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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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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境内旅游报名须知

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合同方可生效。

5、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体出发集合时间、航班信息、住宿设施等不能确定要素的信息,出发前通知旅游者。

7、旅游者应保存好本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发生争议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8、旅游者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行社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9、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电话: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0871-96927、63164961

玉溪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7-96927、2067403

楚雄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科 0878-96927、3129104

曲靖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4-96927、3123022

昭通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0-96927、2226968

大理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2-96927、2335269

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88-96927、5123432

迪庆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支队) 0887-96927、8231460

怒江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86-96927、3888919

保山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5-96927、2147704

德宏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支队) 0692-96927、2137927

普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9-96927

西双版纳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

临沧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83-96927、2140003

红河州旅游局执法监督科

文山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76-96927、2151632

10、乙方(组团旅行社)

24小时服务质量监督及投诉电话: 负责人: 。

二、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一)乘车(机、船)

1、游客应按安全管理规则乘车(机、船);安排座位时,礼让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2、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带好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票面信息;如因游客原因不能按时乘坐交通工具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游客在乘车途中,切勿与司机闲谈,切勿催促司机开快车及违章行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

4、在交通工具临时停靠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5、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或自由活动时,应关好车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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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报告;如因酒店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3、贵重物品应寄存酒店总台或自行妥善保管,若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门或睡觉前要锁好门、窗。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在总台领取酒店名片,以备急用。

6、发生火灾或地震等紧急情形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应主动实行自救。

(三)饮食卫生

1、在行程中购买、食用食物需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

3、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急用;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用烈性酒;对因游客自行饮酒发生的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四)游览

1、团队旅行时游客不可擅自脱团;如果需单独离团,应征得全陪同意。

2、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3、遵守景区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4、经过危险地段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5、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时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6、在水上(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7、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8、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或其他游客,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营业资质的交通工具。

9、游览期间游客应结伴而行;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10、旅行社应告知、提醒游客谨慎购物和消费、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谨慎参加骑马、攀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上述活动,若游客坚持参与,风险自担。

11、前往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务必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免发生冲突。

12、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按相关规定或保险合同处理,或公安部门查处,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购物娱乐

1、不要购买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无意购买时,不要向推销人员问价或还价。

2、购物时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

4、购买需托运的物品,请确认托运方式可行后再购买,以免造成损失。

5、在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钱物及证件。

6、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应防止诈骗、盗窃或抢劫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 境内包价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团名单见附件1)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境内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以及旅行社向旅游者介绍产品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以及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甲方已了解和阅读了前款内容。

3、本次旅游活动约定人数为 ;如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乙方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二条 【旅游业务委托】

1、乙方根据甲方报名的旅游行程,确定需要将旅游业务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前款规定,甲乙双方对甲方的委托按第 项处理:

(1)乙方需要将本合同旅游业务委托(具体委托旅行社见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甲方是否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委托。

委托接待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约定的旅游业务,由乙方独立完成,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旅行社。

3、乙方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受委托旅行社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及接待能力,且须与受委托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接待游客的各项服务安排及标准;受委托旅行社违约、造成甲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委托旅行社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甲方合法权益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保证所约定的旅游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按下列第 项处理:

(1)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延期出团;

(2)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组织出团(即转团),但乙方转团后必须通知甲方;

(3)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并团,但乙方确保并团后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由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其他旅行社重新签订组团合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5)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三条 【产品类型与质量标准】

1、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旅行社的产品类型包括A、B、C、D四类预制旅游产品及非预制旅游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类型由甲乙双方在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旅行社产品类型”栏约定。《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关于“预制旅游产品”、“ 非预制旅游产品”的含义、范围及质量要求如下:

(1)预制旅游产品是指由旅行社设计提供,事先制定的确定计划人数、出发日期、线路行程及价格等,并用广告或其他方法招徕旅游者而实施的旅游产品。其类型及质量要求见表1。

表1 旅行社预制旅游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类型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客运服务导游服务景区服务

A类预制旅游产品四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五星级特色民居客栈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四星级旅游汽车四星级导游AAAA级旅游景区

B类预制旅游产品三星级饭店标准间,或四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三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三星级旅游汽车三星级导游AAA级旅游景区

C类预制旅游产品二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三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二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银盘级餐饮企业二星级旅游汽车二星级导游AA级旅游景区

D类预制旅游产品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二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一星级旅游汽车一星级导游A级旅游景区

(2)非预制旅游产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单独设计行程、报价并提供服务的专项产品及服务,包括单项旅游服务、单项委托服务、会议旅游服务、奖励旅游服务、特种旅游服务等。非预制旅游产品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①住宿服务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评定的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特色民居客栈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3)认定的一星级特色民居客栈、《经济型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4)认定的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要求;

②餐饮服务餐馆达到《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的划分》(GB/T 26361)认定的铜盘级餐馆,旅游团队用餐达到《旅游团队餐饮服务企业评定规范》(DB53/T 415)认定的具有接待旅游团队餐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要求;

③客运服务汽车达到《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42 )认定的一星级旅游汽车要求;

④导游服务质量达到《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24)认定的一星级导游要求;

⑤旅游景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要求;

2、乙方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在云南省内的,以本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的约定为准,但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执行《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标准。

3、云南省外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优先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旅游目的地地方标准;若无具体标准,则采用相似标准。

4、甲方应当为乙方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履行必要的通知、协助、保密等辅助义务。

第四条 【旅游团费】

1、团费总额: 元(大写: )。

2、团费包括:(1)交通费;(2)住宿费;(3)餐费(不含酒水费);(4)旅游景区的第一道门票费;(5)旅行社服务费;(6)导游服务费;(7)旅游项目费用。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大写: )。

3、团费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团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保障】

1、乙方必须购买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接待服务达到相关旅游安全标准要求。

2、乙方应当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因自身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意外因素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按照已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七条 【合同变更】

1、旅游行程开始前,甲方可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非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或由甲方与乙方委派的导游或经理、计调人员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3、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指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乙方能够证明已发生的、用于准备旅游活动的必须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5、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换导游人员的,不得降低导游星级标准,且需及时告知旅游者。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0% 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5%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3)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4)造成甲方滞留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3、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甲方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乙方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甲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甲方订立旅游合同的,甲方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转团、拼团、转委托的,或是不在具有相同游览时间、相同行程、相同价格和相同服务标准等条件下并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5%的违约金;甲方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团费,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团费。

