而想到达到这种境界,阿谀奉承无疑是一出“方便实用”的“上乘之计”了。

其实,人们心中的嫉妒心理是更大的杀手,它能蒙蔽你的双眼,让你失去理智,从此使你误入歧途,走上一条不归路。因嫉妒而跟风阿谀奉承在社会历史长河中是永保青春的“杀手锏”嫉妒是绚丽魔法,吸引着很多面临抉择的人,载动着百年阿谀奉承的社会现象。

《胖子和瘦子》是讽刺小说的代表,同时也是一面镜子,照射出从前和现在官场的腐败。但从我们了开始,要做“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正人君子。要对趋炎附势说“不”,因为: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金钱和权力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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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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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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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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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里面有许多我喜欢的人物和故事,故事情节跌荡起伏,深深地吸引了我。

孙悟空,又名行者,法名悟空,是从石卵里蹦出来的石猴,如来命令它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电视中我们也常常能听到孙悟空的经典语句:妖孽哪里跑!猪八戒,名八戒,法名悟能,本是天蓬元帅因为非礼了嫦娥,玉皇大帝把他变成了一只猪,贬下人间,跟随唐僧去西天去取经。沙僧,法名悟净,是个妖怪,也是玉皇大帝的卷帘大将下凡,是唐僧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沙和尚。唐僧,又名玄奘,有三个徒弟保护他从东土大唐去西天取经。

他们一路上遇到了很多挫折但都挺过来了,还帮助村民斩妖除魔排忧解难,所以村民都很爱戴他们。村民们只要看见他们就会说“来了,来了。”然后就会端上水果、包子、好酒好肉来感谢他们的救命恩人。他们原本计划是三年时间取得真经,但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十四年还没取得真经,光阴就是那么可怕的事情。

世间流传最多得故事是棒打白骨精,说的是一位通过千年修行的僵尸接二连三地通过伪装来骗他们。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小孩,但还是被孙悟空的火眼金晴识破了,白骨精使了一个解尸术把尸体扔在孙悟空的身上,自己化作一阵清风逃走了,孙悟空知道到嘴的鸭子飞了,就把尸体扔在地上。唐僧以为悟空弄出了人命就责怪起来,念起紧箍咒:”头疼”头疼孙悟空就疼的在地上打滚。唐僧叮嘱道“再这样,你还是回你的花果山做你的美猴王吧!我不要你这样的徒弟!”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女人。唐僧心里想:肯定是那个人来找他孩子的!我们完了。孙悟空一棒敲过去说“妖孽,哪里跑!”一下子把那个女人也打成了肉饼。唐僧简直人都崩溃了说“我怎么会收你这样的徒弟啊!”唐僧哭了起来怒斥道:“马上,给我滚!”通过猪八戒的一番劝解唐僧还是留下了孙悟空。又开始念紧箍咒,这次比上次念的还要多,孙悟空疼的直跳舞。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婆婆,唐僧心想:这位老婆婆肯定是来找他的孩子和孙子的。可是孙悟空火眼金睛还是看透了那妖怪的鬼计,又是一棒这一次打中了白骨精。唐僧三人一看只有一堆白骨,他们总算明白了!孙悟空为什么打她们,原来这真的是妖怪啊!他们知道错怪了悟空就很内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被事物的外表所迷惑要看人的内在品质。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定了目标就要努力去实现,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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