7、在同一旅游行程中,乙方提供相同服务,因甲方的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的,乙方应返还增收的费用。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乘坐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

9、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0、因乙方选择的接待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餐馆、旅游汽车、娱乐活动经营单位等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安排的旅游项目与合同不符,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1、乙方委派的导游人员未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或地方标准提供导游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的违约金;委派的导游人员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非因不可抗力及特殊原因更换导游人员不通知旅游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的违约金,若更换导游后降低星级标准的,按前款处理。

12、乙方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应按下述标准承担责任:

(1)擅自增加旅游消费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费用,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

(3)擅自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0%的违约金。

13、在旅游期间甲方擅自脱团,乙方与其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甲方擅自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旅游活动的,责任自负。

第十条 【减轻或免除责任】

1、乙方能够证明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应配合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未配合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不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自愿购物与自费项目特别约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商定在以下经《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09 )认定的一星级以上旅游购物场所自愿购物,购物次数及时间符合《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

2、自愿购物约定事项(购物场所名称、星级、次数、时间等):

3、自费项目及价格:

4、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参加上述 购物场所的自愿购物或自费项目活动。

甲方签字:

5、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同意,或者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的,甲方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并每次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行社的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约定的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要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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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旅游者( )人

姓   名

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

名 称

许 可 证 编 号

导游员

姓  名

导游证号

手 机

成行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

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

使用形式

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

标  准

合车游( )包车游( )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  餐

午  餐

晚  餐

地点

标准

荤   素   汤(  人/桌)

荤   素   汤(  人/桌)

旅游费用

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3.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    式

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

2.投诉。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1.旅游者名单表;2. 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责任

第一条 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

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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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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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来,对于北京,我总是怀有一种较为复杂的情感。既有对这座文明之城的向往憧憬,也有对其车水马龙之盛况的敬而远之,又有对登上长城的兴奋之情,还有对骇人雾霾的恐惧无奈。

然而在那个暑假,我第一次踏上了首都的土地,心中激荡着复杂依旧的波涛。望着眼前来去匆匆的游客,我发自内心觉得,这也不过是一场普通的旅程。

直到我来到了颐和园。

漫步于此,是垂柳,是清风。

北京的八月,正如祥子眼中的北平,是那么的热,那么的闷。毒辣的太阳一丝不吝灼热的阳光,似乎要把这座名城烤为灰烬。踌躇移步到颐和园,迎接而来的是湖边一排排垂柳和凉爽的清风,燥热之意于刹那间烟消云散。蹲坐在湖岸边,享受着扑面而来的风,躲在垂柳浓荫下,凝望着荡起圈圈涟漪的水面,怎一个“惬意”了得!

漫步于此,是庭院,是古楼。

颐和园犹如故宫等景点,也是北京的招牌名胜,自然少不了一丝古老的气息。各种具有时代特色的房屋和小园琳琅满目,在走廊上徐徐漫步,随处可见树木怪石,真不愧为“皇家花园”。古楼之下,商人们推介着数不胜数的货物,人头攒动,更增添了一份热闹和生机。

漫步于此,是感悟,是人间。

走出颐和园,心中对它们的眷恋却久久不能割舍。人生不也是如此?漫漫长路中的荆棘坎坷不正如同那毒辣的阳光和抑郁的空气吗?此时,清风开蒿目,碧水润蓬心。压抑之下,请靠近大自然,凝神闭目,小径漫步。让微风拂去缠绕心中的迷雾,让清水涤过覆于灵魂上的尘埃,人世间的一切不也能春暖花开吗?

那次的踏入北京,不再是一段平凡的旅程。每当忆起北京,复杂的情感也渐渐淡去。因为它——漫步在颐和园的那一刻,带给了我一次全新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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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宁夏景点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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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银川!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银川。

美丽富饶的银川,是黄河河套地区最早开发的一片绿洲,汉代时就在此推行浚渠屯田措施,兴建了汉延渠等水利工程,唐代已具有“塞上江南”的美称,明清以来“天下黄河富宁夏”的民谚已经传遍九州。古老的党项族在这里创造出璀璨夺目的西夏文化;勤劳的回族人民自强不息,展现出绚丽多姿的民俗风情。银川是我国西北边陲的一座重要城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悠久灿烂人文底蕴博大精深,这里有说不完的故事,道不尽的美景。今天就让我们走进银川,去感受这座边塞古城的神奇魅力吧!

传说很久以前,长江以南住着凤凰七姐妹,给人们带来幸福。其中最小的七妹来到地薄人穷的宁夏,开渠引水,带来了江南风光。后来为了阻止异族部落的入侵,凤凰七妹就变成了一座城,保护宁夏百姓,这就是后来的银川。如今,“凤凰城”已经成为银川的美称。

银川位于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主要特点是:雨雪稀少,蒸发强烈,日照充足,热量适中,风大沙多;冬寒无奇冷,夏热无酷暑,春季短而多变。银川因为地处西北内陆,远离海洋,加上气候干燥,雨水量少,日照又长,因此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是晴天。据统计,年日照时间比“日光城”拉萨还多17.5个小时。

银川地区土壤类型较多,植被多样。森林面积达百万亩,其中有一半为人工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和经果林等。随着植树造林等绿化工程的展开,森林面积和绿化面积呈逐年大幅增长的趋势。1988年,国务院批准贺兰山为国家级森林有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山上有天然次生林18.3万亩,有野生动物177种,其中属于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16种。

银川地处鄂尔多斯西缘凹陷带的的北部,矿产资源丰富。在银川境内贺兰山段贮藏的矿产品主要有煤、赤铁、石灰石、白云石、磷灰石、石英砂岩、辉绿岩、陶瓷粘土等,这位银川市发展冶金、化工、建材等工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尤其是磷矿贮藏量较高。

“银川”一词是明末将此段黄河及其沿岸平原灌区形容为“银色河川”而得名的。这座有着10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其人文景点一西夏文化为主要特色。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贺兰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西夏王陵、拜四口双塔、海宝塔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诱人的水乡景色、奇特的塞上风光及多彩的回族风情,使银川成为中国西部最具魅力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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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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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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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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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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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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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 协 议 条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 (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 ,人数 (男 人、女 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 ,性别 ,年龄 ,人数 。

团号 。

行程共计 天, 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

主要游览景点 。

交通工具 ,标准 。

用餐次数 ,标准 。

住宿次数 ,标准 。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

保险情况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

付款方式 。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证 号 码:

(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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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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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差日期

3月6日—3月16日

二、出差地点

北京上海

三、交通工具

乘坐3月6日早上9:00在巴黎机场起飞的CZ6920次航班前往北京

乘坐3月11早上8:20在首都机场起飞的HU7861次航班前往上海

乘坐3月16日早上9:00在浦东国际机场起飞的CZ6920次航班前往巴黎

四、主要任务

1.考察北京、上海共六家公司情况

2.签订合作文本

3.利用晚上时间约会六家公司董事长共进晚餐

4.宣传本公司情况

五、具体事项安排

1.3月6日

上午8:00由公司专车送往巴黎机场

9:00乘坐CZ6920次航班前往北京

10:55到达北京由王某某接机,入住已预订好的首都城堡大酒店601房间

中午11:30与王经理在酒店共进午餐,并了解北京市红酒销售市场的基本情况

下午14:00由王经理陪同前往北京市各红酒集团考察公司情况

晚上18:00与王经理在该公司共进晚餐

2.3月7-8日

7日上午9:30赴经典红酒集团与姚董事长进行洽谈,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12:00与姚董事长在公司共进午餐

下午15:00参加北京红酒商业协会餐会,并宣传本公司情况

晚上19:00与同行朱某某董事长在KTV包厢会面

8日上午9:00与姚董事长约在咖啡厅就合作细节进行洽谈下午在酒店向王经理咨询关于品味红酒集团的谈判策略

3.3月9日

上午9:30赴品味红酒集团与黄董事长进行洽谈,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中午12:00与黄董事长在公司共进午餐

下午15:00与黄董事长打高尔夫

4.3月10日

上午9:30赴多尔波红酒集团与常董事长进行洽谈,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12:00与常董事长在公司共进午餐

14:00与常董事长品茶、拜佛

5.3月11日

早上8:20在首都机场乘坐HU7861次航班前往上海

10:55到达上海,由陈某某接机,入住已预订好的黄浦大酒店406房间

中午11:30与蔡经理在酒店共进午餐,并了解上海市红酒销售市场的基本情况

下午14:00由蔡经理陪同前往上海市各红酒集团考察公司情况

晚上18:00与蔡经理在该公司共进晚餐

6.3月12-13日

12日上午9:30赴V&C红酒集团与徐CEO进行洽谈,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12:00与徐CEO在公司共进午餐

下午15:00与徐CEO去上海音乐厅观看中国达人秀晚上19:00与徐CEO在茶馆会面,并宣传本公司情况

13日上午9:00与徐CEO约在咖啡厅就合作细节进行洽谈下午在酒店向蔡经理咨询关于Swing红酒集团的谈判策略

7.3月14日

上午9:30赴品味红酒集团与林董事长进行洽谈,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中午12:00与林董事长在公司共进午餐

下午15:00与林董事长参观画廊

8.3月15日

上午9:30赴爱琴红酒集团与李董事长进行洽谈,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12:00与李董事长在公司共进午餐

14:00与李董事长打高尔夫

9.3月16日

上午9:00乘坐HU7861次航班返回,机票由秦秘书事先安排妥当

13:00到达巴黎机场,由公司司机Tom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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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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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背景及目的

一年一度的“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回报全体员工一年的辛勤工作及丰富员工的假期生活,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到旅游,也借此活动加强内部员工的团结及合作精神。

二、 活动类型:休闲度假

三、 活动口号:热力四射 开心“五一”

四、 活动时间:时间待定

五、 队伍安排

全员共分三组:

小队(蓝队

小队(黄队

小队(红队

每队各设一名队长,由领队统一指挥。全员统一着红黄蓝各色队服,按组集中活动。

六、 行程安排

第一天

8:30:全体员工到公司大楼前集合

9:00:出发(路途车上活动由领队人员组织

11:30:到达目的地,入住酒店

12:00:就餐后休息

15:30:集合及活动安排

16:00:“温泉party”开始(同时进行互动游戏

18:00:happy晚餐烧烤开始(同时进行互动游戏

20:30:自由活动,员工可以观赏琼海市夜景或其它娱乐活动。

23:30:为了确保各位员工人身安全,请在酒店或领队的规定时间回酒店休息。

第二天

早上八点前:全体员工凭穔aoɑ虿途碜杂稍诰频暧迷绮汀?br /> (由于我们公司员工年龄有一定的差距,在此订做了第二天不同的活动行程方案,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喜欢的项目。

1、 万泉河峡谷探险

适合人群:身体健康者,心脏病、高血压患者严禁参加本活动

装备:自备耐磨休闲衣裳、长裤、手套,防滑运动鞋;(此活动消耗体力过大,请自备水及少许干粮)。

8:00: 坐车前往万泉河。

8:20:开始游览热带雨林中掩映着一个个支流峡谷,依次有:瀑布清潭、神秘洞、情人谷、叠泉、一线天等等,银河奔泻的飞流瀑布,河畔石柳百花怒放、山鸟啾鸣,景点清幽美不胜收。

12:00:结束探险返回酒店指定地点。

2、 休闲自由体育运动

适合人群:喜欢休闲体育运动的人员,包括包龄球,高尔夫球

8:30:(具体时间自已定),在酒店或其它娱乐中心进行体育运动

12:00:结束活动返回酒店指定地点。

3、 休闲观光活动

适合人群:希望观赏琼海一些著名景点及喜欢安静领略大自然风情的人群。

地点:博鳌水城、玉带滩

8:00 坐车前往博鳌水城(博鳌亚洲论坛会址所在地

10:00乘船游览博鳌三江入海口,登上创世界吉利斯记录的“玉带滩”,一滩观两景

12:00:结束活动返回酒店指定地点。

12:20:在酒店用午餐

13:00:返回海口

注:以上活动人数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开展,三组活动中只选两组,人最少的那一组活动取消,选此项目活动的人员重新选

七、 活动人员安排

统筹策划:

领队:

财务:

交通:

后勤:

服装/道具:

八、 互动游戏

温泉paty游戏一 难度系数 ★★★

“害你在心口难开”

游戏规则:参加游戏的每个人将标出禁止做的动作或禁止说的话,互相吸引陷害的方式将其他人纳入圈套中,中招者将享受“大槌入水”的残酷惩罚。

温泉paty游戏二 难度系数 ★★★☆

“谁偷了公主的心”

游戏规则:参加游戏中的一人为“公主”,其面前会放置若干块牌子,其中一块牌子上会标有一颗心,其他人每人依次去拿一块牌子。最后所有人审定谁偷了“公主”的心,公主可以判定是谁偷的将其斩杀抛入水中,允许错判五次。成功不被查出偷心者将获得“公主”的芳心奖赏,被查出偷心者将被抛入水中任由枉杀者处置。

温泉paty游戏三 难度系数 ★★

“鸳鸯双飞”

游戏规则:参加游戏者排成一行,并且每人将抽出必需做的动作标签,其中有两人的动作会相同,动作相同的两人相拥高喊“鸳鸯双飞”然后一起跳入水中。

晚餐游戏一 难度系数 ★★

“亲密喂食”

游戏规则:每两人一组,蒙上眼睛分别从两处向中心方向走,然后互相将食物喂给对方吃。观众可提示游戏动者的行走路线。

晚餐游戏二 难度系数 ★★☆

“千里送鸿毛”

每组两人,其中一人被蒙上眼睛跨过设置的障碍,将一碗汤送给另一人,然后由另外一人将汤送回来。行走时游戏者不可碰到障碍,违者将罚喝一杯酒。观众可提示游戏者的行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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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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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着,盼望着,愉快的暑假终于到了,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到青岛旅游,让我看看大海!青岛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三面环海,一面接陆,巍巍崂山傍海屹立,它依山傍海,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红瓦绿树,碧海蓝天”辉映出青岛特美丽身姿。

坐在前往青岛的客车上,我的心里非常激动。一个晚上,我都睡不着,不时的叫醒妈妈,问她几句关于青岛的问题。青岛到了。我和爸爸、妈妈兴奋地直奔大海而去,当我们站在大海边上的时候。面对着大海,那风平浪静的海面真像是一块蓝色的宝石,闪着迷人的光泽。当着一阵海风吹来,海面上立刻风起浪涌,真像是脱缰的野马在奔腾着,这种瞬息万变的景象真让我感叹万分!再看沙滩上景色也很吸引。你看那金黄的海滩张开她的怀抱,好像是欢迎着远道而来的客人。游人们在沙滩上拾贝壳.......我和爸爸,妈妈急忙冲上沙滩,一排大浪冲过来,把我们的衣服都打湿了,我捡了一些贝壳和海带,就拿起带的玩具铲子就玩起了沙子,玩了一会,我就玩得满头大汗,太有意思了!过了一会,我就到大海里游泳了,开始,我有点害怕,不敢游泳。爸爸、妈妈拉着我的手鼓励我,我终于敢在大海里游泳了。海水还很凉,我趴在海水里很凉爽,所以觉得很舒服,我觉得大海太神奇了。

这次来到了大海的身边,让我对大海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感受到了它的无穷魅力!我爱青岛,那幽雅别致的建筑,碧波荡漾的大海,绵长的金色沙滩,郁郁葱葱树木,平坦洁净的柏油马路,使我领略到青岛的美丽。天空是那么的蓝,海水是那么的清澈!我多么希望的家乡也能这么干净美丽该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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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景点游玩意外受伤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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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在甲方经营的景点游玩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四、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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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湖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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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古刹)我们现在要参观的景点叫普光禅寺。请大家抬头看,这座大门上方的匾额为何写着白羊古刹”呢?相传500多年前,这一带森林繁茂,古木参天,小地名叫白羊山。早在宋代,道家便在此建高贞观,但规模很小,不成气候。到了明代永乐年间的一天,驻永定卫指挥使雍简在这山坡上看见一群白羊,便骑马追赶,不料白羊一下钻入土中,他感到十分奇怪,便命人挖掘,竟挖出了一堆白花花的银子。他把这件事奏明当时的永乐皇帝,皇帝大悦,敕命就地取材建寺,并赐名普光禅寺。后来,一些官宦豪绅借此风水宝地,纷纷仿效,先后在这一带建起了嵩梁书院、城隍庙和文庙等古建筑,统称为白羊古刹。刹”是梵文音译,指佛塔、佛寺。普光禅寺属于白羊古刹建筑群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普光禅寺古建筑群在1959年被省人民政府颁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普光禅寺)普光禅寺始建于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据考证,该寺比北京故宫早建7年,比武当山金顶早建3年。普光禅寺属佛门五宗之临济宗,原管辖本境80余座佛寺200余僧侣,常住僧侣达50多人。1919-1943年,曾先后六次在这里举行龙华大会,湘、鄂、川、黔数省近千名教徒在这里摩顶受戒,故有江南名刹之誉。全寺占地面积1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多平方米。整个建筑采用传统斗拱和藻井结构,设计精巧、宏伟壮观,由大门山、二山门、钟鼓楼、大雄宝殿、罗汉殿、观音殿、玉皇阁、高贞观、武庙、牌坊等组成一个庞大的古建筑群。具有宋、元、明、清各朝的建筑风格和特点。同时,集结构学、力学、文学、美学、风水术、建筑学之大成,融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儒家文化于一体,是古代劳动人民超凡智慧的结晶,在建筑和宗教方面都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大山门)这大山门上有四个烫金大字普光禅寺”,据说是乾隆皇帝的御笔,左右两边耳门分别题着慈云普护”、觉路光明”,按佛教的理解是佛法无边,庇护众生;慈悲为怀,普渡众生,一旦觉悟便前途光明。寺门为什么又叫山门呢?历代名寺古刹,大都藏于深山之中,天下名山僧占多”,进了山就等于进了寺,所以寺门又叫山门。这大山门里面站立着两个守门神,称为哼、哈二将,闭口者为哼,张口者为哈。

(二山门)在二山门里供奉着四大天王,是佛祖释迦弁尼的外将,又称四大金刚。手持琵琶者是东方持国天王,持剑者是南方增长天王,手缠蛟龙者是西方广目天王,手持宝伞者为北方多闻天王。四员护法神将,威风凛凛,恪尽职守。请大家仔细瞧瞧,值得称奇的是四大天王的法宝,琵琶无弦,宝剑无鞘,蛟龙无鳞,宝伞无骨,是什么原因呢?按照佛经解释,琵琶上弦会地动山摇,宝剑入鞘会盗贼四起,蛟龙有鳞会兴风作浪,宝伞上骨会天昏地暗。反之,则可安享太平盛世。又有一种说法是宝剑有锋、琵琶有调、伞能遮雨、龙蛇有鳞,隐喻风调雨调”,国泰民安。

女士们、先生们,有了哼哈二将门,四在天王把关,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地信步在这佛门净地,去感受渐离尘世的超脱了。

(大雄宝殿)正殿大门上有楣有已故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先生题写的大雄宝殿”金字巨匾。大雄”是佛祖的德号和尊称。殿前檐柱上雕有两条金色盘龙,张牙舞爪,叱咤风云。据《永定乡土志》载,清雍正年间,寺内一僧人被派往对面的天门山执事,两地路途较远,且崎岖难走,可他很快办完事回来了,众僧都觉得奇怪,问其原因,他说是骑这条龙往返的。传说信不信由你,这两条龙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却是不假。大家再仔细看这门扇上刻着许多人物故事,是佛教里的一些典故,如唐僧取经、鉴真东渡、顺治皇帝出家、李自成爱将野佛到天门山修行、怀素写蕉等。还有门上的浮雕把释迦弁尼从出生到成佛的全过程描绘得淋漓尽致,是其它寺院能比拟的。大雄宝殿供奉着三尊金佛像,叫三世佛。正中间是佛教的创始人释迦弁尼,又称佛祖;东侧药师佛,西侧阿弥陀佛。

在大雄宝殿东西墙壁原有两块水磨石碑,磨制精细,光滑如镜,每当明月当宝,石碑反射月光照影,大殿一片银辉,故有月点灯”之说。又因设计诡奇,常有清风拂地,一年四季大殿地面吹得干干净净,风扫地”由此得名。月点灯”与风扫地”是普光禅寺引人入胜的奇景之一,它体现了古代工匠对光学、建筑学的深刻领悟和科学应用。可惜月点灯”因石碑丢失而不复存在。大雄宝殿是普光禅寺的核心建筑,单檐歇山顶,通宽26.5米,进12米,高9米,全殿5间共365平方米。不知大家是否已经注意到大殿内外为何这般宽敞明亮,这多亏头上的六架梁和斗拱。斗拱是我国建筑传统建筑造型的主要特征,它有逐层挑出支承荷载的作用,可使屋檐出挑较大,既易于采光,又有装饰功能。在大雄宝殿背面有三个菩萨,中间有观音菩萨男身像,在过亭两侧有水、火二池。无论大旱干渴,水池四时不涸;火池虽大雨滂沱,池中滴水无存,与水池相得益彰,成为普光禅寺又一奇观。

(罗汉殿)大家看,殿两侧十八罗汉有的满脸慈祥,有的呲牙裂嘴,有的张口大笑,有的双目怒视,各具形态,栩栩如生。罗汉是古印度语,指已灭一切烦恼应受天人的供养者,永远不再轮回,并弘扬佛法,他是佛教修行的一种低于菩萨的果位,佛、菩萨、罗汉三者之间的果位虽有区别,但同是修成正果的众生。

罗汉殿的建筑有其独到之处,它保存的一斗三升贰斗拱为明代原始风格的斗拱,最大特点是曲柱弯梁屋不斜”。传说这是白羊入土化身的地方,建正殿的木材取自这里,而时隔43年之后建此罗汉殿的时候,白羊山已无粗大直木,工匠们本着就地取材的原则,以歪就斜,殿堂的立柱、横梁等43个主要构件全用歪材。在工艺上斗拱全由木铆衔接,不用一颗铁钉,而且牢固非常,天衣无缝,实为建筑中一大奇观。罗汉殿的上层是圆音楼”,正北面塑有韦驮菩萨像,手持金刚杵,气势威仪。圆音楼曾经是存放经书的地方,并供有佛像。楼中藻井与罗汉殿相通,信徒在殿内焚香烧纸的烟气袅袅上升,飘散楼上,既防虫蛀又防潮气。保护经书真是别出心裁。圆音楼实为罗汉殿向北凸出的一座抱厦,纯木结构,其造型精美,结构复杂,与罗汉殿构成两层重檐歇山顶,正视一顶,斜看则出现三层飞檐。上层瓦面水汇流二层山尖,在交接处各设计一个开口木龙头,龙口置吊珠。雨水排注时,吊珠前后自然弹动,如同真龙戏水,既调节了注水流连,起一定缓冲作用,又避免山尖受到冲洗,其欣赏价值与实用价值兼备,堪称一绝。《湖南省建筑志》曾把这里的歪材、斗拱、梁柱、驼峰、工艺等作为古代建筑成就的范例进行了介绍;著名古建筑学家陈从周教授称赞普光禅寺是中国古代第一流的建筑。

(观音殿)观音殿是普光寺内佛教建筑中轴线上最后的一幢建筑。殿内供奉着女身观音。她端坐莲台,左胁侍是善才童子,右胁侍是龙女菩萨,据说观音慈悲为怀,随缘而化,可变男变女,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化身。

(龙眼井)这口井叫龙眼井”,它与东200米处原城隍庙里的另一口井,并称龙的两只眼睛。据说两井相通,一井打水,另一井里水波荡漾。

朋友们,刚才游览了普光寺里的佛教建筑,顶礼膜拜了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相信您一定得到了一份超脱和升华,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相邻的道教场所。道教是我国汉民族固有的宗教,尊先秦道家学派创始人李耳为教祖,以《道德经》为主要经典,认为道”是万物之母”,是无所不在的力量,神异之的,实而有性”,可以因修而得”,人若得道,可长生不老,成仙归正果。自金元以为至今,全国道教形成全真道与正一道两大教派。

请大家随我上玉皇阁一同参拜玉皇大帝吧。

(玉皇阁)玉皇阁建于明朝晚期,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重修。三层重檐歇山顶,高14.6米。下层供奉的是五岳神和道德祖师,上层是玉皇大帝及金童玉女。你看那玉帝老儿,正襟危坐,一副道貌岸然、唯我独尊的模样。过去曾有文人登楼远眺,面对脚下的古城和天门山的雄姿,即兴吟诵出万千户尽收眼底,十六峰宛并肩头”的佳句,不知您此刻的感觉如何。

(高贞观)高贞观是普光禅寺最早的建筑,建于宋末元初,它的特点是单檐歇山顶,全用大斗拱托梁,枋下垫特大雕花角背,殿内有两根象征方土方术的全栓;殿后两根檐柱与柱础之间承垫了一块厚约3公分的饼状木质,它可以散发上升的潮气,降低木桩直接受潮的系数,沿袭了唐宋建筑的特征,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高贞观很早以前就没有道士,香火由和尚代管,这是因为道教中分全真道和正一道两个主要派别。全真道以观为家,不能结婚,常炼丹习武,而正一道平时在家,常操民间祈祷、禳解、葬仪之事,可以婚配,不必长住道观,高贞观属正一道。所以道者不必出家,只逢神圣节日,集中到观礼拜一次,平日里佛门弟子不忍道观殿堂冷落,便一视同神”拜敬香火,久而久之,佛门僧众相沿成习。普光禅寺是江南名刹,香火十分旺盛,佛道相安无事,和睦共处,成了一大特色。

高贞观所供奉的是道教崇拜的最高神---三清神,正中间是玉清元始天尊,东侧上清灵宝天尊,西侧太清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传说这三位神主三天、三仙境,故又称三洞教主”。凝望三清”平和、安祥而又睿智的神态,您是否会生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武庙)武庙建于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14年),又叫关庙,它主要由寝殿、正殿、前殿、佛殿、前门构成。正殿端坐着被称为武圣”的关公,两边站立的是关平和周仓,威武肃穆。四周封火高墙,形成四合院格局。前门内有戏台,正殿前四合院两侧是钟楼和鼓楼,按八角攒尖设计,巧妙地附角于墙。乍看像完整的楼,其实只有半边,这种破中见整,虚实结合突出正殿的设计造型,与普光寺内的钟鼓楼有异曲同工之妙。殿外空坪是过去习武、看戏、祭祀的场所。空地两边的偏殿陈列着永定区的部分出土文物和民间收藏的古代家具以及木雕花板。

(石牌坊)这里有两座牌坊,分别为嘉庆道光年间建造。牌坊上刻着朱买臣负薪读书”、李密牛角挂书”、匡衡凿壁偷光”、车胤囊萤奋读”等我国古代圣贤勤奋攻读的故事,时隔80多年后宣统元年修文昌祠,这个道教建筑又巧妙地将牌坊空隙作大门,牌坊空门填石后作前墙,于是整个普光寺形成了集寺、观、祠、坊、阁为一体和格局,这在国内实不多见。1990年,毛泽东主席的秘书李锐参观普光寺后即兴题写了一幅对联:寺、观、阁、祠、坊一体,儒、释、道、文、武合流”。十几个字对普光寺的个性特点作了最好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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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销售2024年终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销售,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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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营销公司工作总结 岁月如梭,白驹过隙,忙碌的20xx年已经过去,在这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位同事的配合和帮助下,经过个人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旅游市场营销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结合我今年的工作,将全年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完成营销工作

全年在旅游营销推广工作收入总额亿元接待旅游人数万人次,创造门票收入万元,接待旅行社组团人数,创旅游总收入亿元;今年我在旅游营销工作上开动脑筋找市场,兢兢业业的工作;大步向前为客户,优质服务赢市场;在思想上加强学习,学习旅游业的各项法律及知识,营销的方法和技巧等专业知识,同时还学习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专业水平。经过一年勤奋学习和辛勤工作,圆满的完成的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做好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我在旅游营销方面开动脑筋,不断创新,通过多项措施开展活动,吸引游客游椒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多次表扬;

三、我的工作做法

1、首先是省公司对椒江区旅游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为我在开展营销工作提供了有很多的有利条件;其次是我旅游区所处的地理位置极佳,区内的旅游景点旺盛,旅游资源丰富,游人如织,这些都为我开展营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使椒江区旅游区能够更好的向世人展现,吸引更多的人观光,我积极的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发送传单,制作宣传册等各种手段加大宣传我区旅游项目的优越性,树立我区的旅游品牌。

2.通过旅游交易会、商品博览会、推介会等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大力推广我区的旅游事业,今年我协助华夏旅行社组织好第四届之春旅游风情展,宣传效果显著;组织了椒江各旅游企业参加重庆“20xx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通过发放资料、会上交流沟通、协作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椒江旅游形象。大力的推动了旅游区的品牌效应,吸引了更多的旅客到椒江旅游。

3.做好各地旅游景区来我区进行的旅游推介会的接待工作。通过接待会向来我区参加旅游推介会的客商进行推广椒江旅游,充分把握每一次的宣传机会,通过与来会客商相互合作,到达实现利益双赢。组织旅游企业参加“走进山海川岛大观园一宁德亲水之旅推介会”。

4.做好简报编排工作和信息的编写与发布,拓展了我区旅游影响力;全年我共编辑制作椒江风景旅游简报共12期,并有多篇文章在日报、商报(今日椒江)及区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简报上发

2做好世博会宣传、报道工作和做好“双服务”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共100余条,有效地推动了椒江旅游的发展。

5、做好与旅行社之间的互动工作;我还经常联系很多的旅行社对椒江旅游的开发和协助工作,以共同发展、利益双赢的方式吸引旅行社对我旅游区的宣传,组团来我区参观推广,通过各种措施完成椒江旅游业的营销推广工作。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勤勤恳恳,努力上进,尽心尽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尽了自己的一份薄力。在新的一年中,我将不断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揽括更多的工作任务,承担更多的工作职责,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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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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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_____;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_____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25X818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X5315。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X3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人数?(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人数___?。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况: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付款方式: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单位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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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局2024年旅游安全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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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5年旅游安全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和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安全形势巩固年、安全管理规范年、安全素质提升年”活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关于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年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调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旅游业发展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旅游产业是关联度高、涉及范围广、成长性好的产业,是兼具经济产业和社会功能双重特性的产业。各旅游企业要把旅游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做到居安思危、警钟常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工作当作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

三、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旅游安全生产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按照市安委办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旅游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问、负总责,并且层层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长抓不懈。

(一)市旅游局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辖区内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辖区内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和长沙市旅游局的要求做好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门市部、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旅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旅游经营单位是旅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旅游安全生产具体负总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安全制度和责任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质监员,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后上岗。各旅游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认真、彻底整改。

旅行社门市部:必须按时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聘请持证导游带团;租用车辆必须是交通运管部门年审年检合格的营运车辆,且驾驶员经上岗培训合格。每次出团前要对导游和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车辆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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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白城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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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嫩江平原西部,科尔沁草原东部。东经121°38’-124°22’,北纬44°13’57"-46°18’。

白城特色经济明显,农业是国家级大型商品粮基地市,是全国节水型井灌区建设示范市,被列为全国农业四大开发区之一和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经过近几年的综合开发,白城已成为水稻、烤烟、肉牛、芦苇、棉花、淡水鱼、油料、糖料、杂粮杂豆等农产品的重要产区。大鹦哥绿豆、黑水西瓜、福顺辣椒、万宝粉条、大安白鹅、通榆草原红牛、瀚海珠牌葵花仁等名优特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十分畅销。工业以纺织服装、汽车配件、机械建材、食品医药和造纸印刷等行业为主。创出了棉纱、无纺布、毛纺呢绒、电缆、汽车发动机连杆、石油机械、机制纸和沙棘、芦荟系列酒,吉鹤、鹤城、月亮湖牌香烟等一批名优产品。市场建设初具规模,建成各类市场160多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要素市场功能比较齐全,辐射力较强,吸引了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

白城市地处吉林省西北部,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北同黑龙江省毗邻。这里幅员辽阔,土质肥沃,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新兴工业独具特色,农业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全市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开放的潜在市场,廉价的生产要素,优惠的投资政策,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办实业的理想之地。

白城勤劳好客的二百万白城人民在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同时,竭诚欢迎更多的国内外各界人士前来考察访问,旅游观光,合资合作,投资经商,同谋发展,共图大业,把一个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白城带入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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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河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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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岩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河北省井陉县东南30公里,距石家庄市70公里,海拔1000余米,为太行山支脉,景区面积180平方公里,是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

苍岩山周围皆为荒山秃岭,唯独此山林木苍翠,古树葱笼,故名“苍岩”。古诗称其为“五岳奇秀揽一山,太行群峰唯苍岩”。苍岩山上断崖绝壁,古木参天,层峦叠翠。山上飞瀑高悬,山下清泉流畅,其中以“碧涧灵檀”、“阴崖石乳”、“峭壁嵌珠”等“苍岩十六景”最为著名。这里气候适中,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游览和避暑胜地。

苍岩山古建筑甚多,主要的有福庆寺、书院、万仙堂、公主祠、桥楼殿、玉皇顶、峰回轩、藏经楼等。在对峙的断崖之间飞架着一座长15米、宽9米的单孔石拱桥,桥楼殿就坐落在这临深约70米的桥上。此殿是我国三大悬空寺之一,也是我国古代建筑的杰作。从桥楼殿再向北行,就是福庆寺。相传隋炀帝之女南阳公主曾在福庆寺削发为尼,居住在南阳公主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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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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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叫□□□。我来自离钢城三百里外的一座矿山。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科技托起矿山美好的明天》。

说到矿山,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作为重钢大家庭的一员,许多年来,她一直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大家一定不会忘记,在那片发烫的土地上,一代一代的矿山人,曾经从地底下掘起一块一块的矿石,然后一车一车地把它们运到钢城的炼钢炉前。一代又一代的矿山人,为着重钢的发展,奉献了青春,奉献了热血,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矿山,印满了矿山人多少劳作的足迹;

矿山,洒遍了矿山人多少艰辛的汗水!

矿山的历史是厚重的,矿山的昨天是辉煌的。

但是,曾几何时,繁华不再;曾几何时,喧嚣不再,曾经繁忙的矿车停下了,曾经劳碌的矿工休息了,曾经沸腾的矿区平静了。封井闭坑,让一堆堆机器蒙上了斑斑锈迹;能源枯竭,让无数矿山人心里多了重重忧虑。一枚巨大的问号摆在了我们面前:

矿山,何去何从?矿山,生存的路在哪里?发展的路,又在哪里?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我们曾经无奈地感到,矿山留给我们的是何其多,又何其少:笨重的机器,简单的技术,单一的产品,粗放的管理!我们要凭借这些图谋新发展,谈何容易?停产转向后的道路啊,何其艰难!

但是,在危机面前,我们没有退却。在公司领导的大力关怀下,在无数新一代矿山人的辛勤努力下,我们立足矿山实际情况,加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的力度,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投入了市场竞争的滚滚洪流,走上了一条依靠科技求生存的的道路:

耐火砖,混泥土,一块块神秘的泥土,构筑起矿山的希冀;

锅炉,脚手架,一堆堆奇异的金属,勾画起矿山的未来。

在綦矿的麻柳滩头,昔日风光无限的选矿球磨机、裂化炉轰然倒下,麻柳滩1x千瓦电厂巍然耸立。

一次次的探求,一次次的考证,一次次的分析,利用现有的电能资源,我们建起了一座年产□□吨的电熔镁砂厂。

灯火通明的厂房,新一代矿山人在奔忙;

疾速行驶的火车,带给我们新的希望!

在多种经营的路上,我们风雨兼程,艰难跋涉;

在开发新产品的路上,我们殚精竭虑,默默前行;

在拓展新市场的路上,我们冲锋陷阵,高歌猛进。

于是,那曾经挖矿的手,操作起了一台台现代化的机器,轻轻一按,机轮飞转,转出多少喜悦多少欢笑!

于是,那劳碌的车间里,多了渴求技术的双眼,各种技术书籍,总是摆在他们的面前!

于是,那曾经粗陋的办公桌上,摆上了一台台计算机,轻轻一点,互联网上的世界那样奇异那样精彩!

无数生动的事实一次又一次地说明,矿山要生存,矿山要发展,必须高扬依靠科技进步这面伟大旗帜。

只有科技,才能拯救矿山;

只有科技,才能改变矿山的容颜;

只有科技,才能托起矿山美好的明天!

朋友们,为了矿山的发展,虽然,我们做了无数有益的尝试;虽然,我们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凝望来路,征程漫漫,任重道远。21世纪是以科技创新的主导的世纪,科技已成为主宰人类发展的决定力量,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和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矿山企业的前景不容乐观,更不容许我们裹足不前。

我们面临的困难是:地理环境条件的制约,部分职工科技意识淡溥,产业结构不合理,新产品成本高,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矿山企业科技水平不高,仍然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依靠科技来振兴和发展企业是矿山的生存所在,希望所在,未来的优势所在。我想,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一定要结合矿山实际,加强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的学习,树立科技兴企意识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发扬矿山人攻坚啃硬、顽强拼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立足岗位,为矿山的新的发展当好参谋,做出应有的贡献。

朋友们,今年是重钢科技年。科技兴企是公司赋予我们每一位职工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矿山美好的明天共同奋斗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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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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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 ,人数 (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 ,人数___ 。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付款方式: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证 号 码: (单位章)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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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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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团体)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24小时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

姓名-性别-年龄-

境外共计-晚-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

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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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厦门火烧屿旅游景点导游词_导游词范文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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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烧屿旅游景点导游词

各位团友大家早上好,欢迎各位到火烧屿来,我是这里的讲解员郭××,大家可以叫我小郭,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服务,在这里先祝大家玩得愉快。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火烧屿的路线图,火烧屿是我国对无人居住的海岛成功开发的首例,大家看到整个火烧屿南北走向,呈“m”形,很象英文字母“m”,又象是一只远古时代的神鸟,面积为0.27平方公里,相当于鼓浪屿的六分之一。主要分两部份,青少年科技馆和火烧屿生态乐园。今天我们将要游览的是生态乐园下面我们就随地面的鱼儿开始今天的行程吧。

这里是广场可以看入口大门,大家看大门象不象一把巨大的变形扇子,请看地面有几幅彩色的拼图,有原始时代的钻木取火,有古埃及的金字塔,我国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最后一幅图是火箭正飞上天,一共有六幅图这些图画正是从某一侧面、某一特定历史阶段揭示了人类如何在科技的推动下从落后走向文明的。现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瞧地上许多的水道,这些其实是五条轨道,这五条轨道代表五大行星,其中这条椭圆形的轨道即代表哈雷慧星的轨道,中心位置就是独具匠心的星座喷泉,有兴趣的话我们等一下在来找一找自己的星座。我们继续往前走在前面的那个石碑,这是苏颂纪念碑,苏颂是我国宋代的科学家,如果您有兴趣想了解更多,您可以参观完以后在慢慢在欣赏石碑上的文字。

在我们面前草木茂盛,绿树成荫的地方就是火烧屿生态乐园,生态乐园里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园路,另一条是“环岛路”,火烧屿岛内一年四季鸟语花香,更素有“天然地学博物馆”和“神秘的自然博物馆”之称。火烧屿名字的由来有两种传说:其一是,相传在明朝的时候,岛上居住着海盗,并利用海岛特殊的地形地貌抢劫过往的船只,厦门官府派兵来围剿,结果扑了个空早已逃跑,于是官兵放火烧毁岛上海盗的窝点,烧了三天三夜,连同岛上的树木烧个精光故而得名;其二,相传在两亿多年前侏罗纪时代火山喷发形成的地貌,由于岛上大部分是“火烧石”,石头颜色呈暗红色,因而得名。

大家请随我来,在我的右手边是烧烤营,绕过碧竹苑,在我们面前的就是鹭栖湖,这海中有岛,岛中有湖,湖中有洲的美景让人赞叹不已,这里更是白鹭的天堂,偶尔还有三五成群的白鹭在湖面盘旋,或聚集在岸边涉水觅食。白鹭高雅圣洁,白鹭飞翔时的动作从容不迫,十分优美,在我国古代《毛诗、周颂》中就用“振鹭于飞,于彼西雍”来形容它飞翔时的气势不凡,白鹭是我们厦门市的市鸟。传说中市花三角梅、市树凤凰树还和白鹭有关呢,是这样子的: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岛上住着一群勤劳的人民,其中有一个书生名叫万石,他弹得一手的好琴,有一天他正弹琴一群白鹭从上空飞过,领头的白鹭在上空停了很久被他的琴声所吸引,便化身为一村姑来见他,没想到两人一见钟情,于是便在村民的欢庆中结为了夫妻,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没有想到可恶的鳄鱼精对白鹭女神的美貌早已垂涎三尺,一听到她和一个平民结婚也不嫁给它,于是就开始兴风作浪,使得整个村庄不得安宁,白鹭女神身上有一件七彩羽翎,据说这件羽翎能够镇住妖魔鬼怪,但是这件羽翎是长在她的身上如果要拿到这件宝贝必须要把白鹭女神身上的整层皮撕下来,但是她为了救百姓忍痛撕下这件对她来说是何等重要的宝物,于是鲜血流到了地上把三角梅和凤的花给染红了。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三角梅有各色的花儿,凤凰树开的花儿是像血的鲜红。

听完故事看在我们左边亲亲动物园,在这里大家可以和动物进行无边界的交流。沿着主园路一直往前走,在两边的小山坡上就有各色的三角梅。前面这个湖叫金蛇湖,每当夜色降临,在这个美丽的湖中,就会上演国内罕见、省内唯一的水幕电影。水幕电影是用水做屏幕,高有8米,宽有11米,湖中扇形的屏幕与大自然夜空融为一体,影片中的人物仿佛自天而降,给人一种虚无缥缈和梦幻的感觉。那画中烈火燃烧的场面就像湖面上燃起熊熊大火,给人以水相融的奇特视觉。

绕过金蛇湖畔,这里就是休闲的好去处------木屋山庄。沿着这边的石阶就是通往海边,前面就是中华白海豚观测台,这里是中华白海豚活动相对集中的海域,也是观测中华海豚的最佳方位。走过木屋山庄,看过中华白海豚观测台,沿着主园路再往前走,到达的地方就是被称为“天然地学博物馆”的缤纷峡谷,请大家随阶而上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石头实际上是两亿年前侏罗纪时期遗留下来的陆源碎屑沉积岩。火烧屿地层沉积之后,发生构造运动并产生褶皱和断裂,在缤纷峡谷里留下丰富的形迹,在两边我们可以看到各种颜色的石头,想必大家应该清楚火烧屿的由来了吧。大家好大家在这里休息一下,我们现在站的位置就是火烧屿的至高点,传说以前这里住着一个神仙,每天他都会在这里练剑,于是在他鬼斧神功的雕刻下,造就火烧屿岛上这些奇形怪状的石头,当然这只是传说。在这里我们可以俯瞰整个火烧屿,海沧大桥就在我们的前面,海沧大桥是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座“三跨连续全飘浮”钢箱梁悬索桥,火烧屿和位于东渡的海沧大桥东岸游览区在 XX年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两个锚碇一边是科技馆、一边是桥梁博物馆是厦门市的两个科普教育基地,因此火烧屿旅游就以“健康、安全、生态、休闲”为旅游宗旨。

好我们继续吧,现在我们下山去逛一逛火烧屿的环岛路吧,在那里还有许多奇特造形的石头呢,其实火烧屿还有一个名字呢------蛇屿,大家就不知道了吧,这个海岛以前堪称蛇的乐园,大大小小的草蛇、水蛇、花蛇之类,在海边、草丛中、树杆上,随处可见。不知不觉我们已出来大门口,今天我的讲解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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